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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模板(10篇)

时间:2022-05-15 19:56:50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例1

二、工作任务

1、健全农业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执法人员全员学法,行政管理人员经常学法。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讲法制度;落实机关人员、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和考试制度;组织开展对执法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及专门法律知识的培训。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抓住重要农事季节,利用各种载体,采取送法下乡、法律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向管理相对人、农民群众尤其是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法律和安全责任意识。

3、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保持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成果,积极修订完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提高示范单位创建水平,努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4、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要强化生产源头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整顿,狠抓大要案查处,完善信用监管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活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坚持标本兼治和属地管理原则,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抓住关键季节,以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要求,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要认真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按照“突出主题、集中时间、上下互动、讲求实效”的原则,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业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5、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大检查,确保农产品的生产基地无污染,不使用禁用、限用农药,并严格执行农产品采摘安全间隔期规定,开展农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督查。

6、深化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以加强源头治理、整顿市场秩序和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为目标,积极探索开展农资信用评级工作,探索实施农资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办法。

7、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健全机构、有精干队伍、有配套设施、有完善制度、有工作成效”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执法机构建设、规范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成效。

8、认真执行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认真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审验培训考核,规范执法证件申领,做好执法证件审验,建立执法人员管理档案,完善证件管理制度。

9、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申报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备案审查、定期清理、绩效评估等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0、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在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法制办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的集中评查或互查活动,以查促优,以评促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1、提高农业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意识。建立健全农业重大行政决策制订过程中的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一系列制度,完善和执行重大决策内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实施监督和评估,逐步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12、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把依法行政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在全委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对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13、完善农业生产事故及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农业生产事故和各类应急事件处理运行机制建设,提高农业生产事故和应急事件调处能力和工作力度。及时处置各类纠纷和突发事件,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突发事件的损失和影响。

14、完善土地流转维护农村改革成果。加强全县土地流转指导,引导群众规范土地流转,减少矛盾纠纷。

三、工作要求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例2

(一)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省市局部署安排,积极落实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评定方法,细化评价标准,跟踪了解和指导评估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情况。(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继续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认真开展违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有关业务科)

(三)落实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要求,清理、减少和调整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管理职能转变,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努力营造统一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落实后续管理规定,加强指导,保证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准确适用;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

(四)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税务。(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办公室、有关业务科配合)

(五)完善常态化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推进系统督查,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决策部署与重要工作安排,并在上级局指导下在全县地税系统试行电子化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提升督查工作成效。按照省局部署,上线运行升级版(2015版)行政管理系统收文管理模块,加快收文流转,实现收文办件闭环管理,强化跟踪督办,进一步提升办文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效率。(落实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六)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融合县政府和市局两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完善全县地税绩效管理指标。应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实时监控、阳光考核,全面构建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继续开展绩效管理创新活动,鼓励制度、技术、管理及服务等创新工作。(落实单位:监察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七)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推行项目库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预算准确性和执行率,推进系统依法理财。(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

(八)落实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质量,增强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公开性和公信力,强化文书说理效果,落实省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试行)》、《宁德市地税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在重大税务案件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5类执法文书中推行应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九)进一步完善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督促全县地税系统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严格责任追究,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纳服科、稽查局、监察室)

(十)加强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宁德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不断调整和优化审理程序,继续推行书面审理,发挥政策审核和把关作用,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指导和推动全县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一)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提高办理复议、应诉案件的质量和水平。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复议职能作用,积极受理、公正审理,鼓励调解、和解,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根据总局、省局、市局要求和我县地税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进一步巩固税收执法督察信息应用机制,提高督察线索查找技术及数据式执法督察水平,提升执法督察工作质效。完善税收执法督察结果应用机制,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加强督察结果应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提高执法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执法督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依法落实税收政策,提高税政管理水平

(十三)落实各项税制改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围绕落实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等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提升政策宣传效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风险管理和效应分析,查找政策落实、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管理,提升政策执行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计财科)

(十四)继续做好“营改增”工作。按照总局、省局、市局“营改增”工作部署,做好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业等行业“营改增”工作。加强地税、国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办理纳税人征管基础资料移交,推进无缝衔接,防止出现“两不管”真空地带,确保圆满完成“营改增”任务。(落实单位:税政科牵头,征管法规科、信息科等配合)

(十五)加强重点行业营业税管理。落实不动产、建筑业项目登记管理,利用税源监控网络,强化工程项目和以票管税双向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比对分析,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税源跟踪,应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管理风险,增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收入规模占比较大的重点行业管理的主动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加强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加强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旅游业营业税管理,努力堵塞税收漏洞。(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计财科)

(十六)加强所得税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不少于72%。全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强化高收入者征管,加强个人所得税系统推广应用,推进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七)强化财产和行为税管理。根据省局部署,启用财产行为税分税种纳税申报表,实现涉税信息集中采集、数据口径统一。加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管理,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试点。推行车船税联网征收。强化土地增值税预征、清算和审核管理。(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八)强化大企业管理。继续推进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深化国际税收管理,加强非居民税收分析,提升税收分析质量和税源管理水平;着力查处重大避税案件,拓展反避税工作领域;规范税收协定执行,加强“走出去”企业管理和服务,积极动员“走出去”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时申报境外所得,办理所得税抵免。(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

四、强化税费征管,推进收入质量管理

(十九)着力提升收入质量。依法科学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认真做好减免税核算工作,坚决防止“空转”、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实现真实、没有水分的增长。完善税收质量评价办法与指标体系,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与整改组织收入中的苗头性问题,促进依法征税。(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十)提升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组织实施升级版办税服务标准化,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学习和业务培训。规范业务操作,结合总局《纳税服务规范》,持续优化、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一)贯彻实施新《税务登记办法》和新征管法。落实新《税务登记办法》,加强与国税部门协作,开展税务登记基础信息比对,提高税务登记完整率,降低税务登记差错率,提高财务报表报送率等,进一步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管理。适时开展新征管法出台后学习、宣传、培训,贯彻和组织实施新征管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二)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意见和风险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办法,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上线运行税收风险分析平台,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在全县推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十三)全面实行税务登记证照电子化工作,配合省政府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推行网上申请资料受理、网上文书送达、移动办税等服务,努力打通网上办税“最后一公里”,打造贯通全程的电子政务,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税。(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纳服科、信息科、有关业务科配合)

(二十四)推进税费同征同管。抓好缴费基数管理,加强对基层的跟踪指导,配合人社部门适时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费情况检查工作;加强税费数据比对、分析,防范执法风险;贯彻落实规费优惠政策,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做好政策执行衔接工作,提高规费征管质量。(落实单位:规费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五、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

(二十五)加强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稽查工作。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和系统组织考核体系,统筹使用全县稽查力量,突出稽点,推进稽查工作提速增效。组织落实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重点税源企业轮查,依法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单位:稽查局)

(二十六)实施税收“黑名单”制度。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税务稽查的震慑力。(落实单位:稽查局、征管法规科、办公室、信息科)

(二十七)强化稽查协作机制。制定国税、地税稽查协作实施办法,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稽查协作,形成稽查执法合力。(落实单位:稽查局)

六、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权益

(二十八)深化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施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严格执行标准化服务指南升级版,加强办税服务管理,积极推行创新性、可复制的纳税服务措施,提升办税服务质效。(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征管法规科等业务科室配合)

(二十九)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推动纳税信用数据共享,探索建立与国税、工商、银行和质检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共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信息科、办公室等配合)

(三十)提升涉税咨询辅导水平。健全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基础的电子税务服务平台,建成网线互通、知识库兼容、服务项目丰富的咨询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的咨询辅导需求。继续建好纳税人学堂,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政策和纳税培训。(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十一)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畅通征纳互动的多元渠道,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办理、反馈、分析和改进的良性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地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根据省局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结果和通报要求,统筹做好分析与整改,着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有关科室配合)

(三十二)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县级主流媒体和办税服务厅、内外网站等自有平台,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制宣传。积极总结报道地税机关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经验做法,创新开展税法“六进”活动,着重在校园普及税法知识。(落实单位:办公室、纳服科、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三十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化解涉税矛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条例》和《税务系统工作规定》等规定,依法按政策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等涉税工作,及时化解涉税矛盾,促进依法治税工作。(落实单位:办公室)

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三十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落实单位:人教科、机关党委、征管法规科)

(三十五)广泛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在干部任职培训、素质拓展培训等各级培训班中融入依法行政有关内容。组织开展税务系统法制培训,提高各级税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举办一期依法行政培训班。做好2015年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落实单位:人教科、征管法规科)

(三十六)认真贯彻从严治吏的精神,进一步选好用好管好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和《全省地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落实单位:人教科)

(三十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央依法治国、国家新出台法律法规、税收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加强干部日常管理,通过举报、年度考核、监察巡视等方式,及时发现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机关党委)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例3

1、局办公会议组织学习《纲要》。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衡量标准、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明确法治政府建设方向;根据《规划》确定的职责分工,狠抓工作推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为基本建成法治农机夯实基础。

二、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强化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继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流程,完善审批监管,构建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的运行机制。

3、推动依法履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法定职能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坚决杜绝庸政懒政怠政,严厉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三、保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4、完善决策程序。落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后评估程序,年内重点规范农机化重大发展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5、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绩效考核,保证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6、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清理、废止制度,健全政府立法解释制度。组织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使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7、加强农机执法检查。认真实施《市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围绕权力下放等改革重点,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责任,加强执法协调,防止执法脱节。

8、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防止和纠正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而作出决定的行为;开展行政执法效果评估活动,重点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进行效果评估。

9、开展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专项执法检查,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10、加强执法监督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全面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换证工作。

11、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协调衔接,明确移送标准,规范移送程序,落实移送责任,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1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优化案卷评查方式,组织开展全市农机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报备率、及时率、准确率达到100%。

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14、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15、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实现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协调衔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6、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质量。

七、落实保障措施

17、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与领导干部的绩效考评挂钩,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8、加强教育培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完善办公会议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法律知识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素养。

19、完善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和法治农机建设的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完善依法行政档案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法治农机建设考评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切实提高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落实报告制度。建立完善依法行政、法治农机建设报告制度,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例4

1、认真总结本轮政府机构改革情况,深入剖析改革的背景、重点、方式方法和经验,对改革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探索县政府机构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研究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思路,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的下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做好基础准备。

二、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2、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厅字〔2011〕22号、湘办〔2011〕38号和桃政办发〔2014〕10号文件精神,从严管理机构编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继续实行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总量“零增长”管理,确保全县党政机关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总盘子不突破。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机构类别、限额、权限、程序来研究审议和设置机构。

3、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机制,探索新形势下控制编制总量,调整人员结构的新思路、新方法。完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管标准、管总量、管结构,有增有减的动态管理机制。继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配套的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相互约束又协调配合的控制机制。抓好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强化管理手段,严格按编制进人,控制超编进人。

4、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贯彻落实中办厅字〔2011〕22号、湘办〔2011〕38号文件和“四个严禁、三个一律”纪律规定的督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查。对继续超越权限审批机构编制、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自行划定年龄界限实行领导干部“提前离岗、退线改非”,部门党政领导分设,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等违规问题,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依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严查处。

三、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5、在严把登记关的同时把登记管理工作的中心转移到监督管理上来。一方面,争取相关部门的协调,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的全方位监督;另一方面,也对登记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加强自我监督。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各项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适时开展一次事业单位登记行政执法检查。

6、积极做好网上登记管理工作。按照部署,对事业单位年检和变更等登记事项网上操作,同时也以网上登记为契机,继续提升工作水平,实现事业单位登记无纸化办公。

7、继续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要在每年月底以前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高质量、高要求地完成日常登记、变更、档案管理工作。按时高效地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检。

四、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8、把《法治建设纲要》、《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文件纳入全办人员全年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全办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方面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树立机构编制工作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观念,增强与时俱进意识、廉政勤政意识、协调服务意识、艰苦奋斗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心系改革、勤政廉政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例5

(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学习活动。将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各支部学习内容和公职人员学法内容,结合建党100周年,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核心、以、条例为重点的学习活动,举办领导干部政治法治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弘扬宪法精神,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活动,结合12.4宪法宣传日、法律宣传七进等,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宪法知识和宪法意识教育,落实《县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履行党政领导干部普法宣传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全局干部学宪法、懂宪法,并把学习宪法、理解宪法、运用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三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

二、强化统筹谋划,全面启动“八五”普法

(三)及时启动“八五”普法规划。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认真总结梳理“七五”普法经验做法,并按照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本部门实际,以创新精神,科学谋划制定实施计划,全面启动好“八五”普法。

(四)全力营造“八五”普法氛围。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两微”平台、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结合报刊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全方位、多平台、多形式集中宣传“八五”普法工作,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进千家万户,真正在社会上掀起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热潮。

三、实施精准普法,培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五)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活动,将核心价值观全面纳入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引导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守护者、受益人。

(六)加强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突出“关键少数”,探索实施领导干部“以案释法”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并实施年度学法计划,建立并落实应学应会法律法规目录,不断拓宽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眼界,鼓励报名人民陪审员、公职律师等公益法治职位,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知法、用法的水平。

(七)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总结“七五”普法工作先进经验,深挖“小手牵大手”校园法治宣传活动潜力。继续将青少年学生纳入部门重点普法对象,探索与县检察院、法院等执法、司法部门结对共建,开展“开学第一课”、“小小城管员”等法治实践活动。推动中小学法治课堂常态化,进一步打造城管、学校、家庭三位一体法治教育宣传新格局。

四、围绕中心大局,构建齐抓共管普法工作大格局

(八)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法治宣传行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宣传。普及疫情防控常识和法律知识,重点宣传好疫情报告、疫情控制等内容,积极引导群众增强依法防控疫情意识。

(九)持续推进“普法责任清单”落实。结合县委政府全年工作大局,制定部门《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在国家安全、应急防火、营商环境等领域,和“6·5”环境日、“9·1”开学第一课、“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坚持将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十)突出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版)制定颁布的重要意义,突出宣传新法的核心要义、基本内容。组织开展新法专项学习宣传活动,帮助人民群众掌握和了解新法律法规的体系和特点,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十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修订完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落实年度普法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建立情况通报和考核机制。推动部门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全面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以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宣讲,真正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大力宣传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法治理念,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

五、加强依法治理,夯实筑牢普法基层基础

(十二)深化拓展“法律七进”。探索从“法治宣传七进”向“法律服务七进”拓展延伸,并最终实现“依法治理七进”。寓法治宣传于法律服务之中,实现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的有机融合拓展。通过坚持学法用法一体推进,促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依法治理七进”。

(十三)深入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积极参与法治示范村(社区)以及法治示范社区(街道)和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创建,强化法治示范动态管理,夯实打牢基层依法治理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四)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持续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将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依法告知对象,并主动向当事人宣讲与案情有关的法律法规,解答法律问题。落实执法人员、法律顾问等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新闻媒体结合热点法治新闻事件和典型案例,精心设计议题话题、刊发评论言论,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律意识。

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促进新媒体普法提质增效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例6

2、建立学法长效机制。举办2期以上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机关干职工学法不少于4次,落实会前(党组会议、局务会、干职工大会等)学法制度。

3、建立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局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县政府法制办举办的培训班学习。

二、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公众参与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通过公布决策草案、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民意,充分吸收各方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明确需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2、落实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要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3、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在会前应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决策。

三、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特别是有碍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违规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做好相应的修订和废止工作。

2、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座谈会、听证会、协调会以及在主要媒体上公布草案,广泛听取、采纳社会各界意见。积极引入专家、学者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加强法律咨询、认证,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申请审查、备案审查等制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县法制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才能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工作。完善社会公众提出的书面审查建议的办理流程,强化审查力度。

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1、推进规范化执法。完善并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制度,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案卷评查,推行行政相对人评价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

2、加大重点工作的执法力度。加强殡葬改革、社会团体、社会救助等方面执法的指导和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反馈等制度,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五、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1、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局公示栏、公示墙、QQ群、民政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大力推进民政政策和法规、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和办事流程等为重点的信息公开。

2、明确责任主体。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加强对各股室、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全面提高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切实按要求落实责任。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例7

2.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要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推动落实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和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结合“两个习惯”主题教育,落实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领导班子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不断健全审计机关领导干部法律学习长效机制。要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规范化建设,推动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化。

3.加强审计人员法制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审计水平。要深入开展审计人员“六五”普法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优化课程设置、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培训效果。要对新录用审计人员组织与业务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将依法办事和依法审计情况作为审计人员任职、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要创新法制培训形式、检验法制培训成果,积极参加“12.4”法制宣传日、“万人学法”竞赛等专题活动,在审计机关培养和造就一支既懂审计业务、又懂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增强审计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4.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凸显审计法制宣传效果。要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以审计法为核心的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进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认识,为审计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抓好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财经、行政和刑事法律的宣传教育,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不断扩大审计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争取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二、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

5.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效规范审计执法行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国家审计准则、《省审计条例》等规定,严格依法审计,全面履行职能。通过依法深化审计内容,加大审计力度,不断提升审计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的作用和影响。在审计执法过程中,要自觉将法律法规作为行为规范和裁量标准,根据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开展审计工作,行使审计监督职能。不断加大审计揭露问题的力度,及时发现违法违规、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并依法报告反映;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对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和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要强化法规部门监督控制作用,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逐步完善行政裁量基准网上运行方式。

6.依法加大审理工作力度,努力提升审计工作质量。要严格执行审计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全面开展审理工作,切实将审理作为提升项目质量、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内部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要围绕审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创新思路、健全制度、改进方法,认真做好理论研讨和经验推广,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审理工作的覆盖面。确保完成2013年全市审计机关全面开展审理的目标任务。

7.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各级审计机关要以推进审计工作程序化和行政权力公开化为重点,扎实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要巩固和深化审计机关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逐步推广包括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服务、法制监督、电子监察、“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六位一体”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积极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依法规范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

8.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有效化解执法矛盾。要完善行政复议受理方式,开辟网上受理平台,为申请人提供更为快捷、经济的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出席听证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要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组织领导,推进行政调解制度化、规范化,加强行政调解员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调解技巧培训,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效率。要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工作。

9.依法开展审计整改督查,提高审计结果执行力。要把审计整改督查工作作为体现审计成果,维护审计权威、规范收支行为的重要手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督查责任,切实加大对审计整改情况的督查力度。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以及财政、税务、发改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充分运用提请协助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和提请政府督查等手段,确保审计整改到位,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

10.改进优秀项目评选及综合考核工作,全面体现依法审计工作要求。要把优秀项目评选和综合考核作为深化质量控制的有力抓手,通过改进考核评比方法,完善考核评比内容,优化考核评比流程,不断提升考核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公正性,充分体现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工作的积极成果。在优秀项目评选过程中,要发掘和选送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方法先进、成果显著的优秀审计项目参加全省、全市的评选,确保我局优秀审计项目的质量和数量均处于全市前列。

三、大力提升管理水平,不断强化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工作

11.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客观评估实施效果。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开、定期清理制度,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网上报送备案制度。要建立规范性文件评估体系,根据实施情况对本单位制定的、满2年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规范性文件是否继续适用或者予以修改、废止。

12.强化规范行政决策,提升决策科学性。研究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过程中,通过网络、媒体等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提高决策透明度。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决策的听证、论证,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建立健全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全面分析影响稳定的因素,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风险评估报告及资料立卷归档。完善重大决策落实情况报告、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与决策效果评估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完善重大决策事项讨论记录备案制度,讨论意见、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记录在案,作为决策问责依据。加大对违反决策规定、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情况的责任追究力度。

13.强化审计法治文化建设,发挥先进文化引领作用。要按照“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价值理念,精心培育审计法治文化,加强审计法治文化的创建活动。要因地制宜地推进审计法治文化阵地和载体建设,充分调动多种文化资源,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在全局营造尊重法律、崇尚法律的审计法治文化氛围,为不断推进依法审计工作提供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

14.强化审计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要稳步推进部门绩效管理,不断增强审计人员服务意识,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效能考评制、首问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切实增强机关效能、体现服务效果,提高人民群众对审计机关工作的满意度,树立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审计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

15.建立健全党组、审计机关主要领导负责的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在成立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和“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工作督查、考核评估等相关制度,对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要全面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和工作规划,认真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要点),加强责任分解,明确目标任务。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例8

2.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研究,规范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切实保障公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责任部门: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3.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领导机制、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平台、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法制监督平台建设和管理。结合工商机关职能调整和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情况,及时补充更新数据库,建立行政权力、执法依据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努力实现部门间网络互通,信息共享,增强网上查询、咨询、投诉和网上审批服务功能。(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项目设立与清理的良性衔接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责任部门:相关科室)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5.全面谋划法治型工商建设的重点工作。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全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党组要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定期听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关于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落实到位。(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办及相关科室)

6.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按照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加大备案审查的公开力度,坚持实质性审查,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不断提升备案审查的效果和权威。(责任部门:办公室、法制科及相关科室)

7.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切实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完善违法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责任部门: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法制科及相关科室)

三、加强和改进执法行为

8.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行案源线索管理制度、相对集中办案机制和案后规范制度三项制度,从案前、案中、案后全面地整合执法资源,创新执法机制,防范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效能。(责任部门:经检大队及相关科室)

9.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机制。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调查取证、听证、回避、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投诉、回访等制度,在全局范围内统一使用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探索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动态完善机制和有效应用机制。(责任部门: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法制科、经检大队及相关科室)

10.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充分运用经济户口监管平台,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分类动态管理模式,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程度,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大力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并逐步实现制度化。(责任部门:相关科室)

11.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和完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则和标准,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创新评查方法,提高评查效果,实现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的规范化。(责任部门:法制科及相关科室)

12.完善行政争议案件考核制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过错责任追究的有效机制,逐步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晰、考核科学、评价公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局依法行政办及相关科室)

四、完善行政监督和问责机制

13.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认真承办、处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并及时予以反馈。继续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局行政首长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应不低于80%。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健全和完善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联系沟通机制。(责任部门: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14.完善层级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强化上级工商机关对下级工商机关、各级工商机关对所属部门的层级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责任部门:法制科及相关科室)

15.严格行政考核和问责体系。按照权责一致,权责挂钩的原则,将行政执法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建立和完善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责任追究的范围、程序和方式,确保责任追究有章可依。(责任部门:人教科、监察室、法制科及相关科室)

五、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16.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能力建设,依法公正及时受理和审理复议案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备案制度,积极探索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重大复议案件答复制度。(责任部门:法制科)

17.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分类管理和动态应对机制,要把行政调解作为各级工商机关的重要职责,对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的纠纷,要主动进行调解。建立完善多元化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责任部门: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18.建立工作制度。畅通渠道,规范程序,维护秩序,落实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强化“条线管理”及“属地管理”的工作责任制,健全案件受理、复查、复核制度。建立完善信息反馈与政策联动机制。(责任部门: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六、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19.强化组织领导。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职责,主要领导应切实履行好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研究制定和遵守执行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推动建立领导负责、条线分工落实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办公室、人教科、法制科及相关科室)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例9

1.统筹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开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大调研,总结评估2015-2020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

2.健全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研究部署解决法治交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责任制,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法治述职制度,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评价和法治谈话制度。各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牵头组织协调推动法治交通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3.积极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全面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依法加强野生动物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制度规定,加强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和野生动物运输的执法监管力度,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积极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法治保障工作。

4.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事关交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必经程序。进一步提高参与度,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积极作用。

5.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部门。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依法行政等各项任务要求,建立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部门。坚持以创建促提升,积极开展行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力争更多交通运输部门创建成为示范单位。

二、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6.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配合做好《省港口条例》和《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及宣贯实施工作,开展《省航道条例》等立法调研论证。做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实行“三统一”管理,加强文件备案监督。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实行目录动态化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8.健全权责清单调整机制。构建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完善交通运输部门权力运行监管细则。按照国办审核印发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

9.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以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实施办法为契机,持续开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持续压减行政审批事项。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道路和水运领域电子证照场景应用,加强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10.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好“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对接,提高监管效率。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巩固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应用成效,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健全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深化部门联合抽查监管。扎实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完善信用评价考核机制。加快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11.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开展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交通运输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服务民营经济改革发展。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继续深化省级改革,推进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职能整合和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转隶尽快到位。督促指导市县加快推进改革,确保6月底前完成综合执法机构挂牌,9月底前完成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加快建立适应综合执法需要的业务协作、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沟通协调等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适时启动统一执法服装和执法标志、执法证件换证以及执法系统调整等工作,夯实基层执法工作基础。

13.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形象提升三年行动,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创新执法案卷评查方式,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14.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制定《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程序规定》,规范非现场执法行为。开展部省共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省级项目二期建设,完善拓展系统功能,积极推动部省执法数据信息交换共享,不断提升综合执法和人员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继续组织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

15.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贯彻落实到子行业、全过程、各环节。把深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16.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抓好宪法法律和新颁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打造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品牌,创新普法宣传新机制新方法,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培育行业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17.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办好法治专题培训班。以交通大讲堂为阵地,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六、不断完善法治监督保障体系

18.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强化内部监督,重视社会监督、舆论监督,重视网络舆情、网络问政,及时依法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形成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合力。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例10

2、根据市法制办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全市农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要求。

3、加大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力度。依据《__市依法行政考评办法》,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实施细则,加强对局属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4、充分发挥行政许可科的参谋助手作用。做好局党委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论证工作,对我局有关涉法事务积极提供法律依据意和建议,重点做好农机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工作。

5、落实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制定2015年度我局领导干部职工学法计划,服务和保障局领导干部职工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

6、督导局属各单位和指导区县农机部门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7、督导局属各单位和指导区县农机部门,严格落实《__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和《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行政裁量权严格依法规范行使。

8、认真实施《__市农业机械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办法》。对农机系统规范性文件草案严格审查把关,坚决防止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以及与上位法相抵触问题的发生。规范“规范性文件电子登记系统”和“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系统”,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效率。同时,认真做好我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配合市法制办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

9、按照《__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__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在全市农机部门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活动,切实解决部分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的现象。

10、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及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对局属各单位和区县农机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

1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指导各区县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加强局属各单位、区县农机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备案管理工作。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加大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检查督导力度,促进全市农机行政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12、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和区县农机部门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坚持立审分离、调决分离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认真把好行政复议办案的事实关、法律关、裁决关、善后关。严格落实市级行政执法系统网络平台上传、报备案件工作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