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大学生网络贷款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04-22 23:48:27

大学生网络贷款论文

大学生网络贷款论文例1

【关键词】余额宝,证券投资,法律,网络化

2013 年 6 月 13 日,余额宝正式推出“余额宝”这一业务,余额宝用户将资金转入余额宝内,既可以随时用于余额宝消费、付款等支出,同时也能够购买货币贷款投资收益,获得增值。余额宝的操作流程并不复杂。用户将自己余额宝中的资金转入余额宝用户,后者中的资金平时用于投资金融产品,而当用户需要用钱时,可直接从余额宝用户提取。

余额宝实际上是将贷款机构的贷款直销系统内置到网站中,用户将资金转入余额宝的过程中,余额宝和贷款机构通过系统的对接将一站式为用户完成贷款开户、贷款购买等过程。而目前仅有天弘贷款“增利宝”一家贷款机构作为余额宝的对接贷款机构。

用户存在余额宝的投资所获取的利益并非是银行利息,而是投资货币贷款的收益,银行利息至少在国内是无风险的,而投资货币贷款尽管投资风险极小,但并不属于无风险投资。贷款机构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较弱,一旦贷款出现大幅缩水或投资者集中赎回投资的情况,而贷款手中所持流动性资产又不敷支出时,曾在 2006 年就出现过这种现象,这将是对货币市场贷款重要一击。货币市场贷款必将面临严重的被动局面,这种情况在 2006 年就曾出现过。

T + 0 交易适用于用户的不固定性,同时余额宝可以给用户贷款,使用户可以用此笔钱投资、消费,更多的消费者会选择使用余额宝。以前对于现金的管理一直以传统货币独占鳌头,但是因为传统货币不够方便,在 2012 年,贷款机构就要用投资者拥有或借用的资金来替客户先垫付资金,此时是最早的 T +0 产品的赎回过程。

虽然省略了传统货币带来的不便捷,但如果销售量增加,对于中小型的贷款机构的资金流动量是重大压力,此时需要贷款机构提出高效的营销方式来度过难关,不论是哪里信用体系没有 100%完善的,虽然淘宝推出天猫利用成交数建立信任度,但是对于信用体系依然不是完全靠谱的,信用体系需要国家政策的制定和支持。

如此看来,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小额价值、数量较少的商品后由作为第三方的直接余额宝垫付,操作流程简单、方便,快捷。而增利宝则是作为一种货币贷款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直接被消费者购买。

相对于用余额宝购买商品只能在网络上进行的局限性,用户将资金存放于银行零风险,以及购买商品的平台不受约束。由此而来,更多的人信赖有实力的贷款机构名而非排名 50 名左右中小型贷款机构,大型贷款机构介绍的产品也更受欢迎。

证券投资贷款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贷款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贷款托管人托管,由贷款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炒股、债券等金融手段投资。人们平常所说的贷款主要就是指证券投资贷款,它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投资者通过购买贷款的方式来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

证券投资贷款的设立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通过发行贷款股份成立投资贷款机构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机构型贷款; 二是由贷款管理人、贷款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贷款契约设立,我们通常将其称为契约型贷款。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的证券投资贷款基本都是契约型贷款。

随着网络在社会应用中的普及,网络已经成为大众化的工具,网络也逐渐深入到金融行业中,银行销售的产品也将目光转移到互联网上,其中也包含贷款。银行以往的收入来源主要依赖于储户的存入银行的钱来获得利息差额,像余额宝这样的新式业务渐渐融入老百姓的生活,影响老百姓传统的投资、理财理念,虽然现在这种新的网络贷款形式没有像银行的存蓄业务一样被大众完全接受,但是作为网络的金融界势必会对传统的商业银行造成严重冲突,同时网路上的金融行业一定有更加开阔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必将成为金融 IT 及大数据挖掘机构的新宠儿。

虽然我国在证券方面法律不断加强如《证券法》、《证券投资贷款法》《信托法》等法律法规,但是依然不及贷款业法律。liuxue86.com

证券投资贷款的法律依然不够完善,没有以此为主导的相关法律法规,甚至连较为相配套完善的规范性文件都没有,没有一套完善的证券投资贷款法案,对于在贷款中产生的问题,政府即使参与进去监管,但是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保障,政府也很难有效担任起监管的重任,监管的操作性差,监管力度便跟不上去,国外的证券投资贷款具有延续性,法律法规相对健全,而我国到现在为止,监管贷款行业的机构如中国证券业协会主要要求大家以自律为主,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利,一次监管的力度一定会受影响。

目前,我国网络证券投资贷款的法律制度还处于空白状态。我国2012 年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贷款法》,及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部门规章均未出现与证券投资网络化相关的条文,这也让目前的网络证券投资者的利益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缺乏相关保障难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投资现状。

这要求有关国家权力机构尽快完善相关法律规章的制订,弥补我国法律在这方面存在的空白,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尽量规避法律的滞后性。从而,为调控证券投资网络化中出现的各种法律关系提供法律上的支撑。同时,我们也应当完备相关执行、监督体系,确保相关法律得以准确适用、实施。

余额宝的一经投入市场,便以惊人的迅猛速度发展,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未来网络证券投资贷款将会为我国金融界注入一股新的力量,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在我国金融界发展创新的同时,法律应当与时俱进,跟进时代的发展步伐,适应社会的广泛需求。

参考文献:

[1] 欧丽君,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成长性评价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8

[2] 王怡,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成长性影响因素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7

大学生网络贷款论文例2

一、引言

2005年,英国P2P网络借贷平台―Zopa的成立,标志着世界P2P网络借贷平台开始兴起,之后英国的RateSetter、Quarkle and Funding Circle以及美国的Prosper、Lending Club、Kiva等P2P平台相继发展。我国P2P平台发展以2007年上海拍拍贷的成立为标志,之后不断涌现出人人贷、宜信、红岭创投等P2P网络借贷平台。

然而,P2P平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相应的问题,例如,大量P2P平台相继倒闭,原因各不相同,跑路、逾期提现、限制提现等,不一而足。我国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2013年,人民银行《支付业务风险提示――加大审核力度提高管理水平防范网贷平台风险》以及2011年,银监会《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主要在于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警示网络信贷平台风险,防止风险“跨界”传染。当前,我国P2P平台面临着大量风险,亟需有关部门出台相关监管政策,规范P2P平台健康发展。

双边市场是近年来产业组织研究中的热点问题之一,主要是指通过平台的一系列服务,使两边的用户同时被吸引到该平台上从事某种交易,使得平台获取利润,双方用户也获得收益。P2P网络借贷平台是否具备双边市场特征?能否用双边市场理论来分析P2P网络借贷平台相关问题呢?

二、文献综述

双边市场理论研究始于2000年前后,针对银行卡产业所产生的反垄断问题,经济学家发现了于传统单边市场理论相背离的经济现象,如交叉网络外部性、价格非中性等。Rochet和Tirole(2003)假设平台两边用户在交易收益上是异质的,不存在成员收益,两边都不存在固定成本,平台只收取每次的交易费用。结论表明,利润最大化时平台两边的定价等于两边的需求弹性。而Armstrong(2006)则相反,假设平台两边用户在交易收益上是同质的,成员收益是异质的,只收取固定费用,不收取每次的交易费用。结论表明,利润最大化时,平台的最优定价是社会最优定价与平台在两边的市场所带来的价格增量之和。然而,很多双边市场同时具备交易收益异质和成员收益异质,因此Rochet和Tirole(2006)建立了一个一般性分析框架,假设平台两边的用户都是成员收益和交易收益异质,证明了Rochet和Tirole(2003)和Armstrong(2006)都是其模型的一个特例。

上面仅阐述了双边市场的定价研究,现实中,存在一个产业存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相互竞争的平台,那么平台之间的竞争对社会福利产生什么影响呢?根据传统经济理论,竞争有利于增进社会福利,降低价格水平,但是也存在相反的情况,如Rochet和Tirole(2003)认为在银行卡产业中,竞争反而会损害社会福利。

目前,双边市场理论研究主要从平台定价以及竞争角度出发,然而现有的文献却缺乏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研究,因此,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相关文献综述,第三部分是界定我国P2P平台是否具有双边市场特征,第四部分是用传统产业组织理论的SCP范式分析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第五部分是结论和政策建议。

三、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双边市场特征分析

根据双边市场理论,其主要具有交叉网络外部性、价格非中性、需求互补性等特征。

(一)交叉网络外部性

交叉网络外部性是指平台一方的用户数量将影响平台另一方的用户数量与交易量。交叉网络外部性是双边市场存在的前提条件之一。

根据该定义,对于P2P网络借贷平台而言,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贷款人的数量将影响借款人数量和交易量,同时借款人的数量将影响贷款人数量和交易量,因此P2P网络借贷平台也具有交叉网络外部性的特征。

(二)价格非中性

价格非中性是指平台向一边用户收取的价格将影响平台另一边用户数量及收取的价格,进而影响平台自身的利润水平。平台企业收取的总价格水平需在平台两边用户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以保证利润最大化。

P2P网络借贷平台向借款人收取的服务价格将影响平台另一边贷款人数量和收取的服务价格水平,进而影响P2P网络借贷平台自身的利润水平。因此,P2P网络借贷平台同样具备价格非中性的特征。

(三)需求互补性

需求互补性是指在双边市场中,只有平台的双边用户对平台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都产生需求时,平台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才存在价值,否则仅有一方用户对平台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有需求时,平台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都无任何价值。

根据需求互补性定义,P2P网络借贷平台为贷款人更有效率地放款,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人放宽的期额度、期限、利率水平等服务,而P2P网络借贷平台为借款人更有效率地借款,向贷款人提供借款人收入水平、工作单位、负债水平、信用状况等,因此,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借贷双方均对P2P平台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产生需求,即P2P网络借贷平台也具备需求互补性特征。

因此,P2P网络借贷平台同时具有交叉网络外部性、价格非中性以及需求互补性三大特征。

四、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产业组织分析

本文该部分主要运用传统产业组织理论中的S―C―P范式分析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

(一)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市场结构分析

市场结构是市场中的买者之间、卖者之间以及买卖双方的构成及相互关系,主要反映的是市场的竞争或者程度。有许多衡量市场结构的指标,主要有市场集中度、进入壁垒等等。

1.市场集中度。一般是指使用产业中的前4家或者前8家企业所占据的市场份额之和与产业中所有企业所占份额之和的比值来表示。Evans(2003)将双边市场分为两种类型,市场制造型和需求协调型。其中,市场制造型具有投资成本和市场集中度“双低”等特点,基本属于竞争性市场结构。而需求协调型则相反,具有高技术、资金需求大等特点,属于垄断型市场结构。目前,据不完全统计,从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看,拥有近千家P2P平台,尚未出现完全垄断或者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因此市场集中度较低,同时投资成本也较低,属于市场制造型。

2.进入壁垒。进入壁垒也是分析某一产业的市场结构常用的指标,是指企业进入某一产业所面临的障碍。目前,由于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相关制度尚未建立,监管主体尚未明确,仅成立公司时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同时近年来,我国大量的P2P网络借贷平台相继倒闭,因此,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几乎不存在进入壁垒。

根据市场集中度和进入壁垒两大指标分析,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市场结构属于竞争型,而且接近完全竞争型。

(二)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市场行为分析

市场行为是指某一产业中的企业为获取利润最大化而采取的一系列策略,主要分为价格行为和非价格行为,非价格行为包括兼并行为、差异化行为等。

1.价格行为。根据王小丽等人(2013)将P2P网络借贷平台分为单纯中介型,复合中介型和非营利公益型。不同类型的P2P网络借贷平台采取不同的定价行为。单纯中介型P2P平台,仅为借款人和贷款人提供网络平台,并收取部分服务费。复合中介型P2P平台,其可能需要承担担保人、利率制定人等角色,因此定价会高于单纯中介型P2P平台。非营利公益型P2P平台,不以营利为目的,将客户定位于低收入群体,仅收取少许服务费。鉴于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市场结构接近完全竞争型,因此,暂时不存在限制性定价和掠夺性定价行为。

2.非价格行为。一是兼并行为。从美国谷歌公司收购Lengding Club公司事件看,随着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爆发式增长,鉴于互联网企业在信息技术、微观数据上的优势,今后我国将出现大型互联网企业并购P2P网络借贷平台或者与其开展合作,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

二是产品差异化行为。一般是指企业为了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提供与其他竞争性企业不同的产品。Rochet和Tirole(2003)认为用户和平台之间的关系分为单归属和多归属,单归属是指用户只在一家平台上从事交易,多归属是指用户在两家及两家以上平台上从事交易。而熊艳(2010)认为产品差异化是用户采取单归属还是多归属的关键因素。根据单纯中介型和复合中介型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模式,后者经营模式多元化,差异性更强,同时其还担任担保人、联合追款人角色,因此,本文认为风险爱好者将选择单纯中介型,风险规避者选择复合中介型,风险中性者将同时选择两种类型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三)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市场绩效分析

按照哈佛学派的产业组织理论,市场绩效是指在一定的市场结构下,行业中的企业采取一系列市场行为所导致其自身利润、资产等达到最大化。

根据王小丽等人(2013),认为单纯中介型代表拍拍贷公司的利润来自向借款人和贷款人收取的服务费,复合中介型代表宜信的利润除了部分服务费外,还包括转账费、催收费等,非营利公益型代表齐放网的收益主要包括广告收入、培训学费收入提成等。根据三大P2P平台类型运营模式,单纯中介型和复合中介型利润高于非营利公益型利润,而复合中介型和单纯中介型利润水平无法比较大小。

五、结论与研究展望

(一)结论

1.本文首次判断P2P网络借贷平台是否符合双边市场理论特征,并且认为P2P网络借贷平台符合双边市场理论特征。

2.根据传统产业组织理论SCP范式分析具有双边市场特征的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研究得出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市场集中度是市场制造型,无进入壁垒,近乎完全竞争型。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不存在限制性定价和掠夺性定价、今后将出现大型互联网企业兼并P2P平台,风险爱好者将选择单纯中介型,风险规避者选择复合中介型,风险中性者将同时选择两种类型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我国单纯中介型和复合中介型P2P网络借贷平台利润高于非营利公益型利润,而复合中介型和单纯中介型利润水平无法比较大小。

(二)研究展望

针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具有双边市场特征,借鉴王小丽等人(2013)提出的三大P2P网络借贷平台,建立数学模型,说明三大P2P平台对社会福利的影响,以及比较复合中介型与单纯中介型利润水平的大小等。

参考文献

[1]熊艳.产业组织的双边市场理论――一个文献综述[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0(4).

[2]王小丽,丁博.P2P网络借贷的分析及其策略建议[J].国际金融,2013(3),30-35.

[3]Armstrong,M.,2006,“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37,668-691.

大学生网络贷款论文例3

一、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特点

P2P(peer-to-peer)网络借贷是指借款方和借出方双方通过网络借贷平台,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交易手续。其运营模式种类繁多,国外的有Prosper模式、Zopa模式、Lending club模式、Kiva模式,国内有拍拍贷模式(线上无抵押无担保),宜信平台模式(线下无抵押有担保)等等。其不同点无外乎为借款人信用评级方式、是否提供抵押担保服务、以及还款方式等,而其共同点也值得大家关注:第一,网络平台降低了信息获取及交易成本,网络平台只收取中介服务费;第二,借入方借款利息为拍卖方式,跟个人信用相挂钩,贷出方可贷出整比金额的一小部分,有效的分散了风险。

二、P2P网络借贷与银行小额贷款对比

本文将通过输入变量:借款成本、便利性、风险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分析。

(一)借款成本

2011年7月7日最新一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短期6个月至1年为6.65%,一般商业银行有抵押贷款一般上浮10%~20%,无抵押有自然人担保约年化利率约为15.66%~18.79%。部分公司推出的纯信用贷款产品,例如渣打银行推出的“现贷派”,贷款金额规定在8000元~50000元人民币,年化利息率约为12.6%(针对不同城市不同的利率),平安银行推出的“新一贷”,对贷款者的条件设置更为精细,以深圳市月收入4000元以上贷款者为例,可贷额度约为月收入的6倍,年化利息率约为12.8%~13%。

相比与银行,P2P网络贷款平台上所给出的利息率是根据借款人信用级别、借款额度及还款期限而变动的,长期来看是处在纳什均衡状态下的。与银行贷款不同的是,P2P网络贷款存在流标的可能性,即在约定期限内没有足够的借出人提供足够的借出金额,借款人的借款信息将被关闭,借款失败,且借款失败的记录将对借款人下一次再发起借款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了更为形象的对比P2P网络贷款与银行小额贷款的借款成本,本文以资金成本曲线来描述,如图2-1所示。

横坐标为借款金额,篇幅的限制本图只显示3000~100000元区间资金成本的比较;纵坐标为年化利息率(信用卡以手续费的形式收取)。无抵押担保模式的P2P网络贷款随着信用级别的不断提升,资金借贷成本也逐步趋低,可借款额度也逐步提升。通过三条曲线的交叉,我们得到P2P网络贷款与银行小额贷款、信用卡之间的博弈平衡点。很明显,在信用级别不高的情况下(C及C以下),P2P在任何借款区间对比银行小额贷款及信用卡透支都处于明显的劣势,根本不具备竞争力。而当信用级别提升到B及以上时,信用的力量开始发挥作用,借款人可能通过P2P网络贷款平台以较低的成本融到更多的资金。所以我们可以发现,目前的P2P网络贷款平台,以拍拍贷为例,借款人信用等级大多数处于C-E,即初级阶段,很多借款人看到了信用提升的效益,哪怕没有现实需求,都在不断的以高利率提出借款需求,完成借款,提升信用等级,用资金换信用。

图2-1 资金成本曲线图

(二)便利性

P2P网络贷款与银行小额贷款在借款人资格的审核上比较类似,但是从借款人角度出发,借款的便利性有一定的差异。以下表格可以说明。

表2-1 借款便利性对比

(三)信用审批和风险管理

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是P2P网络贷款平台和银行所面临的共同的难题,尤其在无担保领域,更是有着极高的风险,因此二者的风险管理方式比较接近。

第一,借款人审核方面,P2P网络贷款分线上、线下或两者兼有。相比较而言,宜信平台采取的贷前较为严格的审查制度可以有效的降低风险。纯线上的审核模式短期来看不但不能提高效率,反而可能带来更多的坏账。所以未来P2P网络贷款的审核发展方向将会是线上加线下的审核模式。

第二,还款方式方面,拍拍贷和宜信都采取分散贷款和每月强制还款制度,较大限度的保证了有效还款。

第三,针对逾期不还的情况,拍拍贷有黑名单公开曝光,但不赔偿出借人的经济损失,只退还出借人的手续费,所以资金回收的潜在风险只能由出借人自行承担。而宜信平台在贷前、贷中、贷后全程主导,为投资人跟多的做了信息收集分析处理的工作,因此坏账率较低。

第四,专业追债机构保证。由于部分P2P网络贷款平台没有专业的追债机构辅助配合,借款人违约成本不高,容易给P2P网络平台带来逆向选择的风险。

三、P2P网络贷款的金融创新

(一)助学贷款的债券化

助学贷款表面上看是消费,实际上是一笔投资。按照现有的收入分配体系,学历越高,接受的教育越充分,其个人在社会中获得较高回报的可能性将越大。高端教育的投资对于个人的收益从长期来看远大于其他各类金融产品。所以,P2P网络贷款平台,在统一个人征信体系下,可以很好的将助学贷款产品债券化,以个人信用及未来现金流预期作基础发行个人债券。这样可以提高投资者资本的使用效率,提升网络平台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更重要的是让更多致力于提高自身的个人实现低成本融资,提升综合素质。

(二)乡村银行的拓展

P2P网络贷款是乡村银行的价值体现。乡村银行小额贷款模式,是第三世界国家良好的扶贫范本,乡村银行属于纯民间的带有公益性质的银行。它透过贷放小额资本,帮助农民启动能增加收入的小型项目,也促成他们创造出了一种自产自销的小商业模式。“乡村银行”不需担保,以世界经验来看还款率高达98.8%,具备很好的可持续性。贷款者96%为农村贫困家庭,他开创了全球最独特的“小额贷款”“微型金融”“微型商业”等财经理念及其实践。目前“乡村银行”已被100多国仿效。

四、结论

从上表可以看出,借款金额在月现金流的4~6倍区间,在借款便利性上,拍拍贷相比银行小额贷款并无优势,借款额在月现金流2~4倍区间更是远远不如信用卡。但在灵活性上,拍拍贷具有一定的优势。因此可以判断,无抵押担保模式P2P网络贷款未来的走势一定是高信用、大额度方向发展,在中小额区间没有太大的发展空间,因此面向的客户群很可能最终转而定位为初期创业者及企业法人代表等现金流充裕且有提升潜力的优质客户,而非现在的个人消费群体。

参考文献

[1]张玉梅.P2P网络小额贷款模式研究,《生产力研究》No.12.2010.

[2]陈初.对中国“P2P”网络融资的思考,《人民论坛学术前沿》(总第302期).

大学生网络贷款论文例4

一、P2P网络信贷的起源和发展

P2P小额借贷是一种将较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商业模型。其中,P是英文personal的意思,即个人对个人信贷,主要是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在收取一定费用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客户对象主要有两方,一是将资金借出的客户(投资者),另一个是需要贷款的客户(借款者)。P2P小额借贷是由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教授首创。尤努斯教授所创建的孟加拉乡村银行为该国两百多万的农村贫困人口(尤其是妇女)提供了小额贷款,极大地促进了孟加拉农村社会和经济的进步。

P2P网络信贷是一种将互联网和小额借贷结合在一起的具有创新性金融模式的民间借贷形式。它最大限度地为投资人和借款人提供了透明、公开、直接、安全的小额信用交易的可能,同时具有无需担保、交易便捷、低风险、流动性强的优势,为投资者提供了绝佳的理财渠道。P2P网络信贷是从英美发源的,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已相对较完善。全球最著名的有:2005年在伦敦成立的Zopa、2006年在美国成立的Prosper以及2007年在加州成立的贷款俱乐部Lending club。我国的第一家P2P网络信贷公司2007年8月在上海成立。目前这种新兴的金融创新方式正在我国的一线二线城市蓬勃发展。

二、P2P网络信贷的具体操作和运行

P2P网络信贷的操作非常简单,一般人都可以熟练地进行操作。下图对P2P网络信贷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说明(参考拍拍贷网站)。

(一)无论是借款者、投资者都需要在P2P信贷网站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在注册完成后才能登陆借款界面进行操作。借款人借款列表,列表包括借款的金额、借款用途和能够负担的最高年利率。

(二)投资者在看到借款列表后,以竞标的方式参与,通过审查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信用等级等进行投标,一份标书可以由不同的投资者进行投标,因此一份标书可以有N个投资者共同出资。

(三)网站管理者会将最合适的利率和资金组合到一起(一般情况下,由最低和较低年利率的投标金额组成借款),随后这笔借款被打入借款人的账户。借款人每月都要将还款金额(连本带息)汇入网站账户,网站会自动将金额存入投资者们的账户内,直到借款还清为止。

三、我国P2P网站运行模式分析

自从2007年我国第一家网络信贷公司拍拍贷成立以来,短短几年时间,网络信贷公司已经遍布全国各大城市。国内目前最具有代表性的网络信贷公司有:拍拍贷、宜信、红岭创投、青岛贷款网等。下面针对典型的P2P网络公司进行分析:

(一)拍拍贷模式。拍拍贷是类似美国的Prosper模式,是一种小额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模式。拍拍贷既不吸储,也不放贷,采用竞标的方式来实现网上借贷。主要针对工薪层、小企业主、学生、农民等人群。只要注册成为拍拍贷的会员就可以进行网络借贷。由于没有抵押,所以一般金额都不会太大,都是3000元到10万元之间,是较单纯的信贷中介组织。著名的红岭创投与拍拍贷模式基本相同,只是红岭创投增加了担保功能,对投资者的本金进行担保和赔偿。

(二)宜信模式。宜信是一种无抵押有担保的模式。宜信在整个信贷流程上具有较强的掌控力,并不采用竞拍方式,而是由宜信进行全程业务操作。

宜信不仅从事常规的个人贷款业务,在其平台上还有:新薪贷、助业贷、宜学贷、宜农贷等产品分别针对工薪族、私营业主、学生、贫困农户,从而实现助工、助商、助学、助农的巨大社会价值。尤其要提到宜学贷和宜农贷。前者是面向教育培训机构推出信用贷款,为学生及其家人提供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帮助学生解决资金压力,从而获得教育培训的机会,来实现人生的理想,后者为中国广大贫困地区的农民提供无抵押的信用贷款,从而帮助农户们实现致富和脱贫。宜信对这两项业务收费都很低,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质。

(三)青岛模式。青岛贷款网是国内第一家专注中小企业融资的大型专业贷款网站。与常规P2P信贷网站不同的是,该网站专业致力于中小企业融资研究和银行贷款服务咨询业务,采用网络信息服务和线下服务相结合的运作方式,主要是针对青岛本地企业,是一种有抵押有担保的模式。

在青岛贷款网的平台上可以看到:校园实习生“易计划”和青岛“爱梦”大学生创业基金。前者是针对在校大学生,对他们进行工作技能培训,提供到知名企业实习的机会,从而增强大学生实际操作水平和就业能力,后者是为了培育技术创新、自主创业人才,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对大学生创业给予资金支持的专项基金。这两个项目都属于公益事业,体现了青岛融道公司服务社会和回报社会的理念。

四、P2P网络信贷存在的问题

目前P2P网络信贷正在我国各大城市蓬勃发展,但是在其运作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

(一)网络信贷中借款者个人信用存在风险

在网络信贷中,借款人在进行借款之前,需要提交自身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经济状况等资料,网站会对这些资料进行认证和核实,对借款者的个人信用进行评级。然而一方面,借款者个人资料是可以进行造假的,这样会严重影响个人信用评级结果的真实性;另一方面,由于无法追踪到借出款项的具体用途,或是借款人用于高消费,根本无力偿还,这样网站也就无法收回借款。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不像国外的个人信用体系那么完备和透明,通过个人的信用记录、社会保障号、个人税号、银行账号等材料便可以验证个人的真实信用等级。

(二)网络信贷中的投资者面临巨大风险

风险和收益往往是成正比的,一般风险越大,收益也会越大。作为网络信贷的投资者一般可以获得同期银行利率的2-4倍,对于这么高的收益,所面临的风险也是巨大的。

对于投资者主要面临两类风险:一类是如果经营该网站的公司破产或是网站账户被黑客,那么对于投资者的账户金额和个人信息丢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谁来负责呢;另一类是投资者所放出去的贷款不能按时收回或是无法收回,针对这种情况网站公司往往通过逾期黑名单将个人资料曝光以及通过电话进行催缴,但是这些方法往往不能奏效。即使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但是一笔借款往往有N个投资者,在法律上需要每个投资者都立案,成本也是相当高的。

(三)坏账问题和欺诈行为影响网络信贷的发展

传统的商业银行有一套详细的借贷规则和运作机制,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网络信贷网站也会让借款人出示相关信息和证明,但是它所做这种验证和审核相比之下要宽松很多,传统的商业银行贷款中尚且会出现坏账问题。

那么在网上进行信贷活动,所产生的坏账问题就会更多。目前还没有哪网站能将坏账控制在2%以下。同时,由于相关的法律还没有出台,也没有相应监管机构进行监管约束,那么很可能会出现一些钓鱼网站,通过让借款人提前缴纳会员费用、公证费和利息等,进行诈骗行为;或利用投资者的身份来获得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和经济状况,从而对借款人进行诈骗和勒索等。

(四)网络信贷市场缺乏相关法律约束和机构监管

目前,在我国从事网络信贷的公司和网站,一般只需到工商局进行注册便可以从事这方面的运营,国家对这些公司或网站的成立并没有具体要求和规定,因此涉及是否合法的问题以及是否存在高利贷的问题。

同时,从事网络信贷的公司或网站的质量也是良莠不齐,运营和服务水平差别很大。从2008年开始兴起,也出现了不少关于网络信贷的诈骗和非法套现活动。一旦出现法律纠纷,网站和客户双方的权利很难得到保护。对于信贷网站公司,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统管还是第三方进行监管还不确定,目前我国也没有出台专门针对网络信贷的法律法规,如果这个市场游离于我国监管之外,一旦出现大的变动对正常的金融体系也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五、我国发展P2P网络信贷的若干建议和措施

(一)构建我国个人征信体系

个人征信是指依法设立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经过与金融机构及社会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约定,采集、加工、储存分散在各金融机构和社会有关方面的个人信用信息,形成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并以此为基础对外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评估等服务的活动。

个人征信体系的建立在我国刚刚开始起步,而在国外已经相当成熟了,因此我国可以借鉴和学习国外的经验,出台我国个人征信体系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网站对会员个人信息的保密和管理,明确网站、投资者、借款人三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应借鉴和学习国外对个人信用评级的方法和标准,从而制定适合我国的网络信贷评级标准。最后还应对失信者进行严惩,提高失信的成本,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

(二)加强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

加强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应从两个角度进行。一方面投资者自身也需要掌握一定投资知识和技巧来规避风险,投资前要尽量全面了解借款者的所有信息,再确定是否要进行投资。同时,将资金尽量分散投给多个借款者,这样可以降低风险。

另一方面,信贷网站的经营者应该提前为借贷双方提供还款保障制度,一旦经营该网站的公司破产或是网站账户被黑客,就可以弥补投资者的部分损失。例如,宜信公司就设有保证金制度,一旦投资者的钱无法收回,那么宜信就会从自身保证金中提取现金来补偿投资者所损失的本金和利息。同时,对多次催缴仍不还款的借款者,必要时应采取法律措施,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其还钱。目前诺诺镑客公司正在打国内的第一个网络借贷官司,由于我国有关网络信贷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目前也只能根据民间借贷有关规定进行裁定,因此我国网络信贷的法律法规应该尽早出台。

(三)网络信贷公司应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和业务功能

网络信贷公司可借鉴风险投资机制,开拓业务市场,控制信贷风险。并成立风险评估团队对借款者进行更严格认证和信用评估,在源头上杜绝坏账和欺诈行为;同时应加强网站系统的安全保密建设,定期定点对网站进行维护和检查。

网站在具有一定规模时,应积极拓展业务功能。1.建立大额贷款业务,对于中小企业,可提供较大金额贷款(30万以上,须抵押),并在网站平台上设立金融服务咨询,便于客户了解金融市场的信息和动态。2.加强与银行间合作学习,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设计和推出更多具有低风险和高收益的理财产品。3.开办专项贷款业务:房屋贷款、汽车贷款、创业贷款等,专门针对买房、买车和个人创业等进行较大额度的贷款。4.设立创业基金,对拥有较高技术含量、较大升值潜力的新兴企业进行投资。5.推广和开展公益性贷款项目。网站可以建立专门针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培训贷款和针对农民的资助“三农”贷款,并在网站上开设教育培训咨询和农业服务咨询业务,来更好的帮助在校的学生和农户们实现他们的愿望。

(四)尽快颁布网络信贷的法律法规

P2P网络借贷是一种新型的民间借贷方式,《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中明确规定,居间人提供贷款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可依法向委托方收取相应的报酬。因此P2P网络借贷这种贷款服务机构的存在和服务费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因此网络信贷公司利息的设定必须低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否则就涉嫌高利贷,属于非法经营。

笔者认为政府应尽快颁发和出台针对网络信贷的法律法规,例如:《网络信贷管理条例》和《放贷人条例》等,以法规形式来明确网络信贷的合法性,作为我国现行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应对网络信贷公司的性质、组织形式和经营范围等予以具体规定;同时应明确划分民间借贷中介组织和非法借贷中介的区别和范畴;由银监会或由央行指定第三方机构对网站进行监管,对网站的经营范围、业务扩展、贷款发放、还款情况等进行监管。同时政府应出台《网络信贷民事诉讼法》,一旦网站、借款者、投资者三方出现问题和纠纷时,可以依靠该法律进行协调处理或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

六、结论

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它能够产生效益,减少不必要的交易成本,同时也会给传统稳健的金融体系运作带来巨大的冲击和挑战。

P2P网络信贷是从英美国家起源和发展,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同时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制约,导致我国P2P网络信贷发展前景还不是很明朗。同时也必须承认,P2P网络信贷这种金融创新存在巨大优势,不仅可以搞活民间金融市场,使得民间闲置资金更好地得到利用,也缓解了个人、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也没有具体部门对其进行监管和约束,因此在我国进行网络信贷活动,无论是投资者还是借款人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参考文献:

[1]张玉梅.P2P小额网络信贷模式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0(12).

[2]孙之涵.P2P网络小额信贷探析[J].征信,2010(03).

[3]辛宪.P2P运营模式探微[J].商场现代化,2009(07).

[4]陈初.对中国“P2P”网络融资的思考[J].人民论坛,2010(09).

[5]李增福 李杭芝.关于中小企业网络联保信贷模式的探讨[J].金融论坛 2010(03).

[6]张培国.网络信贷―民间金融新的路径选择[J].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12).

[7]董瑞丽.网络信贷:银行小企业业务发展新平台[J].浙江金融,2010(04).

大学生网络贷款论文例5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4(2)-0073-05

一、引言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互联网技术的全面普及已成为不可抵挡的趋势。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国网民数量已达到了5.64亿,手机网民数达到4.2亿,网站数为268万,域名数达到1341万。由此可见,依托于互联网技术,信息将会在低成本的基础上得到迅速的传播和更全面的覆盖。

网络借贷平台也是在此基础上得到确立并进行发展的。在网络借贷中,参与用户通过互联网技术彼此评估、筛选、最终确立并完成借贷交易,交易过程中,时时体现着迅速、方便、快捷,还可以显著降低交易双方的成本。并且,网络借贷对于解决小额信贷需求难以满足的现状上具有显著作用。它可以为不断扩大的小型企业、创业学生、个体商户等群体提供资金,以供其进行资金周转、获得发展,弥补了该群体由于不具备商业银行基于其风险控制和获利的要求而难以获得资金的情况。目前,在网络借贷平台中P2P网络借贷就是极具代表性的一种模式。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介绍

(一)P2P网络借贷介绍

P2P网络借贷(全称Peer-to-Peer lending)是基于互联网技术进行个人对个人借贷的一种新型模式。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第三方即中介为放款人和借款人提供交易场所,对借贷交易的进行提供各种方面的支持,并收取交易双方管理和相关手续费用。在P2P借贷平台上,有资金需求的借款人其借款要求和真实的个人信息,而有投资意向的放款人通过考察、分析网站中所提供的关于借款人借款额度、信用等级、资产实力、资金运营能力以及未来还款的可能性等指标,以竞拍的方式确定利率水平,通过信用贷款的方式向借款人提供资金。

P2P网络借贷主要是针对小型和短期的资金借贷,为融资难度大的中小型企业、初次创业者或者急需资金者筹措和提供资金,对金融借贷体系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据有关数据,截至2012年底中小微企业占P2P网络借贷平台客户的81%。基于P2P借贷平台,可以将闲置的资金利用起来借给信用等级高的借款者,这有助于社会资源流动起来,趋于合理配制。

(二)P2P网络借贷具有以下特点

1、交易信息直观、透明。参与交易的双方可以在P2P借贷平台上获得对方的各种真实资料,如放款人和借款人的真实身份、信用等级以及借款人所借资金的数额和借款用途等,还可通过网站公布的借款人还款记录监督借贷交易的进程,提高了放款人资金回收的安全可靠性。

2、参与主体限制条件少。任何具有借款需求或能提供资金的人都可以成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参与者,该平台对交易金额的限制较少,可以更灵活有效地配置社会资金。交易对象主要是那些难以满足商业银行贷款信用、资质条件考核的中小企业或中低收入人群,为他们提供资金以满足资金周转、创业等需求。

3、借贷交易具有高效率。P2P信贷平台中交易的进行主要依据放款人对借款人信用的考察、评估和决策。不像在商业银行贷款中需要提供抵押担保,该平台中借款人通过其信用资质获得贷款。同时基于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使得交易过程操作过程灵活、简便、易于掌握。这种借贷模式的效率远远高于传统的商业银行借贷效率。

以上特点使P2P网络信贷平台成为现代信贷模式中的必不可少补充,弥补了传统借贷模式的不足,积极缓解了日趋活跃的中小企业和弱势群体借款问题,满足了社会各层群体的借款需求,提高了社会资源的流动性,将社会闲散资金有效利用起来创造社会价值,进而推动了经济快速发展。

(三)P2P网络借贷平台国内外发展概况

1、国外发展情况。目前,P2P 借贷平台市场发展迅速,已逐渐成为传统金融借贷模式的竞争者。规模最大的就是2006年在美国成立的Prosper,其借贷金融已经达到了1.7 亿美元。Prosper作为借贷交易中介,以向交易双方收取服务费而获得利润。在该种模式中,借款人通过Prosper关于其身份、信用和借款期限的评估后,以其愿意承担的最高利率提出贷款需求,而后由不同风险偏好的放款人进行竞拍,最终由借款人选择最佳对象完成借贷交易。为防范信用风险和更针对化地确定贷款利率,Prosper 借贷平台还对所有提供资料的借款人自动划分了信用等级,信誉度由高到低分别为:AA 、A、B、C、D、E 和HR级,以此来规避信用风险、提高交易效率。不同的信用等级有不同的贷款利率和预期损失率与之相对应。

2、国内发展现状。我国也顺应时代潮流,在小微企业主借款需求迫切的条件下,国内P2P行业飞速增长,涌现了多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如拍拍贷、宜信、红岭创投等均获得较快发展。据安信证券报告不完全统计,我国的网络信贷平台已经超过300家,2012年以来整个网络信贷行业贷款成交量高达200亿元。其中最具代表性、规模最大的就是2007年在上海建立的“拍拍贷”,该运行模式主要是模仿了美国的Prosper平台。几年来,其运营交易量累计达到4亿元,累计放款人120万,借款人超过4万。目前拍拍贷的月交易量在4000万左右,最高贷款额度可达50万元。根据长城证券的分析报告显示,2012年拍拍贷线上年度交易额突破1.95亿元,约是2010年、2011年两年总和(约1.01亿元)的2倍,2012年全年共计成交交易19729笔,实现了770万元的管理费收入。在风险防范上,拍拍贷平台给出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供放款人自行考核、决定。拍拍贷一方面在“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NCIIS)”的基础上进行精确的身份确认,另一方面,通过网络借贷交易参与对象之间互相做出的信用评价结果使信用系统相互补充。

三、P2P 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制的构建

(一)信用对P2P网络借贷运行的重要性

虽然P2P 网络平台具有参与主体限制较少、门槛较低等特点,但这也往往增大了基于P2P网络借贷平台进行交易的风险,其中主要指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用风险。P2P网络借贷模式是在真实、完善的客户信用体系基础上得以运行的,该平台中的贷款方式是信用贷款。相比国外,目前我国征信体系建设不健全、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不完善,在交易过程中只能依靠借款人自己提供的相关信息来评估其身份、信用及经营管理能力的大小,无法获得准确的、权威的借款人信用等级,这样就易出现借款人身份虚假、借款用途虚假或借款用于偿还坏账等这类欺骗、违约和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使得放款人资金回收可能性降低,需要承担较大的信用和违约风险。因此可以看出,信用限制了P2P网络借贷模式的运行,制约了P2P 网络借贷模式的发展。考虑到信用风险,目前国内借贷平台已经从单一的贷款平台向VC股权投资到小微企业贷款一条龙服务进行转变。红岭创投创始人周世平指出“线上以贷款为主,线下以投资为主,既提供借贷又提供股权融资,线上业务和线下业务可以相互提供客户”。

因此,为了让P2P网络借贷平台在经济发展中发挥其举足轻重的作用,更好地促进社会资源的高效配置,必须尽可能地防范和减少信用风险,建立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制。提高交易过程中信息的可靠性,保障资金安全性,建立一个能使客户放心的安全、高效的交易平台,从而使P2P网络借贷行业获得更好地发展,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最终实现双赢。

(二)P2P借贷平台信用体系构建

1、充分发挥网络透明的作用,调动用户彼此进行信用评估,并在网络上纰漏违约信息。

2、完善P2P借贷平台的认证和审核环节。借助“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NCIIS)”权威核实借款人所有能证明身份的信息。要求借款者提供证件扫描图片、资产证明文件、联系方式信息、借款记录等信息完善其个人实名信用账户,同时借贷平台要评估借款人的资金运营能力以及是否具有不诚信行为。最终对应于平台的信用等级标准,以供放款人衡量。

3、建立款项追踪机制。让放款人可以随时了解借款人运用款项的进展情况,监控其还款进度,一方面方便交易双方进行交流,避免了信息不对称等不诚信的行为,另一方面可以在借款人有违约征兆时,提前做出对策。

4、建立利率奖励和黑名单惩罚机制。对于信用等级高的借款人可以适当给予借款利率优惠,以此来激励借款人提供真实信息,做到诚实守信。在合法的基础上建立黑名单专栏,曝光逾期未归还贷款借款者的姓名、证件图、联系方式、资产证明文件等所有真实个人信息。

5、将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相连接。P2P的信用体系是以整个社会信用体制为依托的,因此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与网络借贷信用体系一道,共同组成全面、可靠的征信系统。

四、用户行为对P2P借贷平台信用体系构建的影响

(一)P2P网络借贷用户行为

我们知道,P2P网络借贷就是借贷放款人和借款人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资金的供需匹配。由于考虑到风险及P2P网络借贷平台自身特点,进行交易的一般为小额贷款,且属于信用贷款。用户选择P2P网络借贷平台时,倾向于那些发展成熟、社会舆论良好、技术支持完善同时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网站,防止用户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进行安全交易。

1、放款人行为特征分析。P2P借贷平台满足了拥有闲置资金的人群,他们可以理性地以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回报率将自有资金分散成小额贷款进行投资,并从中赚取利息、获得收益。由于在网络借贷中,放款人所承担的风险要大于借款人所承担的风险,如果发生借款人蓄意违约,放款人在超过还款期限时经过网络借贷平台催缴后还未回收贷款的情况,那么放款人只能自己承担该笔损失。所以这里的理性是指放款人在进行投资决策之前会全面分析、综合评估影响其资金回报率的因素,其中包括: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借款目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还款能力及还款记录等。具体来说,借款人提供的信息质量会对放款人制定决策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那些提供信息详细、借款记录中及时还款、信用等级高、口碑好的借款人使放款人承担的风险较小,往往会受到放款人的青睐,相比其他借款人体现了优越性,因此对借款人行为,及信用评判显得极为重要。

2、借款人行为特征分析。类似于其他形式的借贷行为,P2P网络借贷中,借款人承担的风险远远小于放款人,所以影响其借款行为的主要因素包括:借款成功率和借款所要花费的时间和成本,因为大部分借款人进行借款行为是因为资金短缺急需周转,他们需要P2P借贷平台提供高效及时的服务。

(二)用户行为特征对信用评级体系影响

1、放款人所衡量风险指标对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构建的影响。由前知,P2P网络借贷平台交易成功的关键在于放款人借助于平台对借款人信用等级和自身对借款人信用评估,为了进一步了解影响评估的因素,我们做了一下有关的调查。

(1)问卷设计。对上文提出的安全技术支持、还款能力、信用等级、借款所需时间、借款目的、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及利率、还款记录、网站口碑等考核指标分别设置相应的问题进行调查,共同组成调查问卷。通过完全同意、同意、无所谓、不同意、完全不同意,赋予5、4、3、2、1进行代表。然后运用统计学的方法对收回的调查问卷进行整理、数据提取和统计分析,进而考核构建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的各种要素,并按照重要性进行分类。

(2)调查对象。本次问卷调查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学生作为主要调查对象,主要是因为大学生更容易理解电子商务的运作模式,掌握网络借贷平台的操作步骤;同时P2P网络借贷可以满足大学生创业者小额借款的需求,成为该平台的参与主体;另外P2P网络借贷模式作为新型的信贷模式,在金融体系中尚未普遍展开,参与的对象还较少。

(3)问卷回收与基本信息统计。本次问卷调查总共发出200份问卷,回收问卷182份。去掉信息未填写完整和明显提供错误信息的调查问卷,有效问卷总共175份,有效回收率为87.5%。

调查问卷调查的基本数据如表1。从表1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调查对象基本为24岁以下,月生活费上在0-1000元的比例占93.1%;所处地区城镇地区占多数,是网上借贷的潜在主力。

(4)各指标重要性分析。将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整理,分析计算各个指标所得分数并进行平均。若某一指标的分数相较于平均值越大,则说明该指标对放款人借贷行为产生的影响越大,应该成为构建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的重要因素;如果其平均分数相较于平均值越小,则说明该指标对放款人借贷行为产生的影响越小,不构成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的主要因素。通过对调查问卷所反映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得出各个指标的平均分数,如表2所示。由表2可以看出,影响放款人行为特征的各项指标平均得分均较高,在建立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中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根据表2的平均得分情况,对上述14个指标进行排序分类,以便直观得出各影响因素在构建信用体系中的重要性。具体如表3。

由此可以看出,我们在构建P2P网络借贷网站的信用体系时,需要考虑放款人所重点衡量的各项指标,关键考虑影响作用大的第一类指标,即安全技术支持、还款能力、信用等级、借款所需时间、借款目的,并将其余类别指标按照对用户行为影响的重要程度在信用体系建立过程中进行相应程度的体现。这样有利于我们建立一个完善、高效的信用评级体系,方便用户在进行网络借贷交易时获得准确、对称的信息,降低参与主体所需承担的风险。

2、借款人的行为特征对信用评级体系的影响。通过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实际考察,我们发现借贷平台划分了不同的信用级别来衡量借款人行为特征。但是,这并不能全面考察,有可能忽视了相同信用级别内的行为差异和信用级别体系的纵向联系。所以,我们借助统计学中聚类分析的方法,对于仅靠目前网络借贷平台自身建立的信用等级体系对借款人行为进行划分的过程中所忽视的问题进行研究,找出相同信用等级内的客户差别和不同信用等级之间的主体联系,使得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中对借款人行为的划分更加清晰和精确。

为了进行计算,我们从拍拍贷平台上抽取2013年1-6月的样本,经过筛选最终提取出不重复的100条借款人信息。其中拍拍贷平台将用户的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E、HR六类,A类代表信用等级最高、信用风险低、在借贷平台上活跃的借款人;而后逐级递减,HR表示信用等级最低、信用风险大的借款人。

对提取出的借款人信息进行整合,得到每一个借款人的ID账号、借款额度、借款总次数、信用等级和借出信用分数(即借款人充当放款人进行投资交易所获得的借出行为信用评分),并以其作为聚类变量,其中以信用等级为分类变量运用SPSS.18软件对该样本进行聚类分析,得到新的分类。具体统计数据如表4。

从表4中得出,两阶段聚类法将样本数据中借款人分为4类。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软件并没有完全按照借贷平台自身制定的信用等级对借款人行为规律进行划分,而是挖掘出了更为精确的分类。

第一类中,分类组成十分多元化,借款平均总次数和借出平均分数在4类中最高,可以看出该类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较为活跃,并且一般较多的充当放款人的角色进行资金投资。

第二类中,该类别由少部分的E和全部HR组成,借款平均额度处于四类中最高水平,借款平均次数较小说明他们参与借贷交易并不是非常积极,但由于其资金管理运营能力强,还款信用高,所以可以筹集到较大金额的款项。

另外两类是由剩余的信用等级为D和E的借款人组成,第四类相比于第三类各项指标均较小,可以判断他们是偶尔通过拍拍贷平台筹集小额借款进行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

由上述结果我们知道,虽然拍拍贷平台将用户分为六个信用等级,但经过聚类分析后将六个月内参与网络借款平台的用户分为了4类,得出的结论弥补了仅仅依靠借贷平台自身设定的信用等级来判断用户,却只获取借款人行为规律部分信息的缺憾,从而可以指导P2P网络借贷平台建立更有针对性的信用体系,培养和支持重点客户,获得更好的发展。

五、总结

目前,迅速发展的P2P网络借贷模式作为一种借贷中介已经在信贷市场中占有一席地位。它是现代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的产物,体现了用户对借贷方式多元化的需求,同时弥补了传统信贷模式难以克服的不足。然而由于P2P依托于网络进行借贷交易的特殊性,信用则对该平台正常运行和后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体现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的构建上。我们需要建立全面、准确、权威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方便参与者彼此进行信用评估,保障放款人的资金安全,保证交易顺利完成。在建立用户信用评级体系的过程中,应该首先综合分析用户的行为规律,将重要程度高的关键要素体现在信用体系的构建上。同时,不应该片面依据网络借贷平台所提供的信用等级标准对客户进行划分,而要利用科学统计方法根据参与者的特征进行重新聚类分析,得出准确的客户信用等级加入到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中,这样我们才能建立一个具有高效率、高精度和高利用率的信用评级体系。

参考文献

[1]林显忠.P2P小额网络信贷在我国的发展探讨[J].金融科技时代,2013,(3):99-101。

[2]鲁耀斌,董圆圆.电子商务信任问题理论框架研究[J].管理学报,2005,(5):522-526。

[3]莫易娴.P2P网络借贷国内外理论与实践研究文献综述[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12):101-104。

[4]岳瑨,田海平.信任研究的学术理路一对信任研究的若干路径的考查[J].南京社会科学,2004,(6):19-24。

[5]张廷宇.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双重适应性以及完善分析[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3,(5):7-10。

The Construction of P2P Network Borrowing and Lending

Credit System Based on the User Behaviors

WEN Xiaoni CAI Ruiyuan

大学生网络贷款论文例6

引言

P2P网络借贷(peer to peer lending)是民间借贷和互联网平台相结合而出现的一种金融脱媒现象,依托于现代信息技术,使贷款需求方与资金出借方通过网络自行配对成交。P2P网络借贷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和对借款人约束不足等问题,拓宽了民间借贷的范围和边界。我国P2P网络借贷快速发展的大背景是我国很大程度上仍然存在金融抑制现象,金融市场的自由化程度比较低。从我国的金融结构来看,银行一直在我国融资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但是银行倾向于将贷款提供给偿还能力较强的大中型企业,对借款有旺盛需求的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则很少眷顾,这使得他们不得不另辟蹊径,于是促成了民间借贷市场的繁荣。此外,我国实际存款利率长期为负,其随着这两年通货膨胀的上升,负值越来越大,居民对其私人财产有强劲的保值增值投资诉求,这使得一部分储户把存款从银行取出,投向利率更高的民间金融领域。因此,信贷市场因缺乏层次性导致供需结构失衡,是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我国自2007年成立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以来,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势头迅猛。根据我国网贷之家数据中心监测到的数据,全国网贷平台已超过300家。

P2P网络借贷是伴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产生的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在性质上属于小额民间借贷,其借贷方式灵活、手续简便,为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和融资便利。P2P网络借贷是正规金融机构的有益补充,其运作强化了金融服务功能,增强了金融市场流动性,这对我国现行发育不够完善的金融市场具有积极意义。这一新事物在为我国借贷市场带来活力与繁荣的同时,也因身份模糊、法律监管缺失、内部治理不规范等问题留下了巨大风险隐患,会产生诸如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网络借贷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在我国基本上处于法律制度监管的空白区,目前国家还未出台专门规范民间借贷中介的法律条文,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职责划分难以定性。2012年就发生了淘金贷等多家网络借贷平台卷走投资者资金跑路的现象。网贷行业频频出现关门跑路的现象,低门槛、无监管的客观诱因肯定是不可小视的客观因素。作为一种金融创新,监管和法律的及时跟进显得非常迫切。

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普遍把P2P网络借贷定义为:在没有银行等金融机构中介情况下,以提供信贷中介服务的网络平台为媒介而进行的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活动(MingfengLin,2009)。P2P网络借贷的核心概念己延伸到公益性贷款或慈善性贷款(Kumar,2007)。P2P网络借贷因其特有的网络交易特征,使得中介公司无法登陆征信系统了解借款人资信情况,这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Benjamin和Robert(2010)通过研究发现:根据历史借贷情况,通过在P2P网络社区中嵌入包含个人信用的信誉系统,可以帮助贷款人选择高质量的借款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发生。信用等级较低的借贷人可以利用P2P平台上竞价拍卖模式,以利率差异的方式为自己寻求交易机会;如果借款人形成借款团体可有效降低借款成本(Samuel,2008)。Mingfeng Lin(2009)发现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够减少网络借贷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N.R.Prabhala和Siva Viswanathan(2009)通过对Prosper上的样本数据进行分析,发现网络结构对贷款无显著影响,而良好的社交网络能够带来更好的贷款效果。Martina E.Greiner和Hui Wang(2009)基于Prosper上的交易数据,从借款人的角度出发,研究了社会资本对融资成本和效率的影响。Lin(2009)发现网络借贷平台借款者的信用等级与借款利率负相关,与违约率正相关。Co11ier(2010)研究表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越差而借款金额较大往往会导致高昂的借款利率的出现。

国内对P2P网络借贷的研究将其归于民间借贷中介范畴(郝智伟,2008;王艳、陈小辉、刑增艺,2009;辛宪,2009;罗洋,2009)。其中尤瑞章、张晓霞(2010)通过对P2P在线借贷模式的中外对比分析,指出我国应该鼓励和提倡这种新型融资模式,但是其进一步发展有赖于我国立法层和监管层对现有的民间金融管理框架进行开放式调整。莫易娴(2011)基于P2P网络借贷的背景,从网络借贷的起源、现状、分类、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风险及对策等几个方面总结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并指出网络借贷的未来发展趋势。钱金叶、杨飞(2012)通过对比P2P网络贷款在国内外的发展和对在国内最新出现的问题的探讨,指出P2P网络贷款为个人提供了融资便利,但是由于个人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是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另外商业银行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也应关注其中的业务机会。李爱君(2012)认为民间借贷网络平台具有准金融机构的法律性质,其产生既具有法律制度的原因,同时还具有信贷市场的供需结构长期失衡与投资渠道欠缺的原因,并提出了民间网络借贷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的建构。王振(2012)认为P2P网络贷款本身存在的监管空缺及贷款用途审核不足等问题,对P2P网络贷款模式洗钱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马运全(2012)通过对 P2P 网络借贷的基本流程、模式和风险的分析,探讨了其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隐患,对其中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研究,王梓淇(2012)在分析P2P在线借贷业务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后,结合国外成熟体系和成功经验,提出改善 P2P 行业发展的建议,以便让该行业有更好的发展。

P2P网络借贷的监管顶层设计的重要性

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迅猛。根据网贷之家数据中心监测到规模较大的15家网贷平台2012年的总交易量接近100亿元。全国网贷平台已超过300 家,2013年以来全行业的成交量高达200亿元。无论从机构数量还是交易金额而言,国内的网贷行业都可以说是初具规模。虽然网络借贷在我国借贷总规模中所占的比重还非常小,但是由于其依托于互联网技术,有飞速发展的势头,再加上其具有金融风险传递放大机制,我们必须防患于未然。P2P网络借贷自在我国诞生之日起一直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我国对其监管一直几乎处于空白状态。要对网络借贷实施有效监管,首先必须系统研究其内部的结构分类、承担的信用规模及风险等基础性信息。弄清楚网络借贷的信贷规模、运作机制和对金融稳定的影响,并实施有效的监管,这对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监管改革具有一定借鉴意义。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和金融领域改革的深化,我们必须提早做好网络借贷风险的监测和监管体系,防范外部风险的传染,促进金融稳定。

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从其组织形式、运营模式以及经营业务看,对其监管涉及了银监系统、工商系统、网络监察系统、信息产业系统等多个部门的职责范围,这给我国金融行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系带来了压力。

P2P网络借贷监管顶层设计的几个关键问题

我们必须尽早对P2P网络借贷信用分层构造、信用规模以及发生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的概率分布进行全面研究,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监测、评估、预警其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

(一)P2P网络借贷的信用层构和信用规模计量

对P2P网络借贷进行顶层设计,首先要从理论上厘清网络借贷的内涵、功能、结构等基础要素,以全球视角来考察网络借贷产生发展的原因、现状和监管趋势,并系统考察我国网络借贷的产生、表现、发展和影响等问题。只有明确了网络借贷的发展基础,才能准确掌握其信用层构和信用规模。对网络借贷信用规模的测算,要基于经济与金融的基本关系原理,以现代金融统计理论为基础,参考国际金融组织的通行做法,综合应用金融机构与产品分类及计值方法,对其信用层构和信用规模进行科学计量。对网络借贷进行科学计量是设计信息披露机制的基础。

(二)设计P2P网络借贷的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P2P网络借贷具有信息化、平台化优势,不仅产品品种繁多,而且推出了类似证券竞拍、信托贷款、委托理财等针对微小借贷需求的特定产品,这实质上是向投资者提供一种金融理财服务。所以,对P2P网络借贷风险的监测评估和预警要在金融部门评估的框架内展开,将其作为金融体系整体稳定性评估的一个组成部分。建立P2P网络借贷风险监测体系,首先要对其产生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P2P网络借贷产生的风险主要有四类:信用风险、坏账风险、操作风险以及监管主体缺失产生的风险。其中信用风险又可以细分:无担保产生的风险、贷款合同无面签产生的风险和贷款用途法律无约束产生的风险。要对以上不同层构的信用风险建立监测指标和合成概率模型,开展风险概率评估;研究不同类型的风险传递放大机制、内部道德风险发生的条件和概率,从而建立监测网络借贷的风险的预警体系。

(三)监管顶层设计的基本思路

网络借贷实质上是影子银行体系的一个新形式,他对现有监管体系的有效性带来了极大的考验。金融危机之后,美欧等国家相继成立了“影子金融监管委员会”,并有一些相应的监管立法出台,为影子银行体系的监管实践提供了参照。我国网络借贷监管框架的顶层设计,可以参考影子银行体系的全球监管框架的设计和改革趋势,结合我国网络贷款的现实情况,从而探讨我国P2P网络贷款体系改革与完善的路径。随着社会经济生活对互联网信息交换服务依赖性的不断加强,将网络信用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范畴显得刻不容缓,这也是金融网络化进一步发展的关键。从P2P网络借贷的审批来看,只有通信和工商是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管理部门,而这两家监管机构均未对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经营的金融业务做出任何特殊要求。通信管理部门侧重于对网站非法言论和内容的屏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更侧重对网站形式的监管。鉴于网络借贷平台媒介的特殊性、虚拟性、快捷性,以及其风险的联动性与传染性,对网络借贷监管顶层设计的基本框架是:建立专门的网络借贷监管协作委员会进行协调监督,由人民银行、银监、工商、通信、司法等部门共同委任专家组成协作委员会,按照功能监管模式设立职能部门,包括风险监测、信用控制、机构统计、违规惩处等功能部门,同时将网络信用纳入人民银行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范畴,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协作,及时预警和提示风险。网络借贷监管协作委员会受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领导,按照功能监管对境内所有网络借贷平台进行监管。在监管框架内,网络借贷监管协作委员会重点监管市场准入与行为的合规性。

结论

P2P网络借贷未来发展的关键是对其进行科学引导和规范。从全球网络借贷角度,以金融部门评估(FSAP)框架为基础,对网络借贷内在信用层构和风险进行统计归类、价值计量、指标与模型量化监测,揭示网络借贷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影响。而分析研究我国网络借贷的信用层构与规模、金融工具、风险状况和对金融稳定、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是对网络借贷监管顶层设计的基础。从政策实践角度看,在我国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之后,民间融资向银行体系进行风险传染渗透是影响我国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根据我国网络借贷的现实情况组建相应的监管架构,对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爱君.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研究[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2(5)

2.周卫江.影子银行的发展及其监管[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2(3)

3.孙之涵.P2P网络小额信贷探析[J].征信,2010(3)

大学生网络贷款论文例7

引言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基于互联网运用的许多创新开始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一种基于互联网网络融资方式P2P(Peer to Peer)开始流行,并快速成长。人们通常把以网站为平台,网站的运营方为中介,资金拥有人为获取更高的收益将空闲资金在网站上出借给资金需要者的过程称为P2P网络借贷,也称网贷。

P2P网贷双方多数是以信用为基础的信用贷款,它有别于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的抵押或担保贷款,在手续上也比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简便。但是,当前我国社会信用基础薄弱,以信用为前提的网络借款发展存在着某些先天不足。初步统计,国内各网贷平台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借款人借款到期不能还款的现象。为了达到惩戒的目的,各网贷平台针对违约人推出黑名单制度。本文基于违约者的黑名单,研究P2P贷款中违约者的特征及平台与违约的关系,为网贷平台建设和网贷出借人提供借鉴。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从当前国内外网贷研究的现状来看,二者的差距并不明显,对网贷研究都从宏观到微观同时进行,但二者的研究都存在着某些领域的研究空白。再者,国内外P2P网贷所面临的社会整体环境不一样,研究的重点也不同。国外研究重视理论一般性研究和微观的实证研究。国内研究重视规范性研究和模式研究。在网贷参与的主体方面,基于社交关系的研究是当前网贷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

二者研究均表明学历、职业对网贷行为有实质性的影响。但对网贷违约者的归因方面,国内外研究还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种族因素成为国外研究者的重点。年龄、性别、体重,外貌美丽也能成为网贷成功与否的关键,而国内研究者把贷款人的经济因素作为贷款的首要因素。

网贷是在信用条件下的一种新型借贷关系,贷款成功与否和借款人是否违约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研究网贷中的违约者特征,要把借款人放到他所处的社会环境中去加以研究。本文在借鉴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系统地分析P2P网贷者的特征。

变量和数据的选取

数据收集。为了能全面准确分析P2P贷款中违约者的特征,根据网贷平台的模式、商务特点和黑名单数据的易收集性和完整性,从目前国内81家比较活跃的P2P网贷平台中筛选出9家,2229人次的违约样本,再根据平台数据和性质的不同,从9家平台中选取6家平台1956个违约者的有效样本进行分析(见表2)。

变量选取。6个平台违约者的黑名单中的数据主要含性别、年龄、违约金额、欠款期数、最长欠款天数和违约者所居住地区。P2P网贷中违约人的职业和学历对分析违约人的特征十分重要,但是在P2P网贷的实际中,违约人中多数人为了能够方便地获得P2P借款,有调查显示,若主观故意违约者,在借款填写职业和学历时90%的人填写了虚假信息(陈胜辉,2013),因此,为避免对分析结果的影响,本文没有把这两个数据统计其中,目的是确保分析结果科学严谨,不过有研究指出,职业和学历在网贷违约方面有显著的影响(李广明,2011)。

数据来源。本文数据来源于网贷之家(http://)和6家网贷网站自己公布的违约人的数据,所有数据经过核对。违约者的名单数据以平台认定的违约行为为准。

P2P网贷平台模式。网络借贷的违约主要责任在网络借款者本人,与网贷平台关系不大。在中国信用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的条件下,以信用为基础的P2P网贷平台在网络借款违约中的责任关系重大,况且,目前国内尚没有相关研究,本研究试图寻找平台模式和违约人间的关系。

P2P网贷平台一般有四种模式,即单纯中介、复合中介、本金有限保证和非盈利公益模式。模式的不同决定了平台对借款人的管理方式不同,对风险控制也不一样,在完全以信用为基础的P2P网络借款中有着重要的作用。表1是仅选取黑名单的6个平台的三种情况(见表1)。

模型假设及实证分析

(一)违约者数据均值分析

首先对1956样本进行均值统计分析,对违约金额、欠款期数、性别、所属区域、平台模式等统计量进行基本的描述性统计(如表2)。

从表2可以看出,违约金额最多的E速贷,总计23919523元,是6家网贷平台中违约金额最高的平台。人均违约金额最多的是搜搜贷,167230.21元。平均违约期(标)数最多的是搜搜贷,35.34期(标数)。平均违约时间最长的是红岭创投,为565.75天。平均违约年龄最高的是E速贷,为34.36岁。违约人(次)最多的是拍拍贷,1082人(次)。从均值描述统计表上,这些差异是否具有统计学上的显著性的特征?还仅仅是差别?因此,需要进一步分析。

(二)模型假设

为了准确区分上述差异对违约行为能否造成显著影响,基于相关文献的研究经验以及普遍运用的实证分析方法,选择运用线性回归模型对所选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关系进行分析检验(刘严,2005)。

假设模型,违约者的行为最终表现是违约次数和违约金额,造成违约的原因与许多因素有关,有的因素虽然相关,但不具有显著性。首先以1956个违约者数据的违约金额和欠款期数作为基础回归模型,即:

违约金额= c +α*欠款期数 (1)

其中,c为常数项,α为欠款期数的最小二乘估计系数。直观判断的二者关系假设为:欠款期数多,则违约金额大,反之也反。

在本案实证研究中,违约者的一些数据项是非数值变量,为了能准确研究这些变量对违约数量的影响,建立带虚拟变量的回归方程,将性别、平台模式、地区设为虚拟变量(高铁梅,2009)。

违约金额= c +α*欠款期数+βi* Dummy(i) (2)

其中,c和α同上,βi是虚拟变量的系数,i=1-3,分别为性别,平台模式和违约人所属地区。Dummy是性别、平台模式和违约人居住地区的虚拟变量。

(三)实证分析与检验

1.违约金额和违约次数的关系。图1是违约金额和违约次数的散点图,基本上可以确定违约金额和违约次数存在着一定的线性关系。运用基础回归模型方程,用最小二乘法估计相关系数,模型估计结果为:

违约金额=7101.18+2695.66*欠款期数

t值= (2.75) (37.63)

R2=0.4201,F=1415.307,P=0.000,拒绝零假设,表明借款期数对违约金额影响是显著的,借款期数在P2P网贷借款违约行为中已构成显著性因素。在违约人中,借款期数越多,违约金额越大。具体而言,借款期数增加一期,违约金额增加2695.66元。

2.违约金额和性别的关系。经过对1956样本均值进行统计分析(见表3),欠款金额男女存在着一定的差别,男性人均违约金额42171.14元,女性52108.62元,从数值上来看,女生明显高于男性。那么,能否得出结论,网贷平台中女性平均违约金额显著大于男性?

性别不能用数值表示,只是一个二值变量,将性别设置成虚拟变量(0,1),用0表示男,1表示女,用基础方程建立一个含性别的虚拟变量方程:

违约金额= c +α*欠款期数+β*性别 (3)

对上述方程用最小二乘法进行估计,结果为:通过对上述方程最小二乘估计,方程(3)截距项(c,7032.59和7032.59 +573.20)有一定的差异,但方程(3)P值为0.9370,接受原假设,性别对P2P网贷违约金额不存在着显著影响,因此,尽管男女性别在违约借款的平均数上,女性大于男性,但这种差别尚不构成显著性,性别不是P2P网贷借款违约行显著性因素。

3.违约金额和违约人所处的地域关系。表4是违约人的区域统计均值描述。在P2P网贷违约者黑名单中,根据借款者所居住的地区(不是身份证显示的地区)。由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东部沿海明显高于西部内陆,将网贷违约者分为沿海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内陆三大区域,这三个区域划分既反应了经济发展水平,同时也反应不同的地域文化对违约者的影响。

建立区域回归方程如下:

违约金额= c +α*欠款期数+β1*Q1+β3*Q3

其中,c、α同上,将区域作为虚拟变量,β1、Q1分别为东部沿海地区的回归系数和虚拟变量,β3、Q3分别为西部内陆地区的回归系数和虚拟变量。

实证结果(如表5),Q1,P=0.8670,Q3,P=0.1379二者的P值在10%的水平上均不显著,表明分为三类区域:沿海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对网贷违约者没有显著的影响。

(四)P2P网贷平台对违约者影响的回归分析

理论而言,网贷平台模式与违约者的违约行为没有直接关系。不管网贷平台是由谁经营,具体的经营模式如何?网贷平台只是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资金交易平台,而不对借款人是否违约产生实质性影响。违约行为主要原因是违约者的个人因素,即财务状况、道德水平等等。从本质上来说,网贷借款者借款到期不归还借款的违约责任主要是违约人的原因。但从表6来看,网贷平台对P2P网贷借款违约行为的影响,表现在欠款金额的均值有一定的差异,违约期数也有不同。

由于网贷平台模式及其特点不能用数值表示,在研究中只是设置平台为虚拟变量0和1表示,为避免研究过程中的多重共线性,设置一个平台作为参考虚拟变量,用最小二乘法估计建立如下方程进行检验。

违约金额= c +α*欠款期数+i*网贷平台模式

其中,c、α同上,i平台模式系数,i=1-3,分别表示三种性质不同的网贷平台模式(见表1),若将某一网贷平台模式设置为1,其他网贷平台就设为0。基于平台的回归方程可以改写为:

违约金额= C+α*欠款期数+1*M1+ 2*M1

M1,M2分别表示网贷平台模式为M1和M2的虚拟变量。P值在5%的水平上是显著的,表明平台模式和欠款基数对欠款金额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网贷平台对网贷借款人的违约行为是显著的(见表7)。

(五)P2P网贷违约者年龄结构分析

违约者年龄从18到59都有,平均年龄31.52岁,众数为28.68。61%欠款者的年龄处在24-34之间,他们欠款期数占52.06%、欠款金额占45.72%,小于24岁仅占欠款人数的5.8%,45岁以上的只占3.8%。如图2,违约人的年龄分布频率图。图中明确显示,P2P网贷违约人的年龄相对集中。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与参与网贷人员的频数有关,在参与网贷人员中大部分人是青年人,据统计,78%的网贷参与者是24-34这个年龄阶段的人,他们能接受互联网这个新生事物;对网络的运用比较熟练,在观念上也能接受网络借贷。还有这阶段的群体由于个人负担或创业等因素,对资金需求大。

实证结果与违约者特征分析

P2P网贷发展已有近8年的历史, 2011年以后网贷业务快速发展。6个网贷平台违约者人数共计1956人次。男性1713人次,女性243人次,欠款总额为84901551元,人(次)均欠款43405元。根据网贷平台的性质,将6家网贷平台分成三个模式。在违约者中年龄最大的是59岁,最小的18岁,平均年龄31.52岁,众数是28岁。人均欠款期数13.43期,累计逾期标数26343期,平均每标违约金额3216.74元。在性别方面,男性平均违约金额为42171.14、女性为52108.62。在区域分布上,东部沿海违约1044人(次),占57.55%,中部地区688人(次),占35.65%,西部地区284人(次),占6.80%。

实证研究表明,违约者的违约金额与借款的期数成正向相关,借款次数越多违约金额越大。违约金额与网贷平台的模式相关性显著,这表明平台在对贷款的风险把握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平台能否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成为制约违约者的因素。目前许多网贷平台为保证出借人的利益,主张保证本金安全的做法,平台对出借人承担保证责任,其对风险控制要求严格,因此,这些平台违约风险要小。而一些平台只注重业务的发展,忽视风险控制,或者专业性不强,自身风险控制不力,违约率升高。性别和区域对违约金额没有显著影响,这与李广明(2011)等人的研究结果不一致(李广明等人认为网贷违约与借贷者的学历、职业、区域、贷款项目、还款意愿存在着明显的相关性)。年龄方面无论是违约者还是借款人,年龄大体集中在30岁左右。这些人刚在社会立足不久,个人的收入和积累有限,而承担着较大的家庭责任和个人的生活重担,加之部分人由于工作或创业受阻,借款时本没有违约因素,由于偶然、突发性因素,使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借款。但在违约者中,有部分违约者在借款时就存在主观的违约倾向。从几家平台来违约者看,有多达数十人在6家平台中的至少2家以上平台借款并形成违约。

结论与启示

通过数学模型对网络借贷平台和违约人的违约期数、违约金额进行分析。模型以单一变量和虚拟变量进行复合研究,通过最小二乘法估计系数,从得到的系数估计值可以看出网贷平台的违约金额与违约期数、平台模式对违约有显著的影响:结果与已有文献的结论不一致,修正了一般认为网贷平台对借款违约没有影响的估计。性别在平均违约金额上有一定的差异,女性大于男性,但这种差异尚不构成显著,性别对违约金额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从区域上分析,尽管中国幅员辽阔,文化和经济水平差异显著,但在网贷违约中地区因素还没有构成显著的差别。关于年龄对违约的影响,本研究从统计上进行了区别,研究显示,违约者的年龄比较集中,具有明显的年龄特征趋势。

参考文献:

1.张玉梅.P2P小额网络贷款模式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0(12)

2.李金阳.P2P网络借贷市场的兴起与发展问题研究[J].华北金融,2013(2)

3.许婷.P2P网络贷款平台潜在风险分析及对策[J].金融科技时代,2013(6)

4.刘文雅,晏钢.我国发展P2P网络信贷问题探究[J].北方经济,2011(14)

5.董彦岭,张明.我国民间借贷的风险、趋势及对策[J].海南金融,2012(2)

6.李广明,诸唯君,周欢.P2P网络融资中贷款者欠款特征提取实证研究[J].商业时代,2011(1)

7.吴小英,鞠颖.基于最小二乘法的网络借贷模型[J].厦门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6)

8.莫易娴.P2P网络借贷国内外理论与实践研究文献综述[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12)

大学生网络贷款论文例8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校园网贷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加,使得各方面制度及平台自身不健全、学生群体的信用、还款能力较差等因素造成的校园网贷风险问题亟待解决。校园网贷作为近期社会热点引起相关研究人员的广泛关注,此前关于校园网贷风险的个案调查及报道较多,广泛的调查研究较少,相关研究大多从政策法律层面入手讨论网贷风险控制,具有一定局限性。本次调查选取长春市为调研范围,通过对各高校学生、网贷平台及相关人员的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校园网贷风险,多角度出发提出风险控制的建议,对于丰富互联网金融理论体系,以及推动网贷平台l展具有实际意义。

一、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问卷调查采取网络问卷的方式,涵盖重点院校,普通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共发放问卷500份,有效问卷464份(剔除了非长春高校的问卷),有效样本比率是92.8%。在回收的有效问卷中,男女比例约为3:7。文史类专业学生占57.60%,理工类专业学生占23.28%,艺术类专业学生占7.98%,医学专业学生占5.29%,计算机专业学生占3.17%,其他类学生占2.68%。有些校园网络贷款平台以贷款大学生的年级为依据提供不同的贷款额度,因此本次调研按照年级对样本人群进行了分类。大一学生占15.87%,大二学生占37.57%,大三学生占33.33%,大四学生占10.58%,研究生比例较少。

问卷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个人)基本信息和校园网络贷款现状调查。基本信息部分内容涉及性别、专业性质等分类信息,以及资金短缺次数、原因、应对措施,生活费来源等群体特征信息;校园网络贷款现状调查部分包括有过贷款经历的贷款行为、校园网络贷款的普及程度、大学生对校园网络贷款的认知以及其前景评价四个方面的内容。

此外,调研过程中对问卷调查中有过贷款经历的人进行了针对性访谈,通过了解其网贷经历进一步收集有效信息。

二、校园网贷现状

(一)校园网贷特点

通过对长春市网贷平台的实地调查及相关信息整合,可将校园网贷目前的发展特点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宣传力度大。各校园网贷平台为占领市场,采取多种宣传推广方式。目前比较常见的宣传推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现场发放传单、张贴广告,校园里的垃圾桶、厕所门、马路、取款机到处充斥着校园网贷的宣传信息;二是雇佣校园,几乎每个高校都有网贷平台的人员。

其二,申请流程简单。大多数校园网贷平台的申请手续都非常简单,尤其是经过校园办理的手续,大学生只需将学生证、身份证、户籍等信息上传至网站即可申请信贷。只有少数的平台审核稍稍把关,例如名校贷实行的视频签约等。

其三,借贷额度不一。校园网贷平台的借贷额度是存在范围的,一般是在几百到几万之间,例如名校贷提供的范围是100到5万。平台会根据大学生的年级和学校层次的高低测算出学生最多能够借贷的额度。

其四,具有一定的欺骗性。首先,网贷平台的宣传上就有一定的欺骗性,例如声称低利息,实则在收取利息的同时,还会收取高额的服务费用。此外,校园为获取提成,采用欺骗的手段诱骗同伴借贷。例如吉林动画学院的学生因兼职需要被骗刷单,实则是被骗借贷。

(二)大学生对校园网贷的认知与评价

1.大学生对校园网贷的了解与接受程度。本次调查的样本中,34.39%的大学生表示不支持开放校园网络贷款,42.33%的人表示中立,23.28%的人表示支持,即不反对校园网络贷款的比例为65.61%。对这65.61%的人群进行深入调查显示,其中62.9%的人愿意把闲余的钱放入贷款平台赚取利息收入,37.1%的人不愿意。

在本次调查的样本中,3.7%的人使用过校园网络贷款,96.29%的人未使用过,但未使用过的人群中有28.02%的人表示想尝试。同时,参与调查的人群均表示自己身边只有较少的人使用校园网络贷款。

2.未使用校园网络贷款者的顾虑。从调查来看,想尝试的人群最大的顾虑是不信任校园网贷平台的信誉以及担心个人信息泄露,没兴趣的人群最主要的原因是没有贷款的需要。与“借钱”行为在大学生中不常见,成鲜明对比的是观念传统,即不花未来钱对未使用者造成的顾虑较小。

3.已贷款学生对校园网贷平台的评价。几乎所有进行网贷的学生都对贷款平台的服务协议以及相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但只有不到一半的人对其表示认可,其余人表示部分条款无法接受,甚至认为这些规定或协议更多的是对贷款平台利益的维护,而自己的利益没有得到维护。其中,仅有个别有过贷款经历的人表示反对开放校园网络贷款平台,其余有贷款经历的学生对其表示支持或中立。

(三)大学生网贷需求分析

1.大学生生活费来源。生活费来源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大学生的偿还能力,因为这是大学生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收入来源”。由上图,可以看到父母提供是大学生生活费来源最主要的方式,此外还有2.65%的人是依靠亲友的帮助,这两类可合并为家庭提供,总共占比94.83%,这意味着有一小部分大学生不是依靠家庭获得生活费。同时,有26.45%的大学生选择兼职工作为自己赚取生活费。这两个事实表明,有一部分大学生有独立自主的“收入来源”,即有独立承担贷款的可能,但是大多数大学生不具备该能力。对于后者而言,借贷的利息最终会转嫁为家庭负担。

2.大学生创业启动资金来源。父母和亲戚是创业大学生筹集启动资金来源的首要来源,占64.29%。根据父母和亲戚这一筹资渠道的性质,我们可推测大学生创业的启动资金数额不大,只是超出了他们生活费所能负担的范围。根据我们对身边创业同学的访谈,了解到他们的创业启动资金的范围是一万元以内。其次是社会组织或有关部门,占39.29%,这类资金一般以比赛或政策要求获取,难以普及到所有的创业大学生。贷款平台和众筹作为互联网新兴的筹资方式,由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对创业大学生的吸引力不相上下,均占32.14%。然而与众筹平台相比,贷款平台具有放贷快、简便以及成交率大的优势。

3.大学生资金短缺时的应对措施及其影响因素。首先,由于资金短缺的次数难以人为的划分出现多少次资金短缺才可能刺激贷款需求,而贷款需求又会受到个人消费观念、家庭背景等因素的影响,所以本次问卷设计将其设计为定性色彩的三个档次――从不、有时、总是。本次调查的结果为:“从不”群体占27.51%,“有时”群体占64.55%,“总是”群体占7.94%。“总是”群体均为女性。

将此组数据与资金短缺的次数做交叉分析,“有时”和“总是”是本次研究对资金短缺次数的分组。

对比两组人的行为模式,总是感觉资金短缺的人更偏向与向家里索要或者做兼;有时感觉资金短缺的人更愿意接受“借钱”行为,包括找朋友借钱和校园网络贷款。由前面分析已知,“总是”人群在大学生中的比例较少,“有时”人群是大学生中的大多数,因此校园贷款平台应努力争取得到后者的青睐。同时该类人群更偏向于节省花费,其非理性消费的可能性会有所降低。

第二,性别因素。基于本次研究数据,将性别与资金短缺次数做交叉分析,得到结论:女性更容易感觉总是资金短缺,然而感觉有时资金短缺的人群男女生未表现出明显的差异。

“借”的概念更容易被男性接受。从男性资金短缺的行为可以看出,他们更不愿意找家里索要,并更不愿意节省花费;为了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他们更愿意做兼职,或者找朋友借钱,同时更愿意接受校园网络贷款。这两个特性意味着男性更可能成为校园网络贷款的使用者,其还款的能力也更强。

此外,大学生资金短缺的情况及应对措施也受到高校层次和学生年级、专业等的影响,本文中将长春市大学生整体作为调查研究的对象,故而不对此做进一步的研究分析。

综上所述,大学生有着一定的校园网贷需求,且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影响学生校园网贷需求的因素较多,主要包括创业意愿、性别因素等,有一定的市场潜力。

(四)家长、学校对大学生网贷的了解与支持程度

根据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可知,在已贷款的大学生中,绝大多数人未将自己的贷款行为告诉父母。其中告知父母的学生中有80%的人得不到父母的支持,20%的人得到父母的支持与帮助。

学校方面,8.47%的人表示学校对校园网络贷款进行了干预,21.69%的人表示没有干预,69.84%的人不清楚。但95.77%希望学校能够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干预,学生对学校干预措施的期望如下图所示。

三、校园网贷的风险分析

总的来说,校园网络贷款的风险是指校园网络贷款平台或贷款主体(在校大学生)在发生借贷关系的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而使得双方遭受资财损失以及由资财损失引发的相关损失的可能性。

下图为调查中大学生对校园网贷存在风险的原因分析,可见大学生普遍认为校园网贷存在的风险比较高。无论是贷款平台还是学生本身的消费观念及群体特性都使得贷款平台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平台方面

第一,平台面临着因借款人违约不能按时还款而遭受资财损失的风险。进行网贷的大学生中并非所有人在贷款前均考虑到自身的还款能力,即使考虑了还款能力,但因他们的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是靠省吃俭用和兼职获取,一旦借贷的大学生无法找到兼职,那意味着他们无法按时的还款,因而借贷平台会因此遭受资财损失。

第二,平台面临占领的市场狭小,大学生需求不足的风险。调查样本中愿意接受校园网贷的人数只占少数,此外绝大部分人未使用过校园网贷。即使未使用过的人群中有28.02%的人表示想尝试,但出于对平台的不信任等顾虑而选择放弃。同时,由于大学生的生活费来源主要是家庭供给、奖助学金以及兼职收入,需要借助网络平台进行贷款的人很少。

第三,平台面临信誉遭受质疑、平台形象降低的风险。一方面,平台自身的运营模式存在诸多问题,致使人们对其评价较低与不信任;另一方面因为平台雇佣的校园采用欺骗的手段诱骗同伴借贷的新闻报道以及相关事件使得人们质疑平台的信誉、形象甚至是能力。此外,由于最近新闻报道中频频出现平台为追款而采用恐吓、威胁等方式的事件更加加深了大学生对平台信誉低,可怕的印象。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各界人士对平台的关注和评价,使平台备受社会舆论的谴责。

第四,平台面临因经营管理不善、市场竞争激烈、平台信誉下降等因素的影响被政府叫停而濒临转型或者破产的风险。今年关于校园网贷的负面报道众多,政府逐渐重视,加强对校园网贷的管理。今年8月24日,银监会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召开新闻会,表示对校园网贷采取“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目前全国有多家规模较大的校园分期消费平台目前正在退出校园。例如“我来贷”、“趣分期”、“名校贷”、“壹宝贷”。

(二)大学生方面

第一,受到欺骗的风险。一方面,大学生会因为选择不合法不正规不诚信的网络贷款平台,在并非全面了解真实的贷款信息的情况下盲目贷款,而承担受到欺骗的风险。有些平台喜欢在贷款利率上玩数字游戏,表面上宣传低利率,免息贷款,实则是变相的高利贷;另一方面,部分大学生因为兼职的需要而被校园甚至是同伴诱骗借贷。

第二,因没有合理的还款规划和能力等因素的影响而还不起贷款,以及由此引发的相关风险。大学生贷款之后可能面临无法还款的风险,更可怕的是平台负责人可怕的催款方式给大学生带来的身心伤害。此外,创业的大学生也可能因创业失败导致背负重债。本次调查中,大学生网贷后具体还款来源如下图。

第三,个人信息泄露甚至被盗用去借贷的风险。借款大学生为了能够成功借到款项,需要在平台上填写诸多的个人信息,这可能会导致泄露本人的个人隐私的风险。同时,因为借贷的申请程序简捷,有的大学生会盗用身边同学的基本信息去借贷。

第四,消费观和价值观扭曲的风险。

本次研究将资金短缺的原因用来预测如果大学生选择了校园网络贷款,可能的资金用途。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旅游、日常开销、贵重物品是造成大学生资金短缺的三大原因,分别占58.39%、52.55%、33.58%。从需求的频率角度分析,日常开销则意味着经常性,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还款资金没有保障。旅游是大学生节假日时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且旅游的花销一般不低,也属于生活非必须项。其次数码产品等贵重物品是33.58%的大学生资金短缺的原因,学生的消费观念本身就摇摆不定,易受影响,且分期付款,网络贷款平台功能的实现,则进一步促进了学生在非必需品方面的消费。

校园网贷这个门槛低的资金来源可能会促使大学生消费欲望极度膨胀,在享受超前消费的过程中消费观和价值发生扭曲。

四、校园网贷的风险控制建议

首先,政府方面。一方面,政府应当加强对校园网贷行业的监管,制定明确、统一的规则来规范、引导校园网贷行业的发展,完善相关法律,确定平台法律地位和具体的监管部门;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可以整合校园网贷平台,为大学生借贷时选择合适的平台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应加快建立开放性信用评级市场环境,建立完备的征信体系,加强对借款人的资格认定以及明确借款人还款来源、提高借款人失信的成本,增加还款意愿;此外,政府要加强对大学生的金融消费教育,积极组织相关讲座、宣传活动。

其次,网贷平台方面。校园网贷如今发展受阻离不开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而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想化解校园网贷平台面临的风险,还需平台自身改进经营管理模式、完善运营模式、树立良好的网贷信誉与形象,同时,加强借贷人审核、关注投资者权益保护、灵活运用相关金融技术及工具也有助于从平台自身的角度控制网贷风险。

第三,高校方面。高校是孕育人才的地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离不开高校的帮助与指导。而大学生,尤其是大一新生,他们初到大学,_始更多地接触社会,但由于涉世未深而容易受人蛊惑或被人欺骗。所以,在校园网贷盛行的背景下,高校应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减少校园网贷风险。如安排教职工等及时掌握大学生的经济情况及思想动向,开设金融理财等相关课程,加强对大学生理性消费的指导。

第四,家庭方面。家庭是大学生的生活费的主要来源,家长应当及时了解学生的生活、花销情况、思想状况、创业意愿等。根据学生的性格特点予以积极的引导,减少其因攀比心理等造成的不合理消费。此外,了解学生是否需要贷款或已经贷款,及时给予教育和指导。

最后,大学生个人方面。大学生要加强自身的辨别能力、理性分析能力。一方面要防止自己上当受骗、个人信息被盗用;另一方面树立理性消费观,正确看待贷款消费,在自己经济能力承受范围内适度消费、在真正有贷款需求时谨慎适度贷款,认真审查贷款平台的运营资格,仔细阅读贷款流程及还款要求等,诚信借款、按时还款,以免影响自身诚信、触犯相关法律。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长春市校园网贷现状及风险的研究分析,希望对校园网贷平台的进一步整改、发展有所启发,并使高校大学生对于网贷风险有进一步的了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校园网贷风险。

参考文献

[1]许志明.P2P网贷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2015.

[2]何文颢.我国P2P网贷风险管理研究.2015.

大学生网络贷款论文例9

一、网络贷款发展现状

(一)网络贷款的规模。

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中小企业融资这一市场需求是巨大的。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近年来以阿里巴巴、网盛生意宝、敦煌网等为首的电子商务企业纷纷采取与银行合作的方式,推出了第三方网络融资服务平台,为国内中小企业提供在线融资服务,打开了一条新兴融资渠道。据调查,过去三年,阿里巴巴集团通过银行合作和自营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超过270亿元的企业发展贷款。目前,我国的货币政策已将“稳增长”放到了更为突出的位置,这表明未来保证经济平稳是宏观经济的主流,这对网络借贷市场的发展而言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二)网络贷款的主要平台及业务模式。

网络贷款是一种数字化的融资方式,它打破了地域限制,在评级、授信、获贷方面与传统贷款程序有很大不同。就融资平台而言,目前我国国内最主流的五大网络融资平台分别是阿里贷款、生意宝的“贷款通”、“一达通”的外贸融资服务、敦煌网的“e保通”以及金银岛的“e单通”。这五大融资平台各有特色,它们将所有的申请程序网络化,不仅节省了成本与时间,而且能够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就网络贷款的融资服务形式而言,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银行借助自己的网络平台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如中国工商银行的“网贷通”、“易融通”,中国建设银行的“速贷通”、“成长之路”等。第二种模式是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借助电子商务平台现有资源及诚信控制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如阿里巴巴与中国建设银行合作提供的“网络联保贷款”、“e贷通”等。

(三)网络贷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网络贷款作为新兴的融资渠道,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不少的问题。具体来讲,网络贷款面临的挑战和风险主要有:

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尚不完善,尤其是适合电子化、网络化的信息高度分散,需要加以整合。虽然网络贸易平台会对中小企业真实的信用度、支付能力、运行情况进行评价,但中小企业财务不透明,信息不公开的情况将影响银行对其进行金融支持。

二、网络贷款促进中小企业融资

(一) 网络贷款与银行信贷体系的关系。

当前,银行贷款仍然是我国中小企业最主要的外部融资渠道。而中小企业由于普遍存在财务报表混乱、缺少可抵押物、抗风险能力薄弱等问题,囿于监管和风险的考虑,较难从银行贷到所需资金。而网络贷款是基于“非财务报表的信用也应该得到重视”这一理念的,因此,专注于中小企业、基于第三方平台与银行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网络贷款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和融资便利,成为银行信贷体系的有效补充。

(二)网络贷款对民间借贷的优势。

网络贷款相比民间借贷而言,透明程度相对较高,有利于加强对贷款的风险管理。网络贷款平台既不是买方也不是卖方,而是一个独立主体,集成供求信息,并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包括订单管理、支付安全、物流管理等。通过网络贷款,中小企业不仅获得了平等竞争的机会,也可以更便捷地参与到整个国际市场的竞争,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完善网络贷款的建议

(一)网络贷款服务的完善。

加强客户服务以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网络融资平台可以通过互联网与企业实现实时沟通,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体制,并针对特定的客户群体开发个性化的网络贷款产品。同时还可以通过对大量的交易数据进行整理和挖掘,产生各类完整的可增值信息,为客户提供网上信息增值服务。通过强化对客户的服务,可以进一步拓宽网络贷款的收入来源,提高服务的多样性。

(二)网络贷款体系的完善。

完善征信制度,健全法律法规。为扩展网络贷款并降低其风险,须不断完善信用体系,构建专门的网络信用平台,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网络征信系统及第三方评估机制。对于数据库中的企业或申请贷款的企业,由专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其进行网络信用评价,加强中小企业信息披露,加大企业网络贷款的违约成本。

(三)网络贷款业务的完善。

进一步加深贷款业务的网络化程度。网络融资平台应尽快获得贷款申请、审核、发放、还款整体网络化等技术支持,突破技术瓶颈,以更好地实现贷款全网络化,发挥网络融资优势。同时也应将互联网技术渗透到管理和决策的全过程中去,提高网络贷款的综合业务处理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以及提升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四、结论与展望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为网络贷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网络贷款要真正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渠道和主渠道,需要找准自己在金融创新服务中的定位。除了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合作联盟外,还要与工商、税务、海关、信息服务业等相关部门和行业,建立广泛的虚拟社区,以便能提供内容广泛、高水准的金融服务,也将为我国构建多层次融资平台提供可能。随着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服务模式的不断发展、完善,我们期待这种新型的融资模式能够提供更为优质的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大学生网络贷款论文例10

P2P网络借贷是一种依托互联网,将资金的借贷通过互联网平台得以实现的一种新兴金融模式。相比于传统的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借贷模式,P2P网络借贷快捷方便、成本低、效率高、发展潜力巨大。它综合了互联网和民间小额借贷的优势,主要面向小微企业融资和个体经营消费贷款,弥补了我国传统金融借贷服务的不足,对促进资金流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大学生网络贷款的市场

据统计,2015年全国在校大学生人数约为3500万左右。而在这些大学生中,由于学业、消费、创业等一系列原因,超过8成都或多或少有资金短缺的情况。但另一方面没有收入来源,没有固定的抵押资产又使得大学生从很难通过传统的金融借贷服务来获取资金。正是当前大学生资金需求量大与市场可供给资金少的矛盾促进了大学生P2P网络借贷市场不断壮大。

伴随着高校扩招带来的大学生人数增加,大学生P2P网络借贷市场也在不断的壮大。一方面大学生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却缺少固定的收入来源,大学生往往会有购物、培训、旅游、创业、出国等贷款需求;另一方面大学生群体相对于其他社会群体知识文化程度较高、身份信息易确认、有家庭经济支持、违约风险小。所以总的来看大学生网络贷款市场潜力巨大,发展迅猛。

二、大学生网络贷款平台模式分析

就当前的大学生网络贷款平台来看,主要有三种类型,分别是学生助学贷款平台,学生消费贷款平台和学生创业贷款平台。助学、消费、创业也是目前大学生对资金需求大的最主要因素。在这三种类型中又以学生消费贷款平台发展最快,许多分期付款商城都建立了自己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为大学生量身定做打包好的贷款包,并从中获得了持续的现金流。创业贷款和助学贷款往往会得到政府的支持和鼓励,由于政策的支持,大学生可以以较低贷款利率从银行获得资金,从而留给网贷平台的利润空间较小,所以创业贷款和消费贷款产品在网贷平台并不常见。

从借款人的范围上看,P2P网络借贷平台更倾向于选择本科以上学历的优质在校大学生,相对而言他们的综合素质高,违约风险小。学历越高,学校名气越大,专业越好,P2P网贷平台审核速率也往往越快,贷款的额度也会越大。更有一些网贷平台无论你是在校大学生或者是应届生,只要你拥有学历,满足一定的年龄要求,钱款使用合理就会给你放款。相对于消费和创业贷款,助学贷款要求低一点,借款人范围也越广。

从贷款申请和审核上看,P2P网络借贷平台效率要高于银行贷款,相对方便快捷,一般只需要大学生提供学历学籍证明,视频认证等来确定大学生在校身份,不需要提供相关抵押品。创业贷款一般需要提供相关的完整创业计划书,P2P贷款平台需要通过专人对计划书可行性评估,确定额度;助学贷款一般有年龄的限制,需要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证明,进行背景评估;消费类贷款一般需要提供学生半年或者一年的银行账单情况,从而对学生的消费行为进行评估考量,并借助个人信用风险分析系统审核。

在借款额度与期限上,不同网贷平台差异较大,借款额度最低100元,最高可达到500万元,一般大学生借款额度在1000元到10万元之间,借款的额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生对借来资金的用途,创业所给予的额度一般要高于普通消费贷款额度;在期限上,各平台也有差异,最低一个月,最高可达三年,一般不超过学生在校年限。

在利率与手续费上,纯P2P网贷平台年化利率在10-25%左右,像分期乐,趣分期等分期类购物平台年化利率更高,可达到20%以上。从不同贷款类型来看,创业类贷款和助学贷款利率和手续费较低,这也是因为政府对创业和助学有政策支持,所以银行也可以为学生提供资金,从而P2P平台利润较少,利率也较低。而对于消费类贷款利率则比较高,因为大学生无法获得信用卡,银行渠道获取资金难,只能通过P2P网贷平台,从而利率较高,而其中又以分期消费产品利率最高,可达到20%以上。不同时间段也不一样,开学期间P2P网贷平台为了吸引学生眼球,也会适当降低利率和手续费水平。

在还款方式上,P2P网贷平台和大学生在合同开始生效前就会制定好还款方式,主要有分期还款或者是分月还款,支持使用第三方渠道支付,但往往需要一定的提现和服务费。具体又可以分为等额本金和等额等息还款方式。等额本金法每月的还款额不同,它是将贷款额按还款的总月数均分,再加上上期剩余本金的月利息,形成一个月还款额,所以等额本金法第一个月的还款额最多,尔后逐月减少,越还越少。而等额等息法每月的还款额相同,在月供中“本金与利息”的分配比例中,前半段时期所还的利息比例大、本金比例小,还款期限过半后逐步转为本金比例大、利息比例小。相比较而言,等额等息还款利率要比等额本金还款利率高很多。

三、大学生网络贷款的利弊

P2P网络贷款平台以其特有的快捷方便等特点与大学生紧密相连,受到大学生的追捧。但我们要正确的认识到大学生网络贷款是一把双刃剑。

1.大学生网络贷款的积极影响

(1)为大学生创业融资提供了新渠道

对于有创业投资想法的大学生,由于没有收入来源,没有抵押的资产,很难获取资金,即使拥有一些好的项目也因为资金的供应不足导致无法开展下去。虽然政府会对大学生创业进行政策支持,但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银行手续的繁杂,以及资金时间的滞后等等都会造成急需资金的大学生无路可走。P2P网络借贷平台效率高,往往只需要学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籍等一系列证明在校大学生的材料即可以很快获得资金。效率高,速度快,手续少使得越来越多大学生青睐这样一个平台。

(2)满足了大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资本需求

虽然国家对大学生的教育和继续教育大力支持,也提供了很多的贷款优惠政策,但往往对学生的背景要求较高,同时名额也较少,很难落实到实处。P2P网络贷款平台的助学贷款相对而言对于申请贷款对象范围要宽,既包括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也包括经济不是特别困难的大学生,并且资金的使用用途更加宽泛,除了支付专业学业的费用外,还可以用于学业技能培训或者是出国留学。

(3)增强了大学生的管理资产能力

大学生通过P2P网络贷款平台获取资金的同时也要面对着还款时候的压力,这促进了大学生管理资产能力的提高,大学生在贷款之前需要提前做出规划,了解相关的利率支付方式,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评估是否能在规定时间还款,并对自己的消费合理支配。

2.大学生网络贷款的消极影响

(1)高额的利率增加了大学生还贷压力

P2P网络贷款虽然为学生提供了资金,但与之而来的高利率也让大学生举步维艰。以趣分期等为代表的分期产品看似优惠方便,但背后隐藏的高额年化利率却是可怕的,高达20%以上,再加上一定的服务费和提现费都增加了大学生还款压力。一旦逾期未还清款项,不仅要缴纳滞纳金,更严重的甚至会记录到国家征信系统,成为一生的污点。

(2)引起盲目超前消费和攀比现象

由于P2P网络贷款方便简单,很多学生在贷款之前往往不去定位自己的实际情况,盲目超前消费。尤其数码3C产品这块,更新换代快,很多大学生为了跟上潮流,和周边同学攀比,就盲目选取分期付款,通过欺骗父母,节食等一系列不科学的方式来获取资金还款,这都是不可取的。

(3)审核不规范所引发的资金流失问题

现在市面上P2P网贷平台众多,相互之间信息共享少,很多P2P网贷平台缺少合理的科学的大学生审核机制,很多大学生可以在多个网贷平台重复贷款,虽然每一家贷的款项不多,但汇集到一起就是一笔不小的数量,当学生无力偿还时,就会导致这笔资金的流失。

(4)不安全因素带来的信息的泄露

目前很多P2P网贷平台机制还不够完善,也缺少相应的监管,很多打着给学生贷款的幌子获取学生的信息,还有一些网贷平台由于员工的泄密,黑客的攻击等等也在无形之中增加了学生信息泄露的风险。

四、大学生网络贷款平台的使用策略以及监管建议

对于P2P网贷平台这种新兴的金融模式的不断壮大,我们既要认识到它为大学生带来的快捷方便的服务,也要对它的不良影响加以规避改进。

一方面大学生在网络贷款之前要充分考虑到各类因素。对于消费类贷款首先要思考自己的消费是否必要,切不可因为攀比心理盲目消费,然后结合自身情况计算高额利率自己能否支付得起,选择最合理的方案;对于创业类贷款要对自己的项目收益与P2P贷款的高额利息进行对比评估,制定切合自己的还款方式;对于助学类贷款,要对多家网贷平台考量,找出最适合自己的网贷平台。

另一方面国家政府也要加大对P2P网贷平台的监管力度,打击以假贷款为幌子获取学生信息的网贷平台,同时要督促P2P网贷平台风险建设,防止泄露大学生的相关信息,规范P2P网贷平台审核机制,防止审核不完善带来的资金的流失。

大学生网络贷款市场还是很有潜力的,目前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只有真正把这些问题逐一解决,这样一个新兴的金融模式才能继续壮大。

参考文献:

[1]卜巍.一种面向在校大学生的新型互联网个人网络贷款系统(P2S系统)[J].办公自动化杂志,2015(315):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