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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汇报材料模板(10篇)

时间:2022-07-18 14:14:27

人社局汇报材料

人社局汇报材料例1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人社局严格按照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开展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各位人社局副局长和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由小组成员各自负责分管领域和各股室的专项行动事务,层层压实责任。2018年x月x日人社系统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xxx同志传达了县委领导的讲话精神,部署了人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工作,提出了要求;现场签订了“责任书”,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加强领导组织工作。

二、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一是分析研判、认真梳理。2019年x月x日人社系统召开扫黑除恶工作查摆问题暨整改落实分析研判会,主要就《关于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督导组反馈意见暨我县扫黑除恶工作查摆问题的整改方案》和推进表中的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进行逐一解读、研判、分析,为整改工作理清思路,打好基础;二是印发了《整改方案》,对涉及人社领域的5类9项整改任务,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和要求,该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该长期坚持的长期坚持。三是谨慎研判,精准移送。建立健全线索研判制度,对收集和摸排到的相关线索,由“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进行上会研究,研判线索是否属于“黑恶”范围。对于真正黑恶犯罪线索,明确移送公安机关。

人社局汇报材料例2

疫情防控期间,XX县人社局紧紧围绕部门职能,靶向施策、积极作为,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有温度、更有速度、更有力度的服务,助推企业依法有序复工复产,切实帮助农民工返岗。一是提供政策支持。出台修人社[2020]1号文,制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十大优惠措施;

下发修人社[2020]4号文,制定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专班;

联合县工会等多家部门转发《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豫人社[2020]9号)。多措并举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二是开展网络招聘。2月12日,通过人社局微信公众号,“XX县2020年春风行动晚上招聘会安排通知及用工岗位信息表”,为奥润生物、龙昌机械等20余家企业招兵买马,为全县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三是写出三封家书,尽显服务真心。2月13日,在人社微信公众号《致全县复工复产企业的一封信》、《致全县返乡农民工的一封信》、《致全县务工人员的一封信》,手工写信,字字真诚。XX县人社局永做全县企业发展的坚强后盾,永远是全县人民就业创业的好帮手。

人社局汇报材料例3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根据《××县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绥政办发〔2009〕2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纠风各项任务的落实,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各股室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及时的纠正。

二、以开展纠风工作为契机,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大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

今年,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3个单位283人,全县参保人数达6707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今年7月1日起全面正式启动,参保人数已达10992人。同时,我们在继续抓好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年检工作的基础上,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定期不定期地对医保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管理、诊疗项目及药品管理、药品价格管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全年基本医疗保险运营状况良好。

(二)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有针对性的、有重点的加大了劳动行政执法力度,纠正和处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全年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39件,追回被拖欠的工资410万元,涉及农民工1万余人;为严格执行《××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实施办法》,我局在城迁移民指挥部、农村移民指挥部、建设局、移民局等单位的配合下,对在建项目、拟建项目进行认真清理核查,向承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进行收缴,现已有27家建设企业按照相关程序向指定专户缴存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18万元。

(三)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使用。

我局在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操作,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内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支出使用规范。在基金征收过程中,不存在人为调节基金收入的情况,保费收入逐月缴入财政专户;在基金支付使用环节中,不存在人为调节基金支付的情况,基金支出层层把关,互相牵制,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挪用基金的情况;在基金管理环节中,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按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严格按财务制度规范会计工作,及时按规定报销费用,未出现会计核算不标准或中介组织代缴保费和违规乱收服务费等现象,也不存在任何挤占挪用基金情况。

(四)继续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严格控制举办节庆活动。

今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继续协助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对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规范,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努力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及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要求,严格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坚决纠正和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五)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项目收费行为。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县法制办的相关要求,我局进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规范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24项,其中取消19项,保留5项,精简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增强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行政事务的能力,有利于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加大对职业培训中心和职业介绍所的监管,收费项目均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执行,不存在擅自定价、违规收费的行为。

开展清查“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自觉遵守财经法规,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内部监控,进一步完善防范“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巩固清查成果,坚决杜绝设立“小金库”的现象,防止和预防违反财务制度的事件发生。

(六)全面作好政务公开,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今年我们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并设立了群众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同时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严格执行“**”服务专线工作规范和信息制度,做到政务公开,承诺事项公开,监督措施公开,责任追究公开和办事程序公开,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强化了社会监督,预防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我局纠风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人劳部门的职能职责,让社会各界了解我们,进而理解、支持我们切实履行职责。

二是实行阳光运作,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将办事程序、服务指南等政务信息,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等载体公开,并及时补充和更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人社局汇报材料例4

一、强化劳务市场统筹,确保就业有岗位

加大县内就业岗位开发、县外用人单位联系和线上招聘力度,健全县镇村三级就业服务体系,建立“精准匹配、双向反馈”机制,充分发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激励机制,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确保城乡劳动力就业有岗位。加强与劳动力输入地有效对接,全面落实就业扶持、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社保降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优惠政策,采取“不见面”和预约服务、线上业务办理、网络招聘培训、就业服务大篷车等措施,精准岗位推送、双向反馈对接,率先在全市开展“点对点”包车和定制火车包厢输送,联系企业派车接送务工人员返岗,全力推进劳动力返岗复工。上半年,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万人,其中县外转移就业3.3万人、县内转移就业1.2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1%;城镇新增就业890人,完成年度任务的74.1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

二、强化订单定向培训,确保转移有技能

创新建立了技能培训工作“专业划分、季度测评、动态管理、奖优惩劣”的管理评价机制。加强校企合作,大力开展市场紧缺的修脚师、美容师、家政服务(月嫂)、保健按摩师培训,企业在岗职工以工代训和创业培训,确保培训后有意愿的劳动力均可实现就业。围绕我县电子线束龙头企业发展,输送产业工人外出学习培训,为电子线束新型产业发展提供人力保障。上半年,开展创业就业技能培训31期1738人次、以工代训3898人,为劳动力高质量就业提供技能保障。

三、强化社会保险服务,确保人员全覆盖

建立社保经办服务业务培训常态化、参保缴费便民化、经办服务信息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四化”机制。上半年,落实“十三类”人员工龄补贴6976人、219.28万元,工伤保险、失业为企业降费减负36万元,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工伤保险参保达2472人,失业保险已参保达1508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各种社会保险待遇发放达100%。

四、夯实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强化建筑、施工领域欠薪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八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根治欠薪专项整治力度,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畅通劳动监察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上半年, 共接待涉及劳动保障投诉来电、来访群众300余人次,立案查处欠薪案件4件、为11名劳动者追回16万元,协调解决欠薪案件27件、涉及劳动报酬300余万元,列入劳动保障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对象1人。

五、夯实劳动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健全县、镇、社区、企业四级劳动纠纷调解组织和多元联动调处机制,切实加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力度,多措并举提高案件调解率,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上半年,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1起,其中立案处理27起、案外调解8起、不予受理5起、涉及劳动者44人,涉及金额175.93万元,已结案41起、调解及其它方式处理27起、裁决9起,时效期内结案率为100%,优秀案件率95%以上。

六、扎实推进“三率两度”宣传工作

召开干部大会学习了《石泉县2021 年平安建设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宣讲了平安建设“三率两度”知识,制定了《石泉县人社系统 2021 年平安建设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局机关干部全部进行了《公众安全感调查问卷》闭卷答题。对前来办事的群众积极宣传平安建设“三率两度”知识,并选取了部分群众就行了“三率两度”调查问卷答题。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到包联的迎丰镇红花坪村宣讲,入户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在石泉人社微信公账号、LED显示屏和宣传栏上积极宣传平安建设“三率两度”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七、积极组织开展“无诈单位”创建工作

制定了“无诈单位”实施方案,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干部微信群定期推送反诈知识和信息。邀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干警为全体干部开展了反电信诈骗专题讲座,利用鲜活的案例进行教育引导。在窗口单位、各股室制作了反电信诈骗宣传桌牌,时刻警示干部自觉远离电信诈骗,也教育引导来办事的群众提高警觉,局机关干部全部安装了国家反诈“APP”小程序。

八、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局党组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分管对分管领域矛盾纠纷实行一周一排查一上报,由政办股专人负责汇总提交专题会议进行研判,对本局范围内能化解的及时化解,遇有重大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化解,如宁石高速四标段二工区史天明因工程结算导致的欠薪案,我局及时以送阅件的方式呈送政府领导、政法委等相关部门,经多方协调终于妥善化解。

人社局汇报材料例5

(一)公文处理力求优质高效。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办法》和《公文格式细则》等规定,把好公文出口关,认真执行保密和文件的拟办、分阅、管理归档等工作,努力提高公文的办理时效和质量。截止11月份,办公室共处理各级各类来文3400件,收发明电188份、密电11份,本局发文621件,收集整理档案35盒。收发文和档案数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13%、10%和17%。在全市性的年度检查评比中,我局保密、密码电报、档案管理工作获市级先进单位称号。进一步加强了文档的开发利用,整理编印了《2010年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文件汇编》。在办文过程中,注重研究、吃透政策,分析问题、理解领导及上级机关的工作意图,掌握领导的工作思路和打算,使执行政策不走样、传达精神不跑调。在工作要点、会议报告、领导讲话等重要文件的把握上,力求做到严谨规范。

(二)信息宣传力求面广量多。信息宣传报道是提升部门形象、扩大部门影响力,为全局工作开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的重要途径。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定和落实政务信息考核办法,及时兑现2010年度信息宣传奖励资金9180元;加强与主流媒体、上级机关信息宣传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实现局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1-11月份,我局报送信息被市委《信息》、《每日要情》采用64条,市政府《政务信息》采用34条,均提前完成两办下达的信息采用任务,分别较去年同期增加49%和10%;外宣方面,仅在《日报》、《铜都晨刊》、《皖江晚报》报道量就达近200条,其中不乏《和谐铜都.创业就业》、《养老金冒从追到防》、《清华博士六载铜都行》、《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人力资源力资源供求状况分析》等整版系列报道。政府信息公开585条,为市直机关第一名。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获市级先进单位称号。

(三)维稳力求扎实有效。坚持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工作定期会议、领导接访等制度,落实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掌握群众动态,在“敏感”时期的隐患排查加大排查的密度,制定、落实工作预案;加强部门之间密切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一些重大的疑难问题。截止11月份,登记总计511件(次),其中来信170件,来访341件(次),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没有发生突发,进京赴省上访也得到有效控制。办理网上606件,其中《局长信箱》109件,《市民论坛》497件,回复率100%,市民论坛回复数量为全市前三。妥善处理“9.8”突发事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网络留言办理工作获市级先进单位称号,网络问政工作在全市总结表彰大会上作典型发言。

(四)督查督办力求畅通高效。督查督办是保证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注重实施全过程督查。对于会议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和领导关心的重要事项,力求做到重点督查随时查,一般督查定期查,确保决策“不变形、不缩水”;对事关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月度工作重点和阶段性工作,探索实施整体工作定期全面督查、中心工作适时专项督查、领导指示事项立即重点督查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编印局长办公会研究事项落实情况通报,及时上报省厅、市政府重点工作、市委督查室和政府督办室督办事项报告。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督查工作,2011年度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7件,较去年增加128%;其中主办27件、协办30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完毕,代表、委员见面率和满意率均达100%;此外,还承办了市第九次党代会提案建议12件。

(五)日常管理力求规范有序。以“规范化管理、程序化运作、制度化约束、文明化办公”为目标,制订和完善了机关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各项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门户网站管理,注重版面、信息维护更新,及时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截止11月底,累计信息2525条,点击量达113万人次。12333咨询电话服务中心本着“用心倾听,真诚服务”的理念,强化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效能;至11月底,受理来电总数达19482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48%,咨询员在线率、来电办结率均达100%。加强财政预决算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全局工作的正常运转;加强与财政、公积金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做好预算编制和基数的调整工作。财务决算报表在全市性评比中获先进单位称号。做好机关后勤保障事务,开展全局环境卫生整治、电梯维护、大楼亮化,全力配合做好“双创”的的督查和迎检工作。加强水电、空调等设备维护管理,确保节能减耗任务的如期完成。

二、2012年的工作思考

2012年,办公室将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准确把握工作定位,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努力做到参谋有道、协调有方、督查有效、稳定有责、宣传有为、保障有力。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服务发展大局,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牢固树立为全局服务理念,增强抓落实的责任和效率意识。通过优化办文、办会、办事的各项制度和程序,形成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抓好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和重点活动的协调,通过办公室的居中协调,保证领导的决策和批示落实到位,推动全局性活动有效实施,促进重大突发事件的妥善解决。要善做好补台服务,多联系、多沟通,切实为人社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人社局汇报材料例6

(一)围绕“人才强区”战略,推动人事人才工作深入发展

1、深入推进行政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认真学习领会省市政府机构改革有关工作精神和要求,收集梳理全区政府机构职能职责,认真分析机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区政府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建议稿),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报市编办审定,现已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下一步将做好“三定”规定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先易后难、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原则,指导各单位完成岗位设置方案,全区事业岗位设置总体方案已报市人事局批准,下一步将积极与市局沟通,做好相关单位方案调整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对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效果分析,形成了调研成果,为下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办法和推进全区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奠定良好基础。已完成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资重新确定及结算工作。做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关情况的摸底调研和问题分析,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绩效工资制度。

2、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以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为目的,举办科级及以下干部培训班六期,共240余人次参训。首次举办优秀公务员培训班,组织41名优秀公务员赴长三角洲发达地区进行了为期6天的外出考察培训,提升了干部素质,开拓视野,得到区委、政府领导肯定。结合公务员队伍现状,协同区委政研室,就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队伍管理,提出畅能公务员出口的工作建议,并已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科学编制人才发展规划。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生态城区现代成华”,积极争取将人才工作纳入成华区“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我区“十二五”人才规划,为未来5年人才战略实施奠定基础。

二是探索建立人才工作新机制。组织承办年三期VPE实践活动,组织成都理工大学和四川大学300余名大学生来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见习。

三是加强人才服务平台建设。紧密结合全区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深入推进人才派遣新的用工形式,新组建新客站人才工作站,在新客站管委会实施人才派遣9人,为全区重点部门派遣人才总量达到52人。

四是积极推进“一社一大”计划。组织了两期大学生志愿者就业培训。积极配合市局做好乡镇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

五是认真做好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共完成提交区政府常务会人事任免124人次。完成行政机关152名科及科以下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级、任免和晋升备案工作。

六是协助区委组织部完成全区对外公开招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资公司副总有关报名、资格审查、考场考务及考核等工作。

4、统筹推进其它各项基础性工作和人事系统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做好长期不运行事业单位清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及人员数据库管理。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为契机,改进全区编制内人员管理方式,逐步实现人员精细化管理。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对全区107个事业单位进行了年检,合格率100%;积极做好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共依法办理设立登记3家,变更登记7家,对涉及年检和登记事项的事业单位在《成华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告。

二是做好维稳工作。加强企业干部的解困维稳工作,建立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模式。切实做好人事制度改革中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三是做好人事系统自身建设。以开展党员干部岗位风险教育为契机,不断强化干部廉政意识、岗位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养、管理、监督和考核。

(二)围绕民生工程目标,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协调发展

1、就业再就业工作上新台阶。采取多种形式,以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征地失地农民、城镇低收入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全力推进全区就业工作。月,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5504人,完成目标的98%;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4976人,完成目标的226%。城镇登记失业率2.2%。全区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一是加强指导,深化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定期组织创业者协会举办创业沙龙、创业讲座等活动,加强创业交流和创业指导,巩固提升龙潭总部经济城大学生创业园、农村新型社区同乐创业示范街成果;在全区开展以创业型街道(社区)创建活动为重点的“五大创业工程”,充分整合辖区物业、农贸市场等资源,积极引导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就近就地创业就业。月,共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城乡创业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348万元,完成目标的103%;开展创业培训527人,完成目标的103%。同乐创业示范街入驻企业169家,带动574名失地农民就业;大学生创业园吸纳120名大学生创业,创业项目50余个。

二是强化服务,严格落实就业优惠政策。举办就业困难群体、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女性专场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招聘活动50余场,提供岗位1万余个,发送岗位短信8万余条。同时,重点针对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政策的申报落实进行严格把关,最大限度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积极效应,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月,共为23715人次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各项就业优惠政策补贴1424万元。

三是增强监管,提高就业培训质量。择优认定22家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协议化管理,建立健全每班必查、学员回访制度,根据需求购买培训成果,培训质量大幅提高。同时,根据用工单位需求,大力开展企业在岗培训、再就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及订单、定向式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城乡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得到了有力提升。月,共为1万名农民工及城镇失业人员发放培训券,完成目标的100%;培训农民工6770人,完成目标的94%。

四是全力以赴,抓好富士康招募工作。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级相关部门及14个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成都市一号工程成华区人力保障资源工作组,安排部署招募工作。将招募工作指导性计划纳入全区充分就业工作目标,分解下达到各街办、区级部门,并通过组建外招小分队、鼓励中介机构积极参与等措施进一步拓宽招募渠道,确保招募目标顺利完成。截止月25日,我区共组织1637人参加体检,体检合格1444人;面试合格975人;已成功输送11批、831人赴深圳培训,完成目标1950人的43%,位居全市前列。

2、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新突破。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1.01万人,基本医疗保险扩面1.56万人,工伤保险扩面0.74万人,生育保险扩面1.03万人,失业保险扩面0.99万人,综合保险建筑行业扩面0.7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7.3万人,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是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成华报》、成华光纤作专题宣传,印制3万余份宣传资料发放到各社区。开展集中办理。针对60岁以上参保人群特殊情况,采取分时间、分街办集中办理的形式,切实做好60周岁及以上居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手续。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15956人,完成目标的90%;参保19380人,完成目标的92%。

二是继续做好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工作。围绕成都新客站、龙潭总部经济城、圣灯“城中村”改造等重点项目,切实做好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工作,及时为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发放失业保险金,提供就业服务。共将8500余名农转非人员纳入社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三是重点抓好医疗保险新政策的实施。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工作,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问题,提高医保受益面和保障水平。同时,切实做好各项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工作,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合理使用。并积极开展年学生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筹资工作。

四是试点建立街道社保业务经办点。在龙潭、保和、青龙等3个街道办事处试点建立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点,主要经办社保政策咨询、缴费查询、个体人员参保及银行代刷卡缴费、新增企业开户登记、单位人员增减等社保业务,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参保,待条件成熟后将在其他街办建立社保经办点。

人社局汇报材料例7

这次调查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建设局牵头负责,县房改办组织实施,县民政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共同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调查、统计及建档等工作。

二、调查方案

(一)调查的范围和对象

全县范围内所有持有本县城镇户口的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条件:

1、具有本县城镇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在3788元以下。

(二)调查的方法:全面调查的方法。

(三)调查的组织实施

1、以县政府的名义下发关于开展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通知,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并将宣传资料张贴到每个社区,确保全县家喻户晓。

2、县政府召开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参加的工作动员会,具体安排布署此项工作。

3、县房改办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对全县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发放和具体业务培训。

4、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在指定时间内,到户主所在单位进行登记,无业人员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并提供户籍、收入、住房等相关证明,由单位或社区工作人员对登记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对确实符合条件的家庭统一造册上报。

具体资料如下: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收入证明:家庭成员中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工资证明;离退休人员提供银行工资的存折原件、复印件;无业人员由社区提供收入证明;在校学生由所在院校提供就学证明,可不提供收入证明;学龄前儿童不需提供证明;

(4)住房证明:房屋产权证、租赁证、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5、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扎实的安排好本乡镇、本部门的调查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群众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完成登记,对基层单位上报的入户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对经审核无异议的家庭予以确认盖章,进行电子档案的录入工作。

6、各乡镇、各部门将《调查表》及《汇总表》以磁介质和纸介质的形式上报县房改办(电话:84812419)。

7、县房改办对上报数据、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后,上报市、县政府,为制定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参考依据。

(四)调查内容:

1、家庭基本情况和人口情况:包括户籍地址、家庭人口数、城镇人口数、家庭成员情况等;

2、家庭收入情况;

3、家庭住房情况:家庭住址、房屋类别、人均住房面积等;

4、住房保障意向选择。

三、时间安排

这次调查工作从20*年10月20日开始至12月5日结束,共计45天,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

1、落实调查经费;

2、由县政府组织召开调查动员会议,县建设局、县民政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各乡镇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

3、以县政府的名义下发关于开展调查工作的通知,进行宣传动员;

4、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调查机构及人员,并于11月5日前将调查机构及人员名单报县房改办;

5、县房改办制定培训计划,组织有关单位及调查人员进行培训,讲解调查要求、步骤、内容,了解入户调查基本知识,及《调查表》、《汇总表》填写要求。

(二)第二阶段:入户调查阶段

1、*,符合条件的家庭准备证明资料,并到所在单位或社区登记。各单位及各社区对登记的家庭,逐户进行入户调查,核对户口、身份证、收入及住房等证明材料,被调查人签字确认。

2、*,对调查后符合条件的家庭在单位或社区公示3天,不符合低收入条件的家庭资料和《调查表》由单位或社区存档;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属于部门职工的由基层单位进行汇总,将《调查表》、证明材料及《汇总表》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盖章,统一汇总报县房改办;属于社区职工的由社区汇总,上报乡镇政府,由乡镇审核无误后盖章,统一汇总报县房改办。

(三)第三阶段:复核汇总阶段

1、*,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核实及电子录入。

(1)各乡镇、各部门对上报的《调查表》进行认真核实,确保不遗不漏,准确无误。核实后在确认无差错的《调查表》上盖章,并汇总形成《汇总表》;

(2)将《调查表》及《汇总表》录入电子表格;

(3)将《调查表》及《汇总表》的纸介质材料以及调查有关情况书面材料,上报县房改办。

2、*,县房改办对上报数据、资料及有关情况书面材料进行汇总,根据调查情况和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撰写调查报告,上报市、县人民政府。

人社局汇报材料例8

(一)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对其进行接受社区矫正教育,责令其填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并告知其在判决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矫正对象系未成年人的,应指定其监护人陪同办理登记手续。

(二)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在判决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将判决书、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等法律文书及材料抄送县社区矫正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矫正办)。

(三)收到关于矫正对象的撤销缓刑(假释、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后,及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作出裁(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裁(决)定书分别抄送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县矫正办。

(四)对本辖区内的矫正对象组织开展回访和随访,考察其刑罚执行情况,并向县矫正办提出工作建议或共同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

二、县检察院衔接工作职责

(—)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建立与县矫正办定期联系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监外执行定期检察,对交付执行、监管活动,变更执行、终止执行等工作环节和矫正各项措施落实的监督检察。

(二)发现县法院没有按照规定将法律文书送达有关机关的,或者监狱、看守所没有按规定将矫正对象和有关法律文书交付县矫正办的,或者公安局没有按照规定落实有关措施的,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去向不明的,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对于提出的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有关机关不采纳纠正的,报告上一级检察院。

(三)对矫正对象能认真改造、积极接受社区矫正、有立功表现的;或者不思悔改、抗拒改造、有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建议矫正对象所在地的司法所和派出所按法定程序给予相应司法奖惩。

(四)认真审核矫正对象的司法奖惩建议材料,如发现建议不当或有违法情形时,依法向县公安局和县矫正办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及时予以纠正。

(五)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拟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认为有必要的,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县矫正办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适合社区矫正开展调查评估,并在开庭审理时通知县矫正办派人参加旁听。

三、县公安局衔接工作职责

(一)派出所与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制度,确定一名所领导担任联系人,负责与当地司法所的联系与协调,共同做好辖区内的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二)收到监狱、外地法院和看守所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后,在5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原件或复印件盖章签字后转递县矫正办。

(三)派出所在办理矫正对象相关手续时,应当询问矫正对象是否已到执行地司法所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对未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的,应责令其及时到司法所办理登记手续,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司法所。

(四)派出所要做好辖区内矫正对象的摸底核实工作,对没有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脱管、漏管、去向不明的矫正对象负责进行查找。

(五)县公安局对在执行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应根据县矫正办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依法予以相应的治安处罚;发现矫正对象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及时调查取证,依法予以打击。

矫正对象被处治安处罚和被收监的,要及时通报县检察院和县矫正办。

(六)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矫正对象,应根据县矫正办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提出减刑建议,及时报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七)矫正对象外出(指县外。下同)时间在4天以上的,司法所会同派出所审核后,由派出所报县公安局审批。需要延长请假时间的,须办理续假手续。

县公安局须在5日内对请假事宜作出批复。

(八)及时审批矫正期满对象解除矫正鉴定表,应在7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并将鉴定表送回县矫正办。

四、司法行政机关衔接工作职责

(一)县矫正办对县法院、县公安局和监狱、看守所送达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经核对确认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交回执。对送达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不齐备的,应及时与相关单位协调联系,补齐所缺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后及时送交回执。

(二)县矫正办在收到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送达矫正对象执行地司法所,并指导和帮助司法所制定矫正方案。

(三)司法所在矫正对象办理登记报到手续时,应指定专人指导其如实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发放《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告知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和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司法所在矫正对象接收过程中,对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已送达,而矫正对象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应设法与其取得联系。经联系仍无法确定其下落的,应及时通报派出所。对于矫正对象已到司法所报到登记,而有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尚未送达的,司法所应先行接收及时开展矫正工作。

(五)司法所负责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等日常监管台帐的建档工作。法律文书均由司法所收集归档,每月向派出所提供社区矫正名单及报表。派出所不另行建档,如需调阅相关档案,司法所应予以配合。

(六)全面客观地考察矫正对象遵纪守法、认罪态度、学习劳动等方面的情况。矫正对象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符合减刑条件,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县矫正办按规定提出书面意见,转递相关材料。

(七)审批时间在3天(含3天)以下的假期,审批后报派出所备案。外出就学一年审批一次,督促请假人在校期间,每月书面汇报一次;放假期间,假期开始5天内,必须到司法所当面汇报,以后每半月当面汇报一次。审批因奔丧、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的请假,可在请假人填写请假表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后批准外出,假期后督促请假人按规定程序补办审批手续。

(八)司法所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天,督促其作出书面总结,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考核评议,期满前20天将书面鉴定送辖区派出所审签,期满前15天送县司法局审查,期满前10天送县公安局审核。

(九)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次日,司法所应当向本人宣告,并发给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同时,向矫正对象所在的村(居、社区)组织、单位和志愿者通报。禁止提前宣告“解矫”,也不得随意延时“解矫”。

(十)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死亡的,县矫正办要及时通报县检察机关、原判法院或原关押监狱、看守所,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县矫正办每月向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抄送矫正对象名册、报表及各类简报,及时通报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程,以便互相配合,做好工作。

五、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

(一)社区矫正—般以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为执行地,由其户籍所在地司法所负责接收,实施矫正。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时,以其常住地为执行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应当配合并协助常住地司法所开展矫正工作。

(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要履行职能相互配合,督促矫正对象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持相关法律文书到执行地司法所办理手续,接受社区矫正。

六、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

1、社区矫正办公室应当制作、留存签到表,由矫正对象签字;给矫正对象制发签到卡,由矫正办工作人员签字,作为矫正对象每次参加学习、汇报和公益劳动的依据。

2、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应当按照规定到司法所报到,进行口头思想汇报并递交思想汇报的书面材料。经批准外出务工、就学的社区矫正对象可以用书面汇报的形式进行,但内容、次数不能减少。

3、矫正对象外出必须请假,一次请假最长为三个月。假期结束后必须到司法所销假。一般不准许被管制、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外出。

4、矫正对象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迁居,需要变更矫正执行地的:在本县范围内变更的,由原执行地派出所会同司法所签署意见,经县矫正办审核后,报县公安局批准,并抄报原判法院和原执行地检察院备案;跨县变更的,经市矫正办、市公安局审核后,迁出地派出所和司法所应在5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迁居审批表》副本(或复印件)、社区矫正对象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转递迁入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和矫正办。

外地矫正对象迁入我县的,县公安局和矫正办收到相关材料后.应在5天内转送相关派出所和司法所。

5、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批评教育、“严管”或依法予以治安处罚,直至原判决(裁定、决定)机关撤销缓刑、假释,予以收监:第一次未向司法所报到的,由司法所给予批评教育;连续二次未报到或年累计三次未报到的,由司法所将其列入“严管”;连续三次未报到,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所报告派出所,给予治安处罚。被判处(裁定)缓刑、假释的矫正对象,治安处罚后仍不报到的,或有其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监督管理规定的,县矫正办向县公安局通报后,由县公安局提请原判(裁)机关依法撤销缓刑、假释,予以收监。

6、社区矫正志愿者要督促矫正对象接受管理,改过自新,每季度向司法所汇报矫正对象表现及管理教育情况。

7、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矫正对象,由县矫正办告知原执行(决定)机关,按规定予以收监。

七、社区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

人社局汇报材料例9

一、协助办公室的文件、信息整理工作

及时按照办公室下发文件和要求,协助各部门整理和调整工作细分表、管局要求报表材料、宽城区教育局办园许可及统计材料。

二、协助各项检查工作,完善制度材料

根据上级部门安全检查、巡视审计检查要求相继完善了材料信息和更新完善办公室和人事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三、协助70年教育成果展各项准备和现场工作

协助在教育成果展中对接老员工信息、对接现场媒体信息,配合收集采访老员工及幼儿园历史资料。展前分别规划做好签到记录,现场媒体采访等各项工作。

四、对接人事经办相关工作

社保、医保经办系统不定期学习、更新各项信息保障员工有效信息生成,及时参保。

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及因政策和系统等原因产生的问题材料,准备申报材料,追踪办理结果。

结合员工自身办理异常,协助员工处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本年度经多方协调,累计取回和发放省医保社保一卡通105张、市医保社保一卡通74张,在途办理社保一卡通54张。

及时处理员工死亡减员、退休转保险状态、生育报销等事宜。

协助花溪分园立户和办理医保、社保相关工作。

五、临时工作项

1、上半年度中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工作的系统申报工作和现场申报工作。完成2014年度以前在编员工的信息统计和申报工作,经过半年的结果追踪,目前无需要修改事项。

待进一步追踪2014年度以后进编人员的申报工作和社保对接工作。目前无政策,经办部门无通知。系统安装和操作均在财务部门。

2、下半年度党务工作系统上线,已按要求完成对当前党务信息的维护、提交,审核无问题。待进一步跟踪后续长期的维护工作,和上级党委的新文件、新要求。

自评待改进不足问题:

一、文字表述能力待提高

结合这一年多幼儿园办公室和行政人事工作的内容,发现自身在文字表达、凝练上欠条理,有时报道文字和汇报材料需要较多调整,需提升自身文化水平和文学修养,多读相关书籍、文件,尤其是管局相关的事务性材料,以便提高。

二、汇报沟通能力待加强

办公室工作事项有成型结果,在人事和行政经办工作中有时需要多方面协调,结果不确定或结果等待较长时需要有总结和阶段汇报。这方面汇报工作会进一步让领导和同事们了解工作进展和提升满意度。后续工作中会及时注意总结和汇报。

人社局汇报材料例10

一、组织领导

成立开发区租赁企业劳动保障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工作各项事务。领导小组由吴亚龙同志任组长,沙大勇、刘一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陈凯、嵇春雨、陈杰、顾歧龙四位同志。

二、检查范围

进园企业及各村(社区)范围内,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租赁企业。

三、检查内容

检查相关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情况。

四、时间安排

1、进园企业范围内租赁企业

企业自查:2014年10月11日—2014年10月31日

领导小组抽查: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15日

2、各村(社区)所辖范围内租赁企业

各村(社区)自查:2014年10月11日—2014年10月31日

领导小组抽查: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15日

五、提供材料

1、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职工花名册、合同签订花名册、近半年内工资发放表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同时填写附表一,所有上报材料需企业盖章。

2、进园企业自查结束后,于10月31日前将企业所需提供书面材料报经济发展局企管科,由企管科汇总材料,填写检查台帐汇总表(附表二),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社会事业局劳动社保科,同时上报附表二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