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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板(10篇)

时间:2023-08-15 16:54:29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例1

2.冒领养老金。我国的养老金发放年限是从参保人员正式退休以后,直到去世这段时间都会对其发放养老金。但一些参保人员由于经常更换住址,使得相关管理部门很难确定其是否仍在人世,以及养老金是否应当发放。据调查,有些人在去世之后,仍有其亲属冒领本应该停止发放的保险金,这就形成了养老金发放的一个漏洞,导致基金白白流失。

3.制度不规范。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或调整养老金时,存在着标准不统一、制度不规范的问题,造成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水平有较大差距等问题。

二、在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养老保险覆盖面窄。既然是社会保险,就必须充分体现其“社会性”,而“社会性”又以广泛性为基础,但我国养老保险的现状是,国有企业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集体企业覆盖率为75.39%,但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仅为17%。这显然谈不上广泛。

2.少缴、漏缴、欠缴养老保险基金。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实施虽然已经有了一段时间,国家政府对养老工作的重视度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多数企业已经开始为旗下员工购买了相应的养老保险基金,但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中,仍然存在着企业剥夺员工权利,不为其缴纳或少缴纳保险基金的行为。部分企业为了降低其经营成本,对旗下员工的福利以及权利进行剥夺,甚至编造各种理由来降低员工养老保险的缴纳基数,不为旗下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只重视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甚至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的基础上去侵害旗下员工的切身利益。企业的少缴、漏缴或不缴行为,是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问题。我们知道,养老保险金是一项惠民政策,它关系到我国公民在年老之后的安置工作与实际利益,参保人员上缴的每一份保险金额都是自己或家人退休以后的“活命钱”,它是参保对象辛勤劳动换来的血汗钱,也是其在年老色衰,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以后的主要经济来源。因此,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人员应该严守纪律,尊重其职业道德,做好强有力的安全防范措施,确实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其基金挤占或挪作它用。

2.养老保险基金的升值问题。要想在不增加或少增加参保人负担的情况下,持久地维持养老金的支付承诺,就必须提高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效率,实现其持续的保值增值。

四、如何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虽然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加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的执行实施过程中,并没有真正完全体现出养老保险基金的功能和应有作用。在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发放以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尽快得到有效解决,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笔者建议,可以从以下几点措施进行管理:

1.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行政监管、专业监管、内部监管和社会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机制,对基金的运行实现全过程的监管。

2.尽快出台《养老保险法》。现行的社会保险法规不能对缴费单位采取查封银行帐户、拍卖资产等强制措施,社会保险费征缴也缺乏法律手段。

3.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在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相关部门应该做到定时定期的对其基金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一定要做到资金的足额收取,避免部分企业或个人投机取巧,少缴纳或不缴纳的情况发生。如果在征缴过程中遇到了以上所述情况,对于故意拖延缴纳时间的缴纳对象,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做到严格执法,绝不姑息,坚决加收其拖延对象的滞纳金,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公正性。、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例2

(二)养老保险基金的给付管理制度不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虽以安全性、完整性为目标,确保养老金的及时和足额支付,但实际情况却相去甚远,出现了大量超范围和不合规支付。吉林省作为老工业基地,曾为国家经济做出过突出贡献,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许多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随之而来的便是大量提前退休的员工,不仅减少了养老金的缴费人数,更使一时间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大大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压力。并且,由于对于这些人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实际情况的跟踪调查,致使时常发生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这也增大了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压力。

(三)养老保险覆盖率低,且退休金分配有失公平吉林省养老保险可分为几个“模块”:机关公务员以及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享受退休制度,即国家财政“包下来”的养老保障制度;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全部企业已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至于农村老年人口,目前主要依靠家庭和土地来自行养老,部分相对发达地区已开始试行以个人缴费为主、乡村集体补助为辅的较为初级的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发展迟滞。而吉林省国家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则实行与企业不同的退休养老制度,养老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或单位承担,资金筹集实行现收现付制度,退休后分别按级别岗位不同以一定比例发放(见表4),与企业年金和农村养老保险形成较大差距。

二、发达国家或省份的经验借鉴

(一)三支柱筹资安排瑞士的养老保险资金由国家财政、企业支付和个人支付三部分组成,形成了互为补充的三层次资金模式。具体而言,其第一层次是一种强制性保险,资金由雇主和雇员各承担50%,是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第二层次的资金源于企业,与第一层次合计替代率达60%,可保障退休员工较高的生活水平,属于职业养老保险范畴;第三层次是前两层次的有力补充,资金源于职工自愿投保,方式也由投保职工自行选择。

(二)以合理税收促企业年金发展以辽宁省为例,在最初建立企业年金时可渐渐放开免税比例,帮助其降低成本、规避税收。要想拉动资金,也可同时将雇主与雇员缴费纳入成本。在领取企业年金阶段,可根据是税前缴费还是税后缴费而定,若是税前,则其本金和收益均需缴纳个税;若是税后,则本金不需缴税,而投资收益仍需缴税。

(三)适当补贴,发展农村养老保险目前,北京、陕西等270多个县(市、区)都进行了新农保的试点工作,做法仍以加大地方财政对农保制度建设资金支持力度为主,在待遇、基金、缴费等方面都对参保农民给予适当补贴,不仅调动了农民参保积极性,也相应地提高了保障水平。这些地方能够根据当地特点及农保实际工作的需要取得实质上的突破,为吉林省探索建立新农保制度提供了宝贵经验。

三、完善吉林省养老保险基金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实行“统账分离,分类管理”从产权角度讲,养老保险的统筹账户属于部分共有、部分国有,而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在产权上则属于完全私有。从运行模式看,统筹账户基金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在特点上具有短期性和高流动性,因而难以快速形成基金积累;反之,个人账户基金实行的是积累制,积累下的基金逐步做实个人账户,规模大,来源也较为稳定。应针对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内不同的基金性质,选择有针对性的运营模式。基于统筹账户基金共有、国有产权性质以及流动性高、不易形成积累的特点,应由政府负责集中的管理及投资营运。另外,鉴于个人账户基金具有私有产权性质和积累迅速、规模庞大的特点,应该采取委托—的运营模式予以管理,由投资管理人统一以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二)拓宽投资渠道,实现基金增值国际经验表明,坚持多元化的投资原则,运用灵活的投资方式,把资金分散投资到期限不同、性质不同、地缘不同的领域可以提高养老金投资的收益率,这一方式已成为维持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主要方向。首先,应从拓宽投资渠道下手,全盘考虑保值增值的方法。可将养老保险资金更多地应用至教育、环保等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不仅风险性较低,且收益更有保障,也填补了国家基本建设资金的缺口。其次,应从市场主体角度切入,发挥其高效率的优势,具体考虑基金保值增值的各种投资问题,参考瑞士、俄罗斯等国际经验,建立或选择专业性较强的机构对养老金进行管理运营。最后,应从提高监管水平入手,切实保障养老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例3

一、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现状

在对全国各个地区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发展现状调研后发现,尽管相关部门都要落实系统化监督管理模式,但是,依旧存在虚报冒领的问题,一部分企业借助这种方式减少经济负担,受到共同利益的驱使,就会编造职工档案,甚至是伪造员工的生日,帮助一些并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员工办理退休,使得整体管控工作的标准化程度和科学依据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例如,在2015年,连云港地区就出现了三起冒领养老金待遇的案件,涉嫌冒领养老金16.5万元,另外,查处的遗属死亡不报继续领取定期生活补助的有201起,社会影响十分恶劣[1]。

二、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反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不难发现,制度约束力不足、信息共享机制滞后等较为突出,严重影响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管的落实和运行。第一,社保部门综合能力不足。在系统化研究的过程中,从调查、追缴都要求社会保障部门能落实良好的监管机制,但是,各地区社保部门认证手段较为滞后,依旧利用读取二代身份证信息以及本人当面认证的模式,这就使得一些人会将老年人容貌改变较大作为借口,甚至冒名顶替。另外,针对一些没有开通网上协助认证的地区,退休人员所寄回的证明可信度也并不高。若是社保部门不能建立完整且有效的审核监管机制,必然会埋下冒领欺诈的祸根。第二,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性较低,之所以会出现欺诈冒领的问题,政府职能部门不能第一时间实现信息共享是非常关键的问题,不能建立完整的网络体系,就会严重影响后续信息监管和控制,使得社保部门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数据平台不能建立实时性对比分析框架,必然会对管理结构和管控模式造成影响[2]。第三,社保统筹监管层次有限,在对相应问题进行集中分析的过程中,依旧存在社保统筹层次较高且参保信息共享度不足的问题,也就是说,社保信息统筹管理结构不平衡,无法按照标准化流程进行无障碍信息沟通,就会造成层次化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必然会留下管理不当以及运营管理结构失衡的安全隐患,制约整体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管理水平。第四,配套法律法规监管机制不到位。在对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进行中分析后发现,若是没有落实配套管理模式,就会造成监管机制和管控流程受到制约,严重影响其权威性和管理时效性。最关键的是,在对法律机制进行监管的过程中还发现,因为社保机构不能建立完整的违法运维管理模式,违法成本减低,就会滋生相应的安全隐患问题,制约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有效预防养老金欺诈冒领

促进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的路径为了有效预防养老金欺诈冒领促进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要积极建立健全完整的监管机制,夯实管理标准的同时,确保能建构合理性运维管控规范,提升管理流程的完整性,也为后续夯实安全监管机制奠定基础。[4]

(一)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在社保管理工作中,提升队伍综合管理能力较为关键,因此,要积极落实有效的管理规范。一方面,完善队伍建设基础工作,要在社保部门开展防虚报冒领工作体系,转变常规化工作想法,有效提升经办能力,并且将常规化工作体系作为基础,践行预防为主、强化监督的管理流程,合理提升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基金安全管理认知,从而强化整个队伍建设的综合水平。另一方面,要提升养老金资格审查工作,要想提升资格认证的准确率,就要建立生物信息标识体系,利用脸模、指纹识别等方式进行信息系统的信息监管,从而确保能提高相应工作的安全水平。

(二)优化信息共享机制

为了进一步有效预防养老金欺诈冒领促进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就要夯实信息共享监管机制,保证能提升信息交互水平,完善管理模式的综合应用价值。在建设较高层次资源共享平台的同时,要将社会保险、公安户籍以及公检法判决信息等作为主要依据,建立公共性联动管理模式,确保能整合自动化对比分析,有效提升信息对比度,并且夯实管理流程和管控机制。最关键的是,要为信息共享体系进行合理性监管。也就是说,在信息互联互通的过程中,要及时进行信息更新,从而提升各个部门的联动效果。

(三)强化社保统筹层次

要想有效预防养老金欺诈冒领促进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就要将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监管和数据集中上报项目等作为关键,真正意义上落实规范有效的监管机制,并且实现服务向下延伸的模式,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保险呈现出良性发展的态势,有效整合管理模式和管理控制机制,真正意义上提升控制流程的完整性[4]。另外,要合理性制定相应的宣传机制和监管机制,确保能在常规化工作体系内完善政策性宣传管理流程,将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和报纸等基础媒体作为良好的宣传手段,强化相关人员对于有效预防养老金欺诈冒领促进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知水平,实现诚信管理和法律监管体系的协同进步。

(四)强化部门联合力度

有效预防养老金欺诈冒领促进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进程中,部门的协同管理和联合处理非常关键,是实现管理控制机制全面进步的关键,也是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基础。之所以存在冒领欺诈案件查处、调查以及追缴工作不顺的现象,主要是因为各个部门之间组织联动效果较差,职能部门不能形成对应的合力,就会造成冒领养老金的问题,甚至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性。另外,要在联合监管工作开展后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提升监管模式的综合应用价值,实现联合监管的目标,推动有效预防养老金欺诈冒领促进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进程,实现项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为社会树立良好的风气奠定基础[5]。

(五)保障配套制度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例4

从偿债能力指标看,能够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

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由过去现收现付转变为统账结合部分积累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退休职工缺乏足够积累,需要通过人口代际转移方式逐步消化旧制度债务。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养老保险基金承担的历史债务越来越重。按照国际通行划分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7%,意味着进入老龄化,达到14%为深度老龄化。目前我国已步入人口老龄化时代,老年人口所占比重逐步增大。老龄人口数量增加,直接影响就是养老保险基金需求增加,需要支付的养老金缺口明显增大。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公布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额达3000亿元,投资收益率约15.5%。截至2019年末,全国社保基金资产累计投资收益额1.25万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8.15%,可见社保基金理事会运营的基金收益额和收益率都非常可观。因此,积累下来的基金结余在资本市场进行投资运营,通过保值增值实现基金规模扩大,能够提高基金偿债能力,有效缓解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从营运能力指标看,能够延长累计缴费支付时间。

养老保险重要作用是保障退休人员在退出劳动岗位后,能够长期保障其退休以后基本生活。通过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在保证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不降低前提下,可以提高制度营运能力,延长养老保险缴费支付时间,更好维护参保人员利益。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基本原则是参保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额与领取待遇的累计额相等。为此,以参保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为例,建立养老保险个体财务平衡模型,将参保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后所有年度的缴费累计到退休时点的终值,与平均余命内所拿养老金折现到退休时点现值进行平衡,采用累积缴费额支付时间指标,即参保个人退休后收回自己所有缴费的本息时间长度,测算在不同收益率水平下基金的可支付时间,以此来衡量制度营运能力。

通过模型计算可看出,参保人员在预期余命内均可以收回缴费成本。

在男性缴费20年情况下,基金收益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基金可支付时间延长2.42年;在女性缴费30年情况下,基金收益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基金可支付时间延长3.31年。基金收益率越高,缴费可支付时间就越长,制度营运能力就越强,基金收益率对基金可支付时间延长的弹性作用越明显。从盈利能力指标看,能够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

替代率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

为保障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让退休职工得以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养老金替代率必须保持在合理水平。根据养老保险个体财务平衡模型,可以建立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替代率模型,即将退休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比较,以此体现养老保险制度盈利水平。通过模型测算在不同收益率水平下替代率水平,可分析退休人员替代率变化情况。通过模型计算结果可看出,通过基金保值增值,养老金替代率水平明显提高。在男性缴费20年情况下,基金收益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替代率平均提高1个百分点;在女性缴费30年情况下,基金收益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替代率平均提高1.6个百分点,缴费年限越长,基金收益率对替代率提高的弹性作用越明显。

从发展能力指标看,能够确保制度长期稳定运行。

基金收益水平直接影响着基金结余积累速度,提高基金收益率能够增加基金当期结余,推迟基金出现收支缺口的时间和速度,提高制度运行的财务发展能力,保证养老保险制度长期稳定运行。以某地区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数据为例,分别对基金收益率设定悲观、中性、乐观三种假设。悲观条件下,即维持目前基金收益率水平,设定为2.2%;中性条件下,基金收益率参照三年期存款利率设定为4.25%;乐观条件下,按照近年来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收益率设定为8%。在不同基金收益率假设下,乐观假设基金缺口出现年度推迟了1年,基金当期结余占缴费基数的比例也远远高于中性和悲观假设。在未来10年预测期末,乐观条件下当期结余占缴费基数的比例比悲观条件下高1.61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提高基金收益率,能有效提高制度财务发展能力,增加基金结余积累,推迟基金缺口出现时间,确保制度长期稳定运行。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路径

积极稳妥推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

投资运营是实现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有效途径,可以降低基金积累成本,实现基金规模扩大。在投资运营过程中,编辑田涛探索应扩大投资空间,拓宽投资渠道。从安全性高的领域稳健向收益较高、风险较大的领域倾斜。随着资本市场和基金管理机构日趋成熟,可以逐步放宽对投资方向、比例的限制,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健全完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法律制度。

为保障基金安全投资运营,应当建立多层次防护体系,适时推出相关制度规章及法律法规。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制度,保证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安全,并对投资渠道与数额比例加以限制,严格规范投资操作。同时,还要完善刑法条款,提高惩罚力度。

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专业投资机构。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例5

人口老龄化速度的日益加快,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产生了巨大影响,由于人口的老龄化促使离退休费用不断加大,这极大的增加了我国的养老负担,并且也影响到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致使传统的现收现付模式运行起来比较困难。因此要大力加强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使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机制更加完善。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的现状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卫生保健及健康水平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人的寿命在延长。根据联合国人口调查局的统计资料显示,凡是平均收入高,健康投资比例较大的国家,人口的平均寿命就会较长。据统计,解放前我国人口的平均寿命是35岁,2010年已经提高到72.5岁。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将极大的增加社会保障的支出,使得国家的保障负担更加严重。根据各地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情况,其存在的问题不容乐观。能够管理好日益提高的养老保险基金,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实现社会保障的政策性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投资范围过窄,相关法规不健全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政策,可以看出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管制虽然非常严格但是又不切合实际。依据有关规定:基金“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债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假如严格按照该投资政策来运营养老保险基金,将会使得养老保险基金大部分都投资于国债以及银行存款,这将导致基金的收益率偏低。并且物价的上涨,也要求社会保障基金能够增值。然而,在实践中,养老保险基金有的投入到当地的基本建设项目,有的用来盖办公楼或者购置办公用具,有的甚至被有些地方挪用给当地领导装修住宅,购买轿车等,这都使得我国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发生了许多违规操作的现象。

2、管理养老保险基金运作的费用过高,投资收益率偏低

据统计,各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从养老保险基金当中提取的管理费率在2%到6%不等,平均大概是4%。另外有些部门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不当,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房地产或者其他领域里,使其投资回报率平均在10%,扣除运作成本4%后,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回投资回报率大概为6%,甚至得到更低的回报率。假如把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给专业性资产管理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管理的话,其管理费用将降至1%以下,从而使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成本大大降低了,并且也有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

3、缺乏承担责任和风险管理的经营主体

各个地区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只是一个行政管理机构,其很难承担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市场的运作规律增值的经济任务,其原因有以下两点:其一,缺乏基金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员,使得基金管理的经验不足。其二,在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构架上,因缺乏责任与风险管理的经营主体,以及以制定实施政策为主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存在责任和权力不对称的问题,所以使得养老保险基金难以得到有效地管理以及其经营风险难以得到承担。

4、管理与营运职能未得到分离,基金使用效率较低

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改革基本条例中规定,要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与基金的营运职能相分离。然而,在实践中,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一方面要负责基金的营运,另一方面还要从事行政事务的管理,从而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被违规挤占挪用、使用方向不明确的事情屡有发生,要想防止类似事情的发生,需要将行政管理与投资运营分离开来,分开设立行政管理机构与投资营运机构,同时将其投资运营交给独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来管理,这样才能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更安全可靠。

5、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混乱,监管者的角色不突出

多年来,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的职能都集中在地方社保部门,然而地方社保部门通常身兼数职,比如社保部门可以进行政策制定、费用的收缴、投资的运作以及监督查处等等,社保部门在当监管者的同时,又要当委托人、投资人以及资产的管理者,其角色模糊不清,政企不分,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缺乏独立的行政监管。并且,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透明度以及公开度都较低,缺乏监督机制,使得保费的缴纳者不能了解到自己的钱是如何被运营的,社会监督形同虚设。

三、构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的基本原则

1、基金管理的自主性与相对独立性

由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有效运营牵涉到保障广大职工的基本生活,因此,在立法角度上,国家应该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进行明确规定,禁止随意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并且不能随便用养老保险基金弥补社会赤字。在具体实施严格限量监管的时候,需要建立养老保险基金运作管理的专门账户,并有专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进行管理,其他任何机构都不能管理社会保障基金。

2、基金管理的安全性以及效益性原则

由于在实现社会保险的基本目标方面,既要求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营运,又要求得到适度的效益性,因此在养老基金的管理方面,应高度重视并协调好基金管理的安全性和效益性的关系,这两者是使基金得到有效管理的前提。

3、预测原则分析以及科学决策对策

最重要的是要使基金管理建立在短期和长期的收支平衡预测估计之上,以避免基金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失误。并且要严格制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要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在投资运营的时候严格执行。

四、规范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对策

在规范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对策方面,要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并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吸取其精华,在具体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寻求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

1、构建的养老保险体系要多层次和全方位化

养老基金的来源要从多个渠道拓展,并且也要拓展多种类型的养老基金以及退休基金,并加大对其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增加个人养老储蓄的意识,以此来补充强制性的养老保障。

2、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要多元化

经理论与实践证明,多元化的投资较单一的投资更能有效地分散投资的风险,并能相应的提高投资收益率。

理论上,对于政府主导型的基金管理方式比较容易受到政府本身行为的影响,所以,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投资渠道以及投资对象,不但能够满足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对高收益率的需求,而且还能使基金被更多的用于非公共部门,并对其较快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多元化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能够促进我国高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完善直接融资制度、分散间接融资的风险、而且还有助于推动我国金融制度以及企业制度的深化改革。

3、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营的规范化

依据国际上有关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营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不断规范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要将商业化运作方式引入到政府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及其他类型的养老基金中,并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通过养老保险基金参与基金投资的管道来实现养老保险基金和我国投资基金也的较好的互动发展。

4、养老基金管理制度要以养老基金信托人为核心

要有效管理养老保险基金,需要不断完善个人信托账户,并设立以养老基金信托人为核心的养老基金管理制度。要充分的提高养老金运作管理的效率,需要使养老基金的缴费者有充分的投资自主选择权,使其具有自由选择信托人的权利,从而实现其选择管理人的权利。只有做到这些才能使养老基金的运营管理效率得到有效的提高。

5、要适当引入市场的竞争机制

有关主管机关需要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的一系列标准,从而发挥市场的竞争机制。并将信托人、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等都参与到竞争中。一般情况下,适度的竞争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效率,因此在制度的初始阶段,信托人、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的许可数量要适当,以防过度的许可数量造成竞争市场的失衡。

6、提高养老保险基金使用的安全性

在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大背景下,应高度重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把其放在首位,并且在使用养老保险基金的时候要高度谨慎,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的规定,要求养老保险基金应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对于任何地方、部门、单位以及个人都没有权利挤占挪用,并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

养老基金运营的首要原则是安全性,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大力提高对我国养老基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我国养老基金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社保经办机构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基金管理的能力得到提高。

7、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力度,缓解基金管理危机

一是要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因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所以作为关系到广大人们根本利益的养老保险基金,应确保其的安全和完整,并实现保值增值。近些年来,在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出现了许多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有关法制的不健全,为此我国应及时制定出一个包含基金监督实体法在内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制定有效的法律条文,把地方养老保险基金的保护放在第一位置,并将监管主体、费用收缴以及投资运营等行为确定下来,从而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运用有法可依,有矩可循。

二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要透明化。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要做到透明化,只有这样才能使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者、投资者以及其他有关人员能够充分了解到基金运营的状况,从而逐渐实现基金的公开、公平以及公正的运作原则,并可以减少因不完整甚至虚假的信息所导致的风险与损失。

三是需要建立合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构。就目前来说,各个地区所积累的养老保险基金一般由各地的社保部门来管理,然而社保部门在当养老基金监管者的同时,又担任委托人、投资人以及资产的管理者,因此社保部门处于有机可乘而缺乏监管的状态,为了弥补这种不足,国家应尽快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制度,达到从制度上对基金的监管进行加强和改进,并建立起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内部投资管理与外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基金管理结构。

参考文献:

1.李连友.《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论》.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2.魏加宁.《养老保险与金融市场—中国养老保险发展战略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3.张运刚.人口老龄化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四川师范大学学报(会计科学版),2005

4.穆怀中.《社会保障国际比较》.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

5.张运刚.《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例6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23-0140-01

0前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养老保险事业关系到我国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因此,养老保险基金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经过不断的发展,已经取得了良好的实际功效,也体现出了其重要意义。但是我们同样看到,养老保险基金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运营与管理上的问题,我们必须重视这些问题,并结合具体实际,找到相应的优化对策,以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率和安全性。

1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缺乏健全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与管理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比较缺乏,除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外,再没有比较权威的法律法规。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基金保值与增值的能力有限,收益率还比较低,抵御通货膨胀的能力也还比较弱。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因为保障养老保险基金保值与增值的法律体现并不健全,大多是国家政策法规,缺乏执行的强制性;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和管理的法律法规绝大部分是由中央政府制定的,但是在养老保险基金保值与增值的实际运营过程中,执行的主体主要是地方政府或相关的基金管理部门,由此就会产生政策的适应性问题,如果盲目推行,反而会降低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与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1.2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中的问题

1.2.1养老保险基金实际管理主体缺位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与管理的内容是:

(1)按照相关法律政策及管理合同,管理并运用养老保险基金资产进行投资。

(2)建立养老保险投资管理的风险准备金。

(3)完整保存养老保险基金委托资产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5年以上。

(4)编制养老保险基金委托资产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养老保险基金委托资产的投资运作报告。

但是,在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与管理的实际过程中,各级社会保险机构承担着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与管理的职能,但这些机构缺乏基金管理经验,从而增加了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与管理的难度与风险。

1.2.2养老保险基金实际监督缺失

(1)相关机构缺乏监督意识。

相关机构没有充分认识到监督机制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重要性,缺乏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有效监督,导致养老保险基金资产被挪用、挤占和贪污。

(2)养老保险基金内部监督缺位。

养老保险基金内部缺乏监督机制,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理事会、管理单位或基金托管人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损害养老保险缴纳人的利益。养老保险基金非法利用养老保险基金资产,比如用于基金内部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发放等非正常的支出,极大地威胁着养老保险基金资产的安全性。

(3)基金投资、运营与管理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监督。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基金理事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必须相互监督,但是在实际的投资、运营与管理过程中,这三者之间缺乏有效监督,他们甚至可能会为了共同的利益而进行一些关联交易,共同挪用、挤占和贪污养老保险基金资产。

(4)社会监督不到位。

养老保险缴纳人对自身所存储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意识还不强。养老保险基金是缴纳人年老后的重要经济来源,老年生活的质量与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息息相关。但是,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缴纳人并不重视养老保险基金资产的去向以及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与管理的方式。此外,大众传媒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也还不够大。大众传媒是监督养老保险的重要力量,对于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大众传媒要积极宣传养老保险基金的相关知识,比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人应该是谁,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与运营的程序,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与亏损状况等;另一方面,大众传媒应该对于挪用、浪费和贪污养老保险基金资产的行为进行曝光,全方位地监督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与管理情况。

1.3养老保险基金信息管理系统不完善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信息管理系统还不完善,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与管理,具体表现为:

(1)不利于各地相关机构的沟通与交流,增加了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的成本。

(2)不利于提升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与管理的透明度,为相关人员挪用、挤占和贪污养老保险基金资产提供了可能性。

2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与管理的优化对策

2.1健全法律体系

完善的养老保险基金法律体系为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与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是提高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性的重要保障。

中央政府部门是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与管理的指导者与监督者。中央政府应该健全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专门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与管理的法律,详细规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人与信托人的义务、准入原则、投资渠道、投资比例与责任后果等,强制性规范相关责任主体的行为。

地方政府部门是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主要执行者。国家可以适当地给予地方司法部门与立法部门一定的政策和法律权力,允许地方政府部门结合实际经济情况,制定有利于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性与收益率的政策与法规,从而提高地方政府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积极性。

2.2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

2.2.1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制度

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与管理的主体是管理人和托管人,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制度对于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收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严格审核管理人与托管人的准入标准。

养老保险基金是退休老人的经济来源,容不得损害。为了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率与安全性,必须要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的准入标准,只能允许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专业投资能力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机构进入资本市场,避免管理部门的失误而影响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收益。因此,国家应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用招标和竞投等市场化运作方式,选择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较强的机构管理养老保险基金,以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专业性

(2)明确规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的职责。

国家必须依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明确规定养老保险管理人与托管人的职责,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和犯罪行为,国家有关部门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厉制裁。

2.2.2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监督机制

(1)建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为了保证监督机构的专业性和高效性,监督机构的成员应该由养老保险基金理事会、管理人和托管人三方的代表组成,并相互制衡,以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与收益率。另外,还应当将一定比例的养老保险缴纳人和媒体纳入到监督机构中,保证监督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2)监督机构的职能主要是评估国内外投资环境,确立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计划,以保证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举行专业人员听证会,共同分析投资策略的风险与可行性。

2.3完善养老保险信息化管理系统

完善养老保险信息化管理系统是实现养老保险基金有效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的技术条件。养老保险基金机构应该运用多种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提高养老保险机构管理,科学设计投资渠道和比例,计算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和效益等多方面的信息化水平。此外,对于有关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与比例,影响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相关信息,必须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尽快地传达给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部门和员工,以避免决策失误。通过养老保险信息化管理系统,养老保险基金缴纳人和社会媒体能够全面、便捷地了养老保险解基金的运营与管理现状,并实行有效监督。

参考文献

[1]孙秀娟.谈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与管理[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10):266-266.

[2]李树利.对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营的思考[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8,(5):79-封3.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例7

1.1投资管理理念缺乏创新

要想更有效的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工作,一定要在投资管理理念创新方面下功夫,但目前一些地方在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不到位的方面,导致投资管理整体水平不高。比如有的地方在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过程中,没有正确处理好投资与管理之间的关系,大量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放在银行里,投资体系相对比较薄弱,特别是还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投资管理机制,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整体性和全面性不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理念缺乏创新还表现为缺乏“以人为本”,特别是没有从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角度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同时也没有从提升统筹层次的战略高度入手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制约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全面性和效能性,需要引起重视,特别是要通过创新性的投资管理理念,不断提升投资管理的整体水平。

1.2投资管理模式比较落后

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开展投资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以提高“收益”作为重点,因而应当不断创新投资管理模式,努力提升投资管理工作的拓展性。但目前一些地方在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过程中,普遍存在投资管理模式比较薄弱的问题,特别是很多地方还没有对投资管理工作进行常州的研究和系统的安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的规模和比较相对较少,而且在投资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出现了较大损失。投资管理模式比较落后还表现为一些地方尽管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给予了高度重视,但却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投资管理机制,相应的组织机构以及人员配置相对薄弱,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员素质相对较低,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投资管理模式比较落后还表现为在开展投资管理的过程中,不注重拓展投资领域和投资薄弱,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体系仍然不够完善。

1.3投资监管工作有待加强

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是投资管理的重要目标,因而必须大力加强投资监管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投资管理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从目前我国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整体运行情况来看,尽管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而且也有一定的法律规制,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投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受到较大的影响。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制度,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这就直接导致在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投资监管工作不够到位还表现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信息公开相对较少,特别是还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信息化管理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也缺乏专业化和专门化,还没有建立专门的监管机制,而且在“联合监管”方面也没有形成比较科学的运行体系,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缺乏创新。

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优化对策

2.1创新投资管理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对于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来说,至关重要的就是要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努力提升管理水平。要将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作为投资管理的重要方向和目标,在具体的投资管理过程中,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和策略,努力提升管理的全面化、系统性和效能性。要正确处理好投资与管理之间的关系,在开展投资的过程中要加强管理体系建设,比如要切实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情况的调查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投资管理方案。要把“以人为本”落实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当中,除了要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之外,也要将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上升到战略层面,使管理工作能够与投资工作做到协调与配合,进而实现投资管理的整体性。创新投资管理理念,还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管理机制建设,加强相应制度的研究和制定,努力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同时也要对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治理等等。

2.2优化投资管理模式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例8

    养老问题是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回避的问题。自1984年我国在部分地区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试点以来,经过20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确立了国家、企业、个人多渠道筹资和基金实行部分积累的基本模式,确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保障方式。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逐步加剧,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加强基金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保值增值,对缓解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保证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有着重要的作用。笔者就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点建议和对策。

    一、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急于求成的制度转轨带来了超重的历史债务。1995年国务院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标志着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现收现付制开始向“统账结合”的模式转变。在转制过程中,由于“老人”和“中人”的退休金权益并没有以养老金的形式形成积累,于是就出现了“转制成本”。由于统筹基金无法填补这一缺口,所以我们就采用了混账管理的模式,统筹账户挤占个人账户资金,实行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

    (二)基金征缴不力导致的新债务。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是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核心。但基金征缴不足已是不争的事实,这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基金征缴中的“打折征收”,导致了“新隐性债务”。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对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采取“优惠征收”、“打折征收”的办法,加上我国在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等方面存在的“政策漏洞”,形成新参保人员“缴费少、受益多”的财务失衡状态,“新隐性债务”正在大面积生成。

    其二,社会保险费拖欠、拒缴严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率低,导致供款不足。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2001年1月8日全国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千万元以上的有20余家。国务院体改办宏观司2000年5月的相关数据显示,当时全国累计发生企业欠缴养老金已达376亿元。另外,参保不缴费的情况比较严重,有的省区高达20%,全国总计达800万人。

    (三)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趋势,养老保险基金负担系数提高。人口老龄化是全球问题。但我国由于人均寿命的延长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老龄化问题尤为严重,并呈现出以下两个特点:即相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我国的老龄化速度是最快的;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是在人均收入水平最低的条件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所以,我国当前面临的老龄化形势最为严峻,其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平衡的冲击也最为严重。

    (四)提前退休带来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剪刀差。由于提前退休现象对养老保险基金具有少缴多支双重侵蚀,所以成为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危机的主要根源。

    (五)基金投资管理不善,无法满足养老保险基金刚性调节增长的需求。目前,我国的养老基金几乎全部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受银行存款利率不断下调及国债期限结构的影响,基金收益甚微,保值增值困难。个人户收益也不理想。以辽宁的试点为例,2002年底个人户基金全年收益率只有2%,2003年通过协议存款等方式,个人户基金年收益率提高到了2.45%,但都远低于7%的平均工资增长率水平。在滚存结余基金的管理方面,也存在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的问题,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比较严重。

    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建议及对策

    (一)变当前的“统账结合”制度为“统账分离”制度。统账结合模式下的混账管理导致了空账问题,空账的恶性循环是本质上的现收现付,既有可能导致即期养老金待遇的扩张性支付,也无法应对老龄化危机,同时还会阻碍劳动力正常流动。因此,必须实行“统账分离”制度,推行个人户“实账化”,并完善个人账户的有效管理,利用社会和市场的力量,提高个人账户的经济效益,使个人账户资金能够名副其实,能够有效地化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债务危机。统账分离后统筹基金的资金支付缺口通过盘活国有资产(包括居民的福利住房)等方式筹集资金解决。

    (二)加强基金征缴工作。一方面要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资金来源。扩大全社会参保范围有利于筹措资金,而且还可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稳定社会。因此,只要符合参保条件,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企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自由职业者等都应作为扩面的范围和重点,做到应保尽保。在养老保险征缴方面,新经济组织的职工要和国企职工一视同仁;另一方面要规范征缴基数,杜绝渗漏。目前,参保单位通过瞒报、漏报缴费工资基数逃费的情况比较严重,抽样测算过程中发现,1999年缴费工资比1998年降低了5.7%(下降545元),而统计局统计的平均工资增长了11.6%。根据全国参保单位缴费工资与平均工资的统计比较,前者比后者也低了10个百分点。如果将参保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严格核实,至少可以使基金增收10%。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例9

养老问题是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回避的问题。自1984年我国在部分地区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试点以来,经过20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确立了国家、企业、个人多渠道筹资和基金实行部分积累的基本模式,确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保障方式。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逐步加剧,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加强基金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保值增值,对缓解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保证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有着重要的作用。笔者就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点建议和对策。

一、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急于求成的制度转轨带来了超重的历史债务。1995年国务院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标志着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现收现付制开始向“统账结合”的模式转变。在转制过程中,由于“老人”和“中人”的退休金权益并没有以养老金的形式形成积累,于是就出现了“转制成本”。由于统筹基金无法填补这一缺口,所以我们就采用了混账管理的模式,统筹账户挤占个人账户资金,实行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

(二)基金征缴不力导致的新债务。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是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核心。但基金征缴不足已是不争的事实,这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基金征缴中的“打折征收”,导致了“新隐性债务”。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对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采取“优惠征收”、“打折征收”的办法,加上我国在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等方面存在的“政策漏洞”,形成新参保人员“缴费少、受益多”的财务失衡状态,“新隐性债务”正在大面积生成。

其二,社会保险费拖欠、拒缴严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率低,导致供款不足。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2001年1月8日全国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千万元以上的有20余家。国务院体改办宏观司2000年5月的相关数据显示,当时全国累计发生企业欠缴养老金已达376亿元。另外,参保不缴费的情况比较严重,有的省区高达20%,全国总计达800万人。

(三)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趋势,养老保险基金负担系数提高。人口老龄化是全球问题。但我国由于人均寿命的延长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老龄化问题尤为严重,并呈现出以下两个特点:即相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我国的老龄化速度是最快的;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是在人均收入水平最低的条件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所以,我国当前面临的老龄化形势最为严峻,其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平衡的冲击也最为严重。

(四)提前退休带来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剪刀差。由于提前退休现象对养老保险基金具有少缴多支双重侵蚀,所以成为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危机的主要根源。

(五)基金投资管理不善,无法满足养老保险基金刚性调节增长的需求。目前,我国的养老基金几乎全部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受银行存款利率不断下调及国债期限结构的影响,基金收益甚微,保值增值困难。个人户收益也不理想。以辽宁的试点为例,2002年底个人户基金全年收益率只有2%,2003年通过协议存款等方式,个人户基金年收益率提高到了2.45%,但都远低于7%的平均工资增长率水平。在滚存结余基金的管理方面,也存在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的问题,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比较严重。

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建议及对策

(一)变当前的“统账结合”制度为“统账分离”制度。统账结合模式下的混账管理导致了空账问题,空账的恶性循环是本质上的现收现付,既有可能导致即期养老金待遇的扩张性支付,也无法应对老龄化危机,同时还会阻碍劳动力正常流动。因此,必须实行“统账分离”制度,推行个人户“实账化”,并完善个人账户的有效管理,利用社会和市场的力量,提高个人账户的经济效益,使个人账户资金能够名副其实,能够有效地化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债务危机。统账分离后统筹基金的资金支付缺口通过盘活国有资产(包括居民的福利住房)等方式筹集资金解决。

(二)加强基金征缴工作。一方面要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资金来源。扩大全社会参保范围有利于筹措资金,而且还可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稳定社会。因此,只要符合参保条件,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企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自由职业者等都应作为扩面的范围和重点,做到应保尽保。在养老保险征缴方面,新经济组织的职工要和国企职工一视同仁;另一方面要规范征缴基数,杜绝渗漏。目前,参保单位通过瞒报、漏报缴费工资基数逃费的情况比较严重,抽样测算过程中发现,1999年缴费工资比1998年降低了5.7%(下降545元),而统计局统计的平均工资增长了11.6%。根据全国参保单位缴费工资与平均工资的统计比较,前者比后者也低了10个百分点。如果将参保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严格核实,至少可以使基金增收10%。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例10

自1984年我国在部分地区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试点以来,经过20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确立了国家、企业、个人多渠道筹资和基金实行部分积累的基本模式,确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保障方式。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逐步加剧,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笔者就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点建议和对策。

一、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急于求成的制度转轨带来了超重的历史债务。1995年国务院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标志着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现收现付制开始向“统账结合”的模式转变。在转制过程中,由于“老人”和“中人”的退休金权益并没有以养老金的形式形成积累,于是就出现了“转制成本”。由于统筹基金无法填补这一缺口,所以我们就采用了混账管理的模式,统筹账户挤占个人账户资金,实行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

2.基金征缴不力导致的新债务。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是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核心。但基金征缴不足已是不争的事实,这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基金征缴中的“打折征收”,导致了“新隐性债务”。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对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采取“优惠征收”、“打折征收”的办法,加上我国在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等方面存在的“政策漏洞”,形成新参保人员“缴费少、受益多”的财务失衡状态,“新隐性债务”正在大面积生成。

其二,社会保险费拖欠、拒缴严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率低,导致供款不足。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2001年1月8日全国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千万元以上的有20余家。国务院体改办宏观司2000年5月的相关数据显示,当时全国累计发生企业欠缴养老金已达376亿元。另外,参保不缴费的情况比较严重,有的省区高达20%,全国总计达800万人。

3.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趋势,养老保险基金负担系数提高。人口老龄化是全球问题。但我国由于人均寿命的延长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老龄化问题尤为严重,并呈现出以下两个特点:即相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我国的老龄化速度是最快的;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是在人均收入水平最低的条件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所以,我国当前面临的老龄化形势最为严峻,其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平衡的冲击也最为严重。

4.提前退休带来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剪刀差。由于提前退休现象对养老保险基金具有少缴多支双重侵蚀,所以成为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危机的主要根源。

5.基金投资管理不善,无法满足养老保险基金刚性调节增长的需求。目前,我国的养老基金几乎全部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受银行存款利率不断下调及国债期限结构的影响,基金收益甚微,保值增值困难。个人户收益也不理想。以辽宁的试点为例,2002年底个人户基金全年收益率只有2%,2003年通过协议存款等方式,个人户基金年收益率提高到了2.45%,但都远低于7%的平均工资增长率水平。在滚存结余基金的管理方面,也存在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的问题,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比较严重。

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建议及对策

1.变当前的“统账结合”制度为“统账分离”制度。统账结合模式下的混账管理导致了空账问题,空账的恶性循环是本质上的现收现付,既有可能导致即期养老金待遇的扩张性支付,也无法应对老龄化危机,同时还会阻碍劳动力正常流动。因此,必须实行“统账分离”制度,推行个人户“实账化”,并完善个人账户的有效管理,利用社会和市场的力量,提高个人账户的经济效益,使个人账户资金能够名副其实,能够有效地化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债务危机。统账分离后统筹基金的资金支付缺口通过盘活国有资产(包括居民的福利住房)等方式筹集资金解决。

2.加强基金征缴工作。一方面要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资金来源。扩大全社会参保范围有利于筹措资金,而且还可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稳定社会。因此,只要符合参保条件,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企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自由职业者等都应作为扩面的范围和重点,做到应保尽保。在养老保险征缴方面,新经济组织的职工要和国企职工一视同仁;另一方面要规范征缴基数,杜绝渗漏。目前,参保单位通过瞒报、漏报缴费工资基数逃费的情况比较严重,抽样测算过程中发现,1999年缴费工资比1998年降低了5.7%(下降545元),而统计局统计的平均工资增长了11.6%。根据全国参保单位缴费工资与平均工资的统计比较,前者比后者也低了10个百分点。如果将参保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严格核实,至少可以使基金增收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