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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7 18:11:18

诚信建设论文

诚信建设论文例1

二、诚信道德缺失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容回避

看不到30多年中国社会道德建设的成绩和主流,就会丧失信心,是错误的;看不到当前存在的一些道德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就会丧失警惕,同样是危险的。由于道德发展的滞后性、体制机制不完善、法治和德治不完全相适应及社会舆论放大效应等原因的影响,现实社会中确实存在着“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的现象。在政务领域,表现为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的政策多变、有法不依、不守承诺、暗箱操作等,一些干部,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权钱交易等。在商务领域,表现为部分企业及商家的不守信用、不讲信誉、违约欺诈、制假售假、坑蒙拐骗、虚假宣传、财务信息严重失真等。在司法领域,表现为个别司法人员的刑讯逼供、司法不公等。在社会生活领域,个体方面表现为假学历、假履历、考试作弊、欠贷不还、偷税漏税、假医假药等,公共生活方面表现为少数人的见危不救、见恶不忿、见弱不帮、见苦不悯等,公共服务方面表现为食品行业的“瘦肉精”、“毒奶粉”、“地沟油”等,建筑行业中的“桥垮垮”、“楼脆脆”等,教育领域个别人的论文抄袭、成果剽窃、买卖文凭、沽名钓誉等,医疗卫生领域个别医生小病大看、小病大药方、“红包”盛行等。各类诚信道德缺失案例频发多发,不断冲击着人们的道德底线,拷问着人们的道德良知,给社会的和谐发展带来了严重危害。针对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一系列恶性事件,曾严厉指出:“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由诚信缺失导致的道德失范,侵蚀着个人、国家和社会的健康发展的肌体。其后果非常严重。

(一)严重影响着公民对社会诚信度的评价。2011年7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开展的“2011中国人信用大调查”显示:公众对当前中国社会诚信状况不乐观,超六成(65.7%)受访者认为,近十年来中国社会诚信度整体下滑。2011年2月,《瞭望》周刊联合国内专业调查研究机构对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成都五个城市进行的社会诚信状况调查数据显示:被访者对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状况总体评价较低,仅有4.8%的被访者评价“好”,47.8%评价“一般”,而认为“差”和“很差”的占46.6%。2009年,《小康》杂志联合新浪网对我国“诚信小康”状况进行的抽样调查、《人民论坛》所作的“千人问卷”调查、2010年社会心态蓝皮书课题组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的社会信任调查,都得出了大致相同的结论。虽然这些数据属于样本调查,不能全面准确反映社会诚信的总体状况,但诚信缺失问题日益凸显却是不争的事实。假话不信,真话受质疑,成为一种不良的社会心态,严重影响着国家发展的良好社会基础。

(二)政务失信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据新华网诚信调查显示,公众认为“目前最需要提高哪方面的诚信”中,“政务诚信”占到59.9%,加上“司法公信”21.3%的比例,对提高整个政府诚信的比例超过八成。政府既是社会信用的制定者、执行者、维护者,又是公共信用的引导者、监督者、践行者,政务诚信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处于关键与核心地位,直接影响着商务诚信、社会诚信,政府诚信水平的高低关系到社会诚信道德的整体运行过程。然而,从“7•23”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到“7•20”、“7•25”恩施州建始县不作为、乱作为事件;从铁道部新闻发言人“反正我信了”,到建始县经信局副局长“砍村民药材树谁说赔钱”;从郭美美微博炫富将中国红十字会推上舆论漩涡中心,到会理官员“悬浮”事件等的出现,一次次将政务诚信推上社会舆论和公众关注的风口浪尖,直接拷问着政府行为的公信力。各种不信任情绪的累积,最后都可能会引向对政府的怀疑。因此,政务失信不仅给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带来负面影响,更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严重影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三)商务失信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其中因产品质量低劣、制假售假、合同欺诈造成的各种损失达2000亿元。市场经济本质上是诚信经济、信用经济。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石,“诚信是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经济环境中,随着生产规模、市场范围、交往层次和交换频率的迅速扩大,信用作为一切交易活动的基础,必然要求被人们认同和遵守。只有交易双方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础上的承诺和践诺,才能使双方无须付现即可获得商品、服务和货币,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而诚信的缺失,一方面造成交易主体不被对方信任,限制交易主体自身发展,另一方面为防范交易风险被迫增加交易成本,使得经济活动萎缩,经营效率低下,甚至企业破产。最重要的是造成了社会信用链条的中断和损害,破坏了市场机制和市场经济规则。

(四)社会失信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诚信缺失造成人们之间互不信任相互提防,使得相互间的交流和沟通变得更加困难,对他人的同情、关心和帮助也变得更加不易。更为严重的是,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使得许多诚实守信的人利益受到损害,认为“老实人吃亏”的思想占了主导,整个社会的道德风险加大,道德水平下降。同时,诚信作为社会有序发展和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必然要求被人们遵守和认同,一旦诚信不彰,社会上便会坑蒙拐骗盛行,欺诈造假成风,最终必然使民众对社会和政府失去基本的信心和信任,导致社会的和谐稳定运行面临诸多不确定性。一些法律工作者不无忧虑的指出:“在一个不讲诚信的社会,守信者遭受损失,劣币驱逐良币,驱使很多讲诚信的‘好人’变成了‘坏人’,人们从不敢诚信、不能诚信发展到最后不愿诚信,很可能引发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五)诚信缺失严重影响文化的发展和繁荣。道德是文化的灵魂,诚信是社会的良心。诚信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核心和根本。只有人人讲诚信、社会重诚信,文化的发展和繁荣,才不致成为空中楼阁。良好的社会信用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是每个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成员立足于社会的必要条件。反之,如果诚信缺失、不讲信用,不仅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破坏市场和社会秩序,而且损害社会公正,损害群众利益,妨碍民族和社会文明进步,更谈不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了。尤其是在当前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全球一体化逐渐加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的特殊背景下,切实加强诚信建设,以先进文化引领经济政治建设,有利于公平正义的回归和社会的和谐。

三、加强诚信道德和法治建设刻不容缓

顺应国人之期盼,关注民生之需要,实现文化强国和依法治国之目标,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切实“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正视诚信道德问题,推进诚信道德建设,构筑社会诚信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加强诚信道德的宣传教育

教育升华思想,思想引导行为。要通过思想教育,引导人们把诚信道德转化为内心信念、信仰。要充分认识诚信缺失、道德滑坡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把诚信道德教育作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要像重视经济建设、法制建设一样高度重视诚信道德教育。要加强中华优秀道德文化传统和党的革命道德传统的教育,加强新时期诚信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普及诚信文化和诚信知识,培育道德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养,增强诚信道德自觉和自信;加强对社会精英重点人群的诚信道德教育,把党员干部、公务员队伍、富裕阶层和文化科技精英等作为诚信道德教育的重点,发挥他们的标杆和示范作用。通过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诚信教育,在全社会努力形成“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人人行诚信”的良好道德环境。

(二)加强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要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建立各类企业、组织、个人的诚信信息的征集和公开机制,建立统一集中或政府、行业、信用中介机构三个层次的资信数据库,及时有效地向全社会提供和信用信息。建立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形成一个动态评估体系,向媒体公布个人的诚信情况,个人信用档案与银行、信贷、工商、税务等单位进行“资源共享”,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建设社会信用中介组织,支持科学治理、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持牌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信用产品,发挥专业优势,细分信用市场,强化营销服务,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鼓励社会各界使用、引导信用服务需求,共建社会信用环境,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通过整合工商、质监、财政、税务、审计、司法和银行等系统的各类信息,建立以互联互通的信用资料数据库为基础的公共信息平台。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对诚信者的社会褒扬和对失信者的舆论谴责,促进社会形成良好的诚信氛围。

(三)发挥政务诚信建设的关键作用

政务诚信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政府守信践诺,企业才会履行契约,民众才会“不令而行”;政务缺乏公信力,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便举步维艰,民众、法人也难免“虽令不从”。打造诚信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是一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政府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秩序的关键行为主体,一要坚持实事求是,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二要恪尽职守,用心谋事,用情做事,用力成事,不回避矛盾,不推过揽功;三要清正廉洁,珍惜名誉,靠诚信赢得民心;四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做诚实守信的表率,为群众树立榜样;五要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增加透明度,避免行政垄断和暗箱操作。政府部门及公务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努力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带动和推进其它领域的诚信建设。

诚信建设论文例2

“打造诚信政府”在现代政府改革中占据了重要的话语权。在现实中人们一致认为,政府诚信是表率,企业诚信是重点,个人诚信是基础。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中,“从上做起”比“从我做起”更为重要。那么,什么是“诚信”,什么又是“政府诚信”呢?在学界是见仁见智,莫衷一是。浅而言之,诚信就是指诚实、守约以及因此而能够获得他人的信任。其核心含义是:一个人具有人品格中所包含或要求的关于信任、信赖和谨慎善意、坦诚的品格。诚信的作用在于使将来的行为变得更加可以预期、更为确定,从而避免或减少风险。政府诚信即政府与民众在共识的基础上产生契约关系后,对履行契约而作出的承诺。从契约理论的角度分析,民众将行政权委托给政府行使,政府在获得了民众所授予的公共权力的同时,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具体而言,它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指政府(诚信方)是否具有值得公众(信任方)信任的因素(包括诚实、守信的良好品格等政府人格方面的因素)及其履行契约的能力在客观上能为信任方所信任的程度,即来自信任方的评价;另一方面是指政府对信任方的责任感以及实际上对公众的期待和信任的回应。政府诚信源于公众与政府之间的政治委托一关系,其核心部分就是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政府对公众的诚信。政府行政人员依据委托契约得到相应的酬金(工资、奖金)、荣誉等利益因而必须履行相应的职能,但这种契约不同于经济契约,经济契约的“标的”是物质形态的商品,而政府契约的“标的”既有物质方面的、如提供公共设施、维护和平与安全、制定法律和法规等,又有伦理层面的,如正义、公平、公正、民主、宽容、责任等,内容十分广泛[1]。这样,政府要成功地履行职责,就必须要依靠“诚”,即对民众的忠诚、有责任感。从政府承担的职责看,政府诚信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国计民生的大问题,是社会最大的诚信,与民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与国家的兴亡密切相关。

二、政府诚信缺失的原因

政府诚信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的影响,有现实的原因,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

(一)传统行政管理模式的惯性影响。

我国的现代化是在有着上千年封建主义的文化背景下起步的,其中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一有适当的气候便可能得以再生。其模式的特点是:皇权至上的封建专制主义,其结构是纵向隶属式的,自下而上层层隶属,高度集中,从而使内部各组织、组织内的个人失去应有的自和相对的独立地位,形成一个以皇帝居于至高无上的顶点位置的“人治”金字塔。其管理方法是一级管一级一层管一层,从汉代“罢黝百家、独尊儒术”开始,一个惯性下来。这种封建社会的人治传统,是与社会的现代化相背离的,是阻碍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但其惯性的影响力却十分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快速前进的今天,

这种人治的传统模式仍有一定的地位。相当一部分政府官员维护着这种“官本位”的制度,因为它有利于自己权威的发挥,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可以为所欲为。几千年传下来的这种“官本位”的制度,也同时强化了人们的奴性意识和盲从权威的习惯,导致民众对政府产生极大的依赖。

(二)政府公务员现代诚信意识淡薄。

政府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之一是政府公务员“契约诚信”观念不强。手中执掌者国家的行政权,就应该有一种责任,还应当承担行为的后果。当人民把职务给了你,就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即委托方(公众)将行政权委托政府行使,作为方(政府)应当给他们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国防、治安、公共福利、司法公正等等),如果方职责履行得好,其官员就应当获得应有的工资、报酬、荣誉等。如果政府不能提供委托方的正当需求,无法回应公众的期待和信任,方就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理,委托和关系的存续也就值得考虑了[2]。这种关系必须以诚信为支撑。而诚信的背后是人与人交往关系的平等原则。但相当一部分公务员没有这种诚信理念,对担负的工作从未想过还应该向人民承诺,还要负违约的责任。

(三)政府行为中内隐的自利性。

正如恩格斯所说:像其他成员一样,官员也会受到自身利益的驱动。作为政府“经济人”,有自利意识,并想法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并不奇怪,也不为过。关键是,“利”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有一种人特别看重精神需求,以满足精神需求为乐。能使自己快乐,就是一种自利。根据公共选择学派的理论,“助人为乐”也包含了一种自利,因为帮助了人,自己获得了快乐,获得了精神上的利益。所以如果政府机关或公务员能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头,并能以自己的智慧尽力为人民办好事,由此赢得了民心,得到了奖励,获得了荣誉,得到了提拔,这就是一种利民又利己的事。但这里所言的利己,显然性质完全不同,是一种“内隐”的自利,完全以获得物质利益和享受为目的的。

(四)政府行政诚信规范制度不健全.

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必要的法律法规诚信体系。如接待制度、融资制度、证券制度、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诚信机制具有强制力和道德约束力,维护了正常市场交易秩序,减少了在交易中的诚信风险,并增进了预期可获的利益。但是从总体上看,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是侧重于以企业为代表的经营性市场主体,用来规范政府及其行政人诚信的法律法规基本上还处于空白状态。虽然政府在建设诚信体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从整体上而言,大多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之举,不具体,不周详,离完善的可操作的制度甚远。

三、政府诚信建设的途径选择

我国历来奉行诚实守信的品德,“诚为根,信为本”,它是一种比物质资源、人力资源更为重要和宝贵的社会资源。但诚信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市场经济的“败血症”,成为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大隐患。而政府诚信是各类诚信之首,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诚信危机,从一定意义上说与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的诚信缺失不无关系[3]。在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同时,政府率先垂范,通过加强自身诚信体系的规范建设取信于民,这已经成为21世纪我国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要使命。政府诚信建设的措施有哪些呢?

(一)完善政府诚信行政体制。

要完善政府诚信行政体制,必须了解政府的属性。只有了解了它的属性,才能明确政府应有的职责,给其职责以正确的明确的定位。

政府管理的方式也应当转变,由控制型的管理方式向协商型的管理方式转变,变被动型的管理方式为互动型的管理方式;由微观干预的管理方式向宏观调控的方式转变,这里要说明的是,宏观管理方式也必须由理论走向实践,需要政府具体的管理措施来实行,即以政府管理理论为指导,制定出微观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这不是实行微观管理的方式,而是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微观处理),扎扎实实,即政府应当承担的职责、应有的结果必须清晰明确,管什么(干的范围)管到什么程度都要清楚地界定。职责、功能越模糊,权力就越大,越容易造成混乱。管理方式的转变,需要建立一个透明政府。公民缺乏有效的信息,对政府的失范行为就无法鉴定更无法监督,所以,政府应当实施阳光行政。政府拥有的各种信息优势,如人为地进行保密,使得公众处于一种“理性的无知”状态,这给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准备了最好的条件,行政失范行为不可避免,政府公信度必然下降。实施政务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既是民主政府下的公民和消费者具有信息获知权的具体体现,也是政府行政管理方式转变的根本途径。

二)建立健全政府诚信制度。

诚信危机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制度危机。前面所说的诚信体制虽好,但它不会自发地成为现实,体制改革进行了这么多年,但是越位者、错位者、缺位者仍大有政府在,就是没有制度的约束,邓小平同志以最通俗的语言阐明了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4]”所以要使政府行为的输出最大限度地与政府委托人的输入预期一致,使政治人的合法利益与政治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一致,就得依靠主宰我们命运的制度,让刚性的制度来保证民众的利益不受损失。诚信制度应具备哪些内容呢?

1.行政行为法定化。前面己经谈到,政府机关或公务员具有自利的一面和借助权力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可能,要消除失信行为完全靠个人的自觉和道德的约束是不够的,依靠法律则较为有力。具体内容是: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对贪官要有威慑,对庸官、獭官也要有压力,要让人们觉得当官大不易,就要有一种硬性的约束,那就是要有一套完备的制度;

职位职权法定。行政职权必须由法律予以规定或授予,使其有法律依据;不得擅自设立职位,行政权的行使不得超过法定职权,越权无效;

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时,不但要有法律依据,而且还要遵循法定程序[5]。

法体优先。行政活动不得与法体相抵触。

2.健全约束监控制度。应建立行政监察、行政监督制度,建立行政投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让所有失信于民的政府行为都置于法律法规的监控之下。要设立多重防线,以严防死守的办法予以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化管理,有些事件要跟踪督办,要确保群众投诉的问题有处置、有结果、有回应。

3.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诚信行政应作为公务员考核的主要内容。人们倡议建立信誉等级评定制度,设立相关评定机构,其评定内容是:政府部门设置和职能情况、依法行政情况、决策和管理的科学程度、信息公开程度、政府工作效率、公务员知识化和专业化程度、政府支出和债务情况、公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程度等[6].

4.完善失信惩治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实行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治。提高失信成本,依法追究其行政及经济责任,并给与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合理的补偿。要使守信着感到光荣、有价值,使失信者得不偿失,让其不敢冒失信之风险。

5.建立公务员诚信信息数据库制度,搭建个人诚信平台。建立包括数据采集、披露、评估、使用、保护、监管等方面的联合征信制度。诚信数据应向全社会开放。欧洲一些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赋予政府以数据开放的强制权,以保证数据的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和威严。

(三)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

在当今多种价值观念并存和冲突的时代,仍然使用传统的道德说教方式是难以奏效的,教育应当寻求从内容到方式方法上的扎实和创新。从内容看,要紧扣公务员的身份,狠抓公仆意识的教育,价值观的教育和责任心的教育,并让公务员了解诚信的内容、意义。当然,诚信不是孤立的,它与法律意识、市场经济规律等密切相关,对公务员要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引导。在当今政府出现道德危机的情况下,在公务员培训中应当开设行政伦理课,而且要做重点考核。作为公务员,至少应当认识这些问题:什么叫诚信?诚信与道德的关系怎样?当前公务员诚信缺失的表现有哪些?有什么危害?如何解决诚信缺失的现象?教育的方式应当多种多样[7]。通过各种教育手段,提高教育的覆盖面,加大教育的成功度,这样,是可以使公务员由诚信道德的认知上升为道德情感,转化为道德意志,从而产生自觉的道德行为的。只有唤醒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人们才能有效调控自己的行为,做到自我反省、自我评价、自我控制、自我完善。

(四)浓厚诚信舆论氛围。

诚信建设论文例3

关于诚信政府(或称政府诚信)有学者将其界定为在行使国家权力,实施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并以此规范和约束自身的行为方式的政府。它是政府行为所产生的信誉和形象在社会组织和民众中所形成的一种心理反映。也有学者认为诚信政府就是一个真正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洁、透明公开、讲究实效的政府。与以上的定义有所不同,本文试从主体方面来界定政府诚信,即认为政府诚信就是以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为主体的诚信。因为代表国家行使公共行政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物的是政府组织以及这个组织的最集中代表--公务员,也就是说,笔者在此所定义的政府诚信就是政府组织的诚信和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所代表的诚信。政府工作人员应该真诚地制定法律和作出决定、命令等,并且在执行的过程中应切实地做到诚实无欺、信守承诺。同时这种行为还要得到公众的认可。它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面临着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不同的个人利益,多元的公共利益等严重冲突时,能够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笔者在本文所界定的政府诚信还应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涵:一是基于道德自律的政府诚信,是指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事物的过程中,在没有任何法规制度或具体契约约束的情况下,也能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自觉做到行使公共权力的公平、公正;维护公众的利益,做到敢说真话,反对说假话,不务虚名,多做实事。二是指基于法律的政府诚信,是指政府部门在执行法律、法规、决策、命令的过程中,因能够严格地依法行政,使国家的法律、规章制度真正完善地贯彻实施而取得的来自公众的信任。

二、政府诚信缺失及其主要表现

政府诚信缺失是指政府本该沿着诚信的道路走下去可是在行进的过程中却发生了诚信品质的缺失乃至扭曲。正如一位著名的评论家所言:如果一个社会正大声疾呼什么,迫切需要某种东西时,那就表明这个社会正严重地缺乏此种东西。的确,当前各地方政府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发生了种种严重缺乏诚信的现象,使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受损。笔者认为,政府诚信缺失主要有两方面:即作为政府集体的诚信缺失,如决策的随意性和不连续性、行政缺乏透明、政府职能交叉权责不明等;和作为政府官员个人的诚信缺失,如政绩工程、、、个人主义、主观主义等。以下笔者将择其主要几个问题通过几个案例来说明。

案例1.政策朝令夕改五百万投资打水漂汽车站更加混乱

“贷款几百万投资搞项目,没想到最后是这样一个结果!”谈起在资兴市和朋友兴建兴宁汽车站的项目,姜元卿连称伤心,表示无法接受这样朝令夕改的政策。

湖南省资兴市兴宁镇是资兴市东部十多个乡镇进出市区惟一的交通要道。为彻底解决城区内交通拥堵状况,2003年,兴宁镇政府通过招商引资与郴汽集团资兴分公司达成协议,作了《关于兴建兴宁汽车站的报告》的批复,并在2003年7月15日下发了《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客运市场的通告》。政策明朗后,投资商姜元卿和廖小平经行业主管部门及资兴市政府批准,于当年在已破产的原资兴市阀门厂投资500多万元,改建二级乙等兴宁客运汽车站,可同时停放40辆客车,满足了兴宁镇过往200余班次客运车辆的使用要求。车站建成之后,兴宁镇政府及市交警大队也在东门口等路段设立了禁停标志。然而就在此时,事情却突然有了变化。在车站建好的前20天,即2004年9月21日,资兴市人民政府下发了《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兴宁镇城区交通管理的通告》,规定自10月11日起正式启用兴宁汽车站,所有客运车辆应当进入兴宁汽车站经营,实行统一排班、统一售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可文件同时又规定在东门口设两个停靠点,并称:在此“只下不上”如此一来,资兴市政府的文件自相矛盾,前后不一。按照设计和安排,每天应有5000人左右的流量,但车站实际上只有1000人~3000人流动。这样一来,不仅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兴宁镇城区的交通堵塞现象,反而使城区内的交通状况更加复杂秩序混乱的局面。对投资商而言也损失惨重,站内建成的、位于城镇中心的几十个门面无一售出,连出租都少有人问津。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新车站旁边的温州“金厦商业街”建设项目工程部总工程师说,他们投资数千万元兴建的这个工程,南边靠近兴宁新车站,现已改建完毕。投资这个工程项目当时就是考虑利用车站的优势,建设一条优美、热闹、繁荣的商业街。现今,政府改变政策,决定对新车站不予利用,这对“金厦商业街”的投资建设带来了巨大打击。③

以上材料反映了当前政府诚信缺失的一个重要方面:政策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这种政策的朝令夕改,随意行政使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众所周知,决策是政府行政活动的起点,也是政府信用的核心。作为公共管理机关和人民利益代言人的政府,其行为必须对广大人民负责。而当前,有些基层政府在决策时不从实际出发,不深入调查了解情况,不讲究科学,凭经验和习惯办事,致使决策失误,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而且这些损失并不仅仅局限于当前的可以计算的损失,还应包括未来的许多无形的损失--政府为其缺乏诚信而付出的代价。仅就上述材料而言我们可以想见投资商姜元卿以后再来资兴市投资的可能性是极小的。而且资兴市政府的这种不诚信行为一经媒体爆光后其它想来该市投资的企业或外商也会望风而逃的。有些朝令夕改是由于制定政策缺乏规范使得政策易变;而有些朝令夕改则是根源于一些政府官员的官本位意识和家长作风,他们认为政策符合本地区或某一部分人利益就贯彻执行,认为政策不符合利益诉求就立马下令废止,丝毫不考虑废止的机会成本。尤其是未考虑到政策的不确定性易使人们对未来缺乏信心,从而使政府的信用在百姓心目中受到削弱。

因此为避免政府朝令夕改、出尔反尔的随意性,必须使政府的职能分工、行政程序、行政收费、行政审批法定化。通过构建法制政府,有效地避免政府权力部门化、政府权力地方化等不良现象。政府应维护公共利益,敢于对公共决策失误负责。

案例2.地方保护主义拷问政府诚信

2005年5月,国家环保总局通报了内蒙古通辽市一家公司环境违法问题,该企业严重违犯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当地政府不仅没有及时制止,反而免收该企业的排污费,甚至明文要求对企业进行检查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入,而在环保总局组织的一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行动中,竟然清理出了208件基层政府制定的地方保护的“土政策”。④

以上材料中企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了污染,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却被有的地方政府以看起来“合法”的文件“保护”起来。个中原因,一则是扭曲的发展观,片面强调以经济增长为核心,政绩考核机制忽视了对环境成本的核算,忽视了作为地方政府应对国家对人民承担的诚信道德责任。二则没有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提供“保护伞”的缺乏诚信的官员没有受到应有的处分。为了保护地方企业的利益,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不惜违反国家规定,巧立名目,为自己的“子弟兵”提供保护伞。这几年,仅《焦点访谈》就报道了很多事例。如江苏宿迁市某区曾为保护当地的高价啤酒,收取外地啤酒贴花费0.2~0.5元/瓶,使其无利润。还有云南某地为了让农民把蚕丝低价卖给政府指定的公司,竟然到处设置关卡,禁止农民把蚕丝按照市场价卖给其他企业。地方保护主义往往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让自己的企业“吃好喝好“,维持地方财政支柱的稳定,但背后往往存在着、存在着政府部门的部门私利。这样保护来保护去,最后不仅仅是破坏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损害国家的整体利益,其实,在地方保护主义这张虚伪的大旗下该地方人民的利益也未曾真正得到什么“保护”,受到保护得到利益的是相关的政府部门官员及其利益集团。这样所谓政府诚信仅仅就是对这部分人而言的“诚信”。

案例3.透明行政公共危机考验政府诚信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省境内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胺苯车间发生爆炸,百吨苯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悄悄向下游流动。虽然环保部门次日即测出水体苯超标108倍,但直到爆炸案发生5天后(11月18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和环保局才把产生污染的信息通报给黑龙江省政府和环保局。通报送达后第3天(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一日连发两个原因完全不同的停水公告,先称“对市区市政供水管网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并临时停止供水”,后称因吉化爆炸事件“预测近期有可能受到上游来水的污染,市区市政供水管网将临时停止供水”,两公告唯一相同的信息是“停水时间约为4天”。11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通报说,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同日,黑龙江省政府向媒体通报污染实情,吉林省副省长也对哈尔滨市民表示“慰问和深深的歉意”。这时距污染发生已经10天,此前松花江流域的人民和全国公众还一直蒙在鼓里。⑤

哈尔滨水污染事件中,由于刚开始的信息封锁、隐瞒,吉林当地的环保部门没有及时就爆炸对当地环境和松花江水的影响发出权威的信息通报,信息的不通畅不可避免地导致各种谣言的产生,导致了人心惶惶,社会出现不稳定的因素。政府于同一天连续了自相矛盾的通告,使得公众不得不去猜测揣度,信息的不透明给各种谣言提供了生存的可能,而谣言能够对社会心理、民众情绪产生极大的干扰,影响人们的价值判断,进而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影响社会稳定。公众是支撑社会发展的最主要力量,如果他们连与自己休戚相关的信息都无从得知,或者得到的是失实的信息的话,他们还能相信政府,还能致力于社会的发展吗?经验表明,危机来临之际,让维持社会秩序的力量扎根于民众之中,及时公布事实真相,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表明政府不把公众看做简单的管理对象,而看做是解决危机的依靠力量,这才是应对突发事件的最关键策略之一。

案例4.不规范、不准确的政府统计信息与诚信政府

2004年7月,国家统计局计算上半年GDP增长率为9.3%,但各省市统计局上报的数据加权已经达到13.5%,相差竟达4.2个百分点;而经济总量(GDP总额)中央与地方的数据竟相差19.8个百分点。⑥

上面反映的不规范、不准确的统计信息不仅存在于国家统计数据与各省市统计数据之间,同时在各省市与各基层政府之间更是普遍存在。我国目前的宏观数据来源于政府,属政府行为,其本身就代表着政府的公信力,是不能掺杂半点虚假的,虚假不仅带来信息失真,导致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影响政府信用。公众面对由政府的不规范、不准确的统计信息,往往是感觉难以适从,是相信好呢,还是不能相信?明知是假的去相信就如睁着眼睛说瞎话,而如果连政府的数据信息都不相信的话,那么他们该去相信谁呢?可见,政府信息统计不规范、不准确也是影响政府诚信的一个重要方面。

与统计数据有关联的是近些年普遍盛行的注水数字,因为上级政府部门往往是将下级上报的年终数据作为考核下级的主要指标,于是下级为了捞政绩以便升官发财就大肆地往数字里注水或伪造数据,特别是当一些人这样做不但没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蒙混过了关甚至因此升官后,这种注水数字、官出数字现象更是愈演愈烈了。老百姓也就对这种数字嗤之以鼻,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信任度愈是直线下降了。

案例5.公务员与政府诚信

一个镇政府的吃喝帐

2004.10.9招待县协作办来人169元

2004.10.9县协作办主任一行220元

2003.6.15石坎工业经济发展公司170元

2003.10.4接待法庭处理山庄事宜138元

2003.11.29县宣传部来人160元

2003.11.12县组织部来人190元

2003.12.19县人事局来人223元

2004.1.25老干局来人139元

2003.10.2招待惠州市中级法院来人485元

2003.11.8县来人198元

………

这是广东博罗县石坝镇一家名叫“友好”的个体酒楼保存下来的尚未兑现的就餐发票,总共352张,时间从2000年至2005年初,总数约10万元(上表为部分账目)。债主是酒楼老板周振成,欠债人是石坝镇政府及下属单位。对用餐的原因分类,80%是招待上一级政府部门,还有媒体记者,其次为工作餐与会议餐如计划生育办公室加班等,还有个别是招待前来考察投资环境的港商、本地客商以及邻近政府的官员。无独有偶,石坝镇干部吃垮的饭店还不止“友好”一家。在2005年5月3日《南方农村报》头版头条刊发题为《石坝干部吃垮一家饭店》的文章后,又有三家饭店老板向记者披露了当地干部公款吃喝的内幕。⑦

受到传统观念的支配,一些政府公务员以为自己就是“官”,认为政府权利可以随意行使不受制约,甚至认为为了公共利益行使职权可以不考虑信用问题,以至于自以为是为所欲为。在许多方面,法律约束也常常显得苍白无力,这其实是与某些官员仗着自己手中有行政权力,藐视法律的特殊心态有关。上述材料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有些地方官员从没想到自己应该有服务意识,反而是以为当官就是该享受的。他们吃喝抽赌、恶意欠帐、从吃饭店的吃喝款、到欠工程款,无所不包。相当多的基层政府部门吃了百姓吃企业,吃了企业吃教师,吃了教师吃救济。更让人不可理喻的是一边竟相欠款,一边是许多政府官员拿着公款去各处著名挥霍,一掷千金,丝毫没有想到他们花的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如此不体恤民众的官员如何让百姓爱戴?由这样一些完全没有服务意识的、的官员组成的政府怎样博得人民的信任呢?要知道官员不讲诚信,不仅是个人信用的丧失,更使政府在丧失信用的同时,也失去了民心。

由此,针对上述情况,正如笔者在前面对诚信政府的界定着重主体方并强调政府诚信应主要通过其代表--公务员自身的诚信来表现。每一个公务员切实把为人民服务理念牢记心中,通过为人民服务过程中的点点滴滴来树立一个诚信的政府、服务型的政府。

三、构建诚信政府的路径选择

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就像一座金字塔,下面是普通民众,上面是政府,如果金字塔的塔尖歪了,作为塔基底下的每一个人都会跟着寻找自己的方向,整个金字塔就会不复存在。政府诚信具有公权效益。政府诚信有问题,危害极大,因为政府在社会和公民当中所处的位置比较特殊,比较重要,所以政府的诚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诚信,它的诚信要得到认可和尊重的话,公共政策的诚信就比较顺利和成功。如果政府的诚信受到质疑和挑战,那么公共政策的贯彻就要打折扣,公权的合法性就要受到威胁。政府诚信还有一个扩散的效力以及示范效力。对一般社会公众而言,政府诚信具有示范效力。所以,发生了政府诚信危机,整个社会的诚信不但减少了主导,而且还会削弱甚至丧失基础。因此,社会要成为诚信的社会,政府首先要做好守法诚信的典范,也就是说,信用建设须政府先行。总之,只有政府首先作好了诚信的表率,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创建才有希望可言。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提高政府公信力。因此,我们只有努力构建诚信政府、负责任的政府,才能够构建起和谐社会,才能取信于民。总结上面的案例,笔者认为诚信政府的构建主要有以下几条路径:

(一)强化政府官员的诚信意识

政府信用缺失的根源就是政府官员缺乏信用意识,缺乏施政的诚信理念,因而,提升政府诚信首要是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政府组成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要言必行,行必果。政府应倡导和加强信用教育与宣传,培养政府官员的诚信观念、诚信意识和诚信道德"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政府官员的法律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这些不仅能够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法治环境,而且也有利于激发政府官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行政工作程序、树立规则意识,严格按规则办事,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二)推进公务员承诺制度

公务员的素质决定着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效果。全面提高国家公务员整体素质,是建设诚信政府的人才基础,要建设一支遵守纪律和职业道德,诚信廉明,公道正派,甘于奉献的公务员队伍。此外,要建立公务员信用承诺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形成高效、廉洁、诚信的行为规范。承诺制还需要相关制度配套,为此,制定一套较为完善的对公务员承诺制度的奖励、惩罚和监管的制度显得尤为迫切,藉此将公务员承诺制落到实处,使公务员一诺千金,增强执政为民的责任感。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政府科学民主决策

各级政府要全面履行职能,在继续搞好经济调控、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行政决策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定权力履行职能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做出决定。因此,建立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机制至关重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听证制度、公众参与、社会公示、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促进政府决策与公民知情权的统一,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凡是政府在决定重大事项特别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涉及社会突出!敏感问题时都应当说明政府决策的道理。所有重大决策,都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

(四)建立政府信用考评机制

政府要逐级建立政府信用考评机制,上级政府负责对下级政府的信用考评,本级政府负责对所属部门的信用考评,国家工作人员的信用考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在公务员中推行个人信用评级,考评结果作为其参评先进的依据,个人考评结果则作为本人晋升、晋级的依据。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制,要按照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领导职务,规定不同的任职期限、届数、最长任职年限,并明确任期届满时的考核、评价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决定领导干部的进退去留。只有不断完善政府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阻断地方政绩考核的利益驱动。

(五)透明行政,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公共信息信誉与维护公民知情权的高度统一,是提高政府信誉的要件之一。政府如果想取信于公众,取悦于民,最省事、最少耗费的途径就是开放政府信息,开放公众参与政府政策制定过程的渠道;加紧出台信息公开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努力打造透明政府政府;要简化程序,设立一门受理、一条龙服务的办事窗口,明确办事时效,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目前许多地方政府已经或正在制定和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经常政务信息,以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六)健全政府诚信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层级监督和行政系统内部的执法监督,并把行政执法置于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之下;健全人大监督的法律制度,加强人大自身建设,落实监督内容,完善人大的质询制度、代表视察制

度、制度;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如赋予司法机关真正独立的权力和地位,尽快出备详尽的反贪污法、监督法等;加强政府系统内部监督,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提高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监督意识,营造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尽快出台新闻法,扩大舆论监督的独立性,限制和约束失信行为,督促政府取信于民。

第六,强化政府失信惩戒法治

尽快制定建立失信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建立刚性的政府失信惩戒机制,如把政府官员的失信行为作为其政绩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责任追究机制,避免由于政府失信的责任主体缺位,以政府集体名义做出的行政行为成为政府官员相互推委责任的借口;落实信用责任主体,把失信的惩戒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政府官员头上,防范以及制止政府官员的随意失信;对失信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其行政及经济责任,并给予受损方一定的补偿;对严重的政府失信行为要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惩治措施;特别恶劣的,要坚决追究失信者法律责任。比如,切实落实各级政府的偿债责任制,建立偿债资金,尽快解决一些地方政府因担保及乱投资等造成的债务问题。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加大惩罚措施以提高腐败行为的风险成本,一旦查获,让之倾家荡产,使之产生不敢贪的畏惧心理。政府不仅要从严治政,还要赏罚分明,所以有必要建立守信奖励的制度和机制,以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社会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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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论文例4

首先从经营环节上明确资本的委托关系,既明确经理人或经营者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对理顺产权关系和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具有直接的意义。一方面,经营者拥有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其经营决策不仅对企业的成败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而且还直接影响到企业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另一方面,经营者的目标又与企业所有者的目标不完全一致,企业所有者追求资本价值的最大化,而经营者看中的是报酬的最大化以及人力资本的增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少一种纽带使二者的利益相统一,经营者的行为就有可能偏离所有者的目标。同时,由于经营决策活动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最高,所有者与经营者又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使前者很难对后者的努力程度和行为实行有效的监督。由这两个层面所决定,企业就必须对经营者的责、权、利做出科学而明确的规定,力求通过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统一形成对经营者的激励,使他们有积极性“自己监督自己”。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经过承包制改革和公司改造后,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已经拥有相当大的经营决策权或对企业的控制权,并由此形成了对经营者的极大激励,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效率;然而,从报酬激励方面来看,国有企业经营者从企业获得的报酬仍然不合理,不仅薪酬水平总体偏低,与公司经营绩效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且结构形式单一,年薪制作为一项合理的制度尚未全面铺开。更重要的是,我国上市公司经营层总体持股数量少,持股比例偏低,经营者应有的剩余索取权仍未受到重视。经营者在获得控制权激励的同时并未获得报酬激励,因而并未实现经营者与所有者在利益上的统一。显然,这是导致企业短期行为不讲诚信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形式上来看,国有控股公司的成立使国有公司形成了出资人所有权———法人产权的双重产权结构,也形成了股东会、监事会、经理阶层所组成的公司治理框架,进而形成了多级制的资本委托关系。然而,实践结果表明,这种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仍然未能对经营者的有效约束,反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使企业经营权变成了“内部人事控制权”。关键原因在于现行产权制度中,资本的委托关系仍然采取了行政性方式,国有控股公司的绝大多数不仅是原来的行政主管部门翻牌成立的,而且它拥有的国有资产的支配权和经营权一样,是通过行政权利无偿得到的。在这种情况下,国有控股公司一方面拥有很大的权力,因而可以控制董事会的决策;而另一方面,使国有控股公司对经营直接选择权变成了“廉价股票权”,从而使一些不具有企业家才能的人通过贿赂国有控股公司经营者或因迎合了国有控股公司经营者的价值取向而取得企业经营者的位置。同时,由于资本的行政委托方式使国有公司的经营者和企业经营者形成了上下级关系,而后者又是由前者选择的,后者经营不好前者也有重大责任,因此二者之间形成了“共荣辱”的关系,必然使前者无法形成对后者的刚性约束。因此,在目前国有资本的行政性委托关系中,不仅包含着法人产权所有者谋求短期利益的可能性,而且必然会引发对经营者的逆向选择及经营者在经营决策活动中的道德风险,进而导致企业在众多方面的不诚信行为。

2企业文化创新:企业诚信建设的核心

企业文化的构成与形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2.1企业管理哲学

企业管理哲学是现代企业对外经营、对内管理的思想方法和精神信念。如IBM公司的基本精神信念有三条:尊重个人、服务顾客、追求杰出。为贯彻和向员工灌输这些公司价值观,又将其具体化为:①为企业确定明智、可行的方向;②尽量向顾客提供有效而完美的服务;③提高技术、改善产品、不断创新;④提供平等的机会,使员工在公司发展的同时,获得自身的发展和精神上的满足;⑤对股东负责,让他们的投资得到适当的回报;⑥尽力促进公司所在地的公益事业;⑦勇于承担公司应该承担的各项社会、法律责任等7项原则。在商场如战场的市场竞争中,一个企业若想战胜众多竞争对手,没有统一的精神信念全力以赴是根本不可能的。因而确立企业精神,重塑员工灵魂,使之为企业目标服务,就是企业管理哲学的主要作用。因其提出和倡导者通常都是企业家或公司负责人,所以企业管理哲学又被称为企业家文化。

2.2员工文化

员工文化则是企业家文化在员工中的推广和认同。作为企业精神信念的企业管理哲学,一般由企业家首先提出,并通过各种形式、各种途径,大力倡导并坚决推行,使之得到企业员工认同,从而成为员工的精神信念,即员工文化。其形式有培训和激励沟通两大类型,在培训类中又包括价值观培训和业务技术培训。前者通过职业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公司发展史教育等内容,用军训、升旗仪式、唱公司歌、背诵公司信条、学习企业规章等教育训练方式方法,旨在灌输培养员工忠诚于企业的信念;后者则重在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及专项业务水平,使之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而激励沟通类则包括庆功会、演讲、恳谈会、员工俱乐部,由公司出面组织为员工举办的生日聚会、旅游度假奖励等活动,包括员工持股技术入股等制度。其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的关爱,通过经常的沟通、训练,创造使员工忠于企业、热爱工作、奋斗进取、力争创新的文化氛围;让员工在不断为企业做贡献的同时,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并实现自身价值。显然,增强企业凝聚力,沟通并激励员工,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是员工文化的主要作用。

2.3企业营销文化

企业营销文化,是企业对外经营的信念,以及体现这种精神信念的活动。它植根于“商品质量观”和“用户至上观”基础之上。前者将产品质量和服务视为企业的生命,认为产品质量和服务是无声的推销员;后者将顾客奉为上帝,认为只有全心全意服务顾客、尊重顾客,才有顾客对企业的信赖和支持,才有流入企业的滚滚财源。营销文化主要包括广告宣传等公关营销活动、质量保证体系、售后服务以及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参与支持。如捐资助学、赈灾救济、捐资造桥修路等活动。这些活动在宣传企业及其产品的同时,旨在以真诚和实际行动来表明企业的社会责任心,从而赢得顾客的信赖和支持。因此,在任一消费行为都可有多种选择的现代社会,以“诚信、质优”而建立了企业信誉,在消费者中具有良好口碑,在社会公益事业中具有良好声望的那些杰出企业,必将成为消费者长期和最终选择。因为,购买这些企业的产品,不仅消费者放心、安心,有效地满足了消费需求,更可通过购买和消费,表达他们对产品优良、信誉卓著、社会声望良好企业的认同和赞赏,从而取得精神上的满足和愉悦。显然,以企业形象吸引顾客、赢得人心,争取社会支持和赞许,这是企业营销文化的主要功能。

3监督机制的创新:企业诚信建设的保证

我国国有企业自改革以来,国家对国有企业经营者采取了业务监督、财务监督、人事监督、监事会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这些监督形式对维护国有资产权益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较为可取的措施主要有两个方面尝试。

3.1稽查特派员制度

稽查特派员制度就是让稽查特派员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查账,评价国有重点大型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和了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状况,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奖惩提出建议,从而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益,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实行稽查特派员制度是政府主导型的强制性制度的变迁,它明确地向企业经营者发出威胁信号,假如经营者有侵蚀国有资产的行为,国家会派人稽查,查出问题后,将对违法的经营者予以处罚,甚至判刑。由于稽查特派员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直接进入企业稽查,大大缩短了委托———链,降低了委托———成本,将降低企业经营者侵蚀国有资产的预期收益,增大其侵蚀国有资产的预期成本。稽查特派员制度是对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创新和实践的丰富,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它使国有资产所有者在企业内部实现了人格化,将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落到了实处,较好地解决了过去多头监督、重复检查又无人真正承担责任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由于核算偏差、弄虚作假等现象而产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把对经营者的奖惩任免的人事管理权与对国有资产的运营状况结合起来,较好地实现了管资产和管人的结合,克服了过去管人和管资产分离的弊端,也迫使经营者从自身利益出发关注国有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3.2会计委派制度

诚信建设论文例5

二、从社会学的视角构建“诚信河南”建设研究的大纲

诚信建设论文例6

知行问题不仅是一个认识论和实践论的问题,也是伦理学的问题,知行是对立统一的,知而不行的是空谈,行而不知是盲动。社会的转型,多元文化的冲击,使得当前一些大学生的诚信存在知行背离,许多大学生在停留在道德层面,没有形成强烈的道德情感和坚强的道德意志,很多大学生知而不行,他们虽然知道伦理规范的行为要求,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不愿意遵守诚信行为,以至于在物质诱惑面前,很容易失去自己的底线,难以坚持诚信道德标准。正如万增奎在《道德同一性的心理学研究》中所说:“知而不行是我国道德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现象。经过几十年的道德教育,社会倡导的许多伦理规范为公众所熟悉和了解甚至认同,但并未成为多数人的行为准则。”

(二)诚信教育虚化

人有别于动物不仅在于其社会性,而且也在于其思想性和精神性,因此,人除了具有物质需要外,还具有精神需要。道德作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把握世界的一种实践精神,不仅是社会有序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成员安身立命的需要。对于一名大学生来说,大学是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诚实守信之德是培养大学生价值观必须学习的科学知识,是大学生追求人文知识之必须,《礼记•大学》有云“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尤其在一些理工科院校,人文气息缺乏,比较注重社会本位工程,重技术,轻文化。学校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虚化,教育方法手段单一、陈旧,缺乏多种方法、手段的配合,流于形式,只做表面文章,如开展诚信教育,诚信签名,诚信宣誓等没有内化于大学生内心的活动,甚至一些思想政治教育者自身诚信存在问题,言教与身教不相符,抄袭论文,学术腐败,学术造假,既破坏了科学教育的严肃性,又给大学生树立了不守诚信的“榜样”。

(三)诚信管理制度不健全

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实现诚信教育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各个高校重视开展诚信教育活动而忽视了诚信管理制度的建设,制度建设是根本性的建设,虽然近几年来高校在诚信制度建设方面狠下功夫,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许多高校的诚信管理制度要不没有建立,要不就是流于形式,无人使用,无人执行,成为空架子。部分学校的规章制度甚至空泛,没有操作性,往往是对教育部文件的稍加改变复制,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本校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校的诚信管理制度,一些制度简单粗暴,单一。大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的形成与其生活环境有很大关系。墨子曾经以“素丝比喻人的品格,认为人的品格如同白丝一样”,“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以此道理用于大学诚信问题,表明了大学生的诚信道德水平的高低与其生活的环境具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德教育和理论灌输的层面上,还需要建立一个维系诚信道德的社会环境。

二、大学生诚信教育制度建设的对策

(一)构建高校信用制度体系

制度作为环境结构状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避免人为干扰,明确每个人的权利义务,禁止错误行为的重要制衡因素。所以加强大学生的诚信道德建设,需要完善高校的各项管理制度,使其合理化。1.建立和完善大学生的“个人诚信档案”首先,建立和完善大学的“个人诚信档案”。在高校学生入学之时就要建立,对他们的诚信行为进行跟踪记录,由班干部、辅导员以及学校的各个职能部门联合,统一协调,对学生的诚信进行收集,及时记录学生所受的奖励与处罚信息。其次,要大学生的诚信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定性评价以及公开化、透明化,学校要高度重视,不能让诚信档案流于形式,要与教育部门,社会中介组织和银行等机构联合,使得学生充分重视到诚信的重要性,使个人信用档案真正成为学生的通行证。2.科学系统地完善学校诚信规章制度高校诚信制度体系是一个完善的体系,环环相扣,互相配合的,它包括考试管理制度、学术诚信制度、贷款制度、诚信监督制度等等。考试管理制度要加强对考试作弊行为类型的具体归纳与描述。更要对考试作弊形式细化以及作弊所受到的处分做出详细的处罚措施,使得处分有所依据,规定合理。目前各个高校的学术诚信制度建设已经开始加速运行,但是大部分内容空泛、单调,缺乏可操作性,震慑性不大,学生造假行为比较突出,健全学术诚信规章,要建立相应的专门惩治学术腐败的法律,使得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增强学术严密性和可操作性。这需要细化学术诚信制度的相关内容。对于违背学术诚信的大学生,要做出具体的处罚条例。完善贷款制度,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支持贫困大学生上学,高校和地方政府也积极参与,帮助大学生贷款,使得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大学生没有养成诚信习惯或者故意不还贷款,导致大学生贷款诚信出了很多问题,高校在积极帮助大学生贷款的时候,完善贷款条件的审核,使真正的贫困学生能够获得资助,减少以致避免作假行为,细化贷款和还贷规定,大学生要恪守信用,对大学生贷款进行诚信方面的教育。

(二)营造良好的校园诚信文化

文化价值的选择和价值导向决定着大学生诚信道德形成的方向,而大学校园是大学生主要接触的地方,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良好的校园诚信文化会对学生形成诚信道德压力,不诚信的校园文化只会助长学生的不道德行为,大学生即是诚信文化建设的接受者,也是诚信校园文化的创造者。校园诚信文化对大学生的影响水滴石穿、日积月累,可以达到润物细无声的作用。因此要建立诚信文化体系,一方面要体现在有形物质方面,加强校报、学校官方平台,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对诚信文化的宣传活动,在教学区和学生宿舍等适当的位置设置诚信格言。另一方面要在广泛开展诚信团学活动月,将诚信活动以日常化的形式落实在学生中。其次要开展隐性教育,以另一个看不见的手进行诚信教育。在校园诚信文化建设之中,开发隐性课程教育,以学生为本,充分考虑学生的需要,提高诚信道德教育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诚信建设论文例7

加强高职院校诚信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诚信价值观的树立,从根本上抑制学生诚信缺失行为,其意义十分重要。

一、高职院校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

(一)客观原因

1.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

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大大提高了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同时也滋生了一些不良的社会文化现象。这些不良的社会文化又通过不同渠道冲击着校园和学生的思想价值观念,使得他们对社会、对他人缺乏足够的信任感,因而做出一些诚信缺失的事情来。

2.学校信用危机的影响

有的学校为争生源出现的“只重数量不重质量”的做法,如平时学与不学一个样,考试宽松、监考不严;有的学校在全日制教育中,为稳定生源而对一些考试作弊学生从宽处理等。学校和教师的信用危机影响了学生诚信观念的形成。

3.学生诚信价值观念面临着冲击

一些平时学习认真,凭自己的实力考试,但成绩却不如作弊同学的学生,一方面对这种不诚信现象表现出极大的不满,另一方面也会由此产生自己因没有作弊而未能考出好成绩的惋惜之情,有的甚至会认为“老实人吃亏”。这种现象如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就会造成学生诚信的严重失落。

(二)主观原因

1.缺乏自信心,自暴自弃

高职院校招收的学生是招生批次中的最后一批。这批考生被高职院校录取后,并未因此而感到高兴,相反会因为原有的期望值与现实相差甚远,对未来的学习失去信心而变得自暴自弃。

2.缺乏敬业精神,急功近利

一些学生在读普高或职高时养成的懒散习惯,使他们缺乏敬业精神,难以真正静下心来认真学习。一方面想努力学习,另一方面又不想付诸行动。由于急功近利心切,只得弄虚作假。

3.缺乏主见,随波逐流

目前,多数学生对诚实、守信、履约、不说谎、不弄虚作假等诚信内容讲起来头头是道,但在实际行动中却往往又是另一种情况。他们也深知诚信是为人处事的重要原则,是做人的根本。但是遇到具体问题时却又会缺乏主见,随波逐流。

二、高职院校诚信校园文化建设的路径

(一)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诚信价值观

加强诚信教育,既要注重发挥典型案例教学、课堂讨论、辩论等生动直观教育方式的作用,使学生明确诚实守信的意义和价值,更要充分发挥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优势,聘请企业老总现身说法,说明诚实守信的重要性。

(二)充分发挥教职员工的表率作用

开展诚信校园文化建设,学校首先要规范自身的办学行为,教职员工也要做好“诚信”的表率,为学生树立诚信的榜样。教职员工在道德品质、文明修养、治学态度、生活方式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诚信品质,对学生树立诚信道德意识、确立诚信价值观能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

与学校领导相比,广大教职员工与学生的接触更为密切、更为频繁,教职员工的品质和形象是一种强大的潜在教育力,它容易使学生产生价值认同而自觉地接受和仿效。这种选择是单靠任何外力的灌输和教育所不能比拟的。为此,在建设诚信校园文化过程中,广大教职员工要努力加强诚信文化修养,注重自身的一言一行,在工作上要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光明磊落,襟怀坦白;在学术上要做到勤奋刻苦,严谨创新,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在生活上要做到忠诚老实,不贪不欺;在与他人相处上,要诚实为人、诚恳待人、诚心感人、诚意服人,以良好的诚信道德形象取信于学生,感染学生,激励学生,做学生的表率。

(三)建立学生个人诚信电子档案

学生诚信档案内容可涵盖校内外,分两大类:讲诚信言行和不诚信言行。具体可包括诚实记录、信用记录、特别记录,具体内容如诚信承诺书、个人资料、品行说明、助人为乐及学习效果、经济状况等。诚信档案的记录时间始于学生进校,止于学生毕业,并于每学年结束时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到毕业时,还可为用人单位提供该学生在校的诚信记录,供其参考。诚信内容的输入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诚信档案内容上网,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学生只要输入自己的学号,教师输入教工编号即可进入网站查询、浏览,并可对诚信内容的真假发表看法或提供相关信息。

当然,建立学生诚信档案的同时,还需制定相关的诚信制度与之配合。如把“是否诚信”作为学生入党、评优的一项必要条件,也可制定学生个人和团体在诚信方面表现突出,为学校争光方面的奖励制度,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学生诚信档案功能的最大化。

(四)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诚信制度

在建设诚信校园文化中,面对不同学生个体的思想和行为,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诚信制度十分必要。这里,我们不妨把引导诚信称为“疏”,把建立诚信制度称之“堵”,“疏”与“堵”两者是相互依赖、紧密联系的,疏与堵的有机结合,才能真正推动诚信校园文化建设。因为,有堵没有疏,就不能从源头上有效抑制不诚信行为的产生;有疏没有堵,诚信者受不到鼓舞,不诚信者受不到处罚,学生的诚信价值观就难以树立,校园诚信文化氛围也难以形成。为此,在疏的同时,还得在建立和完善诚信制度上下工夫。学校要按照诚信文化建设的需要,修订完善与诚信相关的校纪校规,建立和完善与诚信相关的奖励、约束、处罚机制,公开公正地接受师生与社会的监督,真正使诚信者受到鼓舞和奖励,使不诚信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参考文献〕

〔1〕王泽应.大力加强诚信教育〔N〕.光明日报,2004-06-23.

诚信建设论文例8

关键字:诚信;政府;体系构建

一、政府诚信建设概述

(一)涵义、内容

1.诚信的内涵

诚实信用的道德内涵旨在以道德力量提升全社会的诚实信用意识,是诚实守信成为道德主体所具备的思想品德和观念素质,变为行为主体自觉自愿的行为。是社会成员在社会互动过程中,说话真实、信守诺言,相互履行对对方承诺的状态。它既是一种个人的内在品质,又是一种主客体互动关系中的行为规范;既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道德范畴,又是社会秩序维持和稳定的机制。特别是在世界各国经济高度发展、技术高度发达、人民高度自由、政治高度民主的时代,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都离不开人际交往的诚信.

在我国。在哲学、伦理道德意义上诚信包括“诚”和“信”两个方面。“诚”指道德主体内在的一种品质、信念,即所谓的“内诚于心。”“诚”表现为真诚、诚实、诚恳等。“信”则是指道德主体在社会生活中与他人或社会整体交涉时所表现出来的具体行为及其价值取向,即“外信于人”。

2.政府诚信的内涵与内容

(1)政府诚信的内涵

政府诚信是政府主体所具有的道德品质。这里的“诚”主要强调的是政府为民众服务的诚意、信念与心态。这里的“信”则主要指政府履行其对民众承诺(包括政府的法定职责、政府制定政策的责任等等)的信用状况。政府诚信存在于政府对民众赋予的期待与信任的责任感及其回应。就民众而言,它则是民众对政府行为所产生的信誉和形象的一种主观评价和心理反映。是政府机关基于相应的行政承诺而展开行政活动,通过实现行政效益从而兑现政府承诺的行政作为,它是一种行政主体共同规范的外在体现。在法律意义上,政府诚信是行政主体在从事行政活动时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滥用权力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维护当事人(组织或个人等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从伦理学的角度分析,政府诚信是借助行政道德意识的外化,对外部行政行为产生影响的过程,属于行政伦理的范畴。从经济学分析,诚信是一种社会成本,诚信度的高低影响经济组织的规模。政府诚信就是在正常的经济运行规律下,行政承诺的预期效用与其终极效用相匹配的经济运行过程。

(2)政府诚信的内容

政府诚信是诚信作用于政府领域,对政府组织及政府组成人员提出的诚信要求。政府诚信最核心的一点就是政府必须履约践诺,肩负起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要求的责任和使命。政府诚信是政治稳定的必然要求。从深层意义上讲,政府诚信表现为四个层次:一是政府诚信是一种组织行政道德。二是政府诚信是一种主观行政责任。三是政府诚信是一种行政文化。四是政府诚信是一种政治文明。政府诚信有其显著特点:第一,政府诚信是一种者诚信,是一种非经济利润刺激诚信,所以存在诚信动力不足;第二,政府诚信是一种建立在诚信方和信任方非对等基础上的特殊诚信,当诚信方即政府一旦发生失信行为,信任方即公众由于其权力支配上的明显劣势而显得孤立无助。政府诚信失范于民,本质上是对公共责任的破坏和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其结果是导致政府威望的丧失与政治危机、社会动乱的出现。

(二)政府诚信建设的重要性

1.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障

政府诚信是民主政治必备的品质。因为在专制政体中,政治人物之间的权力斗争,以及政治活动的全部细节基本处于秘密状态,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在此情况下就很难要求政府有所谓诚信的品质。而民主政府则不一样,它旨在获取国家权力的政治活动需要以公开和透明为标志,它针对公众的政府行为需要有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它的全部体制需要在良性健康的轨道上运行,这些目标的实现,必须以诚信为保障。我国是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和根本要求。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事务,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完善,人民群众更加关注切身利益,关注国家各项事务的管理,关注政府各职能部门人员的行为方式。因此,只有建设诚信政府,使群众对于行政管理活动具有知情权与参与权,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以当家作主的责任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集中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2.政府诚信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的经济价值

事实表明,诚信的政府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这是因为:政府诚信能够吸引更多外商投资。我国正处在大力吸引外资参与经济建设的时期,因此意义十分重大;诚信的政府能够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促进经济繁荣,从而促进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政府诚信的经济价值还表现在能够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它减少了政府对于供养大量行政人员所要求的财政投入,提高政府人员在法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成工作的数量。对于节省下的资金,国家可以将其投入到其他更需要的地方,从而提高社会发展的速度。减轻了人民群众供养政府人员的经济负担。人民群众可以将节省下的财富进行投资,再次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3.政府诚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政府诚信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是整个社会诚信的导向。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其中思想道德建设是整个精神文明建设的灵魂,而诚实信用又是思想道德水准的基本内容和重要衡量指标。政府诚信建设可以对整个社会诚信文化建设起到引领作用,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政府诚信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首先,政府诚信能够大力推动精神文明的发展。因为诚信内容的丰富和诚信关系的发展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诚信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推进器,作为社会诚信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诚信,也是衡量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孔子认为,民以吏为师,官员的道德水准对百姓的道德水准和社会风尚起决定性的作用。为政者讲诚信、重信誉,就能够为人民群众树立守诚信,爱信誉的榜样,促使人民努力提高自己的诚信道德水平,从而带动整个社会的诚信文化建设、道德建设和社会风气改善。

三、当前我国政府诚信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政府信息不够明澈

政府的信息公开化是政府诚信建设的基础,没有政府的信息公开,就谈不上对政府诚信的评价。正因如此,西方发达国家相继出台了“阳光政府法”、“信息公开法”。而我国目前有些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往往只强调法人、甚至自然人的信息披露、公开,敦促他们建立诚信体系,但对政府自身的信息公开要求的力度则很小。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政府的财政预决算的报告根本看不懂,审议往往流于形式。政府公共信息真实、准确地展现给公众,人们可以根据掌握的政府信息适时安排调整自己的生活并可以将政府的工作行为置于自己的监督之下,这对于树立政府诚信形象和增强百姓对政府的信任感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一些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情况却不尽人意。就其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而言,有些行政部门将其掌握的信息当成营私舞弊、谋取私利的工具,为熟人开后门,却将普通百姓置于千里之外,如不少地方查询高考和职称考试成绩、车辆违章情况等必须交费,严重影响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这些部门缺乏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的服务意识,没有为百姓铺设良好的信息渠道,降低了政府行为的公信力,从而损害了政府的形象。目前大部分政府部门对诚信信息严格保密,诚信服务机构或企业难以获得涉及企业的诚信数据和资料,更难以得到消费者个人的诚信信息,也就难以征集诚信信息进行公正独立的商业化、市场化运作,提供高质量的诚信调查、评级、报告等诚信产品,导致诚信信息资源割裂和浪费,难以开发利用。

(二)制定政策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性与可行性

施政目标脱离实际,政策的制定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性与可行性。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政府的施政目标并没有秉承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积极有为、慎重科学的原则,而是脱离实际、好大喜功,仅凭自己的雄心壮志,不做科学论证,盲目浮躁、跟风式地提出脱离社情民意的政府工程、形象工程等,最后以事倍功半、不了了之而告终。如此的形象工程,不但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给政府的信用带来严重的损害,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用评价大打折扣,导致民众的对政府的积怨越来越深。现实中,这样的政府官员得不到及时的责任追究,更是让这样的工程建设时似乎有如雨后春笋,怎么也禁止不了的现象。

(三)政府行政诚信规范制度不健全

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必要的法律法规诚信体系。如接待制度、.融资制度、证券制度、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诚信机制具有强制力和道德约束力,维护了正常市场交易秩序,减少了在交易中的诚信风险,并增进了预期可获的利益。但是从总体上看,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是侧重于以企业为代表的经营性市场主体,用来规范政府及其行政人诚信的法律法规基本上还处于空白状态。虽然政府在建设诚信体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从整体上而言,大多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之举,不具体,不周详,离完善的可操作的制度甚远。这些空白状态,弱化了政府对诚信价值的珍惜,也给政府的失信行为创造了机会。

四、建立政府诚信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信息透明度,建立行政执行监督机制

政府诚信失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是由于委托过程中信息相对于对应的双方之间不作对称分布,委托人对人的行为难以观察到,更不易控制,从而难以有准确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形成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导致政治委托人的信息缺失,给政治人道德风险的产生以存在的基础和条件,从而出现了风险。政府利用信息优势损害公众的利益,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提供了可能性,又为政府蒙蔽公众,逃避行政监督提供了可能性。信息不对称使政府官员易于暗箱操作,权力有了寻租的空间。政府常常拥有一些公民所不知道的信息,一些政府官员凭借其拥有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特殊地位,拒绝政务公开,不愿接受公众监督,有意使公众陷入“无知”状态,以便更好的谋求私利。

政府信息公开体现的是政府行为过程的公开,这种公开是公民参政的重要途径。政府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诚信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行政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政府的很多决策、法规、程序等行政信息没有及时得到公布,从而加剧了政府信用的下降。因此,要积极推进政府行政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并把它作为构建政府“诚信行政”的重要途径。做到与社会公众的平等对话。要以富有效率的方式提供融合的“电子化服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保证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工作的正常运转,保障政府信息及网络设施的安全,以制度保证政府快速有效地处理信息反馈和提供办事服务,促进政府和社会公众在网上的双向互动,确保政务信息化的有效性,防止政府资源的滥用和浪费。

在抓好诚信教育的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搞好政府诚信宣传。广泛宣传政府诚信的重大意义。使各级政府及广大公务员进一步澄清模糊认识,消除错误心理,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政府诚信建设上来。全面宣传诚信措施。要向全社会宣传政府加强诚信建设的目的、方法、措施,帮助各部门及公务员认清自己的职责,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政府诚信建设,增强政府诚信建设的效果。

政府信息公开可以说民众参政的一种的很重要的方式。因为民众通过政府的信息了解政府的行为和关系民众生存环境的事情。笔者认为这是属于政治的范畴的。民众政治参与和政治稳定有着直接的关系,而政治稳定是政府实施治理国家的基础,对当前的中国国情来说,就是和谐社会构建的政治基础。因此政府信息的公开程度和政治稳定是有着密切关系的,与构建和谐社会紧密不可分割。政府信息的公开化是政府与公众关系的有效沟通途径,从政府与公众关系的角度完善政府诚信体系,政府信息的公开化十分必要。

(二)重塑政府角色,克服市场经济中的“城府诚信失灵”

在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发挥弥补、矫正市场失灵的功能,但是不能把政府的作用神化。在许多情况下,市场机制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也不一定能解决。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不存在一种政府代替市场以解决市场失灵的简单规则。如果过分强调政府对市场的作用,必然导致政府职能的扩大,导致政府机构的膨胀,从而强化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的个人利益。政府的迫切任务就是要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以及各种经济政策积极培育市场,引导市场。要把市场机制和政府宏观调控手段结合起来,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主,明确政府自身的“向导”角色,切实做到政府为市场服务,与市场相互配合,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地调整二者的关系,实现政府与市场的有效组合。

(三)加快行政诚信立法,完善行政诚信制度

鉴于行政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国家在制定规范经济主体信用方面法律法规的同时,应着重制定如何规范政府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诚信法律责任制度。要使政府诚信于民,重要的是将政府的权力运行纳入法制轨道,将道德诚信变为制度诚信。政府行使权力失去规矩和约束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政府权力不断膨胀,公众权利不断萎缩。用法律的形式,将政府的权限范围,政府权力运行的各个具体环节,特别是将行政责任固定下来,保障政府诚信于民。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确立行政诚信的基本原则。同时还要完善制约政府行为的其他立法,比如信息公开法、政务公开法、财产申报法、人民监督法等应抓紧时间出台,可以将当前政府出台的各种促进行政诚信建设的各种规定加以完善,使之上升为法律,提高其权威性。在当前的政府活动中,需要尽快制定一部完备的行政程序法典,实现行政程序的公开化、法制化;另外,普及和完善行政机关引咎辞职制度和行政赔偿制度,加快司法体制的改革,完善行政诉讼程序,降低司法官员在诉讼活动中利用法律漏洞枉法裁判的几率。

公务员是政府行为实施的主体,加强行政诚信建设,必须规范公务员行政行为,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管理的水平。要建立公务员守信规则,维护政府诚信。同时要完善公务员监督机制。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效能监察;实行公务员效能建设领导负责制,促进公务员监督机制建设。推行承诺制度和公示制度,建立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快捷的公务员服务机制。

诚信建设论文例9

诚实信用是社会主义公民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进入新世纪,党和国家把“明礼诚信”写入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我国民商法也把诚实信用确定为基本原则之一。但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一些公民和经济组织的“利”和“义”的天平却慢慢发生了失衡,各经济主体受到了利益价值的挑战,信用危机已经在社会上时时出现。失信行为已经危害到国家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诚信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需要全社会认真对待的重大社会问题了。

一、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缺失的危害及成因

当前,我国的社会诚信状况不容乐观,有社会学家、经济学家甚至认为,我们的经济社会生活中正在发生着诚信危机。信用环境恶化已经对经济社会生活产生诸多严重危害。经济学家茅于轼在分析我国总需求不足、市场疲软的原因时指出,总需求的不足祸在信用短缺。我国一些经济组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拖欠贷款、税款,违约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披露虚假信息、质量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增大了国民经济运行的摩擦力!直接增加了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成本,揭制了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信用是企业最宝贵的无形资产和产品附加值。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总需求不足,企业国际竞争力不强,其根本祸根就在信用短缺。概括地讲,信用环境恶化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危害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市场缺乏信用将严重影响社会的投资和消费。二是破坏企业的正常经营,加大企业运管成本,削弱企业竞争力。三是影响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使宏观调控政策难以发挥作用。四是信用恶化还直接破坏社会法制基础,经济主体以种种不正当的手段竞争,各类经济主体难以形成以契约为基础的法律框架。五是信用危机造成社会风气败坏,道德水平下降,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当前社会转型期诚信缺失产生的原因:一是传统诚信观念没有及时更新,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我国儒家传统的诚信不是作为人们的权利、义务来确定的,而是为人们修身养性所追求的目标。它的诚信行为规范是特殊主义的,不是普遍主义的。它认为道德的诚信应该是出自内心的、自愿的、不计利害的,是一种很高的道德境界,只有经过自身长期修养才能达到的圣人境界。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是面对全体公民、组织的基本道德要求,是一切经济主体必须遵循的起码的道德义务。二是同我国政治、经济体制转型有关。在以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整个社会被组织成一个全国大一统的企业,社会各部门、各单位、各利益主体不是以经济利益、以诚信为纽带联系起来的,而是以一系列行政命令、指令性计划联系起来的。在当前政治、经济体制转型期,传统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仍然发挥着影响,抗拒着市场经济的冲击。特别是在追求各自经济利益时,开始显得张慌失措,无所适从,导致欺诈、赖账等失信行为发生。三是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诚信制度体系对诚信缺失者予以严惩,使失信者无所畏惧,结果造成信义贬值,诚信受到嘲弄,这是当前诚信缺失极为重要的原因。失信者支付极小的成本,却能够获得极大的收益,加之法律制度不健全,就给心存诡异者留下可乘之机,他们钻法律的空子,大肆利用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交易优势,聚敛不义之财。四是司法制度不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更使不法之徒有恃无恐,变本加利破坏诚信。诚信体系缺乏司法保护,失信者不能及时得到严厉制裁,守信者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产生。五是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冲击及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滞后,造成人们思想混乱。加之经济结构调整,出现大量下岗职工及弱势群体,社会分配差距不断拉大,贫富悬殊等社会现象发生,都引发拜金主义滋生,道德观、价值观混淆,使社会信用环境整体恶化。

二、加强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

(一)建立完善的社会诚信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良性运作的一块基石

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又是诚信经济,完善的市场经济必然有发达的诚信制度体系相伴随。因此,发达完善的诚信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制度之一。市场经济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发达的商品交换经济,诚信是构成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要素,一切经济活动的开展都离不开诚信。不仅要有完备的信用形式、发达的信用工具,而且需要构建健全的社会诚信制度。市场经济对诚信的需求源于信息的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固有的特征,往往会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可以说,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诚信是市场主体的准入证和通行证。因此,诚信是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诚信制度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健康发展和运行的基石。

(二)建立完善的社会诚信制度是经济主体追求长远利益的迫切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经济主体都会自觉遵从经济学的理性法则,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利益最大化不会在一次交易中完成,只能在长期不断的交易中逐步积累和实现。如果经济主体通过不诚信的方式谋取不正当的利益,那它必定是短命的,不可能维持长期的欺诈和投机取巧行为,因此它也不可能不断发展壮大,取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这就是当今许多跨国大公司、知名企业格外重视信誉的原因。一句话,企业要健康发展,并不断取得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就必须树立诚信形象,维护其信誉。当然维护信誉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不过这种成本付出是值得的。因为诚信形象不但是无形资产,也是有形资产,它能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如名牌产品销量大、价格高等。也就是说,企业维护信誉也是一种投资,同样可以从中取得净收益,这种净收益是企业维护信誉付出的成本与所获收益之差。其成本是企业为维护信誉而放弃的机会成本,诸如信守承诺而蒙受的经济损失,为保持良好的财务比率而放弃的投资机会等。

(三)建立完善的社会诚信制度体系是提高经济效益,节约社会成本的必然选择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经济道德、市场理论要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必须有完善的诚信制度体系,要求人们具备契约意识和严格遵守契约的约束。诚信、契约精神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剂,它能保证各项经济活动顺畅进行,节约社会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从而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无视契约精神,信用短缺,缺乏诚信使我们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造成许多无谓的损失,使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无端增加,导致经济运行不畅,加大经济运行的内耗和磨擦力,甚至导致社会经济秩序混乱。我们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根本目标是加快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但我们在市场化的改革中,如果不解决诚信缺失问题,就会抵消体制创新所产生的效率和效益。

(四)加入WTO要求我国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制度体系

当前我国的各类经济主体,公民、企业、银行、中介组织、政府等,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诚信缺失。如公民的纳税意识、知识产权意识相当薄弱;企业不信守合同,拖欠债款和赖账;银行呆帐率过高;政府官员以权代法,地方保护;就连本应最具信用形象的社会中介组织,同样也存在信用危机问题。我国加入WTO后,首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制度体系,维护好国内市场秩序。这不但有利于国内企业的健康发展,阔步迈向国际市场,而且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国内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吸引跨国公司投资。诚信是世界各国人民普遍认可的道德规范,历来是做人和发展事业的根本,是社会得以形成凝聚力,社会竞争力得以提高的根基,没有高度完善的社会诚信制度体系,我国将难以参与国际竞争。同时,诚实守信也是文明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中国现代化进程需要重建社会诚信制度体系,降低效用风险的危害。因此,在WTO环境下,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已刻不容缓,已成为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走向世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

三、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诚信制度的思考

诚信是社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现代社会成员必须恪守的基本准则之一。它不仅体现了社会成员互相交往中的自我约束,同时也是保证市场经济下契约和文明规则实现的前提。构建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的诚信制度体系,是摆在我国面前的重要任务。

(一)加快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奠定社会诚信制度的基础

目前我国尚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市场发育状况和社会信用环境还很不理想。因此,还不能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来推动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立,需要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推进。加快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是推动全社会建立诚信制度体系的基础。加快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应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尽快完善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进一步加大国家信用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力度和执法力度。三是积极建立公民、组织信用征集、评价、管理体系以及相应的数据库,为实现信用科学管理奠定基础。四是推动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发展。五是积极推动经济组织进一步加强信用管理。

(二)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把公民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为加强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诚信,不但包含伦理道德因素、经济因素,更离不开社会法律制度,它们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加强公民诚信道德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要靠教育,更要靠法治。

因此,要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制度体系,一要把社会法制建设与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在公民中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树立把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结合、相统一的观念。二要努力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信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经济秩序、公共秩序、生活秩序。三要重视培养公民的契约精神。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以契约精神为核心的契约文明是构建现代法治与现代德治的思想基础之一,契约精神是文明公民应该具备的一种素质,它是平等观念、自主意识、合作精神、诚信能力的有机结合。四要恪守司法职业道德,为公民道德建设作出表率。国家的司法队伍、公务员队伍以及其它公职人员队伍,代表着国家形象、社会形象,必须在廉洁从政、执政为民、公正司法、加强自身修养、严格自律、忠于职守等方面作出榜样,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形象,促进全体公民的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制度建设。

(三)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诚信,扎实推进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设

诚信建设论文例10

今年3月,同志提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将“诚信”纳人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系之中,这既是对中国优良传统道德文化的继承和弘扬,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本质规定与根本要求,而且为新的历史时期推进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供了新的范式,也为当前加强我国社会诚信建设提供了新的科学思路。

所谓荣辱观,“是一种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是与非的根本看法和观念体系。一般来说,人们的荣辱观总是以一定的世界观、人生观为基础,表现为一定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和心理认知观念。荣誉和耻辱是伦理学的一对重要范畴,包含着两个方面的意义:从客观方面来说,一定的荣辱观念表明这个社会褒奖、支持什么,斥责、反对什么;从主观方面来说,荣誉和耻辱是人们知耻心、自尊心、自信心、进取心等主观意向的反映。“知道羞耻和珍惜荣誉是联系着的,有羞耻心的人必定会珍惜荣誉”。人们关于荣辱的主观意向和社会评价标准是一定时代、一定社会形态的荣辱观的集中体现。

社会主义荣辱观不同于以往任何社会形态的荣辱观。它是在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逐步形成的对荣誉、耻辱的根本观念和总体态度,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荣辱范畴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道德观的核心理念,对于践行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具有基础性的导向作用。

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社会主义的道德导向意义。荣辱意识来源于一定的道德观念,对于荣和辱的主观意向和社会评价实质上体现了一种道德判断。而道德判断是以善恶为特定标准,采用内在反省和外在舆论的基本方式,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进行评审并作出赞许或贬斥的实际态度的一种社会性活动。荣辱观是道德判断的深化,是道德意识向道德行为转化的一个重要杠杆,是维护社会道德规范的重要保障。人们通过荣辱体验,感受到社会行为的道德谴责或道德赞许,既对已经发生的行为作出道德结论,又对今后的行为提供道德规划和道德导向。当前我们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要把社会主义关于荣辱的道德认识,渗透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渗透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社会公民具体的道德实践,深化对道德品质、价值判断标准的内省式认识和全面理解,使其道德品质在不断自我体悟中发展,确立道德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从而养成符合社会主义道德标准的荣辱意识。

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社会主义价值导向意义。价值观是一种判断是非、做出取舍的标准。荣辱观作为一种价值观,它能指引一个人去从事某些行为或避免某些行为。有什么样的荣辱观,就有什么样的是非、善恶和美丑标准,也就有什么样的行为选择倾向。树立正确荣辱观的关键是荣辱的价值判断,只有识荣知耻,方能趋荣避辱。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士可杀,不可辱”;“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宁可毁人,不可毁誉”,都是将荣誉名节视为比生命更加重要的价值理念,曾经在民族历史上培育了一批又一批的“名人节士”,并成为了我们最宝贵的思想遗产,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个重要精神源头。今天,“八荣八耻”的要求,成为人们内心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之后,也必将推动一代社会主义新人迅速成长。

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实践理性的特征。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处理人与世界关系的最基本、最现实的方式,其中贯穿着两种理性:一是认知理性,一是价值理性。认知理性关涉实践活动的向度;价值理性决定实践行为的品位。认知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就是实践理性。“实践理性设定善这个普遍规定不仅是内在的东西,而且实践理性之所以成为真正的实践理性,是由于它首先要求真正地实践上的善必须在世界中有其实际存在,有其外在的客观性。这就是说,实践理性是实践活动的导向因素,抑或引导与规范实践的主体性因素。它能够为人类对自身与世界的关系“应如何”以及“应当怎么做”的问题提供观念掌握和解答。社会主义荣辱观正是以这种实践理性的特点,通过正确道德判断和价值引导,树立起旗帜鲜明的社会道德标杆,使人们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明确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化在实践主体内心之后,必然现实地引导和规范着人们的社会活动行为的发展方向,并进一步提升社会的道德境界。

将诚信纳入荣辱观的体系之中,以荣辱观鲜明的是非、善恶和美丑观念表达,来褒奖、赞扬诚实守信,谴责、唾弃虚假和伪诈,从而使人们明荣辨耻、近荣远耻、扬荣弃耻,以正确的自我荣耻意识和社会评价的主、客观力量来推动人们诚信行为的践履,这是同志倡导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当代社会诚信建设提供的新思路、新视野。

在我国当代社会进程中,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诚实守信为荣”,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道德维护功能和社会行为价值导向意义。

首先,坚持“以诚实守信为荣”是建立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的道德纽带。

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的主体,自从人类诞生之日起,人类就必须在相互依赖协作中从事各种活动。社会的和谐,实际上就是以人为主体的社会和谐发展状态,它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社会结构之间的和谐三个方面。一个社会要和谐发展,必须依赖和借助社会道德的力量。在人类的道德规范体系中,诚信对社会和谐发展最有价值。因为在诚信道德的约束和指导下,人与人之间建立起互信互爱的人际关系,人们彼此信任,真诚相处,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生活中各种磨擦,大大降低社会运行成本,促进个体的身心健康和事业的成功,使社会的整体利益最大化。同时,诚信有利于增加社会的价值认同和凝聚力,使人们在彼此信任和相互关爱中,感受做人的价值和尊严,体验生活的美好和人生的幸福。

其次,坚持“以诚实守信为荣”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导向。

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的主要动机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成为了有效地配置资源的重要手段,但它并不是万能的,它不可能充分利用、有效配置一切形式的稀有资源,市场经济离不开诚信等道德资源的支撑和维护。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因为在以市场为基础对社会资源进行配置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物质流、货币流、人才流、信息流都要以信用为价值基础,一个高效率的市场,必定是一个信用良好的市场;一个缺少诚信的市场,必然导致市场的萧条与衰败。古人云:“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盛,市无信不兴”。实践已经证明,在诚信推动下而建立的经济信用,成为了一种无形资产或一种特殊的文化资本,是一个企业、一个地方乃至一个国家宝贵的精神财富和道德资源。因此,坚持“以诚实守信为荣”既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价值导向。

再次,坚持“以诚实守信为荣”是维护正常的社会政治生活秩序的基本保障。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强调:“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了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问题。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公信度,是一个政府有效治理社会的必要条件。政府的诚信状况,关系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关系到国家正常的政治生活秩序的建立。政府是人民的代言人和公权力的执行机构,因此政府必须先讲信用,守信用。

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只有忠诚地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建立与人民群众互相信赖的关系,中国才能走上繁荣富强之路。如果我们党的领导干部和政府公职人员没有诚信的政治品德,没有“以诚实守信为荣”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念,就不可能长期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如果失信于民,将造成人民群众的离心离德,就会危及人民政权。

当代社会,诚信问题再度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成为了理论界探讨的热点和焦点。人们从多维的视角和广泛的理路提出了许多诚信构建主张。笔者认为,在当代社会进行现代诚信建设,还必须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着手,把握以下三个伦理向度,方能正本清源,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引导培育诚信理念体系

诚信理应提升到更高的境界和更广泛的层面。诚信理念体系是社会成员主体内在方面的道德要求,是人们在一定认识基础上确立的社会生活中全面系统、根深蒂固的诚信原则和信念,从而展现出的坚信不移、身体力行的精神状态。它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源于人的求真认识,更是人类求善的价值指引。主要包括:

1、充分的规则观念。就是说要以市场经济活动规则来界定自己的行为,讲究信用、悟守诺言、诚实不欺、见利思义,坚持诚信精神,从而形成诚信的观念基础和规范背景。

2、成熟的契约观念和责任观念。契约观念是社会活动主体基于要约和承诺而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认识以及违约责任的预知,它的前提是“信”。责任观念是社会活动主体因某种社会角色而应承担的职责,即为“诚”,是对诚信的认同和悟守。诚信正是通过外在契约的约束和内在德性的召唤体现出来。

3、完整的自尊观念。自尊观念指社会活动主体对自己作为社会人的价值认同、维护和提高以及因此产生的崇高感,从而成为社会诚信理念的强大支撑和向“善”的内驱力量。

诚信理念体系是以充分的规则观念、成熟的契约观念和责任观念、完整的自尊观念等信念群为基础、多种观念共同作用构成的有机系统。它的形成,必需以正确的荣辱观念作导向。这种诚信理念是社会主体行为选择中的道德内核,是价值理性主导下人们自发的价值选择和需求。

(二)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准绳构建诚信规范体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层面的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联系靠契约关系和法律制度来维系,更靠诚信来维系。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信用经济,成熟的市场依赖成熟的信用体系的建立。只有在相互信任的情况下,持续交易才有可能,只有诚信才是市场经济的首要保障。法律虽然也有保障功能,但是法律是一种事后调控手段,并不能带来利益的增值;而要实现利益的增值,只能寄希望于双方的守信与然诺,正是出于这种利益的考量,诚信成为市场经济的铁律。

市场交易中的诚信需求,使诚信成为市场经济中每个主体的理性共识。诚信行为的不断积累形成了经济活动中的信用。人们为了进人市场,为了更大的交易安全与最大利润的实现,形成了一系列的行为规范。诚实、守信、然诺是人们的行为选择,只有遵守这些规范才能具备市场交易的资格。同时也正是经济活动中对于信用的需要,人们通过理性设计,建立了市场信用保障和监督体系,即使某些人因为伪饰而进人了交易,也会因为违反诚信而受到处罚。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主观性的道德要求转化为客观性的法律、制度和规则,形成了诚信规范体系。同时诚信不再仅仅体现为一种主观性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情感,而是在实践理性指导下的行为抉择,从而成为人们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

但是,我们在强调诚信的法规体系和生活模式的重要作用的同时,丝毫也不能忽视诚信的伦理力量,它是一种源于道德意识以及荣辱观念评价的内在力量。正是以这种诚信德性教化为基础,加上规则体系反复作用,使诚信成为社会性本能,从而使诚信成为社会生活的通行证。这是现代诚信建设理应达到的社会维度。

(三)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动力塑造诚信人格

诚信人格是行为主体在社会生活中所要实现的道德境界和目标,这固然是利益的实现,但更重要的是道德价值目标的实现。相对于作为主体内在道德要求的诚信理念而言,诚信人格是外在道德形象的确立和展示。

诚信人格的形成离不开诚信认知、诚信情感、诚信意志、诚信信念、诚信行为的综合作用,既有工具理性的利益判断,也有价值理性的道德呼求。

在实践诚信人格的过程中,社会主体充分体会到主体的价值和尊严,通过对自己道德力量的充分肯定,作为道德性的人的本质外化和实现,展现为审美性的人生体验,形成审美性的诚信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