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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的基本要求模板(10篇)

时间:2023-07-07 16:09:15

辩论的基本要求

辩论的基本要求例1

一、语言的本体论地位

辩论,又称论辩,一般认为,辩论是指持不同见解之人彼此通过言辞阐述理由,进行辩驳争论。由于辩论首先是通过言辞进行的,因而,语言是辩论得以展开的前提条件。然而,对于语言的不同理解和态度,从根本上决定了语言在辩论中的地位和辩论目的的实现。从文化的角度来看,中国历来视语言为表意的工具,从来没有把语言上升到本体论的高度。这与古希腊历来对于语言的重视形成了鲜明对比。

(一)逻各斯的规定性

在古希腊人那里,语言乃是逻各斯(logos)。逻各斯是什么呢?逻各斯就是语言的本质。据说,逻各斯这个词最早是赫拉克利特使用的。他把逻各斯当作世界万物的尺度。这也就是说,逻各斯意在划界,它要界分一事物与它事物的区别,是一个事物之所以成为这个事物的尺度,同时也是它事物不成为这个事物的尺度。因此,一个事物只有遵循逻各斯的要求,才能成为这个事物,才能保有成为此事物的本质。在此意义上,逻各斯就是事物的本质,就是事物的规定性。

逻各斯具有普遍性。一切事物都有它自己的逻各斯。语言也是一种事物,因此语言也有语言的逻各斯。不过,只有人类才有语言。语言是区分神人、区分的标志。语言是人说出来的,但是是语言规定人的存在,而不是人规定语言的存在。因为,支配语言的是语言背后的逻各斯,规定语言本质的是逻各斯而不是人。所以,对于人来说,语言具有本体论的地位。在此意义上,是语言说人,是语言来言说人的本质,而不是人说语言。逻各斯支配语言,语言支配人,因此,人在说语言的时候,必须遵循逻各斯的要求。这就要求人的言说要符合逻各斯所开辟的道路,而逻各斯所开辟的道路,就是真理的道路。

(二)真理的追求

逻各斯是通达真理的道路,逻各斯就是真理。真理与意见相对。无论真理还是意见,都是人利用自己的理性能力表达出来的。人是理性动物,人追求真理是有可能的。人通过语言把真理说出来。但人往往不能辨识真理,因此,人经常说出来的不过是意见。而且,意见往往会与真理相混淆,人们却以为自己说出来的是真理。所以,真理就要在人的言说中把自己显露出来。人通过语言言说,把各自的意见表达出来,通过辩论讨论意见,从而在意见与意见的交锋中,真理逐渐显露出来。

因此,语言的真正目的和存在根据,乃是真理。基于语言的媒介,真理显现出来了。但只有遵循了辩证法的要求,真理才能在人的言说中展露。因此,真理、语言与辩证法有直接的关系。这就要求人在言说时不能乱说,只有遵循逻各斯的要求才能言说出真理。所以,逻各斯是言说语言的内在要求。即只有在遵循逻各斯,也就是遵循逻辑的基础上,人们之间的辩论才是有意义的。而通过语言进行辩论的目的,是追求真理。哲学的本质是“爱智”,是一种追求智慧的行动。如同哲学一样,辩论的本质是“爱真理”,是一种追求真理的行动。

二、法科学生辩论能力培养的缺陷

(一)选题失当

为了培养学生的辩论技巧,各组织者一般都会设定选题。但是,许多选题只适宜于进行辩论游戏,而无助于学生辩论能力的培养。如“大学期间谈恋爱利大于弊(大学期间谈恋爱弊大于利)”、“应先成家后立业(应先立业后成家)”、“爱情是自私的(爱情是无私的)”,这样的论题,无论是肯定的命题还是否定的命题,支持任何一种意见的个案都是无限的。因而从论据的选取上说,任何一方在逻辑上都无法真正得到论证,也无法真正反驳对方的论题。

(二)指导教师指引方向失误

一般在法科学生辩论能力的培养中,都会有相关老师的指导。但是,指导老师的方向性错误,可能会从根本上引导学生误入歧途。从辩论的角度来看,谈论者之间必须在同一个层面上谈论问题。否则,当两者自说自话,最终会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境地。之所以会出现上述情况,从辩论的形式要求看,是没有遵循辩证法要求的结果。这就要求辩论必须严格遵循辩论规则,特别是辩证法的要求。

(三)辩论规则的违背

辩论时必须遵循辩论规则。这里所说的辩论规则,主要是指辩证法。古希腊时的辩证法要求辩论双方首先有一个辩论的共同起点。也就是说,不论辩论中的任何一方,提出任何命题,首先要求自己和对方应该就共同的逻辑起点达成共识。只有在共识的基础上,真正的辩论才能够展开。然而,很多法科学生在进行辩论的过程中,往往注意哗众取宠,注重舞台效果,而不遵循逻辑的要求。因此,辩论获胜的一方,往往是胜在技巧上,而非是对问题本身有什么实质性的认识推进。造成的结果是,以技巧妨害了对问题实质的探究。

(四)背离正义道路

中国传统上历来反对以“技”害“道”。在当前法科学生的辩论中,以“技”害“道”实为祸不浅。不遵循辩证法要求进行辩论,不以追求真理为目的,致使辩论技巧畸形发达,离真理越远。法学是世俗之学,以满足社会秩序的维持及人与人之间基本欲望为基本要务。然而,法学这门实践学问,同时有基本的正义价值作支撑。对于学习法律者而言,法律不仅是谋生之职业,还是社会之公器。法科学生学习法律,不但要学“技”,还要学“道”,法科学生所追求的是依循法学方法,将正义等价值实现于法律案件,从而合乎正义地解决法律问题。为达到此目的,学习辩论技巧,必须有所持,有所守,哲学要追求真正,法学必得追求正义。

三、回归辩论的本质

在古希腊哲学中,辩论的本质是逻各斯。逻各斯是通过语言进行辩论的实质规定性,辩证法则是通过语言进行辩论的形式规定性。而辩论的目的,则是追求真理。辩论的研习对于法学来说必不可少,不过法科学生的辩论练习要想走上正途,就必须回归辩论的本质规定性。

辩论的基本要求例2

一、辩论原则的含义

《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所谓辩论,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就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等有争议的问题,陈述各自的主张和意见,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

辩论原则是辩论式诉讼结构的必然要件。其意义在于,通过当事人双方的辩驳,帮助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解决纠纷。当事人通过行使辩论权,积极参与到诉讼程序中去,真正成为诉讼主体。

二、辩论原则的内容

辩论原则的具体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辩论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从,当事人对于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请求,就有权收集、提供证据,陈述事实,说明理由,论证自己提出的请求的正当性,同时反驳对方请求。开庭审理过程中的质证和法庭辩论阶段,毫无疑问是辩论原则体现最明显的阶段,但是当事人之间的辩论并不局限于这一阶段。在诉讼的各个阶段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都可以通过法定的形式展开辩论。

2、辩论的内容既可以是程序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问题。前者如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受诉法院有无管辖权、有没有在法定期间内不能的情况等;后者则是指与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有关的问题,如民事法律关系是否成立及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免责事由等。实体方面的问题往往是辩论的焦点。除了事实问题外,如何适用法律也可以成为辩论的内容。但无论涉及哪一方面的内容,辩论都应围绕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对正确处理纠纷有意义的问题进行。

辩论的基本要求例3

一、辩论原则的含义

《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所谓辩论,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就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等有争议的问题,陈述各自的主张和意见,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

辩论原则是辩论式诉讼结构的必然要件。其意义在于,通过当事人双方的辩驳,帮助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解决纠纷。当事人通过行使辩论权,积极参与到诉讼程序中去,真正成为诉讼主体。

二、辩论原则的内容

辩论原则的具体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辩论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从,当事人对于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请求,就有权收集、提供证据,陈述事实,说明理由,论证自己提出的请求的正当性,同时反驳对方请求。开庭审理过程中的质证和法庭辩论阶段,毫无疑问是辩论原则体现最明显的阶段,但是当事人之间的辩论并不局限于这一阶段。在诉讼的各个阶段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都可以通过法定的形式展开辩论。

2、辩论的内容既可以是程序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问题。前者如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受诉法院有无管辖权、有没有在法定期间内不能起诉的情况等;后者则是指与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有关的问题,如民事法律关系是否成立及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免责事由等。实体方面的问题往往是辩论的焦点。除了事实问题外,如何适用法律也可以成为辩论的内容。但无论涉及哪一方面的内容,辩论都应围绕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对正确处理纠纷有意义的问题进行。

辩论的基本要求例4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6)05-0009-03

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当代大学生肩负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重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涵盖了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历史和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界的关系等诸多领域和各个方面,是极其深刻和丰富的理论体系,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基本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思想体系的精髓[1]。把辩论赛引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堂教学,有利于在新形势下,引导大学生进行思想文化的自我探索与争辩,帮助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真正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成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学习乐园。

一、辩论赛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学中的适用性分析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中的主干课程,系统地讲授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使学生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实践中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认识和分析各种社会实际问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是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中理论性最强的一门课程,使用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内容庞大而深刻。按照程序化的教学方式容易使学生感到枯燥无味,纯理论的教学方法还会使部分中学时期学习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文科生感觉是在炒陈饭,从而丧失对此门课程的学习兴趣。

苏联著名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课堂中的一切困惑和失败绝大多数在于教师忘却了上课是教师和学生的共同活动[2]。在多年传统的思想理论课教学中,“教师讲,学生听”是主导的课堂教学方式;“重灌输,轻参与”是主要的课堂教学方法;“重知识,轻能力”是主要的课堂教学现状。针对此种情景,将辩论赛引入原理课程教学中,实现从教师主导型向学生积极参与型转变,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性、研究性和互动性的学习探索,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理论兴趣,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效性。

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中进行“辩论赛”,首先,切合了新形势下的青年大学生个性张扬、乐于表现的特性,使他们在课堂辩论赛中亲身体会到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好处,胜于教师一切苦口婆心的说教与灌输。其次,以辩论赛的形式促进了学生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原理课程因为理论性较强,很多学生课后就把教材一扔,基本不想看。而现在为了辩论赛的需要,很多学生会认真研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并自己上网或到图书馆搜集各种案例资料,自觉提升了学习马克思主义原理的积极性。

二、辩论赛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学中的运用策略

将辩论赛运用到原理课的教学中,通过引导学生思考、辩论、研讨,使多种思想观点互相激荡、多元信息互动交流,让学生自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构架起理论联系实践的桥梁。然而组织课堂辩论是一个庞大的工程,从课前的动员与准备到课堂辩论的具体实施,以及课后的总结与点评,需要教师与学生一起进行精心组织。

(一)课前的动员与准备

学生积极参与型教学方案要体现学生参与的广泛性,调动绝大多数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为学生积极参与、自我提升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因此,教师必须在平等、友好、民主的氛围下进行课前动员与准备,不要让辩论赛变成少数人的游戏,多数学生沦为看客。

1.辩题的选择。辩题的选择至关重要。一是辩题具有时代性。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是与时俱进。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历久不衰,永葆青春与活力,就是与时俱进,不断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辩论赛的主要目的是深入研究并回答时代面临的社会问题,让学生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分析社会现实问题。二是选择学生感兴趣的辩题。“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感兴趣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在课堂教学中,最好让学生自己选择辩论题目。一般让每个班级结合所学的马克思主义原理,精选几个具有时代意义的辩题进行提交。教师经过筛选后,在全班进行投票,根据票数的高低来最终确定辩论赛的辩题。这样就能吸引全体学生的兴趣度,提升了学生的参与感。三是具有哲理性。“真理愈辩愈明”。既然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堂上进行辩论赛,那么辩论的题目应该具有哲理性,这样才能进一步提升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原理的兴趣。

举个实例,在教学中讲完第一章“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之后,学生学习了唯物辩证法,学习热情高涨,趁热打铁,我们开始在班级中组织辩论赛。在班级中征选辩论赛题目时,大家结合社会现实提出了许多富有时代意义的题目。当时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节目非常火爆,很多大学生特别喜欢看,也容易受到节目中一些观点的影响。节目中女嘉宾的观点“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引起舆论一片哗然。大家建议可以以“你是愿意坐在宝马车里哭,还是愿意坐在自行车上笑”为辩题,对这一问题进行观点对决。教师通过分析和提炼,建议以此为出发点广泛引申,将辩论题目修订为“物质财富比精神财富更重要,还是精神财富比物质财富更重要”。此辩题具有时代气息,大学生身处其中,有话可说,有理可辨,学生辩论非常激烈。

2.辩论队的选拔。辩论赛精彩不精彩,就看辩论队伍的准备充分不充分。因此,辩论队伍的选拔非常重要。首先,教师要善于从全班学生中选择一批思维能力强、演讲口才好、反应能力快的学生担任辩手,以增强辩论的对抗性与精彩度。目前我们在课堂中一般采用四对四的北京辩论赛模式。现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大部分采用四个小班组成的大课堂教学,教师在各班学习委员的协助下,采取学生自愿报名与班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每班选择4个学生担任辩论赛的一辩、二辩、三辩与四辩。其次,为了加强学生在课堂的参与性与主动性,辩论赛的主持、点评嘉宾以及评委、计时员、统分员全部由学生自己担任。因此,除了四名辩手之外,教师还可要求每班选拔一名主持人、一名点评嘉宾、两名评委、一名计时员、一名统分员全程参与辩论赛的主持与评分工作。再次,为了提升课堂辩论赛参与的广泛性,教师要求没有亲自参赛的学生都要参与本班辩论赛的准备,进行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同时在辩论赛的最后阶段增设观众提问环节,班上任何一名学生可以对正反方辩手提问与辩驳,让每一名学生都有机会站在不同立场或从不同角度就同一观点进行论辩。所有人员全部确定好之后,教师组织辩论队伍进行正反方抽签确定辩题,并对其进行辩论赛基本规则与技巧的培训,在课后随时就学生的疑问进行答复与指导,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

(二)课堂辩论的实施

确定好辩题、选拔完辩论队伍之后,根据学生的基础,经过1―2周的培训与准备,资料基本收集完备,辩论规则基本熟练,辩论团队之间基本也配合融洽,教师就可以进行课堂辩论的具体实施。

1.课堂时间安排。大学课时安排一般为每个学时45分钟,一次课2学时。四个小班为四支辩论队伍,分成正反方,两节小课进行两次辩论赛。按照四对四的北京辩论赛模式,经过立论陈词(正反方各2分30秒)、攻辩阶段(正反方各3分钟)、自由辩论阶段(正反方各4分钟)和总结陈词阶段(正反方各3分钟)等四个比赛环节后,加上中间的主持串词,正式比赛时间大概需要30分钟。剩下的15分钟,可以用来进行观众自由提问,点评嘉宾就比赛情况进行点评,评委代表宣布最佳辩手及获胜的队伍,教师进行总结等。

2.课堂辩论过程的控制。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积极参与型教学方案中,教师不再是说教的主体,学生才是课堂的真正主角。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师对课堂不闻不问、不管不顾,相反教师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与时间对整个课堂进行引领与提升。教师要注意控制好主题和节奏:当辩论偏题时,教师需要进行纠正与引导;当冷场时,教师需要进行适时点拨与诱导;当气氛过于热烈时,教师需要适度提醒与警示;当遇到突发状况时,教师要及时处理与化解。在课堂辩论中,教师作为整个课堂的总导演,需要扮演多种角色,全盘掌控整个辩论过程,努力营造一个平等、向上、活跃的学习氛围,逐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引导学生去探索知识的高峰。

(三)课后的总结与点评

比赛结束之后,许多学生意犹未尽,学习的热情高涨,求知的欲望强烈,教师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进行总结与点评,赞扬辩论过程中的优点与亮点,指出辩论中存在的问题与错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与人生方向。

1.教师点评。学生的努力与付出,教师需要及时鼓励与引导,才能收到持续不断的效果。首先,在辩论赛中表现较好的学生与准备非常充分的班级需要得到教师的肯定。因此,在辩论赛中评选出来的最佳辩手以及获胜的班级等,教师在平时成绩考核中将给予分数奖励。另外根据辩论赛中出现的各种闪光点,设立优秀组织奖、最佳观众提问奖、最佳创意奖等等专门用于激励学生来参与此类教学互动。其次,对辩论赛过程中双方学生的发言内容进行全面的剖析。一般表演型辩论赛主要关注辩论语言的丰富性,以及辩论技巧的灵活运用。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中的辩论赛应更关注辩论的思维逻辑性,以及辩论内容背后的理论支撑。在辩论赛中,学生的思维碰撞、观点交锋,会出现很多思维亮点,加深了学生对基本原理的掌握与运用,教师要一一点出,加以赞扬,让学生体会到学习的快乐与成功的喜悦。而对于在临时应变中出现的一些明显错误的逻辑,以及偏离主题的发言,教师需要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帮助学生探求科学的解决方法,提供全面的理论知识,感悟马克思主义原理的无穷魅力。

2.学生互评。学生是课堂的主体和学习的主人,是教学改革成功与否的最好评价者[3]。因此,辩论赛结束后,教师会组织学生与学生之间互相评价。首先,教师采用自由发言的形式,邀请学生上台对辩论赛的组织、辩论的过程、辩手的表现以及评委的评分等环节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倾听每个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发出的声音,然后教师与学生一起完善课堂辩论赛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不足。其次,教师要求每位学生在课后写一份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辩论赛”的心得体会,以此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洞察学生的内心需求,认真吸纳每个学生提出的观点,以便在以后的教学中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要,以深层次地进行有的放矢地因材施教。在教师的经验总结与学生的多方反馈中,不断进行改进,以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

三、辩论赛在课堂教学中应用的意义

(一)有利于形成交流型课堂文化

新形势下的高校学生具有不轻易接受别人的观点,希望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得出结论的特点,不少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传统灌输式教育方式具有逆反情绪。整个学期都采用以教师为主体的“一言堂”与“独角戏”的说教式教学很容易形成沉闷的课堂氛围[4]。在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中引入辩论赛,教师结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理论,结合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学生形成团队进行争辩、探讨、研究,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形成一种良好的交流与沟通渠道,培养了学生的团队精神、合作意识、表达能力等。在辩论赛准备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距离拉近了,思想交流增多了,有利于形成交流型课堂文化,在大家都敞开心扉的情景下,思想政治理论课全面育人的功能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二)有利于形成学习型组织氛围

马克思主义理论,从它的研究对象和主要内容来说,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学说,是对人类思想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因此,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大精深,值得每一个学生终身去学习与研究。然而,很多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感觉纯理论学习过于枯燥,在死记硬背各种原理与条条框框中失去了学习的兴趣,学习的效果也大打折扣。彼得・圣吉认为“学习型组织”就是组织和个人通过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愿景、团体学习和系统思考等五项基本修炼汇集在一起的整体[5]。在课堂中引入辩论赛,有利于这种学习型组织氛围的培育。开展辩论赛之后,学生们必须自建团队,团队成员一起课后主动收集资料,相互之间进行讨论与研究,寻找理论依据,建立逻辑框架。在教师的指导下查阅相关文献,进行模拟辩论演练。这样就促使学生从“被动型学习”到“主动型学习”进行转变,从“以书本为中心的学习”到“以探究为中心的学习”的进一步升华,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与探究精神。

(三)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

一般而言,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核方式都是以期末考试的分数来评定。然而在现实中不可能用考试分数的多少来判断一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许多学生考前突击一周,考试完后教材一扔,只求不要挂科就行,思想政治理论课这种传统的考核方式对个人人文精神的培育、思想道德的提升、思维能力的提高,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而在辩论赛的过程中,如果要说服对方,就必须建立一个合理的逻辑结构,然后不断用各种马克思主义原理来支撑自己的观点。在这种情景下,学生的大脑就会积极地去探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成一定的知识储备。同时为了在辩论赛中表现优秀,获得胜利,学生还将更加关心时事政治,学会分析社会现实中的热点与焦点,捕捉当代社会的各种思潮,与时俱进地进行理论联系实际,最大限度地提升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理论思维水平,使学生在竞争与对抗的辩论中锻炼自我、完善自我、辨别是非,洞彻真理的要义,汲取马克思主义原理的精华,开展科学的研究与理论探索。

参与文献:

[1]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

出版社,2013:2.

[2]曾毅红.主题性参与互动式教学方案的设计与应用探索

[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0,(5).

[3]黄建红,廖鑫涛.基于学生积极参与型的高校课堂环境

建设探究[J].文史博览,2014,(5).

[4]黄建红,陈若松.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四位一体”教学

辩论的基本要求例5

1、在毕业论文答辩时,答辩老师首先要求你简要叙述你的毕业论文的内容。叙述中要表述清楚你写这篇论文的构思(提纲),论点、论据,论述方法。一般约5分钟左右。答辩老师通过你的叙述,了解你对所写论文的思考过程,考察你的分析和综合归纳能力。

2、第二步,进行现场答辩。答辩老师向你提出2—3个问题后,做即兴答辩。其中一个问题一般针对你的论文中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提出问题,考察学生对引用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理解是否准确。第二个问题,一般针对你的论文中所涉及的某一方面的论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或专业实务进行论述。考察你学习的专业基础知识对你实务工作的联系及帮助,即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第三个问题,根据学生有一定工作经验,提出专业理论或实务中的问题,引导学生以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案例和实务,研讨理论依据或当前所学专业发展中的诸多问题及热点问题,考察学生专业方面的潜在能力。

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就是检查毕业生是否是认真独立完成的毕业论文,考察毕业生综合分析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专业方面的潜在能力。答辩老师结合毕业生现场答辩情况评定答辩成绩。

二、毕业生如何准备和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1、对自己所写论文要十分熟悉。当然,通过独立思考,反复推敲,按自己的构思动手写成的论文,你一定是熟悉的。不过有的学生只是把收集来的资料“粘贴”成论文,提交论文时,本人都没有认真读一遍,这样答辩时由于你对论文不熟悉,针对所提问题就很难回答。

2、针对答辩提出问题的方向,在答辩前做些准备。

(1)对自己所写论文中涉及的专业基本概念和原理,在答辩前最好一一整理出来。比如,论文中我的第二个论点中涉及了某个基本概念,这个基本概念的内容我参考了某“专业书”的第几页,内容是什么,整理好备用。

(2)结合所写论文的论点,在答辩前,收集一些资料。比如,很能说明问题的好案例;比如,在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实例等等。

(3)在当前所学专业发展中的诸多问题及热点问题方面。平时多关注所学专业当前的热点问题的讨论。

辩论的基本要求例6

2、第二步,进行现场答辩。答辩老师向你提出2—3个问题后,做即兴答辩。其中一个问题一般针对你的论文中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提出问题,考察学生对引用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理解是否准确。第二个问题,一般针对你的论文中所涉及的某一方面的论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或专业实务进行讲(论)述。考察你学习的专业基础知识对你实务(实际)工作的联系及帮助,即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就是检查毕业生是否是认真独立完成的毕业论文,考察毕业生综合分析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专业方面的潜在能力。答辩老师结合毕业生现场答辩情况评定答辩成绩。

二、毕业生如何准备和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1、对自己所写论文要十分熟悉。当然,通过独立思考,反复推敲,按自己的构思动手写成的论文,你一定是熟悉的。不过我们过去接触过的论文中,有的是把收集来的资料“粘贴”成论文,提交论文时,本人没有认真读一遍,交出的论文漏洞百出。比如,有的论文称“21世纪……”,而后面的论述用的资料又是“1995年如何如何……”。这样答辩时由于你对论文不熟悉,针对所提问题就很难回答;还有的毕业论文给人感觉写的不错,但答辩时却一问三不知,显然对这篇毕业论文你不熟悉。所以参加毕业论文答辩,首先要熟悉自己所写论文。

2、针对答辩提出问题的方向,在答辩前做些准备。

(1)、对自己所写论文中涉及的专业基本概念和原理,在答辩前最好一一整理出来。比如,论文中我的第二个论点中涉及了某个基本概念,这个基本概念的内容我参考了某“专业书”的第几页,内容是什么,整理好备用。

(2)、结合所写论文的论点,在答辩前,收集一些资料。比如,很说明问题的好案例;比如,在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实例等等。

辩论的基本要求例7

一、民事诉讼辩论原则的定义

所谓辩论,指的是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就案件事实和运用的,陈述各自的主张和意见,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以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诉讼结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则通过辩论查明案件事实。[1]对此,德国的法学家肯纳认为:辩论一般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所提出的事实,并且经过辩论才可以作为法院判决依据的一项诉讼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没有提出的事实,就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法院不主动调查,即使调查了而不经当事人提出仍不能做为判决的依据。英美法系国家了多采用此观点。[2]

二、辩论原则的理论根据和法律依据

当今世界,在民事诉讼领域其主要有如下几种学说:

其一,手段说:即人都有一种趋利避害的心理。对于民事争议而言,对双方当事人都有利害关系。正是由于这种利害关系的驱驶,双方当事人都必然想尽办法,竭尽全力去搜集和提出所有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这样,利已的心理趋势成了法院解决诉讼的杠杆,轻易地推动诉讼的发展。这样做,一则可以防法官在搜集证据中的不尽力或偏袒一方。二则如果当事者不积极的收集证据。那么败诉风险的负担就从制度上给确定下来了。但因为自己已经被给予了充分的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提出证据,并且由相信是公正无私的法官进行了慎重地审理,但由于自己举证不利而败诉,所以对结果的不满也就只能接受。正如日本学者三月章教授指出: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之所以要采取辩论主义,是因为民事诉讼以私益纠纷为其对象,当事人能直接并且一次性地感觉到其解决的利害的缘故。因此,利用当事人的利己之心,将提供诉讼资料的责任委任给他,则能够期望得到充分必要的资料。(如果资料不充分,而判决对其产生不利,则将责任归属于当事人就无所谓不妥当)[3]

其二,程序保障说:这种学说由日本的田也公二法官提出。他认为只有在当事者之间经过了充分的攻击防御的事实和证据才能作为法院判决的基础或根据,而法院依职权来确定审理对象或收集证据往往带来先入为主的问题,结果是剥夺了当事者充分陈述自己观点或进行反驳防御的机会。辩论原则正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而确立的法理。[4]

其三,本质说:正是这种消极的观认为应维护和弘扬个人的自由,尊重私权,尽量少干预。因此,法院作为国家机关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应处于消极和被动地位,在诉讼中尽量听任当事人自己自由处理。即应实现当事人自治。这种观点在日本,像兼子一、小山升,新堂幸司,铃木正等著名法学家都主张这一观点。[5]

其四,多元说:这种观点认为在民事诉讼中之所以采取辩论主义,是出于尊重私人自治,高效率地发现真实,防止出其不意的攻击,确保对裁判高度公平的信赖等多元根据,它是在漫长的诉讼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由于该观点所依据的根据不是单一的,故称"多元说"。日本的竹下守夫等学者是"多元说"的倡导者。"多元说"近年来已成为一种十分有力的学说。[6]对此,我国有人认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论原则的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有四点:1、当事人地位平等2、当事人应承担举证责任3、法院只在特定条件下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4、诉讼应当公正[7]

总的来说,辩论原则的根据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不管学者对辩论原则的理论依据认识有多大差异,但都有其共同的思想基础即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强调意思自治,法官在诉讼中的作用是被动的和消极的。

三、对我国民事诉讼辩论原则的内容的分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该条文被认为是民事诉讼法对辩论原则的原则性规定,是辩原则的法律依据。其意义在于,通过当事人双方的辩驳,帮助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解决纠纷。当事人通过行使辩论权,积极参与到诉讼程序中去,真正成为诉讼主体。

辩论原则的具体含义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1、辩论权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即当事人也包括第三人对诉讼请求有陈述事实和理由的权利。有对对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讼请求进行反驳和答辩的权利。当事人借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辩论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可见,辩论原则所指的辩论并不完全等同于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仅指当事人在开放审理过程中进行的辩论,是一种口头辩论。辩论原则所指的辩论包括法庭辩论,也包括法庭审理程序以外程序中进行的辩论。3、辩论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辩论又称“言辞辩论”,主要集中在法庭审理阶段,是最集中最全面的辩论,也是辩论原则最重要的体现。4、辩论的内容既可以是实体方面的,也可以是程序方面的问题。首先,凡与案件的事实和适用无关的问题不辩论的内容。其次,虽与案件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有关,但双方没有争议的问题也不属于辩论的内容。辩论的内容主要是双方争议的实体问题,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本身,如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主张能否成立,基于某一事实主张的民事权利请求有无法律上的根据等。辩论的内容也可以是双方争议的程序问题,如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有无管辖权等。5、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应当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也就是说人民法院的判决必须经过和基于当事人的辩论而作出。这就要求:人民法院的判决必须形成于法庭辩论之后;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真相的判断必须充分考虑当事人辩论的结果。只有这样,辩论原则才能发挥人民法院判断案件事实真相和确保诉讼公正中的作用。也只有这样,当事人才能通过行使辩论权达到证明自己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实体权益的目的。6、人民法院应当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辩论权。一方面人民法院引导当事人的辩论行使权,使当事人的辩论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法院应当给当事人充分的行使辩论权的机会,让当事人能够充分发表自己的主张和意见。

四、我国民事诉讼辩论原则与大陆法系辩论原则的区别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辩论原则与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法的辩论原则有着实质上的区别。在我国,辩论原则的实质被规定为当事人所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而在德国和日本,辩论原则的实质被规定为一种诉讼结构,即关于形成审理对象方面的当事人主义,故又被称为“当事人主导原则”。按照日本学者的概括,辩论原则最根本的含义是:“以什么样的事实来为请求的根据,又以什么样的证据来证明所主张的事实存在或不在,都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领域,法院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在这一领域的自由。”[8]按照德国学者的概括,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只有当事人才能够把争议的事项导入程序并判断是否有必要对此任出决定;作为程序规范,法院自身则不得考虑当事双方都未提出的事实,且不得根据自己的判断主动收集或审查任何证据。”[9]与此相应,辩论原则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直接决定法律效果发生或消灭的必要事实必须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没有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的事实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第二,当事人一方提出的事实,对方当事人无争议的,法院应将其作为裁判的依据;第三,法院对案件证据的调查只限于当事人双方的辩论中所抻出来的证据。”

我国的辩论原则的基本指导思想是调整双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基本关系,其不足之处在于它只规定了当事人有权对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却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后果,这样,尽管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辩诉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在诉讼中保障当事人平等充分地行使辩论权,但这就使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辩论权的规定成为一个空洞的口号。对现行辩论原则的一般阐释虽然要求法院充分保障当事人能够实施辩论行为,而没有使当事人的辩论结果形成对法院裁判的约束。例如,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但质证的内容及其后的法庭辩论对法官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具有约束力,法律并未说明。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辩论原则实际上成为一种非约束性或非实质性原则,从而导致了辩论原则的“空洞化”。

大陆法系辩论原则对裁判的形式和法官的行为具有很强的约束力。裁判必须以当事人在辩论中提出的事实和证据为基础,法官必须尊重当事人对审理对象所作的选择,不得在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和提出证据之外主动提出事实和证据,使其成为约束性的辩论原则。其直接的效果是:一是使作为整个民事诉讼核心的辩论程序真正得以实现,有效控制庭审前的隐性诉讼活动和审判过程中裁判者的“暗箱操作”;二能使当事人对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分得到完整和充分的体现。三能够真正使法院置于中立的第三者立场,从而保证其公正地裁判民事案件。[10]

五、我国民事诉讼辩论原则与刑法辩护原则的区别

我国民事诉讼辩论原则与刑法辩护原则有相似之处,但二者有着本质意义上的区别。具体说来,辩论原则与辩护原则的主要有两方面:1、辩论原则是建立在当事人诉讼地位完全平等的基础之上的;而辩护原则则是建立在公诉权与辩护分立的基础之上的,公诉人与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并不平等,前者代表国家,后者则处于被审判的地位。2、民事诉讼中辩论的范围十分广泛,当事人可以就案件实体进行辩论,也可以对案件的程序问题进行辩论,还可以对适用提出自己的意见,而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只能就自己是否有罪和罪行轻重进行辩护。

六、我国民事辩论原则的改革构想

随着市场体制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使人们的法制意识发生了变化,其中最突出的是人权的强化。这种变化是改革以来最深刻的变化。人们不仅要求认真看待自己已有的权利,而且人们还要求赋予自己应有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利。而非约束性的辩论原则已严重滞后于人们的法法意识,不能满足人们对权利行驶的渴望,因而改革的呼声此起彼伏。从国内主流学术观点来看是倾向于大陆法系的辩论主义原则,强化当事人地位,增加对法院的拘束力。但是,大陆法系的辩论主义原则也暴露了不少弱点,尤其是法官的职权过于弱化和地位过于消极,当事人过于主动,容易导致诉讼拖延,增加诉讼成本。对此,我们应采取比较的、的、辩证的来吸收、引用和借鉴大陆法系的辩论主义原则,取长补短。但是,我国的传统观念、经济、人文观念的不同,注定了我们的法制改革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因此,笔者认为应采用循序渐进道路,不能急于求成,否则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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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潘剑锋《民事诉讼法》当代世界出版社,2000年10月第一版,第31页。

2参见王甲乙《辩论主义》,载《民事诉讼法论文选辑》,台北王南图书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357页。

3[日]三月章《民事诉讼法》,1985年第2版,弘文堂,第193页。

4参见[日]谷口安平著《程序的正义与诉讼》,王来新、刘荣军译,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10页。

5[日]高桥宏志,《关于辩论主义》,载《法学教室》,1990年9月版,第92页。

6参见张卫平著《诉讼构架与程式》,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第160页。

7翁晓斌《民事诉讼法》南京大学出版社,98年11月第一版,第85页

辩论的基本要求例8

从2009年开始,我就开始尝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上开展与课程内容相关的课堂辩论活动,经过三年的探索,数十次现场辩论的实践,参与的学生们无不反响强烈,课堂气氛热烈,教学效果良好,我更是在这些活动中取得了不少宝贵的经验,当然,在不断的实践中,对如何更好地开展这项活动也有了一些大致的想法与思路。在此,我愿意做一个抛砖引玉之人,和大家就此做一次充分的交流和总结,争取集思广益,并就如何更好地开展课堂辩论这一课堂实践活动展开探讨。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开展课堂辩论的必要性

在两课教学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面向大一新生的,有其独特之处,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更是息息相关,而其所涉及的适应大学生活,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大学生的恋爱、就业等内容,更是令大学生们倍感困惑,甚至依靠课本的学习和教师的讲授也无法尽解的。而这时,选择什么样的课堂活动来探讨这些热点问题,就成了我们教师要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了。

在可以选择的课堂活动方式中,课堂辩论以其独特的魅力脱颖而出了。因为课堂辩论可以选择学生们感兴趣并且有争议的问题,来重点地进行针锋相对的辩论,让学生们自己来参与,做课堂的主人翁,教师在事后加以画龙点睛的点评,从而从根本上解决所要辩论的问题,这是让教与学双方共同成长的良策,因此在《思法》课堂上适当地开展课堂辩论是非常必要的。同时课堂辩论也能锻炼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及资料的整合分析能力,让学生通过真实的情境体验到在激烈竞争中应该如何应对和处理。

二、课堂辩论的选题

在课堂辩论的选题上,我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也找到了一个较为适合的方法。就是由教师确实选题的大范围,比如我就选择了人生观、大学生就业方面、婚恋方面等几个大方面作为辩论的内容,并提供几个备选的辩题,与此同时也发动学生提供辩题,在最后通过班级讨论确实最后的辩论题目。这一过程中,学生们也给我带来了很多的惊喜,他们提供的辩题往往和当今社会最热门和前沿的话题重合,让我也深受启发,这是选题过程给我带来的最大收获。

三、课堂辩论的实施

在确实了选题以后,就需要确定参与辩论的人选了,在初期,我让学生自由组合,对人数也有太大限制,结果就导致出现许多小组,人数众多,但真正出力的不多,除了几个辩手,几乎其他小组成员都只是挂个虚名而已。后来发现了这个弊端之后,我就改变了原来的做法,要求每个小组只能有4-5个人,分别担任一辩、二辩、三辨、四辩和后勤,在辩论之后还要求他们写辩论总结,以此明确他们在辩论中所起的作用,并且要求他们认真写出自己的心得体会。

四、课堂辩论的具体进程

整个课堂辩论的进程大体是这样的,第一个环节是开篇陈词,这个环节主要是阐明本方的主要观点,起到一个开宗明义的作用,本环节主要看事先的准备情况和现场的发挥如何;第二个环境是攻辩环节,由双方的二辩和三辩交替提问和回答,本环节不仅可以考验辩手事先准备的问题,也要考量回答问题的灵活度和条理性。第三个环节是最为激烈的自由辩论,在这个环节是双方观点大碰撞的重要环节,往往这个环节也是最容易出彩的一个环节,第四个环节是四辩的总结陈词,这一环节不仅要看事先的准备,也要看本小组的四辨和他的队友有没有针对对方的问题指出相应的弊病和缺点,有时甚至会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在三四环节之间,我还安排了观众提问环节,让台下没有参与辩论的同学也有一个参与的机会。在辩论结束后,我会让学生代表作出评判,结合我的评判,最后决出优胜方。最后我还会结合辩论的情况,对辩论中涉及到的一些理论问题进行深入阐述和分析。

五、课堂辩论的不足之处及改进方向

在几年来课堂辩论的实践过程中,我发现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辩论的深度有限,同学们更多地是借鉴他人的观点,自己的东西不多,而且由于辩手能力的差异,时常出现整场辩论由一两名辩手支撑的现象,辩论时还时常出现偏题或是偶尔情绪失控的情形。同时和本课的联系还不够紧密,辩论时和课程的难点或重点问题的进一步结合还有待探索。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想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以改进。

首先,在辩论前,要求学生将主要论点进行整理,先给老师审阅,在老师提出意见后,要求学生进行小组讨论并提交讨论意见,之后再开始正式辩论。这样,可以加强事前的监督和指导,避免在辩论中出现全盘抄袭的现象。

其次,在辩论中,设立一个礼仪监督员,类似主持人的性质,在同学们情绪有所失控时,适当进行提醒,并且,把情绪方面的控制好坏纳入最后的评判环节,使整场辩论能够始终在和谐、热烈的环境下进行。

第三,扩大选题面,多指定一些辩题,并事先进行民主投票,选择学生最感兴趣同时也是社会热点的辩题,并在辩论前要求学生做好资料搜集工作,以此避免出现冷场所或是偏题的现象。

第四,在评判时,设立独立的团队精神分,对只依赖某个辩手的团队,在此项要适当扣分,以达到对其他选手的公平公正,同时对完美地体现各位辩手各有所用,各尽其能的团队,在此项要适当加分,以此避免个人战斗,而提倡团队作战。让同学们在辩论中初步体验团体的合作精神。

第五,在辩论中教师加强指导,特别是赛后的点评,尽量和课程的重难点相结合,在潜移默化中对学生进行教导,这比单纯讲授的效果应该更好,且也磨练了教师驾驭课堂,传授知识的能力。

总之,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上进行辩论是一次很好的教学实践结合的尝试,这样能够加强学生与学生的联系,也创造了一个在课堂上通过非讲授的方式,在学生的参与下共同探讨重点问题的方式。虽然这一方式还有许多不足,但我有信心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它,让它成为沟通师生关系的桥梁和锻炼学生综合能力的舞台。

参考文献: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辩论的基本要求例9

在我国极力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下,英语人才作为实现倡议的重要资源,承载着重要的历史使命,知识结构单一的英语人才是无法胜任这一使命的。“一带一路”沿途国家语言生态各异、政治生态各异、文化生态各异,要顺利推行这一新的开放和走出去倡议,引领区域共同体各国走向共同繁荣,必须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1],语言成为实现“五通”的桥梁和工具。虽然“一带一路”沿途大部分国家的母语是小语种,但是没有一种语言像英语这样在国际交往中被广泛使用,成为这一区域的通用语言。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倡导国,我国需要大量能够跨国工作的政府官员、贸易代表、工程技术人员、法律人员、财会人员和物流运输人员等外向复合型人才。复杂的工作环境和国家赋予的重大责任对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人才除精通英语和拥有广博的专业知识外,还应该具备敏捷的应变能力、严谨的逻辑判断思维和创新务实的品格[2]。英语辩论大赛的辩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环境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思辨逻辑思维、英语表达能力等都具有积极的作用,英语辩论正是培养外向复合型人才的有效教学模式之一。因此,不少从事英语辩论教学和训练的高校教师纷纷寻找这方面的教材,有的甚至对研究出版此类教材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一、高校英语辩论教材的现状

目前比较新的高校英语辩论教材是“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辩论赛官方指定的教材《思辨精英:英语辩论——构筑全球视角》,这是由国际知名辩论教学专家、国际辩论教育协会前主席RobertTrapp与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一线辩论指导老师共同编写完成的。在此之前,使用较多的是由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GaryRybold所著的《英语辩论教程》,该书介绍了英语辩论的基础知识和相关技能,包括辩论形式、评判规则、思辨、立论陈词、提供论据、反驳、记笔记等主要内容。《英语辩论教程》附有两种基本辩论形式的录像光盘,为读者提供形象生动的学习资料。另外,还有WilliamJ.Miller所著的“立场——辩证思维训练TakingSides系列”丛书,这是一套合集,不宜用做课堂教学,只能用于课后辅助阅读。国内独立版权的英语辩论教材可谓凤毛麟角,比较知名的有陶曦、樊启青等出版的关于议会制辩论的书,主要介绍议会制英语辩论的起源、发展、技巧等内容,而关于英语辩论教学与时事、大学生综合素养培养相结合的出版物相对较少。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我国对大学英语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培养大学生的思辨能力是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3]。

二、高校英语辩论教材出版存在的问题

首先,现有英语辩论教材数量较少,可供学生选择的不多。高校英语教材出版商对传统英语口语训练教材的投入远大于对英语演讲、辩论教材的投入,不重视英语辩论教材的研究和出版,使得这方面的教材数量非常有限。过去,我国对英语辩论教学重视程度不够,如今更需要集中各方力量出版英语辩论教材,以适应不同层次学生的教育需求,从而进一步满足培养创新型、外向型复合人才的需求[4]。其次,现有英语辩论教材大多为外国学者所著,缺乏对我国学生的针对性指导;编写思维有明显的外国印记,与中国式思维模式有一定冲突;而且其中的案例多为国际问题,较少针对国内热点问题进行讨论,增加了学生学习和理解的难度。实践证明,通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学生对外国教材的不适应很快就显露出来。外国教材缺乏对学生辩证看待事件的引导,让还未能对身边发生事件熟练思考的学生过早地运用国际思维看待国际问题,导致学生的积极性受到打击,不利于培养学生对英语辩论的兴趣。再次,现有英语辩论教材大多是近两年出版的,存在严重的同质化现象。英语辩论教材的出版是随英语辩论赛的展开而兴起的,近两年英语辩论赛得到国家、高校的高度认可,推广面扩大。目前出版的教材主要以辩论赛要求为标准,以参赛的辩题方向为导向编写,材料、案例的选取也多来自辩论赛,缺乏总领全局的纲,也缺乏对辩论理论的基础研究,从而导致严重的同质化。最后,现有英语辩论教材形式单一,需要创新。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高校英语辩论教材的传统模式——“书本+光盘”已经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亟须形式上的创新。英语学习形式需要多样化,英语辩论学习亦如此。因此,英语辩论教材应向网络拓展,开发适合学生使用的、可操作性强的APP移动终端教材。

三、改进高校英语辩论教材出版的必要性

首先,“一带一路”建设需要高层次英语人才。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讲好中国故事是首要任务。作为发起国,我们要牢牢把握话语权,将现代化、全球化中的中国模式、中国价值、中国道路传播出去,通过传播中国好声音,促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途国家之间互通,最终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通、文化包容的命运共同体。讲好中国故事需要语言铺路,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将英语作为一种媒介传播中国的文化和经验。高校英语辩论教学应将服务于“一带一路”作为重点内容,改变现有的教材出版模式,重新定位出版的任务和目标,融入更多“一带一路”沿途国家、地区的元素。其次,高校英语教学模式发生了改变。传统的教师中心、课堂中心、课本中心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制约了学生的发展思维[5]。为了改变这种落后的教学模式,新课程改革应运而生。新课程改革扭转了以教师为主导的认识,转向强调以学生为本,重视因材施教,重视教学内容的层次性、系统性和逻辑性。教学模式的转变对英语辩论教材的出版提出了新的要求,英语辩论无论是作为课外兴趣,还是融入课堂作为正式教学内容,其目标都是把学生培养成高层次、复合型英语人才。因此,只有英语辩论教材出版的改进与教学模式的转变保持基本同步,才能保证教学效果的真正实现。再次,网络技术普及助推大学生个性化学习。在数字化新技术信息革命背景下,网络技术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和学习习惯也在发生不可逆的转变,他们追求不被空间和时间所限制的相对自由的个性化学习方式。纸质教材一家独大的局面已成为过去,多媒体、多终端、交互式、全天候的学习媒介受到追捧。因此,为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英语辩论教材出版必须推陈出新,迎合网络技术的普及发展。

四、高校英语辩论教材出版策略

1.高校英语辩论教材出版应契合“一带一路”倡议现有的英语辩论教材在选材的时候基本向英美国家看齐,明显之处就是人物的取名都是Jack、Tom、Rose和Eliza,教材内容涉及的国家地理、民俗文化、政治历史、科技信息,无不打上浓厚的英美标准烙印,极少有涉及“一带一路”沿途国家的题材[1]。在此背景下,英语辩论教材出版应改变现状,编写内容不应局限于英语母语国家的风土人情、文化政治,还应涉及沿途国家的文化和时政,多引用沿途国家发生的典型社会事件作为辩题。而且,英语辩论教材出版还需要解决中国本土文化的英语表达问题,研究如何用英语准确地表述中国的立场、诉求、观点和文化,把“中国故事”传播到沿途每个国家中去。2.高校英语辩论教材出版应增加研发投入英语教学的“新国标”对英语教学提出新的要求,英语教学中融入辩证思维训练尤为重要。很多教育界人士认为,思辨能力的培养将是21世纪教育研究的新热点[6]。为此,很多高校为适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新要求,纷纷开设了英语辩论课程。在此背景下,出版社可以全面评估高校英语辩论教材及其辅导读物的市场需求,增加资金投入,开发编写适合不同层次学生使用的英语辩论教材,谋求更好的经济效益。与之相适应的,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出版基金给予财政补贴或贷款贴息,鼓励出版社研发精品英语辩论教材,培养更多优秀的英语人才,更好地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3.高校英语辩论教材出版应立足中国国情高校英语辩论比赛的辩题往往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敏感问题,很多赛事引入西方议会制辩论方式,还有一些赛事是由国外非政府组织参与承办或由国外基金予以赞助,具有一定的政治倾向。高校英语辩论教材出版必须立足中国国情,保持政治敏锐性并维护国家意识形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育人方针,把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与对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和世界观。4.高校英语辩论教材出版应建立教学资源共享平台针对高校英语辩论教材内容更新速度跟不上发展形势,也不能及时反馈教材使用者意见或建议的现状,出版社需创建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或者开设微信公众号等,以满足出版社与师生间随时互动的需要。只有这样,一线教师才能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学生才能及时反馈学习的思索结果,便于教师做出正确、及时的指导。共享平台还能展示各类优秀教学成果和教学案例,方便师生对同一热点问题进行思考,有利于拓宽大家的思路,实现从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到教学内容的无障碍交流,帮助出版社完善售后服务。5.高校英语辩论教材出版发行形式应向多元化发展传统的教材发行一般在出版社与高校教材管理部门之间进行,这种销售模式容易滋生腐败。高校英语辩论教材的发行可以顺应社会的发展,在保留原有发行渠道的同时积极利用网络来进行销售,也可以推出电子图书、APP等终端。发行渠道的多元化发展,可以使发行者与使用者之间实现无障碍、快速沟通,确保教材的适应性更强、效果更佳。出版社也可以依托各类不同级别的辩论比赛,或通过组织、赞助高校英语辩论赛事,举办辩论知识和技巧提高培训班等提高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从而促进高校英语辩论教材的营销,也可以利用QQ群、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推送辩论相关资料,与师生们交流互动,进一步拓展英语辩论教材的营销市场。

五、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英语辩论教材的出版不仅要满足高校师生英语辩论教学的需求,还应该帮助学生学会辩证思考社会生活中的各类问题,促进学生辩证思维能力的提高。因此,英语辩论教材要主动融入英语辩论思维的教学大环境,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学生的英语交际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教材出版形式要突破过去单一的纸质书本+光盘的模式,顺应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开发创新数字化教学产品;教材出版要注重出版导向和编写质量,讲好中国故事,提高出版物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张广勇.“一带一路”背景下英语教育面临的新问题和解决途径[J].语言教育,2017(1):2-6.

[2]文秋芳,王建卿,等.构建我国外语类大学生思辨能力量具的理论框架[J].外语界,2009(1):37-43.

[3]先鹏,王关富.论商务英语专业培养学生思辨能力的优势与挑战[J].外国语文,2014(4):167-170.

[4]刘道义.浅议英语教材的评价标准[J].教育实践与研究,2004(3):34-38

辩论的基本要求例10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8-0089-02

《经济学基础》已被教育部列为高职高专经贸类专业的基础课程,是其他课程的先行课程。但是其教学效果不容乐观,究其原因主要是课程定位不准确,学生感觉学习困难且用处不大。

一、高职营销专业《经济学基础》的定位设计

(一)激发学生对经济现象的兴趣是首要任务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每一堂课都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比如,第一次课讲经济学的两个假设:资源的稀缺性和人的理性假设。资源的稀缺性可以从俗话“物以稀为贵”谈起,然后让学生发掘身边的稀缺资源,最后深入地讨论如何让自己毕业时成为“稀缺性资源”,如观看《士兵突击》,就许三多任务性格展开讨论我们应该如何向他学习成为企业老板喜欢的稀缺人才。人的理性假设可以从食堂排队打饭到马路交通秩序的例子谈起,认识人的理性特征。通过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分析引导,用学生熟悉的事例来学习经济学知识与原理,打消学生的畏难情绪,感受经济学的用处与乐趣,从而激发自己分析经济现象的兴趣。

(二)联系专业学以致用是关键

1.用经济学原理解释生活中的经济现象

每学一项经济学原理或常识都要用相应的日常生活现象来解释,可以使学生学习更加具体直观,便于理解与记忆。比如学习成本理论时,可以从以下经济现象引入:为什么旅游淡季旅游区的餐馆还在营业?为什么飞机票提前预定能便宜很多?你上大学的成本又哪些?如果你不上大学你能赚多少钱?如果你花钱买了电影票中途发现电影不好看你该不该继续看完?通过这一系列问题的提出,极大地提高了学生学习兴趣,也理解了各种成本的概念,并且理解了企业家进行生产决策主要考虑边际成本。

2.用经济学原理指导市场营销工作

经济学原理要结合所学专业进行学习,要指导营销专业学生用经济学原理指导市场营销工作。比如在学习影响需求的因素时,要着重探讨如何利用商品价格、替代品价格、收入、偏好、预期等影响因素提高产品需求量;比如针对消费者收入这个因素,我们首先要通过市场调查了解消费者的收入及花费在某类商品上的金额,了解不同收入消费者的需求量和需求特征,然后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针对消费者偏好这一因素,要通过市场调查了解消费者的偏好情况及偏好形成的机制,通过广告、人员推销等方式可以影响消费者的偏好从而影响需求量;针对消费者的预期,也要通过市场调查了解消费者的心理预期,并采用相应策略进行干预,提高需求量。

3.用经济学思维方式提高幸福指数

著名作家萧伯纳说“经济学是一门使人生幸福的艺术”,意思是说,如果我们能应用经济学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我们的人生幸福指数将大大提高。对于高职生而言,经济理论知识本身并不是最重要的,因为它通常给不出现实的结论,重要的是理论知识背后的思维方式,以及一些有助于思维的工具。经济学思维的主要内涵是:任何选择都是有成本的,通俗一点就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一点对于人们的决策非常重要。人们的选择是在约束条件下追求利益最大,如果约束条件改变,选择也就会相应改变。权利是社会行为,它们取决于拥有相应责任的他人的认同,因此,权利总是相对的。政府并不总是代表公共利益,在市场经济中,政府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有着自己的利益和目标。

二、《经济学基础》课程教学方法实践

(一)翻转课堂教学法

翻转课堂教学法把学生的学习活动当做主线,学生是学习主体,比传统教学模式更能激发学习兴趣和锻炼思维模式。下面以弹性理论学习为例设计翻转课堂流程。

1.课下。教师首先通过“世界大学城”向学生提供学习资源,包括教案PPT课件、教学视频、教学案例、测试题库等,其中PPT课件包含弹性的概念、计算公式、例题、经济意义、类型、影响弹性的因素、基本的应用等内容,教学视频时对PPT的讲解录屏,学习学习完成后,通过测试题库检验自己的学习情况,通过测试后才能进入课中环节。

2.课上。教师首先以学生熟知的“谷贱伤农”和“薄利多销”的经济现象创设情境,提出“为什么有些商品价格低总收益也低,有些商品价格低但总收益高”的问题,让学生发言开展讨论,教师进行引导展开。原因是各类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不同,需要分析影响不同商品的弹性因素。在完成知识的内化的基础上,提出“假如你是化妆品厂的营销经理该提高价格还是降低价格来增加收益呢?假如你是药厂的呢?”通过理论应用于实践来内化知识训练思维方式。通过课上教师和学生的协作,学生可以主动建构自己的知识体系,实现知识的内化和思维的创新。

(二)辩论式教学法

1.教学设计。首先要在课程教学进度计划中安排1-2次辩论赛,确定好辩题。在具体实施前告知学生辩题、辩论时间、辩论规则和考核方式等教学过程设计,并将辩论赛具体安排发到学生手中。如在学习完微观经济学后可以安排一次“垄断好还是竞争好?”的辩论赛,学习完宏观经济学之后可以安排一次“失业率低好还是通货膨胀率低好?”的辩论赛。

2.教学过程。辩论式教学是一个将课前准备、课堂教学和课后总结有机结合起来的教学过程,具体包括“相关理论的学习―辩论赛的布置和准备―开展课堂辩论赛―裁判评分―辩论赛后的总结”这样一个基本的教学过程。辩论赛之前学生最好学习了相关的基础理论和知识。辩论赛的布置主要是老师选好辩题,按辩论赛的规则进行分组、抽签,安排好各类人员。辩论赛的准备主要是各小组搜集资料,分工协作,模拟辩论。开展课堂辩论赛前由学生布置好会场,然后按程序进行第一回合、第二回合的辩论、自由辩论及总结陈词。裁判评分由教师担任主裁判,可以选两名学生担任副裁判,根据小组的表现给出分数,计入考核。辩论赛的总结包括教师的点评和学生写赛后心得两个部分。

3.注意事项。首先应选择好辩题,辩题要紧紧围绕教学内容、要是学生感兴趣的问题,要贴近工作及生活实际,不要选择空洞的辩题。其次要做好辩论过程的控制、赛后的评价和总结工作。辩论赛事先要做好准备,赛中严格遵守规则和时间限制,控制跑题、情绪化、不尊重对方甚至吵架的现象,赛后要做好评价和总结,重点指出本次辩论赛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为下次活动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