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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3-01-05 08:54:09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例1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自2011年起已连续被列为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民生建设年”重点项目。各级科协组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民生建设年”重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科普惠农惠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科普示范社区、农村科普带头人的辐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为农牧民群众提供及时周到的科技服务,引导城镇居民和青少年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能力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一年来,自治区科协系统累计开展科技服务活动1000余项,技术咨询服务1800余次。

二是建立了科普长效机制

自治区科协、财政厅始终坚持培养一批、发展一批、壮大一批、带动一批、表彰一批的原则,在全疆开展科普示范典型的培养和发展。截止目前,全疆已确定653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610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465个科普带头人、46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603个社区作为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储备项目,为今后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奠定了坚实基础。自治区还在全国首个将“科普惠农服务站”作为抓手,列为自治区科普惠农表彰对象,并先后制定出台了自治区科普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通过引导、帮助基层科普组织和社会各界建立科普服务站,推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以延长科普惠农惠民工作链。2012年,全疆新建科普惠农服务站105个,科普惠民服务站94个。截止目前,全疆已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834个,科普惠民服务站145个,其中各级科普惠农惠民表彰对象建立服务站450个。

三是提升了科普服务能力

据调查,全疆94个县市区中科协独立建制的54个,合署办公的40个。全区共有社区1613个,70%以上的社区建有科协组织(科普小组),社区科普志愿者近5万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健康发展,全疆现有各类农技协组织1883个、会员63.4万人,成为基层科普工作的重要力量。通过“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工作在全区各地扎实有效展开,极大地促进了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提高了基层科协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增强了科协组织的实力。在大力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影响下,各县(市、区)积极筹备成立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截至目前,全疆所有的地州市科协和43个县市科协成立了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成为全国建立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最多的省区市,为进一步开展基层科普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四是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例2

根据“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的任务和要求,拓展和完善现有各类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有计划地推进科普设施的建设与发展,力争在我区新建或发展一批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公园、电子科普画廊、科普学校、科普阅览室、科普长廊等。通过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加强我区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公众利用科普设施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需求。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1、制订科普设施的管理办法与奖励办法。

2、坚持科普设施的公益性原则,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并做好相关督察工作。

充分发挥科普设施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推动各类科普设施与学校科学教育的衔接。进一步发挥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改善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定期对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免费或优惠开放,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增加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和专业设施的科普功能,发挥它们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作用。

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利用科研设施、场所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

拓展和完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设施、科普教育功能,不断开发满足青少年参与需求的科普活动项目,发挥青少年教育基地在科普教育中的作用。

加强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科普教育功能,将有关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内容,促进城区劳动者科学素质的提高。

加强职工学校、文化宫、俱乐部等企业文化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逐步对工会系统的职工学校、文化宫或俱乐部进行设施的提升与改造,并组织开展各种科普活动吸引职工参与,使它们作为企业科普活动的重要阵地,满足广大职工群众获得科普教育、提升科学素质的需要。

3、加大科普设施建设力度,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

将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科普设施建设纳入文明城市评比和考核内容。加快社区科普设施建设,在全区实施“一报”(大众科普报)、“一网”(大众科普网)、“一廊”(标准科普画廊)、“一室”(科普阅览室)、“一校”(科普学校)为居民提供科普服务。

加快企业科协建设力度,加强企业科普设施建设,通过科技人员活动场所、科普画廊、科普刊物等,为企业职工提供科普服务。

4、制定有关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专业科普场馆。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团体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它场地设施。

5、推进科普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三、工作重点和要求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例3

(一)明确指导思想:按照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此次组织实施“计划”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省农村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不断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和科普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让科普工作真正惠及农业、农村、农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二)明确实施原则

按照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各级科协要认真了解并深刻领会《实施方案》的实施原则,使“计划”在我省顺利实施展开。

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局,按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总体要求,把“吉林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与服务我省“三农”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结合,把促进农村的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促进农民的增收致富,作为我省农村科普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

二要社会举荐,立足公益。评选范围要面向社会各界,凡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并要以立足农村科普工作战线为主,注重社会公益效果,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百业科技致富竞赛评选的科普致富能人及农村科普带头人创造更好的条件,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坚持从我省中、东、西部农村区域划分特点的实际出发,遵循农业区域特点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等农业发展实际和客观规律,将能够有效促进本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及优秀的科普示范带头人大力扶持并予以推荐,着力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作为我省农村科普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实施好、落实好。

(三)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及结合我省实际,各级科协要认真明确目标,抓紧落实任务,将“计划”组织落实好。通过“计划”的有效实施,逐步在我省广大农村建立起适应需求、服务农民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扶持并建成一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大、综合实力强的农村科普示范体系;组建起一支高素质、专业性强的农村科普服务队伍;培养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并以此为基点,建立适应当前我省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有科协特色、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体系,进而形成科协组织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村科普工作运行机制。

1、以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为突破口,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实用技术、新品种、新信息的引进和推广,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增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民收入增加,推进农村经济发展。

2、以建立农村科普示范体系为载体,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示范乡镇、科技示范村、“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等农村科普示范网络体系,向农村和农民积极宣传推广农业技术成果,传播先进技术和市场信息,普及科学生活知识,形成速度快捷、运转有效的农业信息传播渠道,实现科普信息和农业信息的有效流通。

3、以培养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为基础,通过乡土科技人才、农业专家和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广大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为深入开展农村科普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4、以强化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建设为保障,通过在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建立集科普宣传、技术咨询服务、科技示范辐射等功能为一体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面向少数民族地区的广大农民群众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二、科学掌握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凡经政府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县级以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含县级)均可推荐。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确、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县级以上(含县级)表彰奖励;

3、拥有农户会员在100户以上,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协会组织成立3年以上,前景看好,有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地农民年均纯收入的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面向农民和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等科普活动,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的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长期从事农村科普工作,热心农村科普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3、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致富,提高农民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曾获得省级农村百业科技致富竞赛大王、能手称号的科技致富能人具有优先权。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2、科普宣传设施健全,工作基础较好,科普工作队发挥的作用明显;

3、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4、常年面对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活动。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贡献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与认可。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效实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科协要充分认识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重要意义与深远影响。对“计划”的实施,各级科协领导要亲自主抓,积极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培育典型计划及实施细则,探索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组织,严格推荐

1、名额确定。按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联合实施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要求及结合我省各地区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省科协确定了各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示范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并下达到各市、州。

2006年,各市、州可推荐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各2个,农村科普带头人各1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推荐1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经省科协与省财政厅核实、筛选,将在全省选出3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2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名农村科普带头人,1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申报。

2、申报时间。各市、州的推荐工作截至到2006年9月10日,各地要将申报推荐名单及材料一式五份报省科协科普部(推荐材料需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正式报送的函;各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和相关材料。

3、申报办法。各级科协与财政部门要严格依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联合签发的《关于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及《“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由县(市、区)科协与财政部门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手段,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与个人申报,通过县级科协与财政部门审批后,向市、州科协申报。市、州科协汇总各县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在省科协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提出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

省科协与财政厅将联合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地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通过审核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吉林科技网”及有关媒体上公示10天,公示期无异议的,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推荐,参加“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与个人”的评选。

4、各级科协与财政部门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和有效经验,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各市、州科协要认真做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在12月中旬将年度工作总结报省科协科普部。

省科协科普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例4

一、统一思想,充分熟悉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十一五”时期我市科普工作实现自我提升、自我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加快融入大都市,建设新富阳,全面推进“山水文化名市、现代产业新城、人居休闲胜地”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熟悉创建和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实现我市科普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1、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科技的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用科学发展观来统揽经济、社会的发展,就必须大力提高全社会非凡是党员干部的科技意识,牢固树立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效益理念;就必须大力推动科普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和制度化,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使科学发展的思想深入人心,并成为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的自觉行动。开展创建和试点工作,可以更好地发挥科普工作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科普能力,使之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力量。

2、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引领未来发展的主导力量。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指出,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实现长期持续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加强科普工作,促进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是提升区域发展竞争力的基础工程,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要害时期,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的支撑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越是经济发展,我们越要注重科普和科技创新工作,越要突出和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越要以科技的进步引领经济的发展。创建和试点工作可以进一步动员和团结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我们要建设一个经济实力强、体制机制活、人文气息浓、生活品质优的新富阳,就要广泛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创建和“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就要以切实的举措推进科普事业的发展,为全面推进“山水文化名市、现代产业新城、人居休闲胜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就要以科技的普及与创

新,提升创业水平,拓展创业领域,优化创业环境,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水平。

3、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养、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途径。科学技术的普及程度,是国民科学文化素养的重要标志,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在当前区域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劳动者素质的差距,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害性制约因素之一。目前,我市城乡广大群众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干部群众对普及科学知识、创新科技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要求更为迫切。开展创建和试点工作直接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要以创建和试点工作为抓手,着力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养,在全社会进一步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让城乡广大群众把握更多的科学知识,使他们在形形的愚昧迷信和伪科学面前,保持清醒和理智,用科学战胜迷信,用文明战胜愚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创建和试点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来抓,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把握重点,切实做好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的各项工作

我市创建和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发动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科普工作,努力构建社会大科普的格局,力争科普设施不断完善,科普手段更加先进,科普队伍逐步壮大,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真正实现科普工作的制度化、群众化、社会化、经常化,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服务,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科学文化素养,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根据这一总体要求,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健全科普组织网络,发挥科技人才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科普组织,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科普工作。在符合相关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中积极发展科协组织。要进一步扩大各类技术协会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在乡镇、街道的覆盖面,不断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以适应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对科普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承担起全市科普工作的重任。要整合现有农民培训资源,形成城乡统一的培训网络,形成以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特色学校为主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网络。要着力加强“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建立健全与科技人员的联系制度,激发科技人员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潜能,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人才保障。

2、广泛开展科普实践活动,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开展好科普实践活动,是创建和试点的中心工作和主要形式。必须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联系“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任务,认真抓好各项科普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来加强科普宣传,增强市民爱科技、学科技、用科技的意识,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和实践能力。一要经常性地组织科技咨询、科技信息、科普展览以及大型科普宣传等活动,广泛宣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二要坚持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基层,根据农时季节特点,组织科技人员进村入户,面对面地向群众传授科学技术知识,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科技疑难问题。三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手段,围绕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更高要求,开设大众科普栏目,切实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四要深入开展

调查研究,不断更新科普内容,运用新的科普手段,采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普实践活动。根据领导干部、城市居民、青少年、妇女、残疾人以及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同群体的需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活动。对于广大社会群众,要重点抓好“科技宣传周(科普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使这些活动成为组织发动面广、对群众吸引力强、社会影响深的科普工作精品。五要大力开展各类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工作,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3、整合各类科普资源,加快科普设施建设。市、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逐步实现科普设备、手段现代化,不断提高科普教育的效果。根据创建和试点工作要求,市级有关部门要将市科技馆纳入新区建设的统一规划,争取及早建设;市级要建立科普活动中心,乡镇、街道要通过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依托农村中小学校、农函大辅导站、农村化学校、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点、文化站、农技协等建立科普活动站;要加大标准科普画廊建设力度,市区要新规划建设高标准科普画廊一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要建设一处10米以上标准科普画廊,各建制村要建立5.4米以上标准科普画廊。要充分发挥这些场所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科普活动。这里非凡要强调一下的是时间进度问题,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即乡镇、街道建立科普活动站、村建立科普宣传栏和确定科普员工作,今年年底前务必全面完成,其它硬件建设2007年8月底前要全面完成。

4、加强科普示范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入开展科普示范乡镇、科普文明(示范)社区、科普示范村、科普示范基地、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或科普特色学校创建活动,通过努力,争创省级科普示范乡镇3个,科普示范村(社区)4个,杭州市级科普示范乡镇、街道10个,科普示范社区10个,杭州市级科普示范基地3个,杭州市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3个,杭州市级科普特色学校2所。加强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的结合,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通信器材、造纸及纸制品、轻纺服装等传统产业,淘汰低端落后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提升我市制造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务实创新,确保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创建和试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创的整体合力,确保创建和试点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要搞好结合。创建和试点工作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创建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把创建工作与各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要把创建工作与履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建工作纳入到本职工作中去,相互促进、相互提高。要把创建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科普惠农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一站一栏一员”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科普服务能力。要不断完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网络,加强农村基层的科普设施建设,丰富农村基层的科普活动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科普教育体系、农民科技示范推广体系、农业产业化技术促进体系、基层科普示范体系,切实提高农村科普工作的层次与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要把创建工作与促进科技创新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科学普及,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引导人们树立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的价值观念。要把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密切结合起来,努力推动科学技术走向大众、走向社会,发展创新文化,营造创新氛围,激发创新精神

,培养创新人才,增强创新能力。

二是要创新载体。创建和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各级科协组织开展科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例5

二、目标任务

(一)通过抓重点,抓亮点,抓示范,在全市建设一批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为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二)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三)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四)通过建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把青少年科普教育纳入全民科普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持续创新科普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科学素养,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五)培养青少年养成良好的科学素养,提高他们的科技创新精神和科学实践能力,促进品学兼优的青少年科技人才持续发展;创新科普教育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整合利用科普教育资源,形成良好的青少年科普教育社会环境和氛围。

三、实施原则

(一)面向社会,统一标准。项目征集范围面向社会各界,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二)立足科普,注重公益。项目应立足于农村科普工作战线和我市中小学校,注重社会公益,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三)配套到位,追踪问效。各区县要在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的同时,根据市发改委《*市20*年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配套资金金额及时足额的拨付建设项目。同时,市财政局、市科协对市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基地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科普活动的支出。

四、名额分配

按照省市民生工程项目的要求,20*年在全市重点扶持11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5个科普教育示范学校改善科普工作条件,开展各种形式科普活动和科技培训活动(具体名额的分配祥见20*年度*市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名额和资金分配表)。

五、资金安排

按照省市民生工程项目的要求,我市20*年科普惠农富民计划项目,每个项目安排5万元资助,共计投入80万元。其中,市级共投入33.5万元,区县财政投入46.5万元(具体分配祥见20*年度*市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名额和资金分配表)。

六、建设标准

(一)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1、示范基地要建立科普工作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5人以上。

2、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科普工作要求,积极普及农村实用技术、先进技术、推广新品种,应用新成果,传播现代农村科技信息和管理办法。

3、科普工作要有经费保障,每年用于科学普及的投入不低于总费用的2%。

4、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具备技术先进、示范性强、带动作用大的项目或技术优势,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生态效果好,生产面积要在20亩以上。

5、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技术、信息幅射影响周边60%以上的地区,向周边及其他地区普及技术3项以上。

6、经常开展技术示范、推广活动,每年培训农民次数不低于3期,培训人数1000人次以上;并有相应培训计划、内容、总结、影像等档案资料。

7、示范基地要有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的科普活动室,要配备一定的科普设施(音像设备),基地应至少有一处结合本产业专业的科普宣传栏。

8、接受上级科协指导,完成上级科协下达的有关科普工作任务。

(二)科普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

1、学校科技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学校能将科技教育列入总体发展目标,有创建示范性科技学校的规划和实施计划方案,有良好的运行机制,以科技教育带动素质教育,在开展学校科技教育工作中具有创新性、独特性、示范性。

2、学校把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作为学生科技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中,围绕科技教育政策,创建有良好的平台和有效载体、有品牌活动,科技教育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方面有新的举措。

3、有一支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待遇落实。队伍稳定。

4、开展经常性的科技教育活动,如讲座、竞赛、观摩,组织参加每年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普知识大赛及开展有主题的科技节活动,师生参与率达90%以上;

5、能定期表彰科技教育优秀教师和积极参加科技活动的学生。

6、学校每年有计划安排科技活动辅导员参加专题性的科普报告和进行新科技知识系列培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开展科技教育的能力。

7、学校建有与科技特色项目相匹配的较先进的操作实验室。有专人管理和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率和使用率高,项目资源对兄弟学校及社会开放。

8、重视对青少年科技教育的投入,并逐年递增。保证活动经费,添置更新教学与活动的科技器材。图书室中辟有科普图书专柜、电教室中存有最新科普读物,出借率、使用率高。有科技教育成果展示室,定期组织专题科技教育成果展示。

七、组织实施

(一)8月5日召开工作会议,对20*年*市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二)8月15日前各区县根据市发改委和市科协确定的项目内容和数量,向市科协报送项目。(*市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版)。

(三)8月30日前市财政局、市科协汇总各区县报送材料,由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市科普网上公示。公示期满,下发关于建设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项目的通知。由市、区财政资金按计划分阶段拨付。

(四)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确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更新科普设施,改善科普工作条件,不断拓展科普功能,面向农民和青少年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各区县科协组织实施,监督项目的完成情况市科协、市财政局有关部门督导检查。

(五)10月20日前,各区县科协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在自查合格的情况下,向市科协提交关于检查验收的申请等材料。(关于申请检查验收项目的请示、项目结题报告书、关于报送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各一式三份);

(六)11月20前市科协完成对全市16个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七)项目资金按照市发改委确定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工程项目资金标准拨付。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市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工作是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农民和青少年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要通过广泛宣传*市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和教育战线的基层科普组织、科普工作者、科技辅导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和青少年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科普工作.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项目的申报和检查验收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各区县要保证项目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优中选优。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在建设和检查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的区县,将严肃处理,停发20*年的未付项目资金,收回已发放资金,上报市发改委在全市通报,同时取消或核减该区县下年的推荐名额和金额。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例6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科普活动,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四条科普是公益事业,必须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可以采用市场机制运作方式。

第五条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公众都应当参与和支持科普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将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保障科普经费,完善科普设施,加强科普队伍建设,推动科普事业的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审议科普工作的重大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督促规划、计划和有关工作的落实;协调科普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科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定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科普工作。

第八条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应当组织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开展科普活动,协助制定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支持和指导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基层科普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第九条各级宣传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科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科普工作。

第十条学校应当把科普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的科普教育,组织学生开展科学技术发明、竞赛、论文撰写和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第十一条农业、科技等有关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加强农村科技培训,建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促进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和应用,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倡导科学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切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农村、城镇基层组织及社区应当根据各自特点和生产、生活、娱乐、健康以及公共安全、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需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广泛开展各类科普活动。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同步增加;加大对社会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的支持力度;扶持农业农村、欠发达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科普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科普工作。

各级财政安排的科普经费,其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共同制定。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规范完善科普场馆、设施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应当建立科普场馆;乡镇、街道(社区)应当设置科普宣传画廊、橱窗、科普活动室等设施。

公共宣传栏和城镇户外广告,应当有科普内容。

有条件的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应当向社会开放,举办科普展览、讲座,提供科技咨询和培训;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旅游景点应当面向社会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侵占科普场馆、设施。

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因基本建设和城市改造确需改变功能、用途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择地重建。

科普场馆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改作他用的,应当征得主管部门同意,但一般不得超过十日;期满后,使用者应当恢复原状,不得影响该场馆的功能、用途,不得妨碍开展正常科普活动。

第十五条政府投资设立的科普场馆,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八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科普场馆应当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功能,对面向青少年的科普活动应当优先安排,并给予减免收费的优惠。政府投资设立的科普场馆在科技活动周、科普节、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向公众免费开放。

第十六条科普类出版物、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普场馆和高校及科研机构等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类公益活动的门票收入、县级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和工作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对捐赠财产用于科普事业或者投资建设科普场馆、设施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应当加强科普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科普组织网络,提高科普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科普工作者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十八条科普工作者的科普成果,应当作为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工作业绩考核的依据。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应当加强对科普技术、理论研究的组织和指导,扶持科普作品的创作。科技计划应当安排一定的科普研究项目。

承担政府科研项目的专家、学者、科研人员,应当撰写科普文章,宣传科普知识。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有关单位都应当支持科普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每年五月的第三周为全省科技(科普)活动周。科技(科普)活动周由省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和部署,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系列科技活动。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以科普为名从事伪科学活动的,由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制止,并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例7

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联合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工作。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具体办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成立评审组,负责对申报推荐对象进行评审,并对有关项目进行评估监督。

盟(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个人的参评资格,审核整理相关申报材料;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个人的参评资格,进行项目实地评估;整理相关推荐材料,做好公示和申报工作;组织编制审核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对计划专项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计划实施的有关工作,并协助各级科协、财政部门落实计划。

各级科协、财政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自治区及各级科协、财政部门对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全国科普示范旗县(市、区)申报推荐优先的原则;

——坚持“全国百强农技协”、“全区星级农技协”、“全国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全区星级科普示范基地”申报推荐优先的原则。

三、宣传动员

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通过区内主要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牧民公开评比和筛选农牧区专业技术协会、农牧区科普示范基地、农牧区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牧区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牧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和个人向所在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报送典型经验事迹材料;填写推荐表;提供相关登记、奖励有效证件和有关照片;编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

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整理审核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②登记、奖励证件和有关照片③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④3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③公示材料);向所在盟(市)科协和财政局提出本行政区域内申报推荐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申报推荐材料。

盟(市)科协、财政局汇总所属旗县(市、区)申报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整理,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向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推荐确定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申报推荐材料。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各盟(市)申报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在推荐名额内,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推荐确定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推荐材料。

五、公示监督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例8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省委十届八次会议精神为主线,以服务"三农",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农村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农民的生产技能水平和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我省农村科普体系建设,为加快构建和谐陕西和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做贡献.

(二)目标任务

1,在总结多年来,特别是"十五"期间农村科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抓重点,抓典型,抓示范,"十一五"期间,在全省每年推荐,评比和表彰一批在科普惠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并有较强区域示范辐射作用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2,推荐,评比过程,实际是广大群众向身边典型学习,接受教育的过程,为此,各地应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通过"计划"的实施,提高农村青少年学习新知识,运用新技术,健康成长,科学生活的能力;提高农民群众反对愚昧迷信,革除陈规陋习,识别和抵御的能力.

3,通过建立我省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以搭建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为主要方式,有效发挥科协作为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动员,支持社会各方面集成并共享科普资源,共同开展科普工作.通过经常化,社会化,群众化的农村科普工作,让科学技术的阳光雨露惠及我省城乡,恩泽广大农民群众.

(三)实施原则

1,面向社会,统一标准.评选范围面向全省,凡在推荐范围和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2,立足科普,注重公益.评选对象立足于农村科普工作战线,注重社会公益性和社会效果,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市推荐名额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坚持从推荐名单中择优支持的原则.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财政专项奖励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的方式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优越的条件.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经各级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能在以上方面处处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6,具体评审指标见附件1-1.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

5,具体评审指标见附件1-2.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坚持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5,具体评审指标见附件1-3.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的,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与稳定;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4,具备必要的科普宣传设备,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5,常年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0天,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普遍好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它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一)每年4月底前,省科协和省财政厅将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下达的推荐名额和实施方案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结合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同时,利用有关媒体在社会上进行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比和筛选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按评选名额的200%进行分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申报不得交叉重复.对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我省的实施方案,在当地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精心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做好申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地的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乡村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在6月中旬前上报市科协和市财政部门.

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确定本地的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并于6月底前上报省科协和省财政厅.

(三)省科协和省财政厅在汇总各市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我省的推荐集体和个人名单;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科协和省财政厅于7月底前,正式上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

(四)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各获奖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并于12月中旬前将年度工作总结上报省科协和省财政厅.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真正把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精心安排,密切配合,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加强管理.受表彰的"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进而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首先,要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目标管理,做到夯实责任.其次,要努力抓好实施,协调,指导工作,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第三,及时总结交流"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典型引路,推动面上工作开展.第四,要制定激励政策,鞭策和鼓励各级科协及广大科协干部,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积极主动投身我省"计划"的实施.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例9

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结合地区实际,近日,宁夏组织实施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主要目的是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和谐社区建设。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的原则给予奖励支持。

宁夏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要求全区各市、县(区)要严格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明确的申报范围、条件进行。一是要突出重点,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重点关注围绕贯彻落实十精神开展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二是要在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农村女性科普带头人;三是要重点关注已建立党组织并积极帮扶群众、带领群众依靠科技致富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以及农村党员科普带头人;四是要重点关注发展现代农业,开展全过程综合农技服务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五是要重点关注已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技术协作网,能发挥科普惠农长效机制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六是要重点关注积极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工作且成效显著的省级科普示范社区;重点关注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审核推荐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各级要把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广泛培育典型,为深入持久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打好基础。

宁夏科协与宁夏财政厅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上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宁夏科协)

科普基地科普工作计划例10

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十一五”时期我市科普工作实现自我提升、自我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加快融入大都市,建设新富阳,全面推进“山水文化名市、现代产业新城、人居休闲胜地”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创建和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实现我市科普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1、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科技的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用科学发展观来统揽经济、社会的发展,就必须大力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科技意识,牢固树立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效益理念;就必须大力推动科普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和制度化,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使科学发展的思想深入人心,并成为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的自觉行动。开展创建和试点工作,可以更好地发挥科普工作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科普能力,使之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力量。

2、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引领未来发展的主导力量。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指出,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实现长期持续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加强科普工作,促进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是提升区域发展竞争力的基础工程,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的支撑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越是经济发展,我们越要注重科普和科技创新工作,越要突出和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越要以科技的进步引领经济的发展。创建和试点工作可以进一步动员和团结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我们要建设一个经济实力强、体制机制活、人文气息浓、生活品质优的新富阳,就要广泛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创建和“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就要以切实的举措推进科普事业的发展,为全面推进“山水文化名市、现代产业新城、人居休闲胜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就要以科技的普及与创新,提升创业水平,拓展创业领域,优化创业环境,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水平。

3、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养、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途径。科学技术的普及程度,是国民科学文化素养的重要标志,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在当前区域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劳动者素质的差距,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制约因素之一。目前,我市城乡广大群众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干部群众对普及科学知识、创新科技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要求更为迫切。开展创建和试点工作直接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要以创建和试点工作为抓手,着力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养,在全社会进一步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让城乡广大群众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使他们在形形的愚昧迷信和伪科学面前,保持清醒和理智,用科学战胜迷信,用文明战胜愚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创建和试点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来抓,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把握重点,切实做好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的各项工作

我市创建和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发动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科普工作,努力构建社会大科普的格局,力争科普设施不断完善,科普手段更加先进,科普队伍逐步壮大,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真正实现科普工作的制度化、群众化、社会化、经常化,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服务,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科学文化素养,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根据这一总体要求,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健全科普组织网络,发挥科技人才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科普组织,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科普工作。在符合相关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中积极发展科协组织。要进一步扩大各类技术协会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乡镇、街道的覆盖面,不断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以适应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对科普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承担起全市科普工作的重任。要整合现有农民培训资源,形成城乡统一的培训网络,形成以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特色学校为主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网络。要着力加强“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建立健全与科技人员的联系制度,激发科技人员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潜能,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人才保障。

2、广泛开展科普实践活动,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开展好科普实践活动,是创建和试点的中心工作和主要形式。必须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联系“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任务,认真抓好各项科普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来加强科普宣传,增强市民爱科技、学科技、用科技的意识,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和实践能力。一要经常性地组织科技咨询、科技信息、科普展览以及大型科普宣传等活动,广泛宣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二要坚持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基层,根据农时季节特点,组织科技人员进村入户,面对面地向群众传授科学技术知识,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科技疑难问题。三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手段,围绕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更高要求,开设大众科普栏目,切实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四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更新科普内容,运用新的科普手段,采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普实践活动。根据领导干部、城市居民、青少年、妇女、残疾人以及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同群体的需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活动。对于广大社会群众,要重点抓好“科技宣传周(科普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使这些活动成为组织发动面广、对群众吸引力强、社会影响深的科普工作精品。五要大力开展各类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工作,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3、整合各类科普资源,加快科普设施建设。市、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逐步实现科普设备、手段现代化,不断提高科普教育的效果。根据创建和试点工作要求,市级有关部门要将市科技馆纳入新区建设的统一规划,争取及早建设;市级要建立科普活动中心,乡镇、街道要通过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依托农村中小学校、农函大辅导站、农村化学校、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点、文化站、农技协等建立科普活动站;要加大标准科普画廊建设力度,市区要新规划建设高标准科普画廊一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要建设一处10米以上标准科普画廊,各建制村要建立5.4米以上标准科普画廊。要充分发挥这些场所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科普活动。这里特别要强调一下的是时间进度问题,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即乡镇、街道建立科普活动站、村建立科普宣传栏和确定科普员工作,今年年底前务必全面完成,其它硬件建设2007年8月底前要全面完成。

4、加强科普示范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入开展科普示范乡镇、科普文明(示范)社区、科普示范村、科普示范基地、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或科普特色学校创建活动,通过努力,争创省级科普示范乡镇3个,科普示范村(社区)4个,杭州市级科普示范乡镇、街道10个,科普示范社区10个,杭州市级科普示范基地3个,杭州市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3个,杭州市级科普特色学校2所。加强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的结合,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通信器材、造纸及纸制品、轻纺服装等传统产业,淘汰低端落后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提升我市制造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务实创新,确保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创建和试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创的整体合力,确保创建和试点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要搞好结合。创建和试点工作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创建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把创建工作与各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要把创建工作与履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建工作纳入到本职工作中去,相互促进、相互提高。要把创建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科普惠农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一站一栏一员”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科普服务能力。要不断完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网络,加强农村基层的科普设施建设,丰富农村基层的科普活动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科普教育体系、农民科技示范推广体系、农业产业化技术促进体系、基层科普示范体系,切实提高农村科普工作的层次与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要把创建工作与促进科技创新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科学普及,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引导人们树立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的价值观念。要把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密切结合起来,努力推动科学技术走向大众、走向社会,发展创新文化,营造创新氛围,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创新人才,增强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