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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7 18:12:11

农业产业化论文

农业产业化论文例1

早在40年代~50年代,美国一些大的工商企业就有自上而下地把农业生产中的产供销三个环节连结起来的做法。1955年美国哈佛大学的约翰·戴维斯提出了“农业企业”的概念,这是国外较早提出农业产业化概念。所谓农业产业化就是现代农业的一种综合经营体制,它更大地发挥了市场力量,将资源、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在市场机制下紧密结合起来,进而实现农、工、商的一体化经营。

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中,荷兰的做法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地方,荷兰大田作物的马铃薯和甜菜,园艺作物的花卉和蔬菜,畜牧业的奶类、肉类和禽蛋生产均形成了高度的专业化,已经不再是“政府羽翼”下过度支持和保护的一种产业,而是成长为有竞争力的产业。荷兰的农业产业化对农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具体表现在: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农产品质量不断提高,荷兰农产品成为出口主导型产业,促进了荷兰农业一体化市场机制的完善,壮大了农业集体经济。

一、荷兰的农业产业化

1.荷兰是农业产业化高度发达的国家。主要表现在:

(1)生产的专业化。1995年荷兰全国从事专业生产的各类农牧场占农场总数的82.33%。生产专业化,使农产品高度商品化。1995年,荷兰农业劳动力仅占全国人口的1.9%,生产的主要农产品不仅满足国内市场需要,还大量出口,出口率均在80%以上,商品率近100%。

(2)经营一体化。荷兰大多数农户实现了一体化经营,把种养加工、产供销、贸工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提高了农业的增值能力和比较效益,形成了自我发展,自我积累机制。

(3)服务社会化。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全部实现了社会化服务,全国形成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合作社体系,对农业的产供销进行“一条龙”全程服务。

(4)管理的企业化。每一农户、每一个农牧场都是依法注册的经营性公司,独立法人实体,追求利润最大化,按企业化进行科学管理和成本核算。

2.荷兰农业产业化的基本模式。荷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模式主要有3种:市场+农户、合作社+农户、企业+农户。

(1)市场+农户。这是荷兰农业一体化经营的重要形式,市场+农户模式具体表现为“拍卖市场”与农户连接和超级市场与农户连接两种模式。

“拍卖市场”+农户是荷兰农业一体化经营最富特色的模式,在国际上亦享有盛誉。“拍卖市场”的具体运作程序是:农户将所生产的产品按照质量标准规定进行分类、分级和包装并经检验合格后,送入拍卖大厅,购买者(一般是大批发商)按照规则进行竞价,出价高者获得产品,成交后市场内部系统自动结算货款和配发产品。拍卖市场的最大优点就是交易效率很高,一般在几个小时之内就可完成全部的交易。

除“拍卖市场”为中心的一体化经营外,以“超级市场”为中心的农业一体化经营在荷兰也很盛行。

(2)合作社+农户模式。荷兰的农业合作社不仅存在于农业生产领域,而且广泛存在并发挥作用于农产品加工、销售、贸易和农业信贷、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等领域。

荷兰农业合作制度的基本特点是:合作社完全基于农民之间的协定,按照自愿原则,以民主方式进行管理,参加合作社的农民对自身的生产决策和生产过程享有完全的责任和独立性;合作社完全独立于政府,其活动不受政府的干预;合作社实行多重会员制,即一个农民可以同时是几个合作社的社员;合作社的层次分为基层合作社、地区合作社和全国性合作社,为了保护合作社的利益,全部农业合作社都被组织于“全国农业合作局”(NCR),NCR的职责主要是代表合作社的利益,协调合作社之间的关系,协调合作社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推动合作社事业的发展。合作社在农业技术交流、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合作社的加工、销售活动,使农户与合作社之间形成了紧密联系,发展了农业一体化经营。

(3)企业+农户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一些大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或贸易企业,直接与农户连接,进行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一体化经营。由于拍卖市场的发达,使得这种经营模式未能成为荷兰农业一体化的主要模式。

3.荷兰农业产业化的基本经验。(1)充分发挥农业的比较优势。荷兰农业一体化经营和农业发展获得成功的一个基本原因就是按照比较优势原则进行农业资源配置和结构组合,充分发挥了农业比较优势。

荷兰的农业发展和一体化经营坚持从农业的比较优势出发,农业的资源配置和结构组合充分体现了比较优势原则,即对于优势领域就多发展、多出口,对于非优势领域就少发展甚至不发展,用进口来弥补国内消费。

(2)高度重视市场体系建设。荷兰的市场体系十分完善,农产品交易系统非常发达,形成了有效的农产品营销制度,使农产品营销链把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各项活动联结为一个有机整体。政府非常重视市场体系建设,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制度,维护市场秩序,对市场交易活动进行严格管理,为农业一体化经营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3)为农民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荷兰为了解决农业一体化经营中的瓶颈问题-资金,发展了农民合作金融制度。农民合作金融制度的组织资源是“农民合作银行”,该行成立于1896年,是世界上最早的农民合作金融组织之一,现已发展成为荷兰的第二大银行并跃身世界400家大银行之列。农民合作银行的职能是为其社员提供信贷支持和其他金融服务,其信贷资金完全来源于所吸收的存款和经营活动,目前荷兰农民的全部信贷中,90%以上来源于农民合作银行。政府并不向农民合作银行注入信贷资金,也不干预农民合作银行的经营活动,政府的作用是允许农民合作银行的存在,并为其发展提供必要的社会环境。

(4)为农业构建坚实的科技基础。荷兰有着相当发达的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系统,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被誉为荷兰农业发展和一体化经营的三个支柱。政府对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非常重视,把发展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事业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农业教育已经形成了十分完善的体系,由初等、中等、高等和大学四个层次组成。除正规农业教育外,荷兰的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也很发达,培训系统几乎覆盖了农村的每个角落,同业农民之间还有自发组织的“学习俱乐部”,相互切磋和交流经验。教育使荷兰农民具有了很高的素质,大多数农民都能讲流利的英语,能够跟上世界农业科技发展的步伐,这是荷兰农业具有高竞争力的基石所在。农业科研和推广为农民提供了雄厚的科技支持,有效地推动了农产品科技含量的提高,科技进步对荷兰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已超过了80%,这是荷兰农业具有持续竞争力的根本原因所在。政府对农业教育和科研给予了充足的经费支持。

(5)对农业进行一体化的行政管理,处处体现农民利益。荷兰政府对农业实行一体化行政管理,这为农业一体化经营的发展提供了组织制度条件。荷兰有着强大的农业行政管理机构,作为中央政府管理农业的行政机构的农业部,职能包括了“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营销及国际贸易,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及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农业技术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督,农业政策以及对农民的财政支持等,都形成对农业完整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我国目前农业发展主要的不足

1.对农业科技的研究、引进投入不足。农业科技贡献率只有42%,财政对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的投入比例占财政农业投入总额的0.8%左右。

2.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还不健全。而在以色列,高度发达和集约化的农业是以强大的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体系作为后盾和支柱的,并建立了以应用性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以及地区性研究开发机构,大学中也设有一些专业性的研究单位。

3.对农业教育重视不够,尤其是培养青年农民。

4.官本位思想比较严重,缺少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机制。在我国典型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是“公司+农户”或“企业+农户”,在这种产业机制中,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处于从属地位,农产品的价格不是由市场决定而是服从于企业需求量的大小,农业的主体根本谈不上和需求方进行讨价还价的保护机制。

三、荷兰农业产业化发展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借鉴

1.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我国农业科技贡献率只有42%,而发达国家一般为60%~80%,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业资源利用率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制约了农业的持续稳定增长。

2.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要创建良好的农业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重在政府的财政投入。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但力度仍显不够。在财政经济明显转好的情况下,每年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占农业生产量总值的比重一直处于4%左右,这一比例即使在发展中国家也算是很低的;财政对农业投入占财政总投入的比重一直徘徊在7%~8%之间,如果扣除具有广泛外部性的水利基础设施等投入,这一比例则更低,仅为4%~5%,这种投入力度对于增强农业基础地位,提升农业的国际竞争力,显然是不够的。

3.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近年来,通过发展区域支柱产业、区域优势产业或特色产业,我国的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和集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其规模、市场占有量和发育程度还不够,而且地区性发展很不平衡。

农业产业化论文例2

二、监测评估的国际经验

(一)世界遗产的监测评估方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一直是国际文化、自然遗产保护项目中的代表,其管理和实践经验相对成熟,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具有指导意义。针对评估监测,主要有四点经验值得借鉴。1.政策法规明确保障《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明确将监测与评估工作列为管理事项,在《指南》第IV、V两章中分别制定了“对世界遗产保护状况的监测程序”和“执行公约的定期报告”两部分要求。我国为了解决遗产监测法律法规缺位、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国家文物局先后出台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管理办法》,初步建立起我国文化遗产监测管理框架。2.监测方法规范世界遗产的监测主要分为系统监测和反应性监测。系统监测的内容包括对保护规划执行情况、遗产保护、管理、展示、宣传等情况的全面监测,并且以报告的形式定期提交至世界遗产委员会。反应性监测对缔约国而言则是被动监测,由世界遗产中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其他机构(如物质文化遗产处)以及顾问成员进行,由他们根据从各方面了解到的线索进行考察和评估,就某些特定的世界遗产的保护状况向世界遗产委员会提出报告,再由委员会根据有关国际公约的条款作出相应的反应。我国对世界文化遗产实行国家、省、世界文化遗产地三级监测和国家、省两级巡视制度。同时制定了《世界文化遗产监测规程》(征求意见稿),对监测范围、术语、监测实施、监测结果与评价、监测报告的内容格式做了详细规定。3.信息系统共享经验自2012年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着手建立世界遗产保护现状在线信息系统。该系统综合集成了1979年至今的各遗产地保护现状报告和影响因素,不但作为数据库存储信息,而且吸引全球对遗产保护有兴趣的人共享资源,分享智慧。4.监测报告审议方式促进区域合作为了促进缔约国、各主管当局和地区专家服务机构开展地区合作,按地区对定期监测报告进行审议。遗产委员会根据事先制定的计划,每6年对一个地区的监测报告审议一次,并将审议结果向教科文组织大会报告。

(二)日本经验

日本作为发达国家,同时也是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数量第二多的国家,更倾向于利用农业文化遗产振兴农村,促进“第六产业”①的发展。日本政府和东京大学、联合国大学合作的农业文化遗产综合评估研究项目从应对未来变化的能力即适应性入手,构建了日本农业文化遗产综合评估方法,并对日本现有的5个全球农业文化遗产和5个候选点开展了评估工作。其中生态适应性指系统和自然灾害动态变化的情况下,这些社会生态生产景观通过利用多种生态系统服务维持各项功能的能力。社会适应性指激励当地社区、政府、商业组织、非盈利组织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保护当地资源的新方法。经济适应性指创造采用整体营销方法的全新商业模式,有效利用当地资源为农产品带来新的价值[5]。这种标准化的评估方法还将用于日本农业文化遗产评选工作中,不但有益于未来长期动态研究,相应的评价指标也为定期监测提供有力保障。此外,日本的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工作中尝试参与式的方法,引导农业遗产地社区及其他对遗产感兴趣的民众参与到保护工作中。自2009年开始在能登半岛发起的“Maruyama-gum”的学习小组,通过组织城乡居民和当地研究人员一起参与生物多样性监测、自然观测和传统农业生活方式的研究,促进了当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社区复兴。

(三)韩国经验

韩国的农业文化遗产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在申报、认定、保护、发展等方面推进速度很快,并取得了显著成效。韩国设定了评选标准,成立了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申报材料和实地考察。在成为国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之后,政府将监测一次或多次。同时遗产地每年要自行开展两次监测调查,由当地政府形成正式报告提交到国家管理机构,以便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报告应当包括预算情况、实地调研结果,修复和修缮工作以及管理工作情况。在遗产地保护规划中也明确提到监测各项调研活动[6]。韩国还建立了农业文化遗产信息系统,运用综合实地调查、测绘地图、航片和卫星数据等获取的空间数据系统而有效地用于遗产发掘、调查、认定、监测和管理工作。目前已完成了27处农业文化遗产地的调查和数据入库。数据库的建立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基线信息,便于监测遗产的时空变化,有利于统一保护和管理[7]。同时互联网地图的兴起,也使得公众参与监测成为可能。然而韩国对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更注重静态的物理方面,数据库监测的对象更趋向于文物的性质,而没有真正意识到农业文化遗产是活态的复合系统,对其的监测也不应仅仅局限在农田或农业工程等本身,而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多个方面。

三、监测评估体系建设

(一)当前我国农业文化遗产监测与评估工作现状

与我国世界遗产存在的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等问题不同,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始终在农业部及各级政府农业部门管理范围之内,这一管理机制保证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展开,工作效果、效率也得到充分保障。但由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始时间较晚,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均处于探索阶段,因而其监测与评估工作相比于世界遗产存在一定的差距。其中,监测工作严重滞后,监测能力有待提升,监测模式亟需建立。当前,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地区对监测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投入的人员、经费、技术有限,严重制约了全面的监测工作的进行。监测成为申遗目标下的一项任务,工作缺乏主动性,监测工作从原本应当的日常监测变成了被动的应急性信息收集,这样很可能造成原本可以被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威胁被遗漏,同时也影响农业文化遗产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农业文化遗产评估工作状况略好于监测工作,作为基础工作之一,遗产地现状和价值评估工作在各地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国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过程中都已经明确涉及。其中包括了针对农业文化遗产的单一功能的评价,如农业生物多样性[8]、农业文化遗产地旅游资源潜力[9]、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旅游开发的时空适宜性[10],和从生态系统的角度开展了基于生态足迹的可持续发展评价[11]、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12],以及从景观多功能[13]和农业多功能[14]的角度进行综合评价。尽管如此,评估工作仍存在标准不一、涵盖不全、体系不清等问题,需要对评估的体系进行系统协调和构建。

(二)监测与评估保障机制

监测与评估工作不是日常的繁琐记录,而应当是包括了监测制度的建立、管理组织的体系与机制、操作层面的技术准则和规则以及监测的约束机制等在内的一套管理体系[15]。1.政策法规规范把握我国当前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领域的主动权,在履行《能登公报》中所涉及的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促进缔结更有约束力的“公约”。对当前我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和“条例”进行补充修订,将监测与评估作为重要部分,为两项工作的展开提供充分的法律法规保障。并以此为基础,获得各级政府对农业文化遗产监测与评估工作的经费、人力的支持。2.监测巡视制度建设针对当前监测工作滞后的现状,应设立由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共同组成的部级监测巡视机构,参照世界遗产反应性监测的机制,对各遗产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考察,对其管理状况进行系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形成监测报告,发挥行政的监督作用。3.科研与技术支撑科研上展开多学科、多部门合作,在研究工作过程中,在基本一致的标准体系下,对监测与评估的相关数据与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和测算,将科研工作与监测评估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在科技层面,当前可用于农业文化遗产管理的先进技术手段越来越多,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均可用于农业文化遗产的监测评估工作中,为遗产地主管部门管理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4.多方参机制与人才培训农业文化遗产的动态保护一直强调多方参与机制,在其监测和评估工作中这一机制同样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当地社区的参与。另外,应加强各类监测与评估人员的培训,通过搭建平台加强经验交流等。培训不仅仅是传输知识,更多的是意识和经验交流。加强各级监测人才培训,有助于相关人员的主动参与。各利益相关方的广泛参与有助于提高评估工作的可信度以及监测系统的长期可持续性。

农业产业化论文例3

由于投入不足、自身发展能力弱等原因造成了部分地区农村基础设施综合性落后,农田的有效灌溉率低,灌溉能力普遍减弱。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方用电不保障,安全隐患多。基础条件的落后,严重影响了农产品基地建设,制约着产业化的发展。

1.2土地流转难度逐渐加大

农业现代化就是为降低生产成本,为农民获取更大的利润,而土地规模经营是农业生产产业化的必经之路.长期以来,农民思想上形成的土地是赖以生存的根本这个观念还没有改变。流转行为不规范,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土地流转监管机制不健全,承包纠纷处理较难等因素,影响土地连片流转的正常进行。进而阻碍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1.3农民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大部分初中以上的毕业生都转移出去或从事别的行业,在家务农人员文化学历不高,年龄偏大,对市场经济认识不足,对新品种新技术的接受能力较弱,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不相符合。

1.4产业化经营拉动力低

农业仍以农户家庭经济为主体,产业仍以传统的种养业为主,大部分农产品以原料形式外销,产业链条短,产品科技含量、商品率及附加值低。农产品种植虽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相当一部分农产产品仍停留在低层次、低效率的发展阶段。由于龙头企业偏少,对农业生产促进作用不明显,这些都阻碍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2推动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2.1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公共设施条件,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农村电网改造,要下力气搞好农田基本设施建设,扩大灌溉覆盖面,提升灌溉质量。要完善投入体系,引导农民投资投劳搞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要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巩固和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积极兴办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产品流通提供服务。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2.2强化素质教育,培育新型农民

提高农民素质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当务之急。一方面,开展技能培训。通过实施阳光工程和农民工培训工程,让农民学得一技之长,增强农民向第二、三产业流动的能力。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人力资源支撑。另一方面,普及素质教育。依托城职联校,加大科技知识普及力度,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人力资源支撑。

农业产业化论文例4

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核心是知识和技术的集约,关键是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科技文化素质。只有培养大量的科技与管理人才,大幅度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并研究、引进、开发和应用先进的生产与管理知识,才能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和经营效益,才能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而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正是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农村从业人员的素质状况要实现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化,必须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农业劳动者。没有高素质的农业从业人员,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就不可能得到推广应用,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就无法普及,农业劳动生产率就难以提高,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农业现代化。目前,我国农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低,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率只有39%,每年2000多项能应用的科技成果推广不到1/3,其根本原因是农民接受新技术的能力差,大部分劳动力不能掌握现代科学技术,仍然沿用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方法从事生产,加上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不足,致使许多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方法难以推广。另外,我国建国以来培养的104万农业科技人才,目前只有50万左右尚留在农业战线,平均每万农业人口中科技人员仅6.6人。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农业劳动者素质极为低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严重不足,这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实现。因此,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普遍提高农业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培养大量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是实现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前提条件。

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人才的需求农业产业化以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促使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为基本特征,它注重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因而,对人才的需求非常广泛,归纳起来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

1.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与操作技能,能运用新型农业机械从事农业生产,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农业生产者。

实现农业产业化,需要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资源在农业生产中的利用效率,以生产出更多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的农产品来满足社会需要。它有赖于农业生产新技术和新型农机具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而这些应用离不开新型农业生产者。

2.能研究、引进、开发和推广应用优质、高效的农业生产新技术,能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环节的技术指导与推广者。

我国农业生产基本上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规模较小,缺乏对新技术的研究、引进、开发和应用能力,而农业产业化注重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非常需要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在产前、产中环节提供有效的服务,这就离不开大量的农业技术指导与推广人才。

3.具有现代经营与管理知识,市场意识强,有开拓精神,懂经营、会管理的农业产业的经营者与管理者。

农业产业化强调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而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现状是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生产和经营,不利于农产品的销售,也影响生产效益与生产者的积极性,因此,需要大量的经营管理人才去做好产后服务、开拓市场、促进销售,从而带动农业生产。

4.能不断开发和应用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与包装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农产品加工者。

实施农业产业化,要使农业产业由目前的低效益、弱质产业向着高效益产业转变,需要不断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以适应市场需求,这就需要进一步对农业初级产品进行保鲜、贮藏、加工和包装,而这些都需要农业职业教育为其培养大量的专门人才去完成。

搞好农业职业教育,适应农业产业化需要我国目前农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还较低、文化水平和接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不高,农业生产中科技含量低,与现代农业相配套的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市场信息闭塞,农业生产管理落后,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广大农民,普遍缺乏科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大量的科技成果得不到推广应用,有限的资源不能有效利用,严重阻碍了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农业职业教育应充分发挥本身优势,为发展农业产业化培养出大量的农业技术人才和经营人才,为提高农民素质作出应有的贡献。

1.明确培养目标,调整专业设置。

农业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应该是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要适应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培养具备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直接在农业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一线工作的应用型、创业型人才和新型农民。

农业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应围绕上述培养目标,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整与优化,使之与农业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相联系,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从总体上保证人才培养的适销对路,以更好地为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服务。

2.调整课程结构,优化教学内容。

农业职业教育的课程结构与教学内容,应以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为出发点,打破以学科为本位的教学模式,逐步树立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观念,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有选择性地开设课程,注重课程与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针对性、实用性和灵活性;在传授给学生以先进的知识和实用的技能的同时,培养学生的综合适应能力,自我学习能力,自主选择能力,以提高其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本领。

3.加强实践教育,注重能力培养。

实践教学是农业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操作技能、动手能力的主要手段。在实践教学中,通过师生共同承担实习基地的生产、经营任务,产教结合,教师既传授知识,又作为师傅传授技能,实地指导生产与经营;学生既学习知识,又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增加感性认识,掌握生产技能,使学生在学中做,做中学,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既掌握了知识和技能,又培养和提高了生产经营能力。因此,农业职业教育应加强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创造良好的实验实习条件,让学生有更多的实践机会去培养和训练实践技能,并加强考核,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

4.推动教师深造,提高教师素质。

农业产业化论文例5

这些障碍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信息形式问题。英国著名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知识的力量不仅取决于自身价值的大小,更取决于它是否被传播,以及被传播的深度和广度”。农业科技成果的价值也同样取决于其传播的深度与广度。

不仅知识的内容决定其是否构成信息,而且知识的传递与表达方式也决定着它是否构成信息[3]。虽然科技成果本身就是一种信息集合体,但是由于科技成果的生产往往相对集中于某些时间和空间,在对其进行相关的信息化处理之前,其本身的形式并不一定适合进行传播与运用。所以科技成果的信息传播形式就成为影响其最终价值的重要因素。在我国,由于农业生产者数量庞大,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虽然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传媒在农业科技成果的传播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最主要、最有效的传播方式仍然是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与农业生产者面对面的沟通。然而,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和农业科技信息持有者尚未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成果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和传播特点,农业科技成果的创造者和传递者尚未建立起有效的沟通传递机制,从而造成大多数农业科技成果始终处于“阳春白雪”、深锁春闺的状态,没有以适合农业生产者特点的朴素简洁的形式与他们见面。

2.农业科技信息的载体障碍。农业科技信息的载体主要有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推广组织等。

当前,我国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发展很快,但网上资源匮乏,因此网络用户稀少,这又使得用户入网费用提高,进一步限制了网络信息的开发。同时,农业信息网络技术水平低,信息交流方式落后,传递速度缓慢,信息时效性不强,大大限制了信息网络作用的发挥。

由于近年来面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原本效果不错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如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在人员与经费规模、工作所需投入上呈倒金字塔结构,即县级农技推广人员占的比重大,而乡村两级农技推广人员所占比重小;而据研究,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村两级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的工作状况(钱永忠,2000)。因此,目前的情况不符合农业科技推广的规律,对农业科技成果信息深入到千家万户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科技文化素质也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是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的综合应用,是理论与实践经验的高度结合。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与日新月异的新知识、新技术大量涌现的新形势相比,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年龄大,文化水平低的问题日趋严重。

3.信息供体与信息受体的行为动力障碍。信息供给与需求双方的共同作用是农业科技成果顺利进行产业化的前提。

信息供体的行为动力当然地来源于市场诱因,但是又不完全依赖于市场机制。研究表明,越接近于科技成果形成的源头,科技成果的转化越依赖于非市场因素的作用;越接近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终端,市场机制作用的强度越大。同时,由于农业科技成果公共物品的性质,免费搭乘“信息快车”,无偿获取农业科技信息的现象十分普遍,这使得成果拥有人(包括成果转化开发单位和各级推广组织)的经济利益不能得到切实保障,严重者甚至无法收回成本。作为回应,信息供给者常常被迫提高信息产品的价格或信息使用的门槛。这就使科技成果供应陷入了一个怪圈:免费或过低的收费,将使科技成果与信息的供给者血本无归,而过高的收费又往往造成潜在用户的流失。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还是要通过政府行为,提供完善的政策法规或一定的经济补贴来支持信息供体,鼓励其开展农业技术信息的传播与服务。当然,现实中也有少部分信息供应商,如一些刊物、报纸、信息咨询中心等通过有效的市场运营获得了成功,但网络信息供应商目前的经营状况还不甚理想。这主要是因为信息高速公路“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此外,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业科技成果研发的困难,也使得技术供给者市场活跃程度较低。

农业科技成果使用者接受农业科技成果的原因来自于农业科技带来的产品创新或土地劳力等生产要素的集约。其本质是带来农业生产机会成本的降低和生产收益的提高,因而带来农民生活状况的改善。

由于农业产业的弱质性,我国农业生产者经常处在被市场挤压的境地,生产效益不高,单位产品的利润有限,加之生产规模较小,因而缺乏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同时,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中国农民更是深受“平安是福”、“小富即安”思想的浸淫,不愿意冒险行事,因此,他们不会轻易接受风险不明的农业科技信息。而等他们看到别人使用某项科技信息获利并开始模仿时,其技术收益又因使用者的增加而往往比预期的要低。这些因素又反过来成为进一步影响农业生产者接受农业科技信息积极性的因素。

4.信息的信度与效度问题。信度是反映事物稳定性、可靠性的指标。信度的作用在于消除不确定性。但是,如果信息路径的噪音太大,那么,科技成果信息的传播过程反而可能成为增加不确定性的主要因素。因此,对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每一个中间环节的控制就显得十分重要。

信息的效度即信息的准确性和应用效果。由于我国幅员辽阔,自然条件千差万别,加之农业生产环境的开放性,因此几乎没有具有普适性的农业科学技术。任何一项技术都需要结合一定的生产条件进行适度的改造。而农业科技信息的加工方法和改造程度直接影响着它的效度。

农业科技成果的立意是否以解决特定问题为导向是决定其信度与效度的关键因素。问题导向在决定科技成果内容的同时,也决定了科技成果的信息形式,即它充分考虑了接受者的特点。比如说,农业生产有很强的地域性,要提高技术使用效率,就必须使农业科学技术与当地生产条件相结合,实现技术的本地化。

5.信息的不对称性。在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现象非常普遍。

信息不对称最经常地表现为“不懂”技术的使用者(包括技术开发的风险投资商、科技推广组织、农业企业和农民)和“不懂”市场的技术持有者之间的沟通困难。

进行信息充分沟通的一个前提,是对话双方能够在同一个对话平台上把事情“说清楚”。可是事实上很难做到这一点。而封建社会婚姻中常见的那样一种现象倒是时有耳闻——技术持有者出于对技术保密的心理以及法律、政策所允许的某些保护性措施,使得技术成果的信息不完全,就像一位护雏心切的家长,对自己的女儿娇宠过度,不让她抛头露面,同时又不论其长相如何,在自己看来总是貌美如花,因此希望她能找到一个上好的婆家;而对投资者而言,由于对技术了解程度有限,但出于保护自己投资利益及规避风险的本能,总想更多地获得有关的技术信息,可是科技成果这一待嫁的新娘却总是披着红色的盖头,在她与自己正式成婚之前,无论如何难睹芳容。于是,双方在成为亲家之前,总要先互为敌人,都想摸清对手的情况,而又往往云里雾里,不知所以,最后是“不打不成交”或者以告吹了事。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经常出现技术持有者对技术效果的高估,而投资者迟迟不予投资的现象。如果信用制度完善的话,这些问题应该不难解决。但恰恰是由于不规范行为的泛滥,政府评奖制度以及中立性的技术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往往仍不足以为投资者采信,所以,科技成果使用者对一项科技成果的接受行为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成果持有者的声望,投资者的眼光、胆魄和运气。

信息不对称的客观事实,加之制度的失范,造成了以上的尴尬局面。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当然不能是让科技成果使用者成为技术专家或者使科研人员成为项目经理人。完善法律制度,规范操作行为,确保科技成果评估机构的中立和专业化,提高农业科技信息的信度与效度,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6.信息的梯度转移问题。信息的梯度转移规律是指信息总是按照一定的层次和方向循序进行传递的。

由于知识和文化水平的差异,在信息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甚至在接受者群体之间都存在着“知识差”[4],由此也就难以避免形成“信息差”。这一差距的大小直接决定信息传递的速度、方向、范围和效果。“信息差”的大小决定了信息转移的梯度。梯度是指某物质的空间分布在一定方向上有规律的递增或递减的现象。实物的能量是沿着梯度最大的方向流动的:水向落差最大的方向倾泻,电向电位差最大的方向流动,热量向温差最大的方向传导,等等。然而,科技信息的传播扩散却与之相反。由于它是一种知识商品,如果接受的一方没有相应的知识、技术和经济基础,就很难接受、消化它。所以,科技成果是沿着应用梯度最小的方向转移的。

科技成果的生命周期与科技成果梯度纵向转移(由科技发达地区转向科技不发达地区,这是地域上的纵向转移;由发达地区的衰落型科技转移到落后地区变为先进型科技,这是时间上的纵向转移)规律,提醒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努力推动科技成果的“平民化”和相关科技知识的“普及化”,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工作。

二、政策建议与措施

1.进一步改革农业科技推广体制,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的传播。首先,要进行制度创新,改革农技推广项目的拨款制度,建立推广项目的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公开公平的农技推广项目招投标竞争制度;改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个人发展条件,解决其长远发展的后顾之忧,以调动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其次,制定政策,健全民间科技推广体系。以农民专业协会为代表的民间科技推广组织是农业科技推广的新生力量,它有效地弥补了政府农技推广部门的不足,填补了农业科技推广的一段真空地带。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民间科技推广组织的作用,积极扶持、促进其健康发展。

第三,为涉农企业等中介组织提供良好的政策空间。融技术、产品、服务于一体的中介组织最大的优势就是能将技术成果、技术转化、技术应用有机地联系起来,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的交流与利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2.消除噪音,提高科技信息的信度与效度。消除噪音的关键就是要控制好信息源的信息行为。从理论上讲,科研人员、推广转化组织(包括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示范户都可能成为信息源。完善法律、行政管理和社会信用制度是消除人为信息噪音的根本。同时,缩短信息传输路径,减少中间环节,尽可能做到信息的直线传递,是减少信息噪音的技术手段。

实施信息的标准化是提高信息信度与效度的重要措施。农业标准信息是指反映农业标准的技术性文献。它不仅技术手段先进,而且通俗易懂,易于为信息用户所接受。农业标准信息对于建立科技成果的市场信誉,加快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努力做到农业科技成果信息的准确、规范,实现标准化和统一性的有机结合,避免无效和错误信息的出现。

3.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农业科技信息传播效率。农业信息化程度决定了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速度与效率。要结合国情,注重信息技术的先进性与实用性的有机统一,采用多种信息手段,尤其是农业生产者喜闻乐见、易于采用的信息手段来全方位、多角度地传播农业科技信息。

加快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通过政府和民间、国内和国外等多种投资渠道,加大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的投融资力度,促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网络化,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的在线推广。超级秘书网

4.遵循信息梯度转移规律,促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根据不同的环境和发展要求,精心选择技术信息对象,因地制宜地做好科技成果和成果形式的选择工作,以提高产业化效率。同时,根据各地的经济、文化、自然等资源禀赋条件,以提升经济层次为目标,选择适合当地特点的适用科技成果,积极进行尝试,努力实现经济科技的跨越式发展。

5.建立完善、开放的科技信息管理体系。由于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各利益主体寻求自我保护或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其彼此间互相进行信息的封锁,以确保自己处于信息垄断者的地位。然而,这种行为的最终结果是,由于彼此间的不合作,极大地影响了科技成果的市场化,最终是打碎了科技信息垄断者获得最大利益的梦想,使大家的利益都受到损害,而科技研究、开发的投资者成为这一行为的最大牺牲者。建立完善、开放的科技信息管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做到科技成果信息的公开和共享,是科技成果产业化各利益主体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最有效保障。

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信息本质,把握其信息特点,遵循信息传播规律,改善信息传播条件,以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的传播来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参考文献】

农业产业化论文例6

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要推动力,农业产业化也是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有力措施,农业产业化更是我国农业适应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必然趋势。而推进农业产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论题重大,涉及面甚广,比如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农业结构调整、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和保护力度,发挥企业家的骨干作用等等。本文仅从组织创新的角度进行分析,目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已对原有的理论模式提出挑战,我们对产业化经营的认识必须深化。发展新型的合作经济,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则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必然选择。

(一)发展新型的合作经济,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的主要载体。所谓农业产业化,它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中心,以谋求经营效益为目标,把种、养、加联结起来,把产、供、销等环节串联起来营运的组织系统和经营机制。从纵向看,它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接起来,形成一条龙型的产业链,实现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条龙生产经营,其实质是农业生产者和为农业服务的产前、产后相关企业签订合同或合约,来代替市场中相应的一系列临时交易关系,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融为一体。从横向看,各个供求环节依照各自的专业分工,涉及到资源、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组织,涉及到农业与加工业、商业乃至金融、运输等产业之间的紧密合作,形成纵横交织、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一体化经营系统。它的组织结构犹如一张活动的网,其中各个生产经营环节既相对独立动作、相对独立核算,彼此之间又相互协作、有机结合,形成自行调节、自我发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型经营机制。由上可知,农业产业化既是农业生产经营的机制创新,又是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创新;它既需要专业分工,更需要相互合作,如果没有相应的合作经济为载体,为依托,那么农业产业化就将成为“空中楼阁”,流于空谈了。

(二)发展新型的合作经济,是顺应农业“第二个飞跃”的必然趋势。早在1990年3月,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必须有二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发展集体经济。”邓小平同志这一“两个飞跃”的论断,指明了我国农业发展的前进方向。从实际情况来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业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特别是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后,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农业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和增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逐步提高。在肯定改革开放20多年来农业发展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当前农业发展的后劲不足,出现了一些深层次的新问题:(1)以家庭联产承包为特点的小农户和社会化大生产、特别是和千变万化的国内外大市场如何相适应问题;(2)分散的农户生产、小块的承包田地和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矛盾问题;(3)小农户和科技兴农、推广农业先进技术的要求如何相适应的问题。以上这些不适应,既涉及到农业经营体制的改革问题,又涉及到农业生产由现在粗放型耕作到集约型发展的转型问题。要解决千家万户分散的小生产和社会化大市场紧密结合的问题,出路在于深化改革。邓小平同志关于我国农业发展“第二个飞跃”中提出的“发展适度规模、发展集体经济”,实质上就已提出了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要求。我们必须按照邓小平同志指出的农业“第二个飞跃”的方向,在基本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同时,提高农业生产的社会化、组织化、合作化程度。因此,创建新型的合作经济,是实现农业发展新飞跃的客观要求。

(三)发展新型的合作经济,是解决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目前,农民增收问题比较突出,这个问题十分重要,其中原因也相当复杂,其主要因素如下:一是随着我国农产品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随着消费者对农产品供给由数量需求到质量需求的转变,部分农产品供过于求,供不合求,致使相当部分农产品滞销,甚至卖不出去,导致农民增产不增收。二是随着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提高,农产品生产成本加大,也影响了农民收入提高。三是目前农业尚属于弱质产业,抗灾能力不强。一旦遇上旱、涝、虫灾等自然灾害,则出现减产减收,甚至颗粒无收,遇到灾害的农民脱了贫又返贫。四是从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的流程来看,许多农民仅仅作为一些企业的原料供应者,其生产利润大部分被农产品加工企业或流通企业占有。农民得不到生产农产品的平均利润,也构成影响农民增收的因素之一。五是随着农业科技的迅速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农民增收问题面临的竞争更加严峻。一方面,农业科技的发展,一些农业企业集团加大科技方面投入,市场上“名、优、特”农产品增加,许多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农民在优质化的农产品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另一方面,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既面临本地区、本国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又面临国际上多国农产品进入的竞销压力。分散的个体农户面对如此强烈的双重竞争的压力,如果不提高多数农户的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不把这些农户引入农业产业化的合作经济之中,那么则难以增强竞争力,解决其增收问题,则难以奏效。当然,农民增收问题,还涉及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涉及到对农民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措施等等。

二、我国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的特点

我国农村合作经济从新中国建立以来,大致可以分作三个发展时期:第一阶段,从建国后完成到1956年的互助合作。这一阶段将分得土地的农民组织起来建立生产合作社,避免当时小农经济“两极分化”,同时通过农村供销社组织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购销,以巩固工农联盟。第二阶段,实行集体化及高度集中的“化”,这一阶段无论是从所有制形式,还是从决策、分配和对外经济联系方式来考察,其间的集体经济已经嬗变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经济了。虽然这种集体经济有助于农业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积累,但由于违背了合作经济关于自愿进出、社员主体、民主管理、利润返还等原则,形成了产权不明、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等体制弊端,背离了社员的意愿和利益,导致这种集体经济的解体。第三阶段,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实施到目前各类农民合作组织竞相发展的时期。由于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合作经济初步具备了按真正的合作社原则发展的环境和条件。一方面,商品经济的利益机制得到有效的启动,按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的体制得以确立,农户获得相对独立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产权和经营权,激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另一方面由于农户经济的分散、弱小,市场信息不灵和对外经济联系的渠道不畅,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又产生了互助合作的迫切性和必要性,于是农村各种合作经济又如雨后春笋般地破土而出了。农民专业技术协会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末,安徽天长县成立了中国第一个农民科学种田技术协会。1980年,四川郫县又成立了农民养蜂协会。1994年,山西定襄、岐县、万荣、临汾四县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1993年河南信阳地区提出了“公司+农户”一体化经营的思路。新型的农村合作经济,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20多年中,数量由少到多、规模从小到大、形式从单一到多样,合作程度从松到紧密、经济效益从低效到高效,呈现出方兴未艾的发展态势。以湖南省为例,到去年为止,全省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种植面积3067万多亩,牲畜养殖732万多头,水产养殖近40万亩,带动农民增收34亿元。其中,发挥龙头作用的企业年销售收入达242亿元。通过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企业与农户建立了产销衔接、合同订单、保护价收购以及股份合作等多样化的利益合作关系,全省现有“订单”作物面积约474万亩,签约产量299万吨,签约金额83亿元,联结农户60万户,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经济效益逐步提升。由上述可见,本文要探讨的农业合作经济,和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合作化”以及尔后的“化”,根本不是一回事。农村改革和发展已经到了今天的地步,如果再照搬照套过去“集体经济”的模式,摘强迫命令、“归大堆”、侵犯农民群众对生产资料的使用权,经营权和自,则有害于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这显然是行不通的。

现在,要研究的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切合我国当今时宜和今后发展趋势的新型合作经济,其要点可以概括为:一是坚持和创新相结合。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坚持农民拥有对土地等生产资料的使用权和支配权的前提下进行组织创新。实践证明,家庭承包经营不仅适应传统农业方式,而且也能适应现代农业经济组织。二是自愿和引导相结合。在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的原则下,引导农民适应农业市场化、生产社会化的要求,实行分工合作,通过互利互惠的方式给农民带来好处。三是企业和农户相结合。通过建立农业中的龙头企业,发挥其资金、技术和购销渠道等优势,和众多的农户形成销关系,用产销合约或“订单”的形式,把分散的农户生产和社会消费市场联系起来,引导和帮助农户面向市场需求进行生产活动,使农民克服农产品生产的盲目性,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益。四是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相结合。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是一种经济利益的共同体,农业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关系。在利益上,公司和农户大致按平均利润率进行分配;一旦遇到风险,两者之间按得利大小进行分担。按此原则,建立起公平交易的利益机制,形成比较稳定的双赢的合作关系。五是政府扶持引导和农业企业自主经营相结合,鉴于农业是弱质产业,在发展过程中,既要承担自然灾害的风险,又要经受市场波动的风险。在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一方面农业企业要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另一方面,政府在减少或避免行政干预的同时,必须予以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其中包括规划导向、结构调整导向和相关政策导向等方面给予支持,特别要以扶持龙头企业为重点,使新型的合作经济得以健康发展。

三、农业合作经济的组织形式及其规范化的思索

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产业化的主要载体,在农业发展的实践中已经显示出强盛的生命力。目前其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不拘一格。从外部表现形式看,主要有:公司+农户、基地(农户)+工商企业、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农户、专业批发市场+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还有农忙合作、股份合作、服务合作等模式。从合作主体来看,又可以分作三类: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在农业产业化组织中,以或是农业企业、或是加工企业、或是商业企业、或是农工商综合企业为“龙头”、为主体,通过销产业链,带动众多农户,发展合作经济。二是专业协会带动型,即以农村专业协会为主体,组织农户进行专业生产协作,为农户提供各种有偿服务。这类组织主要采取同业联合的形式,通过成立同业公会、专业协会等民间合作组织,把分散个体农户、企业联合进来,形成行业合力,壮大同业规模,增加规避风险和市场竞争的能力。如日本农村大量出现的农业协同组合,其目的就是“排除中间商人,发展中间商业”,并使这类“农协”和龙头企业对接,成为龙头企业稳定的优质原料生产基地。三是产权带动型,即以产权为纽带,吸收广大农户和有关服务单位以土地、资金、高新科技等生产要素入股,建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实行公司、农户和服务单位相结合,形成“互惠互利、相互联动”的利益共同体。

上述模式,孰优孰劣、孰长孰短,不宜作出简单化、绝对化的判断,因为不同的模式适用于不同的条件、不同的环境,应当因地因时因条件因环境,侧重于效果加以评论。总之,只要符合大多数农户意愿,有利于农民增收,有利于发展农业先进生产力的模式即可坚持,即可促其健康发展。在坚持“有利于”标准的同时,亦可参考科斯定理加以分析。著名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认为,组织化的企业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市场交易存在的大量成本,节省下来的市场交易成本大于组织企业的成本,那么企业就有存在的价值。组织化的企业可以将某些原本由市场交易的资源转化为组织资源,在企业内通过行政方式代替市场交易,从而大幅减少社会总的交易成本,这就是企业存在的原因。这个原理基本适用于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分析。依此而论,一种合作经济组织,如果其主体的组织化成本小于分散农户市场交易成本,则应有存在和发展的价值和依据。联系现实、从总体上看,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很不平衡,组织化程度也参差不齐;一些龙头企业带动农户生产的能力不强,有的龙头企业到外地采购原料进行生产,对本地农户生产没有发挥带动作用;一些合作组织的利益机制还不完善,松散型结合比较多,尚未形成“一赢俱赢、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政府的扶持和引导力度还不够,扶持政策和措施不健全、不到位。为了实现“十五”期间农业产业化的总目标,进一步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增效问题,并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农业生产经营的新要求,必须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农业合作组织,以利于从组织创新的层面上推进农业产业化。在发展中规范农业合作经济,培育龙头企业是关键。我国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合作化”,强制的因素比较突出,违背了农户的意愿和利益,以至于不少农民群众至今心存疑虑,谈“合”色变;现在,发展农业合作经济,主要满足农民适应市场的需要,通过龙头企业来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因此,在发展龙头企业中规范其经营管理,实属必要。首先,龙头企业要立足于农业发展,着眼于农业开发,努力开发名、优、特农产品,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的深度和精度,在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上下功夫,防止盲目地“随波逐流”、搞“多种经营”。宜在明确经营方向、突出主业的基础上,发挥比较优势,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带动农户的能力。第二,要建设龙头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提高企业家的素质,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增强开拓国内、国际市场能力。第三,龙头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内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第四,要加大政府系统农业等有关部门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要将支持重点转到实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出口创汇、产业升级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转到发挥其对农产特别是中小型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上。要将财政、金融支持重点,转到科技创新潜力比较大、但生产经营暂时遇到资金困难,处于起步和初发阶段、亟需“扶上马,送一程”,主要从事农产品销售,还包括包装、保鲜、分级、品牌建设和管理的中小型企业。

在发展中规范农业合作经济,必须在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建立中介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新形式。这种新形式之所以必要,是因为:龙头企业为自负盈亏的独立实体,一旦遇到市场需求起伏而利益受到损害,就会把风险转嫁给农民;而作为农民一方,由于龙头企业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也不一定履行“订单”合约,出现谁的价格高就把产品卖给谁的违约行为。因此,有必要在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嵌入一种作为中介的合作经济组织。倡导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建立各种行业互助协会、行业营销协会或商会等中介组织。这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不断增强其凝聚力和经济实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加强对农户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在产业化经营中发挥桥梁和联结作用。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章程和规章条例,明确合作经济的法人地位,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在发展中规范农业合作经济,必须完善各种经营主体的利益结合机制。发展农业合作经济,不能采取强迫命令的办法,而应以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结合机制为准则,龙头企业、农户、中介组织之间的利益结合方式可以多样化,宜因产业化不同阶段和产业的特点不同而不同。无论采用哪种利益结合方式,都要坚持各个合作主体自愿互利的原则,不能强行干预。对于目前普遍实行的合同契约、订单农业、合同加服务、股份合作、资产入股等利益结合形式,要分析比较实际效果,总结经验,引导其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其规范的原则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各方认可、农民拥护。“利益共享”应按各个合作主体投入的生产要素及产品的交易额来分配;“风险共担”,则宜按各个主体得利的多少来分担。这样,把各个合作主体的责任、利益、风险三者相互联系起来,并以具有法律等效力的条例或合约形式予以界定,在实行中不断总结规范。这类合作制的条例或合约条款的制定,重要的是对各合作方都有利、都认可,特别要注意照顾农民群众的利益,绝不能损农、坑农,否则就会因失去群众基础而“流产”。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各种利益结合方式中,股份合作制由于明确了合作主体的产权关系,对优化资源配置,转换经营机制,理顺各种利益关系,调动合作者的积极性,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实行效果比较好,值得总结和推广。在发展中规范农业合作经济,还必须加快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农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要素。发展农业合作经济必须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在土地有序流转过程中,必须坚持“自愿、有偿、依法、规范”的原则,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自,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应加快试点,鼓励探索,防止土地流转中的盲目“刮风”和对农民利益的侵犯。在发展中规范农业合作经济,要用足WTO的“绿箱”政策,用好“黄箱”政策。其别重要的有三点:一是改革补贴流通环节的政策,将保护价与实际粮价的差额,以收入补贴形式直接补贴给农民;二是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和保险体系,防范和化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三是要给予合作经济组织必要的法律和政策支持,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的利益。

[参考文献]

[1]韩俊:《中国三农一百题》.中国发展出版社,2004

[2]徐文华.提高合作意识和合作能力是振兴农村合作经济的关键[J].农村经济,2003,(5).

[3]李昌平:给农民松绑是增收的重要途径[J],改革内参,2002(1)

[4]胡鞍钢:加入WTO应使8亿农民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J],经济要参,2002(10)

农业产业化论文例7

1湟源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1.1优势产业不明显,集约化程度较低

湟源县大多数农村经济以传统种植业为主,并伴之劳务输出,在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过程中,有部分群众积极发展各式农业产业,成效显著,如苗木种植、养殖业等。但其间产业的发展,多为农民自发盲目的自主型农业,缺乏集约型管理和规模化经营,优势产业不明显[1-2]。

1.2传统习惯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转困难

在当前土地流转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仍普遍看重自家土地,个体经营性较强。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中,大部分人没有将土地流转出去,大面积抛荒影响农业经济发展,给农村经济造成一定的损失。

1.3农田水利基本设施老化、破坏现象普遍

自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户家庭经营成为农业生产活动的主体,对以集体劳动方式修建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只使用、不维护的现象比较普遍,基础设施年久失修,疏于管理,破坏严重,积累的问题越来越多。

2发展对策

2.1提高农民素质和技术水平,推进农业机械化

随着农业规模的扩大,为实现农村产业发展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当务之急须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以推进农业机械化的应用。目前有些农业机械不适合小块土地的耕种,需要改良。应鼓励工厂生产适宜不同地块类型的机械,并扶持农民购买,对提高农民的生产力有很大的帮助。

2.2加大宣传力度,妥善开展流转工作

基层干部要从为民办实事出发,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引导,并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应通过以下2方面来实现:第一,要加大对土地流转的宣传工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普遍存在农民群众对流转的认识度和知晓度不充分的现象,应在思想上做好群众工作;第二,要多形式、多渠道积极稳妥地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把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同时,对土地流转法规政策要进行广泛宣传,促使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工作,改变传统的农业耕种模式,扩大种植规模,有效地推动农村土地流转[3-4]。

2.3进一步维护和建设农村基础设施

建设、维护农村基础设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否则会浪费大量资源,给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在加大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基础设施维护。

2.4强化统筹理念,加快整合各类资源

一是整合资金资源。实现“一村一品”示范村产业发展。二是整合部门资源。整合分散在计划、财政、农业、农发、扶贫、科技等部门的资金,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与农业生产条件。同时,整合交通、水利、电力部门资源,着力解决产业发展所需的水、电、路、讯等配套设施建设。三是整合信息资源。加快电子农务服务站建设,鼓励支持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公司搭建多种形式的信息服务平台,确保每村每户在2010年底至少有1个适合自己需求的信息服务平台。

2.5强化规划理念,加快构建区域特色产业

在规划编制上,根据湟源县区域资源和产业发展现状,坚持规划到乡镇、到村组,明确每个乡镇的产业发展重点。按照“稳粮、兴牧”的思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如稳定小麦种植面积,大力推广地膜马铃薯种植,提高粮食单产,确保县域粮食安全;积极实施奶牛基地建设、饲草基地建设、乳制品加工企业招引、奶畜配套产业建设四大工程,建立良种繁育、疫病防控、质量监测、技术推广四大体系[5]。

2.6强化工业理念,加快组建产业化龙头企业

迅速组建龙头企业,坚持把产业化龙头企业与招商引资、县传统企业的挖潜改造、乡镇企业的发展相结合,以附加值提升产业发展规模和速度,使其惠及于民。

2.7强化市场理念,加快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目前湟源县共有各类专业合作社16个,拥有会员8000人,涉及种养业、加工业、流通业等领域。针对不同产业建设不同的专业合作社,有以下几种组建方式:一是由农村专业大户或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从事同一产业的农户组建专业合作社。二是由农村能人牵头,围绕主导产业建立专业合作社。三是由村委会牵头,吸纳该村或周边从事同一产业的农户建立专业合作社。四是由农牧部门牵头,依托其人才、科技优势,与农户联合发展主导产业。五是由供销社牵头,联合农户建立专业合作社。建立专业合作社既可以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又可提高农民及相关产业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同时促进产业科技成果转化。

3参考文献

[1]牛树海.河南省农业产业化现状及发展对策[J].河南农业科学,2006(6):5-7.

[2]张宇松.略论农业产业化[J].河南农业科学,2008(12):5-8.

农业产业化论文例8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得到了中央的重视和肯定。十五大报告指出:“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十五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农村出现的产业化经营,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这样做,不动摇家庭经营的基础,不侵犯农民的财产权益,能够有效解决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运用现代科技和扩大经营规模等问题,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是我国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之一。”十五届三中全会能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这样的认识,是来之不易的,是经过相当长的过程才取得的共识。这符合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与规律。在此之前,从什么角度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农业产业化经营摆在什么位置,是颇费脑筋的。刚开始的时候,多是从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角度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试图以此解决小农生产的盲目性。的确,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农业实现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从根本上解决农业面向市场的问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是建立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体系。这个产业体系是贸字当头,把产品的销售放在了第一位,依据市场的需求兴办农产品加工业,依据农产品加工业的需要去布局和组织农产品的生产。这是对生产什么卖什么的传统生产方式的根本性改革。农民生产的原料通过加工、销售的龙头企业变成最终产品流向市场,解决了以市场为导向生产初级产品的问题。

接着,人们又多从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利润,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的角度看问题。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农业从单纯原料生产向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转变,从根本上解决农业比较效益低的问题。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农产品的生产在农村,加工和流通往往在远离产地的城市,而且产、加、销三大环节又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形不成完整的产业体系,形不成利益共同体,农民的收入限于出售初级产品,不能分享加工、流通利润,因而农业比较效益低。农业从单纯原料生产向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完整的产业体系转变,农产品在初级产品的基础上通过加工、流通,多层次增值,农民在出售原料的基础上分享加工、流通利润,可以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后来,又从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的角度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一是可以改变我国传统的农产品加工业的布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多年来,我国农产品主要是运到城市加工和销售。实现农产品的就地加工,既可以降低运输成本,又可以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如可以利用食品工业的副产品发展养殖业,增加有机肥料等。二是促进农村工业化,开辟新的就业门路,扩大就业容量。将农产品加工业布局到农村,既能为农村工业化开拓新的领域,又能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进城的压力。三是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多的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贸易,换回廉价的初级产品,与国际市场实行资源交换。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多,耕地少,但劳动力充裕。在农产品国际贸易方面的比较优势,是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出口贸易,或者进口初级产品经地加工后再出口,以劳动含量大、价值高的加工品来增加较多的外汇收入,再从国际市场购回价值相对较低的初级农产品,以补充国内市场的需求。这种以劳动换资源的办法,应是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基本方针。实现这个方针,就要推行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建立发达的、现代化的农产品加工业。现在,我国肉鸡、蔬菜等加工出口已经打开局面,取得成功经验,为发展农产品加工出口贸易创造了条件。

再后来,人们从现代农业发展规律的角度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将关联产业纳入农业的范畴,建立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产业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规律。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农业作为一个现代产业部门,不仅包括农产品的生产,还包括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大都在3:1以上,我国只有0.5:1。以食品工业为例,发达国家工业生产的食品约占饮食消费的90%,而我国仅占25%;发达国家食品工业产值通常是农业总产值的1.5~2倍,而我国食品工业产值还不及农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再从我国目前所处的由温饱向小康过渡的发展阶段看,人们对成品、半成品等加工后的农产品的消费需求越来越旺盛,农业走向国际市场也要求在产品的加工、包装和保鲜等方面狠下功夫。

农业产业化论文例9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得到了中央的重视和肯定。十五大报告指出:“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十五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农村出现的产业化经营,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这样做,不动摇家庭经营的基础,不侵犯农民的财产权益,能够有效解决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运用现代科技和扩大经营规模等问题,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是我国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之一。”十五届三中全会能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这样的认识,是来之不易的,是经过相当长的过程才取得的共识。这符合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与规律。在此之前,从什么角度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农业产业化经营摆在什么位置,是颇费脑筋的。刚开始的时候,多是从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角度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试图以此解决小农生产的盲目性。的确,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农业实现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从根本上解决农业面向市场的问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是建立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体系。这个产业体系是贸字当头,把产品的销售放在了第一位,依据市场的需求兴办农产品加工业,依据农产品加工业的需要去布局和组织农产品的生产。这是对生产什么卖什么的传统生产方式的根本性改革。农民生产的原料通过加工、销售的龙头企业变成最终产品流向市场,解决了以市场为导向生产初级产品的问题。

接着,人们又多从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利润,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的角度看问题。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农业从单纯原料生产向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转变,从根本上解决农业比较效益低的问题。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农产品的生产在农村,加工和流通往往在远离产地的城市,而且产、加、销三大环节又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形不成完整的产业体系,形不成利益共同体,农民的收入限于出售初级产品,不能分享加工、流通利润,因而农业比较效益低。农业从单纯原料生产向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完整的产业体系转变,农产品在初级产品的基础上通过加工、流通,多层次增值,农民在出售原料的基础上分享加工、流通利润,可以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后来,又从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的角度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一是可以改变我国传统的农产品加工业的布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多年来,我国农产品主要是运到城市加工和销售。实现农产品的就地加工,既可以降低运输成本,又可以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如可以利用食品工业的副产品发展养殖业,增加有机肥料等。二是促进农村工业化,开辟新的就业门路,扩大就业容量。将农产品加工业布局到农村,既能为农村工业化开拓新的领域,又能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进城的压力。三是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多的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贸易,换回廉价的初级产品,与国际市场实行资源交换。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多,耕地少,但劳动力充裕。在农产品国际贸易方面的比较优势,是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出口贸易,或者进口初级产品经地加工后再出口,以劳动含量大、价值高的加工品来增加较多的外汇收入,再从国际市场购回价值相对较低的初级农产品,以补充国内市场的需求。这种以劳动换资源的办法,应是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基本方针。实现这个方针,就要推行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建立发达的、现代化的农产品加工业。现在,我国肉鸡、蔬菜等加工出口已经打开局面,取得成功经验,为发展农产品加工出口贸易创造了条件。

再后来,人们从现代农业发展规律的角度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将关联产业纳入农业的范畴,建立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产业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规律。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农业作为一个现代产业部门,不仅包括农产品的生产,还包括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大都在3:1以上,我国只有0.5:1。以食品工业为例,发达国家工业生产的食品约占饮食消费的90%,而我国仅占25%;发达国家食品工业产值通常是农业总产值的1.5~2倍,而我国食品工业产值还不及农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再从我国目前所处的由温饱向小康过渡的发展阶段看,人们对成品、半成品等加工后的农产品的消费需求越来越旺盛,农业走向国际市场也要求在产品的加工、包装和保鲜等方面狠下功夫。

农业产业化论文例10

以抓好种植业生产管理为根本,积极实现产粮大县工作目标,确保粮食增产。作为全省40个产粮大县之一,积极实施省优质稻产业工程项目,努力建设产粮大县,在那务、合江和中垌各建立5000亩优质稻示范区,对示范区进行低产田改造和配套技术推广,对优质稻米进行加工等。以2009年的数据为例:粮食作物播种面积95.89万亩,其中水稻播种面积79.09亩,平均亩产350.88公斤,总产27.75万吨;玉米播种面积5.81万亩,平均亩产330公斤,总产1.91万吨;薯类播种面积10.3万亩,平均亩产419公斤,总产4.32万吨;花生播种面积13.59万亩,平均亩产181.3公斤,总产2.46万吨;糖蔗播种面积5.87万亩,平均亩产4951公斤,总产29.06万吨;蔬菜种植面积29.77万亩,蚕桑面积8.62万亩。

2、以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动力,争创地方农业特色品牌

为推进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迈进,提高了农产品品质,培育了品牌,实现效益农业和特色农产品的可持续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充分发挥本地气候、资源、区域、技术等优势,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积极发展本地特色效益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农业发展的目标是建设90万亩水果基地基地、40万亩优质商品粮基地、8万亩蚕桑基地、8万亩糖蔗基地、8万亩香蕉基地、3万亩化橘红基地、38万亩速生丰产林基地、10万亩罗非鱼基地、132万头生猪基地等。其中,是全国最大的化橘红生产基地,是全省最大的蚕桑生产基地,杨梅镇连续13年被评为“茂名市淡水养殖第一镇”。获无公害认证的农产品5个、无公害基地6个;水产养殖方面,获无公害认定企业4家,无公害水产面积1160多亩。长发粮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绿士牌”香蕉通过国家A级绿色食品认证,在第七届中国农交会上获得“金奖”称号。中垌红杨桃和无核黄皮荣获中国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称号。10万亩外运菜、8万亩蚕桑、8万亩糖蔗、8万亩香蕉、8万亩玉米、3.5万亩橘红等种植业基地渐成规模,还有红杨桃、无核黄皮、笪桥黄瓜、文楼淮山薯、丽岗番薯等。注重加强培育发展糖蔗、蚕桑、香蕉等本地特色优势产品,尤其抓好化橘红的种植推广,积极协助做好橘红深加工项目建设,争创化橘红名牌产品,做大做强化橘红产业。

3、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为目标,推动农业企业发展

为建设特色农业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依托农业资源优势,抓好农产品加工业。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积极配合绿色生命有限公司申报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通过招商引资,正在引进和建设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有省丝绸集团化州新丝厂、国联水产集团罗非鱼切片厂、群康罗非鱼切片厂等。目前,全市共有茂名市级农业龙头企业4家,分别是耀明糖业有限公司(同是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光辉养殖场、茂名市富丽胡椒生产基地。据统计,2009年,4家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3.68亿元,带动农户13500户,户均增收3300元。同时,大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目前已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8家,成员4000多人,行业遍及香蕉、橘红、养猪等。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农业产业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业农村经济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

1、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仍然是当前农业农村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家一户承包经营的局限性逐渐显露,表现在一家一户承包经营,势单力薄,难以抵御市场风险,更难以适应市场的千变万化。只能年复一年地维持简单的再生产,自给自足地耕作,年景好时,略有收入,年景差时,失收减收,根本无法作为完整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一家一户承包经营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不解决,要稳步增加农民收入只能是一句空话。

2、农业加工企业规模小,精深加工企业少,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滞后

农产品的加工企业1800多家,大部分是家庭式粗加工,这一部分企业共786家,占41%左右;深加工企业很少,只有67家,约占3.6%;加工业的龙头企业更少,只有10家。从农产品加工企业看,每个企业平均年产值60万元,规模过小。同时,加工的机械化程度低,科技含量低,造成农产品加工质量低,市场销售一般,经营效益不高。多年来,一些农产品的生产大起大落,陷入“多了少,少了多”的怪圈,主要是信息供求水平差,缺乏信息指导,盲目地“跟着感觉走”。目前,大部分农产品加工经营者的信息来源只能靠与客户交往和新闻媒介,所得信息零碎、分散,不能全面、系统地获取,加上资金短缺问题,从而制约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3、品牌产品竞争力弱,未形成品牌优势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而目前的农业生产大部分还停留在“看天吃饭”,较原始的耕作手段和落后的管理方式不可能生产出优质高效的农产品,同时,小规模经营已跟不上产业化经营步伐。虽然提出发展名牌,形成行业产品的优势策略,但到目前止没有一个过得硬的行业产品,没有一个能影响国内的品牌。在近期上马的项目中,大部分是劳动密集型加工项目和高污染项目,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以立足,更难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的农业结构、品种质量与市场需求的多样化、优质化不相适应,农产品卖难问题难以解决。主要原因是随着人民生活的改善,社会市场需求变化节奏加快,而农产品生产周期长,结构调整难以适应。其次是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农产品卖难,卖好价钱更难。虽然有的农产品属季节性、结构性剩余,但由于总体上农产品比较充裕,农产品价格在短时间内难以上扬。另外,农产品加工率低,附加值低。全市农产品除少部分自给外,大部分直接上市或经粗加工上市,加工率只有18%左右,相比发达县(市)差了一大截。另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农民组织化程度仍然较低,增收困难、大量富余农业劳动力滞留在农村,已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障碍。加上地方财政困难,财政截流是影响农业投入、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投入不足等,都严重影响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农业产业调整的措施和策略

新时期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对于合理利用农业资源,更好的服务“三农”,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高综合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作用。作为全省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合理与否对广东省的农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以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发展,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一是转变观念,统一思想。转变以农业思维抓农业的传统观念,树立以工业化思维办农业的思想。转变以农言农、就“三农”论“三农”、就“三农”抓“三农”的观念,树立城乡统筹,“三化”联动的思想,变城乡分割、二元结构为城乡统筹,变“三化”割裂、各自为政为“三化”联动、互相促进。以新型工业化的发展统筹、带动解决“三农”问题。二是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地处南亚热带气候优势,水果、丰产林、罗非鱼、糖蔗等农业产业有发展优势。目前的农业农村经济正处于从求产量、求数量向提高质量、效益的重大较变时期,农业的结构调整不能只停留在调减粮食、处理粮经关系上,而是要继续采取强有效的措施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利用气候、资源、区域、技术等优势,把优势资源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全市确立了水果、糖蔗、丰产林和罗非鱼等农业支柱产业,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划,积极争取上级立项,投入资金,切实抓好优质商品粮基地、北运菜、速生丰产林、玉米、罗非鱼、蚕桑、糖蔗、香蕉、橘红、红杨桃、笪桥黄瓜、文楼淮山薯等农业基地建设,提高了农产品品质,培育了品牌,实现效益农业和特色农产品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建设,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三是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大名牌产品的宣传和引导,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一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二是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依托农业龙头企业,搞好“一乡一品”建设,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从源头打击到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抓好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

农作物的最终附加值不是体现在它的种植上面,也不是体现在它的生产管理上面,而是体现在它最终被消费者所能消费的程度上。农作物的经济价值的体现,在于农作物与农产品加工业的有效结合。所以要加快构建区域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逐步地做到“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增加农作物的市场竞争力和高附加值,提升质量水平,降低进入市场的壁垒,增加农民的收入。全市现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有6家,分别是耀明糖业有限公司(同是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绿生园集团、化州食品企业集团公司、化州中药厂、茂名富丽胡椒生产基地、化州铁路专线服务有限公司、光辉养殖场。在这些企业的基础上,要大力发展和鼓励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要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引进高新技术和高新农产品加工设备,积极研究开发农产品的加工技术,广泛开拓农产品加工市场。据统计,全市6家茂名市农业龙头企业2007年销售收入7.8亿元,带动农户1.4万户,企业自有基地9个,其中种植面积9800亩、水产养殖面积万多亩、禽畜养殖量23.2万头。因此改变传统的农产品加工观念,对农产品附加值的研究和挖掘,就能更好的带动农业经济的发展。

3、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府的农业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