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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级职称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6 17:32:39

建筑高级职称论文

建筑高级职称论文例1

另外有两个小问题要留心一下:

建筑高级职称论文例2

中图分类号:TU24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8537(2008)05-0158-05

在北京,以各区政府以及下属职能部门为代表的区级行政单位数目众多,承担了北京各区的行政管理工作,与市民联系紧密。与之相对应,当代北京区级行政办公建筑十分多元,类型多样,呈现出十分丰富的面貌。与部级或市级行政办公建筑相比,区级行政办公建筑与公众关系更为紧密,空间也更为开放。它们承上启下,在保持与上层机构联系的同时,又要与辖区内居民保持紧密联系,为他们提供各种行政服务。因此,区级行政办公建筑的组成有其独特的地方。首先,各区政府为了能更好的管理基层、服务市民,均向基层派出行政机构加强管理:为了加强与基层普通居民的联系,更好地开展服务工作,近年来北京各区还纷纷设立了由多个职能部门集中办公、专门提供行政服务的行政服务中心,有些职能单位还专门将行政服务功能剥离出来成立行政服务大厅。这些新类型建筑的出现也正说明了区级行政办公建筑组成的独特之处,它们包含着从行政机构、建筑规模、空间特征都相差甚多的多种类型。

本文首先从空间分布以及建筑形式这两个方面对北京区级行政办公建筑进行整体论述,其后本文从各区政府和下属职能部门这二大类区级行政办公建筑展开论述,深入考察区级行政办公建筑类型,揭示它们的特征和规律,最后本文对北京区级行政办公建筑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空间分布

与其他级别行政办公建筑相比,区级行政办公建筑的分布明显要集中的多,区级行政办公建筑一般比较集中在各区的适中地点,并且一般会以区政府为中心,下属职能部门主要集中在区政府周边,少数较分散,个别职能部门、专业局离的较远。

区政府是整个区级行政办公建筑的核心,这一点在区级行政的空间分布方面体现的也十分明显。在各区的区划范围内,区政府往往位于较为中心的地段,交通情况也十分良好,方便到达。作为承上启下的一级行政办公建筑,除了位于区域中心影响下属职能部门分布以外,区政府的分布也明显的受到了城市中心的辐射影响。以城八区政府分布为例,内城四区(西城、东城、宣武,崇文)的区政府均位于二环内,它们已经处于整个城市的中心,因此交通情况是否良好成为区政府选址的最重要因素,西城区与宣武区政府就位于西二环边。而外部四区(海淀,石景山、丰台、朝阳)的区政府选址在考虑交通情况的同时纷纷向内城一侧偏移,这四区区政府并未完全选址在各区的区划中心。其中,石景山区政府区位最远,但仍位于长安街边,海淀区政府位于三、四环间,丰台区政府位于四环边,朝阳区政府则位于二、三环间,很明显它们的分布均向城中心发生了偏移。

除了各区政府外,各区下属职能部门的建筑规模并不大,一些新建的职能部门已经实现了集中规划建设。这些区在新建行政办公建筑时设置了集中办公区并设计了规模较大的建筑单体,以实现多部门集中办公。因此,与其他级别政府机构不同,各区下属的很多职能部门的分布是相对集中的。另一方面,虽然这些区下属职能部门实现了集中办公,但由于自身建筑形象不明显、建筑风格不突出,因此辨识度比较低。再加上这些职能部门往往位于城市次干道边或胡同中,可达性和辨识度更低。与这些地处偏僻、形象并不明显的职能部门不同,当前新出现的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呈现出了全新的面貌。行政服务中心是近年来在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出现的一类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要目的行政机构,是“政府有效整合其职能,在一个集中的办公地点为公民提供全程式、快捷、公开、透明服务的一种公共服务形式”,主要以集中的开敞大厅为办公地点,空间开放而透明,向市民及企业提供各种行政服务。由于它们要为企业和公民提供各种服务,因此交通便利、方便寻找成为了区县行政服务中心选址的首要考虑因素;另一方面,由于行政服务中心还承担着一定的招商引资功能,因此行政服务中心选址除了考虑交通便利之外,还要尽量选择优越的地段。作为区级行政办公建筑,与其他部门的联系成为决定行政服务中心选址的又一因素。

建筑形式

一提及行政办公建筑,人们总是把它们的形象同“威严、庄重、封闭”等词联系起来。这说明行政办公建筑在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定的风格特征。但区级行政办公建筑却与人们传统观念中的行政办公建筑有所不同,它们类型十分多样,除少数建筑如各区政府仍然具有“威严、庄重、封闭”等传统行政办公建筑特征之外,大量的区级行政办公建筑形式非常多元,本文试图从借用古典形式、布局中轴对称以及形式活泼多样这三个方面介绍它们的建筑形式特征。

1 借用古典形式

区级行政办公建筑形式的一大特点就是对于古典形式的借用。在传统的行政办公建筑中,建筑形式大量借用了民族传统的形式,体现了建筑对于我国传统形式的探索。对于民族传统形式的追求,既能体现传统建筑创作手法中的轴线、序列、对称等造型方式,形成建筑空间的庄严气氛,符合了中国人传统的审美需求,更为重要的是,传统民族形式从文化认同的高度强化了政府对于国家管理的权威性和合法性。因此,当代北京区级行政办公建筑也大量借用了我国传统的民族形式,如大屋顶、斗拱柱式等。

另一方面,区级行政办公建筑在借用我国民族传统形式之外,大量新建的区级行政办公建筑还借用了西方古典的建筑形式。这些建筑体量很大,通过三段式立面以及拱券等古典形式处理手法来加强建筑的庄严感:而建筑细部更是大量借用线脚、柱式等西方古典建筑手法。这些建筑试图借用西方古典的建筑形式来表现政府的权威。

2 布局中轴对称

区级行政办公建筑尤其是办公主楼一般采用中轴对称的平面布局,具有明显的对称性。可以说,造型的中轴对称也一直是传统行政办公建筑的一大特征。大量的区级行政办公建筑便借用对称的形式强化庄严的气氛,给人稳定、安全的感觉,强化国家政府的权威。通过对称轴线组织起来的建筑群体更为庄重严肃,也更符合行政办公建筑的建筑性质。在中轴对称的空间布局中,大门、入口广场和主楼形成的中轴对称的主入口空间序列最为典型,对城市空间影响也最大。它一般位于空间的正前方,面向城市的主要街道,在空间组织上往往运用对称、轴线等手法。为了强化对称的空间布局,这些建筑还往往通过轴线序列来组织绿化,雕塑、大片铺装等空间元素,起到衬托主体建筑对称布

局的作用。总的来说,这种中轴对称的形式既符合区级行政办公建筑的庄重性质,又使建筑形式带有了一定的中国传统特色。

3 形式活泼多样

虽然大量的区级行政办公建筑形式并没有摆脱传统行政办公建筑的影响,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区级行政办公建筑的独特性,它们与普通市民距离更近,它们的建筑规模也并不大,因此很多新建的区级行政办公建筑也摆脱了传统的束缚,呈现出活泼多样的建筑形式。这些建筑与以往敦实、厚重的行政办公建筑形象不同,建筑形象更为多元,风格也十分活泼。这种形象风格上的多元使得空间更为亲民,摆脱了传统行政办公建筑以自我为中心的封闭的空间形态。可以说,这些区级行政办公建筑已经初步形成了与政府建筑性质相呼应的、既能表达行政建筑的庄严、又较为亲民的建筑形式特征。

建筑类型

本文从区政府、及下属职能部门这二大类展开论述,进一步深入考察区级行政办公建筑。

1 区政府

在整个区级行政办公建筑体系中,区政府建筑无疑是规模最大、形象最为气派的,它们对于城市空间的影响也最大。一定程度上,它们对于城市空间所产生的影响甚至超过了某些部级、市级的行政办公建筑。

(1)建筑规模巨大

在区级行政办公建筑中,区政府建筑规模最大。以城八区的区政府为例,八栋建筑的平均建筑面积达到近4万m2,其中海淀区政府面积达到5.8万m2,而居于内城的西城区与宣武区政府面积也均达到了4万多m2。通过对区政府建筑分布情况的介绍,我们知道,这八栋建筑均位于城市中心地带,其中内城四区区政府均位于二环内,它们已经处于整个城市的中心,而外部四区区政府也纷纷向内城一侧偏移。在这种情况之下,这些规模巨大的政府建筑无疑会对北京内城城市空间产生压迫,建筑的巨大尺度必然对周边城市空间产生巨大影响。

(2)建筑形象庄严

通过调研发现,区政府建筑不同于其他区级行政办公建筑,不仅建筑规模巨大,而且建筑形象更为庄严气派。建筑物多呈对称状布置,整体气氛偏向于稳重和庄严;政府主楼居中,两侧是辅助用房,之间是围合而成的广场或庭院;建筑群四周通过围墙与城市空间相隔,形成一个独立、较为封闭的院落空间。由于具有独立的轴线、封闭的院落,因此能够营造出政府办公建筑特有的庄严肃穆气氛。区政府建筑主楼往往高大,壮观,采用大的建筑尺度,并均为中轴对称的布局,以此成为局部城市空间的中心:主楼前一般布置广场,广场除了作为停车、疏散之用,同时可以对主楼起到烘托的作用,可以为展示主楼建筑立面提供一定的视距。

(3)建筑空间封闭

区政府建筑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建筑空间较为封闭。区政府建筑规模较大,具有自己的独立用地,用地周边均以围墙相围。虽然当代建筑周边实体性围墙并不多,围墙往往是视线可通过的栏杆等隔离物,但区政府与公众的隔离依然存在,政府建筑前的广场仍然被政府所占据内部使用。即使通过各种手段处理,如围墙透空、加入大片草坪绿化等,空间视觉上对公众开放了,但内外也只能隔墙相望。另外由于建筑的轴线布局、中轴对称,以及区政府前保安人员的巡视等等原因,当代区政府建筑依然十分封闭。

2 下属职能部门

(1)实现集中办公

各区下属职能部门的建筑规模并不大,面积从数百到数千不等。与其他级别政府机构不同,一些区的下属职能部门实现了集中规划建设,这也是各区县下属职能部门建设中的一大特色。这种做法能够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方便民众办事,同时也能形成相对辨识度较高的行政办公建筑。如崇文区政府在建设下属职能部门时,将所属多个部门集中在一栋大楼内办公,同时将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在大楼底层,方便了各部门的联系协调。总的来说,对于规模较小的部门而言,单独建楼并不经济。为了节省政府投资、使建筑布局更为合理,可以在区下属职能部门建设中安排两个甚至多个部门在同一栋办公楼内办公,既方便了各部门业务联系交流,同时也方便了民众办事。

(2)建筑空间开放

各区下属职能部门建筑规模虽然不大,但建筑形式往往十分多元,较为活泼。同时,这一类建筑空间更为开放,与公众联系也更为紧密。而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之下,当前越来越多的各区下属职能部门出于服务公众的需要,纷纷将自身承担的服务职能剥离出来专门成立了下属的行政服务厅,此类空间以服务大厅作为建筑的主体部分并直接对外,因此空间更为开放。

(3)利用现有空间

由于条件所限,大量的区县下属职能部门是借用旧有房屋来办公的,在发展过程中,这些老旧房屋已经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办公需求,因此北京一些区县下属职能部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改建,采取加建或局部改建的方式,依托于现有空间来建设新办公空间。虽然改建的办公空间一般没有完全新建的宽敞,但同样整洁、舒适,也具有较好的办事环境。此类空间对于充分利用城市空间、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有重要作用。当前城市空间中仍然存在大量一般的、并不引人注目的、不甚美观的城市空间,一些区职能部门正是利用这些并不引人注目的城市空间进行改建,建设新办公空间如行政服务大厅,这样既能节省城市用地,又能变消极为积极。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因陋就简、不追求豪华的精神一改以往衙门形象,真正实现了亲民的、透明的、开放的服务型政府形象。因此,这种利用现有空间的做法值得大力提倡并加以推广。

建筑高级职称论文例3

1概述

为适应我国新时期国家建设对于城市设计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丰富人才培养类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议依托建筑学一级学科,针对已经获得建筑学学士或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建筑从业人员,设置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

2必要性

首先,设置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是积极响应国家建设亟须和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的具体体现。2012年,党的十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发展目标。2015年12月,时隔37年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城市设计,提倡城市修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开性和强制性。要加强对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会议报告中还提出,要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完善新时期建筑方针,科学谋划城市“成长坐标”。目前,我国共有39种硕士专业学位,其中包括建筑学硕士(1993年设置)、风景园林硕士(2008年设置)、城市规划硕士(2010年设置)3个人居环境科学领域的硕士专业学位。设置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可以依托建筑学一级学科下的“城市设计及其理论”二级方向。这已经成为国家建设中刻不容缓的需求。其次,设置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有助于大力培养具有城市设计意识和水平的专业人才。今天,中国的城乡建设对城市设计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设置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和全日制)已成为当务之急。这样的专业学位设置方式也与世界上大部分建筑院校建筑系中设置的、作为非评估类第二硕士学位的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接轨。目前,在职职业建筑师获得硕士学位大多以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为途径。这样的方式部分满足了行业需求。但是,由于工程硕士学位设置的专业针对性不强,无法满足培养城市设计专业人才的需求。设置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可以通过授予非全日制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的方式,大幅度提升获得建筑学学士专业学位在职建筑师的学位层次,在较短时间内输送国家建设所急需的城市设计专业人才。而针对已获得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职业建筑师,也可以将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作为其第二专业硕士学位。事实上,不少已获得国内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毕业生选择了去国外攻读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针对获得建筑学学士专业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通过设置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系统地培养应届毕业生成为职业建筑师中的城市设计专业人才。最后,设置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可以彻底解决我国建筑学专业学位重复颁发的问题。我国在学士层次上设置的专业学位仅有一个,即建筑学学士。大部分立志成为职业建筑师的建筑学专业学生在获得建筑学学士学位后,如果希望获得更高层次的学位,只能选择继续攻读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随着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工作的持续开展,越来越多的建筑院校获得了建筑学本科和建筑学硕士的专业学位授予资格。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同时获得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专业学位。这部分毕业生既包括连续攻读本科和硕士的学生,也包括在本科毕业一段时间后再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这是学位资源浪费的一种表现。近年来,部分建筑院校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的名额增加,使得毕业生在同一所建筑院校获得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专业学位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专业学位重复颁发,造成学位资源浪费的状况日趋严重。因此,设置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可以丰富硕士学位类型设置,彻底解决建筑学专业学位重复颁发问题。

3可行性

首先,我国建筑院校已拥有充足的师资力量,可以开展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工作。目前,我国建筑院校从事城市设计课程教学的教师呈逐年增长的态势。他们在城市设计教学、研究以及设计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指导建筑学硕士研究生进行城市设计理论和设计方法研究的丰富经验。在通过建筑学硕士专业教育评估的38所建筑院校中,特别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建筑院校中,相当一部分建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的研究领域属于城市设计范畴或与城市设计相关联。这为设置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提供了充足的师资保障。其次,我国建筑院校已开设大量城市设计相关专业课程。今天,我国大部分建筑院校特别是通过评估的建筑院校已将城市设计课程作为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城市设计引论、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等课程成为建筑学硕士培养方案中不可缺少的必修环节。2009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推行以来,在贯穿整个培养过程的设计课程中,城市设计课程更是其中的必要环节。可以认为,已开设的大量城市设计专业课程,为设置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奠定了基础。最后,我国建筑设计行业已拥有成熟的实践基地,可以提供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所要求的实习培养环节。我国的专业学位设置对实践基地有着明确要求。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越来越多的建筑设计领域的设计院、境内外建筑事务所等设计机构将学生的设计实践作为其发展的重要平台,形成了一大批既具有丰富工程设计经验,又掌握教学规律的高水平建筑师。特别是2009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推行以来,体制化的设计实践基地快速成长。这为设置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搭建了实践平台。在新时期,设置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既是积极响应国家建设亟须和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的直接体现,又具备很强的可操作性。通过这一专业学位的设立,建筑院校可以和行业共同协作,大力培养城市设计专业人才,为提升我国城市设计专业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4附录

4.1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草案)

(1)为适应我国新时期国家建设对于城市设计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人才培养类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托建筑学一级学科,针对已经获得建筑学学士或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建筑从业人员,设置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2)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ofUrbanDesigninArchitecture,简称MUDA。(3)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城市设计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熟悉相关学科的理论和知识,能够胜任城市设计相关行业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4)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一般为建筑学学士学位获得者,或已获得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职业建筑师。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模式。(5)城市设计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城市设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知识与素质的要求,注重以城市设计的思路、理论和方法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课程体系应体现整体性、综合性、实用性和一定的前瞻性,应以设计课程为重点,贯穿整个培养过程。(6)城市设计硕士的培养过程须突出城市设计实践导向,增加实践教学。研究生进行城市设计实习的时间不少于半年。(7)城市设计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城市设计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多样化的师资结构。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教师宜由建筑院校教师和设计机构实践基地的建筑师担任。(8)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选题应与城市设计实践紧密结合。学位论文(设计)应有一定前瞻性、难度及必要的工作量,其形式可以为城市设计理论研究或城市设计专题。学位论文(设计)必须由攻读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者独立完成,能体现其综合应用城市设计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9)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需有城市设计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10)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城市设计实习并通过论文(设计)答辩者,由国家批准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11)根据2015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印制。

4.2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简介(草案)

(1)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性质与特点。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是为适应我国新时期国家建设对于城市设计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置的。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的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适应城市设计行业和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工学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工学学位按学科设立,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学术研究人才;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在于突出城市设计实践导向,课程设置充分反映城市设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课程体系应体现整体性、综合性、实用性和一定的前瞻性。(2)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城市设计与设计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熟悉相关学科的理论和知识,能够胜任城市设计工作和城市设计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城市设计专门人才。(3)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方式。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学制一般为2年;采用课程学习、设计实习和学位论文(设计)并重的培养方式。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采用学校导师和实践基地导师“双导师”培养,或学校导师负责的指导方式。“双导师”培养模式中,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由本单位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并聘请设计机构实践基地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联合导师。(4)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特色。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在培养目标上,培养城市设计领域中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二,在培养方式上,专业学位课程设置以设计实践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设计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实践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设计实践课程;教学过程重视运用设计专题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在整个培养过程中,要求有为期至少半年的实践环节。(5)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方式。学位培养计划包括3个主要环节:第一,专业课程学习1年,以城市设计专题为主干课程;各专业课程重视和加强与城市设计实践的关联性,培养学生的城市设计能力和城市设计管理能力。第二,专业实习0.5年,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够在城市设计机构进行至少为期6个月的专业实习,并由相关单位出具专业实习证明。第三,学位论文(设计)工作0.5年,学位论文(设计)应当针对城市设计实践中的理论问题和设计问题开展研究,或与较为重要的城市设计项目相结合。学位论文(设计)应有一定前瞻性、难度及必要的工作量,其形式可以为城市设计理论研究或城市设计专题。学位论文(设计)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来自校外的设计机构或管理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位论文的答辩委员会由至少3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含一位来自校外的设计机构或管理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6)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生。招生对象主要为获得建筑学学士专业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已获得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职业建筑师。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参加硕士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择优录取。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全国统考。英语一,全国统考。城市设计基础,由招生院校组织命题和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城市设计理论、建筑学基础知识、中外建筑史、中外城市规划史等。以简答题、论述题为主要题型,考卷满分为150分。城市设计考试内容:以快题设计形式完成2~5公顷范围地段的城市设计。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卷满分为150分。(7)城市设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就业与未来职业发展方向。城市设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城市设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选择的主要用人单位是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等领域的相关机构和管理部门。今天,中国城市发展的重点已经由规模和数量的增加转变为品质和质量的提升。城市设计关注空间的形式与风格,其目标在于创造美好的城市风貌。从国际上看,几乎所有的境外建筑事务所,包括著名的建筑师事务所都把城市设计作为其主要的设计领域。也就是说,建筑师是建筑行业中城市设计领域的主力军。目前,中国越来越多的建筑设计研究院设立了城市设计所、城市设计中心等专业部门,在城市设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作方面取得了大量优秀成果。不少建筑院校已经设置了城市设计研究所等教学和科研机构,并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在本地区和本行业中有影响力的城市设计人才。同时,很多高校的建筑设计研究院在城市设计实践中同样取得了丰硕成果。新时期建设“美丽中国”的发展目标,意味着中国未来的城乡建设对城市设计人才的需求将越来越大。

建筑高级职称论文例4

国有建筑企业是我国建筑行业的主力军。随着我国建筑企业改制在党的十六大后全面展开,建筑企业改革的首当其冲是国有建筑企业改革。而改革的当务之急是激发企业活力,根据人力资源理论,对于国有建筑企业来说,要想从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上胜出,就必须强化和完善激励机制,用好人才和留住人才。新入职毕业生作为国有建筑企业的“新血液”,是企业未来发展的栋梁。对他们制定并执行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对增强国有建筑企业竞争力、促进国有建筑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此,如何让新入职毕业生在短时间内融入企业并产生归属感, 最大限度地激发他们的潜能, 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效益, 是现代国有建筑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新入职毕业生的界定及其特征

为了更好地界定新入职毕业生,首先要了解新入职毕业生的概念。他是指刚从学校毕业的应聘者,主要包括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本文的所研究得也指的是这类应届毕业生。

对于新入职毕业生主要有以下的特征:(1)新入职毕业生是被国有建筑企业作为知识型、技能型员工来进行招聘的,是以强化企业自身知识型、技能型中坚力量为目的而进行培养或人才储备的,这是新入职大学生与企业招募的其他类型员工的本质区别。(2)他们一般拥有建筑企业最稀缺、最宝贵的资本――知识资本,即知识资源和知识创新能力。他们是企业技术研发、改造,工艺改进的生力军。(3)他们主要是通过脑力劳动利用已有的知识、技能进行创造。是以知识、技术创新为核心内容,而不是从事简单、机械的体力劳动。是企业创造新知识或拓展已有技术用途的后备力量。(4)职业经历空白,可塑性强。新入职毕业生往往是初入社会,普遍缺乏工作经验,如果这期间多加引导、监督、约束将能迅速融入企业文化,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多为企业创造效益。(5)职业自我定位模糊,求知欲强。新入职大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历及工作经验,对自己职业发展方向比较迷茫,普遍没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即使有也没有具体的行动计划。但他们明确自己职业空白缺点,因此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希望早日摆脱“新”字,尽快熟悉企业的一切,能独立自主地完成本职工作。(6)经济拮据,有较强的物质欲。新入职毕业生是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从生产的角度上看,之前他们都是消费者,家里花了不少代价供他们读书,此时迫切需要摆脱经济上的依赖,实现自给,因此较高的薪酬、福利待遇也是他们所关注的。

二、国有建筑企业新入职毕业生激励对策

新入职毕业生是国有建筑企业的新鲜血液,是企业未来的希望和骨干。针对其特点如何使他们快速成长、发挥潜能、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运用已掌握的知识为企业带来更大的效益, 并使自身真正成为企业有用的人才,还有赖于企业制定合适的激励策略。

(一)建立适合新入职毕业生自身成长的激励机制

根据马斯洛的层次需要理论,自生成长需要是激励的一个重要内容。国有建筑企业必须重视新入职毕业生的职业发展,成长需要的满足,不仅要求新员工充分认识自己,充分发挥自身的潜能,实现快速成长,而且还需要创设可供新入职毕业生发展新能力的机会,所以,国有建筑企业应在新入职毕业生成长方面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帮助他们做好全面、长期的职业生涯规划。一是实施新入职毕业生的职业生涯管理制度。新入职毕业生职业发展不仅仅是新员工个人的事情,也是企业帮助新员工不断实现职业理想,促使员工个人职业发展与组织发展匹配的过程。国有建筑企业有责任和义务激励新入职毕业生通过自我努力、必要的培训、职务设计以及有计划的晋升或职务调整,为新入职毕业生的职业生涯发展创造条件。一方面对新人职毕业生实行职业生涯规划管理,通过对每一个新入职毕业开展职业生涯设计,帮助新员工明确自己的发展目标,从而有效调动新入职毕业生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给新入职毕业生安排专业技术型、行政管理型等发展方向。专业技术型要求具备一定的专门技术性知识与能力。有志于这些方向的新员工感兴趣的是专业技术内容及其活动本身,并追求这方面的提高和成就。他们的发展阶梯是技术职称晋升,如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技术性成就认可与奖励等级的提高,物质待遇的改善等相挂钩。而行政管理型则是把人的管理作为自己的目标,以善于调动他人积极性及处理人际关系来获取。他们的发展阶梯是行政职务的上升,如组长升为科长等。二是建立科学的培训激励机制。对于新入职毕业生都希望能有机会进修培训。通过培训可以使新入职毕业生获得发展,满足新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对企业自身发展也是非常有益的。建筑企业可通过建立涵盖基层操作工人、办公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基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干部到高层管理干部的培训体系,将培训作为一种激励手段,设置一些具有吸引力的培训项目,依托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出国培训及进修培养等方式予以实施。

(二)建立适合新入职毕业生自我实现激励机制

根据需要层次理论,激励首先要从低层次需要入手,而赫茨伯格双因素理论也告诉我们,满足各种需要所引起的激励程度和效果是不一样的。鉴于此我们将自我实现的激励方式划分为精神奖励、参与管理、晋升职务、技术职称激励。

1.精神奖励。精神奖励是相对物质奖励而言,它是让新入职毕业生在心理上得到某种程度的满足为特征,感觉自身的价值得到了体现,因此可以给予激励。根据强化理论,激励中关键点在于所希望的行为产生以后,应以某种方式给予强化,使其巩固和保持下去。精神激励也能满足这一要求。那如何实施精神奖励呢?国有建筑企业可通过设立优秀员工奖、创新奖、突出贡献奖等奖项专门对表现突出的新入职毕业生予以奖励。

2.参与管理。参与管理能为新入职员毕业生提供了一个取得别人重视的机会,从而给人一种成就感。通过让新员工与管理者处于平等的地位研究和讨论组织的某些问题,能让新入职毕业生感到上级主管的信任,必将使自己的利益与组织发展紧密联系而产生强烈的责任感。

3.晋升激励。新入职毕业生对晋升都很看重,特别是学历较高、技术性强的毕业生。作为企业的管理层,应该予以重视。国有建筑企业在人员岗位调动时,应优先考虑从内部提拔,让广大新员工看到未来发展的希望。并保持一定比例从内部优秀新员工中选拔,以此激励新员工积极进取、努力工作。

4.技术职称激励。针对晋升职务的有限性,可以实施技术激励,即对业务型、技术型新入职毕业生,鼓励其走专家型道路,在自己的技术领域向更高方向发展,对他们在企业内进行职称评定,并在奖金发放、评奖评优、培训、出国等都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激励新入职毕业生顺利成长。

(三)建立适合新入职毕业生物质激励机制

总体而言在当前我国平均收入水平较低的现状下,薪酬的变化对员工的工作态度能产生重大的影响, 企业中大部分员工依然非常关注自己的薪水和福利。对于新入职毕业生因其普遍缺乏积蓄、经济上渴望独立,对薪水和福利尤为看重。因此在激励中国有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薪水和福利对新入职毕业生的激励作用。国有建筑企业在基于固定报酬、绩效报酬、成就报酬、报酬的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可实行薪水分项层级模式。即可将薪水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两项,对照组织图使其在纵向上分别对应于企业不同的行政岗位,在横向上又分为不同的的等级。如主任和普通员工不仅在基本工资还是在岗位工资上要体现差别,同是主任或同是员工之间因贡献不同也应有差别。此外,还要建立与之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对应的工资体系。如普通员工如获得相应的技术职称,也可以享受与主管等级相当的待遇,从而激励员工提升专业技术。在企业福利上同样也可以实行弹性化,针对企业提供的福利,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免费宿舍、带薪年休、探亲假、交通补助、午餐补贴等。允许新员工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部分福利,但不同等级的新入职毕业生以及不同工作绩效表现的新入职毕业生在福利选择项目上、等级上因自身等级不同选择的数目、等级也不同。如此实行公平化、层次化、差别化的薪水和福利制度,会使新入职毕业生切身感受到多劳多得,愈发激起他们努力工作的热情。

(四)建立适合新入职毕业生企业文化激励机制

企业文化是企业家和员工形成的共同遵循的崇高目标、价值观、行为准则和基本理念,能够激起企业所有员工的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并愿意为此不断奋斗的精神支柱。国有建筑企业一方面可充分利用企业愿景――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分享、共同拥有的愿望景象,来规范新入职毕业生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和精神风貌,使不同个性的新员工凝聚在一起,朝着企业的共同目标前进,从而自动实现对新入职毕业生的激励。另一方面,可通过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来实现。创造企业人人平等、相互尊重、人际关系和谐的氛围,突出企业传统的精髓文化,利用企业团队荣誉和榜样影响,制定特色的企业行为制度等让新入职毕业生真正融入集体,树立全局意识,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主人翁感,激励新入职毕业生与企业同生死,共命运。

参考文献

[1]戴莉.论企业激励机制的创新[J].上海企业,2010(1).

[2]朱建伟.企业激励机制与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运用[J].企业导报,2010(1).

建筑高级职称论文例5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4-0120-02

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体系。要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出台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作为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据此,2013年9月,教育部制定颁布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从三个维度15个领域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提出了60条职业基本要求。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要完善教师资格标准,实施教师专业标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中也提出要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完善教师资格标准,建立符合职业院校特点的教师绩效评价标准。这说明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素质的要求逐步明确和规范。本文以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建筑类专业教师为例,通过调研分析,提出了教师专业素质提高的四点策略。

一、专业素质内涵

本文依据教育部制定的《专业标准》中的三个维度进行分析,重点剖析中职建筑类教师的专业素质内涵特征。

1.专业理念

一是职业认识上,教师要重视和清楚建筑类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二是熟悉建筑业行业标准、遵循职业道德;三是个人修为方面,要坚持实践导向,身体力行,做中教,做中学,坚信每一个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2.专业知识

一是中职教育教学知识,教师要懂得中职建筑类专业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与教育方法,掌握所教课程的理论与实践体系、课程标准、教学方法等;二是建筑行业背景知识,教师要了解所在区域建筑行业现状趋势与建筑人才需求等基本情况,掌握建筑类相关职业资格及其标准等情况;三是建筑专业技术知识,教师要具有较扎实的建筑专业基础知识和较高的工程实践知识。

3.专业能力

一是解决实际工程的能力,如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工程资料、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的实施能力等;二是专业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即如何将专业知识与技能传授给学生;三是专业发展能力,主要指教师结合行业企业需求和专业发展需要来制定个人专业发展的规划能力;四是沟通合作能力,主要包括与同事、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工程单位等沟通合作的能力。

二、师资现状分析

在对苏北一家部级改革发展示范校――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建筑类专业教师的相关调研中,发现如下问题:

1.教师的职称结构不合理,年轻教师数量不足。

该校建筑类教师职称高级、中级、初级及以下的比例分别是50%、17%、33%。一般来说比较合理的职称结构应当是高级、中级、初级的比例依次递增。高级过多,教师的职业倦怠情绪会加大;中级不足,衔接力量便不足;年轻教师数量过少,则缺少后备力量。

2.教师专业技能素质和创新能力严重不足。

在对专业素质内涵的调查中,该校建筑类所有教师首选的强项是专业理论知识,少有选择教学能力素质和专业实践知识为强项的,且超过一半的教师认为后者有待提升。结果显示,教师的专业素质结构重理论轻实践,“双师型”教师严重缺乏。另外,教师的知识结构也比较陈旧,教学方法传统单一,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因师资力量的不足,大多数教师往往忙于教学,安于现状,缺乏创新动力与能力。

3.教师专业素质的提升诉求受学校制度影响较大。

在对专业素质提升方式的调查中,教师们认为下企业锻炼、观摩教学和进修培训等方式更能有效促进专业素质的提升,但现实中他们比较青睐选择高级别的培训,如出国培训或国培,但这类培训覆盖面较窄,每位教师的培训频率也较低。

调查也发现,多数教师提高自身专业素质的动力是获得同行与学生认可,其次是获得奖金福利。另外,高级职称以下的教师倾向于选择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职称较高的教师倾向于选择获得更高级别的培训机会。但是,83%的教师认为学校制度是制约教师提高专业素质的最大因素。

4.教师专业培训不能有效解决实际教学需求。

调查显示,多数教师近五年参加过与专业相关联的培训,其中省级和校级居多,但也有部分教师未参加过任何培训,或是因为年龄偏大,认为培训形式与内容对个人发展起不到作用,或是因为职业倦怠,不能将培训内容与实际教学进行有效结合而未被选送出去。参加过培训的教师几乎都认为培训内容在专业理论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教学科研能力以及现代职业教育教学技术与方法等方面,涉及的较少或者一般,而这些恰恰是实际教学中所需要的。

5.教师缺少职业发展意识与规划能力。

调查发现,67%的教师了解一些学校的教师培养规划内容,但认为落实不到位,起不到全员发展的效果;剩下的教师不清楚也不关心学校规划的具体内容;没有一个人非常清楚学校的规划目标和措施,并认为落实较好。而教师个人职业规划状态,一半处于有阶段性的或短期的职业发展规划,另一半没有或基本上处于一种自然的发展状态,少有人有长远的职业发展规划。

三、素质提高策略

针对教师专业素质标准要求和师资现状问题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应对策略。

策略一:完善教师考核制度,推动教师专业成长。

将《专业标准》作为专业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考核的内容和指标,科学安排考核形式。进一步完善教师激励制度,激发教师素质提升动力和价值归宿感。

策略二: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做到因才因教施培。

依据《专业标准》调整教师培养方案,采用多种培训形式和培训层次,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发挥好行业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中的作用,完善以企业实践为重点的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制度。例如与合作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定期交流,或以一个完整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单元作为实践周期,青年教师与高工、总监、造价师结对师徒等方式,让教师在培训中能学有所获,学以致用。同时建议企业实践与校企合作相结合,下企业锻炼的企业最好是校企合作的企业,实践后的考核可以是校企评价相结合。

策略三:完善专业发展平台,发挥教学团队作用。

以专业教研室为核心组建教学团队,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每位专业教师可根据个人的职业规划选择加入一个教学团队。教学团队在建设过程中要及时跟踪建筑行业与企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教师通过依托团队平台,不断增强职业规划意识,更新教育观念和创新意识。团队也要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建筑类执业资格考试,参加相关职业技能考评员的培训与考试,保证团队成员“双师”素质的提高。学校对团队建设要提供发展环境并进行跟踪考核。

策略四:完善相关人事政策,引进高素质人才。

《教师队伍建设意见》中提出要鼓励职业学校聘请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等担任专兼职教师,要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但目前由于学校自身特点和建筑行业特点,建筑类兼职教师聘请难度较大,考核机制不完善,教学质量难以保证,作用体现不大。学校要打破事业单位用人上的一些藩篱,利用校企合作载体,重点引进高技能、精通工程实践的人才。

当前,随着建筑业增长形势趋缓,市场竞争更趋激烈,企业间的竞争也演变成了人才的竞争,而人才的培养离不开教育,教师的专业素质将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的素质。因此,要培养高技能的建筑应用型人才,就必须不断提高建筑类教师的专业素质。

参考文献:

建筑高级职称论文例6

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下同)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技术创新成果;出版、发行、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下同)工作的能力;具备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城乡规划、建筑学、装饰装潢、岩土工程、给水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燃气、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专业科研、勘察、设计、施工、检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科技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 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延迟2年以上申报;

(三) 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或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及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对重大和关键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过市(厅)级以上城市规划科研项目或课题,其研究成果经评审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2、参加或承担编制过综合性市域以上的区域规划设计或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或20万人口以上的分区规划设计;

3、独立主持或编制完成过县域规划或县城总体规划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总体规划设计,并能跟踪实施;

4、组织和主持过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交通规划或国家和省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专项规划2项以上;

5、编制过居住区级用地规模以上的各类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2项以上或专项规划、交通规划、重要风景区的详细规划或其他重要地段的规划设计2项以上;

6、组织和主持编制过3万人口以上的城镇(镇规划建成区)总体规划4项以上;

7、参加起草、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二)从事建筑(装饰装潢)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过市(厅)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或课题;

2、承担(完成)过2项大中型工业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2项一级工程、或1项一级工程及2项二级工程或4项二级工程的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

3、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高层建筑或成片开发项目中5项有一定规模的民用建筑的设计;

4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5、参加起草、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三)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建筑材料、电气、建筑智能化等)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并完成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

2、承担(完成)过2项大中型工业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2项一级工程、或1项一级工程及2项二级工程或4项二级工程的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

3、作为单位技术负责人承担过高层建筑设计项目;

4、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2项省级以上重点工程设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5、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6、参加起草、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四)从事工程(结构、装饰装潢、岩土工程、给水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燃气、电气、建筑智能化)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并完成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

2、作为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承担过2项大中型工业建筑工程项目或2项一级工程或1项一级工程及2项二级工程项目施工;

3、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并经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4、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2项省级以上重点工程施工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5、加起草、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五)从事建设工程科技管理(含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并完成过市(厅)级以上工程科研项目或课题,并在其中承担实施方案和技术报告的编写;

2、作为工程负责人组织、主持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相当一、二级工程2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并为主编制了主要有关文件;

3、独立主持过2项中型工程或相当一、二级工程项目2项以上的可行性研究;

4、主持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并在工程中应用推广;

5、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承担过相当一、二级工程3项以上,或相当于三级工程5项以上的科技管理;

6、参加起草制订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7、独立编制过3项中型工程或相当一、二级工程项目3项以上的招标书或投标书。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优秀设计(含优秀勘察、优秀标准设计、优秀建筑软件,以下统称“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省级以上优质工程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研究开发的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成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并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五)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六)解决设计、施工中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3项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七)在建设工程中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较大创新和突破,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八)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处理重大工程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成绩显著,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九)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已实施取得效益。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职期间,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专业文章3篇以上。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外语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岗位需要;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以上:

(三)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计算机应用技能符合实际工作岗位需要;或参加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者;

(二)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位)以上;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第四章 附

建筑高级职称论文例7

当前,国内诸多高职院校都设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调研发现,各校该专业的课程设置有很大的差异性,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1.培养目标有差异

教育部统一将该专业的培养目标规定为:培养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能从事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和技术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该专业设有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园林工程方向,在这里我们仅讨论建筑设计方向。由于学校办学具有地域性,内地一些院校该专业的毕业生分布于市、县、镇中小型设计院,担纲建筑设计师的角色,因此专业课程设置以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内容为主导纲要,也就是“小建筑学”的教学安排,由本科阶段的建筑学专业五年制变为专科阶段的三年制,这必然会导致学生学习内容过多且不深入,况且学生生源参差不齐,绝大部分学生入校时没有美术基础,高考填报志愿时对专业认识不充分,外加各高职院校在教学时强调突出高职特色,加大实践教学环节,减少了理论教学学时,将学生培养成多面手就有些勉为其难了。

2.专业核心能力有差异

到底要培养学生哪些能力各校认识也不一样。显然,培养学生具备中小型民用建筑设计、建筑效果图及建筑图纸的设计绘图能力是共同目标,但有些学校还增设了现场施工、经济管理甚至结构设计能力培养课程,要涵盖各个方面,有些高职院校是从老中专转型而来,师资配备不甚合理,产生了因人设课、因师设课现象,专业特色不够突出,由此,建筑设计专业课程体系在国内各院校没有统一。

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课程体系重构思路

深圳作为设计之都,本地建筑设计公司外加各地设计院在深圳设立的分公司有160多家,设计市场相当饱和,设计人才呈现高学历高职称分布的态势,我校建筑设计技术专业自2000年开设以来,已向企业输送毕业生近350人,每届学生的就业对口率都在85%以上,在深圳建筑设计行业已占据一席之地,深受用人企业的好评。毕业生在企业作为建筑师的助手,在方案阶段能很好地理解设计师的思路进行方案深化和表达,完成项目招标设计文本的设计与平面制作,在施工图阶段熟练运用电脑进行建筑施工图设计,完成大量的绘图工作,已经有不少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独立担纲设计师的角色。基于此,结合深圳地区建筑行业特色,对我校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现有课程体系重作构思,以期培养受企业欢迎的设计人才。

1.进行职业分析,确定职业能力目标

概括地讲,建筑设计技术专业培养目标是建筑师的助手。详细阐述为:具备初步的建筑方案设计能力,能胜任设计公司的辅助设计工作,具备后续学习能力,熟练应用计算机软件绘制建筑图纸,具有建筑施工图设计能力。对以上能力进行分解,理解为:初步的建筑方案设计能力是指能自主进行常见类型的中小型建筑方案设计与表现;胜任设计公司的辅助设计工作是指能理解导师的意图进行设计的完善;后续学习能力强调的是学生不是当一辈子绘图员,应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熟练应用计算机软件绘制建筑图纸是立足之本,能熟练完成图纸抄绘、效果图表现、文本制作等辅助设计工作。具有建筑施工图设计能力是指能胜任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

2.课程体系重构的思路

根据职业能力目标,进行能力细分,初步得出需要的课程支撑体系(见下页表1),建筑设计技术专业课程安排紧紧围绕职业能力展开设计。

(1)思路一:设定培养目标的原则以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为教学目标,所有课程的设置中心围绕专业培养目标进行。

(2)思路二:注重学生学习智能的开发高职学生入校时成绩不高,虽对专业参与热情高,但学习动力不够、自我控制能力弱、空间思维能力欠缺、学习方法不好,因此我们在课程设计中应注重学生学习智能的开发,用不同于传统学科教育的方式组织课程,调动学生学习兴趣与学习积极性。在教学进程中循序渐进,深入浅出教学,将复杂的原理形象化、具象化,由浅入深,引导学生入门,逐步架构专业基础知识,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培养。

(3)思路三:注重课程的复合集成以专业能力培养为主线构建课程体系,选择教学内容,进行课程的复合集成,将相关联的课程整合,如:依据建筑材料与建筑构造的关系,将“建筑材料”与“建筑构造”整合为“建筑构造1”。依据专业涉及到的技术理论知识,将“建筑设备”、“建筑施工”整合为“建筑技术概论”。依据专业需要的专业基础技能,将“素描”、“色彩”、“构成”整合为“建筑美术基础”。依据专业设计到的计算机技能要求,将“3DMAX”、“Photoshop”、“Coreldraw”整合为“建筑电脑效果图设计”。

(4)思路四:注重技能的螺旋上升所谓课程体系螺旋上升式排列,是指课程内容在各个教学阶段循环加深,这种排列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对本学科中已学过的知识和技能的更深入更全面的阐述,并对解决相关问题进行综合能力训练,使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呈螺旋上升的形式.在进行专业课程体系重构时,从建筑设计入门到基本技能与理论培养,到方案设计能力,再进一步到施工图设计能力的培养;从居住建筑到公共建筑;从居住单体到居住小区;从多层建筑到高层建筑;技能培养在不断反复同时又螺旋上升,最后完成综合课题设计和毕业设计,学生步入工作岗位,学校为企业输送了所需人才。

(5)思路五:定义各门课程关键能力培养目标专业课程由于受总学分数的限制,各门课程理应得到理性回归,各门课程由不同的老师讲授,在重构课程体系时就应把每门课的关键能力目标提炼出来(见下页表2),要求各授课老师完全熟悉专业全部课程的能力目标,通过自己的讲授方法达到所授课程目标,这是指导教学过程与考核内容的统一标准。

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课程体系重构方案

建筑高级职称论文例8

中国古代官方与民间都有大量的营建活动,这类活动是由哪些人组成的?他们的社会地位与技艺水平怎么样?他们在营建活动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他们所拥有的有关营建的知识来自哪里,又以什么样的方式传承的?他们对中国古代建筑的发展起着怎样的推动作用?查阅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根据他们职业水平与社会地位的不同,大致可分为四个层次:哲匠层、工官层、匠师层、劳役层。他们在整个营建活动中各有分工,起着不同的作用。

一、由王公贵族兼任的哲匠层

建筑是社会的反映,社会等级的差异与社会功用的不同,必然会反映在建筑上。中国古代营建的基本思想是由强大的政治、哲学思想决定的。统治者善于为都城、宫殿等大型的营建活动赋予丰富的政治、社会、哲学文化意义。所以,本文的哲匠层一般是指国家统治阶级中具有这方面才能的王侯将相,他们通晓封建文化知识和工程技术知识,兼备规划、设计、管理的才能,善于把营建活动与国家的统治制度统一考虑,统筹解决。他们积极主持、参与规划、设计国都、宫室等国家大型营建项目。他们重视都城与宫殿的选址和实地环境考察(相土相水)、整体规划和设计,群体与单体方位关系的布局,并融入明显的先民宗教和礼制内容,反映象天法地、宇宙秩序等意向,将营建活动提高到政治生活的高度,他们的营建活动往往有很多的理论依据,也善于通过一定的学说使其营建活动上升到理论层面。

据《尚书・召诰》和《逸周书・作雒》等记载,周公在营建洛邑前,作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相土、占卜、选定最佳城址、制定建筑规划。建成后的洛邑成为西周王朝控驭天下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以及经营四方的军事枢纽。

据《三辅黄图》记载,秦赢政在营建成阳都城时采用:“因北陵营殿,端门四达,以则紫宫,象帝居;渭水贯都,以象天汉;横桥南渡,以法牵牛。”这种取法天象,天人比附的建都思想,是帝王牵强表现“君权神授”的营建策略。

以上史例说明,中国古代建筑中体现出深刻的礼制、宗教内涵,与统治阶层重视营建活动分不开。他们将都城原址与规划建设提高到国家兴亡、废替的高度,或亲自踏勘主持,或亲自踏勘定址后交由贵族主持具体设计,无不说明上层统治者对营建活动的高度重视;在上古至封建社会前期,营建规划设计的思想主要来自上层阶级的思想意识,这种思想意识较好地融合了宗法、宗教、礼制等统治思想和国家社会实际的生存发展经验以及基本的营建知识。这时候的营建知识传授一般凭贵族兴趣自发学习或世代传习,通过文字阐述营建理论的也较多。

封建社会后期,上层阶级轻视实践工作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贵族层已不屑于从事营建等实际工作;宋代之后,都城与宫殿的型制及礼制文化在建筑上的诉求方式也已基本固定,所以哲匠层自唐以后就凤毛麟角。

二、国家机器的工官阶层

《周礼・冬官・考工记》中的匠人建国、匠人营国和匠人治沟恤中的“匠人”,是冬官司空的属官,也说明在奴隶社会的周代就产生了工官制度的模式,并为后代的工官制奠定了基础;秦统一中国(公元前221年),大兴土木,设置了匠作少府,主管修建皇宫、灵寝、社坛等;《云梦秦律》注:“东汉时,设司空一人……负责营建城邑、兴修水利、堤防,并对地方兴修的土木工程进行考核、赏罚”;唐代武德三年改起部为工部,少府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掌宫室营造、桥梁修筑及百工技;宋代的工部由尚书省管辖,掌城廓、舟车、器械、山泽、苑园、河渠等之政;明代的工部掌管全国工程、水利器用,下设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凡经营兴作之事,王府邸等工程,营缮司计其工料、监督工程,清代除了设有工部主管全国的各类大型营建工程外,总管宫廷事务的内务府还设有营造司掌本府修缮事务。

从上述各朝代的营建官制来看,工官制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主要掌握统治阶级的城市和建筑设计、征工、征料与施工组织管理,同时对总结建筑经验、统一做法、实行建筑标准化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也为推动中国古代建筑技术的进步发挥着作用。宋《营造法式》与清《工程做法则例》等重要的关于古代建筑的文献也都是出自工官阶层,是今天我们研究中国古代建筑的重要文献。

工官阶层的营建者主要由三类人构成:

其一是工作出色的匠人升任,如明代的蒯详,清代的样式雷家族。他们技术纯熟,对整体布局、建筑设计、构造与施工工艺等都有自己独到的经验与技术突破。他们一般处于工官阶层的较低层,是靠技术与手艺吃饭的,是工官阶层的技术核心,也是匠师层面的营建者。

其二是官员任职、迁职、兼职,他们主要针对官方营建的宫殿坛庙、官街宅第、边寨亭埃、河渠堤闸等工程项目的筹划、监管等,也是工官阶层的权利核心。他们多以科举进士的身份进入工官阶层(并不一定全在工部任职)。其中也不乏对营建活动有独到见解的,成绩斐然者,并被历史所记载。

其三是较低级文官转行,作为有一定文化的营建人员,他们不仅善于阅读参考朝廷颁布的营建文献,还善于向工匠学习实践经验,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升华为理论层面。如宋代《营造法式》的作者李诫荫官7年后奉调京城,而赴匠作监供职。

工官阶层作为官方营建活动的权利核心,他们可以积聚大量的物力与人力,营建的规模都很宏大,留下了大量的古代城址、宫殿、庙宇等为统治者服务的建筑实体。

三、技术核心的匠师层

主要指的是技术水平高的能工巧匠,他们是推动古代建筑技术进步的原动力,也是古代建筑队伍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匠,最初指木工,清代人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匚部》注解中说:“匠,以木工之称,引申为凡工之称也。”又曰:“百工皆称工,称匠独举木工者,其字从斤也。”木工除用“斤”作工具外,还用“绳墨”作为画线的规矩准则。故《孟子・尽心上》有“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的说法。

发展到封建社会,百工开始有了单独的户籍管理制度,称作“匠籍”,于是便有“工在籍谓之匠”的说法。所谓“工在籍谓之匠”,主要强调工匠是有专门户籍和有专业技术的职业人员,是官府的隶属,并非完全自由的人。

中国古代建筑主要是木构造,建筑的外形轮廓基本与木构架一致,所以木工――大木作匠,在工程施工现场往往起主导作用,其他工种则予以配合,逐渐确立了施工主导地位,可以承担具体施工组织,绘制施工图样、综合调度、指导现场施工,起到施工工头的作用。

此外,匠人还重视熟练运用绘制地盘(平面布局图)、剖面、

模型、烫样、甚至绘画(界画)等手段来表达、完善设计。明代蒯祥为朝廷建造宫殿时“凡殿阁楼榭,以至回廊曲宇,祥随手图之,无不中上意”,可见其对建筑设计表达手段应用之熟练程度。

在各地民居的营建中,工匠营造团体中一般有领头匠师c有的地区称之为掌墨匠师或掌案匠师)。匠人在实践层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与技艺水平。其实践经验有可能被提升为技术理论,或有所突破创新。如记述中国江南地区古建筑营造作法的专著《营造法原》,就出自近代吴中工匠,香山帮传人姚承祖之手。一名普通工匠,当他在技术层面已经纯熟,不满足于斧锯的重复,而进军建筑设计、构造原理时,就成了建筑大师,是技术的主体。他们的社会地位虽然不高,由于其掌握一定的技艺,所以业主们还是不敢怠慢他们的。

另外一些匠师是擅长某项特定的施工技术,工种明确,只承担某个工种的设计与施工操作,不承担施工组织管理职能,如木匠、泥水匠、堆灰匠(泥塑)、雕花匠(木雕、砖雕、石雕)、叠山匠、漆画工等。

匠师层面,有为官府服务的,也有为民间服务的,前者营建了符合官方礼制文化的官式建筑;后者由于活动区域的不同,是各地富有特色民居的主要营建者。

四、承担苦役的劳役层

建筑高级职称论文例9

关键词:高等职业本科教育;认知建筑;建筑设计教学

Key words: higher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Cognitive Architecture;architectural design teaching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11-0188-03

0 引言

2014年5月,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采取试点推动、示范引领等方式,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高等学校时,鼓励其定位为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许多高校逐步开始转变教育观念,把专业建设作为转型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组建合作发展联盟,改造学科专业,打造双师素质团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搭建实践育人平台。

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于2010年创办,专门培养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生。2011年学院设立建筑学系,同年进行建筑学专业和城乡规划专业招生,2014年新增风景园林专业。通过近几年走访合作企业的调查结果显示,社会和企业对建筑学人才的需求是多层次、多样化的;设计院和用人单位对于踏实肯干、了解技术、有实践能力、适应一线生产的技术人员需求量是最大的,因此,市场的明确需求提示了高职本科建筑学教育努力的主要方向。然而,人才培养的过程中,社会需求、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课程实施、成果评价等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培养结果。从最近十几年的全国高职本教育模式探索来看,主要采用高职专科职业能力培养模式,后来演变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模式;知识学习方面以“够用”为度,不强调系统性;部分院校的培养目标定位在”技术师”,其毕业生与普通本科毕业生学科知识具有系统性相比,更强调知识结构的综合性和基础性、能力素质的实践性。

在近五年的高职本科办学过程中,我系对培养方案进行了多轮调整,初步形成了理论与实践并重、理论指导实践、实践验证理论的教育理念,吸收大量高技能双师型人才和理论研究型人才进行共同教学,激励企业技术人才培养,加深校企合作,对“高职专”教育而非“高职本”教育、人才培养不系统等问题进行了教育改革,改变重技术、轻理论的教学模式,从社会需求、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课程实施、成果评价等环节进行研究探索。现就我系一年级的建筑设计课程的教学模式谈谈个人观点,以期和同行进行相互探讨。

1 一年级建筑设计课程定位

一年级的《建筑设计(基础训练1)》是进行建筑设计启蒙教育的主要课程,也是建筑学的设计主干课程之一。作为建筑启蒙教育应注重学生主体能力的培养,应尽量激发新生对建筑学专业的兴趣,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

《认知建筑》是《建筑设计(基础训练1)》的第三个环节的课程(图1),该练习的教学周次共计6周。

2 课程设计思路

2.1 师资结构设计

基于城市学院“高职本”教育特点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需求,加之本系师资力量严重不足,一年级专业教学教师团队构成具有其特殊性和多样性。一年级建筑设计课程教师团队按照每名教师指导12人教学小组的师生配比,一般需要11至13位教师,主要构成分为系部内教工和外聘教师两部分。其中系部内教工组成,既包括2到3名青年教师,作为教师队伍中重点培养对象,要求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教学经验,同时加强专业实践能力;又包括1到2名已经具备职业职称和宽厚职业素养的“双师型”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经验兼备。外聘教师组成,包括其他院校建筑学专业优秀教师和从企业中聘请具备职业资格和丰富工作经验的建筑师和工程师。“双师型”教师和外聘建筑师和工程师比例占二年级专业教学教师团队比例的60%以上。

通过“双师型”教师带动和校企合作的方式,完成必要理论教学的前提下,更大限度地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最重要的是对建筑学专业相对应的行业动态有所掌握,并能将目前行业中的应用性技能传授给学生,使本系建筑学专业教学具备较强的职业化特征。

2.2 教学设计

本系建筑设计一年级教学实行“教学小组集体备课,大班授课,小组教学,个别辅导,集体评图”的方式,配合“专题设计”的教学模式,面向学生开放评图的公共平台,要求课题多样化和个性化。

①轮换制授课模式。每个课题学生在不同的教师指导下完成,从而学习不同的研究方法,训练和不同人群的合作与互助的能力。②采用现代教学手段。设计理论课运用直观形象的多媒体教学,安排学生进行大量有针对性的课后训练,提高手绘能力。

3 教学模式实施――以“认知建筑”为例

3.1 课程内容

为了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建筑设计的构思和形成过程,二维和三维结合的设计方法,本课程的授课分解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要求学生掌握建筑图示语言内容,正确地识读范图(图2);A2绘图纸铅笔抄绘范图(平面图中附家具和房间名称);根据范图绘制东立面、反映建筑平面空间关系的轴测图(1:50);图纸内容与范图内容一致。

第二阶段要求学生用雪弗板、卡纸、泡沫等材料将范图制作1:50的模型(底板为600mm×300mm、屋顶需可拆卸);根据模型绘制建筑透视图(A3图幅);对范图提出修改方案。

第三阶段要求学生将修改方案的图纸内容综合排版于A1绘图纸上(墨线成图);平面图、立面图及透视图中增加恰当的配景、阴影或材质;制作修改方案的1:50建筑模型(底板为600mm×300mm、屋顶需可拆卸);注意图纸排版匀称性、绘图正确性、线形区分合理性、线条流畅性、图面黑白灰关系。

3.2 课程要求

第一阶段学生通过方案图范图抄绘练习加强对方案图表达的感性认知,根据范图学习绘制东立面图、屋顶平面图、轴测图,锻炼学生二维图示向三维图示转换的能力;第二阶段通过课题一的二维图示到三维空间的正向思维的转换思维已经开始确立,对方案图面表现也有了初步认识,课题二旨在从模型到图纸的逆向思维,强化对制图方法的认知;建筑单体为方形体量,面积可进行微调(原图总面积为54m2,调整后的总面积须在50-60m2),层数不变、建筑入口及功能不变的条件下,对建筑模型做修改设计,并对修改后的模型绘制图纸;第三阶段旨在对图纸排版能力及图面效果表达能力进行强化训练。

3.3 时间安排

该课程教学周数共六周。(表1)

3.4 教学成果及教学评价

认知建筑课程主要培养学生的识图和绘图能力,同时为后继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结合高职本科教学的定位和发展,促使本课程突出识图、徒手绘图、制作模型、尺规作图的能力,以工作过程为导向进行课程内容重构,改变重绘图知识轻绘图能力,与行业脱节的课程体系,按照职业岗位的识绘图能力更新教学内容。以学生学习为中心,小组教学中多开展讨论会,将课程中的理论要点用识图与绘图检验,让学生深切体会知识的实用性。

从学生完成的作业情况来看,五年的一年级教学成果是丰硕的,出现了很多特色方案,学生的设计视野也逐渐开阔。通过一年的学习,学生基本能够具备较好的徒手表达能力、掌握简单的工程图制图规范,初步掌握了建筑设计的构思方式和方法,能够将构思准确且熟练的表达;逐步学会将理论教学与实际课题设计、模型制作及最终成果紧密结合。

在一年级高职本建筑学教学模式改革和探索中,我系从社会需求、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课程实施、成果评价等环节进行调整,并注重各环节的衔接关系,逐渐改变重技术、轻理论的教学模式,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果。通过一年级较系统的建筑设计专业学习后,二年级到五年级的专业学习过程中,学生“上手快”和老师”容易带”的特点非常突出。涌现出一批手头功夫强、构思能力强的学生,在大四下学期和大五上学期的顶岗实习课程中,合作企业反映,学生对建筑理论知识和工程制图规范的的掌握情况都有所增强,识图和制图能力、方案构思能力和表达能力都有明显提高,这与一年级打下的良好的建筑设计基础是分不开的。

4 结语

我系经过五年的高职本建筑学教学模式的探索,逐步形成了自有的教学模式和体系。一年级的课程建设过程中,通过对能力培养目标、教学内容、过程和评价分析,结合职业运用和后继课程学习需要,尝试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开展教学,逐步完善教学内容和体系,力求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学成果评价将指导培养方案的修改,为能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高职本科应用技术的专门人才而继续努力。

参考文献:

[1]曾磬.地方院校建筑设计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安徽建筑,2012(1).

建筑高级职称论文例10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把矿区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环境工程、维稳工程抓好推进,解决棚户区职工居住条件及生活环境问题,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步发展。力争“十二五”时期完成改造任务。

二、棚户区搬迁补偿适用对象及原则

1.  适用对象 :

(1). 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止在册的正式职工;

(2).矿区内有产权住宅的正式职工、离退休职工及职工遗属。

(3).矿区内无住宅且未参加房改的职工、离退休职工、职工遗属。

2、适用原则:

(1)、住宅户须有合法的产权证明。

(2)、2011年2月28日后,新建房屋不在实施范围内。

(3)、参加过房改,在矿区无住房的企业员工、离退休职工,职工遗属不在适用实施方案之内。

(4)、在矿区内的自购房,应有合法的产权证明,若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买协议须经司法公证且有效,可视为其产权,否则只认定其50%产权。

(5)、在矿区内的自建房,若无产权证明,根据合法用地证明,认定其50%产权。

(6)、棚户区改造的住房,8年内,住户不准上市交易,如需转让,优先考虑本公司内部员工,按实际购房价转让。

三、住房类型及建筑面积

1、住房类型:16栋11层住宅楼,剪力墙结构;分: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

2、房屋建筑面积:50平米占10%;75平米、85平米、95平米占70%;95平米以上占20%。

四、搬迁顺序:

此次棚户区改造计划分三期实施,改造期限拟定为三年,即2015年12月30日止。每期根据建设的户型、套数和利于片区管理,优先安置危房和特困职工,其次为:住平房的职工、无房职工和部分楼房的职工(解决倒班职工住宿问题)

第一期初步搬迁400户:二号斜井家属区50户,大库房以南家属区250户,矿区9栋、1栋、2栋楼100户。

第二期500户:二号斜井家属区50户,大库房以南家属区100户,以北30户,老学校150户,托儿所周围50户,3栋、4栋、5栋、6栋楼100户。

第三期613户整体全部搬迁完毕。    

具体实施步骤根据改造的实际进展情况确定。

五、拆迁补偿安置及方案:

1.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依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凡在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公安户籍管理、工商、规划、土地、房产等部门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截止到2011年2月28日。此后的相关证明不予认定。

3、补偿置换方案:

方案一 :

(1).矿区内有产权住宅的正式职工、离退休职工、职工遗属,无论何种建筑性质的住房均按1:1置换,(一户对一套),棚户区内面积超过改造后的最大户型面积,以改造后的最大户型面积为准,超出部分不做补偿。

 (2).根据被拆迁户的意愿及购买能力,置换小于原棚户区的面积,不足部分不做补偿。

(3)根据被拆迁户的面积及购买能力,置换大于原棚户区的住宅面积且为50平米的,超出部分按建筑成本价购买;置换大于原棚户区的住宅面积且为75-95平米以内(含95)按市场价90%购买;置换大于原棚户区的住宅面积且为96平米以上按市场价购买。

   (4).矿区内无住房且未参加房改的职工、离退休工人、职工遗属:50平米以下(含50),按建筑成本价购买;75平米以上(含75)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方案二:

1. 矿区内有产权住宅的职工、离退休工人、职工遗属,无论何种性质结构,根据每户现有住宅面积和购买能力及意愿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50平方米之内由企业和政府承担。

(2)、大于50平米、小于等于75平米部分,按建筑成本价购买。

(3)、大于75平米、小于等于95平米部分 ,按市场价的90%购买。

(4)、大于95平米以上的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2. 矿区内无住宅且未参加过房改的职工、离退休工人,职工遗属采取以下方式:

(1)25平方米之内由企业和政府承担,26-50平米(含50)按建筑成本价购买。

(2).50---75平米(含75)部分按市场价的90%购买。

(3).75平米以上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4)若无力购买可申请廉租房(50平米)。

方案三:

1、有产权住房的职工、离退休工人、职工遗属,采用货币补偿方式,邀请具有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对棚户区登记注册的具有产权的房屋实行评估,评估的价值作为改造后的住房价格进行抵扣,其余部分按以下方式进行:

(1). 改造后的住房50平米以内(含50),扣除评估价值后的剩余面积部分,按建筑成本价购买。

(2).50平米---75(含75)平米,扣除评估价值后的剩余面积部分,按市场价的90%购买。

(3).75平米以上(不含75),扣除评估价值后的剩余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4)若无力购买住房,评估后进行货币补偿,个人申请廉租房。

2.  矿区内无住宅且未参加过房改的职工、离退休工人,职工遗属,按以下方式进行:

(1)50平米以下(含50)按建筑成本价购买。

(2).50---75平米(含75)部分按市场价的90%购买。

(3).75平米以上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4)若无力购买可申请廉租房。

以上三种方案预算建筑成本价1950元/平方米,政府占25%,企业和个人占75%(企业预占11036.12万元,个人 预占7375.87万元)。

六、改造后的住房分配方案:

根据上第五项第3条补偿置换方案及综合考核评分制确定分配标准。

(一)改造后住房分配的职工一律按积分多少为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房,评分的具体公式是:

最终积分=工龄分+职称分+职务分+学历分。

1、工龄:以人事档案为准,每年按1 分计算,不足一年的按:工龄分=(1 分/12 月)×月数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职务:

公司级正职:按20分计算;公司级副职:按15分计算;部门主任级:按10 分计算; 部门副主任级:按8 分计算。

3、职称:

正高级职称: 按10 分计算;

副高级职称: 按8 分计算;

中 级职 称: 按6 分计算;

初 级职 称: 按4 分计算。

4、学历(包括国家认可的后续学历):

研究生学历 :按10 分计算;

本 科 学 历 :按8 分计算;

大 专 学 历 :按6 分计算;

中 专 学 历:按4 分计算;

中专以下学历:按2 分计算。

(二)双职工或多职工家庭住户按得分较高的一方计算,另外加10 分,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者或相关荣誉另加5 分,矿区内有住房的另加10分。

(三)若积分相同的情况,按下列顺序排列:1.职务高低;2.职称高低;3.任职时间先后;4.来公司时间先后;5.参加工作先后;6.年龄大小(出生日期先后);7.抽签。

(四)按照矿区职工住房分配办法规定,由住房分配小组进行打分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依据积分先后顺序在认购申请时确认的户型中选择住房,并在户型图表上签字确认。

(五)当住户按序选房时所认购房源已无,可在其它房源中进行选择,排名不变;若按排序选房时申请更换户型者,无论积分高低需待第一次选房完全结束后,方可在剩余房源中选择所需户型。

 

 

七、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