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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市场调研模板(10篇)

时间:2023-05-16 15:18:23

建筑工程市场调研

建筑工程市场调研例1

建筑领域的工程拖欠款,是指发包单位(业主)在报告期未按合同约定向建筑企业支付工程款,包括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竣工后应支付的工程款项。

经过调查,截止2004年6月30日,全地区共拖欠工程款达1.567亿元,拖欠2003年以前的农民工工资244.9万元。其中,市2760.85万元、库车县4282.03万元、拜城县2229.9万元、新和县880.06万元、沙雅县63万元、温宿县1073.5万元、阿瓦提县763.08万元、乌什县371.21万元、柯坪县351.81万元、地直单位2899.2万元。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近几年来拖欠工程款呈如下一些特点:

1、拖欠工程款的数额逐年增加,许多建设项目工程款久拖不结。最为突出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许多公司由于工程款久拖不还,部分已成为呆死帐。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2、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问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为许多政府部门在未落实资金情况下,先行建设或擅自变更设计,扩大建设规模而导致资金不到位形成拖欠款。

3、债务链拉长,形成了大量“三角债”。目前,一方面是建筑总承包企业被大量的拖欠工程款,另一方面建筑总承包企业又拖欠分包企业的工程款,材料设备供应厂商的购货款,农民工工资和国家税款、银行贷款。大量“三角债”的产生,引发了多头的债务纠纷,造成了社会信用关系的极大扭曲,还掩盖了因建设资金不足,而盲目建设的问题,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4、引发了大量拖欠农民工资,造成群聚上访等事件的发生。近年来,因拖欠工程款进而拖欠农民工资的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逐年增加。其原因既有少数企业和包工头恶意拖欠或克扣,更多的则是由于严重拖欠工程款而导致许多企业无力支付。

5、严重影响了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同时为工程质量埋下隐患。许多企业反映,由于工程款被大量拖欠。只能依靠增加贷款组织生产,企业背负了沉重的贷款利息,使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设备的更新与技术进步,并造成企业骨干技术人才大量流失。同时有的建筑企业为转嫁风险,将工程层层分包给技术管理水平较低的企业甚至是包工头,结果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使工程质量水平大大降低,甚至留下了安全隐患。

二、关于拖欠工程款的原因分析

(一)建筑市场供求失衡是工程拖欠问题的产生直接原因

目前,地区具有各类等级资质建筑企业共55家。另外建筑市场开放,全国各地建筑企业都能进入地区的建筑市场,建筑行业的竞争十分激烈。许多建设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竞争激烈机会,要求建筑企业垫资建设。即业主在不给预付款的情况下,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施工达到一定进度,或者要求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前预缴一定数额的工程抵押金后,再支付工程款。现在,垫资已成为项目主管降低资本成本、转嫁经营风险、榨取施工企业利润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许多业主即使项目资金充裕,也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因此,垫资实际上已成为众多施工企业承揽项目的先决条件和难以回避的经营“陷阱”。

(二)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是工程拖欠成风的根本原因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信用经济发育较晚,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个人,都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加上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导致社会上信用缺失行为盛行,反映在建设领域,更加剧了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恶化。

1、相当多的企业信用意识淡漠,“拖欠有理有利”之风盛行。由于市场经济的法规制度不健全,企业间经营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督和约束,市场交易秩序混乱,以至于有的企业把拖欠贷款作为一种经营手段、生财之道,也有的企业把拖欠作为变相筹措资金的渠道,不讲信用、不守合同。

2、法制不健全,制度不合理。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大量信用缺失现象,往往是因为守信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收益,也没有得到相应的鼓励;失信者却得到了不应得到的收益甚至暴利,而没有受到应有的谴责和处罚。另据施工企业反映,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还暗地里鼓励这种行为。这样,当失信有利可图时,企业或个人就会不自觉地倾向失信。有些地方"失信暴发户"甚至被称为“能人”。

3、多数企业尤其是建设企业缺乏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许多企业往往进了一个误区,即以承揽到工程为首任,因无法考察客户的信用程度,也不能对其进行信用监控,上当受骗时有发生。

4、缺乏具有影响力的信用监控机构。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淡薄与我国信用信息透明度低有着密切的联系。

三、关于解决拖欠工程款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一大顽疾,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我们应当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采取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对其实施综合整治。

(一)采取有效措施,重点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针对当前拖欠工程款最为突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政府投资工程,应采取如下整治措施:

1、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应当规定必须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凡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由担保人代其支付,但担保人可依法要求房地产企业提供反担保;建筑业企业也应对等提供履约但保。对于未提供这两种担保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凡已完成开发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对其新开发建设的项目不予批准,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银行不予贷款。对于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其降级原因,情节严重的要注销资质证书。

对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强调量力而行搞建设。要求各县(市),各单位要根据财力状况,合理确定负债建设规模,建立有效的偿债机制,严禁以拖欠工程款的方式转嫁资金不足的风险。同时应对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于已形成的政府工程拖欠款,当地政府或部门要结合自身的财力情况,通过年度预算安排,将每年度财政收支结余、融资项目投资额及其收益、各种政策性收费等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清偿债务,限期三年内解决政府投资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凡逾期未能解决的,除极特殊的项目外,一律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同时,要深化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的改革,健全对政府投资工程的有效监督机制。应当做出规定,今后的政府投资工程除按照现行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批外,还须报经相应的人民代表大会最后批准并接受监督。对于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组织实施,应按照“投资、建设、监管、使用”适当分开,政事(企)分开和实施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原则,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格规范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运行。

要在政府投资工程全面推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的办法,由财政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直接向中标的建筑企业拨付工程款。同时要研究制订政府投资工程专用的招标文本和合同文本,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及时排解合同纠纷,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和合同仲裁机构的作用。

一些工程项目的拖欠工程款往往与质量、工期等纠纷交织在一起。为此,工程监理单位要依法履行好自已的职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监督。同时,要进一步健全仲裁机制,有关仲裁机构应当充实专业人员,并重视发挥工程监理、质量检测、质量监督、造价咨询等机构在仲裁过程中的作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拖欠工程款等纠纷作出科学裁决。

(三)应当改进和完善计划、建设、银行等部门的监督,实行联动执法。

对于建设资本金不落实的项目,计划部门不予批准立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已完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的,其新建项目计划部门不批准立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颁发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银行不予贷款;对于不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的竣工工程,应属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部门依法不得确认其验收合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依法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对于房地产项目还不得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对于贷款建设的工程项目,银行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凡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银行应将其列为信用不良的单位,在其新申请贷款时予以限制。

(四)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工程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建筑业企业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企业改革步伐,转化企业经营机制,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提升其竞争力和工程风险防范意识。建筑业企业在承揽工程时要进行充分的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对于资金未落实或可能不落实的项目不要盲目承包。要增强合同管理能力,在签订合同时要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载明拨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的程序、期限、方式以及发生纠纷的处理和违约责任等。要敢于运用《合同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并要加强工程质量、工期等管理,防止因质量、工期等纠纷而造拖欠工程款。

(五)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约束机制,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和维护企业合权益的职能。

除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强制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担保的外,还应当规定,凡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的,业主也应对等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筑业的行业协会应当在行业不正当竞争甚至恶性竞争中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企业自觉抵制业主的不合理要求,帮助和组织企业清偿债务。对于严重恶意拖欠工程款的业主以及搞不正当竞争,签订"阴阳合同"的建筑企业,都要建立起相应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其不良行为。

(六)在解决拖欠工程款的同时,要重视抓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拖欠工程款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息息相关的两个问题。在解决拖欠工程款的同时,要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凡因业主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致使建筑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要严肃追究业主责任;凡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严肃追究建筑企业的责任。

要进一步推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担保。凡建筑企业分包工程不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企业付款的,由担保人负责支付,但担保人可依法要求建筑企业提供反担保,同时实行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连带责任制。

凡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对分包企业所属农民工直接支付工资,所需款项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要大力发展成建制的劳务企业,严格建筑市场准入管理,规范劳务企业运行,禁止非劳务企业的包工头承接工程或分包工程。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对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理。

建筑工程市场调研例2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县建筑业经济总量快速增长,支柱产业作用日益显现。目前我县共有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4家,有生产业务的4家,其中具有二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共2家。20xx年我县建筑业产值为24121.05万元,县属4家建筑企业的产值为14258.16万元,占到了全县建筑业产值的59 %,其中**县葵山红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二级资质的建筑企业,20xx年的建筑业产值为12280.74万元,占全县建筑业产值的51%,占县属建筑企业建筑业总产值86%。由此可见,大企业对整个行业的支柱作用。总体来看,整个建筑业的运行还是比较平稳的,施工产值也在稳步提升,但是对于利润率的增加却相对缓慢。

二、当前制约建筑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认真分析了我县建筑业发展的现状,冷静地查找发展的差距,认为当前制约我县建筑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

1、“吃不饱”---虽然我国发展已进入快速阶段,建筑业市场比较繁荣,但是国有大型企业仍有吃不饱的感觉,有的企业没有多少工程可以干,这是因为我国建筑企业发展较快,在市场份额一定的情况下,企业多,竞争十分激烈。我县的四家建筑企业都有“吃不饱”的感觉。

2、企业在承接工程的时候招投标不规范。现在的施工工程大多数都是通过对外招标来寻找建设方,但是在投标的过程中很多不具有招标条件的公司或者个人,往往借用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的施工资质,因为其人员较少,管理成本较低,所以相对于那些比较正规的大公司,其往往可以因为价格上的优势,以较低的价格中标,这也造成大型单位优势转化为了劣势,从而造成工程量的下降。

3、企业垫资情况严重,影响资金流动。通过走访企业我们了解到,当前的建筑业普遍存在施工方垫资的现象。企业要想运转正常,资金流动要有保障,但是过多的垫资限制了企业的资金流动,再加上投资方或多或少的拖欠施工方工程款,使得很多企业不得不靠银行的高息贷款来维持正常运转,在无形中给企业带来了额外的业务支出,从而造成企业盈利变薄,甚至下降。

4、建筑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垫支拖欠工程款较为突出。近年来,为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相继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还普遍存在着不正当竞争和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当前,建筑市场最突出的就是垫资、拖欠“两把刀”。(1)垫资。工程款垫资已成为建筑市场的普遍现象。如果不垫,企业就揽接不到工程,揽接不到工程就意味着企业无从发展,生存就会受到严重威胁。特别是大量开工建设的政府、开发区的工程项目,大多由施工企业直接垫资。有的为了避开监督,合同主体双方研究对策,在签订正式合同背后又补签“黑白合同”或“阴阳合同”。这样,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也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2)拖欠工程款。建筑施工企业在中标后需缴纳质量、安全等保证金,而建设方却没有相应的信用保证。工程竣工验收时,业主一般只付总价款的60%,最好的只有80%,少说也要拖三年,甚至更长。在清欠过程中,有的施工企业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不敢如实上报实际清欠情况,从而出现“网上清了、实际还欠着”,或者是“明清暗欠、前清后欠”等现象。由于建设方工程款不到位而引发的拖欠民工工资时有发生,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值得关注的是,“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现象仍很严重。

三、加快我县建筑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规范建筑业市场机制

逐步消除不规范的市场操作,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运行规定进行市场平等竞争,不断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消除工程款回收滞后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2 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为企业与企业之间牵线搭桥,使资源优势互补,技术力量增加,市场竞争能力提升.企业应站稳本地的市场,不断拓展外地市场,大力开拓国外市场.政府应做好对本地企业的科技信息,市场信息,技术力量的有力支持,最大能力的保护好本地企业的发展。

建筑工程市场调研例3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县建筑业经济总量快速增长,支柱产业作用日益显现。目前我县共有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4家,有生产业务的4家,其中具有二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共2家。20xx年我县建筑业产值为24121.05万元,县属4家建筑企业的产值为14258.16万元,占到了全县建筑业产值的59 %,其中**县葵山红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二级资质的建筑企业,20xx年的建筑业产值为12280.74万元,占全县建筑业产值的51%,占县属建筑企业建筑业总产值86%。由此可见,大企业对整个行业的支柱作用。总体来看,整个建筑业的运行还是比较平稳的,施工产值也在稳步提升,但是对于利润率的增加却相对缓慢。

二、当前制约建筑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认真分析了我县建筑业发展的现状,冷静地查找发展的差距,认为当前制约我县建筑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

1、“吃不饱”---虽然我国发展已进入快速阶段,建筑业市场比较繁荣,但是国有大型企业仍有吃不饱的感觉,有的企业没有多少工程可以干,这是因为我国建筑企业发展较快,在市场份额一定的情况下,企业多,竞争十分激烈。我县的四家建筑企业都有“吃不饱”的感觉。

2、企业在承接工程的时候招投标不规范。现在的施工工程大多数都是通过对外招标来寻找建设方,但是在投标的过程中很多不具有招标条件的公司或者个人,往往借用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的施工资质,因为其人员较少,管理成本较低,所以相对于那些比较正规的大公司,其往往可以因为价格上的优势,以较低的价格中标,这也造成大型单位优势转化为了劣势,从而造成工程量的下降。

3、企业垫资情况严重,影响资金流动。通过走访企业我们了解到,当前的建筑业普遍存在施工方垫资的现象。企业要想运转正常,资金流动要有保障,但是过多的垫资限制了企业的资金流动,再加上投资方或多或少的拖欠施工方工程款,使得很多企业不得不靠银行的高息贷款来维持正常运转,在无形中给企业带来了额外的业务支出,从而造成企业盈利变薄,甚至下降。

4、建筑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垫支拖欠工程款较为突出。近年来,为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相继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还普遍存在着不正当竞争和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当前,建筑市场最突出的就是垫资、拖欠“两把刀”。(1)垫资。工程款垫资已成为建筑市场的普遍现象。如果不垫,企业就揽接不到工程,揽接不到工程就意味着企业无从发展,生存就会受到严重威胁。特别是大量开工建设的政府、开发区的工程项目,大多由施工企业直接垫资。有的为了避开监督,合同主体双方研究对策,在签订正式合同背后又补签“黑白合同”或“阴阳合同”。这样,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也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2)拖欠工程款。建筑施工企业在中标后需缴纳质量、安全等保证金,而建设方却没有相应的信用保证。工程竣工验收时,业主一般只付总价款的60%,最好的只有80%,少说也要拖三年,甚至更长。在清欠过程中,有的施工企业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不敢如实上报实际清欠情况,从而出现“网上清了、实际还欠着”,或者是“明清暗欠、前清后欠”等现象。由于建设方工程款不到位而引发的拖欠民工工资时有发生,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值得关注的是,“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现象仍很严重。

三、加快我县建筑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规范建筑业市场机制

逐步消除不规范的市场操作,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运行规定进行市场平等竞争,不断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消除工程款回收滞后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2 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为企业与企业之间牵线搭桥,使资源优势互补,技术力量增加,市场竞争能力提升.企业应站稳本地的市场,不断拓展外地市场,大力开拓国外市场.政府应做好对本地企业的科技信息,市场信息,技术力量的有力支持,最大能力的保护好本地企业的发展。

建筑工程市场调研例4

一、建设工程经济的发展现状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建筑行业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并显著改善了人民生活。据相关数据,2001年以来,我国与建筑业密切相关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速持续在15%以上的高位运行,建筑业总产值及利润总额的增速也持续在20%左右。2013年开始,我国建筑行业总产值同比增长速度渐缓,但仍处于较快的发展进程之中。一个工程项目的完成离不开巨大的资金消耗,因而持续繁荣的建筑行业逐渐成为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国家也逐渐加大了对建设工程经济的研究力度。合理分析工程经济效果和投资所获效益的过程即为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分析工作,其可通过研究项目成本为建设工程经济效益最大化提供合理的理论依据。新时期对建筑行业提出了建设工程经济必须与市场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

二、建设工程经济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关系

1.建设工程经济能够迅速拉动市场的需求。兴建国民基础设施对大众的消费意向有着引导作用,这正是建设工程经济拉动市场需求的主要体现。此外,这些基础设施对于加快城市化建设及现代化进程也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建设工程经济能够有效带动周边行业的兴起。具有自身独特特点的建设工程涉及范围十分广泛,其发展同建材行业、冶金制造行业、水电行业等也有着较为紧密的联系,因此建设工程经济的发展也可带动这些周边行业的兴起,市场经济也将会因这些行业的发展而更加活跃。3.建设工程经济维护了市场经济的稳定增长。良性的建设工程经济发展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在发生大规模金融危机时,稳定的建筑行业可通过吸引大批量的家庭资金有效缓和并抵御通货膨胀所带来的危机,从而使整体的社会经济以更加稳定、健康的态势发展。

三、建设工程经济同市场经济协调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1.节能环保长期性战略的缺乏。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使得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对各行各业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措施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其中包括建筑行业。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同生态环境平衡密切相关,其环保效力与整个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壮大直接相关。但就目前而言,我国低碳环保建筑的比例相对较少,建设工程经济无法同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保持协调一致。

2.价格同价值不一致。市场经济的发展需严格遵循“商品价格围绕实际价值上下波动”这一市场规律,但房价持续攀升成为我国建设工程的主要发展趋势,房地产开发商、炒房团持续炒作是最根本的原因。房价长期居高不下严重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原则,长此以往必将引发泡沫经济等一系列的严重后果。

四、建设工程经济与市场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

1.合理控制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建设工程经济同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加大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需注意的是,政府的宏观调控并不是盲目地降低房地产商品的价格,而是依据市场实际变化及价值规律进行调整。政府在实际调控过程中,应尽力避免房价出现过高或过低的现象,房地产价格与其价值应始终保持正常的波动范围。于我国政府而言,除需将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外,还需定期对建设工程经济进行评估和指导,进而为建设工程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2.加大对建设工程经济的金融监管力度。除合理控制房地产价格外,我国政府还需加大对整个建筑行业市场的金融监管力度,以保证建设工程经济同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范围需涉及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发进程、贷款规模、还贷能力等内容,只有对建筑行业进行科学有效的监督才能推动其同商业银行之间的合作,才能对其借贷项目加以严格控制,银行才可通过正常运转的借贷业务实现资产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强对建设工程经济的金融监管还要求政府大力推动银行的改革,有效规避建筑行业高风险借贷对银行的影响,降低金融风险。

3.以激励政策促进建筑行业的经济转型。在促进建设工程经济与市场经济协调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建设工程经济在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应以市场经济为基准,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如前文所述,当今时代,人们的绿色环保意识越来越强,随着生态环境的日趋恶劣及资源的逐渐减少,国家相继提出建立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市场经济需积极相应国家号召,并制定出长期的节能环保战略目标。与此同时,建筑行业也应坚持节能环保战略为发展导向,以提升同市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基于此,国家应及时出台一系列的激励政策,鼓励建筑行业朝低碳经济的趋势发展,并给予一些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节能建筑的企业一定的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如对环保型住宅建设进行优惠税收等。这些激励政策必然可促进建筑行业的经济转型。

五、结束语

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工程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与市场经济的合理运行息息相关,因而建设工程经济同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十分有必要。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经济在与市场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仍面临着价格同价值不一致、节能环保长期性战略缺乏等诸多问题,建筑行业无法同市场经济准则相适应。对此,我国政府与建筑企业应积极应对,并在大量经济研究基础上寻找出解决对策,以加强对建设工程经济的调控,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杨生强.建设工程的经济风险及防范[J].东方企业文化,2012,23:217+205.

建筑工程市场调研例5

中图分类号:TV523 文献标识码:A

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离不开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但由于以下因素的限制,使得体系不健全,无法满足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需求:

(1)推广体系不完善,没有认真把握各方面的因素,过于注重新技术的研究,而对于新技术的推广力度不足,譬如政策、教育、市场等方面,未能取得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方面,科研部门和地方政府单位,没有建立起技术研究方面的长期合作关系,未能在技术层面上给予建筑单位适当的质量管理指导,使得建筑企业选择的技术不适合具体工程的质量管理。另一方面,建筑企业没有主动搜集关于新技术的信息,很多新技术面世一段时间后,被其他建筑企业所应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才逐渐被本企业所重视。

(2)建筑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的主体不明确,这一点主要是因为长期受到传统经济的影响,很多新技术的推广工作,受到了政府的行政干预,以致在市场化的经济条件下,建筑企业没有认识到新技术的推广与企业生存发展的关系,企业进入市场之后,新技术的推广模式一成不变,效率低下。笔者认为,建筑企业是建筑生产活动的主体,追求的三大目标是质量、进度和成本,新技术的采用,一方面可以提高工程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另一方面是提高质量管理的科技含量。

(3)新技术的推广服务方式单一,无法满足多元化的建筑质量管理需求,建筑行业的技术市场,包括专业的技术协会、技术中介、非政府推广服务组织、科技企业等,但这些都是我国目前建筑行业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体系的薄弱环节,与国际先进的国家相比,差距甚大。长久下去,建筑企业的新技术只能局限于模仿,难有突破性的发展。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体系的完善建议

2.1建立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的新机制

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技术具有公开性的特征,放眼建筑市场,各种各样的技术手段层出不穷,但真正适合本工程进行质量管理的新技术手段,需要在分析本工程质量管理需求的基础上,并结合新技术手段的特性,进行因地制宜地应用。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建立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的新机制,作为新技术适时应用指导性原则。首先政府要加大力度推广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新技术,作为重点项目来抓,确保资金和相关政策的到位,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打造优质的政策平台,而建筑工程企业应该借助政府的政策力量和资金支持,配合推广质量管理的新技术,发挥质量管理新技术研究成果的效应。其次是针对那些推广难度比较大的新技术,一般情况下其推广费用高,而且风险大,需要发动国家相关机构辅助推广,而针对那些具有高推广效益,而且可操纵性强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新技术,可发挥市场本身的调节功能,并鼓励其他的推广主体参与推广,以形成多元化的推广体系。最后是将政府推广和市场推广两种模式相结合,一方面可以解决宏观调控方面的技术共享,另一方面按照市场运作的法则,建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在政府的引导之下,建立符合市场化要求的多元化立体模式。笔者认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体系,应该结合外部宏观环境的政策、法律、政府机构等,建立现代化的推广体系,为避免重大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奠定基础。

2.2明确质量管理推广体系的主体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的部门很多,在推广的过程中,出现重复推广的现象,这不仅仅是推广资源的浪费问题,对于推广效率也产生了或多或少的负面影响。在这些推广部门当中,真正能够担任推广职责的部门基本没有,很多推广问题的解决,一般都需要借助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但这对于新技术的市场化来说,不利于长久性的发展。因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新技术的推广主体,必须建立在政府相关部门授权的基础上,同时具有技术研究能力和推广能力的综合性组织结构。这种机构的形成,一方面是建筑院校、科学研究单位、技术推广部门等展开多元化合作,针对一定区域内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需求,联合进行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这样就能够避免技术推广与管理需求之间的脱节。另一方面是推广项目以市场为枢纽,采取具体措施联合建筑企业、技术科研单位、教育机构等,以激励的方式,协调参与各方的利益关系,鼓励多个主体的联合参与。

2.3拓展新技术推广的服务方式

为了优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拓展多种推广的服务方式,使得推广体系呈现多元化的特征。在推广服务方式的选择上,要结合建筑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调动推广主体积极性:一方面是技术科研人员与建筑企业联合推广的服务方式,这种服务方式的前提条件是建筑企业确定自己生产过程中质量管理的具体所需,与建筑院校、科研机构等技术科研单位签订技术指导合同,稳定双方的合作关系。采用这种服务方式,可以在一定从程度上解决由于技术缺失而造成的质量管理技术能力薄弱的问题,两方的结合又能够确保各自的利益,实现共赢。另一方面是以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公司为推广的主体,建筑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质量管理工作如果遇到技术性的难题,可以委托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公司进行专业化地解决,这种模式的成本高,但效率高,工程质量管理的任何疑难杂症,基本都可以通过这种专业化的公司协调解决,建筑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专业化水平和任务量,适当地借助这些公司的力量,提高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体系的含金量。

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新技术具有针对性的特征,即需要根据工程现场工程质量管理的实际需求和基本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推广,但由于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体系不健全、新技术推广的主体不明确、新技术的推广服务方式单一,未能在技术层面上给予建筑单位适当的质量管理指导,使得建筑企业选择的技术不适合具体工程的质量管理。因此我们有必要建立健全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体系,通过建立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的新机制,为新技术适时应用指导性原则,并明确质量管理推广体系的主体和拓展新技术推广的服务方式,要结合建筑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调动推广主体积极性,建立现代化的推广体系,为避免重大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马文杰.试论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及新技术应用[J].科技创新导报,2008(24):24-25.

建筑工程市场调研例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先导,以质量、信誉为基础,创新制度优化服务,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创新机制,加快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强化政策扶持,完善市场监督,着力提升我区建筑业的外向拓展能力,努力打造促进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品牌,提高全区建筑业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实现我区建筑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达到4亿元,建筑业增加值达到1亿元,年均增长率18%,建造师、特殊作业人员培训及上岗率100%,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基本消除工程质量通病,竣工工程合格率100%,安全生产无事故。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创省级优质工程5项,省级文明工地10项。力争新申报一级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1家,二级资质企业1家,三级资质企业2家。

三、措施

1、创新建筑业发展的行业管理机制,加强建筑行业管理力量。加强建筑业管理机构建设,确保区财政有专项经费保障,对全区行业发展进行统一管理、调控、研究和指导,把握好行业发展的规律,创造性地做好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探讨研究制定促进建筑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调查研究,找出建筑业发展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采取措施,使行业发展有目标、有措施、有计划,引导行业健康科学发展。创造条件,使我区企业与大的企业集团合作,借船出海,实现跨越发展。

2、加大行业结构调整力度。按照优化结构、壮大规模的原则,培育发展集团化的总承包企业,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特色行业。一是调整企业结构,加快培育大企业、大集团,与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形成优势互补的企业格局。二是调整市场结构,引导企业向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建筑领域发展,鼓励企业拓展市政、钢结构、装饰装潢、防腐保温、设备安装、电力等专业市场。三是调整经营结构,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骨干企业开展资本运营,提高融资能力,扩大多种经营,向承包商、投资商、开发商相结合的方向发展。

3、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提升市场攻坚能力,分析市场信息,加强市场研究,及时调整战略,研究制定新的市场开拓方略,努力寻求新的突破口和增长点,做大优势市场、主攻热点市场、拓展传统市场、加快开发新市场,做好企业发展的参谋作用。

建筑工程市场调研例7

二、合同管理风险及成因

(一)技术支撑问题

建筑合同管理技术条件不足,对合同管理缺乏科学的引导机制,限制了合同管理数字化发展水平,这些都是限制行业改造难度的关键。面对信息化发展趋势,建筑企业尚未构建科学的管理方式,对不同类型合同项目失去了创新管理平台,这必然会影响建筑工程的发展进程。建筑工程作为一种新的建筑工程市场化方式,很受人们的关注,在建筑工程市场化市场的逐渐扩大下,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城市作为著名的建筑工程市场化城市,而且用户很多,有一定的市场潜力。要综合分析项目合同,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对策,分析其现状存在的问题,并解决问题,达到促进城市建筑工程市场化发展的效果。

(二)产业配套问题

现有建筑行业模式相对落后,产业规划与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导致合同管理体制达不到预期状态,从而影响了整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合同管理机制与产业配套模式不符合,限制了各种类型的项目体系,这些都会影响城市建筑行业改革与发展。例如,相同城市地区的合同方案中,对建筑质量标准及要求不一样,这些都限制了区域性的产业发展,不利于整个企业合同编制与实施。再如,建筑工程发展必须要建立“共享式”的网络平台,促进企业与企业、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信息资源融合,合同项目无法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限制了各类型合同内容编写与调整,无法达到信息资源共享目标。

(三)合同人才问题

人力资源缺乏时代,企业更重视人力资源评估及需求,这些都会影响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面对现有人才结构机制,合同编写与规划需要从多个方面开展工作,才能更好地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为合同管理与改造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但由于合同编制体系与调整需求,现有人才资源无法达到合同管理标准,也限制了合同内部条款实施与应用,这些都降低了项目管理与控制的难度。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城市地区发展建筑工程行业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引进机制不健全、规模化产业结构不协调等,这些都是限制城市地区产业结构发展的主要因素。

三、建筑企业合同分析控制的对策

(一)“建筑企业”目标市场及定位

第一,分级管理,提升合同层次。建筑工程合同要从不同角度开展管理,按照分级管理思想实施工作,从多个角度进行合同改造与分析,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项目工作。但是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合同管理需要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检验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这样才能保证项目管理机制的协调性,维持整个项目运行稳定。基于目标市场定位与控制引导下,项目管理机制要考虑风险系数,以不同类型的建筑体系为中心,采取相对应的控制方案,促进合同条款编制与运行的一体化。对于存在风险隐患的合同项目,要考虑企业未来发展及战略调整要求,共同打造全面性的风险控制流程。第二,专业维护团队,个性化服务。公司客户维护的前提是准确计量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公司风险所带来的潜在损失一般可以分为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和异常损失三种。预期损失是指在一般正常情况下,公司风险损失的统计平均值,是公司在一定时期可预见的平均损失。它是公司的经营成本而不是风险,通过拨备和产品定价进行预防。上市公司市场合同具有多变性、复杂性、风险性等特点,这些都是上市公司市场合同改造需要考虑的问题。此次研究,对建筑合同管理市场合同战略调整提供指导方向,为市场合同调整提供科学的指导方向,重点强化市场合同风险防范及控制,为上市公司经营改造提供了指导,以市场合同为基础完善客户议价体系,与客户实现共同成长。

(二)“建筑企业”产品策略

第一,主动合同理念。客户合同是基于客观事实的概述性理论,应在客观条件下建立有效的建筑企业合同模式。企业走市场化转型之路,并不是某个阶段对经营管理提出的要求,而是整个行业未来革新建设的必然趋势。城市地区作为国家经济建设的重点对象,必须要紧随时代潮流,挖掘建筑工程市场化转型潜在的价值意义,为市场化建设与发展做好充分的准备,这样才能实现经营模式转型与改进。信息科技是建筑工程市场化发展的根基,这样才能维持企业经营模式的优化发展,带动经营效益稳步增长。设定主动合同管理模式,也是对产业经济改造的新要求,有助于实现企业规划与发展目标。第二,合同考评理念。不同项目在市场中的需求是不一样的,如何定位项目属性,能够指导合同管理的科学开展,为建筑工程公司创造丰厚的收益。属性定位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如交通、环境、需求等,才能编制出一套完整的市场合同方案。建筑工程开发全过程中,市场调研是不可缺少的工作,也是直接向开发商反馈市场需求的主要途径。比如,价格同等条件下,需要调查客户对项目环境、格局、空间等方面的需求,抓住项目推广优势,才能获得更多客户的关注。形象推广是项目定位、市场调研之后的环节,也是合同管理的终端,直接与客户面对面地展开合同活动。

建筑工程市场调研例8

2003年,中国建筑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1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7%;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1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3%;完成建筑业增加值8166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占GDP比重为7%;完成竣工产值1.50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2%;房屋施工面积26.35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2.2%;对外工程承包完成营业额138.4亿美元。有40个国内建筑企业进入2002年国际承包商排名225强。浙江省建筑业总产值2973.65亿元,江苏省2560.23亿元,广东、山东、四川、北京、上海、辽宁等省市超过1000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2003年建筑企业改革发展态势良好。浙江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香港上市,成为我国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建筑企业。吉林省建筑设计院和上海市勘察院进行了规范的公司制改造,成为全国省级建筑设计院和勘察院中第一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大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院2003年新签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额35.6亿元。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与美国柏克德(Bechtel)和福斯特惠勒(Foster Wheeler)公司合资成立项目管理公司,承担了投资40亿美元的中海壳牌石化工程的项目管理。

中国建筑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2003年报请全国人大同意修改《建筑法》,实施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颁发了《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印发了“有形建筑市场”、“施工专业分包”和 “施工劳务分包”三个示范合同文本,启动一批涉及建设项目决策、村镇规划编制、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管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等新标准的编制工作。个人执业注册制度有了新的进展,继实施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后,电器、设备、岩土、化工、港口等专业注册工程师已经开始了考试、考核工作,正在做实施执业制度前的准备。同时,为加强施工阶段有关人员的责任,还建立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考核认定办法》及有关实施细则。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取得初步成效,建筑市场开放程度明显提高,有形建筑市场进一步规范,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取得阶段性成果,建筑市场秩序有了较大好转。

二、中国建筑市场发展的形势

随着中国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中国建筑市场将迎来令人乐观的发展前景。今后20年,我国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中国建筑市场将面临历史上重要的发展机遇。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发展战略的实施、投融资体制和公用事业管理体制的改革等,都为建筑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同时,我们也看到,中国建筑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随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规模越来越大、技术越来越复杂,对建筑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加入WTO后建筑业3年过渡期、设计咨询业5年过渡期即将先后结束,国外著名建筑企业包括一些设计咨询公司也将进入我国市场。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中国建筑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动性、积极性日趋增强。可以预见,中国建筑市场主体之间将出现新一轮结构调整,建筑市场将呈现出新的竞争格局。

三、完善政府监管职能,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近年来,中国建设主管部门为了推动建筑业的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不断健全建设领域法规制度,培育建筑市场机制,健全完善建筑市场体系。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还要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深化建筑管理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目前正在进行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依法行使政府的建筑市场监管职能。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一方面,减少政府的行政审批事务,放开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加快改革那些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坚决把行政审批减下来,集中精力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更多力量放在研究市场发展的“大事”上,更好地对建筑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7月1日将开始实施,促使政府部门的各项审批管理必须上升到依法行政的高度。目前,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正在按照行政许可的规定,重新审视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审批项目,做到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依法行使建设主管部门的建筑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建筑市场规则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的竞争秩序。对于那些分割市场、不利于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的限制,以及可以通过市场竞争解决却还在沿用行政手段管理的制度,该弱化的要弱化,该废止的要坚决予以废止。对于继续保留或新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要完善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力和责任,健全过错追究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使各项法规制度既能起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制约各方主体行为的效果,也能发挥保障建筑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作用。我们将通过贯彻《行政许可法》,科学适度地调整好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使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转变到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筑市场监管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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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体系。

自1997年11月《建筑法》颁布以来,国务院、地方政府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以《建筑法》及有关法律为母法的法规制度,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地方、部门规章,构建了工程建设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2003年,根据建筑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建筑法》实施以来的有关情况,全国人大决定修改《建筑法》,从工程建设活动客观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出发,在调整范围、监督管理体制、工程承发包、拖欠工程款、工程风险保障、公共健康安全、建筑环境质量、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补充和调整。以此为契机,建设部已经组织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对《建筑法》及其有关的法规制度开展研究修改,对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进行修订完善。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加快我国房屋建筑技术法规的研究和编制,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向法制化建设推进。通过对我国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框架体系的修改完善,使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更加适应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对外开放的形势,更加符合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包括投资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中介机构等)改革产权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要求,更多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需要。

三是深化建筑管理体制改革。

与市场经济接轨,政府的管理必须公平、高效,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国建筑市场的特点,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和有关的市场规则,加快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担保、保险等手段的应用,在更大程度上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的合理流动,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对现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将根据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建筑企业深化改革的形势,进行修改调整,进一步放开市场。特别是对大家反映较多的施工专业类型划分过细、劳务分包企业过少、专业设计事务所的设立、工程咨询业的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的培育等问题,我们将根据现阶段我国建筑市场发育水平和建筑企业生产能力等状况,取消各种限制性规定和歧视性政策。对目前实施的一些建筑市场监管制度,如招标投标(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招投标)、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包括超限高层建筑抗震审查)、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安全生产许可等,将按照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的目标,进行调整、修改、补充、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作为招投标的服务场所,将加快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的步伐,为企业提供快捷的信息和周到的服务。对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管理,实行权责明确,制约有效,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模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等国际通行的项目实施方式。

今年,我们还将加快建立健全以不良行为记录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建设信用体系,把建筑企业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竞争、工资支付、劳动保障等方面的不良行为和处罚记录在案,并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公示,促进市场主体守信经营。同时,对这几年来推行的以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担保制度,要加大推行力度,提倡工程建设各有关方面投保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险、工程质量保证险、执业责任险等。

四是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

人才的合理竞争和流动,是规范的建筑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我们启动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目前正在会同人事部完成建造师考核大纲的审定,进行全国统一考试。与此同时,我部要组织人员研究起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在时机成熟时,将陆续开展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土木(水利水电)、冶金、环保、矿业/矿物、石油工程师等执业制度的启动工作。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有关承诺,积极开展与各国和有关地区的执业资格互认。最近我们正在进行与香港地区开展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互认工作,关于中国一级注册建筑师与香港建筑师学会会员资格互认工作已经完成,有关文件已经颁布。

五是引导建筑业结构调整。

建筑工程市场调研例9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全运”中心任务,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加大对建筑业的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力度,促进全市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不断提高建筑业对全市经济的贡献率。

(二)工作任务。推进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深化建筑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建筑市场监管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建筑业运行机制、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及竞争能力显著提升,确保建筑业全面、协调、平稳、较快发展。

二、积极推进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

(三)加快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坚持扶优扶强的原则,加快发展一批综合实力强、资产规模大、社会信誉好的大型建筑企业或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深入实施品牌战略,积极为企业在人才引进、市场准入、融资、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对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和上缴税金首次超过一定标准的建筑企业,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财源建设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四)扶持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引导和支持中小型建筑业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培育一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重点发展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以及钢结构、电子工程、电信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专业企业,进一步提高专业企业在全行业中的比重。支持专业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和高技术含量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提升高端建筑市场的专业施工能力。

(五)大力发展劳务企业。鼓励无建制的劳务群体向有建制的企业转化,支持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企业转为劳务企业,积极促进劳务企业与大型总承包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加快建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体系,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推动劳务企业规范化发展。

三、加快转变建筑业产业发展方式

(六)推动工程承包方式改革。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积极推行BT、BOT、BOOT、EPC等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并给予政策支持。大力培育和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企业,引导经济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建筑业大型骨干企业积极拓展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等经营模式,开辟新的市场领域,逐步完善科学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七)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支持、引导*市建筑业企业,通过与相关专业企业兼并整合、联合投标等方式,广泛介入到公路、铁路、隧道、机场、码头、桥梁、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施工领域,创造更高产业附加值。

(八)加快区域建筑经济发展。积极扶持县(市)区建筑业发展。发挥长清区建筑业资质企业、骨干企业较多的优势,积极培育经济总量大、产业结构合理、核心竞争力强的建筑业产业集群,增强长清区建筑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使其发挥龙头示范作用,带动全市建筑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四、大力推进建筑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九)加大对建筑业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扶持。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技术创新政策扶持体系,在企业资质管理、质量管理、招标投标等环节,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积极鼓励高等级建筑业资质企业和专业骨干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建立企业研发中心或技术中心,尽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建筑业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十)促进建筑业新技术、新工法的开发和推广。引导大型建筑企业加快建立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重点进行管理技术和成套施工技术、专利技术及工法的研发申报;引导建筑专业承包企业重点发展专业施工技术和专项工艺技术;引导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加强作业人员技术培训,熟练掌握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机具“四新”技术的应用;积极培育建筑新技术开发企业,利用专项知识和技术实力解决工程建设难题,使之成为技术进步的重要推动力。加强装饰装修工程环境污染控制和管理,推动建筑企业将工法、“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活动的开展与建筑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紧密结合,大力倡导“绿色环保型建筑”和“节能省地型建筑”,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十一)建立建筑业节能减排激励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节能减排等科技研发专项补助,对建筑业企业承担的节能减排等科研课题、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和预拌砂浆生产使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扶持。

(十二)推进建筑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进程。鼓励建筑业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竞争力,普及计算机应用和信息联网,启动建筑业信息化试点示范工作。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建筑标准件生产,提高建筑部件工厂化生产比重,提升施工现场装配能力和机械化生产水平。

五、加强建筑业人力资源开发

(十三)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创新建筑业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一支以高素质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建造师为主体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以关键岗位人员、技术骨干和一般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人才队伍,以技师、高级技工为主体的施工作业队伍,形成多层次的产业发展人才队伍,提升产业整体素质。

(十四)切实抓好农民工培训工作。大力实施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建立以农民工业余学校为载体的企业自主培训机制,强化对农民工的准入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加强组织协调,规范行业教育管理和培训行为,保障培训质量。改进建筑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管理办法,降低企业和农民工培训负担,提高一线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建筑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六、深化建筑市场监管

(十五)完善建筑工程监管体制。调整和完善行业管理机制,充实建筑工程监管力量,加大建筑工程监管力度。理顺建筑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的关系,明确工作衔接程序,建立建筑市场查处协作配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明确市、区管理权限和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

(十六)加强工程招投标和市场交易管理。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招标控制价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监管。修订、完善招标文件和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加快推进电子辅助评标和网上评标,加强评标专家的准入清出管理和动态考核,规范招标机构市场行为,强化合同履约跟踪监管。进一步推进工程招投标运作程序制度化,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建立全面、公正、及时、系统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交易程序,加强硬件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完善有形市场服务功能。

(十七)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突出重点,分类监管,加强对建筑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影响突出问题的监督管理。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模式改革,强化对建设工程质量相关责任单位的监督。加大对建筑工程结构质量的控制力度,探索推行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制度。加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力度,鼓励企业争创精品优质工程。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保证、监管及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及恢复办法,对以项目为单位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试点。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起重机械管理,严格落实设备登记备案制度。加强模板工程、深基坑开挖、整体脚手架的监督检查,防止坍塌事故发生。规范施工现场总分包行为,明确总分包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完善质量安全事故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遏制、减少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十八)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制定出台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促进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文明施工自*保障体系。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投入,强制推行建筑工地远程监控和车辆冲洗设施配置,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规范渣土运输行为。改善工地生产和生活条件,倡导清洁生产理念,加强施工环境保护,保障施工人员身心健康。完善监督检查、媒体曝光、严管重罚、视频监控、公众参与等综合治理措施,减少建筑活动对群众日常生活和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十九)推进工程造价改革。加快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建设,及时统计并各类施工企业的社会平均成本、工程造价指数及反映社会平均水平的消耗量标准和价格信息,建立健全人工工资定额、消耗标准、工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市场计价行为,实施竣工结算备案制度,强化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市建委要尽快制定建筑工程“优质优价”实施办法,为工程创优提供支撑。

(二十)完善行业社会保障。积极扩大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收缴覆盖面,拓宽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补贴范围,力争使其惠及劳务企业和农民工。建立健全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过程监控和竣工项目的拖欠梳理,依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各类不良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十一)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健全建筑行业企业、人员和工程项目三大基础数据库,完善建筑市场信息系统,加快建立信用保证体系。完善市场诚信评价标准,对企业和执业人员的诚信行为进行评价分级。发挥失信约束和惩戒作用,建立完善资质、资格、市场准入等失信惩戒协调机制。

(二十二)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联动管理。建立对建筑工地特别是重点工程的部门协管机制,加大监督监管力度。加强建筑市场稽查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稽查工作程序,严厉查处规避招标、肢解发包、违法分包、施工单位转包、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及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等问题,并将查处情况与资质管理、招投标、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评优树先等相结合,完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形成闭合式管理。

七、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

建筑工程市场调研例10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2月28日

一、引言

持续的城镇化进程推动了大规模的城市发展与更新改造活动,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建筑废弃物。根据《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年度报告(2014)》,2013年我国共产生建筑废弃物约10亿吨,占全国城市固体废弃物的40%,然而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却不足5%。其中,拆除废弃物所占比例高达70%~75%,拆除废弃物的单位面积产生量为新建建筑废弃物的50倍以上。现今的拆除及管理方式极大地加剧了废弃物回收利用的难度,增加了管理成本,在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的同时,也给城市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加重了环境治理的难度。相比之下,大多数欧盟发达国家的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在2005年时已达到50%,其中法国、英国等国家已达到60%~70%。

实际上,95%以上的建筑废弃物经过资源化处置后可成为工程建设的原材料,若我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可直接创造产值6,000亿元,带动建筑产业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等达数百亿元。可见,我国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还存在很大的潜力和提升空间。如何提高利用率水平是城市可持续建设亟待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只有想方设法减少建筑废弃物的产生量,提高废弃物材料的回收利用率,才能实现对建筑废弃物的有效管理。而在此之中,由于拆除废弃物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多个管理过程和利益相关方,只有厘清拆除废弃物管理的路径和关键环节才能有针对性地优化其管理。然而,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检索的结果表明,目前对建筑废弃物管理过程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新建建筑,仍没有研究对建筑拆除废弃物产生后的管理路径和关键环节进行系统的梳理。

因此,为厘清建筑拆除废弃物的流向和管理过程,优化建筑拆除废弃物管理措施和方案,本文通过在深圳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拆除废弃物管理现状的调查,对15个建筑拆除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了深度访谈,获取了建筑拆除废弃物的流向、管理过程、管理方法及措施等信息。接着,对废弃物管理各个阶段的管理活动进行描绘和刻画,识别出拆除废弃物管理的关键环节和管理策略。研究表明,废弃物产生、现场管理、废弃物运输和处理处置等几个关键环节,研究所识别的管理措施和策略可以帮助项目管理者制定废弃物管理的最优策略和优化处置路径。此外,本研究在分析建筑拆除废弃物管理现状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了优化建筑拆除废弃物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二、研究方法

为了能深入刻画建筑拆除废弃物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全过程,本研究于2015年8月至2015年11月对深圳市建筑拆除项目的直接管理人员开展了关于拆除废弃物产生及流向的调研,获取了废弃物管理路径、参与方法以及管理过程中所采用到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在此基础上,对建筑拆除废弃物全生命周期管理路径、关键环节、管理措施和方法进行刻画,并据此建立建筑拆除废弃物的处置流向模型。

通过对拆除废弃物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访谈,在收集拆除废弃物的流向和管理过程相关信息并定义“拆除废弃物生命周期管理”的基础上,对复杂的管理过程进行深入描绘和刻画,并对描绘的路径进行分析,识别出影响拆除废弃物管理成效的关键环节和管理策略,为改善拆除废弃物管理提供建议。该部分具体可分为以下两个步骤:首先,在深圳市选取15个城市更新拆除工程案例进行深度调研,通过与现场直接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获取拆除废弃物从产生、收集到最终处置的整个流程信息。依据工程项目现场观察和专家访谈的结果,并结合生命周期管理理论和建筑废弃物管理链的思想,对“拆除废弃物生命周期管理”的内容及界限进行定义;其次,由于工程项目的一次性、不可复制性和复杂性使得每个工程项目都涉及多个利益相关方和管理环节,并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所以研究需要对调研结果进行深入分析,理清拆除废弃物管理的关键环节和拆除废弃物管理策略及措施,构建拆除废弃物管理流向模型,对拆除废弃物的流向和管理路径进行描绘。

三、拆除废弃物管理现状

基于上述调研和研究获取了拆除废弃物流向及管理路径相关信息,首先,根据调研结果定义了拆除废弃物生命周期管理,即从建筑拆除产生建筑废弃物(包括拆除活动)到最终处理处置的管理过程。识别了管理过程活动及其中的管理策略和措施,收集了拆除废弃物管理者对拆除废弃物管理政策及措施的建议和迫切期望;其次,基于所识别拆除废弃物管理环节/过程、策略/措施等信息,构建拆除废弃物管理流向模型,对拆除废弃物的流向及管理路径进行描绘和刻画。这些成果可以为相关研究提供基础数据和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支持。

(一)拆除废弃物生命周期管理过程及环节。调查发现,就不同的项目而言,废弃物管理的具体流程有所不同,但无一例外都包含了废弃物产生、现场管理、废弃物运输和处理处置等几个关键环节。废弃物产生环节是指由于建筑物的拆除而产生的建筑碎片即建筑废弃物这一活动;现场管理是指建筑废弃物产生后在施工现场的收集、分拣、分类、预处理等步骤;废弃物运输是指将建筑废弃物从施工现场运至填埋场、循环利用场、荒地等运输终点的过程;而处理处置是指承包商和拆除企业对废弃物预想的处理方式及废弃物回收厂、循环利用场、填埋场等利益相关者对所产生的建筑废弃物进行最终处理的管理措施。由此,将拆除废弃物生命周期定义为:从建筑拆除产生建筑废弃物(包括拆除活动)到最终处理处置的整个管理过程。

(二)建筑拆除废弃物管理流向模型。研究通过对建筑拆除废弃物管理各个环节所采用的策略及措施进行统计,获取了各项目的拆除方式、现场管理策略、运输方式和处理处置方式等信息。基于以上的调查和研究所识别的拆除废弃物管理环节/过程、策略/措施,构建出建筑拆除废弃物管理流向模型,对拆除废弃物的流向及管理路径进行描绘和刻画。该模型将拆除废弃管理划分成废弃物产生、现场管理、运输和处理处置四个阶段,涉及建筑拆除、收集、分拣、分类、预处理、装运等环节和循环利用、填埋、基坑回填、做路基和非法倾倒几种处理处置方式,并同时包含了各项活动所涉及的管理策略。模型如图1所示。(图1)

1、拆除废弃物的产生阶段。在废弃物产生阶段,承包商和拆除企业编制拆除方案并予以实施,由此形成拆除废弃物,对于特殊项目可能还涉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就调查结果来看,绝大多数建筑物采用的是机械拆除方式,占所调查项目的80%,而剩余20%的项目采取机械加人工的混合拆除方式。

2、废弃物现场管理阶段。一般而言,承包商和拆除企业会从建筑拆除所形成的大量废弃物中分拣出金属、塑料、木材和玻璃等非惰性废弃物,同时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和收集。在调查中,所有项目都采用了现场分类的管理措施。67%的调查对象从产生的废弃物中优先分选出金属、塑料、木材、玻璃这些可以直接出售的材料;而有33%的企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砖、砌块、混凝土再进行分类;有27%的受访者表示会对木材按照尺寸进行堆放,以便于回收;还有40%的受访者在处理过程中将大块混凝土打碎,以便后续运输。而对于堆置在现场的废弃物,有40%的企业采用表面洒水的方式进行防尘处理,27%的企业会在此基础上采用表面覆盖油毡布等方式进一步减少其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影响。由此可以看出,现场的分类以及预处理是废弃物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会极大地影响废弃物管理的效率。

3、废弃物运输阶段。调查显示,约有一半的项目委托专门的清运公司进行运输,另一半的项目则由承包商或者拆除企业自行运输。通常在运输的过程中,会采用洒水降尘或者覆盖的方式避免运输过程中废弃物的洒落对运输线路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由于通常废弃物处理量较大,且运输的路线长,运输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装运也是废弃物管理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4、拆除废弃物的处理处置。通常有循环利用、填埋、基坑回填、用作路基和非法倾倒几种方式。将废弃物运往填埋场是最常见的做法,而基坑回填和用作路基也越来越受到管理者的青睐,因为对承包商来说,采取该方式既能够减少运输和填埋产生的费用,又能够通过出售废弃物获得经济收益。研究发现,即使有部分惰性废弃物被运往循环利用厂进行资源化处理,但此做法仍未得到普及。相反,出于运输成本和填埋费用方面的考虑,尽管相关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仍然有极少数的企业或清运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将建筑废弃物非法倾倒。

四、问题及建议

调查发现,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各参与方大多从项目本身及各自企业的利益出发,对建筑废弃物进行管理,以减少经济效益的损失。而政府部门在进行废弃物管理的监督和政策的制定时通常是从整个城市的环境和社会效益的角度进行考虑。研究人员认为,这两者间出发角度的不同也是废弃物管理实践中出现的许多问题的根源所在。

(一)资源回收利用率低,浪费现象比较严重。现阶段我国建筑废弃物管理仍属于粗放模式,通常在工程实践中,管理人员仅仅关注金属、塑料、木材等可以通过直接出售取得经济价值的废弃物,而对于拆除活动所产生的大量混凝土、砖和砌块等,只有很少的部分得以回收。加之我国建筑废弃物的产生量远远超过其他国家,这使得大量的废弃物材料无法重新投入使用,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因此,应该想方设法提高建筑的拆除效率和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并加强现场的分类管理。

(二)填埋场需求增大,占用土地资源。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较低使得管理者不得不更多地采取填埋的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处理,这也在客观上加大了对于填埋场的需求。为了节约现场管理的成本,除了在现场进行简单的筛选和分拣外,大多数废弃物都会就近运往填埋场进行填埋。而填埋场的建设需要占用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这对于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是个严峻的考验。因此,政府应该设法丰富建筑废弃物的处理路径并对城市今后整体的废弃物产生量有准确的估计,在此基础上对填埋场进行合理的规划与布局,这样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于土地资源的侵占,还能有效减少废弃物的运输成本,降低填埋所需费用。

(三)非法倾倒现象屡见不鲜,对环境造成污染。虽然目前深圳市的建筑废弃物从施工现场运至填埋场处理的总费用平均为10元/吨(远低于香港的150元/吨),但是由于废弃物总量庞大,目前建筑废弃物处理的运输和填埋的总成本仍然较高。因此,在较为偏远的郊区,由于居民较少,政府监管不周密,部分管理和运输人员为了自身的利益会将废弃物随意倾倒在路边以节约经济成本。这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损害:若将建筑废弃物随意倾倒在路边会造成严重的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周边居民的生活;若将废弃物倒入河流河谷则会严重影响水体、堵塞河道,甚至引发更严重的后果。这些都与可持续建设的宗旨背道而驰。因此,对于废弃物的非法倾倒行为,应该采取一定的经济惩罚措施,制定适当的收费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减少该行为的发生。

(四)废弃物再生产品社会认可度低,激励措施不足。不少受访人员表示,大多数开发商和承包商表示对废弃物再生产品的质量以及使用寿命存在担忧,从而更倾向于购买和使用原材料,这使得废弃物循环再生产品在市场上的认可度较低。市场对于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激励不足,管理者的积极性降低,这也是阻碍废弃物循环利用率提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管理者看来,对建筑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会增加额外的人力、资源和时间成本;而在循环利用厂看来,处理未分类的建筑废弃物也需要投入更多的成本,且由于废弃物再生材料的社会认可度较低,经济效益不佳。各方均没有足够的动力来改善建筑废弃物的管理,而政府对废弃物管理的经济补贴无疑是最直接的激励措施。此外,增加在废弃物再生产品研究方面的投入,提高其质量和使用寿命,提升市场认可度,改善参与各方对于再生材料的态度也是提高循环利用率的有效途径之一。

(五)加大政府监管力度,规范实践管理行为。目前,废弃物管理水平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政府缺乏有效的监管。到目前为止,虽然国家和地方都出台了一些涉及建筑废弃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废弃物的管理进行指导,例如深圳市制定的《建筑废弃物减排技术规范》,但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管理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因此,政府相关部门须加大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相关条例的顺利实行,规范各参与方的管理行为,提升建筑废弃物的管理水平。

五、结论

本文对拆除废弃物的生命周期管理进行了定义,即从建筑拆除产生建筑废弃物到最终处理处置的整个管理过程。厘清了管理过程活动及采取的管理策略和措施,并将拆除废弃物管理者对拆除废弃物管理的建议进行总结。基于所识别的拆除废弃物管理管理过程及策略等信息,构建拆除废弃物管理流向模型,对拆除废弃物的流向及管理路径进行描绘和刻画。研究显示,拆除废弃物的现场分类、预处理以及装运是整个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因为这些过程不确定性较大,所涉及的管理措施和利益相关者众多,对于整个废弃物管理的成败将起着决定性作用。研究成果不仅可以为后续有关研究奠定基础,还能为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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