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及消防知识模板(10篇)

时间:2023-08-14 16:42:4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消防法及消防知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消防法及消防知识

篇1

1.前言

近年来,随着人对消防意识的不断增加,我国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消防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大部分消防单位没有完善的法规体系、执法依据不够,无法满足消防工作不断进步的需求。做好消防执法工作,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以解决目前消防工执法中面临的问题。

2.新时期我国消防执法的难点

我国处于日新月异发展的新时期,随着市场上各类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的物品以及燃气灶具等的不断增加,火灾隐患也随之增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消防执法的难度,很多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为下面这几个方面:

2.1消防监督的法律体制不够完善

针对目前我国消防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我国政府虽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还是不能将所有消防工作纳入其监督执法的管理之中,消防法律法规间没有消防工作需要的关联性,无法形成互补。这样使得执法部门操作难,执法效率低[1]。

2.2消防执法的环境较差

消防执法是我国政府机关赋予相关公安消防部门的合法职责和圣神使命,其作为地方的政府职能部门,受到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在此前提下,国家政府机关通过协调地方执法部门来实现消防执法的管理。这个过程中难免出现管理漏洞,尤其是部分较大且工期紧的项目,各方利益的团体会动用多种关系对消防执法进行干预,大大削弱了消防执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2.3消防执法程序不够规范

消防执法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达不到执法所需的标准,其具备的责任心、业务水平等与实际需要还存在一定的距离。部分执法人员存在简化告知、听证等执法的程序,过度依赖经验主义,发现违法行为未按照相关的规范进行惩处[2]。另外,部分执法人员受到利益,亲情等的误导,不能对违法行为作出公正的惩处,使众多的违法犯罪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扰乱了社会执执法必严的大环境,使执法的效率大打折扣。

2.4消防监督的执法机构缺乏严格的管理

公安消防机构承当着消防执法和监督的重要职责,内部管理机制以及制度的好坏,直接决定了执法工作的成败。但目前大部分消防机构仍存在内部管理混论的现象,存在不具备警员资格身份的职员在监督岗位上执法的状况,这样无法保障监督执法的力度,对公安机关执法的形象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3.强化消防执法的有效对策

3.1应对消防法律的体制进行完善

消防部门的法律法规是消防执法工作有力的凭证和依据,为避免执法盲区或者错误的执法现象,相关法制部门应对消防执法进行考察及研究,深入分析当下施行的法律体系存在的不足和缺陷,针对性的制定出与之对应的法律法规,还应对消防执法人员进行一定的指导以及监督,进一步加强消防法律的审核及消防案件的审查、办理,切实做到提高消防的执法水平及质量。另外,消防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不能只依靠消防工作人员,同时还需要全社会共同来参与。在防火人员以及周围人员的带领下,应把消防知识以及相关的技能在最大范围内进行教育以及宣传,尤其防火中较为重要的逃生技能以及防火技巧,应进行一定的普及。

3.2对各个团体、机关、事业单位的消防监督进行把关

各个团体、机关、事业单位的消防工作是消防监督执法的重难点,因此,消防执法人员应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对相关消防安全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一定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如防火巡查、消防设备维修、火灾隐患的整改、疏散预案的制定、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以及用火用电的情况等,应对其进行严格的考核以及检查。对于其中消防违法的行为以及火灾隐患,应责令其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落实其整改的情况,要求其做到行业相关的规范,对不整改的对象应加重处罚的力度。

3.3加强消防执法队伍的建设

消防执法队伍的建设状况直接影响了消防工作的质量和执行的力度,加强消防执法队伍的建设,应从提升内部人员的综合素质着手,进一步提升其公正执法以及执法为民思想的觉悟水平。同时应不断加强其他学科、技能、以及法律知识的学习,以杜绝徇私枉法和各类违法现象的发生。另外,应建立健全消防监督的考核、处罚、奖励机制,并定期进行考评,以晋职或晋衔作为奖励,对表现较差的执法人员惩处一定的罚金,以带动其执法的积极性以及自觉性[3]。

3.4在消防执法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

消防执法的发展要以与时代、科技的步伐一致,应不断提高和充实执法水平,进一步实现消防执法信息化,对过去火灾统计以及灾后补救较为落后的执法模式进行革新。与此同时,应大力引进计算机技术开发完善的管理软件、自动报警的系统灭火系统以及相关的设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消防的监督、验收、审查、时控效果以及火灾预防等的技术含量,以促进消防执法工作的快速发展。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消防执法工作的质量与我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进一步影响着社会稳定以及我国长治久安,消防部门对消防的立法以及执法环节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加强消防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同时还应加大消防执法队伍的建设以及消防宣传的力度,大幅度提高公民的消防意识,以营造社会稳定和谐的消防环境,树立消防执法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新观念,以促进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珩.当前我国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78(01):138-135.

[2]刘星.我国消防监督的执法现状及对策探讨[J].科技创业家.2013,9(10):233.

篇2

引文:在预防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之中消防监督执法检查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近些年来,相关的法律法规日益完善,有助于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切实履行消防执法工作。相关的消防部门本着贯彻法律法规的原则,做了大量消防执法工作,为人民安居和消防安全做出了很大贡献。

但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消防监督的实践过程之中,给消防部门开展安全防范和监督检查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分析当前消防监督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相应解决对策,以促进消防监督执法的开展是非常必要的。

一、当前消防监督执法中的问题

(一)消防监督执法队伍质弱人少,执法难度较大

目前监督执法队伍之中,有些执法人员业务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此种情况的出现,主要存在着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某些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当前,由于部分消防监督执法的来源不同,来自于不同的地方大学,这部分执法人员由于知识结构的不同,他们对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都是十分欠缺的,这直接导致了他们的专业水平不能满足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要求。

二是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人员数量较少,达不到基本的消防监督的要求。目前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数量较少使得单个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工作任务比较重,从而导致社会单位的整体监督能力不足,力不从心,难以达到消防监督的合格标准。

三是执法环境较差。当前消防人员的法律意识有一定的提高,但是目前的执法环境虽然有一定的成长,但是仍然存在不足。目前普遍存在政府为发展经济,允许部分招商引资企业在不具备办理消防手续的条件下就开工建厂或建设酒店等等,这些企业或社会单位在未经消防部门审批建厂或酒店,易导致所建建筑存在先天的消防隐患,投入使用后而不易整改,消防部门在监管时对隐患较大的单位又无法采取查封或其它措施,执法环境的缺位影响着消防监督执法的发展。

(二)政府投入资金少,消防经费紧张

由于政府对消防监督的财政投入资金比较少,导致消防部门的经费紧张,对消防监督执法的开展也有一定影响。很多消防办案预算都没有被列入消防执法单位的财政预算中,有些部门虽然列入了消防办案预算,但财政投入金额很少,不足以支持消防监督执法的正常开展。

消防监督执法的过程之中需要资金进行保障从而来正常运行,资金不足很容易诱使个别执法人员在消防监督中随意罚款或用罚款代替处罚,以赚取更多利益。

(三)群众安全消防意识差,家庭火灾隐患很多

多年来,我国极其重视学校教育之中的安全教育,这直接导致了有的居民安全消防知识的缺乏,甚至连火警电话和消防部门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灭火器材的使用并不规范,在火灾中缺乏逃生自求的技能。当地群众在消防安全意识方面存在着很大欠缺,自救能力比较差。但是在家庭中大功率的电器越来越多和家用电器的普及,而大部分家庭却缺乏对电线铺设的保护措施;同时大部分的家庭在装修中都采用了三合板等高分子材料和家庭中的煤气、液化气,因为安全消防意识较差,容易出现违规操作,所以容易出现火灾。

(四)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受行政干预多

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方行政机关和政府均把发展放在了首位,不断推进招商引资的力度。但是在整体的发展之中过于强调了经济效益,不在乎安全消防的现象经常会出现,为了刺激经济发展,常常允许外来投资者推迟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在单位消防安全配套设施建设偷工减料的现象纵容,“安全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不投入”现象常常发生。行政干预过多,埋下了消防监督执法的障碍,忽视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受经济利益的驱动。

二、加强消防监督执法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的消防体系,促进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的消防法规体系,赋予消防部门相应的权利,以促进消防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对现有的消防法律体系进行深化以相关文件作为参考基础如《消防法》、《立法法》等对现有的消防法律体系进行修复、完善。对相关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来把握立法的尺度,同时对《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进行更加细致化的修订,体现出细节化。通过对现有的消防法律体系进行深化让消防执法工作得以促进,保证执法人员能够行使相关的职权,让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应发挥消防联席成员单位的联动作用

消防工作的顺利展开需要政府在领导过程中本着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原则,实现在消防工作机制中政府促进社会、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为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消防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的消防工作制度,政府应该主动组织,一年两次地号召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开展联席会议,主要研究和探讨如何加强消防宣传、严格整改火灾隐患、规划消防建设、联合执法等问题。为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实现原有被动防范的消防安全监管转变为源头治理,构建“领导在政府、监管在部门、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安全消防工作局面。

(三)加强培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加强对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的培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对党的政策方针、消防监督执法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消防部门树立廉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思想意识、专业知识水平和消防监督职业意识。改进落后的消防教育管理体制,以适应新形势下消防监督工作的需求,定期对消防监督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实现消防监督人员业务轮训轮岗。同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帮助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消防技能。根据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研制和开发便于消防监督工作的新工具和新图表等。

(四)法律责任明确化,加快消防安全责任的推进

要明确各级各部门各自在安全消防工作的职责,要改变各级各部门对消防工作的错误认识,这样在消防监督执法中才能减少行政手段的干预。要减少行政手段的干预,要做到以下三点。首先是参照《消防法》,通过地方性法规、制度、条例,制订相关的追究责任制度,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和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其消防安全责任。为维护消防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必须要依靠严格、系统、完善的法律体系,这样才能把消防工作的责任转变为法律责任。其次是要依靠国家行政手段,政府政绩考评要把消防工作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改变目前政府的工作制度,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工作内容需要和消防工作紧密结合

起来。最后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明确,需要政府牵头,实行逐层执实责任制。特别是在整改和治理某些特大的火灾隐患时,为避免社会上各种阻力,需要政府的挂牌督办和政府对消防部门的大力支持。

参考文献:

篇3

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引领消防工作新局面。政府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建立更加完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还要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公民要自觉保护消防设施,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消防通道,不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维护消防安全。

充分认识,履职尽责,密切配合。目前,消防假冒伪劣产品问题还比较严重,诸如像灭火器、防火门、火灾洒水喷头、报警器、防火涂料、灭火药剂等产品问题还比较突出。一旦发生火灾,必将影响火灾的报警和扑救,造成火灾的蔓延和扩大,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很大危害。所以政府应协同消防部队对消防产品加强监管,对故意用假而导致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严格追究责任。我们知道,按照国家的职能分工,消防产品的生产领域由质检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由工商部门负责,使用领域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消防部门应努力和工商、质检部门密切配合好,达成认识上的一致,才能将工作效果达到最优。我消防部队也有责任和义务来督促其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正确引导,把好生命安全关。在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时代大潮中,消防部门更应加强对民营企业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依法,必须做好第一步,从头紧起,一开始就要严格加以规范,不留新火患,以致积重难返。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消防工作,正确引导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切不可以牺牲消防安全为代价。

篇4

2009 年5 月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消防监督工作单独设章,反映出国家对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视。在新《消防法》消防监督一章内,明确提出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作为履行这一职能的公安消防部门,正面临着新的考验与挑战。笔者就当前消防监督执法中一些共性问题及解决措施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与大家共勉。

一、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消防警力资源严重不足。据统计, 我国现阶段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不到万分之零点九, 而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均在万分之十以上, 多数发展中国家也都在万分之三至五以上左右,我们现有消防警力不足发达国家的十分之一,发展中国家的五分之一。尤其是基层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警力资源严重不足,笔者所在的县级消防监督机构,一般只有3 名消防监督员,除了日常对消防安全重点位的监督抽查工作以外,还要担负建设工程的审核验收、火灾事故调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等任务, 长期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难以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二)消防专门技术人才缺乏。消防工作是一门边缘学科,涉及物理、化学、生物、电力、建筑、治理等各个方面的知识,需要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但是, 目前全国培养消防专业人才的院校大多是本科学历教育,难以培养和造就消防工作需要的更高层面的专业技术型人才。

(三)基层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素质偏低,家庭火灾隐患增多。我国的学校教育课程里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几乎是空白,基层群众的整体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自防自救能力差,有的居民对消防知识一无所知,不会使用任何灭火器材,缺乏在火灾情况下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甚至不知道消防部门是干什么的、火警电话是多少。家庭装修大量采用三合板、高分子材料,从而大大增加了火灾荷载;居民家庭洗澡普遍使用液化气、煤气,但对它们的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经常存在不正确使用和违章操作等现象。

(四)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缺乏。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关键在基层、在单位。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因素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的淡薄,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管理,违法违章操作,最终酿成大火。基层很大一部分单位没有按照公安部61 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

二、搞好消防监督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面对当前消防监督工作所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如何应对,是当前各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急待解决的首要课题。加强队伍管理、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强化科技意识,全面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综合管理水平是消防监督工作的必由之路。

(一)加强社会消防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首先要充分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 营造良好的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氛围。要从“娃娃”抓起,加强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的教育,从小培养其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熟悉和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和火场逃生技能;其次是要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培训工作。要督促社会单位制定职工消防培训计划,定期对本单位的防火负责人、防火治理人员和职工进行消防法律和消防知识的培训和应知应会培训,使广大职员明确岗位消防职责,懂得什么是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不断提高消防法制观念,自觉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三是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要充分运用开放消防站、开办消防警校、举办培训班、组织消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办墙报、图片展出、放电影以及广播、电视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消防监督队伍素质建设充实监督警力,有效提高基层消防监督人员的素质。基层消防监督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可想而知,所以只有充实监督警力,才能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建设摆在部队和教育的首位,狠抓消防监督员的思想道德修养。消防监督机关应本着从严治警,“严”是爱的原则,经常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注重消防监督员的思想改造和道德修养,做到条规清楚,依法办事,严于律己。二是强化执法者的素质训练。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来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凡从事消防执法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应层次的执法培训, 系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达到全面掌握、融会贯通的水准,然后通过考试考核,取得执法资格后,方能从事执法行政工作。三是强化执法责任制。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尽快建立完善消防执法规程,做到执法权限确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社会化,促使消防执法效能的全面提高。四是强化执法权威。消防执法人员在确保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同时,应做到恪尽职守,敢抓敢管,该整改的要坚决整改, 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 直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以落实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培训,专人定期维护消防设施,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公安部61 号令,明确树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以建立起单位内部自上而下的责任制度,形成责任“ 链条”,一环扣一环,环环抓落实,把消防监督部门的有限警力从过去“一对一式”模式上解放出来,集中精力,加强对社会面上的消防安全工作宏观控制,促进消防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轨道。

(四)转变执法观念,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加强窗口建设。因地制宜制定公开办事制度,对外办公承诺制度,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二是加强面对面的服务、沟通。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牢固树立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统一的正确思想,既要严格遵循“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全面履行公安消防部门的法定职责,又要强化服务意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满腔热情地帮助和指导单位、居民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三是在各乡镇派出所设立消防警务室,配合公安消防队伍工作,推进消防社会化进程。由于消防工作点多面广,且随着经济发展还在不断增加,无疑增加了消防部门的管理难度,要使消防管理能够适应经济的发展,必须大力推进消防社会化进程。

篇5

以幼虫蛀果为害,被害果在幼虫入果后不久,从蛀入孔处流出泪珠状的胶质点,不久胶滴干涸,在蛀入孔处留下一小片白色蜡质物。幼虫蛀果后,在皮下潜食果肉,果面上显出凹陷的潜痕,使果实明显变形。幼虫发育后期,食量大增,在果内纵横串食,并把虫粪排于果内,造成所谓的“豆沙陷”,使果实全无食用价值。

2.发生规律

桃小食心虫每年发生1~2代,以发生2代的为多,老熟的幼虫在土中结茧越冬,越冬茧赤豆大小,扁圆形,通称“冬茧”。冬茧主要集中在树冠下的土壤中,大多分布在距树干1m范围内10cm深的土壤中最多,尤其贴近主干的土壤中更为集中。越冬幼虫第2年5月中旬开始,老熟幼虫破茧而出,在地面爬行数小时后,在土块旁、缝隙处吐丝筑长茧(夏茧)化蛹,其出土结夏茧的盛期,一般在6月上中旬。

桃小食心虫幼虫每年的出土时间和数量,与当年5~6月降雨量直接有关,往往在一场雨后,越冬幼虫就出土一批。因此,可以利用这一特点,进行地面用药防治。

成虫羽化后由羽化孔爬出,从幼虫出土到成虫羽化,大约需要13~15天。成虫白天不活动,夜间较为活跃,交尾产卵,除了在枣树上产卵多在叶片背面之外,在其他果树上,均产卵于果实,尤其多产在果实的萼洼部位。幼虫孵化后,在果面上爬行数10分钟到数小时之久,选择适当的部位,咬破果皮,然后蛀入果中,幼虫在果内为害20~30天老熟脱果。

3.防治措施

3.1农业防治

(1)减少越冬虫源基数。在越冬幼虫出土前,将距树干1m的范围、深14cm的土壤挖出,更换无冬茧的新土;或在越冬幼虫连续出土后,在树干1m内压3.3~6.6cm新土,并拍实可压死夏茧中的幼虫和蛹;也可用直径2.5mm的筛子筛除距树干1m,深14cm范围内土壤中的冬茧,并集中处理。(2)在幼虫出土和脱果前,清除树盘内的杂草及其它覆盖物,整平地面,堆放石块诱集幼虫,然后随时捕捉;在第1代幼虫脱果前,及时摘除虫果,并带出果园集中处理。(3)在越冬幼虫出土前,用宽幅地膜覆盖在树盘地面上,防止越冬代成虫飞出产卵,如与地面药剂防治相结合,效果更好。

3.2预测预报,及时防治

近几年,利用性诱剂预测桃小食心虫的发生,获得了良好的效果,具体做法如下:

篇6

Abstract: this article from the fire control law enforcement the necessity of standardization construction are summarized, and the fire control law enforcement standardized the current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for some prominent problem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ing main reason, and from the thought, management, supervision and three aspects proposes strengthening fire control law enforcement measures of standardization construction.

Keywords: fire forces; Law enforcement; Standard; Problem;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人民群众和民主法治建设对消防部队提出的时代要求,也是消防部队自身发展必须抓好的关键环节。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涉及很多方面,主要包括执法理念的转变、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外部监督机制的建立。本文针对这三个方面,指出了当前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并就具体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

1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

公安部提出的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中,执法规范化建设始终是重点。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又是当前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重点。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推动消防部队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保障。

1.1 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推动消防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

要把公安消防机构执法队伍打造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高素质的消防执法队伍,必须要抓好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1]。如果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随意执法或有选择性的执法,就必然会出现执法违法行为,不但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可能会导致腐败的产生。这就会对消防执法队伍的形象产生很大的损害,进而影响消防队伍的建设。可见,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推动消防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

1.2 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保障

在社会高度开放透明的大背景下,消防执法活动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错误的执法方式和行为导致不公、腐败贪污现象,这样很容易引起民愤民怨。而通过对执法行为、执法方式的规范化,使之更加趋于合理。

2 当前消防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自新《消防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监督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本文主要从这三个方面加以分析。

2.1执法理念不规范

一些消防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无法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之间的关系,无法摆正“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存在以“管人”、“管事”者自居,人性化执法的理念还不够牢固,刚性执法较多,柔较少。

2.2 执法行为不规范

消防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主要包括:监督检查、建筑工程审核验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在执法过程中,这些方面都可能出现一些不规范问题,如在行政处罚中,把执法作为创收手段,存在以罚代改、以罚代停的现象[2]。这些行为若不及时加以规范,就会影响整个执法规范化的建设。

2.3 执法监督不规范

近年来,由于公安消防机关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措施,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有些执法人员尚未真正树立正确的执法监督理念,制度落实不到位;另一方面,外部监督机制缺乏实施,群众未真正参与,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3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分析前面提到的问题,发现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3.1 执法为民意识不强

当前,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不规范行为,根本在于执法人员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有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漠视公民权利,在执法中讲人情、厚此薄彼甚至滥用自由裁量权;有些执法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时,向被监督单位推荐消防产品、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等。这些都是执法为民意识淡薄的表现,严重制约了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3.2 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有些执法人员业务知识缺乏,缺少必要的培训,在遇到实际问题时,不能很好地解决;二是一些执法人员职业操守缺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对没有得到利益的事能推则推,能拖则拖,该办的不办,并借执法办案之机,吃拿卡要,索贿受贿[2]。这些执法不规范的行为,如果长期存在,必将影响规范化建设的开展,因此,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不容忽视。

3.3 群众参与意识不够

随着消防部队在人们心中的地位的提升,群众参与到其中的意识也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总体来说,公民的参与意识还是不够。比如:有些公民报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对一些违反消防法的现象视而不见。如果群众参与到消防工作中,就有可能减少或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由此可见,群众参与意识的提高有利于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4 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措施

4.1 提高思想认识 转变执法理念

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执法理念,是贯彻执行新《消防法》推进规范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消防执法与社会广泛接触,消防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是否按照依法办事,不仅关系到消防部队的整体形象,也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3]。因此,消防执法人员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理性、严格、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把执法与服务、处罚与公正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执法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4.2 规范内部管理 加强队伍建设

做好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规范内部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假如在部队内部没有一套健全的管理体制,执法规范化工作就无从谈起。建立覆盖各个执法领域、各个执法环节的规章制度机制,减少和杜绝执法乱象行为。按照《消防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及相关规章的规定,减少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空间,防止因个人意志导致的不公、不廉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以制度规范事,以制度管住人,不断促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4.3 完善外部监督 实现透明执法

外部执法监督,是督促执法规范化建设行之有效的方法。完善外部监督,一方面要规范执法程序、公开执法环节,使各项执法工作透明化。另一方面要提高公民参与意识、重视人们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直接监督行政机关的权利,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消防行政行为进行曝光,真正实现消防执法的透明化,使消防行政执法走向规范化建设的道路。

5 结束语

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先从转变执法理念入手,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才能不断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参考文献:

[1] 袁光辉.全面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探讨[J]. 法制与社会, 2011(1):20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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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经过几年的建设,目前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级消防行政执法部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来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火灾起数明显下降,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也逐年降低。在取得较好效果的同时,我们也看到,由于少数消防执法人员工作的缺失,重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需要各级消防行政执法部门引起高度的重视。

1.我国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存在问题

1.1消防行政主体缺乏程序意识

行政执法程序是一个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并加以实施的过程,是行政机关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到具体的人或事时应遵守的步骤、方法和时限所构成的连续性过程。消防行政执法的程序复杂,其中又包含多种法律专业知识,而一些执法人员因为自身专业素养缺乏,他们在自身专业水平有限的情况下不讲究执法程序而随意处理关于消防处罚等问题。如一些消防执法部门会出现执法人员不经上级部门批准就自行作出处罚决定的现象。还有一些部门执法人员根本不了解作出处罚的依据和标准,更不能向处罚对象说明火灾发生后何时调查取证、何时权利告知、何时下发处罚决定书等程序的先后顺序,这些现象都体现出执法人员对消防行政执法程序的生疏和忽视。

1.2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缺乏监督机制

消防行政执法的具体实施过程包括对有些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审核管理、质量复查等。而在现实的操作过程中,很多执法人员则是偷工减“量”地完成工作。如有些执法人员对建筑物中存在的失火隐患由于其专业知识的缺陷而察觉不到,那么久而久之这些隐患将会扩大,甚至将来产生更严重的灾害。还有在审核管理这一块也存在很大的纰漏,有些审核人员在对消防设施进行查补时只是“走形式”,之后也不会对这些设施进行应有的护理工作。另外,有些企业为了省钱就减少对其老化的消防措施的护理和更换,而消防执法人员在第一次检查完毕之后便不再复查,这两方面的不负责就会导致失火隐患。这些现象虽然在现在很普遍,但是消防行政执法部门和公民在火灾发生之前却很少监督执法工作的具体实施状况,任由其将工作简化。

1.3公民的法律意识淡薄

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民众对于消防行政执法的概念、程序等都不是很清楚,他们中的很多人在火灾发生之后对于一些消防行政执法应该走的程序都不了解。如不知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不知道作为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力,还有人对于自家的消防安全隐患更不以为然,认为与消防执法人员无关,这些现象都是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的体现。

2.加强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

2.1提高消防执法主体的素质

目前我国关于消防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已有一定的数量并且还在持续不断的更新,所以作为执法主体要了解相关法律,随时关注新条款的出现。执法部门可定期向执法人员开设法律教育的课程,利用课程的专业知识对其进行系统的培训辅导,另外要适时对课程教授的内容进行过关考核测试,对于知识考核合格的人员要进一步对其在实际工作中的知识运用进行观察,而对于知识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则要进行进一步的教育,并且决不能任其处理实际案件。

2.2健全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

强化消防执法部门内部监督一方面,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主体过失的原因大多数是来源于其执法过程中的缺失,所以执法主体必须要紧扣执法程序中的各个环节。这就要求消防执法部门的负责人必须要加强对执法人员过错的责任追究,对消防执法的每一个案件都要严格把关,对案件的起源、证据、程序、立案、结果等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复查工作。如果查出有纰漏,负责人应该深究案件执法人员的责任过错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如警告、通报批评、扣除奖金等来警示执法人员仔细、负责地工作,告知执法人员其工作的过程和结果都是在负责人的掌控和监督之中。另一方面,执法人员之间的互相监督也是在很大程度上会对执法人员的错误行为倾向进行有效的束缚。消防执法部门的负责人可以适时与执法人员进行私下谈话来对一些执法人员在平时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考察,这一系列措施有利于减少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行为偏差。

2.3规制自由裁量权

降低执法主体的主观随意性执法主体在进行执法工作的时候必须依据法定的程序以及公正的执法原则,而不能依据其主观随意性就对有些执法处罚进行个人的裁定。所以执法负责人在审查案件时必须关注执法人员在执法时的理论依据,确保其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案件,并且其结果是依照法律规范处理并且具有公正性,而不是依据个人的专业知识和已有经验对有些模棱两可的处罚决定进行随意选取。如有类似情况发生,执法负责人一定要对执法人员作出责任追究并加以处罚。

2.4加强消防行政执法的力度

执法部门对于一些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形成火灾安全隐患的集体或个人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避免其出现再犯现象,另外对于消防设施检查、复查工作必须做到位,力求做到对安全隐患逐个排查。例如陕西汉中市消防支队对于一些节假日铁腕开展消防产品严治、建筑工地专项治理、易燃易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来消除大量火灾的发生,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下降了2.75%。由此可见,加强消防执法力度的必要性。

结束语:

总之,我国消防行政执法的现状中确实普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完善消防行政执法可以缓解我国目前在有关消防工作上的不足,可以促进消防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依照执法程序办事、端正服务态度、实现行政职能,可以使执法结果更加公正、更令民众信服,可以使行政执法部门更加廉洁。那么这就将会缓解我国每年火灾发生的起数,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紧急建设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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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方剂;药效物质基础

0 引言

方剂药效物质基础研究是以药物化学与药理学为基础,分析方剂有效部位及有效成份,建立对其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标准;并且为提示中药复方配伍规律、优化处方组成、改进制剂工艺、提高质控标准提供依据,为阐明中药及其复方的作用机制和代谢过程奠定基础. 方剂药效物质基础研究目的是以实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中药新药、促进中药临床疗效为新靶标,为推动中药现代化、国际化进程奠定基础. 现对已取得研究进展的思路、方法及学说进行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研究药效物质的新思路:“药效差示血清色谱法”.

1 取得一定进展的方剂药效物质基础研究思路和学说

1.1 方剂整体研究 罗国安[1]提出中药方剂药效物质基础的研究应采用“一个结合、两个基本讲清、三个化学层次、四个药理水平”的理论研究体系. 结合现代科学方法和先进的分析仪器阐明中药作用的物质基础. 具体方法是将中药方剂作为一个研究整体,采用现代分离技术,分离性质相近的化合物群(如皂甙类、黄酮类、生物碱类等),这些化合物群即有效部分,是方剂所有药物含某类化合物的总合. 刘建勋等[2]研究认为中药复方的物质基础是中医证与病相结合的有效成分,其研究思路是在中医药理论与现代医药理论的共同指导下,以临床疗效为基础,建立动物、器官和细胞模型深入研究,最终阐明中药的药效物质基础. 目前对单味中药的物质基础尚不明确,故复方研究较为缓慢.

1.2 方剂的拆方研究 方剂拆方研究目的在于精简方剂、寻找发挥增效减毒作用的最佳药物组合及确定方剂中主要药物或活性物质来源. 刘永刚等[3]对麻黄汤进行拆方研究,考察各配伍对嗜酸性粒细胞和肥大细胞的抑制作用,采用体外实验观察致敏小鼠抗原攻击后肺灌洗液(BALF)和外周血中的嗜酸性粒细胞聚集反应,采用离体试验观察致敏大鼠抗原攻击后腹腔肥大细胞脱颗粒反应. 结果显示: 麻黄汤及拆方减少BALF和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的浸润不完全相同;麻黄汤及拆方也不同程度抑制致敏大鼠腹腔肥大细胞脱颗粒反应. 说明麻黄汤对嗜酸性粒细胞和肥大细胞具有抑制作用,拆方分析显示麻黄汤全方效果最佳. 给大鼠腹腔注射糖原诱导中性粒细胞聚集,分离中性粒细胞,以花生四烯酸、实电解质钙刺激离体中性粒细胞释放白三烯,再用HPLC法测定中性粒细胞中白三烯量,并以二甲苯致小鼠耳肿胀研究麻黄汤及拆方的抗炎作用. 结果发现: 麻黄汤及拆方不同程度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肿胀和中性粒细胞释放白三烯. 拆方分析显示麻黄汤全方效果最佳,初步验证组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4]. 拆方可以验证方剂配伍的一定合理性及优缺点,优化组方,为寻找真正的药效物质提供相应依据.

1.3 方剂有效部位药效物质研究 方剂由多味中药组成,即有多种药用部位,一种有效部位中有多种药用成分,同样可以利用各种现代筛选模型和筛选技术,发现2~3种不同作用的有效部位和每种有效部位中的2~3种有效成分. 以此为基础,可以进一步在有效部位和有效成分2个层次上以一种药理作用为主要因素,研究部位间或成分间或部位与成分间的相互促进或相互抑制的协同关系,初步阐明现代中药不同与西药而发挥综合治疗作用的机制[5]. 黄兆胜等[6-7]用极性由小到大的4种有机溶剂依次萃取当归补血汤水煎液,所得各部位给饥饿性气虚模型小鼠灌胃,以T淋巴细胞百分数为指标,探讨发挥益气功效的有效部位;给急性失血性血虚模型小鼠灌胃,以Hb为指标,探讨发挥补血功效的有效部位. 结果证明全方益气的药效物质基础主要存在正丁醇与水层的极性区间,可能主要是黄芪多糖、苷类及当归水溶性物质;补血药效物质基础主要存在于正丁醇与醋酸乙酯的极性区间,可能主要是黄芪的苷类、苷元及当归的酚性物质等. 此方法揭示了一些中药的药用部位,药效物质研究尚处于探索之中.

1.4 中药血清药理学及血清药物化学研究 中药血清药理学主要针对中药及其复方复杂多样的化学成分特点,用含药血清代替煎剂或粗提物进行体外实验研究药效物质基础. 莫红缨等[8]采用中药血清药理学研究方法,观察含双黄连及其拆方的大鼠血清对抗呼吸道合胞病毒(RSV)的抑制作用. 结果显示双黄连复方具有明显抗RSV的作用,并优与各拆方;复方及拆方的体外和血清药效学结果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可知双黄连组方合理,并具有多环节抗RSV的作用. 血清药物化学主要是发现并观测血清中外源性生物活性物质以及这些物质的作用和代谢规律. 王喜军等[9-10]建立了六味地黄丸及其大鼠口服(po)后在血清中的HPLC指纹色谱,分析比较六味地黄丸、缺味处方、单味生药以及各组分给药后所得血清样品,鉴定po六味地黄丸后大鼠血中移行成分、来源生药及其代谢产物. 结果显示po六味地黄丸后从血中发现了11个入血成分,其中4个为新产生的代谢产物;7个成分为六味地黄丸所含成分的原型,其中有一成分虽为地黄中所含成分的原型,但其他两种药材也能代谢产生,对其体内的量变有共同的贡献,在此基础上成功分离8个化合物,并对其结构进行了鉴定,这些都将有助于阐明六味地黄丸的有效成分及作用机制. 血清药理学与血清药物化学是日本学者20世纪提出的方法,对于研究药效物质有积极意义,对于我们提出新的研究方法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1.5 中药“药效团药性假说” 李爱秀[11]在李石生等人的中药“分子药性假说”基础上提出“药效团药性假说”,主要论点是: ①分子具有药效,其药性是有规律的. 药物分子的药性蕴含在药物分子的特定结构中,“特定结构”指药物分子与某个受体产生相互作用时所具有的“药效团”;②中药所含有效成分具有分子多样性和药效团多样性特点. “分子多样性”指中药中所含化学成分的多样性,众多化学成分中作用相近或相同的分子具有相同的药效团,作用不同的分子具有不同的药效团,分子多样性是产生药效团多样性的前提;③中药药性多样性及其多靶点作用机制. 中药有效成分所含药效团的多样性,决定了中药对肌体作用的多靶点作用机制. 中药“药效团药性假说”的意义在于从分子水平上揭示中药药效物质基础产生疗效的作用机制.

1.6 “分子中药组学” 马增春等[12]提出“分子中药组学”学说,认为中药复方是通过化学成分组合影响信号分子组合,使紊乱的信号分子网络恢复平衡,从而起到治疗中医的“证”和相关疾病的作用和效果. 研究路线从构建证候本质图谱“证候作用通路信号分子分子网络”出发,考察中药复方、作用部位、有效成分、成分组合等不同水平对证候本质图谱的影响. 分子中药组学是从分子水平上研究中药疗效的物质基础和作用原理,使传统中药从宏观认识向微观世界接近. 李鹰飞等[13]应用“分子中药组学”策略研究四物汤,结果发现: 四物汤补血的物质基础是多糖、川芎嗪、阿魏酸和芍药苷,补血作用的分子机制是影响造血相关细胞因子的表达. 此种方法有一定成效,但对于中医证候信号分子认识目前尚没有明确定论,而用“分子中药组学”来探讨中医机体的证候,从而确定药效物质还处于初步研究阶段.

1.7 方剂组织药理学新假说及方剂代谢物组学新假说 唐文富等[14-15]方剂组织药理学以期阐明病变靶组织内不同中药或方剂的主要成分谱及其浓度与靶组织病理形态学和疗效的关系;方剂代谢物组学是在运用代谢物组学理论的整体性特点和系统性思想,以中药方剂的治疗机制、作用靶点、疗效标准、药效和毒性模型的鉴别和确证、疗效和毒性的化学或生物标志物的科学. 方剂组织药理学和方剂代谢物组学是以中医理论为指导,运用药理学方法研究中药(方剂)有效成分对病变靶组织的影响及其作用原理的科学. 运用HPLC, LCMSMS和NMR等分析方法研究不同中药方剂在不同疾病病变组织内的成分谱、浓度变化、作用位点或受体、有效成分与组织的相互作用及量效关系,以阐明中药方剂作用的物质基础和过程,寻找中药归经理论的客观证据. 上述方法对于我们提出的新方法有一定启后作用.

2 方剂药效物质基础研究的新方法: “药效差示血清色谱法”

以上论述了方剂药效物质基础研究的思路、方法及学说,主要有: 以方剂全方、拆方来研究有效成分或有效部位的方法;“药效团药性假说”、“分子中药组学”、血清药理学及血清药物化学、方剂组织药理学新假说及方剂代谢物组学新假说等方法. 以上方法均能从有效部位、药效团等方面揭示一定的方剂药效物质,对于进一步研究中药复方和天然药物药效物质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我们在借鉴以上多种方法的优点以及对国内外大量文献追踪和检索的基础上,结合十几年中药药动学研究经验提出全新研究方法: “药效差示血清色谱法”. 我们认为当中药在对证机体内产生药效变化时,机体血清中化学组分数相应的变化差中必定最小范围而最大程度的包含着真正的药效物质基础. 该策略首先借助色谱法建立中药对证产生最大药效和最小药效时血清中的化学组份物质谱,然后以差示的方法表达且初步分离出该组方的体内药效物质,并将分离产物用于对证模型,以药效验证结果反馈性调整差示色谱条件,直至确认药效物质;最后结合质谱及核磁共振波谱动态定性、定量中药体内药效物质的变化,并与相应的药效结合研究,进一步确认中药的药效物质基础. 此方法是借助血瘀证模型基础上,以红花为工具药,以缓解心肌缺血、改善冠脉血流等指标为药效,以红花在对证机体产生最大和最小药效时血清中物质谱的变化差为导向,以色谱、波谱等方法追踪分离和鉴定红花的药效物质. 提出“药效差示血清色谱法”的意义在于以红花研究为基础,以实现中药现代化为目标,利用现代药理、药化、分析等多种新知识、新理论,从研究机体血清化学组分数相应变化差中,寻找药效物质基础,从而为真正揭示方剂药效物质基础研究开创了一个全新局面,为研究创新中药、中药国际化进程奠定基础.

3 展望

方剂药效物质基础研究一项非常复杂且庞大的工程,涉及中药、药理学、数学、分子生物学等多学科的交叉和融合. 相信只要中医药科研工作者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将中药药效物质基础研究与中医理论研究相结以实现中药现代化为目标,应用“药效差示血清色谱法”的方法,利用现代药理、药化、分析等多种新知识、新理论,从研究机体血清化学组分数相应变化差中,寻找药效物质基础,从而为真正揭示中药和天然药物药效物质基础研究开创了一个全新局面,能够开发出一批能控制或治愈当今世界上重大疑难病证的新药,让中药真正走向世界,为全人类的健康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罗国安.中药复方物质基础的现代研究思路[J].中华实用中西医杂志,2000,13(7):1456-1459.

[2] 刘建勋,任钧国.中药复方作用物质基础研究探讨[J].中药研究与信息,2004,6(12):8-11.

[3] 刘永刚,罗佳波,吴 忠,等.麻黄汤拆方对过敏性炎症的抑制作用[J].中草药,2005,36(4):563-566.

[4] 刘永刚,罗佳波,贺 丰.麻黄汤及拆方抗炎作用的研究[J].中药材,2005,28(5):413-415.

[5] 李小娜,张兰桐,殷 玮.中药复方药效物质基础研究途径与方法[J].中草药,2006,37(6):801-805.

[6] 黄兆胜,危建安.当归补血汤益气功效及其物质基础研究[J].中药药理与临床,2003,19(1):5-7.

[7] 黄兆胜,危建安,吴利.当归补血汤补血功效及其物质基础研究(Ⅱ)[J].中药药理与临床,2003,19(5):10-11.

[8] 莫红缨,赖克方,江永南,等.双黄连及其拆方抗呼吸道合胞病毒作用的药效学研究[J].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2005,11(3):194-196.

[9] 王喜军,张 宁,孙 晖,等.六味地黄丸的血清药物化学研究[J].中国天然药物,2004,2(4):219-222.

[10] 王喜军,孙文军,张 宁,等.六味地黄丸血中移行成分的分离及结构鉴定[J].中国天然药物,2007,5(4):277-280.

[11] 李爱秀.中药“药效团药性假说”的提出[J].天津药学,2007,19(2):41-44.

[12] 马增春,高 月,谭洪玲,等.用分子中药组学研究四物汤补血的作用机理[J].世界科学技术: 中医药现代化,2005,7(3):24-28.

篇9

1、消防控制室必须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每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并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器进行日检查和交接班时,应当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值班期间每2小时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设施的火警及故障情况。正常情况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篇10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8-147-01

高等学校的教育经费和科研经费近年来都有大幅度增加,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作为学校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多年审计发现,虽然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越来越规范,但经费支出中仍存在一些不合规现象,本文总结了常见的几种情况,同时介绍了相应的审计方法,希望能对高校的内部审计人员有所帮助,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使高校的教育经费和科研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

一、常见的几种不合规支出及审计方法

1.使用不合规发票套取资金。不合规发票报销是审计过程中最常见并且比较容易识别的一种不合规方式,经常出现在材料费、办公用品、测试费和加工费这几个科目。内部审计人员可以使用的识别方法就是通过各地税务部门发票查询网站或电话进行发票流向查询。由于发票类型不同,流向核实的信息不同,目前部分省市的国税通用机打发票和地税发票可以在网站上核查详细内容,这部分发票的合规性容易判断。但还有一些类型发票,流向核实的信息项少,核实结果显示流向相符也不一定合规,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就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套用其他单位发票信息开据不合规发票的情况,这种发票虽然网上核实结果为真,但实际上是假。这就需要结合其他方法进行判断,对金额较大或出现频率较高的开票单位需要特别关注,通过核实企业注册和经营信息可以大致判断业务的真实性,对特别可疑的业务需要拿发票到税务所进行现场验证。

2.编制假明细信息套取资金。这类业务所使用的发票是真实发票,但所附明细是虚假的,审计中发现的绝大多数商场超市发票均属此类型。这种业务对内部审计来说并不容易取得直接证据,只能通过分析来进行判断,可以分析明细中商品的数量和单价是否合理,虚假明细多是由出票单位在空白出库单上盖章,由购买人自行填写,因此单价往往不合常理;还可以检查出票单位与业务类型是否配比,比如高档商场购办公用品就不符合常规;另外,还需要积累一些专门发行购物卡的单位信息,这些单位经常以咨询费或服务费的名义开据发票,但实质上是可以在多个商场或超市消费的预付购物卡;此外,审计人员还可以通过对一段时间内所购同类商品数量的统计分析来判断业务的合理性。通过以上几种方式基本可判断业务是否真实,然后再与当事人进行核实确认,形成相应的审计证据。

3.报销无关人员差旅费。在审计差旅费时,审计人员首先需要关注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所附票据是否完整,是否有相关人员签字,这只是形式上的审查;而审计人员更需要关注的是业务真实性的审查,如果内控制度健全并执行有效,理论上形式符合规定的业务真实性也没有问题,但当前内控执行的有效性不容乐观,因此审计人员还需要对业务真实性进一步核实。值得庆幸的是火车票和飞机票现都已实行实名制,这为审计人员核实票据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条件,审计人员需要充分利用票据上的信息进行业务真实性的判断。首先看行程是否完整,不完整有无相关说明;其次看出差时间段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假期出差情况;另外看身份证信息,有无年龄不合常理的人员;最后根据票据上的人员姓名与人事或学生部门核实人员的真实性。通过这几方面的核查,差旅费的真实性基本可以得以确认。

4.编制虚假名单套取劳务费。虽然学校对发放劳务都进行了严格规定,劳务发放表需要提供劳务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还需要领款人签字,经手人和经费负责人也需要签字和审核,这些看似严格的规定也未能有效防止编制虚假名单套取劳务费问题的发生,尤其在科研经费报销中出现问题的频率更高。审计中对劳务费的审查一要看形式,更重要的是核实信息是否真实。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看签字人的笔迹,经常发现一张发放表上的领款人签字为同一人笔迹,这样的劳务就有问题;二看身份证信息,看年龄有无异常,审计中曾发现个别年龄特小或特老的人员,后经核实均有问题;三看身份证的编号规则有无异常,审计中曾发现不同单位多个人员身份证地区编号相同,核实后也有问题;如果通过以上方法均未发现异常,还需要抽取部分人员进行核实,确认业务的真实性,降低审计风险。

5.关联交易。近年来,高校中不少教师因将科研经费转至关联公司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对内部审计来说,内部审计人员可获得的信息非常有限,发现关联交易的可能性非常小,但由于关联交易性质的严重性,内部审计人员也应重点关注。通过几年的经验总结,检查关联交易需要关注以下几点:一是从发票中查找有无业务频繁的公司;二是重点关注外协加工测试,查找交易金额较大的公司;三是对以上两种公司通过企业信用网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出资人、注册地等信息,判断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四是搜集互联网上的其他信息,从侧面加以验证有无关联关系。利用以上方法,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关联交易,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审计风险。

二、发生的原因

从以上几种不合规支出看,学校财务制度中都明确禁止,而实际执行中却时有发生,这说明内控执行方面存在漏洞。从内控环境分析,目前高校整体上尚未形成一个有利于内控执行的有利环境。老师对经费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拨付给自己的经费或自己申请的科研经费属于自己的钱,可以随便使用,学校对这部分经费的管理也较松;从控制风险分析,国家和学校层面对违反规定的责任和处罚不明确,经手人和负责审核的人员未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风险所在,违规成本较低;从控制手段看,制度设计的制衡作用未真正实现,审核签字成了形式,财务复核无法解决根本问题;从监督方面分析,事后审计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对发现的问题未认真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一定程度助长了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