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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教室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6 16:07:31

科普教室工作计划

科普教室工作计划例1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和教师学习《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增强提高中小学生科学素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胜任各类科学教育与培训任务的教师队伍,建立教育系统科学教育与培训和科技辅导员的骨干教师队伍,表彰科技教育先进个人。组织中小学科学教育师资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训,组织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师上岗培训,开展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合作开展*市科技教育论文评选活动和课题研究,组织教师自制多媒体教育软件比赛,不断创新提高,争取在国家、省级相关比赛中获奖。

4.加强中小学生科普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重视新课程改革实验、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课程的指导。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内容、教法改革,落实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科技、环保、安全等宣传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大手拉小手、小手牵大手”科技传播活动,让科普知识进家庭、进社区。充分发挥*教育信息网和科普基地的科普宣传作用。实现全市中小学科普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

5.加强中小学生科技教育活动。合作开展青少年课外科技活动,组织举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小学生航模锦标赛、中小学生电脑机器人竞赛,青少年科技教育创新论文评选活动,不断开拓,不断提高,争取在国家、省级相关比赛中获奖。

科普教室工作计划例2

一、建立财政法规数据库根据柳财政字[*]18号文件要求,要在7月底以前在局域网上建立1995年以来财政法规查询数据库。我们多次与区财政厅、市法制局联系了有关建立法规数据库的一些情况,对有关安装控制进行了咨询。建立安装了1949-1999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规全文检索光盘。其内容有1949年以来财政部颁布的法律法规,按行业分有综合计划类、预算、国债、税收、国有资产、公共交通、商贸金融、农业和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事业、外汇外事、社会保险、基本建设、会计管理、注册会计师管理、财政监督、法制建设及其他相关的法规17类。同时还收录了1987年以来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法规目录。数据库的建立极大地方便了各科室所需查询的财政法规数据库,为广大财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大开方便之门。二、抓好普法学习教育工作。局领导十分重视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用法和守法,利用中心组学习时间和业余时间学习了《财政三五普法知识讲座》、《行政处罚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参加市里组织的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100%,为财政干部作出了表率。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财政形势和当前财政工作,认真学习有关财政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投入到依法治理工作中,为我局财政法制建设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根据上级的学习安排布置,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集体辅导、授课为辅的学习方式。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计划,与其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同安排、同布置、同考核、同检查,并做到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人员、学习效果五落实。按照三五普法学习的内容要求,组织订购了财政部编印的财政三五普法学习专用的法律法规讲座材料,征订了每个单元学习的普法内容教材,发放给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人手一册,组织干部职工完成了三五普法制定的学习任务,并组织参加了每个单元的普法考试。1、抓好三五普法第五单元的考试工作。根据柳治市办[*]23号《关于组织*年度三五普法第五单元考试的通知》精神。我局有科级以下干部203人《包括局二层机构的收费局、经济发展总公司、会计事务所、财务总监等》参加了第五单元的普法考试。这次考试,参考率为100%,及格率为100%。这次普法考试,绝大多数同志都比较认真、都亲自翻阅资料找答案,审卷阅卷都很认真,逐条对照。通过这次考试,同志们都有了一定的认识,掌握了本单元所学习的基本内容。2、组织我局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年度普法考试。今年是实施三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普法工作考核验收之年,为提高和检验我市领导班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使领导班干部学法制度化,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8月5日上午,我局副处以上领导干部14人都参加普法考试。事前,法制科为组织好这次考试,参加了市普法办举办的辅导员学习班,回来后即对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题辅导。目前,14位领导干部都获得了市依法治理办公室颁发的三五普法合格证书。3、参加了市法制局组织政府法制知识竞赛。为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行政复议制度,学会用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行政执法人员真正领会《行政复议法》,我局选派了朱月馨、邓金成、曾文利三位同志到市响水疗养院参加了市法制局组织政府法制知识竞赛。竞赛内容有《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竞赛阶段分为笔试、半决赛、决赛。此次竞赛共有27个参赛队,经过第一轮紧张笔试,淘汰了9个队,我局顺利进入了半决赛,由于竞争激烈,我局获得?quot;政府法制知识竞赛优秀单位,11月17日晚进行了总决赛,赛后市领导给6个一、二、三等奖及12个优秀单位颁发了锦旗。三、抓好三五普法验收的准备工作1996年以来,依照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及区、市有关部门的各项要求,经我局全体财政干部团结拼搏,共同努力,我局三五普法已顺利地完成了启动准备和全面实施阶段的各项任务。今年是三五普法第五个年头,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市普法办的要求,*年是总结验收之年,为检验三?quot;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巩固工作成果,我科积极做好了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1、制定了我局三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实施方案的意见。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是以邓小平同志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从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按照全市三五普法规划和人大的有关决议的布置要求,制定了我局贯彻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的意见。实施方案意见中规定了验收的内容、验收的要求和验收的标准等,为我局三五普法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基础。2、开展我局三五普法验收总结自评工作。6月14日上午,纪检组组长刘瑞义负责召开了法制科、会计科、稽查办、人教科、局办公室等部门参加的会议。会上,纪检组长刘瑞义同志对验收工作作了布置,以法制科为主,其他科配合,做?quot;三五普法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总结上报等工作。同志们就我局开展三五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五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认真自评,根据依法治理考核验收评分标准进行逐条对照检查。首先肯定了我局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在建章立制上加大了力度,注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成绩比较突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不足:一是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归档意识不够强,造成一些普法资料不全;三是普法学习制度不够完善,记录不全;四是长效管理还有待加强等,大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最后自评结果为99分。3、整理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的有关文件档案。由于前几年,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我科在人手少,时间紧的情况下,发扬了吃苦耐劳的精神,加班加点,按年份、类别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4、我局顺利通过市三五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工作。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对五区两县和各行业的138个单位进行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辛巳婵己搜槭眨?月8日上午,市财政局、市教委、市规划局三家单位集中到市教委会议室向?quot;三五普法验收小组汇报了情况,我局纪检组长刘瑞义同志汇报了我局三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总结、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设想,他说,五年来,我局加强了三五普法的领导,积极开展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财政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整个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学法与用法,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一是做到领导重视,带头学法用法,齐抓共管,工作责任落实。二是做到三五普法依法治理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有总结。三是做到与本单位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使三五普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四是做到普法经费落实到位。市三五普法验收小组肯定了三家的做法和经验,希望今后继续发扬成绩,找出不足,更上一层楼。由于我局三五普法工作做得比较扎实,重点突出,形式多样,被考核为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优秀单位。四、严格执法,清理规范各种文件。1、完成市法制局组织开展的关于1986年至*年7月以来市委、市府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根据柳政发(*)11号文件《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市清理规范性文件领导小组印发的清理规范性文件目录要求,我科与有关科室进行了座谈了解,对照文件内容清理审点:与西部战略相协调;涉及农民负担的;税收减及收费行为;设定行政处罚或行政许可、限制性义务等方面。按照清理原则的有关规定,对属我局清理的2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审查,予以保留的13件,重新制定修改下文执行的6件,废止的5件,其他3件。2、培训考核我局第二批人的行政执法人员。对他们进行了培训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办理了执法证件,并对第一批行政人员的执法证书进行了年检。3、拟定了《柳州市财政局财政执法公示制度》。为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政的水平,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财政执法公正,加强财政部门的廉政建设,特拟定《柳州市财政局财政执法公示制度》公示制度。制度内容有:执法依据、工作职责、执法程序和期限、权利和义务、财政工作人员及被稽查单位的法律责任、财政工作人员廉政守则。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讨论之中,待局党组审议后下发到全市各有关部门。五、抓好全局财政信用资金清理回收工作1、下达了*年各部门清理财政信用资金回收计划。根据柳财政字[*]18号各部门工作要点,在1999年各科室回收金额及财政周转资金累计余额的基础上,考虑到*年各单位的欠款及经济效益的实际情况,我科到有关部门科室,进行调查了解、协商,于*年3月17日以柳财政字[*]22号下达了*年各部门清理财政信用资金回收计划。全局*回收计划本息4100万元,其中民资局*万元,局本部2100万元(事财科100万元、社保科20万元、综合科250万元、工财科120万元、外经科35万元、商财科600万元、农财科600万元、基建科250万元、预算科125万元),把它作为年终文明科室考核的重要指标。任务下达后,有的科对此项工作很重视,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落实专人负责,采取各种有力措施进行催收。2、积极做好财政信用资金债权保全工作。因我局大多数借款合同都已到期,或超过了诉讼时效,为了使财政信用资金得以顺利回收,减少国有资金的流失,我们年初专门以柳财政字(*)2号《关于做好财政信用资金贷款的债权保全工作的通知》下发到各关部门科室,但由于一些科室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如借款合同没有认真清理,催款通知书回执没有取得等,致使债权保全工作一段时间没有很好落实到位,无形中给我市财政造成一定的潜在风险。我科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危害性,及时向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并于*年11月15日上午在局四楼会议室专门召开了有关科室财政信用资金债权保全工作会议。会上,皮局长对我市财政信用资金催收工作作了简要概括。我市财政信用资金累计余额至目前为止大约有6---7亿元,他希望各业务科要落实催收责任制,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大催收力度,搞好债权保全工作,接着纪检组长刘瑞义对财政信用资金债权保全工作的重要性作了阐述。他说,财政信用资金债权保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有关科室要引起高度重视,今天召开此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各部门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保全债权。我们还特地请法律顾问市法制局钟剑敏科长就法伤咚鲜毙Фㄒ寮坝泄卣ūHぷ鞯姆沙J蹲髁司咛逑晗傅慕彩汀?br>有关科室针对各自分管催收的单位从借款合同、发放催款通知书及回执、欠款单位收到催款通知书后的鉴收记录及欠款单位作出的还款计划等一一进行了蔬理,通过蔬理,提高了认识,找出了薄弱环节,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如制作催收通知书鉴收本,要单位无论是否认可催款通知书上的还款金额都要进行在鉴收本上签字,以示收到通知书,或要欠款单位在催收回执书上签字认可,或作出还款计划,或象征性地交纳部分欠款等办法和措施,以达到保全债权的目的。最后,我科针对上述情况提出了如下要求:(1)认真清理合同,没有合同的要采取补救措施,如找回当时借款转帐单或重签;(2)各有关科室下一步要着手对所欠款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包括单位地址、法人代表、资金运营状况、资产情况、偿还能力等,做到心中有数,以便采取有力措施,但考虑到目前各部门比较繁忙,今年首要任务是要做好债权保全工作;(3)把催收工作与债权保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3、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回收力度。为尽快催收财政周转资金,我科加强了催收工作组织、协调工作,多次召开了催收财政周转金有关会议,对催收任务作了布置,强调此项工作与年终文明科室考核紧密结合起来,要求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并把任务分解细化到各欠款单位,部门科室也都对所分管的单位作了初步分析,能采取财政扣款的则采取财政扣款,企业有能力偿还的则主动到欠款单位催款,确有困难的则要求单位作出还款计划等。*年1-11月共回收财政周转资金本金和占用费1865万元,完成计划45.5%。其中局本部1303万元,完成计划62.5%;民资局560万元,完成计划28%。目前,时间紧迫,任务相当艰巨,希望各有关部门科室加快催收进度,争取年底完成年初布置的任务。今后一段时期我市财政法制建设工作的任务相当艰巨而繁重,我们要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江总书记对财政工作的重要批语,以振兴我市财政为目标,围绕我市经济体制和振兴财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制定2001年财政法制建设工作计划:一、继续抓好财政干部的四五普法教育工作。1、加大财政法规宣传的力度,促进依法行政。(1)征订好普法宣传的各种材料,做到每人一册。(2)广泛利用黑板报、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财政法规。2、加强财政法规理论的学习,用理论指导财政工作实践。(1)加强财政法规理论的学习,结合当前财政工作的中心认真学习财政有关法律法规,同政治学习及理论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做到财政法制为经济服务。(2)对财政干部进行一次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办一期财政法律知识培训班,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3)组织好每个财政干部四五普法知识的考试工作。认真做好考试前的领卷、发卷、答卷、改卷工作。(4)继续抓好对领导干部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强化财政执法监督,认真做好复议、应诉工作。1、继续做好财政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加强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文件审核工作,保证财政执法工作程序上的合法性。2、严格财政执法,完善财政执法监督机制。(1)规范财政执法主体,坚决纠正财政经济领域里存在的有法不依,主要抓好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2)根据修订后的《会计法》,抓好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3)加强整个社会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三、组织抓好财政信用资金的催收工作1、力争在2月底下发关于2001年财政信用资金任务计划数的文件,把任务数分解到各部门科室。2、组织各业务科召开财政信用资金的有关会议,协调好各种关系,督促检查回收进度。3、及时通报回收进度情况,表扬先进,带动后进,力争完成全年下达的催收任务。4、及时答复好各种公文,特别是财政周转本金及其占用费的减免公文,要按有关文件精神去认真办理,严格把关,依法办事。

科普教室工作计划例3

中、小学校各学科开展实验教学和技能操作训练,在现代化学校教育体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强调:“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要按照现代科学技术文化发展的新成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更新教学内容,调整课程结构,加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重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普及实验教学是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贯彻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的基本要求,开展各类实验和技能操作训练,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在农村学校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有助于农、科、教结合,促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有助于将学校的综合实验室办成为农村的科技实验站,帮助农民提高科学知识和实用技术水平,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培养我乡经济发展需要的劳动技术大军和向高一级学校输送一大批合格的新生贡献力量。

二、我乡中、小学校实验教学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一)总体目标

(二)要求

我乡按《广西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区)工作验收评估体系》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出符合本乡实际的实施方案和普及验收标准。

1、实验用房。中、小学实验室、仪器室、体育室、器材室、图书室、阅览室、卫生室、科技活动室等用房的面积及数量要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和《广西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检查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

2、实验室设施。实验桌凳、演示台、准备台、仪器柜、通风橱、图书柜架、阅览桌凳等,符合原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室设备规范图册》规定的规格、尺寸、式样和数量。实验室的其它设施,要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和《广西中小学(中师)实验教学基本规范》的规定要求。

3、仪器设备。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按照国家教委(教育部)颁发的目录标准配备。

5、实验教学。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开齐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小学自然课的学生分组实验和教师课堂演示实验。教师有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通知单;学生有实验报告;实验教师有实验记录。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积极开展音、体、美、劳各科教学训练工作。

6、实验室管理

中小学实验室的管理,包括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科仪器设备、器材、器械、图书的陈列存放及管理。要符合《中小学校实验室工作的规定》、《广西中小学(中师)实验教学基本规范》和《广西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区)工作验收评估体系》的要求。

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搞好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工作

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是一项综合性强的工作,是巩固和提高我乡“两基”成果的重要举措。

(一)设立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能。成立乡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乡直各单位紧密配合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做好全乡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规划,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普及的实施工作;制定学校实验用房、设施、仪器配备方案及规范,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小学实验人员的配备标准,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达标工作,督促检查各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开展;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负责组织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类里的业务督导及检查、评估、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归口组织中小学教学实验仪器,体育、美术、卫生器材,电器材,图书等物资的采购供应、质量管理和效益评价工作指导和鼓励各中小学校开展自制教具活动。

各村要相应成立“普实”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二)加大“普实”经费的投入。在“普实”经费投入中,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原则,保证我乡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工作顺利开展。各学校要从勤工俭学的收入和学杂费收入中自行筹措一部分经费,增加实验室建设的投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体制,发展多种形式办学。拓宽实验室建设及实验教学普及投资渠道,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和个人在自愿捐资助学和办学经费中,拿出部分经费,用于实验室建设,开展实验教学。

(三)加强实验操作考核考试。为巩固各校的实验教学成果,提高学生实验教学质量,对技术装备基本达标的学校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对各学校实验及技能操作训练进行考核、考试。

(四)加强实验教师队伍的建设。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必须有一支素质高、相对稳定的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队伍作保证。为使我乡中小学各科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更好地掌握中小学各科实验教学方法、教学理论,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方法、维修技能和管理制度,提高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对在职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以及在实验教学中所取得的成果,纳入教师年度考评的内容和作为晋升的主要依据。

(五)加强督导与检查。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的督导与各类实验室投资效益的财务审计、核查工作。乡普实领导小组全面督导检查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的内容,并以此作为“五好”学校和合格学校的条件之一,以保证中小学实验室工作的正常开展。具体督导与财务审计、检查工作,由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科普教室工作计划例4

(一)继续抓好统计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制定普法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全年组织机关干部学法不少于2次,重点学习《宪法》、《统计法》及与统计法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是把统计普法宣传融于各项统计业务中,利用各种统计会议、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进行广泛的宣传学习;

三是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剖析或“曝光”,提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教育效果。

(二)确保完成年度统计“六五”普法任务。按照《市统计局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统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市统计局年统计“六五”普法计划》的具体要求,圆满完成“六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

二、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

(一)切实搞好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和局党组的要求,结合统计继续教育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强化统计培训教育,把统计法律知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进行学习并单独考试,确保参加继续教育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统计从业资格认定人数不少于500人次。

(二)提高统计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局党组计划组织局内有关科室及各镇(处)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员培训班,确保每个专业科室及各镇处都有一名专职统计执法检查员,不断加强统计执法力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建立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制度,从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统计执法检查、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统计政务公开、部门调查项目清查、审批或备案等方面提出规范化要求。

三、推行统计执法责任制,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一)推行统计执法责任制。明确目标责任,加强监督考核管理,建立长效奖惩机制。

(二)推行全员分段执法责任制。成立由局执法监察大队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参加的联合执法组。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业务科室负责完成催报单、查询书的发放,负责完成执法检查记录和调查笔录的制作,负责完成拒报、迟报等统计违法案件的调查笔录、证据材料的收集工作,并将相关材料及时送监察大队备案,监察大队配合完成;业务科室将案件及相关材料提报给监察大队后,由监察大队负责进行案件的立案、补充调查、处理、结案等相关工作,业务科室配合完成。

(三)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把迟报、拒报问题作为执法重点,加大对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以及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参与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相关科室在每季度后5日内将登记的迟报、拒报情况及相关证据材料送执法监察大队,由执法监察大队依法进行查处。全年大检查不少于1次,常规性执法检查每月开展1次。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统计考核指标数据质量;

二是各专业年报和年月度、季度、半年报数据质量;

科普教室工作计划例5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考试机构,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以下简称内高班)往届毕业生及区内高中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 “阳光工程”,维护我区考生的切身利益,防止“投机报考”,进一步规范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 内高班往届毕业生及区内高中班毕业生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普通高中阶段在内高班或区内高中班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内高班或区内高中班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4、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

  (二)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

  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计划类型和考试科目

  (一) 计划类型。

  内高班往届毕业生及区内高中班毕业生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的设“普通类”“单列类”两类招生计划。“普通类”招生计划报考对象为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学习考试的各民族考生。“单列类” 招生计划报考对象限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学习考试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

  (二) 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除外语科目,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试卷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其中,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外语科目不组织口试。

  2、外语考试科目中的听力考试为必考内容。外语科目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 分,听力部分30分)。外语听力考试总分为30分,其成绩不计入考生高考外语科目成绩总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参考由高校决定。非听力部分试卷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

  三、报名程序

  (一)内高班往届毕业生报名程序。

  1、内高班往届毕业生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或下载《内地新疆高中班往届毕业生学籍情况审查登记表》、《内地新疆高中班往届毕业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于2018年11 月30日前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和《审查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2、考生报名工作截至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由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编排考场、统一印发准考证。

  3、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表将作为考生的报名信息,用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网上录取。考生应仔细检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内容,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报名点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

  4、各地、州、市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内高班往届毕业生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往届毕业生信息汇总核对后报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2019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新教基〔2018〕43号)的要求,负责组织内高班往届毕业生的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具体信息的采集工作。

  (二)区内高中班毕业生报名程序。

  1、区内高中班毕业生普通高考报名本着自愿的原则,可选择在生源地或办班城市报名。选择在办班城市报名的考生,不享受生源地对口援疆计划有关普通高考录取政策;选择在生源地报名的考生,可享受生源地对口援疆计划有关普通高考录取政策。各办班地、州、市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应指导办班学校面向区内高中班高三学生做好高考政策宣传工作。

  2、回生源地报名或在办班城市报名的区内高中班毕业生考生特征必须选“区内高中班毕业生”。

  3、2018年11月29日前,各办班地州市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向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报送《区内高中班毕业生回生源地高考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

  4、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各地上报的区内高中班毕业生回生源地高考报名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无误后于11月 30日前将分地州考生信息数据提供给各生源地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生源地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数据进行复核后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对接考生报名有关事宜。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分配考生报名序号和密码等,并于12月3日前将考生报名序号、密码等信息提供给各办班学校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

科普教室工作计划例6

预计今年全国有1400余所高等学校在我省招生,招生来源计划比*年将有所增加。

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均可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高等学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汇总核定、教育部审核备案后,应于3月底以前报送省招生办公室,由省招生办公室汇总后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各学校必须按国家下达的计划招生,已经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中不得擅自变更。

安排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本科高等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1%。凡有预留计划的高等学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其主管部门备案。

二、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有效形式,是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招生章程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主制订。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有关规定对所属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进行审核。高等学校应于5月1日之前在本校网站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它须知等。

高等学校应将本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于3月底前寄送省招生办公室,省招生办公室负责汇总、编辑各高等院校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4月7日至9日,逾期不再办理。对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报名工作,各市可视具体情况提前进行。

(二)报名地点

考生常住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三)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交验以下证件:

(1)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材料)。应届生由市教育局普(基)教科(处)核查认定,中学集体统一报名。

(2)户口簿、身份证或军人证。

(3)非应届生持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意见等。

(4)同等学力报考者,应由市教育局普(基)教科(处)核查认定身份,并提交中学以上教育部门考核证明。

(5)在中国定居并具有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可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到有关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考生报名,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并认真填涂有关报名用表(卡),同时要签订《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

3.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理工农医、艺术理等五类。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报其中一类。报考艺术文的考生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报考体育类或艺术理的考生考试科目与理工农医类相同。考生无论选报哪一类,都可以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种外语中选考一种外语,并在报考时说明。

4.借考。因公长期在外省的工作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当地借考的,须由考生或其父母工作单位向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户口以外的省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户口所在的省级招办处理。我省考生不能在省内跨市借考。凡借考考生必须于4月9日前报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审批。

(五)各市要严格做好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严肃查处"高考移民"问题,保障当地考生的合法权益。对为考生弄虚作假提供便利的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的工作人员,要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鲁招委字[*]8号文件《山东省*年普通高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实施意见(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负责,其他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对受过法律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组织的;

(二)道德品质恶劣的;

(三)有违法犯罪行为。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市、区)招生委员会领导,县(市、区)体检小组具体组织,在县(市、区)体检站进行。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高等学校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体检时应按规定缴纳体检费。

报考军事、公安院校的考生于统考后录取前由省军区、省公安厅按军事院校、公安院校体检面试标准组织复检。复检及面试办法另文下达。体检过程中,考生的体检表应安排专人传递。非体检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接触体检表。

体检工作须于4月27日前结束。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考生。体检时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须经主检医师同意,体检站批准,可予复查。复查工作须于4月30日前结束,逾期不予处理。体检结论以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或复查后的结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之内进行体检、复查的体检结果一律不作为录取依据。

各级招生办公室应对体检工作严密组织、细致服务,逐项审查落实,严防考生漏缺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发生。

六、组建档案

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中学档案由考生毕业中学负责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组建,并于5月底以前统一集中到县(市、区)招生办。内容主要包括:1.学年评语表;2.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3.山东省中学生体育合格登记卡;4.健康检查表;5.毕业生登记表;6.高中毕业生家庭情况调查表;7.中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8.中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等级考核表。非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一般应于报名时交县(市、区)招生办。考生被录取后由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生办领取密封的档案去高校报到。没有被高校录取的档案于当年底退回考生档案原在中学(单位)。

高考档案实行电子档案,它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五部分,须与考生报考时所填涂确认的原始表(卡)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卡》、《考生档案、体检卡》由考生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组织考生填写,填写内容要保证与中学档案及考生本人情况相符。其中,会考成绩由中学组织填写,体育考核为《山东省中学体育合格登记卡》中最后结论;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等级,应届生由班主任负责按《中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等级考核表》中评定等级填写,其他考生由所在单位负责填写;诚信记录由省招办根据考生考试违规情况提供给学校。《考生志愿卡》由考生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准确地填写。

七、考试与评卷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3+X"考试方案,"3+X"中的"3"是指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三科,其中数学分文、理科试卷,外语听力计入外语科总分;"X"指综合科目,分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由我省自行命题,其他科目由教育部命题。命题依据教育部公布的《*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进行。

“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各为3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时间:6月7日、8日(具体考试时间表另文下发)。

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按《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鲁招办[*]13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语文科实行网上阅卷,语文科考试的组织实施另文下达。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市招生办公室组织的外语口试。口试内容与时间由各市自定。口试成绩于7月3日前报送省招生办公室。

考试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招生委员会一定要加强考场管理,认真选派和培训监考工作人员,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采取得力措施,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顺利、有效地实施。各市要加大投入,确保今年我省全部考场实现电子监控。对高考中发现的违纪、舞弊案件,各市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统考期间,省招办将向各考点派遣统考检查员,因管理不善或监考人员不负责任造成考场纪律松懈、出现作弊行为的县(市、区),除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外,并于第二年取消设立考点的资格。

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委派的评卷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承担评卷工作任务的学校,要及早落实评卷场所,强化试卷的安全保密管理,做好相应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充实评卷队伍,按时完成任务,同时要加强对评卷教师的培训和管理,确保高考评卷工作质量。

考生的高考成绩于6月25日前以原始分数的形式公布。

八、录取批次及填报志愿

(一)录取分六批进行: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高职)一批、专科(高职)二批。

提前批:军事、公安、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本科院校;军事、公安等专科院校及专业;艺术本科院校及专业。

本科一批: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部委属重点院校、部分省属重点院校、有七年学制专业的院校或专业;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本科院校及专业。

本科二批:一般本科普通院校及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实践生本科院校及专业。

本科三批:普通高校的独立学院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等以培养成本收费的本科院校及专业。

专科(高职)一批:所有本科院校的专科(高职)及省部属的普通专科院校;艺术、体育专科(高职)院校及专业。

专科(高职)二批:普通高校的独立学院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等以培养成本收费的专科(高职),市属普通院校专科(高职),职业技术学院及独立设置成人高校专科(高职),电大普通班,民办高校专科(高职);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实践生专科(高职)院校及专业。

(二)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

1.6月27日-29日,填报普通本科(含军事、公安专科)、艺术、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和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本专科志愿。

2.7月25日-26日,填报普通专科(高职)志愿。

3.考生志愿卡分普通本科志愿卡,普通专科(高职)志愿卡,艺术、体育、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卡。

4.普通本科志愿卡填报提前批、本科一批、二批、三批的文理科院校及专业。提前批可填报1个本科、1个专科和1个服从调剂志愿;本科一、二批可填报1个一志愿,6个平行二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志愿;本科三批可填报4个平行和1个服从调剂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均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5.普通专科(高职)志愿卡填报专科(高职)一批、二批的文理科院校及专业。专科(高职)一批可填报1个一志愿、6个平行二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志愿;专科(高职)二批可填报1个一志愿、6个平行二志愿,专科(高职)二批不设服从调剂志愿,录取中也不进行调剂录取。每个学校志愿均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6.报考艺术、体育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可以分别兼报文史类、理工农医类本、专科一批之后的院校及专业。

7.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自己的考试成绩,参照报考指南中招生专业计划和学校的招生章程进行志愿填报。

8.考生要按规定认真仔细地填涂《志愿卡》,字迹要清楚。

9.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进行填报,填报后须有本人签字确认。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能改动。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志愿确认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考生保存,一份留县(市、区)招生办保存至年底。

10.考生志愿信息由县(市、区)招办组织采集,志愿信息要按规定时间逐级上报省招生办公室。

各中学要根据今年招生工作的新特点,积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工作,尊重考生选择,做好志愿报考的组织工作。

九、录取

我省今年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参加。

录取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高等学校有关招生录取的具体要求,应事先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做到公开、透明。录取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对社会的承诺。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向招生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同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等学校,省招生办公室有权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代为录取。

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不应限制统考外语语种。对肢体残疾、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预留计划使用的管理。在本校调整计划及预留计划的使用时应集体研究决定。高等学校不得随意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并负责处理因调整或预留计划使用不当而造成的遗留问题。严禁高等学校利用调整计划或预留计划巧立名目向考生乱收费。省招生办公室将对高等学校预留计划的使用加强监督和管理。

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

(一)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范围以教育部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中公布的竞赛名称为准)一等奖以上者,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三)高中教育阶段见义勇为的学生,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见义勇为学生的认定以政府颁发的证书和新闻稿件为准。

(四)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五)艺术特长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向所报考学校提供档案,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六)烈士子女,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七)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八)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九)少数民族考生,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考生若同时具备上述几项享受加分或降分照顾条件,可选其最高项,不得重复计算。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享受加分或降分照顾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各报名点和招生办公室要认真验证各种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考试资格以及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参与者的责任。

加强对录取场所的管理,净化招生环境。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录取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录取期间,除招生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录取场所。

高校录取的新生,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新生名册上盖章后寄送高校,由高校据此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高等学校通过邮政部门直接寄发给考生,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扣压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人事档案和报到注册等手续;高等学校凭录取通知书和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办理新生入学及户籍登记等手续。

精心组织安排录取工作,确保高校按时开学。录取工作结束后,高等学校要尽快组织新生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等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等学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汇总后,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二十天之内报送省招生办公室。高等学校还要进一步加强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新生报到注册时,要按照考生中学档案和考生电子档案认真严格审查,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户籍证明和本人照片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得注册,要及时查明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省招生办公室。高等学校开学后,要对新生进行体格复查和"指纹"复核,若发现新生体检不合格或替考、冒名顶替入学者要坚决予以清退。

科普教室工作计划例7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及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版权所有的重要作用,提高我院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实施依法治院、依法执业,实践“仁爱济世、精诚行医”的医院理念,构建医院核心价值观。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市人民医院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院,依法行医,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为医院持续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目标

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全面提高全院领导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医院领导依法管理,依法治院的意识和水平。提高全院职工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使法制宣传教育成为医院医疗活动和继续学习的重要内容。为医院持续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任务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宪法、法律意识;提高医院领导和中层(管理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及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2、围绕医疗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学习宣传与医疗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以医院管理年“评价”标准、创建平安医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治理商业贿赂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学习为医院的发展和改革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3、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院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院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事前法律咨询制度、加强监督、审计等制度的学习和落实。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促进医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

三、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1、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医院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唐刘红同志任组长,刘洪刚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沈回春、雷茂衡、金锋、刘若中、乌建平、王建国、高伟、王世民、李军、田芸、熊乐强、马学泽、曾清、张雁飞、司马刚、何加乐、李玲、胡江等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科,金锋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2、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医院“五五”普法办公室对各部门的普法工作开展进行检查、督促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工作绩效评估联系起来。具体职责和分工:

普法办公室、院办:负责全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策划和实施,负责对全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及依法管理、依法行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和信息反馈。

党办:负责全院《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宣传培训及考核。

人事科、总务科:负责全院职工(含招聘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的法制培训、宣传及考核。

医务处、护理部:负责医疗、医技、护理卫生人员依法行医的法制宣传落实情况的督查和信息反馈。

院感科:负责院内感染控制、职业病防护等的法制宣传培训及考核。

保卫科:负责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的法制培训及考核。

计财、审计:负责重要支出事前审计、公开招标、规范收费等法制宣传培训及考核。

营销科:负责法制宣传橱窗、专栏等宣传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为主题的活动。

充分发挥院板报、宣传专栏,橱窗等的宣传阵地作用,利用上街宣传、社区宣传、举办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通过组织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岗前培训、专题讲座、全国法制日宣传来介绍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促进法制观念、意识的增强。

(三)突出重点,分类实施。

1、医院领导和管理干部要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应熟悉了解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版权所有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做到每年度不少于两次集中学习,并注意培训单位普法宣传骨干。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入学习与本职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规章。如: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依法开展执业活动。

3、行政管理干部要深入学习各项法律和行政法规、政策规范。以管理合法性为基础,管理合理性为目标。贯彻宣传妇女儿童保护法、计划生育法、劳动法、消防法等法律,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职工的合法权利,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四)坚持学法、用法和守法。

1、从医疗卫生工作重点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法制学习宣传。在加强法学理论学习的同时,要运用典型案例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水平。

2、把法制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把遵守法律与遵守纪律相结合,把“五五”普法和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立相结合。明确领导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工作中应履行的规定职责,增强对法规的理性认识,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3、依法实施医疗活动,保证党和国家的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全面执行。进一步落实依法管理、依法治院,完善院务公开制度,明确医院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监督程序等,坚持事前审计制度,院内公示制度和公开招标制度。把学法用法贯穿于全院开展医疗活动的过程中。

四、保障措施

(一)在上级部门指导下,院“五五”普法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时期学习宣传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定期会议,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总结。

科普教室工作计划例8

教育部、 总政治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对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进行了调整和规范。今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总体情况今年国家教育部、总政治部在西藏投放军警院校青年学生和国防生招生计划共134名,其中军队院校65名、武警院校60名、国防生9名,全部为二本以上(一本86名、二本48名);除1名女生(理科)和8名文科男生计划外,其余均为理科男生计划。另外,解放军理工大学有3名招生计划,为全国人防系统定向培养学员(无军籍),理科二本,不限性别。报考以上院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省军区系统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检。今年的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进一步加大了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压减传统力量和老旧装备专业招生数量,适度扩大指挥类专业招生比例,初级指挥军官基本立足军校培养,技术类专业主要安排军队综合大学、军医大学和依托培养高校招收培养。在招生计划投放上,坚持向生源大省、教育大省重点倾斜,兼顾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升学需求。今年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对象条件调整从今年起,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最低报考年龄均不得低于 17 周岁、 不超过 20 周岁(截至报考当年 8 月 31 日);取消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报考限制, 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政治考核政策调整一是调整了政治考核的组织时间。为了增强政治考核的针对性、有效性,避免人力、物力浪费,政治考核主要在高考结束后组织实施,并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投档录取前将考生政治考核结论与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结论一并送交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二是简化政治考核组织流程。明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为政治考核的责任主体,负责确定政治考核组织程序和完成时限。考生可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或到县级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填报个人信息并报送县级人民武装部。县级人民武装部扎实做好政治考核工作,并按时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政治考核表》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军检政策调整及其主要考虑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检测,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配合,从军队院校和驻普通高校选培办抽调人员具体实施。主要有 3 个方面调整:一是严格控制军检数量比例。参加面试考生数量由以前的“原则上不低于各院校招生计划的3-4 倍,一本线以上考生原则上全部参加面试”,调整为“原则上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的3 倍掌握”,并规定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二是全程公开公布军检信息。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拟制军检工作手册,明确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并通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可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或在军检现场获取关于军检相关信息。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三是明确军检结果查询及申诉复议渠道。考生对军检结论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明确规定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应于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 天内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按规定自行查询检测情况。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招生投档录取政策调整一是明确投档方式。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依据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分别向院校投档。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 110%投档 (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 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 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00%投档。 二是减少优先录取对象。保留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的资格,取消“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等 4 类对象的优先录取资格。三是严把退档条件及程序。投档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今年在招生信息公开及监督方面有重大改进今年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要求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军队生长干部招生工作全程公开透明。主要有 3个方面的改进:一是搭建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依托国家教育部阳光高考网(Gaokao.Chsi.com.cn)、中国军网(www.81.cn)、军队人才网(www.81rc.mil.cn)建立招生宣传网络平台,实现招生政策信息的及时及关键环节的信息查询。二是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在军地有关媒体上播发招生政策、 院校情况、学科发展等内容。5 月中旬,军区级单位指导省军区和招生院校开展“军队招生宣传月”活动,组织招生政策咨询会,依托部分重点中学建立生源基地,及时掌握优质生源情况,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信息咨询。 三是畅通信息咨询及下载渠道。省军区及招生院校开辟网络专栏、开通咨询电话,提供招生政策、计划,以及军检安排等信息咨询,政治考核表和军检工作手册等文件可通过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军检结果可通过网络查询,进一步减少工作环节、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四是加大招生全程舆论监督。组织军队新闻媒体对省军区、院校年度招生情况进行跟踪采访报道,并对新生复查复试、入学军训、新生教育等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将招生工作全程纳入舆论监督之中。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普通中学高中毕业,未婚。政治条件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身体条件达到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有关标准。报考机要、潜艇、飞行、刑侦、艺术类专业的,还应符合相关专业政治条件、身体条件方面的特殊要求,院校招生简章中会作出具体明确。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学员、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学生的区别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学员、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同为军队生长干部的重要来源,三者主要区别在于:①军事院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②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主要由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艺术学院招生,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择优选拔为军队干部分配到部队工作,未被选拔为军队干部的毕业学员,面向社会自主就业,可以优先招聘录用为军队文职人员;③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考核合格才办理入伍手续。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防生还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

附件:

科普教室工作计划例9

(二)各高校招生负责人使用省招生办公室发放的网上录取用户帐号及登录密码进入网上录取系统。

(三)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高校的各科类计划和专业计划。凡线上生源超出原招生计划且确需增加计划的高校,请于4月13日上午12:00前将盖有高校公章的公函传真到省教育厅规划处。4月13日,经规划处同意增加计划的高校在网上进行增加计划的操作。若总计划不变,则各专业间的计划调整可在省招生办公室投档后进行。

(四)省招生办公室按照《关于公布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插班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公布的各校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采用线上全投的方式投出符合条件的考生,由高校择优录取。

(五)高校招生负责人进行阅档录取时,确定的拟录取或拟退档名单直接提交给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六)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关于公布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插班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提交的拟录取和拟退档考生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予以审核备案,对认为不合理录取和不合理退档的退回给高校复议。高校对省招生办公室退回的复议名单再次审阅,确定拟录取、拟退档后提交给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需要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对高校不合理拟退档考生,省招生办公室退回高校复议,但退回复议不超过2次。退档考生的善后处理由高校负责。

科普教室工作计划例10

一、指导思想[文秘站--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院,依法行医,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为医院持续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目标

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全面提高全院领导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医院领导依法管理,依法治院的意识和水平。提高全院职工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使法制宣传教育成为医院医疗活动和继续学习的重要内容。为医院持续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任务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宪法、法律意识;提高医院领导和中层管理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及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2、围绕医疗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学习宣传与医疗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以医院管理年“评价”标准、创建平安医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治理商业贿赂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学习为医院的发展和改革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3、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院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院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事前法律咨询制度、加强监督、审计等制度的学习和落实。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促进医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

三、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1、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医院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唐刘红同志任组长,刘洪刚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沈回春、雷茂衡、金锋、刘若中、乌建平、王建国、高伟、王世民、李军、田芸、熊乐强、马学泽、曾清、张雁飞、司马刚、何加乐、李玲、胡江等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科,金锋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2、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医院“五五”普法办公室对各部门的普法工作开展进行检查、督促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工作绩效评估联系起来。具体职责和分工:

普法办公室、院办:负责全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策划和实施,负责对全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及依法管理、依法行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和信息反馈。

党办:负责全院《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宣传培训及考核。

人事科、总务科:负责全院职工(含招聘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的法制培训、宣传及考核。

医务处、护理部:负责医疗、医技、护理卫生人员依法行医的法制宣传落实情况的督查和信息反馈。

院感科:负责院内感染控制、职业病防护等的法制宣传培训及考核。

保卫科:负责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的法制培训及考核。

计财、审

计:负责重要支出事前审计、公开招标、规范收费等法制宣传培训及考核。

营销科:负责法制宣传橱窗、专栏等宣传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为主题的活动。

充分发挥院板报、宣传专栏,橱窗等的宣传阵地作用,利用上街宣传、社区宣传、举办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通过组织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岗前培训、专题讲座、全国法制日宣传来介绍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促进法制观念、意识的增强。

(三)突出重点,分类实施。

1、医院领导和管理干部要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应熟悉了解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做到每年度不少于两次集中学习,并注意培训单位普法宣传骨干。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入学习与本职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规章。如: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依法开展执业活动。

3、行政管理干部要深入学习各项法律和行政法规、政策规范。以管理合法性为基础,管理合理性为目标。贯彻宣传妇女儿童保护法、计划生育法、劳动法、消防法等法律,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职工的合法权利,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四)坚持学法、用法和守法。

1、从医疗卫生工作重点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法制学习宣传。在加强法学理论学习的同时,要运用典型案例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水平。

2、把法制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把遵守法律与遵守纪律相结合,把“五五”普法和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立相结合。明确领导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工作中应履行的规定职责,增强对法规的理性认识,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3、依法实施医疗活动,保证党和国家的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全面执行。进一步落实依法管理、依法治院,完善院务公开制度,明确医院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监督程序等,坚持事前审计制度,院内公示制度和公开招标制度。把学法用法贯穿于全院开展医疗活动的过程中。

四、保障措施

(一)在上级部门指导下,院“五五”普法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时期学习宣传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定期会议,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