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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妇幼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3-02-27 11:17:08

村级妇幼工作计划

村级妇幼工作计划例1

认真落实“两纲”和“母婴保健法”,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全面推动孕产妇管理工作,提升辖区孕产妇保健质量,现计划如下:

一、提升认识,增强责任感。

①院领导兼职妇幼工作成员、妇产科人员专职

②逐渐完善妇产科硬件设施;配合妇产科医生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新的网络,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③与村医签定责任书,保证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孕产妇系统管理。

①每月8号各村上报孕产妇及儿童(包括流动孕妇及儿童)人口信息,力争准确。

②每月8号各村医上交孕产妇资料和其它方面的妇幼资料。

③每月30号到中心医院收取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各类全部资料。

三、学习与监督。

①按时按点参加上级领导单位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和例会,并及时把与会精神和工作任务下传落实。

②医院定时对村医进行培训和工作督导,并有书面记录。

③随时支持配合上级领导单位来我院的指导和督察。

四、加大妇幼宣传。

①医院及各村及时对妇幼政策进行宣传,每村永久性宣传标语不低于2条。

②对于孕产妇的咨询,各村专干要做到科学准确不推不拖。

20xx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二)为了切实加强我镇孕产妇及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两个系统管理质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力争把20xx年成绩再提高一节。20xx年的妇幼保健工作要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全面推动孕产妇及儿童管理工作,提高辖区妇幼保健质量。

(二)具体工作指标

1.每月按时完成并上报各种月报表、季报表及年报表。

2.加强儿童保健工作,规范使用《儿童保健手册》,做好全镇0-6岁儿童保健工作,0-6岁常住儿童全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进行系统管理即0-36个月按0、3、6、8、12、18、24、30个月分别进行体格检查。3-6岁儿童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发现异常儿童及时进行指导及转诊。提高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3.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推行住院分娩,做好孕产妇系统化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4.落实妇女孕前期及早孕期的叶酸增补率,完善产前检查,减少畸胎及出生缺陷发生率。

5.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提高孕期检测率。加强对阳性病人的治疗与管理。

6.继续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契机,做好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工作。

二、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1.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2.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

3.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三、学习与监督

1.按时按点参加单位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和例会,并及时把与会精神和工作任务下传落实。

2.医院定时对村医进行培训和工作督导,并有书面记录。

3.随时支持配合上级领导单位来我院的指导和督察。

四、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1.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2.对各村乡医进行系统培训,逐步培育我镇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五、加大妇幼宣传

1.医院及各村及时对妇幼政策进行宣传。

2.通过板报、视频、讲座等方式对孕产妇及儿童进行健康教育宣传。

村级妇幼工作计划例2

生命指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0/10万以下,避免产科直接原因引起的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服务指标:早孕建卡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孕28周旗级高危筛查率达90%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新法接生率达99%以上;孕前叶酸免费投服率达95%;妇女病普查率60%;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95%;体弱儿管理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50%;4个月以下婴儿母乳喂养率≥85%;托幼机构符合卫生保健标准的合格率达95%以上。

二、工作网络

妇幼卫生工作网络由旗妇幼保健院、卫生院和嘎查村构成,统称为三级妇幼卫生工作网。旗妇幼保健院设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管理科等,并配备相关业务人员。同时设与上述科室相适应的临床科室和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医技科室。每个卫生院要设防保组,并配备2至3名妇女和儿童保健科医生。每个嘎查村(居民委员会)要配备一名妇幼保健员。

三、工作职责

(一)三级妇幼卫生工作网

旗妇幼保健院

1、负责完成全旗妇幼保健工作指标。

2、定期对全旗各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工作质量。

3、定期举办卫生院妇幼保健员培训班,确保办班质量。

4、承担旗级高危妊娠筛查及治疗任务。

5、扎实稳妥地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确保筛查质量。

6、改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孕前保健服务。

7、承担全旗基层急、危、重孕产妇的接诊、急救及转诊任务。

8、承担对大板镇入托幼儿童及托幼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对托幼机构贯彻相关卫生保健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9、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统计、分析全旗妇幼卫生工作数据并进行质控,按时上报。

卫生院

1、配齐本各嘎查村(街道办事处)妇幼保健员,并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2、负责完成本孕产妇保健工作指标,确保工作质量。

3、负责完成本儿童保健工作指标,确保工作质量。

4、建立健全各种妇幼保健工作信息档案,做到数字清楚,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5、按时上报各种妇幼保健工作数字信息。

6、按时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班。

7、配齐专职妇幼保健业务技术人员2—4名,并保证工资和下乡经费。

8、每月召开一次村级保健员例会,总结、部署本妇幼保健工作。

9、经常深入嘎查村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并对村(街道办事处)保健员进行业务指导。

村级保健员(街道保健员)

准确掌握本村(街道)妇幼保健相关数字,各嘎查村上报到卫生院,街道办事处上报到旗妇幼保健院。同时要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1、准确掌握60岁以下已婚妇女数,每年上报一次。

2、准确掌握育龄妇女数,每年上报一次。

3、准确掌握新婚妇女数,每月上报一次,并及时通知新婚妇女到旗妇幼保健院领取预防胎儿畸形的免费药品。

4、准确掌握孕妇数、分娩数,每月上报一次。

5、准确掌握本村活产数、死胎死产数、出生缺陷数、新生儿死亡数、婴儿死亡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孕产妇死亡数(24小时上报),每月上报一次。

6、准确掌握本村7岁以下儿童数,每年上报一次。

7、准确掌握本村3岁以下儿童数,每年上报一次。

(二)各地区、相关部门

旗卫生局

1、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加大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非法接生。

2、尽快配齐嘎查村妇幼保健员。嘎查村级保健人员是三级妇幼保健网的网底,是做好妇幼卫生工作的基础。目前我旗嘎查村级保健员及妇幼保健服务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配齐人员,恢复服务是当务之急。因此,要从我旗的实际出发,充分利用现有的基层卫生资源,采取不同的形式,协调各有关部门,尽快恢复嘎查村级妇幼保健网络,落实待遇,稳定队伍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使她们能够完成嘎查村级的妇幼保健工作。

3、加大对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的监督领导力度。各卫生院是三级妇幼保健网的枢纽,对于完成全旗妇幼卫生工作任务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目前,我旗卫生院存在妇幼保健职能严重弱化,妇幼保健人员素质偏低、执业能力差、队伍不稳、经费不足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一要采取有力措施恢复卫生院的妇幼保健职能,明确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是各卫生院义不容辞的职责。二要完善考核考评制度,落实责任目标,严格奖惩措施,加强对各卫生院妇幼卫生工作职能落实的监督。三要多措并举,加大培训力度,加快培训速度,保证培训经费,尽快提高各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其能够适应所承担妇幼保健职能的需要。四要制定出台妇幼保健人员业绩考核办法,凡经过上级业务部门考核合格者必须保证兑现其工资待遇。与此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妇幼保健队伍的稳定。

4、要管好用好妇幼降消项目经费,一定要按项目分类要求保证各专项经费落到实处,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完成,绝不允许挤占挪用项目经费。

5、进一步推进旗妇幼保健院的规范化建设。妇幼保健院是履行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专业医疗保健机构。担负着对全旗妇幼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收集、归纳、整理、统计、分析全旗妇幼卫生工作数据并进行质控等任务,是三级妇幼保健网的核心。抓好妇幼保健院的规范化建设,对于推动全旗妇幼卫生工作上新水平至关重要。第一,要为妇幼保健院履行妇幼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创造条件,保证必要的业务经费。第二,完善涵建设,突出妇幼保健特色,狠抓规范化管理,加强软、硬件投入和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切实担负起全旗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的职能。第三,在开展好原有妇幼保健服务项目的同时,要创新服务模式,创造服务条件,积极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开展孕前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新的服务项目。第四,按着“提高服务质量、抓好两个系统管理、加强两个筛查、控制两个死亡率”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全旗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质量,同时要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认真落实追踪随访、转诊护送、定点分娩、接诊救治等措施,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安全。第五,做到人员、技术、设备三配套,切实提高妇产科和儿科临床服务能力,完善和规范各种诊疗常规和相关工作制度,做到出诊及时,救治正确,认真履行全旗妇产科急救中心的职能。

6、加强旗级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职能的落实。旗级医疗机构特别是设有产科的旗级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妇幼卫生工作职能,依法规范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积极主动配合专业机构的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统计上报妇幼卫生工作数据。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为了搞好全旗妇幼卫生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积极配合旗卫生局共同做好农村牧区的妇幼卫生基础工作。

1、全旗嘎查村计划生育村长(街道办事处计生专干)在承担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要承担本村(街道)的妇幼保健工作。

2、要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村(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体系进行同等考核验收,兑现奖惩。

旗民政局

为保障和提高人口素质,按照国家对婚姻登记的有关规定,旗民政局要在婚姻登记工作中积极配合旗卫生局共同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

1、积极宣传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在提高国民素质、造福子孙后代中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职,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在婚姻登记工作中作好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婚姻登记当事人对预防出生缺陷的认识,保障下一代健康成长。

2、在婚姻登记处设置“优生优育宣传教育”专栏,由旗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宣传版和相关宣传资料,民政部门要全力配合。

3、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增加婚姻登记人员建议婚姻登记当事人到旗保健机构接受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和健康检查的程序。

4、通知婚姻登记当事人到旗妇幼保健院领取预防胎儿畸形的免费药品。

旗教育局

切实加强对全旗托儿所、幼儿园的管理,认真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幼儿园管理条例》,促进我旗学前教育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儿童入园、所前必须到旗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达100%。

2、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到旗妇幼保院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率要达100%。

3、托儿所、幼儿园必须严格遵守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4、托儿所、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对各项卫生保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要将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入园、所前进行健康体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村级妇幼工作计划例3

(一)妇女保健

1、孕产妇保健管理率100%,其中,孕产妇早孕建卡率>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高危孕妇筛查率>30%;高危孕妇专案管理率100%;产妇产后访视率>98%;孕产妇产前筛查率≥90%。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持证执业率100%;住院分娩率100%;新生儿窒息抢救成功率>80%;剖宫产率二级医院控制在40%以下、一级医院控制在20%以下。

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内。

4、妇女病普查率>85%,治疗率100%。

5、全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控制在7/万以内,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100%,凭证分娩率100%,凭证取环率100%。

6、免费婚检率>90%。

(二)儿童保健

1、新生儿访视率>99%,0-2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98%,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8%;体弱儿检出率达省定标准,体弱儿专案管理率100%,体弱儿恢复率≥70%;0-3岁儿童发育筛查率>60%;高危婴幼儿管理率100%,转诊率>50%;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80%。

2、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率>9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5%,低出生体重发生率<3%。

3、围产儿死亡率<8‰,婴儿死亡率<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出生缺陷发生率<5‰。

4、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率>80%。

5、幼儿园儿童健康建档率为100%,卫生保健合格率100%。

(三)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目标人群知晓率10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100%。

2、目标人群叶酸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100%,叶酸服用率≥90%,叶酸服用依从率≥70%。

3、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知识知晓率分别>70%,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抗体检测率分别>80%,梅毒疑似阳性、阳性随访率100%。

4、全区“两癌”筛查不少于1.5万人,目标人群“两癌”治疗率≥95%。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

按照《母婴保健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大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对从事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继续实行准入管理。妇幼保健所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所有助产机构进行一轮摸底调查与技术服务质量评审,根据助产机构年接产量、房屋设施、人员配备等情况,适时开展产科资源整合,提高助产技术服务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对房屋、设备、人员不达标单位将取消相应执业资质。对从事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岗不一”现象进行重点检查。开展“两非”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非法接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幼保健服务正常秩序。认真贯彻执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水平。

(二)注重内涵建设,完善妇幼保健服务功能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区妇幼保健所要抓好等级保健所长效管理,进一步加大硬件投入,改善服务环境,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档次。各医疗单位要认真对照“市一级医院妇女保健及妇产科建设标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细则”等要求,配足配齐妇产科设施设备;辖区服务人口达5万人及以上的镇卫生院要合理规划、科学设置、配足人员、优化流程,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年底前建成儿童保健数字化门诊,改善服务环境,不断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二是注重人才培养。区妇幼保健所、镇卫生所、镇卫生院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定期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继续实行新上岗人员进修制度、妇儿保人员上岗证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妇幼人员“三基”知识考核、“三基”技能竞赛,不断提高全区妇幼卫生专业队伍人员素质。各镇医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配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妇幼人员,并且做到人员相对固定,在定员定岗的基础上,对母婴保健服务人员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综合考核,工作实绩与报酬直接挂钩,在保证队伍稳定的前提下,注重人才培养,提升妇幼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技能,切实发挥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作用。

三是强化科研工作。根据国内外妇幼保健研究进展及动态,结合我区妇幼卫生工作实际,由区妇幼保健所牵头,在全区推广1-2个新技术、新项目,同时,开展妇幼保健专项工作调查研究,有目的地开展1-2项科研课题,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三)落实关键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强化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根据《2011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对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抓好对高危孕产妇、高危婴幼儿和体弱儿的筛选、评估、干预、转诊等专案管理,提高流动孕产妇、流动儿童的保健管理率。建立健全妇幼卫生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常规,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拓展妇幼保健服务领域,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全程系列优质有效服务。区妇幼保健所作为全区妇女、儿童保健服务与指导中心要制订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工作规范,做好对镇村两级指导、督查和质控工作,重点加强对新增服务项目执行情况的督导;镇卫生所要组织做好流动人口调查、数据反馈和对镇医院、村服务站的妇女儿童管理督查工作;镇卫生院要落实妇女儿童首诊负责制,并填写各类表、卡、册;村卫生服务站要做好妇女儿童保健摸底调查、服务动员、数据上报工作,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水平。

二是大力推进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完善项目运行机制。农村孕产妇住院财政补助人均不低于500元,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和限价收费的政策,进一步规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结报流程。强化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规范管理,确保目标人群补服叶酸知识知晓率、叶酸服用依从率全面达标。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重大项目,确保检测、治疗、随访到位,资金补助到位。重点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继续在三院、二甲人民医院、六院、七院、八院、区妇幼保健所等六家单位实施此项工作,在去年基础上有计划地实现镇级全覆盖,每镇完成目标任务数不少于800人,确保全区完成不少于1.5万目标任务。各相关单位要按上级有关要求,及早策划,精心组织,落实人员,做好目标人群摸底调查,加强技术培训,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巩固妇幼保健信息网络科学管理。今年,利用妇幼信息网络,全面实行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信息套打模式,进一步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的服务内涵和工作实度。区妇幼保健所对全区妇幼保健工作实行计算机管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加大对镇、村的上传信息监管,并做好工作量、网络数据统计。镇卫生所要利用网站查询功能掌握辖区服务人群接受管理情况,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并对镇、村两级服务单位进行网络监管。镇卫生院要利用妇幼保健软件系统对辖区孕产妇、儿童提供规范、优质服务,充分发挥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管理功能。

四是抓好爱婴医院长效管理。各单位要把提高产科质量作为加强爱婴医院长效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产时医疗保健和分娩监护,要成立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小组,建立产科应急绿色通道,规范转诊流程,不定期组织产科急救演练,不断提高产科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孕产妇和新生儿急重症救治等专项技术服务质量评价,促进医疗保健核心制度的落实。镇卫生院要规范执行高危孕妇专案管理、高危孕妇转诊制度,严格产科手术分级管理,未经区卫生局许可的镇医院不得开展剖宫产手术,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有效降低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确保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措施落到实处。全面落实爱婴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母乳喂养率。

五是规范开展妇幼保健专项工作。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组织足够人力,严格按照服务流程,规范提供服务,如期完成辖区内育龄妇女妇女病普查普治、集体儿童体检、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微量元素检测及妇女儿童常见病、流行病学调查等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抓好优生优育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各镇要认真学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落实区卫生局与各单位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药物流产技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操作常规,杜绝计划生育手术事故,积极做好育龄妇女节育知情选择,凭证分娩,凭计划生育专用证明取环、输卵(精)管吻合术和5个月以上引产术;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上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台帐、报表。任何机构和人员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加强对生殖技术使用的监督管理。

村级妇幼工作计划例4

(一)召开妇幼卫生工作会议,明确思路,部署工作

为认真总结过去几年妇幼卫生工作,布署今后妇幼卫生工作,3月30日,我厅在合肥召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高开焰厅长出席会议并作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我省妇幼卫生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讲话,讲话肯定了近年来我省妇幼卫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强调坚持正确的妇幼卫生发展方向,明确发展思路,加快发展。武琼宇副厅长作妇幼卫生工作报告,对过去三年来全省妇幼卫生工作做了全面的回顾总结,客观地分析了我省妇幼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今后工作思路、2010年以及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需要重点抓好的十项工作。各市、县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各项措施,精心谋划,主动作为,全面推进妇幼卫生事业发展。

(二)强力推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

1、制定方案,社会动员。省卫生厅、财政厅制订了《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实施办法》、《安徽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管理流程》和《安徽省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省妇儿工委、宣传、民政、财政、卫生、计生、共青团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卫生厅、财政厅、妇儿工委联合召开了项目启动会,省政府张武扬副秘书长到会作重要讲话,并进行了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在财政厅召开的民生工程专题会议上也进行了动员和培训。及时下拨了中央和省级经费。各地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各种媒体,深入、持续进行了婚前保健等的社会宣传和动员,让广大群众了解项目目标、意义、内容,知道政府对妇女儿童的关心、关怀。

2、加强培训,优质服务。省妇幼保健所对全省各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婚前保健业务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省级培训基地接受妇幼保健免费进修206人次,两次组织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人到外地学习,两次召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人会议,理清发展思路、培训管理知识、交流工作经验,相互学习,严格执行妇幼保健服务技术规范,努力提高婚前保健服务质量。开发了“妇幼保健视觉识别系统”,统一机构标识、布局、环境布置等,打造妇幼保健机构品牌。各婚前保健服务机构均维修了房屋,添置了设备,合理布局,创造优良环境。同时大部分市、县(区)卫生部门与民政部门紧密配合,提供婚姻登记和婚前保健“一站式”服务,部分市县还配置专车免费接送服务对象,方便群众,获得群众好评。

3、规范管理,强化考核。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强化民生工程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了月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收集整理各地民生工程进展相关指标,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从4月起,全省免费婚前保健服务进展每两月通报一次,并抄送各级人民政府。组织了两次省级项目督导,对25个体系建设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利用例会等,对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多次组织各地到当涂县等先进地区学习,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工作。

4、项目进展顺利,效益明显。一是2010年,全省婚检率达43%以上,超额完成婚检率30%的年度工作目标,近25万对准婚对象享受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全省婚前保健水平显著提高;二是为39万农村住院分娩孕产妇提供医疗补助,共发放补助资金1.16亿元,限价分娩、农村孕产妇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平产免费、控制剖宫产率的措施得到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7%的高水平。三是31个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进展顺利,2/3基本完成了房屋修缮、统一标识、设备更新,环境显著改善,业务明显拓展,服务水平有所提高。

(三)落实医改项目,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妇幼卫生服务是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为推动此项医改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一是会同防病局起草了《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会同省妇联制订了《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二是认真开展技术培训,培训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两癌”检查技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三是周密筹划,强力推进,在8月份即召开妇幼保健工作推进会,布置各项工作任务,以服务券的形式开展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均等化工作;四是以省级集中招标、省医药公司统一配送的有效形式推动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项目较快实施,整合市县技术力量保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顺利实施。截止2010年11月底完成的工作任务如下:

1、全省累计为12万名孕产妇和22万名儿童发放了免费服务券,累计提供孕产妇保健服务13万人次,儿童保健19万人次。

2、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已经将100万瓶叶酸药品发放到县,陆续送到适龄妇女手中。

3、全省7个试点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计划检查宫颈癌9万人,乳腺癌1.4万人,已经累计检查宫颈癌5.2万人,乳腺癌1.3万人。

(四)开展等级评审,促进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发展

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是妇幼保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促进我省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我厅组织相关专业专家,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参考周边省份评审细则,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安徽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细则》(含一、二、三级)和《安徽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并将其作为能力建设的验收标准,提出到2012年所有市级和80%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达到相应等级标准。

2010年12月21日,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成为省内首家等级创建的妇幼保健机构,经过一年的三甲妇幼保健院创建努力,合肥市卫生局初审后提出验收申请,我厅抽调多年参加综合性医院等级评审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现场评审,形成评审报告,现已报厅待批。

(五)认真实施“降消”项目,加强农村产科建设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在我省实施“降消”项目。2010年项目县(市、区)数从去年47个扩大到105个,覆盖全省。在认真总结上一项目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并印发《2010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妇幼卫生项目实施方案》。2010年3月30日在合肥召开全省“降消”项目动员大会。认真安排人员进修和培训以及专家蹲点,为新增加58个“降消”项目县(市、区)购置妇幼保健设备安排资金,开展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各项目县切实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能力建设,完善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加强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和社会动员。通过“降消”项目的实施,全省县乡产科建设进一步规范,孕产妇尤其是高危孕产妇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11月初,受卫生部委托,督导新疆建设兵团“降消”项目工作。

(六)实行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协助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为提高住院分娩率和出生登记管理水平,准确掌握出生人口信息,4月22日省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省实施出生实名登记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省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公安厅和统计局联合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实名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意见》,并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要求各级助产服务机构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规范出生实名登记,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和管理。同时,配合计生部门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治理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七)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

在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同时,其他妇幼卫生重点工作得到加强。

一是妇幼卫生监测项目进展顺利,召开了两次孕产妇死亡评审会议,开展省市县级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二是委托芜湖市妇幼保健院举办新生儿听力筛查培训,委托安医附院为淮北市、蚌埠市妇幼保健院培训产前筛查技术人员,许可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

三是开展2010年“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认真实施母乳喂养咨询室项目工作,提供母乳喂养咨询指导。

四是规范妇幼保健检验技术,专文印发《关于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是借助省农村卫协会妇幼保健专业委员会平台,分别在枞阳、金寨召开县级妇幼保健院所长研讨会,交流经验,推进工作。

六是针对孕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以特急明电的形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孕产妇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转发卫生部《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试行)》。

七是编选《安徽卫生六十年》妇幼卫生相关图片和资料,编纂《安徽卫生志》妇幼卫生卷。

二、形势分析

(一)2010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的关键一年,是巩固民生工程成效重要一年,是两纲十年发展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要求更高、任务更重,既面临新的困难与挑战,也将面临更好的机遇与前景。

(二)妇幼卫生快速发展,凸显能力不强等瓶颈问题。

一是建立婚前保健长效化工作机制任重道远。政府的强力推动的同时,有关部门对婚检工作依然存在不同认识,建立良性的部门协作机制意义重大。同时婚(孕)前保健质量有待提高,卫生指导与遗传咨询等技术内涵不足,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是规范妇幼卫生技术服务尤为重要。妇女“两癌”诊断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助产服务、婚检服务、妇科病普查、实验室技术、院内感染控制等都需要进一步规范,理顺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杜绝搭车收费现象。

三是妇幼保健机构内涵建设亟待加强,建设标准、人员编制仍然没有解决,机构建设超前意识不强。新形势下出现新的发展困惑,服务弱化,机构萎缩。

三、2010年工作计划

(一)召开妇幼卫生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妇幼卫生发展思路、目标。2010年要进一步夯实妇幼保健工作基础,明确妇幼保健发展目标,规范妇幼保健管理与服务,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继续抓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实施,加大社会宣传和动员力度,优化服务环境,强化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协作,继续推进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达45%以上,完成25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争取在一些市县实现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

(三)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重点做好免费孕产妇基本保健、儿童基本保健、农村适龄妇女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力争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覆盖率达70%以上。加强妇幼卫生监测项目、降消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规划》,争取成立2-3个实验室,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60%以上,听力筛查率达到35%以上。加大产前诊断人员培训、机构建设力度,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络,提高孕妇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率。继续重视孕产妇甲型流感、禽流感、儿童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

(四)在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完善城市和农村妇幼卫生三级网络网底建设,争取与省编制主管部门调研、出台妇幼保健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解决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问题。专文部署,大力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所有机构三年内必须参加评审。继续推行妇幼保健机构标识系统,形成妇幼保健服务品牌效应。

(五)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优化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妇幼保健各项技术服务,加强实验室管理、新生儿病房管理、院内感染管理等。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和管理上台阶、上水平。

村级妇幼工作计划例5

“两纲、两规划”的全面实施推动了全县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实施10年,在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如期实现“两纲、两规划”的完成各项目标,现将本区达标情况分析如下:

1 实施“两纲”、“两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1.1 领导重视,建立和完善组织网络,明确责任妇女儿童健康发展是“两纲”和“两规划”的重要核心,所涉及的具体指标占总指标数的四分之一以上,居全区各部门之首。区卫生局十分重视新“两纲”与“两规划”的贯彻落实。卫生局成立了“两纲”与“两规划”领导小组,各医疗保健机构的分管领导为责任人,建立了以区妇幼保健院和区疾控中心为牵头单位,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参与“两纲”具体工作实施。县卫生局还将“两纲”实施情况与监测工作纳入到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年度目标考核中,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保证了“两纲”和“两规划”的实施。

1.2 认真开展培训,大力宣传“两纲”,营造良好氛围 为使“两纲”与“两规划”及早得到贯彻落实,区卫生局及时组织召开了卫生系统贯彻实施“两纲”动员大会和培训工作会,对先去医疗保健单位实施新“两纲”进行了专题部署,对就位人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通过各种培训、讲座、学习班培训基层妇幼卫生保健服务人员,提高其对妇幼卫生保健的认识和技术能力,再让他们直接对服务对象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人群卫生保健认识,使其能主动参加保健。

1.3 重视基层妇幼保健工作指导及培训 提高妇幼卫生专业人员素质 保健院作为妇幼工作专业指导单位,非常重视基层工作的督导及业务培训。成立了分管院长为组长的妇幼卫生工作督导组,划片包干,保证每季度对全区乡镇卫生院进行督导检查一次,督导中将“两纲”工作与日常妇幼工作相结合。采取查房、门诊指导、院内培训等形式提高基层人员的业务水平,制定了考核评分细则,规范检查指导内容。

2 我区实施两个“规划”妇幼保健项目的效果

2.1 “两纲、两规划”可量化指标 妇女儿童健康指标达标情况,妇女与健康领域从提高生命质量着手,强调加强妇女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生殖保健水平,保障妇女健康权利。儿童与健康领域则加强改善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特别是关注农村儿童的初级卫生保健,核心指标孕产妇死亡率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达到了2010年目标。

2.2 婴幼儿保健水平不断提高,死亡率明显下降 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评价儿童卫生保健水平的核心指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人类进步标尺之一。且农村下降幅度比城市还要大,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达到2010年目标值。

2.3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逐年提高,死亡率降低 住院分娩是降低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的有效途径。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一直都是100%住院分娩,超过65%的目标值。

2.4 降低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达到目标值。各医疗机构仍要规范儿童系统体检,建立儿童健康卡,做好体格检查及血常规、体格评价、保健指导,以降低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

2.5 待达标的妇女儿童健康指标

婚前医学检查的《两纲》目标值为大于80%,2005 年南川的婚检率为0.3%,婚前医学检查率待达标。

3 讨论

3.1 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 建议政府免费婚检,利用县婚姻登记处寻求改变办公用房的契机,建立一个新型的婚姻服务中心,为结婚当事人提供结婚登记、婚前健康咨询,新婚学校等一条龙服务。利用电视、计生平台加大婚检宣传力度,从优生优育,减少出生缺陷的角度,启发和引导公民增强参加婚检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其婚检的自觉性。

3.2 加快建立和完善三级妇幼卫生网络建设,履行妇幼卫生服务功能 完善的三级妇幼卫生网络,是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基本保证,保健院对基层妇幼保健工作有着业务指导和技术管理的功能。应加强自身内涵建设,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发挥三级网的“龙头”作用;乡镇卫生院应尽快完善公共卫生的人员及基础设施配备,重视妇幼卫生知识与技能培训。我区长期以来村级网底薄弱,村医很少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及工作考核迫在眉睫,督促乡(镇)、村卫生机构承担起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生殖健康相关服务以及妇幼卫生基础信息收集等职责。逐步完善区、乡、村三级妇幼卫生网络建设,全面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

3.3 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健康保障体系 由于农村妇女生育保险制度和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未能建立,给患儿家庭带来巨大经济压力。同时,仍有贫困高危孕产妇由于经济原因未得到及时医治的现象,应尽快建立妇女生育保险,为贫困高危孕产妇提供生育救助。同时,儿童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切实解决儿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保障儿童不因病致残、致死,提高儿童生存质量。

村级妇幼工作计划例6

存在的问题

我市26个乡镇卫生院接生量少,与自身服务功能不相适应。2005年全市共计接生10 800例,其中在市直医疗单位接生6800例,最大的乡镇卫生院年接生量几十或十几例,最低只接生3例。4个接生量较大的乡镇卫生院最高者50例,也只能达到与本辖区出生人数同等的水平,超出社区服务范围的几乎没有,还有2个乡镇卫生院空缺妇幼人员。

乡镇卫生院综合急救能力相对较差。乡镇卫生院建设虽然达到基层产科建设基本要求,但与市区综合医疗单位比较,房屋简陋,设备陈旧不足,急救药械不到位,服务环境和综合抢救能力差,甚至不能开展急救剖宫产术,这些是造成接生工作量不足的直接原因。

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配备不足,技术水平相对差。26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妇幼人员24人,大多兼职,其中初级职称20人(83.3%),中级职称4人(16.7%)高级职称0人,不能达到湖北省妇幼保健建设标准,甚至个别乡镇卫生院存在妇幼保健人员空缺现象,不利于新技术的掌握、使用、推广;是造成婴儿死亡、孕产妇死亡、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等上升的原因之一。

乡镇卫生院孕产妇保健服务与计划生育孕情跟踪管理分离。医院与孕产妇前感情联络减少,孕妇缺乏对乡镇卫生院的缺乏了解,也是造成乡镇卫生院产科工作量下降的原因之一。

乡镇卫生院重临床轻保健,对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形成了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状态。

干预措施

领导重视是提高妇幼保健质量的关键。全市近几年来普遍存在重临床轻保健,大量精力用于创收,使保健工作走下坡路,回退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水平。为了切实落实《鄂州市妇女发展规划》和《鄂州市儿童发展规划》,加强基层保健网管理,促进妇幼保健工作,市卫生局局长亲自持帅,各区卫生局领导参与,各乡镇卫生院院长负责制,使妇幼保健工作实行保健、临床一条龙管理,在提高社会效益同时,推动经济效益发展。

合理调整机构,提高综合素质,是搞好产科质量与保健质量的关键。对交通不便,产科设备简陋,该撤的撤,该并的并,使之合理布局集中投资,从而减少农村接生点医疗差错发生。同时促使基层政府加大投资力度,对偏远穷困的山区实行倾斜政策,给予扶持,真正为群众办实事。

加快人才培养,提高业务水平。①稳定妇幼保健队伍,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业务水平,实行理论培训和临床进修相结合的方法。②吸收大学生人才,发挥他们的学有所用,制定一套用人机制,如大学生在基层锻炼1年以上后调入医院录用,使其能将书本和临床最快的结合起来。③基层妇幼人员参加市级进修学习,推行科学有效的妇幼保健技术,如高危筛查和管理,住院分娩急救转诊,新生儿窒息抢救等技术。要求每年对基层妇幼保健人员专业培训达到100%,培训合格率达到96%以上。

村级妇幼工作计划例7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优化服务,依法管理,构建政府主导、覆盖城乡、优质高效、群众满意和可持续发展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健康。到“十三五”末,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达到二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

(二)基本原则

积极稳妥,有效推进。积极推进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工作,妥善处理各种情况,做到稳步推进,保持队伍稳定,工作平稳过渡,确保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快速发展。

因地制宜,谋划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妇幼健康资源情况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妇幼健康需求和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

强化公益,落实保障。整合后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维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突出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落实编制、经费和运行政策,为妇女儿童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提高效能,激活动力。通过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优化整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强化绩效管理,激活内生动力,提升效率,确保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同时得到加强。

二、优化整合内容

(一)机构设置与主要职能

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职能整合的主要方式为“县级合、乡增强、村共享”。

1、整合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机构和职责,组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工作。受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培训、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2、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与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整合,撤销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在乡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乡镇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仍由乡镇政府负责,加强乡镇计生办计划生育管理职能。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人由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征求乡镇政府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

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本辖区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任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公共服务职能;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任务;负责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指导下,做好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采集相关信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服务。

4、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保留计划生育专干,巩固基层工作网底。计划生育专干和村医共同做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工作。计划生育专干主要负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组织动员、优惠政策落实、信息收集上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相关技术服务引导等工作。

(二)人员配备和资产管理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机构及人员编制由县卫生和计生主管部门商县编办、人社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县编委审批后实施。

原县乡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房屋、设备等各类资产,全部划归整合后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严防固定资产流失。

(三)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改革,创新发展,激发活力,充分调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工作积极性。

完善机构建设机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服务人群广,任务重,要切实加大投入,支持县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改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加快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县制定下发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编制部门印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三定”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召开工作动员会,宣布有关工作纪律,乡镇计生服务所人员实行自愿选择,实施优化整合各项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5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进行优化整合工作验收,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完善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领导组,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配置工作,做到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保证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村级妇幼工作计划例8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省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等目标,统计、分析、总结“十一五”各项妇幼保健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现状,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省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妇幼保健执法监督和管理

加强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和妇幼保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和儿童健康;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禁征收《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幼儿园、托儿所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三、加快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妇幼保健的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完善妇幼卫生投入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联系员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抓好妇幼保健机构省级规范化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推进市级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定,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加强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分中心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四、全面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

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1〕166号),着力抓好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总结试点经验,召开经验交流会。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对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两癌”检查的管理和督导,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积极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1〕254号)。在年基础上,对全省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叶酸服用率达到6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30%。

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积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年实现全省住院分娩率达到99%,危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五、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网络,落实三级防治措施。积极推广免费婚育健康咨询等工作,提高群众对防治出生缺陷的意识和知识,不断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探索婚姻登记和婚前医学检查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的指导和督导,确保检查质量,保证专款专用。

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逐步将孕产期营养纳入孕产期保健,提高保健工作内涵。建立健全产前筛查和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重视对产前诊断人才培养,加快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体系,提高27种遗传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工作。开展调研和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逐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能力。探索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患儿诊疗救助机制。

村级妇幼工作计划例9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省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等目标,统计、分析、总结“十一五”各项妇幼保健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现状,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省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妇幼保健执法监督和管理

加强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和妇幼保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和儿童健康;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禁征收《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幼儿园、托儿所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三、加快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妇幼保健的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完善妇幼卫生投入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联系员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抓好妇幼保健机构省级规范化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推进市级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定,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加强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分中心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四、全面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

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年〕166号),着力抓好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总结试点经验,召开经验交流会。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对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两癌”检查的管理和督导,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积极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年〕254号)。在年基础上,对全省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叶酸服用率达到6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30%。

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积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年实现全省住院分娩率达到99%,危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五、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网络,落实三级防治措施。积极推广免费婚育健康咨询等工作,提高群众对防治出生缺陷的意识和知识,不断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探索婚姻登记和婚前医学检查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的指导和督导,确保检查质量,保证专款专用。

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逐步将孕产期营养纳入孕产期保健,提高保健工作内涵。建立健全产前筛查和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重视对产前诊断人才培养,加快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体系,提高27种遗传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工作。开展调研和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逐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能力。探索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患儿诊疗救助机制。

村级妇幼工作计划例10

一、*期间我省妇幼保健工作回顾

*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妇幼保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妇幼保健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一法两纲”,依法行政和加强内涵建设,以规范服务、加快发展为生命线,以加强区域协调发展、对口帮扶为策略,以“母亲安全工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为龙头,以“降低孕产妇死亡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为突破口,努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妇女儿童生存与健康的突出问题,各项妇幼保健指标明显改善,在推进妇幼保健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进程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大大提高了全省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水平。*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由*年的31.47/10万下降到17.44/10万,婴儿死亡率由*年的16.77‰下降到8.09‰,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年的21.65‰下降到9.76‰,下降幅度大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了我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所提出的2010年规划目标。“*”期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贯彻实施一法两纲,规范妇幼保健事业发展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为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的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我厅组织制定了《*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审批管理办法》、《*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省卫生厅产前诊断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依法规范审批流程。为完善我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制订了*省助产技术服务、爱婴医院质量评估、产前诊断服务、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等技术规范和质控标准,加强业务管理和质量控制。

二是分级审批、加强监管,依法服务和管理。母婴保健技术实施分级审批,实施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审批,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婚前医学检查(包括涉外婚前医学检查)的审批,由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非省级医疗保健机构申请涉外婚前医学检查,审批机构须征求省卫生行政部门意见后,方可审批;实施终止妊娠和结扎手术、助产技术以及在农村从事家庭接生和妇幼保健的审批,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截至*年,全省共有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并纳入全省年度质量报告控制体系的助产机构1944间,婚前医学检查机构366间,村级妇幼保健员13668位,家庭接生员2423位。随着我省妇幼保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不断完善,对从业机构和人员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对机构的资质定期校验,同时采取日常不定期检查与定期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多次组织大规模打击非法接生、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终止妊娠等行动,通过执法行为的持续性,巩固执法效果。各地每年都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我厅在*年、*年组织了母婴保健执法抽查,查处了一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开展母婴保健专项业务的医疗机构(*年89家,*年46家)。

三是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等法律证件管理。全省绝大多数医疗保健机构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要求,制订本单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并做到妥善保管,出库、入库有登记,出生医学证明证、专用章分别由专人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出生医学证明每证4元)。为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填写、发放工作,医疗保健机构印发了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告知书,大部分医疗保健机构用电脑打印出生证明。担任补发、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均能执行国家、省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二)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群体保健服务能力

一是妇幼保健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期间,省级财政共计投入5100万元用于农村妇幼保健基础设施建设:*年,投入1000万对无救护车的20个县保健院给予重点扶持;*年,投入2300万元补助46家县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建设和装备;*年,又投入1800万支持32家妇幼机构进行基础设施的改、扩建,持续的资源注入有力地提高了基层产、儿科基础设施水平。雷于蓝副省长高度重视和关心全省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中心建设,计划投资2.7个亿,异地新建省妇幼保健院,新院已于近日破土动工。全省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截至*年底,全省共有134间妇幼保健机构,拥有床位数9454张;其中妇产科5699张、儿科(含新生儿科)2641张;现有工作人员2068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6994人,占总人员的82.68%。建立健全了妇幼保健例会制度、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评审制度、卫生工作检查考评制度、高危孕产妇管理、孕产妇三级转诊、妇幼保健信息管理、产科质量检查等工作制度,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与镇、村妇幼保健组织建立起网络联系,完善了科学管理机制,规范了妇幼保健技术服务。

二是各地加强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基层网底。广州市在全省率先设立母婴保健发展专项资金,*年市级妇幼保健经费达7388万元,比*年增长了67.1%,目前市政府投入5.4亿元,新建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加强对妇幼保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巩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网底,惠州、清远市建立了三位一体(由妇代会主任或计生专干兼任保健员和接生员)的村级妇幼保健员管理模式;汕尾市每年进行村妇幼保健员的工作评比和表彰,不断促进基层妇幼保健工作;阳江市切实做好家庭接生员职能转变工作,要求妇幼保健员护送孕妇住院分娩;惠州市财政为每个卫生站解决一名医生,补助500-600元,县里为卫生站解决场地,政府切实投入财力、人力和物力留住基层卫生保健人才。珠海政府正在酝酿整合卫生、计生、残疾人康复资源,建立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规范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是我省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得到提高。我省广泛开展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孕产期保健为核心,并包含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更年期保健和妇女病普查普治等一系列涉及妇女儿童生命周期各阶段的保健服务。全省普及了孕产期保健服务,*年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1.8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2.67%,住院分娩率88.08%,新法接生率99.13%,农村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99.01%;各市基本建立起较完善的围产期保健管理机制,以助产机构为基础,规范了孕产妇及儿童保健卡、册的运转。爱婴行动始终处于全国先进行列,*年如期实现爱婴省目标,*爱婴医院达到1197所,四个月母乳喂养率提高到92.57%。*年7岁以下儿童保健率84.43%,儿童计划免疫在全省普及,儿童“四苗”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在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的常规保健项目的同时,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在全国率先开展儿童心理保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定印发了《*省儿童心理卫生保健服务管理规范》,积极推动全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参加创建活动,目前已有30余家妇幼保健机构参与创建,省妇幼保健院等4家机构通过专家评审。

四是新型服务模式和适宜技术在全省普遍推广。一对一责任制助产、产后延伸健康服务、母婴健康快车服务等新型服务形式和理念深入人心。各项妇女保健服务普遍开展,5年来,累计为1676.39万人次进行妇科病普查,检出疾病391.48万人次,女性生殖道感染、宫颈癌、乳腺癌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广州、惠州、佛山积极参与全国“百万妇女乳腺普查”活动,并深入基层服务农村,使更多乳腺癌患者获得早发现早治疗的机会,降低了经济负担,提高了生活质量。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依法运用,给不孕夫妇带来福音。另外,婴幼儿游泳、新生儿抚触、儿童早期教育、儿童营养、体弱儿保健、小儿神经康复等特色专科服务在各级妇幼机构中得到加强。

(三)以项目促发展,促进了妇女儿童卫生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我省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特别是50个山区县,经济基础薄弱,卫生条件较差,妇幼保健工作亟待加强;同时,我省又是流动人口大省,流动人口和弱势群体享有的医疗保障水平也相对滞后。农村地区和流动人口密集地区一直是我省妇幼保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提高妇幼保健医疗保健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切实提高全省妇女儿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水平,我们组织开展了妇幼保健项目工作:

一是实施“降消项目”。针对农村地区和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孕产妇死亡率居高不下、破伤风时有发生的问题,*年省妇儿工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共同启动“降低孕产妇死亡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简称“降消项目”)。项目实施以来,18个项目市、县(市、区)的各级政府共投入2738万元,用于贫困孕产妇救助的经费达412万,累计救助贫困孕产妇2909人;共举办305期培训班,累计培训25989名基层医务工作者;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300次,发放宣传资料121万册,覆盖人群376万人次。通过项目工作,7个项目区(县)(白云、天河、宝安、龙岗、德庆、曲江、和平)同时实现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目标,16个项目区(县)*年的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下降为零,8个项目县、区的孕产妇死亡率较*年下降,其中4个区(县)孕产妇死亡为零。11个项目区(县)的住院分娩率呈上升趋势,尤其加强了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力度,所有项目区(县)的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都达到99.69%以上。

二是实施母亲安全工程。各地因地制宜,普遍实施以提高住院分娩率为主线的母亲安全工程。*年农村住院分娩率提高到81.85%。全省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呈逐渐下降趋势,*年降至0.15‰,全省乡镇卫生院产科服务水平和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的急救能力明显提高。在贫困群体妇幼保健方面,梅州全市76%的行政村增扩为住院分娩规划区;肇庆、云浮、梅州等市落实配套资金,支持当地降消项目开展;潮州市加强卫生支农,大力推广农村集中住院分娩工作;韶关、河源、茂名、汕头等地加强和规范了市妇幼保健院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中心;湛江联合物价、妇联、工会、社区等部门推动“孕产妇保健保偿制”,并以200—500元价格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安全的住院分娩服务;肇庆、云浮等地将住院分娩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范畴。在关注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方面,广州、深圳、中山、东莞自筹资金扩大了降消项目在流动人口中的实施范围;深圳市率先启用妇幼保健网络的信息管理,对全市妇幼保健信息进行实时性的动态监测,实施“外来劳务工专项医疗保险制度”等,有效提升了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妇女儿童享有卫生保健服务的水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市有效规范孕妇保健、儿童保健“两卡二册”的运转程序,不断提高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纳入属地化管理水平。

三是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深入开展。一方面,*年-*年全省累计137.96万人提供了婚检(平均婚检率60%)服务,为12.53万(占9.1%)患指定传染病、严重遗传病等疾病的男女青年进行了婚前医学指导。*年10月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行以来,婚检率大幅下滑,*年全省婚检率2.93%,*年全省婚检率为2.51%。应对这一现状,*年起全省广泛开展以“尊重生命尊重爱”为主题的婚前保健知识宣传活动,营造自觉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社会氛围。深圳、佛山、广州等有条件的地方先后尝试免费婚检,试点地区,婚检率从大幅提高,部分地区提高到33.5%到50%以上,主要经验有:①广泛社会宣传和定点宣传相结合(妇幼保健院派专业医师在婚姻登记处进行婚前保健咨询);②对婚检方式和内容进行了改革,为方便群众,节假日照常上班;按婚检规范将内容分为必检和自选,由群众知情选择;③实行免费婚检,费用由区政府财政根据实检人数核拨。此外,按照国家及省里制定的有关政策,各地开始规范遗传咨询、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逐步完善出生缺陷的二、三级预防体系。另一方面重点干预。针对我省排名前三位的出生缺陷病种,我省逐步建立起以单病种综合防治为切入点的特色平台开展干预:以地贫协会青年志愿者宣传机制,与媒体报道、地贫病友联谊会、地贫协会网站等多种宣传手段相结合,动员社会力量综合防治地贫;以先心监测网为媒介提高先心病综合防治水平;以“微笑列车”(又名“晨光行动”)为契机为唇腭裂患儿创造康复机会。第三,以贯彻“行动计划”为契机,分类指导各地。实施《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10)》(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以来,各地因地制宜,例如广州等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清远市加强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今年六月,卫生部妇社司和国家残联康复部联合对我省进行监督检查时,对我省实施行动计划的做法高度表扬。

四是参与国内外合作项目。一是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试点项目。*年1月我省在深圳、阳江的阳东、江门的台山、珠海的斗门开展试点,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项目地区基本建立了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的管理程序,广泛宣传了国家对艾滋病的“四免一关怀”政策和预防知识,加强了妇幼保健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医疗助产机构等部门之间的联系,密切了卫生部门与妇联、计生、公安、教育、民政、共青团、广电等其他部门之间的配合,并形成了科学的数据信息上报、评价制度。二是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第五周期项目。该项目于*年6月在惠州市惠城区启动,*年获得了国家授予的优秀项目县的荣誉,并顺利转入第六周期工作部署。三是在广州市实施WHO/卫生部的“未婚怀孕青少年生殖健康服务合作项目”,探索建立规范化的诊断、治疗、教育干预的综合服务模式。四是在广州市、汕尾、肇庆等地实施卫生部组织的两纲指标调查,在培训中增进了自身素质。此外,还在实施了卫生部组织的孕期健康教育项目和生殖道感染防治试点项目,进一步规范了孕期健康教育服务模式,及时推广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防治技术指南。这些项目在引入先进的服务理念、提高项目单位自身内涵的同时,还为我省提供了许多可供借鉴的经验。

二、正确认识当前形势

*期间,我们战胜了非典的严峻挑战;伴随着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妇幼保健这项工作在默默无闻中也取得了不起的成绩。全省婴儿死亡率等6个指标已提前达到2010年目标,*年我省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17.44/10万,仅次于北京、天津、浙江的水平;婴儿死亡率降低到8.09‰,在全国排第七(由低到高)。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靠前指挥,也是全省卫生工作者尤其是妇幼保健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这里,我谨代表省卫生厅向各位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问候。

目前,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关键的阶段,这是一个既有巨大发展活力和动力,又有各种困难和挑战的阶段。妇幼保健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领域之一。妇幼保健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往往成为群众看政府经济发展成果,看政府管理能力,看党风政风建设,看社会和谐公平的一面镜子。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各级政府更加注重公共管理职能的发挥,对社会发展问题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省委省政府对妇幼保健工作,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问题和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婚前医学检查等工作都非常重视。这些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妇幼保健事业、妇女儿童健康问题的重视,所以,只要我们努力工作,积极协调,争取支持,就会为妇幼保健事业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经过*期间的发展,我省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相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妇幼保健需求,妇幼保健事业面临的问题和矛盾还相当突出:一是认识尚未到位,管理有待加强。一些地方对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它在公共卫生建设中的应有地位认识不足,以致国家和省规定的投入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妇幼保健工作在公共卫生体系中尚未得到同步加强。与妇幼保健承担的繁重任务不相对应。二是机构职能淡化,队伍素质偏低。部分妇幼保健机构功能定位不准,重临床、轻保健,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重自我建设、轻群体效益;人才素质有待提高,全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大学以上学历仅占16%(3262人),中级以上职称占24%(4959人)。三是难点问题突出,农村依然滞后。消除新生儿破产伤风、儿童保健管理率、婚前医学检查率等要达到规划目标还需进一步努力,出生缺陷发病率逐年走高,亟待重视。各地妇幼保健事业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群体之间、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我省农村住院分娩率是全国增长较快的省份,但是省域内发展极不平衡,珠江三角洲地区住院分娩率高达90%以上,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部分山区县低于60%。全省住院分娩率*年为88.08%,农村住院分娩率为81.85%,而浙江、江苏等省份的同期相应指标高于98%。

妇幼保健工作虽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但是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随着执政能力的提高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有*期间打下的扎实基础,政府将投入更大的精力关注社会发展问题,妇幼保健作为一项服务于占人口2/3的妇女儿童的事业,它的公共卫生性质已逐渐为政府和社会所接受和认可,只要我们认清形势、真抓实干、开拓进取,这项事业是大有可为的。

三、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

2006年,是*的开局之年,全省妇幼保健系统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我们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贯彻“一法两纲”,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妇幼保健工作要自觉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促进妇幼保健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通过提高占社会2/3的人口的健康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卫生事业,保护人民合法权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改进卫生行政执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依法服务,促进母婴保健服务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工作透明度。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反对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完善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强化公共卫生职能

在全国妇幼保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卫生部高强部长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详细阐述了妇幼保健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蒋作君副部长又着重强调了妇幼保健具有公共卫生性质,是公共卫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并要求各地将妇幼保健的发展、建设纳入到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我省在制定全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时,已经把妇幼保健建设作为整个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加以考虑。妇幼保健是公共卫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条独特的工作战线。妇幼保健具有特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专门规定了妇幼保健工作方针,即“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省财政将继续对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落实其应有的地位。各地也要在进行卫生事业单位改革时,从软硬件两方面加强群体保健的力度。主要强调以下两点:

1、加强农村妇幼保健工作。一是分类指导,提高农村住院分娩率。各地可结合实际推广将农村住院分娩率纳入农村合作医疗进行统筹管理、村级妇幼保健员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由妇代会主任或乡村医生兼任保健员并落实补助保障)等经验,帮助农村地区建立提高住院分娩率的长效工作机制。目前我省尚有11个县(市、区)(惠来县45.92%、和平县51.22%、陆丰市56.16%、饶平县58.09%、龙川县58.14%、连南县63.67%、麻章区63.71%、五华县64.74%、化州市64.76%、云安县65.80%、电白县69.27%)的住院分娩率在70%以下,10个县(市)的住院分娩率在70%-80%,3个地市(河源71.6%、茂名76.02%、汕尾76.27%)的住院分娩率在80%以下,这些地方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住院分娩率。二是提高基层妇幼保健服务水平。一方面加大对农村等落后地区的投入,以项目促发展,扶持其走自身造血,逐步完善其自我发展;另一方面,加强区域间妇幼保健机构以及二甲以上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技术帮扶,统筹发展。三是加强孕产妇儿童两个系统管理。各地要健全孕产妇分级管理转诊机制,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乡村医生、村妇幼保健员履行职责,落实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底职能。

2、加强城市社区妇幼保健服务工作。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妇幼保健机构之间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调整妇幼保健机构职能,将孕产妇儿童两个系统管理中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妇幼保健机构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通过分级医疗保健和双向转诊制度建立纵向业务合作关系,实现“早孕建卡在社区、高危管理进医院、产后访视回社区”的运转模式,提高整体服务能力,使群众能够就近享受到基本的妇幼保健服务。

(三)紧抓重点难点,加快妇幼保健事业发展

1、以项目探索建立保障母婴安全和健康的长效机制。

*期间我厅计划实施“妇幼安康工程”,已列入省政府*规划的重点项目——“平安工程”之中。“妇幼安康工程”包含两方面内容,即“母亲安全工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目前省里正在积极组织制定妇幼安康工程的实施方案,以及先天性心脏病、地中海贫血的综合防治方案。

“母亲安全工程”要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丰富其内涵:一是项目工作系统化,指导项目地区把服务网络建设、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和贫困救助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乡、村、组和家庭,不留空白,建立起系统化、体系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二是项目工作本土化,山区项目县进一步完善贫困山区妇幼保健的内涵建设和工作机制,以项目促发展,逐步扶持项目地区由体外输血向自身造血转变,将项目内容融入日常工作;流动人口集中的项目地区要提高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水平,加大对非法行医、地下接生的打击力度,增加本土特色、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着重建立运转顺畅的各类服务网络。以防治地方高发遗传病为突破口,大力开展和规范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优生遗传咨询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同时提高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采取综合干预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2、加强行业内涵,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近两年在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深入开展的“管理年”活动,正是要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秩序,向管理要人才,向管理要纪律,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效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注意总结先进单位的管理经验,认真组织推广。

一方面要提高妇幼保健机构自身工作水平。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着公共卫生职能,如检查、指导、培训、宣教、信息管理等,履行好这些基本职能才能有“位”。同时,妇幼保健机构还要发挥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等领域的服务功能,围绕妇女儿童的保健需求,不断开拓市场,以提供规范化、人性化的富有保健特色的保健服务,切实抓好孕产妇儿童两个系统管理,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发展的多层次的保健需求。保健服务功能发挥好了,才能做到有“为”。

二是切实加强保健机构内部管理。保健机构的工作人员战斗在妇幼保健工作的第一线,每天接触大量群众,他们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作风如何直接反映党和政府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反映妇幼保健工作的成效。目前一些保健机构和综合性医院一样也存在一些问题,与管理不善、执行规章制度不严、约束工作人员不力有直接关系。各级卫生部门的领导一方面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医疗保健人员的疾苦,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另一方面,要帮助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并监督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合理用药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群众评议评价制度、医生外出会诊制度、财务经费管理制度、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等,靠制度调动积极性,靠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医院领导班子的主要任务,是抓严格管理,抓建章立制,抓肃风整纪,组织广大医务人员做好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四)近期工作要点

1、加大母婴保健执法力度。一是《*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已于今年6月经省人民政府公报,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产前诊断机构和人员的准入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产前诊断的有关技术规范的配套文件也将于近期印发。省里将于9月1日起受理对产前诊断机构和人员的审批,同时也开始受理对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的审批,并对产前筛查机构进行备案管理。9月份之前,省里将组织有关培训和会议,指导各地参加申报,各地也可以留意我厅的网上消息,届时审批的流程、需提交的材料、审批结果等都将在网上的卫生行政审批系统中公布。二是省里将组织对各市出生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针对出生证出、入库登记,出生证发放、补发、换发环节是否规范,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出生证专款专用等情况。

2、抓紧实施降消项目第二年度安排。下半年省里在降消项目地区进行产科出血防治、新生儿窒息复苏等内容的师资培训。加强项目督导,重点检查配套经费的落实和使用情况,培训、健康教育落实情况,通过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项目方案的落实。也希望各地做好自我绩效评估,强化项目工作对当地运行体制建设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