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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工作经验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2-08-13 19:03:48

人社局工作经验总结

人社局工作经验总结例1

一、关于项目招(竞)标和项目施工

根据《意见》关于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定:“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新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招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招标;50万元以下及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工程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法招标,具体工作由区招标办公室和建设单位共同负责;1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发包单位提出申请和工程要求,由建设分局负责安排组织施工和完成日常市政维修工作”的要求,对《管理办法》项目建设实施中“项目招(竞)标”和“项目施工”作如下修订:

(一)明确上述规定中新社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统一为开发区新社区建设指挥部(下称“指挥部”),负责邀请招标的单位为区招投标办公室,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管理的单位为区建设分局。

(二)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招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招标;在审批立项时,对不具备招标条件而又必须实施的工程项目,应先理顺招标关系后再予审批。1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分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委托施工。具体操作程序为:由建设分局新社区建设项目专责小组拟定施工单位,建设分局审核后报区分管领导审批,然后送指挥部备案并予实施。

(三)50万元以下及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工程项目,按以下办法和流程进行管理:

1、项目审批立项后,建设单位分批将项目资料移送招标单位,由招标办公室组织实施邀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后指挥部凭中标通知书将项目审批立项资料一并移交建设分局,由建设分局按原规范组织项目建设的实施。

2、指挥部派1—2人参加邀标工作小组,参与工程邀标;邀标程序及方案由招标办制定,并报指挥部备案。

3、建立邀请应标施工单位数据库。综合几年来参与开发区新社区建设施工单位的业绩、信誉、资质和资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由建设分局筛选提供相关施工单位,报招标办建立施工单位数据库。然后,按照择优邀请原则,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与区建设分局和招标办商议确定邀请应标单位。

二、关于项目工程量变动

《管理办法》关于项目工程款的结算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工程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工程量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由建设分局的项目负责人同意实施;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由建设分局决定执行;3万元以上的必须报指挥部审核批准。”结合实际,作如下补充修订:

(一)工程量变更核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可预见因素需调整施工内容或变更工程量时,建设分局项目负责人应报告指挥部项目管理负责人,对变更内容应以现场会议记录形式予以确认,确认后三天内报指挥部备案。

(二)工程变更量审批权限。一是变更工程量1万元以下的由指挥部项目管理负责人同意实施;二是1万元(含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会议决定;三是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由指挥部办公室核查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三、关于项目工程验收和工程结算

(一)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流程

新社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施工合同要求施工验收,工程验收及工程结算要严格遵循以下工作流程,即:施工单位工程完工项目单位(社区)开具工程完工证明施工单位凭证明申请建设分局竣工验收建设分局组织竣工验收指挥部组织项目验收施工单位组织结算资料并报送建设分局审查建设分局送审计办结算审核施工单位办理结算请款手续并报送指挥部。

(二)流程操作办理时限

1、申请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15天内,要凭项目单位(社区)开具的工程完工证明向建设分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分局在收到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的15天内,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3、组织项目验收。建设分局完成竣工验收后的15天内,新社区建设指挥部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4、结算资料审查。指挥部完成项目验收后的15天内,施工单位要将项目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建设分局审查。

5、工程结算审核。审计办要在接到建设部门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后的15天内完成工程结算审计。

6、办理结算请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完成后的15天内,建设者分局要协助施工单位按规定办理工程款结算手续并报送指挥部。

四、项目资金的管理

(一)关于工程款请款手续

《管理办法》关于专项经费的请拨和项目工程款的申领规定:“新社区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的请拨按财政预算经费的申请办法执行,由区财政局分期划拨区财政结算中心,再由指挥部统筹使用;新社区建设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动工或竣工后,施工单位可按工程进度分期提交拨付工程款的申请,并完善所需资料交建设分局审核,报指挥部审批后由区财政结算中心直接将款项划拨施工单位。”现做如下修订:

新社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采取“财政预算专项经费请拨”和“建设项目拨款申请”相结合的模式进行运作。即:新晨

1、财政预算专项经费请拨:

新社区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的请拨按财政预算经费的申请办法执行,由区财政局分期划拨至区财政结算中心;

2、建设项目拨款:

新社区建设项目工程款的请拨由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及工程款支付要求分期提交拨付工程款的申请,完善所需资料后由监理核实工程进度并交建设分局审核;经指挥部办公室审查后,报指挥部主管领导批准,再送区财政局基建审核组登记备案。完善上述相关审批程序后,由区财政结算中心直接将款项划拨施工单位。

人社局工作经验总结例2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全面检查验收系统“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在区计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局属各单位工妇组织积极配合和组织实施,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二)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中心实际出发,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坚持协调配合。将单位自查与系统检查和市区和全国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进来。

三、主要内容

根据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及单位中心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落实和宣传情况,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全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照《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3月1日至3月15日,根据区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动员部署。

(二)开展自查。3月15日至4月15日,局属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自查。在此基础上,对“五五”普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写出书面自查报告),于3月31日前报区计生局办公室。

(三)典型宣传。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推荐“五五”普法先进典型,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

五、检查验收方法

按照验收标准,采取听、查、看、考的方法进行,即,听取被验收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经验特色及存在问题;查“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的工作档案;看普法机构、年度规划、总结等落实情况,考就是抽考单位干部、职工法律常识。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社会教育工程,要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保障各项任务的落实。为此,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党总支等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妇委会等组织的作用,加强对特定对象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检查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区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区计生局总支书记

***区计生局副局长

成员:**区计生局副局长

**区计生局副局长、区计生服务站站长

**区计生局工会主席

**区计生服务站支部书记

**区流动人口计生办主任

柳蓉区流动人口计生办支部书记

马延蟠区计生协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七、工作要求

人社局工作经验总结例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检查验收各乡镇、各部门“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创建“法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的原则。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五个重点对象五年来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知识、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知识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考察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要严格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把过程考核与效果评估相结合。

2、坚持学用结合、保证质量的原则。在总结验收中,要本着学用结合的原则,考察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考核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是否提高,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是否转变;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及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素质是否提高,是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严格执法;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是否养成,各类学校是否开设法制教育课,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及家庭、学校、社会三方联动的法制教育运行机制是否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及掌握与本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依法经营、依法生产、依法管理的水平和依法治企的能力是否提高;村(居)干部、城乡居民、弱势群体的普法教育措施及服务措施是否落实,依法办事的意识是否增强。

3、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考核、层层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本区域内村、组、社区干部学法用法,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及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组织验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组织验收;区发改局负责对全区所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及依法治企工作组织验收;区直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验收;区法治办负责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组织验收。

三、检查验收内容

对自治区、市、县(区)“五五”普法规划及相关配套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对区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安排(要点)落实情况;对自治区、市、县(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安排部署的其它专题或专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着重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和机制建设、带头作用发挥情况。主要检查:

1、党委(党组、支部)、政府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组织检查视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3、制定了本乡镇(街道)、本部门“五五”普法规划,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二)普法教育

普法教育的措施、形式、阵地、效果、队伍等情况。主要检查:

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及宗教场所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议,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七进”活动。

2、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领导干部有专门学法笔记,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年至少撰写1-2篇学法体会或调研文章。

3、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年度组织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知识考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核的)要有学法笔记,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年至少撰写2篇学法体会或调研文章。

4、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得到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中小学校建立法制辅导员,聘请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明确,每年学校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5、贯彻落实司法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每年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企业经营管理者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30学时。

6、对村(居)干部、城乡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城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活动;乡村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宣传活动,建立村(居)民法制教育阵地,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每年在流动人员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7、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参加和搞好“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法制宣传通讯员队伍,积极向《*日报》、《法治新报》、《*普法网》等媒体投送稿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全区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

8、加强法制宣传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宣传通讯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依法治理

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的规划、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示范单位创建、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效果等。主要检查:

1、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行业行为,强化行业监督,把各行各业的行为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3、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四民主、两公开”等制度落实,加强对村“两委”成员培训;村三级治保网络和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稳定,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4、积极探索城镇社区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

5、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6、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把手”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人员、经费、教材、制度、法治监督等是否落实。主要检查:

1、全区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主管部门做到专款专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建章立制,以制度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对“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区人大对“五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

(五)基础工作

主要检查普法对象普及率、依法治理开展面、公共法、专业法普及面。全区重大活动的组织,调研信息报送,图片、文件等普法资料的归档情况,普法对象、普法机构的底数是否清楚等。

(六)工作成效

主要检查创造性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没有提高;能否及时发现和培养各类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普法依法治理整体或单项工作成绩是否明显,有没有得到上级充分肯定,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执法、用法、守法环境的满意程度。

四、方法步骤

(一)方法

1、总结验收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重点抽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抽样调查、问卷检查、考试、组织评估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2、验收实行百分制。70分至79分为合格,80分至89分为良好,90分至100分为优秀,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凡不合格者,要认真组织补课,直到复验合格为止。各乡镇、各部门的验收考核分值将作为评选“五五”普法先进的主要参考依据。

(二)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4月16日至4月20日)。区法治领导小组制定全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全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领导机构和督查验收工作组。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实际制定考核验收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做好自查和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4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上报总结验收方案。

2、自查阶段(2010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W要求,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实际,认真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及时整改。4月30日前上报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和《“五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3、督查整改阶段(2010年5月4日至5月20日)。区“五五”普法领导小组成立两个督查组,分别由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带队,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在此期间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五五”普法工作及检查验收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区法治办于5月20日前向自治区、市法治办上报全区《“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和《“五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4、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完成对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区法治办于6月20日前向自治区、市法治办汇总报送《*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报告》,做好迎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验收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舆论宣传。区新闻中心要配合“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报道方案,深入报道我区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大力宣传报道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的典型事例。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乡镇、各部门采取措施,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宣传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指导。司法局要成立专门组织,抽调得力人员,指导各乡镇、部门(单位)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各项准备工作,收集整理资料,及时总结“五五”普法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成果展示。

1、设置“*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展”,展板分别设在区委前院和区政府门口,展板内容实行分工承办。展板要图文并茂、新颖,形式多样,体现出普法宣传、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公正司法等内容。

区委前院展板:

设置全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基本情况及“法律六进活动”的展板(由区司法局、法治办负责承办,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配合);

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部、法检两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的展板。(由区委办、宣传部牵头承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纪检委、法检两院配合);

设置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的展板(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承办);

设置区属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依法治企情况的展板(由区发改局牵头承办,相关企业配合);学校法制教育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方面的展板(由区教育局负责承办);

“法制县(区)”、“基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及“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创建活动(由区司法局牵头承办,宣传部、发改局及有关乡镇、部门配合)

设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展板(由区综治办牵头承办,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工商*一分局、二分局配合);政府门口展板:

设置全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基本情况及“法律七进活动”的展板(由区司法局、法治办负责承办,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配合)

乡镇及有关部门展板:

区发改局、工商*一分局、国税局、区公安分局与国土资源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各自负责承办关于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

区农牧局、水务局、林业局、卫生局、文体局等部门负责承办关于农业、林业、卫生、文化市场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实施及本系统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

财政局、交通建设局、民政局、统计局、审计局、计生局分别负责承办关于《交通道路安全法》、《统计法》、《审计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贯彻执行情况和本单位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

区法院、检察院负责承办司法人员学法用法及公正司法方面的展板;县妇联、团委联合承办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青少年维权”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展板。

区工会负责承办企业职工权利保障、农民工法律知识培训、依法维权等方面的展板,街道办事处负责承办社区、居委会干部、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及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四个一”建设情况的展板。

区宗教局负责承办“法律进宗教场所”、宗教界人士学法用法、“民族团结季”开展情况的展板。

各乡镇分别负责承办本辖区内乡、村、组干部学法用法,农民学法用法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展板。

2、编排录制“*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专题片”。由区委宣传部和区司法局联合承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密切配合录制。

3、在《*日报》、《新*报》刊登“*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版”,由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配合提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建设方面的素材。

4、由区司法局拟定法治宣传标语内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制作悬挂横幅、标语及有线电视滚动宣传标语。

(四)切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

一是做好五个重点普法对象工作的回头看。5月底前举办区委理论中心组法律知识讲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大讲堂。由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组织实施。

二是做好“法律七进”工作的回头看。司法局、发改局5月底前要开展一次“法律进企业”活动。

人社局工作经验总结例4

一.指导思想

**年全局文明创建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巾帼文明岗”、“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解放思想找差距、认清县情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以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为出发点、提高交通行业质量和交通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为重点、文明创建工作为目标,全面实施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强素质、树形象、争一流,打造**服务型交通”等为主线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德兴业,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继续保持交通系统所获市级文明行业、市级文明单位,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做到“三个文明建设”齐抓共管、协调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文明创建工作目标

(一)保持局机关“**市交通文明行业”、“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保持全系统已建成的市级文明单位、县级文明单位和各级各类先进称号,努力争创更高层次的先进单位。

(三)**县龙水站务有限公司创“市级文明单位”,**县工程试验检测所创“县级文明单位”。

三.保持和创建标准

保持和文明创建工作的标准是:文明行政、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文明经营。

(一)文明行政。全局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做到: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讲政治、讲原则、讲大局,确保政令畅通。2、坚持群众路线,强化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意识,树立为群众、为基层服务的思想。3、坚持以人为本,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做到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勤政、办事公道、顾全大局、开拓进取、依法行政。4、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深化交通体制改革,加强宏观调控,优化行业管理,不断提高交通现代化管理水平,打造服务型交通。5、坚持以德兴业,各项工作决策达到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进一步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机关办公达到整、法、绿、美、新。

(二)文明执法。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及人员做到:1、学法、知法、懂法。2、秉公执法,遵章守法。3、坚持公正公开原则,文明执法,严格执法。4、风纪严整,公道正派。5、恪尽职守,明礼诚信,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三)文明服务。全局交通“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做到: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本职,服务人民,奉献社会。2、建立健全行为规范、岗位操作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3、服务工作达到部颁或省厅、市局制定的服务质量。4、监督约束机制健全,实行社会服务承诺服务、政务公开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四)文明经营。交通企业做到:1、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企业的经济效益逐年提高,社会满意。2、坚持科学管理,提高劳动生产(工作)效益。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意识,职工爱护企业,企业关心职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形象。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年1月—2月)

各单位、各部门在认真总结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组织学习县交通局下发的年度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积极组织、宣传、纪检等方面的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工作要点,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年3月一11月)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局下达的年度文明创建和保持工作计划,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各项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半年工作总结,**年7月,局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各部门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以促进创建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年11月底前,各单位、各部门对照《各级文明创建和保持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上报局办公室。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2009年1月)

人社局工作经验总结例5

二、目标任务

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延伸到乡(镇、街)和社区。完成4项任务:组建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组织体系,实现一个目标:以乡(镇、街)和社区劳动保证工作平台为依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扩建劳动保证监察组织网络,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适时维护;创建劳动关系台帐和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劳动关系基础信息,实现动态管理;构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三、方法步骤

推进工作从 年 月 日开始。共分为准备启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准备启动阶段

1.制定方案细则。各乡(镇、街)和社区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建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

2.进行动员部署。7月6日召开全市启动大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

1.配备专职人员。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内容新。目前劳动保证工作任务重、工作人员少的情况下,将推进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从各乡(镇、街)和社区劳动保证机构现有人员中,各选配56名素质高、业务熟的人员,专门负责推进工作,其他人员予以配合。

2.组织岗前培训。每个乡(镇、街)聘2名兼职劳动保证监察员。进行一次劳动保证业务知识全面培训,经考试合格者,分别聘为兼职劳动保证监察员和劳动保证法律监督员,并分别颁发证书。

3.建立备案制度。依照省全面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总体要求。建立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制度。

4.开展全面调查。社区劳动保证协理员要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逐一采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情况信息,并录入微机建立台帐。

5.组建协调机构。乡(镇、街)组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

6.建立监察网络。将劳动保证监察工作延伸到乡(镇、街)和社区。建立检查、监督、指导、处分的完整工作体系。

7.分步专项治理。各乡(镇、街)和社区要根据调查统计的汇总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按专项、分步骤提出治理意见,逐级上报劳动保证监察部门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市劳动保证监察大队联动,统一进行专项整治。

(三)验收阶段

1.检查分析。要组织所辖区进行自查,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找出劳动关系和睦谐的具体成因,并对加强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和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等,向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设性意见,全面总结推进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工作总结演讲,上报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2.联合检查。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街)和社区推进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依照目标要求量化评比,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适时召开大会对全市推进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推进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进行总结惩处。

四、组织领导

成立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市长 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担任,成员: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局长 ,市经济局副局长 ,市总工会副主席 ,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市地税局副局长 ,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副局长 ,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副局长 。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局长 担任办公室主任,市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副局长 、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副局长王 担任。办公室成员有:市劳动保证局机关各科室、市就业服务局、市医保中心、市劳动保证监察大队、市经济局创新服务科、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科、市地税局政策法规处。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一是时间紧,这次推进工作。省和 市要求我 月底前完成,需要我集中精力加快推进。二是任务重,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延伸,内容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我进一步明确任务抓紧落实。三是意义大,这次推进工作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需要我高度重视。为此,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乡(镇、街)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布置任务,要量化责任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到人,高标准地完成任务。

(二)加强指导。

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各乡(镇、街)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分析会,解决疑难问题。要经常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特别是要深入问题较集中、困难较大的单位面对面指导,全力抓好基础调查工作、掌握用人单位基础信息的基础上,重点解决用工不办理备案的问题、用工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从源头上杜绝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加强督导。

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进工作进展较慢、动作缓慢的乡(镇、街)和社区进行督查、督办,对督查后工作改进不大或仍没有进展的要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扎实、效果突出的要予以表扬。

人社局工作经验总结例6

刚才三个区民政局、两个街道、两个社区居委会,一个爱心连锁站代表分别介绍了工作经验,如下城区的试点经验、天水街道的经验,抛砖引玉,对我市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有效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王马社区和萧山爱心连锁站,则是新时期社区民间组织的新形式,体现了积极探索创新的精神,是一个“精品之作”。上城区的备案表和登记须知也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新鲜经验,西湖区召开社区现场会,不仅有效地推动这项工作在全区的全面铺开,也使这项工作得到了很好的宣传。总体来讲,五个城区都很好的贯彻落实了民政部、省民政厅的要求和市民政局于去年底下发的4号文件部署的各项任务,顺利的通过了省民间组织管理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同时探索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为今后我市全面推进社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我代表市民政局,向各区委、区政府、区民政局,向先行试点的天水街道党委,向社区居委会和各社区民间组织,以及所有支持和关心这项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尚未开展这项工作的区、县(市),希望通过这次会议,把好的经验和做法带回去,结合本地的实际,积极稳妥地把工作开展起来。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精神统领社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我市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探索社区建设工作,下城区是全国仅有的两个社区的试点城区之一。20多年来,*市各城区对社区建设倾注了极大的心血,潜心研究社区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特别是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倡导下,我市社区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已经走在全国的前列。等国家领导人也多次视察我市的社区建设工作,并给予高度的评价。在社区建设中,社区民间组织的作用日益突出,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已成为社区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由之路。

加强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管理工作,对加速我市现代化进程,实现“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这项工作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又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们必须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新的挑战。因此,我们必须做到:

第一要把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推进社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是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工作的核心也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从发展生产力角度讲,培育管理好社区民间组织,整合社区资源优势,能极大地促进社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从先进文化角度讲,社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丰富了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是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社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既是“三个代表”的必然要求,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途径。

第二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探索社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工作新方法。我们要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总体要求,坚持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在社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工作中,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社区建设的实际,积极探索,找到适合本地特点的办法。要解放思想,开阔思路,只要对人民群众有利的,只要是符合社会发展实际的,我们都应该大胆培育,大力培育。只有这样,才能开拓我市社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工作的新局面。在创新上,萧山区又给我们带了好头。前面我们已经听了萧山区的社区服务爱心连锁站的经验介绍,他把商业的“连锁经营模式”引入到社区服务中,这是一个值得赞赏的创新,实践证明了是一种适合目前我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新路子。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社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要使社区建设更具有群众性、广泛性和生命力、凝聚力,应该说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是有效组织载体和重要手段。培育管理工作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有很多经验需要总结,有很多工作需要完善。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社区民间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弥补了政府服务的不足,增强了社区服务功能。民政工作社会化,可以通过加强社区民间组织来实现,社区工作的很多服务活动也可以以民间组织为纽带形成现代服务体系。萧山区社区服务爱心连锁站的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其二,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整合了社区资源,丰富了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社区民间组织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生活,来营造社区文明氛围、提升居民的精神生活质量。这对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从而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三,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增强了居民的自治意识、法制意识和公益意识,提高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从而可以加速社区民主自治目标的实现。而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管理,推动了民间组织的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社区民间组织的自治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各级领导要在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前提下,将社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因为这项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职责,也是社区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关系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工作。同志曾经说过“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社区民间组织是社区中的最小组织,组织虽小,但可牵动大局。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务必克服和纠正“工作多、事务忙、顾不上”、“社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工作难度大作用不大”等等消极认识,畏难情绪,从社区建设的大局,从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认真负责,切实落实,抓出实效。

三、借鉴经验,精心组织,措施得力,全面推进我市社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管理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需要在实践中摸索、总结和提高。现在,五个城区开了个好头,但这还只是个开始。希望你们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再接再厉,深入开展下去。未开展这项工作的区、县(市),要在学习兄弟城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的精神和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加强社区民间组织培育与管理的意见,积极探索和创造社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我们要求各区、县(市)的社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工作做到“8个有”,即:有组织领导;有调查论证;有试点先行;有经费保障;有政策法规和章程示范文本;有登记备案;有总结提高;有明显的效果。

具体的要求主要讲以下四个方面,这也是我市开展这项工作的特色:

1、建立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制。要建立起区、县(市)和街道、乡镇两级工作机构。各区、县(市)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组织领导机构,各街道做到了“三个到位”,即:(1)领导责任到位,街道有一名分管领导负总责,(2)科室职能到位,街道有一个业务科室归口管理,(3)工作人员到位,街道有一名具体办事人员,专项负责抓落实,主要抓社区民间组织登记、备案,审核章程、发放登记表格、召开会员大会、指导社区民间组织开展工作等。

2、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把所辖区域内的社区民间组织的基本情况先掌握起来,这是我们搞好培育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前提条件。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管理工作关系到社区建设的大局,关系到社区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希望各地在开展这项工作时,一定要认真地对本地社区内的所有民间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包括民间组织的名称、性质、规模、人员结构、活动规律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3、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培育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各区、县(市)要有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也可以在民间组织专项工作经费中支出),确保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工作顺利开展。

人社局工作经验总结例7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和《中共市区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引导组织开展质量月走访千户困难家庭和向农村学校赠送电脑等活动,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和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拉开我区社会责任体系建设的序幕,通过组织《社会责任》标准宣贯,推动我区组织社会责任体系的国际标准化建设,以十一五期间标准化战略工作总结及经验交流活动,促进我区标准化战略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标准引领质量水平提升,自律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工经局负责动员企业参与活动,提供辖区企业及改制企业困难职工情况。

区民政局负责确定困难家庭名单,确定爱心礼包物资组成,组织倡议活动,组织捐赠单位代表携爱心礼包走访困难家庭出发仪式及走访活动等。

区政府采购办负责组织爱心礼包及捐赠农村学校电脑采购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确定接受捐赠学校,组织捐赠单位代表向受赠学校举行捐赠仪式。

区质监分局负责组织筹办《社会责任》标准学术讲座专题讲座、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讲座、召开十一五期间标准化战略工作总结及经验交流活动工作。

区文明办负责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协调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对活动接受捐赠的资金使用及物资采购捐献监督。

四、活动内容:

(一)以“汇集爱心,真情关爱”为主题,开展质量月关注千户困难家庭和农村学校活动。

1、“质量月”关注千户困难家庭活动。该活动由区人民政府主办,由区委文明办、区总工会、区质监分局、区发改局、区团委、区工经局、区民政局、区工商分局联合承办。活动通过发出倡议书,呼吁区内组织、企业用爱心汇集力量,用真情关爱他人,为贫困户捐赠善款,采购中秋月饼和其他食品等慰问品组成爱心礼包,由捐赠组织、企业代表携礼包走访贫困家庭。

2、关注农村教育事业,为农村学校捐赠爱心电脑活动。该活动由区人民政府主办,区教育局、区煤炭协会。由区教育局、区煤炭协会将捐赠的电脑送往受捐学校。

通过上述活动,展示我区组织的良好社会责任意识,拉开社会责任体系国际标准化建设的序幕。

(二)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召开各类座谈会,学术讲座和经验交流会。

1、召开十一五期间标准化战略工作总结及经验交流会。

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实施标准化战略取得的成绩,交流经验,进一步推动全区标准化战略工作更加深入地开展。

承办单位:区政府办、区质监分局。

2、举办企业质量社会责任学术讲座。

邀请专家来举办企业质量《社会责任》标准学术讲座,为我区组织社会责任体系建设提供指南,从而推进社会责任体系建设,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承办单位:区政府办、区质监分局。

3、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讲座。

组织区内餐饮服务业参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讲座,提高区内餐饮业的食品质量安全保证能力,提升形象、改善投资环境。

承办单位:区质监分局、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局。

(三)组织、动员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

1、发动企业悬挂“质量月”宣传旗帜、张帖“质量月”宣传画和标语,建设企业质量文化。

2、组织全区企业开展“查质量责任意识,查质量安全水平,查质量保证制度,查标准执行情况,查计量检测保证,查现场质量管理,查质量损失,访问用户”的“七查一访”活动,对比情况找差距,解决问题促提高。

3、组织企业开展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质量意识,扎实推进“读一本质量书”活动,学习质量知识,提高质量技能。

4、以区汽车文化节秋季车展活动为契机,开展商业服务业标准化宣传,推动商业服务业经营单位实施服务业标准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我区商业服务业实施标准化战略。

人社局工作经验总结例8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正确评估五年来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教育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学校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注重突出重点。在全面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考核项目,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3、坚持求真务实。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教工作深入开展。

二、验收内容

(一)“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普法经费、档案资料、调查研究等);

(二)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领导干部、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

(三)“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档案资料、基地建设、宣传形式等);

(四)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情况;

(五)普法工作社会成效(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三、验收办法

(一)教育局对各学校的验收考核工作采取学校自查测评与县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学校自查测评的基础上听取汇报。

(二)教育局按照“县行业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校自查情况,与教育局协调确定抽查学校,进行重点检查。

四、验收步骤

总结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共分四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3-4月中旬)。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总结验收的具体方案,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试卷测评、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树立典型,查找问题和不足。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检查交流阶段(4月下旬)。教育局根据各校自查情况,对各校进行重点抽查。要求校长亲自汇报,各类档案资料要规范齐全。

(三)接受县检查阶段(5月上旬)。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迎接市、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6月—2010年底)。在全县总结验收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评结果及推荐意见,评选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启动“六五”普法打好坚实的基础。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的重要环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责任。

人社局工作经验总结例9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正确评估五年来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教育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学校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注重突出重点。在全面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考核项目,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3、坚持求真务实。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教工作深入开展。

二、验收内容

(一)“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普法经费、档案资料、调查研究等);

(二)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领导干部、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

(三)“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档案资料、基地建设、宣传形式等);

(四)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情况;

(五)普法工作社会成效(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三、验收办法

(一)教育局对各学校的验收考核工作采取学校自查测评与县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学校自查测评的基础上听取汇报。:

(二)教育局按照“县行业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校自查情况,与教育局协调确定抽查学校,进行重点检查。

四、验收步骤

总结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共分四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3-4月中旬)。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总结验收的具体方案,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试卷测评、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树立典型,查找问题和不足。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检查交流阶段(4月下旬)。教育局根据各校自查情况,对各校进行重点抽查。要求校长亲自汇报,各类档案资料要规范齐全。

(三)接受县检查阶段(5月上旬)。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迎接市、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6月—2010年底)。在全县总结验收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评结果及推荐意见,评选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启动“六五”普法打好坚实的基础。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的重要环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责任。

人社局工作经验总结例10

20__年7月份全市第八次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和1999年第一次安置帮教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以来,在全市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尤其是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企业改制和农村春耕大忙季节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调解组织、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含过渡性安置企业、实体,志愿者协会等)、先进调解人员、先进基层安帮工作人员及基层工作管理人员,包括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专兼职调解员、市区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处(科)工作人员。本次表彰人民调解先进集体80个,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30个;人民调解先进个人100个,安置帮教工作先进个人50个。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调解组织条件:1、落实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攀委办[20__]7号文、20__年第59号政府令等文件精神,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落实、人员到位、认真履行职责,调委会达到“六有”、“四落实”要求的;2、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工作成绩显著,连续三年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自杀事件、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3、及时排查和调解民间纠纷,在提高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化解矛盾纠纷和防止矛盾激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调解成功率在97以上;4、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民间纠纷成效显著;5、组织内各成员团结协调,能够发挥整体效能,无违法乱纪问题。

(二)、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条件:1、认真贯彻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积极推行“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要求,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落实、人员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连续两年安置率达到85,帮教率达到90,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三)先进调解人员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从事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2、在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工作中,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积极排除隐患,疏导化解矛盾,及时制止恶性事件,平息事态,成绩突出;3、刻苦钻研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业务,认真总结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验,积极完成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任务;4、为发展新时期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推广并产生良好成果的;5、宣传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文章,为总结交流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验,深化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理论研究,发展、完善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制度作出突出贡献的;6、严格依法办事,秉公调解,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受到社会和广大群众好评的;7、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成绩突出。

(三)先进基层工作管理人员条件:1、热爱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成绩突出;3、在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形式、任务范围、工作机制等方面大胆创新,被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肯定并推广的;4、秉公办事,文明执法,勤政廉洁,受到领导和群众好评。

三、奖励办法和审批表报送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