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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领域普法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2-12-21 15:39:02

建筑领域普法工作计划

建筑领域普法工作计划例1

建筑计划学是建筑科学与计划科学相交叉而产生的边缘学科。它是为科学的进行建筑设计而进行的各种研究和准备。随着研究领域的逐步深入建筑计划学从调查研究为主要工作方法到以关注环境问题和环境行为为主的研究方向。而城市设计正是关注城市的空间环境的学科,城市设计通过组织承载城市生活的物化环境来塑造城市的意义,通过干预城市空间发展进程的过程来发挥作用。从这个角度看建筑计划学与城市设计在这个研究领域有许多相关性。

1,研究领域的相关性

建筑计划学关注的环境行为学研究有着深刻的学术背景,可以说建筑计划学的这一研究领域可以称之为基于环境一行为的建筑科学。首先,行为科学(Behav―ioral Science)这个词于本世纪50年代在美国得到广泛应用,它是以人类行为为课题的科学,一般包括社会学、社会和文化人类学以及心理学、生物学中的行为问题,还涉及到经济学、地理学、法学、精神病学以及政治学;其目的是为更好的理解人的活动、态度和价值观。与建筑环境有关的行为研究侧重关心人类生活的行为方式以及与物质环境的相互关系。这一研究领域有关的学科还有环境心理学、人与环境关系、环境社会学、人类生态学等。在建筑领域的建筑计划学广泛吸收环境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探讨具体的空间行为理论,建立以此为基础的建筑设计方法论。但是,环境、行为的建筑计划学的方法和传统建筑学的方法存在根本的差异,知觉与行为的研究需要运用系统分析、逻辑推理等作为理论的学术依据。并且,行为研究中问题的提出是多方面的,建筑师一般不具备这些知识且不具备这种思维方法。这一切导致环境行为学与建筑学的理论和实践的脱节。从当今西方行为建筑学的研究动向来看,建筑计划学这门学科已经进入具体、深入、细致的研究与实践并举的阶段。

城市设计注重的是对空间和形体环境的艺术处理和人们对它的感知。作为一个明确的设计领域,城市设计处于建筑和城市规划之间。和建筑学科不同,城市设计必须强化推理城市前景的能力,研究多种发展可能性,进而在这种可能性中寻找城市的新思路。这种推理和思考会对建筑设计带来多种的可能性。城市设计应当以培育城市性为目标,这意味着城市设计所提出的城市场所的形式、区域和特征必须是为公众利益服务。环境行为学作为城市设计研究重要的相关学科,在现代城市设计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城市设计学科所涉及的环境行为研究也属于建筑计划学的研究范畴,其应用也都是基于建筑计划学的研究和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但是,从学科体系的建立来看建筑学与城市设计属于不同的设计层次,设计的阶段、任务和对象不同。

因此,就有必要将建筑计划学与城市设计的具体的行为模式相区别,并加以深化。此前,从城市设计的学科角度对城市问题的研究层出不穷,比如:科林・罗与弗莱德・凯特的《拼贴城市》经常使用的“图一底法”是城市形态研究的重要方法;强调公众参与的倡导性城市规划已成为规划创新研究的重要方向;现阶段城市设计师的设计活动也非常关注环境行为学的影响,他们从各种角度探讨环境行为学在城市设计领域的应用。建筑计划学所关心的是人们生活环境质量,尤其是面广量大、为普通人服务的社区住宅环境、城市公共环境和建筑小环境等微观环境。比如:亚历山大的《模式语言》主要是建筑的环境行为研究。可见,两个研究领域有着层次的不同也有相交叉的共同研究领域。

2,研究理念的共同性

随着环境行为成为建筑计划学与城市设计共同关注的对象。以城市的宏观视点和“人”的微观视点都成为两个学科的发展所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在考虑设计理念时,主要着眼是现代社会的本质性文化精神。从文化精神内涵上看,现代性的精神维度包括人们所熟悉的理性、启蒙、科学、契约、信任、主体性、个性、自由、自我意识、创造性、社会参与意识、批判精神等;从文化精神的载体上看,现代性的精神维度体现为作为个体的主体意识、公共的文化精神和文化价值、系统化的历史观,等等。因此,关注“以人为本”是建筑计划学与城市设计的共同研究理念。

2,1公共空间与个体的主体性和自我意识

个体的主体性和自我意识的生成和走向自觉,是现代性的本质规定性之一,是全部现代文化精神的基础和载体。换而言之,个性化是理性化的必然内涵。传统的公共空间设计注重的是经验文化模式,空间的生成可以遵循传统、经验、习俗和惯例等。后现代的城市设计尊重场所精神的塑造,和文化环境对历史的反映。而文化哲学认为,只有当个体超越纯粹的自在自发的日常生活的阈限,同科学、技术、理性的自觉的精神再生产或自觉的类本质的对象发生实质性的关联时,现代社会和传统社会的割裂才实质性的发生,现代意义上的人才真正的产生。因此,可以认为现代性的创造更应关注人的主体性及自我意识,这种个体的状态不是少数社会精英的特殊状态,而是现代社会公民的普遍的生存状态。“人”是现代社会运行的支撑性因素,是现代社会的创新能力的源泉,这也是“以人为本”的精神实质。现代公共空间的成功塑造必须注重个体价值的实现和自我意识的满足。

2,2契约、理性的城市公共文化精神的塑造

城市公共空间应该是遵循公共的文化精神,而当主体性、个性、自由、自我意识、创造性、社会参与意识、批判精神等成为现代人的本质的生存方式和规定性的时候,整个社会的普遍心理、价值取向和文化精神必然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经验式、人情式的文化基因让位于自觉的、理性化的人本精神。在这种情况下,公共文化精神的主导性价值取向,必须兼顾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现代个体的主体性、个性、自由、自我意识、创造性、社会参与意识、批判精神等文化特质,另一方面是如何保证那些追求自我利益和自我实现最大化的自由个体形成一个合理的合法的共同体。由此而产生的以平等、契约信用等为核心的人本化的、理性化的社会文化精神。这种社会文化精神似乎很难以具体的空间形式所体现,因为人本的、理性的并不是具像的事物,但是平等、契约的文化精神都离不开理性、科学的精神。至于普遍的信任和信用精神和机制,更是离不开科学精神和信用理性的支撑。我们可以用人本精神和技术理性来表征现代社会普遍的理性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简单的符号化和风格化的追求并不能体现现代社会的理性精神,也就不具备现代社会的意义。正如西方高技派的建筑风格体现的技术美与高情感可以融入现代社会,体现理性的大众审美,而简单的抄袭正是不谙社会文化背景,一段时间之后始终不能融

入城市文化,并面临被改造的命运。

东西方的文化是不同的,而在全球化的时性化与契约化的公共文化精神是相同的。随着我国民主化的进程,平等、契约与信用的等人本化、理性化的社会文化精神代表着公共文化精神的新取向。城市空间的塑造与创新必将建立在对城市公共文化的深层次追求上。

2,3意识形态化与城市性

理性化的现代性文化模式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其无所不包的统摄性。具体说,现代性的文化精神维度不只是表现为个体的主体意识和理性化的社会文化精神,它还会进一步整合为一种系统化、自觉的意识形态,一种自觉的、理性化的世界观和历史观,一种设计和规范人类历史目标的“宏大叙事”,它指的是一个时代和或者一个具体的历史一社会群体所具有的意识形态。理性化的文化精神从个体的社会的一般的文化模式和价值取向上升为普遍的、总体性的、意识形态化的文化精神,是理性化精神的内在必然性。理性的内在分析和反思本性必然驱使理性不仅规范个体的和群体的行为和活动,而且直接指向社会总体和历史目标。

作为现代性机理与图示的具体化,城市设计与建筑计划学将关注环境行为研究所体现的最高目标,创造和谐社会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文化。这体现了它们研究理念的必将孕育着更多人类文化的精髓,创造出多彩的建筑与城市空间艺术。

3,研究方向的差异性

尽管建筑计划学与城市设计在研究领域和研究理念具有很强的相关性,但是这并不等同于可以将建筑计划学与城市设计混为一谈。

人的活动形成了城市的功能和城市空间的复杂性和丰富性,研究城市必须承认城市具有的文化现象,社会生活是城市环境形成的本源。城市的“环境”突出表现在人们聚居于城市,获得乡村所不具备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丰富性,体现了城市所包含的物质环境所负载的社会结构、组织制度、人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文化意义。从本质上讲,城市环境不仅包含的是物质环境,而更多的是一种文化现象。正如F・吉伯特在《市镇设计》一书中对城市的阐述:“城市是由街道、交通和公共工程设施等以及劳动、居住、游憩和集会等活动系统组成。把这些内容和城市美学联系起来就形成了城市设计的环境意义。

建筑领域普法工作计划例2

建筑工程管理理论是近年来发展的管理学科,随着当今社会步入信息化与科技化时代,人们创造财富与福利的方法、途径等有了新变化,不再是重复传统的生产活动,而是更加注重项目开发与项目实施。良好的建筑工程管理,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与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越来越成为社会主要管理领域,并将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及具体项目的应用而不断调整与改进。

一、观念的改变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筑工程企业主要完成上级交付的计划任务,并以追求产值为目标。但是在市场经济体系下,建筑工程企业必须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适应时展的需要。在实际应用中,应将市场观念取替计划观念、利润观念取替产值观念、管理观念取替行政指令,以此促进工程管理者的科学决策,同时改变经验主义,实现科学技术管理,强调创新,促进建筑工程的发展。

二、对现代建筑工程管理体系进行管理的必要性

第一,有利于同其它生产或者经济领域相互交流和沟通。众所周知,不同的生产或经济领域具有很大的互补性。对我国当今的建筑工程管理体系实施现代化的管理,可以方便大范围地与其它生产或者经济领域进行合作,从而有利于整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

第二,有利于解决当今建筑工程中存在的诸多管理问题。由于当今建筑企业私营化起来越普遍以及企业自身的改制导致的管理机制被严重削弱,使得质量问题、违法违纪案件、管理混乱,工程事故以及鉴定不利等管理问题普遍出现,因此必须对现代的建筑工程管理体系加强管理,才能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

三、加强现代建筑工程管理体系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1、加强进度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建筑工程变更的体系中的管理

管理人员编制的进度计划要具体、合理,要对人员、天气、材料等影响施工过程的因素充分考虑。对管理人员定期召开会议,使他们能够牢记各个施工阶段的施工计划与目标。进度款是建筑工程进度的重要保证,要充分做到使用合理、规划详细。以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这个大局为重,对施工中出现的矛盾,要积极协调,对影响施工进度的原因要进行深入调查,及时解决,保证施工进度。

对所有管理人员,施工质量的管理都是其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质量管理人员在主动与监理部门等积极配合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控制方法以及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加强管理力度,可以大大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人员要严格依据新的国家标准和规范为对施工作业进行监管,对施工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明确规定,对于随时发现的问题,要立刻采取纠正措施,同时编写质量控制书对出现的问题以及对策进行详细说明。对建筑工程变更的体系要严格控制。

第一,既不能由个人的主观愿望对建筑结构布局、和装修等标准进行任意变更,也不能对建筑临时设备和材料进行随意变更,以避免造价失控的出现。第二,既定的施工时段内不要轻易更改施工方式,保证加班施工和签证用工的必要性,尽可能减少施工成本。第三,对于施工方面的管理,如果出现问题和矛盾需要变更签证,要先弄清楚是属于哪一方面的责任。

2、普及计算机技术,促进建筑工程管理体系效率的快速提升

现代建筑工程管理手段的实施与计算机密切相关。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是现代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对建筑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的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自上世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体系就工程质量、造价、工期和投资效益等方面吸收和创新了很多有效的现代管理技术和方法。特别是随着计算机辅助管理和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很大程度促使当今国内外很多新颖的管理手段和想法快速与建筑企业的日常管理相融合。这在保证工程质量、改善投资效益、提高企业的管理技术水平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有效、积极的作用。实践证明,计算机辅助管理能够促进建筑工程管理体系效率的快速提升。

与国外计算机水平发达的国家相比,计算机技术与应用在我国各个行业的普及率还相对较低。建筑工程业也是如此。因此,无论管理人员还是工程技术人员都应当接受相关计算机知识的培训以及现代管理体系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在职工技术培训、现代化管理知识普及等方面不断加强管理力度,以达到管理体系计算机应用水平的快速提高。整个建筑企业的业务人员都能够熟练的运用计算机办公,从而真正意义上实现管理现代化、工作规范化的要求。

3、在管理人员方面,要充分发挥监督、约束、竞争和激励等机制的作用

要保证监督、约束、竞争和激励等机制的不断创新。对管理人员实施科学合理的管理,才能保证他们在整个现代管理体系中发挥关键作用。依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完善竞争机制,通过竞争补充管理体系的新鲜血液,引进优秀人才。在企业内部广泛使用竞争上岗的制度以充分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达到提高办事和工作效率的目的。以保证企业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的提高为目的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管理、设备、材料和人工成本费用的控制,同时提高对机电设备与劳动的干预。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党政工作、后勤保障等方面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建立有力的约束机制保证项目管理的平稳进行,保证管理工作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并严格认真执行,以保证管理工作的标准、规划。

四、总结

建筑工程管理体系的正确管理需要建筑工程使用和管理单位共同的正确的管理和使用,它要求我们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必须做好建筑工程管理活动的每个具体环节。随着我国建筑行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对建筑工程管理体系的管理也必然更加专业化,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的要求越来越苛刻。这就要求建筑企业要不断加强其内部的管理体系,以便能获得更多利润、降低生产成本、保证企业部门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现代管理体系有着非常强的整合能力,如何做好现代建筑工程管理体系的管理工作,需要所有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建筑工程管理体系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群众才能够有一个放心安全的居住环境,我国的建筑事业就能够蒸蒸日上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建筑领域普法工作计划例3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为把五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班子成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和充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基本形成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度,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考核、检查等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按时填报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统计报表,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法制宣传教育及组织工作扎实有效。一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公务员深入学习《城乡规划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读本》、《云南省傈僳族自治州六库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预防职务犯罪读本》、《反腐倡廉学习读本》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新颁布的各类法律法规,从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做到每年度学法不少于60小时;二是坚持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4次以上;三是积极组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人事部门及司法部门组织的普法知识考试共计十余次,考试成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历次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四是积极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定期组织“法律七进”活动,积极参加各种法制宣传主题及“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普法宣传及依法治理工作档案资料齐全。

(三)普法经费投入有保障。 “五五”普法期间,在行政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我局每年用于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及培训的经费近万元,每年安排一定资金购买普法教材,先后订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乡规划法》、《物权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读本》、《云南省傈僳族自治州六库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 例》、《“五五”普法学习问答》、《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纲要》等15种普法读物397本,其中行业读物占8种共计214本,由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人手一册发放到各位干部职工手中,方便大家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

二、分门别类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决策能力。领导干部既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又是决策者,领导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既是提高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带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需要,也是不断提高我州城乡规划建设水平的需要。为此,几年来,我局领导不但带头参加了省、州举办的《物权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知识培训,也积极组织参加了我局举行的各类法制教育培训,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建设法治政府基本知识》等普法教材,重点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新颁布的专门法律法规读本,法律知识和素质有了极大提高,切实做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二)执法人员积极学法,提高执法能力。行政执法人员站在行政管理的第一线,其执法素质的高低和水平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和执法机关的形象。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通过以下五个环节督促落实。一是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要求公务员、事业单位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法制讲座,组织多批次人员参加省建设厅举办的各类专业法规的学习培训,严格考勤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学法主动性,变被动学法为主动学法;二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强化执法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四项制度建设相关要求,及时把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执法人员,公开科室职能职责,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办事标准,履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三是把执法责任考核与岗位责任、公务员考核、奖惩、任免等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优秀公务员及先进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建设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纪检、监察等专项监督,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违法行为和消极不作为而造成重大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五是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教育,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廉政建设规定,观看反腐电教片,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五五”普法期间共计组织局机关公务员及执法人员观看反腐电教片十余次,四百多人次。通过努力,行政执法人员增强了自身的法律素质,能够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加强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五五”普法期间,我局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一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开展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重点学习《劳动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职工权利义务的认识,构建和谐劳务关系,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引导建设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规范有序、健康运行的良好氛围,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二是充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特点,利用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各类建筑工人及农民工进行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利用安全生产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机会深入工地开展建设法律法规宣传,使广大建筑工人及农民工兄弟受到基本的法制普及和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清理拖欠建设工程款工作过程中,充分利用替农民工追讨工资和血汗钱的机会,以加强依法维权为重点,加强对建设领域农民工的维权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农民工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意识、维权意识和综合素质,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努力,“五五”普法期间,我州工程建设领域无重大上访及治安案件,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建筑市场形势稳定。

(四)各类行政执法事项有效开展。“五五”普法期间,我局各项行政执法事项稳步开展,普法成效明显。一是加强规划审批,严格“一书三证”制度,依法办理各类建设规划手续;二是严肃查处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案件,依法规范城乡规划建设行为, 全州共查处违章建筑27起;三是加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开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监察工作,研究制定城乡规划区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容积率调整的条件、程序、处罚等管理规定,并经各县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实施。开展至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州应查30项,实查30项,涉及容积率调整的有5项,均按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四是加大质量安全执法监察力度,全州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形式稳定,历年工程竣工质量合格率100%,开展全州范围内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4次,依法查处事故责任主体2起,起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目前3起事故保险都得到了及时赔付,赔付率100 %,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五是加大建筑业市场管理,清欠工作成效显著,共计清欠民工工资280万元,涉及民工96人,清欠工程款420万元,涉及企业8家,发放《施工许可证》95 份,报建率100%,监理、招投标及建筑业各类从业、执业资格管理力度不断加大,建筑市场稳步发展;六是规范房地产业市场管理,严格房地产业企业、拆迁企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及商品房预售管理,按计划开展保障性住房工作,加大廉租房建设及租赁补贴资金管理力度,圆满受理案件1起,全州房地产市场形势稳定;七是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原则开展招投标管理工作,全年公开招标率100%;八是依法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市政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扎实有效,全州收缴市政工程行政事业性收费 1.88万元,罚款970余元,处理违规开挖市政道路、破坏市政设施等事件8起,查处擅自占道经营4000余起,发放建筑材料运输许可证203份,拆除不规范悬挂布标73条,规范临街雨篷335户,发放《城建监察警示》65份禁止机动车辆乱停放现象,受理各类申请600余份,经审核审批472户。

三、“五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制度不够完善。从总体上,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在工作中做到遵法、守法、依法办事。但目前,我局的普法教育很大程度上还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的机会少,且检测考评机制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广大干部职工知法、学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预期的普法效果很难实现。

(二)宣传培训工作有待加强。由于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专业性、技术性极强,且涉及面广,千头万绪任务繁重,因此很难统筹调配出足够多的时间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普法及依法治理方面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此外,由于财力有限,无法保障广大干部职工有效通过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和考察学习等方式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完善依法治理工作。

建筑领域普法工作计划例4

事后质量抽查作为大型普查的“规定动作”,遵循“严格保密、随机抽样、异地抽查”的原则,采用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来确定抽中普查区。国务院普查办公室在普查登记复查阶段,要对抽中普查区入户登记质量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用来评价全国普查登记复查质量。其特点是抽查方案严谨,抽查步骤环环相扣,但入户登记时间较为紧张。北京市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分为两个步骤:第一,采取市普查办公室分阶段验收的方式,在建筑物核查、清查摸底、入户登记等阶段,在每个区县抽取一个普查区,对重点指标进行抽查,将存在的问题和应该注意的事项进行通报,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到对区县的整体考核中。第二,统一时间开展全市范围内的事后质量抽查。由市、区两级普查人员组成市级事后质量抽查组,采取跨区域抽查的方式,对抽中普查区进行再次查访。抽查组人员从样本抽取、方案培训、资料准备、入户登记、样本比对、反馈查询和计算漏报率等方面,综合评价北京市普查数据质量。其表现特点是:实行跨区域抽查,有效地排除了人为因素对普查工作的影响,避免了本地区相关单位对抽查独立性的干扰,但入户登记时间依然很紧张。

国家和北京市事后质量抽查组人员依据《事后质量抽查方案》,严格执行抽查地点事前保密、到抽查区县当场开启信封、宣布抽中地区、进入抽查小区再次访问等流程。一方面抽查组人员到达抽中小区后,对抽中小区资料进行封存并录入全部普查小区的普查表,复印清查摸底表和小区图,根据普查小区图了解抽查工作范围,开展入户登记;另一方面,对普查员选聘资料、清查底册资料、清查登记资料、普查表等各种原始资料进行检查,通过抽查结果与原始资料的比对,计算综合差错率,检验数据质量是否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例如,在经济普查中,需要对被抽查普查小区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逐一走访,检验单位填报率、普查表和清查表的填报质量和录入质量,并主要核实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漏报或虚报情况,主要指标的填报质量,抽查指标的漏录、错录情况。农业普查则需要对农村住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走访,检验普查对象漏(多)报率、主要普查指标填报数据的多报率与少报率。同时还需要对普查表的抄录、填报、识别等方面的差错进行全面检查,与普查登记结果进行比较核实。人口普查则需要对户记录、人记录等指标进行比对核实,检验漏登率。

对于区县普查办公室来说,接受国家和北京市事后质量抽查,要制定《事后质量抽查工作预案》,从检查行程、普查表整理等方面,充分考虑每个检查环节,并及时联系被抽中乡镇普查办公室,准备抽中普查小区图、清查底册等纸介质材料。

区域划分看变化

大型普查具有不可逆性,每个环节都不容忽视。因此,将数据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全过程尤为重要。普查期间,关注增减变化,加强源头数据审核,做好重点指标评估,实现区域划分和建筑物核查抓完整性,清查摸底抓查找率,填报普查表抓填报率,是控制数据质量的有效措施。笔者将重点介绍区域划分和建筑物核查数据质量控制。

区域划分和建筑物核查是大型普查的前期基础性环节,也是明确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分工和责任的有效保障。北京市在进行普查区划分和普查区地图绘制的同时,开展了经济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工作,根据最新航拍地图和电子地图,绘制电子化的普查区示意图,并组织普查指导员深入大街小巷,核实和修正乡镇界限图,确定普查区边界,划分普查小区,对建筑物进行核实。

房山区在区域划分和建筑核查工作中,针对情况复杂的城乡结合部、拆迁村工作量较大、山区建筑物拆分等现状,在实地踏查确保边界清晰、不交叉、不间断,普查区域划分不重不漏的基础上,区域划分重点核查普查区边界是否准确无误,绘制的普查区小图地域范围和界限是否明确,是否完整绘制普查小区内的房屋、道路,是否让普查员按照地图标注,明确调查范围,计划每天行程路线。例如,人口普查针对区域划分准确度和实效性不易把握的问题,采取大中型单位直接管理,新住宅小区追根管理,村中村现象配合管理的方式,将大中型单位纳入区乡两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既落实责任又方便管理;对无管理部门的新建住宅小区,按其属地落实责任;对村中村现象,以居住地为主,原住地配合进行巧妙划分。

建筑领域普法工作计划例5

在各类大型普查中,划区绘图一直是普查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关系到整个普查能否顺利开展。唯有科学完成该项工作,才能合理配置基层普查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规划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普查不重不漏。2013年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创新了调查手段,全面推行普查地图电子化,要求县乡两级普查机构放弃传统的纸质操作模式,在普查区划分和管理系统中完成地图绘制,这就对本次的划区绘图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要求,该项工作能否圆满完成直接关系后期普查员手持PAD上门定位能否成功。本文通过对我市在本次经济普查划区绘图工作中由于开展了普查地图电子化而产生的新困难作相关探讨,以期为今后的普查工作提供参考。

一、“三经普”划区绘图的新问题

(1)电子地图影象陈旧、清晰度欠缺。首先,我省下发的“三经普”电子地图是省测绘局提供的航拍摄影图,由于拍摄时间早,一些地方实际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无论是建筑物分布还是行政区划的划分,甚至是普查区域的完整,图和实际都存在一定差距,无法很好地满足本次普查区域划分的需要。我们有存在一些新开发区域,比如慈溪市的杭州湾开发新区在地图上缺失,航拍摄影图上显示的是一片,无法进行边界绘制。其次,一些地区电子地图影象和实际存在偏差,有的村庄地图显示为山区,有的楼宇地图显示为道路。第三,本次航摄影像图的比例尺为1:10000 ,一些面积较小的城区,电子地图清晰度尚可,但是面积大的乡镇、山区、海岛,受比例尺影响,电子地图显示效果不佳,边界较模糊。

(2)电子地图原有的村级单位名称标识、边界划分不规范。按照普查工作要求,本次划区绘图工作要以《2013年浙江省统计用区划代码》做为三经普的地址码库,村级普查区划分必须要与《2013年浙江省统计用区划代码》中的村级单位完全一致,除了无实际地域的村级单位外,每个村级普查区都必须有一个完整且封闭的边界线,而村级单位的命名和编码也要与《2013年浙江省统计用区划代码》统一;边界划分不能穿越建筑物。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遇到以下问题:第一、电子地图中存在村级单位名称标识缺失、名称标注不规范、标注位置错位等情况;第二、电子地图中原有的村级单位划分是根据国土部门的土地分界来划分的,与我们的统计用行政区划存在差距;第三、由于本次普查采用PDA进行数据采集,考虑到大容量图片会严重影响PDA运行速度,普查要求对于一些确定无建筑物的区域,在电子地图中要把原边界拉直,而该项工作的工作量实在太大,原地图中的边界弯曲情况普遍存在。第四、电子地图是航拍图,存在拍摄角度问题,部分存在于边界位置的建筑物,看起来正好是穿越了建筑物。

(3)绘图软件不完善、操作难度大。国家为“三经普”划区绘图工作专门研发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区划分和管理系统还不完善、程序上还存在教多漏洞、操作系统运行不稳定。首先,使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区划分和管理系统必须安装特定的浏览器,如Internet Explorer 8、Google Chrome 26.0.1410.43、Mozilla Firefox 20.0.1等,并且对电脑的硬件环境也有较高要求,运行速度受计算机配置影响很大。其次,绘图软件系统运行欠佳,程序突然关闭或电脑死机时无法自动保存已经完成的工作成果。第三、受绘图软件的限制,划本次区绘图工作要求多次改变,极大程度地增加了我们基层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第四、绘图软件操作性欠佳,导致我们无法根据实际情况绘制和修改一些边界。在实际工作中,我市几处错误的市级边界无法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有一些飞地无法按照实际情况绘制。第五、在绘图工作后期,普查区边界数据导入到国家规定的导航图后,部分地区边界产生偏移情况,自己无法及时修改,需要找软件公司统一进行操作。

二、面对新问题对提高划区绘图工作的几点思考

(1)加强领导重视,改善条件。由于开展了普查地图的电子化 “三经普”划区绘图工作对普查的人力、物力、财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是绘图程序更好地研发、还是基层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或是高素质普查人员的选聘,都离不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2)建立各级统计用地理信息系统,重视电子地图的日常更新和维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行政区划更新变动很快,建立各级统计用地理信息系统,专人负责更新维护,让“三经普”的电子地图成果能够高效、长久地合理利用起来,为以后各类普查的划区绘图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建筑领域普法工作计划例6

住建局责任领导:周林

责任股室:建管股

股室责任人:张继波

计划完成建筑业增加值8167万元,增长25.2%,计划新增2家建筑业企业入库(阿坝县万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和阿坝州东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计划2020年年底,入统企业共计4家,2019年完成产值为2525.70万元,2020年计划完成建筑业产值为10692.7万元,增加值为8167万元。

推动鼓励建筑企业转型提升,再接再厉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县建筑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力完成2020年2-3家规上企业的入统任务,计划2021年完成新增2家规上企业入统,1家规下企业完善入统条件。督促规上企业(即取得国家省州建筑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企业)完成统计局资料审核,完成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注册及月报事宜。

(二)、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124607万元。增长7.6%。

住建局责任领导:何志全

责任股室:住保股

股室责任人:张继波

配合县经信局完成建筑业线下服务产业如技术咨询企业等服务行业产值信息统计。

(三)、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35421万元,增长40%。

住建局责任领导:周林

责任股室:建管股

股室责任人:张继波

配合县发改局完成2020年住建系统固定资产统计任务。

(四)、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达到省州考核标准。

住建局责任领导:周林

责任股室:建管股

股室责任人:张继波

配合县市场监督局、经信局完成住建领域社会投资项目数据收集。

(五)、优化营商环境,新登记企业增长率达到省州考核标准。

住建局责任领导:周林

责任股室:建管股

股室责任人:张继波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保证金收取、使用和返还,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改进施工现场“锁证”方式,切实做到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成效,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进一步减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项目审批申报材料,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

对于重点建设项目继续实施“容缺承诺制”政策,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建设。项目在关键验收环节前,承诺期限内提交了全部承诺材料的建设项目,我局将按正常程序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发放施工许可证。极大缩减审批周期,全力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对于具体困难事项的解决,开展“三制”管理办法:即“承诺制”,明确报批事由、时限等事项承诺,科学掌控、限期办结;“举报制”,就执法人员的监管行为进行监督,坚决遏制“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协商制”,就建筑业企业和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推进、有关诉求的解决进行协商,促进建筑业良性发展。

(六)、污水垃圾处理率达到省州考核标准。

住建局责任领导:潘强

责任股室:综治办、县自来水厂

股室责任人:马林

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完成污水、垃圾处理处置工作。

(七)、农村户用厕所普及率达到省州考核标准。

住建局责任领导:周林

责任股室:建管股

股室责任人:张继波

积极完成厕所革命建设项目实施,完成省州农村厕所普及率要求目标。

(八)、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省州考核标准。

住建局责任领导:周林

建筑领域普法工作计划例7

近年来,我市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为重点,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全面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我市中小学建设面临着许多新的任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还存在着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农村中小学点多面广,校点分散,校均规模小,办学成本高、效益低。全市小学在校学生低于100人的有142校,在校学生不足80人的村小点有2131个,在校学生不足30人的一师一校点有1201个。农村初中校均办学规模仅有21个教学班,校均在校学生数1497人,办学规模小于18个班的初中还有58所(占农村初中总数的32.58%);二是校舍建设标准较低,大量使用危房现象十分突出。全市有D级危房100万平方米,危房率超过20%。涉及的学校及校点共1971所。近年来,多次发生危房倒塌事故,广大师生的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三县级财政自给能力差,“普九”欠债大,多数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标准,教学及其辅助用房、设施、设备不配套,办公设施、学生课桌椅破旧,师资的补充和更新缓慢,严重制约义务教育质量的提高。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是我市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标志,是确保校舍安全,达到学校长治久安的有效途径,是创造良好的软硬件和现代校园环境,发展高水平教育,建设教育强市的基础工程。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开展好这项工作,努力实现义务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全面提升义务教育综合水平为目标,以推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规范发展、均衡发展为重点,以全市中小学危房整体改造为契机,加快我市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进程,使全市义务教育水平在普及的基础上实现新的发展和提升。

三、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发展目标

在全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中,要做到布局科学合理,生均占地、校舍建筑面积、教学设备等硬件设施达到国家标准,教学、生活、运动区域合理分区。具体目标是:

(一)实现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通过标准化建设,促使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科学合理,校舍建设达到标准,校园环境规范整洁,设施设备充实完善,教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办学水平明显提升。

(二)实现义务教育的规范发展。通过标准化建设和科学管理,使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努力做到规范规划、规范建设、规范办学、规范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通过布局调整、优化师资、加大投入、改善条件,努力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实现义务教育质量和效益的全面提升。通过规范义务教育管理、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促进义务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高。

四、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建设标准

(一)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整体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实行全市统一标准,分类配套,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整体推进。具体组织实施以县(市)区为单位,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统筹安排。

2.统筹协调,综合利用。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要与中央实施农村初中改造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正在实施的“866”工程相结合,盘活用好现有教育资源。

3.合理布局,适度集中。学校布局原则上按照“三个集中”(高中向县城集中,初中向乡镇集中、小学向村委会所在地集中)规划,形成适度的规模办学。

4.突出重点,适度超前。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项目安排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规划、设计、建设适度超前。

5.依法依规,规范达标。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贯彻执行发展基础教育的方针政策,新建校舍必须做到安全、实用、经济、美观,满足教育发展需要。

(二)建设标准

中小学校舍标准化项目建设、学校班级数量,发展目标按照不低于国家《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建标〔*〕640号)、《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2号)进行和设置,班级数量若需增加的,应根据教学规律增加。

山区村完小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28平方米,半山区村完小生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22平方米,坝区及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完小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县城建设标准化小学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

山区标准化初中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26平方米,半山区标准化初中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24平方米,坝区及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标准化初中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县城建设标准化初中标准化初中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11平方米。

结合中小学危房整体改造具体实施中优先安排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运动场所,其参考标准是:

山区、半山区村完小教室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93平方米,厕所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31平方米,运动场有200米标准环形跑道。寄宿制学校食堂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75平方米,宿舍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按实际住校生计算),坝区完小教室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93平方米,厕所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25平方米,运动场有400米标准环形跑道。寄宿制学校食堂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75平方米,宿舍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按实际住校生计算)。

县城小学教室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2.26平方米,厕所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25平方米,运动场有400米标准环形跑道。

山区、半山区标准化初中教室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87平方米,厕所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25平方米,运动场有400米标准环形跑道。食堂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75平方米,宿舍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按实际住校生计算)。

坝区标准化初中教室生建筑均面积不低于1.9平方米,厕所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25平方米,运动场有400米标准环形跑道。食堂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宿舍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按实际住校生计算)。

县城建设标准化初中教室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2.23平方米,厕所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26平方米,运动场有400米标准环形跑道。食堂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宿舍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按实际住校生计算)。

其它辅助教学用房的规划建设,各地结合实际参考《*市农村普通初中校舍建设规划测算指标(标准)》、《*市农村普通完小校舍建设规划测算指标(标准)》、《*市城市普通初中校舍建设规划测算指标(标准)》、《*市城市普通完小校舍建设规划测算指标(标准)》执行。

2.教学仪器设备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科目一类标准设置,图书按照国家教育部《中小学图馆(室)规程(修订)》标准配置。

五、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着力改善办学条件。两年内基本排除中小学校D级危房,新建学校和校舍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新建学校生均校园占地面积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符合规定,实验室、仪器室、器材室、图书室、阅览室等活动场地和基本条件全面达标。按照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充实完善教学仪器、实验、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电化教育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初中学校配备计算机教室与卫星教学收视设备,农村小学配备卫星教学收视设备和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及成套教学光盘,中小学教育资源信息总量达到标准,基本普及信息技术教育。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学科专业化的要求和省定标准核定学校编制,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编制数确定各学科专任教师的数量及其岗位,按岗位进行教师聘任制改革。加强县(市)区域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建立县(市)区域内教师合理流动制度。加大城乡教育对口支援力度,强化对农村教师的培训,使校与校之间师资力量基本均衡。

(三)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所有学校依法办学,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并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课程,达到教学基本要求。学生入学率、毕业率、辍学率均达到或控制在规定的比例。

六、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是我市义务教育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是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县(市)区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加强和发展义务教育的有关工作统一到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上来,统筹规划,周密部署。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市)区两级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财政、计划、建设、国土等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我市中小学标准化工作顺利进行。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各地学龄人口变化、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教育资源现状,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对本县(市)区原有中小学布局规划进行调整。

(三)严格标准、规范达标。凡新建和改扩建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教学用房、行政用房、生活用房、活动场所和设施设备等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建筑领域普法工作计划例8

高等学校的计算机教育有两类不同的范畴:一类是计算机专业的学科教育――计算机专业教育;另一类是对全体大学生的计算机普及教育。目前,在国内外计算机专业教育的研究工作相对比较成熟。在国际上,ACM/IEEE-CS不断推出计算机学科课程设置的最新方案,在国内中国计算机学会、全国高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清华大学出版社联合的《中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教程2002》(China Computing Curricula 2002,简称CCC2002)是国内相关研究工作的总结。但是对于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教育问题,国外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寻,在国内,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和清华大学出版社于2002年成立了“中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改革课题研究组”,经过多年的对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的实践和经验、条件基础和社会需求的研究和总结,相继提出了课题报告《中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课程体系2004》(China Fundamental Computing Curricula 2004,简称CFC2004),CFC2006,CFC2008[5],成为指导全国各类高校办学的重要文件。CFC2008是在CFC2004和CFC2006的基础之上,经过对近年来的教学实践和经验总结,由课题小组提出的最新研究报告,它重新编写了本科院校课程体系参考方案,提出了各类专业(包括理工、农林、医学、财经、文史法哲、艺术和师范类等专业)的计算机基础课程参考方案,提供了各类专业学生学习的计算机课程,列出了每门课程的要求和内容,以及与之相应的实践环节。在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的问题上我们国家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但是我们也看到,虽然CFC2008提出了各类专业计算机基础课程参考方案,但是它在学科划分上还是比较笼统,对于要求彰显本校办学特色的各类高校来说,其课程体系设置还需要研究更详细的方案。同时,计算机科学技术与应用技术飞速发展,各种新技术、新应用不断涌现,对人才的要求也不断出现新的变化和新的要求,因此,对于办学特色鲜明的学校来说,如何有效地设置和动态地调整计算机课程,研究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要求,是当前各类高校需要研究的一个课题。本文主要研究讨论土木建筑类大学计算机课程体系的设置与要求问题,目的是为了彰显土建特色,为社会培养所需的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计算机应用型土建类人才提出一点建议。

一、当前计算机科学与应用技术在土建领域的发展形势,对人才的一般与特殊要求,现有人才状况。

众所周知,计算机科学技术与应用技术从其诞生之日起,一直是飞速发展,其应用也遍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在各个行业,专业技术与计算机科学技术及应用技术相结合越来越普遍,技术划分越来越细,水平越来越高。以土建领域为例,计算机的应用由过去的主要参与数据分析,到现在的辅助设计,辅助施工,数据处理,办公自动化等,为土建领域的技术革新,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并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计算机在土建领域的应用有以下一些特点:

2.计算机的应用在土建领域继续深化。虽然当前计算机的应用在土建领域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各种专业软件不断涌现,但和人们的期望相比,显然还有差距,各类软件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一些工作中计算机的应用还很薄弱,这些问题都促使了计算机在土建领域的应用继续深化,例如结构分析类软件是土建工作中应用最早,技术相对成熟的软件,但它在可视化、数据交换方面,还需要改进。所以在土建领域计算机的应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3.土建领域计算机的应用涉及计算机的众多技术。由于土建工作的特殊性,所以计算机在土建领域应用中涉及到计算机的众多技术,具体有计算机图形处理技术、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数学计算和办公自动化技术等。

由于计算机在土建领域中的广泛应用,也对从事土建领域工作的专业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他们必须在计算机知识方面达到一定的水平,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具体的要求是一般的工作人员应该在计算机图形处理、数据库、多媒体、网络、数学计算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了解基本的知识和工作原理,掌握基本的操作,在某一方面结合自己的工作有所专长;特殊的工作人员应该为研究人员,他们应该为计算机在土建领域的应用做出自己的贡献,他们不但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需要在计算机的某一个分支中成为专业级的人员,所以他们必须要学习更多的计算机知识。 大学是培养各类专业人员的摇篮,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学习内容与应用脱节是当前大学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这就造成了社会急需人才的短缺,尤其是复合型人才的短缺,当前对于计算机应用有所专长的土建类人才是土建领域急需的人员。

二、在计算机应用领域普通的应用型人才与特殊的研究型人才对计算机知识和能力方面的要求

计算机的应用遍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对人们的工作、生活和学习都已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每一个生活在当今世界的人都要主动或被动地接受计算机的教育,社会也急需掌握了计算机知识的各类人才。那么当今社会对人才的计算机知识和能力都有那些基本要求呢?这大致可以按需求分为两种类型,普通的应用型人才和特殊的科学技术研究型人才。对于普通的应用型人才在计算机知识和能力方面应该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基本操作。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应该包括计算机的硬件、软件的基本知识;计算机多媒体的基本知识;计算机网络的基本知识;计算机安全的基本知识、程序设计的基本知识等。基本操作应该包括计算机及其主要设备的基本使用与维护,网络的基本操作等。

2.掌握计算机常用软件的应用,会应用这些软件解决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计算机常用软件主要是指办公自动化、图形处理、多媒体以及杀毒、上网等大众常用软件。工作人员应该结合自己的工作需要能应用其解决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3.掌握某一种或几种专业软件的应用。专业领域的计算机应用往往都具有特殊性,一般使用的都是专门开发的软件,这些软件极大的提高了专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所以要求专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

4.掌握专业信息搜集的能力。网络现在已经成为人们工作、生活、学习的有力工具,专业人员必须掌握利用网络辅助专业工作的能力。

5.具有促进专业软件开发和表达诉求的能力。计算机软件的功能是由用户决定的,用户的需要是计算机科学发展的动力,也是计算机在专业领域中发展的动力,专业人员在计算机的使用过程当中,应具有根据使用的体会和技术发展的需要,通过相关渠道,表达自己的诉求,促进计算机应用的发展的能力。对于专业领域特殊的科学技术研究型人才,他们是计算机在专业领域应用和发展的骨干,对于这一部分人员,他们的计算机素质要求要更高一些,除了应该具有上述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之外,还应该在计算机应用的某一领域具有计算机高级专业人员的水平,对于计算机最新的科学技术有所了解,对于计算机在专业领域的应用具有前瞻性。

三、彰显土建特色的各专业计算机课程体系设置方案与教学内容探讨

办学特色是一所大学的灵魂,是一所大学经过长期的努力形成的一种校园文化,对于一所综合性大学来说,形成一种特色是至关重要的。做为土木建筑类大学,土建就是其最重要的特色,各方面的教学活动都要围绕着这个特色来进行,计算机的教学活动也不例外。但是我们也必须考虑到各专业性质的不同,要求的不同,学时的限制,学习条件的限制,学生基础的限制等客观因素,对教学活动做出合理科学的安排,因此本人对于土木建筑类大学计算机教学提出以下建议:

1.根据专业的特点划分不同的学习模块。综合性大学往往办有很多专业,各专业之间对掌握计算机知识的要求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此对于计算机课程的学习,应该根据专业的特点划分不同的学习模块,让学生能根据专业的需要学到有用的计算机知识。

2.每一个模块划分出三个层次。三个层次分为基础层次、专业层次和综合实践层次。基础层次主要学习一些计算机基础性课程;专业层次主要是结合专业需要学习一些计算机知识和专业基础软件;综合实践层次主要是根据社会需要,结合实际问题,学习应用计算机知识和专业软件解决实际问题。

3.加强选修课、培训班、讲座等教学活动。大学的专业课程设置,学时分配往往受到国家教委专业设置规定的限制,灵活性很小,而当今社会对人才计算机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学生在规定课程中难以满足学习的要求,因此加强选修课、培训班、讲作等教学活动,是解决大学计算机知识学习的重要方法。

4.重视实践课,加大实践教学环节的投入。实践课是培养各种应用型人才的最好教学方式,计算机应用的学习也不例外,学校应该针对专业需要,多开设一些计算机应用的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课程,并加大这方面的投入,使学生能尽快的掌握实际应用的本领。

在模块划分方面,可以以院系为基础,合并学习内容交集较多的院系,设置计算机学习课程,合理有效地利用教学资源。但在综合实践层次的课程设置上,则必须以专业的需要设置学习课程,打破模块的限制。

建筑领域普法工作计划例9

一、围绕中心、开拓进取,“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1年实施新一轮规划以来,市县(区)住建部门把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了普法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强化领导力量,认真组织实施,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机制健全,组织保障有力。一是建立了教育培训机制。建设领域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后,市建委都及时组织开展宣贯活动,参加省厅或市里组织的培训,邀请领导和专家讲课,对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分期、分批进行新法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水平。二是健全了评估考核机制。将法制工作考核内容细化量化,定期对各县区住建局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评先树优挂钩。罗庄、苍山等县区实行了普法依法行政奖惩制度。三是落实了经费保障机制。经济开发区、县将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区、县等县区购买了摄像机、照相机等宣传设备,并确保经费足额到位。

(二)“立法”步伐加快,法规体系完善。2012年以来,市建委进一步规范了“立法”立项、调研、起草、论证等各个环节的办理程序,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切实保证文件质量。在制定《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时,到装修企业进行走访,到装修的家庭征求意见,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美观实用、节能节材、环境友好、和谐邻里的原则,写入装饰装修管理办法。5年来,由市建委起草并经市政府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有13件,以市建委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达到50多件。县健全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备程序,并及时到市建委进行备案。

(三)行政行为规范,依法科学治业。一是坚持依法民主决策。市建委规定:所有规范性文件,必须提交主任办公会集体审议、集体研究;涉及公民、企业权利义务的事项,事先由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兰山、、、蒙阴等县区规定重大决策的论证,必须由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参与。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市建委每年都制定执法检查计划,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加大巡查查处力度。五年累计检查建筑工程项目3650个、建筑面积1960万平方米。对169家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行了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全部清出市建筑市场。对违反施工图图审、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等基本建设程序的,严格处罚。2011年以来,共依法立案查处案件165件,收缴罚款320余万元,且无一件因行政处罚而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加强层级监督。市建委每年都与市监察局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区进行执法监察,并制定下发了《市建设市场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1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0余件,其中市建委受理47件。在受理的复议案件中,撤销或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0件,依法予以终止的0件,所有案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做出复议决定。四是建立依法治理的长效机制。出台了《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和《市外建筑业企业诚信考核管理办法》,健全建设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培育良好的市场秩序。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建筑市场主体情况,使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在政府监管的各个环节及时受到制约和处理。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市建委加强了执法队伍,充实了人员,配备了车辆,购置了各类专用设备,保证执法工作正常开展。罗庄、费等县区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和廉政教育建设,县成立了规划执法大队、城市园林绿化执法中队、环卫执法中队、城市供水监察中队等专业执法队伍,加强了执法力量。六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员的监督。每年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监督员对建筑市场、建筑节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视,自觉接受监督。依法积极应诉,2011年以来,全市建设系统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5件,全部胜诉。

(四)突出工作重点,深化普法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建设专业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委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普法考试,参考率与合格率达到100%,并在全市创新开展了“每周一法”学习活动,对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和委属领导班子成员系统进行了建设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考试。重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工作。5年来,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兰山等县区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学习活动。费县对1200名余建筑业农民工进行法律培训。苍山县五年分年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五个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县免费发放“明白纸”6万余份、悬挂条幅200余幅,宣传建筑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

五年来,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立法”、执法、普法、行政复议和监督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市建委先后被省厅授予“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全省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先进单位”,被市政府授予“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先进单位”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业,埋头苦干、努力拼搏的结果,凝聚着大家的心血和汗水。希望大家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把成绩当起点,将荣誉当鞭策,在实施新的五年规划中再创新业,再立新功。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六五”普法和“五五”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意义

总书记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市、县(区)城乡建设部门要适应新形势,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法律法规的立法理念中,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城镇化与资源环境容量的相协调、节能减排等方面,都作了具体制度安排,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要义,是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举措。当前,个别地方出现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领会不深,法制观念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深入开展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发挥法律法规在推动建设事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已势在必行。

(二)深入开展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市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明确提出建设法治的目标。建设法治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载体。加强普法依法行政,对于建设法治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在法治建设上争先创优,就必须始终注重和不断加强普法依法行政这一基础性工作,努力提高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

(三)深入开展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是促进全市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已进入社会矛盾凸显期,特别是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建筑市场管理等方面,处理不好就很容易引起社会矛盾。法律法规作为协调不同利益的调节器,能够保障政府权力依法运行,保障社会成员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使各种社会矛盾依法得到解决。比如,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很多是因为个别企业漠视法律、违法经营,一些部门法律意识不强、监管不到位。深入开展普法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使市场主体自觉遵守市场规则,诚信守法经营,让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自身权益,就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城乡建设事业和谐平稳发展。

三、精心部署、勇于创新,全面落实“六五”普法和“五五”依法行政工作

今年是“六五”普法和“五五”依法行政规划的启动之年,根据省厅和市政府的要求,市建委制定了《关于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切实落实好这两个规划。

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建设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实现三化目标、突出四项重点、争创五好队伍。”即:以全面提高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目标;突出提高制定规范性文件水平,增强学法普法成效,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办理复议应诉四项重点;争创政治品质好、法律素质优、业务水平高、综合能力强、和谐创新型的建设法制工作队伍。

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抓好建设“立法”工作。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特别是对已出台的法律法规,要制定相应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努力抓好落实。在“立法”工作中,一要科学制定规划计划。按照“科学规划,远近结合,立足当前,突出重点,急用先立”的原则,完善“立法”的基本框架,科学排定长期、中期规划,并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组织实施。根据“立法”规划和当前工作实际需要,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和争取年度“立法”计划项目。二要进一步规范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落实好临建发[2012]1号《关于贯彻实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制度通知>的意见》,理顺工作中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明确办事程序、工作时限。从资料收集、说明起草到草案文本,都要有规范的工作标准。三要树立正确的理念。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搞“立法”,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职能的转变。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共同利益。四要创新工作手段。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立法”工作专业性很强,仅从文字材料入手,很难拿出可行的办法。要重视调研,把调研同日常的业务管理工作、执法检查活动相结合,深入基层,通过现场检查、座谈,掌握第一手材料,直接了解行业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五要增强透明度。实行开门“立法”,除征求有关部门、专家意见外,还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对外公布文件草案,集思广益,认真听取各方意见。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要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重点是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省行政程序规定》等。加强学习《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学习《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配套规范标准,牢固树立节能环保的观念。二要加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和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重点镇建设、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深入宣传乡村建设管理的法律知识,充分发挥建设行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引导和技术支持作用。三要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分期分批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建设专业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在干部职工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廉政法制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特别是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四要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工地、进乡村活动。将“法律进工地”主题活动作为“六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社区和农村法制宣传橱窗进行广泛宣传,为城乡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五要努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坚持原来有效形式的同时,主动适应新形势,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群众的生活之中,使形式更加活泼,内容更加丰富,效果更加明显。要充分发挥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体的优势,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网络论坛、手机短信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要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各县区住建局在作决策时要充分考虑法律依据,确保行政决策的主体、程序、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法制部门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进行听证。对建筑市场、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标准规范等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二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当前市场监管中存在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加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节能减排、工程建设标准执行等方面的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规范公共服务,确保政策的落实。三要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主体,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确保程序公正。健全行政决定告知制度,在作出行政决定前,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救济权等权利。执法单位、科室要按照职责权限,编制行政执法操作指南或手册,明确执法主体、权限、程序,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裁量权的行使。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四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行政执法职权、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情况纳入部门目标考核体系。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行政执法管理信息化水平。继续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的作用,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规则。五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不当,不讲程序,随意执法,野蛮执法,侵犯公民合法权利问题。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得了、查得快、查得好,杜绝“冷硬横推”现象,避免不作为、慢作为。

建筑领域普法工作计划例10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深化供热体制改革,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创新污水处置工作机制,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以健全法规制度为基础,以经济激励政策为引导,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切实落实技术标准,加强考核评价,扎实做好建设领域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工作,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城镇发展模式转变,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1.节能目标:“**”末,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18%,实现节煤9万吨/年;2009年起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设计标准;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基本完成全市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和采暖供热计量系统改造;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完成“暗补”变“明补”工作,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热计量收费制度;加快实施供热资源整合,集中供热率达到80%;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替代常规能源10%;开展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等试点示范工作;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总出行的比重力争达到35%以上;实现万元GDP取水总量低于全国平均值50%或年降低率≥5%。

2.减排目标:“**”末,实现减少烟尘排放3600吨/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440吨/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减排COD(化学需氧量)3.6万吨;城市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不超过12%,力争新建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力争实现城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工作措施

(一)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结构。

1.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在城乡规划中应编制各阶段节能减排工作任务。明确符合我市实际、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与环境指标,在环境保护篇章中增加节能减排内容,作为强制性要求。规划主管部门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节能减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2.严把新建项目审核关。涉及政府投资的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增加节能篇,涉及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在编制申请报告时应增加节能篇,对不符合节能减排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和核准。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建项目、行业落后生产项目及楼堂馆所等的规划选址和审批管理,按照产业政策、能源审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价审查的规定和要求,对项目进行规划审查,凡达不到节能减排有关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违反规定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3.严格控制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20**〕37号),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重,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比重应达到住房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不符合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不予发放规划许可证。(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国土局、市房产局)

4.调整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成立**市清洁能源建筑应用管理指导委员会,组织、协调和推进清洁能源在我市建筑中的应用。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开展清洁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建设,2008年完成20万平方米地源热泵、太阳能热泵及电采暖示范工程,通过示范项目,研究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的技术标准体系和政策法规。(责任单位:市建委,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乌昌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电业局)

(二)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1.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督与管理。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新建建筑节能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新建建筑的工程质量。

(1)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严把规划审批关,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2)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把节能设计审查关。新建建筑强制执行现行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室内采暖系统应安装热计量设施及温控装置,达到分户计量和温度可调节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有节能计算书。实行建筑节能工程备案制度,审查合格的,报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备案,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予通过,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责任单位:市建委)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严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督关。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要求,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项目及室内采暖系统、小区二次供热系统的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管理,达不到节能标准要求的,不予验收备案。(责任单位:市建委)

(4)加大建筑节能、新型建材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闭合式建筑节能管理制度的作用,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工程各环节的监督与管理,严格市场准入,规范企业行为,严肃查处不按节能标准设计、施工、监理的行为,将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行为纳入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行为考核标准。严格按照《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制度(试行)》要求,加大建筑节能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加强对国家的节能减排建设产品名录中产品使用的监督与管理。(责任单位:市建委)

(5)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所售商品住房的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建委,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2.全面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坚持与旧城改造、建筑修缮和城市及区域性热源改造相结合,与供热系统改造同步进行,实行“谁所有、谁改造、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按照节能50%设计标准进行,并同时实施供热采暖系统改造,达到热计量和温度可调节的要求。

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957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建〔2008〕12号)的要求,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奖励资金。同时,研究制定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经济激励政策,充分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探索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化运行的模式,全面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程。

2008年,开展既有建筑基本情况调查,制定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强化工程招投标、施工过程监督、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工作的管理,确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质量,完成20万平方米政府资金引导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建委,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乌昌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房产局)

3.建立政府机构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

按照国家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245号)和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建科〔2008〕3号)的要求,研究制定我市的贯彻落实方案。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558号),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现状调查和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监测及节能试点工作,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的监督管理。2008年计划完成2项政府机构和2项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试点示范项目,为建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制定电、热、水用能标准、能耗统计、能耗定额和限额定价、超定额加价、节能服务等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建委,协办单位:市经委、乌昌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深化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推动供热采暖节能降耗工作。

1.继续深化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按照自治区城镇供热采暖费货币化分配等相关政策和办法,制定**市采暖费货币化补贴方案,完成“暗补”变“明补”工作。建立和完善弱势群体采暖救助机制。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95号)精神,于2008年9月前制定公布我市供热采暖两部制计量价格,逐步推行按用热量收费制度。2008年10月15日起,新建建筑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完成市级政府机关办公楼供热计量系统改造示范工程,率先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逐步对2003年4月15日后建成的节能建筑实施热计量改造。(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协办单位:乌昌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加快推进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建立供热企业能耗考核管理制度。制定供热行业能耗指标和考核制度,对供热企业进行考核,降低使用煤、水、电的消耗,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研究制定相关的经济激励政策和办法,引导、鼓励供热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对现有集中供热热源进行节能降耗改造。研究制定**市推进供热采暖系统节能措施和技术指南。完成70%以上燃煤锅炉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并逐步对老旧供热管网进行更新改造,使燃煤锅炉平均运行效率大幅度提高,平均耗煤量由33kg标煤/㎡下降到27kg标煤/㎡。(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乌昌财政局、市国资委)

3.调整城镇供热结构。坚持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多种供热方式为补充的城镇供热结构,鼓励开发、利用地热、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方式供热。加快实施供热资源整合,实行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全市范围内污染大、规模小、能耗高的供热企业进行整合,重点围绕热电厂和大型燃煤锅炉进行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完成区域性联网运行和资源整合。“**”期间,单位联片供热锅炉房的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减少三分之一。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大分散燃煤锅炉及燃煤小锅炉的拆并力度,减少污染物的低空排放,严格控制燃煤锅炉的新建审批。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严格控制分散燃煤锅炉的审批建设。凡在全市统一规划确定的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热力覆盖范围内的分散采暖锅炉全部拆并或改用清洁能源,在覆盖范围外的分散燃煤锅炉全部改用清洁能源;城乡结合区域立式燃煤小锅炉通过限期治理,分批实施并网或改造。2008年各区拆并燃煤小锅炉目标任务为2000台。(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环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乌昌财政局)

(四)深入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进度。

1.加快创建节水型城市。“**”末,实现建设节水型**的总体目标。按照《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推动节水产品认证管理,在城市强制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做好新建、改扩建公共与民用建筑节水器具的安装和更新改造工作,到2010年,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全面普及节水器具,现有住宅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2008年建成自治区节水型城市,2009年申报部级节水型城市。(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2.加快城市水价改革步伐。按照国家计委《关于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指导意见》(计价格〔2000〕1702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计价格〔2002〕515号)要求,建立激励节约用水的科学水价体系,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对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实行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办法,拓展水价上调空间,增强企业、居民的节水意识。合理确定中水价格与自来水价格的比价关系,建立相应的价格体系,鼓励使用中水替代自然水源和自来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协办单位:乌昌财政局、市水务局)

3.严格按照国家水利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规定,把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关,严禁高耗水、高排污项目上马。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做好**市水务项目的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城市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工作力度,降低管网漏失率,使平均漏损率不超过12%。以水的循环利用为重点,做好再生水利用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4.强化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提高污水处理水平。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配套管网设施,严格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管,逐步建立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绩效评估制度。2008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2万立方米/日,新增再生水处理能力0.65万立方米/日。加强中水回用设施及企业、单位自建的污水处理站的运行,使全市污水处理率逐步提高。严格执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保障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开展村镇污水处理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农村污水处理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乌昌财政局)

(五)创新机制,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1.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利废建材生产及应用比例,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鼓励和引导企业自主研发有利于节能、节土、利废、环保的轻质、高强、多功能复合型新型墙体材料。加强对粘土制品的监督管理,巩固我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逐步淘汰粘土多孔砖制品,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适合本地区的新型墙体材料。加强对墙改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充分发挥墙改基金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推动建筑节能。加强对散装水泥的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应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措施,2009年起全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大在市区内“禁现”的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市建委,协办单位:市经委、乌昌财政局、市国土局)

2.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科学编制**市市容环卫设施规划,明确节能减排目标。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的建设。研究制定城市垃圾源头分类的相关政策,逐步实施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理,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加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08年新建米东区垃圾处理厂,新增日处理能力400吨。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宣传工作,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乌昌财政局、市国土局)

(六)开展城市照明节能降耗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部“**”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制订城市绿色照明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大力推广使用新型高效节能光源,提高城市照明效果,降低城市照明领域的能源消耗,促进城市照明行业绿色、健康、安全、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乌昌财政局)

(七)实施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建设。

1.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进一步改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服务档次和服务质量,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策扶持、优先发展”的原则,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大力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公交企业内部推行争先创优活动,提高服务水平,打造精品公交,为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条件。增加公交出行比例,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改造或淘汰能耗高、尾气排放超标的落后车型,加快客运车辆节能化改造步伐。公共交通网络在城市行政区域的覆盖面达到90%以上,建成区站点覆盖率(按300米半径计算)核心区达到70%以上,中心区达到37%以上,远郊达到4%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乌昌财政局、市建委)

2.推进运力结构调整,提升运力结构水平。调整运力结构,发展高效低耗的新型运力,在农村支线客运中发展适合农村市场需求的经济型客车。鼓励使用液化气、天然气等混合动力先进节能车型。到2008年底,93%以上高耗能、高污染中巴车退出城市客运市场。力争到2010年,使用清洁环保燃料的公交车、出租车分别达到车辆总数的90%和95%以上。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公交智能信息调度系统,实现无线监控、电子站牌、IC卡结算等一系列现代管理手段,力争到2010年,城市客运车辆全部安装GPS系统,减少车辆空驶率,提高实载率。(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乌昌财政局、市建委)

(八)依靠科技进步,推动新技术开发和应用。

1.积极研发和引进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围绕“四节一保”,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技术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加大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新型节水、供热管网热平衡调控、垃圾处理、废水循环利用、交通行业等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力度,重点研究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煤层气等能源在我市的推广应用。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可再生能源、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等示范项目建设,在供热行业推广应用循环硫化床锅炉、层燃炉分层给煤系统、大功率电机变频装置和静电除尘装置。(责任单位:市建委,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乌昌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

2.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减排能源服务公司为机关办公楼、大型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服务,形成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化节能机制,从政府机构公共建筑中选定1-2个不同特点、有代表性的建筑作为试点示范项目,研究探索政府公共建筑采用合同能源服务方式进行节能改造的技术方案和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筛选有合作意愿的供热企业,结合今年将要实施的供热企业节能改造项目,以合同能源服务的方式进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的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乌昌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3.加强与国内国际间在节能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组织实施好世行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中德技术合作**市既有建筑普查等国际合作项目。继续寻求与国内外的合作,积极开展我市中长期综合节能规划、**市大气环境改善项目、干旱区特大城市乌昌地区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项目(能源板块建筑节能)等项目的研究,通过实施国际国内合作项目,使我市供热改革和建筑节能水平跟上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获得建筑节能方面先进的知识和经验,提升能力,为推广供热改革和建筑节能找到科学、合理的运作方法,出台便于推广实施的各项技术体系、标准、资金运作模式和政策法规。(责任单位:市建委,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乌昌财政局、市环保局)

(九)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严格节能减排执法检查。

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列入建设领域各单位、各部门考核评价体系之中,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紧制定具体的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对节能减排涉及到的单位进行目标考核。每年组织开展建筑节能、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专项检查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加强宣传与培训,提高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

提高全民节能减排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利用报纸、电视、杂志、展览会、培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充分利用每年的科技活动周、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等宣传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按照“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形式多样,注重时效”的原则,坚持以“四节一保”为重点,采取灵活多样、深入群众、服务社会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开展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和技术培训,定期组织各有关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骨干进行政策和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熟练运用标准和技术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市容局)

(十一)总结与表彰。

通过检查考核,对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先进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同时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亚心之都”杯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