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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防御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0 16:27:32

灾害防御论文

灾害防御论文例1

一、概况

黄河凌汛灾害是黄河下游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历史上曾以频繁决口、难以防治而著名。黄河下游河道上宽下窄,弯曲连绵,险工、控导交错对峙,容易形成冰塞、冰坝的河段较多。人民治黄以来,党和政府十分关心黄河的治理,多次加高加固黄河堤防,兴建河道整治工程,修建水库和南、北展宽区等分滞洪工程,特别是1998年长江大水之后,国家加大了黄河治理力度,按照2000年设防标准,加高、加固两岸堤防,加修、改建了许多河道整治工程和病险涵闸,近期又进行了标准化堤防建设,将黄河堤防建成“防洪保障线、抢险交通线、生态景观线”,防洪工程的抗洪能力大大增强。防洪非工程措施也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而逐步完善。小浪底与三门峡水库联合运用,可有效调节下游河道流量,减轻黄河下游凌汛灾害,但河道主槽逐年淤积抬高,“二级悬河”的不利局面进一步加剧,局部河段仍不断发生凌汛灾害,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凌汛期要密切注视凌情变化,采取一切措施,将凌灾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凌汛的成因

黄河下游是一个不稳定的封冻河段,据统计,1950-2004年的55年间,山东河段有48年封冻,8年出现较严重凌情。黄河下游凌汛是由河道所处的地理位置决定的,除上游水库下泄流量控制不当、涵闸引水等人为因素外,主要是气温、水温、流量和河道形态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2.1气温

河道冰凌是低气温的产物,气温变化是造成凌汛的重要因素。黄河下游河道呈西南东北流向,上首位于北纬34度50分,黄河入海口位于北纬38度00分,上下相差3度10分。气温的变化使上段河道冷得晚,回暖早,负气温持续时间短;下段河道冷得早,回暖晚,负气温持续时间长。沿程纬度不断变化,造成气温“上暖下寒”,上游河段的气温明显高于下游河段气温,决定了黄河下游河段先封河后解冻的特性。当气温转暖升高时,上段河道先解冻,下段河道还处于固封状态,上段已解冻的冰水流至处于固封状态的下段,卡冰结坝造成凌汛。

2.2水温

气温对凌汛的影响是通过水温的变化体现出来的,冬季气温上暖下寒,温差较大,上段河道封冻晚、开河早、冰层薄、封冻时间短,下段河道封冻早、开河晚、冰层厚、封冻时间长,在上段冰层解冻开河、冰水齐下时,下段冰层仍较坚固,容易导致冰凌阻塞,严重时形成冰坝,致使河道水位迅速上涨,形成严重凌洪。

2.3流量

黄河下游封冻期流量较小,封冻冰盖较低,冰下过流能力小,封冻后,河槽内增加的槽蓄水量大部分积存在宽河道内,当上游河段因气温升高或流量增加时,冰下蓄水量自上而下沿程释放,流量逐渐增大,加上下游河道狭窄,因气温差异开河较晚,在上游来水的动力作用下,迫使冰盖上涨,容易形成水鼓冰开的“武开河”,致使水位陡涨,形成冰坝,壅高水位,漫滩偎堤造成严重的凌汛灾害,对黄河下游防凌十分不利。

2.4河道形态

黄河下游河道上游宽浅散乱,下游狭窄多弯,封河、开河期间极易出现冰凌卡塞,形成冰塞、冰坝,造成凌汛灾害。主要表现在:艾山窄河段,该河段有黄河下游河道最窄的艾山卡口,险工与山体对峙,河宽仅275m,河道窄,弯道多,排冰能力小,易卡冰阻水;河道急转弯或连续转弯处,如河段呈“L”形、“S”形,流冰经过这些河段时,主流顶冲凹岸后,急转90度,或连转数弯下泄,很容易在弯道处卡冰壅水,形成冰坝。

三、凌汛的危害及影响因素

3.1凌汛的危害

凌汛成因的复杂性和表现的特殊性决定了黄河凌汛的危害性,河道封冻后,阻拦了部分上游来水,使河槽的蓄水量不断增加,水位上涨,解冻开河时,部分被拦蓄的水量急剧释放出来,向下游推移,沿途冰水增多,形成凌峰。凌峰自上而下传播时往往是一个递增的过程,凌汛期的水位由于冰凌施加水流的阻力作用,相同流量的水位比无冰期高。凌情严重年份,局部河段水位壅高,造成滩区漫滩,堤防出现坍塌、管涌、渗水等险情,甚至发生决口。凌汛洪水虽不如主汛期洪水量大,但在水流的动力作用下,对河道、堤防工程具有极大的破坏作用。

3.2凌汛的影响因素

3.2.1黄河下游从八十年代初至今已连续发生二十多年的暖冬天气,近几年异常天气、极端气候频繁出现,冬季气温可能由暖转冷。

3.2.2小浪底水库能有效控制下泄流量,但黄河下游冬季引水量明显增大,且受天气影响引黄流量变幅较大,易引起大河流量骤变。凌汛期既要确保防凌安全,又要保证引黄水量。如遇强冷空气侵袭,引黄渠道极易发生卡冰,甚至发生渠道决口,一旦停止引水,将导致黄河流量陡增,有可能引发“武开河”,甚至出现局部漫滩,发生凌灾。

3.2.3黄河下游河道狭窄弯曲,易卡冰壅水的边界条件并未改变,近年来黄河下游河道淤积严重,“二级悬河”的不利局面进一步加剧,排洪能力下降,漫滩几率增加,一旦凌水漫滩,不仅滩区群众损失巨大,也将危及堤防安全。

3.2.4黄河凌情复杂。黄河凌汛受气温、流量、引水、河道边界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变化十分复杂。黄河冰凌运动规律尚未完全掌握,凌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等还不能准确预测。防凌信息化建设仍不能满足黄河防凌的需要。

3.2.5防洪工程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临黄堤存在不少险点、险段,部分新修工程没有经过洪水考验,险工、控导工程易出现根石走失、坦石下蛰等险情。南、北展宽区,东平湖滞洪区分水分凌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实施难度较大。

3.2.6防凌抢险难度大。凌汛期间,天寒地冻,取土困难,对防守和抢险十分不利,特别是冰水偎堤后,一旦出现险情,许多抢险方法、抢险措施难以实施,致使险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而造成较大灾害。

四、防凌措施

凌汛的防治措施是在认识冰凌演变规律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的,在实践的基础上,人们逐步认识到凌汛危害的主要原因是水不是冰。随着防凌工程的不断增加,防凌措施在理论和实践中逐步得到改进,对保证凌汛安全将起到很大的作用。

4.1明确防凌责任

坚强有力的领导是确保防凌胜利的首要条件,黄河防凌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防凌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逐级签订责任书,及时抓好检查落实。当发生重大险情、分滞凌洪或实施冰凌爆破时,各级防指视情派工作组赴现场进行指导,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开展工作,从队伍建设、物料储备、工程防护、凌汛观测、迁安救护及凌汛抢险等方面采取措施,做好冰凌测报工作,准确、及时地提供观测数据,搞好防凌准备工作,对确保防凌安全将起到重要作用。

4.2加强防凌队伍建设

黄河防凌队伍由黄河防汛抢险专业队伍、群众队伍、人民和武警支援黄河防凌部队三部分组成,实行专业队伍和群众队伍相结合,军民联防。黄河专业队伍由黄河职工组成,是防凌的技术骨干力量,担负着水情与工情测报、通信联络、冰凌观测、冰凌爆破、工程防守与抢险和群众队伍防凌抢险技术指导等任务。群众防凌队伍是黄河防凌的主力军,主要负责堤线防守、防洪工程查险、抢险、料物运输及滩区、蓄滞洪区群众迁移安置。人民是黄河防凌的突击力量,主要承担重点河段、重大险情抢险,分凌闸闸前围堰、行洪障碍及冰凌爆破、滩区群众紧急迁安救护等任务。凌汛期间,积极组织防凌队伍,加强队伍建设,搞好防凌人员培训,提高防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进行必要的爆破演练,使防凌队伍真正担负起防凌责任,提高防凌抢险水平,一旦需要,即可投入防凌抢险。

4.3加强凌情观测和预报

凌情观测是防凌的依据,是防凌工作的耳目,其目的是了解和掌握全部冰凌、气象资料,研究冰凌的发展变化。冰情观测主要是观测结冰地点、面积、冰量、淌凌密度、速度,封冻地点、长度、宽度、封冻形式、冰厚以及冰色、冰质变化、冰堆形成的位置等。凌情严重时,适当增加观测点,增加观测次数,及时分析凌情,预测冰凌的发展趋势,及早采取防凌措施。凌情预报可增加防凌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是指挥防凌工作的重要依据,凌汛期间,密切注视天气变化,加强水文、气象观测,提高凌情预报的准确度,争取防守的主动性。加强水文站网建设,改善施测设备和技术,加大观测力度,提高预报水平和预报精度,为防凌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4.4利用水库防凌

小浪底水库和三门峡水库联合运用,再辅以东平湖水库,能够有效控制黄河下游河道的流量,消减凌汛期河道的槽蓄水量,控制开河期凌汛流量,减轻对黄河下游的凌汛威胁。利用水库发电泄流水温,使水库下游一定距离的河段不封冻。

4.5分水分凌

把受冰凌阻水而壅蓄在河道中的部分水量,通过沿岸涵闸或分水工程,有计划地分泄出去,有效减少河道内的槽蓄水量,消减凌峰流量,避免冰水泛滥成灾。为此,凌汛期间,要搞好涵闸检修及渠道清淤,封冻前泄空渠道,避免渠道存水结冰后,在开河期分水时造成渠道卡凌。涵闸凌汛期引水要统一调度,实行计划引水,保持适宜的河道流量,促使凌情向有利于防凌的方向发展。在下游狭窄河段,为解决凌洪威胁,可利用南、北展宽工程进行分凌,根据临时卡冰情况,一旦需要,开闸分凌,减轻冰凌威胁。

4.6破冰防凌

灾害防御论文例2

一、充分认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市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和海陆气候过渡带,天气气候复杂,气象灾害频繁。近年来,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随着全球气候持续变暖,各类异常天气将不断增多,重大气象灾害频繁发生,气象灾害成为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防御气象灾害关系到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和水平,对防止和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保障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公共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我市各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切实增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

二、努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和预测预报体系建设。要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组织建立和完善国家与地方综合气象监测网络,重点加强沿海、沿河、沿库、沿路灾害性天气监测网和中小尺度天气加密观测系统建设,提高站网密度。气象部门要组织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并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农林、水利、水文、海洋与渔业、环保等部门要向气象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与之相关的大气、水文、海洋、环境、生态等数据信息,尽快实现监测信息共享。要不断完善市、县两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延伸乡镇和村级气象灾害服务平台。建设和完善海洋及港口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系统,提高对海洋气象灾害的预报预警能力。加强灾害性天气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强台风、暴雨、大雾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龙卷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事件的实时动态分析、风险分析和预测预警。

(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渠道。灾害性天气气候警报由气象部门统一。各类新闻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传播气象部门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或气象预报节目。具备实时传播能力的新闻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在接到重大或突发性天气警报后,要即时增播或插播,确保受影响群体及时知晓,为采取防御或避让措施赢取时间,各地要加快突发气象公共事件预警信息体系建设,在学校、医院、社区、高速公路、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规划设置或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警报器等具备及时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功能的设施。要进一步完善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扩充城乡电子显示屏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与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渠道相结合,及时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进一步畅通农村、海上等预警信息渠道,努力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对能力

(一)加快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应急预案。各县区要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特点,依法编制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主要任务、措施、工作机制和部门职责,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气象部门及易受灾害影响的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及当地政府的防御规划和预案,制定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地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和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明确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队伍;研究制定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办法,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对相关人员要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更新和补充技术装备,提高应急人员和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

(三)强化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设和完善海堤、水库、城市排水设施、避风港口、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要认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医院、敬老院、监狱及其他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保证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各级气象部门要按国家规定的防雷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加强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设施或场所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完善建筑物、设施和场所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四)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及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国家、省防灾减灾有关规划和要求,组织气象、民政等部门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调查收集本地发生的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损失以及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情况,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区域灾害分析评估,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制定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市、县气象部门要依法开展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对沿海风能及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的探测及评估工作。要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及其引发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的影响。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加快制定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范围和程序。

(五)切实增强气象灾害抗灾救灾能力。要根据防灾减灾需要,建立统一协调的指挥和作业体系,及时开展人工增雨、消雹、降温节能、改善生态环境、森林灭火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市、县气象部门要根据需要,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气条件,及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并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科学技术研究,加快苏北人工增雨消雹试验基地建设,努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防灾减灾效果。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气象部门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后,及时分析预警灾害对本地区、本领域的影响,按规定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避免和减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气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重、特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确定气象灾害等级、性质及发展趋势,为组织减灾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进一步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逐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各级减灾协调机构要认真履行气象灾害防御的综合协调职责,进一步完善灾害信息共享互通机制,加强灾害应对工作的协调联动,形成防灾减灾工作合力。气象、农林、水利、海洋与渔业、建设、交通、安监、公安、民政、卫生、广电、环保、国土资源、海事等部门及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有关工作。

灾害防御论文例3

中图分类号 P4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10-0201-04

Abstract Due to special geographical conditions in China,natural disasters,especially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take place frequently. Each year,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lead to economic losses equal to 3% of the gross national product,which greatly influences people′s lives and properties as well as social economy. Therefore,how to prevent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and enhance the legalization construction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s well as reduce the effects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on society need to be further studied. Through introducing the changes in prevention systems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in China and the legalization process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and comparing to foreign experience,deficiencies in China were pointed out and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improving legal system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were put forward. It suggested that local laws and regulations should be issued;meteorological disaster risk assessment system should be formulated,thus forming an assessment system integrating risk investigation,risk analysis and risk evaluation in one;the responsibilities,supervision,execution and other legal problems in the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system should be clarified,so as to intensify the status of meteorological departments,distinguish responsibilities of main subjects before and after disasters,highlight the importance of disaster prevention,confirm the leading role of meteorological departments in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prevent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as well as improve the government′s and people′s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disaster relief abilities.

Key words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prevention;legalization;China

我地处东半球中纬度地带,东靠大海、西处高原、南北跨度广,地域辽阔,人口众多,资源丰富。这种独特的地理环境使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尤以气象灾害为甚,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经济发展都带来了十分巨大的损失。气象与法律一个是自然科学、一个是社会科学,看似毫不相关,但正因为人类的社会性决定了其二者的联系。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有效手段之一。有研究表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既艰巨又复杂,完善的法治体系恰恰可以给予其强有力的保障。要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就必须使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国外有研究表明,一个国家防灾减灾的强弱与法治建设的好坏有着莫大的联系。近年来,在中央的重视下,我国出台了不少气象法律规范,气象法治建设颇有成效,标志着我国在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进程上正逐步由理论转向实践运用[1-2]。

1 气象灾害及其影响

1.1 气象灾害的定义

我国《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在条文中明确规定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气象灾害作为灾害的子领域,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它强调的是各种天气、气候现象对人类活动造成的各种损害。气象灾害又可分为直接灾害和次生灾害。气象次生灾害是指因天气、气候原因引发的灾害,比如暴雨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天气干燥诱发的森林大火,空气污染导致的酸雨等灾害。

1.2 气象灾害的类型及造成的影响

气象灾害大概有20多种,常见的有台风、暴雨、旱灾、洪涝、雷电、低温冻害、龙卷风、浓雾、沙尘暴等灾害。我国东靠大海,西为高原,纬度经度广,地势高低悬殊,地形复杂多样,东西部分别受东亚季风和西风带控制,在季风环流和西风带环流的控制下,大陆性季风气候显著,四季分明。这样的地理位置使我国天气特点和世界上其他同纬度地区相比,出现冬季严冷、夏季酷热、台风频发、降雨量最多的特点。在这样的天气尺度条件下,各种气象灾害频发,而一次灾害性天气过程就有可能造成很大的损失。以我国为例,20世纪90年代后每年气象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是90年代之前的2~3倍;21世纪后,尤其近5~6年来年均直接损失是20世纪50年代的4~5倍[3-5]。

2 我国气象灾害防御制度历史沿革

2.1 我国古代防灾救灾制度

先秦r的典籍《管子》把防治自然灾害提到治国安邦的重要地位,其防灾思想一直为后世所继承和实践。自秦汉以来,历代封建王朝都把防灾救灾也就是“荒政”作为安抚民心、巩固政权的一项基本国策加以实施。中国最早的灾害防御可能要追溯到三皇五帝时期的大禹治水。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则筑堤修坝防治水灾,其中尤以都江堰为代表。正式的灾情上报制度始于秦国,宋代称作“诉灾”。到了明清代更加完备,报灾后还堪灾,按灾情大小划分等级,朝廷再根据灾情进行救济[6-8]。

2.2 新中国成立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体制的沿革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是按灾害不同分不同部门、按发生地不同分地区的相对单一的灾害管理模式,各部门各自在其管辖范围内独立负责相应的灾害防范和抢险救灾,属于“事后救灾”模式。“非典”事件后,政府逐步改变这种单一灾种的防灾减灾体系,采取中央统一管理、各部门联动的灾害应急模式。中央层面上,国务院是我国包括气象灾害在内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2005年成立中国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是气象部门最高应急指挥机构也是气象灾害专职办事机构。地方上,各级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再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这样就把气象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常态工作纳入了管理,初步建立了分级别负责、分类别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

3 发达国家的经验借鉴

3.1 美国救灾法律体制

美国政府非常重视气象灾害预警,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NOAA)下属国家天气局(NWS)履行对全国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以及气象管理工作的职责。美国鉴于其长久以来的法治理念,非常重视法律制度建设。它以《联邦民防法》与《灾害救助法》为母法,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法规,形成完整的救灾法律体系。如将保险引入救灾领域,制定了《全国洪水保险法》,《联邦灾害紧急救援方案》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各项灾害紧急救援的基本原则,当然也包括了气象灾害救援的基本原则,这就为防治气象灾害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9・11”事件后,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土安全法》。确定国土安全部是美国的超级危机管理机构,这样就确立了美国分层应急救灾的管理体制。在联邦政府层面是由国土安全部负责全国灾害应急工作,州和州以下各级政府设有应急管理机构。除了完备的法律体制,美国政府在财政拨款中也充分考虑减灾资金。据联合国相关报告,国际减灾10年间,美国在减灾方面投资1 000多亿美元,大部分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加固及科技研发。

3.2 英国气象灾害防御管理

英国是个岛屿国家,其气候为典型的温带海洋性气候。英国气象灾害虽然较日美轻,但英国政府认为气候变化对国家的政策和基础设施影响很大,因而非常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建设。在法律建设方面,英国有《英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这是一部包括气象灾害在内的综合减灾基本法,规定了气象部门制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等相关义务。这部法律被国际社会认为是较为成功的灾害防御应对法。英国政府还一直把灾害防御作为预算重点,每年用于人道主义救助的资金达到6.5亿英镑。而在灾害发生时,采用独特的“金、银、铜”救灾机制。金层级由相关政府部门组成,解决“做什么”,专人负责,以召开会议的形式运作,该层级负责制定目标和制订行动计划下达给银层级;银层级负责解决“怎么做”的问题,专人负责,直接管控所属应急资源和人员,根据金层级下达的指示进行任务分配,简单明了地向下传达命令;铜层级负责具体实施。这一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

3.3 日本救灾法律体系及管理模式

日本在二战后由美国接管,因受英美影响,其法治化程度也比较高。而由于它独特的海岛国家性质,各种自然灾害频发,其中气象灾害所造成的影响也十分严重。为应对灾害,日本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全球第一部关于气候影响的专门法律就是日本政府颁布的《气候变暖对策法》,为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害,日本政府陆续出台了《气象业务法》《灾害资助法》《森林法》《防洪法》《海岸法》《灾害对策基本法》等法律。在《灾害对策基本法》中,对各种气象灾害的预报、预警、应急对策、防灾规划、灾后救援重建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立法使日本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有法可依,规范运转。在灾害防御管理方面日本政府的做法是国家成立防灾委员会,首相为主任,指导全国的防灾工作。下设各部门设专门防灾机构,灾害发生时既可统一又可各自灵活作战。为充分保障防灾、减灾的财政预算,国民收入的5%都用于防灾减灾工作。作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日本灾害防御体系在立法、管理实施方面都取得了理想的成效,以至于我国的台湾省基本“照搬”了其救灾防御管理模式。

4 我国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道路

4.1 我国气象主管机构的沿革及法定职责

中国气象局前身是中央军事委员会气象局,1994年更名为中国气象局,属于国务院下属的事业单位,对全国气象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具备气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气象部门实行的是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同时结合地方人民政府领导的体制,是垂直领导、分级管理。气象主管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为政府提供气象防灾减灾决策服务,拟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做好气象保障工作。

4.2 我国气象灾害防御法律体系

4.2.1 法律。2000年实施的《气象法》是第一部关于规定我国气象工作的法律,既是部门法又是实体法,具有较高的权威性,是效力最高的气象法律,更是所有气象法律法规的母法和上位法。

4.2.2 行政法规。2002年5月国家出台了第1部与《气象法》配套的气象行政法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2010年4月1日实施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是第2部与《气象法》相配套的气象行政法规。其他如《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防汛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规相关气象内容的规定均构成气象法规的法律渊源。

4.2.3 各项地方法规。《气象法》出台后,各地陆续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法规,如云南、甘肃、河南、重庆、广西、、陕西、青海、宁夏回族等省份出台了地方《气象条例》。其他省份如湖南、湖北、江西等省份则出台了《实施气象法办法》。2006年9月,江苏省率先出台了《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江苏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福建省则出台了《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雷灾害防御条例》。至今全国各地出台的法规规章已达100多部,有效保障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开展。

4.2.4 政策性文件。除了法律法规,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级政策性文件也是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不可或缺的手段。这些年国家层面出台的政策主要有《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国家气灾害应急预案》。中国气象局2005年组织修订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中国气象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试行办法》《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试行规定》等一系列应急管理预案和制度。这些制度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5 目前我国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存在的不足

以上这些立法体现了我国气象灾害防御的中央与地方结合、专项与综合结合的立法特点,这些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之间互为有机补充,标志着我国气象灾害防御法律体统的建设已初具规模。《气象法》和相关条例明确气象主管机构在气象领域活动的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凸显了气象部门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地位。但是这个体系还不够完善,存在一些不足。

5.1 未形成灾害防御综合体系

我国政府综合减灾机构缺失,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灾害防御综合体系。尤其是与外国相比,我国没有针对灾害而设的大部制,灾害管理机构都是单灾种管理部门,而在欧美发达国家都有专门部门负责管理。

5.2 轻防御,重救灾

欧美发达国家灾害风险管理都是以灾害风险评估为核心基础的,非常重视防御,灾害风险评估成为他们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基础性工作。而目前中国的国情是对灾害风险区划和灾害风险评估的重视度、强制力都不够。举个例子来说明灾害风险评估的作用。早些年曾在报纸上看到湖南某中级法院长期遭雷击,设施设备常遭损坏,以至于法院职工每天都提心吊胆去上班,当事人对法院也是望而却步。这种现象导致民间流言这是法院办案不公而遭天谴,这当然是迷信的说法。后来根据雷击事故调查分析才真相大白,原来法院当初在选址规划时,政府相关部门没有进行灾害风险评估,结果搬迁的新址地下是个矿场,有很多矿石,正因为这种特殊的地理构造,造成了其屡屡被雷击,最后不得不重新搬迁,造成财政资源的浪费和不良社会影响。如果政府在规划选址时就能充分考虑气象灾害的因素,做好灾害评估工作,根本就不会发生这种所谓的法院办案不公遭雷击的奇谈怪象了。

5.3 民众防灾意识不强

受中国旧文化负能量如“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影响,不珍惜生命的例子比比皆是。如不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为了方便将房屋建在河道上,导致房屋被洪水摧毁;在楼顶私自搭建违章建筑,引发雷灾。或因财丢命,如在桑美台风袭击中,很多渔民舍不得渔船,不愿上岸导致最后船毁人亡。

5.4 灾害保险不全面

中国历来的管理思想是一种“万能政府”的思想,其实重大自然灾害风险既具有个人性,又具有社会性。相应的法律法规缺少对个人责任的要求,侧重于对政府灾后救济的依赖,民众的风险自保意识不强。灾害保险没有普遍化,其他社会力量如社会保险、慈善机构、社会团体等民间力量参与也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规定。

6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的建议

6.1 及时修订法律法规,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法律体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尤其是2015年以来以简政放权为主要特征的国家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很快,要求非常严格。2015―2016年短短1年,国务院就陆续下发了〔2015〕31号、国发〔2015〕58号、国发〔2016〕11号、国发〔2016〕39号4个文件,针对气象部门的防雷法律法规进行了改革,最终决定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新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面对国家大刀阔斧的改革,中国气象局坚决贯彻执行。在这样的背景形势下,修订或废止有关法律法规、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就成了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法律体系的必然。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对《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关于防雷的法律条文进行修改,其他相关条文为适应新的形势政策也做相应变动,以前出台的不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关于防雷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都要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二是出台地方法规。比如制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条例,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规范风险评估的范围、管理、监督,健全灾情调查机制,形成风险调查、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合一的评估体系,推动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向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延伸。厘清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政府部门、机构、单位、公众的各项权利义务及责任。明确气象部门在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中的实施主体和监督主体地位,并制定相应的罚则,强调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样就可最大程度地减少类似前文所述的法院遭雷击事件的发生。还可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法、气候资源条例,通过这些法规的制定,推动对如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三是参考国外先进制度,建立我国的灾害保险机制和风险转移机制,形成不同层次分散承保风险体系。气象部门可以会同保险部门建议政府尽快制定《重大灾害保险法》,设计单独的各种气象灾害保险条款,积极在城市推行。

6.2 强化气象部门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权责

综上所述,要进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下称《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在修改和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时笔者认为,要在条文中明晰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中的责任、监督、执行等法律问题。强化气象部门的地位,划分事前主体和事后主体的责任。厘清气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应承担各自的责任划分。突出灾害防御的重要性,确定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防御方面的主导地位。《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在法律上确立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在此原则下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根据《条例》第十条规定,明确了气象部门是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主体,政府要根据气象部门的评估结果来划定风险区域。第十一条明确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是气象部门的职责,地方政府应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在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大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以及城乡规划编制中都应当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通过以上这几条的相互印证,不难得出气象部门是法定可以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象灾害调查的机构。但没有明确突出气象部门的地位,《条例》没有明确其他机构如果开展此项工作的非法性,没有确立进行灾害评估的必要性,这些问题在修改《条例》和制定相应法规时应引起重视,强化气象部门在这方面的主导地位。明确各部门、单位、企业在灾害防御工作中的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明确灾前、灾中、灾后影响的评估主体及相关责任,明确监督这些行为的责任主体。从而建立一套完整机制,明细责任的运行,使气象部门责任运行机制细化、相关部门责任运行机制细化、企业责任运行机制细化。

6.3 加强法律的实施

《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和其他部门法以及地方气象法规已基本构建了气象灾害方面的防御管理体系。但是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价值也在于实施。法律必须被信仰,才有它存在的价值。如何贯彻实施法律,把法律落实到位,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2点。

6.3.1 建设强有力的法治队伍。孟子云:“徒法不足以自行”。明代著名能臣张居正认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必须要靠人执行。执行法律的人必须具备专业法律素养,既要有专业法律知识又要熟悉气象业务。可惜的是气象部门在法治队伍建设这方面做得不尽如人意。以湖南为例,气象部门从市级开始往下的基层部门都没有专业执法人员,很多人都是兼职搞执法,很多法规科长都没有法律专业知识,对法律政策都很难领会到位,甚至有的领导也不是很懂,执法趋利明显,一些地方将执法作为创收手段,过分重视其经济效益,忽视了气象防灾减灾这一公共职能,这对气象法治工作的开展非常不利。要实现气象灾害防御从法制到法治的飞跃,还需要加强法治理念建设。首先要设有专门法制机构,配备具有专业法律素养的人员,培养气象与法律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开展气象灾害管理讲习班或研讨会;每年进行执法培训,强化法律学习。增强与国外、其他地区的信息交流与交往,组织必要的外出考察,交流探索灾害防御、气象法治建设等方面的总体经验。

6.3.2 加强宣传。对气象部门的法律法规进行反复宣传,增强公众对气象灾害防御的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电子出版物、广播开展气象灾害防御、自救、互救等常识的讨论,在广场、街道、小区等人群密集的地方发放宣传资料。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全社会的共识,更好地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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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殷春生,刘浩.城市气象灾害防御对策研究[C]//厦门:第28届中国气象学会年会,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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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肖瑜.建立重大灾害保险制度刻不容缓[N].四川政协报,2008-07-26.

[5]成秀虎,王卓妮.r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理论模型初探[J].灾害学,2012(4):117-121.

灾害防御论文例4

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频发生,对人类社会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

断加重,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及社会

各界的高度关注。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气象灾害的损失占所有自然灾

害总损失的70%以上,气象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每年气象

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 的1%~3%。

1、我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现状

我国气象灾害主要包括由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等所造成的灾害,以及由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气象灾害的起因源于天气现象,造成的影响却涉及交通、电力、通讯、农业等各行各业以及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气象灾害发生的频率明显增加,全面增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积极适应和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在看到气象灾害带来的危害时,也暴露出我国在气象灾害防御当中的薄弱环节。

1.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首先,我国各类气象灾害给经济社会建设和人民生活带来巨大损失,不断牵动着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心。其次,中央政治局集中学习会两次听取了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报告,突出表明中央对应对气候变化的高度重视。第三,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强烈需求,成为党中央、国务院工作的重点。

1.2气象灾害防御成效显著

一是我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不断提高。近十年,国家投入一百多亿专项资金建设气象防灾减灾五大工程,使气象卫星、天气雷达和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初具规模,初步建成较完整的数值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业务体系。二是形成了面向全社会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不断深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与服务面不断拓宽,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网络、电话、电子显示屏、海洋气象广播电台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广泛应用于气象预警信息,中国气象频道覆盖6000 万家庭,手机短信用户达9000 多万,中国天气网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气象服务网站,全国每天接受气象服务信息的公众超过10 亿人次,2009 年全国公众气象服务满意率达85.6%。三是多部门联动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建设取得进展。部分地区探索建立了区域联防、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四是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科普宣传不断深入。通过气象科普馆、气象科普讲座、大众传媒宣传,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增强了公众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2、我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主要做法

灾害防御论文例5

河北省是我国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自然灾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成为平安河北、富强河北和美丽河北建设的心腹大患。2016年7月28日在视察唐山时指出,“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河北省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防灾减灾指导思想,全面提升河北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河北省防灾减灾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防灾减灾组织和责任体系不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及村(社区)等政府性机构防灾减灾职责和责任不健全和不落实;政府机关部门间的防灾减灾职责分工不科学不合理,同一灾种的防抗救不同环节分不同部门监管,同一源头的不同灾种也分不同部门管理,职权交叉重叠、缺位漏项,推诿扯皮、效率不高;政府防灾减灾公共服务事权不清、责任不明,保障不到位,特别是政府承担无限责任;社会法人主体、家庭和公民的防灾减灾主体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防灾减灾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第二,防灾减灾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我国尚需制定一部统筹各类自然灾害防范的防灾减灾基本法,亟需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灾害防御法》;现有的法律法规也需要根据新变化新要求加快修订;部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具体,缺少实施细则和监督落实机制,致使许多法定职责未能真正依法“落地”;分灾种和分领域的气象灾害防御标准体系尚未建立,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防灾减灾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存有大量空白,且强制性和约束力难以保证;基层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不高,宣传演练不够,缺乏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应急演练。

第三,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等科技支撑能力滞后。现有气象灾害监测系统的探测要素、范围、精度、时空分辨率等方面尚不能满足精细预报、精准防范和风险管理的需要。水文、国土、生态、环境、交通、海洋等领域的气象灾害专业观测能力滞后,标准不统一,数据不能实时共享;灾害预报预警的精细化水平和时效性不够;省、市、县三级相互衔接、规范统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体系尚不健全,全网和精细灾害落区的“绿色通道”均未完全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灾害综合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尚未建立;公众自救互救能力不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能力亟待提高。

第四,灾害风险管理能力薄弱。各地对气象灾害普查、区划和灾害防御规划编制等基础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灾害基本情况不清,风险不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尚未实现从重抗灾救灾向重防灾的转变,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高风险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准备认证等有效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应急防范和处置能力不足,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灾害防御管理与应急指挥水平有待提高;风险规避和转移机制缺失,气象指数保险和巨灾保险等气象灾害风险转移服务才刚刚起步,其能力和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还很大。

践行防灾减灾新理念,构建新型气象灾害综合防御体系

树立“综合防灾、全民防御”理念,健全防灾减灾组织和责任体系。一是健全综合协调、科学高效的政府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和监督组织以及责任系统。参照水、旱灾害防御领导体制,政府主导在省、市、县三级政府和重点乡镇建立常态化运行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和办公室;推进政府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向基层延伸,明确行政村、街道和社区居委会防灾减灾具体责任,对高风险隐患点实行安全责任承包制;明确和细化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高效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应急联动的综合防范制度。二是依法落实法人、家庭和公民的防灾减灾主体责任,推进全社会防灾和全民防灾。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公告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防灾减灾等配套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三是健全省、市、县三级气象灾害防御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各级公共服务事权和相应的财政保障机制。

树立“标准先行、依法防御”理念,完善防灾减灾法规标准体系。一是加快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防御和气象灾害防御立法,据此修订省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二是制修订政府分灾种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和实施细则。三是制修订各级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分灾种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综合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水平。四是按风险区划建立气象防灾减灾标准体系,重点加强灾害级别、灾害调查、风险评估、防御要求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

树立“精准防范、科学防御”理念,强化防灾减灾科技支撑体系。一是强化致灾气象条件监测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建设,与地方共建水文、海洋、交通、农业、环境和生态等专业观测系统,建立多部门实时共享的气象大数据中心。二是强化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预警业务系统建设,建立分灾种的风险预报预警业务服务系统。三是强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综合系统建设,建立预警信息权威、全网及分区域机制,增强农村等薄弱地区预警接收能力。四是强化气象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建成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部门联动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系统。五是强化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系统建设,强化全民防灾避险科学普及。

树立“关口前移、风险防御”理念,发展防灾减灾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建立气象灾害调查、风险排查和区划制度,开展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成精细到乡镇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二是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和规划制修订制度,建立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执行清单和制修订清单。三是建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四是建立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气象灾害防御准备认证制度,由政府主导开展认证工作。五是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分担和转移机制,纳入政府补贴保险和再保险机制发展巨灾保险服务。六是建立防御标准、措施落实检查督查制度,由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合开展落实情况检查,实施防灾减灾绩效管理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政府实绩、干部评优的参考依据。

加快实施“十三五”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建设,提升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

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构建全时空、立体化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提高中小尺度突发灾害监测能力;提高分灾种短时临近精细化预报预警业务能力,提高灾害预警的精准度;发展灾害调查、普查、区划和风险评估、预报业务能力,提高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更新灾害应急、联动和指挥系统,提升应急处置防范能力;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示范工程建设,完善防灾组织、责任体系和法规标准预案机制,提高依法防灾管理能力。

实施“精细化气象预报服务工程”。建成气象大数据资源池,推进气象大数据云平台的社会化共享应用;完善精细化数值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延伸期、月、季、年的无缝隙客观气候预报业务;建立城乡精细化公众气象服务制作系统,重点建设省市县集约的公众气象云服务平台,发展智慧气象服务支撑智慧城市建设;建设气象科普业务系统、资源共享传播系统和气象科普场馆,打造气象宣传科普资源品牌和基层气象科普示范工程。

实施“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人影作业条件监测系统,提升对人影作业气象条件的监测识别能力;完善省市人影作业指挥系统,提高人影作业指挥协调能力;加快国家飞机增雨和科学试验石家庄基地和冀东、冀西北飞机人工增雨保障基地建设,在太行山与燕山山区、粮食主产区、黑龙港流域、冀北生态保护区新增山地催化烟炉和火箭发射系统,加强人影作业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提升飞机、火箭、高炮和地面碘化银发生器联合立体作业能力,力争实现年增水50亿立方米目标。

实施“生态环境气象保障工程”。建成覆盖全省区域的环境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实现空气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的连续实时监测;升级改造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业务服务系统,发展分县空气质量客观预报能力,建立应急减排效果检验评估业务系统,提高科学精准治霾气象保障能力。建立卫星遥感为主的生态监测评估系统,发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候资源监测、评估等业务服务,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气象保障能力。

实施“绿色产业发展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农业、海洋、交通、旅游、能源、商贸物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业气象监测站网及省市农业气象中心、省市海洋气象预警中心和京津冀交通气象中心,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业气象预警系统和服务平台,完善3个市级海洋气象预警中心业务平台和精细化海洋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建立跨区域交通气象综合数据库和京津冀交通气象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集旅游气象综合信息数据库、服务产品分发于一体的省市级旅游气象服务平台,基本满足河北经济转型发展对气象服务的需求。

实施“气象‘一流台站’建设工程”。升级改造气象业务保障条件较差、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气象台站,迁址建设气象探测环境不符合标准要求和难以长久保护的气象台站,重新建设不符合现代化气象业务需求的省气象台、影视中心、装备保障中心和资料档案馆等综合业务用房。切实改善基层台站环境,力争“十三五”期间实现全省气象台站100%达到“一流台站”标准,为气象现代化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实施“冬奥会和冰雪经济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冰雪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多维度精细化预报业务系统、气候条件预测及风险评估分析系统、冬奥会驻场气象台和冬季运动专项气象信息服务系统等气象保障系统,提高精细化天气预报预测能力、气象灾害预警能力、人工增雪作业能力、气象信息与新闻宣传能力,保障2022年北京冬奥会顺利举办。建设冀西北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加密布设火箭人工增雪装备和地面碘化银发生器,建成科学高效的冬奥会赛区人工增雪作业保障系统。

落实党政同责,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机制

强化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防灾减灾结果导向和减少人员伤亡的刚性约束作用,将防灾减灾工作成效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各地安全生产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和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

深化和拓展气象防灾减灾专项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继续推动政府实施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科学制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狠抓过程管理,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编制绩效评估报告,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力度、问责力度与公开力度,持续改进工作。通过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重点加强组织责任、法规标准、科技支撑、风险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新型气象灾害综合防御体系建设。

健全与气象事权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保障长效机制。落实气象防灾减灾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明确地方气象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中央气象事业与地方气象事业的协调发展。完善财政对社会防灾减灾的支持引导机制,扶植灾害防御社会组织发展;开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防灾减灾基础设施、设备投资等领域,充分利用市场资源,不断扩大全社会对气象灾害防御的资金投入。

(作者为河北省气象局局长)

灾害防御论文例6

Abstract: The author of the rural status of lightning accidents are summarized, and the rural poor knowledge mine, knowledge concept of weak, poor infrastructure, mine, mine management in place, and lightning warning is not timely patency and other factors is a direct result of rural lightning root cause of frequent accidents; and to address the above problems,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mine disaster reduction in rural areas, rural mine disaster reduction behavior can provide guidance in the recommendations.

Keywords: Rural lightning; work status; cause; mine disaster reduction;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P427.3 文献标识码:A

雷电灾害是联合国公布的十大自然灾害之一,在全球每年因为雷电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发生次数越来越频繁。据统计我国雷暴天数南方多,广州每年平均83.1天有雷,上海仅32.1天,北京36.6天,哈尔滨31.0天。我国气象站中雷暴日数最多的地方在云南西双版纳和海南岛。云南勐腊年平均雷暴日数128.8天,最多年148.0天。海口118.0天,最多年134.0天。随着经济的发展,高建筑的建设,人们交往的频繁等大量的出现,为电雷灾害的发生提供了有力的条件,使得雷电灾害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由于农村受到地域广阔、防雷基础设施差、农民防雷意识弱等特点,使得农村的防雷减灾的管理成为了我国防雷工作的薄弱环节,因此加强农村防雷的工作不容忽视。

农村地区防雷减灾工作现状

当前农村是我国雷电防御的薄弱环节,农村雷电灾害无论是从数量还是在危害程度上来看都比较的严重,农村收到雷灾的影响远远高于城镇地区,现在在农村的建筑物上一般都没有防雷设备、无设计图纸、施工队伍没有科学的施工资质,农村雷电灾害比较的严重。近几年来,我国农村无防雷装置的农民住房及简易厂房遭受雷电灾害现象呈上升趋势,受灾损失趋于严重;人身伤亡、房屋损坏、家用电器损坏以及由于雷电所引起的火灾时有发生。

二、农村地区雷电灾害的成因及损害

我国农村雷灾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经归纳主要包括下面四个方面:

一是农民的在防御雷电灾害的意识比较的薄弱。目前,我国农村群众的文化程度较低,对雷电的科学认识还不足,长期收到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一旦的发生了雷灾,群众认为这是老天的报应,不愿意去述说声张,还经常的隐瞒雷击的事实情。我国农村的防雷意识比较的薄弱,从而直接导致了农民的防雷能力降低,绝大部分的农民也根本不知道如何来预防雷灾,更不懂得如何在雷灾发生的过程中去保护自己,很多农民在雷电灾害面前显得束手无策。

二是,农村地区的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严重滞后。在农民建房的初期对防雷装置的建设很少考虑到。经过调查,在我国农村地区,在住房上及周边很少有人安装防雷装置。即使是现在农村居民的经济水平提高了,在建筑房屋的时候也没有安装防雷装置,太阳能热水器现在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已经很普遍,一般都置放在房屋最高的地方,或者在房屋顶部安装了大量的金属装饰物,实际上很多的部分都没有进行接地处理,为了名副其实的引雷装置,存在很大的雷灾隐患。

三是在农村防御雷灾的过程中管理不到位。农民自住房防雷安全还没有纳入防雷安全行政审批管理,雷电防御主管部门对农村雷电防御安全管理工作也无法深入到位。

四是雷电预警信息不畅。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阶段气象部门可以提前一定的实践尺度对雷灾的破坏尺度、地域进行预报预警,但是由于农村地区的基础条件较差,雷电监测网和预警系统没能够完全的覆盖整个农村,雷电预警信息很难传到农民的手上,农民很难在雷电来之前做好预防措施。

三、避免农村地区雷电灾害的相应对策

1、在农村地区加大预防雷电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人民的思想认识。

在现代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构建新农村工作中,农村雷电防御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了当前防雷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我们应该加强对农村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农村雷电灾害预防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将各项雷电预防措施做到实处,从而有效地避免或者减轻雷电灾害的给农村人民带来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农村雷电防御安全工作只有做到了宣传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就一定可以得到农村老百姓的支持和理解,在农民自身的防雷减灾的过程中只有亲生体验了,才能够从心理上接受科学防雷的思想,将防雷安全措施做到实处,从而进一步的推进农村雷电防御的工作,从根本上保障农村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创新农村防雷减灾技术规范和管理模式

2.1在县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起乡、镇、村三级从防雷减灾办法的设计、施工、检测以及维护等较为完善的管理模式,并对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的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培训,以此来解决农村地区防雷服务技术人员的短缺,管理工作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2.2县级政府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的职能管理部门,制定符合本县的农村防雷减灾的具体细节,并依据本县建筑物的特点,制定出不同类型的防雷策略。

2.3将农村防雷防灾工作与国家的新农村建设政策相结合,给予政府支持和投入。比如对农村地区入户的电话线、电力等线路进行屏蔽处理或者安装防雷装置,以此来有效的减少旷野外架空线路所引起的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对学校等公共场合免费的按照防雷技术服务,对按照防雷设施的农户给予一定的减免优惠。

3、加快雷电预警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的

气象部门要积极地开展雷电灾害的监测分析和预警报业务,加强雷电检测和电雷预警预报。充分的利用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现代高科技手段,及时的将气象部门监测到的信息及时的传递、给民众。让广大的农民能够多渠道的获得雷电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预防准备。

4、加强农村防雷减灾工作的责任落实

农村气象管理部门要严格的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职能,认真的做好农村防雷减灾规划。加强新、扩建项目的农村防雷装置设计的审核、分段检测和竣工验收的监管力度,从根本上来做好农村防雷减灾工作;并定期派人对检测防雷装置进行检测,对那些不符合规定的检测防雷装置进行整改和检修。二是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依靠广大农民的监管,依法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到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督体系,从而来去确保防雷减灾的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

总结

农村防雷是我国防雷安全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受到我国经济基础、地理条件、认识程度、思想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这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来努力,更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农村雷电防御工作如果要想顺利的实施,这离不开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离不开全社会人士的大力支持,只有各方面经济的合作努力,才能将农村防雷工作落实到实处。

灾害防御论文例7

我省地处东南沿海,台风、暴雨(雪)、雷电、干旱、大风、冰雹、大雾、霾、高温热浪、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较为频繁。往往会引发滑坡、泥石流、山洪以及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灾害等次生灾害。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气象灾害对我省的影响程度有上升趋势,气象灾害给我省带来的损失也随经济发展而不断增加。农资环委认为,我省气象灾害种类多、灾情重、损失大,防御任务艰巨,通过气象地方立法,有利于更好地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同时,鉴于气象工作具有很强的基础性、专业性和地方性,涉及面广,需要进一步明确气象工作的社会管理职责和公共服务职能,界定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规范气象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因此,制定本条例是十分必要的。

农资环委认为,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浙江省气象条例(草案)》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本省实际,总的结构、内容基本可行。同时,就条例草案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

一、关于基层气象队伍建设的问题

我国现行气象工作体制是以部门垂直管理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县气象局是最基层的气象工作机构。在调研中,基层反映。以专业为主导的管理体制,需要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气象工作队伍,以弥补管理和服务的不足。对此,我省是重视的,近几年已开展了兼职气象协理员、义务气象灾害信息员和应急联系人的队伍建设,并启动相关人员培训和发证工作。如台州市已培训了6000多人,舟山市培训了1000多人,效果明显。国务院办公厅文件([2007]49号)要求,在乡(镇)、街道配备兼职气象协理员,协助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开展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信息传播、气象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气象科普宣传等工作,并在村、社区、公共场所等建立义务气象灾害信息员和应急联系八队伍,配合开展当地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工作。因此。建议在条例草案中增加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气象工作人员和职责的规定。

二、关于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问题

我省是气象灾害影响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制定气象灾害监测防御规划,科学监测,预报和预警气象灾害,是政府依法协调各部门和全社会力量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在调研中。一些基层单位反映,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各级政府牵头协调组织气象等部门编制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才能促进工作机制的建立,更好地协调各职能部门按照气象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2007]49号)精神,有效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为此,建议条例草案中增加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职责的内容。

三、关于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问题

我省是雷电灾害多发地区,2004-2006年全省发生雷电灾害4000多起,造成人员伤亡200多人,经济损失2亿多元。2007年,截止8月底全省遭雷击死亡37人、伤30人,直接经济损失6400多万元。在征求省级有关部门意见时,有的部门对条例草案第十七条有不同的看法。农资环委认为,依据气象法,2005年3月省人民政府颁布了《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省政府令第190号),对规范和深化我省防雷减灾工作,有效开展管理、消除雷灾隐患,发挥了积极作用。考虑到规章的时效性问题,继续确认该规章有关防雷减灾行政许可事项是必要的。为增强全社会的防雷责任意识,建议条例草案中增加雷电防护装置维护和检测的责任条款。鉴于防雷专业性、技术性强,建议条例草案中增加雷电风险评估范围由省气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的规定。

四、关于气象灾害信息共享的问题

气象灾害防御是涉及多部门、全方位的系统工程。目前,受气象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管理体制等因素制约,气象预测、预报、预警水平不高,气象信息收集不全,建立和完善气象与相关部门快速联动的气象灾害信息共享机制是十分重要的。目前,气象灾害信息来源于多个部门。且各部门信息各自为政,缺乏沟通,影响灾情收集的准确性。一些基层气象部门反映,气象灾害的灾情收集工作开展的难度较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应由政府出面组织建立气象灾害信息共享平台。为了形成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合力,建议将条例草案第七条第二款中“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气象主管机构会同”。同时,建议在条例草案中增加农业、林业气象灾害防御信息等内容。

五、关于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问题

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增加了不确定性。调研中,基层反映。对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问题,气象法第三十四条作出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2007)49号)又作了进一步强调。条例草案第二十九条对气候可行性论证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对如何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缺乏程序规定,并且可行性论证的范围也不够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建议条例草案中增加明确气候可行性论证程序和范围的规定。

六、关于投入和保障的问题

气象工作服务在地方,需要地方财政的大力支持。根据国务院文件(国发[2006]3号)对气象工作投入和保障的要求,地方财政既要解决地方应当承担的气象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投入,也要解决地方应当承担的气象职工的生活保障。调研中。基层有关单位反映,近年来,中央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大多倾斜于中西部地区。我省各级财政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和保障力度虽然有较大增长,但有的市县对气象事业投入和保障明显不足。职工同城不同酬现象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气象事业发展和队伍的稳定。农资环委认为,浙江是多种自然灾害交汇区,增加财政对气象的投入,统筹落实气象事业经费是必要的。建议条例草案中明确为地方服务的气象事业经费,应统筹纳入各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内容。

七、关于法律责任问题

灾害防御论文例8

中图分类号 P4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8-0336-01

农村历来是气象灾害高敏感区域,也是气象灾害防御第一现场。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全面推进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固原市原州区是一个农业大县,高效农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十分迅猛。但是在发展过程中灾害性天气(如干旱、暴雨、冰雹、雷电、大风、霜冻和沙尘暴)频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不能及时,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现象。暴雨主要集中于6―8月,有时伴有雷电,易造成洪涝灾害,导致泥石流和山体滑坡;冰雹多集中于7―8月,发生时一般会造成严重的地质灾害和农作物减产;高温和干旱每年都有不同程度发生,严重伏秋旱往往导致农作物减产,甚至造成人畜用水困难。在所有的气象灾害损失中,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占到60%~85%。尽管原州区目前已建立了一整套气象服务体系,但广大农村还没有较完备的气象服务设施,是气象灾害防御的薄弱地区。为进一步提高原州区广大农村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笔者对加强原州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进行初步探讨,现提出如下建设模式。

1 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求

发展气象防御工作要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新理念,以政府行为为主导,以群防群治为基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动群众,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以防为主,防、抗、避、救结合,实行统一领导,进行合理规划,明确各部门的工作,逐级落实,建立覆盖面广、联系紧密的农村气象公共服务体系。同时,要在体系建设过程中,重点突出气象灾害频繁发生的区域,将资源向其集中,做好灾害频繁地区的气象预测预警工作。争取3~5年内,提高农村气象灾害检测的预报能力,建成覆盖广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网络,构建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实现防御规划到县(区)、组织机构到乡(镇),精细预报到乡、自动观测到乡(镇)、气象服务站到乡(镇)、应急预案逐步由乡到村、风险调查到村、科普宣传到村、气象信息员到村、预警信息逐步由乡到村到户、灾害防御责任到人、灾情收集到人。建设原州区气象灾害监测、探测系统,提高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预警能力,建立农村气象综合接收平台,形成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全面提高原州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的整体水平。

2 农村灾害天气信息的和接收

按照原州区地理气候特征、农村气象灾害分布特点,针对不同人群、不同接收对象,建立健全原州区农村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综合接收平台。

2.1 气象灾害的监测

将自动气象观测站合理布局在原州区农村,同时将气象信息站建立在乡镇,畅通气象情报收集渠道,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气象部门在原州区建设新一代天气雷达。在每个乡(镇)和村委会安装1套气象信息预警机,由气象信息员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给每个老百姓。结合中国联通“平安互助”农村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推进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设备的建设工作,实现农村预报和预警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在没有预警信息的时间段内,可以指导农业生产的其他气象信息和气象科普知识等。

2.2 灾害天气的预报

农村灾害性天气预警,主要依赖气象雷达探测资料,是开展乡村气象服务的重点。从雷达回波的出现到产生影响一般需0.5~1.0 h,存在着强度变化、路径变化、移速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也是开展乡村灾害性天气预报的难点[1-2]。

2.3 灾害天气的

根据原州区的气候特征,将农村划分成4个气候区,并据此建立原州区农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平台,实行分片。

2.4 灾害天气的接收

灾害天气信息的接收是农村灾害性天气防御工作的关键和建设重点。可以通过以下措施确保灾害性天气的接收:一是设置电子显示屏。主要接收群体是乡镇、村气象信息员。电子显示屏放置的位置一般为信息服务站办公地点[3]。二是手机短信接收群。短信的接受对象主要是各级领导和责任人,也要逐渐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负责人的电话号码补充进来。三是气象专用广播网。建立广播,专门对农村群众传播灾害性天气预警,解决好气象信息广播“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确保及时准确将农业气象信息传递到农户手中。

3 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模式

按照农村气象信息的监测、预报、预警、、接收、防御的要求,通过报纸、网站、手机短信、气象大喇叭、电子显示屏及“直通式”气象服务等多种渠道及时让广大农民和相关部门了解气象信息,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农业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4-6]。

3.1 场所建设

建立健全以“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由原州区政府负责,在乡镇农村综合服务站的基础上建设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选择认真负责、工作努力、具有一定气象知识的人员担任农村气象信息员,宣传气象防御的相关知识,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同时,为气象信息服务站的工作人员配备电脑并划拨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

3.2 装备建设

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按照“五个一”建设标准:一是1名信息员,要求专职或符合要求的兼职信息员;二是3间办公室(60 m2),要求整洁明亮,职能、规章制度、流程标牌上墙;三是1条专线,要求2 M以上宽带接入;四是1套计算机设备,要求能满足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工作需要;五是1台气象电子预警显示屏或乡村气象预警广播系统[7]。

3.3 推进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

在原州区建立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基地,统一挂牌,开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小气候观测,为示范区提供农用天气预报,提供专题气象服务,开展重大灾害性天气的预警气象服务,主要通过手机短信、专题服务等形式。建设原州区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效益。

3.4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综合接收平台

一是气象电子显示屏。安装到各乡镇、水库,14个点以上。二是专用气象广播。安装到行政村,约193个。三是综合考核。对气象信息员经过气象部门专家严格的培训后持证上岗,年底从综合业务、强化责任等方面进行考核,合理奖惩,对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不合格的进行必要的处罚。

4 参考文献

[1] 白先达,贲维芬,梁和生,等.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研究――以广西地区为例[J].农业灾害研究,2012,2(1):36-38.

[2] 朱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思考[J].江西农业学报,2011(6):200-201.

[3] 齐军岐,陈卫东.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问题分析[J].农业与技术,2013,32(2):122.

[4] 成秀虎,王卓妮.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理论模型初探[J].灾害学,2012,27(4):117-121.

灾害防御论文例9

关键词:

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标准

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是指通过当地气象部门和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认证,具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意识,能自动自发进行灾前、灾中到灾后各项灾害防御工作,能降低气象灾害发生的机会、承受气象灾害的冲击和降低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1-2]。目前,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需要开展到乡(镇)、村(社区)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但《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乡镇建设规范》,其内容只对乡(镇)的认证标准进行了规范,没有对村(社区)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认证标准进行规范,缺乏全面性和统一性。作者结合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实际需求,通过近年来开展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就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标准进行了探讨,为今后开展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提供借鉴。

1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主要内容

1.1构建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组织体系

1.1.1成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机构各乡(镇)、村(社区)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成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由各乡(镇)、村(社区)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组织领导机构。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应负责所辖区域或单位日常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安排部署、应急预案的修编演练、应急预案启动后的指挥协调与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与实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监督评估,负责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和气象联络员的任用、培训和队伍建设和管理。

1.1.2建立气象信息员队伍乡(镇)有1名或以上的气象协理员,村(社区)有1名或以上的气象信息员,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有1名或以上的气象联络员。气象信息员的相关信息应报当地气象部门备案,并定期接受当地气象部门组织开展的培训,在开展工作时应及时填写工作日志。气象信息员应承担主动接收和主动分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工作,农业气象服务信息、农业气象知识传播工作,气象灾情收集和气象服务需求反馈工作和开展农村防雷的组织宣传工作。

1.1.3成立气象信息服务站(点)乡(镇)应成立气象信息服务站,日常管理应由气象协理员负责,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成立气象信息服务点,日常管理应由气象信息员或联络员兼任,负责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等工作。各级气象信息服务站(点)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宽带网络等设施。各级气象信息服务站(点)应明确工作职责,制订相应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流程。建立包含图片和文字的规范、齐全的气象防灾减灾档案,《气象协理员(信息员)服务手册》填写及时认真,记录规范清晰。

1.1.4编制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乡(镇)应制定、修订、完善当地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气象灾害分灾种应急预案,并在县级气象主管部门备案。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措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各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当根据当地气象灾害发生特点,编制气象灾害防御预案或应急行动计划,并在其所在乡(镇)备案。预案应明确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组织领导、负责人员联系方式、危旧房等风险隐患点分布、需转移安置的特殊人员、紧急转移路线、避灾点。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根据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

1.2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灾情调查机制

1.2.1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调查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对本辖区或单位的主要气象灾害进行隐患排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应针对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辖区内自然环境开展气象灾害的隐患调查,特别是对陡坡、洼地等特殊地理环境,泥石流多发地带、河流和密集住宅区等危险地区的隐患调查。应针对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辖区内社会环境开展气象灾害的隐患调查,特别是老弱妇孺、儿童、身心障碍者等灾害弱势民众情况,建造年代久远、结构危险房舍等老旧建筑物情况,桥梁、堤防、学校、医院、厂矿、人口密集的街区等重要设施情况。

1.2.2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协助气象部门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地图中标明可能发生灾害的地点、灾害影响的范围、可能被影响的重要设施与建筑物、相对较安全的区域、紧急转移路线、防灾减灾资源等信息。

1.2.3建立气象灾情调查和上报机制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信息员应承担气象灾害收集上报工作,收集当地民众对气象信息服务的需求,并定期向当地政府和当地气象部门反馈;及时组织上报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

1.2.4设立气象灾害危险区警示牌在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应设立气象灾害警示牌。警示牌应清楚标明气象灾害类型、临灾转移路线图、气象灾害常规防御指南等信息。

1.3提升气象灾害应急知识普及和应急响应能力

1.3.1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计划,利用广播、宣传栏、橱窗、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开展气象科普宣传,宣传本地主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准和防御指南,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和避险自救技能,每年组织的气象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分管领导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联络员应积极参加由县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气象防灾减灾业务培训。

1.3.2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技能培训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结合本区域内气象灾害特点,联合水利、国土、农业、安监等部门开展气象灾害、科普知识、防御指南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能力。

1.3.3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每年在气象灾害易发季节到来之前应当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演练项目包括组织指挥、灾害预警及信息传递、灾害自救和互救逃生、转移安置、灾情上报等。

1.3.4发放气象防灾减灾明白卡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结合本区域内气象灾害特点,协助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制作气象防灾减灾明白卡,并向本区域内公众发放。

1.4建设气象灾害应急基础设施

1.4.1建设气象灾害监测设施乡(镇)应建设1套4要素以上自动气象站,在气象灾害频发且易造成巨大损失的社区(村)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建设1套4要素以上自动气象站。

1.4.2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双向传递机制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有能及时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硬件设备,如手机、声讯电话、电子显示屏、广播等设备。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有能及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硬件设备,如电脑、农村广播、大喇叭、电子显示屏、手机、声讯电话等设备。各乡(镇)、村(社区)的预警信息应能送达到农村的每一个地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预警信息应能送达到单位职工。

1.4.3建设并完善避难场所功能针对本区域内易发气象灾害类别和周围需避难人员数量,通过新建、加固和确认等方式,建立气象灾害应急避难场所,明确避难场所位置、可安置人数、管理人员等信息。在避难场所以及附近的关键路口等,设置醒目的安全应急标志或指示牌,引导居民快速找到避难场所。

1.4.4储备必要的气象灾害应急减灾物资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储备必要的应急减灾物资,包括基本救援工具(如铁锹、担架等)、通讯设备(如喇叭、对讲机等)、照明工具(如手电筒、应急灯等)、应急药品和生活类物资(如棉衣被、食品、饮用水等)。

2小结与讨论

结合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实际需求,在构建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组织体系、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灾情调查机制、提升气象灾害应急知识普及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气象灾害应急基础设施等4个方面探讨了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标准,为今后提升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开展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灾害防御论文例10

0.引言

唐河,位于河南省西南部,豫鄂两省交界,南阳盆地东南边缘,总面积2497平方公里,属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区,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气候温和,雨量充沛。但暴雨、雷电、干旱、大风、冰雹、高温、低温冷害、连阴雨、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时有发生,并衍生洪涝、小流域山洪及地质灾害、病虫害等灾害,对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建设、工农业生产、水资源、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等影响严重。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各级政府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逐步加大,科学防灾、综合减灾的防灾减灾思路日益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防灾知识明显提高,县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大大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效益显著。结合唐河县气象灾害的特点和防御的重点,从以下方面加强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全面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1.增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建立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气象灾害综合探测系统,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网络和中尺度区域气象站网建设进度,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和覆盖率和预报能力逐年提高,不断增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全县气象防灾减灾服务能力。

构建气象灾害综合信息共享平台;精细化气象预报业务和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加强气象灾害预警的,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1.1提高气象灾害综合探测能力

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网络建设,加密区域自动气象站网和雨量自动站点,充实观测项目,扩大山洪地质灾害多发区的监测密度,实现气象灾害的全天候、高时空分辨率、高精度的综合立体性连续监测。加强多部门联合,建立和完善跨县区、跨部门的包括各类专业监测网在内的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全面提高气象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

1.2完善气象灾害信息网络

加快推进气象通信网络的升级换代,双套备份, 3G网络,使实时探测资料的收集传输快捷有效,利用省、市气象局已有的公共资源,升级视频会商系统,建设和完善各相关部门间气象灾害信息实时快速交换网络和共享平台,实现气象灾害信息的高度共享。

1.3增强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进一步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监测和预警,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业务系统,提高预警时效和准确率。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业务系统,大力提高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的各类专业气象灾害的预警能力。

1.4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健全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制度,公众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准确,提高频次,实现预警信息的滚动。运用多种手段、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大公众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的及时有效。建立覆盖城乡社区的立体化信息体系,扩大预警信息公众覆盖面。通过12121咨询电话、手机短信、电视、广播、电子显示屏、手机大喇叭、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使预警信息传播覆盖到每一个乡镇。发挥气象信息员的作用,加大预警信息的村级传播速度和公众覆盖面,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迅速及时准确地“进农村、进企事业、进社区、进学校”。

2.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2.1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

开展由县政府统一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配合的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全面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全面掌握各类气象灾害风险分布情况,建立以社区、乡村为基础的气象灾害风险调查收集网络,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分灾种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开展重大工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在城乡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气象灾害风险因素,为有效防御气象灾害提供科学依据。

2.2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

建立重大工程建设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相应的建设标准,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纳入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重要内容,确保在城乡规划编制和工程立项中充分考虑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的影响。

研究制定综合评估气象灾害危险性、承灾体脆弱性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模型、风险等级标准和风险区划工作规范,开展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和评估,为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和编制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应急预案提供依据。

3.提高气象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制定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防灾法规和标准,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灾害综合防御体系。

3.1制定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预案

依据全县气象灾害特点及其风险区划,编制防御方案,明确气象灾害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各部门的防御职责和联动机制、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和防御措施等事项,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领导体系和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有关部门编制气象灾害防御分方案,分解任务、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实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制。建立气象灾害防御综合效益评估机制,及时分析总结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新问题,不断修订、补充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方案。

3.2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法规建设

建立内容完善、科学配套的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办法、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办法等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体系。

3.3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工作

利用科普場馆设立气象科普室,开展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加强对全民特别是农民、中小学生等防灾减灾知识和防灾技能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气象灾害防御演练,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避险防灾能力。

4.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各乡镇气象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形成科学决策、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体系。

4.1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制定各类气象灾害各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明确气象灾害的等级划分、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应急救援的启动和终止规程、紧急避难场所和转移路线、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部门职责和联动机制、应急处置措施等事项。开展应急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4.2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各相关部门紧密协同联动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信息跨部门共享和协作联动。加强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建立气象减灾志愿者队伍。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保险,建立由财政支持的灾害风险保险体系,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气象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4.3提高基层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检查,开展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评估。强化乡镇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增强基层居民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技能。建立乡镇气象灾害警报站,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传递,按照防御方案和应急预案,正确防御气象灾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