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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1 17:17:34

采购管理论文

采购管理论文例1

二、PI制下科研单位采购管理改进对策

1.采购模式改进

PI制下采购模式,赋予科研单位选择供应商时更为灵活的能力,具有明显的个性化色彩特征。相应的采购模式,有两种类型可供参考:第一种是联合采购模式,以某科研单位为例,该单位在实施体制改革后,推行“课题组核算制”,由数十家各种类型的科研单位,组成联合采购体,目的是降低分散采购时的综合成本,这种联合采购模式,对联合类别的细分要求比较高,必须在达成内部共识的基础上,汇总各类采购非标准件或者标准件的信息,建立完善的联合采购信息库,同时借助采购技术平台,动态跟踪供应商,以同步兼顾采购质量、安全和成本,有力弥补了分散采购成本过高的不足之处。第二种是基于联合采购的第三方JIT采购模式,这种采购模式是在联合采购的基础上,针对科研单位采购数量少、采购时间紧张、采购品种多的特点,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将适当数量的采购非标准件和标准件,交付到指定的科研单位。这种采购模式要求各家科研单位确定具体的仓储地点、服务时间和运输路线,在采购协议书中,提出长期提供服务的意愿,并将全部服务需求写入采购合同当中,由第三方执行监督检查。

2.采购质量改进

在选择合适采购模式的基础上,采购质量的把关,必须在围绕《9000标准》的前提下,按照以下步骤强化相关管理工作:首先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深化认识,研究单位的管理层,组织工作小组,担负采购工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责,将采购质量管理体系,灌输到各级员工;其次是设立基层质量工作人员,即质量员,结合科研单位的研究方向、研究进展等,理顺采购的方向,根据科研需求,明确采购的质量标准,将质量管理制度深入到科研和采购工作当中;再次是质量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根据采购实际的质量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的原因,通过内外部的共同致力,全面提高采购质量管理水平;最后是供应商的评定,包括供应商选择、供应业绩的评定,通过评定,了解采购质量的状况,对于存在质量弊端的采购环节,要及时责令排除,否则要重新考虑选择新的供应合作对象。

3.采购风险改进

根据科研单位采购风险的类型,除了以上提到的采购质量问题,笔者认为采购交期、价格、售后服务,均为采购风险的主要症结点,因此PI制下采购风险改进,重点仍然需要从供应商合作关系入手。在选择供应商之际,要综合了解供应商的信誉、规模、技术等,科研单位应委派专业人员到供应商企业进行调查了解,在做出供应商整体评估之后,评选出在质量、交货、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比较有优势的供应商。在采购期间,尤其是在确定能够加大采购力度之后,要进一步论证供应商的合作态势,为采购风险控制提供明确方向。对于金额比较大的采购合作,在采购产品到货后,科研单位的采购审批部门,要参与验收,全程监督采购的情况,如果采购风险无法回避,则要围绕科研单位的利益,判断采购风险的责任所属,切实维护科研单位本身的利益,尽可能保持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缩短风险爆发的时间。

采购管理论文例2

采购业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是合理经济的进行各种采购业务,保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需求;支付款项后及时、足额的获得相应的物品或劳务;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按合同协议付款,维护企业良好的声誉。要达到这些目标首先要对不相容的岗位要相互分离、制约与监督。在采购环节不相容的岗位包括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执行;对一些企业特殊物资的采购计量与验收必须分离。例如以原煤为主要材料的化肥企业,煤炭的消耗与盘存数量不是很准确,如果购进时计量与验收不相互制约很容易造成煤炭虚入库,产生管理漏洞。原湖南湘东化肥厂倒闭清算时,煤炭盘亏几千吨,究其原因是控制监督不严日积月累引起的。每个企业必须根据自己的采购特点,因地制宜建立一套适合自己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其次是要严格授权批准制度。单位明确审批人对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采购、付款业务的职责范围与工作要求。严禁审批人超权限审批。单位对于重要和技术性的采购业务,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再次要执行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单位应当按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并在采购各环节做好相关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请购手续、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与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1.2采购业务的会计控制要点

1.2.1请购环节的控制。

原材料或零配件的请购,一般由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的需求提出请购要求,材料保管部门根据库存量核实是否采购;对于大批量生产且产品生产稳定的企业,保管部门应考虑经济进货批量,可在库存材料达到最佳存量时提出请求,经相关授权人员签字后送交采购部门。采购人员审查请购要求是否合理,并根据市场行情进行采购所需要的资金估算,签署同意采购的意见后交资金预算部门审批,资金预算部门确认在生产经营项目的资金预算范围,同意审批,签字后交采购部门办理采购手续。对于特殊项目如资本性支出、保险、广告、法律、审计服务,一般由专门指定人员提出请购,由企业决策层进行联合审签或集体商议审批。

1.2.2采购环节的控制。

采购部门在正式填制订单前,对不同供应商的供应物品的价格、质量指标、折扣和付款条件以及供货时间等资料进行比较,选出商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好、价格优惠的供应商(通常说的货比三家)。对于大批量采购的原材料或零配件等要做好各种采购数量对成本影响的成本分析。订单签好后必须编号并由授权人签字,正联送供应部门,副联送验收部门,之后应监控订购单的处理,以确认商品是否收到并及时入账。

1.2.3验收环节的控制。

购入商品或劳务的验收工作应与请购、采购和会计部门的工作相分离。验收部门根据有效的购货订单上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及相关合同、协议,对供应商发运的商品进行验收:如商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到货时间、商品完好程度等。商品的质量检验至关重要,其质量好坏的判断有些依靠验收人员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责任心,有些靠相关部门技术人员核定,对于部分特殊的商品鉴定必须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或经过仪器、实验的测定。不管质量检验过程如何,企业各级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把好这个关,它是企业生产经营好坏的保证。对于有些商品或劳务直接由部门使用(不需经过仓管部门)如:工程物资直接使用、设备、资产的维护建设,劳务支出等,控制程序应根据企业相关管理程序完善请购程序后办理工程劳务,企业验收部门根据请购或报批手续、合同进行工程劳务验收并出具验收结算报告单,交相关部门负责人审签。验收单是确认资产或费用以及与采购有关的负债是否存在和发生的重要保证。会计控制必须定期检查验收单的序号、验收单必须经验收人员、仓储人员、材料会计三方签字才能作为入账凭据。一些内控管理不完善企业,仓库管理员兼验收员利用企业管理混乱,虚开验收单与发票到财务报账,一次性经济损失达40余万元。

1.2.4存储环节的控制。

存放商品的仓库应相对独立,限制无关人员接近。储存验收的商品由独立部门负责。货物入库前仓储人员应进行点验和查对,并在验收单上签收,仓储人员将存货按商品特征填列标签,分类存放并设置安全措施。

1.2.5退货与折让的控制。

采购部门接到验收报告后,如发现数量或质量不符合订单的要求,及时电告或函告供应商。对于数量短缺,要求供应商及时补足。对于质量问题,则通知仓库不得发放该批商品,再决定退货或者要求供应商给予适当的折扣。当合适的折让一经确定,采购部门即编制借项凭单,通知会计部门调整应付账款。对于退货的商品,采购部门应编制退货通知单,授权运输部门退回商品,商品退回后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和会计部门。

1.2.6应付账款的控制。

商品或劳务的购进借方反映资产的增加,贷方反映应付账款的增加或资金减少。应付账款的记录应独立于请购、采购、验收、付款以保证采购环节的控制有效实施,防止错误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应付账款的入账必须取得和审核各种必要的凭证后才能进行,这些凭证包括请购单、验收报告单、购货订单、材料入库单、税务监制发票、相关合同与协议等。要求凭证记录完整、客观、真实,经授权人签字。月末核对供应商往来明细,如发现错误,及时与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清原因,完善手续,调整差异。

1.2.7付款环节的控制。

对于根据发票直接付款的手续,财务人员复核供应商发票的数量、价格、折扣条件、汇总金额、合法要素等与原始凭证(附件)是否相符,业务是否客观;对于发票已入账进行往来账单付款的,必须填制往来付款审批单,由主管会计核实明细账户及付款条件后经相关审批程序后付款。

2加强采购成本管理

采购成本包括进价成本和进价费用,其中:进价成本又称购置成本是指存货本身的价值,等于数量与单价的乘积。在一定时期进货总量即一定条件下,无论企业采购次数如何变动,存货进价成本通常价格相对稳定(假定物价不变且无采购数量折扣),属于决策无关成本。进货费用又称订货成本是指企业为组织进货而开支的费用,如:办公费、差旅费、邮资、电话电报费、运输费、检验费、入库搬运费等支出,进货费用与进货次数有关:差旅费、邮资、电话电报费与进货次数成正比,这类变动性进货费属于决策的相关成本,另一部分与进货次数无关,如:专设采购机构基本开支,这类固定性进货费用则属决策无关成本,怎样合理控制采购成本,以最小成本投入创造最大效益。

2.1采购价格的管理(把价格质量关)

①各生产、经营、服务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做好年度、月度物资需求计划单(必须载明物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到货时间),报主管负责人审核后交物资采购部门进行集中采购。②各物资采购部门根据各生产、经营、服务部门审签后请购单编制一式三联部门物资采购计划汇总表,按采购物资类别填列品名、规格型号、采购商家、市场询价、历史价格、库存数量、市场动态、到货日期、采购模式(集中采购、招标采购、分散采购)等信息报主管领导及预算部门审签后,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交预算部门、一份留采购部门。三个部门相互牵制与监控,共同把好请购、资金预付及价格审核关,完善事前控制手续。③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单及采购信息建立采购台账、在供应商选择时做到货比三家并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引入供应商信誉评估机制,选择质量、价格、信誉好的供应商,为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成本优化奠定良好基础,在物资采购管理过程中坚决制止那种只按计划采购,不论价格高低、质量好坏、中饱私囊的行为。价格是降低成本的途径,质量是降低成本的基本保证。为控制好采购物资价格与质量,财务部门必须根据验收入库单,有法律效应的合同文本、价格申报单办理入账付款手续,涉及大的劳务价格的采购物资必须留一定的保证金,等设备运行良好后才能付款。对于大批量购进物资在合同协商时尽量争取货物采购折让和折扣,将采购价格降到最低。

2.2进货费用的控制

前面讲到进货费用的构成,要降低进货费用可采取下面两个途径。①采购人员应根据经济合理原则,事先选择物资运输路线和运输方式,努力实现直达运输和就近采购,开展联运、代运减少运输费用。不盲目采购,尽量节省其它采购费用。②物资采购要适时,应树立经济进货批量的观念。经济进货批量是能够在一定时期存货达到最低点的进货数量,决定经济批量成本因素,主要包括变动性成本进货费用,变动性固定成本及允许缺货的缺货成本,不同成本项目与进货批量呈现不同变动关系,减少进货批量,增加进货次数在影响储备成本降低的同时也会导致进货费用与缺货成本提高,相反增加进货批量,减少进货次数,尽量有利于降低进货费用与缺货成本,同时会影响储存成本的提高。因此,如何协调各项成本之间的关系,使其总和保持最低水平,是企业组织进货过程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3建立与供应商的长期战略伙伴关系,形成供应链的团队

传统的采购管理是以最低的价格购买最好的商品,但在经济发展全球化、市场竞争国际化的今天,没有一个企业能以一只孤舟的方式在大海中航行,它必须与其他企业及供应商、销售商等相互依赖、相互支撑的生存。与供应商松散联系将会因缺乏信息沟通与利益协调导致成本增高,而相互协作建立利益共同体,有助于降低成本,提升顾客价值。与供应商建立的长期战略协作关系或战略伙伴关系,选择优秀的供应商作为供应链的合作伙伴被称为“反向营销”,其基本策略是专门为供应商召开周期性会议,让他们意识到相互之间的竞争关系,帮助他们认识到与企业的依赖关系;与供应商建立信誉与相互参与的关系,建立供应商评估机制并发展为供应链团队成员,对那些乐于降低成本创造更大价值的供应商,采取激励措施与其分享节省的成本。好的供应商将成为供应链团队的无价之宝。随着供应商发展,降低成本,提升企业价值的行为将变得越来越有成效。

采购管理论文例3

(2)领导关注较少,校商合作少,可选择机会少。领导上对于采购工作的要求与关注都比较少,认为采购人员只要能够在尽可能小花费的情况下多购置所需设备,完成采购所需任务即可。平时在学校的品牌宣传上缺少关注,导致学校在设备供应商中的名气较低,在进行采购招标时能够与之合作的商家较少,学校可选择机会少。

(3)采购人员多为兼职,缺少专业水平。因为校方实验器材的管理工作一向是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或后勤保障处负责,在需要进行设备采购时才会临时组建采购小组负责统一的设备采购。临时采购小组的成员多为学校后勤部工作人员,也或有实验室管理人员,他们在招标程序、设备用途、市场分析、谈判技能等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往往会出现买方权益得不到保障、所购设备与采购需求不符、设备质量与售后服务欠缺以及花费过高等多种问题。

(4)采购人员职业操守欠缺,采购款项流失。采购人员的个人操守是采购环节中一个需要重要考虑的问题,少数素质欠缺的采购人员会与设备供货商暗中合作,通过收取贿赂暗中串标,或是通过私自提高供货价格、以次充好等手段,从学校的采购资金中谋取个人利益,违反公平采购秩序,甚至是出现犯罪行为。在采购活动中,学校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来束缚采购人员的工作行为,也常常会导致采购人员钻空子,中饱私囊现象的发生。

2.如何提高采购管理工作的对策

针对上述采购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现给出以下应对策略:

(1)采购前做好充分的统计工作,确定所需设备具体数目。首先需要通过采购申请人组建评价团对现有设备作出可用性能评价,确定所需购置设备数目,避免购置过多造成财物浪费;其次通过对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分析,确定必须设备,排除不必要设备的采购计划;再次可以定期组建专家团到其他同类同水平高校中参观学习,总结他人采购成效,结合自身需求制定最佳采购计划;最后,对于购置设备量过多导致学校缺少库房存放问题,应该在解决存放场所问题之后再进行设备的论证与采购工作,以免设备闲置。

(2)加大招标宣传力度,搜集掌握供应商信息。广告宣传是吸引更多供应商前来投标的重要途径,学校不仅要沿用以往传统的网站、报纸招标等方式来向广大供应商发出招标需求,还可以向以往有合作基础的供应商主动发出邀请,前来竞标。学校可以建立自己的供应商信息库,也可以与其他高校合作,将各高校搜集到的以及有过合作往来的供应商信息进行整理,对其物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商家信誉等信息进行综合的评价与排名,方便各高校采购工作的进行。

(3)对采购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虽然采购小组多为临时组建,然而在工作中,采购小组成员也大多是来自实验室管理部分以及后勤保障部门。平时不会进行人员的重新调整,因此可认为采购人员身份为固定的,采购工作为固定指派工作。那么对采购小组人员进行采购专业技能培训,将能够为高校节省出不必要的资金花费,也能够为学校购置到质量高、服务好、实用性强的教学设备。培训可以采取授课与市场观摩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采购人员关于采购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教习,让其能够在以后的采购工作中按政策办事,不违法,还能够利用政策保护己方权益。其次是邀请专业课程的教师对其进行课程目标进行教习,让其明确该专业课程教学目标,以便明确所购置的设备需要具备何种功能,完成教师教学任务。再其次是对于采购人员进行信息获取能力培训,主要是对于学校建立的供应商信息进行整理与搜集,挑选出最佳合作对象。最后要对采购人员的谈判技巧进行培训,谈判能力强的采购人员能够在价格上寻找漏洞,为学校直接节省下大量的花销。

(4)树立法律意识,严肃监督体系。首先是要对采购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进行加强,让其了解到违反规定操作的严重后果,做到防微杜渐。学校要建立自己的监督管理体系,将采购工作制度化,奖惩分明,规范采购人员行为。一经发现有人违规操作,违反法律,轻者进行教育并限制其职称评定与岗位提升权利,重者直接解雇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在开展采购活动时,学校在组建采购小组之外还要组建监督小组,考虑到人力资源问题,可由后勤部门、财务处以及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工作人员进行联合监督。并且还可以将监督工作交由社会大众,采取采购透明化方式,信息公开,避免暗箱操作的发生。

采购管理论文例4

(一)总购置成本最低

总购置成本不仅仅是简单的价格,还承担着将采购的作用上升为全面成本管理的责任,它是企业购置原料和服务所支付的实际总价,包括安装费用、税、存货成本、运输成本、检验费、修复或调整费用等。低价格可能导致高的总购置成本,却更容易被忽视,总成本最优被许多企业的管理者误解为以价格最低,只要购买价格低就好,很少考虑使用成本、管理成本和其他无形成本。采购决策影响着后续的运输、调配、维护、调换乃至产品的更新换代,因此必须有总体成本考虑的远见,必须对整个采购流程中所涉及的关键成本和其他相关的长期潜在成本进行评估。

(二)建立双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不同企业有不同的采购方法,企业的采购手段和企业管理层的思路与文化风格是密切相关的,有的企业倾向于良好合作关系的承诺,有的倾向于竞争性定价的承诺。战略采购过程不是零和博弈,一方获利一方失利,战略采购的谈判应该是一个商业协商的过程,而不是利用采购杠杆,压制供应商进行价格妥协,而应当是基于对原材料市场的充分了解和企业自身长远规划的双赢沟通。

(三)建立战略采购的核心能力

双赢采购的关键不完全是一套采购的技能,而是范围更广泛的一套组织能力:总成本建模、创建采购战略、建立并维持供应商关系、整合供应商、利用供应商创新、发展全球供应基地。很少有企业同时具备了以上六种能力,但至少应当具备以下三种能力:总成本建模能力,它为整个采购流程提供了基础;创建采购战略能力,它推动了从战术的采购观点向战略观点的重要转换;建立并维持供应商关系能力,它注重的是双赢采购模式的合作部分。

二、现行企业对采购供应商的选择误区

在企业的采购中,采购经理们往往通过下列方式找到低价格的供应商:大量购进,从供货商处获得数量折扣;从边缘供应商处购货,但他们的质量、可靠性和交货表现都不是太好;从要价稍低的远距离供应商那里购货,尤其当运费不计入货物的成本时;从那些低工资率国家的供应商处购货;从那些由于技术和系统投资不足而享有较低的间接费用的供应商处购货;从只拥有有限工程和技术资源的供应商处购货等等。这些做法可能会降低购价(购价是用于衡量采购业绩的量度),但却会致使企业在执行表1中所列的作业时,发生高额的成本。执行这些作业的资源成本被隐藏在大量的间接费用成本库中,并且按照单位水平的动因(如材料费用、直接人工和机器工时)分配给产品,从而不能正确管理产品成本。

以上表明,选择供应商不能仅仅基于价格,对采购经理的评估也不能仅仅通过他们避免不利进价差异的能力来衡量,最好的供应商是以最低的总成本交货,而不是价格最低。购买价格不是材料取得总成本的唯一要素,企业与每个供应商合作的总成本,包括订货成本、接收成本、检验成本、储藏成本和其他与购买相关的战略成本。从一个“理想的供应商”处购货,可能购价会稍高一点,但不会再发生其他的购买成本,相反地,一个低价格供应商,所有的与“理想供应商”相关的要求他都无法满足,在其购买项目中可能会发生许多其他的成本。供应商相关的战略成本信息能够使企业基于现实基础来讨论:他希望怎样和供应商进行合作,由有效供应而节约出的成本如何在供应商和客户间进行分配。企业应做出更好的决策,选择总成本最低的供应商,而不仅仅是价格最低。

采购管理是一项实务性很强的商业行为,要实施战略采购,实现双赢采购的宗旨,就应该彻底抛弃传统采购模式。传统的采购模式有六大问题:一是供需双方都不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互相封锁,采购成了一种盲目行为;二是无法对供应商产品质量、交货期进行事前控制,经济纠纷不断;三是供需关系是临时的或短期的合作关系,而且竞争多于合作;四是响应用户需求能力迟钝;五是利益驱动,暗箱操作,舍好求次、舍贱求贵、舍近求远;六是生产部门与采购部门脱节,增加库存,占用大量流动资金。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企业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必须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模式,用双赢采购的原则指导企业采购实践,实现战略采购。

三、企业选择战略采购的策略

(一)构筑采购战略

在企业的采购政策中要确定采购目标:以统一的采购标准和程序,先进的信息管理手段,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为基础,以国际先进的管理水平为参照目标,以集中采购、同步采购、双赢为战略手段,在产品开发、质量、价格、物流四个方面实现最佳采购供应链,用产品开发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为客户提供最大的价值,用合理的价格、最低的储备和运输成本实现企业的效益最大化。

同步采购主要针对新产品研发方面,要求供应商能和本企业保持同步开发,极大地缩短产品的研发周期。这样,由于供应商的先期介入,避免了一些不必要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更能保证零部件的技术要求在工艺上实现。集中采购主要是提高同类产品资源集中度,其任务是对现有零部件及原材料进行分析和研究,尽可能将同类产品向一家或少数的供应商整合集中,从而降低采购成本和物流费用。

(二)建立采购总成本模型

总成本建模是公认的非常重要的采购技能之一,其重要性对所有的产品都是重要的,任何一个正确采购决策不只是单纯考虑商品的采购价格,建立采购总成本模型,所包含的因素除了价格外,还要考虑运输费用、质量成本、库存维护成本等。

在战略总成本建模中,采购管理者首先应当考虑的是采购品种的分类,即找出占80%采购成本的20%核心A品类,考虑这类材料采购的数量、需求、规格、定价、供应商等采购管理类别,重点选择该类品种开展工作,建立供应商名单,对供应商进行调查。通过深入分析原材料的供应市场,全面收集供应商的数据信息,初步拟定原材料的供应商名单,并通过数据分析,检验、调整和比较行业采购成本数据和绩效表现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制订采购策略。总成本建模是战略采购中最重要的组织能力,对采购过程的一切活动,从制定战略到简化设计、改善供应商的成本和降低采购成本奠定了基础。

(三)建立和维持与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关系

采购管理论文例5

2供应链理论背景下,现代企业采购管理模式分析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迈克尔波特指出,供应商的价格谈判与企业盈利之间存在重要关联。传统的采购管理正是建立在谈价基础上的,其立足于企业的采购需求,注重对供应商与资源市场的管理,以期实现以最优价格获得最好物资的采购目标。在供应链背景下的现代企业采购管理模式与之相比存在很大差异。实践证明,基于供应链理论进行采购管理的企业在同类企业中更具有竞争力,能够获得更多的盈利。供应链理论背景下,现代企业的采购管理模式与传统模式相比具有以下特征。首先,企业的采购目的转变为订单采购,与传统的为补充库存而采购的目的不同,供应链管理背景下,采购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订单并围绕订单展开的。“这种准时化的订单驱动模式,使供应链系统得以准时响应用户的需求,从而降低了库存成本,提高了物流的速度和库存周转率。”其次,传统的采购管理中,企业与供应商的关系紧张甚至对立,相互之间缺乏有效合作。在供应链管理背景下,现代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开始交换信息、沟通联动,构建了一种友好的、互惠互利的战略合作供需模式。这些优势特征促使现代企业转变思路,尝试建立供应链管理理论基础上的采购管理新策略。

3供应链理论背景下,现代企业采购管理策略的创新途径

3.1从物料采购管理角度

在供应链管理背景下,现代企业在制定物料采购策略时,应充分衡量物料的重要性,准确评估物料供应市场的具体情况,并与诚实守信、质优价美的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以期节省开支,降低采购成本。同时,现代企业还应通过物料分类的方式,针对不同类型物料的特点,寻求合适的供应商,实现物料库存的精细化管理,从而优化物料采购管理策略。

3.2从采购方式管理角度

首先,实行准时制采购模式,即“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以恰当的数量、恰当的质量提供恰当的物品”,从采购这一事后控制的管理方式转变为外部资源管理式的事中控制,实施外部资源管理也是企业实行精细化、现代化生产的必然要求。其次,以客户的需求作为企业采购管理的“指挥棒”,严格挑选并审核现代企业的物料供应商,并与其达成战略合作协定,双方在合作条款、采购流程、应急措施、物料质量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以此创新采购方式,简化采购流程,提高现代企业的竞争力。最后,成立现代企业的采购管理信息部门,强化企业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革新现有采购方式,在供应链理论背景下,统筹现代企业与供应商、批发商、经销商乃至物流单位、消费者之间的多方关系,将关键数据及时有效地反馈给企业的信息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处理,以此降低物料库存与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绩效管理。

3.3从供应商管理角度

在供应链理论背景下,选择恰当合适的供应商已成为现代企业采购管理的关键所在。为提高竞争力,现代企业往往强化自身的核心能力,对物料等必需的生产资源则通过供应链,从供应商手中购买。传统的企业在物料采购方面更倾向于选择多个供应商,以应对物料供应不足等突发事件。而供应链下的现代企业采购管理倾向于减少供应商的数量,精简采购流程,完善运输管理,通过批量采购以期获取优惠的供货价格,从而降低了生产成本。基于此,现代企业在采购管理中,应谨慎选择供应商,对其注重应从物料质量、价格、服务水平及供应商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考量,选择其中的少数优质供货商建立互惠互利的长期合作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整体供应链的优势。具体而言,现代企业在采购管理中,应从供应链采购的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措施优化供应商管理。例如,打造企业与供应商共享的物料信息系统,搭建双方能够顺利沟通协作的平台;关注供应商的未来发展,适当时候可以为其提供包括技术、资金以及管理在内的关键性的帮助;树立企业与供应商共同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形成具有一体价值观的企业文化、团队文化,构建学习型组织,通过共同愿景激励供应商、企业协同发展,合作共赢,从而实现与供应商共享成功的最终目标。

3.4从采购人员管理角度

采购员是现代企业采购管理中的实际操作者,再好的采购管理模式如果缺乏采购员的有效配合也只能变成摆设。在供应链管理背景下,现代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规范采购员的管理,强化其采购技能,确保其能圆满完成采购任务。具体来讲,首先,现代企业应结合采购员的素质要求,选择优秀采购员;其次,企业应对采购员进行定时定期的业务培训。培训是企业员工能够紧跟时展、通过继续教育的方式进行学习的过程。现代企业非常重视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工作,对采购员的培训应主要围绕采购岗位需求、沟通技巧、业务知识、职业素质等方面进行。再次,企业应完善对采购员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构建合理的采购员绩效考核体系来激发其工作热情与工作动力,提高其薪资报酬与福利待遇,注重对其的思想引导与精神激励。另外,还需要加强对采购员的约束机制建设,使其明确采购员采购过程中的法律责任与权利义务,建立规范的采购管理规定,杜绝违法乱纪的情况发生。

采购管理论文例6

二、海洋石油工程项目服务采购管理中存在问题

1.理论指导相对缺乏相对于工程建设质量方面有质量管理体系、进度方面有传统进度计划、费用方面有全面的概算预算管理,海洋石油工程的服务采购管理缺乏比较完善的体系和理论支持。海洋石油工程项目的服务采购管理还处于萌芽阶段,仅仅是意识到服务采购管理的必要性和优点,而服务采购管理的有关理论却相对较少,项目服务采购管理的理论指导大大落后于行业发展速度。

2.管理方法陈旧落后海洋石油工程项目服务采购现阶段的主要方法有:

(1)项目服务采购计划控制方法

此方法基本沿用企业服务采购运作方法,根据项目的进展和需求,制定服务采购计划。根据项目各种因素的变化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调整计划内容采用此种方法进行服务采购,未考虑项目的生命周期和具体需求,精度低、预见性差,对关键设备和物资的采购无保障措施。

(2)项目服务采购质量控制方法

对于项目服务质量实施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企业采购背景的前提下,项目服务采购的质量控制也仅仅限于项目交收后的检验。项目服务采购的人员仍保持着企业采购的需求方心态和作风。在质量控制方面,基本属于事后控制。未考虑项目服务采购需求受到项目生命周期的限制。海洋石油工程项目服务采购管理方法和控制手段较为落后。对项目服务采购的供应商或承包商的管理仍沿用企业供应商或承包商的传统管理模式,项目服务采购计划还仅仅是简单的费用及工期安排,对服务采购合同的管理基本停留在文档管理的初级阶段。在项目服务采购的过程中,并没有运用和实施战略分析、动态跟踪、过程控制、系统管理等方面的工具和方法。

采购管理论文例7

论文摘要:当今电力企业的内部外部环境均发生了巨大变化,我们要想进入市场,适应市场,并使企业在竞争中取得生存和发展,就需要及时转变思路,管理创新,更新管理机制,以实现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战略目标。对电力企业而言,在众多的管理领域中,物资采购管理关系到企业的成木管理和质量管理,物资采购管理是实现上述两项主要管理内容的第一环,要把好这一重要环节,进行创新,改革管理模式应是当前各电力企业积极探索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电力;物资采购管理;创新 0 前言 当今电力企业的内部外部环境均发生了巨大变化,我们要想进入市场,适应市场,并使企业在竞争中取得生存和发展,就需要及时转变思路,管理创新,更新管理机制,以实现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战略目标。对电力企业而言,在众多的管理领域中,物资采购管理关系到企业的成木管理和质量管理,物资采购管理是实现上述两项主要管理内容的第一环,要把好这一重要环节,进行创新,改革管理模式应是当前各电力企业积极探索的问题。 1 形成物资采购管理新理念的客观环境 外部环境的形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我们己告别了短缺经济时代,买方市场己经形成。同时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供应商对目前存在的靠不正当手段占领市场的无序竞争深恶痛绝。具有一定企业实力的供应商,其产品质量可靠,服务完善,希望通过规范的市场竞争手段进入市场。再者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突飞猛进,电子商务己渗透到商业的各个领域。所有这些均为改革物资采购管理理念与管理模式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内部环境的优势。电力企业是技术和资金密集型企业,一般物资流动量较大,均在几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这就给企业在采购过程中的成木控制创造了空间。 随着电力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企业以追求最大经济效益为最终目标,降低经营成木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这就使创新物资管理理念成为电力企业发展的一种需要。电力企业资金雄厚,多年来在市场中形成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较高的资信度,大量供应商争相进入电力物资市场,这就给我们改变物资采购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提供了契机。 纵观电力企业所而临的内外部环境,电力企业要抓住机遇,适时创新一套物资采购模式和管理理念己成为一种必然。 2 完善规章制度创新,提高物资采购管理水平 当前,一些国有企业仍未注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不严,纪律松弛,浪费严重现象时有存在,缺乏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表现在物资采购方面就是没有集中物资采购权和明确职责分工,没有对物资采购进行科学管理,导致乱采购,程序不规范,招投标推行力度不够,造成物资库存积压,周转缓慢或假冒伪劣产品流进企业,造成许多损失和浪费。这在电力企业也有一定程度的存在。因此,必须抓好企业物资采购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提高物资采购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制度和设备、材料招标管理办法以电力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物资管理基础,搞好物资定额、计划及物资分类、采购分工工作,不断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岗位规范与工作标准,用制度规范职工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实行物资采购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的制度化。 加强物资采的管理监赞,严肃财经纪律。 物资采购要贯彻国家物资管理工作的法规、政策,遵守市场管理规定和购经纪律,遵循比质、比价、比信誉、比运近和以厂家供货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先急后缓,适用及时的原则,千方百计采取多渠道,少环节降低物资采购

采购管理论文例8

二、新型采购管理模式建立的意义探析

在新型的钢铁企业采购管理中,为了应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采购管理人员开展了实践研究工作。在研究过程中管理人员发现,利用钢铁生产项目为引导,采用项目导向型采购管理模式进行采购管理,是新型企业采购管理发展的重要趋势。在实际的采购管理中,这种新型采购管理模式的建立具有以下意义。

1.便于采购中市场因素的体现

在企业原材料采购过程中,项目导向型市场采购管理的开展有助于体现出采购过程中的市场性因素。特别是随着项目采购过程中,为了实现项目优化采购过程会经过策划、市场调研等市场性管理过程,充分的体现出采购中的市场性因素。这种市场因素的表现,对于企业采购管理有序进行起到了实践指导作用。

2.便于采购管理标准化的开展

在当前的企业采购与整体管理中,标准化建设的开展是提高企业控制管理质量的重要基础。特别是在项目导向型管理过程中,将采购中的跨部门、跨单位、多人合作、责任管理、执行责任等多项制度,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得到体现,对于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模式的确立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3.钢铁企业项目导向型

原材料采购管理模式,这就是把日常原材料采购管理的工作当作项目进行管理,从采购的具体任务出发,根据项目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具体需要,配置优化人力、财力、技术等内部资源,以项目目标为导向,对采购工作进行计划、控制和监督,从而保证目标的实现。由于原材料采购具有明显的分阶段性和很强的流动性,可以将连续进行的采购工作按月度分成相对独立的时段进行。

三、新型原材料采购管理模式工作流程以实践措施研究

在当前原材料采购管理过程中,项目导向型采购管理模式是以订单为基础,开展的全面性目标团队管理工作。

1.采购项目启动

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项目的启动是采购管理的初始阶段。这一过程中,管理者需要对项目的各项内容,如原材料需求、采购团队组成等进行论证与分析,并形成结论性方案与预案,为后期管理的开展做好准备。

2.项目管理团队组建

在完成了项目启动阶段后,项目导向型采购管理就进入管理的计划阶段。在这一阶段内,其主要的管理工作就是根据项目管理方案,组建采购管理的团队以及确定项目经理两项主要工作。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这两项工作的开展实践内容如下。首先在管理团队组建过程中,企业的生产部门、采购科室、财务管理科室以及办公室是组建管理团队的基础。同时还需要根据项目特点,引进技术研发、质检等科室进入管理团队,实现管理团队中的互补性与合作性。其次在项目经理的确定过程中,我们需要以采购项目需求为基础确立经理人选。在当前的企业实践中,其主要的原材料采购项目包括了铁矿石、煤炭、炉料、废钢生铁四个内容,其团队经理也由负责这四项管理的副经理担任。

3.管理分析阶段

在采购订单形成前,管理分析的开展是采购管理质量提高的重要保障。在实际的采购分析过程中,其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了需求分析与市场分析两个过程。在需求分析过程中,其主要的分析内容是进行原材料采购项目必要性与合理性。在这一分析过程中,管理团体需要就进行采购的原材料进行科学、有序的分析工作。分析的内容包括了三个主要内容。一是生产与技术部门对原材料生产技术、产品产量等需求进行分析。二是财务部门对采购所需要支出的成本支出进行分析。三是原材料存储部门对原材料库存情况进行分析。而市场分析过程中,管理团队则需要对原材料采购项目中,市场风险性与可行性进行有效分析,保证原材料采购中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完善采购方案的可行性。

4.项目采购订单的完成

在完成了以上的工作后,管理团体依据生产要求与市场情况编制出详实的采购计划书。计划书的编制过程中,需要管理团队中的每个管理部门发挥自身作用,实现计划书中每项内容符合企业实际需求,同时符合市场情况。在计划书的引导下,项目导向型原材料采购订单的制定工作即可完成。

四、结束语

在钢铁企业原材料采购过程中,受到企业生产技术、需求以及市场外部情况影响,新型采购管理模式的确立成为了企业采购管理的重要趋势。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管理者以项目导向型管理模式为基础,开展了企业采购管理创新研究,为企业原材料采购工作的开展提供管理支持。

作者:张瑞桥 单位: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供应部

采购管理论文例9

关键词:战略管理;政府采购;采购模式;采购门槛

政府采购因其在社会的经济活动中规模庞大,对国民经济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向来是政府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一种重要手段。在全球化、信息化和知识经济的大背景下,我们很有必要从公共部门战略管理的视角来对我国政府采购的模式及其相关的内容进行探讨,将政府采购公共财政的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探索出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政府采购模式。

一、政府采购与战略管理

政府采购制度最早形成于18世纪中叶,以美国1761年颁布的《联邦采购法》为标志,距今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而我国政府采购的起源,根据财政部的说法,“其制度建设和试点推进的工作,应该论文是从1995年上海市对财政专项安排的设备购置,采用政府采购员的办法时开始的。”[1]24200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将政府采购定义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2]由于政府采购本身所具有采购资金来源的公共性,采购范围的广泛性,采购规模巨大,采购的政策性、非营利性和采购管理的公开性等特征,其操作效果如何,会对一个国家的整体经济状况和社会状况产生深远的影响。加之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为了增强国际竞争力,我国已向亚太经合组织承诺于2020年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作为一国在市场经济中最大买主的政府,其行为就不仅会对本国的经济产生影响,而且会影响到一个地区乃至全球的经济走向。因此非常有必要从一个动态的、全局的、长远的、持续的角度来看待我国的政府采购,而战略管理恰恰符合了这样的要求。战略管理这一概念最初来源于私营企业部门,美国学者安索夫(AlfredChandler)1962年发表专著《战略与结构》,成为现代企业战略管理理论的研究起点[3]12。此后,许多学者积极参与战略理论的研究,形成了各种不同的流派。国内著名学者周敬伟教授认为:“战略管理是组织确定其使命,根据组织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设定组织的战略目标,为保证目标的正确落实和实现进行谋划,并依靠组织内部能力将这种谋划和决策付诸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进行控制的一个动态管理过程。”[4]75公共部门的战略管理始于20世纪80年代,作为“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强调组织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允许对环境进行考察,以选择通过一定的付出可以获得最大利益的目标。波齐曼和斯特劳斯曼在《公共管理战略》一书中认为公共部门战略管理具有如下基本特征:关注长期;将长期目标和近期目标整合成一个连贯的层级;认识到战略管·65·理和计划并不是自行贯彻的;采取一种外部观点,强调不是去适应环境,而是期待和塑造组织的变迁。公共部门由于环境因素、交易因素、组织内部运作方式的不同,战略管理的作用与私营部门相比,更具有长远性和全局性的特点,因此就更有必要分析和指导政府采购这种涉及范围广、牵扯利益多、持续时间长的政府行为。

二、战略管理下的政府采购模式的探讨

(一)政府采购的一般模式政府采购的模式作为实施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形式,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原则,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项目确定。[2]由此可以看出,政府采购模式有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与两者相结合这三种。集中采购模式是指本级政府的采购均由一个专门从事采购的部门负责,不允许单位自行采购。其采购的过程为:使用单位向财政主管部门上报采购计划,待采购计划被批准后由政府采购部门负责安排采购,采购项目结束后由使用单位进行验收,采购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向供应商、承包商支付[1]24。实行集中采购有助于形成政府采购的规模效应,减少采购的中间环节,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利用效率,便于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和政府采购目标的实现。目前国际上采用集中采购的国家有美国、阿根廷等。分散采购模式是指各使用单位自行进行的政府采购的模式。其过程是由使用单位向财政部门上报采购预算计划,获得批准后由使用单位按政府采购的原则自行采购。分散采购最大的优点是灵活,使用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确定采购的物品,尤其是适用于紧急状态下的政府采购,但是它有很多的不足之处。国际上只有英国、日本等少数国家在一定程度上采用这种模式。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模式,是指一部分采购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一部分采购由各个需求单位自行负责的采购模式。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这种模式,在大的方向上具有集中的趋势,是以公共投资为主,便于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而一般的小规模政府消费品的采购则是以分散采购的方式,便于发挥其灵活性。这种模式不是对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简单折衷,而是集它们的优势于一身,但其本质还是集中采购。

(二)战略管理思维下的政府采购模式在全球化、信息化和知识经济的大背景下,公共部门必须以战略眼光思考自己的职能、角色、地位、组织结构和与社会的关系,确定组织面临的环境和组织发展的长远目标,提高自身竞争力。而政府采购作为公共组织与外界环境进行物质交换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公共部门的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战略管理视角下的政府采购要求将政府采购的长期目标和近期目标整合成一个连贯的层级,认识到关于政府采购的战略计划不是自行贯彻的,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多方面的努力,要有一种外部观点;对于政府采购不是被动地适应环境,而是要积极地塑造组织的变迁,在变化的环境中拥有主动权,同时由于公共部门的特殊性,还要充分考虑到政治权威的影响。战略管理有一个基本性的要求即给组织正确的定位,以面对未来日益增长的不确定性。具体到政府采购上,既要给政府采购一个战略定位,使其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公共财政的效益,更好地服务社会,同时又要增强公共组织抵御社会不确定风险的能力。因此必须用战略的思维来考察政府采购的内外部环境,用系统的方法审视环境变化与组织的长期情况。综上所述,分散采购模式达不到政府采购战略思维的要求,因其没有统一的规划,采购单位分散,不能从战略上进行统一,但是完全集中的政府采购又不适合我国经济水平参差不齐、地区差异巨大的现实国情。因此采用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以集中采购为主,分散采购为辅,是一种比较理想的采购模式,既能够从战略管理思维下进行操作,又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在实际操作中对于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这种模式,采购门槛的设定十分重要。所谓采购门槛,是指政府采购达到一定规模后,必须由政府进行统一招标采购的最低限额。在国际上,采用结合采购模式的国家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设定采购门槛,门槛高的分散采购的成分多一些,门槛低的集中采购的成分多一些。由于我国各地之间的财政状况及经济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加之我国的政府采购还处在起步阶段,现行的政府采购法没有对采购门槛作统一的要求。但是从战略管理的角度来看,对采购门槛的设定十分重要,因为它关系到国家通过政府采购对宏观经济运行的调控程度。采购门槛的恰当设定,能使得国家通过对政府采购·66·肖伟公共部门战略管理视角下政府采购模式的探讨这一公共资金的支出,对整个社会经济运行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而且还能够从全局宏观的角度来对国民经济进行战略调控,增强国家在经济领域抵御国内外不确定因素的能力,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另外,也应该从各个行业长期的发展状况来对采购门槛进行划分,对于国民经济中新兴的、具有远大发展潜力的行业和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行业,在设置采购门槛时应该区别对待,有所偏差。同样地在采购过程中,高价值、高风险的采购项目由采购部门专业化、技术精湛的采购人员进行操作会更加经济有效;低价值、低风险的常规采购,通常可以由采购单位自行操作,这样既保证了高价值、高风险商品的质量,又能够保证其他商品的采购速度和灵活性。其实,“采购门槛”的设定,在本质上是对政府采购权力的划分。不同采购门槛的设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各级采购部门之间的权力界限,因此,从这个角度上来说,绝对的集中采购和绝对的分散采购都是不合适的。所以,恰当的采购门槛的设定,对于预防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腐败和实现各级采购部门权力的划分,从而调动各个采购部门的积极性,实现公共财政的最大效益都有积极意义。

三、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模式的优点

一般情况下,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采购模式,通常可以获得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双重效益,集中采购有利于制定和实施统一的采购政策,培养更多技能精湛、知识全面的采购人员;分散采购则灵活性更高,采购速度更快。以战略管理的思维分析这两种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其意义更为长远,具体表现如下:1.相结合采购模式的建立,有利于完善当前的财政政策,有效地节约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我国现行的财政制度中,对建设性支出和对资金消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尚无明确规定,而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正好弥补了这一缺陷。采购门槛的科学设定,对财政中建设性支出和消费性支出能够在不同模式下进行操作,使之各自得益。通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财政部门从资金的分配到消费,实行全方位的监督,增加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保证质量,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建立恰当的政府采购制度是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政策工具,能够调节社会供求总量,实现社会总供给的平衡,并且能够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促进经济的协调、均衡发展,保护民族工业,支持国有经济的发展。政府采购制度实质上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国家调控经济的政策工具,不仅作用于微观的经济领域,调节部分商品和劳务的供给和需求,而且作用于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领域,进而实现政府的宏观调控目标。同时,针对近年来许多单位部门分散采购时的短期行为造成我国许多商品盲目进口,从而对我国的民族工业造成很大冲击的现实问题,以集中为主的结合采购模式,能够有效地改变这一局面,促进国家民族经济的发展。3.建立相结合的采购模式,有利于我国经济走向世界,进一步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实现与国际接轨。我们和国际接轨的目的不是单纯地为了保护国内市场,更重要的是能够利用国际市场。我国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加快健全政府采购制度是我国经济融入世界贸易的迫切需要。政府在以集中采购为主的模式下,在采购的过程中能够协调统一,在以买方为主的对外经济中拥有较大的自,同时还能够激发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之间的竞争,从而促进国内企业的发展壮大,提高其竞争力,使之更好地融入世界经济之中。

[参考文献]

[1]宗熠.政府采购概论[M].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N].人民日报,2002-07-10(11).

[3]周敬伟.战略管理学前沿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5(12):12-13.

采购管理论文例10

一、WTO《政府采购协议》

《政府采购协议》作为世贸组织法律体系中的诸边贸易协议之一,它的宗旨与世贸组织的根本宗旨是一致的,就是试图通过该协议的实施,在参加协议的成员国之间就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程序和做法,建立一个有效的权利和义务平衡的多边体制,从而减少或者取消非关税壁垒,实现世界贸易更大程度的自由化。而这一宗旨是通过GPA的三大基本原则来体现的。

(一)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是针对成员方歧视性待遇的一项缔约原则,它要求成员方在实施某种优惠和限制措施时,不要对其他成员方实施歧视待遇。在世贸组织法律体系中,非歧视原则主要由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体现出来。GPA也对这两个原则作了明确的规定。《协议》规定,对于本协议涵盖的有关政府采购的任何法律、法规、程序和做法,每一参加方应当立即无条件地对其他参加方的产品、服务或提品或服务的其他参加方的供应商提供不低于下列水平的待遇:(a)给予国内产品、服务和供应商的待遇;(b)给予任何其他参与方的产品、服务和供应商的待遇。

(二)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原则在《协议》的第5条,对参加该协议的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问题专门作了规定。各参加方在实施和管理《协议》过程中,应当适当考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发展、财政和贸易需要,从而达到在以下几方面给予这类国家优惠待遇:1、保障其国际收支平衡,使之有足够的外汇储备来执行经济发展计划;2、促进国内工业的建立和发展,包括促进农村或落后地区的小型工业和家庭手工业的发展及其他经济部门的发展;3、支持完全或者实质上依赖政府采购的工业单位;4、在向WTO部长级会议提出并征得同意的情况下,鼓励其通过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区域或全球安排来发展经济。

不仅如此,GPA还规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来保证原则得以实现。首先是为发达国家设定了一些特定的义务。例如在发达国家根据《协议》来制定采购范围清单时,应该尽可能列入购买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产品和服务实体;应发展中国家参加方的要求,发达国家应当向其提供其认为合适的一切技术援助,以解决这些国家在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为了保证发展中国家的供应商充分地从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中获得有用的信息,发达国家参加方应当单独或者联合建立“信息中心”,以答复发展中国家需要的与政府采购有关的各类信息。其次,协议还通过一些例外性规定赋予发展中国家一些“特权”,协议规定,发展中国家在谈判加入该协议时,可以经过与其他国家商谈,共同确定将其实体名单中的某些实体、产品或者服务排除适用国民待遇原则,已达到暂时性的继续对这些例外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的国内供应商提供优惠。

(三)透明度原则WTO透明度原则要求各参加方应当公布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则、程序和做法。为了保证政府采购中的透明度,GPA对各参加方政府规定了具体的资料提供义务,具体要求是:1、各成员方应当将与政府采购有关的普遍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司法判决、行政裁决和任何其他程序(包括标准合同条款)迅速公布于《协议》附录4所列出的有关刊物上。2、各成员方应当用WTO的一种官方语言公布采购通知及其摘要。3、各参加方应当随时准备在接到请求时向其他参加方或其供应商解释有关政府采购的信息。4、各成员方应确保一般不在其采购过程中改变采购规则。一旦该种改变不可避免,应保证有满意的补救手段。

GPA在正文的第一条及附录1中列明了受其约束的政府采购实体的范围,主要是指由成员方直接或者实质上控制的中央政府或经其授权的机构,具体而言,分为如下三类:1、中央政府实体;2、次中央政府实体,即地方政府;3、其它依据协议采购的实体。第一类主要是指成员方国家的各个部委、司局等政府办公机构,而省、州、市一级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地方机构则属第二类,第三类主要包含一些公共机构和公用事业机构。

对于协议范围内采购合同价值的最低限度,即“门槛价”,协议作出如下的规定:中央政府为13万特别提款权,地方政府为20万特别提款权,一般企业为40万特别提款权,建筑服务业为500万特别提款权。而在对合同价值进行确定时,前提是要考虑到所有形式的报酬,包括任何奖金、酬金、佣金和应收利息。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采购实体采用其它估价方法或者分割采购项目来逃避适用协议。

GPA要求,政府采购的投标程序不能违背非歧视原则和透明度原则,并用正文中用了十个条文对投标程序的运作做了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包括如下内容:

(一)招标种类

采购实体在不同的情况下,可采用三种招标程序,即公开招标程序、选择招标程序和有限招标程序。公开招标程序是指所有有兴趣的供应商,无论来自国内或者国外,均可参加投标,这当然是世贸组织最为倡导的招标方式。选择招标程序指的是只有应招标实体邀请的供应商才可以投标的招标方式,为了在该种招标程序中继续保证国际竞争的最佳有效,GPA又专门在第十条作了进一步规定:各采购实体在保证采购制度有效运转的前提下,应以非歧视的方式邀请最大数量的国内供应商和其他国家供应商进行投标,并且应当保证各供应商机会均等。有限招标程序又叫作单独招标,即实体只与一个供应商进行单独接触并邀请其参加投标。这种方式无疑最容易对公平竞争构成威胁,造成采购实体对他国供应商的歧视和对国内生产者、供应商的保护,因此协议对其进行了格外严格的限制。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

采购实体在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时,不应该在本国或外国供应者之间构成歧视,在审查程序上,应将参加投标程序的所有条件提前公布,使有资格的供应商了解到具体采购项目的资格要求;要求各供应商提供资金担保、技术资格以及确定供应商资金、商务、技术能力所需的资料,以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采购实体应当迅速对提出参加预订采购的供应商开始资格审查,并将完成审查程序后的有关决定即刻通知供应商;在审查过程中,只有在供应商有破产或者虚报等特殊原因时,采购实体方可在不违背国民待遇、非歧视原则的基础上取消其供应资格,否则,不得以其他理由任意排除供应商。可见,GPA有关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度的规定是比较完备的。

(三)预购通知的公布

预购通知是对参加公开或选择性投标程序的投标者的一种邀请。根据不同采购的具体情况,可以分别采取“拟议采购通知”,“关于资格审查制度的通知”和“计划采购通知”三种方式。通知一般包括以下信息:采购的性质、数量以及交货时间;采购程序是公开的还是选择性的;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的条件;接受投标的地址、期限;投标者应提供的经济和技术要求,如担保等。

采购实体还应当使用一种世贸组织的官方语言公布通知的摘要内容,写明采购合同的标的物,提交投标申请的期限和方法以及索取合同的地址等等。

(四)投标与交货期限

各采购实体应当合理的规定投标时限,应在与其自身需要一致的情况下,考虑到特定采购的复杂性,从而尽可能确保国内外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在招标程序截止前准备好并提交投标书。在此基础上,《协议》对接收投标的期限作了一般性规定,无论是公开招标还是选择性招标,接受招标的期限自预购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少于40日。在交货期限的问题上,在符合实体合理需要的基础上,确定交货日期要考虑到预定采购的复杂性,预期分包的程度,还有生产、缩减储量和自供货点运输货物或提供服务所需的实际时间。

(五)标书的提交、接受、开启与合同的授予

GPA规定,如果在招标过程中,一实体允许用几种语言提出投标书,则其中之一应当是世贸组织的官方语言。向供应商提供的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所有的能使国内外供应商作出投标反应的资料和必需的一切信息。在公开招标和选择性招标过程中,对于参加招标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寻求合理解释的要求,各实体应当迅速答复并转交招标文件,但是前提是保证这样的资料和帮助不会使该供应商在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取得优先于其他竞争者的地位。

在投标的形式上,一般以书面形式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而不认同电话方式提交,这主要是从投标的安全性方面考虑。如果采购实体允许使用电传、电报、传真来递交标书,则该标书必须包括评审标书所必需的所有信息,特别是投标人提出的最终价格以及投标人关于同意预购通知中的一切条款和规定的说明。标书必须立即以个人信件或者电报、电传、传真的签署副本予以确认,而且,当以上述方式进行投标的标书与逾期收到的文件有差别或者抵触时,均以原来标书的内容为准。另外,在开标和授予合同期间内,对于投标人非故意造成的错误,只要不构成歧视性作法,应当准予其改正。

有关标书的接受,《协议》只作了一点规定,如果仅因为采购实体工作中的不当造成迟延,从而导致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供应商办事机构逾期收到投标书,则该供应商不应因此受到处罚。

为了确定投标书的优劣,决定合同的授予,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协议的参加国可允许各实体之间进行谈判:1、采购实体在拟议采购通知中已经表明了谈判的意思;2、在按通知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具体评估标准进行评估时,发现任何供应商的标书较其他方都不具有明显优势。谈判的原则依旧是对国内外供应商的公平对待。

合同的授予是整个采购过程中是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协议规定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1、只有来自符合招标条件,且开标之时符合预购通知和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的供应方,方有资格中标;2、合同授予前应确信该投标人完全有能力执行合同;3、要在国内外产品、服务中选择最具优势或者价格最低的投标书;4、授予合同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标准和基本要求。这一规定能否得到有效的执行是GPA能否发挥效用的关键。

GPA具有自己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定,为了保证《协议》的良好运行,凡是《协议》的参加方,均应派出代表共同组成“政府采购委员会”。该委员会通过设立特别咨询小组的工作组和其他附属机构来完成其主要工作任务,即向各参加方提供机会,使其因实施政府采购行为而产生的纠纷在此得到充分的磋商机会,并在磋商不成的情况下对争议进行审议,通过建议或者裁决的方式尽快促成问题的解决。

另外,“质疑”程序是一个特别的规定。如果某一供应商就在一项政府采购过程中违反《协议》的情况提出申诉,则每一参加方应当应鼓励该供应商与采购实体进行磋商以寻求解决。有关各方应该立即开始磋商,力求尽早解决。如果磋商未能得到相互满意的解决方法,政府采购协议委员会就会在一方提出请求后插手进行调查,并尽快提出调查结论,提出该问题的建议或裁决。

总体来说,尽管GPA作为一个诸边贸易协定,仅对签字成员方具有约束力它能发挥的作用还很有限,但是应该相信,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扩大,必将有越来越多的国家走向开放政国内府采购市场之路,GPA必将越来越受到各成员方的重视,在未来必将为促进世界发展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新成员,我国更应当对GPA加深认识、了解,给予足够重视。

二、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现状分析

政府采购的实行在国外已有200多年的历史。美国政府早在1761年就颁布了《政府采购法》,英国政府1782年就设立了文具办工局,专门负责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西方国家一向鼓励自由市场竞争,而且政府行为受到议会检查机构和舆论的多重监督,很久以来一直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其政府机关的物品采购,因此逐渐形成一套成熟的政府采购模式与规则。尽管各国政府采购的目标、作用、具体规则并不是一成不变,彼此间也有差别,但总体来说各国政府采购的政策、方式、程序及相关的技术要求都是大同小异的,其差异主要是体现在发展程度及管理水平上。所以说,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200多年以来实行政府采购的经验和教训对在我国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具有很深的意义。

建国几十年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是由国有经济做主导,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计划经济模式,各预算单位的采购行为是通过计划手段来进行的,特别是有关国家命脉的国防、能源、通讯、交通以及教育、医疗、农业和环境等基础建设项目大多是由国家财政投资,这些采购的性质真正是“花国家的钱,为国家的项目而采购”。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手段的逐步弱化以及买方市场的形成,原有的规章制度已不适应。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又没有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预算单位应遵循的采购政策、采购程序等作出规范。结果是预算单位自行作出采购决策,采购行为得不到规范,加上缺乏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旧的采购方式的弊端十分明显,突出表现在:一是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脱节,财政资金的使用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二是重复采购、盲目采购等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三是采购资金不能完全按预算目标使用,挤占、挪用采购资金的现象十分严重,采购质量得不到保证;四是采购过程不透明,容易滋生腐败现象;五是采购活动分散,形不成合力,不能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作用。

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系已基本建立,市场供应越来越丰富,政府采购的规模也越来越大。中国的经济早已打破计划经济的封锁,并逐步和国际经济体系接轨并融洽,此时我国已经完全具备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条件,而且加快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步伐对我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节省开支,一般资金节约率为10%左右;二是保证采购项目质量,采购单位可以得到质量有保证、价格合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国家机关有效行使职能;三是有利于发挥政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推进保护国内产业、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等政策措施的实施;是促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五是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六是有效抑制腐败,遏制采购中的权钱交易和其他腐败行为。”

我国政府采购各项改革已相继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正由初创阶段迅速转入全面推行阶段。政府采购工作在全国铺开已有近7个年头,自1996年开始试点以来,1998年试点范围迅速扩大,到2000年,政府采购工作已在全国铺开。我国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政府采购模式已初步确立,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1998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31亿元,1999年为130亿元,2000年达到328亿元,2001年突破600亿元,预计2002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将将达到1000亿元。而且政府采购的范围由已经由单纯的货物类扩大到工程类和服务类。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及执行机构,1998年,国务院明确财政部为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相继在财政部门设立或明确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我国政府采购的原则框架已基本形成,财政部继1999年颁布《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后,又陆续颁布了有关招标投标管理、合同监督、品目分类、信息公告管理、运行规程、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与此同时,全国大部分地区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为依法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政府采购法》的出台,使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的法规得到了统一,立法层次更为完整。为了加大政府采购信息的披露力度,可以让供应商平等地获得信息,目前,我国已形成报纸(《中国财经报》)、网络(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各地方权威政府采购网)、杂志(《中国政府采购》)三位一体的政府采购信息体系,这标志着我国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框架初步建成。

三、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作为一项新的工作,政府采购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更被老百姓誉为“阳光工程”而深入人心。尽管我国政府采购工作才刚刚进行几年时间,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已取得了相当可喜的成果,并在稳步推进中显示出它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与所有的新生事物一样,政府采购在我国也必然要经历一个无序到有序,不规范到规范的过程。从目前全国总的情况来看,还是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弊端和问题。如:我国的政府采购规模不大,采购的货物、服务的范围也偏小,大量的采购行为仍然得不到规范;采购程序依旧不够规范,在中央、地方的采购中,分割市场,歧视供应商的行为还是经常发生;另外,地方的政府采购工作要快于中央,沿海地带要快于内地边远地区,而且这种不平衡一定时间内还会持续;政府采购知识普及程度不够,政府部门中相关专业人才匮乏,多数供应商对政府采购的运作也不够了解;政府采购机构设置及职责不明确,使得制度推进十分困难,等等。

要尽快解决上述问题,需要采用多方面各种手段,其中包括政治、行政、法律、经济、宣传、舆论的等。加强政府采购的法制建设当然是最基本、最有效的一种,这也是为我国几年的政府采购实践所证明的。下面,笔者将对如何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法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国政府采购起步较晚,发展迅速,短短几年下来已经是颇具规模,但是在政府采购法制建设方面曾一度出现很大空白,很长时间没有一部法律对政府采购予以规制。无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出台将极大改变这一状况,加上《政府采购法》出台以前,财政部根据采购工作的需要制定一系列实施办法,如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运行规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受理程序等,以及同样适用于政府采购程序的《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应该说我国以《政府采购法》为基本法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可以预见,有法可依的中国政府采购必将朝向科学、合法的方向更快地蓬勃发展。但是,我国现存的法律法规依然存在不少有待补充、修改之处,而且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发展成熟,我国的相关立法工作也必须保持与之同步,这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国际经验表明,不论涉及多大金额,采取什么方式,一个项目的完整采购程序都大概包括以下十个阶段:(1)确定采购需求;(2)预测采购风险;(3)选择采购方式;(4)资格审查;(5)执行采购方式;(6)签订采购合同;(7)履行采购合同;(8)验收;(9)结算;(10)效益评估。在以上十个阶段中,前六个阶段构成合同形成阶段,后四个阶段构成合同管理阶段。美国在开始实行政府采购的同时,颁布了《联邦采购法》、《购买美国产品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从不同的侧重点对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都作了比较完备的规定。相比之下,不难发现,我国对政府采购中很多方面的规定都是太过原则化、简单化,这就要求我们在未来的立法实践中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其他配套法律法规,例如,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的法律解释、实施细则等来使我国现存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更为完整。

其次,加入WTO对于我国来说,机遇和挑战并存,在法制建设方面,我国已经开始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废或改的清理工作,而新立的法律法规,更应当充分考虑到与WTO规则接轨的问题。在政府采购领域,尽管我国暂时还未正式接受《政府采购协议》,但是,为不久的将来开放市场作准备,我国在政府采购立法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借鉴《协议》的内容和国际组织的有关规定,这样,在未来我们只需对法律进行局部内容的修改,可以保证法律的稳定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每年都要根据实际情况,新增一些采购品目,逐步将大型商品、跨部门通用商品以及投资额较大的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力争实现绝大部分政府采购买性支出列入政府采购范围,这是我国未来政府采购发展的目标之一。而要实现扩大采购范围这个目标,一个首要前提便是要从法律上准确界定我国政府采购的范围。我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规在这个问题规定上存在几个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首先,政府采购与商业采购等采购行为的界定范围不清楚。我国应当参照世贸组织对政府采购的定义,具体体现在1994GATT第三条第8款a项的规定。这一规定表明,政府采购的根本法律特征是采购的用途和目的,即政府采购应当是以政府为最终用户,不以商业转售或者商业销售为目的的采购行为。而从《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定义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只是考虑到了采购主体、采购资金、采购对象三个构成要素,并没有提及“非商业性目的性”这一政府采购的根本法律特征。这无疑为实践中区分政府采购行为和其他采购行为埋下了隐患,之前对国有企业采购性质的争论一定程度上就源于这个原因。这是定义的缺陷,应当引起立法机关的注意。

另外,应当注意,并非所有纳入采购范围实体的全部采购活动都一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之内,保留一部分自由采购作为政府采购的补充是很必要的,全盘否定自由灵活的采购形式是不正确的。界定二者的便是通常说的“门槛”设置。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就算是进入了“门槛”以内。在未来我国开放我国政府采购市场时,“门槛”限制也是我们用来保护国内企业最有力的武器。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这是国家控制政府采购市场的最重要手段,将直接关系到未来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发展的空间和前景。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