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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配给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09-04 18:19:17

信贷配给论文

信贷配给论文例1

一、信贷配给及其西方经济学家对此的理论研究

信贷配给是信贷市场存在的一种典型现象,信贷配给理论是新凯恩斯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认为“或许可与凯恩斯主义的有效需求原理相提并论”(傅殷才,1993)。现代信贷配给理论评述信贷配给是指贷款人基于风险与利润的考查不是完全依靠利率机制而往往附加各种贷款条件,通过配给的方式来实现信贷交易的达成。它表现为两种情况:(1)在对借款人信用评级基础上,一部分申请人可以得到贷款而另一部分则被拒绝,即使是后者愿意支付更高的利率也得不到贷款;(2)借款申请人的借款要求只能得到部分的满足。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信贷市场仅仅是利率机制在起作用,利率灵活的变动能够自动地调节信贷市场的供求关系,使信贷市场趋于均衡,而信贷配给仅是由于外部振动所引起的一种暂时的非均衡现象。下面我们介绍两种对信贷配给有不同看法的理论,用来说明我国信贷配给的双重特点。

20世纪70年代初期,麦金农和肖通过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压抑和金融深化模型(以下简称M-S模型),说明了发展中国家存在的严重金融抑制是制约储蓄积累和经济发展主要障碍,概括地说,M-S模型明确了凯恩斯主义低利率刺激投资的政策模式在发展中国家的不适用性:即有管理的低利率必然会要求在有管理的信贷市场上进行信贷配给(CreditRationing),而信贷配给将使低效率的投资获得廉价的贷款,从而阻碍了经济增长。

麦金农和肖的理论认为,金融体系在国家控制下以配给的方式供应信贷,能获得信贷的多为享有特权的国营企业以及与官方金融机构有特殊关系的私营企业,而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得不到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金融机构出现大量存贷差。但这些借款者的投资并不总是获得较好的效益。因此,信贷配给政策可能挤掉一些高效益投资项目,从而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下降。

而对信贷配给现象作出更深入研究是斯蒂格利茨和韦兹。1981年,以斯蒂格利茨和魏斯为代表的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从不完全信息市场的角度提出了“金融约束论”。他们认为金融深化论的假定前提为瓦尔拉均衡的市场条件,这在现实中难以成立。在斯蒂格利茨和魏斯的理论(以下简称S-W模型)中,论证了由于信贷市场上借款人在项目的风险收益水平及资金实际使用方面掌握着比银行更多的信息,因此,信贷市场上的信息必然是不对称的,由此而产生的“人为”的风险——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也就使得银行业无法完成对自身信贷资产的全部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由此产生。信贷配给的出现,与利率的刺激效应和逆向效应有关。从信息不完全发生时期看,事前信息不完全是信贷交易发生前银行缺乏辨别顾客风险状况的充分信息,这时,如果银行在基础利率上增添“风险补偿费”使利率上浮,风险较大的借款人愿意接受贷款而不可能拖欠,比较安全的借款人往往放弃借款申请,这就是“逆向效应”;事后的信息不完全是由于监督成本高昂使得银行难以获得信贷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充分信息,接受较高利率的顾客在获得贷款后,必然追逐高风险项目,这就是“刺激效应”(即道德风险效应)。由于利率双重效应的存在,贷款利率的上升将促使信贷资产风险的增加和配置效率恶化。因此,银行应采用非价格手段来配给资金:当信贷市场上出现信贷需求大于信贷供给时,银行会把利率定在市场均衡利率水平之下,鼓励那些资信度高、只愿意以低利率借款的顾客借款,限制那些资信度低、愿意以高利率借款的借款者,以实现银行利润最大化,改善信贷资金配置效率。

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存在,借贷市场上均衡信贷配给可以实现。S-W模型强调了由于市场微观主体的逆向选择作用,存在着比瓦尔拉均衡更稳定的信贷配给均衡,它使得银行在信贷市场上可以通过利率的甄别机制(ScreeningDevices)来选择贷款对象(避免高风险),实现利润最大化。

二、我国的信贷配给及其两重性

笔者对近几年中国商业银行利率变化和存贷差额数据进行统计并观察,发现有以下两个变化:从1996年起到2002年,央行八次下调存、贷款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利率从1996年的9.18%下降到2002年的1.98%,一年期贷款利率从1996年的10.98%下降到2002年的5.31%;我国金融机构信贷收支持续7年出现存差,而且存贷差额呈递增趋势,从1996年的7439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43585亿元。这两种变化完全符合麦金农和肖M-S模型中的信贷配给特征,说明在我国信贷配给现象确实存在。但笔者认为我国信贷配给的形成原因有两重性,兼具M-S模型和S-W模型所提出的信贷配给的成因,下面我们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本文所指的信贷配给双重性的第一层意思是指:政府努力动员金融资源向有特权阶层的企业配给资金的麦金农和肖式的“政府主导型”信贷配给,很显然,第一层信贷配给是一种计划经济体制行为。

这一点可以从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构成上看出,笔者首先把全国的企业类型分为两大类: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其中包括集体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股份制经济和其他经济),然后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中的信贷又细分为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信贷额,这样计算1996年到2002年7年间的数据,我们发现从1996年到2002年国内贷款总额增长了将近2倍,但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从中获得贷款额比例很不均衡,虽然非国有经济获得贷款的比重在加大,但一直到2002年,国有经济从国内贷款中还获得了56.26%的份额,仍然占到一半。而且国有经济贷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政府通过银行转贷给对国企的预算内资金。我国信贷配给第一个特性形成的原因在于:(1)我国的金融体制依附并服务于经济体制,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条件下,政府必须要优先考虑对国有经济的扶持与发展,在国有经济尤其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出现困难时,政府通过金融和财政加大对其的投资力度也就不足为奇了。(2)计划经济体制下国企不光担负经济任务还有许多社会功能:国企必须对地方经济增长,雇员和退伍军人安置等问题负责,同时履行许多“政治任务”。经济转型时期的国企改革就是要企业甩掉这些“包袱”,轻装上阵,其中包括:下岗分流冗员,医疗、住房等福利费用的削减等等。那么这部分改革成本在国家出于安定团结的政治目的,要由政府承担。另一方面,现代化企业的建立要求他们随时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的投入,但在国企效益好转有盈余资金支付这些开支前,政府作为他们的所有者,肯定要从资金上加以支持。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在财政无力负担或“赤字”财政亦无成效的情况下,国家必然转而求助于金融体系,即对国有经济进行信贷扶持。

我国信贷配给双重性的第二层意思是指斯蒂格利茨等提出的“市场主体型”信贷配给,它体现的是发展中国家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微观主体行为的增强。这一点可从我国近年来金融机构存差日益扩大,银行“惜贷”看出,说明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在选择授信对象过程中的主体性在加强。但是从数据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金融机构主体行为增强主要表现在:对非国有经济信贷不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第二个特性形成的原因是:(1)近年中国金融改革步伐加大,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纷纷大幅削减人员,精简机构,消化不良债权,为早日上市融资创造条件。这样,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形成了具有一定市场行为的相对独立的主体,它们需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决定贷款时必须考虑一定的自身利益。(2)民营经济融资信息渠道不畅。这种状况主要表现在银行对申请授信的中小企业既没有充分的时间又没有合适的渠道进行了解,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因为民营经济数量大,情况千差万别,难以达到“完全信息”。中国私营企业共有150万个,占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的99%,且分布的行业、地区,自身规模、产品状况等情况十分复杂,这就限制了银行对民营经济的授信;二是有些信息本身就缺乏,无从获得。例如:竞争力、成长性等决定银行授信行为的有关民营经济发展前景的信息,当前对民营经济的评估不仅缺乏,而且信息的确难以获取;三是很多民营经济成立的时间短,其信息的真实性难以甄别,尤其是民营经济的信用度和信用史无法给银行以可靠的保证,使银行对民营经济授信“望而却步”。

信贷配给论文例2

但是,从企业管理者角度而言,它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并不完全遵从银行的意愿。在银行不监管企业使用贷款R的前提下,企业只有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才会自觉地选择优项目,即PG(G-R)>PB(B-R)(1)

对式(1)进行变换可得:R<RC=(PGG-PBB)/(PG-PB),其中RC是企业选择优项目和劣项目的贷款临界债务量,它意味着银行为了避免企业选择劣项目而把贷款的数量控制在RC以内。但是,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社会中,计算RC谈何容易,银行不可能了解所有企业的所有可选项目的预期收益水平,也不可能了解所有项目成功的概率,所以银行往往预先设定一个合理的预期收益E=P′N′。

当贷款数量R<RC时,企业会选择优项目,故在开始阶段,银行预期收益E随R的增加而增加;当贷款数量R>RC时,企业会选择劣项目,而劣项目成功的概率PB极小,所以银行会选择一个适当的信贷量RS,它是一个与预先设定的预期收益E相对应的信贷量RY很接近的数量,用公式表示为:RS=RY+ε,ε是一个很小的正数,以保证RS不能大于RC。这实际上就是通过控制对借款者的满足度(即信贷配给)来控制借款者的道德风险。

二、从企业贷款偿还选择角度看信贷配给

假设企业从银行得到利率为r、数量为R的贷款,企业的投资收入为贷款数量R的函数f(R)。那么,企业在单位时间的静态利润可用下式表示:л=f(R)-(1+r)R≥0(2)

如果企业的投资收入f(R)<(1+r)R,企业将无力偿还贷款,此种情况并非贷款还款的道德风险,引发这种风险的原因可能是企业选择了劣项目。如果企业的投资收入、支付本金和利息与不偿还成本有如下关系:f(R)>(1+r)R>Cno,即R>Cno/(1+r)(3),其中,Cno是不偿还成本,则企业会选择不偿还策略。

上述方程反映了企业是否偿还贷款的经济决策过程。方程(2)表明企业偿还贷款的条件是企业要有正的现金收入,投资收入要大于本息之和。因此,对银行而言,选择贷款项目的首要条件是利润为正。方程(3)表明银行要消除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的风险,应使信贷总量少于Cno/(1+r),也就是使信贷总量少于企业不偿还成本的贴现值。因此,分析和观察企业的不偿还成本就成为银行决定信贷配给额度的重要因素,它决定了企业可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最大数量。

对于银行而言,面临不偿还风险的情形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处置抵押品的市场机制,抵押品的专用性强(多数企业以厂房、设备作抵押),最严重的是有的银行在信贷时没有索取抵押品,导致在企业不偿还信贷时无法对企业进行惩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借款实际上有些类似于债务。如果银行决定将贷款不能收回的信息私有化,企业所面临的机会成本将更小,企业的损失也会低于债务赖账所带来的损失。债务赖账将使债务人失去继续融资的机会,但是,如果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不存在有效的信息共享,企业实际上还存在其他融资机会。因此,为了避免出现上述不利情况,银行通常要求申请信贷的企业提供抵押品。抵押品的作用在于它提高了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的机会成本。

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的成本(Cno)一般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一是失去抵押品价值;二是失去再融资机会的可能性;三是受债权人的惩罚。用数学公式表示为:Cno=aA+PL+F。

其中:A—抵押品的折旧价值;

a—抵押品拍卖时的折旧系数;

P—无法再次融资贷款的可能性;

L—企业预期的未来信贷融资额;

F—银行对企业采取惩罚行为时发生的成本支出,这部分支出通常包括进行法律诉讼时的支出以及败诉后被迫偿付的数额。

在不偿还成本中,A是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前可以选择或谈判的内容。如果这部分资产的价值大于银行信贷本身(1+r)R,而且进行拍卖使得折旧系数较大,则银行面临不偿还的风险较小。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情况下,PL项的数值越大则企业的不偿还成本越高。PL项中的因素P和L对银行和企业而言,如果金融机构存在信息共享,则P值将会很高,这样,对于一个较高的L值,企业的不偿还成本将较高。但是,如果银行间不存在信息共享,如果面临贷款损失的银行试图将损失转嫁给其他的银行,则P值将会很低。在这种情况下,P对整个银行业是一个外生变量,对单个银行则可能是内生变量。L对企业来讲似乎是一个外生变量,但实际上L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变量,在正常情况下,获得再次的信贷额仍然需要新的抵押品,因此,这一变量对企业而言并非外生变量。不偿还成本中的第三项因素F对企业和银行均是内生变量,它取决于法律体系的效率和司法制度等方面的因素。

在分析企业不偿还成本后,得出的基本结论是,银行在面临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时可以采取的策略有两种:第一种是进行信贷配给,即按照Cno既定的数额控制信贷总量,即控制方程(3)中的数额;第二种是银行试图影响Cno的成本。所以,由于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银行面临的道德风险较大,从而导致信贷配给的产生。三、建议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由于企业的项目选择与贷款偿还选择等道德风险导致了信贷配给现象的产生。如果能够消除道德风险,那么信贷市场就能够达到瓦尔拉斯均衡(即市场体系中的所有市场通过价格运动而使供求达到均衡,在均衡状态下,经济行为人都唯一地根据价格信号做出自己的行为决策,它撇开从非均衡到均衡的时间调整过程并假定这种过程是瞬间完成的),从而达到帕累托最优境界(即生产资源的配置和财富的分配如果已经达到这样一种状态,任何重新改变资源配置或财富分配的方法,已经不可能不使任何人的处境变坏的情况下,使任何一个人的处境更好)。防范信贷市场上道德风险的措施有:

信贷配给论文例3

信贷配给现象的研究早在30年代就开始在西方提出,针对西方的背景,现实情况,众多学者纷纷提出了自己对信贷配给的理解,并给出适当的建议。在我国,信贷配给理论开始研究的时间不长,但也有许多学者根据我国具体的政策,金融市场环境提出了不同的见解。

本文试对2000年后一些关于信贷配给理论的文章进行分类概述,研究信贷配给理论在中国一些方面的研究。

一、信贷配给产生原因

程卫红在《评述信贷配给论》(2003,《金融研究》)中指出,我国目前信贷配给现象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政府干预的、有技术操作形成的、有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但更多的是政府干预和政策导向造成的。表现为:从微观看扶贫救济性贷款、技改配套贷款、项目配套贷款、救贷款等等;从宏观看国家信贷政策必须支持产业政策,金融机构中国有银行占主导地位。

二、信贷配给理论与我国宏观经济的关系

在利率机制失灵的情况下,金融变量对宏观经济的作用主要通过信贷配给机制对投资的影响来实现。新凯恩斯主义认为,外生冲击(包括货币供给的变化)和信贷配给相互作用的结果,使得较小的外生冲击就能产生较大的宏观经济影响。1988年,施蒂格利茨将信贷配给的这种作用称为信贷配给的乘数效应,这是造成宏观经济不稳定的主要因素。当宏观经济进入衰退阶段时,融资企业的经营环境将会恶化,其与商业银行贷款协议的违约率上升,意味着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上升,商业银行预期利润下降,因此资本充足率下降,下降到某种临界水平时,不仅会使商业银行自身破产,而且易于从局部金融风险扩张为系统性风险,影响金融秩序的稳定,此时,商业银行的最有选择就是进行信贷配给,减少贷款额度。同样,当宏观经济进入繁荣阶段时,商业银行的配给行为就会弱化,扩大贷款额度。鉴于我国与西方国家国情的不同特点,穆争社在《论信贷配给对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2005,《金融研究》)一文中指出西方既已形成的信贷配给理论是基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利息率是市场化形成的,利息率对融资企业的筛选机制是有效的,但是在我国商业银行对融资企业的贷款利息率由央行规定,商业银行对贷款利息率不能相机调整,同时,商业银行对贷款对象及其贷款数量的选择不是依据融资企业的项目质量来确定,而是依据其与融资企业的关系确定,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配给是关系型信贷配给。

三、我国银行业中的信贷配给

首先,由于信贷配给理论的应用,国家给予银行业的政策,银行业自身建立的制度角度来说:葛西城在《银行困境与斯蒂格利茨的信贷配给》(2002,《管理现代化》)中通过Stiglitz和Weiss的“信贷配给论”得到启示:我国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建立一套评价客户的标准与制度。孙小丽在《信贷市场经济与金融结构不对称研究――基于双重信贷配给》(2006,《企业经济》)中通过分析我国银行的双重信贷配给特征(兼容了计划和市场经济对信贷资源配置的双重影响),构建了在双重信贷配给下的银行最优贷款模型,得出:应减少政府干预,加快银行和企业产权与治理结构改革,硬化企业与银行的风险约束机制和利润约束机制;其次,大力扩充和提高中小金融机构的数量及质量,加快金融市场的发展,实现金融机构竞争充分性及利率充分市场化。郑振东,王岗在《双重信贷配给与中国银行业的流动患研究》(2004,《金融与经济》)中提出正是我国双重信贷配给导致的资金单向流动而产生银行业流动患,解决方法:国家信誉退出,实现真正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弱化信贷配给机制,实现资金的双向流动;加强金融监管,约束商业银行的非理。

其次,从银行业自身通过运用信贷配给理论对现实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性的措施方案:王霄、张捷在《银行信贷配给与中小企业贷款――一个内生化抵押品和企业规模的理论模型》(2003《金融研究》)中通过考虑贷款抵押品的信号甄别机制和银行审查成本对贷款额的影响,将借款企业的资产规模、风险类型与抵押品价值相联系,构建了内生化抵押品和企业规模的均衡信贷配给模型。根据该模型,在信贷配给中被剔除的主要是资产规模小于银行所要求的临界抵押品价值的中小企业和部分高风险企业。胡振飞在《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配给模式》(2005,《财经问题研究》)中将价格看作一种传递产品质量信息的信号装置,认为信贷市场上的供求双方的价格条件(利率)揭示了各自关于产品质量(项目风险)的信息。然后以Stigliz-Weiss信贷配给模型为分析框架,对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行为进行了分析,提出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配给模式:贷款利率管制,所有制歧视与惜贷。李文豪在《我国银行经营绩效评价标准对信贷配给程度的影响》(2006,《金融研究》)中通过建立一个含有规模、质量、效益效用因子的信贷配给模型,分析认为理性的银行对规模和质量的变动而带来的效用变化的比率等于存贷利差与贷款吸存率的比;若银行片面强调规模的重要性,则信贷配给程度减轻;若银行片面强调资产质量的重要性,则信贷配给程度加重。

四、我国中小企业中的信贷配给

近些年,我国中小企业迅速发展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其在发展过程中所获得的金融支持极为有限,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我国许多学者纷纷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提出各自的见解。

首先,由于信贷配给理论的应用,国家给予中小企业的政策,中小企业自身建立的信贷融资制度角度来说:张海峰的《“双重信贷配给”对我国中小企业贷款的影响及对策》(2004,《经济师》),在金融抑制及金融自由化情况下的“双重信贷配给”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中国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的现状和成因,指出无论政府主导亦或市场化的金融资源配置方式,对中小企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信贷歧视,并据此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其次,从中小企业自身通过运用信贷配给理论对现实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性的措施方案:胡红星、张亚维的《中小企业信贷配给的综合模型》(2005,《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一文将银行利润、银行利率、企业风险、企业规模作为内生系统变量纳入一个分析框架,建立一个竞争性市场下综合的信贷配给模型,重点研究不同风险类型的中小企业的信贷配给。模型揭示,多样性的信贷合同组合可以通过贷款利率、抵押品作为甄别机制而达到斯宾塞-莫里斯分离均衡,阐述了模型对中国金融系统改革悖论与中小企业信贷配给的现实启示。尹国俊在《中小企业信贷获取能力与集群战略》(2005,《当代经济研究》)中提出,小企业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这一问题的解决不能单纯依靠政府的政策优惠和金融机构的例外关照,而应该回到中小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上来。中小企业应通过提高市场地位来增强信贷获取能力。可行的措施是采取集群战略,包括发展纵向集群模式和横向集群模式。杨丰来,黄永航在《企业治理结构、信息不对称与中小企业融资》(2006,《金融研究》)一文中,对基于中小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程度较大企业更为严重的假设,来解释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思路提出了批评,认为大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并不必然亚于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提出中小企业受银行信贷配给影响更大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其特殊的治理结构,文章对此进行了深入剖析并给出应当改进之处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相关问题。

由于政府干预,政策导向,金融市场发展程度不够等因素,我国信贷配给现象与西方的信贷配给有很大差别,基本上几个大点已在上文陈述。宋亚敏、黄绪江在《对信贷配给模型的基层实证:咸宁个案》(2002,《金融研究》)一文中,着重从一个点来投射出整个中国的信贷配给现象,通过对湖北省咸宁市中小企业贷款难的个案研究,对信贷配给理论对我国的适用性进行实证检验,得出:第一,如果从信贷“有效需求”角度出发,贷款难存在结构性特点,即工业企业普遍存在贷款难问题,而其他产业企业不存在明显的贷款难问题。这一结论对信贷配给理论给出了基本否定的验证。第二,如果从广义信贷需求出发,对于存在贷款难的工业企业,我们发现,在我国当前的经济背景下,逆向选择论比道德风险论更贴近实际情况。第三,我国的贷款难存在“非价格壁垒”现象,这是我国银行风险管理的特有现象。最后,根据上述信贷配给理论在我国的运用综述及信贷配给理论自身运用适用性和现实条件的不同,我们认为,今后比较现实可行的研究我国信贷配给理论的方向应在把握住理论中核心原则部分后,按照各区域、甚至省市基本政策,发展产业等方面的不同,将信贷配给理论同其他经济理论相结合,分别从区域差别、政策差别等对经济运行中的实际问题做出理论指导。

作者单位:浙江万里学院

信贷配给论文例4

一、前言

信贷配给作为一种常见的经济现象,是经济学家们研究的重要主题,但对它的定义始终没有统一。新古典主义认为信贷配给是政府金融管制引起的短暂经济现象,而之后的新凯恩斯主义了前者的观点,认为信贷配给是银行自发选择的长期均衡的经济现象。本文在介绍了关于信贷配给的不同划分标准的前提下,接受了新凯恩斯主义的均衡信贷配给的观点,从微观角度即微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分析了信贷配给的含义、动因、博弈过程及对策。

二、信贷配给的类型

(一)广义信贷配给与狭义信贷配给

信贷配给具有狭义和广义两个层次的含义。狭义信贷配给是指将仅以贷款银行设定的贷款利率引起的信贷现象。广义信贷配给是指由贷款银行设定的贷款利率以外的其它贷款条件引起的信贷配给;

(二)均衡信贷配给与非均衡信贷配给

均衡信贷配给与非均衡信贷配给是杰斐和莫迪利安尼于1969年首次提出的又一种对信贷配给的划分标准。非均衡信贷配给,认为信贷配给是由于政府的价格管制等外在原因,贷款银行的贷款利率因此暂时无法达到最优利率,使得信贷市场上的供给与需求不等,从而产生的一种短期经济现象。均衡信贷配给,认为信贷配给是由于贷款银行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使得在一定贷款利率的条件下,信贷市场的资金供求不均衡,从而产生的一种长期的经济现象。两者最大的区别是,非均衡信贷配给认为动因是外生因素,即政府的各种管制。而均衡信贷配给则认为信贷配给内生于信贷市场,是微观个体即贷款银行的自发选择。

(三)Ⅰ类信贷配给与Ⅱ类信贷配给

Ⅰ类信贷配给是指在现行的贷款银行提供的利率条件下,所有借款人都无法得到所需的全部借款,而只能借到部分借款。Ⅱ类信贷配给是指在现行的利率条件下,有的借款者能成功借款,有的却被银行拒绝,存在差别对待。

对于信贷配给,还存在其他划分标准。此处仅简述以上三种主流划分标准,不做其他赘述。其中,上述第二种是最为普遍的分类。结合实际,在不存在政府管制的条件下,贷款银行仍对借款者实行了信贷配给,这种现象普遍且长期的存在,有悖于非均衡信贷配给提出的短期性、受外在因素影响的观点。所以,本文将基于均衡信贷配给的概念对信贷配给的动因、模型及对策进行讨论。

三、信贷配给的动因

(一)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指信息分布不均匀,在经济活动中,交易双方存在信息占有多少的区别,若一方拥有更多或有利信息,则占据优势地位。在信息不完备的信贷市场上,关于所拥有的信息,借款者与贷款银行处于不同的地位:借款者占据信息优势,而贷款银行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借款者清楚自己的经营状况,了解将要投入资金面临的风险程度与收益多少,然而贷款银行并不清楚这些信息。借款者依靠信息优势使利润最大化,即使有偿还能力也可能会违约。然而贷款银行不知道借款者面临的风险有多大,如果借款者投资失败,没有能力偿还借款,或是借款者违约,不偿还借款本息,那么风险就转嫁到贷款银行身上。虽然,贷款银行可以通过调查、监督借款者从而获得更多的信息,但同时贷款银行必须付出监督成本。因此,对于某些达到现行利率条件的借款者,贷款银行考虑到信用风险,仍然不会满足借款者的贷款要求,此时就出现了信贷配给。不仅是利率水平,还有贷款银行数量限制的约束作用也在影响信贷市场的资金供求。

(二)利率的选择效应

贷款利率存在两种选择效应:正向选择效应和逆向选择效应。利率的正向选择效率是指贷款利率与贷款银行的收益呈正比,即随着贷款利率的上升,贷款银行的收益也随之增加,利率下降,银行收益也下降。利率的逆向选择效应与正向选择的作用相反,表示贷款利率与贷款银行的收益呈反比,即贷款银行的收益随着贷款利率的上升而下降,随着利率下降而上升。这是因为,投资项目的风险与预期收益呈正比。如果项目风险小,则预期收益也少,贷款利率的上升会导致借款者的借款成本增加,利润减少,借款者会放弃贷款。如果投资项目属于高风险项目,即使贷款利率很高,但借款者也会因为同样很高的预期收益而选择贷款。这样随着贷款利率的上升,高风险借款者占了多数,风险小的、有较大把握收益的借款者被挤出,从而贷款银行的不良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上升,借款者的还款概率下降,贷款银行的收益也在下降。原本贷款银行对贷款利率的调节使得资金供求平衡,市场出清。但由于存在利率的逆向选择效应,所以当其与利率的正向效应相互抵消时,从贷款银行的角度来说达到了最佳利率,此时的贷款利率低于市场出清的贷款利率,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但贷款银行为使自身利润最大化,不会再调节利率,信贷配给由此产生。

(三)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在经济交易中,其中一方为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而做出的损害他人的行为。贷款银行给予借款者借款后,借款者或因投资失败而拒付本息,或因不还款利润更多而违约,使得贷款银行蒙受了损失。因此道德风险是实行信贷配给的又一动因。

其中,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都是由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属于事前信息不对称,即借贷双方订约前,贷款银行不充分了解借款者的信息。道德风险则是事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机会主义行为,即贷款银行与借款者订约后仍然不了解其信息。所以可以说,信息不对称是信贷配给的主要动因。

四、借贷双方的博弈

(一)信息不完备下的融资博弈

本文运用博弈论来具体分析在信贷市场上借贷双方采取策略的过程。考虑到本文是基于均衡信贷配给的观点分析的,即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且假设借贷双方交易过程不止一次,因此属于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博弈的参与者包括贷款银行和借款者两方。贷款银行的行动分为放贷和拒贷两种,借款者有优质和劣质之分,其行动都分为申贷和不申贷两种。假设借款者是优质的概率为p,则劣质的概率为(1-p)。如果贷款银行接受优质借款者贷款要求,会获得利息收入,借款者也获得借款,假定贷款银行和借款者都有一个单位的收益,即(1,1)。如果贷款银行拒绝优质借款者的贷款要求,不仅银行会产生信贷资产的机会成本,借款者也会面临融资困难的处境,假定双方都有一个单位的损失,即(-1,-1)。如果贷款银行同意劣质借款者的贷款要求,贷款银行会增加不良资产的比例,假定贷款银行会有一个单位的损失,而借款者有一个单位的收益,即(-1,1)。如果贷款银行拒绝了劣质借款者的贷款要求,那么贷款银行既没有获得利息收入,但同时也避免了不良资产的增加,假定双方收益为(0,0)。借贷双方博弈的具体收益见表1。

由表1可知,贷款银行给借款者放贷的收益为:p×1+(1-p)×(-1)=2p-1,贷款银行拒绝放贷的收益为p×(-1)+(1-p)×0=(-p)。当满足2p-1>-p时,贷款银行获得正的收益,选择放贷更有利。但当满足2p-1<-p时,贷款银行放贷会有负的收益即损失,所以这时选择不放贷更有利。由此看出,贷款银行是否同意借款者的贷款要求,主要取决于p的取值,即贷款银行对借款者是优质还是劣质的主观判断。P值决定于借款者过去的信用度,经营状况等,信用度高即p值高的借款者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也就更大。贷款银行凭p值判断是否放贷,也是信贷配给的基础。

(二)欠贷成本与信贷配给

本文从欠贷成本的角度分析信贷配给是否实行的不同情况。

为简便分析,此处假定信贷配给属于Ⅰ类信贷配给,即所有借款者都只能借到部分借款。设定贷款银行放贷额也就是本金为L,利率为r。借款者投资项目利润为f(L)(假设f(L)与L有相同变化),欠贷成本为C。借款者是否还款与贷款银行的信贷配给的博弈见下表。

假设f(L)>(1+r)L>C,在银行实行信贷配给的前提下,设利率r为0.6,L为5个效用单位,利息收入rL为3个单位,本息和(1+r)L为8个单位,借款者投资项目盈利f(L)为10个单位,借款者盈利扣除贷款本息后的净利润f(L)-(1+r)L为2个单位, 欠贷成本C为1个单位。因此通过计算可知,借款者还贷则借贷双方的效用单位组合为(3,2),拒绝还贷时的效用单位组合为(-5,14)。

假设f(L)>(l+r)L>C,在银行不实行信贷配给的前提下,借款者能获得所需的全部借款,假设借款额为实行信贷配给时的两倍。则L为10个效用单位,rL为6个单位,(1+r)L为16个单位,f(L)为20个单位,f(L)-(l+r)L为4个单位,C为2个单位。因此可知借款者还贷与不还贷时借贷双方的效用单位组合分别为(6,4)与(-10,28)。

由以上分析可知,当借款者的欠贷成本很小,或与投资项目盈利及借款额相比小很多时,借款者为使利润最大化,会选择不还贷,贷款银行也会实行信贷配给,这就产生了所谓的“囚徒困境”,有悖于帕累托最优。帕累托最优的组合应该是贷款银行不实行信贷配给,而借款者也选择还贷。所以贷款银行及政府就要采取各种措施使得借款者的欠贷成本增加,如当借款者一旦欠贷,就赋予该借款者差的信用度等。只有这样,才能使得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最佳。

五、抑制信贷配给的对策

由于信贷市场上存在信贷配给,贷款利率低于信贷市场出清的利率,资源配置效率降低,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所以需要想出对策抑制信贷配给的实行。经济学家贝斯特对此提出了抵押品的作用。原来贷款利率是信贷市场上资金借贷均衡的唯一内生因素,通过降低或提高贷款利率筛选不同的借款者。贝斯特提出抵押品与贷款利率有相同的作用,通过将抵押品与贷款利率的不同组合,自动筛选不同风险程度的借款者。低的贷款利率与高价值抵押品组合,而高的贷款利率与低价值抵押品组合。这样一来,投资高风险项目的借款者自然会选择高利率,投资低风险项目的借款者会愿意选择高价值抵押品。贷款银行通过这种组合的贷款合约,自动筛选出借款者的风险类型,也就不会实行信贷配给。

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缺陷。因为借款者即使投资了低风险项目,想选择低利率的贷款合约,但不一定有实力提供高价值抵押品。相反有实力的借款者可能会选择高价值抵押品的贷款合约,从而投资更高风险的项目,以谋求更高的收益。这就违背了通过抵押品与利率结合筛选不同风险借款者的想法。

参考文献:

[1]任建军.信贷配给理论发展、模型与实证研究[J].金融论坛,2009(04).

[2]王征.信贷配给微观机理研究[D].辽宁大学,2011.

[3]金俐.信贷配给:微观基础与货币政策含义研究[D].复旦大学,2004.

[4]曹志鹏,赵明旭.银行视角下小企业融资困境与信贷支持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5(01).

信贷配给论文例5

JEL分类号:D5;E51;G32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1)12-0028-06

一、引言

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信贷资金的供需双方在市场的力量下会形成一个均衡的价格(贷款利率),均衡利率下贷款的供给等于贷款的需求,市场出清。但现实中的金融市场上往往存在贷款的需求超过供给导致市场无法出清,称为信贷配给现象。信贷配给是一个非常有趣而重要的经济现象,它包含了利率管制、所有制歧视、信息不对称、国家战略等诸多因素,并与货币政策效应传导(惜贷、存差等)、金融自由化、中小企融资难等许多现实命题紧密联系在一起。

有多篇文献认为,我国信贷市场上存在着双重信贷配给,也就是说,既有非均衡信贷配给((Brandt and Li,2003;Cull and Xu,2005;孙铮等,2005),即对国有企的信贷偏向和对非国有企的所有制歧视:也有均衡信贷配给(Stiglitz and Weiss,1981),即基于信息不对称原因造成的信贷配给。但是,这两者在横截面上的实际分布情况如何,对此的实证研究却少之又少。

同时,从纵向的角度讲,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从1996年启动以来,到2006年10月人民银行取消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可谓稳步推进。而国有银行的体制改革自2003年启动,至2010年农行正式上市,基本完成了既定目标。显然,从逻辑上讲,这两者都将对减少非均衡信贷配给发挥重要作用。在这一进程中,尤以2003年国有银行开始上市为重要的时间分隔点,因此下文将2003年以后简称为“改革后”。那么,金融体系改革的实际效果如何呢?对均衡与非均衡信贷配给的分布有怎样的影响?显然这完全是一个实证问题,而我国资本市场中日益增加的民营上市公司,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检验数据来源。如果非均衡信贷配给较为严重,那么即使是民营的上市公司,也没有理由不受到影响。如果利率市场化和国有银行改革对减轻非均衡信贷配给有作用,同样应该在民营上市公司贷款情况的年度变迁中体现出来。本文余下部分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有关文献回顾和理论分析;第三部分是制度背景和研究假设的形成;第四部分是样本和研究设计;第五部分是实证检验和分析;第六部分是研究结论。

二、文献回顾和理论分析

(一)均衡信贷配给理论

均衡信贷配给理论认为信贷配给的主要原因包括:

(1)信息不对称。Jaffee和Russell(1976)认为事前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信贷配给。Stiglitz和Weiss(1981)将事前的逆向选择引入信贷配给。Williamson(1987)则认为借款人事后隐藏信息的行为会导致信贷配给。信息不对称一直被认为是决定银行信贷配给政策的重要因素(Hodgman,1960;Goudzwarrd,1968)。

(2)客户关系。Cukieman(1978)认为如果银行只能对不同的顾客实行相同的贷款利率,由于不同的客户对银行其他金融服务的需求(可看作是银行与客户关系程度)不同,即使没有违约风险,银行将利率定在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均衡水平上,信贷配给也会存在。对银行其他金融服务有较高边际倾向的客户不会遭到配给,边际倾向较低的客户会遭到配给,信贷市场上的这种现象可能导致资源的无效分配。Fried和Howitt(1980)也认为客户关系是银行信贷配给的重要因素,由于借贷对象(包括借方信誉)的异质性,交易双方更换交易对象的成本较大,所以,无论是显性契约还是隐性契约,都会考虑交易双方长期合作的成本。但在更换交易对象成本为零的情况下,信贷配给现象将不会存在,因为契约双方都没有动机选择这样的风险共担合同,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银行关系越长久的客户越少受到信贷配给限制的原因。

(二)非均衡信贷配给理论

早期的非均衡信贷配给主要从利率管制的角度出发。Hodgman(1960)和Goudzwarrd(1968)都认为利率管制是银行选择信贷配给的重要原因。

非均衡信贷配给理论随着金融抑制理论(McKin-non,1973)的产生与发展而逐渐趋向成熟。McKinnon提出的金融抑制现象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存在。发展中国家由于其经济的“二元性”而选择“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战略,否则经济只能是长期处在低水平“陷阱”之中。在此种发展战略下,政府希望通过金融抑制来强化对金融资源的控制,以期扶持一批“享有特权”的企部门。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赶超战略和重工化政策下,政府对金融市场进行直接或者间接的干预,对国家试图扶植的投资项目采取优惠利率等措施,对其他的项目或者直接拒绝其贷款申请,或者在贷款数额和利率上施以苛刻的要求。所以,金融抑制本质上是政府高度管制金融市场,利率被政府规定低于市场均衡的水平,导致市场存在对贷款的过度需求,因而对信贷资源采取配给的办法以保证政府的目标集团的金融资源。实际上这是信贷的行政性配给(廖肇辉,2005)。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吴军和白云霞(2009)研究认为,国有企的预算约束有了明显硬化,朱秀丽(2009)则认为,民营上市公司“信贷歧视”的减弱是金融腐败抽租和民营企交纳租金的博弈结果,而方军雄(2010)认为金融市场上的“金融歧视”更可能是企自主决策的结果。

但是,上述文献存在一些共同的问题,所有研究都是局限于信贷配给的某一方向,没有考虑均衡性信贷配给和非均衡性信贷配给此消彼长的过程。而且。我国银行在2003年以后经历了一场较大的变革,对此的影响是否有变化?本文将对此做出延伸,使用2001-2009年间的数据,分析国有商银行改革作为外生的制度变革对政府干预型信贷配给的影响,为深入探讨这一问题提供更有力的经验证据。

三、制度背景和研究假设

虽然我国的证券市场正在逐步走向完善。但银行贷款仍是上市公司的主要融资渠道,而银行坏账的日益积累引发了市场对我国商银行资产质量和信贷政策的质疑。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逐渐硬化了对银行的预算软约束,于1999年和2004、2005年对国有商银行的不良贷款进行了两次大规模剥离后,对银行资产质量的标准提出了要求,要求银行

在发放贷款的时候采取相对审慎的原则防范风险,并且出台了一系列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抑制信贷扩张。

1998年3月,中国放开贴现和转贴现利率,同年。随着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建立,债券回购市场利率也同时实现自由化。自1996年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正式启动以来,1998年、1999年人民银行连续三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1998年10月31日,中央银行扩大了对中小企贷款的浮动幅度。商银行对中小企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由20%扩大到30%,同年又对外币存款实行浮动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在2003年2月的《2002年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公布了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4年1月1日起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2004年1月1日,人民银行再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再根据企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制定。2006年10月28日人民银行上调基准贷款利率的同时取消了除城乡信用社之外的贷款利率上限,即使是城乡信用社,调整以后也可以在5.04%到12.83%的较为宽广的区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利率市场化优化了金融资源配置,从一定程度上将解决民营企融资困境。

根据以上背景推论,如果金融市场化确实取得了进展,那么在国有商银行改革之后,均衡信贷歧视的现象可能会增加,由于均衡信贷歧视取决于企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因此,可以合理预期,在国有商银行改革后,如果企的信息披露质量越高,则获得新增贷款的量就多。据此,提出本文的假设1:

假设1:国有商银行改革增强了企信息透明度对信贷融资的影响。

根据以上背景,在国有商银行改革之前,预算约束较软,政策性负担更多,如果民营上市公司不愿意缴纳租金,银行未必能满足其贷款需求,显然将更容易受到非均衡性信贷配给。而国有商银行改革之后。显然民营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融资需求被满足的概率将扩大。利率市场化的作用与此类似,随着贷款利率的逐渐放开,银行自身将有更多的激励来减少非均衡性信贷配给,而更容易满足优质民营上市公司的贷款需求,但由于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得到国家信用的担保,信息透明度的信号传递机制对民营上市公司的影响更为显著。已有研究发现,即使是非均衡性信贷配给,改革前也有新的表现形式,即对民营上市公司的信贷歧视可能被寻租机会替代。表现出民营企获得的贷款并不少于国有企,本文的研究结果应该是预算软约束和腐败寻租的均衡影响,但改革后,无论是软约束还是腐败寻租主导的非均衡性信贷配给现象都应该有所减轻,而与信息不对称相关的均衡性信贷配给增强。根据以上分析,提出本文的假设2:

假设2a:相对国有上市公司,国有商银行改革后,企信息透明度对民营上市公司信贷融资影响更大。

假设2b:国有商银行改革削弱了产权性质对上市公司信贷融资的影响。

四、样本和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01-2009年深市A股上市公司作为考察对象,剔除了金融类上市公司,剔除了股市异动的2007年数据。财务数据来自香港理工大学与深圳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CSMAR数据库,最终控制人数据来自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WIND资讯金融系统,信息透明度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信息披露年度考核。最终获得2323个样本数据,其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1638个观测值,民营控股上市公司685个观测值。

本文研究2003年末的国有商银行改革对双重信贷配给的影响,因此,下文以2003年为界分为国有商银行改革之前和国有商银行改革之后两个期间,即2001至2003年为改革前,2004至2009年为改革后。

(二)变量和模型设计

1、外部融资需求。

根据Rajan and Zingales(1998)与朱秀丽(2009)采用的外部融资需求指标:

Capxit为公司t年的资本性支出,等于公司当年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增加额,Cfoit为公司t年的经营性现金流量。

2、贷款供给。

本文分别以当期获得的短期贷款(Loans)、长期贷款(Loanl)考察银行贷款对公司外部融资需求的满足程度,其中短期贷款为该公司当年的短期借款期末期初余额之差占总资产的比例,长期贷款为该公司当年的长期借款期末期初余额之差加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占总资产的比例。

3、产权性质。

根据前文的分析,本文引入企性质衡量非均衡性信贷配给的对象,该变量以Soe表示。在总样本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赋值为0,民营控股上市公司赋值为1。

4、信息透明度。

本文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信息披露年度考核衡量公司信息透明度,该变量以Vdi表示。信息透明度共分四个等级: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分别赋值0、1、2和3。

5、股权融资。

如果公司当年存在上市、配股或增发赋值为1,否则为0,该变量以Equity表示。

6、其他控制变量。

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引入如下控制变量:公司规模(Size),以总资产对数表示;盈利能力(Roe),以当期净利润占净资产的比例表示;成长机会(Grow),以销售增长率表示;资产结构(Fix),以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表示;在此基础上控制年份(Year)和行(In-dus)。考虑到长期资产投资的时滞性,所有控制变量取滞后一期的数值。

本文所要检验的模型如下:

检验假设1:

五、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1列示了本文主要变量改革前后描述性统计结果。结果显示,改革前上市公司短期贷款规模均值和中值分别为0.0263和0.0162,显著高于改革后的-0.0012和0。改革前后长期贷款规模没有显著变化。融资需求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显示,改革前后上市公司的融资需求也没有显著变化。改革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评均值和中值分别为1.5994和2,改革后,该指标的均值和中值显著上升到了1.7398和2。控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显示,改革后,上市公司的规模、负债率和成长机会都有了显著增长,而固定资产比率却显著下降,此外,公司盈利能力没有显著改善。

表2列示了国有和民营上市公司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结果显示,改革前,国有上市公司新增短期贷款均值和中值分别为0.0254和0.0131。民营上市公司新增短期贷款均值和中值分别为0.0299和0.0239,二者在均值上没有显著差,民营上市公司短期借贷款中值显著低于国有上市公司。国有上市公司长期贷款均值和中值分别为0.0166和0,民营上市公司长期贷款均值和中值分别为0.0002和0,民营上市

公司新增长期贷款均值和中值均显著高于国有上市公司。国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无论是中值还是均值均显著高于民营上市公司。其他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显示,相对民营企而言,国有企规模较大。负债率较低,成长机会较高,固定资产比率较高,但二者在盈利能力上没有显著差异。

改革后,国有上市公司和民营上市公司新增贷款减少,国有上市公司新增短期贷款均值和中值分别为0.0026和0,显著高于民营上市公司的-0.0098和-0.0013。国有上市公司新增长期贷款均值和中值分别为0.0156和0,民营上市公司新增长期贷款均值和中值分别为0.0175和0,二者没有显著差异。国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表现仍显著高于民营上市公司。其他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显示,国有企与民营企在规模、负债率、成长机会和固定资产比率上的差异进一步扩大,但盈利能力仍没有显著差异。

(二)回归结果

表3列示了全样本公司改革前后信息披露对公司新增贷款的实证检验结果,结果显示,改革前,信息披露与公司短期贷款之间相关系数为-0.0005,与长期贷款之间相关系数为-0.0059,统计结果均不显著;改革后,信息披露与短期贷款之间的相关系数转为0.0207,与长期贷款之间的相关系数转为0.0147,二者均在1%水平上显著。

控制变量的结果显示,改革前,债务比率和成长性是公司获得贷款的重要指标,债务比率越低、成长性越好的公司获得的贷款越多。改革后,公司规模越大的公司获得的短期贷款越多,而债务比率越高、成长性越低,但有固定资产作为担保的公司获得的长期贷款越多,这一点可以用薛云奎和朱秀丽(2010)的研究结论解释,即改革改善了银行短期信贷市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长期信贷市场的风险控制,并增加了抵押品的要求。表3的结果与假设1一致。

表4列示了改革前后信息披露对产权性质不同的上市公司贷款的影响,进一步检验了国有商银行改革对信息披露有用性的影响,结果显示,改革前,信息披露对国有上市公司和民营上市公司都没有显著的制约作用,改革后,信息披露考核对民营上市公司的制约作用远远大于国有企,信息披露只对国有企获得短期贷款产生制约,而对民营公司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都有显著制约作用。

控制变量的统计结果显示,改革前,公司规模、负债比率、成长机会和盈利能力都是影响国有上市公司获得贷款的重要因素,改革后,盈利能力对国有上市公司获得贷款的影响变得不再显著。对于民营上市公司而言,控制变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短期贷款上,改革前,负债比率越低、固定资产比率越低的民营上市公司获得短期贷款的机会越多;改革后,成长机会是影响民营上市公司获得短期贷款的重要因素。表4的结果与假设2a一致。

表5列示了改革前后产权性质对上市公司银行贷款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改革前,上市公司的融资需求与企获得的银行贷款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产权性质是决定上市公司获得短期贷款的重要因素,民营上市公司获得的短期贷款显著高于国有上市公司,然而产权性质对长期贷款的影响并不显著;相关控制变量结果显示,资产负债率和成长机会是企获得短期贷款的重要衡量指标,负债率越低、成长潜力越高的公司越容易获得短期贷款,低负债率和高盈利能力是公司获得长期贷款的重要衡量指标。

表5的研究结果与假设2b基本一致,表明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市场的发展,预算软约束导致的非均衡性信贷配给已经逐步减轻。

信贷配给论文例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1&ZD14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11XJC790007);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WU1309229)。

作者简介:庞新军(1975-),男,江苏徐州人,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生,西南大学讲师,主要从事创业农户金融研究;冉光和(1955-),男,重庆潼南人,重庆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农村经济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096(2014)01-0149-06收稿日期:2013-03-21

一、文献综述

信贷在解决“三农”问题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农户是否存在着信贷配给?国内外学者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程郁等(2010)认为中国农户中有借贷需求的比例超过70%,农户的信贷需求缺口占其贷款需求的56.72%。已得到贷款的农户中绝大部分也面临着严重的“服务配给”和“数量配给”(杨俊,2010)。朱喜等(2010)研究发现信贷配给是否存在与信贷用途有很大的关系,农户信贷用于农业投资时不存在信贷配给,若用于非农投资时面临着严重的信贷配给。钟春平等(2010)通过对安徽省的研究也表明了农户不存在着明显的信贷约束,绝大部分农户的信贷需求可以得到满足。Subhash 等(1995)通过对发展中国家的研究,认为农户获得的供给信贷充足,农户获得借贷少的原因在于需求不足。另外,学者们更多关注的是欠发达地区农户信贷关系的研究(霍学喜 等,2010),对于发达地区农户信贷关系的研究甚少。发达地区农户的信贷问题明显异于欠发达地区,农户风险态度会对信贷配给程度以及信贷用途产生不同的影响,进而影响了农户的信贷行为。马小勇等(2011)认为农户风险规避特征对正规信贷余额的影响不显著,但是对非正规信贷约束产生负的影响;程郁等(2009)也认为农户的风险规避行为提高了农户感知的信贷成本导致其信贷获取预期的下降,从而产生了需求型信贷约束。

二、风险态度、农户信贷与信贷约束的理论假设农户风险规避的特征决定了其偏好保留确定性收入,而尽量回避信贷带来的风险成本,信贷约束表现为需求风险型信贷约束,当通过制度化的信贷约束与农户风险规避偏好联合作用,形成了收敛信贷需求的机制,加强了农户信贷需求的压抑性选择偏好(程郁 等,2009)。

假设1:农户风险态度规避性越强,对风险成本的补偿要求越高,越容易受到需求型信贷约束;对于风险爱好的农户来说,可能受到的需求型信贷约束较小。

三、农户风险态度与信贷描述性分析对于农户风险态度的度量,主要有基于N-M模型的直接法和间接方法(等价物方法)。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利用等价物(ELCE)和风险产出(ELRO)通过访谈法或者实验法引出调查对象的风险态度。考虑被调查者回答问卷能力、风险态度分布以及国内外学者普遍使用的方法基础上,本文采用ELCE方法获取农户的风险态度。

在ELCE方法中,等价物是利用风险产出与效用价值匹配得到。假定农户如果出现最好的风险产出其效用值是1,出现最坏产出的效用值是0,二者出现的概率都是0.5。离散支付的风险前景用(x1,x2,…,xn;p1,p2,…,pn)来表示,其中xi表示第i个支出,pi表示第i个支出的概率,且∑ni=1pi=1。首先询问农户在一个最好的风险产出与最坏的风险产出之间确定一个无风险产出(确定等价物)与两种风险产出的组合效用价值相等。然后再次询问农户在前一个无风险产出与最坏风险产出(或最好的风险产出)之间确定一个无风险产出使得其效用价值与前一个无风险产出与最坏风险产出(或最好的风险产出)的组合效用价值相等。这个过程一直到所获得数据足以能够引出该农户的风险态度为止。

对于信贷约束的测度,本文通过设计问题:“是否需要信贷”、“若需要信贷,是否得到了全部金额”以及“是否主动申请、申请后放弃、申请被拒绝”。如果农户选择不需要信贷或者需要信贷且得到全部金额定义为不受信贷约束;如果农户需要信贷且没有主动申请或者申请后自动放弃定义为需求型信贷约束。

本文研究地区是中国比较发达的张家港市,其在农业方面存在着规模经济与个体农户经济并存的特征,存在融资需求的强烈动机。首先确定样本总量,再根据各镇农业人口总量确定各镇应调查的农户数量。然后采用二阶段抽样方法进行抽样。第一阶段在各镇随机抽取村庄,第二阶段随机抽取已抽中村庄的农户。调查是在张家港市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协助下,由西南大学学生于2011年7~8月份进行的。调查问卷涉及农户特征、农户风险、农业特征、地理因素以及农村金融等。共调查244位农户,其中有效调查问卷237份。

1.样本农户风险态度分布

样本农户中,农户风险态度为风险规避、风险中性和风险偏好者分别为32.06%、35.44%、32.50%。以往的研究认为农户是风险规避者,但调查表明三种风险态度的农户比重趋于一致。农户的风险态度与财富有着密切关系,样本农户所处的发达地区总体上经济状况比较好。

2.样本农户特征

从农户的年龄、最高教育程度以及家庭经营收入分析发现,农户平均年龄41.46岁, 30~50岁的农户占样本总数的82.70%。农户总体教育水平较高,平均教育水平高中及高中以上农户81.01%。家庭经营收入1万元以下的占到2.53%,农户家庭经营平均收入7.23万元,10万元以上的农户家庭23.63%。以上数据说明,张家港市农户受到的教育水平比较高,家庭经营收入比较富裕。

3.农户信贷行为分析

调查表明农户信贷主要来源民间资本,亲戚或朋友是其资金的第一来源,达到99户。选择金融机构58.88%,高利贷5.92%,其他信贷来源4.36%。说明在农村普遍存在着友情借贷,这可能是由于我国农村金融交易的成本较高、手续复杂,以及信贷风险较高导致了信贷需求供给双方强化了农户信贷渠道的选择。从信贷期限看,主要集中在6~12个月和1~3年,即中短期贷款(51.79%)。信贷期限在三个月以内的7.18%,信贷期限在5年以上的7.18%。样本农户信贷额度在3万元以上的农户达到61.42%。其中在10万元以上的农户18.78%,信贷额度在5000元以下的只有17.26%。

4.农户信贷配给类型

参考赵丙奇(2010)的需求型信贷配给分析,表1显示了样本农户的需求型信贷配给分布状况。

农户的信贷配给程度为55.70%。其中,影响农户信贷配给的主要是由于害怕失去抵押物以及对投资机会前景的不乐观而导致的风险配给50.75%;其次是由于利率太高而产生的未借贷配给程度达到44.69%。

5.不同风险态度下农户信贷用途与信贷配给

调查表明,当农户为厌恶风险者时,农户信贷的主要用途是供子女上学、看病和建房子,其次是婚嫁丧葬、日常开支。从信贷配给程度看,分别是供子女上学11.39%、建房子10.54%、看病10.12%。可见,对于风险厌恶的农户来说,生活性信贷受到的配给程度相对较大。但是我们也发现虽然做生意、购买农机、买车等投资性信贷和改善性信贷的需求绝对数量不多,但配给程度比较严重,说明农户有着强烈需要利用投资改善生活状态的需要。从风险偏好者来看,信贷用途主要是做生意、买车和建房子。总体上,风险偏好农户信贷配给相对较低,信贷配给主要是投资性信贷和改善生活质量的消费性信贷。对于风险态度中性的农户来说,信贷的主要用途是建房子14.34%、做生意11.81%、买车10.12%;从信贷配给的绝对数量看,买车6.32%、做生意5.90%、建房子5%;从信贷配给程度看,饲养种植77.78%、农产品加工75%、购买农机66.67%、买车62.5%等用途受到的配给比重较大。对于此类农户,信贷配给主要表现在投资性信贷用途上。这进一步佐证了前文的假设2。

四、农户风险态度与信贷配给的计量模型

(一)模型选择及相关说明

(二)农户风险态度与信贷配给计量结果

(三)不同风险态度下信贷用途与信贷配给

从信贷用途与信贷配给关系看,风险规避和风险偏好型农户的信贷用途对信贷配给的影响分别在10%和5%水平是显著的;风险规避型农户的信贷用途中基本生活型信贷对农户的信贷配给影响最大,达到0.8785;风险偏好型农户的信贷用途是投资型时,信贷配给达到0.2106;风险中性农户趋向投资时其配给程度达到0.0699,但是这种影响不显著。可见,不同风险态度下农户的信贷用途对其信贷配给的影响程度不同,与理论假设2相符。这主要是由于风险态度与农户的财富有决定性的关系。一般来说,财富越多的农户其风险态度更多表现为风险偏好型,此时农户信贷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市场机会获得较高的投资利润率和规模收益,以及提高生活品质的改善性生活的信贷需求。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分析农户风险态度对信贷配给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农户风险态度与信贷配给有高度的显著正向关系,风险态度决定了风险成本与风险溢金,农户的风险规避越强产生的需求型信贷配给越严重,进而对农户的信贷行为产生影响。不同风险态度下农户信贷用途与信贷配给密切相关。风险规避型农户基本生活型信贷配给较大;风险偏好农户投资型信贷和改善性信贷的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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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配给论文例7

摘要:本文利用山东泰安农村地区抽样调查数据,从实证角度考察了我国农村正式金融机构向农户提供信贷供给时的信贷完全满足、信贷完全配给和信贷部分配给行为。结果表明:与金融机构信贷完全满足行为相比,申贷农户家庭自有土地数量越多、面积越大,越有助于其降低遭受金融机构完全信贷配给行为;户主具有非农劳动专业技能和家庭资产价值越高反而促使金融机构对其申贷金额满足度下降。

关键词:MNL模型;金融机构;信贷供给

中图分类号:F83243文献标识码:A

农村金融市场为满足农户资金需求提供了场所。虽然部分农户能够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足够的金融资源额度,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问题导致的严重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现象则更为普遍,具体表现为:(1)在所有的贷款申请人当中,一部分人的贷款申请被接受,而另一部分人即使愿意支付高利率也得不到贷款;(2)贷款人的贷款申请只能部分被满足。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信贷配给现象也是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一个不争的事实,正规金融机构仍然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户的信贷需求,对农户的生产投资、生活消费等方面有着负面影响。不容否认的是,为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的运行,我国政府自1996年起就启动了一系列的农村金融改革,最近又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扶持和引导。当前正规金融机构信贷供给行为究竟如何?什么样的农户容易遭受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给?或者说容易遭受金融机构信贷配给的农户家庭的特征是什么?了解这些问题对于找准农村金融改革的着力点,明晰改革的途径和突破点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相关文献回顾

对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行为,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金融市场常见的信贷配给现象。国际上,经济学家 Jaffee & Russlle (1976)、Stiglitz & Weiss(1981)等人将不完全信息和合约理论运用到信贷市场中,建立逆向选择模型与道德风险模型,提出信贷配给的主要原因是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和成本的存在。Williamson(1988)从事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进一步拓展了基于信息经济学基础的信贷配给理论,认为即使不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只要存在信息不对称和监督成本,就会产生信贷配给。近年来其他学者,例如Meza & Webb(2006)、Arnold & Riley(2009)等从其他角度解释、分析和论证了信贷配给的存在和影响。

国内学者近年来主要从理论分析和数据调查论证对农村金融的信贷配给进行了研究,主要包括两个层面:第一,关于信贷配给影响农村经济的研究。例如,林毅夫(2000)研究了金融改革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意义;徐忠和程恩江(2004)研究了利率政策引发农村信贷市场扭曲及其对农村金融机构行为、效率及农村信贷资金的配置造成的影响。第二,关于信贷配给下农村信贷市场的状况。例如,朱喜和李子奈(2006)利用2003年约3 000户农村家庭的抽样调查数据, 考察了我国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向农户提供信贷服务时的配给行为;褚保金等人(2009)利用江苏省欠发达的北部地区372个农户数据研究了信贷配给下农户借贷的福利效果;朱喜等人(2009)实证分析了我国欠发达地区不同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行为;李庆海等人(2012)采用2003-2009年我国1 000个样本农户的调查数据,估计农户遭受信贷配给的程度及其对农户家庭净收入和消费支出的影响等。

这些研究无疑非常重要,它们有助于我们了解农村金融市场,特别是正规信贷市场的现状, 并为破解当前农村金融困境和寻求合适的改革方案提供了思路。但是这些研究仅仅局限于金融机构信贷配给理论的一般性探讨和分析,既没有很好区分金融机构供给行为中的完全信贷配给行为和部分信贷配给行为,也没有探讨申贷农户的家庭特征与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行为的关联性。基于此,本文将尝试弥补这方面的空白。

二、理论框架

为了消除金融市场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通常要收集以贷款申请者家庭特征为主的多方面信息,这些信息经过量化处理后就构成了金融机构的信贷评价指标。依据这些指标,金融机构对每一位贷款申请者做出判断,确定最佳信贷供给行为,以达到自身期望收益最大。

假定农户为申请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其家庭特征信息为HI,金融机构信贷评价优等指标为EI,差等评价指标为BI,如果HI≥EI,即金融机构认定农户的家庭特征(信贷评价指标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达到或超过其设定发放贷款的优等水平,则金融机构就会满足农户的全部贷款申请,这时,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等于申贷农户的资金需求。如果BI≥HI,即金融机构认定农户的家庭特征只能达到或低于金融机构设定发放贷款的差等水平,则金融机构就会拒绝农户的贷款申请(信贷供给为零),也即金融机构对农户的信贷配给程度为100%。如果EI>HI>BI,则农户的家庭特征水平是介于金融机构信贷评价的优等水平和差等水平之间,因此农户的贷款申请只能被金融机构部分满足,即金融机构对农户的信贷配给介于0%和100%之间,或者金融机构认为满足农户的部分贷款申请所带来的期望收益是大于全部拒绝或全部接受贷款申请所带来的期望收益。总之,金融机构对每位申请信贷的农户所做的最终信贷供给行为或是(1)接受农户的贷款申请,或是(2)部分接受农户的贷款申请,或是(3)拒绝农户的贷款申请。其中,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行为(2)和(3)就是金融机构对贷款申请者的信贷配给。

如上所述,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行为都是按照效用最大化(utility-maximizing)的原则进行的,这符合MNL(Multinomial Logit)模型的随机效用理论(random utility theory)基础。假定上述的供给行为(1),(2)和(3)构成金融机构信贷供给行为的选择集C。在选择集中的每一个信贷供给行为对金融机构而言都存在一定的效用。金融机构信贷供给行为只会采取选择集中效用对他最大的那一个。我们假设用n来表示申贷农户,n=1,…,N;用J表示选择集中的全部的三种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行为。我们把金融机构对申贷农户n的信贷供给行为j所获得的效用表示为Unj,j∈J,且j为上述金融机构信贷供给行为(1),(2)和(3)之一。因此,信贷供给行为i(i也为上述金融机构信贷供给行为之一)被选中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是:Uni>Unj,其中j是指不包括信贷行为i在内的选择集中的全部其他信贷行为。

金融机构的每一个信贷行为的效用由两部分构成:决定部分(deterministic component)和随机部分(random component)。效用的决定部分是由可观察到的申贷农户的家庭特征所决定的。家庭特征包括户主的性别,年龄,教育水平等。对于金融机构给予申贷农户n的信贷供给行为j的效用的系统部分通常用Vnj表示。还有一部分效用是研究人员观察不到的,也就是说Unj≠Vnj。决定部分效用与全部效用之间的差便是效用的随机部分。对于金融机构给予申贷农户i的信贷行为j,把随机部分效用表示为εnj。这样,我们把全部效用分解成了两部分,如下方程所示:

在选择集C中,金融机构对申贷农户i的信贷供给行为j的概率可以表示为:

对效用的随机部分εni,i∈C,假设:(1)εni是独立分布的随机变量;(2)该概率变量服从双重幂函数概率分布(double exponential distribution),如下所示:

综合公式(1)至(3),金融机构对申贷农户i的信贷供给行为j的概率表示为如下公式(推导及证明过程,参考McFadden, 1974):

上式中,分子是金融机构信贷供给行为i决定部分效用的幂函数,分母是选择集中所有金融机构信贷供给行为决定部分效用幂函数的和。此时,式(4)中效用的随机部分已不复存在,因此简化了选择概率计算过程。

三、计量模型

如上所述,效用的决定部分是由可观察到的申贷农户的家庭特征的有关变量决定的。假设有K个可观察变量共同决定效用的决定部分,因此这些变量与效用有如下线性关系:

上式中,aj是每一个信贷供给行为的固有效用(intrinsic utility)。每一个信贷供给行为都有其独特的aj值,所以共有J个这样的参数。通常这些参数被解释为控制了其他变量以后的信贷供给行为的收益值。由于模型估计的需要,将J个参数中的一个限定为0,因此只需要估计J-1个这样的参数。xnjk是可观察到的每一个申贷农户都有的共同家庭特征变量。在这里,“共同”是指每一个申贷农户都有这个变量,但并不表示它们的值相等。bk是第k个共同变量所对应的参数或权数。每一个变量都有一个参数与之对应,但是对于同一个变量不同的申贷农户分享相同的参数,所以,申贷农户标志n就在参数的下标中省去了。可以看到,虽然申贷农户在同一变量上分享相等的参数,但是由于变量观察值的不同,金融机构同一信贷供给行为的决定效用在不同申贷农户之间不等。

进一步,将公式(5)代入公式(4),可得公式:

在上面的公式中,xnjk是已知的观察值,aj和bk是未知的参数,需要估计。虽然不知道选择概率pni,但是知道金融机构对申贷农户的具体的信贷供给行为,因此可用ynj来表示金融机构对申贷农户n信贷供给行为选择的结果。如果金融机构给予申贷农户n的信贷供给行为是j,则ynj=1;否则,ynj=0。推广开来,金融机构对申贷农户n从J个信贷供给行为选择集中采用一种信贷供给行为,统计似然(likelihood)的计算公式则为:

对于全部N个申贷农户而言,似然的计算公式则为:

对公式(8)两边去对数后,采用最大似然估计法(Maximum Likelihood Method)可求得模型参数aj和bk的解。应用最大似然法所估计的参数具有一致性(consistent)、渐进效率性(asymptotically efficient)和趋于正态分布(normally distributed)的特点。因此,对数似然值的计算公式为:

将公式(6)代入到公式(9),并通过对LL进行最大化,便可以求得参数aj和bk的解。在本研究中,是通过程序STATA 110来实现上面的模型估计过程的。

四、数据与结果

(一)数据来源

由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信用社、农业银行等)不愿向研究者提供分笔贷款的相关数据,因此,笔者的数据收集都是建立在农户访谈调查基础上的。本文的数据来源于2011年初笔者在山东泰安农村地区收集的数据,采用了三阶段分层抽样策略。第一阶段,按照不同经济发展水平采取分类抽样的方法,随机选择了山东泰安的两个乡镇,分别是满庄镇和伏山镇;第二阶段,在每个所选的乡镇中再随机抽取两个村,共计四个村,分别是满庄镇的曹家寨村和新庄村,伏山镇的马家庙村和朱家庄村;第三阶段,在每个被抽取村庄中随机选择50-70户农户发放问卷或入户调查,共收集有效问卷220户。数据库中,收集了这些农户2006-2010年间的金融信贷活动、家庭基本情况等方面的经济社会数据。这为估计金融机构对农户的信贷配给程度提供了数据资源和经验证据。然而,这些农户中,未参与金融信贷调查、未在2006-2010年间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农户有30户,在此期间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的190户农户中有19户提供的信息不全,因此本文分析中将这些农户剔除掉,最终本文采用的样本农户为171户。

笔者的调查采用直接法进行,即通过发放问卷或实地调查以诱导农户透露出有关信贷申请金额和实际获取金额的真实信息。本文关于金融机构信贷配给的度量如下:“过去5年内(2006-2010年),您家是否向金融机构申请过贷款?如果申请过,最近一次申请的意愿贷款额是多少?金融机构最后给予的实际贷款额又是多少?”只要信贷申请农户没有从金融机构获取任何信贷额或获取的实际贷款额小于其意愿贷款额,则金融机构对农户的信贷供给行为就是信贷配给。其中,申请贷款但未获信贷的农户为完全信贷配给,申请贷款仅获部分贷款的农户为部分信贷配给。171户样本中,102户遭受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给,占总样本的596%,这也证实了农户的信贷配给程度是很高的,也同我国大部分学者的研究所表明中国农户受到信贷配给的程度至少在50%以上的情况相吻合(田俊丽, 2006)。在遭受信贷配给的农户中,84户遭受完全信贷配给,占总样本的491%;18户遭受部分信贷配给,占总样本的105%。这表明农户遭受的信贷配给主要是完全信贷配给,这一点也同国内许多学者(例如李庆海等人, 2012)的调查相类似。其余69户的信贷申请均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满足。

(二)变量选取及统计特征

基于前述的理论模型及计量方法,本文所用的被解释变量为:金融机构对农户的信贷供给行为。为了便于描述和区分金融机构三种不同的信贷供给行为,笔者赋值0,1,2分别表示信贷供给的完全满足、信贷供给的完全配给、信贷供给的部分配给行为。在这里,被解释变量是离散选择变量。

估计MNL模型时,需要将一类信贷供给行为作为参照组。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为正,意味着相对于参照组的信贷供给行为来说,解释变量对处于此类信贷供给行为的相对概率为正的影响;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为负,意味着相反的情形。本文中解释变量反映农户的家庭特征,主要有:(1)农户自有的土地规模(land)。作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承包的土地规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衡量信贷农户的期望收益,因此我们预测该变量对金融机构信贷满足行为的影响为正,对信贷配给行为的影响为负。(2)农户信贷前的家庭全部资产的市场价值(asset,包括土地,房屋,银行存款,农产品等)。家庭资产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户潜在的生产能力和财富创造能力。其越大,可被用作抵押、担保的资产就越多,金融机构对农户的信贷满足的可能性就越大,或者信贷配给的可能性就越小。(3)户主的受教育水平(education)。户主受教育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信贷申请农户家庭的综合能力。其越高,越容易及时把握农产品的市场信息,快速了解农业新技术的动态,从而能够灵活地安排农业生产,降低各种生产经营风险,有利于获取最佳收益。因此,预测该变量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满足行为影响为正,信贷配给行为的影响为负。(4)户主的性别(gender)。国外学者的调查研究发现,女性借款者信用往往好于男性借款者(Fletschner & Kenney,2011)。既然我国农户借款都是户主代表家庭出面申请,因此预测金融机构对户主为男性的家庭较户主为女性的家庭更容易给予信贷配给。(5)户主的年龄(age)。户主的年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农户家庭的家庭结构,即青年家庭(18-35岁)、中年家庭(36-45岁)、中老年家庭(46-55岁),老年家庭(56岁以上)。在我国当前大部分农业生产方式仍旧属于劳动密集型,因此农户的家庭结构越年轻,其农业生产能力和效率相对要好些,从而金融机构对其的信贷需求能予以满足。(6)农户家庭农业劳动力总数(labor1)。我国目前以劳动密集型的农业生产方式决定了一个家庭劳动力越充裕,农业生产的期望收益才会越高,因此金融机构对这样的家庭信贷需求的满足性较高。(7)农户家庭外出务工劳动力总数(labor2)。外出务工劳动力越多意味着农户家庭收入来源越多,抗击风险能力就越强,有助于信贷的偿还,因此金融机构也会较多地满足这样的家庭信贷需求。(8)农户家庭无劳动能力成员总数(nonlabor)。相对于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通常意味着无法创造财富。因此,家庭成员中无劳动能力成员人数越多,就意味着家庭消费支出越大,这样的家庭遭受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给的可能性也越大。(9)户主是否具有非农专业劳动技能(skill)。在我国农村地区,户主通常意味家庭经济的顶梁柱,户主具有非农的专业劳动技能意味着这样的家庭获取财富途径和手段多元化。因此,同家庭有较多的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一样,这样的家庭也可能较少遭受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给。表1给出了所有变量的定义、说明及统计特征。

(三) 实证结果分析

本文将金融机构信贷完全满足行为作为参照组,即金融机构信贷完全满足行为的参数被限值为0,因此金融机构的完全信贷配给行为和部分信贷配给行为的参数是它们与金融机构信贷满足行为参数的对数机会比(log odds),是一个相对值。从估计结果可以看出(见表2),申贷农户的家庭自有土地面积的大小、户主是否具有非农劳动专业技能以及申贷农户家庭资产市场价值的大小对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行为有显著影响。

与金融机构信贷完全满足行为相比,申贷农户家庭自有土地数量越多、面积越大,越有助于其降低遭受金融机构完全信贷配给的行为,这同我们前述的理论预期一致,也与褚保金等人(2009)和李庆海等人(2012)的研究结论一致。同时,这一发现也说明金融机构对信贷资金的供给更倾向于种植大户。

然而,与金融机构信贷完全满足行为相比,申贷农户的户主具有非农劳动专业技能和家庭资产价值越高反而促使金融机构对其申贷金额的满足度下降,这些发现同我们前述的理论预期截然相反。造成这一现象的可能原因是本文调查的农户所涉及的贷款均为涉农贷款,同其他的消费贷款、非农生产贷款不同,涉农贷款主要服务于农业生产,因而户主具有非农技能容易加深金融机构对其可能挪用贷款从事非农生产,从而引发可能的债务风险的怀疑,进而采用部分信贷配给的信贷供给行为。另外,本文受访农户家庭资产的市场价值最主要的贡献值是自有农田的市场价值和建于宅基地上的住房的市场价值,然而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农户的自有土地和宅基地是无法在市场上进行产权买卖的,因而农户家庭资产的市场价值主要部分反映的是市场的理论价值。这一理论的市场价值所占比重越大,农户其他的可流动资产就越少,从而减少了申贷农户寻求资产担保或抵押的可能性,加大了债务风险。从这点考虑,金融机构会更倾向于给予申贷农户部分信贷配给。

研究结果表明农户的其他家庭特征变量如户主的性别、教育水平、年龄,农户家庭农业劳动力人数、非农劳动力人数和无劳动能力人数等对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行为的影响不显著,这反映出被调查地区的金融机构对上述变量不敏感,可能的原因是金融机构并没有把向农户提供贷款真正作为自己的经营方向,而且其在信息收集成本方面也较高,因此没有积极去了解或评估样本农户的信用状况。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山东泰安地区抽样调查的农户数据为例,采用MNL(Multinomial Logit)模型,以受访农户的家庭特征为自变量,实证分析了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信贷供给行为。研究发现,金融机构对69户样本农户(占总样本的404%)给予了信贷满足,对84户样本农户(占总样本的491%)给予了完全信贷配给,对18户样本农户(占总样本的105%)给予部分信贷配给。同以往文献调查类似,本文调查也显示了信贷配给仍然是当前金融机构对农户的信贷供给的主要行为。本文将金融机构信贷完全满足行为作为参照组,实证研究发现,与金融机构信贷完全满足行为相比,申贷农户家庭自有土地数量越多、面积越大,越有助于其降低遭受金融机构完全信贷配给的行为。然而,与金融机构信贷完全满足行为相比,户主具有非农劳动专业技能和家庭资产价值越高反而促使金融机构对其申贷金额的满足度下降,这些发现同我们前述的理论预期截然相反。造成这种现象的可能原因是调查地区的样本农户的信贷类型属于涉农贷款以及家庭资产主要构成部分是没有实际市场价值且无抵押功能的自有耕地和宅基地,从而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其的信贷供给。

本文的结论也为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提供了重要启示。未来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深化离不开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我国当前法律明确禁止农业用地和宅基地进行抵押或者转让,这导致农户在信贷申请中能够提供给金融机构的抵押物相当有限,以至于相当部分涉农贷款只能开展小额信贷业务,虽然此类金融产品符合我国农村基层的信贷生态环境,但从建立现代金融业的理念看其成本收益比不佳,而且无法满足种养大户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对资金的有效需求。因此,如果允许农户将土地作为抵押品进行融资,那么金融机构会更主动地开展涉农贷款业务,因为相对于其他抵押品而言,土地无论是在价值稳定性还是市场接受程度上都较高,能极大地降低银行的信贷管理风险,进而可以发展出具备可持续性的农村金融商业模式。总之,鉴于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上信贷配给现象依然严重,除了继续加大农村金融体制自身改革以外,农村金融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也需要同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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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配给论文例8

在信贷市场中,价格不能成为约束借贷人行为的惟一条件,这意味着利率并非信贷市场惟一的均衡解。要提高信贷合约的履约水平,需要在合约中加入其他的约束条件,例如抵押、质押、压低贷款规模以及信贷配给等非价格机制,从而使市场达到均衡并得以出清(D.AffeeandJ.Stiglitz,2002)[1]。在抵押物的选择上,信贷机构不接受那种难以处置、流动性极低或者难以保存的物品作为抵押物,这样就导致经济主体尽管在未来可以按照利率偿付本息,但由于没有可资抵押的资产,从而难以获取贷款,并实施其有效的项目。农村信贷市场的关键问题就在于农户难以提供合乎金融机构要求的抵押担保物。

以宾斯旺格为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保险在某种特定灾害发生时提供的赔偿可以用于偿还贷款,从而降低贷款人的损失,提高其预期收益;同时,保险也改变了投资收益的概率分布,降低了借款农户违约的概率。因此,农业保险的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与抵押物相同的功效:降低借款人的违约概率,提高贷款人的预期收益,把潜在的借款人转化为实际借款人或提高现有借款人的贷款规模(Binswanger,1986)[2]。通过对巴拿马农业保险机构和农业发展银行的实证研究,帕马瑞达证实了农业信用保险能够提高借款人经营绩效这个理论假设(Pomareda,1986)[3]。农业保险具有抵押品的替代功能,是因为农业保险既能提高农业生产者的禀赋,又能增加农村信贷机构对农业信贷的偏好,从而实现农业信贷资源的“帕累托改进”(林杰,2008)[4]。农业保险的抵押功能在一定程度上不但能够解决道德风险问题,而且可以解决逆向选择问题。农业保险可以降低信贷合约的履约风险,随着信贷风险的降低,放贷者就能在保持利润的情况下降低利率,通过贷款申请者的风险特征将“好的”申请者从“坏的”申请者中区分开来(刘祚祥等,2010)[5]。农村信贷市场效率低下根本原因在于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农村信贷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信贷配给现象也是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结果。第一次从信息不对称的视角来研究信贷市场中的信贷配给问题的学者是美国经济学家贾菲与拉塞尔(Jaffe.DandT,Russell,1976)[6]。

斯蒂格利茨与温斯将信贷配给纳入新古典分析框架。在其经典的论文中,他们从事前的信息不对称即逆向选择与事后的信息不对称即道德风险两个方面论述了信息约束对信贷市场的影响,证明了即使在政府无干预的情况下,由于借款人方面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导致了信贷配给可以作为一种长期均衡现象存在(StiglitzandWeiss,1981)[7]。运用这个理论能够较好地解释信贷配给在农村信贷市场中产生的根本原因。但是,StiglitzandWeiss建立的S-W模型假设放贷人对借款人没有分辨能力,即没有信息生产能力,只能将利率、担保、抵押、信贷配给等作为甄别机制,模型中也没有涉及到保险对其信贷合约的作用。本文将修正S-W模型中放贷人没有分辨能力的假设,并在模型中引入农业保险,从理论上论证放贷人的信息生产能力与农业保险对于农村信贷市场中信贷配给的影响;然后,运用湖南岳阳市辖内六县市调查的案例和数据对其进行经验分析和实证检验。

二、农村信贷市场:对S-W模型的修正

在信贷配给理论研究中,StiglitzandWeiss于1981年的工作无疑是最具有影响力的。在其1981年发表的文献中,他们建立的模型(简称S-W模型)讨论了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与信贷配给的联系,第一次对商业银行信贷中的非价格配给现象提供了有力的解释。在S-W模型中,银行的预期收益曲线是非单调的,当利率提高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预期收益反而下降。由于银行不能辨别具体的风险状况,且银行风险随利率上升而增大,这时银行将选择信贷配给。S-W模型提出以后,不断有经济学家通过放宽或改变S-W模型的有关假设来探讨信贷配给的产生机制(Bester,1985[8];BesterandHellwing,1987[9])。然而,无论是S-W模型还是之后的拓展模型,均没有将保险纳入其中,从而不能解释农业保险能够显著地降低农村信贷市场的利率水平,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信贷配给的经济现象。

(一)模型假定

本文对S-W模型的修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关于投资项目收益的假定与S-W模型的不同;第二,S-W模型中贷款人对借款人没有区分能力,也就是说它们没有任何信息生产能力。本模型则允许贷款人对借款人具有一定的区分能力。在S-W模型中,所有项目的预期收益固定为一个常数R,由此导出了一个与现实严重冲突的假设:借款人的期望收益与项目成功的概率是负相关的;即项目成功的概率越低,借款人的预期收益反而越高。S-W模型如此假定的目的在于使得项目的预期收益率与项目的风险正相关。而经典金融学理论则认为证券的预期收益率与其风险成正比,由于证券投资与项目投资可以相互替代,企业家(农户)既可以选择将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也可以作出项目投资的决定;由此可以推断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结论同样适用于经过企业家或农户挑选后的投资项目。

因此,S-W模型中项目的预期收益率与项目成功的概率负相关的假定与金融学的主流观点相吻合,事实上也非常接近于现实情况。那么,模型假定与现实冲突的根源仅仅在于它将所有项目的预期收益设定为一个常数R。有鉴于此,在本文的理论模型中,直接运用了CAPM模型的结论,为每个投资项目设定一个风险系数,令项目的收益与其风险系数成正比。包括S-W模型及后来的一系列修正模型均假定贷款人对借款人投资项目没有任何区分能力,而仅仅是被动地使用利率及抵押品等条件来分离不同风险的借款人。在本文模型中假定贷款人能够区别一定风险水平之上的借款人和项目,因此,模型得以考察贷款人的这种信息生产能力与信贷利率之间的关系。

1.关于借款人的假定

(1)每位借款人拥有一个特定的投资项目,借款人了解项目的风险水平。该项目的风险水平以风险系数θ来度量,其上限为θmax。随机地选择一个借款人,其对应的θ在区间(0,θmax)上连续且服从均匀分布;(2)所有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均为1单位,借款人没有自有资金,故其贷款额也为1单位。设这些投资项目经过了借款人的挑选,因此它们均处在投资的有效边界上。根据CAPM模型,项目的风险越高,预期收益率越高;设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率为R=R(θ)=rf+kθ,其中rf为无风险利率,k=R'(θ)为常数且大于0①。(3)在不违约的情况下,借款人的预期收益率为R-i(i为贷款利率)。设借款人事前并没有违约的主观意愿,则只有当R-i?0时,其才会申请贷款。因此借款的临界条件为R(θ)=i,处于临界点上的借款人的风险水平为θi=i-rfk。可知当贷款利率为i时,风险系数在θi以下的潜在借款人均不会申请贷款,即有:θ∈(θi,θmax)。#p#分页标题#e#

2.关于贷款人的假定

(1)假定贷款人具备一定的信息生产能力,可以识别风险系数大于θe(θe≤θmax)的项目,从而将这些借款人排除在外。当贷款人完全没有信息生产能力时,θe=θmax。故当贷款人将贷款利率设定为i时,它面临的潜在借款人的风险系数θ在区间(θi,θe)上服从均匀分布。贷款人在风险区间(θi,θe)上随机地发放贷款。对于某特定贷款人,其所有贷款项目构成一个资产组合,该组合总风险系数设为θ-,它等于组合中所有项目风险系数的加权平均,可知:公式略。

(二)贷款利率的决定

贷款人根据收益最大化的原则来决定其贷款利率。贷款人收益率最大化条件如下:公式略。上式左边即为利率变化对于贷款人收益的直接效应,右边则表示其间接效应,贷款人的收益最大化的条件下这两种效应相等。将(1)、(2)两式代入上式,可求得最优贷款利率为:公式略。(5)式揭示了最优贷款利率i*与θe之间的关系,由于k>0,故i*随着θe的上升而递减,即i*是θe的减函数;而θe越低则银行的信息生产能力越强。将(5)式代入(1)式,可求得在此利率下,贷款组合的风险系数:公式略。由上式可知贷款人最大化收益π*是θe的减函数,θe越大,贷款人的收益π*越小,反之则越大。由此得出如下结论1。结论1:贷款人信息生产能力越强,其贷款利率越高,反之其贷款利率越低;贷款人的信息生产能力越强,则其收益率越高,反之越低。

(三)贷款人的预期收益曲线与信贷配给

公式略。θ0即为贷款人信息生产能力的临界点。当θe>θ0时,π*小于零;反之,当θe<θ0时,π*大于零。当i<i*时,提高利率将使得贷款人的预期收益上升;当i>i*时,提高利率将导致贷款人的预期收益下降。若贷款人(银行)不能区分风险系数高于θ0的项目,则无论其贷款利率为何,均避免不了亏损,这种贷款人无法在市场上生存。θe是衡量贷款人的信息生产能力的指标,给定θe<θ0,有两种信贷配给的情形:一是处于风险区间(θe,θmax)上的借款人,由于贷款人有能力识别这类借款人,即使他们愿意接受更高的利率,贷款人仍然不会放贷给他们;二是在最优利率水平i*下,即使在风险区间(θi*,θe)上面临超额信贷需求,贷款人的反应不是提高贷款利率,而是实行信贷配给。

三、农业保险对农村信贷市场的影响分析

现有理论业已证明农业保险可以部分替代抵押物,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与信贷抵押物相同的功效(Binswanger,1986)。

农业保险对信贷利率、风险以及贷款人收益的影响考虑参加保险且获得贷款的农户,设其参保成本为c,当发生意外灾害时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设任一项目投保后,其风险系数均下降ck;假定贷款人的信息生产能力不变,农户是否参加了保险是一个公开信息,因此贷款人可以鉴别风险系数大于θe-ck的参保借款人。一个合理的假定就是,保险赔付唯一的受益人就是贷款人,而对投保的借款农户没有影响。由此可得,投保农户的预期收益率函数变为:R1(θ)=rf+kθ-c(9)假设保险公司的利润为零,则根据收益守恒原则,贷款人的预期收益率将上升c。于是面向参保农户的贷款组合,其预期收益率π1变为:公式略。如果下面三个条件成立:①贷款人为唯一的垄断者;②参保农户无法退保;③贷款人只经营一期,而不考虑持续经营;则金融机构面临的参保农户与非参保农户是两个完全隔绝的市场。此时,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参保借款人提供的贷款利率与非参保借款人相等①。然而现实中,上述三个条件均不成立,因此参保农户与非参保农户并不是完全隔绝的两个市场。引入竞争以及持续经营等现实约束,贷款人必须承担保险成本c(这意味着放弃超额收益率),由此得到为参保贷款人提供的利率应为:公式略。

四、实证检验:来自湖南岳阳市的经验数据

(一)数据说明

为了进一步检验农业保险促进农村信贷的作用,本文通过收集到的岳阳市辖内六县(市)2007~2010年农户信贷发放总额、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有贷农户中参保农户所占比例以及六县市的GDP数据,建立了相应的面板数据模型,就农业保险对农村信贷的影响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考虑到信贷规模与总经济规模有关,不同经济规模的地区,信贷规模无法直接比较,因此本模型以信贷发放量与该地区GDP之比为因变量,以“CRE_GDP”表示。解释变量为:涉农保险的保费收入与地区GDP之比,以“INS_GDP”表示,有贷农户参保比例,以“Ratio”表示。

(二)模型设定及检验

2007年之前的农业保险几乎是空白,因而也就没有此前的数据。由于样本数据时期跨度太短,随机效应模型的hausman检验失效。根据经验,各地区之间的相对信贷规模,即CRE_GDP可能存在异质性差异,且与各地区具体的INS_GDP及RATIO水平有关。因此,考虑使用个体固定效应模型。

(三)结果分析

在模型(1)中,INS_GDP的系数不显著,而Ratio的系数显著;剔除解释变量INS_GDP后R2值由原来的0.812变到0.809,几乎没怎么下降,而α和β1的的T值均有所提高。这说明,有贷农户的参保比例能够显著地影响农村信贷规模,然而涉农保险的规模对农村信贷规模几乎没有影响。这是因为有贷农户的参保比例不影响涉农保险的规模,两者无相关性。由此可得如下结论:第一,参保农户申请贷款与否不影响涉农保险的规模;第二,参保农户中,没有申请贷款的那部分农户对农村信贷规模没有影响,换言之,涉农保险只有在参保农户申请贷款的情况下才会对农村信贷产生影响。因此,实证分析的最终结论为:农业保险对农村信贷规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这种促进作用只有在参加保险的农户申请贷款的情况下才会产生。模型显示,有贷农户的参保比率提高1%,信贷总额对当地GDP之比约提高0.0774%。考虑到GDP本身基数较大,这种促进作用是相当大的。以岳阳县2010年数据为例,该县当年有贷农户的参保比率为5.01%,GDP为120.83亿元,信贷规模约为2.66亿元;如果有贷农户的参保比率能提高到15.01%,设GDP保持不变,则信贷规模将会提高到3.59亿元,增加约9352万元。分析结果还显示,如果没有农业保险,则农村信贷总额与当地GDP之比平均约为2.44%。这一结果印证结论3。#p#分页标题#e#

五、结语

本文中假定农业保险的发展不影响信贷机构的信息生产能力,即没有讨论农业保险与信息生产能力之间的交叉影响。事实上,参保农户经过保险公司的甄别,在保险公司留下了信息记录,信贷机构通过与保险公司的信息共享,无疑有助于增强其信息生产能力。因此,农业保险对信贷机构信息生产能力的影响以及信贷机构与保险公司的信息共享机制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课题。通过上述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

1.贷款人信息生产能力越强,其贷款利率越高,反之其贷款利率越低;贷款人的信息生产能力越强,则其收益率越高,反之越低;若贷款人的信息生产能力不足以区分风险系数高于临界值θ0的项目,则这类贷款人无法在市场上生存。

信贷配给论文例9

引言

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来,不平等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性质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这一主题的大量理论和实证文献可分为两大类别:第一类意在研究经济发展对收入分配的长期影响,该方法由库茨涅兹(Kuznets,1955)的开创性研究发起,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主要由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观点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广泛盛行;第二类是关于收入、财富的不平等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目前人们关注的重点是后者,即不平等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由于不平等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多途径的,多种机制被用来解释收入或财富的初始不平等如何影响经济长期增长的潜力,相关结论颇有争议。基于需求结构视角研究收入分配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大都得出一致的结论:更不平等的收入分配降低长期经济增长率。但考虑产品异质性和非类似偏好考察需求结构对收入分配的反馈效应得出的结论却是:为了大众消费社会的兴起,收入分配应既不过于平等,也别太不平等。政治经济学的相关论述强调财政政策的重要作用。传统政治经济学模型都强调不平等与经济增长之间的消极联系;新政治经济学模型则基于更加复杂的收入分配内生和政治参与内生机制,得出结论:不平等与增长之间的关系是模棱两可的。

实际上,基于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不完善的事实,信贷约束条件下收入不平等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机制也非常值得关注。那么,信贷约束条件下初始收入不平等对经济增长是促进的还是抑制的?抑或是根据不同条件显示出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文旨在借鉴国内外现有研究文献,阐释信贷约束条件下收入不平等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机理,从而明确相关的政策导向。

资本市场不完善、初始财富异质性与信贷配给现象

如果存在无摩擦的资本市场,不存在信贷约束,初始财富较少者可自由获取所需信贷,则收入差异对长期增长无影响,但这种情况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如果资本市场不完善,意味着给定均衡利率下,信贷配给的现象普遍存在。Piketty(1994)使用道德风险或强制偿还问题作为信贷市场不完善的重要来源。道德风险问题归因于以下事实:如果项目的大部分投资资金靠贷款支撑,在项目失败时借款人的损失很小。实际上,由于借款人要比贷款人较多地分享其努力的边际收益,投资时借款人需要借用的越多,其付出努力使项目成功的动机就越小,因此,贷款利率是带有最高限额的贷款规模的增函数;强制偿还问题则来自于借款人为了避免偿还债务而隐瞒其投资回报的可能。借入的款项越大,借款人拖欠债务的风险就越大,因此导致合同强制执行的增加和监督成本的上升。

信贷配给现象意味着人的初始财富决定其人力资本和实物资本的投资能力。实际上,虽然每个人被假定为技能和喜好相同,但仍然具有初始财富(从父母继承的财富)异质性以及投资机会不同的特征。为了避免道德风险问题和强制偿还问题的发生,金融中介机构倾向于把钱借给可以把个人财富作为抵押的个人。更确切地说,由于初始禀赋的承诺价值(Piketty,1997),人的借贷能力随着个人初始财富水平的上升而增强。由于可借入的款项随着个人初始财富的不同而不同,因而不完善的金融市场导致了信贷配给现象的普遍存在。

信贷配给、持续不平等与 “贫困陷阱”

信贷约束是导致持续不平等最简单的市场失灵理论。信贷市场不完善,居民家庭中初始财富较少的一代就会面临有限的投资机会,从而使窘迫的状况得以持续。更有甚者,初始财富极端贫乏的家庭或个人会被长期排斥在信贷市场之外。信贷约束导致代际财富转移的后果,不仅仅使福利和消费的不平等相比收入不平等更加持久,同时导致跨代收入差距更加扩大,初始财富不平等会出现代代相传的持久现象,伴随着不平等的代际遗传,整个社会财富分配极化现象会愈演愈烈。

信贷配给论文例10

由以上分析可知:第一,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即低风险的企业被高风险的企业逐出市场。第二,由于市场风险的上升,银行将逐渐调高贷款利率。

三、道德风险与信贷配给

信贷市场上的道德风险,主要是指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后改变贷款用途,将资金投向高风险项目,从而使银行面临的风险上升。下面将证明,和逆向选择一样,道德风险也将导致信贷配给。假设企业没有自由资金,贷款金额为1,有两种可以选择的经营策略:一种是稳健经营,此时能够取得确定性收益R0;另一种是冒险经营,此时收益有RH、RL两种可能性结果(RH>R0>1+i>RL=0),其概率分别是RH、RL。那么,企业稳健经营的必要条件是:

因此,银行的理性做法是,当ii?鄢时进行干预,对超额需求实行信贷配给,此时信贷供求缺口无法通过利率的调节自动实现均衡,这意味着道德风险将导致信贷配给。

四、信贷配给均衡与一般性均衡

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论认为:货币供求应该相等,当货币供给大于需求时,利率下降,反之利率上升。从长期来看,货币供求保持平衡,市场利率等于均衡利率。斯蒂格利茨和威斯则认为信贷市场上可能存在着一种长期的配给现象,实际利率比瓦尔拉斯的均衡利率要低。下面,我们用图1来说明:在信贷市场上确实存在着长期的配给均衡,而且对于银行来说,信贷配给优于体现帕累托效率的瓦尔拉斯均衡。

图中第一象限是信贷资金的供求曲线;第四象限是银行收益曲线,反映了银行收益与贷款利率之间的关系;第三象限是存款市场的供给曲线,反映了银行收益与资金供给之间的关系,并通过第二象限的45°线与第一象限的信贷供给曲线相对应。在第一象限中,贷款供给曲线LS与需求曲线LD相交于im,这是瓦尔拉斯一般均衡论中所谓的市场出清的均衡利率,此时信贷供求相等,没有信贷配给现象。但是,当信息不对称时,银行无法根据每个企业的实际风险状况给出相应的贷款利率,只能根据自身的平均收益最大化来确定一个统一的贷款利率,此时的市场利率不是市场出清的均衡利率,而是使银行收益最大化的利率i?鄢。当ii?鄢时,由于利率的逆向效应大于正向效应,出于规避风险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银行将主动地实施信贷配给行为。当i=i?鄢时,银行收益达到最大化,此时无论利率上升或是下降,银行收益都将下降,因此将i?鄢定为贷款利率将是银行的最优选择,此时市场达到一个长期的均衡状态,在这种均衡状态下,信贷需求大于供给,对于超额的信贷需求,无论利率多高,银行都将不予贷款。

以上分析表明,当存在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时,对银行而言,配给性均衡优于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

五、结束语

在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中,信贷配给主要来自两个原因:一是随着利率的上升,贷款申请人的结构发生了逆向改变,低风险的企业退出市场,高风险的企业留在市场。二是随着利率的提高,从事低风险项目的企业,为了要偿还高额利率,也会转而从事更具风险的项目,从而增加违约风险。当银行通过信贷配给使信贷市场达到均衡时,市场利率通常小于使市场出清的均衡利率,此时利率不再是反映信贷市场供求状况的指标,这是中央银行在将利率作为中间目标时需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参考文献】

[1]J.StiglitzandA.Weiss.Creditrationinginmarketswithimperfectinformation[J],AmericanEconomicsReview,1981。

[2]H.Bester.Screeningvs.Rationingincreditmarketswithimperfectinformation[J],AmericanEconomicsReview,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