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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2-01-29 21:00:45

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计划

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计划例1

一、2019年工作情况

㈠加强政治学习和思想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在项目部党总支统一组织和安排下,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和思想建设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先后组织学习了新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纪律处分条例等,通过学习,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积极参加上级各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活动,通过学习,深入领会“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坚决维护”涵义和要求,忠实践行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深度融合的工作部署;三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和集团公司两级党委关于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支部根据主题教育学习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将15个专题分5次进行了学习研讨,并结合支部党小组进行了研讨交流。同时,联合第三党支部围绕教育主题、学习讨论专题先后展开讨论3次,联合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开展讲党课3次,形成了热烈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重点讲、系统讲、广泛讲,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刻理解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大深远意义,进一步加深了对初心和使命的认识,坚定了牢记党的宗旨,坚守初心、勇于担当的信念,进一步坚定了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收到了触动思想、提高觉悟、振奋精神、凝心聚力的良好教育效果。

㈡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工作部署任务

按照项目部党总支年度工作任务要求和年度生产经营工作计划,党支部积极组织进行学习和研究,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和中心生产工作相融合,主要在三方面:一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于关键部位和重点部位,牵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认真分析生产实际情况,研究具体针对措施,攻坚克难,形成和发挥战斗堡垒的作用;二是积极组织专项业务学习和交流培训工作,提升学习本领和狠抓落实本领,通过业务工作能力带领广大职工群众建立工作信心,夯实工作基础,从而有效达到突出党员的先进性。三是按照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结合生产经营任务计划,制订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把政治思想学习、组织生活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等计划和生产经营计划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的良好效果。

㈢支部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和培养工作

2019年第一党支部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1名,由发展对象发展成为预备党员2名;另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10名,已向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入党申请人有18名。

对于预备党员转正,党支部已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项目部党建工作部要求,建立转正工作计划;对于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也已建立教育和培养工作计划任务清单,确保党员发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㈣支部委员会工作开展

第一党支部设立支部书记1名,支部委员4名,分别为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和青年委员,另外党务工作人员2名,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明确支部书记及各委员职责,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三会一课”活动要求,结合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合理进行职责分工,为细致开展支部各项组织活动,做到有目的计划、有具体措施、有明显实效打下基础。

2.按时完成党员党费收缴工作,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积极对接党建工作部,建立健全支部党员党费缴纳台账,清晰明了,未出现不良现象。

3.引领青年党员、团员和青年员工,积极开展工会、团组织活动和文体活动,通过积极参加各类活动,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践行公司的特质文化精神。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一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工作经验不是很丰富,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如下:

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存在不足

一是活动组织频率不足,有时间隔时间稍长后不能形成连续和持续的实施效果;二是开展活动前研究和学习准备不足,大部分支部委员未从事过具体党务工作,对于活动组织的程序、流程等需要不断学习和熟悉;三是活动开展后的效果反馈抓的不足,对于主题活动会上的建议和意见,会后追踪落实力度不足。

㈡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深度融合的方式和研究认识存在不足

一是本人思想理论知识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党建工作还需要深入学习和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对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重点还需要深入分析和掌握,以便更好的、方式更加丰富的、实效更加良好的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三是在贯彻和宣传方面存在不足,在群众中还未能形成广泛的效应。

㈢对于支部委员会检视存在的专项问题

按照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第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中共计检视出存在23项问题和不足,其中工作方式不系统、不专业方面有7项;组织活动不丰富方面有6项;组织学习方式和效果有待提升方面有8项;沟通方式有待改进方面有2项。对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支部委员会已召开专题会议,逐条进行通报和研究,并已制订整改措施及期限。

三、2020年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㈠持续加强政治思想学习,营造学习型党支部

1.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学习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支部全体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坚持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结合支部年轻党员占比大情况,学习和接受能力强的特点,加大政治思想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有效提升干事创业正向引导措施,助力年轻党员和员工实现事业理想追求。

3.做好学习成果总结工作,积累成果经验,实现持续发展。

㈡针对项目实际特点,制订支部详细工作计划

1.结合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提前编制工作任务计划。

2.结合支部党员所从事生产任务,提前编制学习和培训计划。

3.结合支部党建工作,提前规划党员活动计划。

㈢不断研究和丰富支部组织活动方式

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计划例2

中煤集团大屯公司的党建工作通过内容和形式的完善,抓住党建工作的“牛鼻子”,创造性地通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小改变”,做活了企业党建这篇大文章,推动了企业科学发展。

加强“四强党组织”建设。公司党委明确学习内容,更新学习理念,创新学习形式,建立了学习交流、述学评学等9项学习制度。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召开集体学习会,组织好中心发言、学习交流、专题调研等活动。组织开展“新知识新视野”读书活动和“新思路新发展”调研活动。为各基层党支部配发了“党员书屋”书柜和学习书籍。

建设标准化党支部。公司党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标准化党支部考核细则》,规范了组织建设、硬件设施等党支部建设标准。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两次考核平均得分在85分以上的由上级党组织挂牌命名为标准化党支部。在此基础上,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五好”党支部建设活动。通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领导干部上党课,以及讲学、评学、述学、考学等活动,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

规范党建工作运行方式。公司党委将党建工作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提升激励四个步骤进行,实行公司党委、基层党委(总支)两级负责,公司党委、公司党群部门、基层党委(总支)、基层党群部门、基层党支部分层运行。党委工作计划分为四年规划、年度计划、季度任务、月度任务四类,制定工作规划坚持调查研究、上下沟通、研究讨论、审定确认四个步骤。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把握分解计划、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沟通协调、督促检查五个环节。

构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党建工作分为“抓班子、强组织、带队伍、促发展、建和谐”五大内容进行评价,每半年考核评价一次,年终进行总体评价。同时,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做到“三挂钩”:一是与党组织工作评先挂钩,二是与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工作评价挂钩,三是与领导班子成员年度绩效薪金挂钩。

探索建立网络党建工作模式。主动应对计算机网络发展对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带来的挑战,公司党群部门全部在局域网设立专业网站,宣传上级精神,报道工作动态,公布企业规章制度和党务公开相关内容,开展专题教育和讨论,组织网络调查和投票活动,利用网络的快捷性、传播性和互动性开展网络党建,用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引导教育职工。

保障党务活动经费预算管理。在公司两级党组织中推行党务活动经费预算管理,年末由党委职能部门,根据下一年度党务活动工作计划,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季度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党政领导联席会研究决定,列入公司下一年度管理费用指标和财务资金计划,保障了党务活动经费的来源渠道,规范了审批使用程序。仅2011年,公司党务活动经费预算总额就达1222万。

经典做法

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计划例3

在苏鲁交界的江苏省沛县境内,中煤集团大屯公司党建工作风生水起,赢得了多项荣誉:企业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国资委厂务公开先进单位、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荣誉称号,公司党委被中煤集团评为先进党委,领导班子被中煤集团评为“四好班子”……

中煤集团大屯公司的党建工作通过内容和形式的完善,抓住党建工作的“牛鼻子”,创造性地通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小改变”,做活了企业党建这篇大文章,推动了企业科学发展。

加强“四强党组织”建设。公司党委明确学习内容,更新学习理念,创新学习形式,建立了学习交流、述学评学等9项学习制度。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召开集体学习会,组织好中心发言、学习交流、专题调研等活动。组织开展“新知识新视野”读书活动和“新思路新发展”调研活动。为各基层党支部配发了“党员书屋”书柜和学习书籍。

建设标准化党支部。公司党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标准化党支部考核细则》,规范了组织建设、硬件设施等党支部建设标准。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两次考核平均得分在85分以上的由上级党组织挂牌命名为标准化党支部。在此基础上,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五好”党支部建设活动。通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领导干部上党课,以及讲学、评学、述学、考学等活动,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

规范党建工作运行方式。公司党委将党建工作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提升激励四个步骤进行,实行公司党委、基层党委(总支)两级负责,公司党委、公司党群部门、基层党委(总支)、基层党群部门、基层党支部分层运行。党委工作计划分为四年规划、年度计划、季度任务、月度任务四类,制定工作规划坚持调查研究、上下沟通、研究讨论、审定确认四个步骤。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把握分解计划、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沟通协调、督促检查五个环节。

构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党建工作分为“抓班子、强组织、带队伍、促发展、建和谐”五大内容进行评价,每半年考核评价一次,年终进行总体评价。同时,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做到“三挂钩”:一是与党组织工作评先挂钩,二是与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工作评价挂钩,三是与领导班子成员年度绩效薪金挂钩。

探索建立网络党建工作模式。主动应对计算机网络发展对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带来的挑战,公司党群部门全部在局域网设立专业网站,宣传上级精神,报道工作动态,公布企业规章制度和党务公开相关内容,开展专题教育和讨论,组织网络调查和投票活动,利用网络的快捷性、传播性和互动性开展网络党建,用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引导教育职工。

保障党务活动经费预算管理。在公司两级党组织中推行党务活动经费预算管理,年末由党委职能部门,根据下一年度党务活动工作计划,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季度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党政领导联席会研究决定,列入公司下一年度管理费用指标和财务资金计划,保障了党务活动经费的来源渠道,规范了审批使用程序。仅2011年,公司党务活动经费预算总额就达1222万。

经典做法

党建工作考评结果,与党组织工作评先挂钩,与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工作评价挂钩,与领导班子成员年度绩效薪金挂钩。

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计划例4

在党建工作中,委党总支紧紧抓住思想建设这个重点,针对机关党员队伍的思想实际,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一是坚持学习制度。我们坚持每周三进行政治学习和周五党团活动时间,制定了严格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在每次组织学习时,委领导都能做到带头学习,认真记写学习笔记,同时还不定期地对机关党员的学习笔记进行随机抽查,保证学习既认真又扎实。二是大力开展评优树模活动。连续多年,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XX年,共评选优秀党员9名、先进个人35名,学习标兵22名,给予表彰,并举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通过树立党员先进典型,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和荣誉感,全委上下形成了一个团结拼搏比贡献的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经常性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精神生活。连续多年举办机关干部春季、秋季运动会、文艺晚会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市上组织的大型比赛,鼓舞了机关干部的士气,陶冶了干部职工的情操,激发了工作热情,机关面貌有了极大的改善。

二、抓好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委党总支始终坚持把搞好机关党组织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来抓,在集中时间进行机关作风整顿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争当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结合市上开展的“转作风、暧民主、促发展”活动要求,在全市计生系统启动了“学决定、转作风、暧民心千村万户服务行活动”,积极组织专业技术服务人员走进新农村,服务千万家,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免费为广大群众查病治病。上半年,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中心,已经在56个“三新”示范村中开展了以“走进新农村,服务新家庭”为主题的优质服务县区行活动。据统计,短短三个月时间,全市计生系统共抽调180多名技术骨干,组成30个计生服务小分队,深入到819个村,为13.6万名育龄群众免费查病治病,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为了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质量管理工作,彻底查假治假,严格杜绝计划外出生,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市县联动、抓大抓难,严查重处、务求实效”的原则,在全市大力开展计划生育质量管理乡村行活动,加大进村入户和随机抽样调查力度,寻找工作薄弱环节查找问题根源,议定解决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止目前,全市共对776个村开展了质量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县区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有力的促进了问题的彻底解决。

三、抓好组织建设,建立党员管理工作机制

健全的组织机构是做好党的工作的组织保障,我们始终把党的组织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不断抓紧抓好。

(一)以健全组织机构为基础,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市人口计生委党总支设书记1人、副书记3人,委员7人。总支下设5个党支部,现有党员90人,其中离退休党员16人。多年来,我委始终将结构合理、管理方便作为加强和健全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依据,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支部设置,加强组织建设。在健全党组织的同时,相应地对机关团总支、机关工会、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进行调整,进一步健全机关的党团妇工会组织,为机关开展各项活动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坚持培养原则,保持党组织队伍的纯洁性。几年来,本着“积极培养、个别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每年都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并能对发展对象进行重点培养,使他们不仅在形式上入党,更重要的是在思想上入党,真正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最近,已将经过长期培养,严格审查的3名拟发展对象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待批。

(三)加强党员警示训诫教育,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我们始终坚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通知》精神,定期进行党风和党纪条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的影片,办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宣传板报,不断增强全体党员接受监督的意识和反腐倡廉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四、抓好载体建设,建立党员服务工作机制

我们始终坚持把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放在重要位置来抓,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带领党员干部努力做工作的模范,主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工作,以促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全面提高。

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活动。每年“七一”前夕,都要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活动。几年来,先后组织广大党员参观了革命圣地延安、*****郭秀明家乡、**巨粉娥事迹展、**安吴青年训练班、**县马栏农场和新农村建设现场等,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热情,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每年都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为贫困地区、贫困家庭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并认真完成扶贫帮困,结对子工作任务,积极为所包的贫困村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几年来,累计捐款20余万元,捐物4000多件。

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计划例5

二、宣传、执行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调动并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市政公路建设,努力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三、加强对公司团员青年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这些工作包括:⑴定期召开团员大会;⑵发展新团员;⑶团籍日常管理;⑷收缴团费;⑸建立健全和落实团的组织生活制度;⑹团内奖惩工作;⑺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⑻发展、培养优秀青年人才,积极、负责地向有关部门推荐。

四、关心青年,密切联系青年。团支部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经常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关心团员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指导青年进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关心青年的特殊利益,帮助青年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和家庭问题。对于青年的合理意见,要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创造条件努力帮助解决,以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为青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团支部委员职责

书记:负责团支部的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

1、召集团员大会和支委会,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精神,经常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2、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提出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支部决议执行情况,负责保管团内文件。

4、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5、团员的教育评议工作和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工作。

主要职责:

1、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制定团员、团干部、青年名册,掌握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

2、以团员证为媒介,对团员进行日常管理,组织团员过好组织生活,检查团员执行决议、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等情况。协助书记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的具体工作。

3、落实支部制定的发展团员计划,做好青年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4、接转团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做好团的统计工作。

5、做好发展新团员、团员违纪处分和超龄离团工作。

宣传委员: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

主要职责:

1、搞好经常性的团课教育,组织团员青年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团基本知识,提出并拟定团支部思想教育工作计划。

2、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将思想教育工作中的情况、问题和改进意见提交支委会讨论。

3、围绕中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宣传。

4、组织、指导团员青年阅读团的刊物,负责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做好通讯报导工作,负责板报或墙报的制作,保管团刊。

文体委员: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活跃团员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

主要职责:

1、针对青年特点,制定团支部的文体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2、培养建立一支文体活动骨干队伍,并抓好团的活动阵地建设。

3、抓好团员青年业余兴趣爱好小组的活动,向团员青年推荐健康、新颖、高雅的文体活动方式。

生产委员:负责组织团员青年的生产活动和技术业务学习。

主要职责:

1、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施工生产劳动竞赛和突击队活动。

2、配合有关方面对青年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开展岗位技术练兵活动。

3、结合公司施工生产特点,组织开展团员青年创新实践活动,推动公司科技进步。

学习委员: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主要职责:

1、围绕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学习竞赛,推广先进的学习方法。

2、组织有关专题讲座,帮助团员青年扩大知识面,更好地掌握科学文化知识。

3、及时反映团员青年在学习上的要

求、建议,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团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一、民主选举制度

1、团支部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

2、团支部在民主选举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保障团员的民利。要充分酝酿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合法的选举必须有效。

3、团支部委员会每年要如期改选换届。

二、组织生活制度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是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保证团组织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严密性,提高团的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主要是:讨论团支部的重大问题,落实团支部的日常工作,进行政治学习。

主要形式为:

1、支部团员大会

⑴团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过支部团员大会共同讨论。

⑵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上级工作和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和制定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选举支委会,讨论发展新团员和组织处理等。

⑶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

2、支部委员会

⑴团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支部委员会领导。

⑵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及同级党组织的工作指示,研究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检查支委分管工作及执行决议情况,讨论决定支部日常工作的重要事务等。

⑶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具体内容以扩大形式召开。

3、团支部民主生活会

⑴团支部民主生活会是团内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⑵团支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团员之间进行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团员等。

⑶团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分团小组召开民主生活会。

4、团课

⑴组织团员上团课是对团员进行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

⑵团课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团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等教育。

⑶团课一般每季进行一次。可根据具体内容吸收申请入团积极分子参加。

5、政治学习

⑴组织团员进行政治学习是提高团员政治思想觉悟的经常性工作。

⑵团内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为: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结合团员思想实际,有针对性进行学习、教育等。

⑶团内政治学习一般每月进行一次。

三、工作计划与报告制度

1、团支部应按期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2、团支部一般应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每季度向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3、工作计划要结合实际简明扼要、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充实,有条理性。

四、向同级党支部汇报工作制度

1、团支部受支部团员大会委托,要定期向同级党支部汇报请示工作。

2、团支部一般每月应向同级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

3、团支部向同级党支部汇报的内容为:落实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情况,团支部独立开展工作的情况,传达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和团支部开展工作的安排,需向党支部请示解决的问题等。

五、团员证管理制度

1、团支部以团员证为媒介,依照上级团委制定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和《细则》对本支部团员进行管理工作。

2、团支部对团员证的日常管理包括:建立《团员名册》、团员持证参加活动、团员奖励记载、团员缴纳团费记载等。

3、团支部每年度要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按时严格做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六、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制度

1、发展新团员工作

⑴团支部应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的方针,做好发展新团员的工作。

⑵团支部要根据申请入团青年的情况,掌握一批积极分子,建立名册,制定发展新团员计划。

⑶团支部要加强对申请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通过培养联系人和团小组在团的教育活动中不断培养考察他们。

⑷团支部接收发展对象入团,要严格掌握团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团手续,严格按照《团章》规定发展新团员。

2、超龄团员离团工作

⑴做好超龄团员离团工作是团支部日常工作中的一项内容。

⑵团支部应严格按照《团章》的有关规定办理超龄团员离团。

⑶团支部进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要按照一定程序办理离团手续。

七、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制度

1、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在基层中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团结教育青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2、团支部要做好推荐前的教育,确定推荐对象,向同级党组织提出推荐意见,协助同级党组织做好培养考察等工作。

3、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要按照有关程序,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4、团支部要加强与同级党支部的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在同级党支部的领导下,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八、团费收缴与保管使用制度

1、团支部要按期收缴团费并按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和使用团费。

2、团员要按标准及时向团组织缴纳团费,团支部每月向上级团委缴纳全部所收团费。

3、团支部要确定专人管理团费帐目,严格收支手续,定期向团员公布团费收支情况,团费支出应由支委会讨论决定。

4、上级团委所拨团费主要用于组织支部团员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发富有教育意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表彰先进,建立青年活动阵地,购买图书等。

团支部岗位职责

一、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学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二、宣传、执行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调动并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市政公路建设,努力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三、加强对公司团员青年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这些工作包括:⑴定期召开团员大会;⑵发展新团员;⑶团籍日常管理;⑷收缴团费;⑸建立健全和落实团的组织生活制度;⑹团内奖惩工作;⑺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⑻发展、培养优秀青年人才,积极、负责地向有关部门推荐。

四、关心青

年,密切联系青年。团支部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经常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关心团员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指导青年进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关心青年的特殊利益,帮助青年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和家庭问题。对于青年的合理意见,要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创造条件努力帮助解决,以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为青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团支部委员职责

书记:负责团支部的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

1、召集团员大会和支委会,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精神,经常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2、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提出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支部决议执行情况,负责保管团内文件。

4、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5、团员的教育评议工作和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工作。

主要职责:

1、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制定团员、团干部、青年名册,掌握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

2、以团员证为媒介,对团员进行日常管理,组织团员过好组织生活,检查团员执行决议、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等情况。协助书记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的具体工作。

3、落实支部制定的发展团员计划,做好青年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4、接转团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做好团的统计工作。

5、做好发展新团员、团员违纪处分和超龄离团工作。

宣传委员: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

主要职责:

1、搞好经常性的团课教育,组织团员青年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团基本知识,提出并拟定团支部思想教育工作计划。

2、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将思想教育工作中的情况、问题和改进意见提交支委会讨论。

3、围绕中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宣传。

4、组织、指导团员青年阅读团的刊物,负责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做好通讯报导工作,负责板报或墙报的制作,保管团刊。

文体委员: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活跃团员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

主要职责:

1、针对青年特点,制定团支部的文体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2、培养建立一支文体活动骨干队伍,并抓好团的活动阵地建设。

3、抓好团员青年业余兴趣爱好小组的活动,向团员青年推荐健康、新颖、高雅的文体活动方式。

生产委员:负责组织团员青年的生产活动和技术业务学习。

主要职责:

1、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施工生产劳动竞赛和突击队活动。

2、配合有关方面对青年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开展岗位技术练兵活动。

3、结合公司施工生产特点,组织开展团员青年创新实践活动,推动公司科技进步。

学习委员: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主要职责:

1、围绕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学习竞赛,推广先进的学习方法。

2、组织有关专题讲座,帮助团员青年扩大知识面,更好地掌握科学文化知识。

3、及时反映团员青年在学习上的要求、建议,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团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一、民主选举制度

1、团支部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

2、团支部在民主选举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保障团员的民利。要充分酝酿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合法的选举必须有效。

3、团支部委员会每年要如期改选换届。

二、组织生活制度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是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保证团组织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严密性,提高团的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主要是:讨论团支部的重大问题,落实团支部的日常工作,进行政治学习。

主要形式为:

1、支部团员大会

⑴团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过支部团员大会共同讨论。

⑵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上级工作和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和制定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选举支委会,讨论发展新团员和组织处理等。

⑶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

2、支部委员会

⑴团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支部委员会领导。

⑵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及同级党组织的工作指示,研究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检查支委分管工作及执行决议情况,讨论决定支部日常工作的重要事务等。

⑶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具体内容以扩大形式召开。

3、团支部民主生活会

⑴团支部民主生活会是团内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⑵团支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团员之间进行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团员等。

⑶团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分团小组召开民主生活会。

4、团课

⑴组织团员上团课是对团员进行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

⑵团课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团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等教育。

⑶团课一般每季进行一次。可根据具体内容吸收申请入团积极分子参加。

5、政治学习

⑴组织团员进行政治学习是提高团员政治思想觉悟的经常性工作。

⑵团内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为: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结合团员思想实际,有针对性进行学习、教育等。

⑶团内政治学习一般每月进行一次。

三、工作计划与报告制度

1、团支部应按期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2、团支部一般应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每季度向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3、工作计划要结合实际简明扼要、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充实,有条理性。

四、向同级党支部汇报工作制度

1、团支部受支部团员大会委托,要定期向同级党支部汇报请示工作。

2、团支部一般每月应向同级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

3、团支部向同级党支部汇报的内容为:落实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情况,团支部独立开展工作的情况,传达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和团支部开展工作的安排,需向党支部请示解决的问题等。

五、团员证管理制度

1、团支部以团员证为媒介,依照上级团委制定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和《细则》对本支部团员进行管理工作。

2、团支部对团员证的日常管理包括:建立《团员名册》、团员持证参加活动、团员奖励记载、团员缴纳团费记载等。

3、团支部每年度要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按时严格做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六、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制度

1、发展新团员工作

⑴团支部应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的方针,做好发展新团员的工作。

⑵团支部要根据申请入团青年的情况,掌握一批积极分子,建立名册,制定发展新团员计划。

⑶团支部要加强对申请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通过培养联系人和团小组在团的教育活动中不断培养考察他们。

⑷团支部接收发展对象入团,要严格掌握团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团手续,严格按照《团章》规定发展新团员。

2、超龄团员离团工作

⑴做好超龄团员离团工作是团支部日常工作中的一项内容。

⑵团支部应严格按照《团章》的有关规定办理超龄团员离团。

⑶团支部进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要按照一定程序办理离团手续

。七、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制度

1、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在基层中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团结教育青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2、团支部要做好推荐前的教育,确定推荐对象,向同级党组织提出推荐意见,协助同级党组织做好培养考察等工作。

3、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要按照有关程序,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4、团支部要加强与同级党支部的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在同级党支部的领导下,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八、团费收缴与保管使用制度

1、团支部要按期收缴团费并按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和使用团费。

2、团员要按标准及时向团组织缴纳团费,团支部每月向上级团委缴纳全部所收团费。

3、团支部要确定专人管理团费帐目,严格收支手续,定期向团员公布团费收支情况,团费支出应由支委会讨论决定。

4、上级团委所拨团费主要用于组织支部团员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发富有教育意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表彰先进,建立青年活动阵地,购买图书等。

团支部岗位职责

一、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学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二、宣传、执行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调动并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市政公路建设,努力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三、加强对公司团员青年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这些工作包括:⑴定期召开团员大会;⑵发展新团员;⑶团籍日常管理;⑷收缴团费;⑸建立健全和落实团的组织生活制度;⑹团内奖惩工作;⑺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⑻发展、培养优秀青年人才,积极、负责地向有关部门推荐。

四、关心青年,密切联系青年。团支部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经常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关心团员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指导青年进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关心青年的特殊利益,帮助青年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和家庭问题。对于青年的合理意见,要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创造条件努力帮助解决,以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为青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团支部委员职责

书记:负责团支部的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

1、召集团员大会和支委会,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精神,经常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2、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提出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支部决议执行情况,负责保管团内文件。

4、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5、团员的教育评议工作和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工作。

主要职责:

1、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制定团员、团干部、青年名册,掌握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

2、以团员证为媒介,对团员进行日常管理,组织团员过好组织生活,检查团员执行决议、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等情况。协助书记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的具体工作。

3、落实支部制定的发展团员计划,做好青年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4、接转团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做好团的统计工作。

5、做好发展新团员、团员违纪处分和超龄离团工作。

宣传委员: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

主要职责:

1、搞好经常性的团课教育,组织团员青年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团基本知识,提出并拟定团支部思想教育工作计划。

2、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将思想教育工作中的情况、问题和改进意见提交支委会讨论。

3、围绕中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宣传。

4、组织、指导团员青年阅读团的刊物,负责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做好通讯报导工作,负责板报或墙报的制作,保管团刊。

文体委员: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活跃团员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

主要职责:

1、针对青年特点,制定团支部的文体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2、培养建立一支文体活动骨干队伍,并抓好团的活动阵地建设。

3、抓好团员青年业余兴趣爱好小组的活动,向团员青年推荐健康、新颖、高雅的文体活动方式。

生产委员:负责组织团员青年的生产活动和技术业务学习。

主要职责:

1、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施工生产劳动竞赛和突击队活动。

2、配合有关方面对青年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开展岗位技术练兵活动。

3、结合公司施工生产特点,组织开展团员青年创新实践活动,推动公司科技进步。

学习委员: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主要职责:

1、围绕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学习竞赛,推广先进的学习方法。

2、组织有关专题讲座,帮助团员青年扩大知识面,更好地掌握科学文化知识。

3、及时反映团员青年在学习上的要求、建议,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团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一、民主选举制度

1、团支部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

2、团支部在民主选举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保障团员的民利。要充分酝酿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合法的选举必须有效。

3、团支部委员会每年要如期改选换届。

二、组织生活制度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是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保证团组织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严密性,提高团的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主要是:讨论团支部的重大问题,落实团支部的日常工作,进行政治学习。

主要形式为:

1、支部团员大会

⑴团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过支部团员大会共同讨论。

⑵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上级工作和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和制定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选举支委会,讨论发展新团员和组织处理等。

⑶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

2、支部委员会

⑴团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支部委员会领导。

⑵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及同级党组织的工作指示,研究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检查支委分管工作及执行决议情况,讨论决定支部日常工作的重要事务等。

⑶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具体内容以扩大形式召开。

3、团支部民主生活会

⑴团支部民主生活会是团内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⑵团支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团员之间进行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团员等。

⑶团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分团小组召开民主生活会。

4、团课

⑴组织团员上团课是对团员进行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

⑵团课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团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等教育。

⑶团课一般每季进行一次。可根据具体内容吸收申请入团积极分子参加。

5、政治学习

⑴组织团员进行政治学习是提高团员政治思想觉悟的经常性工作。

⑵团内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为: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结合团员思想实际,有针对性进行学习、教育等。

⑶团内政治学习一般每月进行一次。

三、工作计划与报告制度

1、团支部应按期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2、团支部一般应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每季度向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3、工作计划要结合实际简明扼要、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充实,有条理性。

四、向同级党支部汇报工

作制度1、团支部受支部团员大会委托,要定期向同级党支部汇报请示工作。

2、团支部一般每月应向同级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

3、团支部向同级党支部汇报的内容为:落实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情况,团支部独立开展工作的情况,传达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和团支部开展工作的安排,需向党支部请示解决的问题等。

五、团员证管理制度

1、团支部以团员证为媒介,依照上级团委制定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和《细则》对本支部团员进行管理工作。

2、团支部对团员证的日常管理包括:建立《团员名册》、团员持证参加活动、团员奖励记载、团员缴纳团费记载等。

3、团支部每年度要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按时严格做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六、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制度

1、发展新团员工作

⑴团支部应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的方针,做好发展新团员的工作。

⑵团支部要根据申请入团青年的情况,掌握一批积极分子,建立名册,制定发展新团员计划。

⑶团支部要加强对申请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通过培养联系人和团小组在团的教育活动中不断培养考察他们。

⑷团支部接收发展对象入团,要严格掌握团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团手续,严格按照《团章》规定发展新团员。

2、超龄团员离团工作

⑴做好超龄团员离团工作是团支部日常工作中的一项内容。

⑵团支部应严格按照《团章》的有关规定办理超龄团员离团。

⑶团支部进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要按照一定程序办理离团手续。

七、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制度

1、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在基层中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团结教育青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2、团支部要做好推荐前的教育,确定推荐对象,向同级党组织提出推荐意见,协助同级党组织做好培养考察等工作。

3、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要按照有关程序,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4、团支部要加强与同级党支部的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在同级党支部的领导下,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八、团费收缴与保管使用制度

1、团支部要按期收缴团费并按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和使用团费。

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计划例6

中共合作二中第一支部委员会

2018年

 

说 明

党支部是党的组织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搞好党支部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学院的贯彻执行。为规范党支部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党支部基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原则上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每半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1、支部党员大会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提高党员的议事能力,每次大会都要做出决议。

2、支部委员会会议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总支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结合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3、党小组会议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听取党员思想、工作汇报,检查支部决议落实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每次党课解决一至两个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至少分别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要按照党内民主生活会程序进行,支部成员除参加支委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三、请示报告制度。一般情况下,党员向党小组、党小组长向支部、支部向总支每月汇报一次。汇报的内容主要是:执行党的决议、指示,党员自身学习、思想、工作,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和反映群众意见要求等情况。党支部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及时向党总支请示汇报。

四、支部学习制度。支部要定期坚持组织学习。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党支部工作和本部门业务知识,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

五、计划总结制度。党支部要根据党总支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安排,做到要求具体、分工明确。工作告一段落后要进行认真的总结。总结材料用书面形式向党总支进行汇报。

六、党员考核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应对党员状况进行一次分析,每学期、学年结合行政考核进行一次党员考核。对本支部带有倾向的问题要制定措施,认真解决;对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要指定专人负责帮助,限期改正。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应根据党总支要求,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自评、互评,并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民主评议一般每一年进行一次。评议工作要抓好调查准备、学习教育、考核、评议鉴定、表彰处置五个环节。

八、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党支部每年应制定发展党员的计划和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措施;每季度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核、鉴定、写实;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对象,支部成员或指定专人应在一周内找其谈话;被列入计划发展的对象,必须政审合格,经过规定时间的培养考察。积极分子调转或毕业,支部做好材料整理工作。

九、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任务。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要做到每学期分析一次教职工及学生的思想状况,研究确定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和重点。要充分发挥骨干和积极分子的作用,交流经验,促进工作。

第二章  党支部工作任务

1、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做好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6、支持指导共青团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

第三章  党支部委员职责

党支部书记职责:

1、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总支和支部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督促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按时向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抓好党课教育。

4、经常与本支部其他委员、同级行政干部、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搞好自身建设。

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的改选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组织上好党课,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掌握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评选优秀党员,做好党员考核,收集和管理党员信息,接转党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5、了解、考察党员遵守党纪、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对违纪党员提出处理意见。

学习委员职责:

1、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拟定学习计划。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学习宣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

 

3、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阵地,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宣传工作。

4、做好支部会议记录工作。

工青妇委员职责

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计划例7

3、依法行政,管理好辖区内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

4、检查督促全乡各阶段各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总结工作经验,针对存在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

5、努力做好乡村两级统计台帐、报表等相关的业务工作,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6、强化机关作风,增强办公室人员的服务意识,热忱为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的相关手续。

7、服从党委政府的安排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龙新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及人口理论知识。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文化知识和计划生育相关的业务知识。

3、组织领导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督促指导村计划生育员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4、依法行政,管理好辖区内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确保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

5、努力做好乡村两级统计台帐、报表等相关的业务工作,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促相关人员办理好计划生育手续。

6、督促有关人员搞好避孕药具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7、管好、用好计划生育费,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审批手续,杜绝巧立名目,挪作它用。

8、坚持请示汇报工作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及人口理论知识。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文化知识和计划生育相关的业务知识。

3、服从主任的分工和工作安排,协助主任开展全乡的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

4、各司其职,努力做好各自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5、敬业爱岗,热心本职工作,增强服务意识,热忱为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的相关手续。

6、接待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保密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和提出处理意见。

龙新乡计划生育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村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帐本齐全,帐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药。

3、定期清理帐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帐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计划生育协会职责

1、组织乡村协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学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提高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2、监督检查本级和下级计生协会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的工作。对本级和下级协会开展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工作,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和指导;抓点带面,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总结推广、促深入发展。

3、建立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多种渠道,保证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能及时、准确、顺畅地反映上来。

(1)定期组织理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协会工作等会议,为计划生育献计献策,汇总群众的意见。

(3)建立乡级协会会长、副会长接访日,接待群众的来访。

4、对收集上来的群众意见进行汇总、核实、整理和分析,将有代表性的意见和问题,通过调查报告、提案、建议等书面形式,向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使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龙新乡计划生育协会领导职责

1、会长职责:

(1)代表理事会全面领导协会工作。

(2)召集并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3)履行理事会确定的其它职责。

2、副会长职责。

(1)受会长委托主持协会的日常工作。

(2)协助会长召开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3)批准、签署或受权签署,协会承担责任的重要合同、文本、文件。

(4)协助会长开展各项工作。

3、秘书长职责。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项目报告文本;调处部门内外具体事务;制定工作计划,督促和检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写出年终工作总结;按上级计划生育协会的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地填写各类统计报表。

龙新乡计划生育协会性质和宗旨、目标和任务

性质和宗旨

计划生育协会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经民政部门注册,在党的领导下,协助政府动员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主要任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目标和任务

1、计划生育协会在维护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育龄群众的具体利益。其目标:

(1)协助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计划方案。

(2)依法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利,促进实现男女平等。

(3)向育龄群众、青少年、儿童和老人提供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服务。

(4)致力于不安全的人工流产。

(5)确保在提供服务和信息时,提高他们选择避孕方法的能力,提供优质服务。

2、计划生育协会发挥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扶贫开发、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其任务是:

(1)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在优生优育优教中起带头作用。

(2)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律和人口科学理论,弘扬先进人口生育文化,普及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知识。

(3)协调社会力量,为群众提供“三生”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

(4)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5)坚持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方法。反对任何形式强迫命令。

龙新乡民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辖区内各种灾情及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严格落实各种救灾救济款、物及时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3、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提高民政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

4、建立台帐、健全档案,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5、强化机关作风,增强办公室人员的服务意识,热忱为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热情接待民政对象来信来访。

6、服从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做好民政工作。

龙新乡民政助理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2、转变作风、大胆探索、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高处理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和办事效力。

3、严格遵守执行党和国家的纪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4、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实行“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不挪作它用,不优亲厚友,坚决杜绝贪污,挪用、浪费救灾救济款的现象发生和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5、每个助理员都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做到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视人民群众的疾苦为自己的疾苦,真正做到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甘当人民群众的“儒子牛”。

6、热情接待民政对象的来信来访工作,并向上反映他们的疾苦和呼声,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龙新乡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

3、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的方针,加强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土地资源效益的发挥。

4、负责审批辖区内农村居民个人建房、集体土地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上报审批工作及办理相关手续。

5、建立台帐、健全土地档案,按时准确报送统计、财务等各种报表,为党委政府及时提供准确的数据。

6、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搞好土地执法监察,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7、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行业人员素质,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8、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龙新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职责

1、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所的全面工作,团结带领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指标和任务。

2、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

3、督促搞好所内的统计台帐、报表、各类档案,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

4、负责调解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单位与单位之间,村与村、社与社、户与户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

5、督促建设用地审批,农村居民个人建房、集体土地征用、国有土地出让上报审批工作以及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

6、做好本辖区内的上传下达工作。上级有关土地会议精神,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向乡党委政府请示汇报。

龙新乡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努力完成上级和本所交办的各项任务。

2、加强政治理论和相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整体素质。

3、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搞好所内的日常事务及本职工作,协助所长做好各种用地审批手续,杜绝各类违法用地行为。

4、编制本辖区内土地利用的总规划,管好土地资源,土地市场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

5、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搞好土地执法监察,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6、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待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的解答工作。

龙新乡国土资源管理所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账本齐全,账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3、定期清理账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账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党校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3、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村化技术学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科技水平。

4、协助党委及党支部考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并开展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5、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做好年度培训计划,总结和各种档案管理。

6、服从党委的中心工作,完成党委和上级党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工作制度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时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建立成技校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按其进行量化考核。

3、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培训规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4、建立培训档案,学籍管理档案及其它业务档案。

5、做好人才跟踪调查工作和信息反馈工作,针对调查情况,确定培训内容和重点。

6、定期向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图书管理制度

1、按照图书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图书管理工作。

2、分类造册登记藏书,建立永久性档案,如有遗失应注明具体原因,未有原因,应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3、各种图书资料应有专人管理,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能进入藏书室。

4、管理人员要爱护藏书,保持图书资料及室内的整洁。

5、建立图书借阅制度,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未按规定借阅者,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6、定期清点藏书,确保藏书数量与档案相符。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职能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农村新型劳动者。

2、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

3、按教育、教学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坚持常年办学。

4、建立完备的教学档案和学籍管理档案,加强人才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工作。

5、指导村和企业办学,培训村和企业教师。

6、开展扫盲教育,参与扫盲后、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继续教育。

7、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国家有关政策,搞好财务管理,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账本齐全,账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勤俭节约。

3、定期审查账务,确保钱、物、帐相符。

4、不用公款吃喝,不随便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管理,并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有权拒绝支付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账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教师职责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

3、认真开展培训工作,使培训达到预期目的。

4、健全教学档案,加强人才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工作。

5、承担农业推广项目,培训村和企业成人学校教师。

6、积极参与扫盲后、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继续教育。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校长职责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校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教学、行政、财务等全面工作。

2、制定教育、教学计划、中长期规划及各项规章制度。

3、按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密度,扩大办学面。

4、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充分调动老师的积极性。

5、积极组织参与扫盲后、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继续教育。

6、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司法所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指导好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纠纷的调解工作。

3、制定本乡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本乡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

4、搞好乡法律服务所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强化司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办理各项公证业务。

5、强化为人民服务意识,热情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法律咨询。

6、服从乡党委、政府的安排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努力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龙新乡综合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完成综合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3、负责文书材料的形成,搞好文书、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

4、联系协调好公共关系,做好上传下达,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5、负责财物管理和车辆调配及后勤工作。

6、负责管理和使用好公章,搞好会议记录和保密工作。

7、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来信来访,指导基层文书工作。

8、承办党委、人大、政府、纪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综合办公室秘书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乡党委政府和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完成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文件材料起草、打印、收发,档案的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3、协调好公共关系,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4、搞好保密工作及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来信来访和后勤工作。

5、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文化站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2、运用各种文化手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艰苦奋斗和形势任务的教育。

3、利用文艺形式和文化阵地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科技、文化信息、进行移风易俗宣传教育。

4、协助各村建立健全文化室,并组织文化室及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大力培养文艺骨干。

5、充分利用文化站现有的设施,开展图书阅览和图书借阅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6、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搞好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的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做好文物管理工作。

7、在搞好群众文化活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以文补文”活动,用于补助文化经费的不足,增强文化站的自身建设。

8、协助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乡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龙新乡宣传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乡党委的领导和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认真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积极搞好政治、经济、文化、党和国家的政治倾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2、负责全乡的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营造正确的舆论环境。

3、宣传报道辖区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等事项的规划及典范事例。

4、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宣传工作的规律和有效途径。

5、完成党委及上级宣传部门安排布置的各项宣传工作任务。

6、完成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龙新乡妇联工作职责

1、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2、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组织妇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妇女参加“双文明”建设和“双学双比”活动。

4、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各种经营活动,兴办经济实体,以发展儿童事业。

5、发挥妇女在科技兴农中的示范作用,总结经验评比先进。

6、妇女工作做到有计划,定期检查评比。

7、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推进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8、认真及时处理好妇女姐妹的来信来访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9、加强对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把优秀妇女选拔到重要工作岗位上来。

10、加强对所属基层妇代会的指导帮助,督促认真开展正常活动。

龙新乡共青团工作职责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团委自身建设,起到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积极开展正常的团务活动,定期召开会议,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团组织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3、加强对团支部的领导,督促团支部抓好“三会两制一课”即一年一次团员大会,一月一次团委会,半年一次团小组会,一年一次民主评议团员制度,年度团员注册制度,半年一次团课。

4、完成共青团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各项任务。

5、抓好团支部(总支)、团员的档案管理、团费收缴工作;制定好发展党员推优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6、抓好青年科技工程、绿化工程、文明工程、人才工程、积极做好“希望工程”,百万献爱心活动工作的宣传及落实。

7、积极组织各种文体活动,加强对少年先锋队工作的领导。

8、每年年底定期召开一次全乡团支部(总支)书记会议,审议团委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工作的安排部署。

龙新乡党委书记职责

1、主持党委的全面工作,负责联系人大工作,主管综合办、组织、人事、宣传、武装、党校工作,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党委会及相关会议。

2、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和组织党内外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4、负责乡干部的考察、培养和选拔任用工作。

5、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级的决议,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化,经常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3、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本乡内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本辖区内的政治稳定。

5、充分发挥各支部、乡直各单位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聪明才智。

6、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教育和培养,要特别重视在农村和非公经济组织的青年中发展党员。

7、协助好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本乡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的考核和民主评议或测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对机关领导干部考察、选拔、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加强对村民委员会、工会、共青团、妇女和民兵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法律或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完成好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龙新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

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及《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1、坚持集体领导。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面性的问题,凡属干部的推荐、任免调动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2、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党员个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和事项。

3、党委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信任,互相支持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4、党委班子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5、领导班子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充分发表意见,认真酝酿,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察,如实记录。但必须服从表决,并坚决执行。

6、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它班子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要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7、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特制定以下制度:

1、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每年六月底一次,十二月底召开一次,书记主持。

2、党委成员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全部参加,一般应到会80%以上。

3、为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民主生活会应当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好主题,提前通知委员作好准备。

4、会议内容主要有:①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纪处分条例》、《党员权利条例》以及上级组织的有关要求,对照检查党委成员的贯彻执行情况;②根据党委的有关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对照检查自己的执行情况;③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它成员提出的意见,负责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作风,促进工作,增强班子执政能力的目的。

5、党委书记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6、对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存在问题,要切实提出整改措施。

7、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的整理,上报上级组织或归档。

龙新乡党委议事表决制度

一、会议分类及主要内容

(一)党委委员会议。委员会议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大问题的重要会议。讨论研究的主要事项:

1、讨论决定本级管理的干部任免,调动和处分,并向上级党委以同级领导机关推荐领导干部。

2、讨论本级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的重大规划及机关的政策措施。

3、审批所属党组织(支部)及党委工作部门的请示和听取工作汇报。

(二)党委工作会议。党委工作会议是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部署一个时期中心工作任务的重要会议。主要议题是:

1、传达贯彻中央、省、地、县委重要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布置在本级的贯彻落实意见。

2、分析总结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并对下一阶段的任务作出安排。

(三)书记碰头会议。书记碰头会议是党委书记、副书记研究重大问题,统一思想认识,为开好党委其它会议作准备的重要会议。研究的主要事项有:

1、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分,在党委会审批之前,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2、对一些敏感性的问题,先交换看法,取得一致意见,再提交党委会通过。

3、处置重大紧急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议。党委民主生活会议是党委交心谈心、检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例会。会议内容主要有:

1、按照《》、《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以及上级党委、纪委的有关要求、检查党委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

2、根据上级党委、纪委的要求和本级党委的有关规章制度,就某一方面的工作进行对照检查,找出差距。

3、交心谈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

二、制度和有关要求

(一)党委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根据需要研究的问题来确定会议类型。书记外出时,由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作出决定,除重大决策,需召开大型会议外,一般的工作会议严格控制规模,压缩会议时间,以便充分发表意见,提高工作效率。

(二)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全局性,政策性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允许不同意见发表。发言要围绕议题,简明扼要,观点明确,态度鲜明。主持人要把握会议进程,及时归纳与会者意见,形成决议、决定。遇较大的意见分歧时,除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作出决定。

(三)贯彻会议决定,加强检查督促,会议作出的一切决议、决定,党委委员与与会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不允许公开发表相反的意见。

(四)做好会议的保密工作和文书档案工作,党委会研究作出的决议、决定、未公开前,任何人不得泄露会议内容,特别是干部任免以及会议的不同意见,产允许向外透露,各类会议记录文件,材料要专人管理,年终立卷归档。

龙新乡党委公开办事制度

1、坚持党性原则,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办事制度、工作作风严谨务实。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不准个人说了算。

3、遵守职业道德,办事公道正派,坚决防止和抵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4、在干部人事工作上,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坚持任人唯贤。

5、工作中做到“既大胆负责,各司其职、互不推诿,互相协作、互相支持”。

中心学习制度

为营造学习型机关,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理论素质和工作能力,特建立本制度。

1、定期组织学习。每月最后一天为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日,每月第一天为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日。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2、学习内容。分为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两类。理论学习要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方针、政策、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业务知识主要为各部门的相关知识,以及农村实用技术等。

3、建立学习笔记。每个干部职工要建立学习笔记,认真记录自己的学习时间、内容、心得体会等。

4、撰写学习体会,每个干部职工要学会动脑,每季度进行一次交流,每年交两篇心得体会。

“”制度

1、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

2、支部党员大会。农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机关、企事业单位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无论机关、农村,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3、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4、党小组,一般每月可召开一次。若支部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可适应增加次数。

5、无论机关、农村支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邀请党委委员或支部书记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亲自讲课。

龙新乡小额信贷办公室职责

1、按照农业银行下达的小额信贷扶贫到户资金规模计划,依据乡小额信贷工作站提供的农户贷款规模及生产项目花名册,1个月内要与农户签订贷款合同,及时足额地把小额信贷扶贫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2、自主发放贷款与乡共同做好回收以及回收再贷工作。

3、加强对贷款的检查和贷款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代款的使用和使用效益。

4、按回收资金总额的5‰和回收利息总额的5%的标准每季度结算一次,给乡工作站支付手续费。

龙新乡党委副书记职责

1、在上级党委和乡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级党组织做出的决议决定,研究探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协助书记抓好党委工作。当好书记的助手和参谋。

4、协助书记管理党委党务工作。分管政法、司法、消防、安全生产、民族宗教。

5、对所分管的工作提出初步方案,供党委集体决策。

6、完成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作任务。

龙新乡纪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内法规,执行上级党委、纪委、本级党委的决议。

2、协助党委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以及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以及科学文化知识。

3、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辖区的执行情况。

4、协助党委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党员干部教育规划以及党支部和党员的目标管理等。

5、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抓好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6、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7、完成上级纪委和乡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纪委书记职责

1、主持纪委的全面工作,召开并主持纪委的相关会议。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检查和处理党员违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5、做好纪委的日常工作和完成上级纪委及乡党委安排的有关工作。

龙新乡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人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各级人大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内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乡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4、联系本乡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和本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小组活动,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5、根据乡长的提名,决定副乡长的个别任免,并报本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6、受理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长、副乡长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受理本级人大代表的辞职,接受辞职的通告原选区选民,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本级人大代表的工作。

7、根据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补选代表资格予以公告;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8、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人大主席职责

1、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做好主席团的筹备工作,做好主席团工作计划和总结。

2、根据主席团会议的议题和主席团的职责组织调查研究、工作视察、组织听取和评议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汇报。

3、检查督促主席团会议的决议、决定的贯彻和执行,检查各种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4、督促有关承办单位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接待处理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5、安排布置代表组的活动内容,了解代表组的活动情况,总结交流代表小组和代表开展活动的经验。

6、开展好各项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作,办理好主席团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武装部工作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部门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的民兵和兵役工作。

2、负责承办民兵、预备役、征兵和战时动员工作,组织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并组织和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等各项任务。

3、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军人的安置和烈士家属、现役军人的安置和优抚工作。

4、负责民兵整组,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5、负责实施战时动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各项任务。

6、负责拟定本地区域的战时动员计划,随时做好战时动员准备工作。

龙新乡武装部长职责

1、组织乡武装部人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掌握专干和民兵的思想情况,使专干和民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抓好征兵、整组和训练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抓好本部门的正规化建设和民兵的管理教育,严格组织纪律、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4、抓好本部门的政治理论和军事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军政素质和业务能力。

5、带领民兵积极完成战备执勤任务,开展以劳养武活动。负责实施战时动员和带领民兵军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任务。

6、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抓好各种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

龙新乡统计站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统计实施细则》和《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上级政府统计机构制定的统计制度方法并完成各项调查任务;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搜集、整理、提供和管理本乡的统计资料,对本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督。

2、负责本乡的统计管理工作,按照“五统一”(统一向下布置统计工作,统一搜集和整理统计资料,统一统计数据,统一审核上级统计报表、统一向外提供统计资料)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统计工作,实施统计管理。

3、负责对乡镇各部门统计业务的协调和管理。建立部门统计报表审查,审定和签收登记制度;组织、指挥、协调有关部门收集、整理统计数据,为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提供统计分析资料。

4、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健全本乡的统计台帐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指导村级做好统计业务工作。

5、做好年度统计工作总结。

龙新乡水管站工作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宣传贯彻执行《水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并及时反映群众对发展水利的要求和问题。

2、协助乡党委、政府制定水利建设规划,指导全乡搞好水利建设。

3、按照上级水利主管部门的安排,配合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水利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检查、验收水利和水资源情况。

4、核定并落实农村集体和个人开挖沟渠饮水情况,经县及水利主管部门授权发放取水许可证,依照有关规定、检查验收本辖区的水利工程。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水利经费和其它费用的收缴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好、用好当地各种水利资金。

龙新乡水管站站长岗位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水法》、《水资源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2、领导好全体干部职工搞好本职工作,组织制定工作计划,按期做好工作总结并上报工作情况。

3、主持站务会议,安排布置站务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4、组织职工的业务培训,搞好业务建设和技术考核,提高全体职工的业务水平。

5、负责财务收支的审核、职工出差、学习、请销假的审批。

6、培养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方法,督促检查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和执行情况。

7、接受职工提出的合理建议,处理好群众对本站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8、负责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龙新乡水管站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账本齐全,账面清楚,各项经费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3、定期清理账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账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按时完成本单位的各项职能工作。

2、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乡科技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积极开展活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和国家、省、市、县的科技政策、法规。

4、负责做好全乡各行业的科技项目的引进,推广和科研课题项目,完成申报材料。

5、搞好各项科普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培训活动,增强干部群众的科技意识。

6、搞好乡内各种科学技术协会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协会组织的作用。

7、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知识,拓宽知识面,作好业务工作。

8、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科委科协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龙新乡科技助理员工作职责

1、抓好本乡农业、乡镇企业、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科技推广。

2、作好乡内各行各业科技项目的引进及推广工作,让科技促发展。

3、搞好本乡农业、乡镇企业、教育、卫生和其他方面科研项目完成申报材料的组织。

4、抓好各种科学技术协会组织的建立健全,并组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科技协会组织的作用。

5、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科委科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龙新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1、组织代表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了解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执行情况。

2、组织代表对全乡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进行视察,检查了解有关部门办理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参加管理地方政务的积极性。

龙新乡人大主席团接受党委领导,监督、支持政府工作办法

1、坚持党的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党委汇报人大开展工作的情况,重大活动坚持向乡党委请示、报告。

2、每年举行一次乡人大主席团和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换工作意见、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遇到重要问题,需要研究时,也可临时组织召开会议。

3、乡政府凡是需要提请乡人大主席团审议的事项,首先要向人大主席团提出报告。

4、乡人大主席团定期或不定期对乡政府、乡直单位及领导个人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龙新乡人大主席团学习制度

1、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组织主席团成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主席团成员除了每月参加本单位学习外,在平时的工作中要认真自学,学习内容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学习重点,努力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能力。

3、主席、副主席要积极参加乡党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

4、积极参加上级人大组织的有关培训学习。

5、适时进行交流学习。

龙新乡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

1、龙新乡人大主席团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2、主席团会议由乡人大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由乡人大办公室协助做好筹备工作,提请会议决定,并逐项进行审议。

3、主席团会议必须有主席团成员的过半以上出席,才能举行。

4、主席团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以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5、主席团举行会议时,可以邀请县人大常委会的相关领导,乡党委、政府领导及乡直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必要时也可邀请各村负责人和有关乡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6、根据乡人大主席团的会议内容,可制发工作简讯(会刊)通报工作情况。

龙新乡人大代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评选表彰制度

1、代表创先争优活动每届开展一次。

2、评选标准。

(1)优秀代表必须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格“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宪法、法律和法规,带头执行乡人代会及人大主席团的决议。

(2)按时出席乡人代会和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及主席团安排的各项工作。

(3)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主动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评选办法

乡人大主席团把优秀代表的名额按代表总数20%的比例分配到各代表小组,由代表小组组长按评选标准组织代表进行评选。

4、乡人大主席团根据各代表小组的评选情况进行审议,确定优秀代表。

5、评选出的优秀代表,在本届人代会最后一次会议上进行表彰。

龙新乡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小组制度

1、乡人大主席团成员按分工联系代表小组,并参加所在代表小组的活动。

2、指导监督代表小组依法履行职责,参加代表小组对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调查、检查和视察,并将视察情况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向人大主席团反映,及时研究协调处理。

3、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代表小组组长会议,听取代表活动情况的汇报、交流工作经验、征询代表对有关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龙新乡农经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完成本站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3、引导农民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双层经营体制,逐步壮大集体经济,搞好农业承包合同管理。

4、负责监督、指导、培训村文书或村民小组干部,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搞好农村审计工作。

5、建立健全各项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分析、传递和归档制度,为党委、政府提供准确的数据。

6、遵纪守法、秉公办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工作人员正当权益。

龙新乡农经站站长职责

1、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服从党委、政府领导,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

2、负责全站的业务和科研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并按期总结和报告工作。

3、主持站务会议,研究解决和布置站务工作。

4、领导和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督促村级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5、搞好农村审计工作和小额信贷站的工作。

6、教育工作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的完成和执行情况。

龙新乡农经站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账本齐全、账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3、定期清理账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支付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账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及短期计划。

3、制定并实施扶贫攻坚规划,抓好扶贫工作,使全乡人民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

4、大力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5、负责管理好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保证各项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6、负责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财产不受侵占,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

7、负责制定全乡山、水、林、田、路的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做到综合治理、综合开发利用,强化产业结构合理化及农、林、牧、副规范化发展的进程。

8、加大科技、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力度,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9、承办并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和有关事项。

龙新乡人民政府乡长职责

1、在乡党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下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教育、财政、税务、统计、企业,协助书记管理综合办公室。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命令。

3、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及短期计划。

4、大力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抓好骨干产业的巩固和提升。

5、管理好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保证各项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6、完成乡党委和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龙新乡人民政府办公会会议制度

1、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政府办公会,乡长因故不能参加时,由乡长委托的副乡长召集和主持。

2、政府办公会由政府领导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党委、人大、纪委的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3、政府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

4、政府办公会讨论研究行政工作,讨论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某一时期的中心工作,安排布置有关工作,传达上级的会议精神等,充分行使《组织法》所赋予的职权。

5、政府办公会进行表决时,以参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6、政府领导及邀请参加会议的领导应坚持原则,严守秘密,顾全大局,秉公办事。

龙新乡农林水副乡长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助乡长搞好财政、税务工作,分管农业、水利、林业、科技工作。

2、主持制定本乡农业、林业生产、水利建设和科学技术措施推广的发展规划和本年度目标管理方案及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全乡人民植树造林,宣传贯彻《森林法》,绿化荒山。

4、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步发展。

5、督促、检查、落实分管部门的工作;完成乡长交办的有关事宜。

龙新乡科教文卫副乡长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协助乡长抓好教育工作,分管计划生育、文化广播、卫生、爱卫会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计划生育、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抓好教育事业,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改进教育体制管理。

4、督促检查落实,解决分管部门的工作,完成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金融、社会事务副乡长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分管土地、交通、电力、电信、扶贫、金融、民政、供销、粮贸工作。

2、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土地、交通、金融、扶贫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3、搞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4、督促、检查、落实所分管部门的工作;完成乡长交办的有关事宜。

5、完成乡党委和上一级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龙新乡组织干事职责

1、在乡党委的领导和县组织部的指导下,抓好党组织的作风和组织建设。

2、协助党委抓好党员的管理和教育,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党员电教工作,建立党员管理档案。

3、负责向乡党委管理的干部进行考察、培训,抓好基层班子充实调整工作,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干部。

4、做好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5、组织实施好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员、党组织目标管理工作。

6、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人事劳动助理员工作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依法管理本辖区内的国家公务员队伍。

2、负责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工作。

3、协助上级人事劳动部门监督,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和劳动合同签证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及机构编制报批工作。

5、负责乡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劳资、统计、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6、完成乡党委政府、县人事劳动局、县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7、宣传劳务输出的目的意义,建立劳务输出相关档案,有序组织劳务输出。

龙新乡党员电教工作站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乡党委及所辖党支部的播放计划。

3、组织、协调、督促各党支部党员电教播放点,利用乡党委工作站所建片库的党教片,落实播放计划。

4、组织党教片的播放收看,认真坚持“播前提示,播后讨论,学习实践”的三个环节。

5、及时反馈有关党员电教信息和其他党建新闻信息。

6、积极向上级组织部门报送党建新闻,加强乡党委党建宣传。

龙新乡企业管理站工作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配合有关部门检查督促矿山、采石场等抓好安全生产。

3、协助乡党委政府对全乡个私经济的发展制定规划。

4、组织好辖区内务工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和岗位职工安全生产培训。

5、努力做好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等相关的业务、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6、认真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龙新乡企业管理站站长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管理站内的全面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

2、负责管理好站内事务,审阅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

3、组织站内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

4、负责协调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5、负责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6、负责站内职工请假的审批,有关业务经费的审核及签字。

7、负责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8、听取职工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龙新乡企业管理站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帐本齐全、帐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3、定期清理帐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不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帐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财务室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帐本齐全、帐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3、定期清理帐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帐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陵县广播电视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1、必须遵守宣传纪委严格按照《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许可证》,规定的接收内容收转境内广播电视节目,不准随意改变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接收方位角度,仰角度和极化方式。

2、开路发射必须保证完整转播中央一套和云南一套的卫星广播电视节目及其重要活动,不得随意接收其它台的广播电视节目,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3、必须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用广播电视接收、发射和转播设备进行接收、播放和转播反动的节目。

4、为确保播出安全,管理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不准随意让人(包括家人和小孩)进入机房,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机房,每天要认真填写机器工作日程,每月应主动上报日报表。

5、机房应随时保持清洁、整齐、卫生、通风、防水、防潮,机器应远离油烟及有害气体,同时要注意做好防鼠工作,注意检查避雷接地设施是否完好。

6、遇到较大雷电时要拉闸断电,乱风及雷雨之后要迅速对所属设备(包括避雷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因机器设备故障自身无能力修复的要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领导,并将机器的详细故障情况向有关技术人员汇报,尽量养活停播时间。

7、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集中精力,做到“三个好”(随时听好机器是否有异常声音,随时闻好机器是否有异常汽味,随时看好机器是否有异常现象)。

8、值班期间如遇到异常现象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要求做到注意人身安全。

9、严禁在机房内私自接播一切耗电设备,以免增大电源功耗。

10、实行转流值班的机房值班人员,转流时交接班必须做到交接清楚,对具有持续性的要求规定,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做具体说明。

11、严格按照(开关机操作规程)执行开关机,严格遵守开关机时间(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以《通知》规定的时间为准)。

云南省广播电视室管理制度

1、广播电视室必须服从上级广播电视部门的管理。

2、凡属上级拨给的卫星地面接收站接收设备,必须按规定完整收转中央一套和云南一套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禁止用来收转其它节目。

3、广播电视室不允许播放影碟和录像带节目,严禁转收境外、国外卫星电视节目。

4、凡遇国务院规定的重大节假期及中央、云南有重大活动,广播电视室全天转播放节目(从7:00至当天节目结束)。其它时间,每天开机不应少于6至8小时。

5、广播电视室应有专人管理,负责开关机及日常维护和一般维护,管理人员应经上级广播电视部门培训上岗。其它人员不得随便开关机。管理人员在开关机时间,应认真负责,不要远离机房。

6、机房应随时保持清洁、整齐、卫生、通风、防水、防潮,机器应远离油烟及有害气体。尽量做好防鼠、防盗工作。

7、接收设备及线路出现故障应及时修复。无能力修复时,应及时向乡广播电视分管领导或县广播电视局报告。凡因设备故障又无能力修复停播三天以上者,应逐级报地(市)县广播电视局。

8、广播电视室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用户,了解转播电节目的质量,做好维护工作。

云南省广播电视室日常维护制度

1、管理人员要熟悉本系统设备的基本操作要领及维护常识。

2、保持机房干净清洁,且每天清扫机器上的灰尘一次。

3、建有线电视网的,要每个月巡查线路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4、对用户反映的故障,要在24小时内进行检修。

5、遇较大雷雨时要拉闸断电,保护设备。

6、刮大风及雷雨之后要对设备和卫星天线进行全面维修。

7、机器设备有故障不能处理时,要请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检修。

“”制度

1、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

2、支部党员大会。农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无论机关、农村可以按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计划例8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村级组织,社区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性质、地位、职责和关系

第三条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性质和地位

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本村的全面工作。

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村委会主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村委会的工作。

第四条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职责

(一)党支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二)村委会职责

1、村委会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依照法律和村级民主决策程序管理本村事务。

2、召集村民会议,并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接受村民的评议和监督。

3、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4、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的生产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5、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活动,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利益。

6、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7、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村民履行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应尽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村民的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

8、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草案,并按照规划进行街道建设,指导村民建设住房,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9、教育村民实行计划生育。

10、教育村民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

11、村民委员会应坚持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就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请示,汇报工作落实、进展和完成情况;党支部要支持和监督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保证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

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村党支部对村委会要善于领导、敢于领导,支持、保证和监督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村委会要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村“两委”成员要自觉维护村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和班子团结,做好分管的工作,共同把村里的事情管好、办好。

第三章村级事务决策

第六条决策本村范围内的重要事务,应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一)党支部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本村实际,提出决策方案;或由村委会提出方案,报经党支部同意。

(二)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修订决策方案。

(三)须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事项,应先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四)未经村“两委”联席会议通过的事项,不得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村“两委”成员个人不得擅自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第七条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村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副书记或一名支部委员主持。支部委员会议须半数以上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三)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以支部成员过半数同意为有效。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如遇重要紧急问题需要做出决定,到会的委员又不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须报上级党(工)委批准的,要按程序报批。

(四)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问题时,应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时,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五)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应有专人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及缺席原因、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经党支部书记审阅签字,要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六)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委员会可确定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列席党支部委员会议。

第八条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外出时,一般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重要事务。因工作需要确需召开时,必须请示镇区街道党(工)委,由镇区街道党(工)委有关领导负责协调安排。会议由村“两委”成员共同参加,参加会议的人数超过应与会人数的半数方可开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主要研究、讨论和决定村内重要事务,包括以下9个方面:(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政策、决议的实施办法;(2)全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措施;(3)重要建设项目和经济项目的确立;(4)重要财务支出,集体资产、土地的使用和处置及各类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方式和实施方案;(5)村级组织有关人员的选拔、任用、调整和报酬;(6)计划生育、宅基地指标分配及村务、财务中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7)村“两委”成员的工作分工及其思想作风建设;(8)“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9)其他重大事宜。

(三)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程序:

1、确定议题。由村“两委”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向村党支部书记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然后,由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一人兼的,由支部书记和村委副主任)对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拿出初步意见。如有较大分歧,可暂缓召开会议,由镇区街道党(工)委协调解决。

2、集体研究。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会议主持人要给与会人员充分的讨论时间,让大家围绕议题,积极发表意见。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的,要进一步酝酿,下次会议再研究。

3、进行表决。经充分讨论后,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赞成票必须超过应与会人数的半数,决议方能生效。因意见分歧不能形成决议的,由镇区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办事处)组织有关人员仲裁。

4、抓好落实。对表决通过的事项,要按照工作分工抓好落实,工作落实情况要在下次会议上进行汇报。

第九条支部党员大会

(一)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负责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书记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接受党员监督。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制定支部工作规划。

2、定期听取和审议党支部的工作报告。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

5、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6、讨论、决定应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党员大会要议题明确,中心突出,需要做出决议的事项,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

第十条村民会议

(一)村民会议除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所列事项外,开展下列工作:

1、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报告、村财务收支报告。

3、评议和监督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4、讨论、制定计划生育方案。

5、撤销或改变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6、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开会决定的事项。

7、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8、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二)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由村委会召集并主持。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经村“两委”研究随时召开。本村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需要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经村“两委”研究后,要及时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三)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会议

(一)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行使民利、参与村务管理的重要途径,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行使村民会议的部分职责。

(二)村民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参政能力和相应的政策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主持正义,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推选的代表组成。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至15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但不得少于20人。

(四)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

1、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2、经村民会议授权,讨论决定村集体固定资产的处置和管理,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和使用方案,集体重大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庄规划、宅基地划分使用方案等。

(五)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

1、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参加人数必须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

2、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符合上级政策、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须出席会议代表的过半数通过为有效。

4、凡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事项,都要予以公开,村委会和全体村民必须执行,并由村委会负责落实。

5、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安排专人记录,会议记录要经村委会主任审阅签字并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

(一)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的产生办法

1、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由新一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或新一届村民代表中推选5-9人组成。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2、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由新一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新一届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3-5人组成。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1、审查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时间是否及时,形式是否科学,程序是否规范。

2、征求和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村民质询,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或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映,督促村民委员会在10日内向村民作出解释和答复,并重新公布。

3、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监督情况;

4、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本村村务公开过程中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

(三)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职责

参与制定本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检查、审核村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严格把关,否决不合理的开支,接受村民委托查阅、审核村财务账目,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向村民作出解释和答复,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依法履行监督和理财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碍、威胁或者打击报复。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会议依法撤消其资格,并进行补选。

第四章村干部和党员的管理

第十三条村干部的职数

(一)按照“因村制宜、尊重民意、交叉任职”的原则,对村干部职数实行总量控制、编制化管理。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职数,根据党员和村民的数量逐村核定。一般情况下,村党组织设3职,村型较大、经济实力较强、工作确实需要的,经镇区街道党(工)委研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可适当增加职数,但最多不超过5职;对100户以下的小村,经多数党员同意,可只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一般设3职,800户以上、需要增加职数的,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镇区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办事处)审批。提倡和鼓励一人多职,200户以下的村原则上不设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村“两委”成员要尽可能依法兼任村组干部和下属组织负责人。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的编制数,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初步意见,报镇区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办事处)审批。凡村里未经同意擅自增加的人员,镇区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办事处)不承认其编制,“双代管”办公室不支付工资。

(二)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兼职,减少职数,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农民负担。提倡村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其他成员经过法定程序兼任村委会主任、村委会成员;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其他成员是党员且具备条件的,可按照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充实进党支部班子。

第十四条村干部的选拔任用

(一)村干部的标准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决议,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带头缴纳各种税费,无违法违纪行为;3、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维护团结,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4、廉洁勤政,不谋私利,热心为群众服务,有奉献精神;5、年富力强,熟悉市场经济管理知识,具有带领群众发展经济、保持稳定、搞好三个文明建设的能力;6、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强的驾驭能力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提名推选担任村干部:

(1)政治素质差,思想觉悟低,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甚至对抗的;(2)三年内受过拘留、劳动教养等行政或刑事处罚且现实表现不好的、正在执行刑罚处罚的;(3)有犯罪嫌疑,正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4)已经批捕、尚未接受审判或正在接受审判的;(5)依照法律规定处在缓刑、假释、保外就医期间的;(6)有“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7)受党纪处分,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年限内的;(8)三年内曾违反计划生育、宅基地规划政策和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的;(9)参与组织封建迷信活动,信奉“”等的;(10)拒不履行其它个人应尽义务的;(11)道德品质差、不遵守社会公德,私心严重,甚至拉帮结派、打架斗殴,造成很坏影响的;(12),在村民中造成不良影响的;(13),给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的;(14)作风霸道,办事不公,群众反响较强烈的;(15)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参加村委或支部工作的;(16)对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不主动,消极对待,完不成目标任务的;(17)在年终评议中,半数以上村民或党员认为不称职的;(18)身体健康状况较差,年龄在55周岁以上、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含小学);(19)在村外有固定工作或职业,不愿辞职或放弃工作的;(20)搞非法承诺、贿选以及利用威胁、恐吓

等手段,扰乱、破坏选举秩序的。

(三)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适应民主政治发展的新形势,扩大民主,引入竞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大力推行“两推一选”的办法,选举产生党支部成员。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由村民会议民主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报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备案。

第十五条村干部补贴

(一)要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发放经济薄弱村干部补贴的暂行意见》精神,尽量减少村干部职数,从严控制享受补贴人数。对经济薄弱村,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各村享受固定补贴和误工补贴的具体人数,由镇区街道党委、政府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经村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通过财政“直通车”的形式发放到村干部手中。

(二)按照“多劳多得、奖罚分明”的原则,农村干部补贴依据村型大小、经济状况和工作政绩等确定,由镇区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办事处)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提出指导性意见,提交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财政局备案。

(三)对超过第十三条中规定的干部职数和享受误工补贴人数超过0.3%的村,其干部工资和误工补贴实行总额控制。

第十六条村干部的管理

(一)实行办实事公开承诺制度。每年年初,村“两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年内拟为群众办的几件实事,报经镇区街道党(工)委审核后,由镇区街道党(工)委与村党支部书记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办实事公开承诺书》。《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由镇区街道党(工)委直接考核,与干部的工资待遇、表彰奖惩挂钩;《办实事公开承诺书》要向群众公开承诺,年终兑现承诺情况。

(二)实行民主评议、考察村干部制度。每年结合基层组织教育整顿,由镇区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在“两委”成员人人述职的基础上,对村干部的综合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和考察。评议结果作为调整或教育诫勉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实行定期审计制度。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由镇区街道财政经管部门进行年度、离任和重大活动审计。被审计人员自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经管站如实提交任职期间的经济活动书面报告及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交报告和有关资料的,由当地政府(管委、办事处)责令其按时提交,接受财政经管站的审计,无故不配合的,由政府(管委、办事处)提交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审计结果要写出审计报告,经镇区街道财政经管部门和审计人员盖章后,向村民代表会议公开,并由镇区街道经管部门存档备查。

(四)实行农村干部谈话制度。谈话对象为农村“两委”成员。日常谈话由镇区街道党(工)委分管领导负责,遇有重要事项由镇区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办事处)主要领导负责。原则上每年两次,可结合半年、年终工作总结进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谈话内容包括“干部本人思想、工作、学习、家庭、身体等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经济发展情况;反腐倡廉情况及其它有关情况。

(五)对农村“两委”关系的考核和惩诫,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两委”关系的意见》(海办普发[2002]46号文)执行。

第十七条村干部的诫勉

(一)对考核和评议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村干部,经批评教育没有改正的,由镇区街道党(工)委予以诫勉:

1、违的路线、方针、政策,拒不接受党的领导,不协助党委、政府开展工作的;

2、为政不廉,办事不公,群众反响较大的;

3、宗旨观念淡薄,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村务管理混乱,经济发展缓慢,群众意见较大的;

4、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正当要求,能够解决却久拖不决,造成群众越级、集体上访的;

6、道德品质差,生活作风不检点,参与或封建迷信活动,参与“”活动或非法宗教活动的;

7、在计划生育、宅基地使用、企业承包等问题上,违反政策法规的;

8、无正当理由,拒不交纳各种税费,无偿占用集体财产的;

9、组织或参与越级访、集体访,扰乱社会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的;

10、年终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票超过30%的;

11、违反村级事务决策程序,拒不执行村“两委”联席会议决议,造成工作损失的;

12、有其他违法违纪或严重失职行为的。

(二)诫勉的程序

1、村干部的诫勉,由镇区街道党(工)委就个人存在的问题认真核实,然后研究决定是否予以诫勉。

2、在决定对有关人员实行诫勉之后,由镇区街道党(工)委指派专人与诫勉对象谈话。同时将《诫勉通知书》送达本人和所在村党支部。

3、村党支部接到本村干部被诫勉的通知后,分别在领导班子和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上予以通报,镇区街道党(工)委要派员参加会议;诫勉对象本人接到诫勉通知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改正计划,报镇区街道党(工)委。

4、诫勉期限为半年至一年。诫勉期满,镇区街道党(工)委要派员参加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对诫勉对象诫勉期内的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和考察情况,对确已改正的,解除诫勉;对态度不端正、不能改正存在问题的,党支部成员按有关程序予以组织调整,村委会成员动员其辞职。

5、受诫勉的干部,年内不能被评为先进,并由镇区街道党(工)委决定扣发其当年补贴的10-20%。

6、诫勉期间形成的有关材料,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存入农村干部政绩档案,其他两委成员的,由党(工)委统一立档保管。

第十八条农村干部引咎辞职

(一)农村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责任人应当引咎辞职:

1、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对本村出现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失察,处理某些突发性事件行动迟缓,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或具体责任人应当引咎辞职;

2、农村“两委”班子因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较差,不能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严重不团结,战斗力不强,在上级考察测评中,党支部或村委会班子不称职票超过40%或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达到30%以上的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应当引咎辞职;

3、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较多,无明显政绩,群众公认度低,在干部考察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40%或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达到30%以上的“两委”成员应当引咎辞职;

4、重大问题不经集体研究讨论,违反决策程序而给集体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应当引咎辞职;

5、由于工作责任心差、,致使集体或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自身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发生恶性事件,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的具体责任人应当引咎辞职;

6、违反农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群众反映强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两委”成员应当引咎辞职;

7、因个人品德行为不端造成严重后果,在群众中丧失威信的“两委”成员应当引咎辞职;

8、对本村出现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监督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并负有主要责任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或具体责任人应当引咎辞职;

9、不按规定履行义务或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两委”成员应当引咎辞职;

10、做出其它与农村干部身份不相符的不正当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两委”成员应当引咎辞职。

(二)引咎辞职的步骤:

1、提出辞职申请。拟引咎辞职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可直接向镇区街道党(工)委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其他“两委”成员向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其存在的问题及表现,表决通过后,再向镇区街道党(工)委汇报。

2、进行调查核实。镇区街道党(工)委召集组织、纪检、经管、司法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通过走访群众、审核帐目等形式,对提出辞职的“两委”成员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报告。

3、集体研究决定。调查组要将调查核实的情况如实向镇区街道党(工)委汇报,经集体研究后,形成决议。

4、领导谈话。镇区街道党(工)委领导或驻片片长要找辞职同志谈话,传达党(工)委决定,帮助其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希望和要求。属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辞职,由镇区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谈;其他“两委”成员由镇区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和工作片片长谈。

5、公布决定。镇区街道党(工)委根据集体研究做出的决定,下发不再担任职务通知,并安排专人到辞职干部所在村党员大会上宣布。

对达到辞职条件应该辞职,但个人又不愿写辞职申请报告的,镇区街道党(工)委组织力量,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驻片片长通过找其谈话,帮助端正态度,要求其写出辞职申请报告,然后按照上述步骤进行。如通过谈话仍拒不写出辞职申请报告的,镇区街道党(工)委将在集体研究后,然后再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要实行发展党员“公推公示”制度。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先由党员和群众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推荐,被推荐人得票数量超过半数以上的,方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各支部确定的积极分子名单要报党(工)委考察审批,同意后,支部要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党(工)委要及时汇总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组织部备案。

2、要搞好培养考察。党支部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研究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委审批,然后进行公示。

3、要召开好接收预备党员大会。预批同意后,各支部要抓紧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党(工)委必须派人列席会议。通过全面落实优秀青年推优、发展党员对象预审、发展党员公示、党委派员列席支部党员大会、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基层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与新党员谈话、长期不发展党员预警、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等八项制度,切实解决农村长期不发展党员、妇女党员比例过低、透明度不高、随意简化程序、少数人说了算等问题,进一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二)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优秀党员,要大力宣传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查清事实,区别情况,严肃处置,增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凡被评议为不合格或受处置的党员,取消当年的经济补贴或补助。

(三)认真做好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党员的教育转化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工作中,要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教育为主、处置为辅,扩大民主、群众参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党员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

1、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痴迷封建迷信,信仰宗教,参与“”等组织;

2、政治思想消极。不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对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重大问题公开反对;

3、宗旨观念淡薄。对群众疾苦不关心,对个人名利斤斤计较;不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甚至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合法权益;

4、革命意志衰退。不思进取,自甘落后,精神颓废,事业心差;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批评、不敢斗争;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5、组织纪律涣散。不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不维护党的团结,拉帮结派,诬陷他人,搞非组织活动;不遵守工作、劳动纪律,自由散漫;违反《工作条例》,煽动、组织、参与或支持群体性上访;

6、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消极懈怠,甚至失职、渎职;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劳民伤财,搞形式主义,骗取名利;

7、廉洁自律松懈。不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参与;

8、道德行为失范。不遵守社会公德,见利忘义;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腐化;

9、组织生活散漫。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10、其他不符合党员标准条件的表现。凡有上述行为者,就可确定为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

(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问题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经教育帮助不改、需要进行组织处置的,即可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基本程序:

1、集中学习。列举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向社会和群众公示,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思想根源。

2、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和纪检、公安、计生、综治、610、、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意见,深入了解、分析党员个人及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民主评议。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作深刻的党性分析,逐个开展评议,并吸收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参加。

4、初步认定。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个人表现和征求意见的情况,对每个党员逐一进行综合评价,确认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加强教育引导,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同时,报上级党委备案。对本人态度不好,问题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群众意见大的,可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5、党委初审。党支部将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报上一级党委初审。上一级党委要对这些党员的基本情况、主要问题、认定程序和依据等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指导性意见。

6、调查核实。基层党委派出两名以上党员,对拟作为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党员的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与其谈话,听取本人陈述、申辩。调查中,要认真收集整理当事人、知情人的书面旁证材料,经反复核实无误后,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由调查人签名。

7、提出意见。召开支委会,对拟处置的不合格党员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党委同意。对一时难以核实的,应暂缓作出结论,待问题查清楚后,再提出处置意见。

8、组织谈话。党支部书记要同拟处置的不合格党员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说明评议和拟处置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组织谈话至少两人参加,并作好记录。不合格党员应在谈话记录上签署意见,如本人有不同意见拒不签字,负责谈话的同志作出书面说明。

9、形成决议。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一般须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拟处置对象应通知到会。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参加支部大会,进行监督指导。支部党员大会要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其主要步骤是:党支部通报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本人态度和拟处置意见;听取本人说明和申辩;党员讨论,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帮助或为其辩护;党员按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议。处置决议形成后,受处置党员应在处置决议上签署意见。本人拒绝签字的,要注明情况。

10、党委审批。党支部将处置决议等有关材料报上一级党委审批。上一级党委要以书面形式批复。对限期改正、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由乡镇党委批准,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劝退、除名的,要由市委审批。因违法要作出处理的,要按权限和程序,由执法部门办理。党支部接到批复后,应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本人如对处置决定不服,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

11、材料归档。对处置的相关材料,要整理归档,存入个人档案,妥善保管,做到详细、齐备,以接受时间检验。

12、跟踪帮教。对受到处置的不合格党员,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加强帮助教育,防止出现因处置而上访。对劝退、除名的,党组织也要继续关心、教育和帮助,鼓励他们做一个好公民。经教育提高,本人重新申请入党的,符合党员条件的,可按规定,重新吸收入党。

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形式:

对认定的不合格党员,要根据其主要问题、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区别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

1、限期改正。被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应给予限期改正。改正期限,可根据情节轻重,确定为半年或一年。限期改正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一年。限期改正时间从基层党委研究同意之日算起。不合格党员限期改正到期后,需组织党员群众重新民主评议,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报经上级党委研究同意,对认为已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限期改正结束。限期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

2、劝其退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无改正愿望,不愿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纪律约束者;本人虽要求留在党内,但已明显不符合党员条件者;或经过多次教育或限期改正,仍不符合党员条件者,要劝其退党。

3、除名。分四种情况:

一是直接除名。对问题性质相对严重的不合格党员,留在党内会产生不良影响,即使本人有留在党内的要求和愿望,也应直接予以除名。间隔累计受到两次限期改正处置的不合格党员,又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者,应直接予以除名。基层支部意见可表述为“经支部大会讨论,鉴于本人问题的性质,根据党员意见,建议对×××同志予以党内除名”。

二是劝而不退除名。对劝而不退予以除名的,可表述为“经支部大会讨论,鉴于本人限期改正情况和不愿退党的实际,根据党员意见,建议对×××同志予以党内除名”。

三是退党除名。对本人要求退党的党员,一般应同意其退党。对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又提出退党要求的,也应同意其退党,并予以除名。基层支部意见可表述为“经支部大会讨论,鉴于本人表现和对党的态度,根据党员意见,建议同意×××同志退党,党内予以党内除名”。对因违的纪律,应受纪律处分,而本人又提出退党要求的,不能按退党处理,仍应执行的纪律处分。

四是脱党除名。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基层支部意见可表述为“经支部大会讨论,根据本人的一贯表现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对×××同志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被劝退除名的不合格党员,其党籍、党龄自上级党委批准之日自动结束。在预备党员期间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应直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基层支部意见可表述为“经支部大会议论,根据本人表现和党员意见,决定取消×××同志预备党员资格”。

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严格把握政策,既要坚持标准,严肃处置,又要实事求是,防止出现定比例、卡数字和泄私愤、徇私情等现象发生。处置工作要以事实为依据,分清一时一事表现和长期一贯表现,分清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坚持做到“五个区别开来”:

(1)把党员一时思想跟不上形势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理解,同有意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

(2)把一度思想消沉,同一贯消极落后区别开来;

(3)把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党员不能参加党的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本人不参加党的活动、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

(4)把党员因经验不足、方法不当导致群众意见较大,同工作作风粗暴、欺压群众、侵害群众利益区别开来;

(5)把愿意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改正错误,同拒绝接受教育、不思改正区别开来。

处置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也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因同一原因,已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再进行组织处置。

第五章村务管理

第二十条村级财务管理

(一)村集体在坚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分配权和独立核算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农村财务委托管理制度,将财务以书面形式委托镇区街道财政经管站。财政经管站在镇区街道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农村财务委托工作由财政经管站长具体负责,下设总会计一名、总出纳一名、业务会计若干名(原则上按每10个村设置一名),村集体取消会计和出纳,每村只设一名助理会计(报账员)。

(二)助理会计职责:

1、协助业务会计做好本村的财务管理工作。设置现金日记账、经济往来明细账、核算与委托的往来业务及本村农户往来业务;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收支计划,配合村民主理财小组开展财务审核工作,拒绝办理违背财务管理制度的业务和超计划开支,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到财政经管站报账算账;

3、负责将各项货币资金收入上交财政经管站接受监督,严禁隐瞒、坐支;

4、负责申领、保管使用备用金,备用金做到一月一清;

5、参与本村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按时张榜公布各项财务收支;

6、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组织的审计工作,提供涉及审计事项的资料证据;

7、负责各类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按时完成财政经管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委托的基本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财务委托,要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委托协议的要求,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1、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年初村级根据全年工作计划编制年度收入和资金使用预算方案,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财政经管站审核备案。

2、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书。年度预算方案审核通过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年度预算方案按月份或按季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书,经民主理财小组讨论通过后,报财政经管站审核备案。

3、审核原始凭证。财务事项发生时,经办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在民主理财小组办公日,村主管领导对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做简要说明,助理会计向民主理财小组逐笔说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民主理财小组重点审查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开支的合理性。经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长在审核通过的原始凭证上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村主要负责人在盖有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的财务开支,其支出由有关责任人承担。

4、助理会计报账。财务审批手续完成后,助理会计将本期审批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财政经管站。

5、进行账务处理。财政经管站的业务会计要对助理会计报送的原始凭证进行逐笔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开支,要在原始凭证上加盖审核专用章,并要严格按照记账流程进行账务处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要填制退回业务处理单,予以退回。

6、输出财务资料。账务处理完毕后输出当月的会计报表、财务公开榜及会计数据,并将财务会计资料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7、年终编制财务决算报表。财政经管站要在年终编制村级财务决算报表。

(四)内部管理制度

1、备用金制度。各村资金上交财政经管站后,镇区街道根据各村人数确定领用备用金数额,按月领取,由村助理会计负责管理,备用金领用标准如下:200人以下的村500元,500人以下的村1000元,700人以下的村1500元,1000人以下的村2000元,1000人以上的村2500元。

2、开支审批制度。各村要按照村货币资金的开支审批权限,对非生产性开支,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村级招待费一律取消,确需应酬的,报当地政府审批;对计划内生产性支出,应由经办人、村主要负责人会签,民主理财小组盖章,业务会计审核合格后,方可入账。对不符合规定和会签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业务会计有权拒绝入账并向财政经管站长和主管部门反映,由主管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票据管理制度。村经费支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是正规税务发票。无法取得税务发票的,按市财务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向村民收取钱款时,必须使用专用收据,并建立专用收据领用销号制度。登记重要票据领用登记簿。票据领用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对已用完的票据应清点后交还财政经管站,并领用新票据。不得一次领用多本同时起用。

4、结算制度。因公出差或办理业务临时用款,应在出差结束或业务完成后3天内办理结算,否则按挪用公款处理。差旅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村级收取的各种货币资金必须在3日内上交财政经管站。不得坐支或设置小金库。

5、资产管理制度。各村要设置专职或兼职物资保管员,严格履行产品物资出入库手续。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产品物资和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动和核销、减免、申报、审批制度。闲置的固定资产,可采取承包、租赁和拍卖的方式进行转让。承包、租赁资产时,要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

6、不按民主程序购建、处理固定资产或其他资产,造成浪费和流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村务公开

(一)村务工作必须全面、真实、及时地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二)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1、计划生育指标及宅基地安排、村民建房审批情况;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3、土地、果园、工副业等项目的承包方案、承包结果及兑现情况;

4、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

5、财务收支情况;

6、公共设施和基本建设情况;

7、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理情况;

8、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9、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10、非生产性开支情况;

11、种粮直补、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村、资助村集体政策的落实情况;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13、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它事项。

(三)村“两委”应当在方便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公开栏分栏设置与用纸大小一致,版面设计美观,书写工正清晰,无乱涂乱画。

(四)全市统一确定公开日(元月十五、四月十五、七月十五、十月十五),由村“两委”组织实施,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每次公开后,村民对公开的内容提出异议,村“两委”要及时给予明确答复。对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除张榜公布外,要利用各种会议、发放明白纸等形式予以公开。

(五)镇区街道党(工)委定期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村务公开落实较差的村,按《中共海阳市委、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海发[2005]11号文)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二条修建道路、发展水电设施和教育、卫生、农田基本建设等公益事业,必须遵循减轻农民负担、量力而行和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原则。经“一事一议”向村民筹资筹劳,按《海阳市农村税费改革试行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印章管理

(一)党支部、村委会印章不准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直接保管。党支部印章由组织委员保管;村委会印章由村会计保管。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

(二)对印章的管理使用,实行审批和备案制度。日常工作需要盖章的,正常需要,由印章保管人员按规定或按惯例办理;非正常需要,须分别经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同意;重大事项需要盖章的,须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研究同意;涉及全体村民经济责任和签订数额较大的经济合同的,必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使用印章,管理人员要做好使用记录备查;对不经批准擅自越权盖章的,视为无效,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计划例9

3、负责农、林、水各业的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措施的落实。

4、负责村农田水利项目的实施,组织村民对科技知识的学习。

5、负责交通、土地管理。

6、负责财经、村内日常管理和值班工作,及时处理、解决村里的日常出现的事务和问题。

7、积极向村民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和政府和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目标要求。

8、做好村庄治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

9、负责防汛抗旱、水利兴修、道路修建、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工作。

10、做好民事调解工作,做到家庭、邻里和睦,干群关系融洽,不出现越级上访。

11、定期向村支部汇报村委会工作,支持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工作。

1、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协助支部书记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

2、认真做好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

3、抓好社村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乡村;

4、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村”;

5、加强与驻村党组织的“共建联建”工作;

6、做好召开村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各项工作,协助开展村党建活动;

7、协助支部书记做好在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8、做好流动动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9、抓好年轻党员的发展工作;

10、积极支持村委会发展经济,兴办村服务网点,推进村全面建设。

1、协助村内财务经济工作的全面开展;

2、负责文件通知各项工作的上传下达;

3、负责村财务的检查,督促管理工作,每年组织清理审核一次,并及时张榜公布。

4、负责各项管理制度的公布和保存;

5、负责文书档案资料的健全和管理;

6、负责村内各项数表的统计和上报;

7、负责本村户口管理;

8、负责民政低保对象的管理工作;

9、负责全村合作医疗参合费的汇总和上缴。

10、负责为村民出具有效证明;

11、负责本村养老保险的购买工作。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

2、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

3、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4、按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

5、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6、组织上好党课;

7、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

8、负责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

9、填写党员名册,定期完成党员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10、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1、责本村

综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创造文明和谐新村2、负责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3、组织村民学法、守法和护法,杜绝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4、负责本村内的治安管理,搞好治安防范,警惕外来陌生人的行踪。

5、调解各种民事纠纷,抓好各种苗头的监控,预防犯罪案件发生。

6、注意调查研究,了解社会治安情况,

7、跟踪帮教“两劳”放回人员,力争不发生刑案和治安案。

8、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9、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创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10、协助村委会主任做好其它各项村务工作。

1、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严格执行党支部的决议;

2、抓好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

3、落实民兵政治教育,保证民兵预备役工作的落实;

4、抓好民兵组织建设,落实训练人员;

5、负责本村的征兵和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6、组织和发动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7、带领民兵开展以劳养武,拥军优属、扶贫帮困活动;

8、平时组织民兵维护社会治安,战时带领民兵积极参军;

9、建立规范化工作、办公秩序,建立健全各种资料制度;

10、熟悉本区域的基本情况,掌握社情敌情,随时做好应付突况的准备。

1、负责村妇女工作,协助村全面工作的开展;

2、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在社会中的合法地位和权力;

3、发挥妇女的才智和力量,为构建文明和谐的村庄而出谋献力;

4、组织妇女参加“双学双比”、五好农户和拥军优属活动;

5、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参与村务决策;

6、协助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7、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

8、动员育龄夫妇落实节育措施;

9、定期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监测;

10、协助做好本村内各项工作。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条例;

2、落实婚姻法,并制定计划生育达标,杜绝非法生育;

3、负责全村计划生育活动的事务工作;

4、及时掌握计划生育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5、督促,检查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实施;

6、负责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落实;

7、对本村计划生育信息的及时、准确上报负直接责任;

8、定期做好集中宣传教育和入户宣传教育,发放宣传品;

9、负责孕情检查的具体操作和检查结果的记录上报;

10、负责村服务室及其内部设施的日常管理、清洁卫生等工作;

11、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制度,具体承办本村计生例会、计划生育村务公开等日常事务。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

2、结合团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3、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在会讨论决定;

4、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5、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明解决,

6、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向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7、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促进团的工作;

8、虚心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定期组织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以及文体娱乐活动;

10、制订团员发展规划,向党组织做好优秀团员的发展推荐工作。

1、负责召集和主持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

2、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正常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3、有权列席党务、村务会议,并对会议情况提出建议;

4、对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事项,及时召集村务监督委员会研究讨论;

5、对村内重大问题可以建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6、及时上报本村党风廉政情况,做好协调工作;

7、组织开展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

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计划例10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健全党的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党章》和县直工委直工发[2017]13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三会一课”活动计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活动目标

扎实开展“三会一课”,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活动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党史,学习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结合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党员进行作风教育。 2、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结合人社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3、组织好支部创先争优活动,讨论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4、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措施,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结合各支部特点,开展支部特色活动。 6、对支部委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工作能力培训。

三、具体安排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大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决议、批示;

2、研究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议或决定;

3、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

4、组织讨论人社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等,提出意见或建议;

5、讨论需要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内容:

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2、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支部建设;

3、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7、组织发展新党员的培养教育、优秀党员奖励和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重要事项;

8、党支部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培训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状态,定期(每季度)研究、 讨论党员发展工作,确定重点培养发展对象,并认真填写每个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表。

(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包括半年一次的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也可推迟召开。会议内容:

1、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2、讨论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

3、党员进行思想汇报和工作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讨论有关党内事务,如评选优秀党员;

5、分析群众思想状态,研究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四)党课全年不少于2次。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党支部要对党课教育活动做出详细计划安排,要系统地学习党的理论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方针、政策,提高党员素质。

(五)邀请联系县领导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在半年和年底党员民主生活会时,邀请联系分管县领导参加局党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听取领导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领导对局班子成员的点评,并将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报告报送联系县领导审阅。

四、有关要求

1、“三会一课”要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同时要积极探索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方式方法,注重特色,注重活动实效。

2、开展“三会一课”,要密切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和特点,创新组织生活形式,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

3、党支部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要给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允许党员对支部工作和领导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三会一课”必须发扬民主,维护党的集中和统一。党支部支委会成员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支部成员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一致;要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提高支部成员的理论水平、素质,以达到提高成员战斗力的目的。

4、认真做好“三会一课”活动记录,注意保存和积累活动资料。

五、加强领导,强化督促检查

局各党支部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党支部要根据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局党组对各支部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党支部、“五星党组织”的一个重要依据。

范文2:党支部2017年度三会一课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委机关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及县直工委(直工发 [2017]1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活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委支部结合本委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有重点的组织好三会一课活动,不断促进党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推动党员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为我县经济和信息化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活动安排:

(一)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支部书记安排提前一周通知,主要活动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支部书记安排提前一周通知,主要活动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本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 ,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成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组长安排提前一周通知,主要活动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 党课:

党课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支部党课教育内容可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每半年活动一次。主要活动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与时俱进,增强党员先进性的教育。

三、具体要求:

1、三会一课在内容上,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我委的中心工作,体现经信工作要求,要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2、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要克服和防止为开会而开会的“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

3、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4、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单独召开,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

5、联系的县领导和委领导班子成员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每位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属预备党员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的不能参加优秀党员评比。

6、委党组加强对 “三会一课”活动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

7、党支部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

范文3:党支部2017年度三会一课工作计划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健全党的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17年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要求,适应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的需要,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把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抓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

三月和四月组织学习《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和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与学校发展、支部建设结合起来,深化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引导党员补足精神之钙、涵养思想之源,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党性原则和政治规矩。

(二)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三月和四月深刻认识、把握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把握今年全国“两会”的基本精神。以政府工作报告为重点,通过学习,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刻认识我国取得的巨大成就,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的坚定性;深刻认识我国创造的宝贵经验,自觉在实践中坚持和运用;深刻认识大会作出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学校内涵发展这条主线,认真做好各支部中心工作,稳中求进,实现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学习培训

坚持把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觉悟贯穿始终,各支部应适时的开展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深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民主集中制教育,引导党员敬法畏纪、遵规守矩,牢固树立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清楚“五个必须”,坚守“八严禁”“十二不准”。

五月和六月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

(四)加强理想信念和中国梦教育培训

七月至九月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教育培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增强政治定力;结合实际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三实小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团队和个人,激励师生学习先进、争做先进。学习后各党员要以心得体会的形式展示学习成果。

(五)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培训

十月至十二月党支部要针对党员普遍关注的改革热点难点和党员思想方面存在的改革顾虑,强化形势政策教育培训,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

(六)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工作方法的学习

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抓常抓细抓长,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立场的学习,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学习,加强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和新时期群众工作方法的学习,引导党员牢记根本宗旨,坚决反对“四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个“四个全面”,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深入一线为广大师生服好务。

(七)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五月、六月、十月至十二月认真组织学习2016年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支委会应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措施;支部党员大会上应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八)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各项党务文件精神。重点落实晋江市委和晋江市教育系统党委下发的各种有关党务工作文件精神要求,全面完成学校党支部指定的本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相关要求。

三、活动要求

(一)坚持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至少应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和一次党课(党课和党员大会可以结合进行),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党课培训时间。党课学习后,参加培训的党员要写心得体会并交党支部留存。

(二)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