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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思维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4 15:22:54

哲学思维论文

哲学思维论文例1

当今的时代是一个技术无所不能的时代,人们在物质层面上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满足,但并没有相应的精神上同样程度的自由感和满足感。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更应该仔细地探索哲学与美的关系,以便为人类“诗意地栖居在这个世界上”提供更多的理论依据。生活本身就是一部深奥的哲学,只有哲学和美学兼容的思维才能破译它。

一、哲学是理论形态的人的自我认识

人类在自我对象化的过程中,主要形成了三种把握世界的理论思维方式,即包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在内的科学思维方式,包含伦理思维在内的宗教思维方式以及哲学思维方式。

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哲学作为世界观的理论体系是采用最一般的概念和逻辑形式进行理论加工而建立起来的知识体系,包括概念的处理、原理的论证、方法论的讲解等。

哲学从主客体的关系中把握对象,哲学不是片断地研究主体与客体的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哲学要解决的矛盾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因而它的基本问题是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这个根本特点,决定着哲学能从主客观的关系中思考和把握对象。

人类正是通过这种把自身与现实世界区别开来的方式,在一定距离之外来批判地面对现实世界。哲学这种把自己与现实世界区别开来的方式,使自己与现实世界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正是这种距离,使人们在看现实世界的时候,觉得它充满了诱惑,你永远有所得,也永远无所得,引导你不断地追求,不断地入梦,不断地前行,不断地开拓道路,不断地在探索中升华自己。距离产生美,人与世界的距离带给人们对世界感受的丰富性和多样性。距离为人们的自由探索提供了再创造的空间,思索常驻,生命永驻。在这种距离中,我们学会了创造,领悟到寻找精神家园的惆怅和欢愉。

哲学给予人生的是一个整体的世界并对这个整体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作出恰切的分析,凡此种种,使我们看到了宇宙人生中的浑然天成、融洽无间。杂合中的统一,展示了宇宙在对立统一中的和谐,无论是深沉敏锐的概念分析还是痛快淋漓的哲理阐述,以及蕴藏无限机趣的逻辑推理,都给人以畅达、抚慰的美感。它告诉人们:你们可以安身立命,斡运大化,进而生生不息了。

二、哲学是人类最高形式的智力探索

哲学是人类最高形式的智力探索,是由一个个“?”号组成的,什么时候哲学没有问题,哲学也就终止了生命。问题永存,哲学永存。“为什么”是哲学生存的方式,也是人类智能发展的惟一方式。

哲学不是一种完成态的静观知识,它是一个不断跃进和提升智能的动态过程,是一种“爱智能”的运动。爱智能,是所有哲学的共同家园。“哲学的真谛是寻求真理,而不是真理,”哲学永远在路上。

探索中,激情为沉重的思绪所代替,跌倒了,爬起来,人性的冲动在痛苦的重压下变得更为迫切,对问题情境的破解使人生披上了悲壮而又怆然的色彩。这种悲壮美是贯穿人生始终的永恒过程。对事物的哲学探索之所以美好,还因为这是一个发现的过程。

发现是指经过研究、探索、看到或找到别人没有看到的事物或规律。“任何一个发现,即使是天才的发现,如果把发现之前的各种推理、假设都记录下来,那么,废料和各种各样的愚蠢荒谬的推断数量之多会使我们大吃一惊。”而发现的魅力也正在这里。当我们用严谨的思维、刻苦的冥想对这些“废料”、“推断”进行筛选,当我们在这里倾注了自己全部的热情,“皓首穷经”、“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们为自己的发现而惊喜。

三、哲学是对世界和人生的明澈而宁静的认识

关于哲学,哲学家们说法各异,但无论如何,哲学总是与人类对于自身的根本困境、对于生存意义的深刻思考密切相关。哲学的内容实质上是人的生存,它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当哲学思维把人类自身的认识作为对象,对自身的认识进行再认识的时候,这个过程就是哲学反思,反思的过程实际上是从更纯化的形态上对主客体的关系的再思考,将自己获得的关于对象的认识升华到抽象的理论形态,进而形成思维中的纯观念体系。哲学思维以认识本身为对象所形成的理论中,包括了认识论。这说明,哲学不仅要思考外在的东西,也要思考内在的东西,还要思考内在东西与外在东西的关系。超级秘书网

哲学思维论文例2

费尔巴哈哲学止步处正是马克思生活哲学的起点。马克思的生活哲学无疑是在批判和超越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哲学的基础上创立的。这种超越不仅体现在生活的本质、主体 、目标等方面,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生活哲学实现了话语转换、生活思维的重要转折。 本文拟就此作一对比,从而显现出马克思生活哲学的本质特征。

一、生活的规定

马克思和费尔巴哈的哲学都以生活作为研究对象,但他们对“生活”的理解不同。对生活本质的不同规定构成费尔巴哈与马克思“生活哲学”不同的界域,也成为马克思的“生活哲学”超越费尔巴哈哲学的逻辑支柱。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超越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现存的生活到历史的生活,二是从宗教生活到立足于生产活动的全面的生活。

首先,费尔巴哈所理解的“生活”本质上是市民社会的生活。在费尔巴哈看来,“生活”即是利己行为以及日常生活,即是对快乐与幸福的追求本身,即是享受“爱”。然而所有这一切在马克思看来只是市民社会的生活,而不是一切社会形态的生活,尤其不是“人类社会”的生活。对此,马克思评论说:“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恩格斯在拿费尔巴哈的哲学与马克思的哲学比较时也说:“根据费尔巴哈的道德论,证券交易所就是最高的道德殿堂,只要人们的投机始终都是得当的。”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费尔巴哈没有用历史的眼光看待市民社会,没有看到市民社会也有一个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费尔巴哈缺乏实践的观点。虽然他也曾说过:“一般说来,实践的观点也就是生活的观点,根据这种观点,我把自己作为个体或个人与我之外的客体、主体或其他人发生关系。这些关系的综合就构成生活本身。”但是从费尔巴哈的文本整体性上来看,他对“生活”的内涵规定是狭隘的,他将人的“生活”的本质规定纳入他的自然主义框架中,视人的生活与动物的存在为等值的。而在马克思看来,动物的生存是一种自然规定性,动物自己不能改变自己的生存方式。而人的存在却是历史性的,是具体的,不能把某一时代的生活当作是适用于所有时代的普遍生活。

其次,在市民社会的生活中,费尔巴哈特别突出的是宗教生活。宗教应该说是探讨费尔巴哈生活哲学不可略过的重要维度。在费尔巴哈的生活哲学中,宗教生活成为“人的生活”独特性之所在。在这里需要注意两个方面,其一,因为在费尔巴哈看来,“动物只有单一的生活,而人却具有双重的生活。在动物那里,内在生活跟外在生活合而为一,而人,却既有内在生活,又有外在生活。人的内在生活,是对他的类,他的本质发生关系的生活”,也就是宗教生活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的。其二,在他看来以往宗教是人的“类本质”的异化,他希望通过宗教批判来还原人的类本质。将这两个方面综合起来思考可清晰地呈现出费尔巴哈哲学“生活”的宗教特征。从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与《德意志意识形态》等文本中的诸多论述,可见马克思生活哲学对“生活”的规定。马克思特别强调的不是宗教生活,而是生产生活。单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论述为例。马克思认为:“生产生活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活动。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活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在这里马克思不仅指出了“生活”的本质规定即是人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而且指明了人的生活是由自己创造、生产自身生命的活动。因为“人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身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是“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样,在马克思看来,生产生命的活动是人之“生活”的实质。生产成为生成“生活”的根本。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在对“人”与动物的生命活动的比较中,对“人的生活”作了进一步的展开,从而凸显出“人的生活”的内在规定。他说:“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与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而人则不同于动物,“他自己的生活对他来说是对象”,“他的活动是自由的活动”;同时,虽然“动物也生产”,但是人的生产与动物的生产相比较却具有原则的差异,具有如下的一系列独特之处——即(a)“人的生产是全面的”,(b)“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c)“人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d)“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e)“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这样,马克思哲学中“生活”的真意也就很清晰地显露出来了。一言以蔽之,马克思生活哲学之“生活”即是人不断创造自身的活动本身。由人的生产的全面性规定了人的生活是一种全面的生活。宗教生活只是全面生活中的一个侧面,这一侧面同其他侧面一样,是由生产决定的。

二、生活的主体

无论是费尔巴哈还是马克思,他们所谈的生活都是指人的生活。生活的主体是人,而且只能是人。这构成了费尔巴哈和马克思生活哲学共同的出发点与关注点。然而“人”的含义,在费尔巴哈哲学的语境中与在马克思生活哲学中却具有完全不同的意味。费尔巴哈从“类”的角度理解人,把人理解为感性的、与他人处于感情关系中的肉体存在物;马克思则从人的活动(马克思早年也把人的这种活动称作人的“类”特征)中考察人,把人和自然、人和人的关系都奠基于生产活动、实践活动之上。这种本质的差异不仅构成费尔巴哈抽象的人本主义哲学与马克思生活哲学不同的价值取向,而且成为后者超越前者的起点,从而实现了“生活哲学”的思维革命。

费尔巴哈在《黑格尔哲学批判》中指出,“人是作为‘类’而存在的”,在《基督教的本质》中又强调人具有类意识、类本质,从而把动物与人区别开来;在《未来哲学原理》中,他再次说人“是一种普遍的实体”,“是一个能意识到普遍性的普遍者,是自我意识的类”。他对人的“类”本质的界定是“以自然界为出发点,并且立足于自然界的真理之上”。费尔巴哈认为,他对人的类本质的规定并非空穴来风,儿是以全部近代哲学史作为依据的。

首先,他试图批判和纠正法国18世纪唯物主义对人的看法。笛卡尔曾经说“动物是机器”,在此基础上,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认为“人是机器”。费尔巴哈认为,这只是从机器、动物和人的共同性方面来看的,没有从它们各自的类特征去考察。因此,他首要的任务就是把人与动物划分开来。在他看来,第一,人不仅具有受动性,更为重要的是具有主动性,而机器或动物则只是被动的;第二,人超越了机械性,是自由的,而机器则只承载着机械的必然规律。动物有感觉,但只有人才有最发达的感性,只有人才有爱的感觉。爱使人自由,人在感觉中、在爱中达到与自然的和谐或自由状态;第三,人是一种完满的存在,人的本质具有整体性。在此基础上,费尔巴哈甚至注意到了人的活动的作用:“能够把人从自然界抽出来吗?不能!但直接从自然界产生的人,只是纯粹自然的本质,而不是人。人是人的作品、是文化、历史的产物。许多植物、甚至动物在人的培育下发生了如许的变化,以至在自然界根本找不到它的原形了”。在这里,费尔巴哈认为,人是感性存在、理性存在与社会历史存在的统一体,人的本质中包含有自然本质,但并不能归结为自然本质。可惜的是,这种思想在费尔巴哈那里只是一种萌芽,始终未能占据主导地位,更谈不上发展成为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这一工作是由马克思完成的。

其次,他批判黑格尔哲学将“人”作为绝对理念的外化环节,作为纯粹的“理性人”,转而强调人的感性属性,反对把人当作精神实体,强调人是感性实体。他首先反对将人的肉体与灵魂分裂开来谈人,强调这种分裂开来谈论人“只不过是一种理论上的分割;在实践中,在生活中,我们否定这种分割”,因为“人的本质是感性,而不是虚幻的抽象‘精神’”,“人的最内秘的本质不表现在‘我思故我在’的命题中,而表现在‘我欲故我在’的命题中”。这样,在费尔巴哈眼中,肉体、感官是人的本质,灵魂、意识则在一定意义上是非感性本质,但二者都导源于感性的自然。“我所吃所喝的东西是我的‘第二个自我’,是我的一半,我的本质,而反过来,我也是它的本质”,这直接表明了“人就是人所吃的东西”。由此,费尔巴哈的“感性人”也就在反对“理性人”中凸显出来了。

再次,费尔巴哈曾说过人的本质“包含在人和人的统一之中”,是“建立在‘自我’和‘你’的区别的实在性上面的”。从这一点来看,他对人规定的视角已从人与动物、人的理性与经验实在的统一性,切换到了“人与人”的关系中,显露出费尔巴哈试图从人与人的关系中去寻求现实的人的本质的合理性意向,从而成为马克思规定人的“接洽处”。但费尔巴哈在研究人的类本质时,关注的并不是人的历史活动,而是存在于人的“意识”、人的“宗教”中的本质规定,也就是“理性、意志和心”。他在其著作中反复说到:“究竟什么是人跟动物的本质区别呢?对这个问题的最简单、最一般、最通俗的回答是:意识”;“宗教根源于人跟动物的本质区别:动物没有宗教”;“人自己意识到的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或者,在人里面形成类、即形成本来的人性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就是理性、意志、爱”。这样,在费尔巴哈哲学的语境中的“人”即是人之共性,是与“现实的个人”相背的抽象的人、“一般”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意识的人”、“理智的人”和“爱的人”。

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规定是以直接扬弃费尔巴哈的“人”论为起点的。马克思首先清理了费尔巴哈的“人”论的局限与错误。马克思说:“他[指费尔巴哈——引者注]还从来没有看到现实存在着的、活动的人,而是停留于抽象的‘人’,并且仅仅限于在感情范围内承认‘现实的、单个的、肉体的人’,也就是说,除了爱与友情,而且是观念化了的爱与友情以外,他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其他的‘人的关系’。他没有批判现在的爱的关系”。在批判的基础上,马克思认为作为生活主体的人决不是费尔巴哈哲学中的“类主体”或“内在的、无声的”孤立的“单个人”,而是“现实的个人”,即“不是处于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规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是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这就扬弃了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理论视角,生成了马克思生活哲学在主体问题上现实的、历史的与未来的思维,形成马克思生活哲学新的出发点。

透视费尔巴哈与马克思对“人”的规定,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二者的思维路径之别。费尔巴哈是立足于自然,从动物与人的差别中、从感性与理性统一性中倚重、偏向于自然的感性、从人存在的有限性与无限性中、从人的共同的不变的禀性中来把握“类人”;相反,马克思则是从感性活动中、从社会关系中、从历史中、一句话从人的生产活动之中来把握人,如马克思所说:我们“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旦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的动物区别开来”,由此构成了马克思生活哲学与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哲学“人的本质”的根本性的不同,也导致了二者生活思维的原则差异,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生活关系思维、历史思维和开放的未来思维对费尔巴哈生活直观、实体式思维与静态思维的超越。

三、生活世界的构成

在生活世界的构成问题上,二者的理路差异更为明显地表现出他们的生活思维之区别。这种本质区别不是枝节的,而是整体性的,该区别不仅体现在生活的内容(注:指生产系列:(1)为了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2)为了满足新的需要而进行的生产,即生产资料的再生产;(3)人口的生产;(4)生产关系的生产;(5)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生活的结构(注:马克思生活哲学的生活结构论可以分为“生活静态结构论”和“生活动态趋向论”。)等方面,而且突出地表现在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上。在此仅就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做一剖析,通过它即可看出二者的思维之别。

由于费尔巴哈把人理解为“类”,所以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人与环境的关系就是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在费尔巴哈看来,生活世界是由人和自然构成的。所谓生活,就是人在自然环境中生存。在这里,人与自然是直接面对的,没有任何中介,一切都是透明的。正因为如此,人是直接吃自然界、喝自然界,等等。从认识角度说,人可以直观自然界,可以认识自然界本身,因为自然界是人所直接面对的对象。

对于马克思,情况就复杂得多了。首先,在马克思看来,无论是人,还是人的环境,都不是直接的存在,而是经过中介的存在。他在批判“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者”时指出,以为人是现成的、原始的存在,环境是由人造成的,是派生的存在,固然不对;以为环境是现成的、原始的存在,人是由环境造成的,是派生的存在,同样错误,“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这就是说,环境也罢,人自身也罢,都只是实践活动的产物。作为产物,它们都不是直接的存在,而是经过中介的存在。

其次,马克思区分了人与环境关系的不同方面和不同层次。人并不是以孤立个体的身份直接面对自然的,而是以社会作为中介面对自然的。个人是社会存在物:“甚至当我从事科学之类的活动,亦即当我从事那种只是在很少的情况下才能直接同别人共同进行的活动的时候,也是在从事社会的活动,因为我是作为人而活动的。”既然如此,人与自然的关系实际上是以人与人的关系为前提的,反之,人与人的关系也以人与自然关系为前提。这样,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就成为人与环境关系的两个方面。

无论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还是人与人的关系,都有两个层次,即实践关系和认识关系。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由于人和自然本身都已经是历史活动的产物,都已经浓缩地包含了先前的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所以无论是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还是人与自然的认识关系,其主体和对象都不是实体性的,而是关系性的。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人与自然的认识关系也是这样。

以人与自然的认识关系为例。表面上是人在直观自然,实际上是作为认识主体、具有认识能力的人在认识经过改造的自然。人的认识能力并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文化和文明传承来的。也就是说,它本身就是历史的产物。同样,人周围的自然界并不是未经改变的原始自然,而是作为人的活动产物的自然。就算你见到了未经改变的原始自然(马克思举的是“澳洲的珊瑚岛”的例子),你也不可能以未经污染的纯净眼光看待它,因为你的认识能力已经是一种结果,一种历史产物,而你能认识到什么,取决于你的认识能力。

恩格斯曾经指出:“人的思维的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仅仅是自然界本身;人在怎样的程度上学会改变自然界,人的智力就在怎样的程度上发展起来。”这段话准确地阐释了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生活哲学的抽象性的批判。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特别谈到自然科学的直观,提到一些只有物理学家和化学家的眼睛才能识破的秘密,但是如果没有工业和商业,哪里会有自然科学呢?甚至这个‘纯粹的’的自然科学也只是由于商业和工业,由于人们的感性活动才达到自己的目的和获得自己的材料的。”马克思谈到,如果没有人的活动,人的直观能力也不可能存在,“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会保持着,而整个这一点当然不适用于原始的、通过自然发生的途径产生的人们。”显然,马克思和费尔巴哈一样,承认“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但费尔巴哈认为这一优先地位是相对于“原始的、通过自然发生的途径产生的人们”而言的;马克思却根本不承认存在自然意义上的人,他认为凡是人都是社会存在物,都是实践活动的产物和结果,都不是原始的存在,因而所谓“自然界的优先地位”,只适用于作为实践活动结果的认识主体。

四、生活的目标与哲学的定位

由于费尔巴哈与马克思对生活的本质、生活的主体规定之差别,尤其是生活思维的不同,导致了二者哲学在生活目标上的分野及其哲学的任务、使命之别。

首先,在费尔巴哈看来,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是异化宗教力量对人的自由的压迫和对人本质的遮蔽,从而导致了人性的分裂。他说:“信仰使人跟人分离,用超自然的统一——信仰之统一——来代替基于自然的统一和爱”。在马克思看来,生活世界直接面对的问题是无产阶级生活的全面异化,即“异化不仅表现在结果上,而且表现在生产行为中,表现在生产活动本身中”。在生活中,不仅有物质性的异己力量,还有精神性的异己力量。在这里,马克思就超越了费尔巴哈将生活异化等值于宗教异化的狭隘视野,对生活世界进行全面的审查。

其次,费尔巴哈与马克思都致力于消除生活世界的异己力量,从而达到人性的回归,实现人的自由本质。但是二者对异己力量和“自由”的理解不同,消除异己、实现自由的手段与途径也不同。

在费尔巴哈看来,只要通过批判有神宗教,解构宗教,揭示“人是宗教的始端,人是宗教的中心点,人是宗教的尽头”,还原宗教的本质于人的本质,从而建立爱的宗教,人成了自己的上帝,这样就消除了“自我”的分裂,使人回到了自身,由此获得生活的自主与自由,因为“爱乃是实践的无神论,爱乃意味着在内心中、在意念中、在行动中否定上帝”,到此解放人的任务也就一次性完成了。由于他把宗教还原为“人”、抽象的无差别的“人”,这样,费尔巴哈的宗教也是抽象的“宗教”,因此他认为只要“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就够了。费尔巴哈批判的是生活之“末”,实现生活目标的手段是乌托邦式的。

在马克思看来,批判宗教仅仅是“对苦难尘世的批判的胚芽”,由此,批判就不能停留于抽象的精神领域,还必须深入到生活现实,对生活世界的一切异化进行深刻的理论批判与实践批判,因为“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政治的批判”,并且批判是历史的、非一次完成的。就其现实途径而言,则是通过消除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异己的生活、无个性的生活,解放自己,从而历史性地解放人类,推进个人的自由与全面的发展。由此可见,马克思的批判直接指向生活之“本”,并由此将批判延伸到每一个异化生活的领域。这就大大地拓展与深化了批判的深度与广度,显示了马克思生活哲学彻底的批判精神。

再次由于费尔巴哈与马克思哲学生活的出发点、生活的内容、生活的实质、生活的目标的不同,决定了二者哲学价值取向上的本质之别。

费尔巴哈的哲学服务于抽象的“类人”,解决“认识与信仰”的问题,因此,他的“哲学不顾其他一切次要的目的和利益,首先仅仅以认识作为自己的目的”,“就是研究事物的本质”,即哲学以解释、说明、揭示为使命。由此,费尔巴哈哲学在改造现实生活时就显得苍白无力,被历史推到后台去了。

马克思的生活哲学直接服务于无产阶级的解放实践,解决“生活”的问题,因此,他的“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身”。同时,马克思生活哲学的使命正是批判、揭示生活世界的真实本质,并在此基础上发现、创造新世界。由此,马克思生活哲学理论上的彻底性,在实践中就显示出强大的物质力量。“思想的闪电一旦彻底击中这块素朴的人民的园地,德国人就会解放成为人”。它的生命力就在于其“与时俱进”的独特品质。这是马克思哲学对费尔巴哈哲学根本性的超越。

马克思生活哲学通过对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扎根于现实生活,形成了新哲学范式,实现了生活哲学思维方式的根本性转折。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史著作选:第2卷[M].涂纪亮.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哲学思维论文例3

马哲认为,矛盾既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源泉,也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动力。这就启示人们,论文写作作为一个针对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矛盾或问题而试图对其给出科学认识或合理解决问题的活动,无疑须将“及时发现问题、深刻揭示问题和完美解决问题”视为写作者应该确立的写作理念。该理念表明,论文写作既要正视和分析问题,更应探索问题的妥善解决方式,因为任何不能在及时发现和揭示问题的基础上去完美解决问题的论文写作,即使它创造性地揭示了问题的本质及规律,但如果此写作活动只是片面地追求合规律性的科技价值而不追求合目的性的人文价值,该写作活动就会因背离了“在发现和解决问题中促进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这一写作的真实追求,而难以成为人们普遍认可和欣赏的高质量论文。

(二)提供必要的论文写作方法

论文写作方法是为完成论文写作目标所采用的方式或程序。在论文写作中,尽管写作者会采用一些具体的写作方法譬如分析与综合、想象等,但由于一些作者受形而上学思维的影响,这些方法在写作中的运用往往呈现出单一化或固定化的倾向。而马哲思维强调用整体、联系、系统和变化发展的视野来对待写作,可以为写作者提供必要的写作方法。

(三)指明具体的论文写作路径

首先,马哲的唯实思维和辩证思维为论文写作指明了写作的前提和基础──实事求是,也指明了写作的根本方法——辩证思维方法。唯实思维提醒人们,论文写作只有在尊重论文创作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才能得以顺利展开。辩证思维则告诉人们,论文写作只有运用辩证思维,突破单一性,实现多样性,突破孤立性,实现整体性,才能达到写作目的。其次,马哲的实践思维为人们标识出了一条“在写作实践与写作计划辩证关系的展开中完成写作”的路径。论文写作是一个“写作实践—写作计划—写作实践”多次反复的过程,人们只有沿着这一写作路径,才能逐渐接近写作目标。

(四)激发积极的论文写作精神

首先,马哲的实践思维和唯实思维,能够让论文写作者在尊重实践的基础上拥有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写作精神,使写作者避免陷入不切实际的空想和臆想之中。其次,马哲的矛盾思维能让论文写作者在承认、分析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拥有寻根究底、勇对困难的开拓精神,使写作者能够把那些人们不大追究的问题作为“问题”进行大胆的怀疑和追问,为设计新的写作方案找到突破口。最后,马哲的批判思维和反思思维能让写作者拥有对其写作的前提、基础、方法、过程或结论等进行批判和反思的精神,而这种精神正是写作者以独立思考取代人云亦云、以自主建构取代依葫芦画瓢所必需的。

(五)促成有独创的论文写作成果

马哲本质上是一种创新哲学,其思维特征与致力于形成独创性学术理论成果的论文写作,在尊重实践、注重批判及反思等方面是一致的,这使得马哲思维一旦融入论文写作中,就会让写作者在立足实践的同时,一方面能够展现自觉进取的意识和追求卓越的价值取向,将自己置于写作主体的地位,另一方面能够以实事求是、批判反思的态度去尽力发挥其作为写作主体的创新能动性,使论文写作目标由可能变为现实。这对于提升论文写作者的能动性并促其形成富有独创性的论文成果,无疑具有现实的积极影响。

大学生论文写作中的哲学思维缺失状况分析

为了解大学生在论文写作中的马哲思维运用状况,笔者经过对湖南理工学院365名大学生的论文分析及问卷调查,发现大学生在论文写作中存在“马哲思维贫困”的现象,马哲思维的缺失状况令人担忧。

(一)大学生论文写作中马哲思维的缺失种类较多、缺失程度较大

实践思维、唯实思维、辩证思维、批判思维和反思思维是五种常见的马哲思维。为测定大学生在论文写作中运用这五种思维的程度,笔者将它们被运用的程度设定为四个可参考的项,即“运用很充分”“运用比较充分”“运用不大充分”“运用毫不充分”,并分别记4、3、2、1分。按照这种方法对大学生论文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这五种马哲思维在论文中运用程度的平均数值分别为2.89、2.90、3.08、1.10、1.00,其均值大多处于1分至3分之间。这说明大学生论文写作中马哲思维的缺失种类较多,而且马哲思维的运用程度都欠充分。

(二)大学生论文写作中马哲思维缺失的根本原因是缺少有效的马哲思维教育

笔者在问卷调查中给每一个影响马哲思维教育的因素子项列出了四个可选答的项“很认可”“比较认可”“有点认可”“不认可”,并分别记4、3、2、1分。调查结果显示,影响马哲思维有效教育的因素按程度大小排列,依次体现为:(1)教师因素,包括马哲思维教育内容缺乏,马哲思维教育方法不当,马哲思维教育与论文写作教育脱节等,影响均值为3.54分;(2)学生因素,包括学习马哲思维无兴趣,不用心把握马哲思维,不主动在论文写作中运用马哲思维等,影响均值为3.52分;(3)学校因素,如不重视马哲思维教育在论文写作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等,影响均值为3.39分。如果各因素分值在3分以上的为影响大,4分以上的为影响很大,那么可以看出,这三大影响因素的均值都处于影响大和影响很大之间,说明教师、学生、学校都是影响马哲思维教育有效性的重要因素。这就告诉我们,如果马哲教师只是一味强化其教育的德育功能而疏忽其论文写作的教育功能,或者大学生学习马哲思维态度不积极,或者高校不善于处理马哲思维教育与论文写作教育之间的关系,那么都将极大削弱马哲思维教育培养大学生论文写作能力的功效。

以提升大学生论文写作能力为导向的培养对策

上述调查结果表明,培养大学生的马哲思维以提升其论文写作能力,对于高校来说,已迫在眉睫。恩格斯曾经告诫人们:“哲学思维必须加以发展和锻炼,而为了这种锻炼,除了学习以往的哲学,直到现在还没有别的手段。”[2]465问题是,我们在加强马哲思维教学的同时,切忌泛泛而谈,而须在培养内容和培养方法上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

(一)有针对性地安排马哲思维培养内容

哲学思维论文例4

“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都是以实践为核心范畴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理论,但在对实践范畴的不同理解中却蕴含着值得深入研究的学理上的区别。马克思把人的存在方式理解为实践,并以此为基础来理解以往所有的哲学。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一次提出了实践的概念,实践范畴的提出,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天才世界观的诞生。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公开以实践作为“新唯物主义”的建构原则和全部哲学变革的出发点。他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纳入到实践的解释框架中去理解,指出过去旧唯物主义的缺点在于:“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而唯心主义的缺点则是:“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_2J这段话充分表明了马克思是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置于实践这一全新的解释原则之下,从实践的观点出发看待整个西方传统哲学,去理解传统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并且从这一角度阐明了自己的哲学与以往哲学的不同。

马克思不仅从实践观点出发去看待整个哲学史,而且还进一步把所有的理论问题都归结为实践的问题。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J紧接着,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_4J即便是观念的东西,包括整个社会的精神生活,也要从物质实践来予以说明。这样,实践范畴便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不仅社会物质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且社会精神生活在本质上也是实践的,所以,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样,实践不仅成为马克思理解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而且也成为马克思理解所有哲学问题的思维方式。与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相比,实践观点作为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

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去理解人的社会生活,并以人的实践活动的观点去批判“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这是“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这三种解释模式的共同之处,但是,“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人的实践活动本身,也就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的特性——诸如实践活动的客观性、历史性、能动性、目的性等出发去解释各种哲学问题。这就是说,在“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这里,实践是一个被描述的对象,是一个实体性的哲学范畴,尚未构成一种哲学意义的解释原则或思维方式。因此,“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既试图把实践作为核心范畴而贯穿于各种哲学问题之中,又无法把实践作为解释原则而重新解释全部哲学问题。与“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不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马克思所说的“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也是把实践观点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来理解人、理解人与实践的关系,从而理解和看待一切哲学问题。正因为是把实践的哲学意义理解为“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以,这里的实践既不是一种“实体”范畴,也不是客体意义上的“关系”范畴,而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解释原则。这种解释原则,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即“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出发,去理解和解释全部哲学问题。因此,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哲学解释原则的创新,这才是实践观点的真实意蕴。

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

“思维方式是人们思维活动中用以理解、把握和评价客观对象的基本依据和模式”5J。所以,观点仅仅属于哲学理论的个别表现,思维方式才代表哲学家思想的精神实质。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实质,关键就在于理解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任何一种哲学,都主要是因它的思维方式而与其他哲学相区别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是否贯彻实践观点这种思维方式,是判定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非马克思主义哲学原则界限的基本依据。就哲学传统而言,马克思继承的虽然是历史上的唯物主义思想传统,但是他的“新唯物主义”与传统的唯物主义却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个区别就在于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而不在于他具有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因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也是以实践观点为理论基础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最根本之处就在于对人的本质进行了重新理解,把实践看作人的存在方式,从而实现了从抽象的、虚幻的人到具体的、现实的人的转换。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就“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6J。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出发点的“现实的个人”与西方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是以主客二分为前提的,而在马克思的哲学中,实践成为人的存在方式,人就不再是一个抽象的主体,而成为“现实的个人”,从而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达到了主客同一。

近代西方哲学自笛卡尔以来,便形成了主体性哲学的传统。康德在批判地总结传统主体概念的基础上,正式确立了哲学的主体性原则,把主体概念改造、规定为先验主体或主体性。所以,在康德哲学那里,主体就是逻辑主体,是绝对的、先验的自我或意识,而不是一个实体性的存在者。但是,在康德哲学中,主体概念基本上仅仅是一个认识论的概念,而没有进入存在论的领域。与康德关于主体的概念不同,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中明确地提出了“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的思想_7J,并且进一步指出:“活的实体,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当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或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8j在黑格尔的哲学中,主体已经不再是笛卡尔的“我思”,也不是康德的“先验主体”,而是绝对的,“绝对即主体的概念”_9J。主体已经不仅仅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自我或意识,而且也是一种存在样式,即一个在对抗过程中实现统一的自我发展过程,可见,黑格尔的主体概念已经真正地进入了存在论的领域。黑格尔坚决反对康德将现象与本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论,在绝对精神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黑格尔实现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但是他却将这个历史过程视为精神自我实现的过程。所以,黑格尔的主体是一个最终超越历史过程的主体,一个“纯粹的概念神话”,黑格尔哲学是一种主体性哲学扩张的极致,是一种“理性的放荡”。

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中也曾多次使用主体概念,但是后来他更多使用的是“现实的个人”或者“劳动者”,尤其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彻底地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这样,马克思就从根本上超越了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革新。这是因为“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所以,马克思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Ll0l。“现实的个人”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瓦解与颠覆,是主客同一体,这与海德格尔把人称之为“此在”所具有的意义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与传统单纯的、纯粹的主体概念区别开来,无论是“现实的个人”还是“此在”,都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是一种主客同一体,表达了人就在世界之中,人与世界共在的性质。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真实内涵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就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以,“现实的个人”就是一个主客同一体。虽然黑格尔强烈反对康德现象与物自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对立,也在努力地解决两者的二元分裂,并且在绝对精神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了主客体的统一,但是主客体的统一也是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主客二元对立,又怎么会有二者的统一?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从“现实的个人”或“实践活动”出发,而“现实的个人”表明了人与世界的不可分,两者是同一的,我们不能把人仅仅当作一个纯粹的主体去看待。可见,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已经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是一种主客同一的思维模式。

三、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与马克思的哲学变革

“思维方式的变化是根本性的变化,每一种代表时代精神的新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出现,都具有某种解放思想的作用。”_l【J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之所以能够引起整个哲学理论观点的革命性变革,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思维方式发生了转换。马克思主义哲学立足于实践的观点去理解一切哲学问题,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就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看待一切问题的逻辑原则。所以,与传统哲学相比,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传统的哲学争论集中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上,这被恩格斯称之为“哲学的基本问题”。由于传统哲学不了解能够把思维和存在统一起来的现实中介,所以,近代以来唯物论与唯心论在此问题上争论不休,陷入了一种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而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正好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中介问题,由此也就超越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两极对立,为哲学的发展开辟了全新的理论视域,并实现了哲学向生活世界的回归。马克思提出的实践概念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不仅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统一的中介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哲学看待问题的基本观念,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崭新的“哲学思维方式”。过去,人们看待哲学问题只是从或者物质或者精神的单一基础出发,实践作为人的目的性活动,它的含义则是双重性的。而从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关系出发,原来哲学中的许多理论观念便都需要改变。所以,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就是思维方式的转换,更确切地说,就是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确立。

由于传统哲学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所以,传统唯物论和唯心论执着于“本原”问题上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也就造成了思维方式上的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黑格尔认为,消解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克服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必须诉诸于把它们统一起来的中介环节——概念的世界。虽然黑格尔所找到的中介只是一个抽象的、逻辑的中介环节,并不是一个现实的基础,但是黑格尔“本体中介化”的道路却为问题的解决指明了方向,整个西方哲学的革命都是在此基础上完成的,马克思哲学当然也不例外。包括马克思在内的整个西方哲学都试图找到某种扬弃自然与精神、客观与主观抽象对立的中介环节,并以这个中介环节作为统一性原理实现一种哲学范式的转换。现代西方哲学找到的中介是“语言”,马克思找到的是“实践”,马克思不仅以实践范畴去扬弃旧哲学中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抽象对立,而且也把实践活动本身视为人与世界对立统一的根据,用实践的观点去解决全部哲学问题,这就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从对立的两极出发,并以抽象的两极对立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旧唯物论和唯心论,被“本体中介化”的现代西方哲学所取代。“本体中介化”的现代哲学,站在历史主义的立场,排斥绝对确定性的追求。传统哲学从对立的两极去思考自然界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是把人的自然属性和精神属性抽象地对立起来,从人的两极存在去寻求人类本质。包括马克思在内的现代西方哲学从中介出发去思考自然界和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则是以人的历史活动或生存活动为中介把人的感性存在和精神活动具体地统一起来,从人的社会存在去寻求人类的本质。

哲学思维论文例5

本体论的哲学思维方式追求终极的存在。本体作为自在的、至上的、终极的客体,始终处于天然的,绝对的支配地位。本体论以探求世间万物的最高本体、第一原因、终极存在为根本目的。柏拉图的“共相”(Uniber-sal)、“本体”(Noumenow)、“理念”(Ideas),亚里士多德的“实体”(Substance)、“存在”(Being)等一系列本体论概念都反映了人们绝不满足于对现实可感世界的探索,而是要超越物理世界,超越现实世界,探求终极存在,努力寻求对世界的终极解释。本体论的哲学思维方式具有预定性。本体论属于一种极限研究,它预设了一个最高的存在,这种终极存在高高在上,它是世界的本原,派生了现实的感性世界。在早期的希腊哲学中,哲学家们将自然作为研究的对象,探求宇宙万物到底从哪开始,而把某种有形体的东西,如水、火、气等作为万物的始点,宇宙的本原。自然中的一切事物,软的、硬的、热的、冷的都是通过转化,从一个本原派生出来的。在传统本体论哲学中,本体被当做最先存在的东西,找到了它,便找到了世间万物的根据,便可推断出世界的现在和未来。

本体论的哲学思维方式是一种还原论的思维方式。本体世界是这样一个世界:一切存在物都由它构成,最初都从其产生,最后又都复归于它。在古希腊哲学中,柏拉图首次将整个世界划分为对立统一的两个世界,可感世界和可知世界,在可感世界中,最伟大的是太阳,可知世界中,最崇高的是善,要用理智来把握。这种热衷于对原始发展的初始状况的探究,不是立足于现在,审视过去,展望未来,而是从过去线性的推演现在和未来,这是一种简化世界的思维方式。本体论的哲学思维方式都企图为现存世界的运动寻找合理的诠释与答案,本体论与辩证法始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古希腊哲学家在探寻世界本原的过程中,大都包含了对世界万物生成运动变化的追问。克拉赫利特认为万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是一团永恒的活火,按照一定的分寸燃烧、熄灭,而火的运动是由火的内在性“逻各斯”(logos)支配的。恩培多克勒认为有形体元素在数量上是四种,即水、火、土、气,它们都是永恒的,他们自身无分离组合的能力,爱与恨使它们混合、斗争,发生多寡的变化,是它们运动的真正原因。所以本体论哲学始终都承认现存世界是运动变化的,并努力从运动变化的事物中去寻找运动变化的本原,并以找到这一本原作为自己的使命。

本体论哲学思维方式经历了从感性具体思维层面到理性抽象的概念和逻辑水平的上升的过程。阿那克萨戈拉的本体论思想是种子说,他认为种子本身不生不灭,可结合分散,集合分散的外在力量是“努斯”(nous),也就是后来的“思想”(mind)。思想与感觉是对立的,我们的感觉是软弱无力的,因而我们不能感觉真理,思想更重要,独立的精神力量促进事物结合。种子说的贡献就在于将物质本体论提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此外,泰勒斯认为水是世界的本原,阿那克西美尼认为气是本原,赫拉克利特认为火是本原,恩培多克勒认为爱与恨驱动“四根”结合分散,构成万物……从希腊早期的哲学家的研究看,他们都把探寻万物的本原作为本体论或哲学研究的任务,这些哲学家已经注意到本体论的任务不是要研究现象世界,是要探求现象背后的根源或本原,但是他们对于本原的探求是处于感性具体阶段的,他们还没有意识到现象与本体的区别,没有从现象世界进一步深入到本体世界去探求世界的本来面目。从毕达哥拉斯哲学,特别是巴门尼德哲学开始,本体论的哲学思维方式逐渐变得理性抽象了。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万物都是数”。数不仅被看做万物的本原,而且被看做万物的原型、世界的本体。巴门尼德则提出了比数更为抽象的存在作为世界的本体。他注意到,事物是形形的,而存在则是唯一的,宇宙万物以及它们的属性、动作等,无一不是存在。变化万千的世界并不是真实的世界,只有这唯一的、不变不动的存在才是真实的世界,才是万物的本原。巴门尼德认为,各种特殊性都由某一门具体的科学来研究,只有存在才是哲学应该研究的对象。后来到了亚里士多德那里,这种最一般、最普遍的存在被表述为“作为存在的存在”,并被明确作为第一哲学(本体论)的研究对象。

本体论的哲学思维方式在严格意义上说,经历了由宇宙论向本体论的转变。宇宙论探寻的是万物的本原问题,寻找的是时间上在先的构成万物的基本元素。古希腊的宇宙论总体上乃是对宇宙万物的起源、生灭、构成、规律等的一种探究。而本体论探求的是万物的原则和本质问题。泰勒斯、阿那克西曼德、阿那克西美尼、赫拉克利特等人,他们在经验观察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自然界万物本原的问题,也就是关于构成万物的基本元素、以及万物的生成变化和动力问题,他们的哲学因此被称为自然哲学,也叫宇宙论。到了柏拉图那个时代,哲学家们已经不再局限于对于万物本原的追问,而是转向了对世界本体的探寻,和对本体世界的逻辑构造的探寻。可以说在古希腊哲学中,前智者学派的古希腊哲学根本上乃是一种宇宙论探讨,而不是本体论探讨;亚里士多德之后的晚期希腊哲学也少有本体论的探究;只有在以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鼎盛时期的希腊哲学中,才有较为严格意义上的本体论理论。

作者:田志 单位:辽宁大学

哲学思维论文例6

1.2存在的不足虽然生态水利工程学在近五十年来发展迅速,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工程实践经验,但是该学科仍然存在不成熟的地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①人类社会是发展的,而人类对环境的要求也在随之变化。并且,生态环境是人的主观感受,虽然能将其数字化,但也是模糊的。此外,由于生态工程涉及涵盖了多个学科,涉及范围广。所以,很难对河流及其工程进行客观、综合、准确地评估。②由于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气候、生物种群以及人文环境,所以生态水利工程具有“多样性”。它的建设不像传统水利工程一样,有全国统一的规范。再加上工程经验的缺乏,所以生态水利工程的建设理论框架还需进一步完善。③工程目标不明确。河流生态被破坏,应该改善,但是究竟要改善到什么程度,目前尚没有统一的定论。而这一定论的缺失,正是生态水利工程发展及推广的最大障碍。

2从哲学角度分析生态水利工程

2.1生态水利工程与“天地人”三才哲学虽然不是工学,但却是自然科学的前身,其本身也包含了自然科学。因此从哲学的角度出发来看待生态水利工程,虽不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却能在宏观上得到重要的指导。生态水利工程与传统工程有一个最大的区别:它自身是参与生态系统的循环的,是变化的,并且将会在环境中达到一种动态的稳定,这也就是“易”。《系辞》道:“易之为书,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兼三才而两之。”而要想使生态水利工程,也应该兼得“三才”。

首先,“天道”可认为是自然运行的道理,也就是说应解决技术问题。而生态水利工程学是一个综合性学科,一个工程的建设涵盖了水利工程学、力学、水文、生物、环境、气象、人文、自然演变等多方面的知识。因此生态水利工程的发展是建立在这些学科的发展上的。所以说,生态水利工程的评估方法、设计施工以及恢复目标也应该随这些学科的发展而动态变化。而“地道”则可认为是其所属的环境,也就是说生态水利工程应与其所在地的气候、生物、环境相适宜。至于“人道”,则可认为生态水利工程应该符合当下社会对待自然的观念,而这也是水利工程与生态之间的一个主要矛盾。生态水利工程的发展,取决于一个社会的经济、文明。经济是实行生态水利工程的前提和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以说,只有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社会才能有足够的经济力量来推进生态水利工程的发展,而当生态水利工程发展到一定程度同样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至于文明,则是生态水利工程必不可少的生长环境。社会文明程度高了,生态水利工程才会被重视,得以发展。反之,即便有先进、成熟的生态工程也会被逐渐遗弃。

2.2生态水利工程与社会经济、文明之间的矛盾生态水利工程与社会经济、文明之间矛盾的焦点则是工程目标,因为工程的目标决定着工程的经济投入以及建成后对社会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多表现在经济和文明方面。所以一个合理的,符合当前技术、经济、文明的目标能直接影响到生态水利工程未来的顺利发展,甚至影响到它的存亡。而这也符合着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序言中的哲学命题:“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当前学术界对于目标主要有着以下表述:①完全恢复(fullrestoration,Cairns,1991):“使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完全恢复到干扰前的状态”。②修复(rehabilitation):“环境质量有一定程度的改善。”③创造(creation,NationalResearchCouncil,1992):“开发一个原来不存在的新的河流生态系统,形成新的河流地貌和河流生物群落”。④自然化(naturalization,RhoadsandHerricks,1990):“在承认人类对于水资源利用的必要性的同时,强调要保护自然环境质量,通过河流地貌及生态多样性的恢复,达到建设一个具有河流地貌多样性和生物群落多样性的动态稳定的、可以自我调节的河流系统。”

显然,这四种目标表示着四种不同的对待自然的态度,也代表着不同的历史背景。一些学者对于“完全恢复”和“创造”提出了质疑:“完全恢复”太过于强调水利工程的缺点,没有正视这些工程的防洪作用、经济效益,以及在生态上的一些正面作用;另外,对于大多数河流来说,由于资料的缺乏,要弄清河流扰前的状态是十分困难的。而“创造”则不符合当前的技术背景以及经济条件,也就是不得“天时”。至于“修复”和“自然化”,从哲学上来看,是“合乎理性”的,也是当前欧洲和日本在河流恢复实践上所倾向的。因为这样的目标规划,充分利用了生态系统自我设计、自我组织功能,所以只需要一些少量的、必要的人工辅助措施,而这也正好与当前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程度相协调。比如在日本进行多自然河流治理时,最主要的工程理念就是给“生物一个生长环境”,必要时再修建人工浮岛,或种植柳树等植物。

哲学思维论文例7

1前言

大学课堂设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的课程。然而课程反馈的结果却并不理想,学生对其“不解其意”,教师对其“对牛弹琴”。笔者认为,哲学思维教育不应该仅仅作用在其他学科上,也应该实施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这门课程上。只有这样,才能够将哲学理论与哲学思维结合的效果发挥好。本文将结合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实践,就如何有效的将哲学思维与哲学理论相结合的创新性方法进行阐述。

2关于哲学思维教育与哲学理论的创新结合

哲学体现的是世界观、人生观与方法论的统一表现。哲学理论就是哲学思维的表现,哲学理论是哲学家通过文字将哲学蕴含的意义表达出来。哲学思维能够帮助我们建立系统的思考模式,进行逻辑性的思考,拥有自己的智慧。而将哲学思维教育与哲学理论进行结合就能够训练思维的广发性、灵活性与逻辑性。2.1辩证思维方法、现代科学方法与思维教育三者的结合辩证思维是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基础与原则。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是辩证思维方法的深化和展开,二者与思维教育相结合,体现了人类思维方法在具体科学中的发展。辩证思维能够帮助人们进行正确的逻辑思维思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容易对事物的发展产生疑惑与不解,教师需要辩证性的引导学生解决困惑。辩证思维通常表现在分析与综合上。教师能够针对学生的困惑进行分析,找出引起学生困惑的原因、发现困惑出现的理由,之后结合以上的发现,进行综合考虑,对学生进行解疑答惑。创新性的结合三点是最为重要的。教师能够结合生活现象,针对生活中某一热点问题,向学生提出疑问。从学生感兴趣的方向提问,能够带动大家参与的积极性。学生对问题感兴趣,就会进行踊跃的发言,教师不断针对学生的发言提出困惑,一步一提问,一步一答疑,使得学生在提问与解答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辩证性思维。所以,通过针对生活现象,与生活相结合,才能够将辩证思维、现代科学思维以及思维教育进行有效的结合。将生活的现象进行具体,以抽象的概念为起点,通过逻辑性的解疑问答,达到以思维具体为终点的运行过程。2.2认识与实践结合哲学思维教育的创新性方法实践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最基本的活动,是认识产生与发展的基础。曾说“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只有理论知识而不进行实践的操作是没有具体意义的。我们在进行哲学思维与哲学理论结合的过程中,还要进行不断的实践活动,才能够验证我们理论的正确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就在于它是源于不断的实践才得以形成系统性的理论知识。只有具有严密性与科学性的理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论。哲学要求不仅仅是思想逻辑思维的强大性,还具有强大的说服力。而这种说服力就建立在成千上万次的实践活动中。教师可以通过动手能力的实践,不断的巩固与发展学生哲学思维体系的构建。要求学生完善动手能力,在操作的过程中,不断建立起哲学思维模式。教师能够要求学生结合生活现象,具有争议性的话题,如:“老人是否该扶?”要求学生对其进行一次场景模拟。并且要求学生充分考虑到不同的场景情况,针对不同的“老人”,需要有具体完善的措施。可以针对这一课题,要求学生分组完成,演示场景过后,学生还需阐述原因并进行不同小组的辩论。在这一过程中,学生能够针对社会上的不同现象,进行具体的实践模拟。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对哲学思维教育更加富有印象。在辩论的过程中,学生能够加强逻辑思维建立,对自己阐述的原因理由具有明了的逻辑系统。使得实践与理论在学习中得到具体表现。2.3大众思维与哲学思维教育进行创新性的结合大众思维表现在趋势上,大部分人民群众趋向某一个具体观点,就是大众思维的表现性。哲学思维教育的重点在于探究与研究,而这一过程则是为解决矛盾而存在的。矛盾分别为主客体的矛盾、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矛盾、结论与过程方法的矛盾。教师作为主体,学生作为客体,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知识与教师的知识发生冲突,教师应当遵从大众思维的客观性,建立讨论组,让学生主动阐述说明自己独有的见解,不同的学生具有不同的见解,在讨论过程中,不断的知识碰撞能够加强学生对学习知识的印象,加强学生哲学思维的构建。而在教学过程中,学生作为间接经验的受体,教师作为直接经验的主体。在产生矛盾的过程中,不再选择学生自主建立讨论群,而应该是由老师与学生共同组成讨论群,进行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谈论。以大众思维作为哲学思维思考的起始点,将不同种类的讨论作为载体,最终达到哲学思维体系构建的目的。在讨论的过程中,势必会遇到结论与过程的矛盾。结论是哲学思维的产物,过程则是哲学思维的加工。哲学思维教育的本意就是学生能够不断的发现矛盾,再解决矛盾。在教学过程中,能够不断地探讨,不断地深入。这就是哲学思维与哲学思维教育相结合的目的。不断的发现学习问题,不断的解决问题,才能够完成学业,并养成良好的学习方式与思维结构。

3哲学思维教育与哲学理论结合的意义

哲学理论运用在哲学思维教育上能够有效的帮助学生完成逻辑思维的建立,具有清晰明了的逻辑思维。哲学是一门不断批判反思的学科,哲学教育更要求学生能够不断进行批判性的思考,“吾日三省吾身”本质其实也是对自我行为的批判思考。学生要敢于在反思中否定自己,也要敢于在反思中肯定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哲学思维教育中不断成长、不断壮大。4结语哲学思维教育与哲学理论的结合本身就是一个创新性的结合。在教育中增添哲学理论与哲学思维将会更加有助于学生完成知识体系,对知识的掌握也更加具有逻辑性。让学生在学习阶段不断接受哲学思维的敲打与训练,将会使其受益无穷。

参考文献:

哲学思维论文例8

在《哲学史讲演录》里我们不难发现黑格尔对东方哲学的论述篇幅不大,只对孔子、易经哲学和道家做出简要论述。稍加总结可以发现以下特点:首先,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概括基于西方传教士对中国哲学思想评述和翻译。黑格尔对孔子的概括资料来源于1687年出版的耶稣会神父普罗斯佩利•若内塔、赫尔特利希、卢热孟、古布累等人的拉丁文翻译和注释[5];黑格尔对《易经》起源的论述资料来源于1776年出版的“关于中国人的追述”里阿米欧神父“论中国古代”的文字[6];黑格尔对八卦认定为可以唤起意义的便利和对中国哲学从思想开始、没有概念且流入空虚的判断,来源于温地士曼的观点[7]。从资料的来源看,黑格尔没有接触中国哲学的第一手资料,更没有接触过中国哲学翻译成德文或英文的资料,因此资料的缺乏是黑格尔对中国哲学误解的最重要原因。以孟子和古希腊哲学家为例,黑格尔在论述中国哲学的结尾才匆匆提到孟子哲学思想,而对毕泰戈拉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出现的伪书他却已做出辨别和区分,这一点佐证了在研究资料的占有方面黑格尔用以思考中国哲学资料是不足的。其次,文献资料的缺乏导致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认识缺乏历史性思考。黑格尔论述中国哲学的文献仅限于先秦时期,因此他无法思考和理解中国哲学在秦之后与印度佛学融合进程;也无法思考和理解中国本土哲学经佛学的濡养向宋明理学的发展;更无法对中国哲学后来的发展中出现的,与西方哲学发展史中类似的命题进行思考和准确地评述。恩格斯曾概括黑格尔的哲学思考有别于其他的哲学史家,称其以巨大的历史感为基础[8],但是在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论述中这种巨大的历史感显然因文献资料的局限而缺失。再次,文献资料缺乏直接影响黑格尔对中国哲学进行概念化地思考。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明确指出“:……哲学的目的即在于用思维和概念去把握真理”[9]“思维的产物一般地就是思想;但是思想是形式的,思想更进一步加以规定就成为概念”[10]。因为文献资料的缺乏,黑格尔无法将中国哲学准确地转化成他所谓的哲学思维的形式,更无法准确把握中国哲学思想进一步规定成概念。因此,从黑格尔的哲学思考方式看,他无法将中国哲学的内容准确地概念化,成为他自身思想所思考的对象。

二、对中国哲学思考对象的误解导致黑格尔误读中国哲学

首先,中国思想的主要对象与西方思想的主要对象存在差异。司马迁曾对先秦思想进行概括,“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11]牟宗三先生也呼应司马迁的看法“:可是周文发展到春秋时代,渐渐的失效。这套西周三百年的典章制度,这套礼乐,到春秋的时候就出问题了,所以我叫它‘周文疲弊’。诸子的思想出现就是为了对付这个问题。这个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它不是泛泛的所谓社会问题,也不是笼统的民生疾苦问题,它就是这个‘周文疲弊’问题。”[12]从司马迁和牟宗三先生的总结看,先秦诸子百家的思想思考的对象是周朝旧的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之间的差距,是如何过上更良善的政治生活。中国思想从肇始之初其对象就是对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之间关系的思考,而非西方思想那种从古希腊发端直至近代所围绕的思维与存在而进行的思考。其次,中国哲学的思考对象有别于西方哲学的思考对象。黑格尔认为,“概括讲来,哲学可以定义为对事物的思维着的考察……不过哲学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方式中,思维成为认识,成为把握对象的概念式的认识。”[13]黑格尔的意思是:哲学是对思想形成的概念进行思维着的考察。这种考察的对象是种概念化的思想和概念化思想的对象。从黑格尔对哲学的定义出发,中国哲学是对概念化的中国思想的思维者的考察,这种考察关涉到中国思想和中国思想的对象———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的关系。因为政治制度与政治关系更多呈现出对如何过上更良善生活的追问与思考,因此中国哲学所进行的概念化思考主要也呈现出道德哲学的特点;西方思想主要对思维与存在关系进行概念化探究,因此西方哲学的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形成的思想为思考对象的思考,其主要特点必然与中国哲学的不同。再次,忽视中西哲学思考对象的差异导致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片面认识。中国哲学以对政治制度和政治现实关系的概念化思考为对象,思考的主要内容和概念化表述,主要与伦理道德、国家治理、宗教典章等密切相关。在黑格尔看来这些都是伦理学说或道德哲学的主要内容,而不是西方哲学要探讨的思维与存在关系的主要内容,更不是西方哲学要达到的目的。因此当黑格尔将西方哲学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和思考思路,套用到对中国哲学内容进行理解和评述时,就对中国哲学做出错误的论断,认为中国的伦理道德归于宗教,并认为中国哲学对解决思维与存在问题而言是抽象枯燥的言论,无法对西方哲学主要思考的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进行范畴[规定]的探讨。若要求中国哲学在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的关系哲学思考中,产生一个在思维与存在关系思想中的范畴[规定]的哲学王国,这显然是个“种豆得瓜”的非分要求。把中国哲学主要思考的对象认为是关于思维与存在的概念性思考的这种误解,在《历史哲学》中显露无疑:“中国很早就已经进展到了它今日的情状;但是因为它客观的存在和主观运动之间仍然缺少一种对峙,所以无从发生任何变化……”[14]黑格尔没有明白,中国哲学对峙的两方面应是政治制度与政治生活的现实,中国哲学的变化发展,一直在围绕政治制度的主观规定性与政治现实的客观现实性之间寻求更好的解决之道。

三、对中国哲学辩证法的片面理解加深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误读

哲学思维论文例9

关键词:马克思;生成性思维;特色

马克思的某些具体结论也许会过时,但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整体是科学的。具体而论,马克思为我们提供的不是什么政治学的、经济学的、甚至是哲学的结论,而是经由这些结论所展现出来的思维方式,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真正具有当代性的也正是此种思维方式。马克思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与现代的其他哲学家基本一致的思维,即生成性思维。此种思维有三大特点,也正是在这些方面,马克思哲学显现出与其他现代哲学派别的不同。

一、 以人的生成为基础和目标

近代哲学对人的弘扬是以对人的抽象化为前提的,其考察人的思维是本质主义的。此种思维在人的存在、生活过程之前,先在地设定人的本质,认为人的本质早已存在,人的命运已然注定。而既然本质先于存在,命运早于过程,那么存在和过程便无足轻重。人只剩下一个或一些抽象的规定(如感性、欲望或理性),活生生的人反而沦为这些抽象规定的奴隶,人被贬低或异化了,近代人本主义因其本质主义思维走向其反面。

然而,人的自我意识一旦觉醒便不会被泯灭,人在事实上的主体地位也不允许对人的任何贬低,作为一种人本主义的现代哲学由此出现。一般把现代哲学分为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人文主义对人的存在和自由问题的关注有目共睹。表面看来,分析哲学所关注的科学或语言问题与人无太大关系,但一方面,与近代的心理主义所研究的内在的意识过程相比,科学、语言问题更为贴近生活;另一方面,分析哲学对科学、语言问题的研究也逐渐转向人的生活;科学分析哲学由逻辑实证主义转向注重科学生长的社会环境的后经验主义,语言分析哲学由语义学转向研究符号与符号使用者即人的关系的语用学。也就是说,现代哲学也是一种人文主义。

虽然同为人文主义,但现代哲学对人的观念与近代哲学却有了根本的不同,近代哲学把人看作本质既定、千人一面的理性实体,而现代哲学却视人为无限生成、一人一面的关系性存在或共在;近代哲学追求的是人的物质欲望的满足或实体性目标,而现代哲学关注的却是人的生成过程。

问题在于,马克思接受的是近代的人文主义还是现代的人文主义?早在撰写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马克思就显现出与古典哲学家的差异:他不再把劳动看作外在于人的异己物,而是视为人在外化范围内或者作为外化的人的自我的生成;与此相应,自然也不是外在于人的、 始终如一的自在存在物,而是随着人的生成而生成着的、 人的对象性存在物。马克思的这样一种观念随着他对费尔巴哈哲学(也是对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的超越而得以更为系统、 更为准确地表达出来,这就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的问世。在这两个文本中,他对人的生成性、关系性的论述随处可见。换言之,马克思是一位现代哲学家。

所以,要讲马克思的人文情怀,单纯指出他的哲学以人为最高宗旨是远远不够的,而应进一步说明马克思所说的人是生成的人或以自由个性为指向的人,是指他人、人的大多数或人类,如此才能把马克思哲学与同样是人文主义的近代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区别开来。

二、 生成性的思维方式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曾批判费尔巴哈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批判费尔巴哈虽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本质,但却把人的本质归结为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或类,而不是理解为社会关系的总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在称赞费尔巴哈承认世界的感性存在和人也是感性对象的同时,进一步批判他对人和感性世界的理解仅仅局限于单纯的直观和感觉,而没有将普通直观提升为能看出事物的真正本质的高级哲学直观,没有把人理解为感性活动,没有把世界看作人的感性活动的产物。马克思的此种批判决非无关紧要,而是他对整个近代思维方式的清算,标志着他自己的思维方式生成性思维的形成和思想的成熟。

近代哲学的思维方式是本质主义,它主要表现为:1.预定主义: 先在地设定对象及其发展过程的本质,然后用此种本质来解释对象的存在和发展;2.客观主义:世界是纯客观的、自在存在,人作为旁观者只能以这个自在世界为对象,作为判明对错的标准;3.实体主义:把对象看作自我封闭、自给自足的单子式的存在;4.理性主义:理性不仅是人的本质,而且是那个自在存在的世界的本质,其根本特性是广延性,遵循机械的力学法则。近代哲学,不论是唯理论,还是经验论,不论是唯物论,抑或唯心论,均持此种思维方式。黑格尔哲学虽然具有强烈历史意识,但历史在他的哲学中只是流,而没有变,因为所谓历史不过是绝对理念的固有本质的展开。费尔巴哈虽反对黑格尔的哲学,但他只是不满意于其唯心论性质,而并未触及其思维方式,他自己仍然沉湎于本质主义思维中。

反本质主义和形而上学思维是现代思想界的共同特征,马克思只是此种潮流发展的一个环节或派别。不这样看,马克思就不再是人,而成为了既超越了近代、又超越了现代的神。当然,由于生活在一个唯心主义盛行的时期,由于具有强烈的现实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马克思的哲学直观与他身后哲学家的直观并不完全相同,甚至可以说大异其趣。这主要表现在,前者不仅看到生活世界的过程性、创造性,而且承认其历史性、继承性和客观性;不仅关注精神生活,而且把物质生活作为基础性的生活样式。而后者却由于不程度地否认生活的连续性、 客观性和物质生活而堕入相对主义。

这就是马克思留给我们的主要遗产。当然,存活着的马克思主义、对 20世纪发生重大影响的马克思主义并不限于他的思维方式,还有他的一些具体论断。比如,他的历史唯物论、剩余价值学说等等。但是,一方面,所有这些论断都是他的思维方式的副产品;另一方面,当把马克思的遗产归结为他的思维方式时,我们心里真正想的是如何消除各种条条框框、繁文缛节的限制。对于哲学家来说,回归现实生活并不是沉湎于具体的生活中,也不是直白地讨论具体的生活问题,否则,哲学与日常话语和其他学科便无区别,哲学就有可能沦落为注释。(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

参考文献

哲学思维论文例10

所谓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合法性危机,是指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所导致的中国哲学史学科存在意义的丧失。

回顾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建立和延续的历史,我们可以把从胡适至今的学科范式归结为二:其一是胡适本人奠定的学科范式,它的特点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建立中国哲学史的结构框架,如宇宙论、名学及知识论、人生哲学或伦理学、教育哲学、政治哲学、宗教哲学等哲学部门,以汉学功夫来甄别史料,以平实的语言来诠释史料。其二是冯友兰和牟宗三在此基础上发展的学科范式,特点是不仅参照西方哲学来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框架,而且大量套用西方哲学理论和术语来剪裁和附会中国哲学史料。例如前者套用柏拉图的“理念”来解释朱熹的“理”,以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来解释理气关系。后者主要依据康德哲学来诠释和改造儒学,尤其是陆王心学。相对于胡适,冯、牟二人的范式对以后的中国哲学研究影响更大,成为中国哲学学科的主流。

然而,中国哲学史学科领域内这种“汉话胡说”的模式,虽然取得了看似辉煌的学术成就,却导致了一种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尴尬后果:经过学者们的辛勤耕耘,中国哲学史被诠释为新实在论、实用主义、生命哲学、意志主义、唯物史观、现象学,直至后现代主义,惟独成为不了“中国哲学”的历史。国人对于中国传统不是更易于理解和更加亲近了,而是更加不解、更加疏远了。到目前为止的中国哲学史研究实践,只是使这门学科成为“哲学在中国”,而始终无法做到使其成为“中国底哲学”。更为可悲的是,我们已没有能力用我们自己的本土哲学进行现代性的思考——当诺贝尔文学奖数次颁发给那些“用本民族的语言述说本民族的历史”而获得成功的作家时,我们却发现我们的哲学家或哲学史家已丧失了用带有本民族语言特点的方式来述说或吟唱本民族的哲学史诗的能力。一句话,回过头反思为时不短的学科实践,我们忽然发觉,这种“汉话胡说”的中国哲学史,充其量不过是一种以西方哲学为标本的比较哲学研究而已。

二、合法性危机问题的根源

这种危机局面的产生,是可以依着学科史的线索追寻其文化史根源的。我们知道,对于中国乃至整个东亚社会而言,东方哲学这一概念乃是西方文化全球化的产物,是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相遇的一个后果,甚至可能是一个“错误性”的后果。虽然中国古代不乏理论思维,但中国本无“哲学”这一学科,所谓“中国哲学史”也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来整理中国传统学术的结果。在国人大规模移植西方文化的早期阶段,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等一批学人,他们会通中西学术的主要特点,体现为以中学来附会西学,以期达到对于新鲜的异域文化的理解。其后的胡适、冯友兰等学者,有前人移植西学的文化基础,又受到良好的西学训练,他们在会通中西学术上则表现出明显的以西学附会中学的特点。众所周知,此时会通中西的追求,是以中国近代的严重挫折为时代背景的。

由于中国哲学史学科是依傍西方哲学来建立的,这样便发生了一个耐人寻味而无疑又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折:传统的“汉宋兼宗”,已让位于“汉西兼宗”;宋学或义理之学,失去了作为学术史研究的理论依据。相对于以往的“身土不二”——以本土思维来理解和诠释本土思维,已转换为“华人洋魂”——以西化思维来理解和诠释本土思维。作为前辈学人辛勤拓荒成果的受惠者,为欧风美雨所洗脑的我们,已经失去以本土思维来理解本土的理论思维的能力。于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使自己陷入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不借鉴西方哲学,就不能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借鉴西方哲学,中国哲学史又不成其为中国哲学史。这种困难再次使我们反思:中国到底有没有哲学?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合法性何在?

三、合法性危机问题的克服

面对着作为西方文化全球化的“错误性”文化后果,我们是否还有选择?我们又当如何选择?“生存还是毁灭”?面临这样一种选择的,只能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以及未来继续寻求这个学科庇护的学术研究和丰富成果。超级秘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