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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常见安全隐患模板(10篇)

时间:2023-08-04 16:47:33

煤矿常见安全隐患

煤矿常见安全隐患例1

中图分类号:TD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3-0248-01

1 引言

目前,随着矿井机械化和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转已经成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影响因素;同时,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人员越来越多的感觉到来自机电设备管理方面的压力。然而,在机械化和现代化程度均较高的现代矿井,煤矿机电设备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直接威胁煤矿安全生产。

因为,有必要对煤矿机电设备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和讨论,并提出合理对策。

2 常见煤矿机电设备安全隐患的类型

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隐患是多方面的,具体来说有以下个方面:

2.1 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隐患

由人为因素造成的煤矿机电设备安全隐患在矿井实际生产中最为常见。个别工人个人安全意识较差,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导致在工作中常常出现不安全行为,进而造成煤矿生产事故。大部分煤矿机电设备安全隐患都是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也有一小部分是由于疏忽大意操作失误而造成的。总之,由人为因素造成的煤矿机电设备安全隐患是很普遍很典型的。

2.2 制造、运输和安装方面的安全隐患

这方面的安全隐患,主要是由于机电设备本身质量不过关,机电设备运输过程中造成损伤,安装方法和措施不当,设备在运转过程中出现磨损和老化,以及长时间工作检修和保养不及时等因素造成的。

2.3 环境因素造成的安全隐患

造成煤矿机电设备安全隐患的环境因素包括工作环境温度和湿度,工作区域安全通道的缺陷,工作环境光线不好,工作区域污水、噪音和通风条件等因素。

2.4 管理制度造成的安全隐患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体制不健全,煤矿管理人员无视相关安全法规,不严格执行造成很多煤矿机电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管理层对安全法规的无视导致一线工作人员对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维护的意识不强,在使用和维护过程中没有及时进行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和学习,没有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操作步骤和安全规范进行深入学习。这些管理制度造成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

3 常见煤矿机电设备安全隐患的特性

我国煤矿机电设备安全隐患常见的特性有以下几点:

3.1 潜在性

一般来说煤矿机电设安全备隐患具有隐藏性强,不易被发现的特性。机电设备在故障发生之前不具备明显特征,往往在人们还没有意识到危险时发生。机电设备安全隐患的潜在性给事故的预防造成很大困难。

3.2 渐进性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隐患经过一定时间的积累,如果得不到正确及时的处理,安全隐患逐渐酝酿,必将造成更大的事故。一种情况是安全隐患本身经过不断变化,小的安全隐患经过积累逐渐演变成较大的安全隐患;第二种情况是,安全隐患虽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但是由于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往往会诱发出其他相关环节的安全隐患,导致产生连锁反应,造成一系列安全隐患。

3.3 诱发性

诱发性指的是煤矿机电设备安全隐患在事故发生之前处于相对平静的状态,表面没有明显特征,一旦出现满足条件的诱发条件安全隐患就快速向重大事故转化,安全隐患就会被诱发,发生重大事故。

3.4 双重性

双重性是指防治煤矿机电设备安全隐患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我们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另一方面,我们通过查找安全隐患,进行机电设备安全评估,进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4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

造成煤矿机电设备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一些政府管理部门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宽标准、放松管理,为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2)少数生产矿井在利益驱动下,安全意识薄弱,重生产轻安全,在机电设备的投入上欠账太多。

(3)煤矿企业机电技术、管理人员严重缺乏,煤矿机电技术人员工资待遇相对偏低,人才流失严重。

(4)事故处理未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处罚太轻甚至层层保护,不严肃追究责任,防范措施不到位。

(5)煤矿或政府管理部门岗位责任制不健全,对某些工作相互扯皮,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落实,各种安全制度执行不严,对安全考核不够严厉,安全奖罚不及时兑现,影响了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5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隐患的防治措施

(1)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煤矿企业一定要加强领导,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定不移地把安全放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的位置,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加大矿山机电设备的投入,确保矿用机电设备技术的先进性与质量的可靠性。对已经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扭转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被动局面。

(2)各级管理部门与煤矿企业要进一步规范机电设备购置、安装、验收管理工作,强化机电设备安装、改造工程的设计、选型、设备购置、施工和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强化业务保安部门的管理职能,防止机电设备安全隐患的发生。

(3)矿井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设备管理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各种安全装置定期试验制度和停电检修挂牌制度。建立设备、电缆、小型电器设备的台账管理,妥善保管大型设备的技术性能档案。

(4)各级认真贯彻执行设备使用与维修相结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负责安全直接责任并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做到定人、定机、凭上岗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作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大型设备均有运行记录。

(5)加强机电用工制度管理及安全业务培训工作。煤矿机电工作技术性很强,要由思想端正,技术全面的技术人员来担任,在提高煤矿机电人员工资待遇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煤矿机电队伍的建设。要重视《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学习,对新技术、新设备要进行强化培训,以全面提高机电工作人员的安全业务素质为目的,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6)通过加强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推动矿井机电设备管理水平提高。矿井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的基础,实践证明,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能得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效益产出,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经常化的工作来抓,由此推动矿山机电设备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柴江. 浅谈如何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综合管理[J].中国矿业:2008(5).

[2] 范瑞,叶俊平.煤矿机电的维修与管理[J].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2(2).

煤矿常见安全隐患例2

一、明确指导原则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地方煤矿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控制和减少零星事故,确保实现省、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防控负全面责任。煤矿企业每旬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2、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责任。县(区)煤炭管理局是辖区内地方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主体。要制定计划,由主要领导带队,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

3、严格隐患的闭合管理制度。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必须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责任,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无盲区、无盲点、无空档、无缝隙”,扎实有效地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突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一)“一通三防”与瓦斯治理。矿井是否按照《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健全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满足“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健全完善、运转正常;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和综合防灭火系统是否健全;火工品贮存、管理、领退、使用和销毁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突出矿井“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制定、贯彻和落实是否到位;

(二)防治水。矿井是否按照《防治水规定》等文件规定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物资设备,是否制定完善的防治水管理规章制度;主要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防治水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有水必治、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及杨庄矿周边矿井,是否建立和科研院所合作关系,是否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水方案,并认真落实。

(三)安全供电与顶板管理。矿井供电系统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具备可靠的双电源,井下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及地面主要车间等是否具备供电双回路;是否按期淘汰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产品及工艺;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是否落实了顶板管理的各项措施等。

(四)管理及培训。矿井是否按照《指导意见》和《淮北市地方煤矿技术管理规定》要求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特殊工种是否经煤炭管理部门三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新进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四级安全培训,获得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矿井是否按核定劳动定员数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矿井是否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跟班带班制度。

(五)采矿秩序和依法开采。矿井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全生产、建设;是否存在超层越界或擅自提高上限开采行为;是否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的;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是否存在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是否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设计、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审批以及是否存在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公告制度

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煤矿企业在进行登记建档的同时,要采取适当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公告,接受监督。市、县(区)煤炭管理局对查出重大隐患的矿井,要依法进行停产整顿并在主要媒体上公告。

(二)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销号。重大安全隐患由县(区)煤炭管理局实行档案化管理,并安排专人挂牌督办,必须按“五定”原则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领导要亲自过问,严格落实督办责任,直至隐患消除。

(三)完善隐

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1、建立隐患分级排查工作机制,矿井主要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必须每旬组织各部门、区队对全矿井生产中已经存在和可能存在的隐患全面排查分析。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排查活动,对隐患进行确认,制定治理措施,按隐患级别、类别登记造册。并于每月3日前将隐患排查及

治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区)煤炭管理部门。

2、按规定报告。煤矿企业必须于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重大隐患排查及治理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其中,市直管煤矿向市煤炭局报告,其他煤矿向县(区)煤炭局报告。报告应当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3、完善整改制度。煤矿企业要按照“五定”原则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和隐患治理保障措施,隐患治理必须做到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得生产,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4、完善督查和验收制度。一般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煤矿企业应当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煤矿企业在重大隐患整改后,必须按照《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监察办法》规定向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提出验收书面申请报告,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收到煤矿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验收不合格的,隐患不得消除。

(四)建立专家“把脉”制度

各县(区)煤炭局应聘请“一通三防”、采掘、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等煤矿专家,对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受水害威胁矿井开展安全开采技术“会审”和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治理和监控防范措施,严密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对辖区水害、瓦斯等灾害严重矿井每季度必须组织专家开展至少一次隐患排查。

(五)建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对存在以下行为的,市煤炭局将对县(区)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1、违规违法生产、建设的;2、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3、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开展不力,安全质量标准化未实现动态达标的;4、不按规定淘汰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产品、工艺的;5、“一通三防”、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6、谎报瞒报和拖延不报事故的;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凡年度内三次或三次以上约谈的矿井,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提请免去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六)完善管理干部考核制度

市煤炭局将按照《关于印发煤矿管理人员任职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地方煤矿法人、矿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干部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在安全生产岗位任职。

(七)建立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

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隐患不能限期整改销号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矿井实施停产整顿,并依法实施处罚。

五、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

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监察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深刻领会精神,熟悉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内容和要求,强化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矿区形成人人查隐患、治隐患、防隐患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监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

煤矿常见安全隐患例3

一、明确指导原则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地方煤矿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控制和减少零星事故,确保实现省、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防控负全面责任。煤矿企业每旬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2、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责任。县(区)煤炭管理局是辖区内地方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主体。要制定计划,由主要领导带队,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

3、严格隐患的闭合管理制度。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必须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责任,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无盲区、无盲点、无空档、无缝隙”,扎实有效地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突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一)“一通三防”与瓦斯治理。矿井是否按照《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健全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满足“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健全完善、运转正常;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和综合防灭火系统是否健全;火工品贮存、管理、领退、使用和销毁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突出矿井“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制定、贯彻和落实是否到位;

(二)防治水。矿井是否按照《防治水规定》等文件规定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物资设备,是否制定完善的防治水管理规章制度;主要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防治水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有水必治、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及杨庄矿周边矿井,是否建立和科研院所合作关系,是否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水方案,并认真落实。

(三)安全供电与顶板管理。矿井供电系统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具备可靠的双电源,井下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及地面主要车间等是否具备供电双回路;是否按期淘汰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产品及工艺;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是否落实了顶板管理的各项措施等。

(四)管理及培训。矿井是否按照《指导意见》和《淮北市地方煤矿技术管理规定》要求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特殊工种是否经煤炭管理部门三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新进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四级安全培训,获得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矿井是否按核定劳动定员数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矿井是否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跟班带班制度。

(五)采矿秩序和依法开采。矿井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全生产、建设;是否存在超层越界或擅自提高上限开采行为;是否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的;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是否存在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是否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设计、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审批以及是否存在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公告制度

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煤矿企业在进行登记建档的同时,要采取适当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公告,接受监督。市、县(区)煤炭管理局对查出重大隐患的矿井,要依法进行停产整顿并在主要媒体上公告。

(二)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销号。重大安全隐患由县(区)煤炭管理局实行档案化管理,并安排专人挂牌督办,必须按“五定”原则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领导要亲自过问,严格落实督办责任,直至隐患消除。

(三)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1、建立隐患分级排查工作机制,矿井主要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必须每旬组织各部门、区队对全矿井生产中已经存在和可能存在的隐患全面排查分析。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排查活动,对隐患进行确认,制定治理措施,按隐患级别、类别登记造册。并于每月3日前将隐患排查及治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区)煤炭管理部门。

2、按规定报告。煤矿企业必须于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重大隐患排查及治理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其中,市直管煤矿向市煤炭局报告,其他煤矿向县(区)煤炭局报告。报告应当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3、完善整改制度。煤矿企业要按照“五定”原则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和隐患治理保障措施,隐患治理必须做到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得生产,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4、完善督查和验收制度。一般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煤矿企业应当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煤矿企业在重大隐患整改后,必须按照《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监察办法》规定向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提出验收书面申请报告,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收到煤矿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验收不合格的,隐患不得消除。

(四)建立专家“把脉”制度

各县(区)煤炭局应聘请“一通三防”、采掘、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等煤矿专家,对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受水害威胁矿井开展安全开采技术“会审”和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治理和监控防范措施,严密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对辖区水害、瓦斯等灾害严重矿井每季度必须组织专家开展至少一次隐患排查。

(五)建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对存在以下行为的,市煤炭局将对县(区)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1、违规违法生产、建设的;2、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3、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开展不力,安全质量标准化未实现动态达标的;4、不按规定淘汰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产品、工艺的;5、“一通三防”、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6、谎报瞒报和拖延不报事故的;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凡年度内三次或三次以上约谈的矿井,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提请免去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六)完善管理干部考核制度

市煤炭局将按照《关于印发煤矿管理人员任职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地方煤矿法人、矿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干部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在安全生产岗位任职。

(七)建立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

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隐患不能限期整改销号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矿井实施停产整顿,并依法实施处罚。

五、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

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监察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深刻领会精神,熟悉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内容和要求,强化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矿区形成人人查隐患、治隐患、防隐患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监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

煤矿常见安全隐患例4

一、日常工作

1、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和培训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工作中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领导的安排,实事求是,真抓实干。

2、加强了统计工作职能,及时准确的完成各类定期或不定期的报表的填报,为领导作出决策,提供真实的依据。

3、优化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对来访本股办理业务的,端正服务态度,能办理的及时办理。

二、煤炭安全生产及监管工作情况

按照省、市煤炭工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突出煤矿安全生产和资源整合两个重点,本着一抓安全管理目标,二抓行业发展工作。年初,我局与6个煤矿鉴定了20__年度煤矿安全责任状,制定了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制度,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监管目标,把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监管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截至11月止,__县境内共有6户煤矿企业(其中勐滨矿区4户,上允矿区2户)国有煤矿1户,井工矿3对,露天矿3坑。(1-11月)全县各类煤矿共产销煤20.4万吨,较去年同期 15.01万吨增加5.39万吨,实现工业总产值4161万元,上缴税收680.6万元,预计今年12月底原煤产量可达22万吨,工业总产值达4488万元,实现各项税收726万元左右。截至11月底,全县煤矿企业未发生一起死亡事故。

(一)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措施。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澜政办发〔20__〕10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好《__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开展完成20__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县煤矿安全生产情况,__县经济局由局长任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煤矿企业也相应成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二)制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__〕15号)和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20__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安监总煤行〔20__〕36号)以及市经委《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普经煤〔20__〕152号)文件要求,县经济局结合我县煤矿企业实际,制定了《__县20__年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澜经字〔20__〕16号),同时,要求各煤矿也相应制定出了工作方案。

(三)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条件专项监察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有效实施,切实防范煤炭生产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煤炭安全生产持续发展,根据(云煤安发〔20__〕94号)文件精神,我县对6户煤矿井(坑)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条件进行了专项检查。3户煤矿井(坑)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2户煤矿井(坑)有效期内1户在建矿井,竣工验收后申报办理。

(四)加强监管、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__年9月18日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我局于20__年9月28日下午召集环保、工会、电力、国土、安监、林业、煤矿企业负责人参加的紧急会议,传达贯彻市政府煤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积极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检查、治理情况

认真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及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保障煤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抓好“

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安全工作。按照省、市煤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按方案认真开展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在1-10月中,共查出隐患79条,发现场处理决定书9份,责令立即整改10条,责令限期整改事故隐患49条,责令立即停止作业6处,下发复查意见书4份,行政处罚告知书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11月11日至13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对我县的6处矿井(坑)进行了以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条件为重点的专项监察,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65条。其中,井工矿3处,查出事故隐患50条;露天矿3处,查出事故隐患15条。目前正在整改实施阶段。(六)落实“两个主体”安全生产责任

进一步明确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主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全县煤矿事故控制指标,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技术管理、现场管理工作,落实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严格井下从业人员准入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规程,夯实基础管理工作。建立了工作通报、信息交流、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并转发了煤矿雨季“三防”的通知,对全县煤矿雨季“三防”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从建章立制和日常监督检查入手,层层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结合“六月安全月”活动,加大煤矿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法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促进煤矿企业落实监控防范措施。

(七)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为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我局成立了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目前,正在按整合程序依法进行。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仍很薄弱,安全隐患还很多。

2、煤炭经营监管力度不大,还需进一步加强。

煤矿常见安全隐患例5

各有关区(县)、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在第一阶段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第二阶段督查整改工作。通过专项行动达到发现隐患、治理隐患、防患未然的目标,确保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负主体责任,行政一把手是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要具体抓。要深入辖区煤矿企业,定期下井,调查研究,督促煤矿企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积极开展自查互查和隐患治理工作。要不断督促和检查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查煤矿企业违章违法行为。对于严重违章违法,屡教不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煤矿,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关闭。今后,凡被责令停产整顿、停止作业的煤矿经整改要求恢复生产作业的,必须经所在区(县)行政主要领导亲自审核、签字并报市煤炭局备案后,方可恢复生产。本市辖区内所有煤矿,在节日长假后或政府统一要求停产停业整顿后申请恢复生产作业的,均按上述程序进行,不再另行通知。

二、加强重大隐患整改及制度化建设

各有关区(县)和煤炭管理部门要始终把瓦斯治理、顶板管理、水患防治、火工品管理及施工、生产现场管理作为预防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重中之重。要及时掌握辖区煤矿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建立每周一报制度,定期通报煤矿百日安全督查活动开展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企业,要大力宣传,对工作不力,隐患突出的要及时曝光,确保督查活动顺利开展和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认真做好淘汰矿井关闭工作,严防死灰复燃

各有关区(县)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市2008年关闭淘汰矿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08〕102号)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淘汰矿井关闭工作。要加强对已关闭矿井的监督管理,采取定期检查、巡检、夜检等形式,严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同时,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挖乱采和非法生产行为,维护煤炭行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我市煤炭工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结合实际,督查整改

(一)**县。

1.督促各煤矿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和现状进一步修改完善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大力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督促煤矿企业加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力度,尽快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持证上岗制度。

3.坚决纠正严重违法生产行为,坚决取缔后峡康安煤矿继续采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工艺的开采方式。

4.严格落实瓦斯监测制度,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5.落实“两个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各矿井施工现场、通风、顶板、水害、火患治理。严厉整治后峡康安煤矿通风管理混乱、工作面微风作业等隐患。

6.督促煤矿企业尽快完善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置方案、生产作业事故应急预案、作业规程编制制度等。

7.督促煤矿企业尽快签订矿山救护协议。

8.完善煤矿双回路供电系统。

9.按照《关于印发**市2008年关闭淘汰矿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全力做好证照到期矿井的关闭工作。

(二)米东区。

1.督促各煤矿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和现状进一步修改完善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大力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督促煤矿企业加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力度,尽快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持证上岗制度。

3.严把施工队伍资质关,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严格瓦斯检查、登记、报告制度。

5.完善“三条生命线”系统建设,重点加强瓦斯、顶板、水害、通风隐患的防治。严肃查处福德煤矿掘进工作面循环风作业等重大隐患问题。

6.积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遵守作业规程。

7.加大火工品安全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福德煤矿井下私存炸药重大问题,防范事故发生。

8.按照《关于印发**市2008年关闭淘汰矿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全力做好证照到期矿井的关闭工作。

(三)水磨沟区。

1.督促各煤矿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和现状进一步修改完善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大力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督促煤矿企业加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力度,尽快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持证上岗制度。

3.严格落实瓦斯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

4.加强锚杆、锚网支护管理,严禁使用非标准支护材料。

5.遵守作业规程,严格敲帮问顶制度。

6.加快整改矿井机电开关、电缆严重失爆现象。

7.重点加强瓦斯、通风、顶板等隐患治理。从严整改三建煤矿通风系统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好、瓦斯经常超限等重大安全隐患。

8.高度重视振宇煤矿、三建煤矿因经营方式改变造成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下滑、安全隐患增多的问题,督促业主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对该矿井承包、租赁经营单位及人员的合法性进行认真调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坚决予以取缔。

(四)达坂城区。

1.督促各煤矿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和现状进一步修改完善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大力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督促煤矿企业加大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尽快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持证上岗制度。

3.严格瓦斯检查制度和火工品管理制度。严厉整治来玉煤矿掘进巷道中违规设置吸烟硐室、利用无通风的废弃井筒存放爆炸材料、瓦检员无证上岗等重大安全隐患。

4.加大矿井通风管理力度,严格落实测风登记制度,杜绝弄虚作假。

5.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报批程序,杜绝空顶作业现象。

6.加强矿井“三条生命线”建设和管理。

7.重点加大来玉煤矿等辖区矿井瓦斯、水害、顶板隐患整治力度。

煤矿常见安全隐患例6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瓦斯零超限、过程零隐患、现场零风险、安全零事故”理念,以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为手段,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煤矿瓦斯专项整治、防治水、防灭火工作为重点,全面治理重大隐患,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3]10号)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三基”工作,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扎实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强力推进安全质量达标,全面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健康平稳发展。

二、重点内容

(一)认真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对煤矿矿长严格进行《七条规定》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七条规定》内容入脑入心,并把七条规定纳入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培训、复训和必考内容之一,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确保《七条规定》落到实处。

(二)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把“打非治违”活动与隐患排查紧密结合、切实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开展经常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建矿,从严管矿。

(三)深化煤矿瓦斯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决策部署,夯实瓦斯防治工作基础,推进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以强化监管执法为手段,深入开展瓦斯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的瓦斯治理方针,确保抽采达标。

(四)提高水灾、火灾等重大灾害防治水平。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组织《煤矿防治水规定》专题学习,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煤矿水害专项整治工作;淘汰明令淘汰设备和非阻燃电缆、皮带、风筒,完善机电设备的“三大保护”,杜绝失爆现象,加强防灭火基础工作。

(五)推进“六大系统”健全完善。加强对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六)严格安全监管检查执法。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依法实施日常监管;组织安监、公安、国土、水利等部门开展季度安全大检查和特殊时期的安全专项大检查。

(七)加强煤矿基础管理工作。通过狠抓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督促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劳动用工安全培训管理。

(八)加强煤矿隐患排查管理。煤矿日常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定期向县局报告备案,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九)严格证照管理,确保证照合法有效。

(十)煤矿要按时每月和县局进行图纸交换(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

三、计划安排

每季度一次全面检查,每月两次以上专项安全检查。

(一)春节后复产验收。根据煤矿申请,按煤矿复产程序逐一检查验收。

(二)安全大检查。全年安排4次季度安全大检查及特殊时段安全检查。

(三)专项检查。计划开展瓦斯防治、防治水、防灭火、雨季“三防”、“六大系统”、《七条规定》贯彻落实、“打非治违”、“标准化建设年”等8个类别的专项执法检查。

(四)进一步推进煤矿企业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建设,扎实开展煤矿“标准化建设年”活动。4月底、7月底、9月底安排3次检查。

(五)5月底、8月底、11月底开展三次安全生产“三基”工作检查。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4次。对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达标评级办法》,每季度末对亭南煤矿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考核验收。

(六)六月底开展一次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煤矿常见安全隐患例7

一、引言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成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多方面着手改善和提高顺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迫在眉睫,建立顺和煤矿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是改善和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当前,安全状况形势越来越严峻,顺和煤炭必须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加快顺和煤矿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提高顺和煤矿的信息化建设,从而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1]。

二、系统开发技术方案

管理信息系统可选择的体系结构主要有两种:C/S结构和B/S结构,前者为客户机/服务器(Client/Server),后者为浏览器/服务器(Browser/Server)。通过对两种结构的综合分析比较,可以得出,采用B/S结构便于此系统的使用,维护和升级,可以降低信息系统的维护成本,提高具体实用的效果。系统具有访问日志查询功能,针对不同用户应用的需求,用户可以逐条录入安全隐患,也可以批量导入,系统功能模块使用灵活,可满足各种工作需求。

顺和煤矿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属于数据库应用系统,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的所用的信息都保存在数据库中,在此系统开发的过程中,比较重视数据库的结构设计,各数据表结构的设计、数据表中字段的设置、内容的安排以及各表之间的依赖关系等方面都经过了科学合理的设计。

三、系统的设计和实现

(一)系统设计原则

安全管理系统设计的好坏通常都会对系统的效益和应用造成极大的影响。所以,应当利用系统工程的设计思想来对系统进行一个总体的设计,让设计的系统满足总体要求,这个要求便是经济化、合理化、科学化。同时,提高管理信息系统设计的质量,确保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生命力,并还要满足用户实际需要,在设计的过程中应当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2]:

⑴功能完备性

⑵可靠性

⑶实用性

⑷可扩充性

⑸易操作性

(二)系统的总体结构

顺和煤矿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工作就是对矿井的安全信息隐患数据进行录入、修改、查询、统计、输出报表等。根据顺和煤矿的实际特点,根据顺和煤矿安全管理信息的具体业务,顺和煤矿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应包括:个人档案管理、隐患管理、隐患检索、隐患统计、隐患分析、违章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管理计划等多个功能模块,系统整体架构以浏览器/服务器体系结构。

(三)系统的重要功能模块设计

1.用户登陆界面设计

员工用户可以通过输入个人或者科室账号和密码登录顺和煤矿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来查询安全信息。实现界面如图1所示:

2.个人档案模块

顺和煤矿中人员管理一般分为科室、区队、班组,一般来说,矿井里的工作以班组为单位进行组织和安排,该模块正是体现的是整个顺和煤矿的内部组织机构。另外,本模块主要包括考勤表,入井情况统计表。考勤表主要包括入井时间,单位信息人员姓名,以及出勤天数等信息;入井情况表主要包含员工单位姓名,去往井下地点,以及入井日期、入井的班次,是否跟班等,此类信息可以通过EXCEL导入也可以导出。

3.事故隐患管理模块

事故隐患管理模块主要包括隐患录入单、待发送隐患、正在整改、待复查、二次整改、已整改、罚款条例、业务科室正在处理、业务隐患9个子模块[3]。详细的讲,就是隐患录入,主要设计包括:检查的类型有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检查单位有矿领导,上级领导以及各科室人员;检查人和检查时间班次;还有隐患内容、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级别、限改时间、限改班次等等。再根据隐患的类别、级别等分析和统计隐患的发生,从而制定并实施有效措施,促进隐患的消除,并提高监督的力度,以减少安全事故。系统不仅能逐条录入隐患,还设计了批量导入功能,可以使用设计好的EXCEL模板整理隐患信息,实现大量信息一次性导入,系统会对各个字段进行内容格式检查,不满足条件的不能导入,这样可以提高效率和正确率。

4.隐患统计模块

隐患统计分为按隐患单位汇总统计、按检查单位汇总统计、未按期整改汇总统计、各单位隐患罚款统计等4个小模块。可以列出各单位区队的各个专业和类别及到期未整改闭合的隐患条数等信息,并按照隐患总条数进行排列,为管理者决策提供详细准确的数据支持。

四、结语

该套煤矿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已经研制开发完成,正在永煤集团顺和煤矿调试运行。根据员工使用中反馈的意见,对该系统程序进行了几次修改更新,功能已基本健全,运行已经基本稳定。此套系统不仅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合适的工作平台,而且大大地提高了员工管理工作的效率、优化了工作的流程。由于员工对此系统需求会不断的变化,煤矿安全管理的内容也会有所不同,因此要不断对系统进行功能扩展升级,从而使得系统能够适应煤矿安全管理信息的发展要求。

参考文献

煤矿常见安全隐患例8

力争第四季度实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零死亡目标。

二、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安排。

自2014年11月上旬至2015年1月。

(二)工作方式。

1.所有煤矿企业按照检查表(见附件1)的内容,立即开展一次全面自查。

2.八师安监局、会同经委(工业局)并邀请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家对重点煤矿企业进行督促检查。

三、工作机构及任务分工

(一)工作机构。安监局成立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安监局副局长庄伟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八师安监局安监二科),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见附件2)。各煤矿企业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对所属煤矿开展全面排查,并督促所属煤矿整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二)任务分工。督导工作组,对八师所有煤矿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电力集团南山煤矿小沟分矿、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矿业有限公司东沟煤矿进行监督检查,其他煤矿进行自查,届时工作组将进行抽查。兵团督导组也将对上述三个重点煤矿进行督察。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推动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和实施。各煤矿企业要利用横幅、板报、LED屏等宣传手段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力度,至少举办一期《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班,全面学习领会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点。各煤矿企业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要做到矿矿有阵线,全员覆盖,人人皆知。

(二)强化“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对超层越界开采和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对托管、承包企业的安全监管,明确责任、措施。对违法转包、分包的,按重大隐患处理,限期整改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停产整顿。

(三)认真落实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瓦斯超限必须按照事故严肃处理。高突矿井两个“四位一体”措施必须100%落实到位;高瓦斯矿井必须100%建立地面永久抽放系统,并抽采达标;矿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必须100%完成;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必须100%运行正常,达不到上述条件的,一律停产整顿。

(四)认真落实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各煤矿企业要组织所属煤矿对瓦斯、水、火及地表裂隙等隐蔽致灾因素开展普查工作,限期于12月10日前提交普查报告,逾期未开展普查工作提交报告或已提交普查报告但没有落实防治措施的,一律停产整顿。在掘进作业时必须严格落实“逢掘必探”要求。对井田范围内的瓦斯、水害、火区等情况不明的矿井,严禁建设和生产。

(五)加强对重点煤矿的管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格落实99号文和新兵办发15号文要求。与八师合作办矿的外地煤炭企业委派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煤矿安全专业和管理知识。

(六)加强对新建及技改矿井的管理。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边建设边生产、超试生产期限继续生产、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等行为,证照、手续不全的,一律停止生产,停止建设。

(七)认真落实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煤矿企业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隐患大排查行动。煤矿企业要100%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对查找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落实。

(八)加强对顶板管理、放炮、机电运输的管理。煤矿必须加强顶板观测,掌握顶板来压规律,特别是开采具有坚硬顶板煤层的矿井,必须采取强制性放顶措施。掘进工作面前探支护必须到位。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及加强警戒。开采急倾斜煤层应使用穿孔机,严禁炮掘上山。加强机电运输设备的检查与检修工作,杜绝失爆、漏电、防护设施不全等现象。

(九)认真落实停产整顿复产验收工作。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关于煤矿全面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到“真查、真停、真盯、真改、真验”,恢复生产必须验收合格并经师主要领导签字同意,验收不合格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五、工作要求

煤矿常见安全隐患例9

(一)煤炭产值产量增长幅度趋于平缓。按照县委、政府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安排布署,我局坚持铁碗治矿,紧紧围绕全年各项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和安全服务等工作。受金融危机和煤矿自身投入不足影响,今年,全县煤炭产量大幅度下降。

1—4月,35对煤矿原煤产量

19.58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17.9万吨,下降幅度达91%,占全年任务的11%;实现产值5874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4386万元,下降幅度达74%;出关煤13.5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2.87

万吨,下降21%,占全年任务的13.5%;实现税费收入106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1万元,下降5%;加上民用煤,原煤销售量累计24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18万吨,下降75%;全县2家洗煤厂、3家煤炭经营公司基本处于停产状态,只有炬能商贸有限公司营业趋于正常,销售洗煤3200

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44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0%。

(二)煤炭销售价格略有变化。根据我县煤质差异,主要分为普通煤和优质无烟煤。从08年10月起,全县煤炭销售价格普遍下跌,煤炭销售滞后,煤矿正常生产受到严重影响,部分煤矿长期处于停产复工状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令人担忧。今年第一季度××煤炭价格与08年底价格持平,供大于求,优质煤(小发路片区):标煤500元/吨,煅煤700元/吨,块煤680元/吨,面煤400元/吨;普通煤(牛街、小草坝片区):块煤400元/吨,面煤220元/吨。

(三)煤矿应对危机方式明显。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为煤炭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也提出了挑战,今年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县煤炭市场销售停滞,市场价格平均跌幅一半,但煤炭生产综合成本并未因此而降低。煤炭成本由税费、电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土地使用费、材料费、管理费、人员工资、保险及不可预见的意外事故处理费等构成。通过调查综合分析:我县煤矿平均直接生产成本为150元/吨,煤炭平均完全成本200元/吨。分析其原因:一是小煤矿安全隐患多、回采率低、资源浪费大;二是煤矿市场不规范,价格战屡屡发生;三是地质勘探、发展规划滞后。

(四)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力度加大。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一通三防”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始终把“一通三防”工作作为矿井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主要围绕“系统是否合理、通风是否可靠、设施是否完好、管理是否到位、措施是否落实”要求,全面整治煤矿“一通三防”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堵塞管理漏洞,在通风系统优化、瓦斯防治、粉尘综合治理、防灭火管理、安全监控系统改造上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努力实施通防问题挂牌督办管理,限时整改,限时回复,有效解决通防问题重复发生。二是狠抓煤矿通风系统改造。我县大部分矿井因历史原因造成采掘混乱、通风系统不合理,为彻底解决这一难题,以整合技改为契机,督促煤矿企业及时进行通风系统矿井改造,从根本上理顺通风系统,合理进行采掘,现已有28家煤矿开展了煤矿技改设计前期工作,预计明年年底基本解决煤矿通风系统不合理问题。三是大胆实践,不断提升通防管理水平。在通防管理上,要求各煤矿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通防专业组,全面负责矿井通防监督工作,努力发挥通防专业优势,有效杜绝煤矿安全漏洞,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

(五)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显著。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入开展煤矿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局严格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全面排查治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以矿井“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水害防治、机电设施管理和火工品管理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煤矿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实现安全隐患100%排查、100%治理。截止目前,共排查出煤矿安全隐患256条,已整改248条,整改率达96%。

(六)煤炭资源整合技改稳步推进。严格按照《××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要求,我局制定了《××县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意见》、《××县关于推进煤矿整合技改工作实施意见》,稳步推进煤矿企业组建和煤矿整合技改工作。今年,我局煤矿整合工作重点是煤矿企业户的整合、矿井技改设计和协助整合后的煤矿办理相关证照。目前,28对矿井已与具有勘探和设计资质的部门签订了地质勘探、技改设计协议,其中2对已全面完成整合技改设计,正报请评审批准,9对未办理完善采矿许可证,勘探设计待采矿许可证办理完善后即可开展。为规范监管煤矿建设和生产行为,检查煤矿是否存在“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现象,按照县政府要求,由煤工局牵头,国土局、安监局、有关乡镇、工业园区安监分局派人参加组成煤矿“三非”清理工作组,全面清理煤矿“三非”违法违规行为,清理出7处“三非”情况,并立即下发治理整顿文件,停止一切采掘作业,责令其完善相关手续,并限期进行整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边建设边生产、明建设暗生产或不按设计建设等违规行为,确保煤矿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稳步进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煤工局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过程中,针对领导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努力查找出我局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深刻,学习主动性、系统性不够,理解还不够全面、深刻,理论素养和认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思想解放还有些不够,与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严格责任追究,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的统筹研究和思考不够,严重影响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是领导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在思想沟通和交流方面还有些做得不够的地方,对加强和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难有待进一步加强。煤工局办公环境条件差,工作、学习环境,党员活动场所不完善,组织开展活动也不多。

四是行业管理、监管和服务工作不够到位,领导班子的思想观念更新还不够快,还没有完全摆脱陈旧观念的束缚,思维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的要求,主动寻找差距、争创一流的意识和运用科学发展观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

五是领导干部自觉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还不够强,反腐倡廉的决心和信心还不足,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利用监管干部,在干部管理和教育方面还存在过于放松,失之过宽的现象。

六是煤矿安全基础条件差,煤矿安全隐患突出,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明确,监管工作难度大,煤矿安全整改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监管经费和人员还相当紧缺。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主要是煤工局单位人少事多,工作任务重,全局只有两个副科级领导班子成员,大多时间都是带头下乡入井检查煤矿安全监管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安下心来学习的时间不够多,有时还要到上级组织的各项技术培训学习教育,学习的主要是煤矿技术管理方面的知识,而专业性方面的知识学习的多,政治理论方面的较少,尤其是对科学发展观方面的学习与结合单位煤矿监管理论知识还有一定差距,有时在理论方面的知识学了也不能很好地加以运用,甚至有时在学习中存在顾此失彼现象。

二是在煤矿安全监管方面,思想解放还有些不够大胆,创新意识还不够强。煤炭工业局从事的是高风险行业管理工作,煤工局工作性质特殊,其工作性质决定监管工作的严肃性,在开展各项监管工作时不能掉以轻心,对煤矿安全监管要求十分严格,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及原则办事,所以在一些与上级安排和煤矿要求方面还有些做得不够的地方,工作有时不能大胆放开手脚,加之国家对煤炭产业发展的一些政策比较严格,落后的安全基础与严格的监管要求反差大,在开展煤矿安全监管过程中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强,有时是想得到,但做不到。

三是煤矿监管工作过程中,有个别干部在廉政问题上没有很好的认识,对反腐败倡廉的学习教育不够深入,没有很好地增强防腐败意识,煤矿要想为企业获得丰厚利益,有的煤矿会采取不正当手段对监管干部增加压力,如果不加强廉政方面的学习教育,必将受到党纪法规的严惩,监管干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按照监管标准和原则办事,提高警惕,增强拒腐败防变的能力,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和治理腐败。

四是领导干部和职工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协调与沟通方面做得不够。煤工局成立较晚,自成立以来,我单位人员和工作经费十分紧缺,单位存在的许多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从2004年开始,我局就向外借用多名工作人员,长时间调动问题无法得到解决,有的在思想和工作上存在不积极不主动现象,有时工作要求存在方式、方法不当的地方,没有很好把握干部职工的困难和处境,没有解决其后顾之忧,有的原本就存在思想情绪,但仍然坚持工作,加之借用人员大多为教师,待遇长期不能得到解决,所以在干部沟通,理解方面就存在偏差。

五是煤矿基础薄弱,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差,煤矿开采科技含量不高难度。××是煤炭资源大县,煤炭资源比较丰富,煤种十分齐全,但由于大多煤矿企业对煤炭资源勘探资金投入不足,勘探程度相对低下,在全县的煤炭资源探明储量中,少数煤矿地质勘探结构相对简单,煤炭资源规划管理不是十分到位,部分煤矿规划设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煤矿建设需要,难以形成和扩大矿井规模,导致煤矿矿井点多面广,管理混乱,规模小。加之煤矿管理技术人员少,科技含量水平不高,体制机制不健全,煤炭安全发展得不到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煤矿矿井开采地质条件复杂,随着开采深度的推进,开采困难程度加大,生产集中程度低,安全投入无法得到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环境条件差,煤矿抗灾抗险能力弱。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强制推行壁式工作面采煤,但大多煤矿仍还没有建立健全安全投入长效机制,煤矿开采机械化程度还很低,采用不正规的采煤方法,使煤炭资源回采率低,资源利用得少,安全隐患大。

六是行业体制机制不顺,技术力量弱,行业监管和企业管理水平不高。我局虽然成立了煤炭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和执法队,但目前基本没有调进专业技术人员,人员不齐,没有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没有成立矿山救护队,煤矿企业没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制度也还有不健全的地方,所以有的煤矿管理秩序混乱,证照不全,违规开采现象仍然突出。煤矿企业负责人法制观念意识淡薄,存在非法组织生产,违规生产,超量超限生产,监管弱化,主体责任不明确。

七是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煤矿企业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规定,没有很好地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包代管,转包现象突出,矿井现场管理失去安全控制,部分煤矿有违法、违规生产现象。

八是煤矿没有形成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生产能力低下,安全基础差,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从根本上难以解除煤矿安全隐患,没有大的集团,大的公司进行重组改造,很难做大做强××煤炭产业,仅以目前的小打小闹,煤矿大多带病生产,隐患突出,证照不全,技改工作推进缓慢,甚至有的根本就没有对隐患进行整改,小投入又想多产出,对安全监管带来极大困难,甚至有时驻守监管,日夜坚守,煤矿也存在隐瞒隐患生产。

四、今后工作思路、措施及办法

(一)建立健全各项学习、管理制度,不断增强各方面能力。通过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的学习,针对我局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煤炭工业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干部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抓好干部素质教育,努力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抵御风险和自我防范及增强腐败的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局内部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法监管,热情服务,强化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学习,尤其是科学发展观理论和煤炭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强化煤矿安全基础投入,为全县煤炭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必须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煤矿企业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责任体系,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煤矿安全生产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煤矿自身监管责任体系,建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机制,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极大限度地消除隐患。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建立完善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政府要完善和兑现行业监管部门奖惩激励机制和安全保障机制,有效减少监管人员工作压力、思想压力和降低生命财产安全风险。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力度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外部给企业增加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和动力,促使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可极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规范矿业秩序整顿,提升煤矿企业依法办矿理念。按照国家及省政府相关规定,切实打击非法煤矿山开采力度,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签订责任状,制定强有力的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和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矿井,严厉查处非法开采引发的伤亡事故。加强煤炭依法开采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和利用煤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监督渠道。深入推进煤矿整合工作,认真坚持“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战略,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矿井。严格控制矿井数量,努力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扩大矿井规模,提高单井开采能力,规范资源整合,加快小煤矿结构调整,减少矿井数量,促进煤矿增效,走科学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之路,做大做强煤矿企业。加大隐患排查、检查力度,强力实施整治,有效减少煤矿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大煤矿安全建设和管理,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建设“三同时”,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建设程序,把好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关,推进煤矿依法建设、规范建设和安全建设。按照省政府要求,严格按照“建一关一”、“建大关老关小”原则,从源头上把好入口关,有效促进煤矿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认真做好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及时协调和督促煤矿切实解决瓦斯隐患排查治理问题,决不能以减压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和工程造价,严禁以包代管甚至放任不管,坚决打击煤矿非法建设工程等行为。规范煤矿探矿行为,对不按国务院《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进行探矿的,坚决从严查处,查处“以探代采、以探代建”的违法行为,不按照规定在探矿中发生事故的,按照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认真抓好煤矿安全基础工作。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煤矿建立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制,并建立健全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煤矿企业要制定隐患排查整改方案,定期对煤矿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作业场所、设施设备、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隐患管理。加大隐患治理投入力度,按照分级分期原则,确保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理,对存在隐患的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水患区域和采空区等设施、场所要重点治理,努力做到“项目、资金、设备材料、责任人、进度”五落实。政府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加大隐患现场检查,跟踪监督监察,对不按照规定进行隐患排查的,加大处罚力度,可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要抓好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抓好标准化矿井建设和示范矿井建设,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提升煤矿标准化建设整体水平,有效降低事故总量。抓好瓦斯治理工作,有效控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对执行不力的矿井要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对无法采取措施消除水害隐患的,必须关闭,坚决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加强顶板管理,减少零敲碎打事故的发生,普及壁式工作面采煤,强化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使用回采工艺和装备,推行使用单体液压支柱、铰接顶粱、刮板运输机等安全性能较好的设备。有条件的煤矿要推广先进实用机采、高档普采和综合机械化开采技术。强化机器检修、维修,实施重点监察,杜绝空顶作业,裸巷掘进,禁止无作业规程和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作业等违章行为,督促煤矿完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六)完善监管体制,落实监管执法责任,督促煤矿企业加大投入,提升矿井抗灾能力。完善和健全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职责,加大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制的落实,形成省、市、县、乡四级煤矿安全监管网络,切实履行职责。建立煤矿安全投入长效机制,政府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制定出台煤炭产业相关扶贫政策,搞好企业融资,对国家安排的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要加强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七)加强安全培训,提高煤矿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认真抓好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升煤矿技术管理工作,煤矿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煤炭院校和各级培训机构联系,努力培养一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人才,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八)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认真做好救援工作。政府行业主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制定好、完善好应急预案,二者要相互衔接,把应急管理纳入企业管理各个环节,形成上下联动,相互贯通,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应急机制。合理规划布局矿山应急救援队伍,按照专业化和职工参与相结合,建立专业队伍为主、兼职队伍为辅,以职工队伍为基础的煤矿企业应急队伍建设体系。建立合作、联动机制和覆盖煤矿生产应急网络,确保及时救援,控制事故扩大。

五、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及干部建设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坚强保证。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的要求,全面推进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坚持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实践;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政治保证;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

煤矿常见安全隐患例10

对于煤矿企业而言,计算机技术在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中的应用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改革,其推动了煤矿企业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构建,推动了煤矿企业在安全信息方面大量数据的收集、加工、处理及其共享工作的进步,同时,还为煤矿企业相关管理层的决策提供了有效的依据,不仅实现了企业管理水平的大幅提高,还推动了煤矿企业的科学化生产和发展,对增强煤矿企业生产的稳定性、可靠性,实现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计算机技术在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分析

1.1计算机技术在瓦斯安全监测管理系统中的应用

对于煤矿企业而言,其可供选择的瓦斯安全监测系统的类型相当多,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对于不同的瓦斯安全监测系统类型而言,其之间的结构差异也相当大,因此,其间的功能也具有较大的差别。此外,整体来看,瓦斯安全监测系统主要是由传感器、井下分站、地面中心站以及传输设备等部分构成,传感器主要负责对信息进行采集,井下分站主要负责进行信息的处理,而地面中心站负责的是信息的输出,传输设备则负责信息的传输。

1.2计算机技术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中的应用

通常而言,煤矿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的结构及其相关系统的结构基本保持一致,对于其构成而言,同瓦斯安全监测管理系统相同,均由传感器、井下分站、地面中心站以及传输设备等部分构成。

目前,在多数煤矿企业中,矿井通风网络监测同其安全监测系统是作为一个整体存在和发展的,这主要是由于此系统是以计算机模拟、仿真及其网络等相关技术为基础的,同时还同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监测系统进行了结合。此外,此系统还通过开展此系统的安全性评价以及动态模拟技术在此系统中的应用等方面的研究,而实现瓦斯矿井以及其他方面的安全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并最终实现煤矿企业风流控制以及救灾决策的高效性和科学性。

1.3计算机系统在矿井矿压安全监测系统中的应用

通常而言,煤矿矿井矿压安全监测系统主要包含了如下几个部分:矿压传感器、传输设备以及地面计算机。对于矿压传感器而言,其通常是液压支架上一个相当重要的压力信号,因而可在同一采区进行多个监测点的设置以实现对各种实际情况进行检测的目的。此外,还可以通过对井下的多个站点来对多台传感器进行联接。对于地面计算机而言,其主要负责对监测点的矿压值进行检测和处理。

2.煤矿企业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研究

2.1煤矿企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的构成分析

煤矿企业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管理干部、现场班组长自查以及安检员现场等三大隐患排查子系统,"三违"、地面专业公司干部走动式、气体异常区域、信息闭合等管理子系统,还有区队副职跟班、青安岗上岗、群监员上岗等考核子系统,以及施工规程措施传达,隐患及"三违"比率图表分析、权限任务模块和短信息平台等十四个子系统所构成。此系统的功能即对各级管理部门干部的情况进行统计、记录及其考核,其中,主要涉及到机关科室、"四大员"、区队副职、群监员、跟班安监员、青安岗员、采掘区队班组长以及地面专业公司等干部或者管理相关人员的动态管理情况,因而实现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及其落实和闭合等情况,"三违"情况、规程的制订、审批及其学习等情况,以及对瓦斯的检查及其气体方面的监测等情况的同时记录。此外,通过此系统实现管理人员方面各级信息之间的传递,以及信息考核方面的全面性和自动性,满足了安全隐患方面的闭合性及其共享性等方面的要求。

2.2煤矿企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的流程控制分析

对于煤矿企业而言,其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的流程控制方面的情况如下:首先是管理等相关人员对现场所检查情况及其安全隐患和"三违"等情况的填报;其次是信息员对其进行采集并通过网络传递至基层单位,并通过基层单位进行下单和落实;再次是基层单位对现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回复;此外,检查人员受到信息提示并对隐患情况以及现场的整改情况通过网络进行抽查;最后即进行书面材料的整理及其矿党政的上报与审阅。

2.3煤矿企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的特点分析

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对安全隐患进行了风险等级评定的设定,并对安全隐患的落实与闭合进行了完善。此外,系统还对安全信息闭合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并针对安全隐患进行了有效的管理系统的构建,对"三违"情况的管理过程处罚有据。系统对"三违"比率进行了考核,并对安全隐患以及"三违"比率图表进行了分析系统的构建,实现了对区队交接班的时刻监控,针对副职跟班考核等相关子系统进行了设立。系统进一步加强了地面安全的管理工作及其地面干部的考核工作,并进行了权限、短信息平台等的设置和设立。同时,进行了意见反馈系统的增设,实现了信息沟通平台的进一步扩展。

2.4煤矿企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的优势分析

通过煤矿企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的构建,不仅实现了全矿管理人员对各级所负责安全隐患信息的集中收集与处理,还借助于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过最快捷的方式传递到了煤矿企业党政领导及基层单位面前,实现了生产现场安全隐患的及时掌握,从而满足了隐患的闭合式循环等方面的相关要求。此外,还将隐患进行了明确的分类,并明确了"三违"情况的界定标准,对"三违"人员的罚款及其返还等情况进行了动态地考核,因而实现了对安全隐患的统计以及分析等流程的简化。此外,还对"三违"的比率进行了考核,对于相关员工而言起到了监督的作用。待安全隐患落实后,还会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隐患闭合的形成,并同时对相关检查人员进行短信的发送,因而真正实现了责任到人的目的。

3.结语

总之,计算机技术在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应用,对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同时对于煤矿企业未来的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煤矿企业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必须重视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并以此为基础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不断的完善和发展,这样才能促进煤矿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