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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监管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4-03 10:03:07

成本监管论文

成本监管论文例1

我国开展工程监理工作十余年来,监理事业发展迅速,监理队伍急剧扩大,全国已有4000多家监理企业,从业人员130000多人。监理队伍水平参差不齐,监理公司在面临竞争局势下自身的发展也出现重重困难,尤其在当前监理费偏低、市场存在压价竞争的情况下,监理公司应学会在困境中适应市场的变化,合理控制工程监理的成本,这正是我国监理企业在当前监理市场中求生存、求发展的途径之一。下文是论文频道的管理学论文提供的内容参考。 工程监理企业的成本控制 关于合理的工程监理企业的成本控制,实际上是各监理企业领导必须考虑的工作,只是对这项工作有的比较重视,有的则较轻视。有的监理企业不注重成本控制,其效益不佳,发展受到不良影响;有的监理企业经费控制过死,造成队伍不稳定,监理工作质量不佳,极易丢失市场,也给企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如何合理控制工程监理的成本,对监理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工作。笔者就合理控制工程监理成本作一肤浅的论述,供同行们参考。 一、监理成本的分析 作为企业,监理单位要承担必要的支出,其经营活动应达到收支平衡,略有盈余。因此、监理单位收取必要的监理酬金是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血液。监理费的主要构成就是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税金和利润。合理控制好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对在当前监理市场取费较低的情况下使企业发展略有节余,应该说是最有效的方法。当然,在成本分析的基础上,运用经营技巧,争取较高的监理费也是非常重要的。 监理的直接成本包括: 1.监理人员的工资,包括津贴、附加工资、奖金等; 2.用于监理人员的专项开支,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住宿费、补助费、书报费、通信费、医疗费、交通费等; 3.用于监理工作的计算机、传真机及必要的测试仪器等项的购置费; 4.所需的其它外部服务支出。 监理的间接成本包括: 1.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的下资、津贴、附加工资、奖金等; 2.经营业务费G包括为招揽监理业务而发生的广告费、宣传费、有关契约或合同的公证费和签证费等活动经费; 3.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具、用品购置费、通信、邮寄、交通、上网费,办公室及相关设施的使用费、维修费以及会议费、差旅费; 4—其它固定资产及常用工器具和设备的使用费, 5.垫支资金贷款利息; 6业务培训费,图书资料购置等教育经费; 7.新技术开发、研制、试用费; 8.咨询费、专有技术使用费。 9.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保险费; 10.丁会等职工组织活动经费和其它行政活动经费。如职工文化教育活动经费; 11.企业领导基金和其它营业外支出。 我国开展工程监理工作十余年来,监理事业发展迅速,监理队伍急剧扩大,全国已有4000多家监理企业,从业人员130000多人。监理队伍水平参差不齐,监理公司在面临竞争局势下自身的发展也出现重重困难,尤其在当前监理费偏低、市场存在压价竞争的情况下,监理公司应学会在困境中适应市场的变化,合理控制工程监理的成本,这正是我国监理企业在当前监理市场中求生存、求发展的途径之一。下文是论文频道的管理学论文提供的内容参考。 工程监理企业的成本控制 关于合理的工程监理企业的成本控制,实际上是各监理企业领导必须考虑的工作,只是对这项工作有的比较重视,有的则较轻视。有的监理企业不注重成本控制,其效益不佳,发展受到不良影响;有的监理企业经费控制过死,造成队伍不稳定,监理工作质量不佳,极易丢失市场,也给企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如何合理控制工程监理的成本,对监理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工作。笔者就合理控制工程监理成本作一肤浅的论述,供同行们参考。 一、监理成本的分析 作为企业,监理单位要承担必要的支出,其经营活动应达到收支平衡,略有盈余。因

成本监管论文例2

低碳视角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成本核算管理意识淡薄,市场应变能力薄弱目前低碳项目招投标竞争压力大,面对低碳市场中竞争的繁重压力,多数企业难以适应市场状况的改变,很多企业深受“成本已无法再降”的思想捆绑,未注意到企业是以追随利益最优化为目标的有机体,只注重开源,眼中只看到开源,却未重视到节流。[2](二)缺少拥有权力、承担责任的成本管理部低碳视角下的项目成本是一项全方位指标,它以货币的方式呈现,但不是单纯的财务问题,它涉及到低碳项目的每一个环节,涉及低碳技术、项目施工、成本核算管理等项目活动的多个角度。因而,只依靠财务部门并不能完全达到成本核算管理的效果;并且在成本核算管理上,缺少系统控制和对项目各个环节成本支出的总管理。

低碳视角下加强项目成本核算管理的措施

成本监管论文例3

作者:史永亮 单位: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

企业应以现代市场营销成本控制理论指导市场营销成本控制体系的建立,以此使企业的市场营销成本控制体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与发展性,同时,以现代市场营销成本控制理论对市场经济环境的研究、企业行业特点的研究等实现市场营销控制体系建立与优化目的。另外,企业在市场营销成本控制体系构建中还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营销管理模式等基础信息,以此使市场营销体系具有针对性与适用性,促进市场营销成本控制工作的开展。通过具有针对性、先进理论指导的市场营销成本控制体系促进企业市场营销成本控制工作的开展,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企业市场营销成本控制方法与重点强化质量成本控制,促进营销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企业产品质量成本控制是通过对企业产品质量的严格控制与管理减少销售过程中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营销成本增加,实现企业营销成本控制目标。例如:通过产品质量的严格控制减少市场返货造成的人员、运费等成本的增加。通过产品质量控制减少市场销售过程中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市场维护与客户口碑维护成本。以产品质量控制控制工作的科学开展为市场营销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以供销规模控制实现营销成本控制目标在现代企业的经营与发展中,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扩大生产规模、缩短生产周期来实现市场份额的抢占。但是,实际上盲目的扩大供销规模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还将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现代企业应运用最佳期量控制理论对企业产品的生产、存储、销售周期进行控制。以合理安排企业的供销模式与供销关系实现供销利润的提高,实现市场营销成本控制目标。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营销成本控制优化在企业市场营销成本控制中,产品渠道成本是营销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渠道的调研、建设等工作中的成本控制对市场营销成本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现代企业的市场营销战略制定中,应根据行业特点、产品特点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销售渠道。通过渠道建设方式的选择以及相关控制重点的严格控制实现渠道建设成本控制目标,确保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实现。另外,在企业市场营销成本控制中,客户维护与拓展费用也是影响企业营销成本的重要因素之一。通过稳定客户实现企业长期盈利目标。在现代企业市场营销成本控制中,企业应中客户维护与拓展过程中的成本控制。通过建立客户维护与扩展成本控制制度、对销售人员费用支出的监督等,预防企业资金的浪费与流失、预防销售人员与职业侵占等情况的发生。为了避免这一现象,企业还应加强销售人员激励机制的完善。从销售人员的薪资与奖励等促进客户维护与拓展工作的开展。在现代市场营销中,广告成本是影响企业销售、影响企业市场营销成本的重点。广告效应的产生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现代企业市场营销成本控制中,应针对企业产品特点、面向消费者群体的广告接受点等进行广告投放策略的制定。以消费者群体的广告受点分析与调研为基础,提高广告投放效率与广告影响、扩大广告对企业产品销售的影响。进而实现广告投入产出比的提高、实现企业广告成本控制目标。

在现代企业市场营销成本控制工作中,需要对相关注意事项进行关注。遵循市场营销管理、营销成本控制理论与基本原则对市场营销成本进行控制。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制度的完善,以此促进市场营销成本控制工作的开展。同时,企业还应明确营销成本控制目标。以企业经营现状的分析、企业销售情况的调研等为基础制定科学的营销成本控制目标,促进企业市场营销成本控制工作的开展。另外,针对企业全员岗位对市场营销成本控制的影响,现代企业还要加强全员市场意识的树立。以市场服务为中心开展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市场营销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企业市场营销成本控制是关系到企业核心市场竞争力构建的关键、是关系到企业长期盈利能力构建的重点。现代企业应认识到市场营销成本控制工作的重要性,以科学的市场营销成本控制理论指导企业的市场营销控制工作,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成本监管论文例4

污水处理厂的施工成本计算不止是程序复杂,各种不确定因素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前面提到的两点已经体现出来一些方面。施工要有材料和设备,而它们的价格会因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有的卖家卖的贵些,有的卖家以低价求销量,所以在计算这两项成本的时候只能预计大概的数值,很难得到精确的数值。工人的工资也是带有波动性的,普通工人的工资在一个水平,技术工人的工资会更高一些,做成本预算时一定要调查市场上工人的工资平均水平,以此为依据制定工资。因此管理者不能随意定价,定低了会使员工不满,延误工程进展,定高了又会加大成本,造成资金不足或者出现资金链断开的现象。

污水处理厂施工成本管理内容

污水处理厂施工项目成本的管理内容有五个部分,每个部分都不得轻视,都会影响到成本的预计、计划及管理。它们是构成整体的每个小的部分,缺少了哪个都不行。

施工成本计划是成本预计的最基本部分,意思就是以书面的形式写出在施工过程中计划用多少钱,最高成本是多少,如何能够降低成本等内容。内容越详细越好,这样有利于接下来计划的进行,也能够很容易的找到不足的地方。

施工成本控制是降低成本数的具体措施方案计划,要对工程中的各类因素分析到位,严加管理。成本控制的本质就是降低成本,同时还要保证工程的完成,两者要兼得。控制的方面可以有很多,每一个环节都要考虑到,不能忽视。

施工成本核算时根据工程的不同选择不同的计算方法,并且在可以利用的钱数范围内,得出最终的核算结果。核算结果要包括总数和分项的数目,这样有利于总结时说明,更加明了清晰,让每个人都能快速明白数字代表的含义。

施工成本分析是在成本预算的整个过程都必须进行的,通过对成本计算的过程管理,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对成本计划的影响因素,多次将预计数与成本数进行对比,研究这种变化的规律,同时找出能够更好计算成本的方式方法,从而提高效率。

施工成本考核是在污水处理厂工程结束之后,对过程中的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并且要制定追踪计划,间隔多久就要复查一次,确保安全。在考核中,明确责任人,当出现问题时可以很快找到原因,不互相推卸责任。考核中还要奖励表现优异的员工或集体,以激励他们继续努力。激励的方法有多种,要适当应用以得到更好的效果。

污水处理厂施工成本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在施工中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利益与质量的权衡。重利益轻质量会造成返工问题、追加成本等问题,重质量轻利益会造成成本增加、资金不足等问题。因此权衡这两者的利弊要选择适中的方式,既要质量也要控制成本数。成本分析一定要贯穿工程的始终,不能只在结尾时或者从中间阶段开始,认为开始的时候不用进行。实际中,当出现这种状况时才知道这是错误的,很多方面已经超出了预算,甚至超出的数量很多,已经成为无法改变的事实,后悔当初的大意已经来不及。但是我们可以吸取教训,获得经验。正确的做法是从工程开始的阶段就进行预算,做到有备无患。在进行资金输出的时候心里都会有数,会与预期进行对比,不能超出过多。施工的时间长短叫做工期,工期不是小问题。工期长会浪费很多的资金,或者计划不周,前期施工松散,后期连夜加班,不仅工人会在情绪上有不满,还会影响工作的状态。这样对施工都是不利的,对成本的计算也会带来很多问题,本来计算好的数据又要修改。工程保险同样应引起注意,大家都不希望出现事故或者问题,但是一旦出现了就要面对,有了工程索赔管理就会有所保障,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做工程本身就是带有风险性的,冒险的同时一定要找好补救的方法。冒险的结果只有两种,一种成功,获得大量利益,一种失败,损失惨重,甚至倾家荡产。有了保险管理就会在失败时减少很多的损失,有利再次翻身,进入到下一次的工程当中。

污水处理厂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存在问题的建议

成本监管论文例5

中图分类号:F8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2)01-0019-05

美国是世界第一经济强国,国内金融机构众多,金融市场规模很大,相应地,美国也建立了较完善的金融监管体制。 美国的金融监管堪称是世界上最为复杂的监管体系,其监管机构众多,监管法律纷繁复杂。1999年通过的《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正式宣告美国实行混业经营, 但美国的金融监管组织架构却没有太大的调整, 美国进入了混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时期。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发生以后,美国最终于2009年通过了《多德弗兰克法案》,根据该法案除了出台一些限制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条例之外,还设立了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 增加了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和沟通, 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美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局面。那么,2000年以来,美国的金融监管有效性如何? 金融监管质量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 本文通过总结既有理论提出了一种衡量金融监管有效性的新方法――金融监管指数分析方法,并基于这种方法对美国金融监管的有效性进行总体的衡量和判断。

一、研究背景

研究背景之一来自于目前世界各国正在进行的金融监管改革。针对2008年发生的世界金融危机,世界各国都正在或即将进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但现有理论对金融监管体制的比较多采用定性的分析框架, 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不同监管体制之间的优缺点比较来做出评价。 但定性比较很难做出有说服力的结论,且很难对金融监管改革的效果进行评价,而且缺乏前瞻性, 使得各国金融监管往往滞后于金融业的发展,从而使金融监管改革呈现“危机导向型”的特征。 本文想通过构建金融监管指数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定量研究, 进而为金融监管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另外,本文还希望通过金融监管指数的构建动态监测各国的金融监管质量, 并希望在金融监管水平大幅下降的时候提出预警, 进而使得金融监管改革更具有前瞻性。

研究背景之二来自于对美国金融监管改革进行评价的需要。2000年至2007年,美国金融监管方面没有做出很大调整,进而引致了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2009年美国通过了《多德弗兰克法案》,该法案是否起到了大家所期待的效果, 目前还没有一个有效的定量评价方法。

鉴于以上两点, 本文依据各国金融监管的目标构建了金融监管指数分析框架, 并利用这一分析框架对2000~2008年美国的金融监管有效性进行衡量与评价。

二、 金融监管有效性及其衡量问题的理论综述

所谓有效,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就是“能实现预期目的”,以此,我们可以将金融监管的有效定义为:“能实现预期的金融监管目的”。关于金融监管有效性及其衡量主要包括两个问题: 第一是金融监管是否有效;第二是金融监管有效性如何衡量。

关于监管是否有效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理论:监管有效说和监管失灵论。监管有效说以金融监管的公共利益理论为代表, 监管失灵论以监管俘获说为代表。

金融监管的公共利益理论(Stigler,1971;Becker和Stigler,1974)建立在政府拥有充分信息、为社会整体福利服务以及具有完全信用三个假设基础上,认为金融业高负债经营的行业特点决定其脆弱性,且由于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不完全竞争和搭便车行为等, 私人不可能去监管那些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只有通过政府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才能够克服市场失灵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改善金融机构的治理水平,从而提高金融运行的效率,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金融监管公共利益理论的基本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积极鼓励政府参与银行的经营和管理,实现对金融的直接控制,另一方面通过增强政府金融监管的权力, 发挥政府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可以弥补市场失灵所带来的问题。

监管俘获说(Becker,1983;Tullock,1967;陆磊,2000)认为监管与公共利益无关,监管机构不过是被监管者俘获的猎物或俘虏而已。 这派理论的主要观点是: 政府作为一个拥有自己独立利益的特殊市场主体,它并不能最大化社会的福利。一方面,政府的金融监管政策往往会被少数既得利益集团所左右,因为利益集团为了自己的利益必然有积极性采取各种手段影响政府的金融监管政策,这样,金融监管机构最后常常被俘获。另一方面,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过多管制行为进一步增加了市场中寻租的机会,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这就不利于金融的长期发展。因此,要充分发挥竞争和开放机制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 防止既得利益集团对金融发展的抑制。

虽然在理论上存在着监管有效说和监管失灵论,但从实践上来看,目前各国对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基本达成了共识, 且各国基本都建立起了金融监管机构。根据统计 [1] ,世界共有192个国家建立了金融监管机构。

既然金融监管是必要的, 那么金融监管的效果如何呢?这就引出了另一个问题,金融监管有效性的衡量问题。目前理论界较为常用的衡量金融监管有效性的模型主要有两个: 金融监管成本-收益模型和成本有效性分析模型。

金融监管成本-收益模型(秦宛顺、靳云汇、刘明志,1999)的主要思想是:金融监管都存在着一个有效边界的问题, 如果金融监管位于有效边界上或附近的一个区域内, 那么它就可以产生正的综合效应;如果金融监管超过了有效边界或区域,或者离边界很远, 那么它就很有可能会产生负的综合效应。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在努力寻找能够有效分析金融监管效率,界定金融监管有效边界的量化方法。成本-收益分析法是目前理论界研究这一问题运用得最多的方法。 金融监管的成本-收益分析其结果实际上就是一个金融监管的效率问题, 即用最低成本实现监管收益的最大化。但它存在的较大问题是:在现实中要计算监管的收益和由于没有实施监管而造成的损失是徒劳的, 因为这种收益和损失是假想中的,只具有理论上的意义,而难以量化。同时,各国的金融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 无法全部由监管的成本和收益来反映。 成本收益分析只是在理论上论证了如何寻找优化本国的金融监管, 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执行性。

鉴于成本-收益模型的缺陷性, 成本有效性分析模型(刘宇飞,1999)随即替代产生了。这种方法的基本思想就是在无法确定监管项目的具体收益大小时,可以用目标的完成程度取而代之,并计算出该收益与付出的成本之间的比例。 如果能够同样有效地完成目标,成本较小的方案要优于成本较高的方案。因此, 可以用有效程度与成本之比的最大化替代原有的成本-收益分析下收益与成本的最大化目标。在这种分析方法下, 虽然金融监管的收益仍难以量化,但由于其运用目标完成的程度(即监管的有效程度)替代了金融监管的收益,因此较为巧妙地避免了金融监管收益难以确定的难点, 从而在总体上能运用其来判断金融监管是否有效。但它存在的问题是:一个国家金融监管目标往往是多重的, 目标的完成程度的测度较为困难, 目前还没有较为成熟的量化分析方法。

鉴于以上两种方法的固有缺陷, 本文在成本有效性分析的基础上, 提出金融监管有效性衡量的新方法:金融监管指数分析方法。

三、金融监管指数分析框架的构造及建立

从监管目标来看, 世界三大监管组织都制定了各自领域的监管规则,具体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银行监管过程较为强调安全性和公平性;证券监管强调安全性、效率性和稳定性;保险监管强调安全性和公平性。 之所以银行监管和保险监管不加入效率性指标, 主要因为效率性和安全性存在矛盾,特别对于银行业来说,由于存在系统性风险的传染主要载体, 所以各国一般较为避讳提金融效率问题。但由于发展经济是各国的首要目标,而一个有效率的金融体系是经济发展的必要因素,所以,总结起来,金融监管的目标总体应该包含三个:稳定性、效率性和公平性(蒂米奇・威塔斯,2000)。 安全性是指金融监管要确保金融系统的安全,避免金融风险的集聚、扩散和蔓延;效率性是指金融监管要确保金融系统的效率, 促进金融系统的发展; 公平性是指金融监管过程中要强调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确保公平对待金融消费者。这三个目标主要针对金融市场不完备性的三个方面,如表2所示。

虽然金融监管主要有三个目标,但本文认为,公平性目标从属于安全性目标和效率性目标,因为公平性目标涵盖于安全性和效率性目标之内,假如一国金融业未实现公平性,则从长期来看,该国金融业的安全性和效率性都会受到损害。

根据金融监管的安全性和效率性这两个目标, 我们构建了一套金融监管的指标体系,具体如表3所示。

一般来说, 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将直接影响宏观经济的稳定, 所以本文在指标体系的设计中引入了代表宏观经济稳定的三个指标,即通货膨胀率、CPI、银行不良资产比率来代表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性。而金融业效率主要包括银行的效率和股票市场的效率,所以,本文引入了4个金融效率指标:银行存贷比、银行一般管理成本、银行收入成本比和股票市场交易额占GDP比重,由此来代表金融业效率。

由于安全性目标和效率性目标存在替代关系,且这两方面的因素受各个经济或金融指标的影响,而这些指标由于单位和性质的不同, 无法直接进行横向比较, 所以我们需要将这些不同质的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 然后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挑选出对金融监管指数影响最大的几个主要因素, 并确定这些因素在金融监管指数中所占的权重, 计算出金融监管指数。 最后通过比较金融监管指数的变化来进行金融监管有效性的衡量。

四、 美国金融监管指数的建立及金融监管有效性的衡量

为了计算金融监管指数, 必须对其所包含指标的基本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 我们选取了美国2000~2008年的金融业安全性和效率性指标相关数据(见表4),各数据计算方法及来源如表5所示。

由于主成分分析需要各指标之间同向, 所以给通货膨胀率、CPI、银行不良资产率、银行一般管理成本、收入成本比加上负号,并将数据进行标准化,如表6所示。

运用SPSS软件进行主成分分析,得到方差解释程度表和成分矩阵,如表7、表8所示。

根据前一部分对金融监管指数各影响因素的分析, 运用主成分分析法确定各影响因素的权重。通过方差解释程度表(表7)我们可以看到,前2个因子对于总方差解释程度达到87.401%, 根据累计方差大于75%的原则, 故选取前2个因子代替所有7个因子进行估计。以前两个因子反映金融监管的总体情况,用Y1、Y2表示,每个主成分变量都是7个标准化变量的线性组合,其表达式为:

Y1=(-0.689)×Z’1+0.662×Z’2+0.989×Z’3+0.564×Z’4+0.916×Z’5+0.915×Z’6+(-0.874)×Z’7

Y2=0.419×Z’1+0.732×Z’2+(-0.039)×Z’3+(-0.766)×Z’4+0.065×Z’5+0.377×Z’6+0.149×Z’7

然后将标准化的原始数据矩阵与贡献程度向量相乘得到各主成分得分, 最后将各主成分得分按照其方差贡献率加权平均得到综合得分(即金融监管指数),如表9所示。

则美国2000~2009年金融监管指数的变化情况如图1所示。

五、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如图1所示,2000~2009年, 美国的金融监管指数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其中2000~2006年,美国金融监管指数呈现区间震荡格局,2006年以后,美国金融监管指数呈现大幅下降趋势。2001~2002年,美国的金融监管指数较低, 主要是受到2001年网络股泡沫破灭,加之后来的安然公司财务造假、世界通信公司财务欺诈、施乐公司财务虚报案件,极大地打击了美国投资者的信心, 影响了美国的金融监管质量。2002年美国通过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并强化了美国证监会的监管职能,使得美国的金融监管指数有所提高。2007年,由于受到次贷危机的影响,美国的金融监管指数不断下滑,说明美国的金融监管已经完全不能适应其金融业的发展要求,于是2009年美国通过了《多德弗兰克法案》,希望能够加强和改善美国的金融监管,但从目前的数据来看,还没有见到明显的效果。

综合本文得到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结论, 结合当前的形势和美国金融监管的现状, 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 美国应该密切关注其金融监管指数的变化,在金融监管指数出现拐点并呈现下降趋势时, 应该立即采取措施,加强其金融监管力度,确保金融业的稳定,防范金融危机。2001~2002年,美国金融监管指数呈现下降趋势,美国立即出台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致使美国的金融监管指数止跌回稳, 并逐步呈现上升趋势。 但2005年,美国金融监管指数出现拐点,并逐步呈现下降趋势的时候,并未引起美国政府足够的重视,且并未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其金融监管, 最终导致了2007年的次贷危机。虽然美国于2009年通过了《多德弗兰克法案》,希望加强并改善其金融监管,但为时已晚。

2. 金融监管要与金融业发展相适应, 在金融业经营体制发生变化的时候, 金融监管也要做出相应调整,否则将会制约金融业的长远发展。美国于1999年11月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正式确立了混业经营制度,但在同期,美国的金融监管并未做出相应调整,致使金融监管与金融业发展不匹配,致使过去十年来,美国的金融监管指数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其金融监管质量不断下降,最终导致了次贷危机。

3. 在金融监管发展的过程中, 要注重金融安全性和效率性的平衡,不能顾此失彼,而应该尽量做到协调、均衡。2000年以来,美国金融业实现了混业经营,而其金融监管主要强调效率优先的原则,而忽视了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 这导致了美国金融企业的高杠杆性经营,并最终引起了次贷危机。

参考文献:

[1]Robert Pringle,2010. How countries supervise their banks,insurers and securities markets 2010[M]. Central banking publications.

[2]蒂米奇・威塔斯. 金融规管――变化中的游戏规则[M]. 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3]秦宛顺,靳云汇,刘明志. 金融监管的收益成本分析[J].金融研究,1999(10).

[4]叶永刚,张培. 中国金融监管指标体系构建研究[J].金融研究,2009(4).

[5]江春,许立成. 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J].金融研究,2005(4).

[6]陆磊. 信息结构、利益集团与公共政策:当前金融监管制度选择中的理论问题[J]. 经济研究,2000(12) .

[7]刘宇飞. 国际金融监管的新发展[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8]Becker,G. and G. Stigler,1974. Lawenforcement,malfeasance,and the compensation of enforcers[J]. Journal of Legal Studies,3(Mar):1-18.

成本监管论文例6

金融监管作为对金融运行过程进行控制管理的一种行政行为,在金融业发展各阶段发挥了强有力的监督保证作用。美国次贷危机对全球的金融监管体系有效性提出了严重的质疑,为此,党的十七大对金融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其关键在于要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以有效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本文拟结合国内外对此问题的研究现状和监管工作实践,就此问题作一探讨。

一、西方金融监管有效性的理论评析

1.从金融监管的必要性角度论述监管的有效性,关注的焦点在于金融监管能否有效化解银行破产倒闭引致的外部性。代表性的学说包括金融脆弱说、公众利益说。金融脆弱说认为由于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难以匹配、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的冲突,银行业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因而需要对银行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公众利益说认为银行业是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银行破产的社会成本明显地高于银行自身的成本,可能有损于整个社会的利益,所以需要政府监管来防止这种负外部性进一步向社会溢出。

2.金融监管无效的深层次原因分析。代表性的观点有监管俘获说、监管寻租说、监管供求说、监管成本说、监管辩证法等。监管辩证法从博弈论的角度揭示了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互动关系。Kane的监管辩证法告诉我们,金融监管不是静态行为,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金融监管度的设计必须根据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而相应改变,否则,要么以延迟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的发展为代价,要么以牺牲金融稳定为代价。

3.从制度安排论及监管看金融监管有效性的实施手段与评价体系。理论分析方面,代表性的方法包括:引入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运用委托理论分析提高监管有效性的途径,以及建立各项银行监管政策工具有效性模型。也就是说,有效的金融监管就是要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使金融监管中各利益主体的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努力方向达成一致,实现监管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激励相容,即社会公众、国家、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的目标及其努力方向都是将金融风险降到最低,提高金融配置效率,以此保持金融体系稳定,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二、西方经典理论的评述及制约我国监管有效性的机理分析

1.西方经典理论的评述。上述研究最根本的缺陷就是并没有清晰的界定监管的有效性,监管有效性所包含的要素及评价标准。监管俘获理论、监管寻租理论、监管供求理论等否认金融监管的理论,对金融监管存在的各种弊端提出了尖锐的批评,金融监管的确存在缺陷,但由于根本上否定金融监管制度,已被金融监管的实践所否定。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金融业都是受政府监管最严的经济部门之一。金融脆弱说和公共利益说从反面论证了实行金融监管的目的,不实行金融监管有可能导致一国经济金融的巨大损失甚至是灾难性的后果,不论其成本多高都必须实施金融监管。但是金融脆弱说和公共利益说并没有证明,实行金融监管就一定能达成监管的目的,一定能避免灾难性后果,不实行监管就一定导致灾难后果。

2.制约我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的原因探讨。首先,从外部环境方面来看,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结构存在一定的脆弱性;法律体系存在缺陷;信用环境需要改善;市场约束机制不强;金融监管体制及监管机制不协调等。其次,从内部原因来看,我国金融监管法规的科学性和操作性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手段之间结合不够;以产权制度、财政救济及最后贷款人等为主要内容的金融安全网和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金融机构并不完全承担因投机失败所造成的损失,却可以独享投机成功带来的丰厚回报,造成风险制造者与风险承担者的不对应,这种不对应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造成了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行为,产生了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转嫁激励和不稳定。

三、提升我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的策略分析

1.建立监管有效性的评价标准。监管有效性是监管当局通过监管措施实现监管目标的效果,只有建立监管有效性评价标准,才能科学考量监管效果,研究提高监管有效性措施才有针对性和可比性。在设计监管有效性标准时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要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科学评价监管效果;二是紧紧围绕法律授权监管机构需要达到的监管目标;三是尽量从定量的角度确立检验监管有效性的要素。

2.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能。如何科学合理界定监管机构的职能是研究提高监管有效性中的重大问题,“越位”、“缺位”和“错位”会严重影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定位主要是行使市场监管职能,因此应将主要职能放在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上,以此作为检验监管效果的主要标准。

3.进一步树立法治监管理念。法治监管是提高监管效果的根本举措,这与法治的基本要求和法的功能分不开的。法治包括法律的至上权威,法律的公正性、普遍性、公开性等基本要求;良好的立法有指引、规范、强制作用,能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减少监管的随机性和行政指令,确保市场各方形成比较稳定的预期。

4、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监管机构的专业性决定了监管人员的专业性,这是确保监管当局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的关键。建立监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明确监管人员任职条件,确保从源头上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只有具备一定的资格才能从事金融监管工作。

参考文献:

成本监管论文例7

一、引言

随着企业制度的发展,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产权模式以及公众股东的所有权模式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特点。由于企业所有者和企业经营者的目标往往不一致,这使得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成为必然。此外,在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期,很多国有企业一方面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而另一方面又保留了计划经济的特点。这种企业接受多个部门的监管,同时追求多个目标。

当企业监管往往涉及多个监管机构时,这传统的双边委托模型在解释力上受到限制,而描述多个委托人一个人的共同模型为讨论该问题提供了富有洞察力的框架。Aggarwal和Nanda(2004)以共同理论为基础探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模对经理人激励和公司绩效的影响。他们认为董事会的规模越大对经理人的激励作用反而越小。 Carrasco(2005)年以共同为基础分析了企业董事会结构和经理人“假公济私”之间的关系。他认为与一元董事会相比二元董事会结构会产生更多监督以及等少的具有挑战性的目标。在二元结构下,所有均衡的生产性努力都比一元结构情况下小。周权雄 (2009) 在一个双重任务的共同框架下,研究了企业污染减排的激励机制和制度环境。文章认为来自各级政府的共同问题会损害企业的减排激励,地方政府规模越大,该辖区内企业所面临的委托人就越多,来自各级政府的共同问题就越严重,该地区企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也就越大。

上述文献表明:过多的监管使得企业必须面对多重任务,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监管成本同时也降低了对经理人的激励。在上述文献的基础上,本文通过一个多任务合作共同模型进一步讨论了监管者共谋情况下的企业监管问题。除本部分外,本文还有以下部分:第二部分、共同下的企业监管模型;第三部分、一个国有企业监管的例子;第四部分是本文的结论。

二、共同下的企业监管模型

在现实经济环境中,同一企业可能接受多个监管者的监督,而这些监管者的目标指标可能是不同的。与单一监管者的情况不同,企业的经营者(经理人)要同时面对多个激励机制的约束。此外,多个监管者可以采取合谋或非合谋的方式来实施这些激励机制。由于监管者监督企业的最终目标是使企业完成既定任务,因此监管者之间做到相互合作,协调监管目标是现实的。所以,以下讨论建立在监管者合谋的情况下。

(一)基本模型及其假设

假设经济中存在两家监管机构(i=1,2)和一家企业,监管者要求企业完成不同的任务,这里用该任务的产量来表示,即Qi=(i=1,2)。监管者通过对企业经理人行为的激励来实现对企业的监管。企业不同任务下的的生产函数为

(1)

其中ei=(i=1,2),是经理人在不同任务上的努力程度。f=(ei)是与经理人努力程度直接相关的任务产量,且满足,即经理人努力水平的边际产出为正,,即经理人努力水平的边际产出递减。k为经理人的努力程度关于产量在不同任务之间的转移系数。这是由于经理人的努力是有限的,在某一任务上努力程度提高,势必会减少另一任务的努力程度。θ是关于产出的随机影响,监管者和经理人都无法观测到,但是双方都知道的公共信息。监管者只能通过观测其所要求任务的产量来考核经理人进而实现监管企业的目的。监管者给予经理人的报酬是线性形式,

(2)

其中是经理人完成任务i的总收入,Fi为固定收入部分,ti是监管者给予经理人的提成比例。是产品的价格,为生产成本。

经理人付出努力的成本为C(ei),且满足。监管者的效用函数为:Ui,(i=1,2),经理人的效用函数为:Vi,(i=1,2),表示经理人完成任务i所获得的效用。

(二)单一监管者的情形

作为多监管者模型的参照,我们先讨论单一监管者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企业只面对一家监管机构的监管并完成单一任务,因此并不存在经理人的努力在不同任务上的分配。所以该情形是传统的委托问题。因此,经理人的努力程度为ei=1,i=1,2,为了表述的方便,我们去掉下标i,(1)式可以重新写为以下形式:

(i=1,2)(3)

在上述情形下,企业监管者和经理人的委托关系可以表示如下:

(4)

s.t (5)

(6)

其中,(4)式为企业监管者的目标函数,(5)、(6)式为参与条件与激励相容条件。为经理人的保留效用。

下面我们选取具体的函数形式来讨论契约形式对企业监管的影响。

假设与经理人的努力程度相关的生产函数为:,其中,表示生产函数的特征。经理人的努力成本函数为:。假设监管者是风险中性的,而经理人是风险厌恶的。经理人的效用函数可以假设为以下形式:,这里表示经理人的净收入,表示经理人的风险厌恶系数。

由于假设经理人是风险厌恶的,故其效用可以表示为其效用的确定性等价:

(7)

监管者的效用函数可以表示为:

(8)

从而,企业监管者和经理人的委托关系可以重新表示如下:

(9)

s.t. (10)

(11)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监管者无法观测到经理人的努力程度,因此无法实现最优结果(first best)。求解(9)-(10)可以得到下述关系式:

(12)

(13)

(14)

当人为风险规避时,即使是简单的线性契约也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

(三)两个监管者的情形:

在现实经济环境中,一个企业往往要面对多个监管者的监管。经理人不仅要面对多个监管者的激励约束,而且经理人还需要权衡其努力在不同任务上的分配。与单一监管者的情况不同,生产要受到经理人努力程度分配的影响,即。

这样,合作监管者的情况可以表示为如下形式:

(15)

s.t. (16)

(17)

多个监管者之间的监管目标(对企业的任务要求)可能是一致的。比如某一企业面对两家监管机构,他们分别为利润导向监管者和产值导向监管者。前者的目标指标为企业的利润,且要求;后者的目标指标为企业的产值,且要求。如果产值指标不是很高时,该企业可以在完成产值指标的同时实现最大化利润的任务。当监管者的监管是一致的,我们可以将近似地认为是同质的,因此有,从而生产函数仍旧可以写为(3)式的形式。,(i=1,2)。因此,所有监管者同质的情况下,经理人所面对的激励约束也是相同的,整体产出是单一任务产出的2倍。这也就是说,尽管企业面对的监管者的数量多于一个,但只要监管者的监管目标能够协调一致,那么多个监管者的监管成本近似于单个监管者的情况。

三、一个例子:国有企业海外投资监管

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渡期,大部分国有企业在追求市场目标的同时也面对诸多监管部门的监管,同时需要完成多项任务。在国有企业海外投资方面,当前中国采取的是境外投资审批流程制度:国资委和中投等负责境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商务部根据产业发展引导等决定海外投资审批,外管局则侧重于购汇审核,财政部等对中投等履行出资人监督。同时,中国出口信用保险集团提供境外投资保险和风险提示,央企管理层专司内部风险管控。然而目前国有企业海外投资的回报率并不是很高。央企负责人面临监管部门各方面考核所带来的短期效益最大化冲动,难免无法顾及企业长期发展的利益考虑是重要的原因。但是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国有企业监管链条过长,监管权责不明晰所带来的高成本。多个监管部门都倾向于通过对央企的监管来最大化部门利益,这使得多个监管部门难以协调对企业的监管行为,文中所讨论的监管者合谋难以实现,从而使得国有企业的监管效率低。根据本文的讨论,只有当国企的多个监管者能够相互协调时才会降低监管的成本。这需要明确国有企业的产权,而这也恰恰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

四、结论

本文在共同理论分析框架下,通过一个多任务多监管人合谋模型讨论了企业的监管问题。与单个监管机构相比,多个监管机构往往会带来额外的监管成本。在同质监管者的情况下,可以近似的将多个监管者问题转化为代表代表性监管者问题。这样,多监管者问题退化为单一监管者问题。也就是说,监管者合谋是最优的。

本文所描述的多监管者合作共同模型,在求解最优解时无法得到显示解,利用数值模拟应该是解决该问题的一条捷径。此外,除本文所讨论的多监管者合谋的情形外,监管者之间还会出现非合谋的情况,以及监管者行动的顺序问题,这些都使得问题变得复杂。这也是本文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参考文献:

[1]Bernheim and Whinston,Common Agency,Econometrica,1986

[2]Rajesh K.Aggarwal and Dhananjay Nanda, Access,Common Agency,and Board Size, working paper (2004)

[3]Vinicius Carrasco,Corporate Board Structure, Managerial Self-Dealing,and Common Agency,working paper (2005)

[4]周权雄,政府干预、共同与企业污染减排激励——基于二氧化硫排放量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检验,南开经济研究,2009;4

成本监管论文例8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总体工作部署,深刻分析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新形势新任务、新矛盾新课题,通过开展深入研究,理性思考,把握特点,探索规律,推动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建立安全监管监察长效机制,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论文选题的参考范围

1.巩固发展百日安全督查工作成效。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哪些特点;取得哪些切实成效;还存在着哪些问题,如何改进提高;今后的督查工作如何进行。

2.深入持久抓好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途径,也是加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措施。如何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如何使这项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取得实效。

3.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如何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通过什么方法和途径,才能保持高压态势,并使安全生产工作常抓常新;北京奥运会之后以及下一阶段,如何有效防止事故反弹。

4.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怎样形成强大的舆论环境,凝聚全党全社会共识,为加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5.抓好煤矿这个重中之重。如何贯彻落实太原“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座谈会”和辽宁“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继续整顿关闭不合法、不合格的小煤矿,深化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

6.抓好各行业(领域)重点工作。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的基本思路和要点是什么;当前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7.探索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监管。如何通过普查、评估、会诊等方法,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科学分类,明确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监管监察工作重点;如何强化责任,逐级落实责任,确保监管监察到位。

8.加强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近年来队伍建设的基本经验、最大教训是什么;采取哪些得力措施,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关这个“龙头”摆起来;如何提高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

9.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如何才能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10.加强执法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如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体系,当前的薄弱环节是什么;如何建立健全与安全监管监察繁重任务相适应的执法队伍。

11.完善执法手段和途径。现阶段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有哪些手段和途径,如何用好这些手段和途径。

12.加强和改进联合执法。采取哪些办法,才能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提高联合执法的效率效能。

13.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目前存在的突出矛盾、主要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如何建立促使“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工作机制。

14.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从生产三要素(劳动场所、劳动工具、劳动者)分析,目前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

15.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治标包括哪些内容;治本包括哪些内容;如何才能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16.完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如何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采取哪些行之有效措施,推动指标体系落实,确保目标实现。

17.建立长效机制。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从哪些环节着手建立长效机制。

18.支撑体系的构成。支撑体系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由哪些子体系构成;支撑体系建设的现状,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当前要突出抓好的工作是什么。

19.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的职能任务是什么;如何建立健全科技支撑体系,发挥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作用;如何建立强大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发挥专家的作用;安全生产科研攻关的主攻方向和技术进步的重点是什么,*年和今后两年要在哪些重点课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20.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救援体系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应着力抓好哪些环节的工作。

21.发挥协会和事业单位的作用。协会和事业单位如何服从服务于安全生产这个中心,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的总体部署和阶段性任务开展工作;采取什么办法措施,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在督查检查、评估评价、普查调查、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22.利用好外部资源。如何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三、论文的基本要求

1.以上所列22个论文选题为参考范围,可在此范围内根据研讨需要自定题目,但要紧紧围绕所列研讨方向。

2.论文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体现一定的思想深度和理论水平,又要理论联系实际,回答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增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3.论文要紧扣主题,观点正确,思路和逻辑关系比较清晰,语言比较精炼,力求数据准确,列举事例具体,分析问题深入,善于抓住本质,把握规律性。

4.论文个人或集体署名均可,字数在3000字左右,请于*年8月底前,将论文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来稿请写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

四、论文的组织与评选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总局办公厅、政法司、协调司、监管一司、监管二司、危化司、人事培训司、直属机关党委和煤矿安监局综合司、安全监察司,应急指挥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由政法司负责。

2.论文的组织、推荐工作,分别由各单位负责。征文期间,各单位推荐稿数不限。

3.奖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获奖论文将汇集成册,编印《安全生产优秀论文集》,并予以奖励。

五、工作要求

成本监管论文例9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作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在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锻炼学生科研能力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受各类因素的影响,地方综合性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呈下滑趋势因此,因此,必须构建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一、构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体系的背景

近年来,由于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师资、设备、实验室和图书等教学资源紧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有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致使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呈下滑趋势,很难达到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一)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各个高校都面对的非常严重的问题是:毕业生大部分的精力都投入到了找工作、考研、出国和各类资格考试的认证中去,还有一些学生利用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时间补修其它课程来完成学分要求;教学单位也非常重视就业率和考研率,对学生是否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也重视不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也忙于自己的学历、职称的提高,对学生无从顾及。可以说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是不能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瓶颈因素。

(二)教学经费、资源不足。虽然各个高校近年来不断引进师资,加强硬件建设,但是相对学生数量的骤增,教师、实验室等资源匮乏已经是各个高校暴露得非常明显的问题。一名教师指导十几名学生,刚刚留校的助教就开始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一个实验室容纳几十人等现象一直困扰着各个高校,如果这些问题不能解决,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绝不可能提高。

(三)指导、管理体系不完善。综合性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学生数量大,毕业论文(设计)的方式多样,学校采用笼统、粗放的方式管理毕业论文(设计),没有形成针不同专业的“多元化”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方案也是影响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过程管理工作不到位。学校各级部门,尤其是教学单位对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力度不够,质量监控体系不健全,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尤其是抄袭、代做等情况不能完全无法控制,也是各个高校出现的非常严重的问题。

(五)评估工作过于形式化。很多高校针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估工作只局限于学校的层次,没有形成校、院二级评估机制,而且评估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不能有效结合,不能真正发挥评估工作的真正作用。

(六)选题、答辩环节的管理力度不够。选题、答辩考核是否严格、公平和公正,对毕业论文(设计)有着强烈的导向作用。目前,各个高校非常重视选题、答辩环节的管理,但都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同时如何能更准确、更规范评定出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也是各个高校需要进一步加强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还有很多因素影响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总之,抓好毕业论文(工作),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是一项系统工作,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体系,并逐渐完善它。

转贴于 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体系的构成[2] 

一个完善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体系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组织系统。要使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体系有效实施,首先要建立起层次分明、衔接紧密、职责清晰的质量监控的组织系统。这个系统通常由学校、学院、指导教师、学生四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次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机构,它主要包括校长、分管校长、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校教学督导组以及教务处等相关机构,起着决策指挥、管理执行、监督评价的功能,是教学质量监控的组织者和实施者;第二层次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机构,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起主体作用;第三层次是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是教学质量监控的基础,是进行具体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检查、管理的主要执行者;第四层次是学生,通过学生反馈学校教学和管理的质量[3]。

(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制度系统。实现质量目标,必须建设和制定一套完整、科学、严密的规章制度,以明确各系统职能,规范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形成自我完善与优化的建设机制,使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管理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学校应根据教育规律、国家政策方针以及实际情况,制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毕业论文(设计)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以及一系列激励制度和政策,而且学院也应制定相应的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管理文件,建立起一套较完整、科学的、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的制度系统,涵盖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中的各个环节,使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中有章可循,有的放矢。

(三)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评价系统。教学评价具有判别、诊断和激励功能,学校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过程中应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价方针,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并定期开展评估,充分发挥了评价功能,促进了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不断提高。

(四)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反馈系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信息是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信息能否及时准确地反馈,对于能否及时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至关重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信息可分为管理反馈信息、教师反馈信息、学生反馈信息。管理反馈信息来自于管理层,主要是学院级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者;教师反馈信息来自教师;学生反馈信息来自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全程监控中,学校通过建立质量反馈制度、开展阶段式检查(开题检查、中期检查、答辩检查、存档检查)、建立多层次的反馈渠道等,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体系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与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既涉及教育理论问题,又有实施中的可操作性问题。所以,在监控体系构建与实施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全员质量监控意识。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涉及到学校中很多管理部门、绝大部分教师和一届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直接受他们的影响。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全校各级管理人员、教师以及学生能够正确认识毕业论文(设计)在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树立全员质量监控意识,全校上下统一思想,为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建立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保证质量监控正常运作。要使质量监控正常运作和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评价标准、激励机制等配套措施。建立质量监控的评价标准,可以使质量监控能有的放矢;建立奖励机制有助于调动广大教师、学生和管理队伍各方面积极性。另外,要优化质量监控环节,提高监控的自动化程度,就必须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工智能等现代高科技在监控中的作用,使质量监控体系运行方便快捷,真正成为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保障体系。

(三)体现以人为本原则,不断优化质量监控体系。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的目的是保证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教学任务,实现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目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不是对教学人员的监控,而是对教学行为及教学管理行为的监控。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重视全员质量意识的提升。同时,应该随时掌握质量监控的实施过程,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质量监控体系。

(四)分阶段实施,实现质量监控的长效机制。质量监控体系应能对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做到事先监控准备过程,事中监控实施过程,事后监控整改过程,然后进入下一循环的监控过程,形成长效管理。

总之,在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中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实现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全程质量监控和管理,能够进一步提高毕业生设计(论文)的质量。全国各类高校的管理者应该进行深入、持续的创新,不断优化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体系,以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参考文献 

1.徐静年,潘小帆.走高校可持续发展之路——对高校扩招与教学质量的思考[J].中国教育研究论丛,2005;3~4

成本监管论文例10

一、监督过失罪内涵的界定

(一)监督过失的理论源起

监督过失的概念包括狭义的监督过失和广义的监督过失。所谓狭义的监督过失,是指处于指挥、监督地位的行为人(监督人)怠于履行监督义务,致使直接行为人(被监督人)的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广义的监督过失,指狭义的监督过失之外的包括管理过失的过失。①管理过失是否属于监督过失,学者持不同观点。②本文姑且回避对这一问题的争论,仅在狭义上讨论监督过失问题。

监督过失理论最早由日本学者提出,其产生有着深远的社会背景。上个世纪中后叶,战后的日本经济处于迅速恢复并急速膨胀的时期,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新技术的广泛运用,同时带了来新的社会问题,环境公害问题日益凸显,各类重大责任事故频发。大多数责任事故中,直接行为人因存在罪过而需追究刑事责任自不必待言,但是在生产经营中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管理者和组织者,因过失未尽监督管理义务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呢?若不予追究,显然于情不合、于理不符。但予以追究又缺乏法理依据,因为按照日本当时的过失犯理论,过失构成犯罪的条件之一就是行为人对结果预见义务之违反(旧过失理论)或者对具体的结果避免义务之违反(新过失理论),而高新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背景下,认定行为人对具体危害结果有预见可能性或者避免可能性非常困难。为了破解这一“囚徒困境”,日本判例法突破传统,在危惧感说(新新过失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监督过失理论,其以1973年“森永公司奶粉中毒事件”最具代表性。③在这起致多名婴儿砷中毒的事件中,高松高等裁判所最终以业务过失致死伤罪做出有罪判决。该有罪判决旗帜鲜明地采用了过失犯理论之危惧感说,认为对药店将“松野制剂”作为磷酸氢二纳出售虽然是不能预见的,但是在购入了与预定不相同的物品时,使用这种物品应当有不安感,这种不安感就是对危险的预见。自此以后,监督过失理论在日本刑法学界得到广泛探讨。

(二)监督过失的表现形态

监督过失在日本刑法理论中仅体现在业务关系中。业务过失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个范畴,广义上的业务过失包括狭义上的业务过失和职务过失。狭义上的业务过失一般是指发生在特殊业务中,行为人由于“怠于业务上必要的注意”④,使犯罪事实发生的场合。职务过失侧重于指公职人员在对国家事务管理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不负责任的原因,给国家和社会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的情形⑤。关于监督过失的适用范围,日本刑法理论中有一种比较一致的认识,即“监督过失是一定业务活动关系中的过失犯罪,在业务活动关系以外不存在监督过失”。⑥因此,日本刑法理论中的监督过责任不存在于职务关系领域,仅体现为业务关系中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生产经营管理者的责任。

监督过失在我国《刑法》中不仅体现在业务关系领域,也体现在职务关系领域。监督过失理论介绍到我国是晚近之事,关于我国《刑法》对该理论是否有所体现的问题,学者有不同看法。有的学者持否定说,认为“我国目前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实践中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监督过失责任的存在”⑦。不过总体来看,大部分学者持肯定立场⑧。本文赞成肯定说,并且认为我国《刑法》对监督过失理念的体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刑法》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条文中,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对直接从事生产作业行为人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都直接地体现出监督过失理论。不难看出,这些条文中的监督过失责任,都属于业务关系中的监督过失犯罪。第二个方面,第408条“环境监管失职罪”、第409条“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等条文中,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及“从事传染病防治”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为严重不负监管责任,由被监管人的行为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除被监管人承担刑事责任外,监管人也应承担刑事责任。这明显也蕴含着监督过失理念。不过这类监督过失属于职务关系中的监督过失。

尽管上述两类监督过失责任在我国《刑法》中都分别表现为一定的具体罪名,但它们与这些罪名之间的关系还是有所区别的:前者中的各种行为属于业务关系中的监督过失,他们与监督过失之间属于具体与抽象、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二者在形式上和内容上是统一的;后者中的各种行为属于职务关系中的监督过失,但却被冠以各种的罪名,如下文所述,监督过失与有着本质差异,所以,这是一种讹误,有张冠李戴之嫌。基于此种区别,立法上应当对这两类监督过失犯罪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一方面,出于立法经济性和延续性的考虑,我国《刑法》应当保留这些罪名;另一方面,出于名实相符的考虑,我国《刑法》应当将这些监督过失犯罪从罪中独立出来,单独设立新罪名,即“监督过失罪”。

由上述可见,本文所主张的“监督过失罪”,仅限于职务关系中的监督过失,专指那些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被监管者的行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致使公私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我国设立监督过失罪之现实必要性

我们先来考察一则案例。该案是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新窑煤矿“1215”特大爆炸事故案。2007年12月5日23时15分,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井下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导致105人遇难、数十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原新窑煤矿)和被告人王东海、王宏亮等19人被依法提起公诉,临汾市市长李天太等人被追究行政责任。⑨

这起震惊全国的特大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在我国当前类似事故的处理中具有较强的典型性。从这些事故处理来看,在我国实践中,对于事故负有直接监管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要么不认为是犯罪,仅以追究“领导责任”、科处行政责任了事;要么认为构成犯罪,却以罪论处。那么,这两种方式能否实现预期规制效果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一)“领导责任”不能替代刑事责任的追究

首先,“领导责任”有悖于罪刑均衡原则。根据日本刑法理论,监督过失理论是建立在危惧感说之上的,行为人的“注意义务”要高于普通过失犯,其责任也应当重于普通过失责任⑩,这已是刑法理论的基本共识。所以,以“领导责任”替代刑事责任的做法,似有包庇“领导者”之嫌。同时,同样处于监督者的地位,同样存在监督过失,也不应只由生产经营管理者承担刑事责任而国家公职人员仅以承担“领导责任”了事。可见,以“领导责任”替代刑事责任,会导致“责任倒挂”的现象,易生“头部无罪而手脚有罪”⑾之弊,违背罪刑均衡原则。

其次,“领导责任”不利于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防范。2007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披露了《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事故背后渎职犯罪情况报告》。该报告列举了矿山责任事故中渎职犯罪的七种表现形式,并指出,此类事故的发生,与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采矿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放弃监管职责,乃至的渎职犯罪行为密不可分。高检院渎检厅负责人分析认为,预防和减少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必须特别注重查办事故涉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职务犯罪⑿。因此,如果仅以“领导责任”替代刑事责任的追究,容易造成某些地方主管部门对责任性质的模糊认识,不利于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不能替代监督过失

既然“领导责任”不足以替代刑事责任,那么应当追究何种刑事责任呢?当前普遍采用的追究罪的做法是否合适呢?对此,我们持否定观点,认为相关负有直接监管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应当属于监督过失犯罪,而与监督过失有着本质区别,以前者替代后者,实有张冠李戴之嫌,有违罪刑法定原则。二者区别大体如下:

首先,基本构造的差异。罪属于普通的职务过失犯罪,其基本构造一般可以表述为:公职人员的行为危害结果;而职务关系中监督过失的基本构造则是:公职人员的过失+被监管企业或者从业人员的行为危害结果。可见,在监督过失犯罪中,事故和危害结果的发生,并非公职人员直接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而是介入了被监管者的行为,即危害结果的发生是由被监管者的行为直接导致的,只是监管者没有对被监管者尽到监督义务,这其实是一种过失的并行竞合现象。监督过失罪的这种独特构造是其区别于一般过失犯罪的象征性标志,也是监督过失罪与罪在其他方面差别之滥觞。

其次,因果关系的区别。监督过失罪中的因果关系属于多因一果,其在判断方式上与罪有所不同。从形式上看,罪中,行为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关系相对明显,比较直观地符合“如果没有”(sinequanonorbutfor)⒀的判断标准。而监督过失罪中,监督者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并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前者仅仅为后者的发生提供了起较大作用的客观条件,这种条件相当于相当因果关系中的原因:监督者无过失,不意味着被监督者的行为一定适法,危害后果一定不发生,反之亦然。不过,即便如此,行为人的监督过失行为,也已经包含了“危险实现”的内涵,尽管有被监督者行为的介入,仍然可以认定因果关系的存在⒁。根据刑法中“被允许的危险”理论,“如果禁止所有危险,社会就会停滞”,安全责任事故经常发生的领域属于高风险行业,所以,必要的风险在这些行业中是被允许的⒂。但是出于利益平衡的考量,风险被允许的前提是要求相关人员负有高于一般人的注意义务。如果行为人违反了这种注意义务,则行为所致的危险就不再是被允许的危险了。如果经中间项行为的促进,这种危险在危害结果中被实现了,那么,监督过失罪中的因果关系也就最终得以形成。

再次,注意义务的不同。过失犯罪都是对一定注意义务的违反的行为。从我国《刑法》第15条关于过失犯罪概念的表述来看,包括罪在内的通常意义上的过失犯罪中的注意义务属于结果预见义务。但监督过失理论以危惧感说为基础,认为在食品、药品事故、工厂等爆炸事故以及医疗事故等现代型犯罪中,“所谓预见可能性,并不需要具体的预见,仅有模糊的不安感、危惧感就够了”⒃。危惧感说将注意义务理解为结果避免义务⒄,所以,监督过失中的注意义务应属于结果避免义务。

三、我国设立监督过失罪之理论可行性

我国学者对监督过失的理解,大多以日本刑法理论作为参照。如前所述,日本刑法理论不承认监督过失在职务过失犯罪中的适用。受日本刑法理论的影响,在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犯罪中,我国学者对监督过失的讨论,往往也只是限于业务过失的范畴。这种情况,导致实践中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新窑煤矿“1215”特大爆炸事故等案件中国家公职人员的这种处理方式。我们认为,这是一种讹误,监督过失不仅适用于业务关系中,也同样适用于职务关系之中,在职务关系中设立“监督过失罪”并不存在理论障碍。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职务过失与监督过失的关系。在刑法理论中,依据职务过失犯罪主体承担的职务不同以及职责权力指向范围的不同,职务过失犯罪的表现形式可以划分为决策过失、管理过失以及监督过失⒅。因此,监督过失原本就是职务过失的一种具体形态,理应存在于职务关系之中。

其次,从国外实践及理论来看,监督过失的适用也并不限于业务关系领域。以德国为例,在德国的刑法理论中,原则上行为人只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例外的情况下,也对他人的某种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其根据就是因为对他人的行为具有特定的监督义务,因此才负监督责任。这种监督有两种形态:⒆企业组织中的监督责任;⒇公务员的监督责任。而公务员的监督责任,根据德国法的规定,公务员已经知道或已经预见到他人犯罪时,有阻止他人犯罪的义务,对此种义务之违反即是监督过失21。

另外,在日本,监督过失理论最早是从业务过失的判例中发展而来的,此后,学者对监督过失的讨论一直局限于业务关系领域,这可能是受其《刑法典》第211条“业务过失致人死伤”规定影响的结果。日本的这种实践及理论,即使在日本,也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因此并不具有普适性,不能作为界定监督过失适用范围的唯一理论依据。

摒除这种理论障碍之后,我们发现,我国《刑法》中,除了“罪”这一罪名之外,分则第九章中还有很多具体罪名实际上也属于监督过失罪。首先,最为典型的就是第408条“环境监管失职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一般并非是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直接造成的,而是由于这些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疏于监管,导致被监管的企业或者相关从业人员的行为引发了事故,完全符合狭义上监督过失犯罪的基本构造。其次,第409条“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等条文中,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等事故的发生,可能是由于被监管者的过失或者故意所致,如果监管者未尽到法定监管义务,其责任也符合狭义上监督过失的基本构造,属于职务关系中的监督过失犯罪。

(二)信赖原则的适用

尽管我们主张在职务关系领域设立“监督过失罪”并不存在理论障碍,但是,监督过失理论是在过失理论的危惧感说的基础上提出的,确有扩大过失犯罪成立范围之虞。在日本,尽管有判例承认危惧感说,但该说也因之遭到一些学者的批评22。因此,“监督过失理论又要自觉地进行自我限制,避免罚及无辜”23,这主要是指信赖原则的适用。所谓信赖原则,是指当行为人(在监督过失中即是指监督人)实施某些行为时,如果在可以信赖被害人或者第三人能够采取相应的适当行为的场合,由于被害人或者第三人不适当的行为而导致结果发生的,行为人对此不承担过失责任的原则。关于监督过失中是否适用信赖原则的问题,刑法理论中存在着较大争议,在日本,人们倾向于采取肯定立场24,我们采取肯定说,认为信赖原则对于限制监督过失的适用范围有着重要的意义。

根据监督过失的逻辑,如果处于指挥、监督地位的人存在指挥、监督的不适当,或者不实施为了避免结果发生的管理行为的不作为的情形,就要对他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因此,企业内部的管理者、监督者要对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从业人员的行为承担监督过失责任;负有监管职责的公职人员要对肇事场矿企业的行为承担监督过失责任。相应地,该公职人员的上级机关或者公职人员也对该公职人员负有监督职责,按理也应当承担监督过失责任。依次类推,责任将会无限向上延伸,这显然是很荒谬的。所以,纵向上,监督过失责任必须限定在一定范围内。信赖原则从分担过失责任的基本思想出发,基于社会活动中行为人相互间的责任心以及社会连带感,在彼此能够信赖的范围内,不要求行为人在行为时考虑到他人应注意的义务,即免除行为人预见他人实施不法行为而避免危害发生的义务。因此,信赖原则将义务和责任阻截在对安全责任事故负有直接监管职责的公职人员层面,可以适当地限制监督过失责任成立的纵向范围,能够有效地消解在职务关系领域设立监督过失罪的另一理论疑虑。

四、我国设立监督过失罪的立法构想

(一)命名为“监督过失罪”的理由

确定罪名,需要遵循合法性、科学性与概括性的原则,应充分发挥罪名的概括功能、个别化功能、评价功能、威慑功能25。据此,我们认为将本罪定为“监督过失罪”,反映了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能够有效地和其他犯罪相区分。刑法理论中,提及“监督过失罪”这一概念,人们便会很自然地联想到“监管者行为+被监管者行为危害结果”的这一特殊构造,就会很容易将本罪与普通的罪区分开来。同时,由于业务关系中的监督过失犯罪在《刑法》分则第二章已经体现为各具体罪名,采用本罪名,也不会导致本罪与业务关系中的各种监督过失犯罪罪名相混淆。

(二)构成要件的设定

从犯罪主体方面看,本罪主体应当界定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一,本罪主体必须是“人员”。业务关系中的监督过失,监督者、管理者承担监督过失责任情况大多是发生在单位犯罪中,换言之,某些情况下,认定监督过失犯罪之成立,须以认定单位犯罪之成立为前提26。依此逻辑,如果要追究职务关系中公职人员的监督过失责任,有时也需要以该公职人员所在的国家机关构成单位犯罪为条件,这个结论不符合现实情况。因此,在职务关系中适用监督过失,必须界定责任的横向边界,将责任限定在“人员”范围内。其二,本文中的监督过失罪是专指职务关系中的监督过失犯罪,本罪应当是身份犯。综合上述两点,我们认为本罪主体界定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比较合适。

从犯罪的主观方面看,监督过失罪是过失犯之一种特殊形态,所以本罪主观方面应当是过失无疑。但如前所述,监督过失理论是在过失犯之危惧感说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所以其“注意义务”的内容有别于等普通过失犯:不是预见由自己的行为直接发生犯罪的结果,应当采取避免该结果的措施的义务,而是预见由自己的行为能引起被监督人的行为产生犯罪的结果,应当采取避免该情况的措施的义务27。

从犯罪的客体看,如前所述,本文所指的“监督过失罪”专指职务关系中的监督过失犯罪,所以,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监督管理活动,或者说国家机关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责。这一点,本罪与罪__和罪相一致,因此,本罪应当归于渎职罪这一类罪当中。

从犯罪的客观方面看,本罪的客观行为表现是负有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怠于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监督职责,致使被监督者实施了一定的行为,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此,监督过失是一种不作为型的过失,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需是行为人负有相应的作为义务28。另外,根据过失犯理论,过失构成犯罪应当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因此,监督过失罪属于结果犯,只有发生了监督者的中间项行为并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才能成立犯罪。

(三)立法设计及条文表述

首先,建议在《刑法》第15条第一款后增设一款,规定“监督过失”的概念,该款可表述为:“处于指挥、监督地位的监督人怠于履行监督职责,致使被监督人实施了发生危害社会后果的行为的,是监督过失犯罪。监督过失犯罪,既包括业务关系中的监督过失犯罪,也包括职务关系中的监督过失犯罪。”在《刑法》总则中规定“监督过失”的概念,可以明确监督过失犯罪与普通过失的界限,也可以为在分则相关条文中规定和司法实践中适用监督过失犯罪提供总则性指导。

其次,建议在《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中设立“监督过失罪”,作为专指职务关系中监督过失犯罪的独立罪名。具体做法,可以考虑在第397条第一款后增设一款,规定:“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致使公私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独立的监督过失罪罪名的设立,一方面可以涵盖职务关系中各种具体的监督过失犯罪,避免立法的繁琐,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司法机关在安全责任事故等犯罪中适用监督过失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刑事责任提供统一的依据,避免无法可依或者张冠李戴的尴尬。

另外,为了避免“监督过失罪”成为又一个“大口袋罪”,本罪立法可以借鉴罪的经验29,先概括设立一个“监督过失罪”,待到时机和立法技术成熟之后,再考虑将一些发案较多、社会危害性较大、行为特征比较鲜明、典型的行为样态分离出来,单独规定罪名、罪状和法定刑,同时保留“监督过失罪”的概括规定作为兜底,防止遗漏。超级秘书网:

注释:

①参见马克昌:《比较刑法原理》,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69页。

②参见彭凤莲:《监督过失责任论》,《法学家》200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