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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规教育模板(10篇)

时间:2023-05-15 17:11:32

安全法规教育

安全法规教育例1

二、扎实推进学生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和杜绝学生违法犯罪。

强化生理、心理卫生教育。心理疾病是导致青少年学生违反犯罪的主要因素。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令人关注,因此,加强对学生生理、心理健康教育,是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关键。近年我校通过讲座、报告、讨论、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访问参观及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有效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切实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融入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去。实验证明,开展少年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对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大有益处。

三、抓好爱心工程,关心爱护弱势群体。

我校把关爱贫困生、留守儿童和单亲家庭子女和学困生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1、开展“一帮一 一对红”互助活动,爱心送给学困生。 学困生是学校教学过程中的弱势群体,但往往由于成绩不理想而易被老师忽视。为了使每一位学生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每学期初,要求各校都对学困生进行调查了解,成立“一帮一”小组。让优秀学生和他们结对子,老师随时对他们的互助学习成效进行检测,对于提高快、效果好的进行奖励。

2、让“大手牵好小手”——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关爱留守儿童。每学期初,要求各校组织班主任对父母不在身边或父母双亡的孤儿进行排查摸底后登记,并发动教师“献上一份爱心,帮助一名儿童”,开展爱心助学活动,要求班主任老师加强对这部分学生的家访,对留守儿童从生活到学习上给予帮助,使这些父母不在身边的孩子每天享受父母般的关爱,同时,也使那些身在外乡的父母们安心在外面工作。

四、建立健全家校联系机制,引导家长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抓实家长配合,发挥家庭教育的特殊作用。努力探索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组建了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建立健全家长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年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并通过设立“家长开放日”、召开家长会,建立学校与家庭沟通的桥梁,通过网络、电话、校讯通等,及时沟通学生的学习情况、思想情况,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学生和家长之间架设了一座桥梁,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家长学校管理模式。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措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五、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权利义务意识、公民意识、自觉守法意识,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法律素质。

(1)开展法制教育、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本年度,根据学生特点,重点开展 “法律在我心中”主题系列活动,及时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开学初邀请交警到我校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使每一位同学能够了解交通安全常识。我校还带领学生参观交警大队,通过听交通案例,看交通事故图片,是每一位同学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对流行疾病的防控教育。开学初我校还邀请陕飞医院医护人员到我校展开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健康、疾病防控等一系列安全教育,从而有效的提高了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安全法规教育例2

(一)“安全教育法”是保障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

实践表明,安全意识的提高是预防事故发生的先决条件。制定“安全教育法”,可以提高人们对安全的认识,使全社会都能站在历史和未来的高度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真正开创一个全员育人、全方位工作、全过程培养的教育工作新格局。通过“安全教育法”的制定,可以明确界定安全教育的目的、方针和办法,规定国家、组织和个人在安全教育中的地位、义务和职责,这就有助于促进党政群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精干高效的安全领导体制与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的真正建立。通过这样一种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大力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共同推动安全工作的合力。

(二)“安全教育法”是推进安全教育发展的前提条件

“安全教育法”的制定是安全教育发展的前提条件。一方面,制定“安全教育法”有利于规范安全教育内容。安全教育不仅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全社会性的系统工程。目前,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中小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必修内容,根据不同阶段中小学生的认知特点,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另一方面,制定“安全教育法”有利于保障安全教育所需物质条件。必要的物质投入与条件保障是安全教育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要确保安全教育的重要地位,就必须努力增加安全教育投入,并逐步改善安全教育发展的物质条件。同时,制定“安全教育法”有利于保证安全教育质量。教育质量作为对教育效果优劣与水平高低的评价,最终体现在培养对象的质量上,我们必须健全相应的安全教育法律法规,从宏观上监督和保障安全教育的基本质量。[1]

二、制定“安全教育法”遵循的基本原则

教育立法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教育立法活动中所要坚持的主要准则,它是教育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制定“安全教育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因时制宜与法制稳定相结合

因时制宜就是要求在制定“安全教育法”时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准确把握时机,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如,针对一段时期多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伤亡,《校车安全条例》的立法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注,全社会也高度关注,相关工作迅速启动,并很快得以颁布实施。必须指出的是,因时制宜必须保证安全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对稳定性,需与法制稳定相结合,避免“朝令夕改”现象的发生。

(二)因地制宜与法制统一相结合

制定“安全教育法”应结合安全教育的实际情况和客观需要,创造新的法律规范,以适应调整安全教育关系的需要。但制定“安全教育法”,一方面需要解决好与上位法之间的衔接配套问题,避免产生照抄照搬上位法、抵触上位法等现象,另一方面要解决好同一位阶上的法规(包括地方法规、部门规章等)相互之间协调一致的问题,避免产生相互交叉或相互冲突。这就要求把因地制宜与法制统一结合起来,要求“安全教育法”不得与宪法、法律所确立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相抵触。[2]

(三)因势制宜与法制创新相结合

因势制宜就是指制定“安全教育法”时应审度安全形势的变化,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动态的角度主动地加强安全教育立法。“安全教育法”制定工作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国内没有成功的经验可资借鉴,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这就要求“安全教育法”既符合我国安全教育的实际情况,又充分考虑我国安全教育的领域特点和状况,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各项立法权力,进行法制创新,创制出其他国家与地区没有创制的新规则,拓展教育立法发展的独特空间,因势制宜与法制创新相结合。

三、“安全教育法”包含的基本内容

“安全教育法”的具体内容主要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发展安全教育的具体政策及措施,主要包括:

(一)安全教育管理部门职责的明确

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积极参与。“安全教育法”中必须明确各级各类安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设置及其地位、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原则等,明确各级各类安全教育行政机构工作人员的组成及其职责,将安全教育活动的责任和要求,落实到安监、宣传、广播影视、文化、教育、公安、交通、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等各种社会群众团体,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从而扭转以往安监部门“孤军奋战、包打天下”的局面,有力地推进安全教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二)安全教育经费的筹措

经费的筹措是教育中一个永恒的共性话题,安全教育也不例外。西方发达国家与地区实践经验表明,即使是在经济状况相同的国家或地区,由于采用了不同的教育经费筹措方法,结果安全教育发展速度不尽相同。坚持安全教育优先发展,就要确保财政等相关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并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制度。“安全教育法”应该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安全教育经费的筹措,确定安全教育经费拨款、集资、使用管理办法及地方各级财政对安全教育经费的投入比例,等等。

安全法规教育例3

1.法律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以《宪法》为根本,在《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都分别规定了有关交通安全教育的内容,为加强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提供了法律的依据以及法律的保障。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就是结合地区的实际遵循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并对这些上位法中有关交通安全教育条款进行具体化与条文化。

2.政策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国家为实现一定时期的目标而制定的行动纲领,是各级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依据池是制定法律法规的依据而法律法规在一定意义上则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化和规范化。因此党和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既是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重要依据。

3.实践依据。加强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必须深入研究地区交通安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认真总结在实践中创造的行之有效的经验从中发掘出时代性、规律性与创造性的东西,并将实践检验为真理性的且具有可行性的东西体现在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之中,使制定的交通安全教育法规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此外,各地区还应从地方实际出发,广泛吸收借鉴各国、各地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有益经验力求使立法产生最佳的社会效果。

二、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教育立法的基本原则作为教育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是教育立法主体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因时制宜与法制稳定相结合。因时制宜就是要求应根据地区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淮确地把握时机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如针对一段时期多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伤亡蔗校车安全条例》的立法工作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非常关切淦社会高度关注相关工作迅速启动并很快得以颁布实施。但需指出的是,因时制宜必须保证法律法规的相对稳定性须与法制稳定相结合避免“朝令夕改”现象的发生。

2.因地制宜与法制统一相结合。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应结合该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的实际情况和客观需要危造新的法律规范,以适应调整地区交通安全教育关系的需要。但其相关立法工作厂方面需要解决好与上位法之间的衔接配套问题避免产生照抄照搬上位法、抵触上位法等现象;另一方面还需要解决好同一位阶上的地区地方性法规相互之间协调一致的问题,避免产生相互交叉或相互;中突。这就须把因地制宜与法制统一结合起来要求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所确立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相抵触叽

3.因势制宜与法制创新相结合。因势制宜就是指应审度交通安全形势的变化厂切从实际出发从动态的角度主动地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池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投有国内成功的经验可资借鉴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这就要求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既要符合本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的实际情况,又要充分考虑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的地方特点和状况,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各项立法权力进行法制创新创制出其他地区没有创制过的新规则开拓地方立法发展的独特空间,因势制宜与法制创新相结合。

三、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基本内容

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的具体内容主要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发展交通安全教育的具体政策以及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部门职责的明确。交通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积极参与。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必须要明确各级各类交通安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设置及其地位、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原则等,明确各级各类交通安全教育行政机构工作人员的组成及其职责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责任和要求落实到宣传、广播影视、文化、教育、公安、交通、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等各种社会群众团体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从而扭转以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孤军奋战、包打天下”的局面,有力地推进地区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2.交通安全教育经费的筹措。经费的筹措是教育中一个永恒的共性的话题交通安全教育也不例外。西方发达国家实践经验表明,即使是在经济状况相同的国家或地区,由于采用了不同的教育经费筹措方法,结果交通安全教育发展速度却大尽相同。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优先发展就要确保财政等相关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并一套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应该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交通安全教育经费的筹措确定交通安全教育经费拨款、集资、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地方各级财政对交通安全教育经费的投入比例等等。

3.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的法律监督。交通安全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综合反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既是人、车、路、环境四者之间的关系,又是社会问题必须综合治理。因此应法中必须明确交通安全教育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及其责任。没有相关主体或责任不清交通安全教育法律法规就会缺乏约束力,不利于对交通安全教育进行有效监督。由此可见加强地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应明确规定监督主体的权力和责任约束其积极履行监督的权力从而做到有效、高效的监督。

安全法规教育例4

摘要:近年来,学前儿童安全事故屡报不鲜,在关注儿童教育的同时,加强儿童安全教育成为幼儿教育的重中之重。本研究主要选取重庆市万州区六所农村幼儿园为调查对象,运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观察法,发现幼儿园安全教育存在如下问题:教育者为了“安全”而安全、安全教育实际效果欠佳、教育者对安全教育目标的理解不够等。本文从完善安全教育法律法规、重视安全教育的品德教育意义、合理定位安全教育目标、教育安排合理化、将安全教育做到游戏中去、家园共育六个方面提出对策,以期切实提高农村幼儿园安全事故教育及防御能力。

关键词 :安全教育;现状;对策;农村幼儿园

DOI:10.16083/j. cnH. 22 - 1296/g4. 2015. 08. 057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5)08-0121-02

2010年3月23日,福建省南平市南平实验小学校门口发生凶杀案,这是震惊中国的重大儿童安全事故。据上海热线网教育频道报道称,2014年上海市共发生128起中小学安全事故,比往年事故发生率上升18%。儿童安全教育的问题一度成为幼儿教育热点话题,笔者通过对重庆市万州区六所幼儿园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分析农村幼儿园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为农村幼儿园安全教育提供一定的建议,并为同类型幼儿园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安全教育的定义

安全教育,即在幼儿保教保育的全人教育中,以保障幼儿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发展,并引导幼儿形成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与自我保护意识为目的的教育。幼儿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交通安全、运动安全、用水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食物安全、疾病安全、学习安全、起居安全、环境安全等。

二、学前儿童安全教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幼儿园安全教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教育者为了“安全”而安全

在调查中,教师对幼儿寸步不离的安全提醒引起了笔者的关注。近年来,幼儿安全问题频繁发生,导致家长、幼儿园极度敏感,教师一旦出现幼儿安全事故问题,便担着接受处分甚至离职的风险。这种包办式的安全教学行为实际上把对儿童的安全教育变成了教师对幼儿的“安全保护”,忽略了儿童自我独立性能力的形成。

2.安全教育实际效果欠佳

在学校教育中,健康教育、卫生教育是孩子获得安全意识以及安全知识的重要教育途径,而在调查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六所幼儿园都存在安全教育教学不足的现象,甚至有两所学校根本就没有安全教育,笔者对安全教育教学活动时间欠缺带来的效果提出质疑。

3.农村幼儿园安全现状

笔者自制观察记录表,该记录表的事故类型由A幼儿园教师集体所想,其代表在幼儿园幼儿极易出现的安全问题现象。结果表明,幼儿园安全问题中游戏中摔伤碰伤、同伴争执、床上磕碰摔下、小物体进入身体部位、玩具扎伤这几种方式是幼儿常面临的幼儿园安全事件。进入幼儿园的孩子对教师的依赖远远超过了家长,在幼儿园,教师应当注意以上安全隐患的教育与预防。

4.教育者对安全教育目标的理解不够透彻

调查发现,教育者获得安全教育知识的渠道为:电视新闻报道(32%),专门杂志(19%),自身经验(16%),周围事件了解(16%),上网(13%),其他(4% )。教育者本身对安全知识的积极获取程度很小,他们也是在这类事件发生之后才去关注和了解,这就使得安全教育的出发点降低、目标性不强。

(二)我国现行幼儿安全教育法规现状

在幼儿安全事故频发的同时,为保护幼儿安全教育的实施,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应的幼儿安全政策和法规。《幼儿教育指导纲要(200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章第23条)》均做出了相关安全规定,然而数量少、法规涵盖安全方面粗糙、责任人不明确等问题是现行幼儿安全教育法规的重要问题。

三、提升农村幼儿安全教育的对策

(一)完善安全教育法律法规

幼儿安全法律法规的完善是提高农村安全教育的保障,只有在教师、家长、幼儿等各方权利受到应有尊重时,幼儿安全教育才能积极向前发展。法律应当更加准确地界定幼儿安全问题的方方面面,明细幼儿园和家庭的责任,让幼儿安全问题皆有法可依。

(二)重视安全教育的品德教育意义

为了“安全”而安全、为了教育而教育这两个问题,前者是法律法规无法可依,将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归于幼儿园、教师,这样的教育必然导致幼儿个体独立性品质的丧失,导致家庭责任的懈怠及其他严重后果;后者是教育者的问题,教育者能力有强弱,然而挖掘教育问题背后的深层意义,是教育职责使然,在安全教育的过程中,笔者认为渗透生命的意义是安全教育特有的优势,教育者需要用更广阔的教育视野来完成安全教育中品德教育的渗透。

(三)合理定位安全教育目标

教育目标是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反映的规格指标,是所有教学工作的基础。通过问卷调查数据发现:78%的教师认为安全教育目标就是怎样避免孩子发生安全事故:24%的教师认为安全教育是常规教育,融入日常生活中便好,没有必要在教学中特意安排教学活动。然而在安全教育目标规定中,《纲要》规定除了幼儿身体的安全教育外,幼儿心理的安全也是安全教育的重要部分,在身心安全下,幼儿才能为全面发展提供可能。

(四)合理安排安全教育教学

安全教育教学安排合理化包括充足的教育课时、全面的教学内容、有趣的教学方法。课时是效果的重要保障,充足的课时才能保障教育质量;教学内容以生活为基准,题材注重全面化、园本化。重庆市万州区以万州烤鱼而闻名全国,该地安全教育应紧握万州特色,“火”、“变质食物”等课题都能以此为题:教学方法应多样化,改变讲授法、说教法“一统”课堂的局面,多尝试实地体验、角色互换等教学方法,既生动有趣,又能让幼儿迅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五)将安全教育融入到游戏中去

《纲要》指出,教育活动内容的选择要体现“既贴近幼儿生活,选择幼儿感兴趣的事物,又有助于拓展幼儿经验和视野”的原则。作为幼儿教育者,寓教于乐是重要的教育形式,充分利用孩子爱玩和好奇的天性,将安全教育做到游戏中去,鼓励孩子尝试各种安全游戏活动及自己发明的一些游戏设施的“非常规”玩法,教师参与到孩子们新奇刺激的活动中去,成为孩子们活动中的“同伴”。

(六)家园共育,加强家庭中的安全教育

安全法规教育例5

中图分类号:G4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2)04-0095-02

高校校园安全教育,是指学校采取一定的教育手段,培养师生针对突发性事件、灾害性事故的应急、应变能力,培养师生避免生命财产受到侵害的安全防范能力和遇到人身伤害时的自我保护、防卫能力,以及培养师生法制观念、健康心理状态和抵御违法犯罪能力的教育。

一、校园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教育

国家安全教育也是政治安全教育,主要是指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教育。随着高校改革开放的深入,境外人员和校内师生都会涉及到来校参观访问、讲学、留学、科技合作、学术讲座、与外教交流等活动。因此,必须加强《国家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国家主人翁意识,激发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增强学校师生对党和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还要进行保密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使每名师生员工在对外交往中能自觉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网络安全教育

一是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师生学习网络法律法规,遵守网络法律法规,用网上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网上行为,从而自觉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侵蚀,开展文明上网,保证校园网络安全。

3消防安全教育

当前,高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如火灾发生,不知如何报警;不掌握救火常识,常常小火酿成大灾;缺乏自救知识和技能,丧失逃生的最佳时机;等等。

一要学习消防法规,用好消防法规,提高依法治火的意识。自觉遵守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二要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灭火技能,提高火灾发生时逃生、自救、互救的本领。

4自我保护教育

首先,教育师生在遇到不法侵害的威胁时,能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得其帮助,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遇到盗窃、抢劫、、行凶、杀人等不法侵害时,大胆采取正常防卫来保护自己和他人。其次,在受到不法侵害和恐怖袭击时,要教育学生临危不惧、以正压邪。学会记住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学会报警,学会依法正当防卫。第三,对待疾病也要提高防范意识。预防为主,加强锻炼,及时就医,保证在第一时间及早治疗,克服病痛。

5交通安全教育

一是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交通法制观念。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使教师、学生在驾车、乘车、走路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交通方针,树立红绿灯意识、停车线意识、斑马线意识、路权意识,促使师生人人遵守交通法规。二要加强对校车的管理,特别是对学校专职司机的教育管理,保证通勤公务交通安全

6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与教育

近年来,各高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安全运营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校园治安管理制度及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对于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师生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师生的学习、生活、教学实验、教学实习、社会实践中,还是存在一些不按制度办事、有章不循、违章操作、酿成事故的问题。因此,必须对师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提高师生遵守制度规章的自觉性。

二、校园安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1途径

(1)加强安全教育的领导,完善和健全安全教育的制度和机制。首先,学校领导要重视安全教育工作,要充分认识维护稳定是我国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必须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把安全教育紧紧抓在手上,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其次,学校要设置专门的安全教育管理机构,专抓安全教育,切实落实安全教育的相应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把安全教育落实在学校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名师生的行为上。再次,要完善安全教育的相应制度和机制,主要包括监管防范制度和机制,校车安全运营制度,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重大安全事故的救护工作预案,学生自护自救应急预案,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及善后处理预案以及学校、消防部门的安全联防机制,与社区的安全联防机制,与当地派出所的安全联防机制,与家庭的安全联防机制等。此外,还要完善和健全学校的相关人员安全工作管理情况考核机制、安全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只有制度和机制上的完善,才能防患于未然,真正落实和保证校园安全。

(2)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相应的安至教育课程,切实让安全教育的内容进课堂,依靠课堂教学的主渠道,让学生学到系统的安全教育知识、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教学中要注意避险知识、自救互救知识、防火防爆知识、交通安全知识、反恐防资知识、防止意外伤害知识、家居安全知识、防金融和电信诈骗知识等知识的讲授。安全教育课程可以按照季节性、教育性、随机性、选修性的原则,相机地、灵活地排入课表,并保证安全教育课的相应课时。安全教育课堂教学还要和实践教学紧密结合,从理论和实践土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

(3)抓好专题安全教育。专题教育是指在安全教育过程中,紧紧围绕某一特定的内容进行的主题教育。专题教育常常以大课堂的集中报告的形式进行。如,围绕交通安全教育的主题,学校可以请交警来校做交通安全的专题报告;围绕消防安全教育,学校可以请辖区消防官兵或专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的专题报告;围绕网络安全教育,可请公安局治安科的干警做网络安全教育的专题报告等。专题安全教育由于主题集中、专业人士报告、受众广泛,是安全教育的重要途径。它有利于师生了解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了解专题安全教育的知识和技能,增强专题安全教育意识。

(4)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例如,在消防安全教育过程中,学校可请辖区消防队官兵和专业人员,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和图片展览,演示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举办消防运动会以及对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和不同情况下的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进行模拟消防演习训练,让学生熟悉防火、灭火的全过程,从而使师生知道防火知识、灭火知识和防火制度,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从而提高火灾发生时及时逃生、自救、互救的本领。再如,进行抗震救灾的模拟训练,提高师生抗震救灾能力等。

此外,还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校报、黑板报、网络主页等形式大力宣传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使师生了解其内容和要求,养成遵章办事的习惯。还可以通过知识竞赛、考试、专题宣传等形式,结合相应的工作任务进行宣传教育,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2方法

(1)案例教学。可以把典型事故作为案例,制作光盘教学课件,并组织学生对本校和兄弟院校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和讨论,使师生形成“遵章平安、违章出事”的共识,提高师生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通过案例教学,可以对师生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对认真查处的各类违纪事件以及对违纪违章的师生的公开曝光和处理,都可以纳入案例教学,全校通报处理结果,使违章人员及全校师生都受到教育,以促进规章制度的落实。

安全法规教育例6

总之,高等教育的深化改革,促进了高校的大跨度发展,同时给大学生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高校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这样才能适应高校改革的需要,保证高校教育科研的顺利发展。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高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大学生是国家明天的栋梁,做好高校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国家明天才有希望。随着高校改革的深化,开放型的校园发展,使得校园与社会的相互渗透,校园安全管理日趋严峻。主要表现有:校园周边治安令人堪忧,校园斗殴时有发生,酗酒现象严重;偷窃现象时有发生;违反校纪校规不断增多。在这些事件中,大多数当事大学生对事故的发生没有心理准备和防范意识。此外,当前大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法律意识薄弱。一些大学生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不懂得保护自己,遇到问题没有寻求学校保卫部门帮助或及时报警。二是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大部分大学生社会阅历少,思想单纯,缺乏对社会复杂性的认识,容易受骗上当。三是生活安全防范意识薄弱。比如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违章用电,对贵重物品不妥善保管,出门不锁门关窗,造成各种安全隐患。因此,必须加强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使他们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这样才能使他们安全、安心在校学习,健康成长和发展。

大学生安全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教育要与学校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校规教育、心理教育、思想教育等紧密结合。当然大学生安全教育也有其特定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国家安全教育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开放式教育不断扩大,国际科学合作关系日益增多,使高校在国家安全工作面临着新的情况和问题,为了更好地提高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自觉抵御敌对势力的思想渗透,应该加强大学生三个方面的教育: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大学生的责任意识。要结合中国的历史,联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行各业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发大学生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对党和国家的向心力。抓好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守法意识。在教学和管理上大力开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教育,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只有国家安全,才有平稳的建设环境,社会主义现代化才能早日实现。抓好保密教育,强化大学生的保密意识。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的安全问题,高校要加强保密教育,增强大学生的保密意识,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关系到大学生的幸福安康,现代科技的进步与发展,交通工具越来越先进,给消费者带来了舒适与方便,但对道路交通安全也提出了新的问题。尤其是当代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事故不断出现,加强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防范是当务之急。

一是加强交通法规的教育,提高交通法制观念。高校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的法律法规教育,使大学生了解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高校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周和交通安全月活动。增强大学生的“五个意识”: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停车线意识;靠右行意识;路标意识。形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慎独”思想。三是加强心理素质训练,提高大学生交通安全应变能力。通过对大学生观察力、注意力、应变力等心理素质的培养和训练,使大学生在行车、走路中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增强应变能力,从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防安全教育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在校学生人数不断增加,消防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当前高校大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常识。针对这种情况,高校必须加强大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一是加强消防法规教育,提高依法治火的观念。教育大学生学好消防法规,用好消防法规,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办事,自觉遵守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防火灾的发生。二是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消防安全的应变能力。高校要有意识地举办消防知识讲座,进行模拟安全训练。要使大学生懂得“三知四会”: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只有这样,才能杜绝火灾的发生。防盗防偷教育由于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社会化,人员往来比较复杂,大学生宿舍盗窃案件不断发生,造成大学生财物损失,影响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针对这种情况,高校必须加强大学生的防盗防偷教育。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治安思想认识。高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的防盗防偷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在思想上时刻筑起牢固的安全防线。二是采用典型案例教育,增强大学生治安防范意识。针对高校大学生宿舍偷盗的典型案件,通过看录像、案例分析等形式,积极开展防盗防偷教育,增强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堵塞偷盗漏洞。三是建立治安通报制度,时刻警惕偷盗发生。随时向大学生通报宿舍失窃的情况,增强大学生的防范意识。教育大学生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在宿舍不存放大额现金,不留宿外客,对陌生人进入宿舍要提高警惕,随时进行询问,不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网络安全教育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高校大学生进入网络领域的人越来越多。#p#分页标题#e#

安全法规教育例7

交通安全教育在发展中积累的行之有效成功经验需要及时地上升为法律规范,以便更好地指导今后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1.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有利于规范交通安全教育内容

交通安全教育不仅是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项全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当前,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中小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必修内容,根据不同阶段中小学生的认知特点,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但高校以及社会(包括各机关、企业、社区等)交通安全教育应包括的具体内容、达到的程度却存在一定的误区。如有些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在不同层次的教育机构多次被简单重复实施,而有些内容的教育却是空白;还有些内容在实施中被主次颠倒,针对性不强。此外,整个社会不同层次、不同年龄阶段交通安全教育内容缺乏衔接性、系统性。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对交通安全教育内容给予明确的界定,统一规范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教育机构交通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及其实施目标,就能够有效地防止上述问题的发生,使交通安全教育内容形成一个有机整体,贯穿于社会的各个领域与个体发展的整个阶段。[1]

1.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有利于保障交通安全教育所需物质条件

必要的物质投入与条件保障是交通安全教育发展的前提和物质基础。确保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地位,就必须努力增加交通安全教育投入并逐步改善交通安全教育发展的物质条件。目前交通安全教育存在经费少、场地缺乏、设施陈旧等诸多问题,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因此不能开展或效果受到较大的影响。这些均与交通安全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很不相称。因此,必须以法定的形式确认交通安全教育经费应投入的合理份额比例,列入预算,并切实保证真正到位;同时还应规定相关部门必须为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以不断改善条件,推动交通安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1.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有利于保证交通安全教育质量

教育质量作为对教育效果优劣与水平高低的评价,最终体现在培养对象的质量上。交通安全教育的目的就是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增加交通安全知识,强化交通安全技能。因而,我们不能再用学术性的标准来评价交通安全教育的质量,它的质量标准应该是职业性、行业性、社会性的标准。近年来,我国交通安全教育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其教育质量却没有明显提升,这与我国关于交通安全教育方面的立法不够完善有一定的关系。同时大量实践证明,交通安全教育发展如果没有一定的监督与制约机制,也会对交通安全教育的质量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从宏观上监督和保障交通安全教育的基本质量。

2.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是促进交通安全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作为交通事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其宗旨是制定规范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和调整交通安全教育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目的是保证交通安全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有利于确立交通安全战略地位

当前,交通安全教育的首要地位与重要作用并没有为全社会所有人所认识,有的虽认识到,却没有着力付诸实现。谈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与占用设施、减少经费的做法时常发生。这些轻视交通安全教育的思想和行为,对交通事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实践证明,要保证交通安全的战略地位,就必须充分发挥交通安全教育的作用。二改变领导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就搞得好,领导不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就开展不起来的“人治”现象,也有赖于法律强有力的保障。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用法的形式确立交通安全教育的地位与作用,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就能真正落到实处,交通安全的战略地位也就能得到有效的保证。

2.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有利于完善交通安全法律体系

交通安全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遇到了不少困难。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借助法的强制性与约束力,使交通安全教育得到正常运作。交通安全教育法制建设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对促进交通安全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交通安全教育法律法规作为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基本准则,是对交通安全法的有效补充,享有与交通安全法同等的地位和作用,对促进交通安全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见,完善交通安全法律体系就必须搞好交通安全教育立法。

2.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有利于加强交通安全队伍建设

交通安全教育队伍近年来经过不断发展,在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交通安全教育队伍建设中当前仍然存在着组织管理不规范、职责不明确、发展不平衡等多方面问题。而国外一些成功的实践经验则表明,这些问题可通过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予以解决。通过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可以规范交通安全教育队伍的基本素质与要求,明确其职责,规范其管理。各地各部门应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通过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交通安全队伍建设,基本形成一个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交通安全队伍体系,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应对教育工作需要,促进交通安全教育可持续发展。

3.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是保障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

交通安全作为衡量社会秩序的一个重要标准,事关人民安居乐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与有力保障。创建和谐的安全的交通环境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有利于增强全员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的进步与发展给人类创造了财富,但频发的交通事故也给人类带来灾难。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比较淡薄,违章现象比较严重,则是造成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2]实践表明,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是预防事故发生的先决条件。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则可以提高人们对交通安全的认识,使全社会都能站在历史和未来的高度认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真正建立一个全员育人、全方位工作、全过程培养的教育工作新格局。可以说,交通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相关职能部门一方面要严格管理和执法;另一方面也要大力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增强全员交通安全意识。

3.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有利于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机制

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作为决定交通安全管理功效的核心问题,本质上是指交通安全管理系统的内在联系、功能及运行原理。长期以来,我国交通安全管理涉及的部门众多,公安、交通、教育、安监、卫生、商务、城市管理、建设、宣传、广电和新闻等部门都相应地承担着交通安全方面工作。这些部门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均存在重本部门利益的倾向,给交通安全管理带来极大的不便。通过交通安全教育立法,则可以明确界定交通安全教育的目的、方针和办法,规定国家、组织和个人在交通安全教育中的地位、义务和职责,这就有助于促进党政群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精干高效的交通安全领导体制与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的真正建立。通过这样一种机制,各级各部门可以各施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业主的责任意识,形成共同推动交通安全工作的合力。[3]

3.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立法有利于维护社会良好管理秩序

安全法规教育例8

安全教育的内容可概括为安全态度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三个方面。

1.安全态度教育

安全态度教育包括思想政治方面的教育和具体的安全态度教育两个方面内容。

思想政治教育,包括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和法纪教育。通过劳动保护方针政策的教育,使员工提高对安全生产意义的认识,深刻理解生产与安全的辩证关系,纠正各种错误认识和错误观点,从而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法纪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通过法纪教育,使员工认识到自觉遵章守法,是确保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具体的安全态度教育是一项经常的、细致的、耐心的教育工作,应该建立在对员工的安全心理学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联系实际地进行。

2.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包括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包括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基本安全管理方法等知识。

安全管理知识教育主要是针对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目的是使之能够更好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性的安全技术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是企业内所有员工都应该具有的。专业性的安全技术知识是指进行各具体工种操作时所需要的专门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技能培训

仅有了安全技术知识,并不等于就能够安全地进行作业操作,还必须把安全技术知识变成进行安全操作的本领,才能取得预期的安全效果。有的新员工有安全操作的愿望,也学习了公司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但在实际操作时却出了事故,就是因为缺乏安全技能,力不从心的缘故。要实现从“知道”到“会做”的过程,就要借助于安全技能培训。

安全技能培训包括正常作业的安全技能培训和异常情况的处理技能培训。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应预先制定作业标准或异常情况时的处理标准(作业程序、作业方法、作业姿势等),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培训。要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就是要多次重复同样的符合安全要求的动作,使职工形成条件反射。要达

到这样的标准程度,不是通过一两次集体讲授就能做到的。-

安全教育的类型

按照教育的对象把安全教育培训可分为五大类型。

1.领导人员的教育

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主要是进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体制、安全规章制度、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基本的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超级秘书网:

2.技术干部的教育

对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工程技术人员一般不直接参加生产,受到生产中伤害的可能性较小,他们又不承担领导干部那样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因此往往缺乏接受安全教育的迫切要求。但事实证明工程技术人员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是十分必要的。

3.专兼职安全干部的教育

他们从事具体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方面的工作,应该具有系统全面的安全知识。为此,应该创造条件让他们接受系统的专门教育。

4.新员工的教育

新员工要接受公司、科站、班组三级的安全教育。公司、科站的教育内容主要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安全防护知识以及公司、科’站的安全生产状况、危险场所、设备、,尘毒等情况和事故报告制度等。班组教育应着重安全技能培训,即结合本岗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训练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安全防护方法等..

5.特种作业员工的教育

对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过有关部1-]的严格考试,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后,才准其上岗操作。特种作业员工的培训一般采用短训班的形式进行,而且持证后须按规定的年限进行年审。

怎样搞好安全教育

搞好安全教育涉及的因素很多,现着重提出下列各点:

1.要建立和发展安全教育的阵地

有条件的公司和施工单位应该建立安全教育部门,条件差的至少应该有一间教室和一间资料室。要逐步添置积累安全教育所需的资料、图书、教材和设备。有了安全教育阵地,就能为安全教育创造有利的条件。

2.安全教育要坚持经常化

要重视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要有计划地把集中教育和经常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

3.教育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

安全法规教育例9

一、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必要性

(一)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是我国现阶段信息安全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纵观信息安全工作发展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信息安全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长足发展。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信息安全教育立法一直落后于全国教育的总体发展水平,已远远不能满足信息安全教育发展的需求。究其因,归纳起来,有社会、经济以及认识等诸方面的问题,不能起到保障和促进信息安全教育的作用。我国现阶段信息安全教育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加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工作。

(二)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新时期治国的重要方针。依法治国的一个根本前提,是有法可依。新世纪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发展,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信息安全教育作为我国信息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领域,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管理的法制化进程和信息社会化水平。(三)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是信息安全工作发展的需要我国信息安全立法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在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推进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以法的形式把信息安全教育发展所要求的各种社会条件以及基本社会关系固化下来,从而保证信息安全以及教育工作稳定发展。

二、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可行性

(一)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确立,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创造了有利的氛围

我国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教育的发展,把科教兴国列为国家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并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其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这对于切实落实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地位,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具有巨大的指导作用和十分深远的意义,从而也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二)我国信息安全立法的实践与理论研究,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提供了经验和理论基础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信息安全立法实践从国家和行业两个方面都取得了相当的进展,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广泛的内容范畴。随着信息安全立法以及教育立法的理论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与关注,许多信息安全工作者和法学工作者,将理论研究不断引向深入,探讨实际工作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纷纷撰文或著书,从而为探索和完善我国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境内外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成果以及经验,为我国信息安全教育立法提供了有益提示

从世界各国信息安全立法的情况看,尽管出发点不完全相同,目的各异,甚至侧重点也不一样,不同国家的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在以下三点基本上是相同的:一是都非常重视信息安全及教育立法,把立法工作摆在相当重要的地位;二是信息安全教育法规操作性强,内容明确;三是信息安全教育法规制约机制严明。对于境内外十分丰富的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经验,我们可以从中找到许多带有普遍规律性的问题,在我国的信息安全教育立法中认真加以研究和借鉴。

三、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实现

要根本改变信息安全教育事业的滞后状况,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且行之有效的举措,切实加强信息安全教育的立法,从而起到保障和促进信息安全教育事业的作用。

(一)加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工作的宣传

首先,我们自身必须深刻认识我国发展信息安全教育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了解信息安全教育的特有规律及在推进我国社会信息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其次要充分利用新媒体,让全社会熟悉、了解信息安全教育及立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总之,我们要深刻认识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现状的不适应性,明确信息安全教育立法对改变当前信息安全教育的落后状况以及推进我国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从而树立和坚定信息安全教育必须立法的思想。

(二)切实加强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理论研究

紧密围绕信息安全工作实际,我们应在我国教育立法、信息安全立法一般理论的指导下,对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要通过研究,掌握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基本原理,信息安全教育立法与一般教育立法、信息安全立法的区别以及联系等等。为此,当前,一方面我们可以设立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研究会,通过举办学术研讨会、论坛等多种形式,推进相关热点、难点问题探讨的不断深入,从而在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信息安全教育法律法规中发挥相应作用;另一方面可以设立专项研究基金,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协同攻关。总之,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理论研究工作要在加强基础性的同时突出其应用性研究,要围绕信息安全教育领域基础性的、急需的内容,加强研究工作,以促成相关法规的制定。

(三)加快制定《信息安全教育条例》等相关信息安全教育法律法规

要从根本上改变信息安全教育立法的薄弱状况,就必须尽早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教育法规体系。健全信息安全教育法律制度,使得制定《信息安全教育条例》等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成为时代的必然。《信息安全教育条例》等的相关信息安全教育法律法制定与颁布,将极大地推进我国信息安全以及教育立法工作的进程,开辟我国信息安全事业和信息安全教育事业的新纪元。

参考文献:

[1]陈立鹏.民族教育立法与民族教育的跨越式发展[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3(6).

安全法规教育例10

作者简介:李军刚(1974-),男,吉林农安人,法学博士,东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研究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王巍(1986-),男,黑龙江哈尔滨人,东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2011级硕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社会公正与农民工权益制度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1YJC810021),主持人:李军刚;并受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资助,项目编号:12512413。

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06-0042-03

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实施后,推动了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减少了农民工职业病的发病率,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和社会的和谐进步,但是也存在着政府部门之间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协调不够、企业安全培训资金不到位、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等问题,影响了农民工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必须进一步分析并完善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

一、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协调合作,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体系的完整性

国务院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特别是安全教育非常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在农民工培训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培训规划、培训机制、资金管理、培训机构、师资队伍、绩效评估、组织保证等方面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根据国务院农民工教育培训基本精神,农业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六部委出台了《2003~2010农民工培训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并且与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委制定了《关于中央企业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这些政策文件推动了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了农民工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安全素质,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第二、三产业转移,加快了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现代化的进程。据统计,我国各有关部门开展的“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计划”、“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共培训农民工230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42亿[1]。国务院各部门职能定位、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不同,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也有所区别,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就地就近农民工就业培训、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培训[2],国家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农民工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培训检查、规章制度建设等,部门分工促进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的专业化、精细化,但同时也增加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管理的难度,分散了农民工安全教育资源和力量,以至于目前农民工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环境还存在着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调查显示,36.5%的新生代农民工面临高温、低温作业问题,41.3%的人工作环境中存在噪音污染,36%的人工作环境存在容易伤及肢体的机械故障隐患,存在粉尘污染问题的为34.7%,但是用人单位为其采取防护措施的比重偏低,保护条件堪忧,职业病检查、安全培训落实较差[3]。

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安全保护和救助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减少事故伤害,是国务院和各部门制定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和完善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就必须加强国务院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发挥各个部门的资源优势和组织优势,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农业部门要了解和掌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和分布,做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信息、政策引导、跟踪服务等工作,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动员和领导水平,为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教育和安全教育创造良好前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人员编写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大纲、教材,培育、审核并管理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及职业安全教育证书制度,指导并管理各培训机构和教育培训部门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对企业管理,不断提高工业生产装备水平和工艺技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从源头上改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环境;财政部门做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费收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全国统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费。国家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标准与条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加大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制度的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的违法行为。总之,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必须加强国务院各部门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相互衔接和相互促进,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整体合力。

二、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增强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规划是实现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护农民工身心健康的客观需要,是合理配置安全教育培训资源、突出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解决安全教育培训难点的基本前提,是落实国务院各部门安全教育政策、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实效性的重要措施。《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实施后,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农民工培训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投入政策、奖励政策、就业准入政策等得到完善,农民工培训的范围和人数不断扩大,农民工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大幅提升。按照培训规划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组织人员编写了《农民工安全生产指南》、《安全生产普及知识百问百答》、《新工人入厂安全教育读本》、《农民工艾滋病防治教育30问》等一批农民工培训教材,提高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使农民工初步掌握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岗位职业技能,提高了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职业素养,并且得到了国务院各部门、农民工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制定新一轮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抓好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并且要求新一轮农民工培训规划的制定要遵循我国经济发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的客观规律,要符合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产业布局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要求,要加强对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农民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相关制度。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要与农民工外出就业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培训规划结合起来,要在设置和编写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的同时,增加农民工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大纲、教材等内容,使农民工了解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等基本知识,要建立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分别发证制度。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生产等高危行业全员培训,建立健全高危行业安全培训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高危行业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按照《特种作业范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行业准入、在岗培训、安全考核、目标管理,要制定《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办法》,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制度化水平,并把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制度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结合起来,强化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要体现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的原则,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办技工学校或职业培训学校,加强对本单位准员工和在岗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鼓励政府部门或社会力量创办农民工安全教育联合培训基地,对缺乏自主培训能力的民营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等中小企业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鼓励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力量通过组建讲师团“送教上门”、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制作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专题影像教材等形式,运用网络、广播、电视、电影等多种载体解决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难的问题。

三、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业责任,保证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落到实处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涉及到国务院、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工会以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并且不同部门和单位在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能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安排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4]。尽管法律法规对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教育职能和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片面重视经济发展、忽视农民工身体健康、安全培训监管力量不足,生产经营单位招工难、利润低、不愿承担培训成本,农民工重视眼前经济利益、安全培训积极性不高等原因,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很难落到实处,安全生产事故经常发生。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几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伤亡事故,90%以上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80%以上发生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小企业;每年职业伤害、职业病新发病例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是农民工[5]。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落实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政策,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必须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教育领导责任和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使政府部门和企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形成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和水平的合力。政府作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监督者,一定要把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协调安全监管、劳动保障、工会、农业、教育、科技、建设、财政等部门,统一管理本地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政府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建立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奖励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处罚农民工安全教育不达标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政府部门要健全安全生产三级培训制度,实行安全教育培训与证件考核发放分离,保证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员的培训时间,提高安全教育三级培训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企业作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筹集安全生产培训资金的任务,一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或选送农民工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培训,并给予适当补贴;一定要把农民工纳入职工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确保农民工参加和其他在岗职工同等的安全生产培训,并且根据农民工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

参考文献:

[1]全国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之关注农民工专题[EB/OL].省略/index_lm/2010-03-08/news1 26 8011055d1062868.html2012-1-17.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EB/OL].省略/zwgk/2010-01/25/content _1518915.htm201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