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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模板(10篇)

时间:2023-06-22 09:15:32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例1

关键词 事业单位 会计准则 新改革

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近十五年来第一次改革。其准则中,将事业单位会计共作的内容、结构、以及程序进行优化,这就为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指定了更明确地方向,提供了更全面的制度保障。

一、改革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成为必然趋势。自1997年会计准则颁布以来,事业单位就以此为标准进行会计管理与工作,其构建体系已经不能满足日新月异变更下的市场动态,也不能满足事业单位现代化发展的需求,所以,进行会计准则革新成为必然。

1.适应宏观会计准则要求

从97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来看,在会计核算、会计质量信息等方面,对各行各业的要求存在很大差别,这就不利于统一性与科学性报表制度的建立,使得各个事业单位以自身的会计准则要求来进行会计信息的综合统计,影响事业单位间的比较性信息对比的实现。这就要求具有面向全体事业单位统一性使用的会计标准问世,以达到规范事业单位之间会计信息核查的作用。放眼国际会计准则,会计概念框架应当包含于会计准则体系之中,但是,就97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来说,其会计概念具有孤立性,我国未来会计准则的制定,应当与国际会计准则具有同步性,以基本法则和概念基础参与到体系之中,这不仅是我国特色会计的要求,也是规范会计基本法则的保障。可见,就其会计准则体系来看,无论是基于国际的会计准则体系要求还是我国事业单位内部的会计信息统计发展,都要进行会计准则的革新。

2.适应会计自身发展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成分被带入会计工作之中,而会计准则内容的缺失,使之会计工作缺乏市场性,从而阻碍着事业单位的持续性发展,如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产变动、流动负债等多方面的规定已经不适应现代化的市场,而会计工作作为一项面向单位发展以及市场动态性的财务工作,必须进行适应性的改革。同时,由于权责机制的缺失,会计信息的质量性无法得到保证,这就使得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出现失真、造假等现象。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革新性及影响性

较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我们发现很多细节发生着变化,而这些细微变化,正是现代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单位内部展开工作的要求,反映着会计工作实质的变化。

1.准则适用对象的改变

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第二条中明确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准则的使用对象扩展到国有单位和非国有单位上,这就改变了原来只适用于国有事业单位的规定,使得准则实施范围扩大。

2.准则定位改变

从整个体系来看,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系统化的准则分为九章四十九条,具有体系化特征,而老准则中仅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会计工作的要求、范围等,这就扩大了会计工作的范围,并将其系统化提升。

3.准则表述准确度提升

在一些用词上,我们发现有所改变,如老准则中第2章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八章“会计报表”改为“财务会计报告”,第七章“支出”改为“支出或费用”等,从这些术语的变化中,我们不仅看到基本术语使用的准确度提升,更多的表现出,在以后的会计工作中,其会计工作的落实性走向,例如, “支出或费用”,就在支出的基础上增加了费用,在第三十五条中明确规定“支出或者费用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这不仅是指政府等相关事业单位中的宏观调控或者各单位支出,而且用费用规定了各个单位的实际消费、或是投资等,这就将事业支出与单位费用区别开来。

4.会计工作明晰化

会计准则表述的差异化,实质上是会计工作实质的变化,将第2章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这就使会计工作的抽象性要求降低,明确了会计工作的核心是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并以具体标准对如何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进行要求,这就使得会计工作的目的性加强,将会计工作的工作原则与要求共同深入其中。在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各个事业单位之间会计信息要具有可比性,这就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间的会计信息管理。

5.会计工作扩大化

在新事业单位准则中,会计工作实际开展的范围,随着市场经济条件下事业单位的扩大化发展,而扩大了实际工作内容与程序。如第八章中报表与报告一字之差,将会计工作的实质表示出来。会计工作不仅仅是为事业单位提供报表服务,规定会计报表体系的构成,而且是“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而一些相关细节规定,如非流动性资产与固定资产的差别,使其会计工作进行资产统计与分析中扩展工作范围。

6.会计目标实效化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服务事业单位管理层与财务报告人员的双重功效作用于会计工作之中,这就改变了原来会计准则中的为决策者服务的单一用途,如对举办单位、债权人、社会公众等各方面进行相关准则制定,这不仅有利于会计管理者进行经济决策,而且扩大了会计资源的信息化来源,使准则也能为受托者服务。同时,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增加责任明确的要求,这就很大程度上明确了各个环节以及部门的相关职责,有利于会计工作实效化进行。

三、总结

革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从宏观上说,是适应市场经济大环境的要求,从微观来说,又是完善自身工作所需。通过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比较分析,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表面文字的变化,实际上反映了会计工作实质的变化,我们相信,在此准则的支撑下,会计工作会以更好的步调向前发展。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例2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01. 006

[中图分类号] F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01- 0009- 03

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共9章49条,在维持原准则基本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对大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完善。在内容上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报告等基本事项。现逐章予以对比分析。

1 总则的修订

(1) 适用范围的完善。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由原来的“国有事业单位”改变为“事业单位”。

(2)扩大了准则的统驭范围。新准则第三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统称会计制度)等。

(3)首次明确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和会计信息使用者。新准则第四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4)重新界定会计核算基础。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

(5)合理界定会计要素。“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考虑到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行业事业单位,其会计要素应当以“费用”替代“支出”,新准则首次将“费用”列入事业单位会计要素。

2 一般原则的修订

首次提出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6项要求:可靠性、全面性、及时性、可比性、相关性及可理解性。其中“全面性”为新增内容,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情况。对于重要的业务事项,应当单独反映”。

3 资产的修订

(1)重新界定资产的分类。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更加符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有关资产的规定,即“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新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建工程是指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这一规定,首次将在建工程从固定资产中分离出来,作为单独一类资产,增加了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和合理配置资产的要求。

(2)明确资产确认计量的一般原则。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3)引入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这一规定更能真实地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有利于资产的管理与成本核算。

4 负债的修订

(1)重新界定负债的分类。事业单位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款项等。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相对于原准则中关于负债分类的规定,新准则的规定更加科学化、细致化,也符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有关负债的规定。

(2)新增了负债范围的具体规定。短期借款是指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事业单位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等”。 “长期借款是指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长期应付款是指事业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主要指事业单位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租赁款”。

(3)明确负债确认计量的一般原则。事业单位的负债应当按照合同金额或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

5 净资产的修订

(1)重新界定净资产的构成项目。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

(2)新增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各项财政补助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的结转和结余资金。“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项收入与各项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其中,非财政补助结转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非财政补助结余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非专项资金收入与各非专项资金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3)新增净资产在报表中列示的规定。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净资产项目应当分别列入资产负债表。

6 收入的修订

(1)重新界定收入构成项目。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取消了原准则中的基本建设拨款收入。

(2)细化财政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3)明确收入确认计量的一般原则。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应当在提供服务或者发出存货,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进行计量。

7 支出的修订

(1)首次将“费用”列入事业单位会计要素。支出或者费用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2)重新界定支出或费用构成项目。事业单位的支出或者费用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其他支出是指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和经营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取消了原准则中的基本建设支出,新增了其他支出的内容。

(3)细化事业支出。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确定费用归集原则。事业单位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的,应当正确归集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无法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或比例合理分摊。事业单位的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当配比。

(5)新增支出确认计量的一般原则。事业单位的支出一般应当在实际支付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进行计量。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支出或者费用,应当在其发生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

8 会计报表的修订

(1)首次提出财务会计报告概念。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的文件。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2)财务报表的定义和构成。财务报表是对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等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3)会计报表填制的变化: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列示。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应当按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的构成和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情况分项列示。与原准则中“收入支出表的项目,应当按收支的构成和结余分配情况分项列示”的规定相比,有针对性地指出对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情况分项列示,同时取消了原准则中对收入支出表的附表的编制要求。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的报表。这一新增报表,强调了对财政拨款资金的管理。

(4)重新定义附注及其构成。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与原准则相比,增加了对未能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声明;会计报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其主要构成、增减变动情况等;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9 附则的修订

(1)对新准则的适用范围作出补充规定。新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准则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例3

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劣势逐渐体现出来,主要问题在于会计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发挥存在偏差,制度不够完善,会计科目的设置也较为简单。另外在事业单位执行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监管。为了改善这一问题,国家出台了新的会计准则,其具体的优势和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立会计报表体系

旧《准则》中,关于企业报表的制定并未给出具体的规定,导致的问题就是不同企业的报表差异较大,很多报表很难正确的显示资产特征。新的会计准则在这一基础上采用了固定的表格,并要求每个单位必须定期进行负债表和相关费用表的建立,并给出了适当的策略,从而帮助企业正确的收集和反映自身的资产使用状况。

(二)新准则的目的性较强

新准则的出台从事业单位的现行管理制度出发,具有更强的目的性。在遵循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对我国会计体系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以会计法为基本准则,提出了更科学、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并且加强了对会计行业的监督。政府在会计核算中的作用更加明显,资金流动和去向得到了更好的把握。

(三)完善预算体系,加强会计核算工作

经济市场是快速变化的,会计核算也应与时俱进。旧的准则对于变化因素的考虑不足,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其劣势就逐渐体现出来。新的会计准则出台后,事业单位必须对资金流动状况进行把握,并且及时的进行公布,并且公布的对象较为全面。

二、新《准则》中具体规定的对财务管理的作用

(一)对财务报告的作用

新《准则》对财务报告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在税收上将原有的事业成果和经营成果,这使得事业单位的非盈利性质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新的准则优势还体现在资金利用效率得到提高,财务报表制度对原有的资金管理进行强化,并且增添了诸多的新项目,包括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绩效考核,与我国经济市场的发展相适应。

(二)收入及支出的转变与作用分析

在收入方面,新《准则》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主要在两个方面发生转变。其中主要的表现就是事业经费代替了政府拨款这项进步使得事业单位的资金走向更加明确,也使得社会保障和住房改革也作为收入出现,很好的规避了资金的重复支出。

三、新《准则》未来发展趋势

新《准则》已经在各大事业单位得以推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当然其实现是具有一定困难的。在保证收益群体的基础上,如何查找原因,逐步促进会计新准则的实现,我们对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如下。

(一)计量属性的单一性将得到改善

随着我国新的会计准则的推出,计量属性更加丰富。在传统的财务管理过程中,财务管理的计量属性较为单一。新的会计制度则不同,出现了多种评价方式,如历史成本、公允价值以及重置成本等,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差距逐渐减少,新的会计准则弱化二者之间的差距。多元化的计量体系是事业单位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将为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准确性,财务管理的高效性提供基础。

(二)资产的定义将进一步拓宽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例4

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建立在财政部于1997年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实施起来的。而新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则是财政部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它全面反映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内容,明确指明了未来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改革的新方向。

一、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经济体制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而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及制度已实行了将近15年,其构架体系不免显得相对落后,故不管从形式还是实质上来看,事业单位进行会计准则的改革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1.保证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统一。在会计核算、会计基础、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对各行业的要求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既不方便综合各事业单位的报表,很难建立将来科学的合并报表制度,也不利于比较事业单位之间提供的会计信息。而且目前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适用于国有事业单位,这明显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因此建立一套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十分迫切的。

2.加强会计理论的全面性。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并没有在定义有关会计要素时,真正体现各要素的经济特征和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质量要求,也没有过多地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理论的不全面问题非常突出。因此,征求意见稿重新规定了各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条件,这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完整会计理论体系的内容。

3.保持与国际惯例趋同,奠定了我国未来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基础。制定国际会计准则的经验表明,作为具体准则制定的基本法则和概念基础的“会计概念框架”通常是被包含在会计准则体系中的。而我国未来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目的是建立一套既符合中国实际国情特点又借鉴国际惯例和企业会计经验的会计体系,基本准则和若干具体准则必然将包括在这套体系中。因此,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进行改革,可为我国未来政府会计具体准则的制定积累丰富经验并奠定深刻的理论基础。

二、与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相比的主要转变

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来看,并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但从细节来看,可发现其实质内容已有很重大的变化。

1.准则定位和适用对象的转变。这种转变可从征求意见稿的行文中看出,现行准则的定位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建立和实施的基础就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而征求意见稿则定位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大大拓宽了之前所界定的范围。同时,征求意见稿正式将现行准则的“规定”更名为“原则”,从这也可看出,未来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将进行一定的抽象、概括,仅对具体制度的制定提供指导意义,不作过于具体的规定。同时,现行准则主要适用于各级国有事业单位,而征求意见稿则将其适用对象确定为境内设置的各类事业单位,去掉了“国有”二字,表明不管是国有事业单位还是非国有事业单位,都将使用统一的会计准则。

2.会计目标的转变。现行准则主要体现了决策有用观,这是因为“决策有用观”符合当时事业单位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能够满足信息使用者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要求。而征求意见稿则重新规定了事业单位的会计目标应该同时兼具“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即要反映事业单位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也要为财务报告使用者合理配置资源,有助于他们进行相关的经济决策。同时也列举了财务报告使用者,如举办单位、债权人、政府及其机构、事业服务的接受者及社会公众等。由此可见,从决策有用观向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二者兼顾的会计目标转变已经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改革的进一步思考

随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步伐的迈进,我国的会计准则改革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但这全球化进程同样也对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发展提出了要求。由于事业单位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的拨款和补助,故其一般是非盈利性的。虽然事业单位经营的目标不是利润最大化,但政府还是会要求事业单位合理使用资金,所以事业单位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本单位使用资金的情况进行核算和监督。同时,制定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也需要很高的成本,但和事业单位中出现的信用缺失、资金滥用、会计信息失真等现象相比较,它参照会计准则的具体规定来开展会计工作是与发展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因此事业单位在进行会计准则改革时,一定要遵循市场化的需要,并坚持经济适用性。

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来看,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问题备受关注,同时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现今事业单位会计面临的一个大难题就是如何在兼顾可靠性的同时,更有效地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因此,事业单位在进行会计准则改革时,一定要尊重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发展需要。由此,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改革才能更好地与国际趋同,建立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理论体系。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征求《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S].2012.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例5

事业单位会计是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进一步规范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对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强化事业单位的社会公益职能具有重大意义。

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出台的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公共财政改革步伐的不断迈进,从2000年至目前,我国的财政管理推行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政府收支科目分类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纵观这些改革,结合目前会计核算所反映的会计信息来看,都已不能全面反映它们所需的要求,从而对1997年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改革势在必行。由此,2013年开始执行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应运而生。

二、新准则对加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规范化的体现

新准则下,会计科目体系得到了全面梳理和改进,各科目核算内容、明细科目设置、确认计量原则、所涉及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账务处理等进一步得到完善。在此,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阐述。

(一)进一步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概念,使会计核算基础更加合理化

1997年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所以目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要方式,虽然一定程度上能够切实反映单位现金流量,但却不能准确合理地反映当期收入支出的配比情况,不能如实反映单位资产和负债,从而也就不能真实体现单位的结余。比如:对年终一次性考核奖的发放,经费在当年就已拨入,而支出确是在年度结束考核后的第二年才发放,这就造成收入支出配比不相符,新准则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后,通过计提当期应发放的工资,就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出单位当年的总支出,得出的结余才是下年度真正可用结余,才有利于下年度各项业务的安排和开展。

(二)创新引入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等内容,使会计核算内容进一步完善

1997年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只核算其原值,这在会计核算上存在一定缺陷。众所周知,资产的使用存在着一定的损耗,不计提折旧,就没有反映出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程度发生的价值消耗情况,对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就不能提供会计数据支持,导致虚增固定资产总量,容易造成数据失真。同理,无形资产未进行摊销也如此。

新准则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虽然是“虚提”折旧和摊销,但确是一种创新性处理方法,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进一步加强了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价值核算,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落到实处。

(三)明细科目设置提出要求予以规范,使会计科目设置进一步完整

增加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会计科目,并对明细科目设置提出要求予以规范,使会计科目设置进一步完整。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涉及的经济业务和事项也日益复杂,原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也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如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只注重对原值的核算,而忽视对损耗价值的核算,对此没有相应的会计科目核算其损耗价值。无形资产也如此。

另一方面,根据新准则,新会计制度从资金来源入手,对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资金的结转和结余的形成过程设计了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对支出明细科目设置给予规范,还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这些设计和规范有助于政府实施部门预决算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支出和分配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对策

除了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本身的健全完善外,对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还需从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和加大外部监管力度等方面着手。

(一)加强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我国事业单位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会计人才相对较少,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推进,对会计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即使会计准则和制度再完善,如果会计人员出问题,会计核算就会出错,甚至导致不良后果。因此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非常重要。一要注重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使其积极主动维护财经纪律,发挥应有的会计监督作用,二要加强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操作技能培训,使其及时掌握最新的会计知识和核算方法,熟悉运用财务软件,从而提高业务技术和操作能力。

(二)制定内部财务会计管理控制制度,强化财务管理

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工作内容和特点,建立一套符合自己的内部财务会计管理控制制度,从资金收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会计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加强财务管理。不相容职务相分离、集体研究决策等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机制应贯穿在单位内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同时,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规范工作流程,自觉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的高效运行。

(三)财政、审计、业务主管等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从预算到决算,财政部门应严格把关,尤其是加强对往来款项、专项资金、公用经费的监督管理,在资金预算批复、审核、拨付等环节上,要严格按程序办理。同时,审计、业务主管部门在进行检查和审计时,对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予以纠正和督促整改,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和浪费。另外,对违反财经法规的单位,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通过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结束语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颁布,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带来了变革,同时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要求进一步提高,这不仅能够促进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同时也能提高财务部门的工作能力,从而更好地提高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于秋菊,司璐.《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核算的弊端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 2009年第17期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例6

近年来,我国的国民经济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快速发展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社会各项事业不断进步,事业单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事业单位对外经济项目不断增加,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效率,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指的是201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全面施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作为国家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是全国120多万个事业单位财务行为的规范准则,制度内容涵盖了事业单位的所有财务活动。

该准则符合了当代中国的发展需要,符合事业单位新的管理和业务要求,能够有效提升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利于建立规范、完善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同时,该准则的实施也能够有效推进事业单位自身的发展改革,有利于事业单位自身改革发展,对于深化改革我国现行的公共财政体制有促进作用。对于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实行,必须要认真学习,领会新会计制度的不同,提高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水平,努力做好工作使得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得到保障,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有助于单位会计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对于事业单位的范围界定,在国务院第252、411号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明确说明:事业单位指的是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包括各级党政机关、科教文卫、新闻出版、体育、环境监测等,还有一些机关的附属机构和法律服务等。

一、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的执行优势

(一)新会计准则适应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国内外环境的变化对我国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事业单位作为我国的公共服务组织,是改革的重点。原有的会计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了,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改革从2000年开始逐步开展。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和部门预算等制度的实施对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二)新会计准则涵盖的会计信息更加完整

原有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核算中并不包括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基建项目另设帐套核算,在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中没有反映出这些基建项目相关的资产负债信息,单位的会计信息并不完整,降低了事业单位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增加了财政风险漏洞。财政部颁发的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68号令)中明确指出了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力度,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保持单位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保障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定期并入“在建工程”科目反映,同时事业单位应当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的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新会计制度对“基建工程”的规定增加了建设内容,扩大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范围,提高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新会计准则能够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是事业单位拥有的预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建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固定资产的价值会随着资产使用和时间流逝有一些损耗,最后固定资产会以报废或其他方式处置。但是现在许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体系并没有纳入固定资产折旧,对于固定资产在报告期间的损耗信息无法准确地了解和提供,无法如实反映固定资产在报告时点的实际价值,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造成一定影响。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借记“固定基金-资产折耗”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从从下月算起;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还要计提折旧,下月不再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提足折旧之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都不用在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用在补提折旧。事业单位在出售固定资产时,要按照资产折旧后的价值出售。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核算的规定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有利于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和资产管理。

(四)新会计制度完善了财务报告体系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财务报告的定义如下:财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原有会计制度下的事业单位科目体系并不完整,核算的计量标准并不明确,而且没有对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内容给予规定。改革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方式,这种核算方式涵盖的财务信息并不全面,对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全面性和客观性会产生影响,新会计制度是在以前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增加了权责发生制核算,新核算方式对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增强和提升,提高了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效益。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要求年度财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还要报送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报表的格式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更加符合现代事业单位财务改革的要求,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接轨,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会计报告体系,更能准确的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

二、贯彻和执行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方法

(一)充分认识到新制度执行的意义,高度重视新制度的执行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执行符合当前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符合人民群众发展的根本需要,有利于事业单位的进一步改革发展,提高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效率;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性,防止财务漏洞的出现;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加强成本控制和绩效评价。新会计准则的执行有利于推动我国会计市场的国际化。随着中国企业的发展壮大,许多国内企业踏上了国外市场的征程,原有的会计制度不能适应国外市场的发展要求,新制度是旧制度的更新和完善,能够与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相协调,促进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新制度的执行对国家、事业单位和企业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单位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到新规则执行的意义,高度重视新制度的执行,认真学习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确保新规则的顺利实施。

(二)单位组织新制度统一培训,提高本单位会计人员专业水平

财务工作对于事业单位来说非常重要,事业单位在高度重视新规则执行的基础上,要组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统一培训学习,认真研究新规则,学习新规则,为新规则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单位领导应带头学习新规则,并形成学习新规则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工作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单位人员全面掌握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全面提升本单位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本单位财务工作水平有很大的关系,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较高能够提高本单位会计审核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本单位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深入学习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能够帮助本单位会计人员专业水平的提高,更好进行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全面提升单位财务工作效率。

(三)以新制度的执行为契机,加快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制定步伐

各级事业单位应该以新制度的执行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新规则,全面推荐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本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事业单位预算资金的使用率和收益率。我国事业单位涉及的行业较多,各个行业的情况又不相同,情况比较复杂。各级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向所在地财政部门要求建立本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门应该积极配合和帮助事业单位建立自身的财务制度。制定本单位财务制度,能够有效防止单位会计工作出现漏洞。事业单位在加强内部人员学习的同时,可以引进高素质和高学历的会计人才,促进本单位财务制度的制定。建立本单位财务制度有助于增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质量,规范本单位的会计核算;有利于增强事业单位的发展活力,有助于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目标的实现。

结论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在原有会计制度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新突破,为完善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促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适应时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利于我国会计改革的进一步推行。各级事业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在单位内部进行新会计准则的统一培训,提高本单位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以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为契机,建立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和管理方法,提高本单位资产管理、预算控制和绩效评价水平。(作者单位:青岛市公路管理局莱西分局)

参考文献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例7

国家财政部继1997年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以下简称《试行》)以后,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又于2012年2月15日又公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同年12月5日进行修订,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相比《试行》和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在多方面进行了改进,但是,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从会计理论和实务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问题。

一、适用范围相关问题的比较分析

目前,我国正在推行新一轮的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可以分为行政性事业单位、盈利性事业单位和公益性事业单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日渐复杂,加之有些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界限并不明显,因此,在会计准则中,明确且恰当地规定适用范围是非常重要的。2012年颁布的《意见稿》中将《试行》中的“国有事业单位”更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事业单位”,这一修改扩大了准则的适用范围;而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进一步将适用范围扩大为“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但是,在第四十七、四十八条中,将“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排除在外,缩小了其适用范围。

二、会计目标相关问题的比较分析

会计目标通常包括会计信息目标和财务报告目标,有“向谁提供信息;提供怎样的信息;提供信息的目的”三个方面的含义。会计目标研究的理论派别主要是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要求会计信息能完整地向所有者提供经营者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而决策有用观则侧重于要求会计信息能提供对经营者作出决策有用的相关信息。《试行》中并没有明确提出“向谁提供信息”,强调提供的会计核算信息为宏观管理服务,主要体现的是受托责任观。《意见稿》和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则兼具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正:更加科学准确地将“财务报告使用者”变更为“会计信息使用者”,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列举中去掉了“事业服务的接受者和社会公众”,增加了“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的信息中,将“运营成果”调整为“事业成果”,体现了事业单位的本质属性,措辞更加合理。总体而言,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关于事业单位会计目标的修正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尤为重要的是为了配合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职能,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增加“其他利益相关者”,这一修改具有极大的进步意义。

三、会计核算基础相关问题的比较分析

会计核算基础一直是以收付实现制为主,权责发生制为辅,但是,是否依旧保持收付实现制的主体地位是值得商榷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不符。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能够客观地反映单位当期的现金流量,但是当期收入和当期费用不一定在当期发生。在收付实现制原则下,当期实际收到的资金才能作为收入入账,当期实际支付的资金才作为支出入账,而应收应付款项在财务核算和资产负债表中并没有得到充分反映,这样就会导致收入与支出的不配比,不能真实可靠地反映单位的实际收支情况,进而不能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准则中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的规定使事业单位之间会计标准不一致,这将影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可比性,进而影响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二是违背了会计准则定位目标。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定位目标就是要统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2011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我国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公益服务。这表明我们在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时要重点考虑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比如测绘事业单位、医院和高等学校等。作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行业事业单位都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那么,准则要统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就需要改变其会计核算的规定。三是不利于有效的绩效考核。现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就是预算执行情况,按照收付实现制得出的预算执行情况就是当期实际发生的现金收支情况,而其中的收支不配比则会影响预算执行的真实性,进而影响绩效考核的公平性与准确性。四是应当顺应环境的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也在不断改革,越来越多地面临着多元投资主体的问题,收付实现制已经不能满足事业单位日趋复杂化的会计核算了,我国的会计制度一直都在寻求与国际接轨,我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也可以借鉴国外完善的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方法。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例8

从近几年来我国社会主义体制下经济的不断发展来看,我国的整体经济体制还没有彻底转型,在市场经济体系中还存在较多的问题,使国民经济的发展不能够持续稳定的保持增长点,这一方面与国家的相关政策有关,另一方面则与服务于民生的事业单位相应制度有关,而事业单位中影响最大的就是财务工作,各个机关事业单位也一直以风险内控作为财务工作的重点。我国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发展迅猛,在实际工作中也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为防范金融风险和金融犯罪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与此同时,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应更加建立完善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文章则对此进行重点阐述。

1 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中的不足

1.1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存在缺陷

在目前我国的众多事业单位中,很多在职员工和领导对于内部控制都存在心理上的误区,认为内控只要不做会计制度上违规的事情就没事,而在中高层领导上更是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上概念模糊的问题,对很多事情的处理上根本没有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在某些重要岗位上还是非专业性的人员,因此,在很多事情的处理和决策上存在不足和不专业的地方,一旦进行审计,则会暴露出很多重要的责任问题,严重暴露出内部控制上的不足。

在我国的很多企业中都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而作为事业单位则对内部控制制度视若无睹,使得新会计制度实行后不能起到管理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作用,一方面是由于事业单位的这种单位性质导致的,另一方面则主要是领导层对这方面的认识层面太浅,不能从主观层面去意识到内部控制对本单位发挥的重要作用。在很多事业单位中,有一部分员工为了升职或提薪一味地讨好上级,对于上级违反会计准则的事情和处理上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政策,这样一来,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就是一纸空文。

1.3 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敬业程度不足,职业技能不过关

我国事业单位中的财务人员对于新下发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有些还比较陌生,甚至不去了解就进行新年度的财务工作,而有些财务人员甚至不是财务专业出身,对于财务工作一知半解,其胜任工作的能力就让人深思,更不用说谈到内部控制了。这些财务人员大多数是通过走后门或关系才能够到事业单位重要的财务岗位工作的,这些财务人员大多数是半路出家,缺少财务专业技能,对于内部审计制度和新会计准则的学习更是难上加难,只有一味地讨好领导,对领导唯命是从,又不愿意得罪同事,在工作上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蒙混过关,这就说明作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已经没有最根本的职业操守,对于内部控制的执行更是无稽之谈了。

2 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解决对策

2.1 提高事业单位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视程度

一个企业的命运很多时候多是依赖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但是一个制度是否能真正的启动作用最终得看企业的管理层,如果一个企业的管理对于制度视而不见,那么对于下属机构来说则是力不从心,更是对于一个企业的文化,氛围会形成一个巨大的创伤,而对于事业单位来说,加强管理层对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更是我们目前很多事业型单位迫在眉睫的任务,更是杜绝贪污,腐败的有力的工作。我们要定期的对于一个单位的领导层,进行职业素养的培训,加强他们对于内部控制制度的积极性和认识它的重要性,强化企业和单位的生命线,才能给一个单位真正的生命力,管理层更是核心。

2.2 不断加强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营造健康的单位文化和氛围

一个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在内部控制制度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强化我们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具体可从几点入手:一是在岗所有会计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杜绝特殊化,必须有扎实的基本功,对于会计工作能够完全胜任,独立性要较强。二是要随着现在的经济状况不断变化,同时也出现很多特殊的经济业务,对于我们会计工作者来说也是一种考验,因此单位要加强我们会计工作者的后续继续专业的技能培训工作。三是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让每一个会计工作者轮流到不同岗位,这样不仅可以加强我们会计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同时对于一个企业的监管,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会起到很多重要性的作用,杜绝每一个细节的错误,提升每一个人员的职业能力。

2.3 建立完善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执行

严格按照有关的人员控制制度采取轮换,对于资金保管人员的工作要定期检查,防止腐败和违法行为;对于思想道德好的人员,敬业的人员要采取嘉奖政策;严格执行组织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如岗位责任制和轮换制等。同时加强企业财务预算制度,内部独立审计制度,实物控制制度,采购制度,对于有关联的单位定期考核制度,财务风险管理制度等,要让那张纸真正的落到实处,建立一个健康的企业。

2.4 发挥财政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例9

一、引言

我们国家针对事业单位出台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这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新的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对我国事业单位财务信息化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使我国事业单位的信息真实度和可靠度不断上升,对提高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到了促进作用。我国事业单位要在新会计准则的引导下,顺应发展潮流,抓住信息化机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化手段,促进事业单位财务的信息化发展。

二、原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财务信息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信息化发展缺乏明确的需求和统一的规划

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化发展应该是建立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而现在许多单位的财务信息化建设都是由单位内部负责,缺乏系统的、科学化的引导和规划,导致最终搭建的信息平台存在资源浪费、资源很难实现共享的各种不合理现象,还有一些单位盲目自我,根本不向一些有成功经验的单位借鉴,在财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没有起到任何积极作用。此外,一些单位对本单位财务信息化建设的需求尚不明确,不知道要财务信息化的建设要具备哪项功能,克服哪些问题,导致财务信息化的发展建设遇到重重阻碍。

(二)事业单位财务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

许多事业单位在进行财务信息化发展的过程中忽略了对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没用形成一套完成的人才培养计划和人才建设标准,导致一些财务信息化的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是很高,而这些工作人员提高自身能力和素养的欲望也不强烈,甚至有些财务信息化人员并没有专心的进行财务信息化建设,他们还在其他岗位上兼职做事情。另外,当前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手段与技术还比较落后,不能进行财务信息的实时监控,阻碍了新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财务信息化的发展。

三、新会计准则下推进事业单位财务信息化发展的措施

事业单位中的财务管理是促进事业单位发展的重要基础。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的编制单位预算、执行预算、节约支出、完善财务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财务监督等。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根据传统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模式和管理理论对本单位进行财务监督与控制管理;第二阶段是在新会计准则下,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进行财务管理。主要任务是完成事业单位内部和外界财务数据的传递,并借助财务信息的决策支持系统对本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科学的分析。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信息化的本质就是在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充分借助于信息网络技术平台,通过各项财务管理数据的优化与整合,最终实现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科学化。

(一)规范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协调好各级之间的关系

新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财务信息化的本质是对本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关系和财务业务进行重组再造。为了增强事业单位财务信息化发展的合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发展情况和财务信息化发展的需求,对原来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关系和财务业务进行梳理和详细的分析,并在新会计准则的引导下,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信息化技术的优势将这些业务进行合理的调整,从而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此外,任何一个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化建设都是一个系统工程,由于单位内部层级、员工之间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在进行财务信息化发展的过程中,高层管理者要充分考虑全局的发展需求进行财务信息规划,科学的解决财务信息共享的问题。

(二)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

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务信息化的发展是建立在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的基础之上的,只有具备足够的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到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化发展中,才能确保信息化发展的高效性和科学性。因此,在进行人才选拔时,要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后续培训和上岗要求给出明确的规定,当职员入职后不能立即上岗,要参加事业单位内部的培训班,保证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达到上岗要求时才准予工作。总之,财务信息化的发展要依赖于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的提升,事业单位只有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激励,才能培养出具备高业务能力的优秀团队,从而促进新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财务信息化的高效发展。

四、结束语

在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下,我国事业单位只有不断规范财务信息系统,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才能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保证财务信息化科学高效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及智.关于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精细化管理的思考[J].国际商务财会,2011,7(07):173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例10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01

财政部2012年2月颁布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新《财务规则》”);2012年12月颁布了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2013年1月印发了《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作者就以上准则及制度的变化及部分业务中会计处理浅谈自身几点看法。

一、新旧财务准则、财务制度主要变化

总括新旧《财务规则》、《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相比的变化,主要体现在:

(一)引入权责发生制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

(二)建立了“费用”要素

考虑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些采用权责发生制,有些采用收付实现制,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非纯粹的收付实现制,为增强准则统驭性,新准则将旧准则中的“支出”要素修改为“支出或费用”。

(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确认与后续计量的管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普遍提高,原规则固定资产标准明显偏低,新规则将普通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由单价500元以上提高到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新准则首次引入了折旧和摊销要求,新制度创新设计虚提折旧和摊销,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这一处理促进事业单位落实“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原则,为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提供会计数据支持。

(四)基建及财政投入的核算

新规则、准则在资产构成中增加了“在建工程”项目,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会计“大账”。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为事业单位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发挥会计信息支撑作用。新制度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要求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单独对财政补助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两个净资产科目,对于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的形成过程设计了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

二、部分经济业务的思考

(一)新会计制度对资产损溢的会计处理

1.“待处置资产损溢”只核算存货、固定资产盘亏,而盘盈并不通过该科目核算。即当存货、固定资产盘亏时,应先转入待处理资产:借:待处置资产损溢;贷:存货―材料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借:待处置资产损溢、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经批准予以处理时,借:其他支出;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当存货、固定资产盘盈时,则借:存货―材料;贷:其他收入;借:固定资产;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待处置资产损溢”应该既包括“损”也包括“溢”。 新《会计制度》增设的“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的是待处置的财产价值和损溢,处置的财产既然包括盘亏,那也应该包括盘盈,因为只要清查财产时发现账实不符(不论是盘盈或是盘亏) ,就应该先对账面数字进行调整, 然后尽快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即存货盘盈时 借:存货―材料(产成品);贷:待处置资产损溢―材料(产成品)。

查明原因经批准作相应会计处理,如无法查明原因,经批准可借:待处置资产损溢―材料(产成品) ;贷:其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时,借:固定资产;贷:待处直资产损溢―固定资产,待查明原因作相应账务处理,如无法查明原因经批准借:待处直资产损溢―固定资产;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2.“待处置资产损溢”只核算存货、固定资产盘亏而库存现金的余缺并不通过该科目核算。“待处置资产损溢”中的资产应该既包括存货、固定资产,也包括库存现金。即货币资金盘盈时借:库存现金;贷:待处置资产损溢―现金溢余。待查明原因作相应账务处理,如无法查明原因,经批准作借:处置资产损溢―现金溢余;贷:其他收入。货币资金盘亏时,借:待处置资产损溢―现金短缺;贷:库存现金,待查明原因作相应账务处理,如无法查明原因,经批准,借:其他支出;贷:待处置资产损溢―现金短缺。

(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入账价值

新《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人账。但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核算中则规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政 补助收入”等科目。

依法取得无形资产前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应于发生时直接计人当期支出,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根据以上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价值只是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而不包括研究开发费用。作者认为不妥不能真实地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不符合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的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都计入了无形资产的成本,而研究开发费用应该是无形资产成本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应当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