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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文化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7 18:12:57

乡镇文化论文

乡镇文化论文例1

二、江南水乡古镇旅游可持续发展中文化旅游策划的国内相关研究进展

江南水乡古镇是江南地区古村落的典范和代表,其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自90年代以来一直是学术界的研究热点。目前国内学者研究江南水乡古镇旅游可持续发展中涉及文化旅游策划部分主要包括:(1)多数学者侧重于从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现状分析入手,研究江南水乡古镇的保护与开发问题。(李丽雅[15]12003;孙明泉,2001;王莉[16],2003;雄侠仙[17],2002;江五七[18],2003:阳建强[19],2001)(2)有学者从区域旅游空间结构视角,探讨了江南水乡古镇旅游的竞争合作模式。(陶伟[20],2002)(3)有学者通过对旅游地意象空间进行的分析,提出了江南水乡古镇的旅游规划与开发建议。(蒋志杰,(4)有学者通过具体分析旅游地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研究了江南水乡古镇的旅游规划。(阮仪三,1996[22],1998[23],2001[24];陆志钢[25],2001

三、西塘古镇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现状

1.古镇文化旅游策划开发现状主要表现出以下特征:

1)经过十余年发展,以江南六大古镇为代表的江南水乡古镇是华东区域旅游重要组成部分。而以江南水乡风貌为背景的文化旅游与本区域城市旅游相得益彰。如2001年“五一黄金周”周庄旅游接待人数仅次于北京八达岭长城和故宫,名列全国第三。

2)一些江南水乡古镇通过挖掘本地区文化底蕴,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策划的文化旅游产品,不仅促进了江南水乡古镇历史环境的保护,使当地一些优秀传统文化得以继承和发展,也使旅游者从中感受到了浓郁的江南民俗,并处处体验着典型的江南人文和自然环境。如2001年至今乌镇先后成功举办香市、花车巡游、烟花大会等节日活动,集中展示了具有典型地域特色的民俗活动,引起海内外游客的浓厚兴趣。

3)江南水乡古镇文化旅游开展带动了其他旅游相关产业的发展。如西塘传统产业的展示性表演极大促进了当地销售地方特色商品的旅游商业的发展。于江南水乡旅游产品而言,其资源本身就是一个多元化的传统集合。这些元素通过整合从诸多方面反映出水乡传统的内涵。虽然从旅游的6要素层面来讲,西塘旅游产品可以是具备多重核心传统的旅游产品,但从文化旅游资源角度来分析,传统只具有一个核心。差异化构成旅游传统。

2.文化差异化就构成文化旅游资源。

1)民居文化

江南水乡古镇与其他地区的地理结构有着明显的不同,所以导致了水乡民居文化的独特化。这一独特化不仅体现在单体的房间或宅院上,而且还体现在整个水乡古镇的整体建筑格局上。民居正面朝路,四周均有邻里,水、陆平行,呈棋盘状格局。西塘古镇民居的文化特色就是在这一基础上逐渐发展出来的。西塘的长廊是江南水乡给人的最初映像,水乡古镇是在这一格局上建立起来的,同时也是江南水乡在文化层面产生差异,进而产生文化旅游资源的核心与根源。正是通过在民居文化这一层面上的差异,才衍生出了江南水乡古镇在其他层面上的差异[26]。

2)建筑文化

从其文化层面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在这些文化类型中,它与核心文化旅游资源最为密切。无论是单栋的民居还是古镇的民居总格局,都会联系到各类的建筑。以桥为例,每个古镇都有桥梁,且各时代都有一定历史文化意义。桥梁是水乡生活的必要设施,所以游客在旅游时强化桥梁的观光,就形成了江南水乡古镇各类建筑文化旅游资源。当然还存在如弄堂(西塘石皮弄等)、各类商铺(万盛米行等)等其它各类建筑。这类建筑与民居文化有相似之处,所以它们是给游客的最初感官映像。

3)饮食文化

造成这一文化旅游资源具有较强继承性的原因有三个:

1.江南水乡的饮食习惯拥有浓厚的地域性,尤以河鲜为特色。对于非水乡地区的游客依然具有一定的传统。

2.从历史上来看,西塘古镇都具有很长的发展历史超过1000年。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当地风俗习惯的区别,产生了形式相同但名称相异的饮食文化,其最具传统的部分是这些食品的文化内涵。

乡镇文化论文例2

乡镇行政组织文化是随着乡镇行政组织的历史变迁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而乡镇行政组织相异与其它行政组织的功能、特点,则成为乡镇行政组织文化形成的基点,并赋予了其丰富的内涵。同样,在乡镇历史变迁中形成的乡镇行政组织文化又融合、作用于乡镇机构改革的全过程。

一、乡镇行政组织文化形成的基点

乡镇行政组织是我国国家行政体系中最基层的行政组织,是指国家根据宪法和组织法,按一定程序在建制乡镇所在地区建立的执行国家意志、组织和管理国家事务的行政组织,包括建制乡镇设置的行政组织和县(市)在乡镇所设置的行政派出机构。因此,乡镇行政组织与其它上一级行政组织的显著区别就在于它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具有基层性、群众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着乡镇行政组织的功能定位,从而成为乡镇行政组织文化形成的基点。

第一,乡镇职能定位是乡镇行政组织文化形成的基础。我国乡镇一级行政组织的设立由来已久,但是不同历史阶段其功能定位却存在很大差异,这种差异造就了不同的乡镇行政组织文化。

传统的乡镇,其功能主要是执行上级政策、命令,尤其在我国城乡分治的二元体制下,乡镇行政组织的功能更多地集中于从农村汲取资源,间接为城市发展做贡献。这种功能定位使乡镇在行政过程中失去了一定的自主性,对上级行政组织一味地服从,对广大农村群众则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因此,这种背景造就了缺乏自主意识、僵化管制行政的“服从型”乡镇行政组织文化。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人,乡镇行政组织的功能定位也发生着历史性的变化。现代意义上的乡镇,其功能定位则是为农村居民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这包括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产前、产中、产后的信息、技术、法律、政策方面的服务,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卫生保健、基础教育、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以及生产、生活的公共设施。新时期乡镇功能定位的这种转变,要求乡镇行政组织成员在行政过程中转变观念,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变化,以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为行政的根本宗旨。这必然要求乡镇行政组织具备更高的主动性、更好的适应性,促使乡镇行政组织服务理念的形成,从而为“服务型”乡镇行政组织文化的形成打下基础。

第二,乡镇行政组织的文化氛围取决于乡镇所处的社会环境。乡镇行政组织处在行政层级的最底层,直接面对广大农村群众,这就使乡镇处于特定的社会环境,而这种社会环境直接决定了乡镇行政组织文化的形成。

一方面,由于乡镇职能基层性的特点,很多乡镇工作人员直接来自乡镇所在地,加之我国乡镇人事制度的不健全,因此很容易造成乡镇行政组织中的“裙带关系”、行政关系网,从而容易形成“人情行政”。

另一方面,乡镇行政组织长期以来在实践中扮演着上传下达的角色,将上级政策、命令贯彻落实到农村,但是由于受我国传统压力型行政的影响,很多政策的灵活性不够,执行、落实起来有难度,所以很多乡镇逐渐形成了他们自认为可行的行政方式,即如何应付上级、对付群众的“潜规则”。比如“酒桌上办事”就成为很多乡镇不可或缺的办事方式。因此,正是由于乡镇所处的行政层级和特殊的社会环境,决定着乡镇行政组织文化氛围的形成。

由此可见,乡镇功能定位及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为乡镇行政组织文化的形成奠定了基础,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乡镇行政组织文化又具有其特殊和丰富的内涵。

二、乡镇行政组织文化的内涵

关于行政组织文化的分析讨论,通常主要从价值层面、制度层面及行为方式三方面进行,这也是行政组织文化的基本构成框架。乡镇行政组织具有与一般行政组织相同的组织特点,因此,乡镇行政组织文化的基本构成框架也主要包括行政价值、制度设计和行政方式几个层面,但是,乡镇行政组织文化形成的基点决定了其不同与一般行政组织的丰富内涵:

1.行政价值层面。行政组织成员的共同价值是行政组织文化的核心。乡镇一级行政组织长期以来形成了“服从型”文化,行政价值观念主要来自于上级行政组织的指导思想,这一点,对于政策的总体方向而言是无可非议的,但也使很多乡镇养成了依赖、模仿心理,凡事都按指示进行,从而导致乡镇行政行为模式与上级组织行为模式的趋同性。而这一点又往往与乡镇所处的行政层级不相适应,从而导致效率低下、形式主义等问题的产生。

乡镇行政组织具有基层性、群众性等特点,其成员很多来自于乡镇所在地,他们充分了解当地实际,能与当地群众进行很好的沟通,也很容易掌握群众的实际需求。这些特点是上级行政组织所不具有的优势。这种优势使乡镇行政组织服务精神、服务意识的形成成为可能,同时,以服务行政为核心的价值观念正是目前乡镇行政组织所迫切需要的,因此,无论从必要性还是可能性而言,乡镇行政组织在把握行政总体原则、方向的前提下,都应当形成其特定的行政价值观,即始终以服务最广大农村群众为其行政宗旨,而不是简单的执行政策、应付了事。

因此,乡镇行政组织价值观的形成要求其成员将视线由紧盯上级转向密切关注群众,这需要乡镇行政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转变原有的“官本位”思想,淡化管制行政,强调服务理念,并将这种理念上升为组织整体的行政价值观。由此可见,从农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建立面向农村居民的“服务型”组织是乡镇行政组织的最高目标,它不仅是发挥乡镇功能的现实需要,也是乡镇行政组织文化的核心。

2.制度层面。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是规范行政组织行为的关键因素。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的行政组织,其人事、财政、行政人员职能分工等制度均不健全。这种制度上的缺失使乡镇的责、权、利不统一,具体表现为行政人员办事的随意性、行为的不规范性和整个组织的低效率。而这些不足也成为乡镇行政组织“潜规则”形成的土壤,从而直接影响着乡镇组织文化的建设。制度的缺失使乡镇行政组织的行为很容易偏离正确的方向,同时也不利于乡镇行政组织价值观的统一。因此,乡镇行政组织文化建设的成败受相关制度的制约,只有科学、合理、健全的乡镇行政制度,才能提高行政行为的规范性,从而为乡镇行政组织文化提供保证。

3.行为方式。依据广大农村群众的实际需要而形成的服务型行政价值观,是乡镇行政组织文化的核心,科学、合理的乡镇行政制度则是乡镇行政组织文化的保证,而这二者最终都需要通过乡镇行政组织的行为方式得以体现。一方面,乡镇行政价值观对乡镇行政组织的行为方式具有导向性作用,价值观是其行政行为的深层次原因;另一方面,只有科学的组织制度才能对乡镇行政组织的行为方式、行为过程及行为边界进行很好的界定,否则就容易导致行政行为的失范。

乡镇政权和乡镇干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如何,直接影响到民心的向背、事业的兴衰,在很大程度上,人民群众就是通过乡镇干部的形象来认识我们的党,通过乡镇政权的执政能力来判断我们事业的兴衰成败。这就要求乡镇行政人员不断规范其行为方式,在服务行政理念的支撑下“科学行政”、“有效行政”、“自主行政”。而对于乡镇行政组织,它处于行政体系的最低层,面对着农村群众各种各样的实际需求,政策的执行、落实具有动态性、复杂性等特点,这必然要求乡镇行政组织行为的自主性、灵活性和适应性。因此,乡镇行政组织的行为方式是其价值观及行政制度的外在表现,有什么样的价值观、行政制度,就会有什么样的行政行为方式,它们共同构成了乡镇行政组织文化的基本形态。由此可见,以面向广大农村群众实际需要为宗旨的“服务型”行政价值观是乡镇行政组织文化的核心,科学合理的乡镇行政制度及自主型行政行为方式则构成了乡镇行政组织文化的外部条件,而乡镇行政组织自身的特点又从这几方面赋予了丰富的内涵,从而形成了乡镇行政组织所特有的文化。

三、乡镇行政组织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原则

乡镇行政组织自身的特点决定了乡镇行政组织文化的形成,但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乡镇行政组织价值观的模糊性。一方面,我国乡镇长期以来的职能定位是很不清晰的,虽然历经多次改革,但乡镇职能定位的目标性不强,乡镇在行政过程中无法形成自身的组织价值观;另一方面,乡镇一级行政组织成员极少受到专门的教育、培训,个人的行政理念、行政意识存在差异较大,这也使个体行政意识很难统一并上升到乡镇行政组织的价值观层面。

第二,制度缺失和行政行为的不规范。虽然中国正处于上升阶段,但传统因素仍将以其惯性和人员思维定势在现代性组织形式中发挥作用,中国行政文化具有现代性的外层结构和暗含传统性内层结构并存的二元性特征。这一特征在乡镇行政过程中表现的尤为突出,主要是由于乡镇行政组织的相关制度如人事制度、组织制度等还不完善,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还不相适应,造成很多乡镇的行政行为过于僵化、低效,同时,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乡镇行政人员行政行为的理性不足、法治观念淡薄,这就很容易使行政行为失范。

这些问题的产生是有其历史原因的:乡镇行政组织文化是伴随乡镇行政组织的产生和变迁而形成、发展的,同时它还受到经济社会变迁和传统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所以乡镇行政组织文化建设的过程就本身就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而解决这一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也必然需要长时期进行。由于行政组织文化的核心在价值观层面,所以解决乡镇行政组织文化中存在的问题,需要的是一般性的指导原则而不是具体举措。这些原则有:一是实效性原则。乡镇行政组织处于最基层,直接面对农村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一般是具体、复杂和多变的,所以无论行政价值观的塑造,还是行政行为方式的选择,都应当注重实效。实效性原则能够引导乡镇行政价值观念的转变,从而为服务型行政组织文化的建立提供前提。二是行政过程的适应性原则。适应性指国家行政组织适应生态环境,即本国当时、当地的社会综合因素和总体发展水平。乡镇行政组织文化建设过程中适应性原则的运用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乡镇能够在行政过程中很好的领会上级组织的政策意图,从而使政策的走向不发生偏差;另一方面指乡镇行政组织能从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出发,并根据不断变化着的群众需求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从而实现自主行政、科学行政。而这两点根本上是要求乡镇行政组织能够合理定位,根据组织所具有的特点提高其对上与对下的适应性。三是目标性原则。我国乡镇长期以来对于职能定位的目标不够明确、统一和稳定,直接影响到乡镇行政组织内统一行政价值观的形成。因此,通过明确、统一目标的设定,能够为行政价值观和行政行为方式指明方向,从而加快乡镇行政组织文化的建设。

乡镇行政组织文化在其形成的长期历史过程中产生价值观、制度和行为方式等方面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是通过实效性、适应性和目标性原则的确立,进而从内、外两方面推动乡镇行政组织文化的建设。

四、乡镇行政组织文化建设与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行政组织文化是在乡镇行政组织的形成、变迁过程中形成和发展的,因此,它与乡镇机构变迁是紧密相连的,并与乡镇机构改革相互融合、相互作用。

乡镇机构改革推动着乡镇行政组织文化建设。乡镇机构改革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了,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改革出现了反复,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对乡镇职能的目标定位不够清楚。近两年开始的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则正在逐步明晰乡镇职能,即以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为乡镇行政的基本目标。随着这一目标在乡镇一级行政组织的确立、统一和深人人心(主要是在乡镇行政人员当中达成共识),乡镇行政组织有了统一的奋斗目标,从而极大地促进了乡镇行政组织中价值观的明确形成,最终推动服务型乡镇行政组织文化的形成。同时,乡镇机构改革的过程,就是一个完善乡镇行政制度设计、规范乡镇组织行为的过程,这个过程将逐步培育和改善行政人员的理性思维和法治观念。另外,机构改革的内外压力能够激发乡镇行政人员行政行为的自主性。因此,乡镇机构改革将从价值观的形成、行政制度的完善及行政行为的规范等内外层面推动乡镇行政组织文化的建设。

乡镇文化论文例3

1.1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从2010年我国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各项数据反映的情况来看,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十分突出。我国在“十一五”规划中就表明文化建设的重点是中西部地区,中央政府的补助投资也针对中西部地区。区域间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发展不平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首先是经济因素的影响,我国东中西地区本身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制约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发展,地区地理位置和社会发展的因素使得文化站发展的层次区别大,经济基础好的地方自然发展得好。另一方面,文化因素也不可忽略。文化和民俗的不同造就了差异巨大的地区文化传统,这也就出现了在同样的经济发展情况下,有些地区依旧很重视文化的发展和传承,广大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兴趣强烈,相反,漠视文化的地区就会停滞不前,差距就越来越大。1.2文化经费投入不足随着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行,乡镇的财政压力越来越大,文化经费首先被缩减。从文化站收入的组成情况看,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的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不大,而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所占的比例很大。所以,文化站的收入主要依赖公共财政。乡镇文化站的公益性决定其主要依靠国家的扶持,自营收入不能维持其支出。1.3人才队伍建设滞后除了保障事业经费的投入,人才资源的引入是农村群众的文化活动质量的保障。2010年,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数量占全部人员的1.7%,中级职称的从业人员也只有10.4%。由此可看出,即使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高水平的从业人员也是少之又少,在经济水平较低的区域根本没有什么高水平专业人员。究其原因,在现阶段的市场经济下,优秀人才往往不满足于乡镇文化站的环境和待遇,这制约了人才的引进。有事业编制的文化站人员不满足待遇水平低,而无编制的人员物质生活得不到保障。一些乡镇因为财力的限制就连基本的工资都无法保证,这直接导致工作人员无法安心工作,责任心欠缺,工作效率低下。

2新时期乡镇综合文化站发展对策

2.1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文化站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镇地区综合文化站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投入和基础设施的完善。首先,要加大资金投入,将乡镇综合文化站纳入当地的经济发展规划中,将其活动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减轻乡镇地区的财政压力。其次,文化站要依据自身优势,吸引社会投资,形成政府牵线和社会多渠道筹资的建设新格局。2.2充实文化站队伍,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乡镇综合文化站需及时充实队伍并且加强培训,主要有两个策略。首先,充实文化站人力资源,依据当地的地方特色和具体的工作量,配置合适的工作人员数量,大胆聘用富有文化特长和创造力的大学生,充实文化站队伍,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其次,要加强对文化站工作人员的培训,面对基层人员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举办业务讲座、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方针、政策、农村文化工作动态调整等,提升文化站队伍的整体素质。2.3开展多样化的文体活动,完善文化服务体系。乡镇文化站需要开展多种多样的文化活动,而增强自身的文化建设有两方面的对策。首先,要结合我国的各项传统节目,组织文化站人员在节日的时候开展文艺演出活动,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比如,春节举办猜灯谜、广场舞活动,劳动节举办乡镇级的演唱会或者农家乐等,国庆节举办书画展览、摄影和文艺演出等,丰富人们的社会活动和精神生活。其次,要遵循差异化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活动,服务群众文化建设。例如,光泽县利用本地“书法名镇”的文化优势举办农村书法展,至今已经连续开展8年了,特色鲜明,文化价值高。文化站的文艺活动在潜移默化之中影响当地人民的思想观念,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3结语

目前,我国的乡镇文化站建设依然存在诸多的问题,各种文化活动推行不力,整体效果也不好,政府需要加大对乡镇文化的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使用多样的录用考核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依据本地的民族地域特色开展多样的文体活动,更好地服务广大农民群体。

作者:张振堂 单位:武威市凉州区金沙镇综合文化站

参考文献:

乡镇文化论文例4

⒉“分税制”不完善使乡镇财政缺乏稳定的高收入来源,支出压力大。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但至今省以下“分税制”体系采取了不尽合理的基数法,一方面,税收收入一层层向上集中,中央得了“大头”,地方收入相对减少并经过省、市、县三级的层层盘剥,乡镇财政收入逐渐被掏空。税制改革以后,农业税划归为地方税种,虽然刺激了地方政府对农业税的征收工作的积极性,但是随着农业税的免征,支撑乡镇财政的一大主要财力落空,乡镇财政靠微小增幅的工商税收增加财力来自我消化农业税税基,显然是不切实际的。而财政转移支付,对乡镇财政来说,大多还缺乏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办法,没有能科学地配合分税制改革最终落实。另一方面,支出责任却一层层向下转移,中央出台的一些增支政策要靠地方自行消化,使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加大。落实到具体事务,乡镇财政所承担的大多是一些刚性强、欠帐多、支出基数大、无法压缩的支出。如农村教育、民兵训练、优抚等就基本由乡镇负担了,还有道路、危桥、医疗、文化及其它一些社会福利项目,主要由乡镇配套组织实施,但是资金来源溃泛,完全由乡镇预算负担必将导致资金短缺。乡镇政府没有足够的税收收入来源、显得财权范围小,而事权范围又过大,缺乏与责任相对应的经济财力支撑,仅仅依靠弱势的农村经济和濒临破产的乡镇企业,连最基本的“吃饭问题”都难以解决,更遑论公共建设和公共服务了。

⒊税收管理体制的缺陷加重了乡镇财政困难。目前在乡镇一级,基本是国、地两税均由条条统管,负责工商各税的征收,而乡镇财政只负责征收农业二税和相关收入,这客观上造成了一些扯皮现象。另外,税务部门往往从完成收入任务指标出发,当年任务完成后不愿过多超收,以便为下年“留有余地”,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应征尽征,造成人为的收入流失。再有现在地方政府流行一种“财政收入才是硬政绩”的说法,各级领导关心财政收入是好事,但是为了完成和超额完成当年税收任务,地方政府踏上了引税之路,随之带来的则是大幅度的引税返还和财政收入的虚假繁荣,不能提高财政提供公共品和服务能力,抬高了税基,恶性循环,扰乱了税收秩序。

⒋高昂的招商引资成本,为乡镇财政雪上加霜。目前招商引资是比较热门的话题,各级政府自上而下都有招商引资任务,并直接与干部的升迁、考核挂钩,这就有了必须完成任务的压力,尤其是乡镇政府安排大批干部关门“停业”外出招商,形成了以土地的无偿或低价出让、税收的减免、变相的奖励为成本的招商,政府职能迷失,资源流失,财政收入落空,失地农民的土地补偿款无力偿还,进一步加重了财政的负担。

⒌乡镇政府包揽过多经济管理职能,特别是产权制度改革和兴办合作基金会留下了财政隐患。过去乡镇政府一是直接兴办企业,行政干预多,由于行情不准和一些基层企业干部的责任心不强,导致企业亏损、停产直至破产,遗留了巨大的“包袱”,后来产权制度改革,乡镇政府迫于上级的压力,受惑于甩“包袱”的良好愿望,“卖一送一”,慷国家之慨,将全部企业改制到位,这其中流失的国有资产就不说了,但是还有一些企业假性改制,这些企业欠下了巨额债务,包括向职工以及向社会的集资款、合作基金会贷款、财政借款、银行贷款等,实际上早已资不抵债,只留下一个空壳,但是这其中向职工以及向社会的集资款、合作基金会贷款、财政借款,如果改制到位或破产,都必须由财政直接负担,乡镇财政无能消化,就只能搞个假性改制了,完成上级任务,问题一天天往下拖;二是搞合作基金会留下了巨大债务,乡镇企业特别是前几年行情不紧气,借去的贷款如“肉包子打狗”,但是合作基金会资金主要来源于当地股民的股金,这是一笔“硬”帐,必须还而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还,这又给乡镇财政带来了“灾难性”的债务。

⒍乡镇财政预算越来越显“软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上级政府出政策,下级政府出钱,这是乡镇财政预算“软化”的典型表现。这些在正常预算之外出台的支出政策,明显缺乏对乡镇预算应有的尊重。二是上级部门为了本部门利益,在实施某项目时,往往要求地方政府按比例配套财政资金,否则不予安排项目,而配套资金显然不会事先被纳入乡镇年初预算之内的,这些临时性、不得不开支的项目,对乡镇财政预算的正常执行带来很大的冲击,也进一步降低了地方人代会批准预算的权威性。三是乡镇自身财务管理松散,支出缺乏预算约束,缺乏监督,随意性强,机关运行成本逐年加大,人为加重了乡镇财政负担。

⒎机构臃肿、财政供养人口失控。乡镇作为一级政府,就要配备政府的全套机构,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越是经济不发达的地区这个问题越突出,因为这些地区就业机会少,收入普遍较低,进入政府机构无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乡镇或迫于上级的压力,或处于“善良”的愿望,用“足”编制,将原先不属于财政供养的人员想办法捧上“铁饭碗”,致使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精减越减越多。

以上种种原因致使乡镇财政空前困难,债务累积,有限的财政资金疲于应付,形成了财政困难的局势,影响了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增加了整个财政的风险,影响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改革,转变职能,化解财政困难。

一、推广乡财县管。“乡财县管”,乡镇财政的“三权”不变,即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借鉴安徽基层财政困境突围的成功经验,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管住乡镇乱收费、管住乡镇乱花钱、管住乡镇乱进人、管住乡镇乱举债。由县级财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同时调整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和职能,特别是,在教师工资上划后,乡镇财政的职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乡镇财政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那种适应乡镇政府职能扩张需要的功能完整的一级财政了。

二、转变思想,回归乡镇政府职能

⒈转变传统思想,树立服务理念,树立财源经济建设思路以财源经济的建设为思路是解决财政发展困难的必然选择。发展民营企业是乡镇财政走向良性循环的基础。乡镇政府要转变传统思想,以培植财源为取向,以充分发挥财税杠杆作用为核心,用足用活财税政策,如信息技术支持、财政贴息等手段,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支农资金投向,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对第三产业迅猛发展的势头,以总量扩张和结构优化为目标,努力摆正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在强化征管中实现财源增长点。千方百计扩大经济总量,积极推动财源经济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转变和均衡协调发展。

推行政府统一组织,财税多方参与,一次进户,各税统查的复合型税收稽查模式,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堵塞跑冒滴漏。在目前财库行没有联网的情况下,就地取材,财政人员要转变观念,进厂入户,了解和掌握本地税源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矛盾。

⒉合理划分职能,理顺各级政府间事权关系

乡镇政府的职能是提供乡镇范围内居民和农民需求的公共品和服务,这些公共品和服务包括公共安全、乡村道路、区域内防洪、灌溉排水、土地整治、基础教育、卫生防疫、跨乡镇的公路建设、区域水土治理、环境保护、医疗、文化及基本的政府行政管理。乡镇政府应直接提供公共安全、消防、民事纠纷处理、乡村道路建设等受益范围限于乡镇的公共品。至于农村基础教育、卫生防疫、跨乡镇的公路建设、区域水土治理、环境保护、防洪灌溉等跨区域公共品的提供,上级政府则应建立相应的机制,并通过转移支付形式提供部分资金。而计划生育、民兵训练、优抚等全国性公共品的提供则应完全由中央政府来承担,可通过转移支付,委托乡镇政府来完成这些工作。

⒊退出竞争领域,调整乡镇财政的职能范围

乡镇财政的根本职能就是提供公共品和公共服务。因此,乡镇财政资金必须从竞争性领域完全退出,不再投资办企业,不再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而支付变相的奖励等,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三、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提高乡镇财政收入

、提高乡镇的税收分成,减少上缴。乡镇一级,农业税在即被最终取消的情况下,没有了主体税种支撑大局,为了保证乡镇政府能较好地履行各项职能,上级政府要正视乡镇一级的困难,通过减少自然增长的上缴和财税收入增长的集中来增强乡镇的财政实力。

⒉下放共享收入的分成比例。从中央到地方应尽可能地将共享收入逐级下放。从某年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也实行了共享后,大税种已全部共享,今后不宜继续扩大范围,使地方有更加稳定的税源,切实稳固地贯彻分税制。

四、建立规范和科学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目前有相当一批乡镇处于财政入不敷出、缺口逐年拉大、困难重重,而在经济发展的初期,公共部门的主要职责仍应是基础设施建设、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基本公共品的提供。乡镇政府若无财力完成上述任务,社会发展就会受阻,因此在目前分税制条件下,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应主要用于弥补税收收入不足以提供基本公共品和服务时的财政收支缺口,而且首先要保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县乡和不同收入阶层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方面达到均等。

乡镇文化论文例5

一、乡镇行政组织法制文化建设存在的现状以及问题

(一)乡镇行政组织法制文化建设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逐步深化,乡镇行政组织法治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尤其自党的十四大以来,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明建设为目标的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如在2007年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政府机构和编制管理步入法制化。2011年5月23日国务院颁布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

乡镇行政组织有了法律的依据和保障,执法工作和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建设,也得到明显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逐渐提高,为建设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乡镇行政组织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行政法律体系不完善

政府法制建设三十年来,我国制定了许多有关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使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但是由于行政法本身的复杂性,再加上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挑战,行政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另外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监督法等明显欠缺,尤其是行政程序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差异性等特点,对其进行立法归类和统一规范,困难重重。

2.乡镇行政组织人员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比较薄弱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基层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我国封建专制统治思想仍然普遍存在,法治思想相对缺失,人治行政代替法治行政。人们迷信权力,推崇权力至上,导致了行政官员法律意识淡薄,法律信仰缺失,法律权威虚无。

3.法治教育和宣传方法陈旧单一

一方面,由于乡镇经济发展的限制性、财政经费等问题,乡镇行政组织由于缺乏经费的支持,在法治教育方面,培训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由于乡镇行政经济发展以及工作人员思想观念的落后,法治文化建设的宣传仍然限制在以前的陈旧的宣传方法中,缺乏创新性,与经济发展不协调。

4.乡镇行政组织的监督激励机制不健全

与迅速发展的现实相比,现行的监督机制仍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在激励方面,我国对乡镇行政人员的正当利益实现主要还是以精神激励为主,相对忽视物质激励。乡镇行政人员的物质生活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其在行政过程中就会以滥用权力为己谋私的方式表现出来。

二、乡镇行政组织法制文化建设对策

(一)加强立法工作

当前,立法机关应当加快制定关于基层行政组织的组织法(或条例),完善、修订现有的基层政府的组织法,明确规定基层行政组织的机构设立、职责权限、基本准则、调整程序。上述的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监督法是乡镇政府法制建设的几个薄弱环节,立法机关应当着重在这些方面加强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基层政府的机构设置、编制、职能等。通过加强行政立法,充分做到有法可依,使行政组织立法体系更加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转变乡镇人员执法观念,树立现代行政法治观念

因此,必须加强法制教育和进行有效地培训,使其知法、懂法、用法,培养行政法治观念。乡镇行政组织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行政法律法规,并定期举行严格的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要建立健全政府内部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使乡镇行政组织的工作人员通过教育培训,推动观念更新。

(三)健全乡镇行政组织监督激励机制

1.健全乡镇行政人员监督机制

要强化多方位的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乡镇一级的行政行为,纠正执法中的偏差。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务,提高透明度,从依法办事做起,建立起农民对广大机关干部的信赖,逐步树立起法律的权威;要采取有力的手段教育和警醒广大机关干部。

2.健全乡镇行政人员激励机制

在物质激励方面,针对不同行政人员的具体需求来采取不同的措施。同志在《2015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同步完善工资制度,对基层工作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将会得到较大提升。在精神激励方面,精神激励是相对于物质激励而存在的,通过对行政人员的正确行为加以表彰和肯定,满足其精神需求,来调动行政人员的积极性。

(四)创新法治文化建设的宣传机制

第一,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建设中的应用。法治建设必须适时更新观念,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努力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载体平台。第二,创新载体,寓文化于队伍建设,多渠道、多手段,全方位、多层次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如,举行专题笔试,创办法制季刊,开展案例评析,组织模拟审庭等,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引领作用。

注释:

[1]王雅琴.行政体制改革法制化研究[J].理论与现代化,2015(5).

[2]新华网.在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

[3]丁宪.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3(2)

参考文献:

[1]张国庆.行政管理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2]刘能.等级制和社会网络视野下的乡镇行政:北镇的个案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乡镇文化论文例6

一、乡镇文化工作现状

(一)乡镇文化投入资金不够基础设施很薄弱。

在现阶段中很多乡镇文化设施跟不上时代要求,大都停留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水平,所留用的建筑基本都已经成为了危房。很多不够发达的乡镇里的电影放映设施和放映场所都非常落后,露天放映依然在这些地方存在着。村民的图书阅读量更是少之又少有些地方甚至没有属于乡镇的独立的图书馆。乡镇的业余活动设施一般都存在容量规模满足不了需要的现状。这些问题和经费投入不够有很大关系。

(二)组织乡镇文化的人员不足。

现阶段乡镇文化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机构很不健全,参与组织的相关人员更是跟不上实际需求,致使乡镇群众文化的具体组织实施无法实现。人员的不足导致文化活动无法大力开展。

(三)乡镇文化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

现阶段乡镇文化活动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集中为放映电影、乒乓球比赛以及歌舞之类。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一是资费短缺资源有限,再则具体的活动开展不力群众不能积极参与,第三是由于组织人员不够大规模活动无法展开。

二、如何开展乡镇群众文化工作

(一)首先要将乡镇文化工作的目的明确下来。

乡镇群众文化建设的目标是让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文化建设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在这个过程中更重要的额是服务基层农民,因为只有重视农民的实际需求,开展相应的能使农民参与其中的文化活动,才能使乡镇群众文化活动有其实际的意义。在文化活动开展的过程中,要使农民树立主人翁精神,了解国家的经济态势,并对相关的政府服务和惠农政策有所了解。这样,农民受到优秀文化的影响,其自身素养和精神生活就会得到提高,因此,乡镇群众文化要明确工作目的,明确工作对象,以优质的文化活动服务农民。

(二)乡镇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工农群众是乡镇群众文化工作的主体,乡镇文化活动的展开首先要明确其工作所面对的主体,工农群众是各文化水平比较低的群体,在工作的进行中要充分考虑其主体的接受能力,要使工作和其主体能够相互配合相互融合,使工农群众能够更高的热情和积极性参与到文化工作中来。同时要将被动的文化传输转换成互动或者以工农群众为主角的工作形式,这样可以将文化培养和娱乐活动有效结合起来,节省资源也可以节省时间,同时群众的积极性和接受程度也会大幅提高。同时,工农群众的工作生产时间在文化活动举办时要充分考虑,尽量不占用他们的生产时间,另外,在举办活动的过程中,要有多样性和小规模的原则,这样既可以节约乡镇文化活动的开支也可以吸引更过的群众参加。

(三)要实现乡镇的带头作用就要加大乡镇群众文化基地建设。

中国乡镇文化的建设,从国家财政投资拨款。所以,对于国家的每一份投资都要充分珍惜,有限的投资要使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在农村群众文化建设,首先要建立农村群众文化基地,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为了实现农村群众文化基地为中心,辐射到周边乡镇群众文化的效果。乡镇本身要有效利用现有群众文化硬件资源,实现务实的坚实的基础,群众文化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促进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质量。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而且还建立了一个健全的农村群众文化干部,提高工作人员的数量,提高员工待遇,要尽量将乡镇文化丰富起来,使其成为一个群众性的文化中心。

(四)将农村特色文化融入到乡镇群众文化中来。

举办乡镇文化活动要注意活动的多样性,同时考虑工农群众的实际情况,贴近其生活,用其可懂的简易风趣的形式进行文化工作的开展。农村的文化尤其独特的特色,这种文化时农村安土重迁的几代人积累传承的的农村文化,这种文化在农村中存活几代人之中,深受农村群众的喜爱,因此,在文化活动的开展中,要充分注意到农村传统特有文化的特色,要将其融入文化活动中。

(五)在乡镇群众文化工作中,应用现代化的科技传媒手段。

目前,农村信息化在中国的大规模蔓延,群众文化工作应与时俱进,在具体情况下,利用机遇,加快本身信息化建设。大众文化可以共享的农村信息化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群众文化工作也应该拓宽思路,引进现代科学技术媒体手段,提高群众的文化多样性和多元化的工作,有效地促进农村文化工作质量的提升的整体素质。国家惠农政策的基础上支持农村信息化建设,群众文化工作可以开展更多的科学和技术,传媒手段,以促进活动。

三、开展乡镇群众文化工作的意义

乡镇群众文化工作的特点是要起着宣传国家政策,丰富乡镇文化的作用,同时它属于一种基层的文化工作。在乡镇文化具体的施行中,要充分注意到文化的真实和扎实性,要真正做到提高地方的精神文明建设,同时,文化工作的举办中要充分注意到群众的主体性,利用当地的资源和当地地方文化的特色。要让工人群众在文化活动中有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文化工作的效率,开展乡镇群众文化工作是我国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环节极其必要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乡镇文化论文例7

由于会议召开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组法》)并未正式通过,与会者作为论据的经验事实都是《村组法》试行期间发生的,因此乡镇政府的行为似乎可以理解。但是在1998年底《村组法》正式通过,“乡政村治”格局在法律意义上确认和强化后,许多乡镇政府在处理与村级组织间关系上并没有多大程度的转变,这一点可以在之后各地依据《村组法》开展的村委会直选中乡镇政府屡屡违法干预、操纵选举上得到很好地说明。

改革的基本路向是市场化与民主化。乡镇政府在村民自治工作中的消极与抵触无疑是逆潮流而动,既违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又剥夺了农民的民力,从而遭到农民的反对。那么乡镇为什么要继续其对村的控制,从而在乡村民主化进程中扮演一个很不光彩的“绊脚石”的角色呢?其行动的内在逻辑又是什么?村民自治背景下,新型乡村关系建构的基点何在?不弄清楚这些问题,而是简单地将原因归结为乡镇干部认识落后,因私废公等,恐怕既不利于乡村民主发展,也不利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因此,本文力图在对湖北省长镇进行实地调查并借鉴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前述问题作出回答。

个案:乡村关系的经验描述与初步分析

长镇隶属于湖北省Z市,位于汉江中游,属江汉平原向鄂北山地过渡地带。该市气候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东西平均宽约18公里,南北长15.5公里,总面积275平方公里。地势北高南低,平均海拔65—75米。境内有长河自北向南纵贯全镇,并建有水库一座。

长镇分为四个管理区,辖16个村,134个村民小组。人口总数为20865人,劳力8436人,其中男劳力4440人,女劳力3996人。有耕地50647亩,其中水田44704亩,旱田5943亩,人均耕地约2.43亩。

较为优越的自然条件使长镇发育成一个典型的农业乡镇,多数所谓的乡镇企业也都是农业领域的“绿色企业”,如林场、果园等。

为了了解长镇乡村关系的实际情况,我们对镇干部邓某进行了访谈,请她详细的讲述了长镇最近一届村支部与村委会换届的情况。

1.选举过程中的乡镇控制

长镇的“两委”换届是在Z市1999年9月下达“两委”换届的文件之后开始的,于1999年11月结束。当时镇里也就此发了文。镇里首先组织对村里进行考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上一届村干部的工作成绩,工作方式方法和群众的反映;二是就下一届村“两委”候选人的情况进行民主推荐。推荐是由村支部实施的,首先要座谈党员,了解民意。村委会看上去有很大自,但是《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对村支部负责。村支部又对谁负责?村委会主任一般是村支部委员,这样便于控制。下去考核时,我们带着一定的目的,去作引导工作,不能直接说选谁,不选谁。

包村干部是选举领导小组成员。我在杨村(邓某包的村)座谈了8位党员。有的农民很聪明,会顺着领导的意思讲。在征求党员意见时,大部分都说现任(村)干部“还可以”,也有些人反映现任(村)干部有经济问题,这可能会对班子调整有影响。

村委会选举难控制一些。(因为)村委会实行“海选”,各小组在全村范围内提名候选人。(因此)要保证镇里认可的委员(候选人)在第一轮选举中胜出。由村干部包组,配合组长开展工作。

可以利用宗族的影响力。宗族的影响力不是很明显,但是在选举中可能表现出来。选出来的干部,对乡镇里的工作要有帮助。跟镇里唱反调,绝对不行。宗族影响力大的村,宗族里一定有一个人在村里当干部。(当然)绝对不允许出现宗族领袖和镇里看中的人竞争(村干部)的局面,一定要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可以让宗族领袖做副主任候选人。

对差额的人选也考虑很多,让村民一看就知道该选哪个。大部分工作在候选人出来之前就做了,选举开始后只是一个程序问题。……如果觉得局面无法控制(指不能确定乡镇中意的候选人顺利当选),我们就会做另外一个候选人的工作,让他退出选举。

我们提出的候选人不可能没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内定候选人的演讲稿我们都要把关。

2.挑选村支书的(内部)标准

第一,保持(村班子)稳定,以原任支书为好;

第二,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第三,群众基础较好;

第四,以前的工作成绩,主要是考核各项任务指标,如合同款、粮食入库、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等。衡量村支书工作好坏的标准,主要是看各种税费收缴的怎么样。搞林果基地、乡镇企业和多种经营,最终都是希望村里有钱好上交。让农民富起来,有钱交。

3.乡镇的目的

选出的村官对乡镇负责,要积极完成上级(乡镇)交给的各项任务。

现在农村工作“第一难”是款(税费)难收。计划生育工作不再是第一难的重要原因是经济原因——养不起。各种任务中首当其冲的是税费,现在义务工很少,很多都折钱(以资代劳)。

完成各项任务主要是钱,该上交的钱交上去后,(乡镇)就说你工作做得不错。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有一票否决权)的工作在镇里都不算难。

乡镇只所以控制村干部的选举产生归根到底是出于财政压力。(文中着重号由笔者加注)

“两委”换届的情况表明,长镇的乡村关系与时期的乡村(公社大队)关系已经有所不同,具有了后公社时期的一些特征,比如乡镇不再是直接任命村委会干部,而是通过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干部。但是,这种乡村间关系离制度意义上的“乡政村治”还有很远的距离,就村干部的产生而言,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乡镇的意见。长镇的干部甚至已经学会了在直选的背景下,如何通过合法的选举来达到控制村委会人选的目的,“大部分工作在候选人出来之前就做了,选举开始后只是一个程序问题”。除了人事控制外,长镇还通过以下办法加强对村级组织的控制。

1.村帐乡管。长镇所辖各村的账目统一由镇经管站管理。每月月初,各村会计都到镇经管站做帐,未经经管站审核不得入帐,同时上报各村收支细目,便于乡镇核查。

2.签定目标责任状。每年年初,市里都要和镇里签定年度两个文明建设目标责任状。之后,镇里也要与村里签定目标责任状,将目标分解到各个村,年终进行考核结算,奖优罚劣,并与村干部的工资挂钩。

3.决定村干部报酬。按照《村组法》,村干部的误工补贴必须由村委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但是在长镇,村干部的工资(而不是“误工补贴”)是由镇里决定的。在《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1999年度农村干部工资的通知》中,对村干部工资构成、标准和支付渠道都做了详细规定。按照这个通知,该镇1999年度村干部工资中最高的是4701元,最低的是3049元,大约相当于当地农民人平纯收入的1.5—2倍。但是能否获得这笔收入和获得多少收入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能否当上村干部,二是年度目标责任完成的情况,前者决定能否获得这笔收入,后者决定收入多少。由于村干部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取决于乡镇,而目标责任制的又是由乡镇下达和考核的,因此村干部报酬的决定权实际上是在乡镇而不是村民手里,尽管是村民而不是乡镇负担这笔开支。

对长镇乡村关系描述和分析支持了村委会直选之后,乡镇仍然在延续对村级组织的控制,从而成为民主化进程的“绊脚石”这一判断,然而乡镇为什么要扮演这种角色依然没有充分的答案。

不过,在镇干部邓某的谈话中,已经给出了这一问题的初步答案:“选出的村官对乡镇负责,要积极完成上级(乡镇)交给的各项任务”。而“现在农村工作‘第一难’是款(税费)难收。……各种任务中首当其冲的是税费。……完成各项任务主要是钱,该上交的钱交上去后,(乡镇)就说你工作做得不错。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有一票否决权)的工作在镇里都不算难。”总之,“乡镇只所以控制村干部的选举产生归根到底是出于财政压力。”

邓某的话可能有些以偏盖全,但是至少我们可以把她的话理解成:财政压力是影响乡村关系的重要变量。

那么,邓某所言的财政压力是如何产生的呢?对这个问题的解释有很多,但是笔者以为,现行财政体制——分税制的不完善和行政体制——“压力型体制”的双重作用是造成乡镇财政困境的制度根源。

“分税制”与“压力型体制”:乡镇财政困境的制度根源

1.分税制与乡镇正税收入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收入中“两个比重”(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持续下降引起了中央政府对“国家汲取能力”下降的深深忧虑,最终导致了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出台。这是我国建国以来力度和范围最大,影晌最为深远的一次财政制度创新,是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体制的重要步骤。

实行分税制后,“两个比重”逐年下滑的局面得到遏制和扭转。但是,从目前分税制实施的情况看,其对农村乡镇财政税收收入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正税收入不能满足乡镇财政支出需要。因此,地方干部对分税制的评价是,“中央财政很好过,省级财政也好过,地(市)财政可以过,县乡两级真难过”。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乡镇税制结构不合理,主体税种不突出。所谓主体税种是指复合税制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和起主导作用的税种,一般具有税收收入的可靠性、调控经济的主导性、税收制度的稳定性等特征。就乡镇财政而言,以前好的税种都被上收了,如今乡镇本级税收收入主要有工商税、企业所得税和农业四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显然,非农产业发达的地区可以从工商税、企业所得税中获取大量收入,而对于以农业为主的地区来说,其对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的依赖程度较高。以长镇为例,从下表可以看出该镇税收收入对农业税(含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和农业特产税的依存度很高,两者合计占了财政责任目标的70.6%。由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是根据农业经营收益来征收的,对于目前我国的农业技术来说,大多数农户还是靠天吃饭,极不稳定,如果按照田亩大小和历史产量做征收依据,那么就会弱化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因此,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作为乡镇主体税种是不适宜的。但是在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政策制定权仍然高度集中于中央的情况下,乡镇无法因地制宜地开征新税,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与管理,调控乡镇经济社会发展。

长镇2000年责任书财政数据指标

(注:此表由长镇政府办公室提供)

二是,政府间税收收入上移。在分税制下,作为主要税种的增值税收入的75%上交中央财政,剩余的25%则由各级地方政府分成,其他一些重要税种的收入或全部归属中央,或在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进行分成。同时,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收支范围和权限缺乏法律的明确界定,是靠相互交涉决定的,而且不断改变。乡镇政府是最基层的政府组织,在各级地方政府的交易中必然处于最为不利的谈判地位。这样,在利益机制的驱使下,各级地方政府为了保障各自的财政收入,满足其支出的需要,不得不采取层层下压的策略,尽可能多地从下级财政抽取资金,将那些收入多、增长潜力大的税种,全部或高比例地上收,这样势必造成作为最基层一级财政的乡镇税收收入的减少。

三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乡镇正税收入包括本级税收收入和上级通过转移支付对乡镇的财政补贴。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弥补地方财政本级收支缺口,是分税制国家的通常做法。可是,乡镇财政获得的上级转移支付的财政补贴是非常少的。据任宝玉在河南某乡的调查,转移支付只占该乡1998年预算内包干收入的3%。王绍光将其原因归结为中央和乡镇的直接上级县政府的财力不足似乎并没有切中要害,更主要原因是现行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其一,中央财政的调节地区间差距的财力并没有随着中央财政收入的增长而相应增长。由于分税制改革是在保证地方既得利益的前提下进行,中央政府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大多是通过税收返还的方式进行的,这样做固然保证了每个地区的既得利益,便于改革的推进,但是中央政府就只能够用十分有限的收入增量来考虑地区间的平衡,因而中央财政在解决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上的作用就难以有效发挥。其二,我国财政转移支付中存在转移支付形式不规范,各项专款过多,且缺乏程序化、公式化的分配办法,随意性大,转移支付功能弱,转移支付办法不完善等问题,从而使转移支付很难发挥平衡乡镇财政收支的作用。

2.“压力型体制”与乡镇财政支出扩张

“压力型体制”是荣敬本等人在河南省新密市研究县乡两级政治体制改革后,提出的一个概念。究其实质,“压力型体制”是集权式政治体制在行政体制上的反映,是计划经济加上承包制在政治生活中的混合产物。“压力型体制”对乡镇财政支出构成了持续的扩张压力。

首先,“压力型体制”导致各级政府将事权下移,最终都落在行政链条最低端的乡镇头上,加重了乡镇财政支出负担。一是体现在各级政府将本该由本级政府承担的职责(事权)交给下级政府去做,从而将支出责任下划。以农村义务教育为例,乡镇政府承担了绝大部分责任。就长镇而言,长镇教育战线现有公民办教师(含离退休教师)386人,其中公办教师256人,离退休34人,在编民师68人,临时代课教师28人,2000年工资共需314.5952万元。仅教师工资一项所需支出就与该镇正税收入相当。二是体现在一级政府接到上级下达的指令后,一般都要“打提前量”,将各项计划指标按一定比例放大,然后再分解给所辖各下级政府。下级政府接到指令后,再次放大,然后再分解给下下级政府。民谚中所谓“一级压一级,层层加码,码(马)到成功”说的就是这个理。从省到市,市到县,县到乡镇,这层层加码,最后都落到乡镇头上。

其次,“压力型体制”要求机构“上下对应设置”的原则导致机构编制膨胀,增加了乡镇行管费用支出。为了保证各项指标的完成,上级往往以拨款和物质相威胁要求下级政府设置对应机构,结果乡镇也设置了七站八所,造成机构林立,人员臃肿,少的乡镇70——80人,多的乡镇200多人。设机构,增人员就,就需要相应地增加办公经费和人头费。

其三,“压力型体制”使乡镇政府在原有职能的基础上还进一步增加了公共品供给的压力。为了达到并超额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经济增长目标,乡镇政府往往介入竞争性生产领域,“上项目”,大办乡镇企业,提供“越位”公共产品。为了在短时期内使城镇建设等各项公共事业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全县乃至更大范围内取得好名次,争得好声誉,乡镇政府往往不顾实际情况和财力条件,修广场,建市场,大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强调高速度、超水平,用有限的财力办最大最多的事情,在最短时期内在各种评比中取得好名次。这样,必然进一步加大了乡镇财政支出压力。

这样,一方面是分税制后的正税不足,另一方面是“压力型体制”下的支出扩张,其结果是乡镇财政收入与支出的差额越来越大。据《中国财政年鉴》统计,1993年,全国县乡两级财政收支赤字为42.21亿元,1994年扩大为726.28亿元,1995年扩大为827.7亿元。这几年县乡两级的赤字更大。

为了平衡乡镇财政日益扩大的赤字,理论上可能的政策选择有六种:(1)在现有财政体制不变、地方政府征税权力不变的情况下,加强税收征管工作;(2)赋予乡镇政府设税权,增加地方征税权力;(3)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增加中央政府和上级政府的转移款;(4)明确乡镇政府职能,减少地方政府支出;(5)通过融资,借钱吃饭办事。(6)寻求各种非税收入。

就办法(1)而言,现在乡镇对税收的征管工作已经十分重视,许多乡镇甚至把其当作中心工作,因此在乡镇经济没有迅速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加强征管促进增收的潜力较小。第(2)和(3)种选择并不取决于乡镇,而是由中央和上级政府决定。在“压力型体制”下,第(4)种选择也不可行。这样,前面四种选择要么不可行,要么对乡镇财政的增收十分有限,因此,乡镇实际可用的办法就只剩下借债和寻求各种非税收入上。

正因为如此,现在许多乡镇财政一面是负债累累,一面是农民负担不断加重,成为威胁乡镇财政安全的两大“毒瘤”。现在很多乡镇,特别是农业地区的乡镇财政负债累累,入不敷出。乡镇负债到底有多少,现在还没有权威的数字。仅据农业部1997年对10个省的一项调查显示,乡镇平均负债规模已经达到400万元。全国现有43311个乡镇,据此计算,乡镇负债的总额近2000个亿,并且近年来还有不断增长的趋势。

借债只是权宜之计,总是要还的。对绝大多数农业地区而言,工商税、企业所得税税源很少,乡镇偿还欠债的钱最终还是要落在广大农民头上。因此,如何从农民手中把钱收上来就成了乡镇平衡财政收支的关键。

村民自治:民主与乡镇财政动员能力

作为现代国家制度重要支柱和标志的民主制度与财政密不可分。当年英、法等国最早的国会并不是基于什么民主的政治理念、而纯粹就是因国王必须就征税问题与"纳税大户"(后来随民主的发展而演变为一切对国家有义务的公民之代表)协商而产生的。也正是在"无代表,不纳税"的基础上形成的纳税人认同,使现代国家拥有比传统国家更强的征税合法性和更大的实际征税能力。

如此说来,民主制,至少是议会民主制是统治者为了提高征税能力的产物,换言之,也就是民主政治能够提高政府的财政动员能力。既然如此,为什么中国的乡镇政府要弃村民自治这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形式而不用,而偏偏要如前文谈到的那样违法地扮演一个“绊脚石”的角色呢?这样做的逻辑究竟在哪里呢?

在对长镇政府干部邓某的访谈中,她谈到这样一个观点:乡镇之所以控制村干部的选举产生归根到底是出于财政压力。在我理解,这其中隐含的意思是村民自治及村委会民主选举会弱化乡镇财政动员能力,不利于乡镇完成税费征缴任务。那么,乡镇为什么会得出与理论分析相反的结论呢?

要理解乡镇看似反常的行为,还得从财政制度入手,不仅要了解乡镇正式财政制度安排,还要掌握乡镇财政运作的实际。

乡镇财政的收入可以分成三个块:第一是预算内收入,主要是各项税收组成;第二是预算外收入,主要以各种附加税为主,如农林特产税附加、教育事业费附加等;第三块是乡镇自筹经费,包括隶属乡镇政府的企业向乡镇政府缴纳的利润,乡镇向辖区内农村居民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乡镇统筹收入、各种集资捐款收入和罚没收入。前面两项收入也可称为体制内收入或者习惯上所说的“税”,每三块可以称为体制外收入或习惯上所说的“费”。

相比而言,体制内收入有财政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而且其管理也较为规范,因此乡镇的自由裁量空间较小。而体制外收入是乡镇通过行政隶属关系来实现的,收支具有相当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因此乡镇的自由裁量空间较大。因此,乡镇往往非常愿意在乡镇自筹资金上下功夫,来满足自己的财政支出需求。加之作为“纳税人”的农民无法通过现在的制度安排对乡镇行为进行有效制约,又难以通过自由流动,“用脚投票”来约束乡镇政府行为,因此,乡镇可以根据其财政支出需要来决定财政收入。如此,“乱收费、乱集资和乱罚款”也就不可避免和愈演愈烈了。乡镇财政实际上已经退化为“量出为入”,而离一级国家财政相去甚远,与公共财政更是不着边际。因此,从乡镇财政运作的实践来看,乡镇政府便拥有了“实际定税权”。即使是“‘三提五统’不得超过上年农民人平纯收入的5%”的政策“高压线”,乡镇也可以通过提高农民人平纯收入的办法来突破政策限制。

但是,乡镇的“实际定税权”是不具合法性的,既与国家的政策法律相违背,又没有建立在“纳税人”——广大农民同意的基础上。因此,为了维护“实际定税权”,乡镇一方面要利用其作为上传下达中介的地位节流国家和农民之间的信息交换,另一方面势必要保持对农民的行政控制。

然而,村民自治的实行显然是不利于对农民的行政控制的。村民自治进入乡村社会必然会带来乡村原有权力结构的变化,乡镇对所辖农村区域内原有的行政管制权会有一部分逐渐让度给广大村民和村级组织,演化成为村民的自治权力。同时,乡村政治领域内的变化必然会在财政领域得到反映。

首先,面对巨大的财政压力,乡镇如果真正通过村民自治这种民主形式,来解决财政动员问题,就会出现一个它不愿看到的结果:原来由乡镇独享的“实际定税权”就变成了收缴双方——乡镇政府与农民共享。

就农民而言,当然希望自己少交税费。一方面他要求国家不增加税收,另一方面要求国家不断增加社会福利的产量。而村民自治正好为农民表达自己对公共品的需求提供了制度化的渠道,这样乡镇在“征税”时不得不考虑村民的需求偏好。农民也因此获得了交什么“税”和交多少“税”的部分决定权。这样,原来由乡镇垄断的“实际定税权”就变为乡镇和农民分享,至于分权的比例则取决于双方的谈判地位和能力。村民自治恰恰会导致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从而带来其与乡镇进行谈判地位的提高。虽然“较小的集团(特权和中介集团)常常能战胜大集团”。可是与战胜如“马铃薯”一样分散的农民相比,乡镇战胜组织化的农民所付出的成本更高,损失的“实际定税权”也就越大。这显然是乡镇所不愿意的。

其次,村民自治会弱化乡镇税费征管权。在广大农村,乡镇干部直接征收税费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乡镇征收自筹资金是应当的,但是乡镇政府直接收税就显然违法越权了。根据财税体制安排,乡镇预算内的农业税收(包括农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牧业税)由乡镇政府的财政部门征收,工商各税、企业所得税、城市教育附加税、屠宰税由地方税务所(分局)征收。因此,乡镇政府并不是前述各项税收的法定征收机关,因此既无权力也无责任征税。那么,乡镇政府的干部为什么要充当“税官”的角色呢?这又要从分税制和“压力型体制”上找原因。

分税制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灶吃饭”的性质并没有改变。我国绝大多数县市是“吃饭财政”,而农业税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农业税收一旦出现缺口,干部工资就难以按时发放。可是,在我国农村目前生产水平和农村经营制度下,农业税税源分散,税额小,征管难度大,征收成本高,单纯靠财税部门征缴农业税收,无法完全征缴到位。特别是屠宰税和农业特产税,根据国家规定要据实征收,其征收要面对千家万户,税源核实难度大,据实征收委实不易。

不得已,县市政府就通过“压力型体制”将农业税收的主要任务下达给乡镇政府,依靠行政手段来强化征收力度,并制定了严厉的奖惩办法。不能如期完成的,县市财政停发乡镇干部的工资;按时足额完成的,则按比例返还数量可观的税款。而且在有些县市领导看来,税收征缴如何,还是考察乡镇干部工作能力和政绩的重要标尺。因此,为“吃饭”计,为“发展”计,乡镇的领导干部们不管是否违法,都要尽力拼命地收税。于是“乡官”就事实上成了“税官”。

然而,面对几百平方公里内几千上万户农民,乡镇政府与农民之间仍然存在交易费用过高的问题。因此,乡镇也就将税费征缴任务进行分解,根据人口、土地等确定每个村的税费征收任务,由村干部负责征收,而乡镇干部一般不直接面对农户收款。而村干部在接到乡镇下达的税费征收任务后,通常也会召开村组干部会,将任务进一步分解到村民小组。

这样,在征税主体乡镇政府与纳税人农民之间还有两个环节:行政村和村民小组,这样乡镇征税链条就体现为:乡镇政府行政村村民小组农民(户)。这样一个征税链条实际上是行政层级里“压力型体制”在乡村社会的延伸:中央省地(市)县(市)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农民(户)。正是这样一个自上而下的链条保证了政府对农业各项税收的征收。

但是这个链条的上下两端却有所区别。乡镇以上征税链条的维持和运作遵循的是下级服从上级的行政逻辑,但是这个逻辑在后公社时期却不能适用于乡镇以下的链条。因此,乡镇在沿用公社时期的行政命令的同时,还往往会采取其它办法来调动村干部的征税(费)积极性。

一是,物质激励。主要有四种:(1)税收提成或手续费;(2)颁发奖金;(3)与工资挂钩;(4)吃喝招待。

二是,包村驻点。乡镇机关领导干部从书记、乡镇长到一般工作人员,大多都有自己负责的村(包村),其职责主要是上传下达,督促检查。

三是,私人间感情。通过个人交往,乡镇干部与村组干部建立起互惠的私人间感情。在乡村社会里,良好的私人间感情是工作的助推剂。

四是,帮助“拔钉子”。征收税费工作中,出于各种原因总有一些村民拖欠甚至拒绝交纳,村干部又往往碍于乡里乡亲的情面或者担心村民报复,不愿意“得罪人”,用强制的办法征收。对此,乡镇往往也给予充分理解,一般会自己充当“恶人”,集中清理“钉子户”。

当然,在各种措施里,“最重要的是行政压力”。但是,村民自治的推行却会减轻乡镇政府对村干部的行政压力,从而可能会打破整个征税链条的完整性。

村民自治的实行会使村委会干部授权来源发生变化。村委会干部再不是由乡镇任命,而是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这样村委会干部的授权来源就不再是“自上而下”的乡镇政府,而是“自下而上”的广大村民。其权力性质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由行政权变成自治权。授权来源和权力性质的变化必然会对村委会干部的行为发生影响。村委会干部会由以前主要执行乡镇命令,完成乡镇下派的任务,维护乡镇的利益,转而更多地是执行村民会议的决议,代表村民的利益,为村民提供社区公共服务。也就是说,村委会干部会由以前主要扮演乡镇政府“人”的角色转而更多地扮演村民“当家人”的角色。特别是当乡镇交给村委会办理的事情与村民利益相抵触时,村民委员会往往会站在村民的立场上,而村民亦可以通过其自治组织表达自己的利益偏好甚至抵制这些于已不利的事情。

就征收税费而言,农民往往对其中的“国家部分”,即税收部分比较认同,认为“种田完税”是农民的义务,因此农民也愿意积极完税。但是农民对乡镇政府平摊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的做法十分不满。至于“集体部分”中的既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超出标准范围、不顾农民承受能力的各种乱集资、乱罚款和乱收费,农民更是深恶痛绝。在这种情况下,真正实行村民自治后,村干部就不会像以前那样卖力的征收这些农民反对而乡镇财政又十分依赖的税费。对此,乡镇政府显然也是不愿意看到的。

第三,村民自治还不利于乡镇控制村级集体资产。虽说如今乡镇政府已经不能像时期那样平调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资产,如果能够控制村级集体资产对于缓和乡镇所面临的财政压力大有益处的。乡镇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行政层级里各级政府间存在的财权上收的翻版。但是,按照法律规定,乡镇与村之间已经不是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要达到财权上收的目的,就要维持这种行政上下级关系,控制村级组织。从这个意义上说,“村财乡管”既是乡镇控制村的手段,也是乡镇控制村的目的。如果真正实行村民自治,实现“村财村管”,就会进一步削弱乡镇的财政动员能力。

从前述分析中不难看出,真正实行村民自治会削弱乡镇财政动员能力,这对于已经处于困境中的乡镇政府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因此,乡镇弃村民自治这种民主形式于不用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如果乡镇政府又不能不推行村民自治,这样要担上违法的风险,因而在当下村民自治实践中,乡镇政府采取的策略多是阳奉阴违,以村民自治之名,行乡村控制之实。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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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人员素质,发挥乡镇文化站阵地作用

乡镇文化站能否发挥作用,发挥怎样的作用,与文化站工作人员的素质相关。优化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是做好乡镇文化站工作的重要保证,也是保持乡镇文化站具有生机和活力的重要保证。

因此,首先,给乡镇文化站配备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的专职人员,为乡镇文化站的管理提供人才保证,使乡镇文化站更有效的发挥其作用。其次,是对乡镇文化站的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再次,是努力改善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使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坚守阵地,保证乡镇文化站工作的正常运转。为了适应新形势,上级主管部门应有计划抽调适应这方面工作的人才到基层文化站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基层文化站工作的需要。使乡镇文化站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把乡镇文化站建成一个党面向群众的窗口,一个党与农民群众交流学习的平台。做到有目的、有针对地开展对乡镇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对在职干部文化知识及理论的学习,使乡镇文化站的积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二、借助文化站阵地,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

乡镇文化站是农村两个文明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和基础平台,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面前,乡镇文化站尤其要承担起以人为本、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宣传党的路线与方针政策,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任。先进的思想文化是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基础。农村要稳定,离不开思想政治的辅佐;农村经济要发展,离不开先进科学文化的指引;农民素质的提高,离不开科学理论和文化知识的开导。加强乡镇文化站的建设和搭建最有效的学习平台是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的重要依托;是把两个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载体;是农民群众在党的指导下为自己创造美好生活的有效途径,对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历史和现实一再告诉我们,思想领域的阵地,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非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就一定会去占领。“法轮功”等一类歪理邪说的出现就充分向我们证明了这一点。因此,要加强乡镇文化站在基层的战斗堡垒作用,就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教育,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教育以及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国情教育,以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觉悟,激发他们为建设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创造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这些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如果没有农民群众的开拓精神、坚定信念;如果没有广泛的群众性创建活动,那么,要想全面取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代化是不可能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论述中,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搞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按照“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要求,加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其最深厚的根源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来源于人民群众、服务于人民大众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要求,也是乡镇文化站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法宝。

三、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发挥乡镇文化站载体作用

为适应农民群众对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笔者所在乡镇——青海省化隆县甘都镇在改善群众生本文转自ter-spacing: normal; color: rgb(51,51,51); word-spacing: 0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

一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和发展农民群众最基本的文化权益。为了解决农民文化生活单调匮乏的问题,该站在图书室备有政经、科技、文学、艺术等各类图书,并将成人学校作为文化站的第二学习园地,实现资源共享。

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先进的设施吸引了周边村镇文化、体育爱好者也来此进行联谊和比赛。每年组织规模赛事达十几次。

三是发展乡镇特色文化、重建农民精神家园。在文化站活动场所紧张的情况下,腾出一定空间为荻垛业余戏剧团、老年舞蹈队免费提供活动场所,保持和发扬该镇的优势和地方文化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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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是国家在新时代背景下提高人民群众物质生活以及普遍提高人民文化水平的重要手段,各个乡镇文化站是加强人们思想道德工作最重要的阵地,它不仅肩负着各大文化娱乐活动的开展、而且还给予了人民群众很多的精神食粮、他肩负了在新时代下为人民传播先进文化的基本任务。不仅如此,文化站还可以宣传一些国家大事、党的方针政策变化、为人民普及知识、对丰富人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有着非常大的帮助。总之,乡镇文化站的建立有利于保证人民群众最根本文化权益、对促进各乡镇经济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影作用。

一、乡镇文化站在新时期文化建设中的新地位

(一)乡村活动站是新兴文化发展的演绎形式

乡村活动站在乡村文化发展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尤其是在现如今,乡村文化不断汲取了城镇文化的优点,慢慢形成了适合于乡村自己特点和发展的文化和设施,由于在文化物质上的保证,也带动了人们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推动乡村文化的积极性。由此表明,乡村活动站为了满足人们日益需求的文化形式、发扬了乡村人们的道德责任心、进一步带动了乡村的经济发展趋势。

(二)乡村活动站的成立体现了时代不断的进步

如今,乡村活动站通过不断变化的演绎形式,利用各种设施条件来发扬整体乡村文化的发展潮流,通过不断的和外界交流,使得乡村人们和城镇人们的文化差距日益减少,双方的相互交流也可以促进其文化特色的演变,去其槽粕取其精华,在乡村和城镇文化共同努力发展之下,国家的文化发展才有保障,带动了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竞争力度。

二、新时期文化建设赋予乡镇文化站的新任务

(一)满足新型农民精神文化需求

在如今的时代,乡镇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步,温饱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大多数家庭都已经步入了小康生活,人们开始慢慢的重视起自身精神文化的满足。将基层文化站立足于乡镇之中,不仅有利于人民群众与先进文化进行近距离的接触,还有利于各种各样新型文化活动的开展,把更加先进的文化与思想献给人民群众,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生活的追求。

(二)奏响和谐社会建设最强音

基层文化站的建设还可以在各大乡镇中培养出一部分新的艺术团体,培养出一部分文化家庭,让小家带动大家。还可以让这些诞生与于乡镇的艺术团编排一些大众化的节目,以适应不同的年龄、以及不同文化层次的观众,让这些艺术团进入到一些贫困、落后的偏远地区进行表演。这些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不仅有利于乡镇文化的发展,还推动了乡镇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

(三)净化新时期乡镇文化市场

与上级监管部门一起对网吧、歌厅、酒吧等一些娱乐场所经常进行检查,为人民群众创建一片健康的文化环境,清除当前文化市场中的一些不文明现象。让乡村文化能得到长远的发展。

三、乡镇文化站在新时期文化建设中发挥新作用

(一)完善乡镇基层文化的建设,创建一个宽广的文化交流平台

各大基层文化站也应该尽全力的去辅佐各地政府根据局势策划新的文化方案,争取得到各地政府政策、经济的支持,尽全力在各个乡镇中完善基础文化设施的建设。创建适合当前时期的集资体系,促进当前时代乡镇文化事业的成长活力,以保证各个基层文化站正常运营,即丰富了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各个基层文化站点一定要明确自身的目标,要经常对人民群众进行一些文化、艺术的培训工作,还可以对一些民间文化遗产进行发掘整理。在工作中要一直把人民群众为中心,把对人的培养放在主要地位,增强基层文化站的影响力,让人民群众乐于学习。

(二)壮大文化建设的队伍,训练一些乡土文化人才

基层文化站中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对基层文化站的正常运行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想要提高文化站的管理水平,就必须在文化站工作人员的自身素养的提升上面下功夫。负责文化管理的各级部门此时可以选调一些本机构的文化主干下基层帮扶,增加基层文化管理部门的活力。还可以选择本部分一些年轻骨干到上级学习,提高自身,增长见识,积蓄后续发展力量,为本文化管理部分的整体职业素养水平的提升做贡献。同时各文化管理部分也应该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深入研究,读懂、用好、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还要保证基层管理人员的福利待遇,留住人才,减少人才的流失。还要加强人员内部竞争,激发人员自身的工作活力以及工作动力。

(三)扩大文化载体,积极促进乡镇文化发展

每个地区都有其自身独特的乡土文化特色,此时文化站可以借助这些乡土特色打造一些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演出,接近群众日常生活,贴近群众生产劳动实际。还可以建立一些文化讲说栏目,文化站人员积极整合当地文化传统、历史,积极传播,加强群众对家乡的热爱和了解。对于本地有文艺爱好并且有突出文艺能力的人才,要重点培养,激励其组织建设民间文化团体或组织,让群众自己激发群众自身的活力,比如创建农民舞蹈文化团体、群众演唱文艺组织等,既可以加强群众自身的文化交流,又可以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深入挖掘群众的创造力,进而推动乡镇文化整体发展。

四、结语

乡镇文化活动站作为我国基层文化建设的前沿阵地,既要积极提升乡镇群众文化的普及率,又要积极提高乡镇群众文化水平。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乡镇文化站一定要不断加强自身工作人员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也要努力引导乡镇群众,扩大人才队伍、增加文化载体种类、以及深入挖掘和整合当地文化资源等等。要以提升乡镇群众文化整体水平为根本目标,结合群众自身文化需求,努力提升乡镇文化整体面貌。

【参考文献】

[1]李克萍.学术浅析乡镇文化站在新乡镇文化建设中作用[J].科技创业家,2013(13):224.

乡镇文化论文例10

一、乡镇文化广播电视工作中主要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

基础设施建设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的基本需求,是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基本目标,也体现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享有均等公平公正的原则。但是,目前我县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在城乡方面存在很大的反差。虽然近年来国家通过实行“无线覆盖工程”、“村村通工程”,从硬件上解决农村听广播难、看电视难的问题,但是在一些边远贫困地区,依然有很多农村受众群体听不到广播、看不到电视。

2、乡镇当地节目制作能力明显不足。

广播电视的内容生产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现实构成,类型多种多样,数量也很庞大,同时承担着舆论宣传、产业经营、社会公益等等多种功能。我们从目前城乡居民在享受广播电视内容方面的比较中发现,电台、电视台大都随着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文化、时尚文化等,很少有反映“三农”的节目。媒体对“三农”关照度的弱化、边缘化、无视化,严重脱离了农村实际,使得农村受众在获得信息质量和数量上远远落后于城市受众,而县电视台对本地节目和“三农”节目的制作能力不足,也使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难以发挥其特有的作用。

3、运行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广播电视运行体制是保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完善的运行体制机制是发挥广播电视各项功能的有力保证。在我国四级办广播电视有其产生和存在的历史条件,也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条块分割、有系无统、管理分散的负面作用。现在再加上乡广播电视站与文化站合并,乡镇主管文化广播电视站,形成了广播电视的五级管理,从而扩大了四级管理的负面影响,乡镇主管的文化广播电视站在构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上不可能有统一的规划、统一的技术标准、统一的网络,只能是乡镇各自为政、五花八门、良莠不齐,这不但既违背了广播电视发射传输接收一条龙的系统性,又无法构建统一标准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难以满足广大农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最基本的需求。

二、要构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对策。

农村文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更多地着眼于一种制度性设计,体现出系统工程的整体性。而这个系统工程的运营机制显然不同于传统的行政体制,也与现有通行的市场模式有所不同和差异。要通过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体制机制创新,建立起公平、高效、科学、和谐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需要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1、要加大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资金投入。从供给方式来看,以政府为主导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是一种权威型供给,其资金的来源方式必然是以公共财政为主。但是公共财政是有限的,单靠公共财政独力支撑,那么公共服务的可持续性和服务质量的稳定性就难以保证,所以,资金投入也应该体现多样化与灵活性,以公共财政为投资主渠道,综合运用多种投融资工具与多种形式的财税优惠政策,引导更多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对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进行社会捐助、赞助等等投资行为,认认真真地千方百计的从多方面想办法来增加投入。

2、要财政适当补贴给予农村广播电视维护协管员。大量的村村通建设和农村网络的发展,有效的解决了农村看电视听广播难的问题,但是要保证长期通仅靠广播电视部门现有的人员是远远满足不了的。

3、要不断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保障实力。近年来,乡镇广电理顺机制,提升专业技术装备水平,围绕引人、育人、用人、励人等环节,不断创新人才使用机制、激励奖励机制,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充分调动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快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综合实力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保障能力不断加强。为构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打下了既坚实又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