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媒介规制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7 15:19:27

媒介规制论文

媒介规制论文例1

关键词 媒介融合综述

随着媒介融合的日益发展,特别是2014 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习主席发表重要讲话,这次会议将媒介融合发展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因此,国内学界对于媒介融合的研究再次兴起。由此,可以预见到,在媒介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媒介融合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一、对媒介融合概念和内涵的界定

对于媒介融合这个概念的由来,学界基本上已经形成共识。郭毅、于翠玲对国外的媒介融合进行研究,认为“媒介融合”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依梯尔·索勒·普尔于1983 年提出的,其含义为“各种媒介呈现出多功能一体化的趋势”。①

而对于媒介融合的内涵和外延的理解,学界、业界的看法各不相同。有学者认为媒介融合的实质就是媒介形态的融合,把媒介融合的内涵聚焦在媒介形态上。如黄斐认为,媒介融合的本质内涵在于“建立在介质融合上的各种媒介形态的聚合”,但这种媒介形态的聚合并不是取消各媒介形态的差异。②而有些学者认为媒介融合的外延应该更宏观,不能只是媒介形态的融合。在首届“中国媒体融合与发展论坛”的报告中,将媒体融合的概念界定为:在数字化技术的驱动下,一切传播信息的载体相互之间在技术、产业、组织、规制等方面的融合。③

在媒介融合与媒介分化的理解上,也有学者提出了自己看法。丁柏铨认为,媒介融合是媒介间在诸方面相交融的状态,包括物质层面的融合,操作层面的融合,理念层面的融合。同时,他也认为对媒介融合的理解不能只将它理解成媒介形态和媒介业务的融合,也不能太过强调媒介融合而排斥媒介的细化和细分。④

对于媒介融合的定义,学者的看法各有不同,有的学者认为媒介融合的内涵应该更宏观,包括媒介产业的融合,媒介所有权的融合,而部分学者认为媒介融合只是各媒体内部组织结构、采编流程、媒介产品、传播渠道的融合。因此,对于媒介融合的内涵、实质以及外延,学者们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看法。

二、对媒介融合模式和过程的认识

虽然学界和业界对于媒介融合的趋势都是认同的,但对媒介融合的模式和过程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

对于媒介融合的模式,陈映在充分考量媒介融合发展的内在机理和逻辑后认为,媒介融合可以并且至少包括技术、经济、组织以及社会文化这四个理论分析维度。⑤她认为,技术层面的融合体现在生产融合、网络融合以及终端融合三个方面;经济层面的融合可以分为市场融合和产业融合;组织层面的融合主要是公司架构、媒体运作方式和媒体成员工作方式的改变;社会文化层面的融合主要包括社会文化的融合以及法律和规制的融合两个方面。邓瑜认为,媒介融合既涵盖由技术基础的技术融合到产业高度的业务和产业融合,也可以把信息生产流通过程看作为内容加网络加终端的融合。⑥庞亮、郭之恩总结了不同国家媒介融合的策略和路径,并归为三类:服务融合、网络融合、公司融合。⑦

在媒介融合的实践中,学者都认同媒介融合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但对于这个过程的看法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进行了研究。中国人民大学的彭兰在2010年提出,媒介融合发展要经历三个阶段,即跨媒体产品扩张、关系再造、信息终端变革。⑧从现阶段来看,媒介融合在近5 年的发展,不论前两个阶段的变革完成得彻不彻底,至少是走到了“信息终端变革”这一步。而栾庆明、陈一雷则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媒介融合的过程,他们认为,就国内媒介融合的发展来看,媒介融合最初表现为媒介集中,随着融合的发展日益走向资本、技术和产业三个层面的融合。⑨

还有很多学者从不同视角把媒介融合分成媒体形态融合、媒体所有权合并、媒体战术合作、媒体组织结构融合、新闻采访技能融合等几个方面,丰富了媒介融合模式和过程的研究。

三、对媒介融合规制和政策的探索国内目前研究媒介融合规制的学者主要是肖赞军,他通过分析发达国家媒介融合过程中的规制融合,总结了很多实践经验,对于我国媒介融合具有启发意义,并探讨了我国应该采取的策略与措施。肖赞军、李玉婷、陈子燕认为,媒介融合过程中,传统规制面临根本性挑战,主要是传统媒体、电信等产业日益聚合形成横向市场,而在融合性的横向市场实施传统纵向规制,必然导致很多问题。在最近的研究当中,肖赞军还对媒介融合引致的规制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他认为这些问题可以归纳为“规制的不一致性、不确定性、不合理性、不恰当性”四个方面。⑩规制不一致性主要是,相同或类似业务适用不一致的规制,造成竞争扭曲;规制不确定性主要是,同一业务可适应不同行业的规制,滋生规制套利;规制不合理主要是,已有规制政策不再适合当前新情况,与政策目标背道而驰;规制不恰当主要是,原有规制虽仍需要,但施行的方法需要改变,以实现规制目标。

在传统规制面临挑战的时候,肖赞军分析了西方发达国家的传媒规制,把世界上走在媒介融合前沿国家的规制变革模式概括为三种模式:美国模式,欧盟模式,日本模式。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推进我国媒介规制融合的策略,他认为我国媒介规制融合的改革不能简单照搬国际模式,要按照我国的情况分阶段、按步骤调整规制框架,坚持“对传输实施分离规制,对内容实施分类规制”的原则。⑾

从学界开始研究媒介融合规制的问题来看,媒介融合的研究越来越深入。学者不再把精力放在对媒介融合的定义、概念等方面的探讨上,而是越来越关注媒介融合在现实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四、对媒介融合现状与问题的反思虽然大多数人对于媒介融合是持积极乐观的态度,但也有部分学者对媒介融合进行了理性的反思,分析了当前媒介融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媒介融合的理论进行重新审视。

早在媒介融合势头正猛的时候,就有不少学者对于媒介融合的负面影响表示担忧。丁柏铨认为,媒介融合使得“新闻从业者的业务精专不被强调、个性特点趋于弱化,对传播活动的人文底蕴有所忽视”。⑿靖鸣和臧诚则从传播学的角度来分析和反思媒介融合带来的负面影响,他们认为,媒介融合和融媒的出现,使信息进一步泛滥和超载;媒介融合的结果必然是媒介市场的垄断;媒介融合助推媒介化社会加速到来,“媒介人”和“媒介依存症”现象出现;文化帝国主义在媒介融合时代进一步扩张。⒀王亮则主要从市场以及新闻专业主义的角度来重新认识媒介融合,在他看来,媒介融合的驱动力是商业利润,新闻文化有可能被商业文化压倒,新闻报道的独立性、报道质量将受到影响;媒介融合时代全媒体记者的出现,使得记者的同一声音在不同媒体传播,媒介多元化受到威胁;媒介融合要求记者熟悉各种数字化技术和计算机技术,过于强调技术可能会削弱新闻业的专业性和独立性。⒁

在媒介融合的过程中,业界人士在实践中也发现很多现实问题。李燕认为中国媒介融合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立法缺位,政府职能不清晰,管理机构属性不明确,技术层面融合速度与其他要素融合速度不协调。⒂这些问题制约了媒介融合的发展。

对媒介融合的反思以及再认识,也是对媒介融合理论进行了辩证思考,总结了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是对媒介融合的一种深入研究。

结语

近5 年来,媒介融合研究在中国成为热点和前沿问题,不论是学界还是业界,对媒介融合都给予高度关注,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

在媒介融合的概念和内涵研究上,国内的学者已经做了相当多的研究,但是关于媒介融合的定义依然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研究角度进行研究,所持的观点也不同。由于概念的不清晰,媒介融合的实践没有明确的理论作指导,这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媒介融合的进程。

对于媒介融合模式和过程的研究主要是结合业界的媒介融合实践进行的,由于媒介融合实践还处在一个不断发展的阶段,并且各家媒体的具体融合路径也是各有差异,这样的媒介融合实践现状也不利于媒介融合模式研究。

在媒介融合的规制研究方面,国内已经有学者开始深入了,但研究成果还不是很多。大多数研究成果主要是介绍国外关于媒介融合规制方面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在很大程度上,媒介融合的规制研究需要根据国内目前媒介融合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研究,这样才能使规制研究符合国情。

对于媒介融合的反思,国内学者也从不同视角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有些观点还有待实践的检验。

参考文献

①郭毅、于翠玲,《国外“媒介融合”概念及相关问题综述》[J]《. 现代出版》,2013(1)

媒介规制论文例2

报刊审读的地位确立于1988 年,新闻出版总署颁发了《关于加强报纸、期刊、图书审读工作的通知》。之后,在面对我国报业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时,审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上世纪90 年代,审读进入学术研究的视野。1992 年,《报刊之友》创刊后开设了“审读探索”专栏,对审读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议。2000 年4 月,薛耀晗著《报刊审读初探》一书由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作为第一本关于报刊审读的书具有一定的开创价值,有评价称其出版“初步形成了报刊审读理论体系”。2008 年7月,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王首程的《报刊审读》一书,此书对我国报刊审读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一番系统研究。按照王首程先生的定义,报刊审读是各级政府报刊管理部门组织资深的新闻工作者和专家学者,运用科学的方法,从报道原则、内容导向、编校质量和出版规范等方面对报刊出版物进行阅读,并提出分析与评价意见,供政府报刊管理部门决策思考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报刊行政管理制度。由此可见报刊审读的核心概念在于“评价意见”,这与媒介批评的核心概念“价值判断”有相通之处,而且两者都是成文后发挥效用,诸多审读文章通过网络等渠道发表之后,也是质量颇高的批评文本。

但是,在对“媒介批评”自身概念不明晰、理论构建尚未完成之时,即把报刊审读冠以“中国特色的媒介批评”之名,既不够有说服力,也没能使问题得到解决。

二、媒介批评与报刊审读的不同点

1、二者的主体地位不同

审读主体与审读客体之间的关系是行政机构与新闻媒体的关系,审读机构有强大的支撑力量在支持。2002 年6月,新闻出版总署召开了全国报刊管理工作会议,对加强和改进审读工作再次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统一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闻出版局都成立了报刊审读小组,陆续配置了一定数量的专职审读工作人员,并聘任了一批兼职审读专家,初步搭建了报刊审读网络。

2005 年9 月30 日以前,报刊审读工作一直是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有关文件为指导。2005 年12 月1 日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重新修订的《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两个规定第一次以行政规章的形式,确立了审读在报刊管理中的地位,明确了审读工作的职责与程序。这使得报刊审读的权威性和强制力大大提升,并由于制度的确立而成为报刊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报刊出版的行政依据和基本手段。

媒介批评的主体,是指从事媒介批评的个人和组织。组织体系是监督和批评媒介的制度保证。西方的媒介批评组织主要来自如下几个方面:行业外的批评组织、媒介行业内部的批评机构、新闻委员会及业内专业组织。由于把媒介批评视为除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和行业自律的第四种监督媒介的力量,媒介批评组织始终强调其独立性。他们所做的价值判断没有行政强制力可言。批评家群体算是媒介批评主体中的一支重要力量。由于他们具有“文化能力”,将大众传播媒体作为研究对象,其批评与见解往往会受到传媒和社会的重视,并产生一定的社会效果和人们的尊重。但是他们的价值评判依然没有绝对权威性和强制力。这也就是为何媒介批评的一些主题一直轰轰烈烈、热热闹闹而被批对象却久批不倒、依然如故的原因。

2、二者的依据及侧重点不同

中国内地虽然至今没有专门的新闻出版与广播电视的国家法律,但由政府机构在立法部门监管下制定的行政管理法规已较为完备,对出版物进行审读的依据就是这些行政命令。1988 年,新闻出版署就在《关于加强对报纸、期刊、图书审读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审读工作的6 条标准,涵盖了思想政治、出版秩序、版面综合、刊登广告、社会效益、内部管理质量等报刊出版工作的方方面面,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提出阶段性的审读重点与要求。依法审读是审读活动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

现在,报刊审读工作主要以内容导向管理为重点,围绕是否依法出版、方向是否偏离出版宗旨和编辑方针、内容是否违反出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编校质量是否符合内容要求,刊登广告是否违反有关规定来展开。除内容导向外,出版规范也是审读重点关注的问题,包括出版形式规范、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编校程序及方法规范、印刷质量规范等方面。

西方社会媒介批评的内容主要侧重于媒介文化研究,学术界把媒介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加以考察,学理化是其鲜明的特征。对不同文化研究派别的理论与方法进行继承的同时,研究者也继承了其批判的姿态。既然是把媒介视为一种文化现象,它有哪些途径,每一种途径基于什么样的假设,问什么问题,采用什么分析方法,这些问题很难有统一的标准。它也没有绝对正确的范式。除了受阶级意识的影响与制约,它也以人类社会永恒的准则为指导,包括正义、理性、道德等等。国际学术界经常使用的媒介批评范式呈现出以下两种倾向:文化主义和结构主义。

当前我国媒介批评的理论建构仍然滞后于实践,学理化的范式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根据暨南大学刘薇硕士论文《我国媒介批评的现状与思考》中的定量分析,我国当前的媒介批评主要以政治标准、伦理标准、专业标准和法律标准为主。

3、二者的功能和价值追求不同

审读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出现,对刚步入市场化进程的中国报业起到了重要的督促作用,但它也是一项基础性的监管手段,其功能在于更好地完成党和政府对新闻事业的监督管理。报刊审读沟通了媒体与主管部门,管理者通过报刊审读,期望报刊为社会提供持续正面、正确引导的重任。在政治导向、政策导向、思想导向、生活导向、审美导向、科学导向上为管理者服务。其社会功能表现为控制、管理和协调功能。

媒介规制论文例3

1.2我国的媒介经营与管理(1)媒介经营与我国媒介经营。根据国内学者不同观点的综述:媒介经营是指对媒体、媒介内容与媒介实体的经营媒体经营是对各种媒体的运筹,实现媒介价值的转移,媒介经营主要是指各种媒体经营。媒介内容的精英式从媒介的角度对其信息的经营。媒介实体的经营是对组成媒介各种实体事物的经营。在我国的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国家对新闻事业的发展所采取的政策是全部财政划拨。到90年代初期,国家逐渐改变了靠财政拨款的管理模式,开始实行“事业性质,企业管理,企业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方法。1993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正式将报刊经营列入第三产业,该政策的实施使报纸的经营活动逐渐向规模经营的方向发展。90年代末,传媒机构逐步走向产业化、集团化的经营管理模式。新闻媒介的事业属性决定了媒体的现代市场经营活动。但我国也规定了媒体机构的任何资产运行行为必须受到党和政府的有效监控。(2)媒介管理与我国的媒介管理。从宏观的层面上来说,媒介管理是对媒介产业管理和媒介事业管理的抽象概括,从微观上来说,媒介的管理是指对某一具体媒介实体的管理,比如报纸媒介的管理、广播电视媒介的管理、网络媒介的管理等。在我国,新闻媒介机构属国有事业单位,新闻媒介机构所展开的活动直接受到国家机关的行政手段的干预。从行政欣慰主题来看,对新闻机构与媒介实施行政监管的中央机构,主要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广播电影电视管理总局。此外,国务院所属的一些部、办的职能机构,按归口管理原则,也行使部分管理职能。与之相应的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等行政管理机构是各级人民政府所设的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批准登记制是我国新闻事业实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在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下,为确保党对新闻活动与新闻舆论的绝对领导。

1.3政府社会责任与媒介伦理的交叉管理新工具的思想在于通过对这些工具的应用从而建立一个服务型、有限、透明、高效、创新型的现代政府。西方媒介规范的理论中包括自由主义理论,社会责任论和民主参与理论:自由主义理论认为报刊是“观点的自由市场”,是实行自律的自由企业,核心是自由主义。媒体的社会责任理论认为,媒体肩负着通过提供关于公共事务的信息、讨论和辩论来服务于政治制度,对政府进行监督,维护社会个人的利益。民主参与理论要求大众传播媒介向一般民众开放,允许民众个人和群体的自主参与。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中,媒介的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我国的新闻传播事业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第二,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传播事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事业,必须坚持党性原则,第三,社会主义新闻传播事业执行的是报道新闻、传递信息、引导舆论、提供娱乐等多方面社会职能;第四、社会主义新闻传播事业具有重要的经济功能。媒介只有在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自主性时才能保证报道新闻和传递信息的透明性以及充分发挥监督功能。同时媒介只有在市场经济规律的指导下才能充分发挥经济功能。

2我国媒介机构的经营管理处于转轨时期

2.1媒介机构经营管理与舆论监督我国媒介经营管理模式的问题和现状。我国的媒介实体的管理机构模式基本上都是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制约下建立的,是根据媒介实体单一的政治属性和“喉舌”功能的要求建立的。那么这种管理机构要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在深化我国社会经济管理体制的同时,深化对媒介的管理体制的改革。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的传媒机构在行政手段引导下逐步走向产业化、集团化的经营管理模式。虽然“媒介集团化”风行一时,组建媒介产业集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面对全球媒介产业的挑战。但不少媒介集团并不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而是通过行政手段强行实现的。这种弊端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在没有明确组建媒介集团的目的时,会造成媒介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媒介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二,在没有弄清媒介集团的产业性质时,匆忙组建媒介集团会造成管理的混乱。第三,媒介集团化具有地域性的特征,这是违背市场原则的。第四,行政手段组建的媒介集团,不利于调动媒介集团产业的积极性。现代社会的舆论监督实现的主要途径和手段是依靠新闻媒介以及传播系统,媒介充当了社会“议程设置”的角色,它体现在广泛地反应公众意见,引导和控制,形成社会舆论。我国的媒介需要发挥舆论监督的功能,这需要在对媒介事业的管理改革。现阶段我国的媒介舆论监督受到体制的制约。舆论监督在我国的开展存在着巨大的阻力。其中体现在媒介机构不够独立,受到行政管理机构的很大制约,导致一些影响社会公正的问题不能被曝光。还体现在没有有效的法律手段保障舆论监督能够正常有序的进行,这意味着缺乏法律和制度对舆论监督进行界限的划分管理。

2.2媒介机构经营管理需要转轨(1)媒介经营管理的改革。一方面来说,中共十六大提出了“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这为作为文化产业的媒介转轨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政策导向。首先,在我国新的转轨时期的经济体制是需要媒介实体的管理体制发生改变;其次,我国的所有制结构的调整需要媒介管理的改变;再次,全国的媒介地域不平衡性需要媒介的经营管理发生改变;最后,媒介经营管理的模式改革是我国媒介实体生存发展的需要。(2)媒介经营管理的改革促进舆论监督。从另一方面来说,只有对媒介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才能使媒介有效的实行其媒介监督的功能,从而推荐社会的民主建设。首先,舆论监督是社会民主建设的推动力,媒介对社会进行的舆论监督是提高公民意识,法制和民主意识的有效手段。通过舆论监督可以提醒公民去参与,关心存在的问题,了解和学习解决问题的思路;通过舆论监督,可以及时发现违反民主和法制的社会现象,为民主与法制建设提供充分舆论支持;其次,舆论监督是公民参与的重要方式。舆论监督是公民对政治的表达空间,是表达公共话语权的方式。民主的社会制度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公民的话语权受到保障,公民都有自由表达的权利。因此舆论监督是保障社会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再次,舆论监督是政策过程民主科学化的途径,媒介对政策起到宣传作用,同时媒介的意见是政策过程的反馈,具有参考价值。

媒介规制论文例4

作为传播媒介实体,要在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它不仅要有先进的硬件和科技设备,也需要具有良好业务素质的从业人员,值得提出的是应有符合自身发展管理机制。管理机制直接关系着媒体的生存和发展,其管理机制亦受到客观环境的制约。除去社会制度的影响外,主要的决定因素在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程度,以及传播机构的内在权力划分,利益分配模式,经营方式等,这些都是影响传播媒介选择管理体制的因素,西方新闻出版事业领先我国百年,有许多东西值得我们借鉴。

一、关于新闻出版的理念渊源

探析西方传媒的管理体制,不能不提弥尔顿。传播媒介管理体制的建立,在理论渊源上同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分不开。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形容弥尔顿对传播媒介的影响时曾说:“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代,有一声炸响的霹雳穿过至今,仍隆隆回荡……这就是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

《论出版自由》的核心是(Give me libery to know to utter and to argue freely according to consience)“让我们凭着良知自由的认识,自由的发言,自由的讨论。”在这篇名作中,弥尔顿深刻揭示了对言论出版自由限制的弊端,他认为只有通过自我对事件的讨论才能不断的获取真知。弥尔顿大声疾呼任何权力机构不应该阻止、妨碍,公众运用合理的手段获得真知。

《论出版自由》虽然在思想界、传播界掀起轩然大波,但毕竟仍未具有法律效应。《人权宣言》的发表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也为媒体建构自身的管理机制提供了法律保障。《人权宣言》明确指出,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为珍贵的权利之一,因此各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但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应对滥用此项自由担负责任。

它言简意赅的表明:第一,人有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人和利益集团、政府机构都不得以自身的利益为借口,干涉、限制公民获取及传播信息的权利。第二,要为自己传播的信息担负责任。美国的一位大法官霍姆斯在审理一件案件时曾说:“宪法中的言论出版自由不是绝对的,它绝不能保护诸如在剧场中大喊‘着火了’一般。”西方传播媒介管理机制,在建立时就对假新闻及新闻造假做了法律上的规定,如果在法律及宪法规定的规则范围内活动,政府会乐意看到这一切,但如果踏出这一范围,那么传媒机构必须要为它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影响西方传播媒介体制管理的经济因素

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雇佣劳动制度,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二战中,由于适应战争与外交的需要,国际广播迅速发展,从1939年到1945年的二战期间,拥有国际广播电台的国家从27个猛增到55个,翻了一翻。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虽然形成了几家大型的垄断机构,但媒介从根本上说是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分不开的,是与社会化大生产密不可分的。例如,美国是高度私有制和高度竞争的国家,它的传播媒介管理体制必然要适应美国的经济发展,即市场经济。

英国的BBC公司,是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的另一种传播管理体制形式。表象上BBC是公营类似于我国的传播机构,其实不然,BBC由于技术方面及其他方面的原因,与其它西方媒体的体制管理表现出特殊,是由于英国与他国国情的不同决定的,其主要因素是英国的经济体制。其次,是新型科学技术装备的应用,影响着传播媒介管理体制的建构,正是由于高新科技设备的应用,西方媒介管理体制才日益完善。

三、政治体制是媒介管理体制变革的重要原因

政治体制是媒介管理体制建立的一大因素,在不同种的社会制度当中,媒介的管理体制的性质是不同的。我国的媒介管理体制是姓“社”的,所以媒介管理体制的建立就必须首先为广大人民群众而服务,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上面。而西方则情况就不同了,西方是资本主义社会,所以媒介管理体制就必然姓“资”,所以它是建构于经济利益之上的,它为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集团服务。媒介管理体制的构建以经济利益为目的,所以西方媒体存在付费的成人频道。

四、新闻道德和新闻法律理论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随着社会责任论的诞生,西方的资本主义国家加快了新闻道德建设的步伐,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陆续出台,旧有的规范被完善和修葺,媒介机构纷纷将这些道德目录拉入自身的管理体制当中,媒介管理机构在内部建立了严格的内部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但我们需要明白这样一种现实,那就是自律本身只是在新闻机构内部依照自愿的原则上建立,其原则的应用只能依靠自觉来进行。尽管这一规则在相当程度上有利于新闻职业道德的建设,但因其缺乏无力的制裁措施没有很强的约束力。

新闻自由是必须的,但必须要有一种力量来约束,防止其“过于自由”。保护自由和预防新闻自由的泛滥,体现了调控传播媒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此,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社会团体、政府的调控是极其必要的。

美国的著名法学家福乐(Fuller)在其《法律的道性》(《The morality low》)一书中提到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并进行了深入的探究。福乐把道德区分为两种。第一是“愿望的道德”。第二是“义务的道德”。福乐认为第一种是对善的追求,追求的愿望是道德的进步,受到舆论的好评。而“义务的道德”是对人类秩序生活的基本要求,遵循义务道德不会受到人们的表扬,但是违背了它就要受到谴责及相应的惩罚。“愿望道德”是一种理念,证明“愿望道德”不是一种现实可行的行为准则,而“义务道德”则是人们所必须践行的。

近代以来,西方的新闻实践也贯彻新闻道德的法律化,但是任何关于道德方面的手段及行为方式都不具有强制性,它只是建构媒介管理体制的肉身,所以新闻道德化不仅要把道德法规与法律有机的结合起来,而且必须将社会普遍道德纳入到法律结构中来,这也是建构媒介管理体制的要求。

在新闻媒介管理体制当中,新闻道德法律规范化,作为新闻媒介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新闻道德的规章化和制度化使新闻媒介有了严谨的行政手段。约束其以利益为目的而不顾新闻真实性的恶劣行为。新闻从业人员必须遵循它,更好的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当然新闻传播媒介管理体制的道德的规章化、制度化,很可能造成两种情况,一种是“道德的过泛化”。二种是“规章过泛化”。“道德的过泛化”会使新闻道德显得过分脆弱,没有强制力的道德将很难约束新闻行政、运营行为;“规章过泛化”极易会发生新闻机构运营新闻呆滞化,没有任何创新的行政运营手段,只会让新闻机构走向衰败。如果新闻规范过于苛责的话,那么新闻从业人员将会对新闻采访、编写、播报畏首畏尾。

探析西方新闻媒介管理体制的产生和发展,对搞好我们现在的新闻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坚持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看待媒体管理体制变革,搞好我们的新闻体制改革,使我们的新闻管理体制更有利于我们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为我们的改革开放事业服务。

参考文献

[1]周鸿铎.应用传播学.中国传媒大学.

媒介规制论文例5

(南京大学新闻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

新闻传媒是党的重要的执政资源之一,充分发挥这一资源的作用,既与媒体本身的素质、水平有关,也与党政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的执政能力有关。从目前情况看,新闻传媒作为执政资源,在以下四个方面都还有很大的潜能可以发挥:(1)传播有价值的新闻信息和各类信息;(2)设置相应议程,有效引领社会公众舆论;(3)进行舆论监督和积极干预社会生活;(4)为公众提供媒体所能提供的其他服务。从总体上说,新闻传媒在上述四个方面,过去和现在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着很大潜在能力。

其中,在第二、四方面进一步发挥潜能(在舆论导向正确的前提下提高引导艺术,按以受众为本位的要求改进新闻工作以不断提高受众满意度),媒介自身因素所起作用更大;而在第一、三方面进一步发挥潜能,因涉及当地的民主程度和开明程度,故媒体的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所起作用更大。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由于在执政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着欠缺和不足,因此影响了新闻传媒某些潜能的充分发挥。而在新闻传媒的上述潜能中,尤其亟待发挥的,是信息和舆论监督的潜能。充分发挥新闻传媒信息的潜能,主要是指借此渠道经常地、公开地重要的政务信息和公共信息,特别是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信息。这有赖于地方党政领导执政能力建设的进一步加强。充分发挥新闻传媒干预社会生活和进行舆论监督的潜能,主要是指真心实意地支持新闻传媒进行舆论监督工作,而不是层层设卡,使舆论监督事实上难以开展。这同样有赖于地方党政领导执政能力建设的进一步加强。

要强化媒介品牌传播

周鸿铎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导、传媒经济研究所所长)

目前,我国媒介实体为提高对媒介市场的占有份额,竞争十分激烈,所采用的手段也“多种多样”。如报纸所采用的“小红帽”、“敲门发行”、“渠道为王”、“多版本发行”等,这些发行模式对于提高报纸媒介市场占有份额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它们并没有解决报纸媒介市场运营的根本问题。那么,如何解决呢?最佳的办法就是强化媒介品牌传播。

媒介品牌是指用来识别媒介产品的各种产品元素的最佳组合形式。比如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中央电视台等名称元素可以使读者或受众对媒介产生心理认同或情感认同,这就是媒介品牌的效力,而这种媒介品牌效力是长久的,读者或受众一旦对这些媒介产品产生了认同,一般是不会改变的。

现在我国的媒介品牌传播可区分为三类,即已成功的媒介品牌传播、正在营造中的媒介品牌传播、尚未形成品牌的媒介信息传播。为何会出现这种差别呢?其关键是媒介的定位问题。我国媒介种类繁多,每类媒介数量众多。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每类媒介要有自己的准确定位,就是同类媒介中的个体媒介都应该有自己的准确定位。

在媒介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准确的定位可以保证有效地实现媒介品牌传播,但是它并不意味着媒介市场份额占有的扩大。要提高媒介市场占有率,还要注意搞好媒介“保位”和“拓位”。一个有实力的媒介实体,必须把科学的媒介定位和媒介内容领域、覆盖区域的拓宽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是强化媒介品牌传播的前提和基础。

韩国文化产业发展值得借鉴

刘燕南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导)

面对经济全球化和跨国媒介的激烈竞争,韩国重组广电体制,推行文化产业化,激活国内市场,培养抵御外国的实力。

媒介规制论文例6

此外,随着学界对媒介批评研究的日渐活跃,审读也由于和媒介批评千丝万缕的关系引起学者们的关注。关于审读究竟应不应该纳入媒介批评的研究范畴进行讨论,学者们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可是,到目前为止,“报刊审读”与“媒介批评”这对概念依然未能明确区分,关于两者的关系,学者们的观点主要有三种:认为报刊审读是媒介批评的一种具体形式、认为报刊审读不能作为媒介批评的表现形式及认为报刊审读不能简单地归人媒介批评的范畴。

作为学者们的一家之言,上述看法都有其存在的理由。但是,在文献的梳理中,笔者发现一些暧昧不清或是自相矛盾的地方,颇引人思考。由此可见,报刊审读之于媒介批评不是个不证自明的问题。它的归属,关系到媒介批评的基本概念体系,也关系到理论建构的基本问题。审读由报刊开始,因此,本文选择报刊审读作为研究对象,从报刊审读与媒介批评的概念及范式上,推而广之,对审读究竟是否属于媒介批评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二、报刊审读和媒介批评的相同点

报刊审读首次纳入媒介批评的轨道,源于刘建明先生的《媒介批评通论》。他认为“媒介管理的批评在内涵上和报刊审读有诸多重合之处,因此宣传部门的阅评就是报刊审读。”内涵上的诸多重合暂且不论,单看学界早已达成共识的媒介批评的核心概念即“价值判断”与报刊审读的“评价意见”的相通之处,即知它缘何会被纳入媒介批评的范畴。而且两者都是成文后发挥效用,诸多审读文章通过网络等渠道发表之后,也是质量颇高的批评文本。但是,在对“媒介批评”自身概念不明晰、理论构建尚未完成之时,即把报刊审读冠以“中国特色的媒介批评”之名,既不够有说服力,也没能使问题得到解决。在讨论了报刊审读和媒介批评的相同点后,笔者也对两者的不同点进行了考量。

三、媒介批评与报刊审读的不同点

1、二者的主体地位不同

审读主体与审读客体之间的关系是行政机构与新闻媒体的关系,审读机构有强大的支撑力量在支持。1988年11月,新闻出版总署颁发了《关于加强报纸、期刊、图书审读工作的通知》,对审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1990年11月,新闻出版署在重庆召开首届报刊审读工作研讨会,对审读的重要性、必要性、内容、方法等进行了初步研讨。2001年,通过全国报刊审读工作会议的召开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报刊审读工作的通知》的,报刊审读的重点、提高审读质量的方法、建立审读的网络系统等有了明确规定。2002年6月,新闻出版总署召开了全国报刊管理工作会议,对加强和改进审读工作再次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统一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闻出版局都成立了报刊审读小组,陆续配置了一定数量的专职审读工作人员,并聘任了一批兼职审读专家,初步搭建了报刊审读网络。

2005年9月30日以前,报刊审读工作一直是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有关文件为指导。2005年12月1日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重新修订的《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两个规定第一次以行政规章的形式,确立了审读在报刊管理中的地位,明确了审读工作的职责与程序。这使得报刊审读的权威性和强制力大大提升,并由于制度的确立而成为报刊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报刊出版的行政依据和基本手段。

媒介批评的主体,是指从事媒介批评的个人和组织。组织体系是监督和批评媒介的制度保证。西方的媒介批评组织主要来自如下几个方面:行业外的批评组织、媒介行业内部的批评机构、新闻委员会及业内专业组织。由于把媒介批评视为除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和行业自律的第四种监督媒介的力量,媒介批评组织始终强调其独立性。他们所做的价值判断没有行政强制力可言。批评家群体算是媒介批评主体中的一支重要力量。由于他们具有“文化能力”,将大众传播媒体作为研究对象,其批评与见解往往会受到传媒和社会的重视,并产生一定的社会效果和人们的尊重。但是他们的价值评判依然没有绝对权威性和强制力。这也就是为何媒介批评的一些主题一直轰轰烈烈、热热闹闹而被批对象却久批不倒、依然如故的原因。

2、二者的依据及侧重点不同

中国内地虽然至今没有专门的新闻出版与广播电视的国家法律(Law),但由政府机构在立法部门监管下制定的行政管理法规已较为完备,对出版物进行审读的依据就是这些行政命令(ad-minisratlve order)。1988年,新闻出版署就在《关于加强对报纸、期刊、图书审读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审读工作的6条标准,涵盖了思想政治、出版秩序、版面综合、刊登广告、社会效益、内部管理质量等报刊出版工作的方方面面,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提出阶段性的审读重点与要求。依法审读是审读活动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

现在,报刊审读工作主要以内容导向管理为重点,围绕是否依法出版、方向是否偏离出版宗旨和编辑方针、内容是否违反出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编校质量是否符合内容要求,刊登广告是否违反有关规定来展开。违规出版现象是报刊审读工作在日常审读活动中重点关注的内容。除内容导向外,出版规范也是审读重点关注的问题,包括出版形式规范、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编校程序及方法规范、印刷质量规范等方面。

西方社会媒介批评的内容主要侧重于媒介文化研究,学术界把媒介作为 一种文化现象加以考察,学理化是其鲜明的特征。对不同文化研究派别的理论与方法进行继承的同时,研究者也继承了其批判的姿态。既然是把媒介视为一种文化现象,它有哪些途径,每一种途径基于什么样的假设,问什么问题,采用什么分析方法,这些问题很难有统一的标准。它也没有绝对正确的范式。除了受阶级意识的影响与制约,它也以人类社会永恒的准则为指导,包括正义、理性、道德等等。国际学术界经常使用的媒介批评范式呈现出以下两种倾向:文化主义和结构主义。

最早的媒介批评形式在美国被称为“报业批评”(criticism nfthe press),主要侧重于对报业的伦理批评,随着时间的推移,批评逐渐走向系统化,演变为“新闻批评”(criticism of the iournalism),研究者的思路也在不断开阔。如今,媒介批评小到新闻报道的手法、传播内容的伦理批评,大到媒介内容的社会意义,都在其讨论的范围之列。

当前我国媒介批评的理论建构仍然滞后于实践,学理化的范式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根据暨南大学刘薇硕士论文《我国媒介批评的现状与思考》中的定量分析,我国当前的媒介批评主要以政治标准、伦理标准、专业标准和法律标准为主。内容方面,涉及到业务探索、虚假新闻、职业道德、社会责任等二十个主题,关注到了媒介发展的宏观、中观及微观层次,其中以对媒介违反专业规范、道德规范、价值规范的行为和现象等中观层面的内容为主要诉求点。

3、二者的操作流程不同

“报刊审读”在操作流程上非常注重程序,作为组织,它必须对“两头”负责。一次完整的报刊审读活动的程序有以下几个步骤:接受委托一阅读样本一发现情况一初步判断一研究论证一提交报告一管理决策一审读反馈。其中管理决策即是指管理部门根据审读员提交的书面审读报告,做出相应的决策,对媒体作出相应批评或处罚。如对不按照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登记的开版出版的,要提出批评并责成其立即更正,如果发现某一新闻媒介出现严重错误,如舆论导向问题、政策宣传问题等,将会采取严厉的措施责其纠正,甚至处以查封、停刊的惩罚。根据石峰《大力加强报刊审读工作》中的数据,“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各地新闻出版局通过开展审读,对20种严重违纪违规报刊给予停办或停业整顿的处理,对100多种报刊给予了通报批评。2002年全国共查处违纪违规报刊116种。2003年全国共查处违纪违规报刊161种。2004年上半年各地已经查处违纪违规报刊75种。”而审读反馈是给予管理机构和媒体交流的机会,反馈的途径多种多样,包括电话、邮件、走访、座谈、下达审读通知、编发审读简报等等。审读反馈的主要目的在于能通过交流弥合审读和被审读之间的分歧,增进媒体对审读的理解。

媒介批评由于没有行政强制力,因此管理决策这一步骤可以略去不计,反馈交流也不常出现。媒介批评在操作规程上没有严格的程序性,也没有过分完整的管理制度,因此在具体操作中,不同的媒介批评组织的模式与流程也不尽相同。学院派的批评意见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发表,韩国的媒介批评组织“韩国新闻伦理委员会”会将批评结果刊登在由韩国言论研究院编印、韩国唯一的新闻界刊物《新闻与广播》的“审议”专栏里;美国报纸内部设立的媒体监察员会每天听取读者投诉。有时对供职的报纸进行批评,有时则针对读者批评进行申辩,还常就重大新闻学问题如客观性、隐私权等进行讨论。

4、二者的功能和价值追求不同

审读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出现,对刚步入市场化进程的中国报业起到了重要的督促作用,但它也是一项基础性的监管手段,其功能在于更好地完成党和政府对新闻事业的监督管理。石峰先生认为,“做好报刊审读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需要,是维护文化安全的需要以及繁荣报刊产业的需要。”报刊审读沟通了媒体与主管部门,管理者通过报刊审读,期望报刊为社会提供持续正面、正确引导的重任。在政治导向、政策导向、思想导向、生活导向、审美导向、科学导向上为管理者服务。其社会功能表现为控制、管理和协调功能。

《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中总结道:“放眼未来,新闻自由只能以一种可以问责的自由而继续存在。”媒介批评就是对媒体的一种约束,它被赋予了专业自律的性质。美国新闻史上,媒介批评对新闻专业主义的建立起到过积极的作用。可见媒介批评也具有维护媒介权利的作用。

媒介规制论文例7

能否建立独立的媒介规制主体是解决政监不分、政企不分、监管职能不清等问题的根本途径,也关乎完善的媒介规制体系能否建立。我国的媒介规制主体并不独立,而是隶属于政府管理。一方面,媒介机构要有效地监督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行为;另一方面,媒介机构又要接受行政机关的管理。可想而知,媒介机构的监督权已经被架空,即使能够拥有部分监督权,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也颇受质疑。

二、不充分的媒介自律

由于政府不再给予媒介机构全额的资助,其生存和发展要依靠自己。一些媒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便不顾自己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将经济利益作为最终目的,导致虚假新闻、低俗新闻和炒作新闻等不良现象屡禁不止。甚至有媒介机构迎合少数受众的需求,而极力突出报道暴力信息。此种行为不仅降低媒介机构的美誉度和信任度,长久看来还会失去大部分受众的关注。媒介机构与政府暧昧不清的关系,导致媒介机构以及从业者可能会运用自身的影响力作为筹码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具体来说,为谋取特殊的政治或经济利益而偏向某一集团利益的言论,或者虚假信息以及软性广告信息,甚至收受贿赂或进行有偿新闻等。毋庸赘言,媒介寻租不仅削弱了媒介机构的监督权,更使得媒介公信力急剧下降。

三、未来我国媒介规制的路径选择

通过上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媒介规制存在诸多问题,下文笔者将探讨未来的路径选择。

(一)创新媒介管理模式政府机构“从过去聚焦经济扩展到强化公共服务与维护社会公平等更为广阔的领域,并实现经济、社会和公共服务等多项职能之间的平衡;侧重点不再是‘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而是要明确在应该管理的领域里的角色定位”。根据我国的国情,媒介机构不可能完全私有化。从长远来看,可以建立一个涵盖整个媒介领域的产业部门,包括新闻、出版和文化娱乐等,制定相互协调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如此,不仅有利于从管理体制和政策规划上打破行业壁垒和条块分割,而且还可以避免部门所有制和地方保护主义。政府应该投放更多的精力激发媒介机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为其营造良好的制度与政策环境。回归政府社会管理者、资源整合者和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职能定位。

(二)明确界定媒介产权现代企业制度表现出优越的财产权利结构,使其成为实现媒介产权权责分明的重要手段。媒介产权改革应该在保留部分媒介机构“事业单位”性质的前提下,逐步发展股份制的媒介机构。在保持国家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的前提下,允许其他资本进入。媒介机构的公司制管理制度,不仅能使国家资产、集体资产和个人资产各有其主,而且能够实现经营责任明确,出资者享有与其投入资本额相应的所有者权益。当媒介机构经营不善时,出资者只承担与其投入额相应的有限责任。但是在媒介集团推行公司化改制过程中,必须明确媒介集团与政府之间的产权关系。作为国有资产的经营者,媒介集团应该拥有对国有资产的独立支配权和经营权。同时,还要明晰媒介集团与其下属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合法的范围内,自主经营、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受其他资产主体的随意干涉。

媒介规制论文例8

abstract: frankfurt school attracts worldwide attention in the field of philosophy, sociology, political science and psychology. however, their attribution to the communication study is not well reviewed among domestic researchers. frankfurt school mainly focuses on the theory of media domination and takes mass media as an ideology to be the legal foundation for state sovereignty in the advanced industrial society. through the media manipulation and fraudulent conduct, mass media not only effectively eliminate the social-culture negativity but also systematically clear away the influence on children from domestic environment conceiving criticism and negativity, thus helped create one dimensional man and society. although such criticism is mainly on the media as ideology in capitalist system, it is worthy for our introspection and reference.

key words: frankfurt school; critical communication study; ideology; mass media

在西方学术史上,“传播批判研究不是特指某一体系分明的研究派别,而是包含了许多不同的流派和主张”[1]。但是,在众多的流派中,法兰克福学派无疑是这类研究中历史最久、影响最大的一个学派,而且也是对传播特别是对大众传播给予最多关注和研究的一个学派,其研究成果往往也是其它流派的理论源头。

在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研究中,有很多内容与传播有关,因为他们深信传播对获得生存是十分必要的。该学派的学者本杰明(walter benjamin)阿多诺(theodor w adorno)、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洛文塔尔(leo lowenthal)等,均在不同时期对大众媒介(特别是电影和广播等)和文化工业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批判。这些研究成果,被传播研究的先驱之一拉扎斯菲尔德(paul lazarsfeld)在《关于管理的和批判的传播研究》(1941)一文中,称之为最早的“传播批判研究”。[2]这些传播批判研究,主要体现在作为媒介组织的文化工业和大众文化两个方面,其论述涉及媒介、传播者、媒介产品、受众及传播体制等问题。在对这些不同问题的研究中,对媒介及其控制的问题的研究在其整个大众传播研究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但是,法兰克福学派的“批评理论家通常不愿把传播与其他因素从它的整体系统中分离出来”[3],而更愿从整体上将自己的理论称为“批判理论”,并竭力与“实证理论”明确区分开来。霍克海默就说过:批判理论不仅“关注现存的生活方式已经制定的目标,而且还关注人类及其所有潜能。……它的目标在于把人从奴役中解放出来”。[4]法伊(brian fay )在分析中指出,批判理论主要运用社会——历史方法对整体的现实的社会状况进行批判考察,以此来揭示通常隐藏在日常活动过程中的弊端和危害,进而实施变革、加以规范。[5]波洛克和考克斯(pollock and cox)说道:我们“在准备塑造这个世界时阅读这个世界”,在揭示对立利益的冲突中寻找解决矛盾的方式。[6]对此,亚力山大(jeffery c.alexander)认为:实证理论仅依赖于苍白的“技术理性”,而批判理论则依靠“批判理性”发挥作用;“实证理论是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接受世界,不相信超越的可能性。与此相反,批判理论把超越作为出发点,”主张按照理想模式来改变世界。[7]

因此,批判理论所持的是一种超越现实甚至是抗拒现实的立场和态度,并“有一种希望受挫和遭遇困难的意识,......不信任‘中间路线’的思想或话语的‘整体化’模式”[6],但关心社会上的各种不平等现象,关心各种社会的文化的甚至心理的冲突,试图以一种现世乌托邦来纠正现实社会中的一切不公正现象。同样,在传播批判研究中,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家想要做的,也是试图在阅读、审视、评判媒介产业和传播文化的过程中,分析揭示“病态的”、“畸形的”西方社会的本质和对立力量间的潜在斗争,以及将媒介塑造成意识形态工具的合法化社会基础,并为他们重建理想化的媒介图式提供证据。

法兰克福学派的媒介控制思想,主要体现在对“媒介的被控制”,即“谁控制着媒介”、“为何控制”以及“媒介控制什么”、“媒介如何控制”、“控制的后果”等问题的考察上。媒介的被控制,是指国家对媒介的控制;媒介的控制,指的是媒介作为国家权力的一种舆论控制工具对社会的控制。前者是国家对媒介的控制,后者是国家通过媒介对社会的控制。国家对媒介的控制是对社会进行控制的前提,或者说媒介的控制不过是国家对社会整体实施控制的一个手段而已。因此,“国家干预”理论也就成了法兰克福学派媒介控制思想的核心内容和研究起点。

从30年代起,法兰克福学派在研究法西斯主义产生的根源时,就开始了对国家的考察。战后,马尔库塞、哈贝马斯根据资本主义国家新的发展现状提出了自己的新见解。法兰克福学派的国家理论大体上可以据此分为两种,即前一时期的激进的国家理论和后一时期的现实的国家理论。

激进的国家理论以霍克海默和波洛克为代表。他们认为,自从资本主义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后,也许它存在着成为民主国家的可能性,但就其现实的种种形态而言,它是地地道道的“独裁主义”国家。这种独裁主义国家最为突出的特征,就是“整个组织的恐怖统治”,以及通过满足国民一定程度的需要而使其“自愿服从”的高超伎俩。无论是法西斯专政的德国和斯大林极权统治下的苏联,还是罗斯福治理下的美国,都是独裁主义国家。这种看法明显地反映了理论家们对社会的绝望心态,深深打上他们苦难经历的烙印。如果说他们的激进观点是可以理解的,但其理论也不可避免地与现实拉开了距离,影响到它的客观性。

战后,在相对和平的社会环境中,马尔库塞和哈贝马斯等人对资本主义国家的现实形态给予了更多的关注,进而提出了显然更为客观的现实的国家理论。在马尔库塞眼里,独裁主义国家“有组织的恐怖”已不复存在,并已转变为“福利国家”,即它通过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使其生活更为舒适和安逸来对其进行全面控制。换言之,随着硬性控制的消失,软性控制开始勃兴。哈贝马斯则进一步提出“现代国家”的概念。他认为,“现代国家”最明显的发展趋势是“国家干预活动”的增强。国家对经济活动的持续调整,使国家和经济日益混合在一起,因而这种国家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的职能。哈氏进一步指出,这种管理并非一种单纯的维持,而是一种主动的有明确意图的塑造。

综观法兰克福学派在这两个时期的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尽管国家理论发展迅速,其观点也各不相同,对于国家控制的性质和方式也有不同的描述,但他们都认为国家对社会的完全控制是确凿无疑的。因此,独裁主义国家也好,福利国家和现代国家也好,它们对社会的控制只有方式的不同,功能和效果则是完全一致的。换句话说,国家对社会的全面控制在任何国家类型中都是存在的。

法兰克福学派认为,在现达资本主义社会中,国家权力对媒介的控制非但没有减弱,反而进一步加强了。霍克海默与阿多诺就曾以斩钉截铁的语气说过:“广播系统是一种私人的企业,但是它已经代表了整个国家权力,……切斯特农场不过是国家的烟草供给地,而无线电广播则是国家的话筒”。[8]毫无疑问,诸如广播、电影等大众媒介是完全受国家权力控制的。它的功能即是在国家控制下发挥的功能,它的力量就是国家的力量。马尔库塞曾驳斥“信息和娱乐媒介”论:“人们真地能将作为信息和娱乐工具的大众媒介同作为操纵和灌输力量的大众媒介区别开来吗”?必须记住,大众媒介乍看是一种传播信息和提供娱乐的工具,但实质上不发挥思想引导、政治控制等功能的大众媒介在现代社会是不存在的。[9]大众媒介即使作为传播信息和娱乐群众的过程,它也是国家权力对群众进行灌输和操纵的过程。说到底,大众媒介是国家的“话筒”,是权力的工具,它的运作过程是受国家控制与操纵的。

在激进的法兰克福学派的人士眼中,媒介不仅国家的“话筒”、权力的工具,它还是被国家加以利用的维护意识形态、传递统治阶级意志的工具,甚至它本身就是意识形态,直接履行着意识形态的社会控制职能,维护着国家统治的合法性。

“意识形态”作为传播批判理论的重要术语,它源于法国哲学家、经济学家特拉西(destuttde tracy)的著作,被其看作是“考察观念的普遍原则和发生规律的学说”[10]。在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意识形态是指由占统治地位的政治力量维持的一套骗人的思想,而科学则必须用来发现真理并战胜虚妄的意识形态。[3]恩格斯在给梅林的一封信中就写道:“意识形态是由所谓思想家有意识地,但是以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11]。法兰克福学派主要在批判意义上继承并进一步发挥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观念,认为意识形态的虚假性是一切意识形态的普遍特性,如阿多诺即认为“意识形态不真实,是虚假意识,是慌言”。[12]弗洛姆则认为“就这些合理化了的意识形态具有掩盖社会和政治活动的真正动机而言,这些意识形态又是慌言”。[13]

法兰克福学派指出,作为“虚假意识”的意识形态,其作用在于维护国家权力的统治。因此,意识形态已成为维持国家统治的合法性的基础。要想获得解放,就必须对这种意识形态进行彻底的批判。他们表示,批判理论就是要“具有意识形态批判的形式”。[14]意识形态批判在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以至有研究者认为“说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乃是一种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批判理论也不为过”。[15]也正是因为如此,法兰克福学派的媒介控制思想主要体现为一种意识形态的批判。相对于对国家对媒介的控制的关注.他们主要更多地将其理论目光聚焦在媒介对社会的意识形态控制上。他们眼中的意识形态控制有两种意义:一是作为意识形态工具,维护意识形态;二是作为意识形态,维护国家统治。

按照韦伯(marx webber)的说法,资本主义活动的组织方式是“自由劳动之理性”,亦即“工具理性”,资本主义一切活动无不浸润着这种工具理性。韦伯将工具理性向资本主义社会各个领域渗透的过程,称之为“合理化”过程。[16]法兰克福学派进一步指出,在这一过程中,生产流水线上的劳动者成了“一部机器”,甚至成了“机器的一部分”,“成了流水线上的一个原子”。这种“合理化”进程和近现代科学技术进步联系在一起,它鲜明地体现在交往和沟通的技术化——作为沟通手段的大众媒介的产生和发展进程中。这意味着传播媒介的“工具化”,即工具活动的标准渗透到媒介的运作之中。那么,这种工具化的目标又指向何处、体现在何处呢?马尔库塞说:“在韦伯所说的合理化中,要实现的不是合理性本身,而是以合理性的名义实现没有得到承认的政治统治的既定形式”[17],即使政治统治得到承认,也就是使政治统治“合法化”,以维持既定统治的持续存在。

显而易见,媒介的工具化无非是充当维持政治统治合法化的工具。所谓合法化,哈贝马斯认为,是指一种政治秩序被人们当作正义的存在物而加以认可和承认。因而统治的合法化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意识形态的合法化,媒介的工具作用就在于充当维护意识形态的工具。[18]对于媒介工具化的具体体现,用霍克海默的一句话来描述再也准确不过了:“通过大众媒介以及其他影响方式来形成人们的思想和感情,通过对表达思想客体以及对客体的思想方式上对能够提供丰富信息的建议和操作进行有效控制,来缩小个人思维的差别。”一句话,媒介的工具作用主要体现在促进和维护社会“思想的同一性”上。[4]

在法兰克福学派看来,媒介不仅是意识形态的工具,而且媒介本身就是意识形态。

媒介即意识形态的观点,起源于法兰克福学派众所周知的一个著名论断:“科学技术即意识形态”。法兰克福学派的四位主要理论家,对这一论断都有论述。这一观点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它始自霍克海默,中经阿多诺,到马尔库塞那里才广为人知,最后由哈贝马斯将这一理论体系化,使之成为著名的论断。但是,把大众媒介作为科技成为意识形态批判的代表性对象进行批判,并指明起意识形态性质的,主要是马尔库塞和阿多诺。这两个人正是通过论述媒介成为意识形态,来提出科学技术成为意识形态的观点的。换句话说,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大众传播媒介的批判,实际上是他们的科技成为意识形态的重要论据。

霍克海默、阿多诺在《启蒙辨证法》(1993)“文化工业”一章中,把体现启蒙精神的技术在交流活动中应用而形成的媒介组织体系——文化工业,当作他们的技术批判的主要对象。正是通过对文化工业全面的毫不留情的批判,他们才提出了“技术上的合理性,就是统治上的合理性”著名论断。阿多诺在论述文化工业时,一落笔就以一种十分肯定的语气指出:“电影和广播不再需要作为艺术。事实上,它们根本不是企业,而转变成连它有意制造出来的废品,也被认可为意识形态。”在“文化工业”一章中,阿多诺以他那贯彻始终的悲观态度,论述了文化工业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对人、对社会的压制和对现实的神化。这些文化工业的意识形态奴役比起早期的统治实践来,要更为微妙和有效。利用欺骗而非暴力,它几乎是彻底地消除了个人的反抗意识,一劳永逸地维持了既定的存在。这种文化工业的意识形态奴役,就其本质而言,是科技的意识形态奴役。[8]

当然,这种文化工业的意识形态奴役,并不完全等同于“媒介即意识形态”的论断。因为按照美国学者马丁·杰的说法:“如果认为他(阿多诺)把文化工业基本上归之于技术或大众媒介本身则不大确切”,因为阿多诺真正关心的是“技术的帷幕背后的东西”,即支配技术的社会力量。[12]也就是说,文化工业的意识形态奴役,与其说是媒介的奴役,不如说是支配媒介的社会力量——统治者的权力对社会的奴役。

对媒介成为意识形态进行全面而深入论述的,是马尔库塞。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1993)一书中,对发达工业社会的意识形态问题进行了全面研究,而这种研究实质上也就是对发达工业社会中科学技术如何执行意识形态职能的研究。马尔库塞超越了阿多诺在“技术中立性”上暧昧不明的立场,明确提出面对这个社会的极权主义特点,技术中立的传统观念已不能维持下去了,因而不能把技术本身同使用它的人以及它的用处孤立开来。“技术的社会是一个统治体系,它已在技术的概念和构造中起作用”。[9]“统治的既定目的和利益,不是后来追加的和从技术之外强加的;它们早已包含在技术设备的结构中”。[17]马尔库塞认为,马克思所说的技术中立的状况已经改变了,因为今天的技术和技术的应用已无法再区分开来了。技术本身就是一种历史的和社会的设计,技术从来都是根据统治者的需要而不是根据人民的需要设计出来的,设计本身即包含了一种统治的先验性和控制的欲望。因此,“不仅形而上学,而且还有它所批判的科学本身,皆为意识形态”;科学和媒介之所以成为意识形态,是因为它们 都具有明显的工具性和奴役性,起着统治人和奴役人的社会功能。[9]

在马尔库塞的科技—意识形态批判中,包含了不少媒介意识形态论断。甚至可以说,媒介实际上被马尔库塞当作他所批判的科学技术的一种具体对象和主要代表。在他的眼中,技术是相对笼统、抽象的,但是媒介却是具体、实在的。媒介就是技术的外化,技术的代名词。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中,对工业社会制造虚假需求和虚假意识、压制个人愿望、形成一种单向度的思想和行为方式进行了详细论述。在这些论述中。大众媒介作为一种灌输和操纵手段,在制造虚假需求、助长虚假意识的同时,又使人意识不到这种虚假性而形成单向度的思想和行为方面,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此外,从马尔库塞对文化、艺术双向度的丧失,高级文化退化为大众文化,对语言的操作化、功能化、从而形成单向度思维方式的论述中,我们都可以发现,促使这两种转变发生的,正是大众媒介。这些不但鲜明地体现出阿多诺的思想痕迹,更为重要的是充分体现了马尔库塞的媒介成为意识形态的观点,或者说媒介即意识形态的论断已包含在马尔库塞的科技即意识形态的论述中。

总之,上述二人虽均将发达工业社会的大众媒介作为他们的科技意识形态批判的代表性对象和重要内容,但是,在他们的眼里,媒介及媒介成为意识形态具有不同的含义,而这种不同含义又来自于他们对科技意识形态的不同看法。在阿多诺看来,技术由于受权力的全面控制而成为意识形态。媒介组成文化工业,而文化工业由于受到国家的全面支配,已成为维护国家统治合法性的工具,并因此而成为意识形态。马尔库塞却认为,媒介成为意识形态,不但因为技术受到全面控制,还因为它是预先按照统治者的意志和需要设计出来的。换句话说,他没有把技术成为意识形态的原因完全归结于外在环境的影响,技术设计和技术自身也有一定的“罪过”。因此,媒介成为意识形态,外在原因是国家的全面控制,内在原因是自身所包含的统治的先验性。

媒介之所以会成为意识形态,法兰克福学派认为,主要是因为媒介具有操纵性,即媒介对人操纵和控制功能。他们认为,在发达工业社会,大众媒介已经具有了操纵和控制人的意识的魔力。阿多诺在《意识形态》(1964)一文中写道:意识形态的首要功能,在于对群众进行思想灌输和意识操纵,而“这一直是由文化工业——电影院、剧场、画刊、无线电、电视、各种文学形式、畅销书和畅销唱片……加以实现的”。[8]媒介组织通过这种操纵和控制,维护了统治的合法性。

他们指出,这种操纵和控制是通过对媒介内容、媒介使用的语言的规范化和传播过程模式化来实现的。具体地说,作为统治合法化工具的媒介,其操纵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传播内容的左右和控制。完全被国家控制的媒介组织,必然要传播统治者要求传播的规定的东西,而禁止那些对统治阶级不利的东西。“文化工业禁止反对和攻击它的艺术作品。”[8]并且“一切媒介为维护既定现实的总动员,已经协调了各种表现手段,以致越轨性内客在技术上成为不可能的。”[9]那些在内容上超出既定言论和行动领域的观念、渴望和目标,或被排斥、或被归结为这一领域的微弱声音。它们被既定体系及其量的扩张的合理性所重新定义。媒介的传播过程就是一种内容的肯定和否定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媒介既是在不断维护意识形态,更是在不断地塑造和再造意识形态。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被媒介通过内容上的肯定和否定,宣传为合法的。

二是对媒介语言的规范与约束。与规定性内容的传播相应的,是媒介在传播这些内容时使用的是规定的语言。作为表达这些内容的形式,媒介组织积极确定自己的语言的句法和词汇。阿多诺说道:“从出版的一切作品中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这些作品都一目了然地采用了规定的语言”[8]。在阿多诺和霍克海默看来,文化工业中的各种材料以及根据这些材料制作的媒介产品,都是通过相同的技术手段和特定的语言而形成的。当然,这种“规定的语言”显然来自于国家权力、来自于权力的强制性规定,并受其全面管理。

三是对传播过程的控制与操纵。这种对传播内容和语言进行规范化后的媒介“产品”,最终通过大众传播过程到达个人,到达整个社会,并作用于个人和社会。从媒介的运作来看,大众传媒尽管进行的是一种强制性的思想灌输,但却是以一种软性的隐蔽的方式进行的。关于这种方式,马尔库塞这样认为:“整个大众传播过程具有一种催眠的特点,同时它被染上一层虚伪的亲近的色彩——这是不断重复的结果,是对传播过程的熟练的管理指导的结果。这种大众传播直接同接受者相联系——没有地位、教育和职务的距离,并在起居室、厨房和卧室不拘礼节的气氛中射中他或她。”[8]这种方式没有要求人们服从和屈服于这种思想;相反,它让人在一种形式上的自由(大至出版自由,小到信息接收自由)中以一种个人选择的方式来进行。然而,这种选择本身就是在肯定和同一之中的选择。就个人的接收而言,由于国家剔除了各种否定性媒介,媒介剔除了各种否定性内容,限定了人们对媒介和内容的选择范围,因而这种“自由”地选择和接受,实际上是在一种间接的、隐形的强制性的框定中作出的。但这种强制无法为人所意识,因为选择是由他自己作出的,是他在“不拘礼节”的氛围中“自由”选定的。

大众传播媒介通过对内容、语言和过程的操纵,最终达到社会意识一致化和思想规范化,即最终达到了操纵、控制的目的。法兰克福学派认为,“一致化”和“规范化”,就是个人和社会承认既定意识形态的权威,并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服从于这种意识形态的支配。不过,“服从”并不等于“同意”。但是,恰恰在这种意义上,媒介才真正体现了它的意识形态威力,即它不仅能控制人的思想,而且能渗透进人的心理结构,改变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使人彻底失去内心的独立与自由,从而自愿地愉快地接受这种控制和操纵。

媒介具有虚假性和欺骗性,是媒介成为意识形态的又一重要因素。法兰克福学派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虚假意识,因而,意识形态所固有的一个最突出的特征是它的“虚假性”以及由此带来的“欺骗性”。这种意识形态的欺骗性及媒介对人的奴役看起来要比早期的以粗暴方式进行的统治要更微妙、更缓和也更为有效。媒介的意识形态虚假性和欺骗性,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制造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的虚假统一。马尔库塞指出:“我们的大众传播媒介几乎毫无困难地把特殊利益当作一切懂事的人的利益来兜售”[9]。被国家掌握的大众媒介自然会本着维护统治阶级的需要,而把统治者的特殊利益当作普遍利益来宣传和灌输。日积月累,媒介就能够制造一种统治者的特殊利益和人民的普遍利益之间的虚假统一性,从而使个人感到他的利益就等同于权力拥有者的利益,权力利益的损失就是他个人的损失;对统治者利益的侵犯,也就是对他个人利益的侵犯。这就非常明显地反映了媒介组织的欺骗性。马丁·杰在谈到这种欺骗性的后果时说道:“特殊和普遍之间的虚假统一在一些方面比社会矛盾的冲突更为不利,因为它能把它的牺牲者安抚进入被动接受状态”[12]。那么,媒介怎样才能使它的欺骗持续进行并最终达到目的呢?这就是制造一种“虚假需求”,进行新一轮的更为深入的欺骗,使这种需求得到虚幻的满足,从而抑制真实需求。

2.制造虚假需求。马尔库塞认为,在日常生活中,人类存在着一种“真实”的需求和“虚假的需求”。所谓“虚假”需求,就是指“那些在个人的压抑中由特殊的社会利益强加给个人的需求”;或者是那些由统治者的需要转变成的个人的需要或根据统治者的利益要求制造出来的个人需求。[9]大众媒介一直不断地制造出这些虚假需求,并且努力使人们感受到并尽力去满足这些需求。但是,这种需求的满足是被规定的需求的满足,是“为了消除饥饿者而又拒绝运用经济实力”式的满足,是一种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满足,因而是一种虚幻的满足,一种欺骗性的满足,一种“剥夺人权的满足”[19]。“文化工业通过不断地向消费者许愿来欺骗消费者。它不断改变享乐活动和装潢,但这种许诺并没有得到实际的兑现,仅仅是让顾客画饼充饥而已。需求者虽然受到琳琅满目、五光十色的招贴的诱惑,但实际上仍不得不过着日益惨淡的生活。同样,艺术作品也不能兑现性爱。但是由于艺术作品把不能兑现的东西表现为一种消极的东西,它就似乎又贬低了欲望,从而对不能直接满足欲望要求的人,是一种安慰。……文化工业不是纯化愿望,而是压抑愿望”[8]。通过这种欺骗性满足,媒介使个人真实需求受到抑制,却使统治者受益匪浅。

3.美化、幻化现实。在制造和满足虚假需求的同时,媒介还通过竭力美化现实、制造关于现实的幻象来欺骗群众。因为统治者不愿意使人们意识到他们生活在一个动荡不安的充满恐惧和无奈的现实中,不愿意让人们意识到他们受压制的真实愿望,所以就通过媒体对现实进行掩饰。具体的手段就是“神化定在”,把现实理想化。“文化工业一再忠实地重复迷惑视线的现象,不断地把现实的现象美化为理想,而轻巧灵活地克服重大的错误信息与公开的真实情况之间的矛盾。”[8]受理想化的虚假现实的蒙蔽和欺骗,个人往往会产生一种回避自己的虚假性的虚假意识。由于意识不到现实世界的真正苦难,意识不到理想化的现实的虚假性和欺骗性,个人认为媒介宣传的世界,就是自己生存的现实世界,现实如同媒介宣传的一般美好。带着这种认识,个人会迷醉于虚幻的现实中不可自拔,乐而忘返。阿多诺指出,不可否认,借助这种迷醉,受众可以摆脱现实,但这是一种消极的、虚幻的摆脱,是对现实的逃避而非对现实的改变,是以对现实的顺从而非对现实的抗拒。因而,受众“摆脱和逃避日常生活,就好像和私奔出走一样,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一定会回到原来的出发点”[8]。 必须指出,在资本主义国家,媒介组织的欺骗不是建立在纯粹自愿的基础之上,实际上它同样是一种强制。媒介的运作和管理,消费者的需求和满足,这一切都是社会预先规定的。他们永远都是被规定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文化工业不仅说服消费者,相信它的欺骗就是对消费的需求的满足,而且它要求消费者,不管怎样都应该对他所提的东西心满意足。”[8]阿多诺用一句希特勒德国时期的讽刺话来说明这种状况:“任何人不许挨饿和受冻,谁要是这样做就让他进集中营”[8]。他戏称这句话可以刻在所有文化工业的大门上。在他看来,每个人都得接受这种虚假需求以及随之而来的欺骗性满足,接受这种强制,否则,他就会被迫成为一个局外人,一个多余的人,最终被社会抛弃。媒介拥有的这种强制力量的实质,正是意识形态所拥有的软性的强制力量。

法兰克福学派认为,充当意识形态的大众媒介构筑了一个统治者控制之下的全封闭的社会体系。在这个体系之中,个人头脑中的批判性思维被剥夺,对现状的否定转变为对现状的肯定,对社会的拒绝反倒被拒绝,个人的意识已融入并等同于社会意识,甚至对儿童的直接影响也由媒介取而代之。因此,在这个受新的意识形态成功操纵的社会中,每个人都不是作为“我”而活着,而是作为“我们”而活着,人和社会正趋于“单向度”;人本应是媒介的主宰,反而成了媒介的奴隶;社会“除了意识形态自身的存在,除了屈从于现存状况的压倒一切的力量的行为模式之外,意识形态没有留下什么东西”[20]。

综上所述,法兰克福学派的媒介控制分析显然具有否定性、悲观性、宏观性和思辩性的特点。马尔库塞曾宣称:“社会批判理论并不拥有能弥合现在与未来的裂缝的概念,不作任何许诺,不显示任何成功,它只是否定。”[9]面对庞大的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媒介对否定性社会文化的有效遏制,他们深知个人的渺小和媒介的无奈,只能怀抱着一种“文化赎救”理想,苦苦探寻“赎救”的可能途径,在人人皆醉唯我独醒的情态中发出一声声“没有希望”的咀咒式呼救。同时,由于他们的分析被限制在特定的时代,其思想与现实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再加上一种相对模糊的态度和较为宽泛的视野,在避免了当代政治风险之后,其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也只能以不成正比例的状态呈现。

法兰克福学派那种“理性化”的抽象性话语,也被实证学派的理论家认为难以捉摸、不易验证,有主观唯心主义的倾向。他们以宏观的视野研究和关注的媒介运作以及媒介和社会、媒介和权力之间的关系,结合自己的观察和特殊的人生经历,提出了一系列旗帜鲜明、鞭辟入里、发人深省的观点,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过分夸大媒介的作用特别是消极否定的作用,把许多社会弊端归罪于媒介和科技本身,而忽视了社会的和人为的诸多因素,显然又陷入了悲观主义的“反向的”技术决定论的泥潭之中。所有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反思和记取的。

[参考文献]

--------------------------------------------------------------------------------

[1] 张锦华:《传播批判理论》,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94,1。

[2] paul lazarsfeld: remark on administrative and critical communication research, ,1941.

[3] (美)小约翰:《传播理论》,陈德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408,410。

[4] (德)霍克海默:《批判理论》,李小兵等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230-232,329-330。

[5] brian fay: social theory and political practice , london : allen & unwin ,1975,94.

[6] della pollock and j . robert cox: "historicizing ' reason ' : critical theory, practice, and postmodernity, " communication monographs 58,1991,171,175.

[7] (美)亚力山大:《社会学二十讲》,贾春增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261。

[8] (德)霍克海默、阿多诺:《启蒙的辩证法》,洪佩郁等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150,129,119,119,77-78,130-131,138,133,140。

[9] (德)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张峰等译, 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9,7,8,58,1,1,216,。

[10] 陈学明:《哈贝马斯“晚期资本主义”述评》,重庆,重庆出版社,1996,223。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三),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94。

[12] (美)马丁·杰:《法兰克福学派史》,单世联译,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264,249,249。

[13] (美)弗洛姆:《在幻想锁链的彼岸》,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139。

[14] (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54-55,184。

[15] 欧力同、张伟:《法兰克福学派研究》,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262。

[16] (德)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6,17,32。

[17] (德)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39,40。

媒介规制论文例9

abstract: frankfurt school attracts worldwide attention in the field of philosophy, sociology, political science and psychology. however, their attribution to the communication study is not well reviewed among domestic researchers. frankfurt school mainly focuses on the theory of media domination and takes mass media as an ideology to be the legal foundation for state sovereignty in the advanced industrial society. through the media manipulation and fraudulent conduct, mass media not only effectively eliminate the social-culture negativity but also systematically clear away the influence on children from domestic environment conceiving criticism and negativity, thus helped create one dimensional man and society. although such criticism is mainly on the media as ideology in capitalist system, it is worthy for our introspection and reference.

key words: frankfurt school; critical communication study; ideology; mass media

在西方学术史上,“传播批判研究不是特指某一体系分明的研究派别,而是包含了许多不同的流派和主张”[1]。但是,在众多的流派中,法兰克福学派无疑是这类研究中历史最久、影响最大的一个学派,而且也是对传播特别是对大众传播给予最多关注和研究的一个学派,其研究成果往往也是其它流派的理论源头。

在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研究中,有很多内容与传播有关,因为他们深信传播对获得生存是十分必要的。该学派的学者本杰明(walter benjamin)阿多诺(theodor w adorno)、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洛文塔尔(leo lowenthal)等,均在不同时期对大众媒介(特别是电影和广播等)和文化工业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批判。这些研究成果,被传播研究的先驱之一拉扎斯菲尔德(paul lazarsfeld)在《关于管理的和批判的传播研究》(1941)一文中,称之为最早的“传播批判研究”。[2]这些传播批判研究,主要体现在作为媒介组织的文化工业和大众文化两个方面,其论述涉及媒介、传播者、媒介产品、受众及传播体制等问题。在对这些不同问题的研究中,对媒介及其控制的问题的研究在其整个大众传播研究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但是,法兰克福学派的“批评理论家通常不愿把传播与其他因素从它的整体系统中分离出来”[3],而更愿从整体上将自己的理论称为“批判理论”,并竭力与“实证理论”明确区分开来。霍克海默就说过:批判理论不仅“关注现存的生活方式已经制定的目标,而且还关注人类及其所有潜能。……它的目标在于把人从奴役中解放出来”。[4]法伊(brian fay )在分析中指出,批判理论主要运用社会——历史方法对整体的现实的社会状况进行批判考察,以此来揭示通常隐藏在日常活动过程中的弊端和危害,进而实施变革、加以规范。[5]波洛克和考克斯(pollock and cox)说道:我们“在准备塑造这个世界时阅读这个世界”,在揭示对立利益的冲突中寻找解决矛盾的方式。[6]对此,亚力山大(jeffery c.alexander)认为:实证理论仅依赖于苍白的“技术理性”,而批判理论则依靠“批判理性”发挥作用;“实证理论是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接受世界,不相信超越的可能性。与此相反,批判理论把超越作为出发点,”主张按照理想模式来改变世界。[7]

因此,批判理论所持的是一种超越现实甚至是抗拒现实的立场和态度,并“有一种希望受挫和遭遇困难的意识,......不信任‘中间路线’的思想或话语的‘整体化’模式”[6],但关心社会上的各种不平等现象,关心各种社会的文化的甚至心理的冲突,试图以一种现世乌托邦来纠正现实社会中的一切不公正现象。同样,在传播批判研究中,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家想要做的,也是试图在阅读、审视、评判媒介产业和传播文化的过程中,分析揭示“病态的”、“畸形的”西方社会的本质和对立力量间的潜在斗争,以及将媒介塑造成意识形态工具的合法化社会基础,并为他们重建理想化的媒介图式提供证据。

法兰克福学派的媒介控制思想,主要体现在对“媒介的被控制”,即“谁控制着媒介”、“为何控制”以及“媒介控制什么”、“媒介如何控制”、“控制的后果”等问题的考察上。媒介的被控制,是指国家对媒介的控制;媒介的控制,指的是媒介作为国家权力的一种舆论控制工具对社会的控制。前者是国家对媒介的控制,后者是国家通过媒介对社会的控制。国家对媒介的控制是对社会进行控制的前提,或者说媒介的控制不过是国家对社会整体实施控制的一个手段而已。因此,“国家干预”理论也就成了法兰克福学派媒介控制思想的核心内容和研究起点。

从30年代起,法兰克福学派在研究法西斯主义产生的根源时,就开始了对国家的考察。战后,马尔库塞、哈贝马斯根据资本主义国家新的发展现状提出了自己的新见解。法兰克福学派的国家理论大体上可以据此分为两种,即前一时期的激进的国家理论和后一时期的现实的国家理论。

激进的国家理论以霍克海默和波洛克为代表。他们认为,自从资本主义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后,也许它存在着成为民主国家的可能性,但就其现实的种种形态而言,它是地地道道的“独裁主义”国家。这种独裁主义国家最为突出的特征,就是“整个组织的恐怖统治”,以及通过满足国民一定程度的需要而使其“自愿服从”的高超伎俩。无论是法西斯的德国和斯大林极权统治下的苏联,还是罗斯福治理下的美国,都是独裁主义国家。这种看法明显地反映了理论家们对社会的绝望心态,深深打上他们苦难经历的烙印。如果说他们的激进观点是可以理解的,但其理论也不可避免地与现实拉开了距离,影响到它的客观性。

战后,在相对和平的社会环境中,马尔库塞和哈贝马斯等人对资本主义国家的现实形态给予了更多的关注,进而提出了显然更为客观的现实的国家理论。在马尔库塞眼里,独裁主义国家“有组织的恐怖”已不复存在,并已转变为“福利国家”,即它通过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使其生活更为舒适和安逸来对其进行全面控制。换言之,随着硬性控制的消失,软性控制开始勃兴。哈贝马斯则进一步提出“现代国家”的概念。他认为,“现代国家”最明显的发展趋势是“国家干预活动”的增强。国家对经济活动的持续调整,使国家和经济日益混合在一起,因而这种国家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的职能。哈氏进一步指出,这种管理并非一种单纯的维持,而是一种主动的有明确意图的塑造。

综观法兰克福学派在这两个时期的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尽管国家理论发展迅速,其观点也各不相同,对于国家控制的性质和方式也有不同的描述,但他们都认为国家对社会的完全控制是确凿无疑的。因此,独裁主义国家也好,福利国家和现代国家也好,它们对社会的控制只有方式的不同,功能和效果则是完全一致的。换句话说,国家对社会的全面控制在任何国家类型中都是存在的。

法兰克福学派认为,在现达资本主义社会中,国家权力对媒介的控制非但没有减弱,反而进一步加强了。霍克海默与阿多诺就曾以斩钉截铁的语气说过:“广播系统是一种私人的企业,但是它已经代表了整个国家权力,……切斯特农场不过是国家的烟草供给地,而无线电广播则是国家的话筒”。[8]毫无疑问,诸如广播、电影等大众媒介是完全受国家权力控制的。它的功能即是在国家控制下发挥的功能,它的力量就是国家的力量。马尔库塞曾驳斥“信息和娱乐媒介”论:“人们真地能将作为信息和娱乐工具的大众媒介同作为操纵和灌输力量的大众媒介区别开来吗”?必须记住,大众媒介乍看是一种传播信息和提供娱乐的工具,但实质上不发挥思想引导、政治控制等功能的大众媒介在现代社会是不存在的。[9]大众媒介即使作为传播信息和娱乐群众的过程,它也是国家权力对群众进行灌输和操纵的过程。说到底,大众媒介是国家的“话筒”,是权力的工具,它的运作过程是受国家控制与操纵的。

在激进的法兰克福学派的人士眼中,媒介不仅国家的“话筒”、权力的工具,它还是被国家加以利用的维护意识形态、传递统治阶级意志的工具,甚至它本身就是意识形态,直接履行着意识形态的社会控制职能,维护着国家统治的合法性。

“意识形态”作为传播批判理论的重要术语,它源于法国哲学家、经济学家特拉西(destuttde tracy)的著作,被其看作是“考察观念的普遍原则和发生规律的学说”[10]。在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意识形态是指由占统治地位的政治力量维持的一套骗人的思想,而科学则必须用来发现真理并战胜虚妄的意识形态。[3]恩格斯在给梅林的一封信中就写道:“意识形态是由所谓思想家有意识地,但是以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11]。法兰克福学派主要在批判意义上继承并进一步发挥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观念,认为意识形态的虚假性是一切意识形态的普遍特性,如阿多诺即认为“意识形态不真实,是虚假意识,是慌言”。[12]弗洛姆则认为“就这些合理化了的意识形态具有掩盖社会和政治活动的真正动机而言,这些意识形态又是慌言”。[13]

法兰克福学派指出,作为“虚假意识”的意识形态,其作用在于维护国家权力的统治。因此,意识形态已成为维持国家统治的合法性的基础。要想获得解放,就必须对这种意识形态进行彻底的批判。他们表示,批判理论就是要“具有意识形态批判的形式”。[14]意识形态批判在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以至有研究者认为“说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乃是一种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批判理论也不为过”。[15]也正是因为如此,法兰克福学派的媒介控制思想主要体现为一种意识形态的批判。相对于对国家对媒介的控制的关注.他们主要更多地将其理论目光聚焦在媒介对社会的意识形态控制上。他们眼中的意识形态控制有两种意义:一是作为意识形态工具,维护意识形态;二是作为意识形态,维护国家统治。

按照韦伯(marx webber)的说法,资本主义活动的组织方式是“自由劳动之理性”,亦即“工具理性”,资本主义一切活动无不浸润着这种工具理性。韦伯将工具理性向资本主义社会各个领域渗透的过程,称之为“合理化”过程。[16]法兰克福学派进一步指出,在这一过程中,生产流水线上的劳动者成了“一部机器”,甚至成了“机器的一部分”,“成了流水线上的一个原子”。这种“合理化”进程和近现代科学技术进步联系在一起,它鲜明地体现在交往和沟通的技术化——作为沟通手段的大众媒介的产生和发展进程中。这意味着传播媒介的“工具化”,即工具活动的标准渗透到媒介的运作之中。那么,这种工具化的目标又指向何处、体现在何处呢?马尔库塞说:“在韦伯所说的合理化中,要实现的不是合理性本身,而是以合理性的名义实现没有得到承认的政治统治的既定形式”[17],即使政治统治得到承认,也就是使政治统治“合法化”,以维持既定统治的持续存在。

显而易见,媒介的工具化无非是充当维持政治统治合法化的工具。所谓合法化,哈贝马斯认为,是指一种政治秩序被人们当作正义的存在物而加以认可和承认。因而统治的合法化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意识形态的合法化,媒介的工具作用就在于充当维护意识形态的工具。[18]对于媒介工具化的具体体现,用霍克海默的一句话来描述再也准确不过了:“通过大众媒介以及其他影响方式来形成人们的思想和感情,通过对表达思想客体以及对客体的思想方式上对能够提供丰富信息的建议和操作进行有效控制,来缩小个人思维的差别。”一句话,媒介的工具作用主要体现在促进和维护社会“思想的同一性”上。[4]

在法兰克福学派看来,媒介不仅是意识形态的工具,而且媒介本身就是意识形态。

媒介即意识形态的观点,起源于法兰克福学派众所周知的一个著名论断:“科学技术即意识形态”。法兰克福学派的四位主要理论家,对这一论断都有论述。这一观点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它始自霍克海默,中经阿多诺,到马尔库塞那里才广为人知,最后由哈贝马斯将这一理论体系化,使之成为著名的论断。但是,把大众媒介作为科技成为意识形态批判的代表性对象进行批判,并指明起意识形态性质的,主要是马尔库塞和阿多诺。这两个人正是通过论述媒介成为意识形态,来提出科学技术成为意识形态的观点的。换句话说,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大众传播媒介的批判,实际上是他们的科技成为意识形态的重要论据。

霍克海默、阿多诺在《启蒙辨证法》(1993)“文化工业”一章中,把体现启蒙精神的技术在交流活动中应用而形成的媒介组织体系——文化工业,当作他们的技术批判的主要对象。正是通过对文化工业全面的毫不留情的批判,他们才提出了“技术上的合理性,就是统治上的合理性”著名论断。阿多诺在论述文化工业时,一落笔就以一种十分肯定的语气指出:“电影和广播不再需要作为艺术。事实上,它们根本不是企业,而转变成连它有意制造出来的废品,也被认可为意识形态。”在“文化工业”一章中,阿多诺以他那贯彻始终的悲观态度,论述了文化工业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对人、对社会的压制和对现实的神化。这些文化工业的意识形态奴役比起早期的统治实践来,要更为微妙和有效。利用欺骗而非暴力,它几乎是彻底地消除了个人的反抗意识,一劳永逸地维持了既定的存在。这种文化工业的意识形态奴役,就其本质而言,是科技的意识形态奴役。[8]

当然,这种文化工业的意识形态奴役,并不完全等同于“媒介即意识形态”的论断。因为按照美国学者马丁·杰的说法:“如果认为他(阿多诺)把文化工业基本上归之于技术或大众媒介本身则不大确切”,因为阿多诺真正关心的是“技术的帷幕背后的东西”,即支配技术的社会力量。[12]也就是说,文化工业的意识形态奴役,与其说是媒介的奴役,不如说是支配媒介的社会力量——统治者的权力对社会的奴役。

对媒介成为意识形态进行全面而深入论述的,是马尔库塞。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1993)一书中,对发达工业社会的意识形态问题进行了全面研究,而这种研究实质上也就是对发达工业社会中科学技术如何执行意识形态职能的研究。马尔库塞超越了阿多诺在“技术中立性”上暧昧不明的立场,明确提出面对这个社会的极权主义特点,技术中立的传统观念已不能维持下去了,因而不能把技术本身同使用它的人以及它的用处孤立开来。“技术的社会是一个统治体系,它已在技术的概念和构造中起作用”。[9]“统治的既定目的和利益,不是后来追加的和从技术之外强加的;它们早已包含在技术设备的结构中”。[17]马尔库塞认为,马克思所说的技术中立的状况已经改变了,因为今天的技术和技术的应用已无法再区分开来了。技术本身就是一种历史的和社会的设计,技术从来都是根据统治者的需要而不是根据人民的需要设计出来的,设计本身即包含了一种统治的先验性和控制的欲望。因此,“不仅形而上学,而且还有它所批判的科学本身,皆为意识形态”;科学和媒介之所以成为意识形态,是因为它们 都具有明显的工具性和奴役性,起着统治人和奴役人的社会功能。[9]

在马尔库塞的科技—意识形态批判中,包含了不少媒介意识形态论断。甚至可以说,媒介实际上被马尔库塞当作他所批判的科学技术的一种具体对象和主要代表。在他的眼中,技术是相对笼统、抽象的,但是媒介却是具体、实在的。媒介就是技术的外化,技术的代名词。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中,对工业社会制造虚假需求和虚假意识、压制个人愿望、形成一种单向度的思想和行为方式进行了详细论述。在这些论述中。大众媒介作为一种灌输和操纵手段,在制造虚假需求、助长虚假意识的同时,又使人意识不到这种虚假性而形成单向度的思想和行为方面,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此外,从马尔库塞对文化、艺术双向度的丧失,高级文化退化为大众文化,对语言的操作化、功能化、从而形成单向度思维方式的论述中,我们都可以发现,促使这两种转变发生的,正是大众媒介。这些不但鲜明地体现出阿多诺的思想痕迹,更为重要的是充分体现了马尔库塞的媒介成为意识形态的观点,或者说媒介即意识形态的论断已包含在马尔库塞的科技即意识形态的论述中。

总之,上述二人虽均将发达工业社会的大众媒介作为他们的科技意识形态批判的代表性对象和重要内容,但是,在他们的眼里,媒介及媒介成为意识形态具有不同的含义,而这种不同含义又来自于他们对科技意识形态的不同看法。在阿多诺看来,技术由于受权力的全面控制而成为意识形态。媒介组成文化工业,而文化工业由于受到国家的全面支配,已成为维护国家统治合法性的工具,并因此而成为意识形态。马尔库塞却认为,媒介成为意识形态,不但因为技术受到全面控制,还因为它是预先按照统治者的意志和需要设计出来的。换句话说,他没有把技术成为意识形态的原因完全归结于外在环境的影响,技术设计和技术自身也有一定的“罪过”。因此,媒介成为意识形态,外在原因是国家的全面控制,内在原因是自身所包含的统治的先验性。

媒介之所以会成为意识形态,法兰克福学派认为,主要是因为媒介具有操纵性,即媒介对人操纵和控制功能。他们认为,在发达工业社会,大众媒介已经具有了操纵和控制人的意识的魔力。阿多诺在《意识形态》(1964)一文中写道:意识形态的首要功能,在于对群众进行思想灌输和意识操纵,而“这一直是由文化工业——电影院、剧场、画刊、无线电、电视、各种文学形式、畅销书和畅销唱片……加以实现的”。[8]媒介组织通过这种操纵和控制,维护了统治的合法性。

他们指出,这种操纵和控制是通过对媒介内容、媒介使用的语言的规范化和传播过程模式化来实现的。具体地说,作为统治合法化工具的媒介,其操纵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传播内容的左右和控制。完全被国家控制的媒介组织,必然要传播统治者要求传播的规定的东西,而禁止那些对统治阶级不利的东西。“文化工业禁止反对和攻击它的艺术作品。”[8]并且“一切媒介为维护既定现实的总动员,已经协调了各种表现手段,以致越轨性内客在技术上成为不可能的。”[9]那些在内容上超出既定言论和行动领域的观念、渴望和目标,或被排斥、或被归结为这一领域的微弱声音。它们被既定体系及其量的扩张的合理性所重新定义。媒介的传播过程就是一种内容的肯定和否定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媒介既是在不断维护意识形态,更是在不断地塑造和再造意识形态。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被媒介通过内容上的肯定和否定,宣传为合法的。

二是对媒介语言的规范与约束。与规定性内容的传播相应的,是媒介在传播这些内容时使用的是规定的语言。作为表达这些内容的形式,媒介组织积极确定自己的语言的句法和词汇。阿多诺说道:“从出版的一切作品中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这些作品都一目了然地采用了规定的语言”[8]。在阿多诺和霍克海默看来,文化工业中的各种材料以及根据这些材料制作的媒介产品,都是通过相同的技术手段和特定的语言而形成的。当然,这种“规定的语言”显然来自于国家权力、来自于权力的强制性规定,并受其全面管理。

三是对传播过程的控制与操纵。这种对传播内容和语言进行规范化后的媒介“产品”,最终通过大众传播过程到达个人,到达整个社会,并作用于个人和社会。从媒介的运作来看,大众传媒尽管进行的是一种强制性的思想灌输,但却是以一种软性的隐蔽的方式进行的。关于这种方式,马尔库塞这样认为:“整个大众传播过程具有一种催眠的特点,同时它被染上一层虚伪的亲近的色彩——这是不断重复的结果,是对传播过程的熟练的管理指导的结果。这种大众传播直接同接受者相联系——没有地位、教育和职务的距离,并在起居室、厨房和卧室不拘礼节的气氛中射中他或她。”[8]这种方式没有要求人们服从和屈服于这种思想;相反,它让人在一种形式上的自由(大至出版自由,小到信息接收自由)中以一种个人选择的方式来进行。然而,这种选择本身就是在肯定和同一之中的选择。就个人的接收而言,由于国家剔除了各种否定性媒介,媒介剔除了各种否定性内容,限定了人们对媒介和内容的选择范围,因而这种“自由”地选择和接受,实际上是在一种间接的、隐形的强制性的框定中作出的。但这种强制无法为人所意识,因为选择是由他自己作出的,是他在“不拘礼节”的氛围中“自由”选定的。

大众传播媒介通过对内容、语言和过程的操纵,最终达到社会意识一致化和思想规范化,即最终达到了操纵、控制的目的。法兰克福学派认为,“一致化”和“规范化”,就是个人和社会承认既定意识形态的权威,并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服从于这种意识形态的支配。不过,“服从”并不等于“同意”。但是,恰恰在这种意义上,媒介才真正体现了它的意识形态威力,即它不仅能控制人的思想,而且能渗透进人的心理结构,改变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使人彻底失去内心的独立与自由,从而自愿地愉快地接受这种控制和操纵。

媒介具有虚假性和欺骗性,是媒介成为意识形态的又一重要因素。法兰克福学派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虚假意识,因而,意识形态所固有的一个最突出的特征是它的“虚假性”以及由此带来的“欺骗性”。这种意识形态的欺骗性及媒介对人的奴役看起来要比早期的以粗暴方式进行的统治要更微妙、更缓和也更为有效。媒介的意识形态虚假性和欺骗性,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制造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的虚假统一。马尔库塞指出:“我们的大众传播媒介几乎毫无困难地把特殊利益当作一切懂事的人的利益来兜售”[9]。被国家掌握的大众媒介自然会本着维护统治阶级的需要,而把统治者的特殊利益当作普遍利益来宣传和灌输。日积月累,媒介就能够制造一种统治者的特殊利益和人民的普遍利益之间的虚假统一性,从而使个人感到他的利益就等同于权力拥有者的利益,权力利益的损失就是他个人的损失;对统治者利益的侵犯,也就是对他个人利益的侵犯。这就非常明显地反映了媒介组织的欺骗性。马丁·杰在谈到这种欺骗性的后果时说道:“特殊和普遍之间的虚假统一在一些方面比社会矛盾的冲突更为不利,因为它能把它的牺牲者安抚进入被动接受状态”[12]。那么,媒介怎样才能使它的欺骗持续进行并最终达到目的呢?这就是制造一种“虚假需求”,进行新一轮的更为深入的欺骗,使这种需求得到虚幻的满足,从而抑制真实需求。

2.制造虚假需求。马尔库塞认为,在日常生活中,人类存在着一种“真实”的需求和“虚假的需求”。所谓“虚假”需求,就是指“那些在个人的压抑中由特殊的社会利益强加给个人的需求”;或者是那些由统治者的需要转变成的个人的需要或根据统治者的利益要求制造出来的个人需求。[9]大众媒介一直不断地制造出这些虚假需求,并且努力使人们感受到并尽力去满足这些需求。但是,这种需求的满足是被规定的需求的满足,是“为了消除饥饿者而又拒绝运用经济实力”式的满足,是一种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满足,因而是一种虚幻的满足,一种欺骗性的满足,一种“剥夺人权的满足”[19]。“文化工业通过不断地向消费者许愿来欺骗消费者。它不断改变享乐活动和装潢,但这种许诺并没有得到实际的兑现,仅仅是让顾客画饼充饥而已。需求者虽然受到琳琅满目、五光十色的招贴的诱惑,但实际上仍不得不过着日益惨淡的生活。同样,艺术作品也不能兑现。但是由于艺术作品把不能兑现的东西表现为一种消极的东西,它就似乎又贬低了欲望,从而对不能直接满足欲望要求的人,是一种安慰。……文化工业不是纯化愿望,而是压抑愿望”[8]。通过这种欺骗性满足,媒介使个人真实需求受到抑制,却使统治者受益匪浅。

3.美化、幻化现实。在制造和满足虚假需求的同时,媒介还通过竭力美化现实、制造关于现实的幻象来欺骗群众。因为统治者不愿意使人们意识到他们生活在一个动荡不安的充满恐惧和无奈的现实中,不愿意让人们意识到他们受压制的真实愿望,所以就通过媒体对现实进行掩饰。具体的手段就是“神化定在”,把现实理想化。“文化工业一再忠实地重复迷惑视线的现象,不断地把现实的现象美化为理想,而轻巧灵活地克服重大的错误信息与公开的真实情况之间的矛盾。”[8]受理想化的虚假现实的蒙蔽和欺骗,个人往往会产生一种回避自己的虚假性的虚假意识。由于意识不到现实世界的真正苦难,意识不到理想化的现实的虚假性和欺骗性,个人认为媒介宣传的世界,就是自己生存的现实世界,现实如同媒介宣传的一般美好。带着这种认识,个人会迷醉于虚幻的现实中不可自拔,乐而忘返。阿多诺指出,不可否认,借助这种迷醉,受众可以摆脱现实,但这是一种消极的、虚幻的摆脱,是对现实的逃避而非对现实的改变,是以对现实的顺从而非对现实的抗拒。因而,受众“摆脱和逃避日常生活,就好像和私奔出走一样,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一定会回到原来的出发点”[8]。 必须指出,在资本主义国家,媒介组织的欺骗不是建立在纯粹自愿的基础之上,实际上它同样是一种强制。媒介的运作和管理,消费者的需求和满足,这一切都是社会预先规定的。他们永远都是被规定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文化工业不仅说服消费者,相信它的欺骗就是对消费的需求的满足,而且它要求消费者,不管怎样都应该对他所提的东西心满意足。”[8]阿多诺用一句希特勒德国时期的讽刺话来说明这种状况:“任何人不许挨饿和受冻,谁要是这样做就让他进集中营”[8]。他戏称这句话可以刻在所有文化工业的大门上。在他看来,每个人都得接受这种虚假需求以及随之而来的欺骗性满足,接受这种强制,否则,他就会被迫成为一个局外人,一个多余的人,最终被社会抛弃。媒介拥有的这种强制力量的实质,正是意识形态所拥有的软性的强制力量。

法兰克福学派认为,充当意识形态的大众媒介构筑了一个统治者控制之下的全封闭的社会体系。在这个体系之中,个人头脑中的批判性思维被剥夺,对现状的否定转变为对现状的肯定,对社会的拒绝反倒被拒绝,个人的意识已融入并等同于社会意识,甚至对儿童的直接影响也由媒介取而代之。因此,在这个受新的意识形态成功操纵的社会中,每个人都不是作为“我”而活着,而是作为“我们”而活着,人和社会正趋于“单向度”;人本应是媒介的主宰,反而成了媒介的奴隶;社会“除了意识形态自身的存在,除了屈从于现存状况的压倒一切的力量的行为模式之外,意识形态没有留下什么东西”[20]。

综上所述,法兰克福学派的媒介控制分析显然具有否定性、悲观性、宏观性和思辩性的特点。马尔库塞曾宣称:“社会批判理论并不拥有能弥合现在与未来的裂缝的概念,不作任何许诺,不显示任何成功,它只是否定。”[9]面对庞大的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媒介对否定性社会文化的有效遏制,他们深知个人的渺小和媒介的无奈,只能怀抱着一种“文化赎救”理想,苦苦探寻“赎救”的可能途径,在人人皆醉唯我独醒的情态中发出一声声“没有希望”的咀咒式呼救。同时,由于他们的分析被限制在特定的时代,其思想与现实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再加上一种相对模糊的态度和较为宽泛的视野,在避免了当代政治风险之后,其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也只能以不成正比例的状态呈现。

法兰克福学派那种“理性化”的抽象性话语,也被实证学派的理论家认为难以捉摸、不易验证,有主观唯心主义的倾向。他们以宏观的视野研究和关注的媒介运作以及媒介和社会、媒介和权力之间的关系,结合自己的观察和特殊的人生经历,提出了一系列旗帜鲜明、鞭辟入里、发人深省的观点,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过分夸大媒介的作用特别是消极否定的作用,把许多社会弊端归罪于媒介和科技本身,而忽视了社会的和人为的诸多因素,显然又陷入了悲观主义的“反向的”技术决定论的泥潭之中。所有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反思和记取的。

[参考文献]

--------------------------------------------------------------------------------

[1] 张锦华:《传播批判理论》,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94,1。

[2] paul lazarsfeld: remark on administrative and critical communication research, ,1941.

[3] (美)小约翰:《传播理论》,陈德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408,410。

[4] (德)霍克海默:《批判理论》,李小兵等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230-232,329-330。

[5] brian fay: social theory and political practice , london : allen & unwin ,1975,94.

[6] della pollock and j . robert cox: "historicizing ' reason ' : critical theory, practice, and postmodernity, " communication monographs 58,1991,171,175.

[7] (美)亚力山大:《社会学二十讲》,贾春增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261。

[8] (德)霍克海默、阿多诺:《启蒙的辩证法》,洪佩郁等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150,129,119,119,77-78,130-131,138,133,140。

[9] (德)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张峰等译, 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9,7,8,58,1,1,216,。

[10] 陈学明:《哈贝马斯“晚期资本主义”述评》,重庆,重庆出版社,1996,223。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三),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94。

[12] (美)马丁·杰:《法兰克福学派史》,单世联译,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264,249,249。

[13] (美)弗洛姆:《在幻想锁链的彼岸》,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139。

[14] (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54-55,184。

[15] 欧力同、张伟:《法兰克福学派研究》,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262。

[16] (德)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6,17,32。

[17] (德)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39,40。

媒介规制论文例10

十几年来,中国内地的媒介批评对中国媒介自身发展、相关学术研究以及整个社会文化的引领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也同时存在不少问题,如呈现出“无语”、“无理”、“无力”的状态。未来的媒介批评研究若要发挥更大的作用,应当加强“中外结合”、“内外结合”、“事理结合”。

1996年初,《现代传播》——当时的《北京广播学院学报》编辑部承办了中国内地首次媒介理论批评研讨会,共刊登发表了6篇文章,介绍了媒介批评的起源、定义、特性、职责、理念、方法等。十几年来,我们一直在关注着中国媒介批评的发展,我们注意到: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国内地的媒介批评研究有了长足发展,对中国媒介自身发展、相关学术研究以及整个社会文化的引领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性地看到,媒介批评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呈现出“无语”、“无理”、“无力”的状态;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未来的媒介批评研究应当加强“中外结合”、“内外结合”、“事理结合”。

今天,的新闻传播界同仁首次聚集于此,对媒介批评展开研讨,我相信这将为十几年来中国媒介批评的发展作出一个较为全面的总结,也将为中国媒介批评接下来的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今年正值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中国电视50周年,这又为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增加了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首先祝贺本次大会圆满召开,也相信本次大会必将在中国媒介批评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一、媒介批评的意义

媒介批评与大众媒介的发生发展相伴相随,以美国媒介批评为例,媒介批评往往是在大众媒介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负面问题时,担当着矫正、监督、制衡的角色、职能。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新闻界流行着煽情主义、商业主义等不正之风,各大报纸为了吸引读者的注意力,争相报道黄色、暴力、、犯罪、灾难等负面信息,引起政府、研究者、读者的强烈不满,因此,美国新闻界开始反省,展开新闻自律大讨论,这种背景下媒介批评应运而生。至今为止,无论是美国还是欧洲,其媒介批评研究都有上百年的历史,但在中国内地,媒介研究也只有十几年。尽管如此,中国内地的媒介批评研究还是对媒介自身发展、媒介学术研究的拓展以及社会文化的引领作出了积极贡献。

1、现实意义——促进媒介生产自觉自律。如同艺术生产、文学生产一样,完整的媒介生产应该包括品评、鉴赏、批评环节,媒介批评就是对媒介产品以及媒介产品引起的媒介现象、营造的媒介文化给予价值判断,因此只要媒介存在,媒介批评就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它就如同媒介的一面“反光镜”,时刻给媒介发展以警醒。20世纪90年代中期,媒介批评研究传入中国,当时整个中国的经济社会都处于转型期,大众传媒尽管处在快速发展时期,但同样面临着转型,媒介市场化、产业化趋势不可阻挡,由此带来了诸多问题:第一,媒体工作者尤其是一些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滑坡,比如滥用监督权、侵犯隐私权、“有偿新闻”现象等;第二,媒介产品的质量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一些粗制滥造的低劣产品不仅造成了极大的浪费更是带来了精神污染;第三,泛娱乐化、低俗化带来不健康的媒介文化;第四,传统的媒介管理体制不断受到质疑。这些现象的背后我们都能听到媒介批评的声音,例如对唯收视率、唯收听率、唯发行量至上的媒介评价标准的批判,对媒介工作者职业道德的拷问,对媒介伦理、媒介素养、媒介法规、媒介公信力、媒介美誉度的呼吁,对传媒体制种种弊端的质问,等等。及时指出了媒介发展中的不良现象,一定程度上阻止了这些不良势头的蔓延,基本回答了媒介发展中面临的困惑和迷茫,为净化整个媒介的生态环境,促进媒介生产朝着健康方向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2、学术意义——促进媒介研究全面深入。媒介批评研究自从由西方引入中国之后,便得到学界的普遍关注,迅速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一些学术期刊开辟了媒介批评研究专栏,甚至出现了专门研究媒介批评的杂志,还有一些重量级的科研项目获准立项,于是大量研究媒介批评的报告、论文、编著、译著和专著出现。在这种基础之上,媒介批评的研究在广度上不断拓展,在深度上不断深入,媒介批评的研究也愈发的成熟。然而媒介批评的意义不仅在于一个研究领域的开掘和深化,更重要的是随着媒介批评的研究的深入,大众媒介的理论研究也随之深入和拓展,尤其是对新闻传播学研究、广播电视艺术学研究、电影学以及新闻出版学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第一,媒介批评实践为媒介研究提供了鲜活的案例和素材。媒介批评深受各种媒介重视,它们或开辟专栏、或开辟专题,甚至开辟专门频道,积极开展媒介批评实践:如人民日报编辑部公开出版的《人民日报评报选萃》、《新闻传媒阅评》;如中央电视台利用央视国际网站开设《电视批判》频道;如专业性的新闻传播类网站中华传媒网、综合性主流网站新华网以及门户网站新浪、搜狐等都有自己的传媒频道或者媒介批评专题,这些媒介批评实践活动及时、全面、集中反映了媒介的传播效果和媒介存在的问题,为媒介研究提供了第一手的材料,为深入研究媒介发展的内在规律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二,媒介批评在高校传媒教育中深受重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全国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编写的《新闻学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内容改革研究报告》中,“媒介批评”被列为新闻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甚至在一些高校新闻传播学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考试中,媒介批评被作为一门必考科目。第三,媒介批评在媒介研究中的地位越来越高。随着媒介批评研究的深入,媒介批评不仅仅存在于新闻传播学科,广播电视艺术学、电影学都出现了专门的批评研究,如在电视批评学、电影批评学的研究上都出现了一些有影响力的学者。值得一提的是,媒介批评受到文化批评者的关注,有学者甚至提出,媒介批评就是文化批评在新时期的反应。第四,媒介批评对相关学科的体系建设和完善是一个补充。文学的繁荣与文艺批评是分不开的,媒介研究需要进一步深入同样离不开成熟完善的批评体系,电视批评研究、电影批评研究、网络批评研究,为各自学科体系的完善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3、社会意义——促进媒介文化民主开放。媒介批评是媒介的一种自律自省行为,同时也是受众对媒介的一种自觉自主行为。随着大众媒介的发展,媒介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人们无时无刻不生活在大众传媒提供的信息、媒介产品营造的文化当中,人们的生活观、价值观、审美观都或多或少的在受传媒的影响。但随着受众意识的觉醒,受众不再是媒介产品的被动接受者,而是参与者,甚至是干预者,媒介在改变人们生活的同时也不断被人们的生活改变着,从纸质媒介到电子媒介,再到网络媒介,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一种变化就是媒介的参与性越来越强,“你写我看”、“你说我听”、“你拍我看”的模式已经大大改观,取而代之的是大家都是“主角”,读者的意见、观众的意愿、网友的兴趣爱好等成为各种媒介绞尽脑汁思考的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它们媒介产品的形式特点和内容安排,例如近年来,电视媒体一些参与意识强的节目类型像竞猜类节目、赛事类节目、选秀类节目等受热捧就与此有关,观众的参与意识得到关注和尊重,节目的受关注程度也自然就会有所提高。而网络媒体就如同是一个开放的大秀场,没有门槛,没有限制,任何人只要愿意都可以参与其中,极大地满足了受众参与的满足感和自豪感。媒介不再对受众熟视无睹,受众的意见、建议、言论、价值取向、趣味、品味等都引起媒介的高度重视,媒介批评带来了媒介与受众之间的关系的根本变化,不再是独裁与被独裁的关系,而更趋向于民主。媒介产品因为观众的参与而不那么封闭,显得更加开放,所营造出来的媒介文化也显得更加和谐轻松而乐于接受。

二、当前媒介批评存在的问题

媒介批评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为中国媒介发展、相关学科的发展以及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少贡献,但在成绩取得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正视目前中国内地媒介批评存在的问题,概括起来有如下一些特点。

1、“无语”——专业性和时效性不足。近些年出现的一些媒介事件、媒介现象,如“超女”,遗憾的是我们的媒介批评界并没有及时地给予理论上的引导和批评,导致各种评论沸沸扬扬,社会公众不知所措,处于“失语”状态。其原因至少有以下两方面:第一,缺乏专业性,没有独立的客观的公正的立场。容易受制于商业利益的驱使,所谓“拿别人的手软,吃别人的嘴短”,媒介批评成为了媒介产品的鼓嗓者,或视而不见,或见而不说,或说而不真,媒介批评似乎沦落为一种工器,一方面采取“捧杀”,为各种媒介产品做无原则的吹嘘和追捧,客观公正的、直言不讳的评论相对较少;另一方面是骂杀,即情绪化的感性的毫无根据的指责甚至是谩骂。第二,缺乏时效性,理论批评严重滞后于实践的发展,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媒介批评对媒介实践要起到理论指引作用,就要求媒介批评能够迅速做出反映,对新进发生的媒介现象、媒介事件给予理论上的引导,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批评”的功效,否则全是马后炮,只是对媒介事件的一种总结,就是去了媒介批评的职责。

2、“无理”——科学性和人文性不足。所谓“无理”首先指的是没有学理。目前的媒介批评的对象、定义、内涵、外延、特征、功能、价值等基本命题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更不用说媒介批评的方法、模式、范式等中观问题,至于媒介批评的话语体系、学术体系还尚待完善,因此媒介批评有时显得随性、随意、随便。对一些媒介现象的分析不是站在学理的立场上,而因个人的好恶、情绪好坏就大放厥词,争而不辩,争而不议,只是“争斗”毫无建设,甚至到了不是就事论事,而是针对个人的攻击、谩骂、指责的地步。其次是没有情理,即媒介批评缺乏人文性,缺少善意的、富于建设性的批评。在媒介产业化、商业化的潮流中我们急需以人为本、富于感染力、具有高品位、高品质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媒介批评。

3、“无力”——权威性和规模性不足。之所以出现媒介批评“疲软”的现象首先是因为媒介批评在质量不高,缺乏权威性。我们发现很多批评一般性描述多,有见地的观点少。媒介批评重在批评,即要依据合理、合法、公正的标准,来判断媒介产品、媒介现象的意义的有无和价值的大小。因此媒介批评不是隔靴搔痒,而是要直面现实,并拿出勇气和科学依据,明辨是非,对有益于国家、有益于民族、有益于人民、有益于社会的媒介产品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使其功能最大化;对有害于国家、有害于民族、有害于人民、有害于社会的媒介产品坚决予以反击。“无力”的第二个原因是数量上的不足,难以形成规模。这个规模一是指一定规模的媒介批评人士,二是指一定规模的媒介批评言论,由于平台的缺乏,组织的不健全等诸多因素,导致媒介批评难以形成连续性、大规模的言论,因此很难形成较大的影响力。

三、对媒介批评研究的几点建议

媒介批评研究在中国起步较晚,发展还欠成熟,要建立成熟的媒介批评理论体系,就需要海纳百川,从西方相对成熟完整的媒介批评体系中寻求可资借鉴之处,从其他相对成熟的批评体系中吸取经验,并紧随中国媒介发展的实际需求,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理论联系实际,努力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媒介批评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