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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基本方法模板(10篇)

时间:2022-10-29 01:22:30

纳税筹划基本方法

纳税筹划基本方法例1

——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获取资金时间价值;

——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偷税、避税与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不是偷税,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税。

偷税:其显著特征为行为的违法性。

避税:避税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灰色避税”,它是通过改变经济活动的本来面目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常见手法如通过操纵关联交易价格将销售增值和营业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关联企业;另一类是“中性避税”,它主要是利用现行税制中的漏洞和缺陷,将应税行为改为非税行为,将高税负活动变为低税负活动。

纳税筹划的类别和特征:

类别:

——按涉税行为所处的业务领域,可分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纳税筹划、投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融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按筹划活动涉及的范围,可分为战略性纳税筹划和战术性纳税筹划。

战略性纳税筹划又包括对长期计税政策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重大税制变动前的筹划和企业重组中的纳税筹划。

——按税种分,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的纳税筹划。

特征:

事先策划性、非违法性、权利性、规范性等

纳税筹划的基础:

客观基础:

——现行税收法规制度赋予纳税人适度的选择权;

——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可选择性;

主观基础:

在全面、深入、准确掌握税收、会计、法律、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结合筹划对象的具体特点,融会贯通,灵活运用。

例1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环保设备生产企业,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300万元两年多时间了,现乙公司资不抵债,甲公司为了收回欠款,同意乙公司用一批旧设备(环保设备生产线)偿还该项债务。设备原价350万元,账面价值270万元,经评估该固定资产市价(含税)290万元。甲公司打算先进行债务重组,取得乙公司的抵债资产,然后再将这笔抵债资产作价290万元与丙公司合资组建丁公司。如此,有关各方的税负为:

乙公司:

增值税为零(依据为国税发[1995]288号)

企业所得税=(300-270)*33%=99000(元)(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第6号令)

甲公司:

增值税=290/(1+17%)*17%=421367.52(元)

企业所得税为零

甲公司产生了较重的增值税税负。

有人提出这样的税收筹划思路:

首先由乙公司直接用旧设备与丙公司合资组建丁公司,设备作价290万元,然后再由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乙公司用拥有的丁公司的股权抵偿甲公司债务300万元。

上述筹划建议可行吗?应如何筹划?

纳税筹划的基本要素:

计税的基本要素包括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纳税环节、减免税、纳税期限等,其中最关键的要素为计税依据和税率,因为任何一个税种的应纳税额都等于计税依据乘以税率,且该二要素与其他要素间存在着重叠关系,例如减免税优惠就包括税基式(即计税依据)优惠和税率式优惠。纳税筹划自然是围绕上述要素展开的。

本次课程介绍其中的一些主要内容。

第二篇 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不同税种的计税依据是不同的,如流转税的计税依据为销售额或营业额,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账面原值或租金额。

这种方法是纳税人利用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的自由定价权,以价格的上下浮动作为纳税筹划的操作空间,或者是利用对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权,从而达到少纳税或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目的。这里的价格既有商品销售价格,也有劳务供应价格、无形资产使用费价格、租金价格等。

关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将计税依据(税基)从某个纳税人转移到另一个纳税人

1、利用享受税收优惠关联企业进行筹划。其目的在于将增值或利润尽可能地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或处于低税率地区的企业实现,有时也会反向操作。这种案例主要发生在享受特定优惠政策(如福利企业)与相关企业之间、外商投资企业与其股东之间、母子公司之间等。从地域范围上看,既有国际上跨国(地区)间的转移,也有国内跨地区的转移。

对这种方法的限制:日益严密、严格的国际税制和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实体法的规定。

这种方法能够存在的原因:

——纳税人法定的定价自以及市场的复杂多样性;

——品牌产品、专利产品等不可比因素的增加;

——衡量无形资产交易价格、特许权使用费等方面的尺度难以掌握;

——二级市场发育的不完善,等等。

在此方面应注意的问题是:

——关联交易价格应在一定的合理区间内加以灵活运用,不可过度;

——通过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将获利空间较大的生产环节安排在特定的低税率地区;

-将正常定价与销售折扣与折让相结合;

——合理利用无形资产等交易价格。

——结合必要的预约定价。

(二)将计税依据(税基)从某个纳税期间转移到另一个纳税期间

这种方法存在的基础一是税法中有关递延纳税的直接规定,二是纳税人可利用对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的灵活选择权,从而调节税基的期间分布。

一般来说,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递延纳税)对纳税人是有利的,但也不尽然。

1、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许多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时由于未收到货款,故一般不向客户开具发票,也不确认会计收入和计税收入,自然也不反映应纳税款。而按税法规定,在无特殊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货款凭据的当天,上述会计处理极易招致税务机关的处罚。如何合理处理上述问题呢?

——纳税人首先应合理利用税法中关于赊销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规定;

——其次,纳税人应妥善处理相关细节问题。

2、结合纳税年度的盈亏情况和应税状况选择收入或所得的实现期间

例:以实物对外投资如何进行筹划。某公司以一座房屋对外投资,账面净值800万元,投资作价1200万元。假定该公司可能存在三种情况:(1)四年前,有 300万元的未弥补亏损;(2)以前无未弥补亏损,当年正常缴税。(3)当年处于免税年度。在不同情况下该公司应如何选择?如果上述企业为国有企业,还可采用何种策略?

本例中产生400万元的视同销售所得。

筹划建议:第1、3种情况下选择将400万元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第2种情况下则应尽量选择分五年计税。

筹划依据:有关视同销售及视同销售所得计税的规定,国税发[2004]80号、82号文等。

3、企业重组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筹划问题

为支持企业合理重组,税法中设计了诸多“递延纳税”的规定;而企业重组时如果方法得当,也可以推迟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现以后者为例:

例:Z省的两个自然人在S省某市设立发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注册资本8000万元。公司在将所购1亿元土地“五通一平”(开发成本及费用约 1000万元)之后,土地市场评估价格已上涨到1.4亿元。现另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欲得到该宗地块,如果直接向甲公司购买,则甲公司应纳税款为:

营业税=(1.4亿元-1亿元)*5%=200(万元)

(注:有的地方解释“国税发[2003]16号”文中差额计税的规定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则营业税=1.4亿元*5%=700万元。)

土地增值额=15000-10000-600-(10000+600)*5%-180-275-(10000+600)*20%=1295(万元)

土地增值率=1295/13705=9.45%

土地增值税=1295*9.45%=388.5(万元)

企业所得税=(15000-10000-600-180-320-275-388.5)*33%=1068.045(万元)

乙公司应缴契税=15000*3%=450(万元)

鉴于此项交易中较重的税负,有位人士为双方设计了一个“纳税筹划”方案:由乙公司及乙公司的大股东(系一自然人)按经评估后的甲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 1.1亿元(含土地评估增值5000万元)受让甲公司的全部股权,甲公司变更股权后持续经营,并在新股东的主导下进行后续的房地产开发。该人士称:甲公司股东将全部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股东时,按“财税字[2002]191号”文之规定,无需缴纳营业税;另一方面。,乙公司及其大股东系通过收购其股权间接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而不是通过资产买卖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样,甲公司无需为土地增值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可谓“一举两得”。

交易双方遂依计而行,并一次性支付完交易价款,在变更股权的同时,甲公司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从1亿元调为1.5亿元,差额部分记入“资本公积”。甲公司经过两年房地产开发、销售,在清盘时进行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清算时,地价成本均按1.5亿元计算。

然而,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对甲企业和乙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作出了如下处罚决定:

1、根据“国税发[1997]71号”文和“国税发 [1998]97号”文的规定:“企业股权重组后的各项资产,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能以企业为实现股权重组而对有关资产等进行评估的价值计价并计提折旧,应按股权重组前企业资产的账面历史成本计价和计提折旧。”甲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处理违反了上述规定,应予补税并罚款;

2、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土地增值额时扣除项目中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在股权变更前后,甲公司作为“纳税人”的身份是连续的,故计算土地增值额时能够扣除的地价只能是最初购入时的成本1亿元。因此,甲公司在土地增值方面也构成偷税,应予补税和罚款。

乙公司向甲公司原股东支付股权交易价款时,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予罚款。

该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1、税法中关于企业重组中流转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往往是即时征税还是递延征税的规定,而不是应税或免税的规定,故纳税筹划的着眼点一般是前者而不是后者。

2、在税制中,流转税强调征管链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企业所得税则对获得所得的纳税人征税。上例中,甲公司的原股东获得了收入和所得,本应缴纳的税款最终却由股权变更后的甲公司缴纳,甲公司及其大股东由于对税法的一知半解和轻信错误的“筹划”意见,并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未能预见和约定解决此类问题的条款,导致其损失难以挽回。所以,真正意义上的纳税筹划应是考虑交易活动中各相关利益人的利益,而不是损此益彼。

上述问题是在所有其他类型企业重组的税收筹划中都应注意的。

(三)降低或控制计税依据(税基)

一般来说,降低税基必然降低税额;

而控制计税依据,则是通过合同、票据等形式,将计税依据设定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并取得有利的计税效果。

1、货物定价“欲高则不达”

例:某企业一台设备的原值为100万元,已使用半年,账面净值95万元,现予出售,拟定价100.8万元。

上述定价合理吗?应如何定价?

如果上述设备已使用8年,账面净值25万元,该企业拟将其拆废再将残料卖给废物回收公司,估价15万元,这种方式合理吗?

2、不要出现较高的、不利的“推定收入”

例:甲企业用一批原值为120万元、净值为80万元、市价(不含税)为100万元的设备抵偿所欠乙公司的债务140万元。甲公司作(注:简化分录,不通过固定资产清理):

借:应付账款 1400000

累计折旧 400000

贷:固定资产 1200000

资本公积 600000

纳税调整:视同销售所得:100-80=20(万元);

债务重组所得:140-100=40(万元)

乙公司作:

借:固定资产 1400000

贷:应收账款 1400000

纳税调整:债务重组损失:140-100=40(万元)

商品计税成本:100万元。

如果在债务重组时双方不约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会产生什么结果,应如何作纳税筹划?

3、合理规避视同销售收入或所得

视同销售业务是企业的资产转移行为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销售,其本身无现金流入或未取得应收账款,会计上也不确认会计收入,但税收上要求确认应税收入。

例:某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开展“买一赠一”活动,例如凡购其大屏幕彩电(零售价8000元/台)一台的,赠送进价为351元(含税)、市价为500元的电饭堡一只。企业作:

借:营业费用-促销费 300

贷:库存商品 300

对于该企业此类促销行为,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税发[2003]45号”文规定,不但卖出的货物本身要全额纳税,而且赠品也要视同销售,以增值税为例,每台电饭堡应补税:500/(1+17%)*17%=72.65元,主管税务机关共查补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60余万元,并作了50%的罚款。此类业务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方案:将“买一赠一”改为折扣销售。

依据:“国税发[1993]154号”

筹划中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4、如何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筹划中,不仅要降低或控制收入,还要尽可能增加税前扣除金额。要达到上述目的,就需要利用税前扣除项目的不同待遇进行筹划。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分类:

——据实扣除

——不得扣除

——限额扣除

——加计扣除

——调减扣除

——分期扣除

筹划思路:规避不得扣除,提高扣除限额,充分利用据实扣除和加计扣除,合理安排分期扣除期限,不放弃调减扣除。

(1)新规下限额扣除与据实扣除转化时的风险区-差旅费、会议费与个人工薪。差旅费、会议费可在税前全额扣除,且与个人所得税无关。个人工薪则既与个人所得税有关,也涉及税前限额扣除。

(2)筹划课题:如何充分利用税前扣除项目和限额,如:合理降低过高的个人工薪支出?-企业薪酬计划中个人货币收入与其他福利形式的组合方案,如:

保险: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特定工种险;

房贴:老职工一次性房贴、新职工按月补贴;

汽车:私车公用问题。

实物福利问题。

外籍人员的薪酬筹划。

(3)加计扣除项目的巧妙利用-技术开发费与无形资产。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税前不仅可全额扣除,而且还可按实际发生数加计扣除50%;购入无形资产则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摊销。

例:甲公司急需一项生产技术对工艺进行改造,现了解到某高校正进行相关的技术开发。现有两种方案可供甲公司进行选择:一是待该技术研制成功后以200万元购入;另一方案是支付200万元给该高校,委托其开发技术,开发成功后甲公司即如约获得该技术。两种方案孰优孰劣?筹划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4)不得扣除与据实扣除、限额扣除间的转化-赞助、捐赠与资助。赞助在税前不得扣除,捐赠则为限额扣除,而对科研院所和非关联高校的科研资助则可全额扣除。

筹划课题:

某企业在未来五年内计划投入高额的员工培训费用,并且与两家对口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培训关系,但培训费用将远远超过“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限额,对此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5)为缩小税基创造条件-以增加纳税环节为例

问题:为什么一些业务招待费、广告费超支较大的工业企业均下设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

例:某机械制造企业(内资企业)2002年度收入总额为1亿元,广告费为220万元,业务宣传费为80万元,业务招待费为100万元。

按现行税法规定,该企业广告费超支额为:220万元-10000万元×2%=20(万元);

业务宣传费超支额为:80万元-10000万元×0.5%=30万元;

业务招待费超支额为:100万元-(1500万元×0.5%+8500×0.3%)=67万元。

该企业需合计进行纳税调增117万元。

如果该企业将销售部门分离出去设立一家销售公司,制造企业将生产出来的产品销售给销售公司,总价为9000万元,销售公司再销售给客户,总价为1亿元。双方商定广告费各支付110万元,业务宣传费各支付40万元,业务招待费由双方各支付50万元。作此处理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将不会超支,业务招待费超支情况为:

制造企业业务招待费超支:50万元-(1500万元×0.5%+7500×0.3%)=20万元。

销售公司业务招待费超支:50万元-(1500万元×0.5%+8500×0.3%)=17万元。

业务招待费合计超支37万元。

企业分立后,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增金额由117万元降至37万元。

(6)是当期扣除,还是分期扣除?

— 如何处理好固定资产的修理费支出?

划分日常修理与大修理的原则规定。

日常修理:所耗原材料无需进项税额转出;可当期税前扣除;

(7)合理利用起征点

例:某大学教授王某业余为一企业翻译外文资料,5个月后交稿,企业一次性应付劳务报酬4000元,按税法规定应代扣个税为(4000-800)*20%=640(元)。

筹划方案:由企业逐月向王某支付800元,由于按税法规定,劳务报酬计税系以一个月为单位,且起征点为800元,则该企业无需代扣代缴税款。

第三篇 税率筹划

税率筹划的目标是降低应税行为所适用的税率,其主要方法是:

1、在累进税制下对较高级次边际税率的回避;

2、通过税目间的转换改变适用税率;

3、通过税种间的转换改变适用税率;

4、利用税率优惠进行筹划。

(一)降低边际税率

现行税制中有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和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两种,对于前者,可通过控制超额的额度进行税收筹划;对于后者,可通过控制增值率进行税收筹划。另外,税法还有起征点的规定,纳税人应合理利用这一规定。

例:甲公司承诺支付张某年薪约57600元,分为按月薪支付和年终奖励两部分,张某将取得的收入应如何在两者之间进行分配呢?

按“国税发 [2005]9号”文的最新规定,如果甲公司每月支付张某3800元,则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为15%;年终奖12000适用边际税率最高为10%(确定税率的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12=1000元),且该级次还可再每月增加1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方才进入 15%的边际税率。在这种情况下,显然应降低月薪标准,加大年终奖份额。

如每月月薪1800元,年终奖36000元,则会出现相反结果。

从规避较高边际税率的角度看,理想的分配方案当然是:每月月薪1800元,年终奖24000元。

在实际工作中,对它们的筹划安排既要考虑个税筹划因素,也要考虑其他因素:

1、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需要。

2、员工及早兑现个人收入的要求。

3、应考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政策。

(二)通过税目间的转换适用低税率

例:甲企业是职工内部持股的有限公司,一般员工月均工资1800元,当年一般员工预计可人均分红2万元,假定张某的个人收入恰好处于平均水平线上。我们将其称为第一种薪酬方案,其个人所得税为:工资税目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为10%,应纳税额为:[(1800 -800)×10%-25] ×12=900(元);分红税目应纳税款=20000*20%=4000(元),合计应纳税额为4900元。我们可以发现,如果将张某的部分红利转化为工资收入,则可按10%、15%的低级次税率计税,降低税负。但是,如果企业在年末时再来回头补发工资,调整账务记录,显然有避税之嫌;而如果在年初就增加工资水平,在全年业绩尚未确定之前,又有可能导致“大锅饭”和分配上的矛盾。如果不考虑这些问题,例如每月工资增加到2800元,年终分红降为8000 元,则工资税目应纳税额为:[(2800-800)×10%-25] ×12=2100(元);分红税目应纳税款=8000*20%=1600(元),合计应纳税额为3700元,比第一种方案税负降低1200元。此为第二种薪酬方案。

现在我们设计一个绩效考核方案,假定按该方案张某可得年终奖为12000万元,则全年按月发放的工资应纳税额仍为:[(1800-800)×10% -25] ×12=900(元);按“国税发[2005]9号”文的规定,年终奖的应纳税额为:(12000/12×10%-25)×12=900(元);分红税目应纳税款=8000*20%=1600(元),合计应纳税额为3400元。(注:对“国税发[2005]9号”文中的规定在理解上存在争议,有人认为例中年终奖的应纳税额为:12000×10%-25=1175(元),则应纳税额合计为3675元。)不管如何理解,实行年终奖制度后的总税负都低于前两个方案。

(三)通过税种间的转换适用低税率

1、销售增值?服务增值?-合理采用代购、代销方式。税法对代购、代销都有严格的要求,采用这两种方式时,应注意是否与税法要求相符。 代购条件为:受托方不垫付资金;销售方向购买方开具发票;受托方按发票金额与委托方结账,并另收手续费。

例: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化工产品贸易的公司,现了解到乙公司急购一批化工产品,开价为1200万元(不含税);甲公司的一外省合作伙伴生产该批化工,出厂价(不含税)为1000万元。试比较甲公司自购自销后的税负,并分析此类纳税筹划中应注意的问题。

方案一:如果由甲公司自购自销,则属于应缴增值税行为,其收益和税负为:

毛利=1200-1000=200(万元);

增值税=204-170=34(万元);

方案二:如果由甲公司为乙公司代购代销,则其收益和税负为:

手续费收入:234万元;

营业税=234*5%=11.7(万元)

营业税税后毛利:222.3万元。

显然,由于实现了税种的转化,甲公司的税负降低。

问题1:这种方案对乙公司有何影响?它总是可行的吗?

问题2:在何种情况下代购的可操作性较强?

2、合理适用税种和税目,解决好混合销售与兼营问题

例:某建材生产企业在向客户销售建材的同时还提供专业的运输和安装服务,一并收取价款,当年销售收入价税合计为1170万元,其中运输劳务收入585000元,安装劳务收入468000元。试问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第四篇 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分为税基式优惠、税率式优惠和税额式优惠。

纳税人应根据所在地区、行业、生产产品等所适用的税收政策,合理而充分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谋求税后利益最大化。

1、税率式优惠政策的合理利用

不管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都有一些税率优惠即定期减免税的优惠政策,企业应结合自身盈利预测,考虑在该优惠期内,在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多地实现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获利的三种常见模式:

——递增模式;

——递减模式;

——正态分布模式。

(3)不同模式下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以递减模式为例。

下图首先针对无任何所得税优惠的企业,红线为收入线,白线为筹划前的成本线,黄线为筹划后理想的成本线,阴影部分为筹划后减少的应税所得。

为达到上述目标,企业应作战略性筹划:

(1)如何选择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2)固定资产应采取何种折旧方法?

(3)房地合一时土地使用权的摊销筹划;

(4)如何选择无形资产摊销年限;

(5)如何选择存货核算方法?

(6)如何筹划开办费及其摊销;如何筹划修理费用?

(7)如何选择收入或所得实现的政策?

如果上图系针对一享受“两免三减半”甚至更长优惠期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企业纳税筹划的思路又应作如何调整?

2、税基式优惠政策的合理利用

以技术开发费(研究开发经费)为例。纳税人当期投入的研发经费比上年增长10%及其以上的,可在全额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50%.

例:某高新技术企业2002年研发经费为100万元,今后三年计划投入研发经费500万元,由于第一年要购置大量设备,故该企业三年的经费分配计划为:250万元、125万元、125万元。这种计划合理吗?

技术开发费的筹划要点:实现梯级增长。

筹划课题:如何实现技术开发费的梯级增长?

3、税额式优惠政策的合理利用

以购买国产设备时的筹划为例。企业技术改造购买国产设备,可按投资额的40%抵减投资当年比投资前一年的企业所得税新增税额。

筹划课题:某企业2004年计划投资1000万元进行技术改造,其中预计设备投资800万元。该企业应注意处理好哪些方面的涉税问题?

纳税筹划基本方法例2

一、纳税筹划(taxplanning)的概念

纳税筹划是指在遵守国家税收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通过灵活利用税法对不同纳税方式、不同税率、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从企业的组织结构、战略部署到经营理财,等一系列涉税因素进行税务规划,使企业减少税负增加收益的财务管理活动。

1.纳税筹划的目的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从属于企业整体的经营管理活动,其目的是企业的税后收益最大化,而非单纯的减少应纳税款,具体的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节税效应,即在业务量一定的情况下税金支出相对最小,节税效应不仅减少了企业的现金支出,提高企业的税后利润,而且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运作现金的水平,是考量纳税筹划成功与否的最重要因素;另一方面是优化效应,一是在当税金支出额一定的情况下税金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使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免息使用税金;二是税收零风险,即企业接受税务稽查以后,税务机关做出无任何问题的结论书,这不仅有利于企业规避税收风险,也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三是通过对税务的规划,使企业各个部门更多的参与协调配合,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整体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纳税筹划与偷漏税的区别

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不可否认的是税金也是纳税人的一项负担,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纳税人是有权利选择对自身有利的纳税模式的,即进行纳税筹划,它是纳税人在遵守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研究为基础,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活动事先进行恰当安排从而减轻或延缓税负缴纳的过程。与钻营偷漏税是有本质区别的。偷税是纳税人使用非法手段减轻自己的纳税义务,从而减少国家税收收入的行为。漏税是指纳税人由于不知道或者不熟悉税法的有关规定,或者是由于工作中粗心大意和财务制度不健全而无意识地不缴税或少缴税。纳税筹划与偷漏税的本质区别就是前者是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合法行为而后者是违法行为。

三、纳税筹划的方式

纳税筹划的方式众多,通常分为国内避税、国际避税和税负转移三种形式。在此主要为中小企业家们介绍中国国内常用的纳税筹划的方式。纳税筹划从涉税的不同因素考虑,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纳税筹划。

1.筹划税基式减免

税基是应纳税额的计算依据,一般情况下,税基与应纳税额是正相关的(实行滑准税率计税时例外),即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税基越小,应纳税额越小。筹划税基式减免的方法,就是筹划纳税人应税项目,使税基缩小从而达到缩减或延缓应纳税额目的的方法,企业对税基的筹划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税基递延实现,这是指税基总量不变,税基合法递延实现,如对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成本费用,采用预提方式及时入账,以及尽可能地缩短成本的摊销期限等方法等。税基递延在一般情况下也就可递延纳税,这就等于取得了无息贷款,利用了资金的货币时间价值;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税基递延还等于降低了实际应纳税额。

(2)税基均衡实现,税基总量不变,税基在各纳税期之间均衡实现,在有免征额或税前扣除定额(主要是个人所得税1600元的免征额和各地依据税法确定的扣除定额)、且收入较少的情况下,可实现免征额或者税前扣除的最大化;在有起征点且收入较少的情况下,有时可以实现起征点的最大化。

(3)税基即期实现,税基总量不变,税基合法提前实现,在减免税期间,可以实现减免税的最大化。但是,与税基递延实现和均衡实现相比较,税基即期实现有时也会造成税收利益的减少。

(4)税基最小化, 税基总量合法减少,减少纳税或者避免多纳税。这是所得税、营业税筹划常用的方法。如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税所得额,因此企业在进行金融投资时,当国债利率高于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的税后实际利率时,应当购买国债,取得纳税利益。

2.筹划税率式减免

筹划税率式减免是通过降低适用税率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税率是税收制度的一个核心要素,也是决定纳税人税负高低的主要因素之一。在税负既定的情况下,税额的大小和税率的高低呈正方向变化。鉴于此,税率式筹划的方法一般有:

(1)筹划同一税种(主要是流转税)对不同征税对象实行的不同税率政策,分析其差距的原因及对税后利益的影响,以此来寻求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的最低税负点或最佳税负点。例如,我国的增值税有17%的基本税率,还有13%的低税率;营业税有3%, 5%,20%三档比例税率。对这些比例税率进行筹划,可以从中寻求最佳税负点。

(2)筹划名称不同但性质相近的税种之间税率的差距,寻求最佳税负点。如企业在兼营非应税劳务的情况下,如未分别核算就要合并征收增值税,而我国税法中增值税的征收率与营业税的税率就有一定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就很有必要进行税收筹划。

3.筹划税额式减免

税额式筹划是纳税人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或者解除纳税义务。税额式筹划常常与税收优惠中的全部免征或减半免征相联系,纳税人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依靠纳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如我国税法规定,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三年。

综上所述,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很多,但企业只有深刻理解、准确掌握税法,并具有对纳税政策深层次的加工能力,纳税筹划才有可能成功,否则纳税筹划可能沦为偷税漏税。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纳税法制化进程的加快,企业的纳税筹划意识将会更加强烈,纳税筹划将逐步成为企业的自发行为。

参考文献:

纳税筹划基本方法例3

一、纳税筹划(TaxPlanning)的概念

纳税筹划是指在遵守国家税收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通过灵活利用税法对不同纳税方式、不同税率、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从企业的组织结构、战略部署到经营理财,等一系列涉税因素进行税务规划,使企业减少税负增加收益的财务管理活动。

1.纳税筹划的目的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从属于企业整体的经营管理活动,其目的是企业的税后收益最大化,而非单纯的减少应纳税款,具体的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节税效应,即在业务量一定的情况下税金支出相对最小,节税效应不仅减少了企业的现金支出,提高企业的税后利润,而且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运作现金的水平,是考量纳税筹划成功与否的最重要因素;另一方面是优化效应,一是在当税金支出额一定的情况下税金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使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免息使用税金;二是税收零风险,即企业接受税务稽查以后,税务机关做出无任何问题的结论书,这不仅有利于企业规避税收风险,也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三是通过对税务的规划,使企业各个部门更多的参与协调配合,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整体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纳税筹划与偷漏税的区别

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不可否认的是税金也是纳税人的一项负担,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纳税人是有权利选择对自身有利的纳税模式的,即进行纳税筹划,它是纳税人在遵守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研究为基础,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活动事先进行恰当安排从而减轻或延缓税负缴纳的过程。与钻营偷漏税是有本质区别的。偷税是纳税人使用非法手段减轻自己的纳税义务,从而减少国家税收收入的行为。漏税是指纳税人由于不知道或者不熟悉税法的有关规定,或者是由于工作中粗心大意和财务制度不健全而无意识地不缴税或少缴税。纳税筹划与偷漏税的本质区别就是前者是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合法行为而后者是违法行为。

三、纳税筹划的方式

纳税筹划的方式众多,通常分为国内避税、国际避税和税负转移三种形式。在此主要为中小企业家们介绍中国国内常用的纳税筹划的方式。纳税筹划从涉税的不同因素考虑,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纳税筹划。

1.筹划税基式减免

税基是应纳税额的计算依据,一般情况下,税基与应纳税额是正相关的(实行滑准税率计税时例外),即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税基越小,应纳税额越小。筹划税基式减免的方法,就是筹划纳税人应税项目,使税基缩小从而达到缩减或延缓应纳税额目的的方法,企业对税基的筹划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税基递延实现,这是指税基总量不变,税基合法递延实现,如对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成本费用,采用预提方式及时入账,以及尽可能地缩短成本的摊销期限等方法等。税基递延在一般情况下也就可递延纳税,这就等于取得了无息贷款,利用了资金的货币时间价值;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税基递延还等于降低了实际应纳税额。

(2)税基均衡实现,税基总量不变,税基在各纳税期之间均衡实现,在有免征额或税前扣除定额(主要是个人所得税1600元的免征额和各地依据税法确定的扣除定额)、且收入较少的情况下,可实现免征额或者税前扣除的最大化;在有起征点且收入较少的情况下,有时可以实现起征点的最大化。

(3)税基即期实现,税基总量不变,税基合法提前实现,在减免税期间,可以实现减免税的最大化。但是,与税基递延实现和均衡实现相比较,税基即期实现有时也会造成税收利益的减少。

(4)税基最小化, 税基总量合法减少,减少纳税或者避免多纳税。这是所得税、营业税筹划常用的方法。如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税所得额,因此企业在进行金融投资时,当国债利率高于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的税后实际利率时,应当购买国债,取得纳税利益。

2.筹划税率式减免

筹划税率式减免是通过降低适用税率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税率是税收制度的一个核心要素,也是决定纳税人税负高低的主要因素之一。在税负既定的情况下,税额的大小和税率的高低呈正方向变化。鉴于此,税率式筹划的方法一般有:

(1)筹划同一税种(主要是流转税)对不同征税对象实行的不同税率政策,分析其差距的原因及对税后利益的影响,以此来寻求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的最低税负点或最佳税负点。例如,我国的增值税有17%的基本税率,还有13%的低税率;营业税有3%, 5%,20%三档比例税率。对这些比例税率进行筹划,可以从中寻求最佳税负点。

(2)筹划名称不同但性质相近的税种之间税率的差距,寻求最佳税负点。如企业在兼营非应税劳务的情况下,如未分别核算就要合并征收增值税,而我国税法中增值税的征收率与营业税的税率就有一定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就很有必要进行税收筹划。

3.筹划税额式减免

税额式筹划是纳税人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或者解除纳税义务。税额式筹划常常与税收优惠中的全部免征或减半免征相联系,纳税人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依靠纳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如我国税法规定,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三年。

综上所述,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很多,但企业只有深刻理解、准确掌握税法,并具有对纳税政策深层次的加工能力,纳税筹划才有可能成功,否则纳税筹划可能沦为偷税漏税。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纳税法制化进程的加快,企业的纳税筹划意识将会更加强烈,纳税筹划将逐步成为企业的自发行为。

参考文献:

纳税筹划基本方法例4

目前对纳税筹划的定义并不统一,但是其内涵是基本一致的,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去所允许的范围,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行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

纳税筹划有以下两个特点: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如果企业开展纳税筹划行动后,没有减轻税收负担,或者在减轻税收负担的同时,税收风险却大幅度提升,其纳税筹划活动都是不成功的。

二、企业税收筹划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合去性是指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畴内进行。

(二)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指的是纳税筹划方案要合理。

(三)事前筹划原则

事前筹划是指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准确把握纳税业务的过程和环节,法律条文规范及筹划空间,为纳税筹划作好充足的准备。

(四)成本效益原则

效益原则是纳税筹划的根本目的,企业通过实施筹划来节约税收成本、实现减轻企业税负和谋求企业的最大效益。

(五)风险防范原则

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指实施纳税筹划方案时,我们不能确定其效益,但可能要承担其失败风险。

三、纳税筹划的主要内容

1 采用合法方式进行节税筹划。

节税筹划是指企业充分利用税法中的优惠政策、起征点等有关规定,对自身的筹资、投资、经营等经济行动进行合理、适当安排,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2 采用非违法的方式进行避税筹划。

避税筹划是指企业在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的基础上,通过掌握相关会计知识,在不触犯税法的前提下,对自身的筹资、投资、经营等经济活动进行合理、适当安排,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3 采用经济手段,特别是价格手段进行税负转嫁筹划。

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通过价格的调整和变动,将税负转嫁给他人的经济行为。税负转嫁筹划的特点是依靠价格变动来实现。税负转嫁方法很多,通常有成本转嫁避税法、税基转嫁避税法、供求弹性调节法等。

4 对企业账目进行归整、筹划,实现涉税零风险。

该类筹划主要是使企业达到账目清楚、各项涉税财务处理得当,纳税申报正确,缴纳税款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务方面的处罚。该类筹划结合企业的其他纳税筹划,使企业在降低税负的同时买现涉税零风险。

四、进行纳税筹划的基本方去

1 筹划税率。

税率是决定企业税负高低的主要因素之一。一般情况下,税率低,高纳税额少,税后利润就多。对税率进行筹划,可以寻求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最低税负点或最佳税负点。

2 筹划税基。

税基是决定纳税人税负高低的另一主要因素。对税基进行筹划既可以实现税基的最小化,也可以通过对税基进行时间安排,从而在纳税期间、适用税率、减免税等方面获取利益。

3 筹划产品定价。

筹划产品定价主要是对产品的转让定价进行筹划。转让定价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企业间根据自身的共同利益进行产品转让,产品的转让价格可高于或低于市场上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其意图是将利润从高税区转到低税区,从而达到少纳税甚至不纳税的目的。企业间进行转让定价的方式很多,通过原材料、设备、劳务、无形资产、贷款、管理费用的分摊等方式,都可以达到转移利润的目的。

对产品转让定价进行纳税筹划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2)价格的波动应在一定的范围。

4 筹划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一定的调控目的,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这种筹划既不会成为税务稽查的对象,又符合国家立法精神,所以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是必须要首先考虑的。

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时间注意以下问题:(1)注意税收优惠政策的信息搜集;(2)在法规允许的范围,采用各种合法的或者非违法的手段,创造条件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5 筹划纳税人

我国有些税种对纳税人的界定有一定差异,所以对纳税人进行筹划,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避免成为纳税人,免除纳税义务。

6 筹划不同经济业务的税负结构。

对税负结构进行筹划,有利于实现税后利润的最大化。一般情况下,应当将缴纳税种少、总体税负最低的经营业务作为纳税筹划的具体目标。

7 利用国家税去的漏洞和空白进行纳税筹划。

一个国家的税制在立法、执法等环节中总有其漏洞和空白。税法漏洞是指税法对某项内容有文字规定,但因为语法或字词有歧义导致对税法理解的多样性,不利于征税,从而为避税开了绿灯。税法的空白是指税法文字规定中对较大部分容的忽略,但在总规定中却有所体现。两者共同点是进行筹划涉税的风险都低。

无论对税法的漏洞或空白进行纳税筹划都要注意以下几点:(1)对税法的了解要准确、及时;(2)注意筹划过程中的隐蔽性;(3)筹划过程的合法性;(4)对执法环节的筹划要慎重。

8 筹划会计政策。

纳税筹划基本方法例5

一、企业战略概述

企业战略往往会给人一种高端、宏观、距离日常经济生活较远的印象,其实企业战略是对企业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谋划,虽具宏观性,但距离日常经济生活并不遥远。企业战略是决定企业经营活动成败的关键性因素,是企业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的前提条件,是企业长久地高效发展的重要基础。经过近百年的发展,企业战略理论进行着不断的演化、修正和完善:在战略依据方面,产生了环境假设的完善与发展;在战略视野方面,由关注外部环境转而关注内部环境;在战略性质方面,由以竞争为目标转变为以双赢为目标。从辩证的视角来看,企业战略是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协调、是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协调、是次要业务与主要业务的协调。将这些复杂的关系协调好、处理好,并且为未来做出有预见性的谋划,便是企业战略的精髓。

二、纳税筹划理念的发展

纳税筹划在外国产生较早,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理论与实践体系,而在我国的计划经济时期税收数量和比例完全固定,并没有税务筹划的空间。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就是竞争,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出于自我发展、自我调整和自我激励的需要,不得不对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纳税业务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筹划。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越来越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逐渐完善,税务筹划也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

纳税筹划是企业提升战略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作为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筹划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认准则的前提下,为实现纳税人财务目标而进行旨在减少税收负担的某种税务谋划、对策或安排,具有必然性、合理性。税务筹划的开展,首先要收集信息,比如相关的经济信息和政策信息等,其次明确筹划目标,然后制定备选方案并进行比较分析,最后实施方案并总结经验效果。

三、基于企业战略的纳税筹划理念

1.纳税筹划是长期而非短期的企业战略。纳税筹划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活动,而不是在某一个会计期间或某一段时间内进行的短期活动。一些常用的纳税筹划方法,比如通过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选取推迟应税收入确认时间的会计处理方法和设法缩小应税收入来进行纳税筹划、通过对设备提前更新进行纳税筹划、通过调整折旧政策进行纳税筹划、通过选择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纳税筹划、通过融资租赁进行纳税筹划、通过合理选择捐赠对象及方式进行纳税筹划,为了追求更好地筹划效果,从经济活动开始就要做好准备,需要进行长期的谋划。

2.纳税筹划目标可以化整为零推动实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由全体成员共同来完成的,而贯穿在企业经济活动始终的税务工作也涉及到多个部门。纳税筹划需要企业所有组成部分的密切配合,在长期工作中相互磨合相互促进才能实现最优筹划目标。在纳税筹划过程中,企业各组成部分之间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是基础,密切配合、优化协调是保障。而基于企业战略的纳税筹划主张把我企业各部分的联系,使纳税筹划的目标化整为零,建立起整体目标与各部门目标之间的有机联系,将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位员工并精确协调,进而推动整体目标的实现。

3.通过调整筹划策略实现对纳税筹划的控制。成本控制作为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很多企业对其认识都有一定误区,认为成本控制仅仅是从企业自身出发,只强调节约成本,优化流程;对纳税筹划方面却比较僵化,认为没有降低成本的空间。企业战略视角要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应在纳税筹划等多角度完善成本控制,并将纳税筹划策略的调整作为企业战略调整的一部分纳入到成本控制体系之中,通过调整纳税筹划方案来实现对纳税筹划的控制进而达到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4.通过反馈筹划情况提高纳税筹划效果。单纯地发现、记录问题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筹划情况的改善和效率的提高得益于对问题的总结与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在不断地调整,税务机关的执法意识逐渐加强,各地区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重点也并不完全一致,基于企业战略视角分析纳税筹划效果时,应注重收集反馈的信息,找出筹划过程的不足并在今后的纳税筹划过程中积极应对,做出科学的调整。

四、基于企业战略的纳税筹划体系构建

1.培养战略全局意识。企业战略视角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形成的,需要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工作过程中逐渐培养和调整。培养战略全局意识需要加强制度建设,从管理层到执行层都应该接受战略全局意识的培训,同时完善激励措施。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决策和行动都要具备全局战略眼光,一切从企业利益出发,只要企业得到了发展,个人也可以得到企业发展带来的利益。通过这种战略全局意识的培养,可以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企业上下一心,相互配合,达成纳税筹划目标。

纳税筹划基本方法例6

纳税筹划是企业通过对相关涉税业务进行制定完整的、尽量减少税负的纳税计划,其目标在于降低涉税业务的税负,提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根据我国税法相关政策,纳税筹划是对企业享受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企业税负合理优化的一种方式。当然,对于纳税筹划本身,并非是偷税漏税,而是依托现在税法制度规范下所进行的减税降负行为。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自主纳税行为,是在遵守税法要求下完成的纳税方案。由于企业在纳税筹划中,对于不可控因素所带来的利益与计划的不一致现象,可能面临一定的纳税风险。因此,政府只有从税法制度完善上来促进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合理、规范,而企业在纳税筹划中,也需要从会计人员对税法制度的全面了解与掌握,正确评估企业纳税筹划的收益与纳税筹划方法,才能降低和减少纳税筹划可能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面临的竞争更加激烈,企业在完善自我核算、自负盈亏管理中,始终将效益作为企业经营的重点工作。税收的强制性成为企业纳税筹划管理的基础,纳税筹划的实施,也是企业响应国家税法要求,践行纳税义务的具体表现。其必要性有三点。一是纳税筹划是现行税制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开展财务核算工作的基础。由于企业税法政策与税法技术的原因,企业面临的税种具有多样性,而不同税法核算方法将导致不同的纳税筹划方案。二是纳税筹划是企业履行的税收义务。企业在自我增长过程中,需要遵循我国税收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特别是在企业纳税行为上,企业可以根据税法规定享有相应的优惠政策,而纳税筹划就是从自身经营业务的调整中来合理调节纳税支出,达到降低经营成本的目标。三是纳税筹划是提升企业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依法纳税是必须的,而税法规定的纳税行为又具有一定宽泛性,企业通过纳税筹划来优化纳税税款,以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收益。

二、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归纳

纳税筹划基本方法例7

【关键词】

纳税筹划;财务管理;投资;筹资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要不断降低自己的成本,提高自己的经济效益,除了要加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还需要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实施筹划纳税,通过对各种纳税方案的比较,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纳税方案,从而降低自己的纳税成本。下面我们就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的应用进行相应的讨论。

一、纳税筹划及其特征

纳税筹划又叫税收筹划或者是税务筹划,指的是企业和个人在进行纳税之前,针对自己经济活动的特点,在不违反国家相关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税法中的一些优惠政策的掌握,从而对自己的投资理财活动展开相应的调整和安排,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纳税方案,从而最大限度降低自己的纳税成本,扩大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效益。

纳税筹划与偷税是有严格的区别的,偷税指的是用非法方式达到减少税费的目的,是一种违法行为,而纳税筹划是一种正当的维护自己权利的手段。从纳税筹划中来看,纳税筹划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处于对目前我国国情的考虑,在制定税法的过程中会有特殊的考虑,纳税筹划就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基础上,通过选择不同的纳税方案达到节税的目的,所以说纳税筹划是具有合法性的。第二,纳税筹划的专业性。在纳税筹划过程中不仅要掌握与会计财务相关的专业知识,而且要精通税法,通过对这些专业知识的应用从而对企业的财务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第三,纳税筹划的目的性。企业和个人的纳税筹划活动都是为一定的目的服务的,一般来说纳税筹划的最直接目的是为了减轻税负,在此基础上,纳税筹划还可以为延缓纳税,实现涉税零风险服务。第四,纳税筹划的前瞻性。纳税筹划是要保证企业税费的降低,而企业产生税费的基础是进行相关的经营活动,所以纳税筹划就需要在个人和企业的经济活动发生之前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安排,从而实现降低税费的目的。

二、企业财务管理中进行纳税筹划的意义

1、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在纳税筹划中对财务工作者的要求也是比较高的,要求他们对税法有一定的了解,在纳税筹划中从设账到财务报表的编制,最终到纳税申报都需要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财务工作人员能力得到了锻炼,对于他们进行企业其他财务管理活动具有很大的促进意义,为提高企业的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

2、有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纳税不仅可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对企业自身的发展也能产生积极的作用,通过纳税筹划活动实现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

3、保证企业资金正常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中就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纳税防范,从而降低企业所应缴纳的税款,保证企业资金正常周转,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1、纳税筹划在企业筹资中的应用

目前在企业的发展中企业对外筹资是非常普遍的,现阶段主要的对外筹资方式有两种: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对外筹资的过程中,选择的方式不同,需要付出的成本也会不同。比如选择权益性资本筹资:企业需要从税后净利中支付股利,而这部分股利因没有抵税作用,所以筹资成本相对较高;选择债务性筹资:国家税法规定企业因债务筹资所产生的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抵扣,这些利息因而具有抵税效应,债务性筹资也因此比较权益性筹资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另一方面,债务性筹资的固定利息对企业而言却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如果企业负债率过高,一旦企业不能如期支付债务利息,则还有可能引致企业破产的巨大风险,因而企业在考虑选择何种方式筹资时,还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在风险和收益中权衡,尽量选择最优的筹款方式。

2、纳税筹划在企业投资中的应用

企业在投资过程中不仅需要考虑投资活动带来的整体效益,还需要对税后效益进行掌控,我国为了保证经济的全面发展,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投资方式以及不同投资形式下的税负,在税法规定中都是有一定差距的,因而企业要想减轻自己的整体税负,就需要在投资中考虑税法对各项投资效益的影响。下面我们就从投资产业、投资区域两个方面进行纳税筹划阐述。投资产业方面:目前我国对高新技术产业、国家鼓励的新型产业、尤其是对农业的扶持力度比较大,在这些产业上就制定了诸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所以企业在考虑投资方向的时候可以对这些方面进行重点考虑,充分享受及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投资区域方面:我国为了保证经济的平衡发展,对国家偏远地区的投资在税收上给予了很多的优惠政策,尤其是在西部贫困地区,大部分投资企业都实行税收减免政策,企业在投资区域考查时则可侧重对这些地区的选择。

3、纳税筹划在企业经营中的应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品购销决策、成本费用决策以及存货管理决策都可能会涉及到纳税筹划,通过对这些环节进行纳税筹划同样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下面我们就从货物的计价和定价两个方面进行具体阐述。第一,存货计价纳税筹划: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一贯性的原则下,企业预期物价将长期呈下降趋势时,发出存货方法可优先采用先进先出法,这种方法下企业的前期销售成本可提高,前期的应交所得税因而减少,从而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益;在物价较平稳的时期,企业则应该采用加权平均法,企业各期的所得税均衡发生,从而避免前期产品利润高估、过多缴纳所得税等。第二,产品转移定价纳税筹划:转移定价是大集团公司中的下属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各种经济活动时制定的内部转移价格,一般主要通过零部件费用、运输费、利息费以及保险费等影响商品利润方式达到节税的目的。

4、纳税筹划在企业利润分配中的应用

企业各项经济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中包括利润的分配,在利润分配中,针对不同的利益主体,需要缴纳的税费也不同,所以在利润分配过程中也应该进行纳税筹划活动。在全面了解税法的基础上,根据一定的分配政策,合理使用税法中的优惠条款,从而降低企业或者是利益主体的税费负担。

结论:

纳税筹划要从企业的融资、投资以及利益分配等各个环节进行,需要注意的是,纳税筹划并不是单纯的降低企业的税费,而是在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的基础上,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活动。

参考文献:

纳税筹划基本方法例8

一、企业开展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一)纳税筹划的基本内涵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整合涉及税务的业务,根据整合所涉税的业务以此制定一套可以降低自身税负的科学计划。降低纳税人在涉税业务中的负担是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纳税筹划可以帮助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税收的相关优惠政策是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地基础和前提,根据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企业选择最科学、最有利的税收方案,有利于企业科学、合理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纳税筹划工作是一项企业在合理合法的条件下进行减税的工作,税法以及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所以政府要不断完善和改进相关的税法,以此消除或降低一些前在的税收风险。目前,企业的风险管理也包括纳税筹划,而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决定纳税筹划的工作水平;纳税筹划工作可以帮助现代企业在新时代的发展过程中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目标。

(二)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的必要性1.企业纳税筹划的基础为现行税制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有利于保障自身的经济利益。企业要在和税务方法具有相同的经济氛围中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并采取相应的举措应对纳税筹划工作中所存在的风险。目前我国企业可以选择的税种由于我国的税收政策以及法律技术等因素而具有多样性,另外我国企业目前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多元化的特征,企业在多元化的财务核算体系中可以选择不同的核算方法,这样我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纳税筹划措施是不相同的。所以,我国多样化的税收政策以及财务核算方法有利于企业更好的开展纳税筹划工作。2.纳税筹划是现代企业的必然发展趋势企业的竞争压力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增大,企业在新时期的发展中不断完善和改进自身的职能部门。企业的效益观念在不断增加的自我核算、自负盈亏的过程中得到强化。此外我国税收具有强制性的特征,国家的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与此同时我国的税收政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越来越完善,纳税的监管力度以及纳税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因此,当企业出现一些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时就会受到国家的严厉惩罚。所以,企业在新时代的发展过程中要对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的了解和把握,并且要对我国税收政策的动态发展变化进行及时的学习和掌握。在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企业才可以顺利开展纳税筹划工作。

二、企业纳税筹划工作中所存在的风险

(一)政策方面所存在的风险企业纳税筹划的工作在不断变动的政策下面临着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包括:不断变化的国家政策所带来的风险以及在政策选择方面所存在的风险。不断变化的国家政策所带来的风险可以让企业更容易接受,这种风险主要指不断变动的政府税收政策会为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带来一定风险。政策选择方面所产生的风险主要是指政府的相关政策并没有认知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这就会使得企业决策出现严重的失误,当企业所选取的纳税筹划对策不恰当时,所面临的税收风险随之而增大。企业纳税筹划的工作在政策变动所产生的风险以及政策选择方面所产生的风险中都会出现与现行税收法律相背离的情况,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可能会受到国家的查处。

(二)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我国税务机构在执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时,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这样就会使得不同地区以及类型不同的企业面临不同的税务税额。目前我国已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规范了某种行业的纳税范围,但是纳税的比例却可以由当地的税务机构所决定;所以当纳税比例由当地税务机构所决定时,就会在纳税执行的过程中存在一定偏差,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风险。

(三)企业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科学、完善的纳税筹划战略是企业纳税的基础和前提,所以企业为保证纳税筹划的基本目标得到满足,企业内部的经营必须按照所制定的纳税筹划规划而开展,但这需要一定的成本。而企业为纳税筹划工作所支付的成本并不能在第一时间全部收回,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纳税筹划工作的风险。

三、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的措施

(一)企业要强化自身纳税筹划风险的防范意识企业要防范纳税筹划工作中所产生的风险,就应对事前的纳税筹划风险进行严格的控制。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既要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同时也要构建科学、完善的纳税筹划风险防范机制。企业可以采取的对策有:(1)企业内部的纳税筹划人员要对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的学习和了解,这样可以为企业实际的纳税筹划工作奠定法律基础,提高纳税筹划工作的质量。(2)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的过程中要不断更新内部的纳税筹划方法,并且要掌握实时的与纳税筹划工作相关的税收法律政策,同时纳税筹划工作地开展要依据外部的市场环境,这样有利于提升纳税筹划工作的效率和质量。(3)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不断完善和健全内部的财务核算体系,同时在纳税筹划工作中要懂得应用财务指标,以促进纳税筹划工作地顺利开展。

(二)要不断提升内部纳税筹划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纳税筹划是一项综合性极高的工作,其涵盖了众多学科,包含税务、财务以及会计等等学科。所以,纳税筹划工作需要专业素养极高的人员才能胜任。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想高效的防范纳税筹划风险,就要在内部建设一支专业、独立的纳税筹划队伍,并且在发展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内部纳税筹划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要定期对内部纳税筹划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交流学习。另外,企业要落实每一位纳税筹划工作人员的职责,企业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贯彻纳税筹划的理念,以此在经营过程中顺利开展纳税筹划工作。与此同时,企业可以聘请专业性极高的纳税筹划队伍来负责内部综合性较高、事关企业大局发展的纳税筹划业务。这样可以有效提高纳税筹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且可以有效防范纳税筹划的风险,以此实现最大化的经济效益。

(三)企业要在日常经营中营造纳税筹划的氛围企业纳税筹划的环境主要有内、外部环境,外部环境主要包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外部的经济大环境,外部环境是不会发生改变的,而企业要主动、积极的去适应外部的大环境。内部环境主要包括企业自身的管理现状,内部环境尤其以财务管理的工作为主。所以,企业在改变不了外部大环境的前提下,可以在内部营造纳税筹划的氛围。企业内部的管理层要提高对纳税筹划工作重视程度,这样有利于更好的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其次企业内部的纳税筹划人员要提高核算工作的精准性以及增值税缴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这样可以为纳税筹划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纳税筹划基本方法例9

一、区分纳税筹划与避税、偷逃税

纳税筹划与偷税、逃税、避税是一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这些概念都是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本身所采取的方式和方法,其目的都是纳税人以少缴税款为目的而采取的有意行为。虽然三者有着一定的联系,但是他们之间的区别又是显而易见的。

(1)纳税筹划的特征。纳税筹划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也就是说,纳税筹划包含以下三个基本特征:其一,合法性,这是纳税筹划的前提,纳税筹划只能在税法及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超越规定之外,逃避税收负担,则属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其二,目的性,那就是尽可能多地获取税收利益。税收利益有两层意思:一是减少纳税的绝对额,即直接以减税、免税形式减少应纳税数额;二是延迟纳税时间或获得税收的时间价值;其三,筹划性(超前性),纳税筹划是一种有计划、有安排的经济行为,是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通过充分研究分析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涉及的税种、税收优惠政策及税收法律、法规中存在的利用空间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等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否则,纳税筹划就会失去意义。

(2)纳税筹划与避税。避税是相对于逃税而言的一个概念,是指纳税人采用不违法的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漏洞、空白获取税收利益的行为。纳税筹划与避税的区别主要有:一是范围不同。避税的范围比纳税筹划的范围要广泛,包括一切为了减轻税收负担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行为。二是目的不同。避税的目的是为了减轻税收负担,而纳税筹划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通常情况下,减轻税收负担有助于增加利润,从而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也就是说二者是统一的,但有时也不一定,为实现财务目标,纳税筹划有时可能选择税负较高的方案。三是采取的手段不同。避税可以不择手段,而纳税筹划的手段必须不违法。

(3)纳税筹划与偷逃税。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法,通过对已经发生的应税经济行为采取隐瞒、虚报等欺骗手段以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逃税是指纳税人采取虚报、谎报、隐瞒、伪造等各种非法手段,达到不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目的的税务违法行为。纳税筹划与偷逃税的差异在于:一是本质上的差别。偷逃税是违法行为,纳税筹划是不违法的。二是发生时间的差别。偷逃税是一种“事后控制”,是在应纳税额已经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不正当的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纳税筹划是一种“事前控制”,是在应纳税额没有确定的情况下,采取合法的手段,使其应纳税额最小。

二、纳税筹划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意义

事实上,中小企业通过纳税筹划不仅仅是可以带来节税的税收利益,从长远来看,中小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还有着其它更多的现实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的纳税成本。纳税筹划的直接作用是可以减少企业税收支出,降低企业成本,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资金短缺问题显得尤为突出,通过纳税筹划来减少直接支出,相当于为企业进行间接融资,为企业增加收入。

(2)有利于加强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因规模和资金的限制,企业内部往往存在诸多制度不规范、惯例无秩序的状态。而一个企业要进行纳税筹划,必然要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规范财务管理,这些条件的改善,必将使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3)有利于改善中小企业经营方式。现代企业的经营目标是以保证企业有足够的竞争力和追求盈利、实现所有者财富最大化为目的。要实现这一目标,从企业经营战略上看,企业应通过尽量增加收入的来源或尽可能节约各种生产要素的投放,来达到所有者财富最大化之目的。渗透于企业的投资、融资、经营管理全过程的纳税筹划既可以有效合法地减少企业的纳税支出,增加企业的利润,又可以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

(4)有利于减少中小企业违法风险。正确有效的纳税筹划,是建立在企业对有关纳税事项的周密分析,判断和控制,以及对可能触犯税法的经济行为进行的纠正和防范的基础之上,纳税筹划的过程和结果都是以合理合法为前提的。虽然企业也可以通过偷税、逃税等手段减少税务支出,节省纳税筹划成本。但采取偷逃税等手段规避赋税,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一经税务等相关部门查处,将会面临严厉制裁。而纳税筹划经得起税务稽查机关的查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合法的纳税筹划减少税收违法风险,同时也为增加后续税源提供了必要条件。

三、中小企业纳税筹划需要考虑的因素

(1)树立全面长远的规划眼光。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目的在于创造企业价值最大化,实现利益最大化。虽然税收成本是战略制定中需要考虑的一项,但是当面临税收筹划与企业发展战略背道而驰的情况下,企业需要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去考虑,如果仅仅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出发,可能会因小失大,从整体上损害企业利益。中小企业更是如此,因为中小企业资金、人力资源薄弱,一旦偏离了长远发展战略,就会导致全局性的失败,例如有些中小企业为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人为地加大成本费用,推迟盈利年度,忽视生产经营,造成连续亏损,最终导致企业破产。

(2)着眼企业经营活动全过程。纳税筹划是企业理财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着眼于企业全局,考虑企业长远、整体税负的下降。因此,纳税筹划活动要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任何一个可能产生税金的环节,均应进行。另外,纳税筹划活动不仅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要充分考虑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也要顾及企业外部各方面的利益和要求。因为纳税筹划也影响与企业有关的各种关系人利益,进而影响他们的行为。而关系人的行为,通过与企业的不同契约关系,又反过来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因而纳税筹划不仅限于本企业,应同其他单位联合,共同寻求节税的途径。

(3)服从企业的总体管理决策。企业纳税筹划的目的是在法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自身的纳税支出并获得最大的节税收益。为此,企业一般是通过选择低税负的纳税方法和递延纳税期这两种方法来获得节税利益。但每个中小企业都有自身的发展目标,都有其达到目标所采取的政策。可以说,会计政策选择中的纳税筹划是完成企业目标和贯彻企业政策的一种手段。有时候,减少当期的纳税所得,递延纳税的时间,可能与当期的经营目标是背道而驰的,在这种情况下,纳税筹划不仅仅着眼于税法上的思考,更重要的是要着眼于中小企业总体的管理决策,应服从于企业的经营目标,不能一味强调纳税利益而放弃经营目标的实现。

(4)注意中小企业的相关成本。中小企业纳税筹划时,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纳税筹划目标的实现,因为企业纳税筹划,作为筹划人的筹划费用最终也要归集到企业资金成本中去,也就是说纳税筹划所取得的纳税筹划利益是所取得的名义收益与付出筹划代价的差额。任何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在获取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实施该方案付出纳税筹划成本,这里所指的成本不仅包括税收筹划所需要的人力、信息收集等显性成本,还包括税收筹划的机会成本,在税收筹划实务中,企业常常会忽视筹划的机会成本从而产生筹划结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只有在充分考虑筹划方案中的隐含成本的条件下,且当纳税筹划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时,该项纳税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因此,在纳税筹划时,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在纳税利益和相关成本之间作出权衡。

(5)考虑产生的风险因素。纳税筹划的风险首先来自于政策变化风险,税收作为经济调节的杠杆,总是在不断地适应经济活动的变化,因此,税收政策的稳定性是相对的。所以纳税筹划需要专业人员在了解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事前筹划,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政策变化,调整税收方案。于此同时,还有来自于纳税筹划方案本身设计的不合理以及操作不善导致的风险。即使纳税筹划方案本身设计得很正确,但如果操作不善,方案失败的可能性也会很大。第三种风险来自于税收筹划目的不明、方案不严谨导致的风险。税收筹划是以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实现企业整体战略管理为目标。税收筹划活动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企业价值最大化服务的,是一种方法与手段,而不是企业的最终目的。

四、中小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建议

(1)关注税法政策的时事变化。税收政策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而变化,而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资本市场日新月异,这就要求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时刻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及时系统地学习税收法律法规,掌握税法的细节变动,建立税务信息资料库,同时通过不断研究经济发展的特点,把握宏观经济动态,合理预期税收政策及其变动,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要深刻理解、领会内涵。对税收政策及优惠政策有了全面、最新的了解,才能积极灵活应用政策,做好纳税筹划工作,进而做出对企业最有力的投资决策、经营决策或筹资决策。

(2)加强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和控制。纳税筹划都是建立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得以充分执行前提下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财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如果本身存在缺陷,或者制度完善而没有切实执行,都是纳税筹划风险发生的隐患。因此,企业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健全、科学既是企业纳税筹划的基础,又是规避纳税筹划风险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保证。中小企业自身要增强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认识,提高实行的自觉性。中小企业管理是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加强中小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就要以加强中小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为主要内容。因为财务管理涉及到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贯穿于每一项经济活动之中,从中小企业的计划指标到盈亏和奖惩,都应该有一套完整、严密、可操作的规章制度。通过这些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才能加强中小企业的相互制约和监督,进而提高中小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质量,有效防止和避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纳税筹划的偏差和一些不合法行为的发生。

(3)提升企业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提升中小企业管理者管理和决策水平。目前,许多中小企业管理者个人能力都比较强,但现代化管理水平还有待于提高,因此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应对税务、财务、法律等知识进行更深入的认识,提升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认识到纳税筹划对企业的重要作用,从而由上至下思想统一,形成合力,从而推动纳税筹划的合理、正确进行。其次,提升财务及纳税筹划人员综合素质。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的最基木前提就是把日常的会计业务工作做好,杜绝假发票,杜绝各种人为的会计处理错误,减少因错误利用会计政策所带来的不必要的税收风险。财务管理是一项细致,复杂的工作,需要财务人员用心、细致地去做,需要各个会计岗位上的人员积极配合与沟通。同时,引进高素质的具备综合理财能力纳税筹划人员对企业的纳税筹划进行合理涉及和安排,只有这样才能将纳税筹划真正的落实到实处。

(4)建立纳税预警系统。纳税筹划只能在一定的政策条件下,并且在一定的范围内发生作用,所以无论是从事税收筹划的专业人员还是接受筹划的纳税人,都应当正视风险的客观存在,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和涉税事务中始终保持对筹划风险的警惕性。企业应建立一套科学、快捷的税收筹划预系统,对筹划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风险,立即向筹划者或经营者示警。税收筹划预警系统应当具备以下功能:信息收集功能。通过大量收集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市场竞争状况、税务行政执法情况和企业本身生产经营状况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判断是否预警;危机预知功能。通过对大量信息的分析,当出现可能引起发生税收筹划风险的关键因素时,该系统应能预先发出警告,提醒筹划者或经营者早作准备或采取对策,避免潜在风险演变成客观现实,起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的作用;风险控制功能。当税收筹划可能发生潜在风险时,该系统还应能及时寻找导致风险产生的根源,使筹划者或经营者能够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制定有效的措施,遏制风险。

五、结语

成功的纳税筹划不仅能够帮助中小企业减少税收支出,更重要的是可以帮助中小企业深刻理会宏观经济走向和国家政策方针,帮助中小企业及时把握行业最新动向;同时还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加强内部财务制度的建设和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以此为中小企业长远发展创造一个稳定良好的财务管理体系。中小企业只有在提高对纳税筹划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的含义,走出纳税筹划误区,正视企业自身存在的纳税筹划问题,通过研究和实践,发挥企业各方而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纳税筹划水平,不断促进自身发展,从而才能使自己获得更大地经济利益,在激烈的市场竟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李晶生.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风险防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20).

[2]徐冰.企业所得税的筹划策略[J].财会通讯(理财版),2011,(7).

纳税筹划基本方法例10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与特征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或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获得税收利益的合法行为。由于税收筹划在客观上可以降低税收负担,因此,税收筹划又被称为“节税”。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企业要走出国门,进行跨国投资,在哪个国家办企业,就应了解哪个国家的税收政策,以决定是办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如果这个国家税率较低,就可以设立子公司;如果税率较高,则可以考虑办分公司,这就是税收方案的选择问题,实际上就是一项税收筹划活动。在西方的大公司里,一般都设有税收筹划的专门机构,它的税收筹划人员每年可以给公司节约一笔数额可观的资金。目前,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已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有专门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在我国,税收筹划还是一个新鲜事物,但同时也蕴藏着重要的商机。可以预见,在未来的二十年里,税收筹划将逐渐成为中国的一项“朝阳产业”。

(二)税收筹划的特征

从税收筹划的产生及其定义来看,税收筹划有以下五个主要特征:

第一,合法性。税收筹划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选择行为,是完全合法的。不仅是合法的,在很多情况下,税收筹划的结果也是国家税收政策所希望的行为。我们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而不能通过违法活动来减轻税负。

第二,选择性。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是多方面的,如针对某项经济行为税法有两种以上的规定可选择时,或者完成某项经济活动有两种以上方案供选用时,就存在税收筹划的可能。通常,税收筹划是在若干方案中选择税负最轻或整体效益最大的方案。例如,企业对于存货的计价,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零售价法等,企业应对物价因素、税法规定进行综合考虑、权衡,以确定最佳纳税效果。

第三,筹划性。税负对于企业来说是可以控制的,在应税义务发生之前,企业可以通过事先的筹划安排,如利用税收优惠规定等,适当调整收入和支出,对应纳税额进行控制。从税收法律主义的角度来讲,税收要素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因此,从理论上讲,应该纳多少税似乎也应当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但法律所规定的仅仅是税收要素,即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基、税率、税收减免等,而无法规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也就是说,法律无法规定纳税人的税基的具体数额,这样就给纳税人通过适当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来减少税基提供了可能。由于纳税人所筹划的仅仅是应税事实行为,并没有涉及法律规定的税收要素,因此,税收筹划与税收法律主义是不矛盾的。

第四,目的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负担,降低税收成本,从而增加资本总体收益。具体可分为两层:一是要选择低税负,低税负就意味着低成本,高资本回收率;二是推迟纳税时间,取得迟延纳税的收益。这里要注意的是,不能仅仅考虑某一个税种,而要从企业的总体税负考虑,否则就可能出现在某一个税种上减轻了负担,而在另外一个税种上增加了负担,总体上没有获得任何税收利益,甚至还加重了企业税收负担的情况。因此,从整体角度进行税收筹划是非常必要的。

第五,机率性。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先安排,涉及较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其成功率并非百分之百;同时,税收筹划的经济效益也是一个预估的范围,不是绝对数字。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尽量选择成功概率较大的方案。从地域范围来划分,税收筹划可以分为国内税收筹划和国际税收筹划。国内筹划是针对本国税法进行的,主要考虑的因素有税种的差别、税收优惠政策、成本费用的列支等。国际税收筹划则要考虑不同国家、国际组织的税法规定,相关国家的税收协定等。中国企业和美国企业之间进行贸易,就要熟悉美国的税法规定,如美国的网上交易实行零税率,如果我们不了解,就无法据此进行税收筹划活动。在实务中,我们还应关心一些法律前沿和技术前沿问题,以更好地设计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

二、税收筹划的前提

税收筹划并不是在任何条件和环境下都可以进行的。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税收筹划,就是因为尚不具备税收筹划的条件。然而,随着税收法治的逐步完善以及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不断增强,我国已初步具备了税收筹划的条件。

(一)税收法治的完善

税收法治是实现了税收法律主义以及依法治税的一种状态。税收法治完善的基本前提是税收立法的完善。这是因为税收筹划是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如果没有完备的法律,则一方面无法确定自己所进行的筹划是否属于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另一方面,纳税人往往通过钻法律的漏洞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而没有必要耗费人力、物力进行税收筹划。

(二)纳税人权利的保护

纳税人权利保护也是税收筹划的前提,因为税收筹划本身就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 ——税负从轻权的体现。税收是国家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具备法定税收要素的人所作的强制征收,税收不是捐款,纳税人没有缴纳多于法律所规定的纳税义务的必要。纳税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选择税负最轻的行为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也是自由法治国中“法不禁止即可为”原则的基本要求。如果对纳税人权利都不承认或者不予重视,那么作为纳税人权利之一的税收筹划权当然也得不到保障。世界税收筹划比较发达的国家都是纳税人权利保护比较完备的国家,而纳税人权利保护比较完备的国家也都是税收筹划比较发达的国家。

我国的税收筹划之所以姗姗来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重视纳税人权利保护。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得到整个社会的鼓励与支持。应当看到,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水平在不断提高,因此,税收筹划也必将在纳税人行使自己权利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

三、税收筹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税收筹划是一项经济价值巨大、技术层次较高的业务。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政府与企业均能从中受益。对企业而言,有可能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对政府来讲,则有助于体现税收法律及政策的导向功能,促进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

尽管税收筹划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综合工作,但在筹划过程中,还应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

1.账证完整原则。完整的账簿凭证,是税收筹划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如果企业账簿凭证不完整,甚至故意隐藏或销毁账簿凭证,就有可能演变为偷税行为。因此,保证账证完整,是税收筹划的最基本原则。

2.综合衡量原则。企业税收筹划要从整体税负来考虑:应同时衡量“节税”与 “增收”的综合效果。税收筹划的本意在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把税收成本作为一项重要的成本予以考虑,而不是一味强调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不考虑因此有可能导致的企业其他成本的增加。因此,如果某项方案降低了税收负担,但增加了其他的成本,比如工资成本、原材料成本或基本建设成本等,则这种方案就不一定是最理想的方案。

3.所得归属原则。企业应对应税所得实现的时间、来源、归属种类以及所得的认定等作出适当合理的安排,以达到减轻所得税税负的目的。税法对于不同时间实现的所得、不同来源的所得、不同性质的所得所征收的税收往往是不同的,因此,如果企业能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适当进行所得的安排,就有可能实现降低所得税负担的目标。

4.充分计列原则。凡税法规定可列支的费用、损失及扣除项目应充分列扣。充分列扣一般有四种途径:一是适当缩短以后年度必须分摊的费用的期限,如可对某些设备采用加速折旧法,缩短无形资本摊销期限;二是以公允的会计方法增加损失或费用,如在通货膨胀较严重时期,可对原材料的成本采用后进先出法计价;三是改变支出方式以增加列支损失和费用;四是增加或避免漏列可列支扣除项目。充分计列原则所减轻的主要是企业所得税税负,因为企业所得税是对净所得征税,充分计列了各种费用、损失和扣除项目就相应降低了应税所得和企业所得税,也就达到了税收筹划的目的。当然,这里所谓的“充分”是指在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内,而并不是说企业可以任意地“充分”,否则就可能演变为违法避税或者偷税。

5.利用优惠原则。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规定进行税收筹划,所达到的节税效果很好,而且风险很小,甚至没有什么风险。因为税收优惠政策都是国家所鼓励的行为,是符合国家税收政策的,因此,其合法性没有问题。比如,现在开发中西部地区有税收优惠,企业可以把一部分产业转移到中西部地区,以利用税收优惠,获得税收收益。

6.优化投资结构原则。企业投资资金来源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两部分。税法对负债的利息支出采用从税前利润中扣除的办法,而对股息支出则采用税后利润中扣除的办法。因此,合理地组合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资金在投资中的结构,可以降低企业税负,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收益。

7.选择机构设置原则。不同性质的机构,由于纳税义务的不同,税负轻重也不同。税收筹划要考虑企业组织形态。如母子公司分别是纳税主体,分公司要缴纳20%预提所得税,子公司所得税率为33%.企业拟在某地投资,是设立总公司还是分公司,是母公司还是子公司,需要慎重考虑。

8.选择经营方式原则。经营方式不同,适用税率也不一样。因此,企业可灵活选择批发、零售、代销、自营、租赁等不同的经营方式,以降低税负。

以上基本原则需要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综合考虑、综合运用,而不能只关注某一个或某几个原则,而忽略了其他原则,否则就可能顾此失彼,最终达不到税收筹划的目的。另外必须强调的是,以上基本原则都必须在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内,或者说合法原则是最初的原则也是最后的原则。

四、税收筹划与偷、避税的关系

(一)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关系

税收筹划与偷税存在本质的区别: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违法的。偷税是有意采取欺骗手段违反税法来逃避应缴税款,采取的手段有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等,这种行为违背了税收法律主义,是税法所禁止的行为,偷税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税收筹划是在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对多种纳税方案(其中任何一个方案都是法律允许的,起码是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进行比较,按税负最轻择优选择,不仅符合纳税人的利益,也体现了政府的政策意图,是税法所鼓励与保障的。

(二)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关系

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关系则复杂一些。我们认为,避税和税收筹划两者的关系是一种属种关系,即避税包括税收筹划。避税可以分为合法避税和非合法避税两类。合法避税是指符合政府税收立法意图,以合法的方式比较决策,避重就轻,减少其纳税义务的行为。判断避税是否合法的依据就在于政府是否承认纳税人有权对自己的纳税义务、纳税地点进行选择。合法避税就是税收筹划。非合法避税就是指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避税包括了税收筹划。

五、税收筹划不慎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