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食品药品监管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8 15:06:56

食品药品监管论文

食品药品监管论文例1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调整了部分职能,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这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等关键词使我们感觉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大责任。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面对广阔的农村,如何着力解决因交通不便、管理相对人素质不高、监管面广、信息不畅、信息员和协管员协作效能低下、监管力量不足、责任风险大、成本高等因素带来的监管难题?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全国9亿多人口广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彻底确保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则承担着前所未有的责任和风险,也是现实中急待解决的艰难课题。因此,笔者想就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方面作一浅探。

一、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是要构建乡镇政府负总责的监管体制。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统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安全事故;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质检、工商和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依法做好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在管理方式上不管垂直与否的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都是区县一级政府的组成部门,作为监管主体具体承担着全区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责任。

过去以来,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构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上做了大量的探索。有些地方聘请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为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完善了监管网络,构建了乡镇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各乡镇成员单位参与的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地方还建立了以乡镇政府为主导或其政府机关个别工作人员为专干的监管队伍,这为推动广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出了十分可贵的一步,但很尴尬的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都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被监管对象、加之无运行资金支持,其组建起来的监督网络,实际作用有待商榷。以政府为主导或个别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专干的监管队伍也因政府部门对自身职能定位不准和认识不够清楚,使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同时这项工作也只仅仅政府个别工作人员参与,加之又对其工作成效的考核未真正落到实处,因此,其乡镇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没有形成组织合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协管成效也就没达到主管部门的预期效果。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无论是各级党委政府,还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主管部门都应该强烈意识到,乡镇一级政府是最基层政权组织,是各级政府的合法组成部分,强化基层政权组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对其规定的法定职责,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这样,在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没有具体主管机构设置的前提条件下,就理应承担起相应工作的具体职能。

二、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还需各监管主体解放思想,合理定位自身职能,真正落实自身责任。

上海市奉贤区从2006年4月以来,就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创新,在其区辖8个镇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上,将“负责做好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写入镇社会事业和保障管理科(该政府的一个具体科室)的工作职能。从制度上保证了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在人员、编制、培训、制度、职责、管理、经费、考核等方面的落实①。

湖南省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根据当地食品药品监管现状,在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完善了监管责任体系,建立了依托乡镇政府为主要责任主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在对其监管任务进行精细分解的基础上聘请和培训了部分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协管员,构建了相对较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部分乡镇政府采取了对本辖区实行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市、区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平时抓督查、年底抓考核,次年年初抓表彰和总结的措施。使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落实,初步形成了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平时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局面②。

上海奉贤区和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经验的可贵之处就是做到了把最基层(乡镇)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职能限定为基层(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之一,从其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培训、制度、职责、管理、经费、考核等方面得到了真正落实;可贵之处就是没有在政府外增加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大大提高了基层政府的工作效率,同时也为基层政府的职能定位找准了方向。

结合上述两地经验,笔者认为,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需各监管主体解放思想,在合理定位自身职能基础上,各自理清和落实自身责任。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应站在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做到放权让利,乡镇一级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理应勇于担当。

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就是要把职能主要落实在本辖区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案件的查处和规模较大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上来,落实到监督指导下一级监管部门(乡镇一级政府)日常工作上来,主要承担着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较大规模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分析与预测、办理乡镇一级食品药品案件的法制审核、辖区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人员素质、基层监管员和信息员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等职能。;

乡镇一级政府要把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落实到协助配合好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工作上来,承担本辖区规模较小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低级别、带共性、专业性弱的执法任务,如不规范和超范围生产经营使用、非法渠道采购、过期失效食品药品的查处等,还承担着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监测和报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的职能。

乡镇一级政府围绕自身承担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完善相应机构的基础上构建以专职人员或乡镇一级政府包村干部为监管成员,以村级自治组织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员的监管网络。

三、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需构建诚信体系,完善中介组织建设,提倡行业自律,分类分级管理。

中介组织,是指那些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与经营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经纪、法律等各种服务,并且为各类市场主体从事协调、评价、评估、检验、仲裁等活动的机构或组织③。

在偏远农村大力推行食品药品中介组织建设,目的就是两个,一是运用其专业知识为其提供公益,通过积极宣传和帮扶、个别指导与支持、科学引导与规范等办法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法律法规支持、生产经营技术支持、市场供需信息支持、生产经营者优质购销支持,推动生产经营者规范化生产经营;二是为自身所代表的特定的利益群体服务,通过集中反映基层民意、科学解决基层矛盾、政企关系积极再造等思维模式维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在社会上承担起联系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并通过这些服务使其自身也获得发展。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把中介组织纳入其监管范围的办法,以“中介组织参与”这种独特的沟通方式与千家万户生产经营者取得联系,通过中介组织来贯彻行政机关的管理意志,协调行政组织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监管关系,以此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道德责任以及法律义务。

在信用体系的构建领域,除了乡镇政府及村级自治组织引导中介组织在对市场这一块的诚信经营(包括技术含量、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不欺不骗、优良服务等)进行考量之外,合法经营一块的信用体系构建可以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由区县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来做,通过建立中介组织与主管部门参与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登记档案信息系统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分类数据库,广泛收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信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等,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体系构建。通过监管对象自主选择的不同信用等级(既实行不同信用等级的分级许可审批。在许可阶段通过当地组织强调道德因素)结合生产经营过程中构建的实际信用等级(中介组织和主管部门形成的信用等级),对监管对象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四、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是要围绕其相关职能,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考核体系。

在偏远农村巩固和构建以乡镇政府负总责,监管对象各负其责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需要通过法律法规来科学界定相关职能,赋予乡镇政府和村级自治组织有对食品药品管理和监督的法定义务,建立和规范中介组织的运作机制,积极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实行分级管理,也要依靠完备和规范有序的法律制度来支撑。只有通过规范有序,无缝衔接,多个监督主体多渠道参与,积极全方位发力,才能做好偏远农村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都要求把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这要求区县级人民政府及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围绕乡镇一级政府所承担的食品药品安全职能构建相应的考核目标,由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构建的监督队伍推进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考核任务。

区县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利用本身所占有的行政资源,采取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分片监督的办法,在乡镇推行驻片监督员制度,即以承担监督任务的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执法人员负责包片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日常联络,解决乡镇履行职能问题和监管执法当中的依法行政问题,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聘任的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共同组成监督员队伍,驻片监督员时刻不定期的,灵活地掌握着各乡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动态,监督考核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参考文献】

食品药品监管论文例2

【关键词】乡镇政府职能中介组织和信用体系分级分类管理法规和考核体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调整了部分职能,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这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等关键词使我们感觉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大责任。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面对广阔的农村,如何着力解决因交通不便、管理相对人素质不高、监管面广、信息不畅、信息员和协管员协作效能低下、监管力量不足、责任风险大、成本高等因素带来的监管难题?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全国9亿多人口广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彻底确保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则承担着前所未有的责任和风险,也是现实中急待解决的艰难课题。因此,笔者想就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方面作一浅探。

一、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是要构建乡镇政府负总责的监管体制。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统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安全事故;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质检、工商和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依法做好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在管理方式上不管垂直与否的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都是区县一级政府的组成部门,作为监管主体具体承担着全区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责任。

过去以来,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构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上做了大量的探索。有些地方聘请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为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完善了监管网络,构建了乡镇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各乡镇成员单位参与的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地方还建立了以乡镇政府为主导或其政府机关个别工作人员为专干的监管队伍,这为推动广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出了十分可贵的一步,但很尴尬的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都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被监管对象、加之无运行资金支持,其组建起来的监督网络,实际作用有待商榷。以政府为主导或个别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专干的监管队伍也因政府部门对自身职能定位不准和认识不够清楚,使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同时这项工作也只仅仅政府个别工作人员参与,加之又对其工作成效的考核未真正落到实处,因此,其乡镇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没有形成组织合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协管成效也就没达到主管部门的预期效果。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无论是各级党委政府,还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主管部门都应该强烈意识到,乡镇一级政府是最基层政权组织,是各级政府的合法组成部分,强化基层政权组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对其规定的法定职责,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这样,在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没有具体主管机构设置的前提条件下,就理应承担起相应工作的具体职能。

二、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还需各监管主体解放思想,合理定位自身职能,真正落实自身责任。

上海市奉贤区从2006年4月以来,就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创新,在其区辖8个镇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上,将“负责做好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写入镇社会事业和保障管理科(该政府的一个具体科室)的工作职能。从制度上保证了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在人员、编制、培训、制度、职责、管理、经费、考核等方面的落实①。

湖南省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根据当地食品药品监管现状,在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完善了监管责任体系,建立了依托乡镇政府为主要责任主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在对其监管任务进行精细分解的基础上聘请和培训了部分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协管员,构建了相对较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部分乡镇政府采取了对本辖区实行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市、区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平时抓督查、年底抓考核,次年年初抓表彰和总结的措施。使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落实,初步形成了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平时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局面②。

上海奉贤区和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经验的可贵之处就是做到了把最基层(乡镇)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职能限定为基层(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之一,从其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培训、制度、职责、管理、经费、考核等方面得到了真正落实;可贵之处就是没有在政府外增加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大大提高了基层政府的工作效率,同时也为基层政府的职能定位找准了方向。

结合上述两地经验,笔者认为,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需各监管主体解放思想,在合理定位自身职能基础上,各自理清和落实自身责任。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应站在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做到放权让利,乡镇一级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理应勇于担当。

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就是要把职能主要落实在本辖区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案件的查处和规模较大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上来,落实到监督指导下一级监管部门(乡镇一级政府)日常工作上来,主要承担着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较大规模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分析与预测、办理乡镇一级食品药品案件的法制审核、辖区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人员素质、基层监管员和信息员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等职能。

乡镇一级政府要把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落实到协助配合好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工作上来,承担本辖区规模较小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低级别、带共性、专业性弱的执法任务,如不规范和超范围生产经营使用、非法渠道采购、过期失效食品药品的查处等,还承担着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监测和报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的职能。

乡镇一级政府围绕自身承担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完善相应机构的基础上构建以专职人员或乡镇一级政府包村干部为监管成员,以村级自治组织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员的监管网络。

三、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需构建诚信体系,完善中介组织建设,提倡行业自律,分类分级管理。

中介组织,是指那些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与经营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经纪、法律等各种服务,并且为各类市场主体从事协调、评价、评估、检验、仲裁等活动的机构或组织③。

在偏远农村大力推行食品药品中介组织建设,目的就是两个,一是运用其专业知识为其提供公益,通过积极宣传和帮扶、个别指导与支持、科学引导与规范等办法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法律法规支持、生产经营技术支持、市场供需信息支持、生产经营者优质购销支持,推动生产经营者规范化生产经营;二是为自身所代表的特定的利益群体服务,通过集中反映基层民意、科学解决基层矛盾、政企关系积极再造等思维模式维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在社会上承担起联系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并通过这些服务使其自身也获得发展。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把中介组织纳入其监管范围的办法,以“中介组织参与”这种独特的沟通方式与千家万户生产经营者取得联系,通过中介组织来贯彻行政机关的管理意志,协调行政组织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监管关系,以此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道德责任以及法律义务。

在信用体系的构建领域,除了乡镇政府及村级自治组织引导中介组织在对市场这一块的诚信经营(包括技术含量、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不欺不骗、优良服务等)进行考量之外,合法经营一块的信用体系构建可以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由区县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来做,通过建立中介组织与主管部门参与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登记档案信息系统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分类数据库,广泛收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信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等,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体系构建。通过监管对象自主选择的不同信用等级(既实行不同信用等级的分级许可审批。在许可阶段通过当地组织强调道德因素)结合生产经营过程中构建的实际信用等级(中介组织和主管部门形成的信用等级),对监管对象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四、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是要围绕其相关职能,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考核体系。

在偏远农村巩固和构建以乡镇政府负总责,监管对象各负其责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需要通过法律法规来科学界定相关职能,赋予乡镇政府和村级自治组织有对食品药品管理和监督的法定义务,建立和规范中介组织的运作机制,积极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实行分级管理,也要依靠完备和规范有序的法律制度来支撑。只有通过规范有序,无缝衔接,多个监督主体多渠道参与,积极全方位发力,才能做好偏远农村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都要求把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这要求区县级人民政府及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围绕乡镇一级政府所承担的食品药品安全职能构建相应的考核目标,由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构建的监督队伍推进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考核任务。

区县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利用本身所占有的行政资源,采取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分片监督的办法,在乡镇推行驻片监督员制度,即以承担监督任务的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执法人员负责包片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日常联络,解决乡镇履行职能问题和监管执法当中的依法行政问题,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聘任的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共同组成监督员队伍,驻片监督员时刻不定期的,灵活地掌握着各乡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动态,监督考核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参考文献】

食品药品监管论文例3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调整了部分职能,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这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等关键词使我们感觉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大责任。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面对广阔的农村,如何着力解决因交通不便、管理相对人素质不高、监管面广、信息不畅、信息员和协管员协作效能低下、监管力量不足、责任风险大、成本高等因素带来的监管难题?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全国9亿多人口广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彻底确保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则承担着前所未有的责任和风险,也是现实中急待解决的艰难课题。因此,笔者想就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方面作一浅探。

一、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是要构建乡镇政府负总责的监管体制。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统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安全事故;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质检、工商和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依法做好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在管理方式上不管垂直与否的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都是区县一级政府的组成部门,作为监管主体具体承担着全区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责任。

过去以来,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构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上做了大量的探索。有些地方聘请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为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完善了监管网络,构建了乡镇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各乡镇成员单位参与的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地方还建立了以乡镇政府为主导或其政府机关个别工作人员为专干的监管队伍,这为推动广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出了十分可贵的一步,但很尴尬的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都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被监管对象、加之无运行资金支持,其组建起来的监督网络,实际作用有待商榷。以政府为主导或个别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专干的监管队伍也因政府部门对自身职能定位不准和认识不够清楚,使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同时这项工作也只仅仅政府个别工作人员参与,加之又对其工作成效的考核未真正落到实处,因此,其乡镇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没有形成组织合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协管成效也就没达到主管部门的预期效果。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无论是各级党委政府,还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主管部门都应该强烈意识到,乡镇一级政府是最基层政权组织,是各级政府的合法组成部分,强化基层政权组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对其规定的法定职责,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这样,在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没有具体主管机构设置的前提条件下,就理应承担起相应工作的具体职能。

二、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还需各监管主体解放思想,合理定位自身职能,真正落实自身责任。

上海市奉贤区从2006年4月以来,就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创新,在其区辖8个镇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上,将“负责做好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写入镇社会事业和保障管理科(该政府的一个具体科室)的工作职能。从制度上保证了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在人员、编制、培训、制度、职责、管理、经费、考核等方面的落实①。

湖南省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根据当地食品药品监管现状,在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完善了监管责任体系,建立了依托乡镇政府为主要责任主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在对其监管任务进行精细分解的基础上聘请和培训了部分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协管员,构建了相对较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部分乡镇政府采取了对本辖区实行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市、区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平时抓督查、年底抓考核,次年年初抓表彰和总结的措施。使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落实,初步形成了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平时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局面②。

上海奉贤区和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经验的可贵之处就是做到了把最基层(乡镇)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职能限定为基层(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之一,从其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培训、制度、职责、管理、经费、考核等方面得到了真正落实;可贵之处就是没有在政府外增加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大大提高了基层政府的工作效率,同时也为基层政府的职能定位找准了方向。

结合上述两地经验,笔者认为,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需各监管主体解放思想,在合理定位自身职能基础上,各自理清和落实自身责任。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应站在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做到放权让利,乡镇一级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理应勇于担当。

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就是要把职能主要落实在本辖区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案件的查处和规模较大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上来,落实到监督指导下一级监管部门(乡镇一级政府)日常工作上来,主要承担着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较大规模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分析与预测、办理乡镇一级食品药品案件的法制审核、辖区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人员素质、基层监管员和信息员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等职能。

乡镇一级政府要把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落实到协助配合好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工作上来,承担本辖区规模较小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低级别、带共性、专业性弱的执法任务,如不规范和超范围生产经营使用、非法渠道采购、过期失效食品药品的查处等,还承担着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监测和报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的职能。

乡镇一级政府围绕自身承担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完善相应机构的基础上构建以专职人员或乡镇一级政府包村干部为监管成员,以村级自治组织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员的监管网络。

三、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需构建诚信体系,完善中介组织建设,提倡行业自律,分类分级管理。

中介组织,是指那些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与经营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经纪、法律等各种服务,并且为各类市场主体从事协调、评价、评估、检验、仲裁等活动的机构或组织③。

在偏远农村大力推行食品药品中介组织建设,目的就是两个,一是运用其专业知识为其提供公益,通过积极宣传和帮扶、个别指导与支持、科学引导与规范等办法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法律法规支持、生产经营技术支持、市场供需信息支持、生产经营者优质购销支持,推动生产经营者规范化生产经营;二是为自身所代表的特定的利益群体服务,通过集中反映基层民意、科学解决基层矛盾、政企关系积极再造等思维模式维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在社会上承担起联系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并通过这些服务使其自身也获得发展。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把中介组织纳入其监管范围的办法,以“中介组织参与”这种独特的沟通方式与千家万户生产经营者取得联系,通过中介组织来贯彻行政机关的管理意志,协调行政组织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监管关系,以此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道德责任以及法律义务。

在信用体系的构建领域,除了乡镇政府及村级自治组织引导中介组织在对市场这一块的诚信经营(包括技术含量、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不欺不骗、优良服务等)进行考量之外,合法经营一块的信用体系构建可以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由区县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来做,通过建立中介组织与主管部门参与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登记档案信息系统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分类数据库,广泛收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信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等,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体系构建。通过监管对象自主选择的不同信用等级(既实行不同信用等级的分级许可审批。在许可阶段通过当地组织强调道德因素)结合生产经营过程中构建的实际信用等级(中介组织和主管部门形成的信用等级),对监管对象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四、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是要围绕其相关职能,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考核体系。

在偏远农村巩固和构建以乡镇政府负总责,监管对象各负其责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需要通过法律法规来科学界定相关职能,赋予乡镇政府和村级自治组织有对食品药品管理和监督的法定义务,建立和规范中介组织的运作机制,积极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实行分级管理,也要依靠完备和规范有序的法律制度来支撑。只有通过规范有序,无缝衔接,多个监督主体多渠道参与,积极全方位发力,才能做好偏远农村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都要求把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这要求区县级人民政府及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围绕乡镇一级政府所承担的食品药品安全职能构建相应的考核目标,由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构建的监督队伍推进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考核任务。

区县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利用本身所占有的行政资源,采取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分片监督的办法,在乡镇推行驻片监督员制度,即以承担监督任务的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执法人员负责包片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日常联络,解决乡镇履行职能问题和监管执法当中的依法行政问题,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聘任的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共同组成监督员队伍,驻片监督员时刻不定期的,灵活地掌握着各乡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动态,监督考核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参考文献】

食品药品监管论文例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推进机关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实行规范化服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 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第三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包括: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各处处长(主任、总队长)、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副处长(副主任、副总队长)、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局长负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

第五条 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

第六条 局长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省政府报告工作,并受省政府的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副局长受局长委托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省政府汇报某一方面的工作。

第七条 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第八条巡视员和助理巡视员按分工协助局长和副局长工作,对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受局长、副局长委托,承担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席各有关会议。

第九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新闻发言人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担任。

第十条 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代行局长职责。

第十一条 局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负责本处(室)的全面工作,其他工作人员按各自的职位职责从事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决定、命令,在本局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进行决策,对涉及的重大事项经过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程序对外公布。

第十四条 全局五年以上长远规划或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年度工作目标和需要报请省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各处(室)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建议,必须以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发展规划为依据,提交讨论前应与有关处室或部门充分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对涉及全省性、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利益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管理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前应经过专家咨询论证,并采取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 局长办公会议决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由局办公室负责跟踪检查,督促办理。各市(州)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和全系统工作人员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全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第四章 行政要求

第十七条 各市(州)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工作责任,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

第十八条 省局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必须合法并遵循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及相应的审核、备案和公开制度,增强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和透明度,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报省政府备案。

第十九条 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的原则,进一步确定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审批程序和办证流程,实行部门内审批和监督分离制度,实施行政审批统一办理、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制度,为相对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行政服务。

第二十条 根据职能职责要求,科学划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管理和服务不同环节的工作任务、标准、责任,量化到具体岗位。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服务制,为公众办事提供方便的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五章 工作部署

第二十二条 根据长远工作规划,搞好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第二十三条 局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工作目标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应形成局年度工作意见或要点,及时安排部署,下发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市(州)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并在年中和年末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执行情况。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催办、督查,并适时作出通报。

 

第六章 行政监督

第二十五条 加强对各市(州)局和局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十六条 自觉接受省政府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备案行业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接受省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 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省政府报告;虚心接受各级各部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 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对群众来信来访,坚持实行主要负责人亲自阅批和局领导接待制度,落实有关处室和具体经办人员责任,确保件件都落实。

第二十九条 实行政务公开,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省政府报告。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及时、准确政务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第七章 会议制度

第三十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上报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分析一个时期的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和食品医药经济发展形势,讨论决定重要的工作措施;讨论决定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年度资金预算,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的安排;讨论决定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和下发的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听取有关处室和下级部门、单位的专题汇报,研究具体措施;讨论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第三十二条 每周一上午为局长办公会例会日。遇特殊情况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临时安排召开或决定不开。 「 2

第三十三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及与议题有关的处室、市(州)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根据会议需要,可安排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受局长委托,副局长可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

第三十四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确定。凡拟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承办处(室)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并于会议召开前将提交讨论的相关材料送办公室,提前分送参会人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三十五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会前应向召集会议的局长或副局长请假。

第三十六条 局长办公会议召开以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形成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分送各位局领导、局机关各处室和相关单位。会议议决的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可召开专题会议或专业性会议。凡以局名义召开专题会议或专业性会议需报经局长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同意,由相关局领导牵头,局办公室总协调,具体职能处室承办,会后按会议的要求进行督办。

 

第八章 公文处理

第三十八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公文处理严格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和实施。公文处理要坚持精简、及时、程序、质量等原则。

第三十九条 无论上级下发或下级上报以及其他单位传送我局的来文,原则上由局办公室负责进行处理,按程序签收、登记、审核、分发、传递、拟办、批办、承办、催办。

第四十条 本局发出的文件或重要资料,按规定的程序起草、核稿、复核、审核、签发、编号、校对、缮印、用印、登记、分发、归档。

第四十一条 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名义发出的文件,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送有关局领导签发。签发文件的权限是:属于全局性的、综合性的文件,重要的上行文、行政规章、人事任免及奖惩性文件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后送局长签发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签发;属于政策界定范围内或分管局领导职权范围内工作的文件,由分管局领导签发;若涉及两位以上局领导工作的,应送有关分管局领导审核后由局长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签发。

第四十二条 局机关行文坚持确有必要、注重效用的原则,并严格按照行文规则办理。机关公文处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四十三条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积极实施公文的网上传递、交换、处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的文件,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应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

 

第九章 作风纪律

第四十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种指示、决定、命令,保持政令畅通。

第四十五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要争做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努力为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四川的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第四十六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发扬团结拼搏、争创一流的精神,认真扎实地搞好本职工作。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3  

第四十七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决不能以权谋私。

第四十八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决定,遵守局机关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食品药品监管论文例5

GMP,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它是一把标尺,既规范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同时也衡量药品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1]。按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文件要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GMP认证后,GMP能否持续稳定实施才是关键,才能有效控制药品的安全与质量。

药品飞行检查,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近年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CFDA)飞行检查中,被检药品生产企业GMP实施情况不容乐观,更有甚者GMP证书被收回,仅2016年全国收回药品GMP证书就高达171张[2]。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候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性[3]。1928年,冯・诺依曼证明了博弈论的基本原理,从而宣告了博弈论的正式诞生。博弈论在金融学、证券学、生物学、经济学、国际关系、计算机科学、政治学、军事战略和其他很多学科都有广泛的应用。本文将利用博弈论研究药品生产企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食药监管部门)的博弈,得出影响药品生产企业GMP持续稳定实施的众多相关因素,并分析出关键因素,从而促进药品生产企业持续稳定实施GMP。

1 研究方法

以博弈论为基础、为依托,借助其他科学方法分析研究药品生产企业持续稳定实施GMP的现状及相关影响因素。

1.1 调查法

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发现我国现有药品生产企业数量为8702[4]。2016年全国收回药品GMP证书数量为171[2],约占总量的1.97%;跟踪检查后发回药品GMP证书数量为104[2],即未发回药品GMP证书数量为67,约占总量的0.77%。这些数据既给药品生产企业敲响了警钟,也敦促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加强对辖区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尤其是相较于其他省份数量偏大的河北、吉林、安徽、广西四省。

1.2 数学建模法

由于博弈论可以比较深刻地反映出各参与方利益的冲突与一致问题, 以及参与方的决策过程, 所以通常被用做政策制定和政策分析的有力工具。为了分析我国的GMP持续稳定实施, 基于泽尔腾(1995)“小偷与守卫”[5-6]博弈模型,建立一个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来讨论博弈双方的决策。

1.2.1 模型假设

GMP持续稳定实施相关的博弈模型的基本假设有以下方面。

(1)理性人假设

假定博弈主体为我国食药监管部门与药品生产企业,博弈主体均符合理性的“经济人”假设。药品生产企业和食药监管部门都会在博弈过程中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对于药品生产企业来说,以较少的成本支出和良好的企业形象(即无形资产)收获丰厚的企业利润是其追求的目标;而对于食药监管部门来说,依法执法、科学监管、为人民服务,国家稳定和谐,国民用药安全与质量得到保证,是其追求的目恕

(2)非合作博弈假设

为了利于分析,假定药品生产企业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不持续稳定实施GMP,即GMP实施存在缺陷,属于违法行为;食药监管部门为了追求国家稳定和谐、提高国民用药安全与质量,随时准备对群众举报、投诉的药品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药品生产企业和食药监管部门的关系类似于“监管模型”中的小偷和守卫的关系,设定这两者之间不存在“共谋”“串通”的行为,将其视为非合作博弈来考虑。

(3)完全信息静态假设

完全信息博弈指参与者对所有参与者的策略空间及策略组合下的支付有充分了解;静态博弈指参与者同时采取行动,或者尽管有先后顺序,但后行动者不知道先行动者的策略。就GMP监管与实施决策双方的行动从逻辑顺序看,药品生产企业决策在先,食药监管部门决策在后。对于药品生产企业来说,只要不想持续稳定实施GMP,就不存在技术障碍;对于食药监管部门来说,假设其具有完全检查能力,即只要检查就可以查出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是否持续稳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因此,可以将该博弈设定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

(4)策略选择的假定

博弈双方均有两种策略选择:药品生产企业可以选择持续稳定实施GMP和不持续稳定实施GMP,食药监管部门可以选择检查和不检查。

1.2.2 决策组合分析

通过博弈论相关方法可得到药品生产企业和食药监管部门的决策组合。

(1)组合一

食药监管部门检查,药品生产企业不持续稳定实施GMP时,假设食药监管部门因对群众的举报、投诉积极检查而提高社会稳定性、增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健康的总和为B,其单次检查支出的包括人力、物力、财力在内的所有成本为C;药品生产企业因违法被查处所受惩处为A。故而食药监管部门的收益为B-C,药品生产企业收益为-A。

(2)组合二

食品药品监管论文例6

一、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物价工作有序开展

半年本人在物价局工作,能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按照省、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物价认证,保障市场供应,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努力工作。

(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机构建设取得初步成效。自调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来,面对新情况、新任务,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发挥“五加二、白加黑”精神,经过几个月的积极建设,目前已有职工4人,办公用房2间,现有人员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也已逐步配备到位。二是城市社区药品“两网”示范区创建通过省专家组验收。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刚一成立,就接手创建省城市社区药品“两网”示范区工作,在人手少,药品监管工作还没有正式开展,与市局事权划分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专门组建创建班子,用短短100天的时间,建立健全了药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规范涉药单位进货渠道,零售药店通过gsp认证,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基本满意,10月20日高分通过省专家组考评验收。三是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开展。今年8月区政府将区食安办由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调整到区药监局,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完善了“统一协调、责任明确、相互配合、监管得力”的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先后组织开展“食用油”、“奶制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全区的食品安全。

二、努力学习,不断提升政治业务素质

食品药品监管论文例7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7-0066-01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位于中国正北方,地理位置优越,占地54491平方千米,有人口289万,在这样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地区,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十分重要,它关系到乌兰察布市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食品药品的安全管理,就需要提高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目前来说,乌兰察布市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上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高素|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要求

为了创建一支高水准高素质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队伍,乌兰察布市对该市食品药品稽查队伍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1.高要求的思想政治

食品药品执法人员需要具备高要求的思想政治,这指的是食品药品执法人员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思想必须正确且坚定,只有拥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才能够保证行政执法人员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到第一位,坚定不移地实施严格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全面保障食品药品的安全性,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1]。

2.高标准的执法行为

一支高素质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队伍必须做到具有高标准的执法行为。这指的是无论什么时候,作为代表国家形式执法权力的队伍,自身必须有高水准的法律意识,对需要执法的法律法规做到熟练掌握、熟练运用,不将其歪曲。对人实施监管时,既要依照实体法,又要依照程序法,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全面监管。除此以外,高素质的执法人才还必须有高尚的法制节操,在按程序办事的过程中,有明确的导向,不受外事的干扰,不接受一切贿赂,保证执法的公正性[2]。执法时,需要对乌兰察布市的实际情况做到综合考虑,深入了解乌兰察布市的市场环境,对当地食品药品市场进行结合实际的综合监管,保证执法的有效性。

3.高水平的专业素质

高素质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要有高水平的专业素质。食品药品的行政执法既是一种行政性质的执法,又是一种需要专业技能的执法。这指的是,要求执法人员既能够做到处理与职务相关的政治事务时游刃有余,又能够做到在进行专业执法时配以高水准的专业知识[3]。毕竟,食品药品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且对其的安全监管具有很强的科学性,没有过硬的专业知识的辅助,很难将执法有效地进行下去。

4.高层次的文化知识

高层次的文化知识要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水平。这时因为在进行食品药品的行政执法工作时,有很多地方都用到语言,若是语言的逻辑上不合理,语言的遣词造句上不规范,就容易导致产生一定误解,因此,马虎不得[4]。高素质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对语法规则、逻辑运用、修辞技巧、公文写作等进行合理熟练掌握,保证执法不会出现偏差。

二、提高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办法

为了提高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乌兰察布市采取了以下举措:

1.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稽查支队于每周二开展学习活动,学习党的先进理念和领导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能够顾全大局、服从大局,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国家、人民利益之上,更不能以损害群众的利益为代价满足自己的利益,要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创造一流的业绩,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2.开展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稽查支队定期开展稽查实务培训,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学习等学习培训活动。针对本市食品药品市场出现的新问题,对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开展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夯实业务素质基础。通过培训,使我们每一名行政执法人员都能做到既有正确的理论,又有娴熟的业务技能,综合素质显著提高。

3.实战演练,提升办案能力

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稽查支队每年都会组织各市县级的行政单位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中的代表进行实战演练,将前来参训的人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分成若干小组到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全程办案的形式,将所学理论知识学以致用,把培训的课堂变成实战的现场,让大家从实战中感悟办案、学会办案、不怕办案。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现场办案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水平,加快案件办理效率。现场检查完毕后,将检查内容做成案例,由参训人员进行评析,通过评析发现执法现场中存在的不足,学习其他学员的先进做法,进一步巩固实战演练成果。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督是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举措,能够有效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而提高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是实施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重要举措。文章中提到的关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具体措施希望能够得到相关人员的借鉴,不断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加强措施,真正实现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健康监管,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1]本刊编辑部.湖北省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完善监管机制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J].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7(01):34

食品药品监管论文例8

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文件精神,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迎来第三轮机构改革,文件精神明确"整合监管职能、监管机构、监管队伍、技术资源与健全基层管理体系",自此,中国延续了十年的以"综合协调、分段监管"为特色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基本宣告终结,此前散落在原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药监局以及国家卫计委、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商务部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正被无缝整合。形成国家、省、市、县、乡镇 "四位一体"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3〕36号)和《省编办关于县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有关部门职责调整机构整合和人员编制划转的通知》(鄂编办文〔2013〕133号)精神,我区早行动、早部署,积极稳妥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笔者亲身经历此轮机构改革,目前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职能、人员" 已改革到位,新组建的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4月正式揭牌运行。

人力资源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资源构成的第一资源,直接影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的发展。为合理配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人力资源,提高人力资源质量,笔者就本系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力资源进行分析,为制定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队伍发展策略提供调研资料,也可为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兄弟单位提供借鉴。

1 资料与方法

1.1 人员基本资料 资料由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咸宁市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

1.2方法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以下简称区局机关)、所属稽查分局及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乡镇食药所)工作人员纳入统计分析,重点分析人员岗位配置、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执业资格、人员编制及食品药品系统聘任认证检查员情况等。

2结果[1~5]

2.1 人员岗位配置情况 经咸宁市咸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定核准的"三定方案",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共核定编制人员86人。目前相关职责人员已划转到位,共到位75人,其中区局机关20人,稽查分局16人,各乡镇食药所共39人。

其中区局机关主要以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划转人员为主,稽查分局人员主要以原区卫生监督管理局划转人员为主,各乡镇食药所工作人员主要以原乡镇卫生院划转人员为主,各乡镇食药所负责人则以原区工商局划转人员为主,其出发点是考虑到工商局人员本身具有执法管理经验,适合新岗位前期工作的开展。

2.2 性别分布情况 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中男性工作人员55人,女性工作人员20人,男女比例为1:0.36。从性别结构来分析男性总体多于女性,而且随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的发展男性比例数量还将会呈上升趋势。

2.3 年龄分布情况 区局机关主要以40~50岁人员为主,稽查分局为30~40岁左右人员比例相持平,乡镇食药所为30岁以下人员为主。从年龄分布情况来看区局机关工作人员年龄偏大,稽查局人员年龄适中,乡镇食药所工作人员则比较年轻。全系统人员平均年龄为40.4岁,年龄层次总体合理。

2.4 学历分布情况 区局机关20人中,本科学历为 5%,大专学历为60%,中专(高中)及以下学历为35%。稽查分局16人中,专科学历为31%,中专(高中)及以下学历为69%。乡镇食药所39人中本科学历为5%,大专学历为33%,中专(高中)及以下学历为51%。数据分析表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人员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中专(高中)及以下学历分别为9%、40%、51%。反映出拥有本科学历人员较少且无研究生学历人员,整体层次比重较大集中在中等水平。符合我国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越往基层人员学历越走低的趋势[6]。

2.5专业构成情况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中,药学专业(含中西药)为7%、医学专业(含中西医结合、防疫、医士、医学检验、卫生管理)为13%、护理专业为10%、食品专业为4%、公共卫生专业为1%、法律专业为2%。经济专业为4%、工商管理专业为21%、其他专业为38%。 数据显示划转人员专业分布呈现多元化而专业性不强,其中涉及主要专业有药学、医学、食品、法律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2.6职称类别等级及执业资格情况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职称(含医药工程师、主管药师、主治医师、主管护师、主管技师、中级经济师)为34%,初级职称(含医师、护师、护士、医学检验技士)为5%。通过分析得出全区系统拥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较多,中级职称比例较高,这一部分拥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主要是在原区卫生监督管理局、卫生院人员和少数原区局机关工作人员。取得执业资格的执业护士为10%,其他执业资格无(如执业医师等),与食品药品相关的执业资格如执业药师(含中西药)为2%。

2.7 人员所属编制情况 经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保留划转人员的职级待遇,逐步消化"的文件精神,新组建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员编制情况分别存在有行政公务员编制、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机关工勤编制和事业工勤编制。

2.8 食品药品系统聘任认证检查员情况 从聘任认证检查员类别来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拥有国家GMP检查员1人,市级零售GSP检查员5人。从认证检查员岗位分布来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拥有国家GMP检查员1人、市级零售GSP检查员3人、稽查分局拥有市级零售GSP检查员1人、乡镇食药所拥有市级零售GSP检查员1人。

3讨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能力由多种因素决定,人员配置和人员素质是起关键作用的。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员从划转到位及岗位配置情况来看基本合理,但新组建的乡镇食药所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3.1 乡镇执法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 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是最前沿的一线基层机构,也是暴露出执法问题最多的部门。由于乡镇执法人员多以原卫生院人员为主,负责人以工商局人员为主,这种配合优点是便于前期执法工作开展,但后期就显得"后劲不足",在"四品一械"监管中工商局人员对食品流通环节较为熟悉,卫生院划转人员对"四品一械"监管对象大部分都较了解,也熟悉本乡镇情况,利于执法工作开展,但缺乏执法工作经验,不懂执法、不会写执法文书。这种组合可以互相弥补各自的不足。但这种参差不齐执法模式在短期内将无法改变,只有不断加强学习培训才能逐渐熟悉业务。在乡镇食药所由于人手少,往往承担着多项监管任务,尤其是非专业人士进入食药系统的,熟悉业务的时间则更长。

3.2 乡镇执法人员数量总量相对不足 咸安区行政区域下辖10个乡镇(不含3个社区街道),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要求此次共成立了10个乡镇食药所,按乡镇人口5万人以下核编4~6名;人口5万以上核编6~8名的标准配置,平均到每个乡镇约为4名编制。笔者所在的马桥镇为咸安区乡镇群中经济文化较为适中为代表来进行阐述,我镇有常驻人口3.2万,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230多户 (含自然消减和平均以每月2户的速度在增加),我所实有执法工作人员3人,要对他们生产经营做到全程监管,按照每次监管执法需安排2人的规定,我所3名监管工作人员即使全天候马不停蹄工作也很难匹配,更别说本级政府及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等。

故以此原则定编乡镇食药所人数是远远不够的,建议按照本行政区域人口数量万分之三的标准,明确人员编制或是按照区域被管理对象数量一定比例(如2%)配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重点考虑乡镇行政区域的人口、食品药品监管任务量等因素,兼顾考虑行政区域面积、交通等因素,按照保障履职的原则,争取同级编办的支持。

3.3 机构性质与执法工作人员身份不统一 此轮机构改革彻底结束了食品监管史上的"九龙治水"的分段监管模式,通过整合实现了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统一监管。但由于历史原因,从省以下开始从事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的执法工作人员编制也是"五花八门", 有行政公务员编制、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机关工勤编制和事业工勤编制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性质为行政机构,而从卫生院划转来的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专业知识并且常年战斗在第一前线,由于是事业编制不具有行政处罚法法律意义上的处罚主体资格,虽通过编办明确机构执法职责后解决了委托执法权事宜,但与局机关人员身份不统一,没有同拥有公务员身份一样的归属感而影响了执法权威性。建议争取市公务员局支持进行定向招考,解决一批事业编制人员公务员身份。

总体而言,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人力资源还存在着方方面面的问题,在人员性别、专业、学历上还是存在较大差异。基层派出机构乡镇食药所还存在着工作人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人员编制身份不统一等突出问题。因此,此轮机构改革理顺监管体制后应加强监管人员素质建设,解决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期达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参考文献:

[1] 李顺平,尹爱田,井珊珊,等.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机构人力资源配置状况与变化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1, 30 (8):42.

[2] 沈益妹,顾志伟, 俞梅华.湖州市乡镇疾病控制人力资源及职能履行现状分析[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11,31(7):720.

[3] 宋燕,邵蓉.我国药品监管队伍人力资源配置现状分析[J].中国药业.2009,18(8):4.

食品药品监管论文例9

文摘首页教学论文实用文档个人简历论文中心演讲范文英语学习党团社会职场技巧作文园地法律文书幼儿教育故事大王教育论文高考专题节日庆典

文章搜索:

当前位置:中国教育文摘>公众演讲>演讲内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公众演讲作者:本站来源:网络时间:20*-*-*17:13:37人:*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确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动员全县上下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职责,开创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局面。下面,就如何搞好我县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从全国形势看,在刚刚闭幕的两会上,食品药品安全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最强烈、提案最集中的问题之一;在中国质量万里行去年3到今年3统计的一万多消费者投诉中,食品投诉占件,排第一位。特别是安徽“阜阳奶粉”、辽宁“海城豆奶”等事件震惊全国,造成的大规模群众上访,教训十分深刻。因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近年来,一直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国务院就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总理、吴仪副总理作了多次重要讲话和批示。去年月份,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这是国家就食品安全做出的重大决策。从省、市形势看,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全面启动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组建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省、市两级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上,韩寓群省长、鲍志强市长分别向大会致信,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了重要批示。具体到我县,县委、县政府对此也高度重视,朱县长就下一步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专门作了重要批示。去年以来,经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得到较好保障。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成立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其对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查处职能;成立了全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整合和优化现有行政职能配置,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二是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在食品监管方面,多数部门制订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查处了毒韭菜、假牛奶等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农业、卫生、工商、质监、财办等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重拳出击,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食品药品质量抽验合格率逐年提高,没有出现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全社会食品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在药品监管方面,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初见成效,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实现了监管重心下移,拓宽了监管触角,供应网络的建立,保证了药品质量,方便了群众用药。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开展了麻精药品、医疗器械、农村药品、邮售假药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确保了全县人民用药安全。三是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各职能部门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靠前指导,积极帮促,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目前,我县家药品生产企业、家药品批发企业、家零售药店分别顺利通过了和认证,使我县的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水平整体上了一个大台阶,促进了我县医药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些成绩是全县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特别是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公安、质监、农业等部门严格执法的结果,对此,县委、县政府是满意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形势依然严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比较小,管理水平较低,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环节多、链条长,尤其是一些不法分子,见利忘义,不惜铤而走险,造假售劣,影响坏,危害大,加之食品综合监管是新课题,食品药品监管点多面广,市场规范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比较多,监管任务十分艰巨。主要表现在:一是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卫生法》一无所知;二是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整体卫生条件和管理水平还比较低。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的卫生设施:无消毒柜、无熟食间,仓库、粗加工、更衣、盥洗室分不开,无防蝇、防鼠设施,从业人员不查体不办证,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境脏、乱、差,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尤其是街头饮食摊点卫生条件差;三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执法体系不理顺,监督执法人员少、监督力量不够,个别监督执法人员素质低,监督手段落后,跟不上当前监督执法工作的需要,行政处罚执行难等;四是销售假劣药品、虚假药品广告、非法配制制剂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农村药品质量与城区相比差距较大;部分医疗机构尤其是农村卫生所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法律法规知之甚少,药品管理相当薄弱,甚至从非法渠道购药,从而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构成威胁。这些充分表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已经提升到必须审慎对待的战略层面,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时刻绷紧食品药品安全这根弦,认识上再提高,工作上再努力,措施上再完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扎扎实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提升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

食品药品监管论文例10

食品安全监督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发展之源,我们把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搞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突破点,主动出击,利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这一平台,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落实食品安全监督抓手作用。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今年上半年,我局以坚持“五个监管”、争创“三区”为努力方向,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力度,及时筹备召开了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和明确了各乡镇、街(中国教育文摘提供)道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尤其是确保夜排档因滨港路拓宽改造而临时迁移期间的食品安全,我们多次召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研究方案,部署工作;同时还切实履行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先后制订出台了《20*年*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市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落实方案》、《*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使得我区的食品安全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稳步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省、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上半年我局着力抓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和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

1、“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自20*年9月我区被省食安委正式确定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试点单位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首先是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汇报,成立了由区政府领导亲自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争取区财政支持,于去年下半年落实了30万的专项创建经费,今年年初,10万元专项经费已拨付到位,下一阶段我们将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扎实做好创建基础工作。其次是积极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意见,及时研究制定并以区政府名义印发了《*市*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多次组织召开创建专题会议,明确职责,落实任务。5月下旬《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标准》正式出台后,我们立即依据重点、难点问题将之进行分解,并计划在下周召集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做好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工作。

2、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在去年朱家尖街道试点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初,区政府领导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我局切实履行好指导、监督职责,一是为进一步明确创建任务和目标,我局于4月10日印发了《*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并对各乡镇(街道)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二是在我局的指导督促下,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纷纷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落实了创建经费和人员,目前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三是自5月26日起,我局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就各乡镇(街道)如何建立规范的台帐资料等基础工作进行了重点指导,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加大考核督查工作力度,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20*年是我们的争创之年,创卫工作、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等,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进一步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考核督查力度。一是今年年初,我们抽调精干力量,依据《20*年*市*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组织对全区12个乡镇(街道)及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了一次全面严格的考核,对考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责成整改。二是自5月下旬起,我局再次组织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业务人员组成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组,对(中国教育文摘提供)全区各乡镇(街道)落实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指出和纠正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考核督查,切实提高了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的重点和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大力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局抓实举措、务求实效。一是统一认识、明确任务。3月6日上午,我局召集相关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区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教育等部门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各自职责和任务,对做好下一步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二是行动迅速、成效显著。我局牵头组织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自3月10日起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中小学校周边饮食摊点专项整治行动。先后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重点抽查了芦花中学、展茅中心小学等15所中小学校。对于部分渔农村学校周边存在着的露天出售油炸小食品、炒面卫生状况差等现象,依法给予了处罚。

(五)着力推进食品卫生“五小行业”整治工作。针对我区“五小行业”食品卫生存在的问题,我局于3月14日制订印发了《*区食品卫生“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着手实施整治工作。3月份以来,协助配合区卫生部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调查摸底工作,实地走访了2348家食品经营单位,基本掌握了平阳浦、鲁家峙、小干岛等外来人口重点集聚区域“五小行业”分布情况。最近我局将会同区卫生部门对掌握的情况进行分类排队,按照基本达标、限期整改、无法达标等分类情况,牵头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重点、有目标的进行专项整治。

(六)切实做好沈家门夜排档因城市建设,临时迁移过渡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为全面提升夜排档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强化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自去年起,我局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放心夜排档示范一条街”的创建工作,今年又进一步加大了创建工作力度。因区政府今年计划对滨港路进行拓宽改造,夜排档将暂时迁移至东港,针对夜排档过渡迁移期间如何保障食品安全,5月15日我们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专题的研究和部署。目前,过渡期夜排档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正在加紧实施中。

大食品安全事故专项督查的通知》,为此,我局积极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全区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对排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及隐患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鉴于我们的排查工作重点明确,针对性强,措施到位,得到了先后莅临我区检查的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和市食安办领导的充分肯定。

(八)有效整规大型船舶企业周边无证饮食摊贩。针对大型船舶修造企业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近两年来,我局十余次组织工商、卫生、城管、公安等职能部门,对大型船舶企业周边无证流动饮食摊点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地遏制了无序经营的势头。同时,我局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区政府领导的重视,于去年下半年建立了向大型船舶企业周边派驻食品安全监督员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20*年下半年,城管人员入驻小干岛后,当地的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较大改观,但仍不尽如人意。今年4月份,我们陪同区政府袁海滨副区长专程赴鲁家峙、马峙、小干岛等岛实地勘察,并召开现场办公会,就岛上无证饮食摊贩问题落实解决措施。现场办公会议明确由沈家门街道、万邦永跃船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分别负责,在今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欧华、万邦永跃、扬帆等三家大型船舶修造企业周边无证饮食摊点安置经营店面房的建造工作;待安置店面房建成,即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组织开展全面的整治行动,坚决取缔大型船舶企业周边的无证饮食摊点,确保民工的饮食安全。

另外,经过前两年整治规范后的六横中远船务公司民工宿舍旁的简易餐饮集中区的提档升级工作,在我局的督促下也正在抓紧实施中。今年初,六横镇西浪咀村已规划出7亩土地,计划投入50多万,按照农贸市场设计标准来建设较规范的民工餐饮摊位,以营造有序、卫生的餐饮经营及消费环境。

(九)圆满完成人大、政协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工作。3月底,我局共收到了9件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内容涉及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市场秩序规范、长效机制的完善等方方面面。为保质按时做好办理工作,我们接到议案(建议)、提案后,严格按照“分类落实、局长负责”的要求,及时对议案(中国教育文摘提供)和提案进行梳理汇总,落实责任科室及专人进行办理;同时,针对各类问题,局“一把手”带头下基层调研,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详细了解实情,征求他们对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加以修改和完善。

截至6月5日,我局承办的所有议案(建议)、提案,均提前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率达100%。

二、科学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药品安全监管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立局之本,我们把抓好药品安全工作作为搞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着力点,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手段,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区药品市场秩序。

(一)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诚信体系建设。今年上半年,我们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证照的有效性、合法性;着重检查药品的购进渠道、销售流向、储存条件、进货验收情况、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药品的合法性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店堂内药品广告宣传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柜台出售药品、暗中批发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药柜)是否超范围经营处方药以及上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等。全面收集和记录各零售药店的相关信用信息,建立各零售药店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强化药品零售企业的诚信意识。目前已按信用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完成相关药店的检查。同时,我们还根据市局的gsp认证后企业的跟踪检查方案,开始对需跟踪检查的零售药店进行检查,促进药品零售企业整体形象的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加大对药品经营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为进一步规范全区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的药品消费环境,今年来,我局切实加大对药品经营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年初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66人次,查处各类药械案件18起。并于3月6日在东港垃圾中转站对依法没收的药品、医疗器械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这次销毁的药品,主要是今年来在对全区涉药企业日常监管和突击检查行动中,查获的假劣药械和过期失效药品,种类涵盖了抗生素、解热镇痛药、中成药、感冒药类等250余种,总价值近2万元。通过集中销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区药品市场秩序,震慑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为人民群众用药筑起一道安全屏障。

(三)抓实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药械市场安全。一是深入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整治年活动。针对我区各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情况,我局决定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计划通过一年的时间,抓实抓好整治工作,切实提高各医疗机构正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水平。上阶段,我们在省局、市局的指导帮助下,依据《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条例,积极与卫生部门沟通协调,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药械安全整治年活动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并开始对各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养护、储存、调配、使用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上半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36人次,检查医疗机构56家,2家涉嫌非法渠道购药的医疗机构正在查处中。二是开展兴奋剂专项检查工作。为确保我区无药源性兴奋剂事件发生,今年来,我局重点开展了反药品类兴奋剂行动,于4月30日专题召开了辖区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参加的兴奋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我局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了《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责任承诺书》。同时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兴奋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确定了工作方案。截至6月底,我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经营兴奋剂行为。三是开展齿科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根据上级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局及时制定了《齿科药品医疗器械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展开了检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对6家口腔诊所的检查,其中一家涉嫌使用过期药品医疗器械案已立案查处。四是开展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镜市场专项检查。这次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经营产品是否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料;经营企业是否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齐全等。此项工作将于9月底前完成。

(四)完善“两网建设”,巩固示范区创建成果。一是继续完善药品供应网络。我局会同区卫生局、区红十字会赴虾峙镇等地发放了储备一定品种、一定数量的常用非处方药品的药箱。发放对象主要针对100人以下海岛、村、岙等,并选择1名人员,培训后作为该人群的保健员,负责药箱的管理、药品的发放、发放登记等,药品由区红十字会免费向群众提供。同时,在我区中医院设立了24小时咨询电话,保健员对群众所发生的疾病不能应对时,可向区中医院咨询,电话咨询仍不能解决的向所在地卫生院(卫生室)求援。目前全区已发放10只药箱,其它的将依次陆续发放。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我们以开展“*区20*年文化、卫生、科技、法律下乡进社区活动”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为契机,深入渔农村、深入社区,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通过现场展示食品药品打假治劣成果,发放资料,接受咨询等形式,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三是实行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制度。为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监管,从源头上防止家庭过期药品流入社会和家庭过期药品随意丢弃对环境产生的污染,3月底,我局出台了《*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对我区家庭过期药品实行统一回收管理。我局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药品回收点设置条件,本着“一心为民、服务便民、管理利民”的原则,在全区各乡镇(街道)中,确定了16家信誉良好、守法经营、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药品零售企业作为我区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为让老百姓(提供)能真正得实惠、得便利,各定点回收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向上缴过期药品的群众采取购药优惠等多种奖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除此之外,我们还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加强对各定点回收单位的督查工作,确保各定点单位将回收的家庭过期药品及时存放在回收箱中,定期送于我局集中公开销毁。

(五)开展全区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上半年,我局对全区82家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自20*年来的信用检查情况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并对外通报了评定结果。其中,*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医药商店、海力生医药有限公司存德堂东海连锁店等35家企业被评定为良好信用企业(a级),约占总数的42.7%;基本守信企业(b级)为35家,约占42.7%;轻微失信企业(c级)为10家,约占12.2%;严重失信企业(d级)为*区康正大药店和*区广慈药房2家,约占2.43%。通过此次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奖惩优劣工作,进一步强化了企业诚实守信、文明守法的意识,为规范我区药品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严格行政审批,加大案件稽查力度。按照《浙江省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要求,我们对新开办药店的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验收。今年来,共受理药品零售企业申办、变更、注销77家。其中受理申办企业27家,变更30家,注销20家。受理一类医疗器械注册1家。受理投诉案件8起,均已全部圆满处理。同时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上半年共查处案件18起,涉案金额7.11万元,罚没款14.78万元,没收物品货值4.77万元,销毁没收药品医疗器械3.29万元。

三、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学习活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以及省委“创业创新”总战略、市委“两创一促”等重要决策,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于2月20日召开了“学习宣传党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动员会议,成立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严谨的活动实施方案,为整个活动的开展起好步。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组织召开了专题学习讨论会,对“如何创新食品药品工作措施”、“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学习系统先进标兵、争做合格*人”、“我为*发展做什么”等问题开展了热烈的大讨论,并对我区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展现状、目标、存在困难等进行了深刻全面的分析。讨论会上,党员干部带头谈认识、谈见解、谈措施。通过学习讨论,干部职工们深刻认识到市局党委、区委部署开展的大讨论活动非常及时、十分必要,特别是党的*报告首次把民生问题单列出来,进行专门论述,并强调“确保食品药品安全”。面对新的更大的机遇和挑战,大家感到担子更沉了、任务更重了、责任更大了。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服务、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城区监管与渔农村监管的关系,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我局自5月19日开始,牵头组织区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深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以“关注食品药品、关爱生命健康”为主题的创业创新送服务活动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活动以专家组到社区宣讲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为主要形式,以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为目的,结合展板宣传、资料发放、现场咨询、上门指导等形式,先后深入了浦西、小浦湾、福兴、安康、螺门等5个社区,历时一个星期,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发放了《消费者之友》、《食品卫生小知识》、《遏制艾滋、呵护健康》、《药品便民服务手册》等小册子、知识读本和宣传资料共计3000余份,累计巡回展览宣传展板100余板次。受到了周边群众的普遍好评,参与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收获颇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宣传党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暨“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的开展,我们还及时向省、市局和区党建网、区廉政网、区主题办等上报了我局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向社会通报工作开展动态;通过宣传栏、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开广泛征集“推进创业创新,确保两个安全”等方面的好的意见与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了梳理、归纳,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通过大讨论活动的有效开展,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更加高涨,精神状态更加饱满,投身创业创新的劲头更加充足,切实形成了“一心干事业,合力为群众”的良好局面,为民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显增强。

四、加强教育,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

(一)加强党风党纪建设,树立队伍廉洁形象。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人民放心”的监管队伍的目标,我局坚持以*为东风,认真学习落实会议精神,重视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积极营造清廉、向上、和谐的工作环境。年初,我局主要负责人与各科室负责人、执法人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机关干部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承诺书,并定期检查督促责任书和承诺书的落实情况;先后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学习系统先进标兵活动暨争做合格*人、确保“两个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自身安全”为主题的党风党纪教育、“永葆清正廉洁人生”座谈会等活动。6月10日下午,我们又召开了“解放思想、创业创新”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局领导带头进行了自我剖析;每个党员也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同志们之间本着相互促进、相互提醒的原则,开展相互评议,并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半年来,通过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党风党纪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我局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能力,培养了他们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务实清廉为民的公仆精神。

(二)注重教育,努力提高队伍依法行政水平。我局一向高度重视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上级培训与局里组织学习相结合的方法,致力提升队伍整体监管水平,培养综合素质过硬的人才队伍。今年来,分局上下积极参加上级局组织的“数字药监”考察学习、保健食品安全业务知识、依法行政案件综合评议及全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会议等学习培训;4月24日,我局还邀请全区40余家具代表性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局行风监督员和区纪委有关同志,组织召开了创建“群众满意科室(办事窗口)”述职述廉报告会,会议通报局机关作风建设、理论学习、履行职责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等情况。各监管相对人在依法行政、收费管理及受理许可、服务群众等方面对我们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无记名打分。通过不断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及召开创建“群众满意科室”述职述廉报告会,着实提升了全局干部理论基础和监管水平,较好地锤炼了干部综合素质,为我局树立起“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良好工作风气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积极开展“学习型、节约型、和谐型”机关建设活动。今年来,我局坚持以建设“三型”机关为重点工作,努力在树立学习争先意识上下功夫,在形成勤俭节约风气上下功夫,在构建和谐监管关系上下功夫。前一阶段,我们相继开展了以“读书”为主题的征文比赛、举办了局“三型”机关建设座谈会以及“我为和谐监管献计策”的讨论会议等,其中我局二名同志在参加区直机关党工委和区文明办联合举办的区机关读书征文活动中,分获一等奖和三等奖。通过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有效举措,全局上下学习、节约意识蔚然成风,有力地促进了我局“三型”机关建设工作顺利进展。

今年来,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亦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渔农村中小学校门前、大型船舶企业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状况还不容乐观。二是不能有效对药品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计算机联网动态监管。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实施计算机联网管理,有效(中国教育文摘提供)解决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还有较大难度。三是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面大量广,法律法规宣传面不够普及,守法经营意识差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正确对待,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开拓奋进,推动科学监管,促进和谐发展,坚持“高效监管,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坚持“为民监管、依法监管、全程监管、有效监管、和谐监管”的工作要求,致力打造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监管理念的“先行区、实验区、示范区”;坚持以管理为主导、以监督为重点、以继续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为载体,以贯彻*精神为主线,以“深化、规范、提高”为主题,立足科学监管,创新监管方式,确保食品药品检查整治效果,促进*区社会经济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下半年,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党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紧紧把握“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方针,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监管、保障安全”的工作思路,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概括起来,主要是推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巩固完善省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区建设成果、不断深化依法行政、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做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标准》,及时制订责任分解落实方案,并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工作。二是组织召开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创建专题会议,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创建工作任务。三是及时完成示范创建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二)切实做好各乡镇(街道)创建区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督查指导工作。尽快制订印发《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资料建档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乡镇(街道)的创建基础工作。

(三)切实做好大型船舶企业民工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一是结合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活动,深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和民工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外来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及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快大型企业食品配送中心建设工作,力争今年底建成、使之尽快发挥作用。

(四)加强对全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综合业务培训,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整体水平。

(五)组织开展各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继续花大力气组织开展针对大型船舶企业周边、中小学校门前无证流动摊点的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上阶段专项整治成果。

(六)继续强化药械市场的日常监管。一是完成辖区内11家企业的gsp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要求限时整改。二是根据《浙江省药品批发企业监督检查管理规定》的要求,重点做好二家药品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三是根据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完成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安全信用等级的检查和考核。四是加强药械广告的日常监督,及时处理移送广告违法案件。

(七)进一步加大药械打假力度。要全力以赴抓好药械整治专项行动。一是继续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争取在年底前完成对每个医疗机构的检查,检查率达到100%。二是在7月份完成齿科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三是在9月底前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镜市场专项检查。

(八)及时完成药品安全评估报告。在去年顺利通过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区的基础上,抓紧完成对本辖区的药品安全的调研工作,并在调研的基础上完成药品安全评估报告。

(九)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在市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支持下,完成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站的建设工作,并顺利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