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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工作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2-08-02 19:52:28

食品企业工作总结

食品企业工作总结例1

一、基本情况

本次普查工作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工商、卫生、农业、统计、食品药监等有关部门给予了全力的帮助和支持,特别是镇、街道、村委会在普查第一线做了大量的协调联络工作,使普查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普查任务下达后,我局迅速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及普查办公室,落实乡镇普查工作联络人员12名,确定了普查方案。本次普查共出动普查人员936人次,普查10个镇和1个开发区。

本次普查涵盖了我市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食品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与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生产企业,对于界定不清或介于可普查可不普查之间的小作坊、小摊店、前店后坊等,一律进行了普查。普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区域分布、企业数量,企业规模、资质、性质、生产品种、卫生状况、执行标准、生产条件、检验能力、原料控制、技术力量、体系建立等。并对所有被普查企业的地理位置用卫星定位仪进行了精确定位。

本次普查到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各类作坊、摊店等总数为316家,其中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14家,属流通领域或餐饮消费领域的各类作坊、面点店202家。114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大型企业2家;中型企业11家;小型企业101家。

二、全力以赴开展普查工作

开展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局没有普查工作经验,人手不足,加之时间紧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对这项艰巨的任务,全局干部职工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员发动,全力以赴,通过不懈努力,终于完成了普查工作。主要做法和措施有如下5个方面:

1、积极组织和落实各项工作

我局作为负责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职能部门,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视,接到普查任务以后,立即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普查人员队伍,随后召开部署普查工作会议,确定普查方案,明确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普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定了以监督科、质检所、稽查大队为骨干,其他科室分片负责的基本模式,抽调人员建立起一支专职普查队伍。将全市划分为六个片,组成六个专门小组,分片包干开展工作。在各镇及开发区的大力支持下,落实普查工作联络员12人,构建镇村两级普查工作联系网络,这对今后开展监管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

2、加强有效宣传工作

我局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积极宣传本次普查的目的、意义,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组织全体普查人员学习培训《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和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思想认识和行动的高度统一。同时加强与各镇分管领导的沟通汇报,及时将上级的要求和在基层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沟通。通过广泛的宣传报道,普查工作家喻户晓,取得了企业对政府普查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3、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普查工作

我局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普查工作。一是迅速制定普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分工,明确每一阶段工作要求,对参加普查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保证普查工作对象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统一、格式统一、时间统一。二是迅速组建六支普查队伍,构建镇村两级普查工作联系网络,发挥基层协管员和联络员地熟、人熟、企业熟的优势,保证了进村入企业顺利,也确保了普查工作的准确性。三是开展普查试点工作。按照普查要求,我局按企业规模大、中、小确定了几家试点。通过试点,掌握了普查方法、填表要求以及普查所需时间等,并及时完善普查工作方案。四是给予必要的物质保障。为提高普查的工作效率,我局为各普查小组配备了数码相机、gps定位仪等设备,局办公室及时调整用车计划,保证普查用车。五是不断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强力推进普查工作。我局领导十分重视这次普查,在每周的局长碰头会和每月的局务会议上都把普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讨论研究。10月份省局也对我局普查工作进行了实地督查。

在普查过程中,我局根据企业暴露出的问题,在普查的同时做好服务和规范工作。具体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普查与宣传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相结合,使企业加深对负有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认识;二是普查与监管相结合,对企业不规范的行为及时告知,对存在有严重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三是普查与服务相结合,为

企业改善生产环境、完善生产条件、执行标准、出厂检验以及需要申领许可证等方面提供现场咨询服务,解答他们的疑难问题。

三、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本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存在一定局限性

本次普查虽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保证普查质量的措施,但普查结果仍存在一定的

局限性。一是缺少普查工作经验。二是季节性食品生产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影响了普查材料的完整性。三是有些小型加工企业无财务报表,其产量、销售额、利税等只能估算,但因其市场份额极小,统计误差不大。四是个别小企业不肯配合,一定程度影响了普查的准确性和普查进度。

2、部分小型企业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隐患

食品企业工作总结例2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立足以人为本,着眼长治久安,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宗旨,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小作坊为重点,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查清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数量、产品类别及质量状况,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为逐步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

2、解决区域性、行业性存在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切实加强对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和整顿治理,探索规范我区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的做法及经验。通过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明显增强。

3、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得以建立。

4、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初步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坚决遏制,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得到保障。

5、扶持一批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优良品牌,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帮助一批规模虽小但有益于社会的企业,使其逐步规范;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条件的企业,将其淘汰出局;严厉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犯罪分子,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逐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秩序,优化经济环境,提升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水平。

三、工作重点

1、整治的重点品种:麻辣食品、乳制品及含乳饮料、调味品、腐竹、豆腐、蜂蜜、枣制品、面粉、大桶水、腌渍菜、即食食品;

2、整治的重点地区:周边城乡结合部;

3、整治的重点对象:一是有不良生产经营记录及产品质量不稳定的小企业小作坊;二是无证、无照且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卫生环境恶劣的小企业小作坊。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顺利有效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市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协调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各单位的工作,收集、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五、工作步骤

按照省、市政府工作安排,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年9月1日开始至年8月31日结束。按照宣传发动、普查建档、分类指导、治理整顿、总结验收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10日前)

各单位应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办公厅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查及整治方案。要组织食品生产加工业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提高他们的诚信守法意识和自查自纠的自觉性。

(二)普查建档阶段(年9月11日至年11月10日)

1、普查范围:普查对象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齐全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作坊类食品生产加工点;不明示企业名称的食品加工点;季节性的食品生产加工点。凡是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无论证照是否齐全,均应纳入普查范围。

2、普查内容:按照附表1、附表2、附表3内容要求逐项进行普查,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产品类别和质量安全状况,做到企业证照情况、产品类别、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检验能力、产品流向“七清楚”。

3、普查方法:通过“进村、入户、进厂”的办法,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逐户进行全面排查。普查情况要一户一表填写清楚,不得缺项漏项。

4、确定企业质量安全等级:在普查的基础上,对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28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结论确定质量安全等级;对28类之外的其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参照审查通则和相关产品审查细则,并结合平时掌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条件、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和遵纪守法等情况,综合判定企业是否具有较强、一般、较弱或不具备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据此将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由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质量安全等级。

5、建立企业质量信息档案:各单位普查信息要逐项录入《省食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要保证录入信息的准确、及时,建立详实的企业质量信息档案。

(三)分类指导阶段(年11月11日至年2月28日)

在对企业进行分类的基础上,采取不同措施区别对待。对A类企业,督促其持续保持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采取措施支持其进一步上规模、上水平。对B类企业,督促其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同时督促和帮助其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对C类企业,进一步完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给予一定的整改期,并落实重点监管的措施;对经整改后生产条件、卫生条件仍不合格的,转为D类企业。对D类企业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实施关停并转;对其中无证无照、黑窝点的D类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各部门要根据企业不同的质量安全等级,制定并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和确定不同的监督检查频次。

(四)治理整顿阶段(年3月1日至7月15日)

1、各单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区分无证无照、证照不全企业,对能够完善提高达到必备生产条件的,督促其尽快申办相关证照;对根本不具备必备生产条件的,要报请人民政府依法取缔。

2、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进度和无证查处的要求,以婴幼儿奶粉、白酒、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用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食品为重点,加大对无证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在周边地区无证生产的企业,坚决责令停止生产。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恢复生产;对暂时不能停止生产又达不到准入条件的企业,各单位要上报政府,确定企业名单,确定整改要求及期限,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一律报请政府依法取缔。

3、对有证有照但生产条件较差、达不到市场准入要求,而当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离不开,且正规企业产品不能正常供应,地处偏远地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在政府允许的前提下,有条件地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存在,但必须采取专项措施,进行严密监管。各单位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列明企业名单及产品种类。

4、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生产条件较差、未达到准入要求的企业,通过区域整治、集中生产、股份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专业合作等多种模式,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联手做大、整合作强、规范发展。促使市场准入产品目录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基本达到市场准入条件;市场准入产品目录以外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在工艺、技术、原辅料、产品检验等方面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得以基本解决。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明显增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5、限期整改和地处偏远、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要满足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基本条件,要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标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要明确承诺其产品销售地域范围。原则上,其产品只能在本乡镇、本村及周边地区销售。承诺书要在生产加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并报质监部门和镇、办事处留存。

6、对季节性、临时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实施开业歇业申报制度。在其开业或歇业时,应向协管员或监管员报告,协管员和监管员要及时向质监部门和各镇、办事处报告。小企业小作坊开业前,质监部门应组织技术人员、协管员和监管员对其卫生状况、生产条件和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进行核查,符合要求的方可准许开业。

(五)总结验收阶段(年7月16日至8月31日)

按照专项整治活动的目标和阶段要求,区政府组织验收工作组对各单位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建档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企业普查建档不合格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要推倒重来。力争一次通过省、市政府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各级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各单位要统一领导,切实履行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组织实施当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涉及质监、食品药品、卫生、工商、监察、公安等多个部门。这次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由质监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公安、监察等部门、五办一镇等基层行政组织联合行动,分片包干,共同负责做好各自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建档及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情况。

对妨碍或干扰普查建档及专项整治工作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阻碍普查建档及专项整治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联系公安、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予以严肃查处。

(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各单位要切实与各行政部门通力合作,切实摸清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小作坊企业数量、规模、从业人员情况、产品类别、生产状况、卫生环境等;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主动与卫生、工商等部门联系,掌握已办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将所有普查数据信息全部录入《省食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建立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息库,为逐步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

(三)明确重点,分类监管。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按照企业规模及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确定企业质量安全等级,针对不同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尤其是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各单位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将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三无”食品和生产环境脏乱差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同时还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1-2个有代表性的区域性或行业性存在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典型地区,确定一批重点整治的小企业小作坊。明确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治理整顿。

(四)严厉查处,依法取缔。要组织几次具有一定规模和声势的联合执法行动,着力打击城乡结合部、农村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行为,坚决取缔城市周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小作坊,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没有基本质量控制措施,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及产品质量低劣等行为。特别对有不良生产经营记录及产品质量不稳定的小企业小作坊实行重点监管。对无证、无照且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卫生环境恶劣的小企业小作坊,要报请政府按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为守法生产、诚信经营的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建章立制,着眼长效。要从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着手,切实加大治本力度,巩固和深化整治工作成效。要以维护食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全面提升食品企业生产力水平和管理水平为根本,以建立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为方向,以完善食品标准和检测技术为基础,以强化区域监管责任制为保障,以落实市场准入等各项监管制度为手段,坚持扶优与治劣、监督与服务相结合,促进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自律三方面作用的发挥,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

食品企业工作总结例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国、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确保规上工业企业不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属地整治为主原则,县经信委牵头负责祁山镇、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的专项整治。

(二)整治任务

对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加强监督检查和规范化管理,推进食堂办理证照和完善制度,防止发生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加大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分析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现状,明确工作目标及重点,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要针对存在的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制定本企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8月1日至10月15日)

1.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认真总结近年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梳理、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

2.重点规上工业企业根据食品安全的要求逐一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采取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经信委对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执法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将整治行动中有效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整治工作目标。对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经信委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领导小组,企业指导科承担委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食品企业工作总结例4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一届七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坚持治理整顿与产业振兴、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并重的工作原则。

为使专项工作得到稳步开展,我局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裴兴毕局长任组长,各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业务股,由张学文兼任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局党组研究制订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工作按要求有序开展。

(二)落实具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全面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和食品生产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可溯源”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企业自律机制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逐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非食品原料、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四位一体”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努力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县食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制订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各阶段的工作要求,确定重点,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总结以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结合日常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

(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2008年底到2009年4月,我局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开展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清查整顿,我局联合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对辖区范围内的1家食用酒精生产企业,2家白酒企业和10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车辆58台次,与全县范围的3家企业和75家小作坊都签订了责任书和食品添加剂备案表。

(二)完成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整治

我局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检验、专项监督抽查、巡查回访制度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立使用原料台帐制度,质量安全承诺、限区域销售、不使用定量包装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的查处。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全面推行“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两报告”的区域监管责任制,初步建立政府、部门、乡镇监督员、企业四位一体的监管网络,形成“政府监管、村民自治、行业自律、企业自负、责任共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治理整顿力度,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全面建立以“可溯源”为核心的追溯体系。

通过整治,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实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分类监管,逐步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食品生产加工秩序进一步规范,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更加完善;全县除小作坊外的15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10种产品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截止上半年我县15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共获得许可证17个(其中康丰、天潭一家多证)。304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已达100%。严厉制裁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和实施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切实抓好日常监管

一是继续开展全县生产加工食品企业和小作坊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现动态监管。目前全县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5户,小作坊304户。按照以食品安全风险高低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分类监管”的原则划分,在普查建档的319户企业中,a类企业2户、b类企业1户、c类企业12户,d类企业304户,占企业总数的95.30%,7人以下小作坊300户,占企业总数的94.04%。

二是抓住重点,深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把好生产源头关。我局在企业办证中,深入企业生产现场进行积极帮扶,不断促进企业和小企业、小作坊升级改造,做大做强。全年共有2家企业通过了换证审查,4家食品加工企业按期进行了年度报告审查,目前,在我局的帮助指导下,2户小作坊正在改造申请取证。继续加强企业证后监管工作。在去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调查建档的基础上,通过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监督抽样、巡查回访等证后监管方式对我县生产企业进行动态监管。

三是监督与服务相结合,提高企业生产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在企业监管中,监督与服务是有机联系的,有效的监督是为了更好地服务,高质量的服务能促进监督的发展。目前,我县规模食品生产企业较少,90%以上的为小作坊,小作坊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在食品企业监管中我局始终坚持监管与帮扶并重、整治与发展并举的原则,大胆探索既有效监管小作坊又能促进小作坊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思路。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继续开展“服务企业百日行动”,深入了解企业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实际需求,听取企业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针对企业提出的要求,制定服务方案,多次亲临加工现场进行指导和帮扶,推行“公司+散户”监管模式,促进我县石斛、茶叶、火腿、核桃油制品等特色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发展。为适应我县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局按照我县石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顺利完成了石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并通过了考核验收。《紫皮石斛》标准于3月5日通过省级审查,6月16日经省质监局批准,为推进我县石斛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是抓住重点时段、重点产品进行重点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清明等节日,针对大米、食醋、酱油、小麦粉、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茶叶、糕点、糖果等节日热销产品开展专项检查,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五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我局积极探索适合我县实际的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模式,确保对这类企业监管到位。我县在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中进一步规范小作坊的生产、销售行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严格检查食品生产小作坊,要求小作坊全面建立使用原料台帐制度,严格要求做到不使用定量包装和限定区域销售。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不足。一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按规定要求的各种台帐记录不全,食品添加剂备案登记、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台帐记录简单;二是县级监督机构技术力量匮乏,无相应的检测设备,再加上县级食品加工行业面广点多,人力、物力有限,严重制约着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添加剂存在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很多小作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仅凭经验或依靠实际生产需要,没有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四是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到位,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知之甚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食品企业工作总结例5

1我国食品工业的发展现状

2011年,食品销售市场总体呈现繁荣、稳定、产销两旺的局面,实现食品工业总产值78078.32亿元,同比增长31.6%,占全国工业总产值9.1%。全国规模以上食品企业31735家。食品工业实现销售产值76540.2亿元,同比增长31.6%;产品销售率98.03%,比上年同期提高0.10%。食品市场向多元化、优质化、功能化、方便化方向发展。新产品不断涌现,食品工业产品结构进一步调整,食品品种档次更加丰富。产品细分程度加深,精深加工产品比例上升。全国各省区食品工业快速协调发展,各地食品园区及产业集群建设蓬勃发展,带动区域经济繁荣。从数据看,中部地区6省快速发展。其中,湖北、安徽、山西、江西等4个省市食品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超过40%,天津市食品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超过60%,增速在全国各省市区中列第1位。虽然我国食品工业经济总体呈现出生产强劲增长、销售同步上升、市场丰富充足、效益有效提高的局面。但我国食品工业发展仍处于战略机遇期,既面临继续保持较快发展的重大机遇,也面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保证食品安全等重大挑战和压力。

2河南省食品工业的发展现状

素有“中国粮仓”之称的河南省是我国第一农业大省和第一粮食生产大省,发展食品工业具有资源、产业、市场和区位四大优势,产业发展具有巨大潜力。河南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工业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使河南省食品工业快速增长,成为事关全局的战略支撑产业,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10年来,从卖原料到卖产品,河南省食品工业产值始终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全省食品工业企业总产值约6000亿元,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突破3000家,完成工业总产值突破5000亿元,连续5年稳居全国第2位。食品工业占全省工业的比例达到14.3%,是全省最大的支柱产业。小麦粉、速冻米面食品、方便面、饼干等产品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37%、72%、27%和31%,均居国内首位;味精、饮料酒等位列全国第2位;鲜冷藏冻肉、白酒、果汁等居全国第3位。骨干企业不断壮大,涌现出了众品、大用、思念、三全、白象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河南省食品工业领域的品牌优势开始显现[2]。截至目前,河南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中,有40%来自食品行业。在食品行业中,中国名牌产品26个、中国驰名商标15家。在现有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实现河南食品工业的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发展壮大河南食品工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是河南“十二•五”时期发展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家支持河南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河南的食品工业产业化水平必将进一步提高。

3河南省食品工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食品工业具有产业链长、行业跨度大、产业关联度高等特点。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河南省食品工业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3.1产业链条不完善,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偏低

具有全国优势的小麦和肉类加工绝大多数是以初级加工为主,适应目前消费结构升级的方便、功能型食品发展较慢。“市场-制造-种植与养殖”一体化的产业链条不完善,还没有形成全产业链集团发展模式。另外,以现代物流为手段,加工、贮运、配送、零售等环节产业链整合不足,尤其是冷链物流体系尚不完善[3]。

3.2企业平均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

规模以下食品企业占80%,质量安全水平低,行业“小、散、差”的状况尚未得到有效改变。

3.3技术装备水平不高,研发创新能力不强

多数中小型食品企业配套食品装备发展相对落后,缺少现代化的成套流水线,物耗与能耗偏高,无法承受高昂的设备进口成本,产品销售仅限于逐渐萎缩的传统产品市场。缺乏高新技术的运用,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或废弃物二次开发不足,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较低。另外,食品企业整体研发投入不足,研发能力不强,关键技术自主创新率低,部级技术中心和检测中心建设不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的比例也偏低。

3.4食品工业技术水平落后,工业化水平不高

河南省食品品种结构相对比较单一,产品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不高,竞争力弱,转化增值能力较差。

3.5企业规模化水平低,产业集中度较低

据统计,2008年河南省规模以上食品企业共有2638家,而山东省则为5714家。许多食品加工企业生产规模小,管理落后,市场份额及资源配置向品牌、资本、规模优势的大型企业集中度较低,乳制品、肉制品和速冻食品等行业还缺乏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资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还较低。

3.6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暴露出诸多隐患问题

食品安全是食品行业的生命线,是食品品牌之根。近年来,双汇含“瘦肉精”猪肉、华英死鸭流入市场等事件时有发生,暴露出河南省食品安全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3.7食品原料基地建设有待推进,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

建立原料基地,是发展、壮大食品工业的基础和保证。“公司+基地+农户”的食品产业模式尚不稳定,大量食品企业的原料生产基地比较分散,还不能适应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4]。

4加快河南省食品工业发展的策略

做大做强河南省食品工业是实现中原崛起的必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4.1紧抓优势促发展

要充分发挥全国最大的粮食生产基地和畜禽养殖大省的优势,依托骨干企业,提高中高端面制品比例,壮大肉制品规模,加快发展乳制品,形成国内最具竞争力、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力的面制品、肉制品和乳制品三大主导优势产业。另外,充分发挥河南丰富的资源优势和区域优势,加快发展安全性好、品质佳的生态食品、保健食品和旅游食品,满足广大民众对健康、安全、美味食品的要求,并促进河南省经济的快速发展。

4.2有效实施全产业链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1)依托监管部门、行业和企业,充分发挥协会及科研机构作用,加快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大质量标准实施力度,在已建立的食品标准体系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该标准体系,以促进食品工业发展,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同时,大力开展重要标准的宣传、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的标准意识和执行标准的自觉性。(2)围绕净化产地环境、保证食品原料质量、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制定一系列科学的法规和制度,着力构建法规完善、监管有效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3)加强食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立部级食品检测中心,要求企业加强自我检验检测,不断提升检测能力,对食品供应链进行全程监控,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更重要的是加大源头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测。(4)推进食品企业诚信建设,建立诚信管理体系、评价体系等,建立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信用档案,打造诚信企业和诚信社会。(5)积极推行ISO9000、ISO22000、HACCP、ISO14000以及GMP等体系认证,以其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尤其是大力开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使其向标准化、系列化和产业化的方向发展。(6)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食品企业负首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在种植、养殖和加工、流通等环节使用违禁品的违法行为。(7)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管理系统和信息网络建设,建立食品安全数据库,形成市、县、企业、市场等4个层次的食品安全网络体系。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8)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和食品召回制度,严格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制度。

4.3大力实施品牌战略

整合资源着力打造形成区域性国际知名品牌,提升河南食品工业的整体国际品牌的推动作用,形成区域品牌效应。

4.4促进产业升级换代

以部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建设可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的食品工程技术创新平台。充分发挥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积极开展重大关键技术研发,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层次的科研合作,为食品产业优化升级提供支撑,不断巩固提升河南省的产业地位和竞争优势,并建设和完善覆盖全省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和推广交易信息网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4.5建立完善现代物流体系

完善食品流通体系,加快大型村和标准化的食品批发市场建设,进一步优化市场结构布局,提升市场物流配送功能,形成完善的食品流通网络。加快技术改造和信息化步伐,实现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的转型,着力整合现有的物流资源,培育大型第三方食品物流企业和集团。

4.6营造有利于食品工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在国家和河南省扶持农产品深加工的各项优惠政策基础上,制定落实河南食品行业的税收、土地、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重点支持食品行业加工快速发展。加大对食品工业园区和生产基地建设的投资力度,加快园区与基地建设步伐,强化河南食品的特色与优势。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扶持优势食品企业尽快上市。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和外资投资食品工业,鼓励和争取更多的知名食品企业落户河南。

4.7培育壮大新型龙头企业

针对河南省食品工业企业散、小、差等问题,大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引导中上企业向产业集群发展,注重集群发展,建设食品产业集聚区,建设食品工业园区,逐步建设全产业链企业集团,努力从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推动食品企业向规模化方向发展,带动食品行业快速发展。

4.8切实抓好食品原料基地建设

食品企业工作总结例6

通过治理,使得全县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把好两头、管好过程”质量内控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生产加工环境安全卫生状况进一步明显改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肉制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更加明确,“规范生产、诚信守法”质量诚信建设机制得到巩固。

二、整治重点

1、加强对猪肉、鸡(鸭)肉等制品生产企业的原料进厂监督检查。所有肉制品加工企业的原料畜禽肉必须选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经兽医卫生检验检疫,并有合格证明的产品。不得使用非经屠宰死亡的畜禽肉及非食用性原料,决不让疫病死畜禽肉进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2、推进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食品监管员应根据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年119号)(下称《监督检查规定》),结合《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和《肉制品生产许可证细则》的要求,重点检查获证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从原料到产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是否符合要求,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条件是否保持良好,原辅材料和成品应分开存放,避免生熟交叉污染。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依法对原辅材料进行索证索票,相关采购明细和产品销售明细记录等可溯源原始资料妥善保存。重点检查原料库、成品库的温度是否符合产品明示的保存条件,避免生产环节的微生物污染。重点检查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出厂检验能力,对委检项目是否开展产品委托检验。重点检查企业履行质量道德承诺情况,企业法人、质量管理人、从业人员是否经过良好质量安全培训教育,胜任本职工作。

3、对肉制品进行监督抽样检验

三、时间安排(整治工作自年8月31日起至年12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至9月30日)。各食品监管员要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各乡镇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实际情况,细化目标任务,明确重点,落实责任,通过宣传发动取得社会的广泛支持,扎实推进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基层组织、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作用,认真查找肉制品监管工作的遗漏或盲区,进一步摸清区域内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情况,完善基本信息录入,建立质量监管台帐。要及时组织开展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教育,明确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促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生产,守法经营,不断强化每一个肉制品生产加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提升每一个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能力。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1、各食品监管员依据《监督检查规定》,在抓好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向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下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发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要求企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自我排查、查漏补缺,抓好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如实填报《肉制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各监管单位及时掌握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自查自纠动态情况,积极为企业在开展自查自纠和升级改造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各食品监管员对照《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以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考核标准等内容,依据《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有计划性地组织开展现场评审和质量监督抽检,对经现场考核达标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重新签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检查中发现获证企业不能满足必备生产条件,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做好回访。检查中发现有使用疫病死畜禽肉等原料及工业用亚硝酸钠、工业用过氧化氢、工业用淀粉、工业盐等非食用材料生产加工肉制品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3、我局将积极协调与卫生、工商、商务等政府职能部门对不具备食品安全生产条件的肉制品生产加工点进行集中整治,从根本上规范本区域内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大力推进肉制品食品市场准入工作,积极帮扶肉制品生产加工点升级改造,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对摸底调查和检查中发现无工商营业执照的肉制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及时抄告工商、商务部门依法查处取缔,同时报告县、乡(镇)人民政府。

(三)总结验收(月1日至12月20日)。稽查分局要及时分析、总结工作,积极探索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我局将根据确定的专项整治目标和任务,组织人员对各辖区专项整治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查,迎接市局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放心肉工程”事关民生。我局的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由稽查分局负责。分局要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好此项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各级质量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精心编织质量安全监管网,延伸工作触角。

食品企业工作总结例7

(二)以建立严格的奥运食品生产监管机制为重点,建立起抓住核心、突出重点、覆盖全面的奥运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抓牢抓实核心企业监管,深化细化重点企业监管,全面做好奥运期间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三、监管重点

(一)定点供应奥运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和供奥运食品生产加工备选企业;

(二)为奥运食品配送中心供应货源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三)接受前两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四)奥运期间面向北京、上海、天津、香港、秦皇岛、沈阳、青岛7个赛区城市及区域销售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五)奥运期间面向国内著名旅游城市销售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六)生产加工假冒奥运食品的违法企业。

依据与奥运会的紧密程度实施分类监管,(一)、(二)类为核心企业,(三)、(四)、(五)类为重点企业。

四、监管措施

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分计划部署、具体落实、控制应急、总结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计划部署阶段(20*年6月26日起至20*年7月10日)

局各监管片结合实际,制定奥运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或方案。

(二)具体落实阶段(20*年7月11日至20*年8月7日)

1、局各监管片对6月份的涉奥企业调查结果进行再核实、再确认。

2、核心企业实施驻厂监管。我市范围内目前尚未发现核心企业,要密切关注新产生的核心企业的信息(具体企业以国家质检总局名单为准),一经发现,要立即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定点供应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质检食监〔20*〕143号)和《全省质监系统奥运食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管工作方案》(浙质发〔20*〕27号附件1)要求,切实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3、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控。一是对重点企业保持获证条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能保持获证条件的,立即责令停产,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照规定吊销其生产许可证;二是加大重点企业的巡查和执法力度。根据企业状况和产品的风险程度加大巡查频次,尤其要加大对高危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三是对重点企业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并监督企业严格实施出厂批批自检,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得出厂销售。四是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在省质监局实施监测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风险监测工作。增加监测的频次、扩大监测的覆盖面,总结分析发现的质量问题,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实现从源头抓质量、保安全。

4、小作坊实施严格规范。一是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督促小作坊业主认真按照承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二是严格限制小作坊产品销售范围,按照规定限制销售,并加贴标识。三是加大小作坊产品监督检查频次,发现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立即责令整改,消除隐患。

5、违法企业实施严厉打击。充分发挥镇(街道)质监员的前哨作用,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排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奥运食品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生产有毒有害食品和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重点食品实施专项抽查。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密切相关的米面制品、瓶(桶)装水、干制水产品、茶叶、豆制品(豆芽)、小麦粉、大米、米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等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同时加大后处理力度。对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召回不安全食品,并暂扣食品生产许可证,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对于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建议上级部门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控制应急阶段(20*年8月8日至20*年9月30日)为控制应急阶段

1、保持高压态势,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进行严密监控,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

2、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公布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及相关的重大问题时,要按照*市质监局下发的《关于建立全市质监系统奥运安全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台质发〔20*〕107号)要求,迅速启动应急相应机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及时妥善处置,力将事件的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四)总结阶段(20*年10月)

及时总结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上报*市质监局食品监管处。

四、工作要求

(一)认识到位。要高度重视奥运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奥运安全形势,彻底消除麻痹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急动员起来,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监管工作方案实施监管,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市涉奥食品生产企业不出问题。

(二)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保障奥运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奥运期间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保障奥运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江维平担任,副组长由江欣、王礼文担任,成员为各室科队所负责人。

(三)协调配合。各室科队所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协调一致。同时还要注意沟通,整合监管资源,不留监管死角,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食品企业工作总结例8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食品市场体系为总目标。针对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防打结合,以防为主。按照强化源头治理,强化监管前移,强化预警预案的工作方针,推动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的全面开展并取得实效,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促进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下列阶段性目标:抓好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清理统计工作,摸清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的现状;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得到进一步打击和遏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存续、退出的监管机制;规范企业行为,确保市场主体合法,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显著好转;提高监管水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落实监管责任制,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供依据和条件。

二、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以食品生产企业中的定型包装食品(指按一定量,一定标志并由固定包装而构成的一个零售单位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为主。各街镇乡要对辖区内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普查,必须深入每家每户进行现场检查和登记。

三、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开展全面检查,做好基础数据统计。各类基础数据统计是开展专项整治的首要任务。各街镇乡要按县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联合制发的《专项整治情况统计报表》的要求,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注重实地检查、现场查验,做好记录和统计。对每个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类型、职工总数、资产总额、生产品种、品牌、产量、卫生状况、质量检测以及证照等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归口统计汇总。摸清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的状况,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掌握基础数据,了解企业实情,为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二)清查主体资格,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审核市场主体资格,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同时持有合法、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是否按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超出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严格各类证照的发放条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对证照不齐的企业依法予以规范或取缔。

(三)检查生产条件,健全生产卫生管理制度。围绕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环境条件、储运、包装等方面进行审查。卫生部门重点检查生产场所卫生条件是否合格,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是否有效,是否掌握基本卫生知识;各种设施是否齐全并能正常使用等。对生产环境恶劣,卫生状况差的企业,要责令停业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重点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地方标准和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

(四)严查产品质量,构建多重质量监控体系。质监部门要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的原材料进货把关情况;生产、检验和仓储是否按规定进行;对产品标准的执行情况、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大力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开展质量监督,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

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监管,督促食品经营户建立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收缴市场上的不合格产品,追查源头,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秩序。逐步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经济户口”,做好“信用记录”,将食品生产企业纳入全县企业信用监管体系。

(五)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要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行为的执法检查和商品质量的抽查力度。依法重点查处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冒用他人商标、名称、包装的行为,以及利用广告或其它手段对商品质量作虚假宣传的行为。对违法活动猖獗和相对集中的区域,集中力量,重点整治,查处和取缔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和窝点,依法从严查处相关责任人,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及时依法重处。

(六)加大治本力度,力促长效监管。在大力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合理布局,调整结构,依法经营;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引导企业建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自律机制。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新的管理办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与长效监管机制相适应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卫生质量监管体系,使食品卫生质量有根本性好转。

四、工作步骤

整个整治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月26日至3月5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整治工作重点,制定检查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3月6日至4月10日,为检查督查阶段。各街镇乡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各项基础数据统计,摸清摸准情况,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由县工商局会同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街镇乡的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4月11日至4月17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各街镇乡要对照工作目标认真做好专项整治检查总结验收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街镇乡负责,工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经县政府研究,并请示县委同意,决定成立县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张和强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陈云国、县工商局局长杨心健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法制办、县计经委、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县企业发展局、县目标办、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工商局内,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街镇乡对本地区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负总责。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并于3月1日18时前上报县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正确处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的关系,正确处理阶段性任务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关系。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迫切要求,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举措,是提高监管水平,确保食品安全的客观需要。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纪律,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将整治工作稳步推向前进。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专项整治,文明执法,杜绝随意执法,执法扰民的现象发生。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决不能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对拒绝、阻碍和暴力抗拒执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尤其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负责,要确定1位分管领导参与专项整治工作,指定相应的业务科室抓好具体工作。各街镇乡要严格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开展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协同,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整治合力,避免多头执法和无序监管。

(四)强化行业管理,促进行业自律。县计经委、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县企业发展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行业管理,狠抓行业自律建设。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的作用。主管部门要引导食品生产行业其制定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使企业通过承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食品企业工作总结例9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纪委、市食安办的部署要求,积极呼应百姓对食品安全的关切,通过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集中整治与规范,消除生产加工环节中存在的校园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强化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努力保障校园及周边的食品质量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放心、安心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时间、范围

本次校园食品专项整治从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整治范围包括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对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校园大宗食品中标企业名单,掌握各自辖区内供应校园大宗食品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供应校园食品的种类、数量、供应学校的具体名称以及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等。在地方食安办的统一牵头下,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调查,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方法,对相关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数量、基本信息、产品种类、生产情况、执行标准及基本质量状况等进一步掌握,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二)针对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食醋、乳制品、肉制品等7类校园重点食品及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结合前期排查情况,确定重点企业逐一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回访力度。突出对相关食品企业的生产卫生环境、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检验报告记录、原辅材料库及成品库储存条件、产品分类放置、食品添加剂使用及关键控制过程记录、人员健康卫生情况、产品生产日期、定量包装及出厂检验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逐项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加大违法查处力度。

(三)通过严把证前审查和证后监管“两关”,加强对涉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积极做好对相关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加大对企业发(换)生产许可证过程中的审查力度,严把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关;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必备条件的持续保持,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同时严格生产许可的退出机制,对有效期满未延续的生产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及连续两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坚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企业、直插现场)的要求,加大对相关企业的突击检查力度,对企业存在超范围生产、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无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安全隐患,对在检查中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如通过整改能够符合发证条件,应积极指导其整改取证,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安办书面进行汇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专项治理予以整顿规范。

(五)加大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预警。积极参与校园食品集中监测方案的制订及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抽检经费落实的基础上,对米、面、油、肉制品、乳制品等校园重点食品和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加强防腐剂、甜蜜素、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指标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物质的检测,同时扩大风险监测产品的覆盖面和抽样范围,组织对大米、面粉、肉制品、食用油、糕点、桶装水等食品跟踪风险监测,防范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开展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制定并完善相关预案,对校园食品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刻实施整改、召回等后处理措施,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六)强化培训与服务,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超前主动作为,联合我市相关高校,组织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员开展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出厂检验能力考核、教师赴企业实践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质量问题,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七)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结合“五·一”、“六·一”、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走进学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水平安全意识。同时也可组织学生到食品企业参观,鼓励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自觉开展行业自律倡议,通过多种形式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以强烈的责任感,迅速动员,深入、细致地组织开展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把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三位一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的优势,量化目标,细化任务,层级负责,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市局将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

食品企业工作总结例10

(二)工作措施

1.培植粮食龙头企业,优化企业资源配置。重点扶持现有的12个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加快膨胀发展。年内,力争已纳入第一、二批国家粮食局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点支持的粮油产业化企业通过重新审定。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争取纳入第三批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企业名单内。年内,全市区域内龙头企业粮油加工总量、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

2.转换经营机制,做活粮食购销。进一步调整经营思路与策略,找准切入点,谋求解决和突破粮食企业与农户的衔接,凝聚粮商优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一批新的经营项目和突出产业特色的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以掌控粮源为抓手,改变内购外销为主的传统方式,大力开展外购外销、外购内销,培植购销新亮点,扩大增收渠道;优化结构布局,扩大粮食收购网点、储存库点以及便民连锁店的覆盖面,逐步形成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地储库、国储库为主体,以其他购销网点为辅助的合理布局网络。

3.发展厨房工程,提升服务水平。广泛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整合市区早餐加工供应资源。年内,“放心早餐车”力争发展到350辆以上,日上市早餐品种百余个。全市城乡便民粮油服务店(点)发展到400多个,“放心粮油食品销售店”发展到50家以上;放心粮油食品销售量达到10万吨。

4.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服务新农村建设。采取“粮食订单”方式,建立农企合作机制,增加农民收入。全市粮食企业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到25万亩,带动农民增收1000万元。

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粮食经济结构调整

(一)工作目标:2013年,全市粮食企业完成技术改造、创新项目10个,总投资1.2亿元。开发新产品8个,认定绿色食品品牌发展到7个。全市粮食企业进出口总值增长幅度不低于10%。工业制成品出口量占出口总量的比重达到75%。

(二)主要措施

1.科技创新,优化粮食产业结构。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面粉加工企业、花生出口企业、饲料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充分利用粮食系统各种资源,拉长粮食产业链条,搞好粮油精深加工。

2.深化改革,优化企业组织结构。进一步调整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国有粮食企业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发挥资源优势,激发企业经营活力,拓展企业发展潜能。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改制力度,稳步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良性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3.提高质量,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立足以质取胜,调整进出口结构。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控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通过引进新项目、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不断优化外贸经济结构。

4.龙头带动,优化农业种植结构。鼓励粮食企业以“订单”方式,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专用、优质、稳定的优势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大力推广普及一批良种农产品,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年内确保有机、无公害花生种植基地不少于15万亩,高淀粉地瓜订单不少于10万亩。

三、实施“三个确保”,保证粮食行业稳定

(一)工作目标: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建成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粮食质量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