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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模板(10篇)

时间:2023-11-15 11:05:11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例1

建筑市场环境内,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占有重要的比重,招投标是成本管理中的首要阶段,能够在整体上调控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利用自身的真实性,控制招投标与建筑造价分配,体现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要规范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满足建筑工程的基本需求,更重要的是把控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预防经济与施工风险。

1关联性分析

(1)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是指在建筑市场的竞争状态下,规划好工程工程承包与发包的形式。招投标的过程中,政府部门起到监督的作用,其可要求发包方,提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招标因素,包括价格、期限等,邀请施工单位进行投标操作,各项招投标的内容,均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经过秘密报价后,实行公开、公正的竞争,发包方会自主选择比较优质的合作单位。招投标的过程中,涉及到多项实践项目,要规划好招投标的过程,完善招投标的操作。(2)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是指承包与发包双方,在建筑项目建设之前,通过合同的形式,规划好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调并商议好相关的事宜[1]。建筑工程合同具备法律效应,而合同管理能够确保合同条款的有效实施,建筑合同管理的内容有:①评估承包与发包双方的主体资格,审核文件中的各项条款;②监督好合同文本,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求承包与发包双方均要履行合同的内容;③定期检查建筑工程是否履行合同条款,及时解决建筑工程现场出现的合同纠纷问题,利用合同指导参建单位的各项行为。(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机构,明确两者之间的关系,在监督招投标的过程中,规范合同管理的过程。首先建筑招投标的过程,也是施工合同谈判与签订的过程,承包与发包双方,按照商议当事人的提议,在协商的过程中,确定出合同的内容;然后在建筑市场的交易角度上分析,招投标属于交易的范畴,交易双方并没有构建合法的交易关系,所以招投标的过程对合同管理有很大的需求,利用合同管理的法律形式,规范双方的关系,促使招投标的过程能够处于法律保护的状态下;最后是合同管理能够检查招投标的内容,提高招投标的成功率,而且招投标文件内,包含了合同管理中的基本条款,合同内容需依照招投标拟定条款项目,表明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不可分割的联系。

2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实践运用

(1)审查招标文件。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可以审查交易活动中的招标文件,配合招投标中的各项审查工作[2]。招标文件审查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国家与行业的相关规定,利用合同管理的途径,发挥招标文件审查的基本职责,避免影响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同管理在招标文件审查工作上,起到规范与约束的作用,能在监督的状态下,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杜绝潜在经济风险,表明合同管理对招标文件的控制作用。(2)监督招标过程。合同管理参与了招标的全部过程,在招标全过程中起到监督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要求合同管理配合招标活动,尤其是大型的开标、勘察工作内。投标企业要掌握投标书的内容,由发包方宣布标价信息,这些内容中,大多反馈了后期合同的内容,也是招投标参与方信息的真实表达[3]。合同管理人员监督招标过程时,会积极参与到现场监督内,由此才能掌握招投标的真实资料,便于审查合同的内容,保证合同管理行为合法、真实。例如:招标活动的现场勘察行为,需要了解活动现场的情况,要求合同中的很多条款,都要符合建筑工程的实际需求,要在招标活动现场总结条款的内容,更重要的是合同管理人员需在第一时间掌握招标全过程的所有信息,积极了解招标过程内,参与方的意见,协调后制定合同管理的内容。(3)参与后期管理。合同管理部门,会参与到招投标的后期管理过程内,积极配合招投标的运用,还要在后期安排回访工作,专门了解承包与发包方对合同管理及政府职能的意见,以便要求参建双方能够遵守合同管理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招投标后期工作的稳定性。回访是合同管理后期的工作,按照招标、投标等资料,也要检查合同中的内容,构建出考核制度,调节并处理合同管理期间出现的纠纷问题。合同管理在参与招投标后期管理时,主动树立合同管理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与约束,提升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水平[4]。例如:建筑招投标后期管理中,实行合同检查,专门利用合同管理中的考核制度,保障参建方能够履行合同中的内容,提高履约率,合同管理部门跟踪招投标的实际管理,促使招投标后期管理与合同管理均能顺利的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评估招投标的活动,要求参建方遵循合同管理中的条例。

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

例举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如:①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依照招投标的需求,组织合同管理的内容,积极培训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内容,落实责任制度,以免影响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业务项目;②完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促使建筑工程的交易活动中,参建方均能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运营,降低外部环境条件对建筑工程招投标或合同管理的影响,维护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联性。

4结束语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均具体较高的实践价值,规范了建筑施工的市场状态,加强管理与监督的控制力度,保障建筑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筑工程在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方面,落实完善的措施,确保建筑成本管理及造价控制的积极性,以此来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和效益水平。

作者:张勋 李鸿材 刘辉 于洪广 单位: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科学研究院科研生产部

参考文献:

[1]李海晓.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关系的探讨[J].中国城市经济,2011,(17):224-225.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例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第3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

2017年1月24日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 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 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 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 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目的基本要求;

(三)项目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四)项目有关基础资料;

(五)招标内容;

(六)招标文件答疑、现场踏勘安排;

(七)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十一)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十二)设计费或者计费方法;

(十三)未中标方案补偿办法。

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时限最短不少于20日。

第十四条 投标人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境外设计单位参加国内建筑工程设计投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第十六条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标时,建筑专业专家不得少于技术和经济方面专家总数的2/3。

评标专家一般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招标人也可以直接邀请相应专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以及境外具有相应资历的专家参加评标。

投标人或者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评标委员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六)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

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采用设计方案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符合城乡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安全、绿色、节能、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重点对功能、技术、经济和美观等进行评审。

采用设计团队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拟从事项目设计的人员构成、人员业绩、人员从业经历、项目解读、设计构思、投标人信用情况和业绩等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完成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不超过3个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

第二十条 招标人应当公示中标候选人。采用设计团队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公示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人员、业绩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采用设计方案招标的,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专家评审意见等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的,应当征得提交方案的投标人同意并付给使用费。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的管理。

建筑专业专家库应当按建筑工程类别细化分类。

第二十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完善招标投标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信息化监管。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招标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相应评审结论无效,依法重新进行评审。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办法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四)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办法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例3

1.引言

建筑业是专门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设和设备安装以及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生产部门。它是国民经济各物质生产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进行生产的手段,是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民经济的三大支柱之一。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为了在建筑业中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择中标单位,从而达到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缩短施工周期,节约建设成本,合理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的目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而在我国建筑领域内得到逐步推广、应用和发展的。在我国实行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的20余年里,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特别是在2000年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这是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建立的里程碑式的成就,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概念

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项目法人即招标方,依据特定的程序,如招标公告,邀请投标人依据招标要求参与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合同的经济法律行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根据招标单位是否具有招标资格分为自行招标和招标两种。根据招标是否公开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1]。

3.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基本程序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基本程序分为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书面合同六部分。

3.1招标

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落实资金来源后,依法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等具体环节。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有些招标项目还要委托招标机构,组织资格预审、组织现场踏勘、进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等。由于这是招标投标活动的起始程序,投标人资格、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各项实质性条件和要求都要在招标环节得以确定,因此,对于整个招标投标过程是否合法、科学,能否实现招标目的,具有基础性影响。

3.2投标

投标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招标的活动。投标人参与竞争并进行一次性投标报价是在投标环节完成的,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不能接受新的投标,投标人也不得更改投标报价及其他实质性内容。因此,投标情况确定了竞争格局,是决定投标人能否中标、招标人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

3.3开标

即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到场,当众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中的其他重要内容。开标的最基本要求和特点是公开,保障所有投标人的知情权,这也是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基本条件。

3.4评标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是审查确定中标人的必经程序。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名单和顺序确定,因此,评标是否合法、规范、公平、公正,对于招标结果具有决定性作用。

3.5中标

中标,也称为定标,即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按照法律规定,部分招标项目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之后还应当依法进行公示。中标既是竞争结果的确定环节,也是发生异议、投诉、举报的环节,有关方面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3.6签订书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从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4. 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存在问题和管理办法探析

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的经济活动,秉承“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建设资金。但是在实际的推行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招投标制度[2]。

4.1 存在的问题

(1)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不严。在招投标过程中, 有些施工单位并不具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资质及能力,但却采用一些不正当手段获取资质参加投标。若招标单位对其资质审查控制不严,构成虚假中标、违规分包的问题,这已成为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的顽症。(2)规避招标,逃避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按国家规定,建筑工程项目应当采取对工程效益有利的方式来进行。但有的建设单位为了自身利益或是便利,采取规避招标的方式自行选定施工单位。这种行为影响了工程的经济效益,而且不能使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和控制,失去了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3)盲目压价。一些招标单位评标方法极为不合理,只图降低成本,基本采用价低中标的评标方法。受此影响,许多投标单位投其所好,盲目压低报价,为了中标恶意竞争。有的施工企业为了揽到工程,报价明显不合理,进行虚假的承诺,压价抢标。然而由于资金不足,只能偷工减料,严重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这是一些豆腐渣工程出现的原因。(4)管理混乱。由于我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业主不明确,许多政府部门职能重叠以致管理职责不明,不能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最终导致我国许多公共工程质量低下,投资效益不高[3]。

4.2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探析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例4

一、招标投标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要环节

建筑市场需要整治和规范,工程质量需要稳步提高。如何通过加强对招标投标的管理来提高工程质量,进一步遏制和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增强全民、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招投标观念。提高招标投标工作对保证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招投标管理工作水平的高低对工程质量优劣有着直接的关系。大力推行招标投标制,保证所有应当招标发包的工程100%招标发包,保证所有应当公开招标发包的工程100%公开招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的贯彻力度,把招标投标工作纳人法制轨道上来;使工程招投标工作更科学、更规范,从而促进工程质量的稳步提高。

2.建立规范有序的竞争机制。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是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发包方应当根据公开、公正的招标原则,为承包方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另一方面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都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允许任何一方享有在投标中的任何特权。规范有序的竞争机制,是促使建筑施工企业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的有力杠杆。通过平等竞争,使建筑企业自觉地加强管理、提高技术水平,提高人员素质,提高效率,降低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同时,加强对工程招标的跟踪管理,防止分包、转包工程,使招标约定得到全面履行,全面落实竞争机制的作用。

3.加强建筑市场交易中心的建设。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作为招标投标的管理部门和交易场所,是通过多年实践探索出来的一种比较有效的管理形式。加强交易中心的建设,使之运作良好,进一步增强工程承包发包交易行为的透明度,保证招投标交易行为过程的公开、公正和平等竞争。据统计资料,目前全国已建立地级市以上建筑市场交易中心280多个,工程的招标率有了明显提高。

二、严格招标文件的制定和审核,对影响质量的因素进行预控

招标文件是整个工程招标的指挥棒,其内容本是施工合同内容的一种要约,涉及工程造价、工期、质量、供应材料范围等,与工程质量有着直接的关系。

1. 招标文件的制订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进行,使各项条款合法合理,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合法。

2. 严格对招标文件审核,是加强对影响质量的因素进行预控的有效手段。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资金到位情况,明确拨款方式和比例。建设资金是保证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关键。应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的规定,在项目招标申请时要严格查验计划部门的立项和决策批文及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到位情况证明,对年度建设资金到位达不到工程总投资so%的项目一律不准批准招标。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款的拨付方式和比例,让企业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建设工期进度和提高施工质量。

(2) 坚持优质优价,按照企业实际取费等级结算,预防压级压价。在招标中建设单位一味地要求优良工程,投标企业为达到招标单位的要求也均投报优良,而现在的工程总体优良品率仅能达到so%。许多建设单位在发包时实行优质不优价、压级压价,要求企业降低取费等级结算。因此,凡是要求优良的工程要在招标文件内容中明确必须实行优质优价,按照奖罚对等的原则,增加工程造价一定比例的优良奖。为避免建设单位轻诺寡信,可在招标时将优良奖同时计人标底和投标报价中去, 并写人合同价款中。投标企业在投标时可以统一到一个取费等级计取标价,但中标后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和签定合同价款时要依据《施工企业取费许可证》核准的等级来按实调整,否则,企业的取费等级就会成为乌有,压级压价,其实质就相当于降低了工程质量。

(3) 严格限制甲方供材的范围。应在招标文件的审核时将甲方供应材料的品种、型号、数量等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没有注明或不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的不得强行供应或指定生产厂、生产商。对所供应材料影响工程质量或创优指标,由材料供应方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4) 合法分包,禁止转包。为防止违法分包和层层转包,招标文件中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在投标书中对拟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分包的方式,拟分包单位的名称、资质等情况进行注明,或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报请建设单位同意。没有注明和明确或拟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不符合规定的,则视为违法分包,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5) 坚持合理施工工期。不按照科学的客观规律办事,盲目地压缩提前施工工期,搞“三边工程”、 “ 献礼工程”是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一大因素。优良的工程是通过合理的施工时间干出来的,制定工期网络一定要遵循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可盲目求快。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例5

事实证明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具有充分的优势,首先能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价格,在投标环节采取一视同仁的自主报价体系,将最终定价权放在企业手中,施工企业则为了成功竞标、获取最大化的经济效益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作出最合理的工程报价。同时中标价格也能较客观的反应出企业的真实水平,施工技术、材料进场、管理能力等在投标过程中被作为最基础的衡量标准也促进了施工企业更注重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投入及应用,形成了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发展现状及问题

目前,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工作存在着计价环节不规范、不完善,没有形成统一配套的管理模式,没有构建科学、合理的专项人才管理队伍等不合理现象,严重阻碍了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作的创新发展。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当遇到工程变更、物价调整、不可控风险、工程增加等情况时我们很难在工程量清单中找到合理的约定,这充分的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存在着计价不规范的现象,对市场风险的预期不足,一旦遇到材料涨价等现象则将这一风险完全转嫁给建筑企业,很难体现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不利于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倘若不及时整改将有失诚信的原则。同时,缺乏与工程量清单招标相适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也是制约建筑工程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工作缺乏专业部门有力的监督与管理,也导致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构建完善的建筑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体系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市场没有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没有构建一套科学的资质预审制度是导致这一现象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因此,广纳贤才、引入竞争机制,构建一支专业技能强大、理论基础扎实、科学水平高的专家评标队伍势在必行。

1、科学创新、建立统一管理模式。

各自为政、分地区定额管理的方式不利于新时期建筑行业的稳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这一陈旧的管理方式无疑增加了地区割据现象、不合理评估现象、钻法律空子现象的可能性,阻碍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格局的建立,因此我们只有扭转以往陈旧的管理方式,努力构建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标准管理模式,才能使市场更加稳定、更加健康。

2、引入电子评标机制,使评标工作更细致、更规范。

由于总价评审机制是站在宏观的角度进行的,很难对评标工作进行更为细致、深入的评估,因此引入电子评标机制可充分弥补总价评审的缺陷,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既可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总报价评估,同时也可按照工程量进行分部、分项的材料价格评定、措施项目评定、单价评定,降低了人为暗箱操作的可能性。电子评标系统在单价评定后可进行自动汇总,并生成统计清晰的分部评审表及总分汇总表,使评定结果一目了然,同时也简化了人为操作的工作流程,符合经济性原则。

3、加强事前考察、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完善招标文件编制。

为了使招标文件编制的合理、科学,招标单位及机构应在编制前进行周密的事前考察、提高勘察设计的工作质量,在了解施工场地条件、现场环境、工程自然情况的基础上为预算编制、清单设计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图纸会审,详细规划建设项目并按计划稳步实施是提高勘察设计工作质量,使工程量清单合理、清晰的重要前提。我们只有紧密结合不同的工程项目、招标条款、评标方法、进行招标文件编制的严格把关,才能使工程建设重点突出,设计合理,充分体现招标的宗旨。

4、全面实施合理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中,我们应科学的推行合理低价中标法作为评标的主要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竟标,即使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当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情况时也可被排除在外不予中标,这就是合理低价中标法。该法则的关键点就在于首先定价要合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是最基本的,同时还要尽可能的低价,即经过评审的投标价格为最低,这是评标定标的核心,并且投标价格还应控制在不低于自身成本的范畴之内,从而使倾销垄断等不法竞争现象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总之在利用合理中标法进行评标时我们应将重点放在防止过低成本报价上,以杜绝在竞标公司中标成功或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过低的成本报价而进行增加索赔要求,或为了从中谋取利益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严重影响施工质量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例6

1、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对于目前的建筑行业的市场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然而,由于某方面的客观因素,在实际过程中也的确出现了一些问题,故就需要不停的改进以及健全,从而促使建筑工程中招投标管理充分发挥它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最大效应。

2招投标管理现状分析

自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驶入正轨。《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我国的招标投标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招标投标领域不断扩大,招标投标行为逐步规范,招标投标已经成为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对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预防和减少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2.1招投标运作不够完善

有的建设单位没有法律、合同方面的专门人才,对涉及招投标工程管理方面的业务不熟悉,制定评标细则时考虑不够全面,导致标底不准确,还存在监督机制不健全、泄露标底、串标等现象,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同时因施工企业自身需要,为达到中标目的,有意压低报价,采用微利标、无利标甚至亏损标,致使投标书编制缺乏规范性。

2.2建筑工程交易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

近年来,我国的招标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些机构的出色工作对保证招标质量,提高招标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当前我国建设市场机制尚未成熟,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观念淡漠,从业行为缺乏规范。一方面,业主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的制约、压价,回扣、垫资、拖期、拖欠款被形象地比喻为压在承包商头上的数座大山。另一方面,非法转包、资质挂靠、偷工减料、逃避保修责任等现象发生在承包商身上屡见不鲜,从而使招标投标缺乏公平和公正,使施工单位的利益受到损害。所有这些,已成为导致工程建设质量低劣,建设市场行为混乱的根源。

2.3评标定标工作缺乏科学性

评标定标是招标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要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合理,必须要有一个公正合理、科学先进、操作准确的评标办法。目前国内还缺乏这样一套科学有效的评标方法,致使一些建设单位仍单纯看重报价高低,以取低标为主;评价小组成员中绝大多数是建设单位派出的人员,有失公平公正;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作为评标工作的主体,其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法律知识等因素直接影响评标工作的质量;开标后议标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把公开招标演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招标。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配套的系统工程,目前招投标本身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改革措施滞后。市场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够,配套的改革措施还不完善。这样,就给招投标过程带来很大的风险。

2.4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滞后

工程造价不能反映竞争机制的要求。在市场经济范围内,资源实现最优化配置的前提是自由竞争市场体系,建筑领域内的竞争集中体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而竞争的核心必然是价格。但事实上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有碍公平竞争局面的形成。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是对施工方法和施工措施都严格区分,使竞争性费用无法从造价中分离出来。工程招标投标中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合理低价中标方法的目的在于通过专家的评审选择不低于其成本而报价的投标人,其前提是专家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内容的企业成本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但各企业的成本为其商业秘密,因此,专家在评审某投标单位的报价过程中,很难保证有充分理由肯定某家企业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价。在大多数情况下,除非投标单位在报价中有明显错误,否则很难确定报价是否真正意义上的低价合理。

3方法与对策

3.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运作

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是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因此,要建立对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督制度,对有依法必须招标而未招标,将工程肢解发包,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明示或暗示设计、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行为的业主,严肃查处。同时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及保险、担保机构的合作,将各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对企业和专业人员的处罚决定、不良行为记录和履行合同的情况载入数据库,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公布,以加大企业或人员违法违规的成本,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市场准入管理。

3.2完善招标投标信息网,提高信息透明度

寻找潜在的交易方,签订并履行合同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商务中的运用可以节省大量交易成本。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标投标信息网,招标方在网上定期招标信息,投标方在网上公布有关自己生产能力、履约情况、技术水平等信息,减少大量的搜寻成本。借助于信息网,还可以提高招标、投标、评标的效率,提高信息透明度,大大节约签约及相关交易的成本。

3.3加强企业内部人才管理,提高技术水平

促进企业内部定额体系的建立,并把是否具有完备的信息作为企业准入市场的一个条件,由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过程中,政府逐渐开放价格,定价的自落到企业手中,企业理所当然地应该建立一系列可行的报价制度,企业内部定额体系是企业进行成本控制的有效手段和自主报价的依据。同时也要求企业具有相当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并能发挥显示企业实力的传递功能和促进企业对现有水平的提高。

3.4强化工程招投标监督执法力度,加强薄弱环节监管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例7

在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地方行政干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本应是由招标机构或招标机构来完成的工作,但是由于当地政府部门越位干预,导致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出现混乱。第二,政府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招投标活动中,影响招投标的正常进行。除此之外,有部分的行业或地方,在投标过程中限定投标人范围,或在评标的过程中加入不公正的条件,倾向某些企业,为其保留一些标段或者强制别的中标单位把其中的一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的施工单位等。

1.2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违规现象严重

在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部分业主存在着逃避法定招标程序的现象,例如将招标工程进行分解或是将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议标等形式,从而规避招标。部分的业主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内定中标者,掩人耳目。甚至还有业主为了达到一定的利益和好处,不惜损失国家以及其他招标人的利益,与招标人之间进行串通,以不正当的形式获取中标。

1.3现有的法律制度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对于招投标方面我国的相关法律还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关于评标组织的作用与价值能否正确的发挥问题。由于评标组织在法律上是具有对招投标活动进行投标评标的权利的组织,在理论上是招投标结果的判断者。而且由于目前我国相关政策还存在一定漏洞。我国出台的《招投标法》中对于招投标存在的各项资质与标准并没有严肃的规范,例如对于串通招投标就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只存在相应的价格因素应对。

2.对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几点措施

2.1加强、规范招投标制度建设

加强、规范并健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各项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建立招投标备案制度、招标文件审查制度、资质审查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等制度,使得招投标活动能在这些制度的规范之下排除社会各方对于招投标活动的不良影响。

2.2做好资格审查工作,规范招投标程序

严格把好资格预审关是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组织做好工程项目招标书和投标单位的资质预审,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各个通过初审的投标单位的施工业绩、企业信誉、资金状况、施工设备状况以及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素质状况进行考察,从而能对投标单位的管理水平有一个直观的了解。

2.3发挥机构监管职能、强化监督力度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甚至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以及竣工之后都要依法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在发现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时,要及时地采取相应的措施,改善相关的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加大惩治的力度,从而在源头上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走向一个正规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同时行政管理部门还应当与工商、银行、保险等部门和单位进行合作,将企业的信用纳入工程招投标的管理之中,进一步地规范招投标市场。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例8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前言: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当前这些问题,首先必须坚决执行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遵从科学有效的方法,通过在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体制。

一、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1.1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工程招投标管理可以对工程建造细节做有效的管理。例如: 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包括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设备材料询价与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投料试车,直至竣工投产、交付使用过程的招标。总承包商根据业主所提出的建设项目要求,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职工培训、试生产、竣工投产等实行全面报价投标。

1.2提升工程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招投标工作管理能够促进施工单位之间的公平竞争,并在竞争中不断改进自身施工质量,降低施工成本,从而促进整个建筑市场的优化。实施科学有效的招投标能够使投资方在充分了解市场信息的前提下做出最佳决策,从而在缩短工期、控制造价、提升质量方面获得保证,最大程度地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3规避了建筑工程施工风险

目前我国招投标市场中的主要不和谐因素就是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此外还有大量不具备竞标资格的施工单位通过各种手段获得施工权利,并将其通过工程转包获取经济利益,使建筑质量难以得到保证。通过改进招投标管理模式能够通过法律机制和政策手段等规范市场和招投标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有效规避了建筑施工风险。

1.4确保工程造价合乎市场规律,使其更加合理化

首先,公开工程招投标可以让合乎条件的工程承包商公开、公平竞争,是充分尊重市场竞争机制的表现。借助市场竞争优势,可以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其次,在建筑工程行业,工程承包商劳动成本是有差异的。通过招投标管理,能对建筑工程行业实现有效的优胜劣汰,实现了生产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后,推行招投标管理能实现供求双方地择优选择,满足了供求双方的需要,为良好的合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建筑工程招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缺乏规范性

近年来招标业务正稳定的发展壮大,很多机构工作很出色完全可以保障招标的质量,使得招标起到了很有益的推动作用。但是有些建设市场对其信誉缺少观念,没有良好规范的从业行为,这就使得业主的很多行为缺少制约,随意的压价,出现回扣、垫资、拖期以及严重的拖欠款行为,使得承包商总是压力重重。还有的将工程随意的非法转包,将资质随意的挂靠,随意的偷工减料,想办法逃避职责等等,这就使得现今的招投标工作严重的缺乏公正、公平、公开,导致施工单位出现严重的利益损失。这些情况的发生使得工程建设质量无法达标,导致整个建设市场比较混乱。

2.2招投标的程序不规范

⑴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我国的招标投标法中明确地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都必须具备招标文件的编制能力以及组织评标的能力。但当前的实际情况是,大部分企业的投标书多是由招标人自己编制的,然而由于招标人的专业素质良莠不齐,受教育程度不同、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差距较大等原因,使得招标文件有许多都不规范,往往出现报价失误的问题,增加了评标、定标的难度。

⑵标底编制不规范。工程量清单有利于投标人对投标标的进行编制以及专家对标的进行评定,是投标人共同竞争投标的基础。但是事实上,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有待商榷。在我国工程实施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由于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工程量少算、漏算的情况导致中标单位向业主索赔的现象,使得业主面临着投资控制失控的风险。

2.3相关行政监管不力

从目前的实际情形来看,对于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而言,对招投标进行检查、

仲裁的规章制度尚不健全,而且其自身也受到多重领导,很多时候难以开展工作,监督缺乏力度,监督工作严重滞后。一些监督主体只侧重于形式和程序的监督,对实体性内容往往实施经济处罚的多,追究法律责任的少。违法违规行为付出的风险成本低,而获取的收益高,受利益驱动,必然会有人铤而走险。

2.4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

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做好充足的功课,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秩序,甚至使许多不怀好意的投标者钻了不合理方法的空子,让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三、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建议

3.1各地政府应建立机构,提高领导制度

对各个部门要分工明确,完善监管程序,作到提前介入,执法中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建好集中统一的招投标平善有形市场。要加强对建设单位、主管单位和监管部门及领导遵守执行招投标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3.2规范建筑市场的秩序,加大对有形市场的管理力度

通过建立健全评标专家告知制度,提高评标专家的工作效率,并对制度的贯彻以及责任追究进行跟踪考核,建立一套完善的专家信息库,根据专家在各个评标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对评标专家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评标程序,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与公平性,提高评标专家的工作质量。其次,坚持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投标人能够便捷、平等的获取招标相关信息。必须严格实施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公告制度,对外公开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规范评标工作,不得排斥或限制非本地区本系统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如出现此类现象,必须对其直接主管人员负责人追究责任。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方法以及评标标准要公正合理,不得排斥与限制潜在的投标人,并且不得随意更改招标文件。

3.3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1)政府部门的监督。国务院办公厅曾经印发过对有关部门实行招标投标活动和对这项活动进行监督的通知。要求无论是楼房建设还是市政设施,只要依法达到招标的规模,就要全部纳入法律程序,防止出现缺项或是不公平的合约。当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到各项因素,如施工的环境,施工的节气等影响,可以设立特别条款,将其纳入合同。这样就可以在发生纠纷时,有章可循,不至于出现漏洞。

(2)完善社会监督。建立完善听证会制度,将一些可以公开的项目举行听证会,对一些不便于公开的项目,可以设立专家听证会。防止投招标的各项工作成为形式,加强监督制度,将投招标工作真正纳入法律的程序。

3.4建筑工程投标的评估方法上一定要科学、合理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例9

1引言

施工招投标是我国建筑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这种方式是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通过公平,公正的竞争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优点在于能够发挥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作用。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使得工作更加规范化、有序化、科学化。我国加大了施工的招投标的管理力度,把它纳人了法制化轨道,出台了《建筑法》、《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文件。但是我国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仍然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依然有许多突出问题,对我国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方面进行研究,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对这一问题的最终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2基本概念

招投标是招标和投标的简写。招标:是指招标人公告或者邀请书等形式,邀请具有法定条件和有承建能力的企业或者组织参与投标竞争。要求公平、公正,不得进行暗箱操作,按照同等条件择优选取项目承包人。投标:是指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投标的条件设置投标的报价,整理资料和报价送与招标单位,经过一系列的竞标,投标人凭借企业的优势、实力和技巧获得项目承包资格。

3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3.1违规操作

在我国由政府主导的投资建设工程有很多,在不透明的情况下,招投标阶段很容易出现不符合经济市场调节,甚至违法律法规等现象,比如“暗箱操作”、“先定后招”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表现出政府的腐败问题也使得招投标失去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虽然国家注意到该问题并且完善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进行了有效的整顿,但从最近几年的政府工程建设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大,建筑工程中招投标的“违规操作”依然存在,违规行为已经由个人行为发展到系统操作,蔓延到招投标管理的各个环节。有些建设项目的部门对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控制不严,一些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无独立资质的组织也参加招标,而这些组织还成为了项目的承包机构。有些部门会把一项工程违规分成好几项小项目进行分别承包,导致施工过程中责任不清、相互扯皮等现象。现在的招投标的违规行为已经对建筑施工的经济和秩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3.2报价不合理

很多企业不愿意真实反应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施工设备配置,对项目开发缺乏相应的金额设想,企业的投标报价多来自国家、地方政府设计的定额进行以一些浮动定价,这种定价表现为企业缺乏了解,盲目进行报价。一些企业没有对自己的施工能力、技术水平进行相应的调查和所需要的建设成本核算,而是一味的压低价格,通过价格优势来获得竞标上的优势,这种盲目制定的报价虽然能中标,但过低的报价也使得企业没有什么利润可言,而企业为了获得利润,通常的办法是降低工程质量或克扣工人工资,这样会容易造成建筑工程变成豆腐渣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3.3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明显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照顾本土企业的壮大,对地区招投标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更偏袒当地企业,这种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招标人在招投标资格预审阶段对外地企业设置了各种苛刻的条件和要求,招投标阶段采取差别对待,优先考虑本地企业,更有甚者直接排除外地企业,实行一种潜规则。在地位上,本土企业高于外地企业,扩大本地企业的竞标优势。一些地方政府还会增加各种无理要求来增加外地建筑企业的费用支出,迫使他们无法参与竞标。

4招投标管理问题建议

要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投标管理水平,解决施工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不正当竞争方式,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使得招投标管理活动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性,走上良性竞争的发展轨道。

4.1规范和强化对专家评审组的管理

在招标管理当中,选择专家进行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这一环节的选择要尤为慎重。招标方不仅要选择在建筑工程项目技术和经济等方面有能力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更重要的是能熟悉掌握建筑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过程的人才。条件不错的的建设单位可以设计有效的评审库,按照不同的专业和招标内容,设立不同的专家库,并按照招投标的内容选择与之相对的专家参加评审。在评审的过程中,评审专家根据评标方法及各种法定文件,对投标公司的工程设计,工程能力进行自我判断,评标成员不能发表自我具有倾向性、引导性和诱导性的意见,不得干涉其他成员的评审意见,不能组织私下会谈。并构建一个有效的监管机制,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可以有效激发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及时发现错误,避免失误造成的损失。

4.2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们可以完善《招标投标法》,完善招投标相关的回避制度,弥补漏洞,明确禁止有关系网的投标组织与招标单位产生关系,防止私人来往密切,直接干涉或影响招投标正常管理活动。第一,政府部门所属的建筑公司要与政府部门脱离行政管理关系,实行市场经济调节,不得进行有直属关系的政府部门的招标活动,不能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防止内部就把项目锁定的行为。第二,有形建筑市场要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有工作人员进行违法操作,不管级别大小,坚决打击,不能手软,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4.3合理定价的指导

作为招标方要制定严格的定标原则、报价的评审办法、标价正常的上下浮率,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现实不同情况下必要时可以禁止标价下浮,如果投标单位想要压低标价来获得项目,招标方应该要求投标方提供详细的建造技术,建造价格的计算过程及相关技术材料,然后根据材料研究这个价格可能会对建设工程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而投标公司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保密自己的报价,作为商业机密不能让别的施工单位或他人了解自己的报价信息,避免报价泄露,让别的竞争公司是自己变得被动没有竞争优势。提交报价单要再适合的时间,应该选择中间时间,不能太早也不能太晚。一般情况下可以各项环节都完成之后再送交标价书。

4.4 避免地方保护主义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每个地方都想保护自己的本土企业而排斥外地企业,不仅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更重要的是不符合一个统一国家的团结。除了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口头和思想上自觉抵制地方保护主义之外,更主要的是国家在法律法规建设上,明确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中招投标管理标准,禁止地方政府擅自制定符合自己利益的特殊标准,导致不公正对待外地建筑公司,地方政府应该强化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努力为招投标活动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条件。

5 结束语

完善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机制,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招标项目进行周密的决策研究的水平,健全我国的法律机制,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有效防止不当竞争和腐败问题,促进规范建筑市场规范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研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从实践中总结并完善。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例10

关键词:招标投标;建筑工程;经济管理;重要性

1引言

现阶段,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行为在我国处于发展阶段,因而在诸多方面依然存在着不合理之处,需要合理的进行处理。在建筑工程中应用招标投标行为,可以大幅度的提高建筑施工的活力,为建筑单位公平和公正的竞争提供保障。招投标行为,有利于不同的建筑单位形成公平竞争的氛围,有利于节约建筑工程施工的成本费用,促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提升,有利于对交易过程中的现象进行改变,为建筑交易市场稳定健康的发展提供条件。所以,建筑工程招投标行为,可以实现有效管理建筑经济的目的。

2建筑工程招投标概述

建筑工程招投标行为,具体来说就是建筑工程的招标行为和投标行为,是商品交易行为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结果。利用市场竞争的公开性和公平性以及公正性,在技术管理方法和经济管理方法的帮助下,保证有组织和有目标的实施一种择优成交的方法。建筑铲平也可以在公开招投标方法的帮助下,完成商品交易的过程。在建筑工程实施招投标的过程中,要严谨的根据所规定的法律程序,具体实施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行为。一般情况下,唯一指定的建设单位,对定标进行设置,对相关的满足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邀请,从而使其参与到投标的过程中,在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中,选择符合建筑施工条件的建筑单位,并且与其进行交易合同的签订,进而结束交易行为。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行为,不仅要严谨的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同时法律也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为建筑工程招投标行为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奠定基础,从而节约建筑工程的施工成本费用,促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提升,保证城市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

3招投标在建筑工程经济管理中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经济管理主要指的是,有效的管理建筑工程中涉及到的经济费用,是建筑工程经济效益实现的有效措施,而招投标在建筑工程经济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1提高建筑工程报价的合理性

建筑工程招投标能够为建筑工程报价的合理性提供保证。对于招投标企业而言,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节约建筑工程的成本费用,要在建筑市场中选择实力较强的工程承包企业,和其成为合作伙伴,并且要保证工程成本企业提交的施工方案符合招标企业的需求,工程报价要具有合理性。目前,建筑市场中存在着众多的施工承办企业,招标企业难以在较短的时间之内分析和了解各个企业,此时在招投标工作的帮助下,招标企业可以有效的了解各个施工承办企业。

3.2提升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

在招投标工作的帮助下,可以促进建筑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招标单位在开展招标工作的过程中,要在招标文件中对建筑工程的技术要求进行明确,并且规定建筑工程的各项参数,而投标单位要在施工设计方案中明确标识相应的施工工艺和工程参数。对投标单位而言,为了提高中标的成功率,要优化配置企业自身的资源,保证企业自身的条件满足招标单位的标准,此外,要对企业的管理进行强化,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在最大程度上节约自身的管理成本费用,确保自身具有充足的成本优势。

3.3减小建筑企业的经营成本费用

在还没有广泛的实施建筑招投标制度之前,通常情况下,我国建筑项目的实际成本费用要比预计成本费用高,这一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就是建筑市场环境缺乏公平性、公开性和公正性,建筑企业之间没有形成公平合理的竞争氛围。在广泛的实施建筑招投标制度之后,各个建筑施工单位能够在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中进行竞争,从而实现了节约建筑工程成本费用的目的。对招标单位而言,工程造价工作,能够有效的节约建筑企业的施工成本,对投标单位而言,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能够为规模较小但是潜力较大的建筑企业带来发展的机遇。在整体的角度观看建筑市场,招投标制度的实施,有效的节约了整个市场的运行的成本费用,也有效的防止出现过多资金投入的情况,为建筑市场健康持久的发展奠定基础。

3.4推动建筑施工工艺的发展

在建筑工程经济管理中采用招投标行为,能够促进建筑施工工艺的发展。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的施工规模比较大,同时也涉及到众多的专业种类,建筑施工工艺具有复杂性,施工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投标单位为了提高中标的成功率,会对自身的管理进行强化,并且不断的对具有竞争优势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进行研制,在建筑施工工艺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推动的作用。在实际的情况中,招标单位要尽可能的对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的先进性进行提升,在先进的施工技术的帮助下,促进建筑企业施工水平的提升,为建筑施工质量提供保证,从而提高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此外,先进的施工工艺有利于节约建筑工程成本费用。施工企业要不但的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在精细化管理模式不断推行的情况下,利用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提高企业的成本优势,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奠定基础。

3.5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横向合并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模式中,集中招标是一种常见的模式,利用集中招标的模式,能够实现加强建筑工程相似项目的横向合并的目的,摆脱地域因素带来的限制,扩大了招标工作的规模。大部分投标单位在投标相似的建筑项目时,要使优势企业的特点充分的发挥出来,从而对建筑工程的成本费用进行有效的控制。

3.6提高建筑市场的管理效率

利用招投标制度,能够提升建筑市场的管理效率,为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和有序化奠定基础。招投标制度要求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工程的施工要求,一旦确定具体的投标单位之后,双方要完成标准的工程合同签订工作。在合同中,要进一步详细说明施工情况,并且明确双方的经济条款和发生纠纷时的处理措施。在建筑工程中如果出现纠纷,则可以利用合同中相应条款,从而合理的处理发生的纠纷。

4加强招投标工作中建筑工程经济管理的措施

4.1加强组织制度建设

在建筑行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建筑行业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的挑战。近些年,我国建筑工程的施工规模和施工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提升,但是建筑工程经济的管理工作却不能够落实到位。为了给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为了确保工程的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建筑企业要将经济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的建设工作落实到位。按照现有的工程招投标制度的不合理之处,及时的进行调整,以满足招投标体制的改变,同时设置相关部门,详细的分析目前的招投标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经济管理工作的效果奠定基础。

4.2提升成本测算与辨别技术水平

现阶段,建筑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因此建筑企业要加强成本控制工作,同时提高工程质量。目前,大多数建筑企业在工程造价中,使用传统的计算方法和判断方法,导致施工成本费用较高。为了对工程造价成本进行控制,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为企业的投资效益提供保障,就必须要对成本测算和辨别技术水平进行提升。因此,企业要合理的使用审核漏项法、报价分析法等等先进的技术方法,以实现提升企业招标竞争能力的目的。

5结语

总而言之,招投标在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招投标的重要性,利用科学合理的方法,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从而建筑市场形成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竞争氛围,促进建筑行业持久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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