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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险开展情况模板(10篇)

时间:2023-07-06 16:11:48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例1

通过为期半年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推动各企业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

二、整治范围

此次“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的范围是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确保整治覆盖面达100%,并突出三个整治重点。一是突出危化品、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点整治领域;二是突出学校、医院、大型综合体、机场、车站、旅游景区、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集中整治重点各单位要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每日排查隐患,每周研判风险,每月汇总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情况,建立“每日排查、动态清零,每周研判、集中管控,每月汇总、查漏补缺”的常态化机制,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各项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彻底解决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1.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一是全面辨识风险。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全体员工,对自然灾害、生产工艺、生产安全系统、厂区厂房、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确保无遗漏。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风险台账。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必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责任制度,将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纳入员工业务技能培训。二是全面强化措施。根据风险特点,逐一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既要包括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完善、规范管理、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等常态管控措施,又要包括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紧急状态下的管控措施。要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三是落实管控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在全面辨识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工区、车间、班组、岗位和具体人员。2.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完善制度,列出清单。结合清单制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列出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二是每日排查,闭环整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每天组织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一线人员规范操作情况等进行排查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预案、资金、时限、责任,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切实整改到位。三是录入系统,定期报告。按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全过程录入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二)各监管所集中整治重点各监管所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各使用单位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动态监管,确保风险辨识到位、可控、受控,隐患排查全面、动态清零。1.精准管控风险。一是摸清风险底数。各监管所要定期组织研判,对辖区内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安全风险等级。二是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掌握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并对企业是否全面辨识管控风险进行复查,督导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整治措施。2.督促隐患“清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家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解剖式安全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科学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每日开展隐患自查,对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推动企业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3.深化“打非治违”。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结合“铸安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企业风险辨识情况、管控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依法严厉打击惩处。综合运用行刑衔接、关闭取缔、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形成强力震慑和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抓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工作安排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例2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排隐患、治风险、保平安”要求,提高各级管理人员思想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落实集团安全工作责任制,以有效防范较大责任事故为主要着力点,坚持单位自查(分公司)与专项督查(集团安全生产办公室)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大检查,集中整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风险排查工作,进一步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漏洞,为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打好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1.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等。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集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集团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集团三防建设情况、防火抗灾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岗位、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等。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近年来各级安全自查、巡查、检查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等。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例3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和省、市、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强化和落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降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特大事故。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开展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安全整治。

各村委会,各站办所,镇属(驻镇)各相关单位、企业要组织详细排查辖区内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的储存、经营、运输、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的危险特性宣传教育,特别是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深刻吸取国内外一系列涉及硝酸铵的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硝酸铵安全管理。

(二)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安全整治。

各村委会,各站办所,镇属(驻镇)各相关单位、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整治。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摸底排查、辨识和评估,全面掌握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情况,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档案,严格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有关规定,健全管理制度,履行主体责任,安装监测监控设施,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责令立即整改,隐患整改前或者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严防恶性事故发生。切实加强试生产环节安全管理,深入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严防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发生。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安全整治。

各村委会,各站办所,镇属(驻镇)各相关单位、企业要组织对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环节的风险源,特别是库(堆)场进行逐一排查,严查是否存在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无证储存、经营和运输等违法行为;彻底排查整治储存场所安全条件不合格、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等行为;组织对已取得的行政许可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改正。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和库(堆)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依法持证上岗。组织详细排查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摸清底数和分布情况,制定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整治。

各村委会,各站办所,镇属(驻镇)各相关单位、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二是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三是突出重点,开展燃气安全和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督促相关学校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责任,建立严格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化学品试剂储存、领用管理;完善实验室消防等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规范设置、严格管理校园内部危险化学品储存点。

(五)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站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加强对涉及使用、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对消防安全布局及场所设置情况、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消防设施配备使用和维护保养情况、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灭火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情况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加强消防队伍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业务训练,强化灭火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三、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从即日开始至2017年10月。分三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各村委会,各站办所,镇属(驻镇)各相关单位、企业和有关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层层动员部署。相关危险化学品单位要对照本方案整治内容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立即整改,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村委会,各站办所,镇属(驻镇)各相关单位、企业要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危险化学单位进行指导检查,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彻底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总结完善阶段。

各站办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有序推进。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委会,各站办所,镇属(驻镇)各相关单位、企业要切实把高度重视,采取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解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各站办所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督导检查。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例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7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含工业区、开发区,以下简称专用区域)数量,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管理,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促使一批危险化学品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系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进一步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液氨、液氯使用单位专项治理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村、乡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出全面部署,通过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督导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要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专门区域内的(含工业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在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核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查清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三)自查自纠,依法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对照现行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全面自查本企业的执行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隐患查改、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情况。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认真督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未取得安全许可的在建和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实施安全许可;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未落实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继续按照《关于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6]10号)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淘汰。

五、步骤和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l、2007年7月下旬,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情况和专门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自查。

2、2007年7月至8月底,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整治检查阶段

1、2007年9月至11月,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其自查和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进行整改。期间,乡政府、乡安办要组织二次以上的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个监导整治工作。

2、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底,迎接县、市局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专用区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地要根据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加强调度,积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的各项工作。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各地要组织熟悉化学品安全管理或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相关专业的人员,认真检查每个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村、有关单位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落实有关部门参与整治工作的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社会稳定。同时,乡里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例5

成立安全生产“查隐患、保安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深化安全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文化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打造放心舒心的文化旅游安全生产环境,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到位问题。深入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中、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会,专题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学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专题学习省委书记彭清华在省级领导干部、市厅级主要负责同志读书班的讲话精神和黄强省长在省安委会2021年第1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专题学习市委书记邵革军在市级领导干部和县级主要负责同志读书班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思想,坚决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和形式主义问题,做到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铁的作风抓安全。

(二)整治企业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作用,进一步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风险进行精准辨识评估,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行动态分级、分类管理。压实企业风险辨识管控主体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加强对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安全风险的排查辨识,强化高风险作业的管控措施。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和风险分级管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清单的编制和运行质量。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报告制度,督促企业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测和预警。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风险台账,加强对重大风险的监督检查,确保风险可防可控。

(三)整治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问题

1.文化娱乐场所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点加强对网吧、KTV、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完善消防设施制度建设,周密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设施损坏、消防疏散通道不畅通、采用易燃材料装修以及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值班制度和日常巡查记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营业时间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防火灾、防爆炸、防踩踏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2.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和星级农家乐。深入开展对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和星级农家乐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安全、娱乐设施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旅游景区举办的各类庆祝、游乐等大型活动方案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风险提示警示、旅游责任险落实等安全管理情况;星级旅游饭店和星级农家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消防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食品安全卫生制度落实等情况。重点做好“五一、十一”期间文旅活动安全管理,确保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平稳有序。

(四)整治应急管理能力不到位问题。督促检查局属各单位及各文化旅游企业要认真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进一步组织制定、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活动,使其熟练掌握本企业应急处置程序、安全生产规程和自救互救常识,避免盲目指挥、盲目施救。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应急处置信息和调度指令及时、畅通、高效运行。

(五)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不到位问题。督促检查企业培训制度落实,抓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开展安全宣传,通过横幅、宣传栏、警示标语及手机短信、微信、网络等媒体,强化安全氛围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针对从业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宣贯活动情况;广泛开展用水、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等情况。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今年9月30日,本次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学习排查阶段,从即日起至4月30日。深入开展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论述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中、省、市领导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本地、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进行辨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台账,落实管控措施,全面整治问题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提档升级。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举措、时限和责任,作为集中攻坚的重点整改内容。

第二阶段为集中攻坚阶段,从5月1日到8月31日。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集中组织对重大风险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改风险失控问题,严肃查处重大隐患未排查未整治问题,坚决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挂牌整治一批重大隐患,深入开展应急演练,以铁的手腕打赢风险隐患防范攻坚战。

第三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从9月1日到9月30日。围绕国庆中秋安全和汛期安全,组织对安全风险隐患再排查再管控,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工作成效。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例6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落实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其中整治的重点包括:

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特别是工艺复杂、规模较大和危险性较高的企业;

2.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特别是经营剧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及气体充装站、加油站等;

3.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未结束、正在建设期间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5)生产、储存设施和工艺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符合情况,与周边和内部环境的安全距离情况,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情况;

(7)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价(估)、监控和备案情况;

(9)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情况;

(10)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情况;

(1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打非治违”、隐患自查自纠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实施步骤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9日至7月31日)。

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必要时聘请专家进行重点安全检查,查找内外部安全间距、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要加快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进度。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20日)

各镇区安监部门要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一是检查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现场抽查企业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二是检查企业整改事故隐患情况,单位自查或聘请机构或专家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已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是否已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计划等情况。对检查发现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要依法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隐患严重,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市安监局挂牌督办,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推动隐患整改;重大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市安监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镇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镇区要针对前两个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及时整改销案。同时,推动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安全设计诊断和安全标准化创建等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活动各项成果。

四、工作要求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例7

以党的十七大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查处和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级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一)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对我县专项治理进行检查指导,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市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县监察局、纠风办: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县支行、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1.研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状况,研究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我县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2.开展调研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调研检查,并对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抽查。

3.加强信息交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搜集专项治理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

三、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帐、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以下专项治理工作。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治理:

(一)缴费核定环节是否存在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无违反政策规定少核、漏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基金收入减少。

2.是否存在地方政府及部门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问题。

(二)基金支付使用环节:

1.是否存在违反基金支付政策,扩大基金使用项目及范围,擅自提高支付标准违规支付使用基金。

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

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

4.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问题以及相关单位、个人有无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三)基金管理环节:

1.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基金。

2.是否存在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和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3.是否存在会计行为不规范、会计核算不标准问题。

4.是否存在2007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5.是否存在历史遗留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

6.是否存在劳动保障事务机构等中介组织代缴社会保险费及截留挤占、贪污社会保险费和违规乱收服务费问题。

县地方税务局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不及时征收社会保险费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减征、缓征、免征社会保险费问题。

3.是否存在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划入财政专户管理问题。

4.是否存在违规截留、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问题。

5.是否存在2007年以前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核算的社会保险费及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入账及隐瞒、转移收入等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结余基金问题。

3.是否存在动用财政专户存款结余基金违规投资问题。

4.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划转资金问题。

5.是否存在社会保险财政专户基金会计核算不规范、不标准问题。

6.是否存在2007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按规定传递票据、划转资金问题。

2.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少计、漏计付基金利息问题。

3.承担受托发放离退休费用及失业保险金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应支付款项不及时分配计入个人帐户及截留、隐瞒、转移、贪污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4.是否存在2007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任务及职责: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审计局、县卫生局任务及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配合工作。

四、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8年9月开始,2009年9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08年9—10月)。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10月—2009年4月)。

县级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组织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至今尚未纠正整改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逐级上报审批作核销处理,同时应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管理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自查自纠结果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制报表,报同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自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及分布情况,问题形成原因、整改措施及纠正结果和针对存在问题所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所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等要作详细的阐述。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级情况汇总后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5-6月)。

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检查的重点是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存在的问题是否纠正;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是否得到完善,对维护基金安全、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是否提出意见。通过检查,了解是否有走过场的问题,对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要督促整改;对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要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迎接省、市级领导小组抽查及总结报告阶段(2009年7-9月)。

在县级检查的基础上,作好迎接省、市级检查的准备。在省级、市级检查的基础上,县级领导小组根据各成员单位上报的检查综合报告,汇总报表和县级自查情况报表,结合对各单位检查结果,全面总结我县专项治理工作,客观评价基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月20日前向市级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例8

3.道路交通:重点检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小工程”建设情况;“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部署开展情况;省、市挂牌整治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打击“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货车非法载人、酒驾、毒驾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管监控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安全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4.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

5.水上交通:重点检查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港口航道引航装备、防台风设施、应急锚地、避风锚地和危险品锚地建设情况。

6.消防:重点检查开展电气火灾、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7.水利:重点检查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8.电力:重点检查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保证迎峰度夏电力安全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高坠、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非煤矿山安全供电情况;水电站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情况。

9.农业机械:重点检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10.渔业船舶:重点检查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配备、持证上岗情况;渔业船舶遵守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情况;农民自备船摸底排查、登记、监管情况。

11.特种设备: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12.民爆物品:重点检查销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执行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销售行为情况。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例9

通过“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推动各社区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为推动地方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范围

此次“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的范围是辖区所有社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确保整治覆盖面达100%,并突出三个整治重点。一是突出危化品、道路交通、城市建设安全、特种设备、消防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11个重点整治领域;二是突出烟花爆竹等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三是突出学校、医院、大型综合体、车站、旅游景区、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集中整治重点

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每日排查隐患,每周研判风险,每月汇总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情况,建立“每日排查、动态清零,每周研判、集中管控,每月汇总、查漏补缺”的常态化机制,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各项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彻底解决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1.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一是全面辨识风险。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全体员工,对自然灾害、生产工艺、生产安全系统、厂区厂房、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确保无遗漏。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风险台账。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必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责任制度,将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纳入员工业务技能培训。二是全面强化措施。根据风险特点,逐一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既要包括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完善、规范管理、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等常态管控措施,又要包括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紧急状态下的管控措施。要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三是落实管控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在全面辨识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工区、车间、班组、岗位和具体人员。

2.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完善制度,列出清单。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列出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二是每日排查,闭环整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每天组织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一线人员规范操作情况等进行排查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预案、资金、时限、责任,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切实整改到位。三是录入系统,定期报告。按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全过程录入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各部门集中整治重点

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动态监管,确保风险辨识到位、可控、受控,隐患排查全面、动态清零。

1.精准管控风险。一是摸清风险底数。各部门要定期组织会商研判,对行政辖区内和各行业(领域)内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并结合企业安全风险情况,汇总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二是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掌握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并对企业是否全面辨识管控风险进行复查,督导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整治措施。

2.督促隐患“清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家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解剖式安全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科学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每日开展隐患自查,对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推动企业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

3.深化“打非治违”。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结合“铸安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企业风险辨识情况、管控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依法严厉打击惩处。综合运用行刑衔接、关闭取缔、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形成强力震慑和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抓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4.严肃事故调查。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开展调查,必查风险有没有辨识、隐患有没有整治、制度有没有建立、机制有没有运行,找准问题,厘清责任,坚决追责问责。

(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领域。坚决打击未取得相关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未经过正规设计,存在违法建设、未批先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未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无证上岗情况。严肃查处未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辨识、评估及备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建立安全监测监控体系或体系不稳定不可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的行为。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仓库存在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泄漏物料不及时处置,现场有“跑、冒、滴、漏”等现象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违反有关国家标准要求,未建立并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和备案,应急预案未与地方政府有效衔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等情况。

2.烟花爆竹领域。全面推进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发展进程,同时,要加强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执法,一要深入整治储存场所消防、防雷、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施设备完整、有效的问题;二要整治超药量、超危险等级储存和超许可范围经营的问题;三要整治采购销售非法、超规格、超药量、未张贴标识码等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问题;四要整治违规给零售经营点配送产品问题;五要整治违规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问题。

深入整治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安全条件不符要求、违反“两关闭”“三严禁”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条件专项检查,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切实把好零售经营安全准入关,严格落实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一是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问题;二是整治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问题;三是整治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的问题;四是整治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的问题;五是整治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问题。

3.城市建设安全领域。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建设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整治安全隐患。开展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建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回收利用、源头减量,动态监测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4.消防安全领域。根据《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相关规定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组织开展隐患排查,要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全面实施清单式的挂牌督办,逐个销案。开展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综合治理,对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堆放杂物等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并分别逐项登记整改修复。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突出对老城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养老院、娱乐场所、“五小”场所、电动自行车、大型仓储、高层(地下)建筑、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文物保护单位、居民住宅特别是农村大屋场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清理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清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检查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准备工作是否到位。

5.道路运输领域。组织开展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和改装车辆的打击力度,有力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加强客车安全水平,完成公交车驾驶室隔离设施安装,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加强重点车辆和客运站安全监管,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

6.交通运输领域。持续深化道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强化砂石运输行为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7.工贸行业重点环节领域。全面排查治理工贸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升工贸企业风险辨识管控能力,实现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重点环节部位安全风险的有效管控,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升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要以冶金有色企业专项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涉爆粉尘专项整治、涉氨制冷专项整治、防范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整治、工贸企业电气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坠落坍塌”隐患整治和检修和外包施工队伍管理为重点,突出企业在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要场所、关键工序的安全检查,把风险和隐患辨识管控到位,有力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8.工业园区等功能区领域。结合园区内企业类型,针对性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电气火灾等专项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的企业,根据职能职责,由行业主管部门实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整改无望的或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要进一步加强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管理,采用建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限时限速等措施,严格装卸作业操作流程,加强对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安全管控,确保运输安全。要严格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表》,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落实分类管理措施;冶金等产业聚集区要紧盯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和水、油、汽系统配置等风险防控,对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等重点部位和冶炼、铸造等重点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的审批、监控制度,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仓储物流园区要深刻汲取近年来仓储物流园区发生的事故教训,建立健全园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责任机制。要突出易燃易爆、仓库消防安全等重点,及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规范园区内仓储物流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仓储物流企业存在的“二合一”“多合一”及非法储运危险化学品等严重违法行为。

9.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强化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聚焦涉氨制冷、硝化、精细化工等重点企业,以盛装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高风险反应釜、空分装置、氢能储运压力容器、X80钢级天然气钢管、油气输送管道、气瓶等为重点,集中整治超期未检、未经使用登记、使用报废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非法充装等突出问题。做好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医院、学校、主题公园、景区、宾馆等重点场所和营运车辆,以快开门压力容器、锅炉、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旅游观光车为重点,集中整治超期未检、使用报废特种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等突出问题。实施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聚焦重点工程施工工地、钢铁冶金、仓储物流、电站等重点场所,以施工起重机械、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械、叉车、电站锅炉为重点,集中治理未经许可生产、未经使用登记、超期未检、作业人员未持证、超范围使用特种设备以及电站锅炉主蒸气母管定期检验不落实、水位控制系统存在安全隐患、管道材料单据弄虚作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违规分包等突出问题。强化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聚焦气瓶充装单位和城镇燃气管道安装、使用单位等重点企业,以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公用管道为重点,集中整治非法充装、充装超检验周期及报废气瓶、充装记录不齐全、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设施设备缺失、报废气瓶处置不规范以及新建公用管道未履行开工告知并监督检验、在用公用管道未经定期检验等突出问题。

10.人员密集场所领域。要突出学校、医院、大型综合体、

车站、旅游景区、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以下情况:一是经营单位(场所)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及消防验收;二是是否存在违法建设和经营、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三是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四是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是是否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指定专人管理的。未按规定组织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消防演练的。六是是否组织安全检查或者防火巡查,未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或者隐患治理整改不到位的;七是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安全管理不到位。场所的电气装置、电器设备、照明电气、配电线路等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取暖设备。焊接、切割作业未在指定区域进行,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八是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灭火器材是否被圈占、埋压、挪用和关闭,导致无法正常运行;九是疏散走道内是否存放易燃杂物,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锁闭,安全通道堵塞,摆放货架、货物是否占用消防通道的;十是经营单位是否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

11.农村安全领域。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推动渔业船舶安全、农业机械安全、农村沼气安全、农村建房安全、变型拖拉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农村运行过程管理,加强农房建设过程管理、农业机械安全源头管理、严格沼气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全过程管理,做好禁捕后非法捕捞渔船整治、根据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加大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事季节以及汛期、冬季等安全事件易发、多发时期,及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两会”等重要会议期间的风险防控、重点监管,建立常态化督查工作制度。

12.危险废物等安全领域。指导督促企业在实施“煤改气”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设计和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指导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中毒等事故发生。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隐患整治,督导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有效防范灾害发生。全面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铝镁金属粉尘涉爆企业和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执法,坚决遏制粉尘爆炸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其他各行业(领域)具体整治重点由上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

四、工作安排

从2020年7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整改消除隐患。各社区要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既要对各个领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也要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9月1日起至11月30日)

各社区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和“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带着专家查)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了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落实、风险是否可控受控、是否每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是否动态清零。坚持标本兼治,认真梳理总结,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三)“回头看”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社区要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集中整治组织领导。“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篇工作,是解决和落实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重要手段,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责任。要切实推动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辨识管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把“排险除患”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认真分析,精心制定集中整治方案。各社区要认真分析辖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按照“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集中整治的方案在巩固以往成效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通过实施半年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突出解决一些重大问题,为三年整治行动开好篇,起好步。方案要明确整治的内容、重点、目标和工作步骤,明确社区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职责,使专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三)强化措施,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各社区要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集中整治的工作措施。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整治工作台帐。要以“严细实”的作风和对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敢抓敢管,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严格查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治理一批安全隐患,确保“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治安保险开展情况例10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有毒有害危险场所排查、建立其档案、设置警示标识,通过对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单位建立备案制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能力,规范安全作业行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监管措施,从而遏制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的发生,逐步建立这一领域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存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危险作业场所的单位以及从事此类施工作业的单位(以下简称:作业单位)。有毒有害危险场所是指:存在或可能产生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及有缺氧危险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和地下管道等危险场所,如:污水池、排水管道、集水井、电缆井、电信井、燃气井、地窖、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场、沼气池、化粪池、酒糟池、发酵池、密闭容器、管道焊接作业等场所。

三、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和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要从确保我镇安全发展的角度,从维护从业人员生命和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相关单位必须确定专职管理人员,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相关责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一部署,分工明确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坚持“统一部署、分步实施、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的原则,镇安全办负责专项整治的监督协调工作。镇城建办、房管办、市政所、水务站、环卫所等部门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真正把本部门管辖的作业单位抓实、抓好,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

(三)突出重点,确保成效

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和镇有关部门在摸清底数、加强监管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本单位、本部门的重点环节,对可能发生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的重点单位、部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实施严格监管。特别是对转包工程、施工资质、安全条件及相关危险作业等情况,必须要落实人员,严格把关,并强化现场监督。

四、整治重点

(一)排查摸底。存在有毒有害危险场所的生产经营或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或管理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管辖的有毒有害危险场所进行全面的排查,摸清数量、规模和具置,确定潜在危害因素,建立数据档案。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和镇有关部门要积极督促生产经营或管理单位开展排查摸底,确保此项工作的全覆盖。

(二)发包管理。生产经营或管理单位对作业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要严格审查、登记。要重点审查其是否具备从事有毒有害危险作业的能力。要与承包单位依法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三)安全管理。作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要与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发放安全操作须知,在固定的、临时的作业现场设置危险场所警示牌。

(四)安全培训。作业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专门培训、考核,并取得资格证书;从业人员要知晓作业危险性,并通过与所从事作业相关的安全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资格。

(五)安全投入。作业单位要加大安全投入,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同时要配置硫化氢、氧气、可燃气体等气体检测分析仪,配备救援设备、呼吸设备和排送风设备等应急救援抢救器材设备,落实监护制度。

(六)备案制度。作业单位要将本单位安全制度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救援设施配备情况、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制度、作业现场监督监护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整治步骤

(一)组织发动、调查摸底阶段(年5月28日前)

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镇有关部门要以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方式和主要措施。要在专项整治之初,把《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单行本和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的宣传画发放到生产经营或管理单位和作业单位,全面启动和完成对危险作业场所及作业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

生产经营或管理单位有责任要求作业单位根据《规定》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每个从业人员知晓《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等事故须知》(附件1),做到“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提高、安全仪器配齐、安全器材会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行督促落实。

(二)自查自纠,督促整改阶段(年6月15日前)

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镇有关部门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督促生产经营或管理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和管理单位要负责督促各作业单位认真对照《规定》和整治重点,全面开展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特别是固定或临时警示标识的设置,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三)重点抽查、集中整治阶段(年6月底前)

镇城建办、房管办、市政所、水务站、环卫所等部门针对各相关单位前阶段自查自纠的情况,开展重点安全抽查,提高安全隐患整治效果。镇安全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就全镇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四)实施备案、掌握动态(年7月底前)

镇有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的要求,对本辖区的从事危险场所施工的单位实施备案工作。从事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的单位,向市政管理部门备案;从事水务系统所属污水处理和排水设施建设、维修、保养、清理等作业的单位,向水务管理部门备案;从事市容环卫系统所属生活垃圾填埋、堆肥工程中沼气综合利用设施、沼气池及化粪池作业的单位,向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备案;从事电力、通信、煤气井下作业的向各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作业单位,报镇安全办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危险场所作业单位备案表(附件2),作业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养护运行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记录,配备的安全防护器材清单等,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