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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策划书模板(10篇)

时间:2022-02-13 15:12:32

公共关系策划书

公共关系策划书例1

目标:通过大学生自身的宣传和实践活动,以签名的方式,唤起全体钦州市民的环保意识,将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的环保理念传播给民众,同时,让同学们通过自己的劳动亲身经历感受一下环保的重要意义,培养一种社会责任感和责任心,并在活动中体现同学们团结一致,和谐相处的精神品质。

活动步骤:前期准备

1、学生会与系部取得联系,征求系内同意并取得一定经费支持。

2、生劳部与钦州市环保局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并请***市电视台进行媒体宣传。

3、学生会内部进行商议制定相关规则,分组{具体分组情况如下},并征得所有全体成员的同意。

活动期间

1、*月*日早晨7:00校门口集合,生劳部负责组织清点人数并检查所需物品是否携带完备

2、7:30坐车到达指定地点,主席分配任务,强调有关注意事项,各小组成员明确目的,分工协作。

各小组情况及任务如下:

一、主席团负责统一调度,对各个小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对突发事件及时包处理和协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第一小组生劳部负责劳动工具。

三、由第二组宣传部负责宣传条幅的制作,一张大条幅标有我爱我家,**卫生靠大家并配有环保宣传画三张小条幅分别标有与环保有关的文字和图画;

四、第三组学习部负责东大街卫生及宣传活动

五、第四组体育部负责西大街卫生及宣传活动

六、第五组文娱部负责南大街卫生及宣传活动

七、第六组公关部负责北大街卫生及宣传活动

八、第七组系学生会秘书处负责在广场定点宣传并请行人签名留言。

备注

1、如果以上人员有变动,负责人及时告诉各组长。

2、各小组由各部部长担任组长并统一管理,每人配带一部手机,遇到紧急情况及时与组长或主席取得联系。

3、各小组成员必须听从组长的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脱离团队超过15分钟。4、将各自任务明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8:00活动正式开始。

5、12:00活动正式结束,各小组回到指定地点会合,组长清点人数及劳动工具。

公共关系策划书例2

《现代策划学》是第一部系统论述现代策划学理论和方法的专业著述。作者现任华点通国际顾问咨询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国际策划学会亚太地区主席,中国企业形象设计委员会副主席,是一位曾经为世界500强中近1/3的企业提供过顾问咨询服务的策划家,也是一位公共演讲家和心理学家,曾是北京申奥专家团成员。《现代策划学》一书把作者对西方策划成败的研究融入其本人在美国和中国十多年从事策划的经验里,涵盖了成功策划和成功经营所需要的最有价值的理论和方法。

从西方策划学发展所经历的传统策划、近代策划到19世纪开始萌生的现代策划,贯通主线,兼评诸家,是该书为我们提供的第一道风景,在这道风景里,我们可以领略整个西方策划学的概念解析、发展历程和代表流派。

系统阐述西方策划学理论体系及方法是该书对国际策划学界的一个重要贡献。策划学本身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该书从政治、军事、文化、心理、行为等诸方面系统地阐述了西方策划学的理论体系,并提供了从一般方法到群体策划、运筹学策划、思维闪电策划、逆向策划等方法论框架,无论是策划界人士还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均可从中获得提示和启迪。

公共关系策划书例3

面向业界研究发展办公室(DO):负责为ALA筹资创收,对ALA筹资的项目和活动进行计划、协调、实施、经营和评估,与其它组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公共项目办公室(PPO):美国图书馆员为各种年龄段的观众开发文化节目,PPO为他们提供指导、资源、培训和交往机会,并推广作为各类图书馆服务不可分割的文化节目,这些节目包括书籍和电影系列讨论活动、以作家和艺术家为重点的文学和文化艺术节目和巡回展览。会员和用户服务办公室(MCSO):负责协调会员事务,为他们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州际协会办公室(CRO):为57个州协会与ALA各部门的联络牵线搭桥。资质认证委员会(OA):通过促进图书馆教育和信息研究教育,为公众和专业人士提供服务,公平地评价图书馆和信息研究课程的资质。

面向社会图书馆宣传推广办公室(OLA):顾名思义,致力于宣传推广图书馆,支持倡议者通过开发资源,努力支持和改善各种类型的图书馆,支持他们在全国、州和当地举办宣传推广方面的培训。为此,图书馆宣传推广办公室(OLA)与公共信息办公室(PIO)、州际协会办公室(CRO)、政府关系办公室(OGR)和ALA其它处室合作十分密切。扫盲和外延服务办公室(OLOS):图书馆的重要服务内容是使读者平等获取知识和信息。OLOS强调和支持这一服务,注重向传统图书馆服务涵盖不到的人群提供服务,这些人包括新读者或非到馆读者,居住偏远的人群,伤残人士,城乡贫困人群,因种族、性取向、年龄、语言和社会地位而遭到歧视的人群。OLOS确保通过向图书馆和图书馆员提供培训、信息资源和技术服务为新读者开发项目和提供服务。信息自由获取办公室(OIP):贯彻ALA有关求知自由的政策,此政策也是图书馆权利法、ALA自由使用图书馆和图书馆资源基本政策的内容。OIP的工作任务是教育图书馆员和公众有关图书馆对求知自由的重要性和基本属性。为达到目标,OIP承担了分发材料、提供支持和协调活动的工作,管理与“自由阅读基金会”和“LeRoyC.Merritt人道主义信托基金”的联络工作;承担与信息自由获取委员会的联络等工作。

反映业界呼声,参与和推动立法进程ALA重视美国联邦政府对图书馆的支持,20世纪30年代就开始有系统地规划立法活动,对图书馆相关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做出了重要贡献。ALA于1945年设立华盛顿办事处,其主要任务是负责跟踪和影响与图书馆相关的立法决策等政策问题,通过反映图书馆界呼声,通报政府最新行动的信息,确保图书馆能够始终参与政策制定的全过程。并使联邦有关机构与及图书馆相关机构建立密切的关系、进行游说以加强学会的影响力。通过不懈努力,ALA推动通过实施《图书馆服务法》(1956年)、《图书馆服务与建设法》(1961年)、《国防教育法》(1958年)、《高等教育法》(1965年)和《初等暨中等教育法》,促成了之后“白宫图书馆与信息服务会议”的召开[4]。此外,ALA从1975年开始每年举办“立法日”(LegislativeDay)的活动,安排与会者参观国会,并拜访国会议员,与会者可就其关心的问题与议员沟通,而议员也因此对图书馆的问题有进一步的了解,这个活动使图书馆员与国会议员之间建立了沟通渠道,对ALA的立法活动很有帮助。近年来,ALA发动会员呼吁国会议员支持图书馆的各种立法。如要求参议院在有关中小学的ESEA提案中加入学校图书馆的条款(2011年10月20日),呼吁国会议员参加和支持数字图书馆立法日活动(2012年4月23-27日),要求国会议员否决影响网络自由的CISPA提案(2012年4月23日),等等。

围绕媒体的传播活动美国图书馆界一向重视宣传工作。2004年ALA时任主席PatriciaGlass-Schuman在《图书馆交际手册》[5]的序言中描述到:“对外联络和公共关系是影响力的根本。事实上,早在1855年,美国医学图书馆学会就通过决议与媒体开展合作。”在访问ALA总部时,国际部主任道林先生介绍说,ALA会最大程度地把自己的活动、立场和对图书馆的推介信息给媒体、公众和政府部门,希望得到他们的支持。具体做了以下几件事情:第一,撰写新闻稿[6]。ALA为美国全国报纸、电台和电视撰写了数千份新闻稿。尽管大多数新闻稿并不被采用,但这个宣传工作仍坚持在做。第二,加强与媒体沟通。ALA主动在自己的网站上预留各部门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媒体在需要时联络到人。同时,ALA跟踪和回溯媒体的报道,并可通过谷歌等搜索引擎获取。第三,提供新闻包。除了与媒体加强联系、提供新闻稿之外,ALA进一步发掘自己所举办的品牌活动的相关信息和一些图书馆独特案例,打包提供给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博客,进一步增加ALA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社会公众对图书馆的了解。ALA围绕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使命,不遗余力地宣传本组织立场。在ALA为美国全国报纸、电台和电视撰写的数千份新闻稿的末尾都会包含ALA的介绍。此外,ALA还《美国图书馆年度报告》(TheStateofAmericanLibraries)。

针对社会公众的公关针对社会公众,ALA主要通过举办11个主要品牌活动、3个主要奖项和1个事业发展报告推广图书馆活动。它们是:阅读禁书宣传周(BannedBooksWeek):阅读禁书宣传周于1982年为纪念《自由阅读的权力》第一次修订而设立,是ALA信息自由获取办公室举办的年度活动,目的在于提醒美国人自由获取信息的重要性,以及设立审查制度和禁书的危害。读者卡注册月(LibraryCardSign-upMonth):已经举办了25年,活动旨在提醒家长和学童,要热爱阅读,读者卡是最重要的学习工具。保护阅读隐私宣传周(ChoosePrivacyWeek):这是一个全国性的活动,旨在提高公众对政府监控公民阅读行为问题严重性的认识,鼓励美国人严肃思考如何保护自己的阅读隐私并做出自主选择。全国图书馆周(NationalLibraryWeek):1958年由美国图书馆协会(ALA)和美国全国图书委员会(NationalBookCommittee)发起,旨在鼓励人们花更多的时间读书,提倡更好地利用图书馆。ALA年会(ALAAnnualConference&Exhibi-tion):美国乃至世界图书馆界规模最大的会议,每年有2万余人参加,设有2000个左右的分会场和规模庞大的展览会。美国公共图书馆学会(ThePublicLibraryAssociation,PLA)双年会会议:美国公共图书馆界的盛会,每两年举办一次。青年阅读周(TeenReadWeek):提高青年人对阅读的重视的活动。青年技术周(TeenTechWeek):全国性活动,目标是针对青少年、图书馆员、教育家、父母和相关人士,重点放在图书馆非印刷资源。活动鼓励青少年使用图书馆资源,利用在线内容并安全共享来表达他们的创造力。儿童阅读日(Día):儿童阅读日的主题是纪念儿童家庭、家庭和阅读,每年举办一次,强调各种文化和语言背景下的儿童扫盲的重要性。ALA图形宣传项目(ALAGraphics)[7]:ALA图形项目(ALAG)制造和传播推销图书馆、扫盲、终身学习等优质产品,按照需要设计产品,包括支持ALA重要行动领域的多样化、教育、继续教育、平等使用资源、自由获取信息和21世纪提升阅读能力的产品。ALAG为著名和有特色的阅读(READ)海报和相关项目提供资料,已经成为各类图书馆员开展推广活动时热衷使用的资源。美国图书馆推广项目(CampaignforAmer-ica''''sLibraries):这是ALA为推广图书馆价值、提高全民意识而举办的活动,所有参加馆都使用统一标志“在你图书馆的推广活动(Campaign''''s@yourlibrary)”。三个主要奖项包括:美国图书馆学会奖(ALAAwards)是ALA最权威奖项,奖励给为图情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士。安德鲁•卡耐基优秀小说奖(TheAndrewCarnegieMedalforEx-cellenceinFiction)和安德鲁•卡耐基优秀纪实文学奖(TheAndrewCarnegieMedalforExcel-lenceinNonfiction)是为奖励最佳图书的作者而设立,分别奖励小说和纪实文学,奖金为5000美元和1500美元。ALA青年媒体奖(ALAMediaAwards)则是为奖励儿童和青年作家和插图作家以及儿童音像作品制作人而设立。一个事业发展报告:《美国图书馆年度报告》(TheStateofAmericanLibraries)通报当年美国图书馆界发展状况,使政府、社会和图书馆业界得以了解美国图书馆发展的最新信息。

ALA公关活动的特点

公关活动的长期性和可持续性ALA的公共关系活动是长期进行社会交往、信息沟通、树立自身良好形象的过程,它包括日常公共关系活动和专项公共关系活动两大类,前者以公共信息办公室等常设机构的日常活动和媒体的传播活动为代表,后者的例子有“全国图书馆周”等品牌活动。ALA公共关系的实践告诉我们,不能把公共关系人员当作“救火队”,而应把他们当作“常备军”;公共关系的管理职能应该是经常性与计划性的,具有长期性和可持续性的特点。公关人员的专职性和活动品牌策划的连续性为公关的长期性和可持续性提供了保证。ALA不但重视自身的公关工作,还向不同类型的图书馆员传授公关工作技巧,使这项工作不断完善。培训的内容包括在制定公关计划阶段,要了解媒体宣传能够给图书馆带来什么;制定媒体联络计划,制定宣传目标和策略,向谁宣传,宣传什么,什么时候宣传,什么内容最适合你的图书馆。如何使用现有的资源,如何使用有限的经费。如何评估你的公关工作,等等。ALA不断完善各图书馆的公关活动经验,并加以推广,使这项活动不断推进。

系统有效的品牌策划为了使公关工作具有长久的大众效应,策划公关品牌十分重要。如同前文中所提到的11个品牌活动,从这些品牌活动可以看出:第一,品牌活动具有公众性:各类活动周、活动日占到总量的大约7成,说明ALA重视大众参与,通过品牌活动在公众心目中树立良好形象;第二,品牌活动具有专业性:ALA年会和PLA双年会是美国图书馆界重要的会议,体现了图书馆界的最高学术水准,也是ALA在业界具有感召力的重要因素;第三,品牌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ALA大大小小的奖项有两千多个,其中美国图书馆学会奖、安德鲁•卡耐基优秀小说奖、安德鲁•卡耐基优秀纪实文学奖和ALA青年媒体奖反映其对社会责任的关注,褒奖先进,体现其社会责任感。作为美国图书馆界的权威组织,ALA坚持发表年度发展报告,使政府、社会公众以及图书馆业界更清晰地认识美国图书馆界的发展状况,这项公关活动的重要内容为提升图书馆的信息透明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思考与启示

目前,在国内,中国图书馆学会是唯一全国性的图书馆组织,2012年接受了民政部对社团组织的评估,获得4A级。ALA的公共关系,可以对中国图书馆学会的公共关系工作的开展有所启示。

积极参与推广图书馆立法和决策工作近年来,中国图书馆学会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接受文化部和国家图书馆委托,积极开展《公共图书馆法》立法支撑性研究工作;受文化部和住建部委托,宣传推广《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受国务院法制办的委托,征求图书馆界对《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和《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意见。学会还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意见,如2012年向文化部报送了学会理事会议案《建议文化部协调建立东部地区公共图书馆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公共图书馆的机制》;主动承担《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宣传推广和培训工作,仅2012年就举办了3个培训班,共培训馆员500余人。这些工作在客观上起到了面向政府部门和图书馆业界开展公共关系工作的效果。作为政府和图书馆界的桥梁,图书馆学会应该进一步发挥自己的影响力,在立法决策方面体现图书馆界的呼声。

公共关系策划书例4

图书馆法是公民接受文化科学知识和继续教育的保障;是国家领导、组织和发展图书馆事业的重要手段;是调整图书馆系统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处理国家与图书馆、图书馆与读者、图书馆与图书馆之间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它体现了国家对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政策和宪法赋予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利。[1]

一. 我国公共图书馆的立法现状

近年来,我国图书馆领域的法治实践成效显著:一些全国性、系统内、地方性、行业自律的图书馆法规现已公布实施,基本保障了图书馆的合法权益,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馆的发展繁荣保驾护航。

1. 2004年印发的《关于制定我国文化立法十年规划(2004—2013)的建议》中,已将“图书馆法”列入立法规划。在2010年3月召开的“两会”期间,图书馆领域的人大代表们呼吁进一步加快“图书馆法”的立法步伐。

2. 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是我国建国以来文化设施建设的第一个国家标准,它的颁布实施,意味着国家对公共图书馆无偿划拨土地、无偿使用土地有了政策依据,也使我国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走向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2]

3. 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作为我国首个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对未来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最大影响在于,它确立了以服务人口为基本依据决定公共图书馆建设规模的原则。[3]

4. 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年9月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赢得了前所未有的政策保障坏境。

5. 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科学院图书馆这三大系统都分别制定了本系统的图书馆工作条例。1982年12月文化部颁发了主要适用于公共图书馆系统的《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工作条例》;1991年中国科学院颁布实施了《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工作条例》; 2002年2月教育部修订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这三个文件成为我国图书馆制度建设的基础性文件,在推动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我国公共图书馆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图书馆服务领域所牵涉的相关法的不完善乃至缺位,严重制约了中国图书馆事业的法制进程

至今适用于全国的图书馆法尚未出台。在各级教育法中也未明确规定学校图书馆的“必置制”性,未明确学校设置者设立图书馆的法律义务与责任。著作权在图书馆的限制仍需具体法律予以明确规范。未成年人法亦未能关注到条件适合的大中城市儿童图书馆的独立设置问题。

2. 立法条款内容过于笼统,可操作性差

公共图书馆立法文件大多是纲领性文件,对于一些需要明确规定的问题只做原则性、指导性的规范。缺乏法律强制性、责任机构不明确、内容概括性强、笼统模糊等原因,使得图书馆立法的可操作性大打折扣。

3. 立法文件立法层次不高,法律强制力不够,执行起来存在困难

现有的公共图书馆法多以规程、条例、规章、大纲等形式出现(有些立法文件还附有“试行”、“暂行”等字样),大多属于部门规章或地方性法规性质,多是表现为对图书馆的义务性规范,立法层次不高,适用范围有限。

4. 资源共享、馆际合作的法律规范缺失

现阶段我国图书馆三大系统还存在着各自为政、盲目追求馆藏资源大而全的倾向,造成人力、物力以及信息资源的严重浪费现象。这一方面是由于受我国现行管理体制的制约,另一方面,在资源共享、馆际协作方面也缺乏相应的立法规范,不少地方性图书馆法未把图书馆的资源共享、图书馆间的协作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

5.有关数字化与知识产权规范缺失

在新的数字化、网络化环境下,多数图书馆都在大力加强数字化资源的建设,推动传统图书馆向复合图书馆的转型。馆购电子资源的种类和数量均呈上升趋势,各馆也在积极推进本馆特色馆藏及地方文献数字化工作,建立具有本馆和本地区特色的数据库。

三. 公共图书馆立法的对策研究

1. 各级政府部门需高度重视图书馆事业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需要政府营造必需的政策支持环境,将公共图书馆的发展纳入政府文化战略规划与目标体系之中。公共图书馆才能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改革管理体制和机制,提升信息服务效能,为社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成立图书馆立法和执法监督机构

国家和各省市均需成立图书馆立法机构,对国内外的图书馆立法程序、立法机制以及立法内容进行大量深入的考察、分析、比较和研究,为图书馆立法实践积累丰富经验,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另外,强化图书馆法规实施过程中的监管环节,切实贯彻落实法律的实效性和执行力,才是保证“有法必依”的重要手段。

3. 进一步完善与图书馆专门法相互适应、彼此配套、互为补充的相关法律条款,确保图书馆的良性运营与持续发展。

法律体系的完善,法规制度的健全,法律上保证图书馆应有的地位,图书馆事业才会在法律的保护之下健康稳步发展。

4. 多途径保障公共图书馆的经费来源

以法律形式保障图书馆经费来源的稳定可靠,是解决图书馆经费来源的根本途径。具体法律措施一般是根据国民总收入,确定图书馆一定的投资比例或者根据人口数量确定图书馆事业的总投资,图书馆经费列入政府预算,随着国民经济收入变化而变化。

5. 强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信息资源共享是当代许多国家制订图书馆政策的核心。资源共享、馆际合作是图书馆事业发展的现实要求和必由之路。我国图书馆管理政策中所秉承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互惠,自愿参加”等原则,也 应在图书馆立法中予以明确具体地体现。借鉴英美日等国信息资源共享的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我国图书馆立法须参照世贸组织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协议,尽可能同国际惯例接轨,规范“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法律问题、馆际互借和文献提供中的著作权问题、文献复制问题、合理使用问题等”。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及《著作权法》等与图书馆法相关的配套性法律。

当前我国的图书馆法制建设已进入了一个学术研究与立法实践相互促进的新阶段。随着各种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图书馆事业即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新轨道,在国家文化建设以及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公共关系策划书例5

中图分类号:G25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1(a)-0181-01

我国是农业大国,中国的问题是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三农”问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重视农民的基本文化权利,出台了一系列文化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凸显了党和政府对农村文化发展的关切。

1 农村公共图书馆服务一体化的“谁建设”问题

国家《“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县(市)图书馆逐步实行分馆制,丰富藏书量,形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的图书配送体系,充分发挥县图书馆对乡镇、村图书室的辐射作用,促进县、乡图书文献共享。”明确了广大农村地域确定以县级公共图书馆为中心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基本构架。就是以县(市)图书馆为总馆,乡镇(村)图书馆为分馆的垂直体系。国家《“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又指出:“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以农村和中西部地区为重点,加强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 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合理配置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缩小城乡间的差异。实现“繁荣、共享、普惠、均等”的服务理念。

中国行政体系十分庞大与强大,按行政区划建立文化设施,属当地政府领导,是乡镇政府的下属机构,并非单纯文化设施,而是为乡镇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在“谁的地盘,谁建设”的现有体制下,文化建设的规划、建设和投资都是地方政府之事,国家给予适量的资金补助。要真正从政策、体制、机制上保障农村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建设,就必须先期解决“谁建设”的问题。保证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确保今后一年、二年、三年,乃至更长时间的繁荣和卓有成效工作。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建设体系在整合资源的同时,首先有必要理顺农村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建设的主管部门,切实纠正多头管理的弊端和不利因素。明确文化部门与新闻出版部门各自的职责,做到分工到位,责任明确,改正遇到问题相互扯皮、推诿和踢皮球“谁都管,谁都不管”的局面。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第二,农村公共图书服务体系建设是以县公共图书馆为中心,以乡镇文化站(分馆)为依托的公共图书服务网络。文化建设与图书馆建设属文化部门主管的事业,就当前国家行政体制来讲,应为文化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较为可行与可靠。

2 农村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的“谁管理”问题

构建农村公共图书服务体系政府是决策者,承担起主要责任。决策是宏观的,执行是具体的。由谁来执行并做好工作的统筹规划布局,制定工作机制,设计工作流程等,以指挥调度整体建设工作。按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必须有负责建立农村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工作的管理者,对所在的县域公共图书服务体系负起实实在在的责任,对县域公共图书服务体系构架的搭建负起实实在在的责任。

在明确并解决农村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的管理者后,还有诸多问题需要去解决,如总分馆、基层点建设和日常工作经费落实问题,总分馆职责加大、工作量加大,业务流程增多和配送资源等都得有相应财力支撑和经费保障。县级图书馆工作量幅度加大,各县图书馆都只有4-8人,编制少事情多,自身免费开放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管理等民生工程都难以应付,这样就必须增加人员编制,而县公共图书馆人员编制各地都是难以解决的。同时分馆和基层点人员又如何解决,这都是面临的难题。

3 农村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的“谁服务”问题

农家书屋管理人员问题一直困绕着基层,新闻出版系统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没有相应的措施与解决的方案,乃至工程实施几年内专职管理人员是行政村一直很头疼的事,无法也无能力解决。在实施农村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建设中,工程建设单位应着力破解基层点这些难题,给予政策、机制切实保障。解决“谁服务”问题,就是配备基层管理人员,其实质是关系到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建设成败的关健,才能真正为农民阅读服务,才能达到工程建设设计的初衷。才能切实而有保障、持续、稳健的发展。

前期农家书屋农民的阅读服务工作不容乐观,书屋日常工作没有统一规划与布署,对农民阅读活动无组织、无引导等。服务工作不到位,主管部门监管缺乏力度。其根本原因是没有管理人员。在我省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山区,行政村村干的配备只有3~5人,村干少事情多待遇低,政府各部门的工程也好,项目也好,事务也好――真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最终都得落实到行政村,行政村担负起完成各部门名目繁多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农家书屋不可能有专职管理人员,如是村干兼管也只能是走过场,应付了事而以。所以基层点管理人员是保障农村公共图书服务体系的关健所在和持续发展需要。

作为文化系统的县公共图书馆,对新闻出版系统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拍手叫好,大力支持无私援助。各县公共图书馆纷纷投入到农家书屋的建设中,克服自身人少事多的困难,深入基层点培训管理人员,辅导业务工作,有的甚至常年帮助书屋进行图书分类、上架等。

而实施工程的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在建设实施前缺乏详细调研,既没有对县公共图书馆参与农家书屋建设工作前期的动员,也没有对县公共图书馆参与农家书屋建设工作后期的总结,更没有对兄弟文化系统,特别是战斗在第一线的公共图书馆人道一声“辛苦了!”,只有对所属各地新闻出版系统书店和职工下达向农家书屋的“送书令”!

今日农村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建设,是依托新闻出版系统所建立农家书屋工程项目为基层支撑点,应当很好地总结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成功的经验,客观而有实际地总结存在的问题。特别解决好“谁建设”、“谁管理”、“谁服务”等关健性问题,更好为农村公共图书服务提供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

以上是对农村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建设的实施一点肤浅的认识,愿与大家一起共同探讨。

公共关系策划书例6

确立期(1980年要1992年):科技信息政策的全面研究与制定

中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对科技领域的发展予以高度重视,我国的信息法规建设必然从科技信息法规入手,一直到1986年以前,我国的信息法规几乎全部用于调整图书、档案、科技情报领域的社会关系。因此,在国家信息政策发展的初级阶段,中国的信息政策具体目标与信息系统建设密切相关。1991年出台的第一份国家科技信息政策《国家科学技术情报发展政策》中就把“完善和发展国家科技情报系统”放在首位。

1991年中国科学:颁布的《中国科学:文献情报工作条例》规定中国科学:文献情报系统的性质和任务、业务工作、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工作考核、成果和奖励、设备条件与经费等。地方公共图书馆条例(如《北京公共图书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规定了公共图书馆的定义、主管部门、经费来源、业务工作、地区图书馆资源共享、职责、呈缴制度等。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全国性的图书馆信息管理法规或条例,已通过的相关法规太笼统、抽象。信息政策法规的制定严重滞后,对具体的实施机构(包括图书馆、情报所、档案馆、政府信息中心)的权、责、利的定位不明确,功能设置交叉重复,经费来源不稳定且极其不平衡。

改革开放尤其是1992年《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纲要》颁布以来,我国政府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发展科技的方针政策,如86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等,现在又批准了中科:提出的“知识创新工程”。这反映了中国政府对科技进步的重视。现在关键问题是要制定统一科学的高技术创新规划,结合国际高技术潮流和我国发展实际重点推进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技术开发,并抓住产业化关键。为此要单独组建包括计划、科技、财政、经贸、教育等各部委要员参加的高技术发展委员会以协调各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在此基础上确定重点高科技产业发展目标,通过政府组织协调产学研关系,安排重点技术和行业的具体扶持政策。

科技情报政策的全面研究与制定阶段(1980年要1992年),颁布的法规数量明显增多,调节的范围拓展到信息市场、信息技术、信息网络、信息环境等诸多领域;并不断参考、引进和吸收国外经验,研究中国情报政策的理论体系和内容框架,研究层次高,理论性强。

深入发展期(1992年要1997年):信息产业政策

20世纪90年代,信息机构改革、信息产业成长和信息化推进三大政策环境的融合促进了信息资源开发专项工作的深入。1992年,国家科委制定了《加快发展科技信息服务业的规划纲要和政策要点》,就信息产业的分支,如通信技术、数据库业、软件业、信息市场和科技咨询等方面,要求各个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1993年,国家推动信息机构改革,主张部分信息机构从事业机构体系独立,实行自主盈亏的经营,信息资源开发作为信息机构的重要服务手段得到提出,第一次提出信息资源产业的发展,尤其是数据库开发。1994年6月,颁布了《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提出在基础产业中有重点、分层次地推进信息高速公路网络建设,并在同期启动了部分国家重点信息化项目。1997年,《国家信息化“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和《国家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先后出台,将信息资源建设列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信息化的必要条件、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国家科委还专门出台了国家科委《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建设的若干意见》,正式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作为政府专项工作开展。

信息化政策的深入发展期(1992年要1997年),是信息产业政策的关键发展阶段。世界信息化浪潮使学界、媒体和政府对“信息高速公路”、“信息基础设施”的关注,信息化过程中的信息产业相关政策与法律制定逐渐加强。到1997年,“十五大”前后开始关注信息化与工业化关系发展道路的重要理论问题。

完善期(1997年至今):国家信息化政策体系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在2002年批准颁布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这是中国第一个国家信息化规划,发展目标主要是电信运营业和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7%以上,网络规模容量位居世界第一,基本满足信息化发展的需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水平和规模进一步提高,其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3.3%等。在推进信息化工作方面,中国政府也在不断努力,从中央到地方都建立了专门机构信息化办公室,制定了中国第一个信息化发展规划要要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专项规划》,各地也专门制定了这类专项规划与相关政策。

2002年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提出了指导政府信息化的文件《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2003年3月,信息产业部对《电信条例》所附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作了第二次调整。《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不仅是电信监管部门发放经营许可证、开展市场监管的依据,同时也是电信企业规范经营行为的基础。该《目录》的颁布和实施为电信业务经营拓展了较大的空间,有利于繁荣业务,推动市场发展;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为市场监管和业务规范经营提供了依据。

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国务: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有关规定,信息产业部颁布了《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和《电信网间互联争议处理办法》两个部门规章,此外,2002年信息产业部先后颁布了《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软件产品管理办法》、《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电信建设管理办法》、《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等等部门规章,还出台了《关于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规划问题的通知》,这一系列规范电信市场竞争、维护电信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开放的、公平有序的法制环境,对进一步规范电信建设市场,提高电信服务质量,为电信法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基础。#p#分页标题#e#

2004年《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作为典型的政策标杆,引发了“十一五”信息资源专项规划和《信息化白皮书》中对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专门表述和政策探讨[11]。《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是迄今为止最具有针对性的国家信息资源管理政策指南,把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办公厅印发的《2006年要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大力推进信息化,是覆盖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从法律法规层面看,《电子签名法》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第一部信息法[12]。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打破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垄断、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充分利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据统计,1997年要2004年共出台了40多部有关网络及网络信息方面的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等,较为重要的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等。这些法规的及时推出,对我国互联网络上的信息资源配置起到了很大的帮助和制约作用。从1997年到2003年,总计颁布相关法律法规6701件(包括各种信息边缘法),信息法律法规数量从1997年的56件增加到2003年的3571件,7年累计增加3515件,平均每年增加500余件。

因此,信息化政策完善期(1997年至今),是国家信息化政策体系确立期。这个阶段,政策体系开始围绕信息化过程中信息资源的开发、组织、流通、利用和管理等流程全面展开,研究信息产业政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法律法规及信息系统安全、协调政策等。

公共关系策划书例7

中图分类号:G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5(b)-0255-02

地方的立法决策对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重大而深远。民主科学的立法决策关系到区域发展与民生利益。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各地对立法决策过程中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以及领导决策过程中,需要有更多的数据信息和更为深入的专题研究用以支撑,但立法决策者们实际获取信息与研究成果支持的渠道、能力等诸多方面都难以满足现实需要,急需在区域范围内,建立由具有公信力的信息保障机构,如各级公共图书馆,为主导的文献信息保障与知识服务支持,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立法决策过程中的信息知识需要。本文拟设想在吉林省公共图书馆之间及公共图书馆与立法决策机关之间建立旨在服务吉林省“两会”及立法决策需要的信息服务协作平台,对该协作服务平台的定位、目标、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初步设计与规划,为吉林省公共图书馆能够更好地服务全省立法决策提供参考。

1 吉林省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协作服务平台设想与定位

随着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强大,构建基于网络的立法决策服务平台综合协同服务模式是吉林省公共图书馆面向两会提供立法决策服务的客观选择。具体而言,吉林省图书馆与各地区县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协同协作,建立全省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协作网及数字平台,共同为省级、市县级立法决策机关政策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与参考服务,以期为提高吉林省各级政府立法决策的科学性、时效性、公正性发挥信息保障作用。

1.1 目标定位

以吉林省图书馆为主导,依托全省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数据库资源及特色资源,以各级公共图书馆参考咨询人员队伍为专业支撑,与市县级公共图书馆共同建立面向各级领导机关与立法决策机构的服务协作网络,构建符合参考咨询服务规范与标准的数字资源推送与咨询服务平台,为各级政府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供个性化信息支持。按照立法决策机关垂直管理的模式,对应服务各级人大政协机关及领导决策。

1.2 规划设想

吉林省公共图书馆面向“两会”的立法决策服务协作平台其实质是服务各级领导机构的参考咨询平台,以全省县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资源共建共享为核心,形成资源整合、资源管理、资源利用、沟通协作的服务平台。其主体规划由两大部分组成:资源共建共享和服务协作合作。

1.2.1 资源共建共享

参与协作服务的图书馆除了可共享用于立法决策咨询的商业数据库外,还可以共享共建的专题数据库。成员馆可在中心馆及区域分中心馆的指导下,按照各馆意愿加入或完成资源建设任务,也可单独或与其它图书馆联合共同开展资源共建项目。如各种主题的专题数据库,已完成的咨询成果数据库,各地区经济发展特色数据库等,完成后由协作平台管理中心进行统一管理与。该平台为各馆提供集中展示与共享的条件与环境,同时,也提供面向各级政府和领导的个性化服务网络窗户。

1.2.2服务合作协作

由于立法决策咨询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服务的设计与规划也必须符合需求的特点。按照吉林省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模式选择及定位,在服务上的合作与协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各级两会召开之际,在会前与会中的服务协同与合作,如两会热点专题的确定与编辑加工;各地最新经济社会发展数据提供等都是协同服务的着眼点。二是面对重大重要的立法决策咨询服务,各公共图书馆发挥协同合作服务的优势,沟通交流,开发既有资源,努力完成专题研究报告、调研任务等,为领导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三是立法决策其他增值服务,如用户分级培训服务,可根据各地区专家资源优势,由某馆单独完成或多馆合作共同完成。随着用户需求的增长,合作与协作的服务内容还会不断拓展。四是各级公共图书馆资源与服务面向各级立法决策机关的个性化展示。展示既是宣传的需要,也是服务的拓展,通过此网络平台,能够很好地向各级政府和立法机关宣传图书馆资源优势、服务能力与服务成果。

无论服务的范围与深度怎样拓展,但服务合作的基本原则不变:即每一个公共图书馆都是协作网(平台)的服务结点,都有上传咨询问题或服务请求,寻求解答和帮助的权利,同时也拥有解答问题、合作完成咨询课题、提供帮助的义务。咨询请求或重要咨询课题服务的调度由中心馆或服务管理小组研究完成。

2 吉林省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协作服务实施方案

2.1 服务宗旨

以吉林省公共图书馆丰富的信息资源和专业化的服务团队为支撑,以网络化、数字化信息平台为技术桥梁与实现载体,面向吉林省各级“两会”以及政府决策机构,以满足其在立法决策过程中的多层面、多元化信息需求为终极目标,全方位地提供多层次的、个性化的信息服务与决策咨询服务。

2.2 组织结构

为了更科学、高效地实现立法决策服务协作与合作及服务目标,必须合理地设立组织结构,用于协作网与服务平台的组织管理、协调决策。拟构建二元双维度的组织管理结构与模式。

二元结构:

公共图书馆―― 行政、立法决策机构(人大、政协、委、省政府)。

双维度:

(1)横向:省图书馆―― 省级行政、立法决策机构(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

地级市图书馆(分中心馆)―― 地级市立法决策、行政决策机关(市人大、市政协、市委、市政府)。

县图书馆(成员馆)―― 县级立法决策、行政决策机关(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县政府)。

(2)纵向:

省图书馆(中心馆)―― 地级市图书馆(分中心馆)―― 县图书馆(成员馆)。

省级立法、行政决策机构(省人大、省协办、省委、省政府)―― 地级市立法、行政决策机关(市人大、市政协、市委、市政府)―― 县级立法、行政决策机关(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县政府)。

由此组织结构可设计为:

领导小组:由各级图书馆馆长和各级人大政协信息部门领导共同组成领导小组。职责:对协作平台的投入、运行、发展等重要问题的决策、服务原则与制度顶层设计。

管理小组:由各图书馆参考咨询部门负责人和各级人大政协信息部门具体联络人组成。负责服务平台具体运行过程中的资源建设与服务调度协调与沟通管理。

技术小组:由各图书馆网络技术骨干组成。职责为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与更新提供技术支持。

2.3 人员配置

除各级公共图书馆及行政、立法决策机关信息部门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之外,各图书馆服务人员配置可参考以下建议。

中心馆人员:两会服务期间,根据驻地服务数量,按每个驻地2~3人配置;后台按驻地个数配置人数即可。日常立法决策服务:由5~7人组成服务小组或部门提供服务。其职职责为:维护平台正常运行、更新;接受立法决策咨询委托并提供服务;对平台咨询问题按地区按专业划分按资源优势进行合理调度与分配。为分中心馆与成员馆提供技术支持与专家经验支持;进行平台资源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指导或帮助分中心馆与成员馆完成资源建设任务,以及帮助其充分利用共建资源;为分中心及成员馆提供专题业务培训服务。

分中心人员:两会服务期间,根据驻地服务数量,按每个驻地2人配置;后台按驻地个数配置服务人员。日常立法决策服务:由3~5人组成服务小组提供服务。其职责为:与中心馆、成员馆协调合作完成资源共建共享任务,完成由中心馆调度的立法决策咨询课题;对所在区域的成员馆提供业务与技术指导服务。

成员馆人员:两会服务期间,按每个驻地2人配置;后台人员按驻地个数配置。日常立法决策服务:由2~3人组成服务小组。其职职责为:与中心馆、成员馆协同合作完成资源共建共享任务,完成由中心馆调度的立法决策咨询课题。

2.4 协调管理机制

服务协作平台的协调管理机制包括两方面:一垂直协调机制。中心馆与分中心、分中心馆与成员馆之间实现资源建设与服务协作方面的垂直组织管理与沟通协调。二是横向协调机制。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由各级公共图书馆对应各级立法决策机构信息部门进行平行沟通与协调,以实现平台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级领导的咨询服务。二是分中心馆之间、成员馆之间的合作沟通机制。如图1。

2.5 服务架构

协作平台由吉林省图书馆中心平台、市级公共图书馆分中心平台及县组图书馆终端平台三部分构成。在省市级公共图书馆合作建设下,协作平台可以为省级、市级、县级政府机构提供信息服务。总体服务由目前平台建设通用的三层结构构架,即基础层、数据层和应用层组成。基础层是硬件设备、系统软件、存储空间、网络资源等有机整合用以支持整个系统运行和管理的集成。数据层是对所有提供服务的图书馆数据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整合,是用户需求的对象。用户借助应用层获取所需要的数据资源与服务。具体服务架构如图2。

该服务系统(平台)总体服务从服务主体(各级公共图书馆)与用户(立法决策与行政管理机构)的横向维度以及服务主体之间纵向垂直维度进行架构,主要由4个子系统(S1-S4)组成。

S1是由各级公共图书馆组成的服务主体系统。负责横向的与对应的立法行政决策机构提供各项咨询服务,负责纵向的与其他公共图书馆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协作咨询、服务合作、人员培训交流、技术支持、任务调度与完成等。

S2是由省图书馆与省级立法行政决策机构组成的“服务主体―― 用户”子系统。图书馆负责完成对用户的诸如两会现场服务、参议议政资源推送、专题报告、总分馆建设、决策支持、专题汇编、会展培训等服务。

S3是由地市级图书馆与市级立法行政决策机构组成的“服务主体―― 用户”子系统,服务内容与S2同。

S4是由县图书馆与县级立法行政决策机构组成的“服务主体―― 用户”子系统。服务内容与S2同。

如果对用户进行进一步的细分还可以包括由各级人大和政协立法决策机构,以及各级政府组成的用户子系统。他们之间是垂直管理的关系,因此,图书馆立法决策咨询服务可以促进在各用户子系统中形成信息支持、管理效率、科学决策的良性循环,有利于提升各级立法行政机构的决策水平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3 未来发展前景

构建吉林省的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协作网络与服务平台是实现公共图书馆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社会职能的具体体现。未来,以吉林省图书馆为中心馆,以地市级图书馆为分中心,以县级图书馆为成员馆构建的服务系统,将与各级立法决策机构信息部门充分协调,在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道路上迈进的同时,将要从三个发展方向不断拓展:一是努力朝着协作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在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的总体框架下,制定符合吉林省省情与特色的立法决策服务规范与标准;二是不断开拓新的服务领域。紧密与科技发展及网络技术进步协调同步,开发立法决策服务的更迅捷更安全的服务方式与服务手段;三是加强深度的情报分析与研究参考作用。从简单的资料分类汇聚、知识导航向着更具影响力、参考价值的情报分析与深度研究报告方向发展,努力联合、吸引更多的专家与社会智库机构,参与到立法决策服务系统中来,共同协作为区域立法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与决策服务。

公共关系策划书例8

1背景

近年来我国的公共管理领域对于公众参与的讨论日益热烈,各级政府也给予了公众参与决策更多的重视,并较多地实践于价格政策、环境保护、城市规划等方面。我国所面i临的情况与欧美上世纪六十年代较为接近,即处于公众参与的呼声提高,学术界呼吁加强,政府逐步意识到公众参与的重要性,部分行政决策、管理领域引入公众参与制度。但同时,存在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公众参与意识较低、参与能力较弱,公共管理人员对公众参与的认识不够理性等问题。

1.1交通政策领域公众参与的阶段性特征

不同的发展阶段决定了交通政策领域公众参与的不同特征。

美、英、日等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已经逐步较为系统地将公众参与引入城市规划、交通规划及重大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工作中。wWw.133229.cOm公众参与反映了价值多元化的总体趋势,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政府规划、决策的可接受性与可行性。但是至90年代,战略性的交通政策逐渐趋于难以确定和实施,尤其是设施建设类的项目,公众密切关注政策、项目对自身正常生活的影响,公众参与也已渗入决策、规划、实施的各个环节,即使是环境影响评估(eia)、战略环境评估(sea)也无法保证项目的合理性(公众意识下的必要性和方案合理性)。

1.2《上海城市交通白皮书》与公众参与

2002年上海颁布了《上海城市交通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作为国内第一部较为规范、全面且具权威性的城市交通政策集,有关编制方法、政策构成、核心战略、重大政策与行动等为许多城市所效仿。《上海城市交通白皮书》在总体战略中明确提出“一体化交通将提供‘畅达、安全、舒适、清洁’的交通服务。”即政府试图为市民提供“一体化交通服务”,而“畅达、安全、舒适、清洁”则是服务质量。这可以理解为政府提供一种交通服务所进行的战略规划及其向市民所作出的相关承诺。由此市民作为交通被服务方的需求无疑应比以往处于更为重要的位置。

然而,整篇《白皮书》只在行动15.7(公交价格的形成机制)中出现了“公众参与”,(《白皮书》共有175条行动),公众更多的是被动接受由政府主导提供的服务。

2公众参与的有效决策模型

本文对于城市交通政策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的讨论的侧重点不在于公众参与本身,而是如何较好地衔接公众需求与一体化交通战略,毕竟“公众参与制度”关系到的只是某个点的政策制定与实施,而公众需求对城市交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的影响却是方方面面的。而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出发,关键的问题则为:在《上海城市交通白皮书》的不断修编与实施的过程中如何理性地面对并引入公众参与。政府该如何与公众进行权力的分享呢?本文引入了约翰.克来顿.托马斯的观点:

界定公众参与的程度主要取决于最终决策中政策质量(quality)要求和政策的可接受(accepta一bility)要求之间的互相限制。如果公共决策更多的需要满足决策质量要求,即需要维持决策的专业化标准、立法命令、预算限制等要求。如果对公众的可接受性有较大的需求,即更看重公众对政策的可接受性或遵守程度。也就是说,政策质量期望越高,对公民参与的需求程度越小;政策接受性期望越高,对公众参与的需求程度和分享决策权力的需求程度就越大。如果两种需要都很重要时,就需要在要求增强公众参与或要求限制公众参与等不同观点间的争议寻求平衡。在此基础上,约翰.克来顿.托马斯构建起公众参与的有效决策模型(如图1)。

对于图中的各种决策类型解释如下:

自主式管理决策:管理者在没有公民参与的情况下独自解决问题或者制定决策。

改良的自主管理决策:管理者从不同的公众群体中搜寻信息,然后独自决策,公民群体的要求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得到反映。

分散式的公众协商:管理者分别与不同的公众团体探讨问题,听取其观点和建议,然后制定反映这些团体要求的决策。

整体式的公众协商:管理者与作为一个单一集合体的公众探讨问题,听取其观点和建议,然后制定反映公民团体的决策要求的决策。这种方法只要求所有的公众成员都有参与的机会,比如获得参与组织良好的公众听证会的机会,但并不要求每个人都实际参与。

公众决策:管理者同整合起来的公众探讨问题,而且,管理者和公众试图在问题解决方案上取得共识。

3我国城市交通领域的公众参与

我国城市交通领域的公众参与同英美等国相比较为有限。从组织行为倾向来看,“如果公共机构自身的地位很牢固,那么,他们会避免公民较多的参与,为的是维护组织的稳定性。而权力相对较弱的公共机构更可能通过公民参与建立紧密的联盟,以获取对其组织强有力的支持。”而对于城市交通相关的公共行政管理领域而言,也始终体现出公众参与在公共行政领域共有的两个应用特征。

特征1:公众参与往往较之其表象更为广泛。在城市交通规划与决策过程中,政府无法回避公众的需求和对政策可能产生的反应,由此“自主式管理决策”与“改良式自主管理决策”的界线往往十分模糊。另一方面,我国现阶段的相关信息透明度尚不高,在市民抨击政府忽视公众需求而自主作出决策的同时,政府也许已经做了大量的搜寻公众信息的工作。

特征2:公众参与往往较之其表象更为狭隘。衡量公众参与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是相关的公众参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程度,但政府对参与过程的把握却往往具有很强的弹性,这又在很大程度上模糊了“公众协商”与“改良的自主式管理决策”之间的界线,即在制度光环下,公众参与的实际质量往往不理想。

两个特征反映出公众参与过程引导中界线的模糊性。从实际应用角度可以将其 规律 总结为如图2:

4《上海城市交通白皮书》的公众参与模式的探讨

4.1城市交通白皮书的编制过程中适宜的公众参与模式

2002年完成的《白皮书》的编制过程并没有引入系统的公众参与,《白皮书》的公示只能理解为规划与决策完成后的公布,市民能在城市规划展览馆买到《白皮书》,但基本上对其相关政策不能起到明显的影响作用。

为在以后的 交通 政策制定中提高政策质量和政策的可接受性,采用图1所示的有效决策模型的分析流程,以《白皮书》为例,分析其不同层面可采取的公众参与途径。

总体战略层:《白皮书》提出的“以人性化、捷运化、信息化、生态化为基本特征的大都市一体化交通以及相应的优质、高效、整合的巨型交通体系”,“一体化交通将提供畅达、安全、舒适、清洁的交通服务”。由于其战略愿景与目标的完美性,其可接受性不需怀疑。同时,由于问题过于宏观,对政府信息拥有的充足程度要求较低,相关问题的结构化并不明晰。因此,一般情况下,自主式管理决策是一种可以接受的途径。

主要政策层:《白皮书》提出了“公共交通优先 发展 、交通区域差别、道路车辆协调发展”三大政策,对其他交通方式的定位则为“有序发展小汽车、按区域控制摩托车交通、保障步行交通、引导自行车合理运行、促使助动车向公交转移”。在决策质量方面,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已经初步暴露;由于问题涉及城市发展的全局,政府对全局的信息掌握程度与公众存有较大的差别;资源约束越大,结构化往往越明晰,且往往存在多种方案的选择;现实矛盾越缓和、政府主导力越强,公民的接受性对执行的影响越小,反之则越大;相关公众则涵盖了全体市民,且由于利益出发点不同,相关公众与公共管理机构目标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在选择方案时,相关公众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冲突。因此,该层面在政府理性有保障的前提下,资源约束越小、现实矛盾越缓和,越接近于自主式管理决策,反之则更接近于改良式自主管理决策,甚至可能凸现公民协商决策的需求。

具体政策层:该层的决策质量应保障政策与具体的设施项目、管理措施等行动紧密衔接,如《白皮书》提出的轨道交通、快速路建设时序,交通需求管理(如拥挤收费)措施等;由于该类牵涉面广泛,且往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对于部分政策,政府并不具有充足的信息;问题的紧迫性越强,结构化往往越明晰;政策对公民个人影响越大,公民对于问题的认识能力和参与愿望越强,公民的接受程度对执行的影响也越大;相关公众为政策实施所引起利益变化所涉及的市民;反对政策实施的公众往往是利益受损者,其与管理结构目标不一致;在政策举措力度较大的情况下,利益冲突十分直接、具体,冲突往往十分激烈。因此,对于城市交通的具体政策,在政府责任感和主观能动性有保障,且政府并未掌握充分的信息的情况下,政策对公民个人影响越大,公民的问题认识和参与能力越强,政策举措力度越大,越接近于公民协商决策,反之则更接近于改良式自主管理决策。

由此,在城市交通白皮书的编制过程中,如果政策集牵涉到具体的敏感性的行动较少,自主式管理决策与改良式自主管理决策相结合可以满足公众参与和政策质量的要求;如果政策集牵涉到具体的敏感性的行动较多,编制中不适度的进一步引入公众协商,对政策质量以及最终的实施力度造成较大的影响。

4.2城市交通白皮书如何定位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本身也是城市交通政策集中需要阐释的重要内容之一,即使在《白皮书》编制中回避公众参与的问题,公众对最终政策集的可实施性的影响是现实存在的,并在近几年该影响力越来越大。下表针对2002年《白皮书》中的部分政策板块进行了有关政策实施问题的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公众参与定位的建议。

由此,对于《白皮书》所代表的发展阶段而言,局部的公众协商需求已经凸现,政策规划设计中简单的回避这种需求势必影响到政策集的实施效果。

5结论

公共关系策划书例9

进入21世纪,我国社会公众对图书馆公共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对图书馆服务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形势,加快自身职能转型,政府部门开始积极探索图书馆公共服务购买的路径。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实现了生产者与供给者的分离,在图书馆服务供给过程中,政府不是生产者,而是通过市场选择其他社会组织的图书馆公共服务向公众供给,并根据服务的效果和质量支付资金。这种购买模式将政府从公共服务生产中解放出来,使其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服务组织、协调和监督方面,通过优化配置社会资源,提高图书馆公共服务质量,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压力。英国作为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源地,其公共服务购买制度已经十分成熟和完善,并与非营利组织建立了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同英国相比,我国政府购买图书馆服务起步较晚,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和学习英国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制度。

 

1 英国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的演进

 

1.1 撒切尔政府时期的“强制性竞标”制度

 

20世纪70年代,英国社会福利性支出快速增长,政府财政赤字不断扩大。在巨大的财政压力之下,撒切尔政府开始重新审视社会福利制度,并推动公共服务改革,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益。此后,英国福利制度逐渐从政府主导模式向市场化模式转变。

 

20世纪80年代初期,撒切尔政府为了保障公共服务质量,建立了“强制性竞标”制度(compulsory competitiveTendering,简称CCT)。该制度规定必须通过市场机制来选择公共服务生产者,政府部门也必须通过竞争机制来获取相应的管理权限。

 

撒切尔政府认为,图书馆公共服务生产和供给不能全部依靠政府,而是要充分发动公益组织、志愿者、俱乐部、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其中,成为图书馆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在这种政策导向下,政府不再全权负责图书馆公共服务的生产和供给,而是将部分交给非政府部门来承担,政府则有更多精力用在其他事务上。政府对图书馆的态度发生了转变,从以前的大包大揽转为有选择性的支持。1988年,英国政府规定公共文化与休闲服务购买可采取强制性竞标方式来实现。随着强制性竞标制度的不断普及和推广,1992年,英国政府逐渐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责任下沉到地方政府。另外,英国政府为控制图书馆公共服务支出制定了多项文件,如在1995年的《图书馆发展》报告中,明确非政府组织可以参与图书馆运营管理,政府不再独自承担图书馆服务供给的责任。

 

撒切尔政府推出的强制性竞标制度打破了传统政府垄断局限性,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丰富了图书馆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有效提高了图书馆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质量和多样性,更好地满足了公众需求,同时也压缩了政府财政支出。

 

1.2 布莱尔政府时期的“第三条道路”政策

 

随着强制性竞标制度的推行,以市场手段推进公共服务供给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在强制性竞标制度实行10年后,英国政府面临着诸多现实问题。1997年,布莱尔政府为了加强公共服务管理,制定并实施了“第三条道路”政策,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模式进行了较大调整。

 

为了“第三条道路”政策的实施,布莱尔政府对各级政府在图书馆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的结构、机制和目标等进行了调整和优化。该政策要求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治理,政府在图书馆公共服务管理中的定位也从全面型管理向宏观调控和战略目标管理转型,意在提供图书馆公共服务过程中,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治理和服务主体作用。1997年,在英国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联合理事会(Museums,Libraries and Archives Council,简称MLA)的推动下,英国各地区纷纷成立了图书馆理事会,由各地区理事会主要负责本地图书馆公共服务管理和图书馆建设。2000年,MLA制定了“未来图书馆计划”。通过实行上述政策,有效缓解了政府在图书馆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压力,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到图书馆公共服务供给当中来,最大程度地提高了社会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例如,在图书馆服务供给保障方面,MLA牵头负责制定具体的政策规则,其他社会主体如图书馆、公益组织、志愿者组织、地方议会等一同配合协助政策的执行。布莱尔政府在对图书馆公共服务提供保障的基础上,引入良性竞争机制,在充分利用社会自治促进图书馆管理水平提高的同时,在提供图书馆公共服务“最佳价值”方面也达到了效率与效益共同提升的发展目标。

 

1.3 卡梅伦政府时期的“大社会”计划

 

2010年,卡梅伦执掌英国政坛。为了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供给保障,提高服务质量,卡梅伦政府推出了一项名为“大社会”(Big society)的计划,旨在体现“还政于民”的执政理念。该计划要求政府进一步将权力下沉,赋予民众更多的“人民力量”(people power),建立公众共同参与公共服务管理的制度,以促进社会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2012年,英国政府终审通过了一项名为《公共服务(社会价值)》的提案,指出在公共服务购买过程中,政府要充分发动社会力量,以丰富公共服务供给主体,让更多的民众参与到其中,真正体现“还政于民”,这也成为了保证图书馆公共服务购买与公众需求相一致的重要前提。

 

从卡梅伦政府制定的“大社会”计划可以看出,英国政府在图书馆公共服务领域方面已不再局限于政府购买,而是要发动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做到“还权于民”,让公众能够在图书馆公共服务购买、使用和评估中发挥更多决策作用,真正做到按照其自身需要来购买,通过政府公共服务治理模式的转型,最终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自治水平,做到“还政于民”。

 

2 英国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的主要特点

 

2.1 制定和完善政府购买的法律制度,做好资金保障支持。

 

英国在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方面走在了全球前列,制定了十分成熟的配套法律制度,为开展图书馆公共服务购买提供法律支持,并进一步明确了购买流程、内容和标准,有效加强了公共服务供给保障。1988年,英国保守党制定了《地方政府法》,其中明确要在图书馆公共服务购买中引入强制性竞标模式;1995年,英国政府颁布了《图书馆发展》报告,指出要大力推进公共图书馆和社区图书馆建设,并对图书馆治理主体的责任和角色进行了明确;2000年,英国政府在图书馆公共服务领域引入了“最佳价值”方案,建立了多主体参与的图书馆服务多元绩效评价体系,随后,英国政府颁布实施《图书馆的未来》等一系列图书馆管理的政策,为促进公共图书馆、学校和社区图书馆发展指明了方向,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图书馆发展目标。此外,为保证图书馆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英国政府在《图书馆2020发展规划》中,制订了图书馆公共服务的详细发展规划,明确了政府购买图书馆服务的合理性,并致力于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在图书馆公共服务购买资金安排方面,英国政府为了鼓励青少年积极利用图书馆,促进阅读,在经费不断削减的情况下,2007年通过大基金筹集了8000万英镑,旨在鼓励图书馆积极参与青少年成长计划,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学习空间、发展空间和资源支持,以促进社会创新水平的提高。2013年开始,在英国文化、媒体和体育部(theUK Government's Department Of Culture,Media and Spots,简称DCMS)的推动下,政府成立了“图书馆工作小组”,征询公共图书馆发展的新愿景,保证图书馆重振服务、与社区保持紧密联系,并推出了资助英格兰地区公共图书馆提供Wi-Fi的项目,使超过l 000家图书馆因此受益。2012年,在一个培养青少年图书馆使用技能的项目中,DCMS和英国大基金向英国国家图书馆提供6000万英镑经费,以促进图书馆配套设施的建设。

 

2.2 以非营利性组织为购买对象

 

英国政府向非营利性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有着悠久的历史。1601年,伊丽莎白女王颁布《伊丽莎白济贫法》等慈善法律后,英国政府就开始依靠非营利组织来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英国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的合作最早可以追溯到1869年亨利索里在伦敦创办的全球首个慈善组织,以及1884年巴内特组建的全球首个社区公社“汤恩比馆”,这也是各国实行社区公共服务社会化供给的重要开端。上述两个组织不仅在促进社会救助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而且还开辟了一条新的文体服务社会化发展道路。20世纪60年代,沃尔芬登委员会向政府建议加强对公共图书馆的支持,并建议引入非营利性组织参与图书馆建设工作。1964年,英国颁布了《公共图书馆与博物馆法》,明确规定政府可以对非营利性组织提供财政支持,以促进城市公共图书馆建设和发展,为公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提供新的路径支持。该法颁布实施后,人们对非营利性组织参与公共服务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越来越多的民众意识到非营利性组织在图书馆发展过程中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从此之后,英国参与图书馆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从政府获得的支持不断增大,由此促进了社会公共服务快速发展。

 

进入到21世纪之后,英国图书馆的用户数量增长到了3500多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0%左右。全国共有5000多家公共图书馆和社区图书馆,经常利用图书馆的人数约有1000万人,平均每人每两周使用一次图书馆。为了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图书馆使用习惯,推广社会阅读,英国政府制定了专项工作计划,如由英国政府组织的“阅读起跑线”计划,就是与非营利性组织“图书信托基金会”合作完成的,该组织还获得了伯明翰政府通过国家公益金(与前面的基金不同)募集来的230万英磅经费支持。截止到目前,参与图书馆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获得的资金支持已超过550万英镑,这些组织参与的图书馆公益活动超过百场,为25万人提供了各类服务,其中有10%的人从未使用过图书馆。

 

2.3 强调购买行为规范,发挥合同监管作用。

 

英国政府在开展图书馆公共服务购买过程中,十分重视购买行为的规制和监督。其基本原则如下:一是注重协商,在做出图书馆公共服务购买决策之前,相关政府部门需征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并在购买决策中体现出来,同量购买双方要通过平等协商签订购买合同。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政府部门要根据购买合同约定,对购买主体资金使用行为进行监督,在开展服务外包过程中,要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供求平衡等原则,以保证公共服务购买资金严格按照要求使用。例如,DCMS不直接插手财政资金,而是以签订协议的方式委托给英国图书馆与信息专业人员特许协会(Chartered Institute of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Professional,简称CILIP)负责。后者根据政府购买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供应商,并根据购买服务的效果和质量支付资金,只有图书馆场馆建设等一些无法直接通过购买供给的服务才由政府自行解决。三是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为非营利性组织的能力建设提供有效支持。为了保证公共服务质量,英国政府为非营利性组织提供各种支持,如资金、技术、信息、培训以及人员等,以期通过扶持和培养非营利性组织发展,不断完善图书馆公共服务购买的市场基础。

 

20世纪90年代,英国掀起了一场名为“公民宪章”的运动,自此英国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图书馆公共服务购买监督评价体系。该监督评价体系主要作用是指导与图书馆相关的政府部门加强制度建设,以弱化政府作为图书馆公共服务主要提供者的地位,为公众参与图书馆公共服务的购买、管理和决策提供机会。其主要表现在,制定服务标准和规范,编制系统、完善的图书馆服务信息系统,为用户使用图书馆服务提供明确指引,改善服务质量、建立外部监督投诉机制,提高馆员工作积极性;在推进图书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同时,加强图书馆公共服务合同管理,为政府开展监督评价提供法律支持,通过在合同中明确服务标准和要求,引导图书馆公共服务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最大程度地提高公共服务的投入一产出比。英国政府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来加强图书馆公共服务供给监督:一是建立保证金制度,提供图书馆服务的社会组织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向政府部门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如果其后续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合同规定要求,政府部门可以自行终止合同,并提出赔偿;二是在供给对象选择方面,要按照图书馆用户的价值诉求和服务需要确定承接主体,以统一图书馆服务供给双方的评价标准;三是政府制定了一套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不按照合同提供服务的主体进行惩处。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保证公共服务供给达到“高质量”和“高回应”。“高质量”主要是通过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寻求一条最佳合作路径,最大程度地保证公共服务质量;而“高回应”是坚持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引入社会舆论来监督图书馆服务。

 

3 英国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3.1 加快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建设

 

英国作为一个传统福利国家,已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即福利是公民享受的基本权利,而不是慈善事业,政府应该通过立法和政策来保障公众享受平等的公共服务待遇。

 

通过分析英国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立法经验,我们可以看出,加快制定一套完善的图书馆公共服务购买法律和政策体系刻不容缓。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涉及政府购买图书馆服务的法律主要有《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和《合同法》等,但从其中相关规定内容来看,大多数仅适用于对图书馆硬件设施的建设和完善,而对图书馆服务中的软件(如信息素养教育、信息咨询等)的指导和提升作用十分有限,而且《政府采购法》中的“购买”与图书馆公共服务中的“购买”在购买主体、方式、标准和程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另外,现有关于图书馆公共服务购买的政策规定主要依据地方性政府制定的文件,缺乏约束力和强制性。因此,当前我国政府图书馆公共服务购买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就是相关立法供给不足,我国应尽快结合本国图书馆公共服务购买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体系,为促进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持。

 

3.2 完善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的运行机制

 

从英国开展政府购买公共图书馆服务的经验来看,其主要做法是:建立合理规范的购买流程、强制性和竞争性的招投标管理制度以及监管的多元化。英国通过开展机制建设,为政府与社会组织开展图书馆公共服务购买的合作提供支持,大大提高了购买活动的稳定性和长效性,并为双方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可靠保障。与国外相比,我国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发展较晚,在购买流程、购买监督、购买评价机制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完善之处。当前,各级地方政府虽然是根据公众实际需要来制订购买计划和流程,但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很容易出现程序不合理、运行机制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因此,我们要借鉴和学习英国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快制定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的制度,提高购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水平。

 

例如,政府在图书馆公共服务购买项目方面,首先,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尊重民意,将有限的购买经费投入到社会最需要的社区图书馆服务购买上;其次,要坚持实用性、公益性、公共性的原则,最大程度地满足公众最迫切的需求;再次,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和作用,尽可能地调动所有相关非营利性组织参与进来。图书馆公共服务项目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并在非营利性组织可提供的范围内,凸显项目的市场化特质。在购买项目明确后,进入到招投标环节。图书馆公共服务供给方的能力对购买的服务质量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严格遴选服务承接主体。招投标工作开展之前,政府首先要公开拟购买的服务项目和对象及服务主体的遴选方式和要求等;其次,要重视公共服务购买过程中公众的咨询和意见,并给出明确的回应;最后,在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基础上,根据已定的标准和原则将最合适的承接主体遴选出来。

 

3.3 大力培育和扶持非营利组织

 

英国的非营利组织数量众多,而且十分活跃,这与英国政府长期重视非营利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培育和支持有很大关系。英国政府不仅通过政策促进和引导非营利组织发展,同时还会在经济上给予其一定的支持。但是从我国国内情况来看,非营利组织发展十分缓慢,不仅数量较少,而且专业化水平较低、综合实力较弱,很多非营利组织尚不具备独立承担公共服务供给的能力,无法很好地满足社会公共服务发展需要。因此,为提高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公众需要,政府要高度重视非营利性组织的培育和引导,在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可以说,政府职能转型能否成功,关键取决于是否能促进独立的第三方机构的成长,以及他们对于社会问题的处理能力能否提升。例如,政府要提高相关非营利组织的承接能力,一方面应为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成立专门的孵化基地,组织专家为其发展建设、人才培养提供专业性的指导;另一方面,应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通过开展评估,引导非营利性组织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3.4 建立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价体系

 

建立与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相适应的绩效评价体系,是保证其成功施行的重要基础。通过前面分析可知,英国政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关于图书馆公共服务购买的监管机制,在监管方式上,主要通过合同监督的方式来实现;在监管主体上,不仅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还积极引入社会监督,建立了一套多主体参与的监管体系;在绩效评价实施上,重点关注图书馆用户的反馈信息和诉求。

 

公共关系策划书例10

公共图书馆事业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社会文化教育机构,是社会文化教育传播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所以应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在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公共图书馆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积极为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1公共图书馆组织开展少年儿童活动的作用

1.1延伸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范畴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4年的《公共图书馆宣言》中公共图书馆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向所有人提供服务,而不论年龄、种族、性别、宗教、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共有2700个左右,在2700个公共图书馆中,少儿图书馆只有80多个,各级图书馆附设的少儿阅览室仅有1700多个,长期以来,我国公共图书馆有相当数量只对成年读者服务,这是公共图书馆服务对象的遗漏和缺失。而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人有3.67亿,占总人口的28%。中学图书馆(室)的基础也很薄弱,并且有相当一部分未向学生开放;小学设有图书室的更是寥寥无几,甚至一些重点小学也没有图书室,在节假日和寒暑假不对学生开放,我国少年儿童图书馆事业的现状,还远远不能适应广大少年儿童渴求知识的需要。因此,公共图书馆开展少年儿童活动,积极拓展图书馆社会教育功能,是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对象的延伸,可充分利用文献信息、技术、人员、馆舍条件等资源优势,增强图书馆的服务辐射能力,扩大图书馆服务覆盖面,丰富服务内容与方式,提高公共图书馆的社会文化服务能力。

1.2培养少年儿童的阅读习惯,奠定学习型和创新型社会的坚实基础

2006年4月21日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组织的第四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显示,我国的阅读率首次低于50%。我国国民阅读率连续6年持续走低,成为国民阅读当下面临着的严峻现实。全民阅读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我国正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国家的基础是学习型社会,提高全民阅读水平,增强全民族的文化素质和创新意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对于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国家是至关重要的。2006年和2007年等多家部门联合发出倡议,倡议全社会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4年的《公共图书馆宣言》中,公共图书馆的使命第一条就是“从小养成和增强儿童的阅读习惯”。习惯是人们在长时期养成的动作、生活方式、社会风尚等。人类心理学家广泛地开展了对人类自身各种能力与行为发展关键期的研究后发现,儿童期是人格和习惯形成的最佳时期,在儿童时期养成的良好习惯,孩子可以受益终身。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科学家培根说:“习惯真是一种顽强而巨大的力量,它可以主宰人的一生,因此,人从幼年起就应该通过教育培养一种良好的习惯”。在新的时代背景和网络环境下,公共图书馆应创造性地开展各种活动,从小培养少年儿童的阅读习惯,从而提高全民阅读水平,奠定学习型和创新型社会的坚实基础。

1.3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强调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面对国际国内新的形势和任务,公共图书馆应充分发挥出其社会教育机构的作用,应以正确的思想引导和教育广大青少年,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宜传社会主义荣辱观,让青少年深刻理解“八荣八耻”的精神和内涵,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用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广大青少年,抵制不良文化的侵袭。积极探索新世纪新阶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增强青少年爱国主义的伟大民族精神,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确立远大志向,规范行为习惯,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

2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活动策划

2.1少年儿童活动的类型

少年儿童活动的类型按活动的规模可分为大、中、小型的活动。大、中型活动有鲜明的主题,参与组织开展的单位多,通常是由政府联合多家单位下文,图书馆积极响应承办,参加的人数众多,时间长,内容围绕活动主题,形式丰富多样,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小型活动一般由图书馆单独举办,有更多的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机会,容易管理协调,灵活机动,可根据需要经常开展。例如:故事会、各种兴趣小组的联谊会、图书馆知识技能的培训、图书馆与小读者的座谈会等。

少年儿童的活动类型多种多样。现在公共图书馆特别是省级以上的公共图书馆都具有多种社会功能,可开展的活动形式很多,传统活动有:读书会、主题征文作文比赛、演讲比赛、故事会、诗歌会、知识智力竞赛、图书馆活动日等;举办各种爱国主义题材、科普知识和少年儿童的艺术作品的展览,各种类型的讲座、报告会,作家的见面会,电影放映等;利用场地开展少儿才艺的一些培训,并为他们提供展示才艺的机会和舞台,等等。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给少年儿童活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网络环境下的少年儿童活动通过网络扩大参加活动者的范围,形式也更为多样化,并可获得更好的宣传效果。例如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积极组织策划,在共享工程网站上推出的“2007缤纷夏日少儿暑期网上大课堂”活动,精选了深受青少年喜爱的电影、讲座、FLASH,如:《中国漫画》、《中国园林》、《中国电影》、《长征》、《抗日战争》等,并设置趣味有奖问答。这个活动充分利用了网络、数字等高新技术,使全国各地少年儿童通过各级文化共享分中心、各少儿图书馆网站都可参加。

2.2少年儿童活动的策划

公共图书馆开展少年儿童活动,做好活动的策划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才能使活动获得圆满成功。少年儿童活动组织策划有以下内容:

(1)活动的组织者。大型的活动组织通常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联办单位、协办单位等。主办单位一般是党委、共青团委、宣传、文化、教育和关心下一代协会、妇联等社会团体;在活动中公共图书馆作为承办单位,承担着活动方案的策划、文件的起草、组织实施以及和其他组织者的协调联系等大量具体而细致的工作;联办单位、协办单位可以是其他图书馆、学校、幼儿园、社区或赞助商。图书馆组织活动时应和学校、幼儿园、社区等单位密切联系,争取他们的配合,让更多的孩子们有组织地参加活动。

(2)活动的主题。活动的主题应紧密结合时代的特色,结合社会的热点、焦点问题,国内外大事、重大纪念日、重要节日,重大历史纪念活动,结合图书馆的行业特征、地方特色,用简洁的语言表述,思想积极健康,主题鲜明,中心突出。例如:浙江省图书馆未成年人读书节的主题为“我读书、我快乐、我智慧”,南京图书馆少年儿童暑期活动主题为“七彩的夏日,快乐的暑期”,天津市少儿图书馆“党在我心中”读书征文和朗诵活动,等等。

(3)活动的对象。对象是策划活动内容与形式的重要依据。在图书馆少儿读者服务工作中,少年儿童按年龄的心理特征和阅读能力划分为低幼儿童期、指学龄前和小学一二年级的儿童,小学中高年级期,指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儿童,少年期指初中阶段的儿童。除了年龄的生理、心理和智力水平阶段性差异外,还有地域文化、城市乡村、兴趣爱好等的差异,因此,活动策划时要界定活动的对象,掌握活动对象的特点。

(4)活动的时间。时间的安排应避免在学生考试前和考试中等学生繁忙的阶段安排活动,以免给少年儿童带来太多负担,同时也避免参加活动的人数太少。大型活动时间的安排可选择在暑寒假、六一国际儿童节、全民阅读活动月、国庆节等。特别当活动策划有开幕式、颁奖典礼、闭幕式等重要仪式时,应事先和所有参加活动的单位沟通,以免和其他重要事务在时间上相冲突,影响活动的正常开展。

(5)活动的内容。根据活动的主题和对象,结合图书馆的具体条件,设计活动内容,力求活动内容符合对象的生理、心理和智力水平,形式积极健康,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

(6)活动经费的预算。在活动中经费的预算是非常重要的。合理而详细的预算有利于活动计划的批准和企业的赞助。要仔细考虑活动的每个环节的支出,做出合理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