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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影视的关系模板(10篇)

时间:2023-09-15 10:19:02

文学与影视的关系

文学与影视的关系例1

现在的影视作品经常改编文学原著,有时甚至改得面目全非,彻底背离原著所表达的意图。导演应有一定责任感,不能以追求票房,收视率而刻意迎合大众。一些影视作品总是走着老戏套,出现个奸角就一定有个正义使者出现,然后最终邪不压正,这样的剧情过于矫情,看着别扭。似乎悲情有悲情的戏路,喜剧有喜剧的套子,好像人们的笑脸与眼泪都有固定取悦的方式。当今的影视艺术有明显的娱乐化趋势,但是有是否有人曾经想过,当一切艺术文学都为娱乐而活的时候,人们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时候,人类文明就会有毁灭的态势。

电影版的《活着》,里面小儿子的死法就和文学作品里面的完全不一样。但是到底是被抽血抽死好,还是被围墙砸死好?原则虽然没有改变,终究是死了。但是文学里面的死法似乎更发人深思。但是用在影视里面,似乎就死了有点残忍了,所以只能换成我们大众思维里面能接受的死法。《肖申克的救赎》电影还是总体上忠于斯蒂芬金的原著的。一些细节的改编上,如电影中安迪长得又瘦又高,但原著中,安迪的身材属于短小精悍,而且相貌英俊的那种。原著中说“安迪长得比较矮小,生就一张俊脸……”,同时对安迪还有这样的叙述:“安迪在一九四八年到肖申克时是三十岁,他属于五短身材,长得白白净净,一头棕发,双手小而灵巧。他戴了一副金边眼镜,指甲永远剪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我最记得的也是那双手,一个男人给人这种印象还满滑稽的,但这似乎正好总结了安迪这个人的特色,他的样子老让你觉得他似乎应该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所以,安迪给人的感觉总是非常精神、非常清爽,戴着一副眼镜,更衬托了他的聪明智慧。还有最后结局稍有不同。小说结束在Red前往墨西哥寻找Andy的路上而不确定他能否找到,以“我希望”作为结尾,而电影中Red在墨西哥的海滩找到了Andy这一幕我认为2种版本还是小说最后把希望和救赎展示得比较恰当。

我想很多人都有过花很多的时间看一部很烂的影片的经历,就是看了开头,就能联想到结尾,但是不看完似乎又说不过去,看下去吧又似乎在强迫自己在嚼蜡一样,淡然无味。一般人看影视艺术作品,是怀着期待和被感染的心态,最后发现只不过是一部商业炒作片或者大成本投资,著名影星汇集的哗众取宠的豪华片的时候,会有很多的感触,至少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就近而言我去电影院看了《黄金罗盘》没想到直到剧终,还没有叙述清楚故事的全部,一黑幕的时候全戏院的人都骂开了,原来人家还有续集。对于这样的商业行为观众只能安慰自己现在赚钱不容易,人家也要养家糊口。这样的电影反而激起去寻觅其文学作品的冲动,只为了尽快的把故事看明白。李安《断臂山》是根据1997普罗克斯的短篇小说改编,只有数十页的小说,文字精简。李安用自己独特的理解:家庭、责任、爱情与生活;“爱是可以超越文化差异的,当爱降临时,异性之爱与同性之爱是毫无差别的,不妨把性别撇开。”引起了全世界人们的关注。电影《断背山》在优美的西部风光和略显沧桑的吉他音乐的衬托下两个牛仔之间的爱情如歌如泣,达到了“从没有过的如此纯洁、神圣地刻画两个男人间的爱情”的地步,而影片的最后,Ennis目送自己即将与心上人结婚的女儿驱车离去,打开衣橱,凝视着断臂山的明信片,饱经沧桑的脸上老泪纵横,说出那句令人心痛的“I swear”的时候是如此的凄凉,想想这忽然而已的生命中又有多少不能承受的痛苦――看着他们,想着自己,失落的天堂弥漫着每个观者的内心,不失原著细腻优雅的文学色彩。所以说影视作品里富含文学性就能让影视作品更具备感染性。

在西方电影发展史上也曾经历小说与电影孰优孰劣的争议,在早期剧情片时代,作家认为电影不能像小说那样“充分表现思维状况的活动”,因而艺术价值不大。但60年代以来,由于阿伦•雷乃、费里尼和安东尼奥尼等电影大师侧重于描绘人物内心世界的影片获得成功,用“有无隐喻”来衡量小说与电影的本质差异不再适宜。小说家面对电影的态度常常比较轻蔑,托马斯•曼说:电影不是艺术,是生活。20世纪的文学大师如海明威、德莱塞、福克纳、奥尼尔等人都曾受雇于好莱坞,但都声称电影对他们的吸引力是在经济方面,电影未曾影响他们的创作。 中国小说家和电影的关系比较复杂。当代小说成就了中国当代电影,当代电影也提高了当代小说家的知名度,并且为其作者带来的不只是名望还有大量的经济收入。王朔、莫言、苏童、刘恒、宁财神、北村等小说家的备受大众关注这他们的作品拍摄的电影,改编的电影有关。当代社会从“话语”的文化转向“形象”的文化与中国当前的小康社会和消费文化的总体性密切相关,反映出眼睛从抽象的理性探索转向直接的感性的深刻变换。电影所带来的现实利益使得许多作家不仅投身于影视的导演、编剧和策划等工作,更热衷于“视觉化写作”,极力在小说创作中表现适宜影视改编的元素,不同程度地放弃了小说家面对纸笔的独立身份,有人称为“挂小说的羊头,卖剧本的狗肉”。尤其是80年代后作家与影视的亲密结合,实际上对小说创作不无隐患。当文学作品都写的通俗易懂,就犹如纸上电影一样,似乎其文学韵味就荡然无存了。所以当代很多小说家,特别是有电影改编经历的知名作家,都明确表达自己的作家身份和电影之间的不妥协立场。曾经感叹“遇到张艺谋这样的导演我很幸运”的莫言多次说到:写小说时自己是一个皇帝,而改编剧本时是一个奴才。他表明了自己的观点:“我认为写小说就要坚持原则,决不向电影和电视剧靠拢,哪怕一百个人里面只有一两个人读得懂,也不要想着怎么可以更容易拍成电影。小说跟电影、电视剧的关系,我认为应该是各走各的路,然后偶然地在某一点上契合,生出一个作品。我的态度是,绝不向电影、电视靠拢,写小说不特意追求通俗性、故事性。”

影视文学比文学拥有更多的群众性,是任何文学作品不能比拟的。因此它必须具有震撼力和表现力。文学的表现工具只是文字,有相对的限制性;影视艺术有无比的精确性和敏锐性,能较好通过影象声音反应一切复杂的生活现象。它能对观众直接诉之于形象,使观众得到的是完全逼真的感受。另外,影视艺术具有政府空间和时间的魔力,我们可以看到同代同代人的生活景象,也可以看见一切动人心弦的历史的重演。《乱世佳人》中瑞德说:“我不求你原谅,我永远也不理解和原谅我自己,如果子弹打中我那倒好了。我是个,我只知道我爱你,即使这倒霉的世界和我俩都变成碎片,我也爱你,因为我们很相像,我们俩都够坏,自私而精明,但我们能够一眼就把事物看清。”的时候,这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狂野而不娇纵,具有概括和典型化文学作品的能力。

文学与影视的关系例2

1 影视与文学的联姻

1.1 影视向经典文学“求教”

1.1.1 文学是影视的根基

在影视的发展历程当中,文学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大量的影视作品都由文学作品改编成的。在影视拍摄过程中,导演最初接触到的文学剧本是由编剧用文学语言创作的。影片中大量的人物对白和画外音也要经过文学语言的润色。这充分体现了电影的文学性。随着影视的发展,大量的文学作品编成电影或者电视剧展现在银幕上。例如古代文学作品四大名著,现代文学作品如茅盾的《林家铺子》、老舍的《骆驼祥子》等等。

1.1.2 影视踩着文学的肩膀

年轻的影视与古老的文学之间一直存在着亲密的姻缘关系,这种关系在影视发展的最初阶段以及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更多表现为影视对于文学的借鉴,这种借鉴通常呈现为这样两个层面:一方面,文学是一整套反映生活、表达生活的方法,比如小说的叙事手法、结构样式等,都为影视创作提供了丰富的可供借鉴的营养;另一方而,世界影视史上的许多作品都是根据文学作品改编的,这些文学作品中既包括了经典作品,也包括了当代的畅销作品,而被改编的主体则更多是叙事性的小说和戏剧。可以说,年轻的影视正是在古老文学的甘泉的滋润下勃发出日益旺盛的生命力。文学似乎成为影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作源泉。

1.2 影视对文学名著的改编

1.2.1 文学作品的主导地位

在影视对于文学名著的改编过程中,作为文学作品的原作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并影响着人们对影视作品改编成败的评判。我们知道,电影受到时长、摄制技术和观众的心理要求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对于作品复杂的人物关系和社会状况的表现往往力不从心,而无法与文学作品中那种运用文字以持续不断地铺陈、描写刻画面而带给读者的审美体验同日而语。如电影《红楼梦》尽管尽量忠实原著,但总会使千百万观众不满意。此外,影像文本能否改编成功,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于编导对原著和作者的理解深度,只有和原著有着精神的共呜和沟通,才能改编成令人信服的作品。如,电影《城南旧事》,抓住了林海音原作中那种淡淡的感伤情绪,改编获得了成功。而电影《骆驼祥子》,编导出于对祥子的特殊喜爱,草率地变动了祥子的堕落结局,不仅破坏了祥子性格的发展逻辑,而且削弱了影片社会历史的内涵价值。

1.2.2 影视艺术家的主导地位

有些影视所选取的文学原作并非文学名著,这些文学原作的名气远远不如名著。影视艺术家以它们为素材进行再创作,使它们为一般大众所接受,而形成了广泛的影响。如电视剧《围城》播出后,钱钟书先生的原著小说在书摊上成为热销,而在此之前并不大为人所知。在这种改编过程中,不可否认,影视艺术家起了主导的作用。但是,他们仍然遵循着从原作到剧本到拍摄,即从“文字”到“图像“的路径。

2 影视与文学的疏离

不可否认影视一直在追求自己独立的探索与发展道路,试图把自己的触角伸向各个领域。目前的电影制作就出现了通过高科技、大投入、大场面以追求视听感受的发展趋势。如风靡全球的《侏罗纪公园》、《哈里・波特>和《功夫》等影片都是靠着让人匪夷所思的声音和画面效果让观众如痴如醉,这些电影竭力冲击当代技术所能提供的视觉效果的极限。但是,我们不能由电影与文学关系的这种疏离,而对这种现象在理论上进行无限引申,得出“图像时代”的到来或是“文学的终结”。因为,在广阔的文学天地里,仍然有很多东西是影视无从插手的。

2.1 影视对感官(影视语言)的追求

一般说来,影视是通过画面与音响作用于大众感官的视听艺术,它必须把所要表现的内容一概化为视觉形象与听觉形象,这是不同于文学语言的一种影视语言。

2.1.1 影视语言的直观性

影视语言可借助蒙太奇镜头组接来充分的调动时间空间,而不会破坏它的真实性。例如,它可以从冰天雪地直接转入百花盛开,让观众感受冬去春来的时空转换。文学主要依靠文字来传达信息,读者无法看到具体形象,只能借助联想和想象来延伸。与文学语言相比,影视语言更具直观性。在文学作品中能够感染读者的语句,如果放在银幕上就可能会很难表现。

2.1.2 影视语言的造型传意

影视语言与文学语言的不同还在于影视语言能够通过造型传达意境。与文学语言相比,影视语言能够容纳更多更丰富的信息,如声音、音响和人物的活动等。比如电影《红高粮》中的颠轿段,姜文高唱着《酒神曲》热闹的场面和富有冲击力的造型充分展现了山东高密一带的风土人情,成为影片的一大亮点。但这段场面如果用文学语言来描述则很难让人感受到《酒神曲》的豪迈、人物的粗犷和热烈的场面。影视可以把一些需要信息品味的艺术精华,融化为可以很容易接受的信息,随着对影片的观赏不知不觉中接受。

文学与影视的关系例3

【摘 要】主要以影视与文学的关系为话题,试图探讨“图像”是否能替代“文字”,文学是否会走向“终结”这些问题,得出结论:文学和影视,文字与图像将会永远并存,共同丰富着人们日新月异的精神生活。

关键词 改编;影视语言;文学解读

1 影视与文学的联姻

1.1 影视向经典文学“求教”

1.1.1 文学是影视的根基

在影视的发展历程当中,文学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大量的影视作品都由文学作品改编成的。在影视拍摄过程中,导演最初接触到的文学剧本是由编剧用文学语言创作的。影片中大量的人物对白和画外音也要经过文学语言的润色。这充分体现了电影的文学性。随着影视的发展,大量的文学作品编成电影或者电视剧展现在银幕上。例如古代文学作品四大名著,现代文学作品如茅盾的《林家铺子》、老舍的《骆驼祥子》等等。

1.1.2 影视踩着文学的肩膀

年轻的影视与古老的文学之间一直存在着亲密的姻缘关系,这种关系在影视发展的最初阶段以及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更多表现为影视对于文学的借鉴,这种借鉴通常呈现为这样两个层面:一方面,文学是一整套反映生活、表达生活的方法,比如小说的叙事手法、结构样式等,都为影视创作提供了丰富的可供借鉴的营养;另一方而,世界影视史上的许多作品都是根据文学作品改编的,这些文学作品中既包括了经典作品,也包括了当代的畅销作品,而被改编的主体则更多是叙事性的小说和戏剧。可以说,年轻的影视正是在古老文学的甘泉的滋润下勃发出日益旺盛的生命力。文学似乎成为影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作源泉。

1.2 影视对文学名著的改编

1.2.1 文学作品的主导地位

在影视对于文学名著的改编过程中,作为文学作品的原作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并影响着人们对影视作品改编成败的评判。我们知道,电影受到时长、摄制技术和观众的心理要求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对于作品复杂的人物关系和社会状况的表现往往力不从心,而无法与文学作品中那种运用文字以持续不断地铺陈、描写刻画面而带给读者的审美体验同日而语。如电影《红楼梦》尽管尽量忠实原著,但总会使千百万观众不满意。此外,影像文本能否改编成功,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于编导对原著和作者的理解深度,只有和原著有着精神的共呜和沟通,才能改编成令人信服的作品。如,电影《城南旧事》,抓住了林海音原作中那种淡淡的感伤情绪,改编获得了成功。而电影《骆驼祥子》,编导出于对祥子的特殊喜爱,草率地变动了祥子的堕落结局,不仅破坏了祥子性格的发展逻辑,而且削弱了影片社会历史的内涵价值。

1.2.2 影视艺术家的主导地位

有些影视所选取的文学原作并非文学名著,这些文学原作的名气远远不如名著。影视艺术家以它们为素材进行再创作,使它们为一般大众所接受,而形成了广泛的影响。如电视剧《围城》播出后,钱钟书先生的原著小说在书摊上成为热销,而在此之前并不大为人所知。在这种改编过程中,不可否认,影视艺术家起了主导的作用。但是,他们仍然遵循着从原作到剧本到拍摄,即从“文字”到“图像“的路径。

2 影视与文学的疏离

不可否认影视一直在追求自己独立的探索与发展道路,试图把自己的触角伸向各个领域。目前的电影制作就出现了通过高科技、大投入、大场面以追求视听感受的发展趋势。如风靡全球的《侏罗纪公园》、《哈里·波特>和《功夫》等影片都是靠着让人匪夷所思的声音和画面效果让观众如痴如醉,这些电影竭力冲击当代技术所能提供的视觉效果的极限。但是,我们不能由电影与文学关系的这种疏离,而对这种现象在理论上进行无限引申,得出“图像时代”的到来或是“文学的终结”。因为,在广阔的文学天地里,仍然有很多东西是影视无从插手的。

2.1 影视对感官(影视语言)的追求

一般说来,影视是通过画面与音响作用于大众感官的视听艺术,它必须把所要表现的内容一概化为视觉形象与听觉形象,这是不同于文学语言的一种影视语言。

2.1.1 影视语言的直观性

影视语言可借助蒙太奇镜头组接来充分的调动时间空间,而不会破坏它的真实性。例如,它可以从冰天雪地直接转入百花盛开,让观众感受冬去春来的时空转换。文学主要依靠文字来传达信息,读者无法看到具体形象,只能借助联想和想象来延伸。与文学语言相比,影视语言更具直观性。在文学作品中能够感染读者的语句,如果放在银幕上就可能会很难表现。

2.1.2 影视语言的造型传意

影视语言与文学语言的不同还在于影视语言能够通过造型传达意境。与文学语言相比,影视语言能够容纳更多更丰富的信息,如声音、音响和人物的活动等。比如电影《红高粮》中的颠轿段,姜文高唱着《酒神曲》热闹的场面和富有冲击力的造型充分展现了山东高密一带的风土人情,成为影片的一大亮点。但这段场面如果用文学语言来描述则很难让人感受到《酒神曲》的豪迈、人物的粗犷和热烈的场面。影视可以把一些需要信息品味的艺术精华,融化为可以很容易接受的信息,随着对影片的观赏不知不觉中接受。

2.2 影视是严肃文学的通俗读本

文学与影视的关系例4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影视已经逐渐成为现代人生活必不可少的内容,而且影视技术的不断提高,例如3D技术的发明及推广,人们越来越享受这一场又一场的视觉盛宴。不可否认,影视艺术具备非常强的直观性,这样的直观性会让观众觉得充满了亲和力,远没有传统的文字中的那种神秘性。在人们追求效率的时代,影视这样的艺术方式更加能够传递给观众各样的感情和信息。电影和电视的普及,就像一场视觉革命,给人们的生活和世界各地文化的传播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具备强大力量的新生血液。人们不再从一个一个的铅字上去领会自己没有见过的风景和其他人的喜怒哀乐,因为影视艺术可以让他们直接欣赏到那些美好的景色、曼妙的声音和那些我们所不认识的人的或喜或悲的人生。我们可以直接幸福别人的幸福,悲伤别人的悲伤。电影和电视,以一种全新的形式向人们述说它的优越性,它带来了一场新的革命,视觉上和文化传播上的革命,想要打破文学的单一的传播形式。

确实,影视的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所绽放出的光辉似乎已经掩盖了文学的头上的皇冠的颜色。但是,乔治•布鲁斯东认为,影视与文学是两条各自无穷发展的直线,二者相交于某一点,在这个点上,二者合二为一;但是,当它们离开这一点继续前进时,就会沿着各自不同的发展轨道前进。[1]文学是不可能被影视所取代的,文学有其自身的强大之处,悠久的历史、深厚的积淀和丰富的内涵统统是作为新生力量的影视所无法取代的。

但是,把影视与文学置于对立的立场上互相争夺谁可以发号施令也是不可取的。从我国的自身情况来看,我国的影视艺术与文学艺术是互相结合在一起的。因为我国悠久的历史,我国的文学艺术水平在世界范围内相当高,这就给我国的影视艺术提供了非常多的素材,这些素材往往就是电影或者电视剧本的起源。我国的经典作品四大名著,既是经典文学作品也是经典的影视作品,并且进行多次翻拍,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很多的优秀电影作品都是出自于经典的文学名著,例如,国外的《乱世佳人》《巴黎圣母院》《母亲》等,国内的《围城》《霸王别姬》《赵氏孤儿》等。

一、当代影视与文学的共同之处

(一)二者都是来源于生活,以人为表现对象,反映和折射现实社会

在社会这个大集体中,人是个体,是具有特殊性的个体,是构成社会的必不可少的主体。同时,从广义的人的角度来说,人又是一个范围广大的概念,是具备思考能力和感知能力的社会主体,具备自然性的同时更加注重其社会性。影视和文学这两种艺术形式都是以人这个社会主体为主要的表现对象。通过反应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不同社会下的不同阶层人类的不同反应,以此为基点反应当时当地的社会的不同特性。较大范围内的较为复杂的社会性现象,涉及人性、经济、社会、环境、道德、历史、美学、感情等各种内容,即是影视和文学艺术所要共同表达的根本性的内容。[2]它不是可分析的,也没有对错之分,他是人类生活中的各种内容的综合反应,是一个整体性的,是感情和理智的融合,是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影视和文学艺术在表现这些社会现象和社会感情的时候具有很强的灵活的特性,可以根据需要和需要表达的侧重点不同而从容地选择合适的表现方式和侧重点。影视可以通过剪辑和镜头切换来展现不同的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而文字可以在字里行间通过不同的表述方式给读者以无限的想象空间。

(二)影视和文学都是一种流动的艺术

影视和文学艺术的流动性主要是通过时间流逝、故事进展、情节和人物的外在反映来展现的。无论哪一个故事,无论是影视还是文学,主要的故事讲述都包括主体、客体和媒介以及相关的叙事因素来构成整个内容的。二者通过对每个故事的描写和展现都给读者创造出了一个虚拟的世界,一个在现实世界中观众和读者所接触不到的世界。这个世界的存在充满了神秘感,可以给人一种想要探索和了解的意义。在电影、电视和文学作品中讲述的每个故事、每个人物,它们在一个主题展开不同方式、不同角度的叙述,给观众和读者以不同的期待。而且越来越多的作者在写作的过程中不约而同地借鉴了电影中经常使用的表述方法。例如,通过不断拉近的镜头来渐渐地看清故事的环境等。

(三)影视和文学都通过故事和感情表述

文学艺术通过一个个的文字和其所代表的内涵来讲述故事,影视通过一个个不同的画面和远近不同的镜头来讲述故事。二者都使用叙事这个表现手段来吸引观众。选定了一定的主线,就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给观众讲述一个个可能引起观众的共鸣的故事,或喜或悲,触动了观众的某一个瞬间和感情,心的距离拉近,好感即油然而生。同时,每个故事中所表达的感情也是吸引观众的主要因素,《风声》中的忠、《集结号》中的勇、《让子弹飞》中的义、《山楂树之恋》中的爱,这些感情无一不牵动着观众的心,而这些优秀作品往往都是经典的文学和影视的优秀结合。

二、当代影视与文学的不同之处

(一)表述的方式不同

影视艺术有声有色,有直观的记忆,是具体的,角色的外表、秀丽的风光、人民的生活,都是可以让观众实实在在的看见的;而文学艺术的表述是通过文字展现的,读者必须在自己对文字的理解的基础上,去想象每个抽象的画面,具备很强的间接性,不同的读者所想象的画面完全不同。但是,相反的,影视虽然具备直观性,可是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人物、故事和结局往往局限于某个具体的、特定的情况,演员是谁,这个角色就长得这个样子;可是文学艺术不同,同样的一句话,“这个女孩长得很漂亮”,每个人脑海中浮现的画面都是不同的,没有局限性。另外,电视由于有很多的肢体性语言和画面,可以让不同语言的观众都理解,但是受文字的局限性,文学艺术往往是带有很强的民族性色彩,即使可以翻译成别的语言,很多情况下也是无法表现其中的精髓的。

(二)传播的媒介不同

文学的传播媒介是具有间接性的文字和语言,影视的传播媒介是具有直接性的影像和镜头。[3]前者所塑造的形象,存在于读者想象,大家互不相同,往往很难表述清楚让别人看见,但是它就是清晰地存在,特色鲜明。后者通过镜头塑造的形象,可以直接诉诸视觉,具有直接性,但是每个人的形象统一。例如,小说《哈利•波特》中,每个读者都有一个自己心里的哈利,但是看完同名电影后,每个人心中的哈利就是演员丹尼尔•雷德克里夫。所以说,二者一个直接,一个间接;一个具体,一个抽象;一个单一,一个多变。

(三)表现对象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

受空间的特性的限制,二者的表现对象不完全相通,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人的内心世界,影视要想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也必须通过可见的镜头来表现,需要有画面和外部造型以及动作,可是有很多的内心世界不是可以通过这些直观的表现手段来表现的,它们往往是无形并且抽象的。所以,在表达内心世界的时候,文学相比于影视具有一定的优势,是最可以描绘其精髓的媒介。

阅读文学作品的过程中,良好的想象力的发挥可以帮助读者迅速而准确的反映在大脑中,这些信息在大脑中生成一幅幅的画面并且重组,进而形成完整的形象。而影视的欣赏过程中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各种叙事要素通过直观的镜头在银幕中展现给观众看,具有很强的直接性,不需要大脑的重新反映的重组。所以,受这些特性制约,二者各有不同的受众,这取决于观众的自身性格和诉求。

三、当代影视与文学的辩证关系

(一)文学是影视发展的温床

之所以说文学是影视发展的温床,是因为文学作品是当今影视剧本的主要基础和源泉。剧本相对于一部影视作品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对剧本的高要求就直接导致了对编剧的要求,而创作一个优秀的剧本是很费时费力的,并且优秀编剧人才更是稀缺。[4]因此,自人类历史有记录以来的无数的文学作品为剧本创作提供了一条捷径。从各种各样的文学作品中选择合适的自己需要的故事进行改编,这是现在剧本创作的主要方式,原创的剧本所占的比例非常少,尤其是在我国的影视界。就像张艺谋认为的,中国电影的繁荣要建立在中国文学发展的基础之上,而且,现在中国电影事业的逐步发展中,优秀的小说从根本上为电影创作提供了新的可能性。现在中国电影的几个优秀导演,张艺谋、冯小刚、陈凯歌等,他们的优秀作品绝大部分都是以小说为基础改编的剧本。

小说改编成影视剧本的过程中,我国的影视界有两种基本的思路。第一种是基本忠于原著,这在我国的老一辈的艺术家的观念中根深蒂固,编剧无论怎样的修改和加入自己的元素,但是都必须有一定的原则和底线,及不能损伤原作的主题思想和原作自身的独特风格。在这样的情况下,改编后登上荧幕的电影和电视对原著具有非常强并且可见的依赖性,基本上包含了原著中的较为全面的内涵和意义,甚至是主旨。另一种就是现代小说的改编,现代小说改编的历史中,前期的主要包括张爱玲、琼瑶、金庸、海岩、王朔等小说大家,后期也包括一系列的网络小说。这其中的佼佼者是导演张艺谋,他的电影绝大部分都来源于小说,但是却又和小说相比可以表达出不同的感情和故事,给人以不同的感受,让小说的读者和电影的观众都叹为观止。

(二)二者相互吸纳并且成长

影视和文学艺术从某种角度来说都是叙事的艺术。二者在叙事过程中互相借鉴叙事手段、人物情节表现方式、结构技巧。电影吸纳了小说的叙事要素,如精彩的故事情节、感情丰富的人物形象、独特的叙事视角,或者倒叙、插叙等不同的叙事手法,还有生动细腻的局部描写,这些因素都是构成一个优秀的电影作品中不可或缺的亮点,一部电影只要在其中一方面做到优秀,就可以称之为一部优秀的作品。

不可否认的,无论电影电视有多么深刻的内涵、精美的画面、优美的音乐或者别的可以吸引观众的各种魅力,其真正的、当之无愧的精华是要倚重于其文学基础的。所以,无论未来科技发展得如何,影视和文学这两种艺术形式一定会更加的互相融合和共同进步的。

[参考文献]

[1] [法]马塞尔•马尔丹.电影作为语言[M].吴岳添,赵家鹤,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03.

[2] 张玉霞.论影视艺术与文学的关系[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2008,24(06).

文学与影视的关系例5

从艺术的发展上看,影视艺术在艺术门类中还属于“小字辈”。它在艺术形式上与文学有着相似的地方。文学作为人类最古老的艺术形式之一,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已经取得了光辉灿烂的成就。这两者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既独立存在又相互影响。

进入21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文学作品被搬上了荧幕。大众的目光也逐渐从文本中转变到了影视作品上。海德格尔宣称:“根本上世界成为图像,这样一回事标志着现代之本质。”与最初遭遇“图像时代”时表现的恐惧所不同,近年来,我国学者敏锐地发现在“读图时代”,我们遭遇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图文战争”。影视作为一种消费品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文学的进一步发展。我们现在正处于视觉时代而不是阅读时代。看电视的人要远远多于读书的人。如果先看过电视再去读原作,那么在对人物形象的分析上可能也会有所改变。同样的,先是阅读文本再去看其被改编过的影视作品也会在领悟上有所不同。将文学作品搬到荧幕上是目前世界范围内通用的一种手段。据美国学者林达・赛格统计:85%的奥斯卡最佳影片是改编作品;45%的电视电影是改编作品;70%的艾美奖获奖电视片也是改编作品。大部分被搬上银幕的作品都是一些具有一定影响力以及广泛读者群的名著及畅销书籍。这种方式也在一定层面上为影视作品起到了很好地宣传作用。然而,并不是每一部经由文学作品改编的影视都能得到双赢。这其中的关键所在就是“改编”二字。正因为文学作品有着广泛的读者群,那么编剧在改编上既要考虑到读者的感受又想抓住观众的眼球,如果无法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就会无形中得罪其中的一方。例如:赵玲玲针对《倾城之恋》、《半生缘》、《色・戒》三部电影与原作的比较,分析出影视作品与原作的差别在于:“小说总是透着一种悲凉,但在改编的影片中都多了那一点点温情,体现了人文主义关怀。”这就会引起一些观众的反驳,认为编剧没有做好功课,改变了原有的意识形态,无法将作品完整的呈现。也有观众会认为电影的魅力就在于打动心灵的一瞬间,只要电影给了我们想要的那份感动,至于改编的是否到位就不去追究了。这种矛盾的产生其实就是文本到图像的转变所衍生出来的。

还有一些的影视改编则更大程度上体现了区域性的不同。比如对于改编作品《少女小渔》、《天浴》,魏琛就做出了相对客观的评价。他认为:这两部电影都是很适合进行改编搬上银幕的题材,前者是以移民为故事线索,后者以为历史背景。在小说里,严歌苓创作的终极目的即是对人性淋漓尽致的展现,或者是对人性光辉的赞颂,对人性扭曲的批判。然而在影片里,由于主流电影商业化的大背景和市场利益的必然驱动,西方价值观念和审美理念的必然引入也同样带来了新的因素的形成。前者凸现了中西方文化的碰撞,后者更多是对历史的沧桑与人望的个人化描摹、阐释与救赎。显然,在不同媒介文本的转换中,由于人物形象、叙事角度、故事框架、表现手法的不同,以及市场利益等多方面因素,造成小说文本和电影文本呈现出不同的风貌,其审美内涵也发生相应的变化,也就成了必然。同时也深刻地体现了文学在媒介时代与市场的互动关系。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很多时候作家不仅仅要考虑作品的畅销度,还要顺应趋势来进行创作。这样的作品在销量上或许会达到一定的高度,但在内容的整体把握上可能没有读者所期待的那样好。近年来许多的穿越小说被改编成电视剧搬上了荧幕,许多毫无意义的对话为了博观众一笑也被很牵强的填入其中,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文学该有的基本素养。

除了对单个作家,单部作品的影视改编分析,我们还应该从整体上来分析某类作家作品的影视改编。比如从故事背景,人物生存状态,时代特定性等多方面角度综合审视改编后的影视作品与小说蓝本之间的艺术差异。李雪梅发现:由于作者的性别意识的不同,女性小说文本中往往会出现一些超越性格局限的突破。而这一点在改编后,很难再有体现。为了让大众容易接受,改编的确是最有效的途径。女性作家在小说中反叛传统男权文化所作的一些努力,经过影视的改编及其传播变得微不足道甚至销声匿迹。

文学与影视的关系例6

这一认识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不明确历史题材剧所具有的外延,同时还包括两个内容:首先是在当前历史题材剧多样的情况下,对具体什么是历史题材的作品认识不足,只是将纪实性的作品作为历史题材剧的素材,而忽视了一些历史上流传的“戏说”“大话”等内容的作品;其次是对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的评价过于简单,没有综合性认识。

2.对历史题材影视作品的研究存着缺陷

在研究历史题材影视作品时忽略了综合性评价的方式,没有认识到其特殊性,更没有结合文学、历史进行研究,更没有联系到现代的生活进行实际分析,以至于在研究的过程中缺乏方向性,多是简单的自说自话,缺少协调与统一。

二、历史题材影视作品的文学特质

自古有“文史不分家”的说法,历史是依靠人的文字记载来完成的,因此历史在反映真实的过去生活的过程中也一定程度上具有文学的特色,甚至有的作品很难分清楚是历史作品还是文学作品,即使在一些表象看来是历史类型的作品中,也多少具有文学的成分,因为在使用文字记载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文字的艺术表达性。

1.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具有情感性

影视作品最终都是依靠人来完成的,同时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所依据的题材必定都是具有文字记载的内容,在记载这些内容时是依靠文字表达的方式完成的,这种文字表达方式形成了文学作品或者历史文学作品,其中必定会加入写作者的主观判断或者思想认识,不论是所谓的正史还是野史,在创造过程中都会有感情性,因此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也是如此。

2.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具有虚构性

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依靠历史的一些记录或者还原,但同时这些记录也会受到当时政治、社会环境的影响,写作者在描述事件时也会加入一些主观性或者虚构一些内容,这样才能使整个历史事件的过程更加完整,影视作品的制造者也会根据题材进行一些创造,为了达到吸引大众的目的对历史情况进行一些虚构和创造。

3.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具有审美性

一部完整、优秀的历史作品必定是受到社会大众喜爱的,其中也会夹杂一些文学语言或者特殊的表达方式,也就是说历史题材在叙事的同时表达了其所具有的美感,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也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塑造力求将其中的内容设计出具有吸引力,符合大众审美观的影像。

三、国产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中文学与生活的关系

在历史作品的创作过程中必定要对社会生活进行真实反映,比如在司马迁的《史记》中,其中虽然描述了国家的正史,但同时在作品中具有文学的感召力,如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等语言具有极强的文学特质,另一个方面在作品中也反映了现实的生活,比如其中的大部分内容中都记录了皇室或者大臣的事件,所以说在拍摄历时题材的影视作品时文学与生活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1.国产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中文学反映生活

我国在新媒介发展的几十年中生产了许多的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比如《大秦帝国》《康熙王朝》等,这些作品获得了社会大众的极大喜爱。同时这些影视作品拍摄中所依据的题材正是在具有文学特色的历史作品,在影视作品中所具有的一些文学元素让作品更具吸引力,同时这些影视作品所反映的一些现实生活更加真实明确,也符合大众生活的需求。另外这些影视作品在制作的过程中必定会考虑收视率、社会反应等问题,所以作品的制作也尽量符合当前社会的价值观和认知需求。

2.生活塑造了影视作品的文学价值

生活是历史传统与现代文化共同发展的结果,在历史长河中,人们不论是历史作品的创作还是文学作品的创作都离不开一个主题——真实生活,可以说生活是文学的源泉,当前国产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的制作也是如此,从现代生活的角度看,该文学是根据现代人的价值需求和观念进行改编、制作的,从历史生活的角度看,影视作品所依据的前提是历史的现实生活,所以说生活塑造了影视作品的文学价值,并将其在现代社会体现出来。

文学与影视的关系例7

将法律与文学作为一种思想流派或法学领域来开展研究,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法学院。随着美国法律与文学运动的发展,逐步将这一领域进行了划分,主要有以下四个分支:一是作为文学的法律(Law as literature),二是文学中的法律(Law in literature),三是有关文学的法律(law of literature),四是通过文学的法律(law through literature)。本文笔者主要通过研究第二分支,即研究文学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法律,思考其中的法学理论和实践问题。近些年来,国内法学家对这一领域的研究工作也在不断深入。那么,为何要研究法律与文学,它的意义何在?笔者认为,法律与文学是一个有待开拓的领域,它可以摆脱抽象思维,并借助生动而具体的故事,来理解法律问题的一种途径和方式。通过跳出传统模式对法学理论的研究,摆脱从研究概念、分类、权利与义务等这类问题出发,并借助故事的整体性,来把握法律与社会的问题,来探讨不同语境下的法律世界与社会规范的相互作用。它不仅可以成为法学教育方式的一次创新与突破,更为法学研究领域开创了一个新载体。

法律与文学的研究,是通过结合不同时代背景下的文学素材,而开展的针对不同社会历史语境下的理论研究剖析。不同社会背景下的文学作品,无论文学作品是否处于相同的社会背景,他们总会展现一个共通性,即会用特有的社会规范来维持秩序,其中就会涉及到一定时期的风俗、道德、宗教还有法律等问题。而剖析其中社会规范的冲突与调和,则是法律与文学研究的一个重点问题。它有可能从一个侧面扩展中国当代法学理论研究的领域,改变研究的方式。而本文重点探讨的是,更具表现力的文学作品即影视作品中对于法律、道德等社会规范的呈现与阐释,探讨从影视作品中反映出的社会规范的冲突、惩戒、救赎及信仰等问题。本文首先通过两部影视作品介绍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冲突问题,然后利用两部影视作品中讲述的有关违规范之后的惩戒与救赎问题,进而引出对规范信仰的重要性,并对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冲突调和进行了总结。通过以影视剧这种更为鲜活立体的方式把某些文学作品搬上荧屏,让广泛的受众群体通过更为形象具体的方式,去体验不同秩序世界中的文化以及社会规范,从而引发人们对各种价值的判断与反思。

二、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矛盾冲突

社会规范指人们社会行为的规矩,社会活动的准则。它是人类为了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o在社会互动过程中衍生出来,相习成风,约定俗成,或者由人们共同制定并明确施行的。其本质是对社会关系的反映,也是社会关系的具体化。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社会规范主要包括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道德作为一种内生的规范植根于人们的心中,而法律是一种外生的规范设计,则约束着人们的生活。由于两种规范的外生性与内生性的差异,形成了两种社会规范的本质冲突。而这些冲突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被揭示出来,突显出了社会生活在法律与道德间的摇摆不定:时而合法但不合理,时而合理但是不合法。

文学作品中的故事往往会结合当下的社会时代背景,来展现不同社会规范下的人物事件,进而剖析作品中所体现的特定历史语境下的文化、风俗与秩序,尤其是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冲突以及调和的问题。情与法的冲突一直都是文学或影视创作的重要主题。那些影响较大的影视剧中融合了更多的现代艺术元素,更富表现力。因此,以耳熟能详的影视剧为讨论背景,能够更真切的再现生活、提炼生活,真实的反映出文学作品中有关社会规范的冲突与融合。当社会从传统的道德秩序向现代法律秩序迈进时,所借鉴的西方文明的现代法律制度与我国的传统文化理念相碰撞,必定会对本国国民的思想认知产生一定的冲击。

法律规范的形成是一个过程,现代的法治社会萌生于古代西方文化,在近代欧洲得到发展,并全盛于美国。道德规范却是各民族内生自发的文化、意识与思想的沉淀。现代法治社会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而这种在久远的西方历史中逐渐确立形成的“合法性”很难与传统礼俗社会文化带来的“合理性”相融合。当面对社会变革或是存在与其他文化相融合时,传统的本土文化思想与现代主流法治文化思想势必会出现冲突。

三、社会规范的惩戒与救赎

社会规范是社会所坚持的行为标准,按照其惩戒机制可以分为正式规范与非正式规范。道德规范就是一种非正式的规范,属于内在的惩戒,因为其惩罚手段主要是违反者自发的内心挣扎与愧疚感;法律规范是正式规范,属于外在的惩戒,其是利用国家机器通过刑罚的手段进行强制性的惩戒。通过以暴制暴的方法,建立起的法律规范惩戒手段是否有效?对于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外在的威慑力量绝对没有内在的自发而形成的秩序感的建立更为有效。

道德规范能够让人自发的进行内省,而法律规范则是外部强硬的进行惩罚。两部不同国界的影片,反应的都是在法律规范的惩治作用扭曲或缺失的情况下,道德规范中的自发救赎的力量,在“善”的感召下即使是大恶之人也会引发其对纯真朴实世界回归的愿望。

四、社会规范冲突中的信仰问题

没有了社会规范,人类无法维系在当下的物质生活中。而在上述讨论的四部影视作品中不同意义的冲突却具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社会规范背后的信仰问题,笔者认为,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冲突的本质即是信仰上的冲突。

在《秋菊打官司》中,对于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秋菊的信仰所确信的还是道德秩序,她所要求的说法也是道德层面上的,所以才会不辞辛苦的走访上告。然而最终她得到的却是获得法律规范上的解决方法,与其内心所确信的道德规范是冲突的,因此她便不知所措了。剧中所刻画的秋菊这一人物形象是不懂法律规范的村妇,但是却有着极其坚定的道德规范信念的人。而这反映的也正是在我们传统的道德观念之上去建构法律秩序时的矛盾与冲突,当人们在试图冲破现有的道德规范而去信仰法律规范时所产生的迷茫与困惑。《爱在哈佛》的女主人公所信仰的是医生救死扶伤的天职,而她所处的美国社会处于严谨的法律规范的社会秩序构架中,其更信奉实用主义与功利主义。她的救死扶伤的“义”与病人在得到救助后,反而因“利”而向她提起控告行为的对比,也充分表现了信仰的冲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代表“利”的法律规范并不是唯一善的秩序。

同样在前文中所讨论的救赎也与信仰密不可分。因为救赎是通过信仰使人的灵魂得到拯救的过程,只有将救赎观念上升到救赎信仰的高度, 它才能对日常生活发生重大而深远的作用,所以无论是道德规范的违反还是法律规范的违背,都需要做的是对信仰进行救赎。在《肖申克的救赎》中,男主人公有着在绝望中寻找希望的信念,正是这种信念可以支撑他用一把小锤子花了20年挖出通向自由的地道,才有通过穿凿跨越5个足球场长度的粪便管道逃生的勇气,这种精神体现了他对自由的信仰救赎。在《天下无贼》中,作为贼的男主人公从恶到善的转变,从对金钱信仰的漩涡中抽脱出来,从而使在坠落边缘的良知闪现,完成了从贼的恶到对“舍生取义”的善的信仰救赎。

若是失去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自己的精神家园。在西方社会中,法律规范与基督教的宗教文化相互交替,共同影响着西方世界。由于受到宗教文化的深厚影响,当西方人面对着法律秩序时,并不是从政治学的角度理解国家所订立规则的权威性,而是可以从信仰的角度去体会法律的神圣性。纵观中国历史传承,核心文化是儒家思想,虽然它不是宗教,因为对于普通百姓,缺少构成宗教的仪式环节[3]。但在一定程度上却发挥着宗教的功能,且开启人心的动向,可以有效的安排人们的日常生活,还可以提携人心的向上超越。虽然没有“儒教”信仰,但是儒家的礼教文化却影响了东亚世界。而在历史的进程中,儒家精神作为一种道德规范被无数仁人志士所信奉,“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对彼岸精神世界的追求促成了对自身生命价值的超越。

宗教是一套与神圣事物有关的信仰与行动,这种信仰与行动把社会里的人们联合起来而形成了一个道德上的社区[7]。信仰原本指的是对宗教的信仰,而在现代社会中所使用的语境早已超出了这个范围,似乎每种观念都可能形成一种信仰,例如对金钱或对爱情的信仰。但是无论信仰的外延如何变化,即使信仰的客体已经被庸俗化了,但是信仰必定是确定性的而且这种确信可以指导人们的行为。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两者在某种程度上都可作为被信仰的社会规范体系,并且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冲突也需要通过信仰的方式来化解。宗教因法律而具有社会性,法律因宗教而获得神圣性。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为僵死的教条。没有法律的信仰将会蜕变成狂妄的信念。美国学者伯尔曼认为法律可以像宗教一样得到信仰,并强调了在法律规范中信仰的巨大力量。没有信仰就如同是躯体在享受着物质世界的繁荣,心灵世界的孤寂却没有力量来安抚。人们需要救赎信仰,将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中和统一,以自由的内心去看待周围的世界,相信传统文化中的道德力量,正视西方法治社会下物质繁荣背后充斥的功利主义的社会矛盾。

5. 总结

本文利用四部影视作品所展现的场景,讨论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问题,有关冲突与其惩治的问题,并由此引发对信仰问题的更为深入的思考。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往往是相冲突的。例如法理与人情的冲突、利与义的冲突。当外来的文化影响着对儒家传统文化的笃信时,便会引发信仰的缺失。但同时,可以看出传统的道德规范已经融入了人们的日常思维和习惯中,成为一种无形的信仰和秩序。应看到的是,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并非无法共存。法律秩序是当前全球化竞争中经济建设、秩序建设的必然选择,接受法治并非等同于对道德秩序的放弃,反而更需要做的是恢复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自信,以及对自身道德秩序的确信,并在此基础上维系法律规范的权威性,为经济建设、社会和谐发展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苏力. 法律与文学――以中国传统戏剧为材料[J]. 读书, 2006 (7): 22-22.

[2] Wolfgang Kasper, Manfred E. Streit,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Social Order and Public Policy, .Northampton, MA, USA : Edward Elgar, c1998,Paperback edition 1999.

[3] 冯友兰, 涂又光. 中国哲学简史[M].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5.

[4] 於兴中. 作为法律文明秩序的 “法治”[J]. 清华法治论衡, 2002, 1.

[5] 冯仕政, 李建华. 宗教伦理与日常生活――马克斯・韦伯宗教伦理思想引论[J]. 伦理学研究, 2004 (1): 75-79.

文学与影视的关系例8

在多元文化深度交流的今天,茶文化这一传统文化方式,日益被大众所理解、认可。传统茶文化是我国整个传统文化机制中,极为重要的关键“基因”,透过茶文化体系,不仅能够使得我们可以直观、形象认知传统文化的内涵和发展历程,同时也能够从茶文化中品读相关精神理念与认知美学。当然,也对我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与传承,形成了清晰而合理的认知。

1戏剧影视文学作品的发展状况分析

在我国文化市场日益成熟的今天,戏剧影视文学艺术作为重要的文化元素,其在社会大众生活中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对于戏剧影视文学艺术来说,想要实现最佳创作效果,就需要创作者自身将个人思想理解融入其中,通过创作相关艺术作品来激发大众的理解与艺术思考。所以,文化传承与艺术创新,对于当前戏剧影视文学的创作与表达而言,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价值。在戏剧影视文学创作过程中,其中主要包含了对原创文学作品进行创新和改编,也包含了独立化再创作过程。当然,对于戏剧影视文学作品来说,良好的文化素材不仅是其“血肉”,更是人物展示与情感表达的重要载体,良好的素材选择与搭配,不仅是影视文学作品灵魂的生动展示,也是拉近其与观众理解与审美认知的重要渠道。合适的文化素材应用,既是当前戏剧影视文学作品在进行创作过程中的力量来源,同时良好的素材应用与创新融合,更能使整个文学中展示出更灵活、更立体、更丰富的艺术空间。茶文化不仅是人们的饮茶习惯,其同时也可以是一种载体,或者具体而客观的处事表达方式。通过对当前已经完成的戏剧影视作品文学进行分析,我们看到其中有诸多与茶和茶文化相关的经典作品,无论是动画作品,还是影视艺术,其中或是以茶文化为创作背景的艺术作品,或者是设及茶文化素材的作品,通过古色古香的茶文化描述,不仅增加了写作素材,更是让我们从文化理念与精神感知等多样角度对该文学作品形成了全面认知。在以往戏剧文学创作过程中,通常呈现出故事情节的冲突性与内容戏剧性等艺术特征,现代影视文学艺术,则呈现出综合性特征。对于现代戏剧影视文学艺术来说,通过将不同特征的文学形式进行深度融合,不仅诠释了系统化的文学价值,同时也实现了戏剧艺术和影视文化的全面诠释。戏剧影视文学作为现阶段整个文化市场中,极为重要的代表因素,其在传承传统文化与传播时代精神过程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价值作用,因此,合理认知戏剧影视文学作品的内涵特征,并且探究合适的文化创作素材,就极具价值和应用意义。

2我国茶文化体系的价值内涵诠释

对于当前活跃的文化氛围来说,茶文化也成为了一种具有世界影响的文化机制,尤其是西方茶文化的发展,更是让茶文化突破了地域属性,超出了单一文化体系的基本特性。当然,这也是茶文化生命力的重要展示。茶文化成为世界了解我国文化的名片,也成为我们了解传统文化的重要符号。茶文化是一种包容性极强的文化机制,各种类型的文化元素都能够被融入其中,呈现出新的价值,比如地域文化、民族文化等等,都成为茶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因素。茶文化的包容特性,成就了该文化的重要影响力。茶从一种简单的物质,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内涵多样的文化机制,其中不在是单一的生活元素,通过融入大众理解与生活体验,从而形成了极具影响力的文化体系。茶文化是一种丰富完善的文化体系,无论是其中所包含的文化元素,还是精神理念,都是值得我们综合应用的重要文化机制。在当前利用茶文化时,应该对其价值形成全方位认知。茶文化作为一种动态化的文化体系,其中将大众理解与饮茶实践活动一系列复杂要素相融合,从而为传统文化展现与传播营造了生动的载体。通过立体化表达,引导大众对茶文化内容形成全面理解。茶文化不仅仅是一种文化,更是植入大众生活的习惯,因此,在理解茶文化时,其不仅更有亲切感,更容易选择合适的传承载体。在大众长期饮茶过程中,茶文化所诠释的精神理念与人文内涵,逐渐发展成为当前我们了解传统文化的重要元素。

3戏剧影视文学作品中茶文化的价值应用

对于茶文化来说,其不仅是戏剧影视文学作品创作过程中的内涵,更是彰显相关文学作品价值和创作意境的关键素材。所以,选择合适的茶文化元素,并且从其中探究到能有效应用于戏剧影视文学作品创作的内涵元素,就发展成为当前该文学作品良性发展的重要支撑。尽管在多元文化交流与碰撞的今天,戏剧影视文学作品在创作时,可以使用的元素更加丰富,但是其仍然是一种基于现实生活的艺术性创造,所以,文化是实现该文学作品持续良性完善发展的本质动力,所以,只有为戏剧影视文学作品的创作,寻找到合适的文化素材,才能为其真正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与动力。当然,如果我们对茶文化进行内涵性分析,我们看到其中不仅是一种文化素材的诠释与表达,更是一种理念的诠释,甚至是一种习惯上的认知。因此,在戏剧影视文学作品创作过程中,如果我们想要更好应用茶文化,不仅需要从创作素材应用的角度来认知茶文化的价值应用,更需要从精神理念这一视角来全面分析茶文化对戏剧影视文学作品创作的具体影响。事实上,我国戏剧影视文学作品创作活动中,其之所以未能形成良性发展体系,主要因素就在于整个文学作品创作时,并未能探究到合适的文化素材。对于戏剧影视文学作品来说,其并非简单的素材展示,其背后还包括创作理念与意境的全面延伸,只有构建符合大众阅读习惯的写作风格,才能让大众读得懂、愿意读,从而实现该文学作品的应用影响力和社会价值。戏剧影视文学作品往往较为抽象,其并非纪实性文学,所以,选择合适的素材来展现作者自身的情感理念与意境,就发展成为该文学作品创作时的重要诉求。这实际上与茶文化的本质特征之间,有着实质性关联。尤其是茶文化作为一种包含了各个阶级饮茶习惯的文化体系,对其进行改造和融合,更符合大众的阅读习惯与认知。比如,以茶文化为题材所创作的动画艺术作品《乌龙小子》,内容风趣幽默,备受大众青睐。此外,戏剧艺术与影视文学之间的融合,也恰恰说明了茶文化可以作为不同文化体系连接的“纽带”,尤其是通过合理融合,从而呈现整体性价值。

4茶文化与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的融合策略

文学与影视的关系例9

多年来,中国电影与文学之间一直存在着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将“影视文学”取代“电影文学”,并且经常在日常生活中讨论一些关于影视文学的话题,这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事实上,从很久以前,人们就将中国电影与中国文学相提并论,这两者的关系也相当亲密。而事实上我们对于电影的本性了解并不是很深入,甚至会有意无意地去忽视中国电影的本质,其实这种现象是一种社会形态的体现,这种观念的形成也与中国电影一直缺乏视觉表现力有着很大的关系。

一、电影踩着文学的肩膀

随着电影事业的发展,电影与文学的关系也一直处在较为融洽的关系中,而事实上从电影发展的最初阶段至今,其就与古老的文学之间保持着相当亲密的关系,这种关系表现为文学是电影的基础和来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体现:首先,文学的内容主要以反映生活为主,从而传达某种思想感情,这些为电影从构思到拍摄都提供了极为丰富的材料,成为电影内容的来源;其次,在电影发展的最初阶段,很多电影人都以世界名著为基础进行改编,直接将名著作为电影的拍摄素材,创造了很多经典电影,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而更多地去关注原著,促进了文学和电影的共赢。文学似乎已经成为电影源源不断的创作源泉。完全可以说年轻的电影正是在古老文学的甘泉的滋润下正在日益蓬勃地发展,是踩着文学这位巨人的肩膀而不断发展的。很多编剧在对名著改编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特有的写作形式、构思模式,这也为日后剧本的多样化奠定了基础。怎样才能让改编的作品更能够出神入化地展现出原著的神韵,怎样才能让更多的观众来认可我们的改编作品呢?一直以来,这些问题,都是新一代电影人应当考虑的首要问题,是他们应当承担起的一种对社会的责任,对观众的责任。我国的电影与文学之间的关系似乎很近,看起来好像已经密不可分了。在很长的一个历史时期里,人们都将电影与文学放在一起思考,因此 “电影文学”的意义十分重大,他们认为电影和文学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人们所理解的“电影语言”就可以被归于“电影文学”的范畴。中国著名电影人张骏祥在谈话中曾经提到在诸多的艺术形式中 “只有戏剧和电影,不但是真正的艺术,而且还是综合艺术,不但是综合艺术,更属于文学:戏剧文学和电影文学”,这种观念在中国电影界有着相当的代表性。

二、中国的电影与文学的相互融合

通过观察,我们不难发现,在电影凭借着文学获得不断发展后,文学也正在凭借着电影、电视这些新的传播模式散发出其前所未有的魅力。一部好的电影、电视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唤起了人们对文学的关注,也引起了一些作家对文学电影、电视的兴趣。可能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看到了文学在电影、电视中的商机,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而从事电影剧本的创作,然后慢慢地发展成了现在的向电影和电视的投怀送抱了。因为电影和电视所能够带给作家的名利远不只是电影与文学,而是已经牵涉到作家的知名度,文学与电影进入 “新同居时代”也是迟早的事。然而随着电影事业的不断发展,进入21世纪以来,在影像文化迅速发展以及人们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的今天,我们已经越来越感受到文学与电影的关系已开始发生着一些微妙的变化。中国当代文学在文坛上的地位已经大不如前。经过作家精心雕琢的名著再也不可能像以前一样能够把人们对文学巨著的种种热情唤起,影像世界所提供的丰富多彩、生动鲜明的视听效果已经成为现在人们所追求的一种时尚。因此,当代文学要想继续获得发展,必须通过电影、电视这种新的传播模式来重新在文化市场树立自己的地位,并且必须以主动配合的方式对电影、电视这种传播模式形成一种依赖,只有这样才会唤起人们对文学的热爱,找回文学昔日的发展前景。我们都知道,很多著名电影、电视的取材都来自一些文学名著,而文学也可以赋予电影、电视更深层次的文化底蕴,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相互融合,从而促进两者的共同发展。

三、我国的电影与电视

在我国电影和电视企业还没有起步甚至是刚刚起步的时候,文学在广大观众心目中的地位是高高在上、不可动摇的。然而在随着电影事业的不断发展,时至今日,电影以及电视声威的壮大又是难以抵御的,甚至渐渐超过了文学在广大观众心目中的地位,不管是对于广大观众,还是与电影和电视有关的各个环节都如同一支枪,通过各种手段投射出锐利的光芒。

不过话说回来,不管是谁爱拍电影或者谁爱拍电视根本与平民百姓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但是,对于那些对中国电影情有独钟的人来说,看到往昔的电影明星又投入电视剧的怀抱,总会感到失落而又无奈。综观如今的电影圈,无论是处于无与伦比的领导地位的好莱坞,还是重视电影的艺术性的西欧,在电影圈事业发展得不错的大明星们都不会重新开始拍电视剧的历程。甚至在一些发达国家,天天守着电视坚持看电视连续剧的人更是少之又少。但是,在中国,甚至是港澳台,很多明星都乐于电影、电视多领域的共同发展。当在电视圈发展到某一个层次了,就往电影圈发展。当他们在电影圈有所成就后,他们又会将眼球转向电视圈接着炒作生手,就这样一直循环着,也难怪一个小小的地方明星竟然如同大白菜一样批量生产。就拿美国影星迈克•福克斯来说,在获得艾美奖后就立刻前往好莱坞发展,并且出演了一连串口碑较好的电影,但是每当在电影圈走下坡路的时候,他又会转而重新开拍电视剧。除此之外,很多国际巨星都非常注重自身的形象,他们不会轻易地做产品的代言人,从而保持他们在观众中的新鲜度。但是这条原则在中国行不通,不知道这究竟是不是为了保持自己的“人气”,就算绝不在电视剧中露脸的大牌影星也时不时要接拍几个广告。当然这些也有例外,著名导演冯小刚拍电视剧的成绩不错,但是却还是义无反顾地投入了电影事业,而且坚决不回头。而跟他一样的也有,在电视方面发展很好的周迅也毅然抛弃了电视剧,全心全意地投入到电影事业当中。可是,在电影事业不断发展的今天,单单就凭着冯小刚的贺岁片和周迅那点机灵劲,就想要唤醒目前流浪在电视剧里的电影大腕们重新回归电影,也没那么简单,这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努力。电影演员无论用什么样的借口来拍电视剧,都透露着中国电影业发展的不健全。事实证明,在我国电影演员转身投拍电视剧并没有达到良好的效果。无论电影演员在国际电影圈赢得了多少令国人骄傲的荣誉,他们仍需要电视剧来增加曝光率,来赢得观众的青睐。于是就有了姜文在《北京人在纽约》中的生动演出,李保田凭借《宰相刘罗锅》而大红大紫,张国立更是上了“皇帝瘾”,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少人会记得他在电影中的精彩表现。除此之外,还有不服老的刘晓庆,虽然从表面上来看她在电视剧中的出演是有大材小用之嫌,但是却赢得了一回国人的激赏,似乎这样做也是能够原谅的。但电影演员回拍电视剧是大有风险的,在以上的所有人中,也只有姜文潇洒地走出了电视圈,在电影行业里发展得如鱼得水,不仅拿了影帝,还拍起了自己的电影,叫好声也是一片。但这样的成功少之又少。如今热衷于拍摄电视剧精品的导演们就变得非常令人担心,是否要将鼓捣所谓“电视剧精品”作为己任,从而将他们本来的功课给荒废了。这一切至少给我们一种启示,不管是拍电影,还是做电视,只要用心去做同样也能获得观众的喜爱。如果把拍电视剧和拍电影的手法相互颠倒,把电影和电视剧都做得不伦不类,那就有点搞笑了。但是话又说回来,在广大的观众心目中还是希望那些著名的电影明星重新拍摄电视剧,并且希望他们为电视剧的拍摄、制作注入更多的新鲜血液。将电影故事的编撰、拍摄技巧、文化底蕴都带到电视剧的制作中来,丰富电视剧的拍摄资源,就好像电影在发展初期也借鉴了很多其他艺术形式一样。

在电影事业不断发展的今天,电影明星、电影制作人转做电视剧也已经不是一种表面的经济利益驱动行为,而是对商业电影发展的无奈,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了一种流行趋势,这是我们所不能理解的。这样说是有原因的,最近连台湾新电影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侯孝贤也接拍了电视剧,而且是深受大众喜爱的偶像剧,这是我们根本就无法想象的,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来拒绝其他的电影导演来拍电视呢,我们还要以怎样的一个理由来对他们的行为进行反抗呢。事实上,这些都是导演们对于自己工作的一个新选择。就如同张艺谋导演会去指导刘三姐的排演,会去导奥运会开幕式,如同陈凯歌会去客串电视剧,冯小刚会去拍广告。这些行为可能是导演们的兴趣所在,想为自己的事业开辟新领域。但是,作为观众,我们也希望这些大导演能给我们带来更多的优秀作品。

四、结 语

事实上,电影、电视、文学的相互重叠、相互交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中国的特殊产物。电影以视听文化为主要表现特征,在不久的将来肯定会成为社会文化的主体,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文化的主流将不再仅仅是文学,而是电影、电视、文学等全面发展。在中国,很多观众都受到了好莱坞恢弘巨制的电影以及国外其他新奇的文化模式的冲击,在这种情况下,毫无疑问,中国的观众肯定会将目光再次转向依然无法满足他们娱乐需求的电视剧,这可能就是处于电影行业发展不健全的中国观众的一种必然的选择。生存艰难的中国电影还能走多远,这是我们大家拭目以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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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影视的关系例10

一、引言

电影是一种比较直白的艺术表达方式,它拥有广泛的受众和较大的影响面,其影响力远远超出其他艺术表达方式。电影既是商业产品,又是艺术作品。如何命名电影作品名称十分关键,它直接影响到观众对其的第一感知和评价,成功的电影命名能够在第一时间内牢牢吸引观众的注意力,提高影响力。随着西方影视作品不断涌入国内,如何正确合理翻译这类电影片名成为业界广泛关注的焦点。电影内容十分丰富,它取材于不同的社会领域和行业。电影片名是故事情节的概括总结,对观众注意力有很大的影响, 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外国电影片面带有浓厚的西方文化色彩,具有互文性的特点。互文性理论产生于语言符号学,它是影视评论界广泛关注的焦点。语言翻译由表及里都带有明显的互文性色彩。一般来说,互文性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同一个文本中的不同内容之间的联系;另一种是不同文本中内容之间的联系。互文性分析的目的不是要探究“历史客观体系”内部的规律或者发展趋势,而是分析不同关系对整体价值的影响,例如是否创造价值、营造独特的氛围或者不一样的视觉冲击。因此,对西方电影片名的翻译,关键是做好互文性分析,翻译者要从国内观众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出发,比较分析两种文化之间的价值差异,做好文字识别、含义转换,以将其真实的文化含义和价值观呈现给国内观众,为他们带来原汁原味的外国文化体验。

二、电影与文学创作互文性现状概述

(一)“互文性”概念解读

本文在深入研究之前,首先要全面认识“互文”的正确定义和涵义。本文研究采用了广义上的互文定义,是指在一个宏观的文化体系当中,从文学与电影两种角度理解艺术表达人性的方法和手段,分析二者之间在表现方面存在的互补性。“互文”主要强调两个方面的关系,首先是电影与文学作品之间的本质联系,其次是在特殊的社会发展时期两种艺术表达方式之间存在的互补性和兼容性。文学作品与电影之间的互文性,是文化创新和发展的基础。在电影作品创造过程中,文学作品是十分重要的素材来源,这其中的转换就是体现互文性的过程。国内外学者对将文学作品改编成电影过程中的互文关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例如欧洲著名影视评论家巴赞认为,将文学作品改编成电影主要有三种主要互文方式:以文学作品中的人物角色作为背景、在文学作品中人物角色基础上进行电影元素丰富和发展、将文学作品照搬转化为电影。他十分赞成最后一种方式。美国著名影视评论家杰・瓦格纳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实现文学作品与电影作品之间的互文性:利用自然的移植方式将文学作品转移到电影屏幕上;或者处于情节发展需要将部分文学作品内容稍加调整和变动,使其更具观赏性;也可以从表达技巧方面出发,用现代主义电影展现手法将文学作品细节放大,使其与文学作品区别开来,带给观众不同的感受。

(二)文学作品电影改编的现状

美国著名影视评论家路易斯・贾斯汀认为,主要有三种文学作品改编成电影方法:随意性改编、忠实性改编和原封不动改编:随意性改编主要是以文学作品中的某个情节和细节为蓝本,在此基础上丰富和发展。忠实性改编即严格按照文学作品情节编写电影情节,力求真实体现原文。电影改编过程中,主要处理好电影文本与文学文本之间的互文性关系,一般主要从情节、情境和精神等方面着手。在改变电影作品过程中,也会遇到文学作品与电影之间的相同性问题,例如人物形象描写、中心思想表述和渲染情感氛围等。由于文字语言与视觉表达方式存在较大区别,这就使得二者在表现效果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在文学作品中,人物心理活动刻画是最深刻、最准确的表述方式,电影中要达到这个效果就很难。文学作品中对宏观场景的表达稍微薄弱,远不如电影具有直观震撼性。因此,电影与文学作品的转换过程中会遇到互文的相似性和差异性,需要改编者正确处理这些关系。接下来,本文将从时空变换角度出发,对这方面开展深入的研究。

三、影视作品与文学作品互文中的差异性分析

影视作品与文学作品之间的互文共通性,主要表现在时空变换方面,采用多元化表现手法诠释故事情节,让故事情节更具吸引力和观赏性。电影是社会科技革命的产物,它与现代技术密不可分。一般来说,影视作品与文学作品在时空互文中的差异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一)电影的可视化特点与文学描写的区别

电影采用直观的内容呈现方式,文学作品采用文字描述,需要读者发挥主观能动性想象故事情境,它更擅长对人物内心活动的描述。影视作品对人物内心活动的描述,主要是通过外部情境,例如人物脸部表情、不同场合和氛围环境烘托出来,需要观众综合运用自身情感分析工具。矛盾关系、人物外在行为等都是文学作品的独特展示对象,影视作品在这方面存在较大的薄弱环节。同时,文学作品与传统绘画中的“留白”特征有共通之处,言有尽而意无穷,加大了读者对文学语言的理解难度。电影作为一种直接的呈现方式,它将模棱两可的语言描述转为直观的场景,用电影镜头替换了一段段生涩含糊的表述。影视作品的可视性特征实现了时空的完美融合,大大拓展了故事内涵。

(二)影视作品与文学在时间值与空间值方面存在不一致性

电影是一种时间刻画方式,文学作品的文字语言通过激发人们的想象实现时空流转和变化。影视作品具有直观性特点,它采用各种镜头场景帮助人们感受时空切换变化。从前面关于影视作品与文学作品改编中的互文性特点分析可以知道,在叙事性表达方式中,时间具有很强的伸缩性,镜头时间可以更好地表达文字语言内容。相同的,影视作品与文学作品的互文差异性,也可以从镜头时间变化体现,例如时间值与空间值存在不一致性问题。时间值在特定的空间范围内扭曲和伸缩,文学作品中的时间值主要来自叙述过程需要,影视作品中的时间伸缩旨在刻画人物内心活动变化,突出人物微妙的态度变化。时空值不一致性采用了高速拼接方式,形成了静止空间中变化的时间运动;时空值的不一致性采用逻辑关系表述,形成了空间与时间的共同发展和相互转换。

(三)影视作品与文学文本中空间想象性的区别

电影是在空间上动态演示的,文学作品中空间的想象性与建构性,影视作品中的空间采用直观的呈现方式将情境展示在观众眼前,将文学中的虚幻性空间变成了直接的视觉感受。空间不是文字语言的唯一描述对象,在电影片段中,空间与时间突破了时空限制,在静止的空间中将变化的时间完整地表达了出来。文学文本中的空间是故事情节变化的平台,它需要读者发挥主观想象力来体验和感知,但是影视作品采用了直观的屏幕表达方式,给观众带来了独特的视觉体验。

四、结语

文学与影视是两种不同的艺术表达手法,在展现过程中经历了不同时空变化和发展。文学超越了口头语言的时空限制,融入了诗歌的浪漫元素,将时空永久的定格在了字行里间。影视作品在文学基础上融入了绘画元素,打破了静态描述的局限性,用画面艺术将时空转换过程清晰地呈现在屏幕上。电影与文学各有优缺点,文学采用文字语言描述故事情节变化,忽视了时空变化的细节,对故事情节中的元素进行陈列式的表述。文学与影视之间的差异性,导致两种艺术表现手法存在较大区别,这种差别源自于艺术审美差异,文字与画面的高度统一丰富了故事的时空内容,提高了可观赏性。在对于人性刻画、人在时空中的发展思考方面,二者都通过自我反思发掘审美情趣。从宏观文化生态学角度来看,后现代文学正面临文学与文化的变异与锐变,文学在文化的生态圈中好比森林里的草木,电影同样是矗立在文化森林里的大树。二者具有独特的艺术特点,具有很强的艺术互补性和共通性,共同推进文化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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