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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风廉政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2-10-15 15:20:20

乡镇党风廉政工作计划

乡镇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例1

一、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xx年xx月xx日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根据全县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全镇实际,确定了全镇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制。我镇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明确了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各项责任目标、责任范围。年初,分别与各村党支部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细化到人。

二是狠抓学习,特别是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理解《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中学习、学习交流会、进行《廉政准则》书面测试等形式。不断将学习宣传《廉政准则》活动引向深入。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永葆先进性。

三是是加强制度建设。半年来,进一步修定和完善了《**镇村干部管理办法》、《**镇干部考勤办法》、《**镇计生专干管理办法》、《**镇党政办公室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强干部管理考核,使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有章可依。

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我们对全镇20xx年度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工作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于x月x日全镇经济工作会后,全镇各村、镇直各单位按照签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工作,扎实推进。

三、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我镇把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公信力作为转变机关作风,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措施。

一是大力推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

全镇把党务公开作为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促进各项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手段,多措并举,精心实施,大力推进基层党务、政务公开,有效地推进了党的思想作风建设。

为了更好的做到党务、政务公开,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镇党委、镇纪委在大院内新设立了6块醒目的党务、政务公开固定栏。同时,为了提*部廉洁自律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在镇楼道墙壁悬挂了6块廉政警示彩图。

为确保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镇党委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明确党务公开形式,强化党务公开措施,切实推入党务公开工作。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一是针对干部工作热情不高、群众办事困难这一实际,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大胆探索创新,积极创新机制,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先争优、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作风建设活动,主要以“五查五看五解决五提高”为具体内容,通过查思想,看是否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着力解决"懒"的问题,提高服务意识;查学习,看是否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着力解决“满”的问题,提高综合素质;查工作,看是否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着力解决“假”的问题,提高工作实绩;查作风,看是否雷厉风行、勤政高效,着力解决“慢”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查纪律,看是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着力解决“散”字的问题,提高行政执行力。

二是继续充分发挥**镇"365"便民服务大厅和**镇计生优质服务大厅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在设立的各办事窗口,严格遵循制定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十项制度,按县纪委发6号文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实行一次性窗口服务,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服务体系,实现了政府与服务对象"一线通"。切实解决了群众办事"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加强干部管理。针对机关干部人浮于事的问题,大力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并根据乡镇机构改革,整合人力资源,精简机构设置,压缩事业单位编制,优化重新组合,设岗定责,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定的《**镇村干部管理办法》、《**镇计生专干管理办法》、《**镇党政办公室工作制度》等,加强对镇、村干部队伍管理,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首问责任、承诺办理、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办事制度。通过内外监督、严明执纪等强有力的手段,真正达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激励人的目的,促进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解决强农惠农资金、医疗卫生、食品药品质量、学校收费等方面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各项农民补贴款到位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查处侵害农民利益问题。

上半年,镇纪委对群众来信来访高度重视,及时调查处理。对反映xx村委会主任在办理低保等工作中搭车收费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查处,对所收资金全部予以退还,并依法罢免了主任职务。对反映xxx村支部书记渎职霸权的问题,深入调查,给了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目前,反映曹家村干部违规违纪的事情,正在调查取证之中,通过案件查处,达到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提高思想认识,扎实解决突出问题。

镇党委把整治突出问题与抓好当前工作有效结合,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做到了"两手抓、两促进",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今年3、4月份,镇党委针对计划生育工作被动落后的实际,集中开展了干部作风整治活动。

活动期间,全体干部放弃节假日,白天8点进村入户,调查摸底、查找问题、夯实底子,晚上工作到12点,进行软件业务的完善整理。主要领导坚守工作岗位,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促使我镇计划生育工作由第一季度的全县倒数第4名,跃升为第二季度的全县第5名,彻底扭转了此项工作的落后局面。

农业示范点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帮助指导农民群众合理用药、用肥,实行"三统一",即:统一地膜,统一无公害杀虫农药,统一施用无公害生物有机肥,以达到"低残留、无污染"的标准化生产要求,为此,镇上依托项目实施,从陇西中天公司调运生物有机肥13000公斤,从临洮调运低残留农药辛害首1500多公斤,全部免费发放到农户手中,并给每户群众发放200元的资金补助,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镇直各单位把解决党员干部存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不强,作风拖拉、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摆到重要位置,大力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切实增强推进科学发展的执行力,同时认真解决事关服务对象、工作对象切身利益的问题。

解决问题区分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具备整改落实条件就及时解决什么问题。镇党委、政府根据县纪委文件会议精神,多次召开会议安排强调,在全镇党员干部中杜绝了上班期间打麻将、饮酒等违纪行为。

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乡镇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例2

1、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是明确廉政职责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委2017年工作重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任务合理分解到所有班子成员,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局面;二是注重带头履职尽责,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比如:XX村案件、XX村案件X市长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形成了以上率下、逐级推进的良好局面;三是真督真导、严肃问责,推动主体责任一抓到底。

2、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一是突出纪委纪检监察主业,切实落实“三转”要求,明确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全面落实纪委书记不分管、不参与业务工作,集中精神主抓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工作纪律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等核心工作,并在经费、编制、设备设施上全力支持。二是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在党委领导下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制度体系,努力强化党内监督,时刻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全力维护党的形象。三是积极推广党务政务公开,第一时间公示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作风纪律检查通报、违纪问题处理社会关心的热点信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今年来,我乡积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按照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要求,参照各级各地有关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新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一是重新新修订了机关运行管理规定,年初,结合各级新要求新规定,重新修订了机关运行有关制度规章,明确了干部行为规范、廉政规定、工作制度、办公制度、考勤学习制度、信息宣传制度、值班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十大制度,使单位运行更加协调规范、有章可依。二是制定了《单位党委工作规则》,参照《党委会工作法》、《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制定了办公会议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健全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和直属单位监管办法,从管人、管事、管钱入手,重新修改完善了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请休假、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经费管理和联系直属单位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制度,理论学习、公务接待、出差考察、基层调研等公务行为要求更加严格,运行更加规范。

(三)严格落实党纪党规

1、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一是认真开展八项规定精神学习领会,把八项规定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厉行勤俭节约,创建节约型机关,严格控制租车费、招待费、会议费等费用支出,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采购审批、使用登记制度,减少水、电等能源资源消耗,千方百计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全力规范财务行为,为切实在财经领域贯彻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力求在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等各个环节充分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认真执行工程招投标各项规定,乡村干部不插手一个工程项目,不介绍一个施工队伍。

3、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定不移的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内议事决策程序,不折不扣的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

4、执行党内生活准则严肃开展各项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党员身份,严格执行“”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中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四)学习各级全会精神

今年来,XX乡始终高度重视各级全会精神学习领会,通过各种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四川省十一次党代会、南充市六届六次全会和阆中市党代会会议精神,为召开营造了浓厚思想理论氛围,并自觉内化于心、外显于行,把学习会议精神作为指导工作开展的“指南针”和“方向盘”,在实际工作中进行了严格贯彻落实。

(五)推进作风效能建设

1、开展作风效能活动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XX乡惩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实施意见》,认真治理“庸懒散浮拖”,围绕“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主题,认真查找解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激发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奋发实干精神状态。

2、紧盯重点环节反坚持找准找全“”问题“风口”,紧盯突出问题、重要环节、重点岗位、敏感节点不放,驰而不息纠正“”,确保不犯“老错误”,不增“新问题”。一是把牢财务收支关口,对公务接待、出差参观、办公用品采购、车辆使用进行重点监管,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收支程序和办法。二是把牢重要节点关口,施行春节、清明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节前提醒、从严要求,节中狠抓作风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节后组织重点督查“回头检视”,严防奢靡之风,杜绝“节日病”。三是把牢公共资源使用关口,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及时开展问题整改,确保各项使用符合规范。四是把牢公务接待关口,对检查调研吃工作餐情况进行回访抽查,防止出现中午饮酒、超标准接待问题。

3、加大检查工作力度一是狠抓明查暗访,坚持依法依规常态化明察暗访,继续紧盯关键节点、关键人员、关键场所、关键岗位,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严查快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作风效能明查暗访56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4人次进行了约谈,并督促进行整改规范。二是强化检查考核,乡纪委联合巡视组每季度开展一次作风效能建设情况监督考核,严肃查处“为官不为”、“不在状态”等庸懒散行为;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作风领域,建立健全工作纪律、会议出勤、项目管理督查机制,施行定期通报制度,建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台账》,形成“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讲评”常态化作风督查机制;效能方面,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讲解、认真服务,健全机关效能管理体系。

(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今年,我乡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肃开展违纪违法问题执纪问责,从源头上强化预防处理,建立健全了权力制约与监督体系。在用足用活和党内法规,用纪律规矩管住大多数基础上,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配合市纪委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件,涉及党员干部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乡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各支部“一把手”推动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干部“只挂帅不出征”,没有彻底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导致“单打独斗”。在落实方面,目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较大的动作主要是年初部署、定期监督检查、季度考核“三步曲”,出不出问题的单位、村都如此推进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各项廉政工作的实际作用并不明显。

2、任务内容过于宽泛一是工作任务缺乏差异性,二是责任分解不够细致,三是廉政考核有时流于形式。

3、方式方法比较死板一是结合实际不够到位。二是督促检查不够经常。三是责任追究不够严格。

三、下步工作计划

1、严肃规矩,确保政令畅通真正把党的纪律、规矩立起来、挺起来,确保高线立于眼前,底线记在心中,不抢“黄灯”,更不闯“红灯”,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氛围。

2、转变思想,明确责任担当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业务管理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等同起来。

乡镇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例3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富民强县的战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全面建设一支靠得住、有本事、作风正的高素质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二)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使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得到极大提高,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得到切实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三)重点工作对象:各乡镇党委政府、乡镇直单位、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班子及所属党员干部。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

1、明确学习教育的重点。要重点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五种观念”,即群众观念、政策观念、法治观念、道德观念和纪律观念,倡导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八种良好风气,真正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为政要廉,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2、建立学习教育的制度和机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每年要出台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指导性意见,明确学教重点内容、基本要求,制订好计划。各乡镇每年初要对党员干部集中进行一次教育培训。切实发挥县、乡党校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作用。县委党校要制订好规划,力争在三年内对乡村干部普遍轮训一次。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每期培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作为必学内容。

3、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各乡镇要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乡镇和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利用网站、广播电视、乡镇文体中心、村文化活动室、宣传厨窗、报刊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开展农村基层廉政文化室、廉政文化墙、廉政文化示范户的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巩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精神支撑。

4、创新教育形式。坚持组织灌输与自我教育、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采取参观教育基地、组织巡回报告、观看教育片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二)制订和完善行为规范,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州、县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做到中央提出的“六要六不要”,按照省、州要求,具体做到“十二不准”:1、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2、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3、不准“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和在入党、用人方面搞权钱交易;4、不准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5、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用公款参与经营性娱乐场所活动;6、不准用公款报销或到企业及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7、不准用公款旅游;8、不准挪用、侵占、截留扶贫、救灾资金和实物;9、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10、不准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11、不准参加封建迷信和宗派活动;12、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十二不准”要在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公示。在每年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村民代表大会及述职述廉会上,要把这些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接受监督和检查。为了把村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县委、县政府将制订关于村干部廉洁自律实施办法,请各乡镇认真贯彻执行。

建立和完善廉政谈话、任职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廉政承诺、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等制度。对新任职的机关中层干部、办事处(工作组)负责人、乡镇直单位负责人、村干部必须进行任职谈话;对在廉洁自律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必须进行廉政谈话;对违纪但不够纪律处分的干部要实施诫勉谈话。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办事处(工作组)、乡镇直单位、村主职干部年初要作廉政承诺,并在公开栏或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示,年终要进行述职述廉,开展民主评议。各乡镇财经所要加强对村主职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推进集体财务审计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积极推行乡镇干部在交通、接待等方面的职务消费制度改革,努力规范基层干部的职务消费行为。各乡镇应办好机关食堂,对外接待进机关食堂。村级实行“零接待”。

(三)建立完善基本制度,加强对农村基层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

1、完善民主决策制度。要制定和完善乡镇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群众参与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完善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级的重大建设项目、村级集体经济的承包、“一事一议”筹资管理、救济救灾款(物)发放办法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经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议研究后,必须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2、健全财务监管制度。乡镇、村要把基层财务管理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财务审批制度,严格规定审批权限,落实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村委会要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制度,对本级财务开支情况定期检查,并张榜公布。健全和完善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全面落实村级财务制度。农村村级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已成为农村滋生违纪违法问题和腐败现象的重要环节和领域,由经管部门牵头,要加强农村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把“城(镇)中村、城(镇)郊村”和经济较发达村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使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监督管理走向透明化、规范化、制度化。各乡镇要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村开展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的试点工作。

3、全面深化农村基层“四务公开”制。各乡镇要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基层站所事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凡涉及群众利益和农村发展的重大事项,如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必须进行公开。村务公开要按照建办发[2004]11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农村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抓好落实,并全面推广“1+4+X”的村务公开模式。“四务公开”必须做到真公开、全公开、深公开、常公开,坚决防止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假公开、不公开。

4、认真落实基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的基层组织要参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做法,每年定期召开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做好征询意见、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公开整改各环节工作,上级党委、纪委、组织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加强督促指导。落实纪委领导同下级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5、落实好相关监督制度。强化县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监督。对村要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作为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切实发挥县乡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及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机构的监督作用。各乡镇、村要普遍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聘请党性强、信誉好、有公信力的人担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县直职能部门要抓好对派出机构的行风建设,加强教育和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选活动,各乡镇要加大纠风治乱的力度,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收费和对农民吃、拿、卡、要问题作为纠风治乱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强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乡镇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级推动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1、履行“一岗双责”。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基层站所(服务中心)负责人、村两委干部在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业务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履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对本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对本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签订责任状。各乡镇要制定年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计划,并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责任人和主要责任部门、协助部门的责任及要求;同时党政“一把手”要与分管领导及乡镇所属部门、单位和行政村负责人签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3、坚持检查考核。县将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落实县检查考核乡镇,乡镇检查考核基层站所(服务中心)和村的年度责任制工作。要把检查考核结果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党员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干部提拔任用时,要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的意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的党员干部,不得提拔和重用。

4、严格责任追究。凡不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抓得不力,以致发生重大案件造恶劣社会影响或利用职权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要严格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五)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

1、加强纪委班子和队伍建设。各乡镇纪委设委员5—7人,设专职纪委副书记1名,纪检监察干事1—2名。乡镇机关、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都要设立纪检委员,纪检委员原则上由支部副书记兼任,明确职责分工,并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形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网络。纪委书记必须以主要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同级党委分工时,应分管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纪委书记、副书记的调整和人选安排,须事先征求县纪委的意见,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2、各乡镇要保障纪委、监察室的基本工作条件。乡镇纪委要达到“六有”,即:有纪委、监察室机构牌子,有一间办公室,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有一部举报电话,有一组保密性好的档案资料柜,有一套比较完整的工作档案和文件资料。有条件的乡镇要配备办公自动化设施。

3、加强基层工作。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网络,依法办。网络每季度汇总一次情况,认真排查分析,加强协调督办,遇到重大事情及时汇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当年办结率要达到100%,上级要求的查报件3个月内报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大操大办、腐化堕落等案件。严格实行办案责任制和有案不查责任追究制。对不抓办案、不支持办案或者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处甚至说情干扰办案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当年没有自办案件的乡镇要分析原因,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要向县纪委说明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县委将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并建立由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宣传、政法、广电、民政、农业、财政、经管、审计、教育、卫生、交通、水利、林业、工商、税务、建设、国土资源、司法、文体等部门参加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整合工作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

乡镇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例4

一、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1、拓宽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渠道。结合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县、乡(镇)两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媒体,借助歌曲传唱、文艺演出、广场电影、戏曲表演等多种形式,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影响和效果,要注意发现和挖掘本地发生的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积极利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县、乡(镇)要有计划组织编写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学习教育资料,免费发给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各乡镇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紧抓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2、强化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重点抓好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的反腐倡廉教育。按照分级培训的要求,两至三年内,有计划组织安排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基层站所院负责人参加市集中培训,县对乡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村“两委”班子负责人轮训一遍,乡镇对所管理的干部和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及村民组长轮训一遍。加强对新任职农村基层干部岗前培训,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的农村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乡镇党委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村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

3、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持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严格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4、健全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制度。健全和完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质询听证会等民主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实行村民代表对所议事项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的制度。

5、探索村级集体财务管理的新形式。在进一步完善“村财乡(镇)管”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在坚持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财务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情况下,三年内逐步推行村会计核算和村集体货币资金委托制,建立规范统一的村集体资金管理和财务收支制度。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会计资质,实行会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6、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乡(镇)、村集体资产台账,制定完善监管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和土地、滩涂、水面、林权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通过市场评估确定价格,由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提出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行公开竞价和进行公开招投标,其结果应向村民公开,并接受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村集体一律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7、完善农村为民服务全程制。按照“便民、公开、法制、效能”的原则,利用现有人员和设施,结合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建立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村级代办点,对农民需要办理的事项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对所有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实行“一站式”办结,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一票制”收缴。

8、规范农村基层选举和干部任用机制。扩大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两推两考”(即党员推荐、干部推荐、理论考试、组织考察)试点范围。坚持和规范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两推一选”(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党内选举)和村民直选村委会成员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程序,重点解决选举中宗族势力干扰、贿选等侵犯农民群众民利的问题。

9、严格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上级机关到乡镇开展公务活动不能返回的,一律在乡镇食堂就餐;严格公务接待标准、陪餐人数,严格执行“三单合一”制度。坚持实行村级“零招待”,村、组不准招待上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工作日午间不得饮酒规定。

10、健全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乡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村“两委”班子成员结合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在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勤廉双述,接受评议和质询。认真执行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政档案。落实乡镇党委和纪委负责人同基层站所院和村级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落实基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村级领导班子可参照乡镇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做法,每年定期召开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

11、实行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财政财务的班子成员、基层站所院和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实行离任或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审计。逐步推行农村基层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村两委负责人和从事财会工作的班子成员离任或任期届满的经济责任审计,由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组织实施。根据需要,开展对农村基层干部的任中审计。审计结果要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的质询。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违法乱纪的,要依纪依法处理。

三、全面推进“四公开”工作,提升村民的民主参与能力

12、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务公开。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省编制的乡镇政务公开目录,采取政务公开栏、政务网站、便民手册、社会听证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要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开展乡镇政务公开监督和评议活动。

13、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村级组织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情况、“一事一议”情况、救灾救济款发放情况、村干部的补贴情况、计划生育情况、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和考核情况,以及村民关心的其他事项,全部纳入村务公开内容。村务公开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要逐步从公开栏向村民质询会等形式深化。县、乡(镇)每年至少对公开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坚决防止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假公开、不公开等现象。

14、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农村基层站所和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与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要以“公正、便民、廉洁”为基本要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要明确办事收费项目和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重点公开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问题的事项。把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范围,定期开展评议,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并将评议结果向有关主管部门反馈。

15、积极推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乡(镇)、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外,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党务公开可通过党内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也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开放党员活动室、召开农民群众代表列席的党员大会等形式。

四、抓好党的农村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6、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民生工程等落实情况。完善直补资金的管理和支付方式,积极运用“一卡通”等简便、直接的形式,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收到实际效果。严格执行各项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安排支农资金必须公开、透明,落实支农项目必须实行公示和招投标制度;加强对支农资金的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防止克扣、截留、贪污、挪用等问题发生。

17、围绕强化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实行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认真清理纠正在征地中因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损害被征地农民利益的案件,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加强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留存资金监管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社会保障工作。

18、围绕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防止和纠正乡镇机构改革中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人员以及弄虚作假“吃空饷”等问题,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给人员只减不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乡财县管”改革情况监督检查,规范转移支付和乡镇开支范围,坚决禁止乡镇、村发生新的债务。加强对县直部门、乡镇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和措施的全面检查,防止和纠正不从实际出发、不顾群众意愿、盲目追求进度和“政绩”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

19、健全农村网络和矛盾排查工作机制。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网络,定期摸排可能引发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建立乡镇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班子成员要轮流值日,坚持每天有专人接待群众,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建立健全领导下访接待制度,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完善农村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乡镇矛盾调解组织建设,建立村级员制度,构建多位一体、上下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及时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

20、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深入治理农村教育、农村土地、农民建房、道路修建、水利设施、用水用电、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绿化造林、殡葬改革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坚决制止违反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规定的行为,实行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完善农资经营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行为。

21、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借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等案件。由县纪委组织牵头,整合基层办案力量,统一办案资源的配置。坚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

22、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加强对村级工作指导和监督。乡镇党委要抓好自身和村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定相关的配套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乡镇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例5

要做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就必须注重学习,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系列讲话和中央、省、市、县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特别是抓好对人口计生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奖扶特扶新政策新规定、单独两孩计生新政策的学习,增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和运用的能力,增强推进工作的执行能力,夯实思想认识基础。二是自我剖析学习。按照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部署,通过一系列的学习讨论、深入基础、深入群众活动,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针对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措施。通过问题分析、整改,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加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三是学以致用。坚决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决议、决定指导工作和开展实践,在大事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市、县党代会精神,结合中心工作,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全面进步。

二、服务中心,机关党建扎实开展

以思想政治、干部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机关党建,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为努力提高全县人口计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与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及时研究制定措施,确保决策落到实处,并积极向县委政府反馈情况。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强力推进人口计生各项工作。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围绕群教活动反对“”、正风肃纪、拒收红包礼金、庸懒散浮拖等专项整治活动,计生系统党员干部认真自查,并及时反馈情况。领导班子在群教活动民主生活会中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系统内先进个人和业务标兵不断涌现。今年来,局机关共开展廉政专题讲座3次,班子成员带头承诺,认真撰写心得体会,认真述廉述职,筑起了一道廉洁自律的牢固防线。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按时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务党组研究制度,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切实抓好党务公开工作,党建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认真执行党员“双报到”制度,深入太子洞社区留守老人家庭开展慰问帮扶、义务劳动。

三、强化法治,依法行政切实加强

(一)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一是稳妥推进单独两孩政策实施。3月21日,我省全面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我县迅速召开单独两孩政策专题业务培训会,解读政策,明确申报对象、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通过宣传单、电视、下乡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单独两孩政策,共有118户家庭享受到单独两孩政策,依法办理了《生育证》。二是抓好奖扶特扶政策落实。按照村级评议、三榜公示、审核复查的程序,2014年新增奖扶特扶对象1364人。全县2014年度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对象共计6876人,落实补助资金717.24万元。全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确认准确率为100%。三是兑现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政策。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调查审核、县计生局审批的程序,共完成1781户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审批工作,按政策实行每户120元的奖励标准,兑现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21.372万元。四是积极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将计生“三结合”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积极整合涉农部门的惠农政策,落实扶贫济困、捐资助学、项目帮扶政策。全年新增计生“三结合”户350户,共对1380户计生家庭进行帮扶,在项目、资金、技术方面给予倾斜,使“三结合”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治建设。一是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在县法制办的指导下,我局按要求对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进行建设,让权力在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下运行。二是加强行政审批清理。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的要求,我局共对16项行政审批进行清理,其中继续执行10项,继续搁置1项,新纳入公共服务2项,取消3项。进一步明确了办理条件、所需材料、收费标准,并缩短办理时间,加强效能建设。三是加强乡镇规范化建设。开展“省级计生依法行政示范县”回头看活动,巩固下两、正直、元潭等乡镇规范化建设成果。按照基础资料统一标准制制作、统一规范整理的要求,全面完成对流坝、关田、东榆等5个乡镇计生办的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发挥基层计生协会的作用,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民自治,依法制定村规民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能力显著提升。今年,县沙河镇将营村被评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

四、以人为本,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启动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按照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我县积极启动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以县府办名义下发了国优创建实施方案,县财政预算了专门的创建工作经费,创建工作得到了省、市人口计生部门的大力支持,各项创建工作正有序推进中。二是开展免费技术服务活动。由县计生局、服务站、药管站的政策宣传、技术服务人员组成服务队伍,每月对边远乡村、基层社区、厂矿企业、流动人口聚集点开展一次送政策、送药具、送关怀活动。三是深入开展生殖保健工作。结合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我县深入开展计生“三查”工作,扎实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工作,对出生缺陷高风险人群进行全面跟踪指导。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被省卫计委评为“全省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四是全面开展孕检工作。按照领导干部联乡指导、分片区督查促进的工作机制,抓住春节、元旦、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宣传、组织和动员。2014年全县共1317对夫妇参检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孕检目标任务。2014年10月,全省启动城镇人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策,我县及时宣传动员,先后制定发放宣传单5万余份,共组织了43对城镇居民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五是强化避孕药具发放。通过开展免费发放药具、知情选择、生殖健康知识宣讲等活动,使广大育龄妇女真正了解了避孕常识,加强了自我保护。为健全药具发放网络,扩展避孕药具发放渠道,县药管站在人流量较大的政务服务中心和长途客运站设置了自动取套机,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获取国家免费避孕药具的易得性。

五、筑牢基础,推进人口计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以各级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年初,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与乡镇党委政府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按照考核办法对乡镇计生办实行半年和年终检查考核,并注重强化平时督促检查。全年至少抽出1/2时间深入乡镇、村社指导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科技、政法、发规股的业务骨干,对奖扶特扶政策、单独两孩政策、科技服务、人口信息统计等知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特别是及时对单独两孩政策进行培训解读,确保政策宣传准确,落实到位。县计生局共分片区、分批次举办了6期培训会,并对个别乡镇新任计生办主任进行了单独指导,先后有300余人次乡镇、村计生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县计生服务站、药管站也分别针对孕检追踪随访、药具工作进行了下乡指导。二是加强先进典型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计生系统树立了朱公乡计生办主任李显金、关路乡计生办主任黄廷兰、红光乡服务站站长杨丽华三名先进典型,并通过电视、网站等媒介大力宣讲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广大计生干部学习他们的苦干务实、为民服务精神。三是招考专业人员。今年,我局公开招聘了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充实到人口计生队伍,为计生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加强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抓住节点,深入到石滩乡雪花寺村、双流乡、赶场镇,广泛宣传婚育新风。巩固提升正直、朱公等乡镇人口文化宣传长廊、文化大院。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深入开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计生服务进乡村”活动,先后走进双流乡菩船村、汇滩乡大垭村、北极乡范家山村为群众开展政策宣传和免费服务。在电视台开辟专栏宣传解读计生政策,特别是通过报道县单独两孩《生育证》首发仪式、城镇居民免费孕检等内容,加大了对今年的计生新政策宣传。

(四)强化帮扶关怀,加强家庭发展。一是加强帮扶关怀活动。开展计生贫困女孩帮扶活动,对10名二本以上的女大学生给予了每人2000元的学费资助;对10贫困母亲和留守儿童进行了慰问和看望;对进行摸底排查,协调民政局将全县146人次的失独家庭和124名手术并发症患者,全部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并将311人计生特扶对象养老保险费纳入政府代缴;给22户贫困户、计划生育贫困家庭送去了慰问和关怀。局领导班子成员对手术并发症困难家庭实行“一对一”帮扶,局党组书记亲自深入等乡镇会同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研究帮扶措施,进行慰问关怀,帮助手术并发症患者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二是“挂包帮”活动成效明显。积极配合县级领导抓好挂联村的帮扶活动,先后挤出5万元办公经费,帮助乡村解决饮水、发展产业。对新调整的乡村,我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实地考察,并与村民共同探讨致富途径。分管领导主动与乡党委政府沟通,驻村干部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蹲点走访,掌握了每家每户情况,并针对该村的建设发展制定了五年帮扶规划。三是开展地图抽样调查,加强家庭发展监控力度。按照国家卫计委的部署,先后组织5名调查人员对镇、的5个样本点100户开展入户调查,详细了解并跟踪记录家庭经济收支及发展情况,确保上报到国家数据的真实和完整。

(五)强化信息建设,加强PIP平台建设。一是加强信息核查。比对公安、统计等部门的人口信息数据,深入村社、农户认真核查统计,开展人口基础信息的核查修正工作,各乡镇计生办组织人员修正错误信息11万余条,进一步提高了人口数据的准确性。二是开展多元信息采集。结合人力资源、医疗救助、民政救济等途径,实行办事采集、入户采集等方式,开展了多元化人口信息采集,不断推进人口统计工作健康发展。三是开展信息直报工作。投入专项资金,将镇、元潭乡共40余个村纳入人口信息直报试点,人口信息直报面进一步扩大。

(六)强化流动人口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一是认真落实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共管部门的职责。二是加强流动人口信息核查,各乡镇落实人员负责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我县流动人口协查信息回复率达98%以上。三是为流入人口提供免费孕检、免费技术服务、避孕药具发放等,实现服务均等化。四是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建设,开展流动人口信息比对,先后修改错误数据近21万条,有效地促进了流动人口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水平。

六、廉洁自律,“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

(一)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一是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奢靡之风,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用8个“禁止”、52个“不准”、中央“八项规定”等党纪党规规范言行,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二是围绕作风建设、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制度,通过观看反腐败工作警示教育纪录片、作风建设廉政承诺、拒收红包礼金承诺等方式,抓好班子廉政建设。三是领导班子率先垂范,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和亲属,未出现公车私用、、收受红包等现象。

(二)落实部门廉政责任。加强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督促制订符合实际、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层层分解“反腐”责任,对违规违纪的行为绝不护短,更不偏袒。加强教育党员干部廉政学习,抵制各种诱惑,加强监督管理,扎实开展行风评议,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热、难点问题,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营造拒腐防变的良好氛围。定期在计生系统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七不准”、“十禁止”等各项规定,认真督查计生“奖、特扶”等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严厉查处从中谋取私利的行为。

(三)着力构建惩防体系。按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督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公车使用等制度,形成了一套系统、科学、合理、适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事务管理与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政勤政,保证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和实效性。

乡镇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例6

一、突出工作重点,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了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市委丁书记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十分重视,多次就相关工作作出批示。市纪委在年初的八次全会及向市第五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中都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市相关涉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加强政策指导。各县(区)纪委及乡镇(街道)纪委坚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要工作任务,紧紧抓在手上,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强化监督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

二是坚持执纪为民,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维护和发展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深入开展基层站(所)行风评议,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通过举办行风热线、开通直通车、组织领导干部下访等,畅通农民群众渠道;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和省、市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洪泽县通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促进基层站(所)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市经济开发区、清河区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保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坚持把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全面实行了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淮安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考评办法》、《淮安市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村、站干部用权行为,加强了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组织形式的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制度,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加强了对农村基层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盱眙县在全市率先建立“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制度,为农民群众提供了参政议政的平台;淮阴区严格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管理,制定新的“三资”管理办法;金湖县对村级财务实行报前会审,堵塞了村级财务管理漏洞;楚州区积极推行农村医院“药医分开、药房托管”改革,着力破解农民群众看病贵的难题;清浦区建立村(社区)干部廉政档案,涟水县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采购项目监管等做法,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有的地方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摆上应有位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不够好;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体制还存在不适应、不完善的问题;少数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强,违纪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建好“四大平台”,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建好“四大平台”,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一)全面开展“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活动。各级党政组织要把开展“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活动,作为深化村务公开、基层站(所)办事公开,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要作为点评会活动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对点评会上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或建设性建议,要落实承办单位、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一般问题7个工作日内办结,疑难问题15个工作日办结。办理和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群众反馈和公示。对点评会上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整改情况包括办结率、解决率、群众满意率,乡镇纪委要进行跟踪督办和回访考核。对该办不办、群众不满意的,要加大督查力度,限期办结;对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要严明纪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各基层站(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基层站(所)参加点评会活动,帮助基层站(所)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点评的结果,要载入干部的考核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干部业绩评价、任用提拔、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加快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服务基层群众的新载体,上半年,各县(区)要拿出1到2个乡镇先行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6月底之前,在各乡镇全面推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按照“能进则进、一事一地、充分授权”的运行原则,凡与经济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都应努力进入中心办理。项目进入中心后,原单位一般不得再受理。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能力强、服务优”的要求,从相关部门现有人员中选择年纪轻、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派驻到中心工作。部门人员较少的,可整建制进入中心。各窗口单位必须授予窗口工作人员充分的审批权限,让他们全权代表本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中心要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管理与考核体系,确保规范、高效运转,同时,还要形成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进一步深化基层站(所)行风评议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切实加强对基层站(所)的行风评议。评议由市行评办牵头,县(区)行风办和市各主管部门分别对基层站(所)进行评议。行风评议内容根据基层站(所)的工作职能,重点围绕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办事公开等方面,由市直主管部门确定。要把评议与纠风工作的各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评、建”相结合,认真开展排查和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解决。各被评议的基层站(所)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研究制定并落实好行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和目标要求,既注重评议结果,更注重评议过程,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着力推进民主理财,加强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要建立以群众代表为主的民主理财小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初要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原则,认真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预算方案必须要有民主理财小组参与制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向村民公布。年末要实事求是地编制年度决算方案,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向村民公布。要建立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登记保管制度。购置、变卖、报废固定资产,须经村集体研究,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的发包、租赁经营,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实行公开招标。要通过建立村级新增债务申报制度和村级债务预警制度,严格债权债务的管理。在坚持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村有资金乡镇代管,确保集体资金安全。乡镇要有计划地对所辖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认真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跟踪督查。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全局,涉及面广,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明确工作重点,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主角。县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本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级“两委”班子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具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有关部门特别是垂直管理部门对派出的基层站(所)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县(区)、乡镇纪委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组织协调,要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整合县乡纪检监察力量,探索建立村级纪检监察机构,完善农村基层纪检监察体制。建立并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群众依法参与的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要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为教育重点,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在乡村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理想信念和权力观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当前,尤其要组织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通过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和法纪意识,自觉用《意见》提出的“六要六不要”规范自己的行为。要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乡镇和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与农村创业文化、普法教育相结合,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村文化长廊、报刊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形成勤奋、进取、诚信、尚廉的良好社会风气和价值导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支撑。

(三)狠抓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形成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要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当前乡镇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在履行职责、为民服务中容易发生的问题,深刻剖析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深化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民主评议、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通过强化对农村基层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切实解决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流于形式等问题。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同时,要严明纪律,狠抓制度的落实,对严重违反纪律和制度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和纠正,以维护纪律和制度的严肃性。

(四)强化督查考核,保证工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和有效措施。县(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投以足够精力,县(区)纪委常委会要定期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加强指导,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推进工作的开展。要围绕“四大平台”建设,加强组织协调,加大督查考核的力度,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予以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予以解决。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要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每年底,县乡要将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四、抓好当前工作,谋划全年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深入开展

新的一年已经开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紧抓好当前在手工作,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经验,为今年工作做好准备。

第一,全面完成去年目标任务。去年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做了大量工作。我们要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要求,对去年以来的工作进行对照检查,对已经完成的工作,要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对完成的不好或没完成的,要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及时查漏补缺,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春节就要到了,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文明祥和、清廉节俭的春节。

乡镇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例7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全市农村基层组织的责任意识、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和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着力构建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40个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为重点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总体目标是:2012年,确保有20%的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达到示范点标准;2011年有50%的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达到示范点标准;2012年全部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达到示范点标准,并辐射带动周围镇村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再经过3-5年努力,力争所有乡(镇)、20%左右的村(居)达到示范点标准,并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三、创建标准

(一)乡(镇)主要标准

1、组织领导。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资料齐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纪检组织机构健全,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独立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配置齐全;党委每年年底能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支持纪委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无增加农民负担案件,党群干群关系密切,社会和谐稳定。

2、廉政教育。廉政教育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有场所,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计划的安排集中轮训、短期实践培训、专题讲座等;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选择一些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教育基层党员干部;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改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

3、制度建设。乡(镇)党员干部、基层站所人员行为规范制度健全;建立和完善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党员干部监督制度和财务审计制度;建立乡(镇)、村(居)主要领导廉政承诺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约谈等制度;完善乡(镇)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制度;落实对乡(镇)、村(居)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推行乡(镇)纪委介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等制度;强化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乡村两级为民服务全程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范,服务到位。

4、监督检查。实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村到人,督查和指导包点村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工作,相关制度资料健全;联系相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聘请村(居)级廉勤监督员,建立村(居)级廉勤监督组织,发挥村(居)级廉勤监督组织作用;完善监督考评体系,把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村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强对落实强农惠农等各项政策的督察检查,重点检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各类农业补贴资金兑付情况和农村低保、新农合基金、教育经费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纠正各种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乡(镇)接待室,及时调处矛盾纠纷;及时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5、“四务”公开。认真落实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制度,乡(镇)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有高质量的公开栏,及时、全面公开乡(镇)、村(居)重大事项以及廉政承诺、服务承诺等内容,设有廉政监督举报箱、举报电话,确保党员、干部及农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同时指导所辖村(居)和基层站所全面落实党务、政务、事务、财务公开制度。“四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群众满意率较高。

6、经济社会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健康稳定,在本县(区)范围内排位靠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申请示范乡(镇)的,在百分制考核总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所辖村达到创建总体目标进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近两年内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近三年,乡(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创新、有成效,经验做法在县(区)以上范围得到推广。年度内,乡(镇)范围内没有到县(区)以上关于违反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损害农民群众利益、增加农民负担等问题的集体访或越级访。

(二)村(居)主要标准

1、班子建设。村(居)“两委”班子执行力、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围绕村(居)中心工作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目标,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绩效考核。

2、廉政教育。以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为抓手,采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农村崇廉尚洁良好氛围。廉政文化队伍和活动场所健全完善,做到“八个有”,即:

(1)有村(居)廉政文化活动室。设有廉政书籍专架、书籍达50册以上。

(2)有一套廉政电教设备,每年至少组织党员观看2次以上反腐倡廉电教片。

(3)有一个固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内容。

(4)有一处以上廉政文化景观或廉政公益广告,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内容。

(5)有一批农村党风廉政制度上墙。

(6)有一支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监督员姓名、联系电话对村民公布。

(7)有一个村(居)务、财务、党务公开栏,按时公布相关资料、资料齐全。

(8)有一个村(居)廉政建设监督信箱或民意信箱。

3、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村(居)干部行为规范,村(居)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完善以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和“一事一议”制度;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村(居)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4、监督检查。村(居)级监督组织健全,群众监督渠道畅通、有效。村(居)干部通过勤廉双述、民主评议、政绩公示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对“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满意率较高。

5、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及时、内容完整、程序规范、监督到位;村(居)民议事程序规范,村(居)级事务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交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有书面记录材料。村(居)有为民服务全程接收室,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对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满意率较高。

6、群众处理。建立健全问题排查化解机制,并有专人负责,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档案资料齐全。

7、经济社会建设。村(居)经济社会发展健康稳定,在本乡(镇)范围内排位靠前,村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全县(区)平均水平。

申请示范村(居)的,在百分制考核总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两年内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年度内,没有集体访和越级访等情况发生。近三年,村(居)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创新、有成效,经验做法在县以上范围得到推广。

四、评选表彰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参加对象原则上为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其他乡(镇)、村(居)也可申报参评。评选一般一年进行一次。

(一)自我评价。每年第三季度开始申报,各申报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单位围绕创建主要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行自我评价,形成书面材料10份(附申报表格)和电子文档,报所在县(区)纪委。申报材料,要经乡(镇)或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二)认真初核。各县(区)纪委在申报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总结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初核。根据考核总体情况,择优推荐“示范点”申报对象。

(三)审核表彰。市纪委在第四季度对各县(区)纪委推荐的示范点组织抽查或开展明查暗访,择优予以表彰,授予“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称号。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被表彰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一定奖励,县(区)纪委配套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动态管理。市纪委对已表彰的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对标准执行不严格、群众满意度低的示范点,视情况给予停牌、摘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乡镇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例8

我县县委、政府及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从组织、制度、监督、考核上,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形成“齐抓共管”,建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纪委牵头,组织部、政法委等14个相关单位部门组成,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安排部署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任务,检查和督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协调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决议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成员单位予以落实。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通过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今年,通过联席会议部署,各部门开展有关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项目7项,解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100多个,切实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二是在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上设定“三员一岗”新模式。我们在村支委中确定1名纪检委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反映基层意见和建议,监督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政策、法规、制度等。在村委会成员中明确1名廉政信息员,及时反映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应对措施,使农村廉政预警网络得到进一步建立健全。在老干部、老党员、老退伍军人、老教师中聘请1名村员,收集、反映、代办村民事项,参与村接待,配合调处件,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在无职党员中确定1名党风党纪监督岗,职责主要为监督检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对“六要六不要”行为规范的遵守、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的执行、基层干部述职述廉等工作,参加对农村基层干部评议、质询、年度勤廉考核等,引导村民支持和参与廉洁干部、廉洁家庭、廉洁村组、廉洁乡镇创建活动。三是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做到了四个延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乡镇签到村。年初,全县21个乡镇分别与259个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和责任,年终按照目标要求逐项考核,严格奖惩。廉政档案建到村。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实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如实填写报告表,连同村级签订的廉政责任状、村级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一同归档。目前,全县259个村廉政档案基本健全,进一步扩大了对村两委主要党员干部的监督范围。廉政谈话到村。由乡镇党委书记负责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廉政谈话,乡镇纪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村两委其他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一年来,已对218名农村党员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有效防止了不廉行为的发生。党风廉政教育到村组。在春节前对全县21个乡镇党委委员和政府领导班子副职、259个行政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共600余人进行分片集中学习培训,县纪委派出成3名常委分别向参训学员讲授了廉政党课。

二、以注重制度创新为关键,源头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出台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礼金上缴制度》。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象延伸到村级主要干部。通过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全县151名科级干部补报了自2003年以来个人有关事项176项。通过村级主要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要求向村主要领导干部提醒谈话19人次,及时有效防止了不廉洁行为发生。此两项制度所形成上报的信息分别在去年8月、10月被中纪委网络版“情况交流”栏目采用,起到了总结新经验、推广新做法的作用。二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行为。县监察局联合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等6个部门出台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个人驾驶公务用车和规范公务人员驾驶摩托车的制度》,并向全县公车驾驶员和各单位主要领导发出一封公开信,要求驾驶员管好车钥匙,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进行监督。加强了对县乡二级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监督,经常性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去年来,对2名乡镇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务用车进行了诫勉谈话。今年,对7名科级领导擅自驾驶公务用车进行了提醒谈话,书面承诺报纪委备案。三是公益事业项目招投标向乡村级延伸。为规范乡镇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打造农村廉洁工程,出台了《**县乡镇公益事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5万元以上公益事业项目要求进行招标投标,乡镇纪委严把项目核定关、招标程序关、招标纪律关,进行全程监督。同时,乡镇实行项目工程派驻纪检员制度,实行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直到项目竣工。2006年以来,全县21个乡镇已对23个新农村项目建设工程派驻了31名纪检员,及时纠正了5起有违纪苗头的行为,查处和处理了3件村干部扰乱重点项目建设施工或挪用工程款案,3名村干受到党纪处分,避免项目工程建设损失300万元,挽留投资项目4个。四是实行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点是加强对来信来访多、村收入多、征地补偿费多的村实行直接审计,同时规定每个乡镇每年审计面不得少于本乡镇行政村总数的30%,近二年来,全县通过乡镇审计的村、组达385个,清查不合理开支40.7万元。

三、以实行为民服务新机制为重点,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新貌

一是实行为民服务全程制。在全县21个乡镇均成立了为民服务中心,对来人、来电、来信申请办理的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

“零距离”服务。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了工作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为民服务全程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建立了中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绩酬挂钩考核办法等工作考评制,签订岗位责任状,明确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分明,考核有据。推行了公益性事业采取购买服务、定岗服务、委托服务等方式,在服务程序上按照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进行,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做到受理的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为民服务向村组延伸,健全为民服务全程网络,全县每个行政村、每个村民小组聘请了为民服务员,帮助群众代办申请事项,有效形成了县、镇、村、组为民服务联动,群众办事形成了

“大事不出乡镇、小事不出村组”的方便快捷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县已设立村级代办点240个,为民代办事项2203件。二是推行双向承诺制。今年来,我县推行村级组织、党员干部“双向承诺制”,即村级组织根据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向乡镇党委和党员群众作出双向公开承诺,党员同时向村党组织和群众作出双向公开承诺,在党组织和群众的双重监督下兑现,违背承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确保承诺,对“双向承诺”规定了承诺主体、承诺内容、承诺事项,实行“季度汇报、半年督查、年度评议、表彰奖励、诫勉谈话”五项工作制度,做到“承诺时间、组织公开、建立台帐、进行评议、规范建档”五个统一,同时,加强督促落实,形成年初承诺、年中查诺、年底评诺的长效机制。目前,全县259个村、8448名党员干部已作出承诺12670条,整改意见建议760条。三是以“五制”推行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四公开。公开考评制。将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签订责任书,量化任务,明确职责,综合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民主评议制。把公开工作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务公开监督员对公开工作的民主测评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服务承诺制。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编号消结,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点题”公开制。凡是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都将其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结果等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公开事项如变更、撤消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县政府网站对“百姓心声”群众网上报道的问题,要求主管单位5个工作日内必须回复和解决。目前,已接收群众网上点报公开办事事项352件,按期回复率100%。责任追究制。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蒙骗群众、侵犯群众民利、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四、以努力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为保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力度

乡镇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例9

(一)指导思想

1、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努力建设具有*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保廉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2、整体规划。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融入全区工作大局之中,整体筹划,互相协调,全面推进。

3、实事求是。坚持因地制宜,使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措施、办法,适应形势,切合实际,便利管用,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4、注重治本。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预防并举,逐步加大抓本治源力度,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与条件。

5、突出重点。对公共权力集中、自由裁量权大,特别是涉及“权、钱、人”的重点部门和领域,重点防范,加强监管。

6、规范统一。对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及时总结、完善、推广,努力建设一个相对统一的规范体系。同时,将保廉体系建设与提高党政机关工作效能结合起来,保廉洁,促高效,争取最大的社会效益。

(三)工作目标

7、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具有*特色的保廉体系,使我区的反腐倡廉工作逐步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

8、腐败发生率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9、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廉洁意识不断增强,全区的廉政氛围更加浓厚。

二、方法步骤

10、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抓住工作重点,明确努力方向。

11、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把保廉体系建设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统一起来,每年通过制订、完善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保廉工作的具体任务、要求和措施,增强可行性、可操作性。

12、整体推进,相互促进。各镇乡(街道)、各部门把保廉体系建设融入整体工作、大局工作之中,做到两者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落实,克服“两张皮”现象。

13、督查指导,着力深化。区纪委(监察局)等部门定期进行督查指导,及时了解方案实施情况,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边建设、边整改,不断深化、完善保廉体系建设。

三、建立和完善教育预防机制

14、完善大宣教格局。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重点。

坚持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通报制度。区委每年召开一次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出分析和通报。

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分析、通报制度。

15、深化“廉政文化”建设。运用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和形式,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发挥《中国廉政文化丛书》在宣传、教育、研究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廉政文化研究机构,系统挖掘廉政文化内涵。

16、抓好党风廉政日常教育。利用“”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上好各个层次的党风廉政教育课,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区委党校重要班次的教育内容。办好“*廉政网”。在区级新闻媒体开辟党风廉政教育栏目。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编好《*廉风》进行示范教育。不断拓宽教育领域、创新教育载体,使党风廉政教育生动活泼、喜闻乐见。

四、建立和完善源头防腐机制

(一)强化对公共权力的制约

17、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清理、整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强化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有效制衡权力。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实行联合审批、部门会签、窗口办理,积极探索网上审批,逐步发展电子政务,提高办事效率。

18、规范招投标中心运作。通过加强设施建设,制定有关规则,健全监督机构,形成“统一进场、办管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督”的运作模式。

19、强化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管理职能。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彻底脱钩,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社会化监督职能。

(二)强化对公共财政的管理

20、完善会计核算中心建设。在完善“银行单一账户、资金集中支付、会计网络核算、信息实时反映”模式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运行范围。继续清理规范各单位银行账户,推进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模式。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方法,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机制。

21、规范镇(乡)财政管理体制。根据《*区镇(乡)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建立“一所一站两中心”(镇乡财政所、会计服务站、镇乡行政和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中心)的财政运行机制,实行集中核算、收缴分离,形成体制规范、监督有力、服务高效的新型镇(乡)财政管理体系。

22、加强对财政性建设项目的监管。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资金预决算、工程招投标工作。建立财政性项目审计中心。建设、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按照《*区财政性建设项目监督办法》确定的职责,加强对财政性建设项目的监督。

23、逐步推进职务消费改革。探索公务接待、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办法。

24、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实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逐步扩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积极推行网上采购,简化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完善监督体系,建立投诉机制。

25、加强对国有(集体)、国有控股资产的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国有独资、控股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严格国有投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因、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损失的有关人员的责任。加强对非经营性国有(集体)资产的监管。

(三)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

26、完善干部选拔提名、推荐、决策机制及干部考察、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行全委会民主推荐党政机关、镇乡(街道)“一把手”和区级机关重要副职岗位制度,实行全委会票决制。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对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严格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健全用人激励制度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

完善考察办法,拓宽考察渠道,实行任用干部差额考察制度,继续实行拟提拔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制度。

根据干部不同层次、不同职务的特点,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按规定实行年度考核、届中考核和届末考核。

27、落实领导干部交流和回避制度。完善部门、镇乡(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掌管人财物审批权等敏感岗位和重要部门的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的交流制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28、建立领导干部正常退出的相关制度。制定领导干部辞职制,完善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的制度和办法。探索制定领导离职、辞职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规定。完善领导职务任期制。

五、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29、加强党内监督。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点抓好对领导班子正职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出国(境)审查审批、诫勉谈话等制度,每年结合述廉评廉开好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案发单位开好指定内容的民主生活会。开展党代表常任制有关工作的探索,充分发挥全委会作用。各镇乡(街道)、部门按照《*区镇乡(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和《*区区级机关党政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廉政责任谈话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监督谈话制度,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

30、加强人大监督。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积极探索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措施,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公开化。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及时地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评议。加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力度,完善预算监督机制,形成规范的监督程序。完善人事任免制度,规范领导干部述职评议工作,依法履行撤职、罢免等法律手续。

31、加强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民主协商程序和通报制度,定期听取各方意见。完善政协委员视察、评议制度。开展政协委员与执纪执法部门联合检查活动。

32、加强专门性监督。

加强行政监察。充分发挥行政监察机关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加强执法监察,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贯彻执行《*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积极开展效能监察。

加强审计监督。切实加强对公共财政的审计监督,积极实施财政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镇乡财政等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完善领导干部任内、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指导、规范镇(乡)内部审计,推广对村主要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加强对侦查羁押、审判、执行等司法环节的法律监督。

33、加强群众监督。深化部门、镇乡政务公开工作,提高的透明度。不断深化一年两次的村务公开制度,推广重大村务村民公决制度,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充分发挥经济环境监察中心、廉政投诉电话和外商投诉电话的作用,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完善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等制度,规范网上举报,鼓励署名举报。

34、加强舆论监督。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适时进行跟踪报道。

35、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加强法人、企业、中介机构的信用建设,培育个人信用。

36、建立廉政测评预警机制。定期对部门和行业风气进行调查、测评,强化分析,及时了解、掌握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六、建立和健全法纪约束机制

37、严格执纪执法。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党组织认真查办职责范围内的案件,区纪委集中力量查办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38、加强查办大要案的组织协调工作,形成办案合力。加大对腐败分子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发挥经济手段在遏制腐败中的作用。

七、组织领导

乡镇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例10

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1、加强学习,增强党性原则。一年来,自己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廉政准则》等法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别是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创先争优”、“文建明工作法”学习推广及作风建设活动,自己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思想作风进一步改进,党性原则进一步增强,科学决策、科学发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2、增强宗旨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主持制定了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工作规划,认真开展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成德南高速公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各项工作,年内实现固定资产投资800万元,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6946元,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开展乡人大主席团各项工作,依法完成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办理工作,认真开展视察评议活动,促进县乡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坚持基本国策不动摇,认真抓好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婚育服务、奖励扶助、违法处理等计划生育各项基层基础工作,认真开展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清理征收工作,人口目标计划全面完成,计生工作质量明显提升。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规划意见;认真抓好组织发展,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完成了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开展“三级联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全面启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党员的先锋模范作风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对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高度重视,做到了领导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全乡无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案件大幅度下降,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

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和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和规定,认真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和村民自治,乡村两级的的人事安排、资金管理民主规范。

2、带头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

(1)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班子团结。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乡镇党委议事规则》,坚持党委集中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和原则问题由党委会议决定,没有搞个人说了算,自觉维护大局和整体利益,进一步增强了班子的内部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