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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模板(10篇)

时间:2023-11-12 14:56:29

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

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例1

二、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现状和特点

近年来,中国劳动力市场供求态势发生了重要转变。一方面,由于持续的经济增长产生了旺盛的劳动力需求;另一方面,人口转变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开始显现。因此,中国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时代趋于结束。从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情况看,市场机制日益完善,劳动力市场环境有所改善,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程度也在逐步提高。但由于劳动力市场转折是长期趋势的开始,因此,需要从劳动参与、人力资本积累和劳动力市场发育等方面积极地应对劳动力市场出现的新变化。

劳动力供给的年龄相对高龄化。从总的水平上考察,在给定人口数量的情况下,决定劳动力供给的主要因素之一是总人口中劳动年龄人口所占的比重,而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又和以前的生育率水平变化有着直接的联系。由21世纪上半叶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和劳动力供给趋势变动可以得出这样的基本结论:劳动力供给总量的边际递减现象已经发生,劳动力供给绝对数量的减少也将很快出现。迄今为止,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的总量以及占总人口的比重一直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成为劳动力市场供给不断增加的基本源泉。这不仅形成了中国丰富的人力资源优势,也成为近20年来“人口红利”的主要来源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然而,根据昀新的预测,中国人口高峰将在比预期早得多的时候,即大约2030年前后在14.4亿左右的水平上达到,劳动年龄人口从 2013年左右开始上升趋势就十分平缓, 2016年达到昀高峰后开始绝对减少,而劳动年龄人口的增长率目前已经是逐年降低,并且下降速度趋于加快。从目前劳动力市场供给年龄结构来看, 45-59岁和60-64岁相对高龄的劳动年龄人口在未来20年里将迅速增加,45-59岁劳动年龄人口由2000年的19227万增加到2010年26151万,再增加到峰值年(2025年)的32642万人,其后缓慢减少;60-64岁老年劳动年龄人口由2000年的4136万增加到2010年的5693万,到 2030年前后达到11000万以上。这期间相对高龄劳动力人口的年平均增长速度远大于这一时期人口和劳动年龄人口的增长速度。从2007年第四季度我国94个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来看,16-24岁求职人数较2006年有降低2%,25-34岁求职人数则增加2.9%,45岁以上求职人数增加0.9%,从中可以看出这种劳动力供给的年龄结构变化趋势。

劳动力供给总量增幅趋缓。劳动力供给总量是由劳动年龄人口数量与劳动参与率两者共同决定的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上的预测表明,15-64岁年龄段人口数量还会持续增加到2014年,届时总量会达到9.97亿;而15-60岁年龄段的人口增长到2011年就会停止,届时总量为9.27亿。因此,从劳动供给的角度来看,中国劳动力供给昀为丰富的时间还会维持10年左右,之后,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量将不再增长,其规模会逐渐缩小。与其他国家比较,我国的劳动参与率较高,特别是青年和妇女的参与率较高。但由于在校学生会有所增加、自动失业者的比例增加、女性就业结构和比重趋向合理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人口比重会有所下降,我国的劳动参与率会在年龄构成上有所改善,在总量水平上有所下降(金玉秋,2005)。因此,从劳动力供给总量来看,目前我国劳动力供给总量不会一直持续增加,而是会到某个时点(2011年)后逐渐缩小,而且会因为劳动参与率下降使得整个规模下降得更快。

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例2

【作者简介】王全旺,山西大同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副教授,博士;赵兵川,山西大同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讲师。硕士。山西大同037009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7-0223-04

就业导向的高职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做到与劳动力市场对其培养的人才的需求数量、结构和质量的适度匹配是高职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的基本准则和必然要求。但要做到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适度匹配与协调发展,并非易事。根据麦可思的调查,2008-2010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半年后的专业对口就业率分别是61%、57%、59%。且2010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有63%的人认为目前的工作与自己的职业期待不吻合。有研究显示。职业教育毕业生从事与他们所受到的培训越是接近,他们的生产率与工作满意感越高。如何才能使高职教育的各种课程与工作相匹配?如何保证毕业生从事的工作与专业对口?必须在考虑高职教育供给与劳动力市场和整个社会需求的运作过程中才能找到答案。

一、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不匹配原因探析

高职教育毕业生非对口就业以及职业期待不高的现实状况。反映出高职教育供给与劳动力市场需求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匹配。导致不匹配的因素可能很多,本文将借鉴经济学理论中的蛛网理论进行分析。

蛛网理论解释了为什么特定类型的市场价格会受周期性波动的支配。该理论描述了在价格未知以前,必须确定生产总量的市场中。供给与需求的循环互动过程。此时。生产者对价格的预期是基于对先前价格的观察。蛛网模型中供给决策与需求间存在“时滞”。以蛛网理论应用于农产品市场来说明农产品价格随供给和需求循环波动的关系。假定,由于不可预料的恶劣天气原因,农民玉米作物的产量超乎寻常的低,农产品市场上玉米供给短缺。导致玉米价格升高。如果农民预计玉米高价的状况将持续。来年他们将增加玉米作物的种植量。因此,农产品市场玉米的供给量增加,导致价格降低。如果农民因此又认为玉米价格将持续走低。他们将减少玉米的种植量,最终导致玉米价格再一次升高。

在一定程度上。高职教育的人才供给与劳动力市场需求间与上述描述有相似之处。由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具有周期性,教育对象人力资本投资决策行为的确定与其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时刻也存在“时滞”。此外,由于信息不对称,劳动力市场需求存在不完全透明性以及远期变化非预期性特征,导致学生及家长在人力资本投资决策时往往可能是“短视”的。他们在高职教育入学专业选择过程中。往往主要根据以往此类专业毕业生就业机会的大小和工资收入的高低而确定。以往工资高、劳动力市场需求旺盛的专业,即所谓的“热门”专业,往往是学生和家长选定的主要对象。因为他们预计此类专业未来劳动力市场需求以及工资都比较理想。而正是由于该种预期。导致出现以往求人倍率高、收入可观的高职教育专业毕业生在毕业进人劳动力市场的时候出现过剩的现象,其投资的收益下降(假定工资即其收益)。反之,一些近年来较“冷”的专业。由于大多数学生及家长都不愿意投资,使得此类人才的劳动力市场供给短缺,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用人单位不得不提高工资以便能招聘到合适的人才。一种理想的、难以企及的状态是经过几个周期的波动后,劳动力市场上某种类型专业人才供给与需求正好匹配。即我们所期望的均衡状态。

二、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协调的路径选择

(一)人力资本高职教育投资的特殊性

理论上,随着产品价格及供需的周期性波动。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趋于理性。蛛网模型的均衡状态,远期内是可以实现的。但就短期而言。产品的生产者往往会出现决策失误。

高职教育本身也是一种“人力”生产过程。学生既是投资者,也是“产品”。人力资本的教育投资与私营企业等一些商业投资最大的差别就在于,教育决策的直接面对者是学生及家长。他们通常并没有该方面的丰富实践经验,且决策一旦形成后基本不能再改变;而商业投资者往往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他们凭借自身的智慧不断获取市场的反馈信息,当有新的商机出现时,他们可以重新修订和评价自身的决策。

此外,人力资本的高职教育投资不仅需要物质投资,而且更重要的是需要学习者本身时间、精力和青春的投资,而后者对于人的生命来讲是不可逆的。商业资本投资在损失出现后有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加以补救,即使不能弥补,所受损失最多是财务资本。人力资本教育投资具有投资回收期长、能动性和创造性等特点。因此,如果决策失误,人力资本教育投资的机会成本要大于商业资本投资。教育上人力资本投资决策失误所带来的损失,不仅限于学生及家长。教育部门、国家和社会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二)劳动力市场预测的重要性

作为高等教育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之一,美国劳动力市场的变化有力地促进了当代美国高等教育的变革。但美国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紧密联系也并非始终存在。早期美国的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高等教育逐步适应劳动力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二者之间才逐步建立起一种保持适度张力的紧密联系。

在我国,劳动力市场真正形成的时间还很短,仍有诸多不完善、不健全的地方。加之,我国高职教育的急速发展并非完全源于劳动力市场的客观现实需求。国家政策行政命令的推动起到极大的主导作用。更何况,我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中级阶段,高职教育发展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协调、配合且保持适度张力的机制远未形成。美国与欧洲的一些国家,如美国的劳动力统计署(BLS)与爱尔兰的经济与社会研究院(ESRI),为了促进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相互匹配,均开展了有关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预测的研究工作,并定期出版各类教育与职业的未来劳动力市场状况信息。

通过劳动力市场预测,一方面可以为政府部门的决策者、公共就业服务和机构、用人单位以及教育部门提供某些专业和职业的未来供需状况等信息。依据这些信息,政府决策者可以制定高职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而其它相关部门也可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未来发展的相关政策,从而在系统内部作出一些适度的调整。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预测涉及宏观层面的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产业结构等信息,可以作为学生及家长人力资本投资决策的参考;还可为用人单位和就业服务机构制定人力资源规划、设计就业培训项目提供重要的前瞻性信息。而这与蛛网理论中蛛网摆动的基本形成原因是由于生产者生产行为的决定是基于对先前价格的未来预期,从而造成市场上产品供需不合理的基本假设是不同的。

蛛网理论假设学生形成他们的决策完全是基于劳动力市场的现实状况而不是未来状况。换句话说,学生把当前某一专业的劳动力市场地位等同于(或大致等同于)未来实际状况。由于信息不对称,学生缺乏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的总体把握。他们几乎不可能预估到某一专业未来真实的劳动力市场需求。他们唯一可以使用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指标是其直接表现形式,如现行工资或获得工作的可能性。这也是导致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不匹配的重要因素。蛛网行为导致的不协调是开展专业的公共劳动力市场预测的期望所在。通过专业预测可以辅助学生及家长、就业机构、政府决策部门、高职高专教育部门决策的制定与选择,进而使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不匹配可能得到实质性的改进。

考虑到高职教育的区域性特征十分明显,也即高职教育的毕业生一般是在本区域范围内就业(本文不探讨毕业生的区际流动)。而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协调问题本质上也是区域性的,即通常我们是以某区域范围内劳动力市场上人才的供给与需求作为衡量招聘人才问题的难易程度指标的。所以有关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预测应以特定区域为对象。此外,长期而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太多,因此,中短期区域劳动力市场预测是比较合适的(假定短期内社会经济不会发生大的波动和急剧变化)。

市场的绝对完善只能存在于理论分析中,所以供需间的绝对匹配与均衡也是不可能的。开展劳动力市场预测的意义在于可以提供不同类型职业以及高职教育专业未来劳动力市场供需信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缩短蛛网模型中的“蛛网”摆动过程。不仅如此,由于影响劳动力市场供需均衡的因素十分复杂,而且学生必须做教育选择时经验匮乏,而这样少有的几次决策对于他们职业生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通过开展预测,为学生家长及教育部门等机构提供不同专业、职业劳动力市场地位的中短期预测,对于促进高职教育的科学发展,推进高职教育供给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尽可能匹配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工业化中后期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紧密联系的建立意义深远。

三、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预测模型的理论探讨

(一)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预测的基本思路

按照蛛网理论,价格随着市场供给与需求发生波动的同时也对供需双方起着调节作用。就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就业状况而言,“买方”占主导优势,即对高职教育的发展而言是需求导向的。对劳动力市场的预测。或者说是寻求未来劳动力市场供需均衡的中间态时,应遵循:未来劳动力市场对高职教育毕业生需求态势的分析高职教育供给现状的分析未来与现实之间的差距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规划的确定(或者说是学生及家长人力资本投资决策的确定)的基本分析框架。

预测期,劳动力市场需求可以划分为由于未来就业水平的变化而引起的对高职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和由于退休及职业流动而形成的对高职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可把这二者称为高职教育毕业生的新增就业需求。劳动力市场高职教育毕业生的供给可划分为由应届高职教育毕业生形成的供给和由于同类型人才的短期失业而形成的供给。高职教育专业人才劳动力市场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差额可用未来劳动力市场状况指标来衡量。

按照上面的分析框架。预测模型可采用层级分解法。首先确定由于就业水平的变化。每一国民经济部门(可采用联合国标准产业分类法)对高职教育类专业人才的需求,然后根据产业与职业类之间的对应关系,分解到劳动力市场每一职业大类的需求,最后再分解到每一职业小类(职业小类与高职教育专业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的需求:职业小类对高职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与由退休及职业流动而形成的对高职教育类人才的需求共同构成每一职业小类的高职教育专业人才需求。劳动力市场高职教育类专业人才的供给,可以通过统计处于短期待业状态且有就业意愿的高职教育类专业人才。以及劳动力市场应届高职教育毕业生二者共同确定。按职业小类统计得到的高职教育专业人才需求与劳动力市场高职教育专业人才供给之间的比值就是高职教育专业人才未来劳动力市场就业前景指数。该指数越大,此类高职教育专业人才就业前景就较好,相反则就业较差。根据就业前景指数的取值范围,可以采取定性描述的方法,如,非常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这种定性描述比采用确切的数值更容易让人接受。政府的决策者、就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部门以及学生家长可以从各自的角度出发对这些信息进行有选择的应用。

(二)劳动力市场前景衡量指标

B0rghans认为个体可以根据各类不同教育的劳动力市场前景调整他们的人力资本投资决策。Heijke,H等认为,通过预测的方法,提供充分可靠的有关各职业和教育的劳动力市场信息以增加其透明性,不仅便于学习者选择相关专业和进行教育投资。更能进一步实现在无需直接的政策干预的情况下,使教育系统与劳动力市场相互适应。

在我国。学生选择何种专业是在其进入高职院校之前就确定的,入学后一般更换专业的可能性很小。在实用主义和工具理性前提的假设下,学生选择何种专业一般首先考虑的是工资和该专业的劳动力市场前景。当然,学生自身的喜好也是专业选择的重要影响因素。喜好、能力和劳动力市场状况是影响个体决策的重要因素。但学生个体的喜好和能力对某一学生个体而言是特定的,对学生个体决策选择的影响是相对恒定的。因此,劳动力市场状况就成为影响个体决策的重要变量。但正如Havek所言:“决策者决策的作出会受到许多信息的影响,我们必须将价格体系看成信息交流机制。”市场经济环境中,几乎所有相关的信息,除个人喜好外,都将反映在价格中。也即,除个人喜好外,专业的选择将由价格决定,例如工资(部分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的反映)。衡量劳动力市场状况的指标很多,但考虑到数据等相关信息获取的现实可能性。对高职教育专业选择起重要决定作用的劳动力市场预测指标信息可以简化为工资和就业机会。

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例3

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历经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过程,成为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2011年底,全国共有高职(专科)院校1280所,占普通高等学校数2409所的一半还多,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生约700万人,占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的三分之一。30多年来,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了成千上万名毕业生,为国家输送了大量高素质的技术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他们遍布在我国各行各业的企事业单位,不仅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也得到社会认同,成为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生力军。

在高职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劳动力市场是高职教育发展最直接的动力。我国的高职教育由于起步于改革开放初,最初的办学定位是“自费走读、不包分配、择优录用、短期学制”,这种定位与当时的市场经济发育程度比较接近,一开始就得到市场的认同和欢迎。随着高职教育的蓬勃发展,高职教育不仅得到市场经济的认同,而且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2004年6月17-19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七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讲话,陈至立在讲话中强调:职业教育要面向市场,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加快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教育部部长周济也在会上发表了“以服务为宗旨 以就业为导向,实现职业教育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主旨讲话。会议要求,职业教育在办学指导思想上应当完成三个转变:一是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二是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三是从以专业学科为本位向以职业岗位和就业为本位转变。可见我国的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一、劳动力市场与高职教育之间的相互关系及作用

(一)高职教育针对企业生产管理一线进行人才培养促进劳动力市场发展

1.高职教育培养出多种类的劳动力,满足市场对劳动力的不同需求。人类在原始社会就开始了劳动分工,原始社会“采集经济”时期,每天天亮后,劳动群体在首领的安排下,年轻力壮的若干男人们去狩猎或渔捞;妇女、青少年、中年等,去采摘植物食物;老弱者留在住处看护幼儿、火堆,或在附近捡取烧柴、搓绳子、砸击制做石器、用兽皮连接成“袋子”或“兜子”;派有经验的人员四处觅寻哪里存在食物资源。这是原始社会的劳动者从事工作内容不同所引起的分工。由于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社会分工在原有基础上又有了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区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不管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其分工越来越细,逐步变为社会分工,社会分工是超越一个经济单位的社会范围的生产分工,包括社会生产分为农业、工业等部门的一般分工以及把这些大的部门再分为重工业、轻工业、种植业、畜牧业等产业或行业的特殊分工。这种分工劳动的岗位,职业特性越来越强,于是出现了对劳动力的不同需要,出现了交换劳动力的现象,随着大量的、不同类型的劳动力交换,逐步形成劳动力市场,为各种生产活动提供劳动力。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这一目标定位使高职院校培养的多种类劳动力在满足市场对劳动力规格不同需求方面,有着不可小看的作用。

2.高职教育培养掌握科学技术的高端技能型人才,提高劳动生产率。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不仅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还引出了一些新的产业、新的职业。最明显的一个例子是20世纪出现的IT业。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技术成为新兴产业,掌握互联网和计算机技术的人才有了新的职业,IT既成为新的产业也成为新的职业,它需要劳动者有专门的知识和技能,掌握了这种专门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在工作时会成倍地提高工作效率。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使学生掌握了知识与技能,掌握了生产一线最先进设备的操作方法,学生毕业后进入企业,企业得到了较高水平的劳动力,从而提高了企业的劳动生产效率。同时,高职教育培养人才的规模性、持续性特点决定了它能源源不断地为劳动力市场提供各种人才,这种人才掌握了一定的生产技能,适应新技术要求、满足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需求,为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起到保障作用。

3.高职教育培养“零距离”上岗劳动力,实现劳动力市场与高职院校的互利双赢。在市场机制下,生产企业要从劳动力市场招聘到足够多的熟练技术人员,而市场不可能自己培养这种劳动力,只能依靠学校和培训机构,所以劳动力市场承载着生产企业、劳动者、劳动力培养单位几方沟通需求和平衡供需的职能,当供需关系平衡时劳动力市场平稳,当供需关系出现不平衡时就出现市场动荡。由于劳动者的技能是否符合企业岗位的需要、企业能否接纳市场提供的劳动力,都是变化不定的,这种不确定或者说供求失衡就会通过劳动力市场反映出来,表现为有时是劳动力不足,有时是劳动力过剩。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社会培养合格劳动者的重大任务,为生产一线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目标定位确定了高职院校要通过3到4年的学校教育和实训指导,使学生成为生产管理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人才,毕业时“零距离”上岗,高职院校这种大批量、多工种和持续不断的人才培养,为市场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同时高职院校也通过劳动力市场优化专业设置、开拓毕业生就业渠道,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这是高职院校、劳动者个人和劳动力市场的互利多赢。

(二)劳动力市场在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平衡过程中对高职教育的导向作用

1.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促使高职教育规模一定程度地扩大。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企业也会随之进行扩大生产和技术改造,而扩大生产和进行技术改造就要增加生产人员或者选用较高水平的专门人才,这些人员企业可以自己培养或者到劳动力市场招聘,由于企业自己培养人才周期长、成本高且不能立即满足需要,因此,企业更愿意到劳动力市场招聘人才。但是劳动力市场所供给的人才规模、层次和数量并不一定与企业需要一致,有时企业的人才需求数量较大而劳动力市场供应不足,企业招聘不到合适人才,于是劳动力市场就会发出某些人才短缺的信号。这种人才短缺信号外传,就给专门进行人才培养的高职院校一定的导向作用,当高职院校得到这一信号时,办学者针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需求,会调整专业结构或扩大招生规模,尽力使人才培养满足劳动力市场的这种需求。这说明劳动力市场对高职教育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方向有直接的导向作用。

2.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变化对高职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当今,产业结构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也不断调整,劳动力市场也随之呈现出变化的态势并反映到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上。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劳动力市场出现了服务专业化、技术一体化、知识高端化的趋势,尤其是新兴产业或高端制造业企业会对劳动力有特殊的要求,这时原有那些没有接受过专门学习和培训的员工、没有掌握专门技术的普通劳动者就可能不胜任这种生产要求,由此就要求高职院校在培养学生成为合格的生产管理一线技术人才时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有针对性地让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或者和企业进行订单培养,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办争使毕业生掌握新技术、新工艺,达到服务专业化、技术一体化、知识高端化的要求。这既是生产技术的要求也是企业竞争的要求,高职院校必须通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达到市场需要。

3.劳动力市场使高职教育服务经济的功能逐步增强。高职教育是与经济联系最为直接、最为密切的教育形式,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企业生产是其最基本的定位。高职教育服务于经济发展主要是通过为生产企业提供合格劳动者实现,高职院校对人才进行培养后直接送入劳动力市场,或者与企业合作进行订单培养、校企合作培养等,不管方式如何都是高职教育服务经济的形式,只不过这种形式通过劳动力市场逐步增强。高职院校通过劳动力市场调节,优化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发挥高职院校有教学场地、有雄厚师资、有专业技术、有丰富经验的优势,使人才培养更适应企业的需求。同时,在劳动力市场的调节下,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与社会经济发展、企业人才需求、生产一线结合得更为紧密,提供的劳动者更符合企业的人才需求,更能发挥高职教育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

4.劳动力市场促进了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高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为生产管理一线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目标决定了高职教育与经济生产有紧密的关系,同时也要求高职教育要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教学与生产相结合。而理论与实际相联系就要让学生在真实的生产管理一线进行实践与锻炼,这种实践与锻炼要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实现,学校不可能为每一个专业和每一种岗位提供校内真实生产环境,即使校内有一些能让学生进行实践的校内实践场所也不具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那种更为真实的竞争氛围,因此,高职院校一定要与企业加强联系,拓宽渠道、强化合作,让学生在毕业实习环节到企业锻炼,使学生毕业后一到企业就能立即上岗,满足企业的用人需求。

二、目前我国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现状

(一)高职教育迅速发展但存在的许多问题不能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

一是社会对高职教育认可度较低,学生、家长和一些企业对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不认可、不选择。虽然我国高职教育已经进入国民教育序列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许多学生和家长眼中高职教育还是末流教育、是无奈之下的选择,有时宁可选择一个三流的本科院校也不愿选择一流的高职院校;宁愿当一个并不重要、发展空间受限的管理者,也不愿意当一名得到社会尊重、发展潜力巨大的高端技能工人;二是高等院校总数的增加和本科院校的大规模扩招,使职业院校的生源大幅下降,致使一些职业院校根本完不成招生计划。从2008年到2012年全国参加高考的生源逐年减少,同期高等院校数量和本科院校招生人数逐年增加,在一增一减的夹缝中,职业院校发展空间受限,下表数据就是高职教育生存状态的一种反映。

三是一些高职院校办学观念还没有跳出普通教育的框框,机制不灵活、特色不突出。其教学理念、教学改革滞后,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相对陈旧,致使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不强,学生毕业时没有竞争优势,出现学生毕业即失业的现象。四是校企合作不紧密流于形式、技能型和“双师型”教师缺乏。一些职业院校由于和企业的合作流于形式未能深度融合,校内没有大的实习实训场所,学生不能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得不到真实生产环境的锻炼。有些学校教师从本科学校毕业即到高职院校教学,缺乏实践能力的培养和锻炼,对企业生产管理一线的技术技能要求一点不知,难以完全胜任高等职业教育对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学生技能水平参差不齐。

(二)中国劳动力市场已经形成但不够成熟

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一直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劳动力的增加与减少都是由各级劳动局根据计划进行调整。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对市场的研究和培育得到国家的重视。1986年国务院决定改革企业用工制度,在全国企业中实施劳动合同制,这才有了劳动力市场的萌芽。但此时,劳动力市场还“犹抱琵琶半遮面”,直到199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三中全会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劳动力市场”的概念,劳动力市场才真正发育,劳动力配置方式也逐渐由传统的计划配置向市场配置转变。经过近20年的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发展,市场对人才配置趋于成熟,目前绝大多数企业的用人是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会)招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责权利。但是也应看到劳动力市场还存在许多问题,诸如市场机制的制度建设不完善,市场的信息系统建设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劳动力市场呈现出季节性特征而没有建立长效机制,企业的招聘许多时候是通过政府举办的招聘会进行,有些人才市场仅对劳动者档案进行了保管而没有上升到较高层次的分层管理和引导,劳动力市场还未彻底发育完善,远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三)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不能恰当匹配

高职教育虽然是针对生产管理一线进行人才培养,为企业提供合格劳动者,但他与劳动力市场是两个系统,在各自的系统内是一致的,但相互之间并不一致,各有侧重。高职教育侧重对学生进行培养使之成为技能型人才,对受教育者负责;而劳动力市场则根据生产企业人才需求进行人才调节配置,对用人企业负责,两者主体不一致,而且在管理上也各有自己的隶属部门,相互交叉较少。再者,高职院校在调整专业、确定发展方向时,经常会对企业人才需求进行调研,但较少对劳动力市场进行调研,所以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没能实现与劳动力市场对技能型人才需求的协调一致,无法满足劳动力市场对高端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加之高职教育在扩招后基础条件不足致使人才培养质量不是很高,导致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不能恰当匹配,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滞后于劳动力市场。

三、高职教育应对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一)厘清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高职教育三方关系

经济发展的阶段和程度决定了劳动力市场的规模和结构,而劳动力市场的结构和规模又决定了高职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模式,在这三者关系中,经济发展始终起到了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经济发展好劳动力市场接收劳动者的能力就强,经济发展不好劳动力市场接收劳动者的能力就弱;经济发展与高职教育之间的关系,正是通过劳动力市场这种显性媒介体反映出来的。高职教育要真正为国家经济发展服务,就必须注重对劳动力市场的调查研究,在对劳动力市场调研中找到高职教育发展的路径。也就是说高职教育系统通过“毕业生”与劳动力市场发生关系,劳动力市场通过“劳动力”与经济生产系统发生关系,反向的信息流动也是这样发生关系的,三方密切关联互为因果。当经济发展迅速时,各经济要素活跃,人才需求旺盛,尤其是产业调整、增加生产、提供服务,都需要招进新的人员,于是向劳动力市场发出用人需求的结构、数量、规格,劳动力市场作为联系企业和人才培养单位的中介,把这一需求信号反馈给人才培养的相关单位,相关人才培养单位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及趋势调整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规模和人才培养方向,为劳动力市场培养合格劳动者;反之,高职院校经过3到5年的教育将学生培养为准劳动者时,也要通过劳动力市场这个中介实现,学校的培养方向是否符合用人单位需求、专业设置是否合理、人才培养数量是不是匹配,都与当时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经济是基础,规定着人才需求的规模和数量,高职院校和劳动力市场在经济发展的作用下发生关系、实现平衡,两者互动并与经济生产发生关系。

(二)建立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正向互动关系

在厘清了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高职教育三方关系后,高职教育无疑会选择与劳动力市场的正向互动关系。这种正向互动关系是在市场机制下高职教育和劳动力市场之间有序、持续地循环流动。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在就业时到劳动力市场寻找职业,生产企业在用人时到劳动力市场招聘人才,劳动力市场则根据供求平衡的原则将人力资源在经济生产和社会服务的各行各业中进行合理配置,将市场中所需劳动力的数量、等级、要求等通过供求信息传递给对应的系统,包括高职教育系统。而高职教育系统内的高职院校会根据劳动力市场发出的信息确定自己的教育规模、教育层次、专业设置等,使学校的人才培养水平、目标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协调一致,与企业的经济生产需求一致,当高职院校培养的毕业生符合了劳动力市场这一需求时,两者达到匹配、正向互动;反之就不能实现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匹配。因此,高职教育系统必须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调整内部各元素,使两者产生正向互动关系,并在互动中保持长期、有序、平衡。

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例4

人类社会已进入21世纪,劳动力资源资本化已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大势所趋。人力资本是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增长的真正源泉已得到了全世界广泛认同。然而,我国是一个人力资源极其丰富而人力资本极度匮乏的国家,劳动者所拥有的知识、技能还不能跟上知识经济时代的步伐,因此,重视人力资本的培育和配置问题将是提高我国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前提。本文以劳动力市场作为体现人力资本供求关系的载体,反映市场机制作用下人力资本的配置状态,通过对现阶段人力资本供求状态的分析和预测,以期为进行人力资本培育提供重要依据。

劳动力供求状态与人力资本供求趋势的关系

(一)人力资本水平的衡量

大量关于人力资本的研究成果认为,人力资本是凝结在人身上的知识、技能和健康的总和。其中,直接体现为人类劳动水平和效果的是劳动者所拥有的知识和技能。根据人力资本理论,我们用劳动者的受教育程度代表其知识积累程度,称为教育资本;用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以及职称等级等反映其劳动熟练程度,可称为技术资本。

(二)劳动力供求状态的本质

一个具备高效率的熟练的劳动力更容易被劳动力市场所接受,原因是其拥有更多的人力资本。我国劳动力市场上存在大量的低素质劳动力,这些低素质劳动力往往是供大于求,而对人力资本较高的行业和职位则是供小于求。因此,劳动力的供求状态从本质上来看正是其人力资本在市场上被认可、被接受和参与竞争的结果。

人力资本供求趋势预测与分析

为反映我国劳动力市场上人力资本供求关系的现状与未来趋势,本文选用求人倍率作为主要的分析工具。求人倍率是反映劳动力供给与需求适应程度的指标,其基本公式为:求人倍率=劳动力需求量/劳动力供给量,该指标用一个数值同时反映供需双方的状态,并衡量其供求平衡程度,可以反映相对供给的人力资本需求急迫程度,非常适于分析人力资本供求趋势的变化。

本文选取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的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数据,通过对2001年1季度至2005年2季度共18个季度中,100多个城市的数据进行加工汇总后进行统计分析。考虑原始数据散点图基本呈直线趋势和锯齿型波动,本文选择直线趋势模型作为衡量劳动力市场上教育资本以及技术资本供需动态的基本模型,其具体形式为:Yt=b0+b1t(t=1,2,Λ,18)。其中,Y为各季度对不同人力资本劳动力的求人倍率,t为时间变量,b0为截距项,反映人力资本初始供求状态,b1为斜率,反映人力资本供求状态的变化方向和变化幅度。将数据引入模型,用OLS法估计参数,可以分别得到对教育资本和技术资本供需状态的模拟结果和趋势分析。

(一)教育资本供需状态及趋势分析

表1列出了五个层级的人力资本供求模型的有关参数。模拟结果显示,大学和硕士及以上教育资本的初始相对需求最高,但近年来相对需求变化甚小,甚至在逐渐下降,说明市场对该层级人力资本的吸收愿望和能力较小。从供求变动情况来看,市场对较低学历的劳动力具有较高的吸收能力,初中和高中学历的劳动力是当前劳动力市场的主力军,相对需求日益增大。

劳动力市场对不同教育资本类型的不同态度恰好反映出了我国当前相对落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缺乏竞争力的产业结构。当前劳动力市场上对劳动力的需求绝大部分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商业餐饮业中,低层次的产业结构自然带来低层次的劳动力需求。

(二)技术资本供需状态及趋势分析

根据劳动者所拥有的不同技能水平,笔者对技术资本也分为五类分别模拟其供求趋势,并将有关参数列入表2中。

可以看到,对技术资本的需求较教育资本而言其增长态势相当明显,尤其是对初、中、高级技工的需求增长更为突出。虽然其初始相对需求较低,但近年来市场对技术型人力资本的认可程度已经越来越高,未来对技术型人力资本的需求还将看高。

(三)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对人力资本的供求趋势

1.教育型人力资本并未受到市场认可和追捧。在现今的劳动力市场上,受教育程度的“筛选”功能日益减弱,这一方面说明企业在挑选人才的价值观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更加看重能力和综合素质,但是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的高等教育存在不足,高等学历的“筛选”功能在新的市场环境下难以延续,而我国教育体系的培养目标、内容、方法和手段等仍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培养出的学生脱离实践,缺乏综合能力,千人一面的“机械化产品”。

2.对技能型人力资本受重视程度增强。随着劳动力市场的日益完备,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产方式的变革,政府、地方和个人在技能型人力资本方面的投资力度会逐渐加大。由于技能型人力资本通常是通过“干中学”、在职培训和职业教育来获得的,因此我国未来的职业和成人教育将会得到大的发展,提倡“终身教育”将是我国提高人力资本水平的主要途径。

3.未来人力资本供求关系会进一步失衡。初级人力资本日益供过于求,高级人力资本总是供小于求,由于人力资本的形成主要依靠接受教育和积累工作经验,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此外,劳动者从接受教育并开始工作之后,还有一个技能应用和成为熟练劳动者的时间过程。因此,人力资本培育具有很强的“滞后”效应。因此,初级人力资本过剩和高级人力资本短缺的状况在未来一定时期会更加恶化。

4.教育型人力资本与技能型人力资本的割裂还将延续。教育型人力资本与技能型人力资本的割裂使得我国难以在短期内积累起符合新的经济增长方式需求的创新型人力资本,当前我国人力资本培育的目标应该是尽快改革我国的教育体系,培养出能被市场认可的劳动者,只有同时兼具厚实的教育型资本和丰富的技能型资本的劳动力才能成为我国新一轮经济增长的支撑力量。

解决人力资本供求失衡的对策

笔者认为,要解决未来人力资本供求失衡问题的关键在于改变人力资本的供给结构,而教育体系的重构正是前瞻性人力资本培育的核心所在。

(一)树立“大教育”观和“终身教育”观

“大教育”观是教育不仅依靠学校正规教育,还有赖于家庭、社区、企业的共同参与;“大教育”观强调丰富多样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大教育”观强调的是各层级教育子系统的相互衔接和协调运转,为经济发展输送合适的人才,这也是我们重构教育体系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终身教育”观则是在实践中落实“大教育”观,建立“大教育体系”的基础。建立国民终身教育体系将对现有国民教育体系起到补充作用,并通过其完善和衔接,最后建成“大教育体系”。

(二)整合国家、企业、家庭、社区教育

与大多数人的一般经验相反,我国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份额其实并不算低,关键在于我国是穷国办大教育,只依靠国家是很难办好教育的。在“大教育”体系中,还应该充分发挥企业、家庭和社区的教育功能。在这一点上,日本、德国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在日本的教育体系中,学校负责培养具有高水平“综合智能”的毕业生,雇主则从学校挑选合适的雇员,为新员工提供所需的一切技术和工作技能,大雇主花大力气为新雇员提供一流职业技能的结果是日本企业的员工能够很快地适应不同的工作并在其中发挥创造性。德国企业则通过其著名的“学徒制”为新员工提升工作能力提供有效的帮助。

此外,我们应该重视家庭和社区的学习和教育功能,针对家庭和青少年教育及发展制订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如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以及女性人力资源开发问题等,并利用社区教育功能的广泛性,提供多种工作――学业衔接项目来提升劳动力的教育型人力资本和技能型人力资本,以弥补国家、企业和家庭教育的空档,对于构建完整的“大教育”体系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发展职业教育和职后培训

我国的职业教育从1998年开始出现生源减少、质量下降,这与高等教育的高速扩张、社会观念的限制作用以及职业学校规范化程度低,教学质量差,专业设置与现实需求脱节等不无关系。因此,我们必须对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教学质量等方面重新以法律或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

而职后培训则需要更长期的坚持和投入,由于职后培训往往在工作场合进行,是直接提高现有劳动者人力资本的重要手段。但我国职后培训还较为薄弱,企业不够重视,在职工培训方面的开支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1.5%的最低标准。因此,制订法规政策保证企业和个人在职后培训上的投入应该得到重视。

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例5

这四方面的转型从下向上看,争论一个比一个大。说我们的劳动力素质要从低端提升到中高端基本没争论。关于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人口红利是否已经耗尽有争议,但争议不大,因为人口基数庞大,惯性很大。我们1990年做的人口预测和现在做的比较,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当时我们就预测2030年左右中国人口到老龄化高峰。涉及农业劳动力转移问题,争论很多,究竟刘易斯拐点到了没有,刘易斯拐点理论在中国的应用性有多大,意见很不一致。争论最大的是由计划向市场转型,按说我们既然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这方面本不应有太大的争议,但涉及到劳动关系问题就复杂了。

讨论劳动力市场,劳动关系究竟怎么转型是争论最大的问题。这个问题比较敏感,但现实仍需要我们认真回答。现在中国出现了强资本,弱劳工的格局,关键是劳动关系失衡,是政府主导条件下的劳动关系调整存在一些问题。再有,中国劳动力总供给大于总需求下的劳动关系调整也造成一些问题。因为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而人和人的关系就不是简单的经济关系,涉及到社会、政治问题,是十分敏感的。争论中有人问,都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的国家,宪法、都写得很明确,劳动关系还怎么转?我认为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主体,配置方式、劳动力供求双方的关系及其特点都在发生转变。

计划经济下劳动力配置主体是政府,配置方式是行政指令,那时劳动关系就是干群关系。完全是行政关系,没有劳动力供求关系。行政关系的特点是上下层级关系。现在要转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把配置主体转变为劳动力的供方和需方(企业主和普通劳动者),如果还是政府充当资源配置主体就别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了。配置方式是通过劳动合同,这和过去的行政指令不一样了,关系是契约关系。我到不到你那儿就业,你雇不雇用我,双方是自愿的。现在是否转型到位了?不一定,但应该向这个方向转。同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现代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关系的特点是集体谈判,或者说是集体协商,不是单个工人和单个企业家的关系。我称为劳动力市场的组织行为,现在有人说是劳动力市场的集体行为,这都可以。

劳动力是很特殊的生产要素。西方经济学很少有人论证劳动力是否商品,只是说把它视为一种商品可以方便用供求关系分析它。国际劳工组织章程第一条就明确劳动力不是商品。因为劳动力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是不能和劳动者分离的,其他的生产要素都可以和所有者分离,比如土地,资金等。这样,劳动关系就不仅仅是交换过程中两个所有者之间交换财产的关系,他会一直延续到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你要用职工的脑力和体力,还得通过劳动者本人在企业的生产中发挥作用,这样一种关系就使得劳动争议很大程度发生在企业内部。政府要企业自主经营,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要给企业用人自,日常大量的劳动关系不是由政府而是由劳动力的供求双方决定。现代劳动力市场是一种有组织的行为,单个劳动者对单个雇主的关系是原始积累阶段的劳资关系。我们还应看到,只有建立了劳动力市场组织行为,政府才可以摆脱企业中日常的劳资纠纷,集中力量解决宏观问题,同时避免了和工人的直接对话,有利于政府的稳定。

“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方面已经赋予了企业用人自和职工择业自,但我们还没有认真考虑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的组织行为问题。过去在集权计划体制下劳动关系的处理是由政府一杆子插到底,一直管到生产班组。现在政府要从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方面摆脱出来,大量的劳动关系问题如何处理?哪一个组织能够代表劳动力需求方(企业界)的利益同工会谈判?发生了劳动争议,工会究竟代表哪一方?”上面这段话是我1993年初在劳动部理论务虚会上讲的。那时研究劳动力市场问题,从理论上推导劳动关系变动将遇到这些问题,现在是现实问题逼迫我们回答这些问题。

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例6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力资源配置

市场经济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方式,其核心是通过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使社会有限的资源、特别是劳动力资源配置到效率或效益最高的部门或领域。市场机制之所以能够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是由于各种市场经济规律综合作用下而形成的自发调节资源合理分配的机理。这种机理突出表现在市场信号(市场供求与市场价格)能够正确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并在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下,诱导资源由供给过剩向供给不足、由效益低向效益高的部门或领域流动。由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使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得到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与重新配置,是以市场信号为导向,以市场竞争为动力,以劳动力流动为条件。唯有不息的流动才能不断地配置劳动力要素于社会生产率最高或劳动力边际产出最大的部门或领域。因此,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之一。

同其他社会形态的市场经济一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其配置对象不仅仅是生产资料,还包括其他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在诸生产要素中,劳动力要素居于首要地位,如果其他生产要素是由市场配置的,唯独劳动力这个活的、能动的要素,是由行政计划配置的,企业一定活不了,国民经济也一定活不了。如果把劳动力要素排除在市场机制配置之外,这种市场经济就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迄今为止,不管是哪一个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都没有把劳动力排除在市场机制作用范围之外,世界上就根本不存在没有劳动力市场的市场经济。又要搞市场经济,又不承认存在着劳动力市场,这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是与传统经济体制下行政计划配置劳动力资源方式相对而言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同其他资源一样,是伴随着政府的计划而确定的,而政府的计划又是跟着政府的决策转,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和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所依赖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作为弥补市场失灵的政府计划和决策,不但不能破坏这个基础,还必须服从于市场的健康运行,有利于市场配置基础作用的有效发挥。只有用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才能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所谓劳动力市场,概括地说,就是劳动力供求之间在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上达成一系列合约的总和。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是完全出于自愿而进行的劳动力交换活动,反映了以劳动力交换合约为基础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只有当这种关系成为一种普遍而非单个偶然的社会现象时,才成为劳动力市场。就其结果而言,社会上大量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过程,同时就是劳动力资源在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过程。只不过这种分配是通过劳动力交换并由价格引导而自发实现的。可见,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功能乃是配置劳动力资源。进一步说,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劳动力交换活动,但这种交换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

二、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运作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经济早期雇佣工人起源的研究,撇开了对劳动力资源的分配功能,劳动力市场反映的是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这一交换关系,这一交换关系是与雇佣工人的形成联系在一起,并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的产物。马克思的分析表明,现代雇佣工人的前身是受土地束缚的农民,农民之所以成为雇佣工人,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农民与土地等生产资料相分离而变得一无所有,转让劳动力使用权是唯一的谋生手段;二是农民摆脱封建宗法关系的束缚和人身依附而成为自由人,从而拥有对自己劳动力自由的转让权。马克思的上述分析,显然是从劳动力供给这个侧面阐述了早期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历史条件,但对于劳动力市场分配劳动力资源的功能,以及劳动力市场实际运作过程中劳动力供求双方交易的行为规律及行为基础并未深入探讨。

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交易活动,但这些交易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劳动力买卖当事人的行为及动机怎样,构成了劳动力市场运作最基本的规定。劳动力市场运作对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及动机的基本的规定是:一、劳动力供给者只有通过劳动力的出售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他必须是一个具有理性行为的自由人。所谓“理性行为”,即劳动力的供给者具有追求收入和福利最大化的动机。正是这种动机支配着劳动力供给者的行为。所谓“自由人”,即劳动力供给者对其劳动力具有自由的转让权,没有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超经济的强制。因为,对于商品交换来说,除了它自己的性质所决定的交换者双方以契约形式表现的权利关系以外,不应带有任何形式的强制关系。货币所有者能够在市场上找到劳动力,只是因为劳动力的所有者愿意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售。而劳动力要成为商品,首先必须是劳动力的所有者是自己人身的自由所有者,能够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其次是劳动力需求者必须是独立自主的经济人。所谓“经济人”乃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动机,这个动机决定着厂商对劳动力的需求。显而易见,只有劳动力供求双方作为“理性的自由人”和“独立的经济人”的身份出现时,才能发生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的自由交易活动,而正是这些活动本身构成了井然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的实际运作。

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运作的基本特征是:

(1)市场主体地位明确,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劳动者作为就业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市场价格的信号,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作为用人主体,具有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工作岗位特点选择必要数量、相应素质劳动力的权利。这就是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这种双向选择权利的充分贯彻,需要有一个统一、开放的市场,不仅要消除所有制、职工身份的界限,还要冲破城乡隔离、地区封锁的格局。劳动力必须能够自由地在各个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流动,不存在任何行政规定和人身依附性而阻碍这种自由流动。劳动力的供给方能否自主决定劳动力使用权转让或是否为自由人这一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规定之一,是由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体现和印证,而劳动力的现实流动则是实现劳动力资源在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优化配置的充分条件,没有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调节资源分配的劳动力市场就失去了生命。(2)是价值规律、供求关系调节着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供求双方的行为都接受价格信号(工资率)的引导,这一信号引导或调节着劳动力资源在社会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在劳动力市场上,价值规律的作用,是通过收入分配反映出来的,劳动者主要是根据劳动力价格信号来决定就业或转业;用人单位则主要根据社会平均劳动力价格信号及经营情况调节分配和用人数量。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就业的劳动者或多或少,用人单位需要的用人数量也各有不同,这种供求关系也直接影响着收入分配的变化。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共同决定着劳动力的配置和组合,推动着劳动者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合理流动。显而易见,价格(即工资率)作为劳动力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一种比例,既是反映现有劳动力在各部门、各企业供求状况的显示信号,同时又给出了引导劳动力供求状况,以及进一步调整的指示信号;不仅引导劳动力供求行为调整,而且同时也受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左右,由劳动力供求双方利益的共同平衡点来决定工资率的水平或具体位置。因此,任何单个劳动力供给者和需求者都以这个社会决定的工资率为前提,按照各自利益最大化原则决定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数量。如果说,在劳动力市场上有谁来主持劳动力资源分配和保证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必须按照市场规则行事的话,那么,它决不是具体的人或者人格的代表(如政府),而是劳动力的价格即工资率这只“看不见的手”和劳动力供给之间、劳动力需求之间以及劳动力供求之间的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竞争的规律会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恪守劳动力合约并在合约范围内行事强制地? ?俚缆贰@?媲??妥杂删赫?抢投?κ谐〉鹘诶投??a href=//www.7139.co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资源分配至高无上的权??抢投?κ谐〉牧榛辍?/P> 

从目前中国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来考察,也大都可以从排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程度低中找到根源,这些问题同样有待于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来解决。因此,提出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确认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不仅是理论探索的必然,也是中国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转换,如何适应整个经济体制市场取向改革客观要求的必然选择。

三、现实经济运行中的劳动力市场分割

理论意义上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配置,表现为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之间,通过自由交换而自动平衡的结果。这种纯粹由市场力量决定的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流动,形成竞争性劳动力市场。在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作为流动行为主体的劳动力供给者(即流动者)具有完全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力,即劳动者作为流动行为主体,对于其是否流动,以及怎样流动,具有完全决定权。对于流动者即劳动者来说,流动行为是否发生,主要取决于流动的机会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差数。当然,劳动力流动的规模和程度,还要受经济结构变动因素的制约。正是经济结构的变动,直接导致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流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或者说,现实的劳动力市场竞争是不充分的,存在着形形色色的劳动力转移障碍,以及由此引起的劳动报酬上的显著差别。西方经济学家把它称为劳动力市场歧视。劳动力市场歧视,指的是在所有经济因素方面都相同的个人之间的报酬差别。这些劳动者具有同等的生产能力,但由于某些社会性、制度性因素的作用,从而引起劳动报酬或待遇上的悬殊差别。对这种现象的研究,旨在确定歧视对报酬差别的影响的重要程度,并由此引出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新概念。

同等劳动不能获得同等报酬,由此引起的劳动报酬上的显著差别,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具体表现。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是把这种被分割了的劳动力市场,看成是同一个劳动者由于从事不同种类的工作,因而领取不同的劳动报酬。换句话说,这些劳动者之所以领取较低的劳动报酬,并不是因为其劳动素质低,而是由于他们无法进入可以领取较高劳动报酬的那部分劳动力市场,失去了在其中谋职的机会。出现劳动者素质和劳动报酬不相对称的情况,即同工不同酬。

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所形成的城乡就业隔离政策,不仅是行政上的隔离,同时又是体制上的隔离,即不允许农村劳动力自由进入城市就业。在城乡两种就业体制的差别性还没有完全消除的情况下,彻底启动城乡之间长期隔离的劳动力市场闸门,即建立全方位开放的统一劳动力市场,其风险性是不可忽视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80年代中后期以来,政府对农民的自由流动和就业选择权利的有条件认可,城市对农村劳动力进入的行政控制逐步放松,以及城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收入差距,使得流向城市寻找就业机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呈日益增长的趋势(目前已突破1亿人)。但是,至今还不可能形成稳定的、制度化的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市化机制,城市劳动力市场还没有条件对农村实行全方位开放,农村劳动者和城市劳动者还不可能真正享受平等竞争的权利。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城市劳动力市场和农村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状况。由于城市的开放性劳动力市场尚未确立以及政府对城市劳动者就业采取不同于农村劳动者的特殊保护制度,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市场性流动方式进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还无法同城市劳动力一样,进入同等待遇的职业领域并获得制度性工资。流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大多从业于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条件差的非技术性行业,领取比城市劳动者相对低得多的劳动报酬。这种对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就业限制和歧视,在短时间内还难以消除。它使我国劳动力市场规模难以通过无障碍流动而迅速扩大,也不可能使劳动力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平均价格。

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集中反映在城乡居民收入的差别上。改革初期由传统体制遗留下来的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是相当大的,城镇居民的人均生活费收入与农村居民的人均生活费收入或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的比率(简称城乡收入比率)高达2.37。当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率先在农村地区展开后,城乡收入比率开始下降,到1983年达到1.70这一最低点。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从1984年起,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开始拉大,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速率有所加快,1992年开始超过1978年的差距,1994年进一步扩大到2.86,此后虽然有所缩小,但1999年仍然达到2.65。

劳动力市场分割,也表现在行业之间同工不同酬的劳动报酬的差别上。即在行业之间,也没有形成统一开放的竞争型劳动力市场。1998年,我国最高行业的平均工资为10633元,最低行业的平均工资为4528元,相差6105元,极值比2.35。我国垄断行业高工资、高福利状况的存在,说明城镇内部不同行业的劳动力市场仍然处于相互分割的状态,缺乏必要的竞争性和流动性。垄断行业在缺乏适当约束机制的条件下,将垄断收益大量地分配给职工个人,形成这些行业不合理的高收入,如金融保险业、城市供应业、邮电通信业和房地产等行业。这既是市场化不够、市场机制不健全的结果,也是国家对这些企业监督管理不力的结果。

劳动力市场分割,还表现在地区间居民个人收入差别上。改革开放以来,由于选择渐进式道路,东部地区率先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较快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从而使得东西部的经济增长速度逐渐拉开了距离。1949-1978年,以现价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东西部之比为7.08:7.52。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0.44个百分点。到1978年东西部年人均收入差距缩小到200元左右。而1979-1995年的17年间,我国经济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速度为12.8%,西部增长速度为8.7%。东部地区高出西部地区4.1个百分点。使一度缩小的地区差距又呈拉大之势。在近几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比率中,东部地区占65%以上,西部地区仅占15%左右。在全国人均创造国内生产总值中,东部地区超过平均数4成以上,西部地区只有平均数的一半左右。农民收入的地区差距也进一步拉大。1978年东西部农民人均收入不相上下,1998年东部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3600元,比西部高出3倍。东西部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从1989年的1.01∶1,上升到1997年的1.40∶1,绝对收入差距则从西部高于东部的11元变为东部高于西部1793元。不同地区居民个人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与不同地区之间劳动力缺乏流动性和开放性有关,市场不能通过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平衡区域间的工资水平差异以及相应的收入差异。归根到底,在于东西部地区间还存在着劳动力市场分割。

在过去的20年里,越来越多不拘泥于传统理论的经济学家,对劳动力市场的运作方式提出了不同的解释,并试图构建新的范式。很多人放弃了居于主流地位的劳动力市场竞争式分析法,转而强调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属性,强调制度性、社会性因素对劳动力流动、劳动者就业以及劳动报酬的重要影响,这种理论就被冠之以劳动力市场分割学派,并被确认为劳动经济学的前沿问题。

参考文献:

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例7

中图分类号:F0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10)03-0003-04

一、引言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形式,因此,需要劳动、资本、管理和技术等生产要素按照其贡献参与分配。资本所有者、高层管理者或者技术垄断者通过市场分配,或称初次分配能够获得较高的收入,劳动所有者在由市场决定的初次分配中仅获得较低的收入。日积月累,资本所有者、高层管理者或者技术垄断者拥有很大的存量收入,而劳动所有者因为增量收入很低,除了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必要支出以外,很难说有多少存量收入。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高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日益高涨,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停滞不前,即便有所提高,提高的幅度也不是很大。于是,我国收入差距日益拉大的现象出现,对社会的稳定发展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产生越来越明显的不利影响。在2009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被列为2010年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因而也引起学术理论界和广大民众的高度关注和广泛讨论。有人依据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说明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差距扩大的必然性;有人从法律法规不健全,人们可以通过不正当的寻租行为获得高收入的角度,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也有人通过对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形式必然产生收入差距的理论分析注释贫富差距扩大的道理;甚至有人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必然要求的角度理解收入差距扩大的必要性。应该说,这些分析和研究确实能够从某个视角说明收入差距扩大的形成原因,但这些认识只是局部的,而非全局的。如果依据这些认识来探讨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安排,可能只是治标而难以治本。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事实源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需要而且必须从市场完善和均衡的角度对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进行理论诠释。同时,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因而也需要而且必须从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的角度认识和制定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

二、收入差距扩大的形成原因的理论分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可以说是资本再生和发展的过程,资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作用也是十分必要的。

市场经济是一种交换经济,一切生产要素都要通过交换从所有者转移到使用者。交换是否等价,不是有了市场就可以完全实现的。如果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就不可能完善,而且也不可能有较高的均衡程度,非等价交换的现象不可避免。价格过分偏离价值,部分人从中获益,成为富有者;部分人因此而受损,成为贫困者,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不可避免。改革开放初期,因为生产资料公有制,价格由国家控制,不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我国有限度地实施了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的制度安排。因为缺乏与之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一些人通过走后门、拉关系获得计划价格的生产资料供应指标,并将它以市场价格倒卖给生产企业,从中获取暴利。劳动者从生产资料的主人转变为劳动力的所有者,劳动工资也由国家计划决定转变为由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由于缺乏劳动法律法规的有效保障,劳动工资长期偏离劳动价值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即便劳动者付出了辛勤劳动,工资被拖欠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所以,有人认为,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不能说是市场经济造成的,而是因为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对市场经济的有效规范造成的。

从按劳分配形式向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形式转换的角度认识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施三十年,人们的生活水平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逐渐成为社会瞩目的问题。究其原因,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坚持的是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的按劳分配形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的是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分配形式,分配形式的变化导致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劳动力、资本、技术和管理的使用价值有高有低,相互结合、共同发挥作用生产出来的财富就会有多有少,因此,在财富的分割中获得的份额也就不可能完全一样。应当说,由此而产生的收入差距是合理的,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所需要的。问题在于,在一个市场不很完善、也不均衡,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国家,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并不完全按贡献参与分配,由此而产生的收入差距就不能被认为是合理的,如某些国有企业、国有银行的高管人员和某些民营企业家的过高收入是难以从理论上解释清楚的。

从马克思的资本积累规律来看,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是资本积累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资本积累规律:一极是财富的积累,一极是贫困的积累。资本积累的实质是资本以无偿占有劳动者的劳动来更多地占有劳动者的劳动,其结果是贫富两极分化日趋严重。这一规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不像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那样普遍发生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在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里发生作用是不同的。目前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就充分表明资本积累规律的客观存在。

因此,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现象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市场原因不能回避。

三、收入差距扩大的市场原因的理论分析

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虽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是要揭示它的深层原因或者本质上的原因,应该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不完善和非均衡。不能说市场经济必然导致贫富差距扩大,而是因为不健全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和非均衡的市场在初次分配中拉大了收入差距。法律法规有健全和不健全的区别,市场也有完善与不完善、均衡与不均衡的差异。健全的法律法规、完善和均衡的市场在初次分配中所起的作用同不健全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和非均衡的市场在初次分配中所起的作用是完全不同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我国的市场是不完善和非均衡的,法律法规也是不健全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强化市场的统一性;要废止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要按市场化原则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要维护和健全市场秩序,以及要发挥好财政政策在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结构和调节收入方面的重要功能,要重视货币政策在保持币值稳定和总量平衡方面的重要作用。这就表明,我国政府充

分认识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市场是不完善的,而且也是非均衡的。我国在初次分配中出现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现象是同市场不完善和非均衡联系在一起的,这是不能回避的问题,也是需要我们从理论上进行论证的问题,这就要求理论工作者辩证地认识市场,完善市场分配理论和改善分配关系,以提高初次分配的公平程度。

通过市场所进行的初次分配既有提高效率,拉大收入差距的作用,也有增强公平,改善收入分配关系的功能。前者的作用在市场不完善、非均衡的状态下比较明显,后者的功能在市场完善而均衡的状态下才能发挥。我们知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素所有者是通过市场交换获得要素价格收入的。所有者提供要素,生产者需求要素,通过市场的讨价还价,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交换价格是要素所有者的收入来源。一般来说,所有者是以要素的成本价值为依据提出供给价格的,生产者是以要素的使用价值为依据提出需求价格的。如果交换价格高于供给价格,低于需求价格,不仅生产者获得消费者剩余,就是所有者也能够得到生产者剩余。比如,劳动者是劳动力的供给者,生产者是劳动力的需求者,前者以劳动力的成本价值为依据确定劳动力的供给工资,后者以劳动力的使用所能创造的价值,即使用价值为依据决定劳动力的需求工资。由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决定的市场工资如果高于供给工资,低于需求工资,则劳动者获得生产者剩余,生产者获得消费者剩余。

在市场不完善、非均衡的情况下,生产要素的交换价格通常高于供给价格,低于需求价格。我国的劳动力市场是一个不完善而且很不均衡的市场,劳动力供过于求的问题十分严重。生产资料所有者在劳动力市场上有着十分主动的地位,而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作用非常被动。市场工资偏离以劳动力的使用所能创造的价值为依据的需求工资很大,几乎接近或等于以劳动力的成本价值为依据的供给工资,有时甚至低于供给工资。市场工资大大低于劳动力的使用所能创造的价值,说明生产资料所有者占有大量的劳动剩余。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很不完善和非均衡,生产资料所有者是可以占有劳动剩余的。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与此是有直接关系的。不能因为我国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就回避这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同时,也不能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存在生产资料所有者占有劳动剩余的现象就否定资本及其作用。

资本利润通常被认为是剩余价值,其实它来源于商品价格与价值的背离。我们知道,资本有两大功能,一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即在同样的劳动时间里,能够生产出更多的产品;二是改变商品的使用价值,能够提高商品的需求价格,从而抬高商品的交换价格。在前一种情况下,商品的价值降低,但商品的价格并不一定马上随着产品的增多而下降。商品的价格高于价值的部分被生产资料所有者占有,成为资本利润。商品价格的下降与商品供给的增加有一个时间差,精明的生产资料所有者总是抓住这段有利时机,增加资本利润。在后一种情况下,因为资本的使用,商品的质量提高,使用价值增加。需求者因为商品使用价值的提高而愿意支付较高的需求价格。需求价格虽然不是交换价格,但有拉动交换价格的作用。资本的使用因为不会增加劳动时间,反而减少劳动时间,价格与价值背离的幅度因而更大。生产资料所有者之所以不断地增加和更新资本,一个重要的目的就在于创新产品的使用价值,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以获得更多的资本利润。实际上,在市场由不完善、非均衡向完善和均衡转变的过程中,在法律法规由不健全向健全转变的过程中,生产资料所有者占有劳动剩余的现象不是越来越严重,收入差距扩大的程度也不是越来越大。即便在资本主义国家,在由资本主义初级阶段向现代资本主义转变的过程中,收入差距也不是日益扩大,而是基尼系数在逐渐缩小,公平程度在不断提高。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说,就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收入结构呈橄榄形,即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很大,高收入阶层和低收入阶层的比重都很小。应当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基尼系数的变小,不是因为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发生了变化,也不是市场经济有什么重大变化,而是因为法律法规在不断健全,市场在不断完善和均衡。如果依据传统理论的认识,资本主义国家由初级阶段演变到现代资本主义,应该是贫富差距日益严重,而不应该是基尼系数在不断缩小。不过,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法规也不是尽善尽美的,市场也不是非常完善和均衡的,所以,生产资料所有者占有劳动剩余价值的现象客观存在,贫富差距依然存在。因此,需要我们通过理论创新,重新认识资本主义国家收入分配中出现的新情况。

实际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是因为市场的不完善和非均衡造成的。如果市场是完善和均衡的,或者说,市场完善和均衡的程度越高,收入差距就不会越来越大。在劳动力市场均衡状态下,劳动力的市场工资等于劳动力需求者的需求工资,等于劳动力所有者的供给工资。也就是劳动力的使用所能创造的价值等于劳动力的市场工资,生产资料所有者不可能占有劳动剩余。需要强调的是,生产资料所有者仅仅是在市场均衡状态时占有不到劳动剩余,并不是说他在市场非均衡状态下也占有不到劳动剩余。市场均衡程度越高,生产资料所有者占有的劳动剩余就越小,收入差距扩大的程度也就越低。马克思看到的是资本主义初级阶段市场极不均衡状态下的收入差距扩大现象。如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我们还不认识这一点,就很有可能否定现有的基本经济制度与分配制度,而且也难以明确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和分配制度改革的实现途径。

四、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措施与制度安排

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必须从如何健全法律法规和完善市场、促进市场均衡方面人手。健全法律法规和完善市场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完善的市场指的是完整的市场体系和完善的市场机制。所谓完整的市场体系,指的是商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等的完备性。只有商品市场而缺乏生产要素市场,或者只有生产要素市场而缺乏商品市场,都不能说是完整的市场体系。所谓完善的市场机制,指的是各类市场的价值机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的完善性。如果只有商品市场的价格能够随着价值关系、供求关系和竞争关系的变化而弹性变化,而生产要素市场的价格难以随价值关系、供求关系和竞争关系的变化而弹性变化;或者只有生产要素市场的价格能够随着价值关系、供求关系和竞争关系的变化而弹性变化,而商品市场的价格难以随价值关系、供求关系和竞争关系的变化而弹性变化,就不能说是完善的市场机制。不同类型的市场是否完善是由相应的法律法规决定的。比如,劳动力市场是否完善取决于劳动法的建立和健全,资本市场是否完善取决于证券法、公司法、债券法等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健全。

我国的市场建设既缺乏完整性,又缺乏完善性,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一个与完整市场体系和完善市场机制相配套的完整而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所以,政府致力于缩小收入差距,就必须致力于完善市场,致力于建立和健全各类市场的法律法规。如果仅仅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运用再分配政策,如所得税和转移支付调节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上面,虽然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却难以从根本上缓和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党和政府认识到了通过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市场的必要性,坚持推进经济法制建设。“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着眼于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市场主体和中介组织法律制度,使各类市场主体真正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完善产权法律制度,规范和理顺产权关系,保护各类产权权益。完善市场交易法律制度,保障合同自由和交易安全,维护公平竞争。完善预算、税收、金融和投资等法律法规,规范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完善劳动、就业和公民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劳动者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只有政府致力于健全法律法规和完善市场,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才有可能得到缓和。

市场的完善是市场均衡实现的必要条件。这是因为只有价格随着价值关系、供求关系和竞争关系的变化而弹性变化,市场才有可能由非均衡状态向均衡状态转变。以商品市场为例,只有当交换价格随着供给和需求的变化与供给价格和需求价格分别相等的时候,市场均衡才能实现。市场均衡的实现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市场完善前提下的价格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不过,价格弹性变化只是市场通过自我调节功能,促进市场均衡的实现条件。在政府能够理性发挥调控市场作用的前提下,还可以运用科学的宏观经济政策推动市场由非均衡状态向均衡状态转变的。凯恩斯主义者认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有效组合能够促进市场的均衡。比如,如果商品市场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可以采用扩张的财政政策刺激需求,也可以通过紧缩的货币政策抑制供给,或者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刺激需求,又抑制供给。我国政府运用宏观经济政策调控市场的能力还有待加强,有时因为政策制定和运用上的失误,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市场的不均衡。比如,土地市场的不完善和非均衡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因为政策因素造成的,少数的房地产富豪也是因此而产生的。所以,要缩小收入差距过大的现象,仅仅依靠政府的再分配作为是不够的,还需要发挥它运用宏观经济政策调节市场的作用。我国政府也已经认识到了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健全国家计划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国家计划明确的宏观调控目标和总体要求,是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主要依据。财政政策要在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结构和调节收入方面发挥重要功能,完善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方式。货币政策要在保持币值稳定和总量平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健全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例8

一、引言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劳动者通过转让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来实现其交换价值。因此,劳动力作为一种商品,薪酬是其交换价值―即“价格”的体现。而商品的价格通常由其供求关系决定,这意味着劳动者的薪酬首先由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情况决定。

除了作为劳动力的供给者,劳动者的另一身份是“社会人”,社会人的“需求”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科学研究课题,1943年,美国心理学家Abraham H. Maslow(1908-1970)通过对人的行为和心理的系统研究,建立了一个从生存、安全、社交、尊重到自我实现的需求模型,即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劳动者为了满足这些生存和发展的需求,就必须获取足够的劳动力交换价值,这对劳动力的价格将产生一定水平上的要求,因此,劳动者的需求是劳动力价格的重要影响因素。

而且,供求关系和劳动者的需求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当供求关系不紧张,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劳动者处于“竞争上岗”的地位时,劳动者的需求首先是满足基本的生存需求,其他更高层次的需求会被暂时压缩甚至放弃;而反之,当供求关系紧张,劳动力市场供小于求时,劳动者处于“待价而沽”的地位,这意味着劳动者的基本生存需求将很容易得到满足,此时,劳动者将提出更多的安全、社交甚至更高层次的需求。因此,劳动力的价格,即劳动者的报酬,实际上意味着在供求关系和人的需求的相互博弈中寻求着合理的平衡。

二、生产工人的供求关系和需求研究

1.从“民工潮”到“用工荒”

上世纪80年代,随着国家经济改革措施的推进和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颁布,大量农民工进入东南沿海等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大城市务工,当时农民工的这种进城务工风潮被称为“民工潮”,从市场供求关系来看,民工潮意味着大量的劳动力进入市场,供求关系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丰富的劳动力供给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给城市的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04年以来。我国沿海地区逐渐产生用工荒现象,2004年7月15日《南方周末》报道《中国国情重大变化:遭遇20年来首次“民工荒”》,文章介绍,2004年春节后福建省晋江市工业企业开工率80%-85%,其中陶瓷行业的开工率不足50%,珠三角加工制造类企业的工人缺口2004年高达200万人;而长沙3月份以来进城做保姆的农村妇女减少了70%……。此后十年间,“用工荒”现象愈演愈烈,在历年的春节前后表现尤为激烈,且用工荒的现象逐渐从沿海地区向内地扩大,缺工类型也在逐步多样化。

2014年,根据经济观察网2月28日《刘福垣:用工荒是很正常的》文章报道: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调查,广州今年节后用工缺口将达12.33万人。而中部城市武汉市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据武汉市人社局调查统计测算,今年武汉企业缺工9万到11万人,比去年增加1万到2万人。而参考人社部网站7月17日的《2014年第二季度部分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分析》的部分城市岗位需求和求职排行榜数据(表一),用工荒的严峻形势可见一斑。

而在愈演愈烈的用工荒现象中,技工荒的矛盾尤为突出,国际劳动组织的研究成果显示,目前发达国家技术工人构成中,高级技工以上者已占35%以上,中级占50%,初级占15%。相比之下,2010年底我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额比例仅为25.6%,与发达国家的水平相比还有明显距离。高技能人才的短缺已经是国内各行业、各地区普遍存在的现象,例如,2010年,苏州市全市技术工人初、中、高级比例为36:56:8,与制造业发达国家高技能人才比例相去甚远。而有关调查显示,今后两三年中,北京市的技能人才缺口总量达60万人,其中,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的缺口约为13万人,产业发展与升级受到制约。

用工荒、技工荒的形成有经济发展、政策导向、劳动者结构变化和需求变化等多种因素,但其直接导致的一个结果是使得地区和企业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薪酬福利水平,尽可能的吸引和稳定劳动者,缓解用工缺口。

2.“新生代”劳动者的显著变化

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例9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0-074-02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元春2016年2月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指出:运用国外不管是哪种理论来解释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都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困境。“一是简单分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供给侧”等同于供给经济学,“结构性”等同于结构主义,“改革”等同于制度主义。二是先验假定需求管理和总量管理失灵了,因此各类政策应从需求侧管理全面转向供给侧管理,理论基础应当彻底转向各类反凯恩斯流派。”上述理论流派所适用的20世纪70~80年代的“滞胀”具有本质性的区别;中国经济面临的问题同样不是“滞胀”问题。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不拒绝需求侧管理,而且在很多环节需要需求侧管理进行配合。如在处理劳动关系时,就要结合供给侧改革的理论和原则进行系统梳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一、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三个原则、四个关系和理论基础

1.三大原则。一是要跳出西方经济学的桎梏。在短期,应关注市场失灵带来的供求失衡问题,以政府适度干预对冲世界经济波动带来的外部冲击,以内需适度扩张弥补外需下滑带来的需求缺口并缓解产能过剩。在近期,要适度启动供给侧调整,利用“看得见的手”和整体规划积极处置僵尸企业。在中期,全面实施结构性改革,从制度层面重构市场,释放市场活力,推动政府主导型结构调整逐步过渡到市场主导型结构调整,避免政府过度干预。二是要超越、市场与政府的简单分类。针对不同问题采用不同工具进行综合治理。三是把本土视角与世界视角结合起来,在全球产业链重塑中找准自己的目标和定位。适应现今我国和世界经济发展要求,战略重构以及调整相应政策和制度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

2.四大关系。2016年1月18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指出:“我们讲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强调供给又关注需求,既突出发展社会生产力又注重完善生产关系,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着眼当前又立足长远。”一是供给与需求。“供给侧”和“需求侧”是双向的,两者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相互促进。没有供给,需求无法实现;没有需求,供给无从谈起。只有二者尽可能对称、平衡,经济才能健康、可持续发展。供给侧改革最终也是为了创造需求。二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质上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其核心标志是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要不断完善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从而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奠定良好的基础和提供持久的动力。三是市场与政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运用好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和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在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时,也应该充分运用好政府手段以调控市场的盲目性。四是当前与长远。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既要注重长期影响经济体制等方面的变量改革,又要采取政策措施,解决短期经济变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理论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元春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基础。笔者原则同意刘教授的观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基础是以新常态理论为创新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在这里应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以最大限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目的。核心标志是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福利水平。从宏观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各类创新;从中观上,推动产业从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克服各类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防止经济增速过快下滑;从微观上,打好“五大歼灭战”,即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二是以是否形成激励相容的动力机制为检验标准。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制度体系和激励相容的动力机制,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生产体系、分配体系和交换体系。三是把握促进经济增长的多层次举措,包括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各种要素投入和要素市场促进政策落实,全要素生产率的各类改革政策制定和各类创新战略的实施推进等。四是构建新型所有制模式。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通过并购、破产等方式积极处置僵尸企业,以国有企业改革为核心构建新型所有制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在不同创新环节和创新模式,构建新型平等竞争体系,适应新阶段全球竞争的市场主体,实现技术与产业跨越式发展。五是从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多环节寻找答案,从整体调整、全面改革、协调发展的角度展开。推动过剩产能化解,促进产业优化重组,降低企业成本,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二、梳理好供给侧改革与劳动合同法关系,支持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稳定企业岗位用工

虽然《劳动合同法》在过去的确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不够;第二,企业用工成本比较高。另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业态、新的就业形式。

从供给侧改革着手,政策变革能够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改革过程设置平稳缓冲,通过劳动关系政策的变革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和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笔者认为,所谓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以及企业用工成本,都是本届政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关心的主要问题之一。中国劳动力的特点是总量过剩,结构性短缺。但《劳动合同法》在立法时就没有充分考虑这一现实问题,反而将对劳动者的保护标准定得很高,使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并由此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楼继伟部长认为,《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约束,在立法和司法层面上有所体现,最终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不利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最终导致劳动生产率太低。这么多不适应,《劳动合同法》就要面临着修订的可能。

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办发〔2016〕16号《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的意见》从七个方面用足用好国家政策,支持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稳定企业岗位用工。这七个方面或许对我们濒临停产的企业有所启发。一是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岗位用工,实施“五缓四降四补贴”配套扶持困难企业政策。在这里解释一下“困难企业”和“五缓四降四补贴”。“困难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几方面条件:受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没有裁员或少裁员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除外),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所谓“五缓”,就是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四降”,就是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四补贴”,就是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对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四个方面予以补贴。二是引导企业提高劳动力职业技能。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稳岗补贴的功能。三是鼓励企业不断优化人力资本结构。鼓励企业根据岗位用工需求,积极吸纳急需紧缺的各类技能人才,特别是创新型技能人才,不断优化企业人力资本结构。对企业新吸纳劳动力,通过落实企业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予以支持。四是推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积极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五是加强企业用工动态监测研判。加大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和企业之间就业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就业信息共享平台。积极做好“互联网+”新形势下的就业信息采集和分析工作。六是加强企业退出人员就业援助。对去产能过程中退出企业人员,要加大就业援助力度,鼓励帮助其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争取通过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将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特困企业职工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企业职工家庭或个人,分别给予临时生活救助或医疗救助。七是强化各部门工作统筹。各有关部门和各类企业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分析研判,建立防控预案,积极做好政策储备,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指导企业切实做好稳定岗位用工、化解劳动关系风险、妥善安置人员等工作。

三、供给侧改革的“五大要素”和“五大任务”及其相关的改革措施涉及到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

供给侧改革对劳动关系及劳动立法领域的影响主要体现为以下方面:一是“劳动力结构性优化”与“人力资本战略”。供给侧改革必须正视劳动力的结构性优化问题,由低成本的、数量优势的人力资源战略转变为高技术的、结构优化的人力资本战略。二是“去产能”与“不减员而增效”。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去产能”追求的是通过各种市场化的方法清除剩余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和质量,并通过并购、重组及转岗、培训、再就业等方式实现职工的合理安置和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三是“降成本”与“劳资平衡”。法学博士李孝保认为,供给侧改革要求去产能、降成本,是基于企业运行的宏观经济环境考量,与《劳动合同法》并无直接的关联性。但毫无疑问,劳动立法必须要对供给侧改革下的“降成本”要求或任务进行有效的制度性回应。为了达到这种均衡状态,第一,劳资双方之间的博弈;第二,劳、资、政三方甚至是劳、资、政及社会四方之间的博弈。四是“简政放权”与“灵活用工”。具体到企业劳动用工及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中的“简政放权”,必须要处理好“简政放权”与“灵活用工”的关系。一要对多元化用工方式的确认;二要在保证劳动者切身利益获得劳动基准法保护的基础上,释放企业用工自;三要淡化严格的“解雇保护制度”,充分尊重企业正当性“解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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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例10

中图分类号:F241.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7-0137-03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飞速发展,取得世人瞩目的显著成果。随着改革的继续深化,目前中国经济处于体制转轨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期,受体制转变和产业兴衰转移的巨大影响,中国出现大量失业人员与职位空缺并存的现象,即结构性失业。从世界各国实践来看,一个国家的结构性失业问题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该国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背景紧密相连的。造成中国结构性失业问题的因素有很多,有历史的、体制的、企业的以及劳动者素质等方面的。由此可见,中国的结构性失业问题是一个综合症。

一、结构性失业的定义

中国的结构性失业表现形式和形成根源纷繁复杂,许多经济专家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结构性失业作过一些定义。目前,中国学者对结构性失业问题的研究在理论方面逐步达成共识,普遍认为结构性失业是由于劳动力供给结构与劳动力需求结构不相适应,如劳动力的教育水平、知识技能,甚至性别、年龄结构等不能满足劳动力需求结构。同时导致这种结构不适应的原因主要有两大类,一类为引起对劳动力的需求结构发生变化的因素,另一类为导致劳动力供给结构没有随需求结构发生相应变化的原因。

二、结构性失业的类型

结构性失业表现形式多样、形成根源复杂。为了更加深入研究结构性失业,我们有必要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依据一定的划分依据,对结构性失业进行归类划分。本文依据其形成根源对结构性失业进行划分。

1.结构调整型。主要指由于产业结构、地区结构及所有制结构等的调整导致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结构发生了变化,而劳动力的供给结构不能及时作出调整而引起的失业。比如产业结构调整通常促使传统农业部门对劳动力的需求减少,现代工业和服务业对劳动者的需求增多。而不同产业对劳动者在工种、技能、知识、经验上的要求显然是不同的,如果原来劳动者无法对自身各方面素质及时作出调整就不能满足新兴产业的需要从而导致失业。同时产业结构的升级会促使企业提高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不能满足要求的低素质劳动者也会陷入失业状态,而企业需要的高级工却处于缺位状态,从而引发结构性失业。

2.体制转轨型。指由于经济体制转变导致劳动力供求结构不一致而产生的失业。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以实现充分就业为目标;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在严格的成本约束下,国有企业中那些边际生产力低于社会平均边际生产力的职工(无效劳动力)就会下岗失业。而与此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崛起,对劳动力的需求量非常大。但由于种种原因和条件的限制,国有企业中下岗的员工和新增劳动力并不能很好地转入非公有制企业。因而下岗失业也是由于供求结构不一致造成的结构性失业。

3.教育发展滞后性。指教育体制落后、教育结构不合理导致劳动者素质不能及时得到提高或劳动者学非所用使劳动力供给结构满足不了需求结构的要求而引起的失业。如中国目前教育投资主体单一,教育形式发展滞后且市场化程度不高,再加上体制僵化,导致高等教育专业设置无法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同时职业教育一直得不到重视,结果大学毕业生失业现象加剧。总之,教育发展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导致因劳动者文化素质不能随着经济发展需要及时得到提高而失业;另一方面导致专业难以对口的高学历人才也被迫流入失业人群。

4.技术进步性。是指由于技术进步使劳动者的需求结构与供给结构在工种、技术、知识上不相吻合而造成的失业现象。科技革命、技术进步是现代社会前进的动力,而劳动者又是技术进步的主要载体。如果劳动者不能及时更新知识和技能,就无法满足新技术岗位的需求,必然会被抛入失业的队伍中,而与此同时出现大量的新技术岗位空缺,继而引发结构性失业。中国高技术人才普遍缺乏就反映了这种类型的失业。

5.地区差异性。指劳动力供给与需求在区域间的差异而造成的失业。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这种差异一方面导致人才为追求高收入,由经济落后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从而导致落后地区人才的短缺;另一方面导致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人才过于集中,出现失业现象。由于教育水平往往取决于经济水平,经济落后地区的劳动力素质相对偏低,更容易被市场淘汰,从而最终导致这些地区失业率的上升。

三、结构性失业的形成机理

结构性失业实际上是结构失衡理论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表现,劳动力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的失衡是结构性失业的根本引发机制。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客观上要求劳动力需求结构处在不断变动之中。然而,相比而言,劳动力供给结构的调整具有较大的滞后性,因而劳动力供给与需求结构失衡是经常存在的,它们的现实作用结果就是结构性失业。下面用经济学模型来分析结构性失业的形成机理。

为了便于分析,作如下假设:假设经济中存在这样一个系统,该系统劳动力总量和劳动参与率保持恒定,系统中有两个劳动力市场I和II,两市场教育培训费相同,且职工工资是完全刚性的,也就是只升不降。在该假设下,该系统处于均衡且充分就业的初始状态。如图1,DI和DII分别是I和II市场的劳动力需求曲线,SI和SII分别是I和II市场的劳动力供给曲线,可以看出系统均衡的劳动力供给量为O1O2,为I和II两市场供给量之和,均衡的工资率为W0。

图1I 和II两市场的均衡

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市场I和II的需求发生变化,可能出现三种情形:

一是I和II两市场需求同时扩张,设两市场需求各自扩张量为ΔDI和ΔDII,劳动力需求增加,但劳动力总量恒定,出现需求大于供给,无失业。

二是I和II两市场需求同时缩小,设两市场需求各自缩小量为ΔDI和ΔDII,劳动力需求减少,而劳动力总量被假定恒定,这样需求小于供给,出现总量性失业。

三是一个市场劳动力需求收缩,一个市场劳动力需求扩张。假定I市场劳动力需求收缩了ΔDI,需求曲线DI向下移动为DI1,II市场劳动力需求扩张了ΔDII,需求曲线向上移动为DII1。如果此时劳动力可以在两市场间自由移动,由于两市场存在工资水平的差异I市场劳动力会部分流向II市场,当两市场供给曲线由SISII移动到SI1SII1时,两市场工资水平一样,系统达到新均衡。原有的市场均衡工资率从W0移到W1,在工资率W1水平下实现了新的充分就业(如图2)。

图 2结构性失业的模型分析

但如果劳动力不能在两市场间自由移动,市场I的劳动力供给曲线就不会移动,仍然是SI,这样需求的收缩会引起劳动力供大于求,如果工资有弹性,I市场供给曲线与新的需求曲线DI1形成新的均衡工资率W2;如果工资完全刚性,则会出现失业。而市场II劳动力供给曲线也不会移动,仍然是SII,需求的上升使劳动力市场供不应求,如果工资有弹性,II市场供给曲线与新的需求曲线DII1形成新的均衡工资率W3,如果工资完全刚性,则会出现岗位空缺。因为我们已经假定劳动力数量和劳动力参与率不变,因此系统中的失业不是由于总量供给过剩造成的,而是由于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结构不一致造成的,是典型的结构性失业。由此可得:结构性失业必然导致不同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拉开差距,结构性失业越突出,工资水平差距就越大。此外在同一系统内,即使劳动力总量供求平衡,只要存在劳动力供求结构不对称,劳动力又无法在不同劳动力市场中转移,结构性失业就在所难免。上述结论对多个劳动力市场构成的系统,也同样适用。

四、中国结构性失业的成因分析

结构性失业产生的根源在于劳动力供求结构的不一致。而引发这种不一致的原因很多,既有供给方面的原因,又有需求方面的原因;既有客观上的原因,也有主观上的原因。加上中国某些政策的偏颇或推行力度不够,不利于结构性失业问题的解决,从而加剧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1.产业结构调整对结构性失业的影响。随着一国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变化调整是客观的经济规律,即使政府无主动的调整意识,由于经济本身的发展,产业结构自身也会不断发生变化,以适应发展了的经济。任何产业都有产生、发展和消亡这样的一个生命周期,分别对应三种存在形式,即新兴产业、成熟产业和衰退产业。在各产业此消彼长、分化组合的过程中,要求劳动力也要相应在各产业间调整转移。但因为新的劳动技能的获得往往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一些衰退产业自动或被迫退出的劳动力并不能马上满足新兴产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事实上衰退产业往往是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含量要求不高,职工受教育程度偏低,新兴产业多属于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对于他们来说,胜任难度很大,甚至是可望而不可即。再加上一系列制度的限制,使劳动力流动本身存在滞性,导致就业结构调整滞后于产业结构调整,这样就会造成新兴产业岗位空缺,衰退产业大量失业的局面,即结构性失业。由此我们得出,产业结构本身的调整并没有直接导致结构性失业,相反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是经济发展的标志,它对于经济增长、技术进步、社会发展都是极大的推动力。之所以将它列为结构性失业的一个因素,是因为与之配套的各方面调整远远不到位,使它本应该带来的经济正效应反而表现为负效应,但从宏观和长远的角度来看,产业结构的调整对经济是有利的。这对我们的启发是在治理结构失业问题时,着眼点应该是大力倡导合理产业调整,制定产业调整相关政策,积极改善配套调整,而不应该是限制产业调整。

2.行业结构的非平衡发展对结构性失业的影响。行业是产业的细分类,在不同的经济阶段有不同的行业结构。行业发展的核心是技术支撑,不同的科技水平带来不同的行业格局。它也是经济发展的主动因子,由于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依托新技术的行业不断诞生,而基于淘汰技术的行业也会逐渐被淘汰。这注定了行业之间的发展是非平衡的。同产业结构调整一样,它也并不直接导致结构性失业,它也是技术进步的表现。问题在于不同行业对劳动力素质和技能要求不同,劳动力不具备在各行业间转移所要求的素质和技能,导致结构性失业。

3.所有制改革对结构性失业的影响。计划体制下,企业实行就业配额制。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是市场主体,经营目标是利润最大化,企业不得不大量消除冗余人员以削减成本。在由计划向市场转轨的过程中,隐性失业公开化是必然的。但由于国企改革的同时吸纳劳动力的另一主体即中小企业的发展却没有得到相应重视,发展缓慢,同时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导致结构性失业问题凸现。所有制改革必然会导致失业,但由于相关改革未到位,使结构性失业凸现,加剧了失业危机。由此给我们的启发是在治理结构性失业问题时,政府理应采取必要手段,如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大力扶植中小企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

4.劳动者自身素质对结构性失业的影响。中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平稳发展,产业优化升级的关键期,要求大量高素质和高技能的劳动力。但中国劳动力的基本状况却是总体素质低,结构不合理,高技能人才相当缺乏。这不仅严重阻碍了经济发展、产业升级,而且也成为劳动力自身就业难的主要障碍。中国劳动力的这一状况,成为结构性失业的一个诱因,再加上产业优化升级关键期的背景,必然造成结构性失业加剧的现状。因此在应对结构性失业问题时,应该致力于提高劳动力整体素质,加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投入力度,调整高等教育结构等,改善劳动力供给结构。

5.劳动力市场不完善对结构性失业的影响。中国经济体制已逐渐转向市场体制,这要求有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完善的劳动力市场来有效配置劳动力资源。但中国劳动力市场改革起步晚,成效还不显著,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使得劳动力配置的基础平台不能有效运行,这从根本上制约了劳动力的有效配置,直接导致了结构性失业问题,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带来隐患。为此政府理应建立一个适应向知识经济新时展的要求,高效、有序、开放、规范、公平,能积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调配劳动供需,吸引各方人才,提高人口素质的社会主义人力资源大市场。

总之,结构性失业问题是一个社会综合症状,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客观地分析各个影响因素,理清各因素的作用机理,才能更深刻地认识目前结构性失业问题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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