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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模板(10篇)

时间:2022-05-21 20:21:38

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例1

浅谈城管执法如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由昌利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政务公开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制度保证,提出“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又提出“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和殷切希望。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行政机关对其依法行使的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实现阳光行政,以便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政务公开的关键性措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性质决定了其处罚范围较广,且多为社会焦点、难点问题,涉及百姓各种利益,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丰富的理论内涵和鲜明的实践要求,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离开了广大市民的参与,城市管理就无法正常运行。政务公开工作是搭建城管与市民之间沟通的桥梁,把市民的需求和愿望搜集上来,及时传达社情民意,反映群众呼声,同时把城市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告诉广大市民,解决市民与执法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通过这个执法者与广大市民面对面的沟通平台,直接检验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政能力。通过政务公开,加强舆论监督,让市民了解城管执法做了什么,要做什么,能做什么,让城管部门了解市民需要什么,想说什么,想听什么。市民也可以通过媒体给城管部门出主意,告诉城管部门应该做什么。城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好新闻媒体实现城管职能转变,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通过城市管理政务公开这样的途径,构建政民双向互动机制,加强与市民的沟通和交流,增进市民对党和政府的信赖和理解,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有助于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使我们的工作获得广大市民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实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人性化”的城管理念。

城管执法终极目标是创造一个良好的城市秩序和优美的城市环境,以推动城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严格依法、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转变观念、转变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一、围绕便民服务抓公开。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本着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公开办事依据、要求、程序、时限和收费标准等政务信息,同时实行服务承诺制,提高办事效率。我局要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能;相关的具体城管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的手续、程序、承诺服务的范围、时限;收费的依据、标准;城市管理及审批的纪律和措施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明确哪些该办,哪些不该办,如何办,要一目了然,让百姓了解,让群众知情。二、围绕监督重点抓公开。针对以往有存在政务公开不到位的现象,局党委要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抓住容易产生腐败的部位和关键环节,如项目审批、干部任用、罚没收费等作为公开重点,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实行“阳光操作”,用细化的制度减少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的各个环节,让审批权力透明运行。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并坚持跟踪管理;对工作要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有回音。三、围绕群众意愿抓公开。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要把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要求机关各部门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政务公开申请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进行登记,明确受理责任人,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四、围绕实事求是抓公开。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在真公开上下功夫。要依法公开各类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坚决反对避实就虚,只公开政绩,回避存在问题的现象。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甚至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追究责任,避免使政务公开流于形式,变成花架子。五、围绕行风政风抓公开。要把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按照面向群众、方便群众的要求,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载体,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充分利用好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公开指南等传统公开形式,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点题公开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积极探索网上受理审批、网上政民互动、等方便快捷的公开载体,将政务公开与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和承诺服务结合起来,制定有效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

政务公开例2

实行政务公开,让人民了解政府的工作,参与政府的决策,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乡人大对乡政府实行监督的重要载体。我们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不能局限于一朝一夕,要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必须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乡先后多次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和乡村两级干部会议,对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督促和部署。乡党委、政府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要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我们将公开栏等设在群众便于阅览的地方,比如在政府大院内和各站所的办公室前设置了公示栏和公示牌。另外,我们还采用报纸、会议、简报等形式将有关政务予以公布。凡涉及组织人事工作的,在乡党委会、乡村两级干部会议上公开;涉及经济管理工作的,逐级向群众公开;涉及农经的热点、焦点问题,直接公开到户、到人。乡党委、政府还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

二、突出重点,明确方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我们讲求实效,根据我乡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我们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在公开方式上,我们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除了继续通过公开栏、会议、报纸、编发简报以及电视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务公开,我们还努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现有信息网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推进网上政府信息公开。

三、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务求政务公开工作富有成效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注重创新思路,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政务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把政务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本文来源:文秘站合;四是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这“四个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通过政务公开,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及时了解当前乡村两级的各项,并通过乡人大主席团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活动,征求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将意见收集整理好交由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去落实,这样就提高了干部群众参与政务的积极性,提高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工作顺利通过政务公开,“政府采购制”“行政审批制”“执法公示制”等得到了更好落实,有效地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不公正、不公平现象逐渐减少,非生产性开支大幅度降低,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形象,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使得政府的各项施政行为均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地防止了各类暗箱操作的发生,提高了工作透明度,规范了行政行为,推动了政府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办事,促进了办事效率的提高。

(四)促进了依法行政。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使中心内部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中心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

政务公开例3

(一)政务公开方面

1、抓事权公开。一是公开政府的重要决策事项。将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规划及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通过新坝乡政府网站、公开栏等进行公开。二是及时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及时、主动、有效地向社会公开。如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两免一补”工作情况等重大事项,及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公示、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

2、抓财权公开。重点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财务收支等内容。一是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坚持财政预决算向人大报告,建设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外公布。二是公开政府采购。乡政府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三是公开财务。乡、村财务全部实行了公开。

3、抓人事权公开。乡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干部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全面实行干部差额推荐任前公示等措施,大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化。

4、抓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对教育、医疗行业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办事公开力度。

(二)村务公开方面

1、公开的内容:包括村级年初的生产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级债务、债权情况,村级集体资产情况,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情况,村社干部报酬情况,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农村五保、低保评审情况,一胎、二胎生育对象公开情况,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2、公开的形式:主要采取开会口头公布和上墙公布两种形式,开会公布主要以村两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村社干部、理财小组成员参加的会议公布,而一些重大事项需全体党员群众知晓的,必须召开全体群众大会进行公布,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上墙公布就是各村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置固定的公开栏,将需公开的内容张榜公布。

3、公开的时限:村务公开一般是全年公开两次,即每年的七月五日前对全村的财务方面的内容全部进行公开一次,公开的内容必须保证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村主管财务领导加注意见才能公开,每年的元月五日前对全村的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每年的财务收支情况,村级集体经济的完成情况,村级债权债务情况以及下年度的生产计划情况全部进行公开,全面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4、公开事后跟踪座谈,切实把村务公开落到实处。为了防止村务公开不公开、半公开和公开不清楚的问题发生,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乡政务督查办公室在每一次村务公开后,及时到村上了解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听取群众的反应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对一些因公开不及时,不清楚的问题,督查小组责令其重新公开,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三)党务公开方面

1、乡党委公开内容:

(1)固定公开内容:乡党委任期目标,乡党建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办公电话;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工作,结对帮扶对象,接待日时间。

(2)定期公开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全乡党员发展情况,包括入党、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以及乡属机关支部需要公开的内容。

(3)随时公开的内容: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乡党委出台的有关文件、乡党代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群众关心的重大热难点问题的处理);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主要公开调动和任免(拟任)对象的职务、姓名);党员干部受处理的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处置结果;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其它需公开的内容。

2、村级党组织公开的内容:

(1)固定公开内容:党组织设置情况和组织成员的职责、人员分工情况;年度党建和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参加的党员数、群众代表数、评议过程及评议处置结果等;本村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和乡村两级党务公开监督电话;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情况;党员民主评议情况。

(2)定期公开内容(每季度公开一次):党员走访群众,为群众办实事情况;无职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党员受奖惩情况;村党组织工作完成情况。

(3)随时公开内容:党员发展情况(包括入党、发展对象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等);村组后备干部情况;党内先进评比情况;其它需公开的内容。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政府站所、各党支部、村委会把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分别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人员专门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了对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委组织协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证了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结合实际,全面推进。乡政府和各站所、各党支部、村委会在全面推行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制度的同时,注意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推行政务村务党务公开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如新坝乡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开展纪律紧密结合起来,把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作风贯彻到政务公开工作和各项政务工作中去,用纪律的成果激励和推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把推行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相结合,如新坝乡财政所、新坝乡民政办等单位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有关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事条件、收费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事项,并通过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研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既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增强了相互的了解,又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广大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满意度不断提高;三是把推行政务村务党务公开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如新坝乡暖泉村、官沟村等单位通过实行对外、对内及时有效的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增加政务村务党务管理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干部依法行政和廉洁勤政的意识,强化了村内民主管理机制和领导干部自律机制,促进了村级内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三)完善制度,规范公开。为保证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我乡建立和完善了有关的工作制度:一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有关站所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乡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了《政务村务党务公开》、《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村务党务公开监督制度》等一系列,使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

(四)加强协调,监督考核。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坚持在乡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乡纪委统一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组织考核等工作。同时乡党委将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列入考核各党支部、村委会、站所部门的内容之一。

今年年初针对部分村、部分站所、部分党支部的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存在时间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形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整改:一是统一规范了各村村务公开的格式,调整充实公开内容;二是重视做好政务、村务、党务公开资料的收集,建立政务村务党务公开档案。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村、站所、党支部负责人对政务、村务、党务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有的单位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个别站所对动态性的内容没有及时更新。

(三)仍有个别单位政务村务党务公开资料没有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四、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各村、站所、各党支部对做好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政务公开例4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乡镇政权机关是国家政权机关的基层组织,派驻站所是政论有关部门派驻乡镇的工作机构。在乡镇政权机关和派驻站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乡镇政权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推动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按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要求,充分认识在乡镇政权机关和派驻站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基本原则是:(1)依法公开。乡镇政权机关和派驻站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2)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正。(3)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4)有利监督。要方便群众办事,便函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基本要求是:(1)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企业、事业单位办事。(2)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3)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4)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要通过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使政务公开制度成为乡镇政机关和派驻站所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方法

乡镇政务公开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都应当公开。其中,重点是财务公开。政务公开包括对群众、企事业单位公开和对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

对群众、企事业单位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1、乡镇政论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的事项。主要包括:乡镇政论及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发包、租赁、拍卖等情况;乡镇工程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

2、与村务公开相对应的事项。主要包括:乡、村税费的收缴、使用情况;计划生育情况;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各村宅基地审批情况;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优待抚恤情况;水电费的收缴情况等。

3、乡镇政论各部门和派驻站所公开的事项。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对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交流、

考核、奖惩情况以及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公开要采取相应的形式。各乡镇和派驻站所必须设立固定的便于群众观年历的政务公开栏,及时将应公开的内容张榜公布。各地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会议、广播、电视、便民手册、电子触摸屏等有效形式,予以公开。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暂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三、监督保障制度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核心是加强监督。要建立健全乡镇政权机关和派驻站内部的监督制度,以保证公开内容和起初性。要把办事结果公开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乡镇人民政论要自学接受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要向人大报告。乡镇当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决算等,要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开。

要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诉讼决定制度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基础上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乡镇党委、政论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

要实行预公开制度。乡镇机关和派驻站岗所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从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公布。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调整、修改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要实行定期审计制度。县(市)级政论审计机关要对乡镇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政论部门管理和政论委托社会团体代管的各类基金、资金的收支民政部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公开。

乡镇要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由乡镇人大、纪委、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等方面的人员组成,乡镇人大主席或纪委书记任组长。监督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政务监督信箱等渠道,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要广泛宣传报道,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

在坚持上述制度的同时,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四、组织领导

乡镇政务公开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公开的内容广,必须切实加强领导。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政论加强督促检查,政府办公厅(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在乡镇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作为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明确牵头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制。县(市)级党委、政府在推行乡镇政务公开制度工作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狠抓落实。乡镇党委、政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的政务公开工作。各乡镇都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要把派驻站所政务公开纳入所在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全局之中,派驻站所要自学接受所在乡镇党委、政论的统一领导。同时,上级主管部门要对基层站、所的政务公开幕作提出要求,针对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有关规范,加强督促和指导。

推行乡镇政务公开,要同乡镇党的建设=政权建设以及村务公开相结合,同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相结合综合治理,整体推进。要及时发现和处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保证政务公开制度的顺利推行,确保社会稳定。

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在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免去其所任职务;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或在政务公开中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利等违纪行为的干部,纪检监察机关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政务公开例5

*年5月1日,国家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颁布该条例旨在强化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畅通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并不断探索政务公开的新形式。目前,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方式有:(一)县商务局门户网站;(二)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三)在线沟通值班交流;(四)网上公众诉求;(五)新闻会或者其它相关会议;(六)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七)公告栏、电子屏幕;(八)政务公开指南手册、资料汇编。

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县商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此外,还通过在线沟通平台处理群众来访来信和接受企业网上申报。

信息公开方面:去年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34条。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接待了807人次,其中现场咨询80人次,电话咨询702人次,网上咨询25人次。

三、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去年年度我局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48件,受理48件,答复48件,办结率100%。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去年年度我局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五、政务支出与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专职人员总数3人,其中全职2人,兼职人员数1人。局政务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的送审、报送以及政务公开培训、设备报修等工作。

(二)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支出情况

去年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经费6.9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维护、网络通讯、网站升级改版和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外的其他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情况

去年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没有产生相关的费用支出。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

政务公开例6

随着公众参政议政意识的不断提高,公众对于涉及自身权益的公共信息也越来越关注,对获取这些信息的需求和愿望也越来越强烈。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2008年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政府信息”这一概念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正式呈现在了公众面前。但是随着政务公开的进程,我们发现“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正在不断的被通用,特别是在使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场合。但是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并不是两个完全相同的概念,如果混用将会引发争议。因此,有必要厘清政务信息、政府信息以及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之间的差异。

一、 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

对于政府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后称《条例》)作出了明确的解释,《条例》第二条指出:“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并且在第三十七条中补充到“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

而对于政务,《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到:“关于政治方面的事务和国家的管理事务”。根据解释政务信息就应该是政治事务以及国家管理事务的相关信息。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的概念侧重各有不同。政府信息的概念侧重于强调信息主体,将行政机关,教育、医疗等企事业单位等获取信息的主体作为主要描述对象以及区别与其他概念的标尺。而政务信息的概念则侧重于对信息内容的描述,将政治事务和国家管理事务作为界定政务信息与其他信息类别区别的依据。

虽然两个概念的侧重不尽相同,但是根据行政机关职能和《条例》内容,政府信息概念的第一主体“行政机关”必然会处理国家管理事务和政治事务,如行政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等,所以政府信息中肯定也包含着政务信息中的一些内容。而作为政府信息第二主体的企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能中显然涉及国家管理事务,但排除政治事务,所以政务信息与政府信息有交叉但不完全等同。再者,政务无私事,政务信息因此就不应该涉及私人信息。但是政府信息则不同,在行政机关或公共企事业单位履职的过程中会收集、储存到一些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私人信息,这些都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在权利人同意或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等特殊情况下,还会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所以,政务信息与政府信息两个概念虽有交叉,但相互间不能完全包容。

二、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将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获取到的或者制作的信息向公众公布出来。而对于政务公开,我们目前存在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上的政务公开,是指仅限于政府机关范围内,尤其是与公共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与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的公开。[1]这种理解将政务公开限制在了国家行政管理事务的范围内,这种观点主要来源于美、日、欧等国,如美国1946年制定的《联邦行政程序法》、1976年的《阳光下的政府法》都是以政府为核心的。[2]法国1970年制定的《行政文书公开法》、日本1991年制定的《行政信息公开标准》也都限于行政事务方面。[3]而广义上的理解则认为,政务公开,一般是指国家(政府)的政治事务或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应让大众了解。在政党已成为政治生活中的主导因素的当代,公开的“政务”包括“党务”。[4]这也与中国实际情况相吻合,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政党,其党内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往往也会对我国的公共事务产生重大影响,如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十三五规划建议对我国未来5年的发展定下了目标,这些都属于国家的管理事务。此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监察部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这就使得中纪委的职能跨越了党务与政务的界限。

除此之外,人大作为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其职能当然也涉及国家公共事务和政治事务,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信息也是由人大来公布,如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再则,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使的是公权力,处理的也是公共事务,按照政务公开的广义理解,这些机关也应该属于公开的范畴。除了在静态的内涵外延上,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有所不同外,两者在公开的动态运行上也有所不同。

三、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辨析

(一)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不同

通过《条例》,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已经确定下来,主要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经法律法规授权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参照执行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而政务公开的主体还没有明确规定,尽管政务公开主体与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一些场合进行了混合使用,但是对于党委系统、立法系统、司法系统、执法系统以及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等主体并没有直接的规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是结果的公开,政务公开是结果与行为的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只是单纯的信息公开,不涉及行为的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无论公开的是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重大事项、决策前信息、决策内容、还是政府机构设置与职能、人员配备、工作程序、执法依据,甚至执法之后执法过程记录都属于对结果的公开,是行为之后储存的信息,不涉及实时行为与活动。而政务公开则不同,从广义上讲它的范围广得多,不仅包括对行为结果的公开,还涵盖了对政务行为和活动的公开,比如实时直播十八届六中全会,两国间互访时的新闻会,G20杭州峰会期间的公报等。这写政府行为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一般情况下都应该是公开的对象,当然,其中的信息公开是政务的核心内容。

(三)公开的规则不同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公开标准都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但是在政务公开上只能选择要么公开要么不公开,而政府信息公开除却选择公开或者不公开外,还一种不完全公开的情况。不完全公开是指选择性的对一部分公众公开政府信息,这种情况一般发生于政府履职过程中获取并保存的私人信息中。这些政府信息虽然被相关机构保留、储存,但是一般是不对外公开的。这些信息在相关机构的网站、专用储存点可以查阅到相关目录,但是不能阅读其中的内容。公众可以得知检阅、查明这些信息的途径,但是不能直接获取这些信息。想要查阅、下载、复制这些信息,首先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格,一般来说只有信息的相关者才具备查阅、下载、复制的资格。其次,在符合相应的资格要求后,还需要通过申请,采用书面或口头的形式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信息公开主体从形式上审阅申请人的资格后,如符合形式资格就向其公开相关信息。如不符合需向申请人陈述理由,并驳回申请。当这些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时,还应征求第三方的意见。

无论是政务公开还是政府信息公开,其目的都是为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公信力,都是为了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以建成法治法、廉洁的政府。在目前的行政用语中,也越来越倾向于将政务公开视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狭义理解,或者将两者等同。但是由于从词义和现实管理国家事务上两者之间都存在交叉和不同,所以我们不能在概念上将两者混淆。否则将会为将来的行政运作埋下隐患,甚至是在法律上形成漏洞。

[参考文献]

[1] 马宝成:《政务公开的概念及理念论析》,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政府建设与政务公开研究》,知识出版社,2001年,第74页.

[2]万鹏飞、饶诗韵. 美国联邦政府政务公开制度的实践及启示[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6年02期.

政务公开例7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政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有效形式,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推行政务公开。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把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作为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20**年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2号,以下简称《意见》)。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近年来,税务系统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意见》精神,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掌握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务公开工作好坏的首要标准,不断提高税务系统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积极推动行政管理体制各项改革,更好地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推行政务公开,必须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一)在公开的内容上,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涉及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相关事项向社会公开,涉及内部运行的相关事项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在部门和单位内部公开的总体要求,重点公开以下事项:

1.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税收工作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2.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3.税务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以及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受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

4.基建、大宗物品采购等项目的立项原则、立项程序、招投标采购及结果;预决算情况和审计情况;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和处置情况。

5.干部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条件、结果等情况。

6.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住房、医疗、保险、福利、培训、奖励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办理情况。

7.其他事项。

(二)在公开的程序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务,并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对于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事项,必须说明理由,并报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变更、撤销或终止公开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及时告知公众。

(三)在公开的形式上,根据公开事项的特点,本着灵活、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渠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召开新闻会定期政务信息。充分发挥网络政务信息主渠道作用,辅之以其他新闻媒体、公告简报、办事手册等,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完善制度,狠抓落实,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性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近年来,总局先后制定了税务“八公开”、“两权”监督、税法公告、纳税服务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在认真总结上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要根据《意见》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的具体措施。同时,要抓执行,抓落实,严格按制度办事,确保每一项制度、每一条措施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从而提高规范性,避免随意性,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持久开展。

政务公开例8

二、进一步明确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区纪检、民政、农业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各镇(街道)、村(社区)的指导、督促,推动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区直各单位人秘部门和各镇党政办公室是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各镇(街道)社事办作为村务公开工作日常工作机构,要负责抓好辖属村(社区)村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各镇(街道)农办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能,负责抓好辖属村(社区)财务公开和“村帐镇理”工作;各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

三、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该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抓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其制度规范,开展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全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工作。各镇(街道)、各村(社区)要认真按照《*市*区推行村(居)务公开建设阳光村(居)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澄委办[*]38号)文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完善村务公开内容,规范村务公开程序和形式,切实做到“五个有”和十项公开内容的全面落实。区民政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要全面推行“村帐镇理”工作,各镇(街道)要结合村级换届改选工作,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财务公开工作,确保全区各村(社区)*年“村帐镇理”工作全面落实。区农业局对此项工作要加强指导,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督促力度。

五、加强村务公开业务的学习培训。区初定于6月底或7月初分片组织各镇(街道)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负责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及具体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将分成三个片区进行:凤翔街道、澄华街道、广益街道、上华镇为一个片区,培训地点在澄华街道;莲下镇、隆都镇、莲上镇为一个片区,培训地点在莲下镇;溪南镇、东里镇、盐鸿镇、莲华镇为一个片区,培训地点在溪南镇。培训将由区监察局、民政局、农业局等单位领导就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工作等相关业务进行系统辅导,并组织培训人员参观学习培训片区中1—2个先进村(社区)经验做法,具体由区民政局负责制定培训方案和经费预算方案于5月30日前上报区政府审定。

六、加大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投入。要全面规范全区村务公开载体建设。针对当前各村(社区)村务公开栏设置不规范的实际,各镇(街道)、各村(社区)要加大投入,按照省统一的村(社区)公开栏的标准进行统一规范设置,此项工作应于7月上旬完成。区初定于7月中、下旬,由区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以镇(街道)为单位,对各村(社区)村务公开栏设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全面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由区财政按每个行政村(社区)的村务公开栏建设补助1000元的标准,拨款至各镇(街道)统筹安排。经检查不合格或未能按时完成村务公开栏设置任务的镇(街道),区财政将不予补助。要继续坚持区政府政务在区电视台进行“一月一公开”的制度。要积极推进政府网络建设和管理,力争把政府网络建设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此项工作由区发改局负责,区信息中心配合,具体方案应于5月30日前上报区政府审定。

七、抓好政务村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我区确定溪南镇、澄华街道、区教育局、建设局为政务公开示范点,*市也已确定溪南镇西社村等21个村(社区)为村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年我区申报莲下镇、溪南镇和莲下镇海后村等10个单位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单位,*年将按每年递增20%的比例增加示范创建单位。各示范点和创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按照示范点建设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订制度措施,推动示范单位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汕澄政务[*]2号文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挂钩联系点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我区政务村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政务公开例9

一、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各级党组织和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党务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明确党务政务公开的范围

具体范围包括:县委工作部门,县直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群团组织,各乡镇党委;县政府各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各乡镇政府及基层站、所,政府机关派出机构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三、深化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县委工作部门公开内容

1、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2、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在子女上学、参军、婚丧事等操办上遵守《关于科级领导干部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五纪[]46号)情况;;

4、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5、机关党组织工作情况;

6、财务收支情况;

7、干部调整和任免情况:主要公开调整和任免(拟任)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

8、党员干部的奖惩情况:各类评先评优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处置结果;

9、机关内部管理情况

10、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理情况及对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11、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乡镇和县直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党务公开内容

1、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

2、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3、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

4、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包括个人收入,差旅费报销,招待费使用,在子女上学、参军、婚丧事等操办上遵守《关于科级领导干部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五纪[2005]46号)情况;

5、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6、党费收缴情况;

7、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

8、重大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情况以及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9、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理情况及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10、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主要公开调动和任免(拟任)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

11、党员干部的奖惩情况:各类评先评优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处置结果;

12、需要公开的其他党务事项。

(三)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政务公开内容:

1、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2、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3、财务收支情况;

4、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

5、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

6、政府采购;

7、执收执罚的依据、标准和收缴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8、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9、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

10、服务承诺、受理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情况;

11、与相关的电子政务信息及其它法定信息情况;

12、应该公开的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情况;

13、需要公开的其它事项。

(四)乡镇政府政务公开内容:

1、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及目标责任制实施、完成情况;

2、招商引资情况;

3、领导干部的分工、职责履行、廉洁自律等情况;

4、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

5、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

6、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7、乡镇的债权、债务情况;

8、集体企业及其它经济实体的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9、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投资使用情况;

10、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1、计划生育情况;

12、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

13、救灾救济救助款物发放、优待抚恤情况;

14、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村工作政策等情况;

15、应该公开的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情况;

16、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五)公益性事业单位公开内容:

1、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2、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

3、受政府部门依法委托履行行政职能(执法及处理)情况;

4、执收执罚的依据、标准和收缴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5、接受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6、工作人员的录用和任免情况;

7、本单位的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

8、行业行为准则、职业道德规范、服务承诺等;

9、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10、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四、完善党务政务公开的程序

党务政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

1、制定公开清单。公开代办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初步的公开内容,经单位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审核并由主要领导签批后,制定具体的党务政务公开清单。

2、审核把关。各单位将党务政务公开清单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其中,县直党务政务公开单位公开清单报公开办审核,公益性事业单位公开清单报其主管部门审核,乡镇党务政务公开及基层站所公开清单报乡镇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审核。

3、及时公开。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及时进行公开。

4、意见反馈。公开后,各单位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听取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公开。

5、资料归档。每次公开清单要及时存档、以备查证。档案资料要真实、完整、规范,并保留5年以上。

五、规范党务政务公开的时间和形式

党务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和相对固定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和突击性工作随时公开。定期公开时间为每季度初月的10日。

党务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有:

(一)公开栏公开。各单位政务公开栏统一设置“计划与落实”、“党务工作”、“招商引资”、“热点问题”、“财务收支”等栏目,并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增设其它栏目。

(二)在县政府网站开辟“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各单位党务政务,并通过电子邮件、在线解答、论坛、留言板等形式,实现政府与群众的网上沟通。

(三)建立政府新闻制度,通过定期或随时召开政府新闻会,及时政务信息或重大决策事项等;

(四)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各乡镇为民服务全程“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橱窗,方便广大企业和群众办事。

(五)在县电视台设立“政务村务聚焦”栏目,于每年1月份和7月份,将县直各部门、各乡镇的重点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等情况进行公布;对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情况及时进行报道;对侵犯民力、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事件及时进行曝光。

(六)适合本部门特点、方便群众的其他形式。

六、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1、推行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制度。县直和乡镇机关要积极推行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制度,即在决定物价、收费、城管、市政、环保、治安等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项,以召开听证会的形式,组织社会各方面对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论证,使群众直接参与行政决策,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2、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建立预公开制度。县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公布,在广泛听取并充分采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再正式公布。

4、实行财务收支“联审联签”制度。在完善乡镇财务“四支笔”审批制度的基础上,在县直各部门实行财务收支“联审联签”制度,即单位的每笔财务开支,由局长(主任)、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和办公室主任共同签批。

5、健全党务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把党务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党风、政风、行风的范围,每年年底开展一次公开评议活动,组织群众对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

6、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坚持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完善办法,定期考评检查,促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单位,将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群众不满意的,要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批评纠正;对搞虚假公开、蒙骗群众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七、强化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例10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更好地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基本原则: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简化环节,方便办事;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二、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内容、范围和形式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务公开事项和办事公开事项。

政务公开事项主要有: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政府及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和物资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为抵御灾害而接受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议案等情况;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有关项目审批、指标分配、发证验照、行政收费、行政处罚和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等情况。

办事公开事项主要有: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人员的责任和办事结果,以及办事过程中的监督制度。在机关内部还要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向干部职工公开。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范围是:市、县区、乡镇三级所有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部分行政管理或审批职能的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以及供水、电力、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单位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在推动面上工作的同时,市教育局确定一所学校、市卫生局确定一家医院、市交通局确定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为试点单位,在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实行有效监督等方面探索积累经验。各县区也要根据实际,确定若干个试点单位。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由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村务公开、厂务公开仍按原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党群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也应尽可能向社会公开。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要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完善政府运行机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推行村务和厂务公开、促进反腐倡廉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本着方便办事的原则,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必须统一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这两种公开形式。还可以从实际出发,讲究时效,灵活采用印发办事小册子、设置电子触摸屏、召开听证会和新闻会、利用新闻媒体等其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可靠。同时,根据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科学确定公开的事项和范围,包括向社会群众公开的事项、向基层单位公开及向机关内部干部职工公开的事项,

可以面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应尽可能向全社会公开。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对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做到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公开,并根据群众要求,实行事中、事后公开。当前,要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和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三、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各地各部门在制订完善政务公开方案的同时,要加强对近阶段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并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督保障机制,加强长效管理和监督。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执行政务公开制度的监督,做到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发观和解决政务公开执行中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采取设立投诉信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内容认真审核把关,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要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制度。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情况,作为单位和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政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推动政务公开不力的,将视情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执行政务公开或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