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风险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2 17:49:0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信贷风险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信贷风险论文

篇1

1.1信贷策略。评价金融机构制定的信贷策略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中央银行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是否考虑比较优势,突出自身特点,是否遵守审慎原则,按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要求从严掌握贷款规模,选择贷款对象,有无盲目扩张行为;信贷策略是否形成规范性文件,并被每一个信贷人员知晓、准确理解执行。

1.2组织体系。评价金融机构是否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要求建立了信贷操作和管理互相制约组织体系,贷款的发放和管理是否由两个以上部门或岗位分别承担;是否建立科学、民主的贷款审批机构;信贷人员的选拨是否建立了任职资格和优胜劣汰制度。是否设立专门内审部门对信贷业务全过程进行再监控并向最高决策层报告。

1.3操作程序。贷款发放的每一个环节是否制订明确的操作方法并以书面形式确立下来,是否严格执行。

1.4管理制度。包括日常检查、清收管理、风险管理、质量监测管理、岗位责任制、信贷资产保全等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信贷管理组织体系的内部控制

信贷管理组织体系是指根据信贷业务环节的内在要求和平衡制约机制要求而进行的机构或岗位的配置,包括信贷业务操作部门或岗位、信贷审查管理部门或岗位、贷款发放审批决策组织的确立及其职能和职责、内部稽核部门的设立及其职责履行情况等。信贷管理组织体系是信贷风险内部控制的组织准备,是加强信贷风险内部控制,防范控制信贷风险的一个极为关键的环节。

《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规定,贷款发放应实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一项信贷业务应由两个以上部门或岗位完成,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分离贷款调查评估和审查、检查的职能,分别设置信贷调查、发放和信贷审查、审批、管理的机构或岗位,并要求根据贷款额的大小确立各级部门的审批权限,建立相应的信贷审批委员会或审批小组,保证每笔贷款由互相制约的两个以上部门或岗位来完成;并建立信贷风险内部稽核监督、报告制度,保证贷款的发放处在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督之中。

3贷款发放内控要求

贷款发放是信贷业务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个环节控制,隋况对信贷风险的大小具有很大的影响。贷款发放应具有一套严密的程序,包括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款审批发放的全过程,这套程序应顺序经过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信贷业务人员进行贷前调查评估并签署意见,信贷审查人员对贷前调查评估的真实,陛和科学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贷款还要签订担保合同)。对这个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各金融机构都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操作规程,以防止贷款发放的随意性或违法乱纪行为。对贷款发放内部控制进行稽核评价,就是要稽核评价各环节操作方法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3.1审查借款人资格。借款人提交贷款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后,贷款人首先要根据金融法规的规定,审查借款人是否具备贷款条件。

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要求:a.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b.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须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c.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d.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e.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f.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3.2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1)贷前调查评估。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押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在此基础上提出贷与不贷、贷款期限\贷款方式等意见。信用等级评估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财务收支状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要素进行。

(2)贷时审查。信贷业务部门对受理的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可行性进行调查评估并签署意见后,移交审查部门审查。审查人按照有关规定对调查评估结果进行审查核实,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

(3)贷款审批。审批人接到审查部门报采的资料后,应按规定的方式组织有关信贷管理人员或专家对贷款发放的可行性进行评审,并确定贷款期限和方式,签署审批意见。

(4)签订借款合同。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时间、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贷款还须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4信贷管理的内控要求

信贷管理内控是指金融机构在运用信贷资金时,对贷款在贷出之前调查评估,贷时审查核实,贷后监督使用,回收本息,监测预报风险,资产质量分析,控制化解风险以及确定贷款方式、期限、利率,规范信贷档案资料等一系列制度、办法的总称。由于贷前管理和贷后的管理分属两个重要环节,且习惯上所称信贷管理较多的是指贷后管理,而且贷前的各个环节的控制在前一节已经述及,本节所称信贷管理内控专门指贷后管理各项控制制度,包括贷后检查,信贷风险预警机制,信贷资产质量监管,信贷资产保全,贷款本息清收以及信贷岗位责任制等方面的内容。贷款发放之后管理好坏,同样对信贷风险的大小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必须强化对信贷管理内部控制情况的稽核评价。

《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以及中央银行制订颁发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和各金融机构制订的贷款管理规定都对贷款发放之后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如下:

(1)贷后检查。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篇2

商业银行作为专门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具有高负债性和高外部性的特点,这就使其不仅追逐收益性,也必须关注安全性和流动性。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商业银行又担负着“转型与发展”的双重使命,这必然使信贷风险不断积累。在当前的外部环境下,信贷风险管理已不再是对风险的规避和对冲的博弈术,而是一种保值增值的差别化技能。信用评级机构则在此中扮演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甚至故意为投资银行提高其产品的信用等级,某种程度上对金融风险的扩散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从监管者的角度,由于长期的经济繁荣和市场繁荣,自由主义的理念在监管者的头脑中占据上风,放松管制、让金融更加自由化成为这一阶段监管者的核心价值观。比较而言,美联储对银行的监管是严格的。而恰恰次级债以及衍生产品均由美国证监会监管,作为长期监管股权资产的机构,对债权资产的利害关系肯定不如美联储,监管错位也可以看作是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

二、世界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可能面对的信贷风险及存在的问题

1.信用级别管理不严及住房贷款比例增大可能导致个人住房贷款者信用风险的集中爆发

由于信用体系的缺乏,我国商业银行在实际贷款发放过程中,无法得到借款人的信用保证。相对于美国的信用等级而言,我国的借款人甚至达不到次级信用级别。我国商业银行在审核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主要是通过申请者从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来审查其收入状况,导致资信较差的借款者可能凭借虚假证明从银行得到贷款,进入房贷市场。银行为了扩展业务规模,按揭成数都比较高,近几年仍然维持在70%左右,甚至是“零首付”。目前,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业进一步进行法规及商业银行控制风险的要求,2005—2006年按揭成数下降到了60%左右,但是这个数值还是偏高,依然蕴含着很大的风险。

2.抵(质)押物的评估价值相对较高且缺乏更新机制致使商业银行过度放贷

商业银行发放的大量贷款中,有部分贷款是抵(质)押贷款,其中有很多抵(质)押物的价值评估是在我国经济上行时进行的,那时的宏观经济背景还比较乐观,现在经济处于下行中,银行的抵(质)押物的价值已大幅缩水。而住房按揭贷款又被我国商业银行视为优质资产业务而大力发展。行业间的激烈竞争和巨大的利润空间又促使其不断降低办理条件,进而对贷款审查流于形式。许多银行还通过推出各种优惠业务刺激个人房贷消费,从而抢占市场份额。这种风险意识的缺失使银行业的风险正在不断累积。而且,商业银行对在建工程、未办理产权证件房屋作抵押的抵押物跟踪管理薄弱,没有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甚至会出现抵押的在建工程已经完工,还没有办理好后续抵押登记手续,使银行的抵押权“悬空”。

3.信贷投放过于集中在国家宏观调控的房地产业促使风险加大

根据国际经验,个人房贷风险暴露期通常为3到5年,而我国房地产行业个人信贷业务是最近4年才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我国银行业已进入房贷风险初步显现的时期。基于房地产市场在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它已成为宏观政策重点调控的行业。2006年以来,住房市场的持续繁荣使借款者低估了潜在风险;同时,贷款机构风险控制意愿下降,使行业风险加大,最终导致从紧的货币政策出台。2007年连续加息导致住房开发成本高,同时也推高了贷款买房者的还贷成本。随着次级债危机影响下的经济下行,收入预期下降,还贷压力增大,个人住房贷款者可能选择提前还贷或断贷,出现类似美国次贷市场上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形。三、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措施

商业银行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进行信贷风险管理,首先要明确信贷风险管理的目的不仅是保护资金的安全,而且还要提升构成银行经营模式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组合水平。信贷风险管理应遵循保本、稳健的原则,保护银行资产的安全,保证存量资产质量的稳定,这是银行生存的基础。对内生不确定性引致的风险,如银行由于内部的信息传导不及时、相关制度不完善而发生的操作失误、贷款抵(质)押物价值没有及时更新等,可通过加强控制程序和业务检查力度来实现。

1.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者的信用级别

商业银行必须使用内部控制的标准流程从严控制个人住房贷款者的信用级别,严格检查每一笔房屋按揭贷款业务,信贷员必须要与贷款申请人见面,而且必须面对面地签订贷款合同。对于新收到的房屋按揭贷款申请,由信贷工作人员到单位核实收入证明,通过核实贷款者真实身份。

2.增强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的流动性

从宏观层面看,2007年央行10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6次加息、每周发行定向票据,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回收了银行体系内相当数量的流动性。而在金融危机过程中,保持自身流动性成为银行渡过难关的重要手段。

3.加强金融创新监管

从美国的次贷危机到全球的金融危机再次印证了金融创新会给银行业带来双重影响。在国际金融市场和交易日趋复杂化的背景下,必须清醒认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审视次贷危机的爆发过程发现,即使美国在监管体系完善的市场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监管缺失,尤其是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金融产品的复杂化导致了对其认识上的盲点和监管上的空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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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周纪恩.从次贷危机根源和实质看宏观金融风险监管[J].新金融,2008,(06).

篇3

面对消费信贷的发展过程出现的各种风险,商业银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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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

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询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

二、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在建立全社会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各银行还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制定具体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作为放贷的基本标准,使之从源头上发挥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

信用评价体系一般采用积分制,具体分成四个部分:①基本情况评分:包括个人的一系列情况,如出生年月、学历、职业、工作地点、工作经历、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等,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积分。②业务状况评分:在信用记录号下,每发生一笔业务,无论是存款、贷款、购买国债及其他金融债券、信用卡消费、透支等等,都有一定的积分。③设立特殊业务奖罚分,如个人信用记录号下屡次发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规定期内弥补透支就可以获得额外奖分;个人贷款按期还本付息情况良好可以获奖分;若发生恶意透支,并且不按时归还所欠本息,就应额外罚分,甚至列入黑名单。④根据上述累积得分评定个人信用等级。

三、重点开发风险低、潜力大的客户群体

选择风险低、潜力大、信用好的客户群是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可供选择的客户对象包括:(1)在读大学生:一般具备较高文化素质,很可能成为较富裕的人群,具有较高开发价值;他们从读书、工作到成为“中产阶级”有一过程,而这一过程最迫切需要利用个人信用资源,如果银行早期与之建立经济联系,提供金融服务,可能获得终身客户。(2)、事于优势行业的文化素质较高的年轻人。(3)国家公务员、全国性大公司或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他们不仅工薪水平和福利条件高,而且一般掌握较好的专业技能,预期收入高,失业风险较低。银行对重点客户应加大营销和调研力度,在促进业务发展的同时,有效降低贷款的预期损失比率。

四、建立银行内部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

从跟踪、监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贷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控,掌握借款人动态,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

银行内部要建立专门机构,具体办理消费信贷业务,同时建立消费信贷审批委员会,作为发放消费信贷的最终决策机构,做到审贷分离,形成平衡制约机制,以便明确职权和责任,防范信贷风险。

五、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分散消费信贷风险

消费信贷一般期限较长,造成商业银行短资长贷,加大了流动性风险。西方国家的对策是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赋予其转让、流通职能,从而达到分散消费信贷风险、缩短放款机构持有时间的目的。我国商业银行也应以此为鉴,加快实现资产证券化进程。

六、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担保制度

消费信贷与其他贷款不同,借款人是一个个的消费者,贷款购买的是超过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较长时间才能归还贷款的财产或耐用消费品。因此,在发放消费贷款时,用抵押、担保作还款保证显得十分重要。

七、把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结合起来

由于银行难以掌握借款者个人的健康状况和偿还能力的变化,这是个人消费贷款最主要的经营风险。法国、德国、加拿大等,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中,都规定客户必须购买死亡险,以减少银行风险。我国也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将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公司的有关险种、产品组合起来运作。如银行在发放某些消费贷款时,可以要求借款人必须购买某种特定保险。一旦借款人发生意外,不能偿还贷款时,保险公司即要向保险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赔偿金,而这笔赔偿金又足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这样,一方面可化解银行的经营风险,实现消费信贷风险的合理有效转换,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险业的发展。当然,这种险种的保费应当较低廉,使消费者既可以得到银行贷款,又可以得到保险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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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和提前偿还罚息

篇4

 

小额信贷最初由孟加拉国农业经济教授穆罕默德·尤努斯于1976年最先实施,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借鉴孟加拉国小额信贷制度的成功经验,我国也开展了小额信贷业务。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指基于农户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一种不需要担保的额度较小且具有反贫困、促发展功能的贷款种类。通过几年的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制度有效的改善了农村资金短缺的现状,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但是,小额信贷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小额信贷制度的健康发展。

一、农村小额信贷制度的发展现状和特性

(一)小额信贷制度的发展现状

到目前为止,小额信贷制度表现出了快速发展的态势,已惠及全世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5500万到6000万人,促进了社会发展与和谐。我国小额信贷制度自实施以来,表现出发展速度快、涉及面广、效果好的特点。尤其在2001年以后,小额信贷制度在中央银行再贷款政策、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等的推动下,得到了迅猛发展。有关资料表明,目前农村小额信贷覆盖面已达到32%,在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小额信贷覆盖面更高。小额信贷制度对我国农村经济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金融论文,解决了农村中低收入群体融资难的问题,同时促进了农民的脱贫致富,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是,由于小额信贷制度自身的局限性以及外在因素的影响,使其在发展的过程中暴露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其健康发展。

(二)小额信贷制度的特点

由于农村小额信贷具有明确的扶贫和促进农村发展的功能,所以其具有了非常明显的特性。其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不需要担保,降低了贷款的难度。农村小额信贷信贷是一种自然人贷款,以农户的信誉和还款能力作为贷款信用,无需担保。2、贷款利率较低。因为要发挥小额信贷的扶助作用,同时借鉴国际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我国小额信贷定制了较低的利率水平。3、用途规范不明确。此类小额信贷,没有规定较为严格的贷款用途,有较大的利用范围,可以用来农业或工业生产,也可以用来日常消费。4、贷款手续不严格。因为此类小额信贷具有涉农性质,农村组织松散,必须依靠当地的村委会帮助办理信贷手续,因此具有不可避免的漏洞。

二、农村小额信贷制度的风险及成因

小额信贷制度与其他商业信贷相比,面临着较特殊和显著的信贷风险。农村小额信贷风险的主要来源包括:1、自然风险,我国种植业、养殖业受自然因素较大,一旦受灾,农业减产,直接降低农民的还贷能力。并且,我国还没有普遍实行农业风险保险机制。2、市场风险,广大的农民群体仍是小规模的经营模式,缺少信息渠道,农产品销售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较弱论文提纲怎么写。3、道德因素,小额信贷机制不完善,对小额信贷机构内部人员不能形成有效的制约,加之借款者对还款事宜抱有侥幸心理,导致小额信贷具有较大的道德风险。除此之外,本文认为我国农村小额信贷风险的根源还在于:

(一)自身局限性造成的风险

1、贷款利率偏低。国际上成功小额贷款的存贷差要高达8%—15%,而在中国目前农村信用社资金成本在3.5%左右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只有8%—10%金融论文,而此时刚刚仅能使其自负盈亏。从实际执行结果看,我国绝大部分小额信贷项目执行的都是低利率政策,都没有从财务自立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合理的利率水平。要知道,小额信贷主体从本质上说是企业,而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利率水平的偏低,使放贷主体经济效益不高,放贷积极性受挫,从而不利于放贷主体的发展;另一方面,较低的利率使贷款者有可能降低对贷款的使用效率,从而增加了违约的风险;再者,较低的利率容易使各阶层争夺这份资本,往往使贷款落不到真正需要的人群手中,从而失去了小额信贷应发挥的作用。

2、贷款品种的单一、额度小。农村小额信贷的品种的单一性决定了小额信贷的规模,表面上看会降低信贷风险,从长远来发展来看,不利于其抗风险能力的发挥。农村小额信贷的额度设计得较小,能降低信贷主体的受损程度,但另一方面小额度的贷款一般满足不了贷款者的要求,经常出现相互担保、相约不还得现象扰乱金融秩序,反而增加了信贷风险系数。

(二)管理疏漏造成的风险

1、外部监管不到位。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监管机制处于不完善状态。有关部门未对具体监管方式作出统一的规定,放贷主体和政府部门关系不明晰或不对称,造成监管困难。

2、贷款机构内部管理疏漏。小额信贷机构内部管理机制松散,是造成风险的重要成因。贷款调查不到位,部分农户资信评估存在形式主义的现象。农村小额信贷的审查和信用评级主要靠村委会和农户,而村委会人员难免会在其中掺杂人情关系,使评估工作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和片面性,信贷人员又缺乏对村委和农户的审查和调查,从而轻易地将贷款放出。更有甚者,贷款主体将材料交并于村委代办,这无形于将贷前审查环节落空,这些人为因素大大打造成了小额信贷的高危险性。办理贷款手续审查不到位,造成责任落空的风险。贷款主体在办理贷款时往往未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在办理贷款时金融论文,贷款者往往仅凭身份证则取得款项,而造成签字人与身份证登记人本身不统一,造成最后责任承担落空的风险。更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贷后审查的疏忽,贷款用途监管趋于形式。贷款用途检查是降低贷款风险的重要环节,贷款用途的审核是贷前的必经环节。但在现实中,由于贷款主体工作人员的疏忽,加上贷款者多为农户等,法律素质较低,对贷款用途问题认识不清,很容易出现转为他用,或代他人贷款等现象。由此还款风险大大提升。

(三)小额信贷的法律体系及相关机制建设不完善

1、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农村小额信贷制度自实施以来,其法律地位问题一直困扰其发展。目前来说,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其法律地位,使其名正言顺的发展。

2、农村小额信贷功能定位不明确。农村小额信贷作为一项特殊的贷款具有利率低、无需担保的特点,但他它又区别于政府补贴,其贷款主体仍为营利性组织,仍需此部分营利作为贷款主体生存的血液,由于小额信贷功能的不明确、利率偏低、无需担保等的特点,使小额信贷制度发展尴尬,也由此带来小额信贷组织创立管理的主体、资金来源、信贷产品设计,风险监管等一系列问题。

3、保障机制、政策服务体系不完善。一套完善的保障机制和金融服务体系的建立,是保障小额信贷制度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国农业灾害补偿机制、农户征信制度以及金融服务体系的不完善大大制约了信贷制度的发展。

三、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制度风险的规避对策

在市场经济型社会,法律应当发挥重要的规范作用。我国小额信贷制度的风险防范在借助各种技术性手段的同时更应该依靠制度规范,以法律的手段来保障小额信贷市场的正常发展和运作。

(一)完善小额信贷制度,克服自身局限性

1、建立适当的贷款抵押制度。建立适当的抵押担保制度是降低小额信贷风险的重要措施。然而在农村,由于法律制度的障碍,几乎没有可以抵押的物品,但广大农民又迫切需要这笔款项去脱贫致富。这就需要我们对此作出创新的担保制度,以促进小额信贷的发展。一是可以尝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担保创新;二是尝试以村为单位的农民专业担保合作社作为担保机构;三是可以考虑改革现行的法律法规,允许农村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入抵押范围,以实现与金融业实务的配合。

2、建立行之有效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是决定小额信用贷款质量的关键,是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必须跟上小额信贷制度的发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和完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1、要设立专门的机构保障资料的真实、可靠。真实、全面、准确的借款客户在信息是开展信贷业务的基础,因此金融论文,对相关信息要逐项认真审查核实,尽可能避免失实资料入档。2、明确评级责任。农户基本状况及信用反映等由专门机构的人员审查把关,并签字负责;农户信用贷款及还本付息,信用等级初评由信贷员负责,避免因不负责导致评级失误。3、探索小额信贷信用评级标准。评定农户信用等级,要对所有农户都采用统一的标准,以确保评级客观公正。

(二)改革放贷主体的经营模式

1、改革只贷不存的信贷模式,建立多元化资金开源渠道论文提纲怎么写。目前,有些现代企业只贷不存,从商业角度看,只贷不存的经营模式不能长期存活,具有较高的操作的成本和巨大的投资风险。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才能保障充足的资金,这是实现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因此,可以尝试改变农村小额信贷企业只贷不存的经营模式,在完善金融机构法制环境的基础上,放宽农村小额信贷吸收存款的限制,以确保充足的资金来源。

2、建立农业风险补偿机制,推广农业保险,促进银保合作。由于农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尤其是对于我国地理位置较容易遭受自然灾害,农业保险显得尤为重要。强有力的农业保险保障机制是促进小额信贷创新的有力保障,使其降低信贷风险,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因此,为了规避信贷风险,必须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增加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补贴的力度;二是加速发展农村政策性保险制度,以减少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三是信贷机构与农业保险机构合作形成互动机制,开发保险和信贷配套的金融产品服务。

3、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我国新农村发展的新形势下,农村对金融的需求越来越大,这就对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小额信贷服务需求的增加必然要求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此,我们在完善金融法制环境的建设、政府加强对金融市场监管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政策激励机制来保障金融机构在农村的广泛建立。一是政府可以尝试采取资金补贴,提供免税营业网点等措施吸引金融机构在空白乡镇增设金融网点;二是采用税收政策鼓励;三是出于金融机构是特殊的企业的原因,因此金融法机构要发挥其社会责任。

(三)加强农村小额信贷放贷主体的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内部管理规定,控制内部风险。要严格控制金融机构内部管理造成的风险。一是参照国际、国内经验,完善内控机制和规章制度的建设;二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信息监控系统金融论文,对风险做出较为细致的评估;三是加强内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其金融业务的处理能力;四是建立职工激励政策和奖惩措施,挖掘信贷人员潜能和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风险。

2、实行外部监管制度。目前,我国小额信贷制度并没有建立起有效、完善的外部监管机制。其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划分央行与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之间对农村小额信贷组织的管理职能。因此,须将小额信贷组织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其上级管理机关和责任制度。并对其作出规避风险的制度设计,以此来给小额信贷制度必要的制约。

(四)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良好的法律环境

时至今日,小额信贷制度在我国已有较为长足的发展,但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它。为了规范管理小额信贷制度,我国有必要制定一部规范小额信贷的单行法,此法应当从放贷主体、对象、利率、担保制度等方面加以全面的规范,加强小额信贷制度的设计和完善。

总之,从我国全国范围看,农村小额信贷制度度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资金短缺的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巩固了农业的基础性地位。随着小额信贷制度的发展而暴露出的问题,我们也不可忽视,只有积极引导小额信贷制度的发展,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机制,解决其存在的问题,才能保证其健康发展,以发挥其对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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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风险

对于以农业贷款为主的小额信贷机构而言,其主要投向是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而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都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一旦所在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大量客户可能同时发生违约,这可能导致小额信贷机构的破产。比如,孟加拉国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自然灾害,就曾经导致乡村小额信贷机构的客户大量违约,这一度使该国乡村小额信贷机构陷入巨大的财务危机。自然风险也是我国小额信贷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中国农村社会保障”课题组的研究(1999年)表明,小额信贷农户所遭受的经济风险中有10%源于自然风险,而我国尚未普遍开设农业保险,自然风险发生后,农户除能获得极少量救灾款外,没有其他的补偿途径。因此,农户若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拖欠贷款也就成为必然。

2、客观经济环境的影响

从宏观经济环境而言,国家的宏观经济条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等都会形成小额信贷机构风险的源泉。例如,宏观经济中的通货膨胀的高低以及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将对小额信贷机构的信用管理、利率水平及其各项业务产生巨大影响;宏观经济政策会对各个行业具有巨大影响,小额信贷机构投放的产业也不例外,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动在引起相关产业变动的同时,也给小额信贷机构带来了风险;金融监管当局的目标与小额信贷机构的目标可能并不一致,相关监管政策也可能成为小额信贷机构风险的一个来源。

从微观经济环境而言,市场风险及法律条文的变更等都是小额信贷机构另一类风险的源头。小额信贷机构目标客户产品往往具有显著的趋同性,这会导致激烈的行业竞争,降低客户的盈利能力及自身风险抵抗能力。由于同一地域自然条件的类似及农民多年形成的耕作习惯,农民在种养殖业的结构上高度趋同,并且绝大部分农户在品种的选择上缺乏主见,往往“跟风走”,这必然导致同种产品供给过多,价格下跌,出现“谷贱伤农”的情形。另外,与工业品的生产不同,农业生产的周期较长,并且有极强的季节性,农业结构调整的难度较大,而市场行情瞬息万变,农户不可能随时改变种植结构,收成的好坏绝大部分情况下只能由市场行情左右,这也是农业生产风险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法律条文的变更或政府违规背弃承诺也可能会使小额信贷机构的经营范围、经营行为以及资金状况发生变化,使小额信贷的经营受到严重制约。

3、员工素质的影响

小额信贷机构员工的素质对小额信贷的效率、成本以及小额信贷机构的财务状况都有重要影响。员工应该接受过一定的教育和专业培训,最好是既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又有实际的操作经验。同时,还要求员工有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小额信贷机构的员工应该具有良好的品德,其自身必须是值得信任的,诚实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这样才能为客户树立良好信用的榜样。同时,员工对工作和客户的责任感尤为重要,这不仅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小额信贷的效率,还影响着贷款的风险和成本乃至小额信贷机构的财务状况。小额信贷面对的是城市低收入者和较贫困的农户,其受教育程度有限,因此员工的沟通能力也十分重要,这样才能及时为客户解答疑问、克服困难并传授技能,一方面帮助客户脱贫致富,另一方面提高还款率,降低资金风险。对于大部分小额信贷机构而言,以上这些员工素质要求难以完全实现。

4、制度性设计缺陷带来的风险

小额信贷机构的一些制度性设计缺陷,也会给小额信贷机构的运行带来风险。例如,小额信贷机构普遍采用小组联保机制,虽然它能较好地防范事前的“逆向选择”问题,但小组某一成员违约之后,却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隐患——既然别人已经违约了,我为什么还要还贷呢?而且,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在地域和部门分布上比较集中,在没有抵押和担保的情况下,其信贷资产组合面临“协变风险”,可能会出现大量客户同时违约的情况,这可能会导致小额信贷机构的破产。又例如,现存的小额信贷机构大多凭借捐助资金建立,机构的经营者和控制者并非是最终的产权所有人,机构存在“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产权关系的缺陷比较严重,这可能导致管理层面的低效率和经营者的道德风险行为。当这些机构能够吸收公众存款时,存款人将面临严重的风险。

5、经营不规范带来的风险

小额信贷机构风险的最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来源就是不规范经营,它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用评定制度不规范带来的风险

信用评定制度不规范是小额信贷机构经营不规范的一个突出表现,它带来了比较严重的风险隐患。小额信贷理论认为,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对象应是具有一定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中低收入阶层。而对于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评价一般是以农户信用等级的高低为标准的。因此,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准确性与真实性就成为决定还贷率高低的重要环节。在实践中,由于信用评定制度不规范,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准确性和真实性往往无法保障。这样,尽管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是根据信用评级情况发放的,但由于信用评级情况不准确、不真实,贷款质量和回收也就难以得到保障。以我国的农村信用社为例,实际操作中农村信用社普遍缺乏对农户的真正了解,而一些地方政府、村委会在协助农村信用社工作的过程中,认为信用户的评定是一件有责无利的份外之事,还有些地方为了获得“信用村(镇)”的荣誉称号,在信用评定工作中不严格把关,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直接对有关亲友的信用评级进行干预,弄虚作假,这给小额信贷埋下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2)小额信贷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

小额信贷机构的风险管理不同于正规的金融机构。在小额信贷的主流模式中,主要有以下四种风险管理机制,包括团体贷款机制、以借款额度为主要标的的动态激励机制、整借零还的分期还款制度、不同形式的担保替代安排等。许多国家的小额信贷机构都仿效了这些制度安排,但在实际运行中,不规范运行使得这些制度安排名存实亡,机制难以发挥预期作用。下面,以我国为例进行分析。

我国的小额信贷机构也是从国外直接移植过来的,在很大程度上是效仿孟加拉国的GB模式,制度设计上采取了以上的制度安排。但在实际运行中,小额信贷的还款方式基本采取了到期一次性还清制度,小组联保的制度也大都没有得到执行。这主要是由于小额信贷的推广主要是政策驱动的,而小额信贷机构并未明文规定小额信贷须采取小组联保制,小额信贷机构其自身缺乏内在动力。由于管理水平低下,动态激励机制的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般情况下借款额度的多少并不取决于借款人的还款表现,而往往取决于借款人及其亲友在当地的影响力。担保替代安排的执行也不规范,往往流于形式,而担保替代的真实性也存在问题。由于小额信贷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以上各种风险防范机制都不能发挥作用,这给小额信贷机构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二、小额信贷机构信贷风险的类别

小额信贷机构的信贷业务既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与产业变化和调整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也受到信贷活动的内部操作环节的影响。这是因为授信要经过受理、调查、审批、发放、贷后管理等诸多环节,每一环节出现的纰漏都会导致信贷资产的损失。因此,小额信贷机构的信贷风险因素可分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同时,信贷风险可分为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其中,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是由外部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则由内部因素(主要指内控机制存在问题)引起。

1,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小额信贷机构没有足够的现金来应付到期的资金偿还需求和未能满足客户的贷款需求或其他即付的现金需求,而使其自身蒙受信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的可能性。该风险会导致小额信贷机构出现财务困难,甚至破产倒闭。虽然小额信贷机构并不吸收公众储蓄,但是流动性风险仍然存在。这里提到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指分支机构现金流不足而带来的风险。我们所观察到的是,总部目前并非分支机构可靠的资金来源,原因一是总部自身的资金并不一定充足;二是分支机构的业务发展计划性不强,因而分支机构自身和总部都难以预料现金流;三是分支机构和总部问的现金传递往往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所以总部可能无法及时满足分支机构的资金需求。伴随着流动性风险而来的便是信誉风险。目前在一些分支机构已经出现没钱而关门的情况。

满足小额信贷机构的流动性需求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小额信贷机构对内在其资产负债表中“储备”流动性,即持有一定量的现金性资产;二是小额信贷机构对外短期“借人”流动性。

小额信贷机构的资金获得能力对其流动性具有重要影响。小额信贷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渠道:自有资本;国际多边机构和双边合作机构的捐赠资金或转贷款;财政资金和中央小额信贷机构贷款支持;小额信贷机构或开发性金融机构作为批发机构提供的转贷资金。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发生违约或借款人信用等级下降,无力按照与小额信贷机构所签的合同条款全部或部分偿还债务,造成贷款逾期、呆滞、呆账等而产生损失的风险。小额信贷是小额信贷机构的主要业务活动。小额信贷的投放要求小额信贷机构对借款人的信用水平作出判断,但这些判断并非总是正确的,而借款人的信用水平也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而下降,因此小额信贷机构面临的一个主要风险就是贷款对象无力履约的风险。这是小额信贷经营中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风险,是导致小额信贷机构亏损甚至倒闭的主要原因。只要小额信贷机构通过实际或默许的契约协议,将其资金借出、承诺借出或以其他形式放出,均产生信用风险。

小额信贷机构作为一种独特的金融组织,还具有与传统小额信贷机构不同的信贷风险特征。它既有因个体借款人拖欠甚至违约带来的信贷风险,又存在着特殊的信贷风险机制,即单个借款人的拖欠或违约可能导致大面积拖欠或违约的发生。这是由于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在地域和部门分布上比较集中,在没有抵押和担保的情况下,其信贷资产组合面临“协变风险”,可能会出现大量客户同时违约的情况。小额信贷机构的老客户损失也可能会导致损失,这在福利性小额信贷机构中表现尤为突出。这是因为福利性小额信贷机构开发新客户需要支付庞大的交易费用、信息费用以及技术培训费用等,而维持老客户的成本要低得多,因此,老客户的流失就意味着小额信贷机构为其付出的所有费用随之消失。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金融市场因素(如利率、汇率、信贷资产价格等)的不利波动而导致的信贷资产损失的可能性。它包括信贷资产的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小额信贷机构持有资产的资本损失和对其收益产生影响的金融风险。该风险因市场利率的不确定性而使小额信贷机构的盈利或内在价值与预期值不一致。小额信贷机构与客户签订信贷合约时,一般是按照即时利息率签订固定利息率的合约,但由于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市场利率会随着资金需求状况不断地变化,一旦贷款利率上升超过信贷合约利率,无疑会提高信贷资产的机会成本,造成信贷资金的相对损失。另外,利率风险对小额信贷机构借入资金的偿还具有重要影响。这是因为小额信贷机构的借入资金一般是长期的,而资金运用则大都是期限较短的小额贷款,资金来源和运用存在期限错配现象。小额信贷机构可以通过开发浮动利率贷款产品来规避这种风险。(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在汇率变动时小额信贷机构面临的一种损失的可能性。许多小额信贷机构的运营资金来自于国外捐赠、国际机构优惠贷款等国际渠道,由于接受的资金不是本国货币,其部分硬通货贷款组合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因汇率波动而面临损失的风险。根据一个CGAP/小额信贷信息交换(MIX)的调查,216家小额信贷机构中至少有一半存在硬通货贷款(美元或欧元),而这些机构中又至少有一半没有采取措施对汇率风险进行管理和防范。汇率风险会随着政治、社会或者经济的发展而变化。如果其中一种货币受到严格的外汇管制,或者汇率剧烈波动,后果将十分不利。小额信贷机构一般可以通过货币互换、远期合约等金融工程技术来规避汇率风险。

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小额信贷机构信贷管理系统不完善、管理失误、控制缺失、诈骗或其他一些人为错误而导致信贷资产的损失。操作风险直接与小额信贷机构的信贷管理体制有关,一旦发生,引起的损失可能非常巨大。

最重大的操作风险在于信贷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这种失效状态可能因为失误、欺骗、未能及时作出反应而导致小额信贷机构信贷资产受到损失。

操作风险还包括由于诈骗和技术问题而导致的风险。诈骗风险是指信贷人员与贷款企业“合谋”,故意提供错误信息,导致小额信贷机构授信决策失误。技术风险是指小额信贷机构的信贷台账电子管理系统出现错误或小额信贷机构电子计算机信用评级系统出现错误,引起小额信贷机构在授信过程中的失误并导致信贷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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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构成与期限构成。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自开办小额贷款的业务以来主要拓展了包括住房贷、特色贷、商房贷和旅游贷在内的4个大类的业务。在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小额贷款业务量最大的是增信贷业务,2013年度累计投放了人民币426980.84万元,结余539574.1万元。

3.贷款用途与去向。2013年小额贷款业务均为生产经营类贷款,若按行业结构划分,大多数投向为中小企业(31.48亿元、比例达到了73.73%),其次依次个体经营者、农业及其他,其中个体经营者投放贷款7.45亿元,占比达到17.45%;向农业投放贷款2.45亿元,占比达到5.74%;其他贷款投放为1.318亿元,占比仅为3.09%。

4.贷款质量。整体而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小额贷款的贷款质量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逾期金额逐月增多,逾期时间也不断加长。以五级分类为标准,4月份起就出现了关注型贷款,9月份起就出现次级型贷款,仍未发现可疑型和损失型贷款,逾期率在1%以下,最高为0.90%。

二、兴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存在的风险问题

1.业务资金管理不善。从兴业银行长沙分行2013年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状况来看,兴业银行的自身发展还不完善,首要问题是存在资金流向不合理。贫困人群很难获得贷款资金支持,实际上小额贷款资金更多向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以及农村中的中上层农户提供,而那些对小额贷款需求大的贫困群体却往往得不到资金支持。这是兴业银行小额贷款资金流向不合理的具体表现。

2.涉农产品创新落后。在长沙银行小额贷款产品的品种中,开放了住房贷、特色贷、商房贷和旅游贷贷4个大类的业务,主要授信群体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个体经营者,而针对于急需资金的普通农户的产品很少,这在产品设计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无法满足现有的市场需求,针对农户的小额贷款产品亟待开发。

3.人力资源管理落后。基层从业人员缺乏贷款检测和审计能力,而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对该类人员的业务培训时不与风险、审计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合作。风险管理和审计人员也缺少金融相关知识,其相应能力不足以及时和深层次地了解相关问题。此外基层从业人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从业经验,基层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不到位,部分从业人员基本素质达不到从业要求。

4.业务监察管理不善。从实地调研的情况来看,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对小额贷款业务的档案未进行制度化管理,档案管理情况混乱,重要凭证、文件并未执行双人双眼管理,更有甚者还存在借款人资料缺失的现象。从抽样的500份档案中发现,档案文件存在43份漏签字,18份代签字的档案;有18份贷款资料缺结婚证复印件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在235份商户担保的贷款业务中,40份缺少借款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5份影像资料取证简单并且存在归集不及时的现象。

三、对策及建议

1.重置银行资源配置,规范小额贷款流向。针对现阶段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的自身发展还不完善,小额贷款业务资金总量不足,小额贷款资金流向不合理等问题,在进行小额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优化设计前,对银行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规范贷款流向。

2.加大小额贷款业务产品创新力度,设置合理业务期限。银行应当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市场调查建立的客户数据库,基于金融行业盈利模式,流程和利润率等进行行业可行性分析,从而提高小额贷款业务质量和资产效率,以规避风险。基于前期市场调研和客户数据库分析,在增信贷、便利贷、标房贷和倍速贷4类产品的基础上,针对粮棉油种植经济模式多元化发展导致的农业生产周期相对延长,中小企业、微型企业资金周转不易的现状,敦促营销部门开发更多贴近市场的产品,完善小额贷款业务。

3.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缺陷。根据调查了解兴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基层从业人员普遍缺乏贷款检测和审计能力,而风险管理和审计人员也缺少相应的金融产品知识。针对如此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有助于其在工作中更加合理地发放贷款,规避风险。

4.规范业务档案管理,加强客户资料审核。业务档案是反映业务谈判到成交全过程以及与客户之间关系的重要资料,是确保银行贷款资产的安全性和业务合法性的第一手证据。因此,兴业银行针对目前兴业银行贷款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小额贷款业务档案管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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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行全面风险审查

一是坚持独立、现场、高效原则。坚持与信贷前、后台工作的相对独立,保证审查意见的独立性;坚持对新客户、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客户进行实地核查,加强对重大风险和非财务因素的审查,更好地防范信贷风险;坚持高效率完成审查工作,保证不因独立审查工作延长办贷时间。二是加强财务因素的审查。一方面,继续加强客户现金流量审查。通过查看客户银行对账单明细,进一步了解客户销售货款回笼、他行资金回笼、个人银行卡结算资金、整体存款余额等情况,准确判断客户现金流量和资金实力情况,把握第一还款来源情况。另一方面,通过实地查看企业库存、纳税申报等情况,分析其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努力还原真实情况;通过对企业财务情况的初步分析,结合具体企业实际,有针对性的选择对企业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变化等财务因素的核查,掌握企业资金使用、经营效率、固定资产投入等方面真实情况。三是加强非财务因素的审查。通过对企业生产现场、库房进出记录、发货单、员工工资、水电费交纳等一系列非财务因素审查,了解企业真实经营情况,进一步验证和补充财务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四是高度重视抵押担保措施。通过进一步强化抵押品现场核查工作,并有效利用重庆国土资源网站等资源,结合类似资产的最新成交价格,分析抵押品评估价值和变现能力,较好地把握了第二还款来源。五是有效开展贷款项目回访工作。为了及时掌握了解贷款项目执行情况,发现和防范信贷风险,信贷独立审查人员利用续贷审查或专门组织回访的方式,对经独立审查的部分贷款项目情况进行了跟踪回访,重点围绕贷款批复条件落实、贷款资金使用、企业现金流变化、企业生产经营变化、企业银行借款变化、担保措施可靠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近两年,共对60余个贷款项目进行了回访检查,对回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各行进行沟通,并督促各行进行整改,同时通过回访收集的最新数据,与企业上年同期等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为企业续贷过程中进行信贷独立审查提供参考依据。六是完善核查手段,切实提高核查意见质量。为尽可能地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尽量使所掌握的信息更加全面、准确,重庆市分行不断丰富完善核查手段,充分利用网络等工具,多方面收集独立审查工作中所需要的信息。例如,搜集整理了近两年重庆市所有区县的土地成交交易记录6000多条,并建立了相关数据库,为抵押土地的价值判断提供了较为准确客观的基础数据;利用工商局“红盾网”系统,充分了解企业信息,以及需要了解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或重要股东的其他注册信息;利用会计之家网站的年度审计报告查询系统,对客户提供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防伪编码进行查询,客观地验证所提供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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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主个人的信用道德风险。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史决定了其管理模式往往是家族式的,家族式管理在实践中往往又演变成家长式管理,这一点在小微企业中表现尤为突出。对小微企业而言,其经营管理、发展沉浮往往决定于某一位企业主的能力和好恶。对企业而言,这位企业主就是说一不二的主宰,就是“一言堂”,他的副手们可能只是言听计从、看他脸色拿薪水的打工者。现代企业制度下的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只能由企业主个人喜好而定。那么,在小微企业,其领导者个人的一切便可以代表企业的一切,企业主的个人素质和行为主导企业的素质和行为。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直接决定于企业主的个人信用道德。企业主个人信用道德好,则企业信用就好;企业主个人信用道德差,则企业信用差。从一个企业的发展历程来看,其在发展初期有着强烈的扩张冲动和逐利本性,小微企业尤其如此。由于社会征信体系尚不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不成熟,失信行为不易被曝光,不能对失信者构成威胁,企业失信成本低,因此这种扩张冲动和逐利本性往往会直接“腐蚀”企业主个人的信用道德。这对银行来说便是小微企业客户最直接和最大的风险。为什么各地频频出现老板跑路现象?为什么有的小微企业对银行、对他的客户采取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策略?这就是其企业主个人及其企业的信用策略。从近几年银行在小微企业遭受的资产损失来看,究其根本原因,恐怕有关企业主个人的信用道德原因是要排前列的。而与此相比,国有大中企业的信用状况便要好得多了。

2.企业财务风险。企业财务承接企业主个人信用道德风险。对企业主个人而言,企业是我的,企业财务管理就是我家的财务管理,随我怎么管都行,遵循国家的、社会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有时只是迫不得已。所以,不少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存在极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日常财务管理缺乏连续性。今天账上有几百万资金,明天就可能蒸发得无影无踪。出于种种考虑,不少小微企业日常结算都通过企业主或财务人员的个人账户进行。财务不实,报表失真,甚至不少企业根据不同需要同时做着几套账,来什么人上什么菜,争取“皆大欢喜”。社会层面的监督又往往流于形式。因此对银行而言,这些小微企业的财务状况就是不可控的,或无能为力去控的,从而形成防不胜防的风险,甚至是陷阱。另外,在社会资金面紧、银行融资相对困难的情况下,不少小微企业往往会通过民间高息借贷进行融资,极易引发企业资金链断裂,产生真正的财务风险。如长三角地区近年来因民间高息融资致使资金链断裂,导致了小微企业甚至大中型企业的倒闭潮、老板跑路潮。

3.政策性风险。从企业发展状况看,不少小微企业往往是对热门行业“一哄而上”,或在国有企业周围“查漏补缺”,是核心企业生产经营链条的一个环节,其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相比国有企业要大得多,而其抗风险能力相比国有企业要弱得多。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实行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钢铁、水泥、煤炭、汽车等传统产能过剩行业的发展空间将被严格限制。国家调控这些行业,不是不让这些行业发展,而是控制盲目发展。而这些行业往往又是老牌国有企业已成为骨干的行业,国有企业因为“树大根深”,在调控中还需其发挥骨干作用,而“一哄而上”或“查漏补缺”发展起来的小微企业便很难不成为宏观调控的直接对象,船小反而不好掉头。随着国家对环保问题的严厉整治,不少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或以高耗能为主发展的小微企业将随时面临环保政策风险。因此,笔者认为,小微企业面临的政策性风险相比国有企业要大得多。

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的防范

相比国有企业,小微企业的风险虽然要大,但只要我们认识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其风险还是可防可控的。

1.重点考察企业主个人信用道德状况。由于企业主个人信用道德直接决定着企业的信用状况,在与小微企业开展信贷业务时,银行要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但又不能被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所局限,更重要的是首先要认真考察企业主个人素质和信用状况,通过深入企业内部了解其管理能力和管理现状,特别重要的是通过企业征信系统、与其发生业务关系的银行、工商税务部门、其上下游客户等去侧面了解和印证该企业的信用状况,从而了解和印证企业主个人的信用状况。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法院公告系统、社会交往、搜索引擎等互联网信息了解企业主个人道德状况,只有在较好地把握企业主个人信用道德的基础上,才能决定与其是否开展业务关系。对那些经营状况虽然很好,但企业主个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决不能被其一时繁荣所迷惑。

2.以实地调查应对财务风险。鉴于小微企业财务管理的随意性和财务报表可信度不高的特点,对小微企业经营状况要以非财务分析为主,以财务分析为辅,基本的策略就是以实地调查弥补财务分析的不足。客户经理要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企业,获取第一手材料,提高评估的真实性和结论的准确性。通过实地调查核对企业的纳税凭证,查看交易合同或走访交易对手,确认企业销售发展情况。通过查看水费、电费单据等确定企业生产经营是否正常。通过查看银行账户流水,确认企业现金流是否正常。通过查看生产设备、存货确认企业是否有正常的生产能力。通过走访工商、税务或交易对手,查看企业资信情况等等。这样,经过大量实地调查,结合企业财务报表,去伪存真,取得企业真实的经营信息,从而对企业准入与否做出正确判断。切不可单纯依靠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简单分析判断,甚至为了营销贷款人为隐藏或粉饰企业的某些缺陷,影响后台决策。同时,对小微企业的贷后管理,财务报表要收集,但更重要的还是以现场监控为主,按时对上述企业生产经营信息进行多角度实地取证,逐期比对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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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在建立全社会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各银行还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制定具体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作为放贷的基本标准,使之从源头上发挥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

信用评价体系一般采用积分制,具体分成四个部分:①基本情况评分:包括个人的一系列情况,如出生年月、学历、职业、工作地点、工作经历、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等,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积分。②业务状况评分:在信用记录号下,每发生一笔业务,无论是存款、贷款、购买国债及其他金融债券、信用卡消费、透支等等,都有一定的积分。③设立特殊业务奖罚分,如个人信用记录号下屡次发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规定期内弥补透支就可以获得额外奖分;个人贷款按期还本付息情况良好可以获奖分;若发生恶意透支,并且不按时归还所欠本息,就应额外罚分,甚至列入黑名单。④根据上述累积得分评定个人信用等级。

三、重点开发风险低、潜力大的客户群体

选择风险低、潜力大、信用好的客户群是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可供选择的客户对象包括:(1)在读大学生:一般具备较高文化素质,很可能成为较富裕的人群,具有较高开发价值;他们从读书、工作到成为“中产阶级”有一过程,而这一过程最迫切需要利用个人信用资源,如果银行早期与之建立经济联系,提供金融服务,可能获得终身客户。(2)、事于优势行业的文化素质较高的年轻人。(3)国家公务员、全国性大公司或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他们不仅工薪水平和福利条件高,而且一般掌握较好的专业技能,预期收入高,失业风险较低。银行对重点客户应加大营销和调研力度,在促进业务发展的同时,有效降低贷款的预期损失比率。

四、建立银行内部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

从跟踪、监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贷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控,掌握借款人动态,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

银行内部要建立专门机构,具体办理消费信贷业务,同时建立消费信贷审批委员会,作为发放消费信贷的最终决策机构,做到审贷分离,形成平衡制约机制,以便明确职权和责任,防范信贷风险。

五、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分散消费信贷风险

消费信贷一般期限较长,造成商业银行短资长贷,加大了流动性风险。西方国家的对策是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赋予其转让、流通职能,从而达到分散消费信贷风险、缩短放款机构持有时间的目的。我国商业银行也应以此为鉴,加快实现资产证券化进程。

六、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担保制度

消费信贷与其他贷款不同,借款人是一个个的消费者,贷款购买的是超过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较长时间才能归还贷款的财产或耐用消费品。因此,在发放消费贷款时,用抵押、担保作还款保证显得十分重要。

七、把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结合起来

由于银行难以掌握借款者个人的健康状况和偿还能力的变化,这是个人消费贷款最主要的经营风险。法国、德国、加拿大等,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中,都规定客户必须购买死亡险,以减少银行风险。我国也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将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公司的有关险种、产品组合起来运作。如银行在发放某些消费贷款时,可以要求借款人必须购买某种特定保险。一旦借款人发生意外,不能偿还贷款时,保险公司即要向保险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赔偿金,而这笔赔偿金又足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这样,一方面可化解银行的经营风险,实现消费信贷风险的合理有效转换,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险业的发展。当然,这种险种的保费应当较低廉,使消费者既可以得到银行贷款,又可以得到保险的益处。

八、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和提前偿还罚息

(一)人民银行应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利率浮动比率、贷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给商业银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更好地防范风险。同时,应允许商业银行在办理消费信贷业务中收取必要的手续费、服务费,以补偿商业银行信贷零售业务付出的成本。在消费信贷的利率方式安排上,一般应采取浮动利率制,按年度调整一次,从而减少银行利率风险。

(二)对贷款期限长、利率风险大的住房贷款尽快实行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并行的利率制度。固定利率是指按照事先确定的利率计算全部贷款期内的全部利息,该利率不再做任何调整和改变。浮动利率是指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只规定最初一段时间内的利率,在合同到期后,就要根据事先约定的新利率计算方法,按照当时的市场利率重新确定下一阶段贷款利率,浮动利率包括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等不同期限。通过消费者对两种利率的自由选择,增加消费者的风险和收益意识,规范消费者和银行之间的行为方式和业务往来。

篇10

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十分重视银行风险的评价,因为商业银行经营对象特殊,社会联系广泛,影响力巨大,是风险聚集的焦点。而在商业银行的资产中,贷款所占比例最大,银行信贷风险的防范就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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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

1.产权关系不明确,大量不良资产产生。四大国有银行产权关系模糊、资本非人格化、所有权与经营权难以分离,由此导致责权利不明、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经营效率和效益低下等。

2.政府职能尚未转变。

3.贷款风险分散的观念不强.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

4.呆账准备金计提的比例偏低,呆账准备金严重不足,抗风险能力低。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的对策

1.资产置换,“改存为股”。

2.提高资本充足率。一可以增加商行的资本;二可以减小风险资产。

3.分类计提呆账准备金。央行应要求各银行在统一的分类指导原则下,按照五级分类结果,对各类不良贷款提取适度水平的专项呆账准备金。

4.调整信贷投资方向,发展银团贷款业务。严格控制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及向过度投资的行业和地区发放贷款。

5.适度运用破产方式。

6.建立健全商业银行信贷内部控制制度。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的建议

1.努力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对风险的处理方式。信贷资产证券化对风险的处理首先体现在将贷款从商业银行的报表上隔离出来。信贷资产证券化后,发行贷款的机构不再吸收由基础信贷所产生的全部风险。贷款不再仅仅集中在发行贷款金融机构的报表上,而是通常被组合为同质的资产组合,然后出售给信托或其他特殊目的机构。这种资产的集中首先方便了保险公司等担保机构分析他们的风险,方便了评估机构和信用增级机构等的第三方来审查和加强担保决定;其次,信贷资产证券化使贷款变得更加透明,并且降低了资本市场投资者的风险。

信贷资产证券化通常将信贷风险分为三个或者更多的部分,并将它们分配给能最好吸收各部分的机构或个人投资者。

信贷风险的第一部分覆盖了与正常或期望的信贷组合损失比率相联系的合理部分。所有在此上限下的损失应当由发起人承担。但发行者不适合对贷款组合的非正常风险承担责任。这种风险来源于发起人试图在一个特定的行业或者地区进行最好的操作而缺乏多样化组合。通过将发起人的风险限制在一个上限的第一损失,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减少多样化带来的风险。

第二部分风险覆盖了超过合理损失上限部分的风险。这一波段所描绘的风险通常是资产池预期损失的7~8倍。这部分由一个高级别、资本实力雄厚的贷款增级者来承担。

第三部分是超过第二部分的风险,这些风险由购买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自己来吸收。

2.加强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是指在信贷经营管理过程中对信贷资产的检查、回收、展期及不良资产管理等一系列内容,是信贷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体现,随着入世及信贷业务的迅速发展,竞争更加激烈,客户情况的瞬息万变,贷后管理的极端重要性越加突出。然而,实际工作中,贷后管理却成了信贷管理“链条”中薄弱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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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信贷经营管理中贷后管理存在的问题。①贷后检查不到位。在近年来的各种内审外查中,贷后管理薄弱是反映最多最普遍的问题。②信息采集和处理系统建设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贷后信息采集不力。③贷后管理的观念滞后,存在着种种不良的信贷习惯。一是认为能还息就是好贷款,进而放松贷后管理或盲目办理转贷,忽视了企业的实际情况。

(2)加强贷后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采取的对策。贷后管理既是控制信贷风险的重要环节,又是维护客户的重要手段,为了有效的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贷后管理工作。①加强观念创新,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贷后管理要在与商业银行的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的前提下,对信贷经营人员进行素质及职业道德的培训与控制,树立贷后动态管理观念,人才资源战略观念,贷后管理的效益观念。②规范贷后管理程序和内容。从信用发生到收回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科学的管理程序,明确各环节管理内容和要求,建立考核制度,确保贷后管理程序明确,内容规范,要求具体。③做好贷款风险分类工作,强化贷后管理。做好贷款风险分类工作,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克服因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对信贷管理造成的不利影响,使贷后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加强贷款档案管理,建立信贷管理台账与会计系统挂接网络,启动贷款到期预警系统,确保贷后管理的及时高效。④切实将贷后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化、责任化、精细化。建立和完善一套具体、详细的贷后检查考核管理办法。把客户检查过程、信息分析过程、预警预报过程、客户退出过程等纳入信贷工作整体考核范畴,针对每个管理环节和要素制定考核标准和依据,促使贷后管理人员自觉深入地进行贷后管理;完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