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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2-04-10 15:14:44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例1

对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思考

如何强化村级管理,进一步健全经常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网络作用,真正实现以村为主,工作重心下移,解决计划生育“梗阻”在村问题,提高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是新形势下急需认真思考的问题。一、目前村级管理的现状与问题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一法、一条例”,各级党委政府发扬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的精神,注重加强村级队伍建设,减员增效,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尊重群众民主权利,注重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努力探索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推动村级管理步入经常化轨道的新路子,使计划生育村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计生形势的发展,目前村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仍不可忽视。1、有的村领导基本不管。一些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对亲自抓,负责总责认识模糊,认为计划生育是专干的事,所谓亲自抓,就是抓专干;部分村班子软弱,管不起来,所谓负总责,就是看考核,很少俯下身去抓重点解难题;另有一些村支书、村主任有个人副业,无暇顾及,加之市、乡约束乏力,某种程度上成了抓自己(个人副业),不负责。2、有的村专干管不过来。多数村专干一人对乡计生办布置的十余项基础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之报酬不足以成为个人主要收入,导致专干不“专”,被动维持、应付。3、有的育龄妇女小组长不会管。相当一部分小组长素质不高,其中一部分是只出于利益动机的村干部亲属,加之待遇偏低,只能跑腿儿,送信儿,开会儿,己远远不能满足育龄群众的服务需求,不能适应当前计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4、育龄群众不愿让乡计生人员代管。由于村主要工作指标和上级考核前的准备工作多数由乡镇包办代替,且宣传形式呆板,内容空洞,实用性差,考核形式教条,内容要求与群众文化素质差距较大,加之季节、时间不定,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时有冲突,多有扰民之嫌,容易在群众中造成逆反心理,甚至产生对立情绪。5、约束机制弱化。依法管理机制不健全,综合治理不完善,村级工作运行缺乏有力保障,导致约束乏力,管理工作出现断层。6、计生人员待遇偏低,激励机制不能有效落实。税费改革后,市、乡经费普遍吃紧,投入相对不足,全市657个行政村,500人以下的村253个。农业税返还为20%,减去村“两委”工资,经费所剩无几,也就是说最少近40%的村计生人员开支已难以保障,提高待遇,落实优惠更无从谈起。因此在那些经济基础薄弱,村无积累的乡镇,问题尤为突出。目前的报酬难以充分调动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待奖励激不起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二、对策及建议针对村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否则,势必影响全市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健康的开展。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大力探索,形成一套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管理新机制。1、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要做好村级计生工作,组织是保证,队伍是关键。因此,首先要选配好村“两委”班子,增强其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加强其对人口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真正做到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健全村计生办组织。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方式,择优录用有一定文化水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计生事业的专干、小组长,优化其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提高村级计生人员整体素质。三是完善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人多、面广,能人汇集,贴近群众,灵活多样的优势,真正起到宣传、带动和“桥梁”、“纽带”作用,使村级网络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形成计生工作县级宏观调控,乡级具体指导,村为主、户落实的管理格局,建立起坚强有力的组织载体。2、完善合同化管理机制,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人口法》的颁布实施,要求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实现“两个转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体现在村级管理上,可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框架,规范村规民约,实行合同化管理,即经民主商议,以村民共同认可的形式,制定《计划生育协议书》,明确村干部(包括专干、小组长)和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把法律、法规所赋予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更加具体化的融入《计划生育协议》,使其具有合法性、民主性、互约性,使村组干部行使管理职责有明确标准,群众监督有实在内容,权利与义务对等,使每一个村民在参与管理的同时,也无形中管理自己,使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形成管理、监督、责任、义务的良性循环,以有效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村干部(含专干、小组长)职责和村民责任。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是调动积极性,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为了确保村级计生工作纳入经常化轨道,可采取乡镇党委、政府与各村“两委”签订任务明确、奖惩严明、要求具体的计划生育责任书,村“两委”与村专干、小组长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村“两委”与已婚育龄夫妇家庭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定期评议等制度,做到有责任,有义务,有管理,有监督,并且严格奖惩,严格“一票否决”, 对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思考第2页

以增强村级主动承担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调动村民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建立起乡、村、户之间有责任,有义务,互相制约,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4、加强指导,建立工作运行保障机制。村级管理离不开乡级指导,更需要行之有效的运行保障机制。一是把农村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经济等融入计划生育工作,置乡、村职责于计生工作中,置计生工作于日常各项工作中,扩大计划生育辐射面,以避免工作断档,防止乡、村脱节,出现断层。二是加强乡级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可实行包村制、例会制(村支书、村主任、村专干),以便经常面对面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计生工作的动态信息,及时给予指导,帮助他们提高工作水平,使村干部始终保持工作热情不减,工作力度不减,使他们想干、会干、能干。村级也实行专干、小组长例会制,及时沟通信息,增强凝聚力,激发他们抓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村级管理健康运行。5、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优化社会环境。生育的经济效益是夫妇和家庭决定生育子女数量的一个基本动因,而实践也进一步证明,通过利益调整和经济杠杆的作用,调节农民的生育行为,把来自外部的约束力转化为发自内在的驱动力,以此刺激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这既是引导和补偿农民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政府实施人口宏观调控的一个有效途径。因此,进一步完善市级利益导向机制,切实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而言,一是制定落实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优先优惠经济政策,使他们能够获得直接的经济实惠。二是落实独生子女奖励,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施救助。三是制定落实母婴保健、社会化养老等社会政策,使其在整个社会中都能体会到优越感,充分体现奖励性和导向性,形成一个鼓励少生优生,促使转变婚育观念的整体社会环境,充分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6、强化综合治理,优化村级工作环境。计生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一村、一乡、一部门孤军奋战难以奏效。尤其是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必须有付诸实际的真抓真重视(如开会必说,调研必谈,见面必问),真正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为确保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村级管理纳入经常化轨道,从方方面面创造条件,形成一种上面重视,周围协助,下面配合的良好的村级工作环境。①经费保障。计生经费不足是影响当前农村计生工作上水平的重要因素。待遇偏低、报酬落实不及时,服务设施跟不上,奖惩不能兑现等,都将严重影响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阻碍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目前急需解决的是经费投入问题。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村级积累。二是畅通市、乡经费投入渠道,明确管理体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发展计生协会实体、开展社会募捐等形式,增加投入渠道,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县乡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问题。目前情况下,可本着突出重点,计生优先的原则,年初将村级经费按比例上交乡镇,不足部分乡镇无条件的予以补足,一次性到位,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以确保村级计生人员报酬及时兑现,奖惩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约束激励作用,并逐步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充分调动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②法制保障。加强法院、民政、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解决村级管理中出现的违约纠纷,为村级工作排忧解难,保驾护航,全方位提供法制保障。③服务保障。一是对市乡有关部门强化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村户,搞好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市、乡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指导村级开展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任务,并纳入对部门的目标考核,同时赋予村计生管理人员有直接要求、争取县级有关部门提供必要帮助和支持的权力,以约束各部门必须积极参与计生工作,进而提高村级管理的服务功能。④舆论保障。市、乡两级党委政府以责任制的形式调动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辟固定专栏,设置固定专题节目,坚持长期宣传计划生育。文化、宣传部门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婚育新风,造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广泛深入的宣传环境,为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建设新型生育文化,推动村级管理工作提供舆论保障。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例2

一、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既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也是创新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2009年我市计生协要按照《晋中市关于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实施意见》,结合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建立形成“一约”(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三化”(村级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四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机制,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县指导、乡负责、村自治、户落实”,形成村级规范管理,乡镇监督服务,县级督促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增强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从而推动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力争2009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率达到93%,具体工作要求:

1、开展宣传倡导。各级计生协内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意义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采取入户访视、宣传资料入户、优化宣传服务环境等多种形式,营造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浓厚宣传氛围。

2、完善《村规民约》。以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概念,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概念和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或重新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并印发全体村民执行。在制定或重新修订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中,要根据实际情况把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作为重点。

3、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计划生育合同书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要环节,也是把行政管理和群众自愿参与有机结合的管理措施。各乡镇计生协要根据村级制定或重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统一印制《计划生育合同》,并组织签订。

4、完善民主监督机制。一是建立完善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二是建立完善民主评议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三是建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监督小组;四是村级计生协理事会要坚持每年召开一次评议计生工作会议,组织理事、村民代表、会员小组长等参加评议。

5、抓好《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实施。在抓好村级组织承诺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注重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真正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把实行计划生育变成村民的自觉行为。

6、定期组织评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协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抓工作、促落实、求实效的检查考评办法,年终组织验收评估,并将验收评估结果报市计生协。

7、积极开展“星级婚育文明村”创建活动。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在条件较好的村探索制定综合治理人口的村级奖励扶助,养老优惠优待办法。在村民自治搞得较好的村总结经验,接受晋中市计生协会村民自治示范村现场观摩会的检查,以推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建设。

二、扎实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确实为计划生育家庭排忧解难。

“生育关怀行动”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是计生协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创新。各级计生协要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和实践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有效办法,扎实开展,不断深化生育关怀行动,主要工作:

1、联合民政局建立计生干部及独生子女大病及伤残“紧急救助”长效工作制度,使生育关怀——紧急救助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联合教育局开展“生育关怀——青春健康”项目试点工作,拓宽生育关怀行动的内容,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积极贡献。

3、开展“生育关怀保险工作。在学习先进单位开展生育关怀保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计生协将按照晋中市计生协的安排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介休分公司开展生育关怀保险工作。有条件的乡镇、村要积极开展生育关怀保险工作,扩大救助对象,形成层层关怀,不断探索开展独生子女家庭和基层计生干部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经验。

4、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搭建生育关怀平台,联合总工会在金秋送学等活动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女孩家庭实行救助;联合计生局、民政局继续在春节期间对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绝育户等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进行救助、慰问;联合计生局继续在春节期间对全市乡级以上计生专干及计生专干中独生子女家庭(小孩16周岁以下)进行慰问。各乡(镇、街道)计生协要联合计生办对村(居)计生专干进行慰问,有条件的组织基层专干进行体检,切实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各级计生协要主动与卫生、计生妇幼服务中心、计生服务所配合,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开展免费检查和义诊活动。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关怀女孩健康成长,维护女孩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把“生育关怀行动”做深、做实、做大,切实为计划生育家庭排忧解难。

三、加强协会组织建设,提高协会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加强协会组织建设是提高协会发展能力的重要工作,各级计生协要切实抓好协会的组织建设,为提高协会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奠定扎实的基础。

1、积极创造条件,争取组织、人事部门的重视支持,解决计生协列入群团序列,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和“三定”等工作。达到省计生协对此项工作的要求,县级计生协编制不少于3人,设常务(专职)副会长、正科级待遇,秘书长副科级待遇。计生协会工作经费按计生事业费5%——10%的比例列入财政预算,为协会正常工作提供便利,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认真做好各级计生协会的换届工作,严格根据县级协会五年,乡、村级协会三年换届的规定,做好换届工作。配强领导班子,优化理事机构,优化会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协会组织的先进性。

3、继续抓好流动人口和企业协会建设。在流动人口和企业计划生育工作中计生协会要充分发挥组织网络优势,加快在非公有制企业、集贸市场、城市居委会等流动人口和企业中建立协会,从而为流动人口和企业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搭建平台。今年各类企业和流动人口建立计生协会组织的比例要达到62%,市计生协要在适当的时候,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和流动人口建立协会组织情况进行一次抽查,使流动人口和企业协会建设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4、广泛开展岗位培训。按照省、晋中市计生协的要求,今年村(居)为岗位培训的重点,采取跳跃式培训,县培训到村(居)、乡培训到会员小组长,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协会会员的培训,从而进一步提高计生协会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拓宽宣传倡导载体,丰富宣传活动的内容

各级计生协会要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活动形式,拓宽宣传活动领域,丰富宣传活动内容,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活动。

1、坚持“协会宣传、宣传协会”这一宝贵经验,不断创新会员之家、人口文化大院、人口文化活动室、文化宣传队、体育锻炼队、传统民间文化等平台载体,组织群众和会员开展学习、培训、娱乐等活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传播科技知识,弘扬婚育新风。做到有活动场地、有活动制度、有活动队伍,有活动器材,有活动记录,推动基层协会活动经常化。

2、组织好各种节日、纪念日主题宣传活动。各级计生协要采取大联合的方式,在传统节日和纪念日与妇联、团委等单位和部门联合开展有特色、有效果的群众性人口文化活动。今年“5.29会员集中活动日”的主题是“生育文明伴我行”,各级计生协要围绕这个主题,广泛开展“计生文化作品展演评比暨幸福家庭表彰”活动,丰富群众活动内容,繁荣城乡文化,使生育文明形成群众自觉行为。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例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一法、一条例”,各级党委政府发扬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的精神,注重加强村级队伍建设,减员增效,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尊重群众民利,注重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努力探索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推动村级管理步入经常化轨道的新路子,使计划生育村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计生形势的发展,目前村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仍不可忽视。

1、有的村领导基本不管。一些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对亲自抓,负责总责认识模糊,认为计划生育是专干的事,所谓亲自抓,就是抓专干;部分村班子软弱,管不起来,所谓负总责,就是看考核,很少俯下身去抓重点解难题;另有一些村支书、村主任有个人副业,无暇顾及,加之市、乡约束乏力,某种程度上成了抓自己(个人副业),不负责。

2、有的村专干管不过来。多数村专干一人对乡计生办布置的十余项基础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之报酬不足以成为个人主要收入,导致专干不“专”,被动维持、应付。

3、有的育龄妇女小组长不会管。相当一部分小组长素质不高,其中一部分是只出于利益动机的村干部亲属,加之待遇偏低,只能跑腿儿,送信儿,开会儿,己远远不能满足育龄群众的服务需求,不能适应当前计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

4、育龄群众不愿让乡计生人员代管。由于村主要工作指标和上级考核前的准备工作多数由乡镇包办代替,且宣传形式呆板,内容空洞,实用性差,考核形式教条,内容要求与群众文化素质差距较大,加之季节、时间不定,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时有冲突,多有扰民之嫌,容易在群众中造成逆反心理,甚至产生对立情绪。

5、约束机制弱化。依法管理机制不健全,综合治理不完善,村级工作运行缺乏有力保障,导致约束乏力,管理工作出现断层。

6、计生人员待遇偏低,激励机制不能有效落实。税费改革后,市、乡经费普遍吃紧,投入相对不足,全市657个行政村,500人以下的村253个。农业税返还为20%,减去村“两委”工资,经费所剩无几,也就是说最少近40%的村计生人员开支已难以保障,提高待遇,落实优惠更无从谈起。因此在那些经济基础薄弱,村无积累的乡镇,问题尤为突出。目前的报酬难以充分调动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待奖励激不起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对策及建议

针对村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否则,势必影响全市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健康的开展。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大力探索,形成一套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管理新机制。

1、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要做好村级计生工作,组织是保证,队伍是关键。因此,首先要选配好村“两委”班子,增强其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加强其对人口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真正做到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健全村计生办组织。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方式,择优录用有一定文化水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计生事业的专干、小组长,优化其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提高村级计生人员整体素质。三是完善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人多、面广,能人汇集,贴近群众,灵活多样的优势,真正起到宣传、带动和“桥梁”、“纽带”作用,使村级网络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形成计生工作县级宏观调控,乡级具体指导,村为主、户落实的管理格局,建立起坚强有力的组织载体。

2、完善合同化管理机制,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人口法》的颁布实施,要求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实现“两个转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体现在村级管理上,可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框架,规范村规民约,实行合同化管理,即经民主商议,以村民共同认可的形式,制定《计划生育协议书》,明确村干部(包括专干、小组长)和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把法律、法规所赋予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更加具体化的融入《计划生育协议》,使其具有合法性、民主性、互约性,使村组干部行使管理职责有明确标准,群众监督有实在内容,权利与义务对等,使每一个村民在参与管理的同时,也无形中管理自己,使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形成管理、监督、责任、义务的良性循环,以有效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村干部(含专干、小组长)职责和村民责任。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是调动积极性,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为了确保村级计生工作纳入经常化轨道,可采取乡镇党委、政府与各村“两委”签订任务明确、奖惩严明、要求具体的计划生育责任书,村“两委”与村专干、小组长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村“两委”与已婚育龄夫妇家庭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定期评议等制度,做到有责任,有义务,有管理,有监督,并且严格奖惩,严格“一票否决”,以增强村级主动承担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调动村民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建立起乡、村、户之间有责任,有义务,互相制约,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4、加强指导,建立工作运行保障机制。村级管理离不开乡级指导,更需要行之有效的运行保障机制。一是把农村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经济等融入计划生育工作,置乡、村职责于计生工作中,置计生工作于日常各项工作中,扩大计划生育辐射面,以避免工作断档,防止乡、村脱节,出现断层。二是加强乡级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可实行包村制、例会制(村支书、村主任、村专干),以便经常面对面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计生工作的动态信息,及时给予指导,帮助他们提高工作水平,使村干部始终保持工作热情不减,工作力度不减,使他们想干、会干、能干。村级也实行专干、小组长例会制,及时沟通信息,增强凝聚力,激发他们抓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村级管理健康运行。

5、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优化社会环境。生育的经济效益是夫妇和家庭决定生育子女数量的一个基本动因,而实践也进一步证明,通过利益调整和经济杠杆的作用,调节农民的生育行为,把来自外部的约束力转化为发自内在的驱动力,以此刺激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这既是引导和补偿农民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政府实施人口宏观调控的一个有效途径。因此,进一步完善市级利益导向机制,切实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而言,一是制定落实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优先优惠经济政策,使他们能够获得直接的经济实惠。二是落实独生子女奖励,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施救助。三是制定落实母婴保健、社会化养老等社会政策,使其在整个社会中都能体会到优越感,充分体现奖励性和导向性,形成一个鼓励少生优生,促使转变婚育观念的整体社会环境,充分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6、强化综合治理,优化村级工作环境。计生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一村、一乡、一部门孤军奋战难以奏效。尤其是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必须有付诸实际的真抓真重视(如开会必说,调研必谈,见面必问),真正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为确保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村级管理纳入经常化轨道,从方方面面创造条件,形成一种上面重视,周围协助,下面配合的良好的村级工作环境。

①经费保障。计生经费不足是影响当前农村计生工作上水平的重要因素。待遇偏低、报酬落实不及时,服务设施跟不上,奖惩不能兑现等,都将严重影响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阻碍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目前急需解决的是经费投入问题。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村级积累。二是畅通市、乡经费投入渠道,明确管理体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发展计生协会实体、开展社会募捐等形式,增加投入渠道,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县乡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问题。目前情况下,可本着突出重点,计生优先的原则,年初将村级经费按比例上交乡镇,不足部分乡镇无条件的予以补足,一次性到位,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以确保村级计生人员报酬及时兑现,奖惩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约束激励作用,并逐步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充分调动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例4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

年初以来,我乡就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我乡全年性重点工作,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财政投入,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确定目标,努力实现工作水平向前移位,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水平进二类乡乡的工作目标。

为继续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全部联系到各个办事处,每月召开一次两委班子碰头会,通报交流各个办事处计划生育的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办公室和办事处计生工作汇报,分析掌握各个阶段存在的问题,乡两委班子经常性督查各联系片的计划生育工作,并包干落实重点村。

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化建设,出了《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等5个规范制度,明确了班子领导、办事处主任、总支书记、计生专干、驻村干部、协会专职干部和村党员干部的职责以及奖惩办法,进一步强化乡村干部的责任意识,使全体干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针对我乡违法生育现象较多,落实节育措施意愿不强的特点,这次为强化四项节育手术的落实,班子成员与机关干部一起包干落实一名结扎对象户。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得到较大提高。

树立计划生育工作是全局工作的理念,乡党委政府与公安、工商、法院、卫生、城建、土管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明确各自职责,把计划生育情况作为前置条件,共同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极大地促使了群众落实依法执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进行,收到良好效果。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增强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转能力,

一是抓基层队伍建设,今年我们重视把计划生育工作的战线往前推移,扭转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局面,努力促使村级干部主动抓计划生育工作。一是加强对村级干部的培训教育,多次召各种培训会,培训村主要干部管理知识,培训协会专职干部,培训村计划生育服务员。随后在一些大会对他们进行现场查测。在村级干部中形成了比较大的反响。二是强化村级干部的责任,建立的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制度,把计划生育工作与村干部的误工补贴挂钩起来。

二是抓宣传阵地建设。群众由于宗族观念强烈,拳头(选举时的票头)意识浓厚,依法婚育观念相对比较落后,所以宣传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今年我们以科学、和谐生育文化建设为入手,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宣传重点,在人文计生的理念下,在娃娃唱诗班的启蒙教育之外,今年重点,充分发挥12个村文化俱乐部作用,争取了中老年群众的宣传队伍,利用各种文娱形式宣传计划生育知识、政策法规,着实提高群众生育好的文化氛围。“5.29”活动我们组织了全乡性的群众文化大餐,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有关知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抓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协会的作用发挥,在以前没有能够得到实现。甚至群众不知道村里有计划生育协会这个机构,对其他群众的宣传教育更从谈起。协会的专职会长工作积极性也不高。今年我们重点先抓让协会旗帜树起来的工作。先提高协会班子的角色意识,使他们能够抓协会工作,我们有意识引导他们去跟老人协会去比;其次是提高群众对协会的认知度。我们主要做了两项工作,其一是向每个协会授旗帜,高举村级计划生育协会旗帜;其二是布置协会开展两项工作:第一个是要求组织文体活动树旗帜,第二是个要求开展公益活动树旗帜。

四是抓整治村转化工作,由于乡村级基础比较薄弱,我们采用党委领导联系重点村制度,督促重点村制定整治方案,指导具体实施,80%的重点村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三、严格依法行政与建立激励引导机制相结合,

一是加强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力度。由于我们乡的生育观念相对落后,群众对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观念不强,甚至抵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或者尽量少交,致使我乡的征收几个率都相对较低,对违法生育的震慑力不大。今年我们利用全县的大整治机会,狠抓征收工作。严格把牢征费关口,提高征费标准。今后将向不主动缴纳的对象户依法申请法院执行的方向转变。今年我对非法出生的对象都于立案向法院移送或将要移送,以保证几项考核指标的达标,也能够有效地对其他违法生育户起到震慑作用。

二是在加强对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同时,加大对村级干部的激励措施,对村级干部管理水平有进步的,我们进行经济奖励,对管理水平落后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三是建设激励引导机制。我们大力做好省里的奖扶政策以外,今年我们特别出了,对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家庭的奖励措施。对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或是两女户家庭,只要是经过申请安排生育,按期参加三查,并按规定落实了节育措施的,我们乡里给予奖励年新农合费用的措施。极大地激发了群众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热情,也以此期待明年能对我们三查率有相应的提高。

四、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几个弱点

一是由于历史上、文化上的原因,我乡的违法生育现在还是比较高的,我们的计划生育率处在考核达标与不达标的边缘。这两年通过大整治等措施,违法生育得到一定有效遏制,但同时生育规划率却降低了。

二是由于我乡产业的特征,外出人口较多,外出又绝大多数是育龄群众,对三查管理的难度和审批生育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造成三查率达不到要求,往年出生补报高居高不下。随着《省条例》的修改,这个情况将会越来越严峻。

三群众的生育观念还有待较大提高,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意愿不强,征费工作难度较大。

四是村民自治工作水平还不是很高,需要有较大的外力推动。

针对以上分析,年的工作思路是:

一、党委班子继续重视计划生育工作,严格贯彻科学、和谐的人口发展观。加大投入,完善乡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激励引导机制,引导广大群众依法遵守生育政策。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例5

――强化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在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机构改革中确保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稳定。积极推进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乡级实行核定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编制,加强技术服务力量,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在村级推广建立村级服务员实行县聘、乡管、村服务,工资由县里发放制度,提高了计生人员的工作热情,筑牢了计划生育的网底工程。与200*相比,乡级计生工作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提高了15.6%,达到了年轻化、知识化、职业化的标准。200*年,我们在全市深入开展计生干部培训工作和岗位练兵活动,行业内部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使全市广大计生工作人员积极性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强化了依法行政、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在全市对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免费服务项目、奖励政策等内容,实行市、[本文属大=秘=书=网=站-收集文章,找文章还是到大秘书网,更多收集]县、乡三级公示,村级公开,使办事程序更加规范、办事过程更加透明、办事速度更加快捷、办事方法更加便利。二是在全市计生系统推行了规范行政行为的“六项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深入贯彻执行国家计生委制定的“七不准”和省计生委制定的“六个不准”,坚持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三是积极提供育龄群众免费享有的技术服务,不断更新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方式方法,由“我服务你接受”向“你需要我服务”、“我服务你监督”转变。特别是全市普遍取消了《一孩证》、实行避孕措施“知情选择”,免费开展生殖保健普查,维护了育龄群众的生育、生殖健康权益。四是严格按法律规定落实相关奖励政策。在每年兑现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20元的基础上,退休时加发5%工资或给予一次性不低于3000元的奖励。20*年开始,市政府在全市农村税费改革中每年核定资金865.5万元用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兑现率达100%;龙凤区、红岗区为社会无业独生子女父母兑现了年120元的政策性奖励;肇源县、肇州县、红岗区、让胡路区四个县区为农村放弃生育二胎的家庭兑现了一次生300元钱的奖励费。五是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今年全市独生子女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深入开展,全市计划生育各类保险累计投保额达239,567,00元。农村独生子女辅助医疗保险工作落实力度普遍增强。其中肇源县16个乡镇已全部开展保险,乡镇参保面达100%,杜蒙县、林甸县和肇州县也都加大了工作力度,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六是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从2005年4月起,对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年满60周岁独生子女和两个女孩的农村居民每人每年发放奖励金600元。据统计,目前,全市享受政策的有1417人。截止八月末,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强化了综合治理、建立了部门联动的机制。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我们始终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一是年初与市综合办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将其纳入整体综治环境之中;二是协调政府与计生相关部门签订计生综合治理责任状,明确目标、确定职责,年终考核兑现;三是市计生委与政府涉农部门共同制定并落实计划生育“三结合”优先优惠政策,各县区对“三结合”工作做到年初有布置、日常有检查、平常勤沟通、年终有考核;四是市计生委召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工作会议总结一年的工作,指导下步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中发[2000]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度作稳定代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关于各部门职责;形成了多策并举,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局面。截止2005年底,全市县(区)乡(镇)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平台已建立并逐步完善,加强流出、流入地之间的信息沟通,逐步实现运用现代化手段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进行管理和服务。五是市人口计生委经多次协调,联合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奖励优待问题的通知》,由劳动局、计生委联合制定关于生育保险的政策性文件,从政策上保证了计划生育奖励的落实。

――强化了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开展特色宣传。坚持宣传教育领先,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方法进行改革创新,基本形成了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群众的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系统框架和一个较完善的包括党校、人口学校、中小学在内的全民人口教育网络,使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形成经常有活动、处处有阵地的格局。

一是主动协调党委宣传部门,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整体部署,做到多方位宣传、多层次宣传。各级计生局年初都能够主动协调各级政府的党委宣传部门,使各级党委中心组坚持开展人口理论学习,把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及党的人口政策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内容,开展《决定》的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利用党校、干校、人口学校等阵地,进一步加强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的人口理论和人口政策教育。同时,按照中央《决定》和等13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法》的要求,市、县(区)广播电台、闭路台、报纸都开设宣传栏目,形成一个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媒体网络,增强了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是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全市以“八进家庭”为载体(即:宣传品进家庭、优质服务进家庭、家庭美德进家庭、科技信息进家庭、生殖保健进家庭、“三优”知识进家庭、政策法规进家庭、文体活动进家庭)。实施“一县(区)一品”工程,各县(区)注意形成自己的特色,林甸县形成了“婚育新风”六种载体、杜蒙县强化“人口学校”功能、让胡路区开展了“生育文化进社区”活动、龙凤区构建了“楼道生育文化长廊”等。全市还利用“三下乡”、“科普之冬”等多种形式,整合活动内容,扩大了群众参与面,形成了浓厚的氛围。

三是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努力解决出生性别比失调问题。11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爱女孩行动”的有关文件。计生、卫生、药监、广播电视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大力宣传和倡导“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好”等新观念、新风尚,为女孩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杜蒙县是全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全县蒙古族人口占18.2%。但全县出生强度并不高,出生性别比也一直较低。除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坚持为育龄妇女开展生殖保健等优质服务,严格落实各项奖励政策,坚持依法管理以外,最根本的原因是在经济发展中,对男女平等对待。近几年全县组织劳务输出共1.5万人,其中女性占65%。

——强化了优质服务意识,(本篇文章来源于大*秘*书*网-百度直接输入“大ˇ秘ˇ书ˇ网”第一个网站便是[注:中间加的符号请勿复制])提高了服务水平。2005年,我市加强了计生能力建设,拓展服务领域,把工作重点从推行计划生育向实施健康促进转变,做到3个强化。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广泛开展优质服务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的宗旨,只有把优质服务贯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绐终,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二是强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建设。全市共投资265万元,加大对县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改建扩建,我市共有五个县(区)级技术服务站全部达到了国家要求的设置标准,全市取得了职业许可证。全市58个乡(镇)服务站,现有56个乡(镇)服务站达到了国家要求的设置标准,取得了职业许可证。三是强化服务主体。全市共有65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全部进行了培训,并取得职业上岗证书。增强了技术服务能力,做到了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服好务。四是强化服务功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已全面启动。肇州县引进了优生筛查芯片技术设备,林甸县购置了酶标仪等设备,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我们选送了23名技术服务人员到国家计生委科研所进行培训。目前,我市建立了市、县(区)、乡级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管理体系。五是强化了优质服务县(区)的创建工作。市人口计生委制定《**市进一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方案》。在林甸县先行试点,逐步在各县区展开,经省人口计生委评估验收,林甸县被评为国家和省级优质服务县。杜蒙县也被推荐为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

——强化了协会功能,协会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200*年,全市各级协会继续巩固整建成果,注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市各级协会基础工作进一步扎实规范,会员队伍素质普遍提高,协会面貌焕然一新。全市基层协会的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人员、报酬得到基本落实。全市协会基层基础工作与去年相比都有较大幅度提高,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资料详实,一个现化化办公、网络化管理工作新局面正逐渐形成。

20*年,市协会制定了重点救助500名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贫困母亲,把组织会员献爱心、救助贫困母亲活动做好、做出规模并逐步引向深入的计划。为此,市协会分别下发了[200**]5号和[20*]6号文件,号召广大城镇会员,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关爱贫困母亲,把全市救助贫困母亲活动引向深入。在组织开展捐赠活动中,各级协会通过精心组织和广泛宣传动员,使救助赢得了广大城镇会员的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取得了良好成绩。截止目前,全市共捐款117741元。目前,已有300多名贫困母亲获得捐助,全市已下拨救助款10万余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深化综合改革,建立新机制。二OO*年,我们制定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工作标准》,以市政府办文件下发。在200*年综合改革的运行过程中,我们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突破以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上下功夫,从建立新机制上做文章,初步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综合治理的新机制。今年突出了用人机制改革,突出了服务机制的改革,坚持了以人为本,依法满足群众的需求,保护了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去年底,针对乡(镇)取消农业税改革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村级由于转移补贴资金紧张,村服务员报酬兑现难等实际问题,我们在人口大县肇源县进行了新的用人机制的探索试点,建立村级服务员县聘乡管村服务新的用人机制,一个村一个村地聘任,签订合同、下发聘书,一聘一年。其工资报酬全部由县里开支,基本工资1500元、劳动保护500元、奖励浮动1000元,合计3000元,并对200*工资进行了提前兑现,使村级服务员第一次吃上了“皇粮”,较好地调动了村计生员积极性,稳定了基层网底。肇州县目前已出台方案,进行新的用人机制改革,除了村里应支付的金额外,其余由县里补足,视村型大小,定为3000—4000元,而且把村里转移支付中应兑现的金额由县财政一次性划拨给计生局。突出了建立群众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的新机制。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确立群众是计划生育的主人翁地位,是基层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重点和方向。我们从事业单位入手,发挥协会主力军优势,由点到面地推进和建立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市计生委、民政局、计划生育协会联合制定了《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意见》,下发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公约以及自治内容、工作标准等,对计划生育的组织内容、形式等作出了规范。分别建立了对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制度,设立了(村)居务公开栏,形成了以村(居)党组织为核心、计生协会为主体的自治框架。

二、200*年总体工作思路

新的一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人口规划目标的起步之年,二OO*年,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一个核心(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核心);推进两项改革(村级用人机制改革、建立依法落实计划生育相关奖励政策机制);突出两项工程(加快推进WIS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全面启动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深化三项活动(优质服务活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活动)。

1、符合政策生育率城市控制在98%以上,农村控制在94%以上。

2、全面推进村级用人机制的改革。在全市建立村级服务员县聘乡管村服务的新的用人机制,工资报酬全部由县里开支。

3、依法落实计划生育相关奖励政策。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做到奖惩分明。对符合生育二胎而自动放弃生育的夫妇一次性奖励300元,兑现率要达到100%。

4、加快推进WIS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各县(区)要加强装备、培训人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重点加强已婚育龄女管理服务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信息库的开发应用。运用现代化手段,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日常统计和管理,为计划生育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例6

(一)绵阳市基本情况。绵阳市地处四川盆地西北部,距省会成都98公里,具有*多年的悠久历史,是川西北经济、文化、交通重地,素有“川西北第一重镇”之称。幅员面积20249平方公里,*年末,总人口527万,其中农业人口410万。辖六县两区,27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453个行政村,363个社区,代省管江油市、省政府科学城办事处。*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396.6亿元,人均7518元,财政收入30.75亿元。全市有乡以上计生工作人员1498人,其中有专业技术人员654人(1997-*年人口变动、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各级计生干部队伍构成情况详细数据列表附后)。

(二)本次评估的基本作法。一是依据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意见》(绵委发[*]16号)和《关于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决定》(绵委发[*]15号),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上成立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期评估领导小组,制定了评估方案,召开了县(市、区)计生局长会议,部署评估工作、培训评估骨干、动员相关部门、计生工作者及广大群众参与评估工作。二是分两个层次进行评估。一是由市计生委确定3个县(市、区)、9个乡镇、27个村作为样本点,并与县计生局统一组织人员进行评估;二是其余县(区)由各县(市、区)计生局牵头组织评估,市计生委对其进行质量抽查。全市9个县(市、区)及一个开发区共抽取22个乡镇、65个村作为评估样本点。三是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以及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评估。评估中,全市召开了75个座谈会,调查访谈了县、乡党政领导119人次,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176人次,县、乡计生工作人员308人次,育龄群众1002人次。

二、开展综合改革,促进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绵阳市委、市政府十分珍惜国家把绵阳列为试点城市这一机遇,一方面积极争取省计生委的指导和支持,一方面遵照国家和省对试点工作的要求,有序开展试点,使综合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把综合改革作为推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迈向更高更新层次的契机,切实加强领导。*年初,绵阳市被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为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市后,省计生委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绵阳市委、市政府党政一把手及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计生领导小组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问题,制定方案,解决困难。省人口计生委给予了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持,一是省计生委党组三次专题听取绵阳综合改革的汇报,并提出针对性极强的指导意见;二是省计生委认真总结了绵阳综合改革的成功作法,并两次在绵阳召开全省性会议进行推广;三是省对绵阳作出了免于年度检查考核的决定,并提供了一定的物质支持。

(二)坚持积极稳妥方针,指导综合改革扎实有序地开展。三年来,绵阳市的综合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启动准备阶段(*年初至同年6月)。主要是成立领导小组,在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制发《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意见》(绵委发[*]16号),明确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以及内容和任务,提出“一个确保、两个明确、三个重点”的综合改革基本思路,并通过会议、文件、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二是试点示范,积极稳妥实施阶段(*年7月至*年7月)。主要是把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化整为零,选择有一定工作基础和代表性的县、乡先行试点。*年5月,在试点示范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市计生委围绕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制发《绵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推进方案》(绵计生发[*2]31号),建立综合改革项目管理、加强指导督查和分年度进行考核评估制度。同时,对承担重点项目的县给予年终免检的政策,使其放手推进综合改革。

三是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年8月至现在)。*年7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分析全市综合改革的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决定》(绵委发[*]15号),调整确定了以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制度为切入点,实行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建立机制与完善提高相结合,创新机制与配套改革相结合”的综合改革工作思路。全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市委《决定》,努力创特色,求突破,带动综合改革全面整体推进。市委、市政府也因势利导,先后在全市总结推广了盐亭县探索建立的财政转移支付计划生育经费“指标到乡,乡有县管,乡镇审查,财政监督,节余留用”管理体制的经验;推广了三台县在村委会中建立村计划生育委员会,村计生委主任实行竞聘上岗,乡聘村用,兼职兼薪,动态管理,报酬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村级计划生育干部管理制度的经验;推广了北川羌族自治县建立县、乡技术服务站一体化管理新机制和乡镇服务站由乡办乡管改为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模式的经验;推广了江油市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经验;推广了平武县“旅游搭台、计生宣传、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山区旅游生育文化建设的经验。

(三)综合改革促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与时俱进中稳步发展。通过三年多的努力,绵阳市综合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党委、政府改进和加强了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得到坚持和进一步完善。通过综合改革试点,特别是严格实行“三线”(党政线、相关责任部门线、计生业务线)考核制度、把计划生育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进行督查的制度和把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纳入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内容,使各级党委、政府从职责定位上,由过去只对出生人口控制结果负总责转到了对建立和完善新机制负总责亲自抓上来;在领导方式上,由过去单一依靠计生部门转到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施治上来;在领导作风上,由过去的原则领导转到具体领导上来,切实解决影响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问题,尽力为计生事业提供组织保障和物质保障,使计生经费投入从*年的人均4.06元,逐年递增到*年的人均6.63元,人均增长2.57元,增幅达63.3%。

2、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得到体现,对计划生育的满意度有所提高。随着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综合治理、利益导向等计生工作新机制的建立,广大群众特别是育龄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计划生育多种优质服务,尤其是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评议权和生育安排自得到落实,使人们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力、满意度有了很大提高。本次评估问卷调查表明,群众认为近两三年计划生育工作有大的变化的前三项是:服务周到、管理规范和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意识普遍增强,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或基本满意在95%左右。

3、以人为本的理念日益深化,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和方法有所创新。通过综合改革试点,以人为本的理念得到强化,服务意识逐步增强。生育文化服务、政策法规服务、生殖保健服务、统计信息服务、生产生育服务伴随“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日益制度化、规范化,基本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由管制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

4、现行生育政策深入人心,低生育水平更加稳定。近年来,全市人口出生率和出生数量却呈稳步下降趋势,*年,绵阳市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降到了6.15‰和0.56‰,与*年比较,人口出生率下降了1.6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了0.7个千分点。人口出生数也由*年的40424人降到了*年的32448人,下降7976人,下降1.9%。

三、坚持重点突破,带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和方法创新

(一)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在全面、整体推行中提高

绵阳市把建立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管理体制,既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又作为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体制创新的根本,坚持从改革管理体制入手,带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建立,促进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强化。

1、抓住“两个关键”、“五个环节”,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

第一,抓住“两个关键”,建立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责、权、利相统一的机制。绵阳市在建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中,把解决村级在计划生育中的管事权和有钱办自治之事作为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的关键进行突破。一是通过建章立约,明确村民委员会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的权力与责任。尤其是为了确立村级在计划生育干部的选人用人权,绵阳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改进和加强村级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绵委办发[*]07号),建立起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相配套的村级计划生育管理组织及选人用人制度。截止目前为止,全市已有40%的村建立了村计生委并公开选聘了村计生委主任。二是通过建立乡对村“两包、一挂”(包任务、包经费,与工作奖惩挂钩)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制度和“以奖代补”、“三级”配套制度,落实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经费。对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村每年由市、县补助工作经费500元,对被命名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红旗村、先进村的,由市、县分别奖补一定的工作经费。*至*年,市、县投入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经费已达到410多万元。

第二,把握“五个环节”,制定确保自治制度落实的措施。一是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宣传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增强村(居)民的主人翁观念和自治意识、增强村民委员会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定责任感;二是自治《民约》、《协议》一般经过“三上三下”,由村民反复讨论修改,并经村(居)民大会或代表会表决,村(居)民“四民主”权力初步得到体现;三是建立简明扼要,综合性、操作性强,包括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村民自治工作制度,精减、规范村级计划生育帐、卡、册、单和上墙图表,使村级将过去的“两帐”、“八册”、“十大制度”改为“一帐”(台帐)、“两单”(人口变化报告单、育龄群众需求报告单)、一版(上墙的综合性告知内容);四是落实自治监督,完善村(居)计划生育公开制度,实施村民自治的村都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相关内容及其实施结果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流程及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承诺公诸于村民,并建立有计划生育村(居)民代表议事制度和人大代表视察评议制度;五是加强村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与计划生育协会两位一体的“自治”体制,加大“自治”实施力度,增强“自治”活力。目前,全市已有95.5%的村实行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近30%的社区实行了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梓潼的南桥村、游仙的温馨社区等实行自治制度的村(居)还组织了自愿者生育文化宣传队伍,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宣传先进的生育文化;盐亭的林园、江油的中河等村还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相结合,为提高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水平提供物质保障。在中期评估中对育龄群众问卷调查表明:在村民自治制度产生方式上,由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占36%,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占62%;在自治协议签订上,村民亲手签的占71.4%,请他人代签占6.8%;在落实监督权上,参加全村计生重要事项讨论的占76.7%。

2、抓住“三个重点”,努力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

绵阳市按照“在推行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的思路,针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意见》,重点从三个方面完善“自治”制度,促进自治水平提高。一是在保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内容合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中的计划生育部分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及服务协议,剔除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措施。纠正了在“民约”、“协议”中违法设置的收取押金、保证金、滞纳金,甚至罚款的条款。二是提高“四知道”的措施基本完善。乡镇、街道办事处一般都知道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提供工作指导、政策和财力支持、培训村干部等职责;村“两委”知道在“自治”中的职权、责任和任务目标,广大村民尤其是育龄群众知道在“自治”中的权力、义务和服务协议的基本内容,党委、政府和干部群众都要知道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意义和目的。三是体现“自治”民的措施基本建立,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村一般都建有3-5人组成的自治监督组,并制定有对申请再生育对象进行评议、宣传资料发放、群众意见收集反馈、评议“自治”工作等制度,群众参与“自治”的权力基本体现到了具体活动中。本次评估问卷调查和座谈情况表明,调查对象知晓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相关内容的占92.1%,参加过对村民自治工作评估的占67.8%,认为村民对计生村民自治能履行监督权的占95%,认为计生村民自治能促进村民民利落实的占89.7%。

3、开展争创活动,引导乡镇政府加强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指导和支持。

绵阳市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坚持建立并不断完善激励村级深化自治工作,引导县、乡不断加强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指导和支持,全市在两个层面上开展“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先进单位”评审活动。一是采取分级评审的办法,在村(居)开展了争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先进村、红旗村活动。经*年年终初评,全市3453个村中进入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先进村、红旗村行列的分别达到30%、15%、3%。市上对98个红旗村已给予了每村500元的奖励。二是市政府在县(市、区)和乡镇中开展创建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模范单位评审活动。“创先评审”活动的开展,对理顺政府指导、服务与村级组织自治的关系、村级组织与村民自治的关系,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从形式到内容逐步成为完全意义上的“自治”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与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制度相适应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

绵阳市在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制度中,遵循体制决定机制的原理,坚持以先进的体制、科学的机制推进计划生育由管理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在与之相适应的新机制中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1、建立优质服务机制,促进生殖保健服务,进村到人,实现“自我服务”。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绵阳市根据实施村民自治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项目的需求,按照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努力建立和完善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健全基层服务网络,依法规范服务行为,为村计划生育自治组织承诺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提供支持。

在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上,绵阳市按照“加强县级站,建设中心站,稳定乡镇服务站,夯实村服务室,用好服务车,积极探索计卫合作,努力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思路,巩固发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217个,村计划生育服务室2971个。其中,县级站90个,乡镇站207个。市计生指导所和9个县级站均获得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江油、北川、盐亭、安县等县、市完成了乡镇站布局调整,建立了一批中心站或县级分站,依法规范了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准入资格及服务质量的监督制度。同时,市委、市政府还确立了以县管为主,乡镇协管的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在市、县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增设了基层指导科,加大对乡镇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监督。完善管理体制、调整布局后,确保了技术服务机构人员的经费保障,整合了乡镇计生技术服务资源,提高了技术装备的利用率,提高了技术服务质量,提高了受术群众的安全度。中期评估调查问卷显示,127名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和156名计生行政管理人员中,月平均工资达到704元,其中,按月足额领取的占80%以上。

在技术服务内容上,绵阳市在对群众尤其育龄群众技术服务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紧紧围绕避孕节育、生殖道感染、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把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不孕不育、防病治病、随访咨询服务确定为优质服务重点,全市各地相继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以生殖道疾病、乳腺疾病为主要项目的普查和优惠治疗及医疗建议指导活动。*年以来,全市对102.1万育龄群众进行了普查和治疗。同时,还改革和完善了避孕药具管理发放制度,在农家乐、文化活动场所、村及社区医疗点等人群集散场所,增设了避孕药具发放点,在城市安装了150台自动售套机,把避孕药具单一的避孕作用拓展到了预防艾滋病、性病等疾病上。

在技术服务方式上,绵阳市把服务目标由单纯的提供避孕节育服务转移到帮助育龄人群解决好不同生理期所遇到的问题,健康地渡过育龄期。由此,重点推出了“三改”、“一加强”政策措施。一是改避孕措施由服务者安排为受术者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自主选择,并建立健全了包括服务内容、程序、方法和考核评估、行政监督的避孕措施知情选择实施细则。二是改“三查”(查环、查孕、查病)以查环查孕为主为健康检查为主,在“查病”中进行环孕监测。三是改乡镇技术服务机构孤军作战为乡、村联动服务,明确乡镇技术服务站、村组各自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中的职责任务。四是加强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健康普查、技术服务、咨询服务、随访服务制度和培训制度,尤其在各县(市、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中列出15%—20%的经费作为术后随访报酬,切实加强了随访服务。这次评估问卷调查表明,全市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推广面已达到95%左右,术后随访率达到90%以上,有70%的乡镇开展了健康普查,其普查率达到73.7%,育龄妇女收到生殖健康小册子达到77.94%,接受出生缺陷预防宣传面达到90%以上,农村孕妇服用叶酸等的比例达到38%左右。

在政府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上,绵阳市建立了“考核评估”制度。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是否提高,乡、村互动服务规范是否健全,机构队伍建设及人员培训是否到位,服务站的环境是否整洁、优美,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的基本需求是否满足。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的参学率、知晓率、期内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有效率、随访率、生殖健康普查率、意外妊娠率和群众对服务的满意率。与此同时,绵阳市还开展了以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四优一满意”乡镇服务站创建活动。去年,经专家组评审,已评选出16个“四优一满意”服务站,*年,预计将有20多个服务站达到标准。这些管理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服务机构的自身建设。经过对1002名育龄群众对技术服务部门服务情况调查问卷显示,有949人认为服务态度好,占94.7%;有858人认为技术服务水平较高,占85.6%;有788人认为技术服务环境好,占78.6%。

2、建立依法管理机制,加强法律法规服务。绵阳市坚持行政执法讲责任,行政管理讲服务的理念,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错案追究责任制度》、《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起了集“制度约束、来信来访、义务监督、政务公开”于一体的计划生育执法监督体系,改变了过去计划生育执法监督主、客体倒置现状。游仙、涪城、安县等县还推出了“监督卡”,卡上印有问候语、计生局地址及举报电话、五项服务承诺,广大育龄妇女能从监督卡上掌握办理证件、申请再生育程序和法定回复期限,避免跑冤枉路,非常便民。

特别是在政策法律服务上,重点推行了“三改”,“两取消”,“一规范”措施。即改重点向群众宣传应尽义务为把法律法规内容全部交给群众,并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改一孩生育审批为在政策指导下由群众自主安排生育,改群众“跑腿”自办法律法规规定“证件”为按生殖服务项目上门服务;取消《生育证》,实行《生育服务证》,取消为方便管理者违法授权和违法设置的政策措施,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上墙图表、标语口号和公开栏中的相关内容;规范生育服务证、再生育审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办证服务流程。通过这些改革,加大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力度,仅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上,全市就印发“一法三规”及省《条例》小册子130万份,“一法三规”合订本3万册,分发到农户和村以上干部,其发放入户率达98%,干部群众的知晓率达95%以上,96.7%的群众认为计生部门办事程序合法规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认真。

3、改进宣传教育,深化“三结合”,为村民实行“三自”提供服务。

一是以实施生育文化建设工程为载体,改进和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绵阳市在综合改革中,探索并确立了“深入开发计生网络阵地,充分利用经济社会事业资源,强化结合、融入、渗透,全方位多层次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的工作思路,提出了精化环境宣传,深化新闻宣传,做实入户到人宣传的路子,依托大众传媒、城镇社区、旅游景区、文化站、“农家乐”等,建设多种类型的信息传输阵地,依托卫生、科技等部门建立融生产实用技术、市场信息、生育文化科普知识于一体的宣传咨询服务队,全方位、多层次传输以新型生育文化为重点的科技信息。去年以来,全市建设了新型宣传阵地150多个,购买、制作入户宣传品100余万份,投入宣传经费近100万元,为群众建立文明、健康、幸福的生活方式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

二是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为计划生育户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绵阳市抓住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机遇,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三结合”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以农村产业化项目为依托,对计划生育户实行政策帮扶、项目帮扶、科技帮扶、成片帮扶、生产生活生育一体化帮扶工作机制。在抓“三结合”工作落实中,形成了“政府总揽、农办牵头,计生服务、部门参与、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的三结合工作机制。北川县、梓潼县还创造了引导计生户发展经济的“五个一”措施,即每个计生户有一个稳定创收的科技多经示范园,有1-2口山平塘和沼气池,有一条进出方便的泥碎路或硬化路,有一个适宜种草养畜的养殖园。到*年,市、县两级建立帮扶基地352个,落实帮扶项目70多个、帮扶资金2500多万元,帮助20870户计划生育户脱贫致富。

(三)建立县指导、乡服务、村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模式

绵阳市委、市政府认为,综合改革的本质要求,是使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影响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是“下”改“上”不改,上下改革不配套,在全面推进综合改革中,首先需要县、乡政府切实转变职能,把计划生育工作重心转到为基层和育龄群众服务上来,把改革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满足群众需求上来,摒弃以往繁琐的考核和复杂的管理工作程序。因此,绵阳市制定了上下联动,分级定改的措施。

1、确立了市、县重点服务基层,乡镇(街道办事处)服务村(社区)和育龄人群的职能定位,明确了各级改革的重点和方向。

2、指导县(市、区)重点突破审批管理和用繁琐的考核推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方式,在统筹规划、宏观指导、政策推动、协调部门做好综合治理、督促检查上完善工作规范,在服务优质、指导有力、督查到位、支持和帮助基层创新发展上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在降低考核频率、简化考核指标、突出考核重点、引导服务上改革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管理及考核办法。

3、引导乡镇(街道办事处)把改革的重点放在摒弃以“权”服人、大包大揽、为管理而管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方式上,侧重建立以开展政策法律服务、生育文化服务、生殖保健服务、生产生活服务、统计信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五大服务规范,使各级把精力集中到搞好计划生育“三结合”,为群众提供生产服务;建设生育文化大院,搞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群众提供文化生活服务;搞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为群众提供免费的生育服务。

4、指导村、社区居委会重点搞好村(居)民自治,建立村(居)为主、社配合、户落实的“自治”运行格局,健全村(居)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的“自治”机制,把计划生育落实到每个家庭。

四、存在的问题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及设想

(一)存在的问题:

1、财政投入不足和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困难。绵阳地处西部,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少,人口密度大,农业人口多,生育政策相对从紧,独生子女比例高,财政面临巨大的收支压力,争取对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到位难,争取法定奖励经费的到位更加困难,使综合改革措施落实到位缺乏经费保障,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难以建立和完善。

2、推进综合施治存在一定难度。部分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对综合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认识水平还停留在降低生育水平阶段,甚至有的认为生育水平降下来了,计划生育工作已经不重要了。因而,对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不够,职责法定的意识不强,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配套政策措施比较困难,即使制定了政策措施,也难以落实。

3、深化综合改革缺乏外部大环境。综合改革的部分内容与国家经济体制、社会事业改革的关系难以理清。尤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立法滞后于综合改革所需,难以处理好综合改革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如生育间隔、社会抚养费征收、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服务等。

4、技术服务设备陈旧。由于经费紧张,部分技术服务站,特别是乡镇服务站的设备简陋、老化,得不到及时的更新,无法开展基本的技术服务。加之,有部分技术服务人员文化程度不高,仅受过短期专业培训,又无技术职称,过去长期在计生部门工作,现年龄偏大,且政府又无力把这些人纳入失业、养老保险中解决,分流这部分人困难很大,阻碍了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改革进程,直接影响到技术服务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今后工作的建议及设想

1、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综合改革重要性的认识。综合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没有捷径可走,不可能一步到位,要从西部地区,从绵阳实际出发,加大对综合改革的宣传力度,增强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意识。重新审视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理清综合改革思路,采取切实措施,重点突破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综合施治机制的建立,积极推进而不冒进,真抓实干而不蛮干,开拓创新而不标新。促进综合改革深入开展,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例7

二、总体目标

按照实事求是、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2013年为基层基础规范年,重点在抓规范上见成效;2014年为基层基础强化年,重点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2015年为基层基础提升年,重点在提升基层服务管理能力、建立完善基层长效工作机制上建成效。

按照“无违法生育、无大月份引产、无‘两非’行为、无出生人口瞒漏报、无应落实节育措施未落实人员、无非正常上访”(以下简称“六无”)的标准,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示范县、乡、村“三级联创”活动。对连续3年达到“六无”标准的村(居),由县级审核命名为计划生育“合格村(居)”,对合格村(居)达到60%以上的乡(镇、街),由县级审核命名为计划生育“合格乡(镇、街)”;对连续4年达到“六无”标准的村(居),由市级审核命名为计划生育“先进村(居)”,对先进村(居)达到60%以上的乡(镇、街),由市级审核命名为计划生育“先进乡(镇、街)”,对先进乡(镇、街)达到60%以上的县(市、区),由市级审核命名为计划生育“先进县(市、区)”;对连续5年达到“六无”标准的村(居),经市级审核推荐、省级验收合格后命名为计划生育“示范村(居)”,对示范村居达到60%以上的乡(镇、街),经市级审核推荐、省级验收合格后命名为计划生育“示范乡(镇、街)”,对示范乡(镇、街)达到60%以上的县(市、区),经市级审核推荐、省级验收合格后命名为计划生育“示范县(市、区)”。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加强基层计生机构、队伍、阵地等基础建设,为基层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按照省、市要求,配齐配强基层计生工作队伍。每个乡镇至少配备2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具有医学专业执业资格,选聘一名素质高、能力强的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村级计划生育专职主任要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的标准,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实行“乡聘、村用、县备案、工资统筹发放”,公开推选村级会长、秘书长和会员组长。加强城市社区计划生育队伍网络建设,配齐配强社区专职主任和协管员。村级计划生育专职主任报酬,应达到村支部书记报酬的80%。在政府机构改革、社区建设和基层组织换届过程中,计划生育基层机构、队伍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加强乡(镇、街)和村(居)计生服务站室、人口文化阵地的规范化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更新完善设施、设备,加强技术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基层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区域内做到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全覆盖,包括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和各类单位及责任人。在农村,继续抓好“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和计生主任责任落实,积极研究解决农村社区建设、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兴起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与农村社区管理相适应的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机制。在城区,进一步规范网格化管理,落实单位和属地的管理责任,总结推广归口管理、垂直负责的做法,完善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强化对单位法人管理责任的考核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破产企业要做好职工计生管理与社区的移交工作。未实行法人责任制管理的各类小型经济社会组织、个体经营户和无业、失业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工作,由所在社区兜底管理。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进一步落实完善“现居住地为主”服务管理体制,明确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服务管理责任,完善双向考核制度,切实解决好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建立完善“支部+协会”、“商会+协会”等服务管理模式,在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或产业链上建立计生协会组织,加强计生服务管理。

(三)健全完善基层经常性工作制度,确保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指导乡级定期做好人口基础信息核查工作,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在完善WIS系统和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的基础上,逐步建成全市联网的社区人口信息系统和企业单位信息系统。指导乡、村两级制定完善计生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健全完善查环查孕、孕情随访、有奖举报、政(村)务公开等经常性工作制度。推广村级星级化管理,健全乡、村两级科学规范的选拔聘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基层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坚持基层工作实绩排名制度,严格兑现奖惩,引导基层把工作重心放在抓好经常性工作落实上。

(四)积极搞好优质服务、利益导向,推进诚信计生建设。把诚信计生建设贯穿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全过程,积极做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工作,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用足、用好各项惠民政策,挖掘村级可利用集体资源,强化村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充分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以开展“计生助福、情暖泰山”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做好救助、扶助工作,积极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解决生育、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充分发挥群众自治作用,努力解决基层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针对当前基层普遍存在的查体组织难、长效节育措施落实难、外出躲生追回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等问题,进一步转变观念和思路,充分发挥群众自治作用,指导并依靠村级力量抓好任务落实。进一步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双向约定”制度,在充实内容、规范程序、兑现奖惩、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注重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和协会会员、志愿者作用,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四、保障措施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年和示范单位“三级联创”活动,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根本举措。各级必须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精心实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口计生委成立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年和示范单位“三级联创”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和督查。县、乡、村要按照省、市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活动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例8

(一)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活动的意义

首先,要充分认识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村民自治作为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法律概念和一项重大法律制度,已在我国《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作了明确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政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实施,要求计划生育实行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人口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途径。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其次,要充分认识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的客观要求,计划生育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群众性工作,必须尊重群众的主人地位,这一群众性特定决定了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必然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广大村民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人,既是我们的工作对象,又是我们的服务对象,只有千方百计把他们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实行计划生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计划生育“难”的问题,才能使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落实到实处,进而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三是充分认识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化解农村社会的一个好办法。实行村委分开,村民直接参与村级计划生育管理,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了党群关系,减少和化解了许多矛盾,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好的社会环境,四是要充分认识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需要。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潜力在农村,只有广大农民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稳定低生育水平才能实现。

(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内容

主要内容是: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村级党支部和村委会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作用,自觉承担抓紧抓好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教育推动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国家法律政策的范围内,村级推动有独立自主处理计划生育事务的权力,该权力向全体村民开放,增强透明度。村民有权参与本村计划生育管理、监督,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制定有利于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的村规民约,形成计划生育村级自治规范,增强村一级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为群众提供生育优质服务、强化生殖健康等。

(三)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标准

1、达到计划生育合格村的标准;

2、村党支部、村委会坚强有力,依靠村、组的力量完成村级计生各项工作任务;

3、全体村民民主讨论通过能发挥作用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建立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

4、连续三年无计划外生育、无出生漏报,圆满完成计划生育各项责任指标,年内无早婚、私婚、无非医学需要的大月份引产;

5、已产育龄妇女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达到95%,村组计生干部、自管小组长对已婚妇女的月访视率达100%;

6、村级计生工作有一定投入,能保证本村计生工作顺利开展,村计生干部享受村支书、村主任同等报酬,自管小组长的岗位津贴达到村干部的10%—20%;

7、坚持计划生育政务分开,做到初婚、生育指标、环孕情服务、村组干部生育节育、计生干部和自管小组长报酬、村组计生工作奖惩情况,用于计生事业的每个村民5元以上的计生社会事业费的使用情况“十公开”;

8、计生协会会员人数占总数的10%以上,能经常开展活动,做工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操作程序

1、广泛发动群众,让群众明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参与自觉性。在此基础上,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小组会议,推举出村计划生育自管小组长。也可以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一并选出计生专职干部和村计生协会会长。

2、由村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构建班子,结合本村实际,起草《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

3、以村民小组、育龄妇女小组和协会联户组(居住在一个自然村协会会员户群体)为单位,反复讨论,提出意见,进行修改,形成初稿。

4、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并印发到各家各户。

5、将《自治公约》上报乡镇政府、人大主席团备案。

6、根据《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制定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协议书》要包括村委会与村民在计划生育方面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应体现对等性,应明确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过去的各种不规范的计划生育合同或协议停止使用)。

7、召开全体村民大会,由村主任代表村委与每一户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生协议书。

8、日常管理,每月由协会联户审理村委会与村民对《协议书》的履行情况,如发生违约行为,由村民议事会进行决议,提出违约行为,要由村民议事会提出建议,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予以解决。此间,乡镇要加强指导与监督。

(五)计划生村民自治的实施要点

计划生育村级自治重点“自治”,关键在调动村民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所谓自治就是要求村级自治组织主动承担起本村计划生育的责任。没有群众的自觉参与和民主监督是无法实现的,要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必须满足群众的五种权利:一是选举权,让群众自己选取举村计生主任和自管小组长。二是知情权,通过村务公开,让群众知道村上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决策,如生育指标发放,村规民约的制订等,都要经群众讨论。三是民主监督权,通过村务分开,让群众对村计生工作进行监督。四是享受生殖保健的权利。镇计生服务所对群众开展计生知识咨询,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和服务。

(六)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认真宣传计生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村民自治健康、有序发展。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例9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是省人口计生委继优质服务先进创建活动后,提出的又一争先创优活动。其指导思想就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按照“走向生育文明、建设幸福家园”的总体思路,通过开展以“树立新的婚育观念、创新新的婚育生活、倡导新的婚育风尚、规范新的婚育行为、建设新的婚育方式”为主要内容的生育“三级联创”建设活动,采取“领导带头、宣传倡导、开展试点、优质服务、县乡村三级联创和利益导向”等方式方法,逐步实现生育观念、生育行为、生育制度、生育管理、生育服务和生育科技“五个文明”。其内涵丰富,意义重大,大家务必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首先,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是省、市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部署。省委《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出台后,年省人口计生委分别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和实施方案,市、县人口计生部门也相继下发了实施方案,对“三级联创”活动进行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定位非常高,要求非常严。因此,从贯彻落实省、市重大部署的角度讲,我们没有退路可走,没有条件可讲。

其次,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家知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字目标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村容整洁。”而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的内涵与这20字要求是一致的。总得来讲,生育文明建设抓的是人这个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这一点抓好了,就抓住了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从生育文明的内容上讲,通过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可以促进“生产发展”;通过少生快富,落实奖优免补政策,可以推进“生活宽裕”;通过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可以推进“乡风文明”;通过生育制度、生育管理的文明,可以推进“管理民主”等等。这种有效的融入结合,充分表明了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必将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纵深发展。

第三,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内在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就是要动员全社会力量,通过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社会保障和奖励扶助制度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从“惩罚多生”到“奖励少生”的转变,维护人口安全。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能实实在在地造福于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引导群众更新生育观念,潜移默化教育人,有效稳定低生育水平,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途径。

第四,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是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载体。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包括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方面面,抓好了创建,就能提升我县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水平;抓好了创建,我们才能进入生育文明先进行列。因此,“三级联创”是一个有效载体,是一个很好的抓手,我们必须要充分利用好这个载体,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动全县人口、社会、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牢牢把握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的关键环节。省、市要求,今年要有40%的乡镇和村开展生育文明建设活动,年全面推开,年30%的乡镇和40%的村(居委会、社区)达到生育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2万农户达到生育文明示范建设目标,并接受省级评估。根据这一总的要求,我县今年的工作目标是:年底前,店垭、后坪、龙坪、过渡湾和两峪五个人口较少的乡镇,在办好1-2个村级试点基础上,全面启动生育文明创建工作;城关、黄堡、马良、歇马、马桥和寺坪六个人口较多的镇,在办好1-2个村级试点的基础上,选择40%的村启动创建活动。落实好这一目标,必须突出抓好五个重点:

一要抓好宣传造势这个重点。各地回去后,要在层层召开干部会、党员会、群众会等进行动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村级人口学校、宣传栏、公布栏、标语横幅、学习园地开展阵地宣传,充分利用乡村艺术团开展文艺活动宣传,充分利用文化科技下乡、农技知识普及等活动开展宣讲,充分利用进村入户发放资料开展宣传。有条件的,要把广播、电视等媒体优势利用好,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格局,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二要抓好各项计生业务这项基础。开展生育文明创建活动,抓好人口计生日常业务是基础、是前提。要按照乡级、村级、示范户的创建标准,确保各项计生指标任务落到实处。乡镇要确保无政策外多孩生育,村级确保无政策外生育,其它工作都要达到目标要求。人口出生、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出生人口孕情管理等工作都要较好落实。

三要抓好开展活动这个关键。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关健在于开展各项活动。要广泛开展“关爱女孩”、“关心独生子女”、“婚育新风进万家”和“推进文明幸福家园”等活动,把生育文明建设融入其中整体推进。要按照“计划生育好、子女教育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关系好和勤劳致富好”的五好标准,认真开展“五星级文明示范户”评选活动,树立生育文明先进典型,鞭策后进,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

四要抓好政策兑现这项举措。要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扶和救助政策,以各项政策的落实促进生育文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特别要落实好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双女户结扎的奖励为主的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好以免费婚检、免费开展妇科病普查、免费开展生殖保健健康检查和免费为计划生育对象户落实节育措施等为主的免费政策;落实以农村女孩户提高5%农村医保报销比例等为主的优惠政策;落实好以帮助特困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和孤残儿童家庭的“三救助”为主的救助政策;落实以生育保险、务工保险、养老保险等为主的保障政策,通过各种政策的落实,让育龄群众切身感受到实行计划生育得到的实惠和好处,以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自觉性。

五要抓好基础建设这一保障。开展生育文明创建,硬件建设和制度建设是保障。要把重点和重心放在村级,狠抓基础硬件建设。村级要健全活动阵地。村村都要有人口学校、图书角、公示栏、宣传栏和各类基础档案;要有计生宣传品、药具发放品和计生服务室;要健全计生工作队伍,建立各项计生工作制度,完善计生工作机制,形成浓厚的计生工作氛围。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扎实推进。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委办、政府办分管领导和人口计生局、广电局、农业局、科技局、文化局、精神文明办、扶贫办、妇联、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人口计生局,龚永树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要按照06年和07年县人口计生局印发的有关“三级联创”文件要求,借鉴岞峪村试点经验,尽快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开展工作。要保障投入,确保各种奖励、奖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要明确职责,搞好配合。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特点,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口计生部门是“三级联创”活动业务主抓单位,要认真做好创建方案制定、工作检查指导、情况收集汇总和信息上传下达等工作。宣传部门要把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纳入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协调组织广电、文体等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要结合“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和“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标准的生育文明文化阵地。农业、科技部门要充分利用农业、科技知识推广行动,把计生知识融入其中,制定惠民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致富奔小康。扶贫开发办要争取针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持项目和优惠政策,促进计生家庭尽快脱贫致富。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把生育文明创建纳入新农村建设工作内容,一同规划、一同安排、一同检查、一同督导。妇联要结合自身工作的优势把生育文明创建纳入关爱行动之中。各级各单位都要搞好协调配合,动员全社会力量,健立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创建机制,共同推进生育文明创建活动。

村级体育文化工作计划例10

(一)组织健全,基础扎实。20多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关怀下,在上级计划生育协会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许昌市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建设迅速发展壮大。按照《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规定,许昌市计划生育协会现在已经进行了5次换届,现有理事会理事63名,他们以“五老 ”为骨干,以育龄群众为主体,志愿工作者、社会贤达、知名人士以及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等都有一定数量的代表参加,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许昌市计划生育协会选举产生13名常务理事和5名副会长,聘任了秘书长,组成了协会的领导机构。

全市现已建立各级协会组织2975个,其中市级1个、县级6个、乡级98个、村级2387个、企业和流动人口协会483个,有会员小组33930个,会员468647人。市县两级协会编制29个,其中市级协会编制4人,实有人员4人;县级协会编制25人,目前已全部实现了参公管理。长葛市、襄城县、魏都区计划生育协会先后获得全省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先进集体 称号;1998年鄢陵县获得“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集体”称号;2003年禹州市获得“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集体”称号。

(二)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近年来,市计划生育协会及时调整工作重心,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一是制定文件,明确任务。依据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以及河南省计划生育协会有关文件,许昌市计划生育协会制定下发了《许昌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和《许昌市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并与其他工作规范一起,装订成册,免费下发到基层;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许昌市把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与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紧密结合,研究制定下发了《许昌市人口计生委、许昌市计生协会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的意见》,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和要求,有力地推动了村级协会和村民自治规范化建设。二是召开现场会,典型推动。2009年9月15日,许昌市在长葛市召开了全市村级协会和村(居)民自治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河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赵长法在会上对许昌市村级协会和村(居)民自治规范化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的评价,并对许昌市人口计生工作和计生协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有力地推动了全市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村级协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一)经常性宣传活动开展得更加广泛。许昌市各级计生协会以会员之家和人口大院为依托,积极组建以会员为主体的群众文艺宣传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演身边人,唱身边事,广泛传播新型生育文化,活跃了农村文化生活,促进了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的基层协会组织多支志愿者宣传队伍,开展经常性宣传服务活动,深受群众欢迎。火龙镇、南席镇、双庙乡等乡级计生协组织国策说唱团,深入乡村开展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成为基层宣传教育群众的重要力量。

(二)集中性宣传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利用“双节”、“母亲节”、“5・29”、“9・25”、“7・11”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有规模、有影响的集中宣传服务活动。

三、拓展服务,“生育关怀行动”开展领域更加广泛

2006年国家下发了《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通知》后,许昌市计划生育协会及时向市人口计生委党组进行了汇报,引起了党组高度重视,明确要求把“生育关怀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重要内容,做到“生育关怀行动”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的职责和任务,从而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生育关怀行动”深入开展。

(一)召开许昌市“生育关怀行动”启动仪式现场观摩会。2008年11月13日,许昌市“生育关怀行动”启动仪式现场观摩会在鄢陵县科技文化广场隆重举行。会议由许昌市政府副秘书长彭俊伟主持。河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赵长法、秘书长刘延军,许昌市副市长熊广田、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秀琴、计生协专职副会长李国庆以及鄢陵县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许昌市辖各县(市、区)分管计划生育协会的领导,计划生育协会会长,人口计生委主任,计划生育协会常务或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鄢陵县各乡镇负责人共90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并进行了现场观摩,把“生育关怀行动”推向高潮。

(二)广泛开展 “关爱母亲、奉献爱心”活动。2009年5月26日许昌市在魏都区举办了全市“关爱母亲、奉献爱心”活动启动仪式,共募集资金201833.2元,现场救助了12名贫困母亲和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在活动期间,襄城县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对160名贫困母亲进行了慰问,对200名贫困母亲进行了致富技术培训,对120名贫困母亲提供了资金创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