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扶贫基础设施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2-05-30 04:06:03

扶贫基础设施工作计划

扶贫基础设施工作计划例1

(一)成立机构,确保扶贫责任精准。全区关于开展走基层深化挂包帮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全全面部署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属各责任人为成员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驻村工作组,落实了专人具体办公,并抽调2名干部长期驻村开展帮扶工作。

(二)调查摸排,确保扶贫对象精准。镇村发展基础十分薄弱,在实施精准扶贫工作之初,已经作了大量的深入调查工作。局机关全面部署包村扶贫工作后,驻村工作组先后三次派出工作人员和驻村工作人员一道,深入镇村对80多户贫困户家里进行了调查核实,最终识别出全村共有86户270人符合精准扶贫条件,并对第一批46户157人名单进行了公示,为下一步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工作基础。

(三)科学规划,确保扶贫项目精准。在深入摸底调研的基础上,我局与镇党委政府派驻人员一道,认真研究制定了《村落实挂包帮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铺垫,产业发展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并对未来三年全村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居住环境、人力资源等五个方面的项目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规划,目前到村到户帮扶规划已基本完成。

(四)干部帮扶、确保规划实施精准。按照科级领导帮扶2户,党员干部帮扶1户的要求,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和示范引领的方式,局机关干部共帮扶46户贫困户率先实施帮扶计划,协助贫困户选准项目,帮助调剂资金、技术、劳力,帮助拓展市场和提供致富,帮助提高贫困户发展产业致富奔小康的积极性。

二、挂包帮项目实施情况

(一)村级帮扶项目定案。结合村的发展实际,计划XX年全面制定村级发展规划,确定7个发展帮扶项目,即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建设、新居建设、产业经济、水利建设、文化和村级卫生公益建设等1+6帮扶计划。

目前已完成所有项目立项报告,局机关先期到位村级阵地建设帮扶资金8万元,对村村委会办公场地进行全面改建、装修和规范化建设,目前正在实施之中,同时,对全村3公里村社道路保通保畅、200米渠堰治理、20名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5户土坯房改造户工作分步实施,年内完成。

(二)贫困户经济门路敲定。锁定的46户帮扶贫困户,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实际如地理位置、劳动能力、经济实力和个人意愿,均落实了经济发展项目。落实以点带面集中连片种植蔬菜的15户,养生猪、养鱼、养羊、养鸡等规模户10户。

除此之外,实行零星种植蔬菜、适当增加养殖家禽、家畜的20户。全体帮扶干部深入到帮扶户家中,结合帮扶户经济发展规划,认真落实项目到田块、到时间节点,配合全村统一规划实施,将分散贫困户零星种植,实行集中连片经营,物色蔬菜种植能手参与管理,确保到村到户项目落地生根。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

区级部门人、财、物力量十分薄弱,帮扶村级发展和贫困户致富奔小康,仅限于在组织联动帮扶基层党建、加强与群众密切联系,缩短与贫苦户的距离、配合村两委实施精准扶贫上花功夫,要使贫困村短时间内尽快脱贫,达到分年度完成脱贫指标,离不开国家扶贫项目的大力支撑,离不开1+6村级规划项目尽快落马和投入实施。

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不是挂包帮工作体制机制问题、也不是驻村人员到岗到位的问题,我局从自身帮扶能力出发,制订了工作方案、落实了人员分工、解决了部门帮扶资金、全面到户开展帮扶活动,得到了市、区相关部门的肯定,村要实现三年脱贫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帮扶方案,修订发展规划。我局将结合村实际情况和省、市有关政策,科学定位,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思路,进一步完善该村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三年发展规划和XX年精准扶贫计划,为村的整体发展和46户贫困户脱贫致富开出实实在在,操作性强,能够实现的好方子。

扶贫基础设施工作计划例2

面对基层党建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内蒙古工委在总结近年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三到村三到户”活动,通过实施规划到村到户、项目到村到户、干部到村到户,机关党员干部为农牧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民族团结得到巩固。实施精准扶贫,做到了规划跟着贫困村、贫困户走,项目跟着规划走,干部跟着项目走,实现了帮扶规划、帮扶项目、帮扶干部与帮扶对象无缝对接。通过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一系列帮扶项目的实施,贫困嘎查村(即行政村)的农牧民群众实现了发展梦、增收梦、安居梦、乐业梦。

扎实推进规划和计划到村到户。2014年,内蒙古工委以“三到村三到户”活动为重点,依照自治区出台的《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工程“三到村、三到户”工作方案》,要求各帮扶厅局单位进一步完善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针对还未脱贫的2834个重点嘎查村建档立卡,实施“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在制定到嘎查村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中,要求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特色产业、村容村貌、生态环境、基层组织建设等六项重点任务;在制定到户的规划和实施计划中,要求突出增收产业、危房改造、劳动力素质提高三个重点。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各帮扶单位以工期倒排的方式,将责任落实到驻村蹲点干部和帮扶工作队员。各厅局单位大力开展机关党组织与嘎查村党组织结对联系活动,不断增强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提高了嘎查村“两委”班子和嘎查村党员干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使“两委”班子成为“永不撤走的帮扶工作队”。

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项目到村到户。各厅局单位紧密结合帮扶嘎查村和贫困农牧户的实际,坚持因嘎查村制宜、因贫困农牧户制宜,确定具体的帮扶项目,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到村到户。近年来,各厅局单位累计投入帮扶资金4.6亿元,帮助贫困嘎查村和农牧民发展主导产业。内蒙古人大办公厅、国土资源厅、文联、党校、武警消防总队、电力公司、石油公司、集通公司等单位以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土地整理、打井、建井房并购置安装变压器、机泵管带等配套设施,夯实了农牧业的生产基础,提高了农牧业的产出效益;内蒙古党委组织部、政府办公厅、民委、北方电力公司等单位以发展养殖业为重点,积极筹措资金为贫困农牧户建设蛋鸡养殖小区、牲畜棚圈、饲料加工厂、青贮饲料窖和购置育肥羊、育肥牛,大力发展养殖业,提高农牧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内蒙古工商局、总工会、蒙东电力公司等单位积极筹集资金帮助贫困农牧户建设蔬菜大棚,大力发展蔬菜特色产业,提高农牧民群众的经济收入;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扶贫办等单位帮助贫困嘎查村成立了专业合作社,发挥农机具在现代农牧业生产中的作用,提高农作物的单产量,增加了农牧民的收入。帮助贫困嘎查村建设砖厂,安排剩余劳动力实现当地就业,并发展壮大了嘎查村的集体经济。

落实干部到村到户的责任机制。在2013年组织开展机关党员干部驻村蹲点活动的基础上,2014年,内蒙古工委要求认真落实厅局单位帮扶工作的领导责任、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责任、干部到户的帮扶责任,实行定点、定人、定责帮扶。通过建立帮扶工作责任体系,形成了厅局党组(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结合分工配合抓,机关党组织具体抓,驻村干部和帮扶工作队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105个厅局单位已经分别组建帮扶工作队,每个帮扶队由2至3人组成,并确定由厅局单位的分管领导直接抓贫困嘎查村的帮扶工作,选派机关干部驻村蹲点、抓项目到村到户。厅局机关党组织负责组织协调,定期轮换机关干部到嘎查村驻村蹲点,推进帮扶项目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扶贫基础设施工作计划例3

结对帮扶干部共58名,帮扶联系村4个,分别为铅厂镇XX村、XX村、XX社区及延伸村XX乡XX村。经工作队前期摸排及核查,确定结对帮扶精准扶贫户共121户,其中扶贫开发户50户,纯低保户65户,五保户6户,总人口247人;

(一)XX村:共4户10人,其中:低保户4户10人。结对帮扶干部2名。

(二)XX村:共44户97人,其中:低保户27户,51人;五保户2户,2人;扶贫户15户,44人。结对帮扶干部11名。

(三)XX社区:共45户86人,其中:低保户29户42人;五保户2户2人;扶贫开发户14户42人。结对帮扶干部17名。

(四)XX村:共28户54人,其中:低保户5户11人;五保户2户2人;扶贫开发户21户41人。结对帮扶干部28名。

二、扶贫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和推进结对帮扶,通过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房改造、完善基础设施等政策措施,确保2015—2018年帮扶村减少贫困人口121户247人,实现扶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促进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素质技能和村风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群众发展信心和幸福感指数明显增强。

(二)扶持方式。将扶贫对象科学分类,确保每户都有干部帮扶,做到结对帮扶到村到户,责任到人。采取“一村一套”帮扶措施、“一类一套”帮扶方式、“一户一套”帮扶办法,把资金和具体帮扶措施整装精准“滴灌”到贫困对象身上,具体重点做好“五帮扶加一村一套”帮扶措施。

1.帮扶产业发展。重点发展野生刺葡萄、油茶、乡村旅游、笋竹、脐橙等特色产业。结合财政“惠农信贷通”小额贷款政策,协调解决贫困户资金困难。

2.帮扶就业创业。组织实施“雨露计划”、“新型农民职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订单式技能培训,让有劳动力的贫困对象掌握1-2项职业技能或农村实用技术。

3.帮扶完善保障。协调落实困难家庭助学措施,对因病因灾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救助措施,并加大兜底保障力度,符合低保、五保的贫困人口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4.帮扶改善条件。围绕“安全房”、“放心水”、“畅通路”等工程,继续改善贫困家庭居住、生产生活条件。

5.帮扶提升后劲。帮扶村支部和党员干部在精准扶贫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村集体自身造血功能。

6.实行“一村一套”帮扶措施。制定驻村2015—2018年精准扶贫脱贫计划表(见附件),每年按30%速度脱贫,到2018年全面完成扶贫任务。

三、措施政策

2015年各帮扶联系村具体措施计划如下:

XX村

(一)产业发展

1.发展刺葡萄种植产业,并建立刺葡萄产业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发展模式,对接帮扶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致富。2015-2018年规划发展刺葡萄基地规模200亩,2015年新发展刺葡萄60亩。

2.继续发展脐橙产业,做好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引导农户科学合理的种植发展脐橙产业。

(二)技能培训。结合种养殖户技术短缺的问题,邀请上级技术人员到村对农户进行培训。同时结合远程教育,播放种植技术视频,加强技能培训。

(三)基础设施建设

1.农村饮水。计划2015年新建黄沙垇组、竹山下组自来水工程,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2.通组公路。计划2015年硬化长河坝组通组公路1300米,解决该组行路难问题。

3.农田水利。计划2015年完善全村部分农田水利设施,确保农田灌溉。

XX村

(一)产业发展

1.巩固脐橙产业。以柑橘黄龙病防控为重点,以小组为单位成立联防联控理事会,做好统防统治工作,建10亩避虫网及脐橙假植苗基地。

2.发展刺葡萄种植。依托邓弟波刺葡萄基地,计划带动周边农户发展刺葡萄50亩,同时实现25人就业。

3.发展蔬菜种植。依托清水塘蔬菜基地,引导脐橙产业转型户发展蔬菜种植产业,计划2015年发展订单农业100亩。

4.发展生猪养殖业。依托松山牧业年发展养殖户3户,计划年出栏生猪300头,同时实现15人就业。

(二)技能培训。针对该村种养殖户技术短缺的问题,计划举办种养植等培训3期,培训300余人次,让闲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

(三)基础设施建设

1.解决安全饮水。计划新建一处水源地,铺设主管网3000米,全面解决全村333户1283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同时满足5个落村企业用水需求,壮大该村企业,实现更多人就业创业;

2.完善水利设施。对全村水渠进行全面维修加固,解决农户旱期农业用水问题。同时重点实施李坑、岩背组小农田水利项目;

3.新建文化设施。以楼下社区为依托,计划新增1个集休闲、娱乐、健身为一体小型文化广场。

XX社区

(一)产业发展

1.大力发展刺葡萄产业,计划2015年全村发展刺葡萄20亩,农户4户;

2.加强现有脐橙园的管理,严控黄龙病的发生,巩固老果园,采取补种、新种的办法,扩大新果园,计划2015年新发展脐橙20亩,农户3户;

3.利用XX社区区位、生态优势,大力打造乡村旅游产业,计划发展农家乐2户;

4.利用山区优势,大力发展林下养殖业。计划发展麻羊养殖1户,规模30头以上,发展家禽养殖10户,规模1000羽以上。

(二)基础设施建设

1.采取向上争取一点、村级挤一点、农户集一点的办法,解决全村264户1000多人村民安全饮水问题;

2.完善村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修建桅杆下组水坡1座、田心组水圳100多米;

3.计划架设村部主干道两旁路灯,解决夜间农民行路难问题。

(三)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措施

1.积极组织扶贫对象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同时不定期聘请专家到村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扶贫对象的各种技能;

2.积极争取上级扶持保障政策,扩大扶贫对象的保障力度和覆盖面;

3.积极争取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推进精准扶贫对象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进度,确保2015年完成扶贫对象改造任务2户。

XX村

(一)产业发展

1.发展刺葡萄产业。计划2015年新发展种植10亩、农户3户;

2.巩固脐橙产业。加强现有果业园的管理,采取补种、新种的办法,扩大新果园,计划2015年新发展面积10亩,农户1户;

(二)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计划培训人数50人以上;

(三)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措施。

1.积极争取扶持和社会保障政策,扩大扶贫对象的保障力度和覆盖面。

扶贫基础设施工作计划例4

中办发25号文件下发后,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扶贫开发作出了一系列系统性安排。省委书记赵克志多次在《人民日报》撰文强调,贫困和落后是贵州的主要矛盾,加快发展是贵州的主要任务,推进扶贫开发是贵州的最大民生,是贵州同步小康建设中“短板中的短板”。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某种程度上说,我是贵州最大的扶贫办主任”。赵克志在深入乌蒙山威宁调研时提出,必须始终按照“四化同步”要求,坚持走山区特色农业发展道路。强调要着力创新产业扶贫开发、城乡互动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和扶贫开发工作的“五种机制”,增强减贫脱贫的内生力量、拉动力量、支撑力量、保障力量和领导力量“五种力量”,采取干部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生态移民和基础设施建设“六个到村到户”精准扶贫措施,加强乡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远学焦裕禄,近学文朝荣”,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推动扶贫开发由“输血式”、“粗放式”、“被动式”、“分散式”扶贫向“造血式”、“精准式”、“参与式”、“整体式”扶贫转变。

省长陈敏尔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实施精准扶贫是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基本方法,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对贫困人口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对贫困农户精准化扶持。强调“精准扶贫包括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等,但最核心是精准帮扶,要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这上面,切实做到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提出围绕“扶产业、强基础、惠民生、优保障、抓改革、促开放”的思路,大力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路、小康水、小康电、小康房、小康讯和小康寨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作为落实中办发25号文件的主要载体和抓手,同时把“新增8个县96个乡镇‘减贫摘帽’、建成全省精准扶贫信息平台”作为省政府今年要做好的“十件民生实事”之首。

上半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在职省领导先后深入到武陵山片区、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的38个联系的贫困县、76个定点帮扶的贫困乡蹲点调研,开展帮扶。截止6月底,分别召开四次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扶贫开发改革创新工作。全省在乌蒙山腹地的威宁县召开帮促13个经济发展困难县加速发展工作会,专题部署扶贫攻坚和加快发展问题。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以视频形式开到省、市、县、乡、村五级,并进行电视直播,规模空前。

在省委书记赵克志的亲自推动下,省委在加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职能的基础上,专门成立省扶贫开发改革专项小组和专题组,由省委副书记任组长,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和省政府副省长任副组长,将扶贫开发体制机制改革列入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落实国家对贵州对口帮扶的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在北京召开了“对口帮扶贵州工作恳谈会”,赵克志书记、陈敏尔省长亲自推动贵州与8个对口帮扶城市在共建产业园区、旅游发展、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干部选派培训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发展。

经过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制定了“贫困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全面改革贫困县考核机制,制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面落实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制度。省委组织部印发了《贵州省省管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并制定了4个实施细则,形成了贵州特色的扶贫攻坚政策体系。同时,省委、省政府与9个市(州)、省直相关部门签订了《2014年度扶贫攻坚目标责任书》,将全年减贫任务和扶贫攻坚重大事项分解落到实处。

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扎实推进改革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25号文件精神,贵州将建档立卡和驻村帮扶作为基础性工作全力推进,同时探索贫困县机制改革,实现了三个率先。

(一)率先完成贫困村、贫困户识别工作。副省长刘远坤出席全省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会议,作出全面部署。省财政专项安排1912万元资金,作为建档立卡工作经费,现识别出一、二、三类贫困乡镇934个、贫困村9000个、贫困人口745万人,做到了“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县有档、省市有信息平台”。

(二)率先实现驻村工作队全覆盖。李军副书记、刘远坤副省长出席全省同步小康驻村工作2013年总结暨2014年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决定2014年选派55864人组建11590个驻村工作组,按一村五人的原则,首次实现了驻村工作队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的两个全覆盖。同时,按照“党群部门帮弱村、经济部门帮穷村、政法部门帮乱村、科技部门帮产业村”的原则,全省还组建了52支党建扶贫工作队,101个省直部门对全省88个县进行整体挂钩帮扶,不脱贫、不脱钩。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长、副省长扶贫帮困制度》、《关于帮促困难县加速发展同步小康的通知》等文件。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贵州省2014年度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六项行动50项重点任务”》,明确“省级领导干部联系的扶贫工作重点县(发展困难县)一定五年不变,力争两年有变化,三年有成效,不脱贫不脱钩”。为增强驻村工作队的履职能力,贵州省按照每村2万元标准建立帮扶资金;在38个省领导定点扶贫的38个一类贫困乡镇、38个拓展贫困乡镇,各投入100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12个非集团帮扶重点县的同步小康工作队,每个队安排50万元的党建扶贫专项资金,用于实施驻村帮扶项目,切实做到真选实派、真蹲实驻、真帮实干、真脱实富。

(三)率先探索贫困县考核退出机制。一是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赵克志书记、陈敏尔省长主持研究制定了《贵州省贫困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将50个重点县县委书记、县长和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作为考核对象,推动贫困县工作考核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陈敏尔省长明确提出,贵州与全国同步小康,加快发展是第一要务,扶贫开发是第一民生工程,要建立符合贵州实际的“一个管总、两个侧重点”的考评框架体系,即:管总的是同步小康监测体系;管第一要务的是经济发展增比进位体系;管第一民生的是扶贫开发考核体系。强调把改进贫困县考核方法,把扶贫开发成效作为落实“第一民生工程”的重大战略来抓。二是实行“减贫摘帽”激励机制。2011年,在时任省委书记同志、省长赵克志同志的亲自推动下,贵州省全面开展了重点县“减贫摘帽”工作。明确2016年,20个县(市、区)实现全面小康,3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00个贫困乡实现“减贫摘帽”。贵州是全国最早出台退出计划和激励政策的省份,对“减贫摘帽”的重点县,从“摘帽”之年至2018年,每年奖励1000万元的资金,并以该县前三年所获扶贫资金总量的年平均数为基数,年度安排资金总量原则上10%的增幅逐年递增。2011年至今,省级财政共预算安排资金9.1亿元,对已实现“减贫摘帽”的14个县366个贫困乡镇进行奖励,形成了良好的正向激励机制。

全面强化到村到户措施,确保贫困农户受益

贵州省把“六个到村到户”、“六项行动计划”和“三个十工程”等作为扶贫开发的有效载体,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一)全面实施“六个到村到户”。全面实施干部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生态移民和基础设施建设“六个到村到户”。年度安排的40多亿元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明确今后由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和监管工作。

扶贫基础设施工作计划例5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加大了扶贫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将该项工作纳入单位常态化管理,始终坚持日常工作和项目争取两不误,并创新思路,落实责任,大力开展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4年8月,在行业主管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不断跑省跑州,累计争取到各类扶贫项目资金1067.5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67.56万元。计划实施扶贫项目村7个,具体是:整村推进项目4个400万元,东西协作项目3个300万元,2014年度大骨节试点巩固提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7.56万元(县教育局易地育人学生换粮项目10.23万元,县粮食局半农半牧区更换粮食项目43.46万元,县卫生局卫生防治项目3.87万元,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产业培育旅游项目150万元,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产业培育种植项目160万元)。

二、扶贫项目实施取得的进展

1、新一轮整村推进全面铺开

根据省州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培训会议精神,我县申报了2014年整村推进贫困村4个。与此同时,抽派专人,组成工作组,经过为期一个月时间,先后深入4个贫困村调查了解基本情况,需要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发展项目等情况,在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2014年整村推进实施方案,并顺利通过县级评审。截止目前,4个整村推进村的方案经过省州审查,项目资金400万元于7月拨到我县。

2014年计划实施4个村,项目总投资为1231.6万元,其中争取国家投资400万元,行业筹措530.85万元,群众自筹300.75万元。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计划完成村组道路建设11.4公里,村活动室建设及附属工程建设2处,人畜饮水工程1处等;种植经济作物650亩,经济林木380亩,养殖大牲畜530头,家畜1913只等。项目覆盖农户425户1517人,其中贫困户189户574人。目前,项目已全面启动,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使整村推进村的基础建设得到了较大改观,大大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

2、新一轮东西帮扶项目开始实施

年初,根据省州扶贫和移民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编制上报了《县2014年东西帮扶实施方案》。目前。2014年东西帮扶项目已进入项目启动实施阶段,项目总投资457万元,其中:浙江省资金300万元,州县配套44万元,农户自筹113万元。项目在色尔古乡五里村和知木林乡知木林村等实施,覆盖人口345户1485人,其中贫困户197户,贫困人口785人。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计划完成入色尔古乡五里村新建村活动室及附属1个;色尔古乡五里村新建全饮水建设1处。产业发展生态蔬菜示范园78亩,建色湾藏香猪养殖示范户5户,中药材种植500亩,旅游示范户40户的培育、庭院打造及农家乐建设等,中蜂养殖场一个240平方米。目前,已完成中药材种植500亩,240平方米中蜂养殖场。

3、2014年度大骨节试点巩固提升稳步推进

更换粮食。完成病区851名大骨节病患者(供应粮食8.17万公斤)及641名(供应粮食1.923万公斤)易地育人学生的供应粮食对象核实、登记造册等基础工作。项目进度已完成100%。

产业培育。州试点办组织专家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养殖业:启动全县2个计划实施项目,开工率100%,完成率66.67%。种植业:因错过种植季节,3个计划实施项目正在做项目前期准备,明年开春后实施,完成率50%。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启2个实施计划项目,开工率100%,完成率53.33%。

卫生防治。启动实施359人对症治疗,已完成269人,完成率78.27%。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我县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山区的基础设施极为薄弱,投入的资金相对不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遇到自然灾害时返贫率高,扶贫难度越来越大,扶贫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二是个别乡(镇)和单位对扶贫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存在重争取项目、轻项目建设和管理的现象,个别单位挂钩扶贫工作开展不够扎实,落实不够到位。

三是群众广泛参与的力度还需要不断加大。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动群众参与选择项目、参与实施项目、参与监督管理项目。

四是扶贫资金投入相对不足。由于扶贫资金投入有限,每个贫困村仅投入100万元,许多贫困村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贫困村缺乏持续发展的后劲,特别是在一些产业发展上,没有形成规模。

五是资源整合有差距,典型示范作用不明显。由于各部门的项目资金有不同的投向,整合项目资金,集中力量帮扶贫困村的难度较大,整合的力度还不够,扶贫项目的亮点不突出,示范作用不明显。

六是全县经济发展不平衡。边远山区、库区、老区和州际接边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技术落后,生存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薄弱,科技文化素质低,公共服务欠缺,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不强,与其他地区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扶贫开发难度大。

四、对策、建议及下步打算

扶贫基础设施工作计划例6

(一)“十五”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0年)》的要求,我省以工代赈建设纳入实现*在中部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着眼于贫困地区的持续和谐发展,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有效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贫困群众的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了贫困群众的收入水平,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推进了贫困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为全省扶贫开发做出了重要贡献。“十五”期间,是我省历史上以工代赈投入最多的时期,共投入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0.78亿元,其中财政预算内资金7.152亿元、国债资金3.628亿元;地方以工代赈配套投入2.668亿元,其中省级配套投入9486.6万元。国家以工代赈资金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要求,安排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工代赈资金9.4212亿元(其中预算内资金6.3855亿元、国债资金3.0357亿元),占以工代赈资金总数87.4%;安排非重点县内的省定贫困乡以工代赈资金1.3588亿元(其中预算内资金0.7665亿元、国债资金0.5923亿元),占以工代赈资金总数的12.6%。五年累计新建、改建农村道路9302公里,架设中小桥梁270座11717延米,大大改善了贫困地区交通落后面貌,提升了贫困地区开放条件和经济发展能力;重点扶持鄱阳湖区机电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兴建山区小型灌溉工程和农田水毁工程修复及水利抗旱设施建设,先后加固维修病险水库297座、开挖衬砌渠道1053公里、兴建改造电排(灌)站265座装机30414千瓦,共改造中低产田34万亩,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41万亩,进一步提升了贫困地区的粮食生产能力和抗灾能力;面向贫困人口集中连片的乡村,因地制宜,合理建设“采水、集水、引水和改水”的四类工程,共打明井0.85万口、手摇井2.8万眼,简易自来水工程230处,解决了100.2万人、74.8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采取治山、治水、筑坝、护坡、封山育林等措施,累计治理小流域面积56.2万亩,改善了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并因地制宜建设了一批优质脐橙、早熟梨等林果示范基地,辐射和带动周边贫困地区群众发展果业37.3万亩,提高了贫困地区山地资源开发效益;积极组织贫困地区群众参与项目工程建设,及时发放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十五”期间全省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共发放劳务报酬达15439万元,成为贫困群众直接增收的重要渠道之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十五”以工代赈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全省扶贫开发呈现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但也必须深刻地认识到,进入21世纪,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全省贫困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反贫困的任务仍然很艰巨:一是剩余绝对贫困人口脱贫难度加大。至*年底,全省农村年收入不足683元尚未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近80万人,这部分贫困人口多散布在条件恶劣、资源及生产要素匮乏的深山区、水库淹没区、严重水土流失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贫困程度深,扶贫成本高,解决这些人口的脱贫问题,需要比过去花加倍的力气。二是低收入人口较多,返贫现象不容忽视。我省现有收入在683元至944元的低收入人口有130多万,这部分人口只是低水平解决了基本温饱,存在着极大的脆弱性,尚不具备自我发展能力,收入波动很大,因病、因灾、因学、因市场波动等极易返贫,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扶贫效果,影响了脱贫进程。三是传统致贫成因尚未根本改变,基础设施落后仍是贫困地区发展经济的主要障碍。据扶贫监测,至*年底,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尚有13.04%的自然村未通公路,8.32%的自然村没通电话,7%的自然村不能正常收看电视,92.1%的自然村没有合格医生。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生活保障和生活质量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和迫切。四是区域性经济发展对贫困人口的拉动作用减弱,贫困群众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相对弱势地位问题更为突出。区域性经济发展方式越来越转向资本和知识密集型产业,依托经济发展来缓解贫困、让经济发展成果自动“滴落”到贫困阶层的扶贫思想面临冲击,在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中,迫切需要适时调整扶贫政策,转变思想观念,不断创新扶贫机制。

(三)发展环境和机遇

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工代赈建设存在许多难得的有利条件,面临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

一是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和扶贫开发工作高度重视,为贫困地区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确立“多予、少取、放活”农业发展方针,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把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放在优先位置,向“三农”倾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开始并将继续朝着有利“三农”方向调整,为加快贫困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贫困群众增产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和政策上的保障。

二是促进中部崛起战略,为我省贫困地区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为统筹区域发展,在继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后,中央作出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崛起的若干意见》明确将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优惠政策延伸到中部地区。我省41个县(市)列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其中21个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国家将从政策、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这为老区贫困地区提供了加快发展难得机遇。

三是全省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创造了条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十五”计划的全面和超额完成,全省经济发展环境大为改善,整体经济实力大为增强,各项社会事业进一步协调,以政府主导的扶贫开发实力进一步提高,同时,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贫困地区也开始具备一定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是有一支成熟的工作队伍,积累了许多以工代赈工作经验。全省各地在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实践中,按照国家的以工代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创造和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探索出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项目计划、资金监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培养和锻炼了一支管理队伍。认真总结和积极推广这些有益的经验,对提高以工代赈扶贫开发效益将发挥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十一五”以工代赈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立和谐社会“五个统筹”和开发式扶贫的要求,坚持把以工代赈扶贫开发融入实现*在中部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部署,围绕提高贫困群众收入这一中心任务,以实施民生工程为主题,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足发展、开发式扶贫。把实现好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贯穿于以工代赈建设的始终,坚持开发式扶贫,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加强水利、交通、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造血”功能,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和谐创业创造条件。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我省贫困地区由于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和发展程度的不同,各个贫困区域有着比较明显的差异性,其制约发展的主要因素也不同,必须因地制宜,从各个贫困区域的实际情况出发,明确各个区域以工代赈建设的主攻方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相对集中,重点突破,从而提高以工代赈的建设效果。

3、坚持需要与可能相结合。贫困地区基础差,底子薄,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艰巨、工程量大,要区分轻重缓急,量力而行,搞好国家以工代赈规模和贫困地区实际需要的衔接统筹,合理安排项目投资计划,分步骤、分阶段地实施,杜绝不顾财力,四面开花,一哄而上搞半拉子工程。

4、坚持扶贫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坚持以工代赈扶贫开发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在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的节约利用,努力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为贫困地区长远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5、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以政府以工代赈政策和资金扶持为引导,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引导和组织项目所在地农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落实兑现投劳群众的劳动报酬,使建设与赈济相结合、农民增收的短期利益与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利益相统一。

6、坚持拓宽思路,求实创新。树立开放式扶贫的新思维,不断创新扶贫机制,对常规扶贫措施难以奏效的贫困地方,要采取异地扶贫的方式,并结合以工代赈的特点,扶持移民迁入地区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坚持区域发展带动战略,通过相关规划的衔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综合扶贫效益。

三、“十一五”以工代赈主要建设目标与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省以工代赈以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为重点,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为目标,在项目布局上,以小中型项目为主,同时每年安排一批以工代赈重点示范项目,建设内容继续突出农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农田和人畜饮水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大小流域治理和与当地优势产业开发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适当支持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农村试点自然村村内道路和饮水工程建设。

(一)农村公路建设

围绕全省实施大开放战略,坚持“完善网络、提高等级、强化功能”的思路,着眼长远发展,适当超前,重点扶持乡(镇)至行政村、行政村至自然村的道路建设和改造,提高通达深度和通畅能力;在保证多数贫困人口出行需要的同时,统筹安排跨行政区乡(镇、林场)村断头路、路网路和渡改桥项目建设,扶持为资源开发、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和市场建设等配套的乡(镇、林场)村公路项目建设。规划五年建设农村公路4000公里,独立桥(涵)10175延米,其中路面硬化1500公里,配合新农村建设硬化村组路及通户巷道5500公里,力争“十一五”期末贫困地区的乡镇公路等级全面得到改造提升,乡镇至行政村基本通硬化公路。

(二)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

以稳定提高耕地单产水平和调整优化种植结构为目标,重点建设抗旱设施,坚持中型与小微型水利工程结合,以投资少、见效快的小微型为主,因地制宜采取整村推进或整体推进办法,继续搞好中低产田改造、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的挖潜配套改造、山区、丘陵区、库区提灌设施和鄱阳湖区排灌设施更新改造,扩大有效灌溉面积。结合水势建陂造圳,兴建必要的山塘和小型水坝,调控水资源,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规划五年累计增改灌溉面积150万亩,其中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20万亩,从根本上改善贫困地区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基本满足生产经营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在建设中,应牢固树立节水意识,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

(三)人畜饮水工程

配合国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在人畜饮水困难的贫困地区,大力兴建蓄水池、集水井,贮存天然降雨,适度开采地下水,对地方病突出或水质不达标的湖区和矿区实施改水工程,科学利用自然落差,按照“总引管(渠)补助、进户管自筹”办法,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村级供水工程,适当建设乡镇(林场)自来水工程,解决贫困地区人畜饮水困难,并确保群众的饮用水安全。规划五年共解决75万人、26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项目建设中,要搞好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衔接,加强项目的前期论证,尤其是水资源情况的勘测分析,保证建一处、成一处。同时,建立科学有效的管护措施,加强管理,保证项目效益的长期发挥。

(四)小流域治理

本着因地制宜、全面规划、分片实施、综合治理的思路,坚持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恢复生态环境与片区综合治理相结合,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建立生态保护和治理建设的有效机制,提高小流域治理的实际效果。规划五年治理小流域面积10万亩,重点治理赣南地区的水土流失、“五河”源区水资源保护及低产油茶林、毛竹林改造,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

四、资金筹措与预期效益

(一)资金筹措

根据“十一五”以工代赈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参照“十五”时期我省以工代赈资金投资情况,规划“十一五”期间全省以工代赈总投资13亿元,其中争取国家以工代赈项目资金10亿元,省财政、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及地方配套3亿元。全省实际年度投资规模按照积极争取、积极配套、量力而行原则,由国家实际下达的年度资金确定,年度分行业投资根据“行业配套能力、多配多建”的原则安排计划。

(二)预期效益

五年预计投入以工代赈建设资金达13亿元,促成贫困地区建设一大批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环境工程。一是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堤防状况,提高贫困地区优质粮食、经济作物和林果业生产水平,抗灾力也进一步增强;二是进一步改善公路交通运输网络,更加方便群众出行,降低运输成本,加快农村开放进程,扩大对外交流,加快贫困地区的经济开发,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三是进一步改善安全饮水条件,有效控制地方病发生,增强群众的体质;四是有利于恢复贫困地区自然植被,提高流域内土地涵养水源能力和休养生息能力;五是贫困地区群众通过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预计可获得劳务报酬收入2亿元;六是体现党和政府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关怀,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以工代赈是国家重要的特殊的扶贫政策,关系到千百万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贫困地区各级政府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以工代赈的领导。发展改革部门作为以工代赈建设的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新阶段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人为本,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计划安排、组织协调、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等各个环节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省负总责,市抓推进,县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层层落实以工代赈工作责任制,尤其要强化县级以工代赈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务求使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形成上下互动,左右合力,聚焦以工代赈建设事业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以工代赈工作机构,努力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适应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

(二)强化规划的指导,建立和完善以工代赈项目库

以工代赈规划是搞好扶贫开发的前提和依据,项目则是实施规划的载体。必须发挥好规划的指导作用,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和约束性,并根据全省以工代赈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建立并不断完善省、县两级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库,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建立项目储备库和立项过程中,应及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避免项目重复申报、重复投资的情况发生。列入以工代赈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库中选择,其中乡村硬化公路、独立桥梁、中型灌渠等重点骨干项目应从省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库中选择,小型设施工程从县级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库中选择。县级规划必须做细、做实基础调研工作,要准确反映乡村道路、小型泵站(提、排灌站)、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渠道(水圳、水陂)延伸配套、小流域治理、人畜饮水等总需求和分年具体建设项目。设区市负责重点骨干项目的核报及县级规划项目备案工作。真正形成按规划立项、按项目安排计划、按项目组织实施、据效益考核的良性机制,确保以工代赈建设有序推进、健康发展。

(三)突出以工代赈特色,落实农民投劳报酬

落实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是增加贫困地区群众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以工代赈特色和本质的要求。要在做好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地实际和行之有效的劳务报酬标准,并形成规章,保持相对稳定。县级发改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政策,优先组织当地贫困群众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并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发放工作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务工群众手中。

(四)加大资金整合,提高配套能力

根据中央关于积极整合政府支农资金的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在管好用好国家以工代赈资金同时,以改善贫困地区整体发展环境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要求,积极争取相关支农投资、贷款的配套投入。建立相应的政策引导机制,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贫困地区的建设与发展。积极争取外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金融机构的援助资金、优惠贷款,共同致力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地方财力的增长,各地要尽可能加大以工代赈资金配套力度,努力提高资金配套比例,扩大以工代赈建设规模。

(五)注重部门协调配合,发挥整体效益

扶贫基础设施工作计划例7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加快绿色崛起,在全省率先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以改善贫困农户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为核心,以帮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为目标,切实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帮扶对象

乡村41户贫困户(县领导3户、县部门20户、乡11户、村7户)。

三、目标任务

按照“单位帮村、干部包户、社会参与、民政托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决战三年、同步小康”的要求,从精准识别起,与乡村结对,与41户贫困户实施结对帮扶,通过建档立卡,确保每户贫困户至少有一名干部帮扶。通过三年扶贫攻坚,到2019年全面实现扶贫对象人口人均年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的目标。

四、组织领导

队长:

副队长:

五、落实年度脱贫计划

按照“精准底数、区分类别、找准问题、困户施策”的要求,坚持自力更生与外部支持相结合,在委党委统一领导下,落实责任,确保各年度扶贫工作顺利进行。

(一)2017年贫困户脱贫年度计划

1、提供就业信息、引导有劳力的人员县内或外出务工;

2、想尽办法落实移民安置、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村内分散安置,计划安置2户。

3、争取教育部门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4、发展木耳种植,引导5户贫困户参与进来;

5、发展光伏发电扶贫3-5户;

6、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36万元,建设马栏桥组惊坳大桥全长35米宽3.2米,组级公路1000米;

7、建设5个新农村建设点(其中4个省建点、1个县建点),在全村铺开;

8、成立一个红白理事会;

9、成立农业合作社,发展1-2个产业。

(二)2018年贫困户脱贫年度计划

1、提供就业信息、引导有劳力的人员县内或外出务工;

2、想尽办法落实移民安置、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村内分散安置,计划安置9户,危房改造维修2户;

3、争取教育部门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4、发展木业产业、养蜂产业、黄莲芽种植产业、酿酒产业,引导贫困户10户参与进来;

5、发展光伏发电扶贫4-6户;

6、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17.5万元,建设中塅、庙坪700米组级公路;

7、完善村级公共设施,计划安装太阳能路灯150余盏,计划投资30万元。

(三)2019年贫困户脱贫年度计划

1、提供就业信息、引导有劳力的人员县内或外出务工;

2、想尽办法落实移民安置、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村内分散安置,计划安置10户;

3、争取教育部门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4、发展木耳产业、养蜂产业、黄莲芽种植产业、酿酒产业、光伏发电产业,扩大产业规模,让更多的农户参与进来;

5、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17.5万元,修建柏树下组、道上组和完善其他组组级公路1000米;

6、争取国家扶贫项目,对我村基本农田进行高标准的园田化改造。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由委党委书记任组长、委副主任任副组长,抽调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帮扶工作领导小组,选配优秀后备干部为驻村第一书记,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考核驻村精准扶贫工作,确保精准扶贫攻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把脱贫责任始终扛在肩上。

(二)搞好协调,密切配合。

切实加强定点扶贫经常性工作,积极为扶贫工作创造条件。同时,要与村建办、扶贫办及扶贫乡搞好工作协调、配合,增强精扶贫的整体合力,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扶贫基础设施工作计划例8

2001年以来,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思路,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扶贫成效。充分利用国家省、市投入的扶贫资金,进一步提升了扶贫开发水平,巩固了贫困村的开发成果,促进了贫困人口的大幅度减少,全县累计帮扶45966低收入人口脱了贫,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经济和社会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为“十二五”扶贫开发奠定了良好基础。

­——扶贫重点村建设促进了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十一五”期间,在各级政府的主导下,以贫困村建设为平台,以扶贫资金为“黏合剂”,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确定了82个贫困重点村。截止目前共启动实施重点村119个,其中旧村改造106个,累计投入扶贫资金71043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3005万元,县财政配套66733万元,群众自筹1305万元。平均每个贫困村投入资金597万元,通过资金的捆绑,实现了有限资金在整村建设中的最大效益。累计为扶贫重点村新修农田21615亩,架设农电线路1203.5公里,新修拓宽村组道路1816公里,建桥涵57座,打井建窖9269眼(孔),新建沼气池6314口,建淤地坝8座,新修和维修学校78所,营造沙棘林70万亩,种植山杏、小桃等经济林果55万亩,羊子12万只,新建村卫生室60所。通过重点村的建设,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明显转变,农村的脏、乱、差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贫困户的脱贫致富步伐。

——移民搬迁扶贫彻底改变了偏远山区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环境。“十一五”期间,全县共建移民新村46个,累计搬迁1004户、4756人。累计投入资金3076.06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1296.06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890万元,群众自筹890万元。危窑危房改造涉及4个乡镇78户343人,投入资金293.2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146.6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46.6万元。移民新村为全县新农村建设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

——小额扶贫信贷和扶贫互助资金缓解了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十一五”期间,全县共争取国家扶贫专项贴息资金375万元,通过信用联社给贫困户发放小额贴息贷款8964元,扶持覆盖了所有的贫困村,60%的贫困户得到了扶持。特别是2008年以来,通过互助资金协会经营的形式,在全县15个互助资金试点村投入333万元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用于发展产业,很好的解决了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农民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能力和诚信意识。

——扶贫“雨露计划”促进了贫困农民素质提高和收入的增加。“十一五”期间,累计培训农民7.8万人次,劳动力培训转移2000人。几年来集中培训3280人,举办培训班110期,发放技术培训资金7.8万余册,通过培训增强了贫困户的科技意识,提高了贫困户的综合能力,使大多数贫困户掌握了一到两门的农民实用技术。扶贫“雨露计划”是转移农民、增加创收渠道、提高农民素质的一项很好的有效措施。

二、贫困乡村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新的特征

(一)基础设施仍滞后。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大,灌溉设施只能惠及到个别乡村,高低压线路老化、村组道路建设标准低、缺桥少涵、晴通雨阻、春修夏毁现象较为普遍。相当一部分人仍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开发空间受限,移民搬迁任务任然很重。

(二)农村主导产业规模未形成。以羊为主的草畜业和以沙棘、山杏为主的林果业目前仍处于培植阶段,规模小、效益差,尚未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扶贫标准低,表面看绝大多数已脱贫,事实上收入仅能维持生存,根本谈不上发展。

(三)贫困人口的文化素质较低。近年来随着我县退耕还林、舍饲养殖、发展现代农业的进一步深入,必然要求农民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掌握1至2门熟练的农业技术知识,由于我县农民居住永远分散,文化素质较低,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熟练掌握在市场化运作条件下的现代农业技术知识,导致大多数农民的观念不能由广种薄收向精耕细作及由散牧向舍饲转化,导致农技推广难,产业开发中技术服务滞后,生产经营效益差。

(四)扶贫开发任务仍然较重。我县贫困人口在持续减少,但致贫因素较多;县级财政收入好掩盖了农民收入低增长,城镇繁荣掩盖了农村落后,少数大户富裕掩盖了多数人收入不高,相对贫困现象日益突出,贫困乡村落后面貌总体改善,但发展不平衡问题十分突出。总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县扶贫开发工作仍是一项长期工作,还必须不折不扣、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三、“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对象范围、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按照中省市新一轮扶贫开发的政策要求,我县扶贫开发总体思路是: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提高贫困人口收入和增加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以贫困村和贫困户为对象,以白于山区为开发重点,以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开发和贫困人口素质为内容,积极争取资金,通过扶贫移民搬迁的形式,对贫困村、分散贫困户进行整合,通过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形式,逐步减少贫困人口,从根本上解决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问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联动的原则。

2、坚持以城带乡,统筹发展的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4、坚持连片开发,到村到户的原则。

5、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原则。

(三)对象范围

我县扶贫开发对象是:省市通过测算,确定我县年人均纯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低收入贫困人口1.6万人。范围是:全县164个行政村。

(四)目标任务

1、贫困户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五年内基本消除绝对贫困问题。

2、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贫困行政村公路实现柏油化,自然村通路实现砂石化,90%以上的行政村通班车;通电入户率达到100%;广播电视、电话入村率均达到100%;人畜饮水困难和安全问题得到解决;人均基本农田稳定在2亩以上。

3、贫困户的居住条件得到彻底改变。采取扶贫移民搬迁和危房危窑改造等措施,使贫困户“三告别”,即告别破旧土窑洞、石板房和土坯房,贫困户的厨房、厕所、圈舍得到全面的改造。

4、贫困村要有明确的主导产业,贫困户要有较为稳定的收入项目和增收渠道。

5、贫困户的素质要有一定的提升。每户都要有一名劳动力掌握一项实用技术,80%的贫困户子女要通过“雨露计划”进行3个月以上技能培训,并保证就业。

6、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面普及十五年义务教育,农村实用技术普及率达到90%以上,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养老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行政村要配有卫生室、文化室、党员活动室、科技服务室和健身广场;网络信息资源实现乡乡通、村村通。

四、“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项目建设

“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六项扶贫工程”,围绕这个任务,进一步创新完善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发展区域优势产业,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缩小发展差距,为构建和谐奠定基础。省市近期关于白于山区移民搬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建房补助、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进一步加大了扶持力度。

(一)扶贫移民搬迁工程

“十二五”期间,全县移民搬迁2860户12500人。主要采取三种安置形式。一是在县城周边有较好的三产支撑,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二是在乡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开发高效农业产业,提升发展质量;三是在中心村建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步到位,公共服务设施齐全,重点开发当地有发展优势的主导产业。

(二)产业化扶贫工程

根据全县产业区域布局,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中心,按照“土豆主导、草畜果补充”的思路,采取“一村一品”的办法,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以小额信贷、互助资金、世行五期扶贫、生产发展基金为支撑,多种渠道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三)贫困户扶贫能力建设工程

1、“雨露计划”培训:按照省政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及农民创业工程”的要求,以“两后生”(初、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训对象,采取中短期方式,转移输出贫困劳动力。同时对考上大专、本科的贫困生给予资助。

2、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贫困家庭青壮年农民为主要培训对象,使每人都能掌握一至二门致富技术。

(四)外资扶贫工程

世行五期扶贫项目国家、省相继召开启动会已正式启动,项目总投资3888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社区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和监测评价,土地可持续管理,涉及8个乡镇36个行政村。

(五)扶贫区域板块开发工程

以白于山区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村容村貌、村民素质、社会事业整体推进,使贫困乡村得到根本性的转变。

(六)社会扶贫工程

在继续抓好党政机关“两联一包”基础上,组织实施好“千企千村互助行动”,鼓励引导各类企业通过带信息、带项目、带市场、带技术等各种途径,帮助低收入村增强发展能力,开发优势资源,培训主导产业,拓展致富门路,三年内使帮扶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在自然增长基础上再多增收1000元。

五、“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保障措施

扶贫开发工作是贯穿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贫困问题将长期伴随着“三农”问题而存在,在“十二五”期间,一定要把扶贫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中,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一)领导力量到位。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领导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到位。进一步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的分工协作,及时分解任务,明确目标,做好计划,把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帮扶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定单位、定人、定责,务求扶贫开发工作实效。

扶贫基础设施工作计划例9

一、“十一五”三年来扶贫开发实施情况及主要成效

20*—20*年是“十一五”扶贫的关键时期。三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党委、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在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州各级政府和扶贫部门按照“十一五”扶贫部署,抓住机遇,结合州情继续夯实扶贫基础,巩固扶贫成果,与时俱进创新扶贫思路,调整扶贫战略和攻坚措施,通过全州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全州共争取投入各类扶贫资金2.33亿元人民币和45万美元。其中:其中: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13亿元(中央和省级0.92亿元,州县市级0.21亿元),外资项目扶贫资金45万美元,信贷扶贫资金1.2亿元,扶贫开发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0*年实施的主要扶贫开发工作

1.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一体两翼”工作。

一是着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三年来,全州共投入省、州、县市财政扶贫资金7790万元,实施整村推进扶贫576个村(其中:中央和省投入5640万元扶持实施361个村,州、县市投入2150万元扶持实施215个村)。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编制项目计划,坚持民办公助原则,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投工投劳自建家园。

二是大力开展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努力开拓新的增收渠道。在加强劳务信息工作,摸清全州贫困地区可输出富余劳动力资源底子,基本掌握省内外劳务市场需求动态,并与多家劳务市场和用工单位签定意向性协议的基础上,园满完成了省下达的两个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省补助120万元,培训转移2400人)和*县面上(省补助20万元,培训转移2000人)的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安置就业计划任务,共培训4400人,转移就业率达98%。

三是产业化扶贫有新突破。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加大培育贫困地区增收产业力度。三年来,全州投入中央财政产业扶贫资金180万元发展产业项目(*县建设优质茶园科技示范基地2715亩,陇川县1200亩优质核桃、枇杷特色经济林果科技示范基地),同时在整村推进重点村项目中安排60%左右资金(3000余万元)实施产业扶贫,大面积发展经济作物和经济林果,明显改善了项目区产业结构。加大对“永虹”等扶贫龙头企业培植力度,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贫困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2.搞好扶贫安居工程、易地开发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工作,积极争取实施外资扶贫项目。一是把扶贫安居工程作为最大的民心工程来抓,认真总结经验,坚持张榜公示确定扶持户;坚持民办公助原则,发动农户投工、投劳、备料、筹资,在国家扶持下建盖安居房;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新建安居点,按照安全、便于完善配套设施选址,集中连片建盖;坚持制定有效监管措施,明确安居房建盖职责,县、乡、村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检查,确保安居房建盖质量。三年来全州共实施扶贫安居工程6463户,除20*年项目正在实施外,5000余户贫困农户已入住扶贫安居房。二是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自筹自建、适当扶持”和“就地、就近、小规模集中安置为主”的原则,三年共投入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300万元,组织实施2754人易地搬迁扶贫,目前除20*年易地搬迁扶贫1100人项目正在紧张实施外,其它项目已全部竣工。三是坚持“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坚持农户自愿,有偿使用,还本付息,不用抵押,诚信为先,小额短期,互助联保,滚动发展;坚持以行政村为重点,进村入户,扶持勤劳守信有脱贫愿望的贫困户等原则。三年来全州累计发放小额信贷1.2亿元,分批对五县市548个村委会2.18万户贫困群众发展种植、养殖、加工及其它行业进行了滚动式扶持,促进了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提高了农民的商品经济意识,增强了项目区经济的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四是经多方努力争取“互满爱人与人国际组织”扶贫资金45万美元,在盈江、陇川两县实施全球基金中国第六轮疟疾防控项目。

3.转变观念,调整思路,结合州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新扶贫开发机制。一是针对我州贫困地区缺乏优势骨干产业,没有稳定脱贫经济平台的实际,在扶贫方式和攻坚重点上,由过去将绝大部分扶贫资金投入对基础设施的修、补和解决生产生活急需问题的输血式扶贫,逐步转变为着力培植贫困地区新的支柱产业群,构建脱贫致富经济平台的造血式扶贫。二是坚持按照市场导向原则,农民利益取向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一村一户一策,围绕安居、温饱、脱贫、致富这个中心,精心规划,选择扶贫开发路子,制定实施方案。

4.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坚持典型示范引路。在实施扶贫开发工作中始终把科技放在重要位置。一是坚持科学规划。二是注重增加项目的科技含量。强调扶贫项目必须与科技结合,用先进技术、优良品种、科学方法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三是通过有计划、多层次开展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四是在项目实施中有计划地培育一批种植业、养殖业,易地开发扶贫和能源生态建设等方面的科技示范村、示范户,用榜样引导和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5.严格资金管理,强化项目监控。坚持项目按照计划实施,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严格按批准计划实施,签定项目责任书或项目实施合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定期上报实施情况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实施并验收签字负责。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省州扶贫资金管理规定执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集体研究,主管领导“一支笔”签批使用,坚持县级回补报帐制管理,资金项目计划、实施结果、财务结算和扶贫效益依次在当地张榜公告,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阳光管理,有效保证了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小额信贷和扶贫贴息贷款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农行和扶贫系统联发的《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扶贫贴息贷款管理规定》等管理运营。

6.继续坚持挂钩扶贫与“禁防”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定点帮扶。三年来,全州共有4个省级部门(省财政厅、水利厅、安全厅和中国有色金属集团)和400多个州、县市级单位,派出2400多名干部职工进村入社,开展定点帮扶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挂扶单位共向贫困地区捐款捐物1100多万元,帮助贫困地区争取各种扶持资金2000余万元,为贫困地区做了大量的实事好事。通过挂钩扶贫部门的艰苦努力,全州大部分扶贫挂钩点吸毒人员减少,戒断巩固率大大提高,新增吸毒人员得到较好控制,广大群众拒绝、搞好生产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扶贫开发成效明显,经济发展较快,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成为本地区扶贫开发示范基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二)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贫困地区经济得到较快发展,贫困状况有效缓解。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5年的1504元,提高到20*年的2046元,增长36%,预计20*年仍将继续增长。全州20*─20*年基本解决2.2万人的温饱问题,使5.6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基本脱贫,预计20*年全州可基本解决1.5万人的温饱问题,使3万低收入贫困人口基本摆脱贫困。

二是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三年来,通过实施564个整村推进扶贫重点村、2754个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和7004户茅草房、杈杈房改造等扶贫开发项目,全州共修建沟渠47条54公里,建堤坝桥梁32座;修建道路388条548公里;架设输电线12条39公里,解决12个自然村生产生活用电;修建人畜饮水工程126件,解决改善1.8万多人、0.7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建设沼气池1254口;建盖扶贫安居房6463户。项目区基础设施滞后现象明显缓解,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加强。

三是贫困地区支柱产业群得到初步培植,贫困群众增收平台正在有计划构建。三年来,全州扶贫项目共扶持发展茶叶、甘蔗、核桃、水果、麻竹等经济作物、经济林果约7.5万亩,养殖良种畜2.23万头(只),完成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2400人,为贫困农民增收拓宽了渠道打下了较好基础。扶贫产业在实现稳定解决贫困人口温饱的作用逐渐显现,全州产业化扶贫体系逐渐形成。

四是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通过实施扶贫项目,全州共开展扶贫科技培训1565期11.8万人次,改造和新建文化科普室34个4370平方米,贫困群众就医难明显缓解,文化生活得到明显改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五是扶贫开发长效投入机制初步建立。州、县市级财政稳定的扶贫资金保障机制初步建立;信贷扶贫投入逐年增加;挂钩扶贫责任进一步强化,帮扶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扶贫资金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加强。

六是贫困地区自我脱贫能力有所增强。通过开展以科技培训为主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贫困群众的自我脱贫意识、科技意识和商品经济意识有所增强,生产生活技能普遍提高,贫困地区村容村貌和贫困群众精神面貌有较大变化,涌现出一批靠调整产业结构脱贫,靠科技脱贫,靠易地开发、劳务输出、沼气建设脱贫的带头人、典型户和示范村。

二、当前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贫困人口总量大,返贫率高。一是根据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普查结果,20*年末全州有人均纯收入958元以下贫困人口43.9万多人,占81.79万农村人口的53.7%,但省认定我州的贫困人口仅为14.*万人,仅占我州实际贫困人口的32%。二是返贫人口两年累计达1.96万人,占20*、20*年解决贫困人口的35.3%,扶贫成果巩固艰难;现有贫困人口占全州农村人口的一半以上,返贫人口达脱贫人口的三分之一,脱贫难,巩固扶贫成果亦难。三是20*年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2046元,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8%,而且发展差距还在不断拉大。

(二)贫困程度深。20*年,全州有绝对贫困人口24.45万人,占全州贫困人口55.7%,这部分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复杂多样,扶贫难度大。

(三)扶贫投入不足,资金整合难度大。由于地方财政困难,难于增加投入,贫困群众温饱尚未解决,自救能力弱,加之全州仅有1个部级重点扶持县,上级扶持资金总量少,扶贫开发需要的资金缺口较大,特别是投入农村的各种扶持资金又由多个部门掌握使用,形不成合力,加剧了资金缺口。

(四)基础设施脆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一是水电路基础设施不足,功能不完备,农田水利化程度低,靠天吃饭状况突出;多数贫困人口基本农田地不足1亩;部分村寨和主要生产基地不通路、电、电话和广播电视。二是部分群众的安居、饮水、就医等必需的生活条件尚未解决,全州还有2万多户茅草房、杈杈房等住房困难户,甚至还有一部分无房户。三是据调查全州有4.2万人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和生态、水源林地区,需要易地搬迁扶贫。

(五)素质型贫困突出,科技应用率低。一是部分贫困群众商品经济意识、自我脱贫意识不强,“等靠要”思想突出。二是农业科技接受应用能力差,科技覆盖率低,耕作管理粗放。三是劳动技能差,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步履艰难。

(六)产业开发难度较大。一是缺乏龙头企业带动;二是缺乏技术指导和产销服务体系;三是贫困山区优势、主导产业不突出,很难形成规模效应,全州除粮、蔗产业外,存在产业多、散、小、弱状况,难以支撑农民群众持续增收致富的需要。

三、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措施

今后扶贫开发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和开发式扶贫方针,牢固树立“大扶贫”理念,紧紧瞄准贫困群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联片开发,以整村推进、产业开发、劳动力培训转移、易地搬迁为重点,以贫困人口为对象,贫困村为主战场,解决温饱与巩固扶贫成果并重,发展经济与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一起抓,创新扶贫工作机制,以人为本,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全面推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整合扶贫资源,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一是坚持大扶贫理念,按照“整合资金、捆绑使用、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统一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计其功、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互相配套、形成合力”的原则协调各种扶贫资源,建立扶贫投动机制。首先进行内部资金整合,对整村推进、易地搬迁、安居工程、劳务输出、产业扶贫、科技扶贫、信贷扶贫等专项扶贫资金,凡有条件整合的进行认真规划、整合使用;同时对财政、发改、农业、林业、交通、水利、畜牧、广电、文教、卫生等有关部门掌握的扶持发展资金和挂钩帮扶、社会资源支持资金统一整合使用,编制实施计划,报州、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有计划地“整村推进”扶贫,切实杜绝漏扶、重扶现象,最大限度地提高扶贫资金综合效益。二是制定相应优惠互利政策,应用市场机制,通过利益驱动吸纳国内外资金投入扶贫开发。三是加强教育,引导贫困群众计划生活,合理消费,增加生产投入。四是切实树立责任意识,对所有扶贫项目坚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程序,科学筛选论证,力求最大效益。

(二)认真实施整村推进扶贫。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一要加大培植亮点力度,在实施整村推进扶贫时必须分不同区域、民族打造整合资源、整村推进、综合发展的示范点,并以点带面,全面实施。二要认真调研,从解决主要致贫因子和贫困群众要求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围绕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统筹规划,整村推进,综合发展,按照扶贫绩效因地制宜选择项目;三要把扶贫开发的各项政策、项目资金和产业开发、劳动力培训转移、易地扶贫、定点挂钩等扶贫措施整合到整村推进工作中,按照部门职责落实任务,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以部门专项资金建设为主,扶贫专项资金主要按照“畜—沼—果”、“畜—沼—冬农”等模式,重点投入培育稳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产业和提高贫困群众综合素质的项目。四是坚持建设一项、成功一项、巩固一项、见效一项的原则,按照省州重点村建设规划要求,申报、选立项目,以村为单位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时报批,扎实组织实施。

(三)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一是把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作为扶贫开发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来抓,调查、培训和寻找劳务市场并重,以强化培训为切入点,搞好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培训与转移、劳务输出与市场需要三个结合。二是强化劳务信息工作,对全州贫困地区劳动力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可输出劳动力资源底子建档立卡,及时掌握劳务市场需求动态,切实做好对接工作,确保转移一人、稳定就业一人、脱贫一个家庭。三是加大对整村推进重点村贫困劳动力的科技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贫困劳动力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力争实现全州整村推进重点村有条件的农户户均培训转移一个劳动力,使劳务输出逐渐成为全州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

(四)积极培植贫困村增收产业。按照市场导向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构建“政府引导、龙头带动、基地配合、农户参与”的产业化扶贫模式。一是坚持“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思想,着力改善投资环境,强化配套服务,围绕州、县市产业发展战略和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努力培育几个科技含量高、覆盖面广、带动力强的扶贫龙头企业。二是依托龙头企业,集中力量,做大做强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在巩固提升粮、蔗、茶、畜等传统产业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培植咖啡、坚果、核桃、草果、石斛、烟草等新的产业,建立贫困群众增收长效机制。三是搞好龙头企业与贫困农户的对接,逐渐形成“龙头企业+基地+贫困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经济共同体,企业发展的同时,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致富。四是充分利用扶贫信贷资金,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做好各种保障服务,努力帮助扶贫龙头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各种实际困难。

(五)着力搞好易地开发扶贫。一是努力争取将我州已丧失生存条件的9332户42027人纳入国家、省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并提高扶持标准。二是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和“就地、就近、小规模集中、插花安置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易地开发扶贫规划,坚持靠公路、集镇、生产基地和注重生态保护,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注重实效,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稳定脱贫致富。

(六)努力加大信贷扶贫力度。坚持商业银行贷款通则、小额信贷原则和基本制度,着力规范贷款对象、还款周期和贷款额度,加强与金融部门协作,强化管理,简化贷款手续,努力在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中用好用活扶贫信贷政策,扩大扶贫贷款受益面。

(七)进一步加强科教扶贫。把科教扶贫、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作为扶贫工作的重点,从发展经济解决物质贫困为主,调整为解决物质贫困与解决精神贫困同步,发展经济与解决“智贫”并重。一是每年安排财政科技扶贫资金,作为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专项经费;二是加大对贫困地区基层干部、扶贫骨干、劳务输出对象、青壮年劳力培训力度,州、县市、乡镇共同承担,明确职责,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培训;三是改进培训方法,在方法上从现阶段乡村以会代训为主,改为集中系统学习与专题现场培训相结合;内容上,结合贫困地区骨干、特色产业实用技术、劳务技能、政策法规、“禁毒防艾”知识等进行;四是加强基础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后备劳动者,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劳动者整体素质。

扶贫基础设施工作计划例10

第二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是新阶段扶贫开发四大工程之一。它是以贫困村为基本单元,以村级扶贫开发规划为依据,以贫困人口增加收入、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为主线,以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整村实现稳定解决温饱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础。

第三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坚持先难后易,区别对待;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坚持因地制宜,综合开发;坚持资金整合、匹配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整村推进项目的扶持对象是绝对贫困户和低收入贫困户,富裕户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救济户不属于扶持对象。

第五条入户资金扶持的项目,应达到贫困户长期稳定增加收入,稳定解决温饱,进而脱贫致富的目标。

第六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分为到户项目和到村的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除到户项目外,到村项目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安排,要求基本达到三通(水、电、路)三有(学校、卫生、广播电视)的目标。

在项目的选择上,要坚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自然条件、社会发育程度、群众的素质(劳动技能)、市场等因素,充分体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第七条安排整村推进项目,把选择权交给贫困群众,不与群众见面的项目不定,群众想不通的项目不定,群众没有打算的项目不定,群众没有讨论通过的项目不定。

第八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资金坚持“渠道不乱、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投入机制。用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的资金包括: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信贷资金、行业发展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

第九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管理程序分为确定项目实施贫困村、申报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和后续管理五个阶段。

第十条按照中央提出的扶贫开发“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项目法人制。各州、地、市和县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州、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为整村推进项目法人,其职责是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整村推进项目;并派干部到项目实施的贫困村驻点扶贫,确保整村推进目标按期实现。

第二章确定贫困村和贫困户

第十一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村,必须是《省扶贫开发规划》中确定的贫困村。项目户必须是实施村中的贫困户。

第十二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要按照《省扶贫开发规划》中贫困村的排序,逐年实施。已经实施了整村推进项目的贫困村,不再安排。

第十三条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的程序:

(一)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每年初根据省政府确定用于整村推进的资金总量,依据扶贫资金入户额度,并考虑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的投入,测算当年拟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的贫困村数量。

(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省扶贫开发规划》中各县贫困村数及贫困人口数量,按比例分配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的贫困村数。根据验收和综合达标考核情况适当进行调整。将当年项目实施的贫困村、户、人和资金规模下达到各州、地、市、县。

(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依据县级扶贫开发规划,坚持先难后易的原则,按贫困程度排序,提出拟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名单,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十四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扶持的贫困户,以村级扶贫开发规划中确定的贫困户数和人数为基数。考虑人口自然增长和近几年分户的变化情况,确需调整扶持对象的村,要通过村民认真讨论,由村委会上报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报州(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省扶贫开发主管部门审定。

第十五条当年实施项目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名单要在县、乡、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

第三章整村推进的目标

第十六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的总体目标是:主导产业明确且巩固和发展,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实现贫困农牧民稳定解决温饱,为脱贫致富、建设小康奠定基础。即达到贫困村产业有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新改善,村容村貌有新变化、社会事业有新进步,促进贫困村自然、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第十七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要达到的具体目标:

(一)贫困农牧民人均收入提高

1、项目。扶持的贫困户有一项以上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生产经营性项目。

2、收入。扶持的贫困户在3年内实现稳定解决温饱目标,即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800元以上,牧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

(二)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1、饮水。全村人畜饮水困难得到解决,达到解决饮用水困难标准。

2、通电。通过外供电或家用太阳能小电源等办法,解决贫困村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

3、道路。农业区乡与贫困村道路畅通,村与村之间道路相连,达到四级以上沙石路标准;牧业区乡与牧委会、各牧委会之间通沙石路或简易公路。

(三)公益事业改善

1、基础教育。贫困村学校布局符合全省教育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就近就地有小学或教学点,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

2、医疗卫生。贫困村卫生室按区域卫生规划设置,符合全省村卫生室基本设施配置标准,达到乡村服务一体化管理要求,农牧民就医难问题得到解决。

3、广播电视。村村通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第四章项目计划的编报与审批

第十八条各县以扶贫开发规划为基础,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见,建立县级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库。

第十九条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和乡村干部,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因户制宜,认真编写扶贫项目申报文本。项目申报文本由乡(镇)政府进行初步审查,并经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盖章上报,由州(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后,州(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汇总上报至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第二十条项目批复文件下达后,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在相关媒体上对整村推进项目进行公告。县级扶贫开发办公室在接到批复后,必须及时在乡、村两级进行公告。

第二十一条正式下达的项目批复和计划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变更、延期实施项目的,应按项目管理程序逐级上报到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五章工作职责

第二十二条州(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本辖区的整村推进项目负责进行复审、复验和督促检查,保证如期完成整村推进的目标和任务。

第二十三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内实施整村推进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整合资金资源;落实项目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提供社会服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抓好项目的跟踪检查、自验和后续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对所管辖贫困村的主要责任是动员和组织贫困村群众实施好项目;对贫困村项目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实、汇总和上报贫困村整村推进的基本数据。

第二十五条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的具体责任人。村委会配合县扶贫办编制项目申报文本和实施方案;负责单据的汇总;对实施项目进行公示;组织群众投工投劳;督促检查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定期统计汇总,动态监测项目进展情况;建档立卡;加强项目的资产和后续管理,巩固扶贫成果。

第六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资金,要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省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投向,避免各行其是,重复建设,盲目投放。

第二十七条对绝对贫困户和低收入贫困户的资金扶持要区别对待。农区和牧区的投资额度,按照扶贫开发规划,以县为单位区别对待。

第二十八条为确保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资金的安全运行,扶贫资金必须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扶贫资金必须进行公示。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检查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省政府。

第七章项目实施

第二十九条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每年初下达整村推进计划,各县结合扶贫规划从项目库中筛选项目并经受益的贫困群众讨论通过后,编制当年的项目计划,按程序逐级上报。

第三十条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期一般为1—2年。凡纳入计划的项目,要按项目批复文件限期建成,并达到行业规定标准。

第三十一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严格按行业标准执行。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和政府集中采购制。

第三十二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中的基建项目必须按照批准的技术设计文件组织实施。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实行监理制,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聘请中介机构对全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理。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监督,严把质量关。

第八章统计与监测

第三十三条从省到州(地、市)、县建立健全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监测网络,全面跟踪整村推进扶贫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效益情况。各州(地、市)、县政府要保证整村推进监测工作所需的人员和经费。

第三十四条要将贫困户的人均现金收入、住房状况、生产经营性项目规模及效益制成《贫困户监测表》,每年年底由贫困户自填,各村监督员进行统计,并逐级汇总上报。

第三十五条围绕全村人均收入、住房、道路、人畜饮水工程、农田基本建设、通电、生产经营性项目等情况制成《贫困村整体发展状况监测表》,每年年底由村委会填写逐级汇总上报。

第三十六条各州(地、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当年实施的项目要督促检查并报上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情况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通报各州(地、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第九章项目后续管理

第三十七条为了加强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各州(地、市)要制定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后续管理办法,不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保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十八条项目要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实施、统一服务、分户经营。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有关部门管理。

第三十九条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应加强对项目运行的跟踪检查,对项目建设户进行建档立卡,做到乡、村有表,户有卡。

第十章验收、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实行当年项目建设验收和经济社会达标考核评价。验收、考核与奖惩按照《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验收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一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