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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宣传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2-01-27 09:30:58

居委会宣传工作计划

居委会宣传工作计划例1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02%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8.89%,自然增长率在8.87%;

2、积极稳妥地开展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工作,认真做好以技术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作;

a、城区综合节育率达91.04%;

b、农区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率比例达90.05%;

c、避孕药具应用率达到96.02%;

3、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7:100;

4、18岁以上流出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率达80%以上,流入育龄妇女《婚育证明》验证率达90%以上;

5、乡镇有人口学校,已婚育龄夫妻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6、城区计划生育合格居委会达100%,农村合格村委会达86%;

7、人口出生统计误差为3.89%;

8、依法行政,无严重违法事件发生;信访处理及时率达 90% 以上;

9、全年完成《月湖政务》信息 8  条;

二、基础性、创新性工作的完成

在完成上述工作目标的基础上,我们班子携全体干部在一年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努力探索,不断开拓社区优质服务新领域。

我区启动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程,把群众的需求作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拓展方向。以城市社区建设飞速发展为契机,促使人口与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出台了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全面服务”的宗旨,借助社区服务中心这块平台,开展了一系列的优质服务工作。为示范社区居委会、社区计生服务站制作了形式新颖、色彩艳丽的图板160余块,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服务指南、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社区卫生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内容、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内容、社区计划生育组织机构网络图。同时还为社区居委会配置了计划生育图书柜、避孕药具专柜和新型避孕药具展示柜,建立了社区宣传教育、技术服务阵地。社区居委会征订了大量的《中国人口报 》、《人口之窗 》,使社区居委会干部能及时了解计划生育政策、动态,熟悉掌握计划生育工作方法、要点,以此增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辐射功能。为广大居民群众印制了“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指南”宣传折页10000余份,公开了办理有关计划生育证件的程序、有关计划生育服务的内容和服务部门的电话号码,使广大居民群众能够方便、快捷的享受到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提高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品位,拓展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渠道。利用社区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培训中心这块宣传阵地,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工作。首先,对全区的计划生育干部和社区居委会主任加强了培训,培训的内容有:人口统计知识、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等,从而为社区各项计生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其次对新婚待孕的夫妇在领取《生育证》之前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培训。在社区服务中心开办了计划生育服务室,为群众提供办证、咨询、发放药具等服务。目前,在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社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二)、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实施“三大工程”,发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我们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的作用,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手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社区育龄妇女提供了包括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等内容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并建立了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利用我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技术骨干,广泛在社区开展了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活动,并结合实际,免费为下岗、无业人员进行孕检和妇科病检查,免费为已婚育龄群众发放避孕节育药具满足了育龄群众的避孕节育需求。同时,结合 “三大工程”,我区引入了“福施福”,“斯利安”等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为我区降低出生婴儿缺陷率奠定了基础。在农区,以乡镇服务站为纽带,以村服务室为基础,扎扎实实地开展对广大群众的优质服务,努力满足群众的需求。

(三)、认真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不断强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全体人员、各社区居委会全体干部约百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人口统计、优质服务、宣传报道、药具管理等。通过培训,增强了大家学法、懂法、执法

共4页,当前第1页1 的意识,为进一步落实国策,依法行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区计生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也加大了学习培训力度,分期、分批逐级培训到村、居。其次,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区计生局在充分利用报纸、各种媒体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同时,为各村、居、驻区单位配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干部读本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挂图,共配置书籍2000余册,挂图300多幅,并利用各级人口学校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讲座,使全区成年人口普遍接受一次培训。为了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面,区计生局利用公交车人流量多、流动性快、信息传播远的窗口宣传效应,在主要干道悬挂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标语牌,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一道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靓丽风景线,突破了区域的局限性。再次,开展大型的宣传咨询活动,掀起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热潮。利用“三下乡”、“四进社区”及节假日时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及免费义诊的形式,开展大型的街头巷尾宣传咨询活动;与驻区单位相联手,在社区居民、职工群众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累计向群众发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品上万份;还举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竞赛。我局在老屋村开展了一次面向农民群众的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奖罚制度,落实目标管理,全面提高基层工作水平。为了全面加强我区计划生育的基础工作,我局量化各项工作指标,实行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考核、激励奖罚制度,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不断提高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在去年明显示范效应下,今年又继续与相关责任人签订了奖罚目标责任状,以促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安思危,勇于开拓,不断进取,全面发展。为切实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计划生育部门目标,我局抽调了多名计划生育干部下去检查对我区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通报,进一步引起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对计生工作的重视,加强了对村居工作的经常性督促和指导,为全面完成全年计生工作目标打下了基础。

(五)、依托驻区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宣传与服务。积极与社区内的企业联手,倡导婚育新风进企业、营造企业计划生育宣传舆论氛围。各街道办事处纷纷组织活动积极参与,社区与驻社区单位联手开展了“计生进社区”大型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发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宣传单2000余份、避孕药具价值500余元,展出图板40块,咨询人数累计达100余人。 联合共管单位,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为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基层计生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和总体服务水平,切实加强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我区制定并实施了《月湖区村(居)计生主任(专干)实行区管、乡(街)聘、村(居)用的实施办法》,公开选拔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担任计生专干,通过奖罚机制,激励计生干部奋发有为,以此推动我区计生事业向更高目标迈进,有力地促进了人口与计生综合改革和加快实现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的转变。

三、落实全区统筹工作

我局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战略思想,抓好计生工作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其它工作。1、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了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并配合开展了“除陋习,树新风”与“周五大扫除”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未出现一例重复上访、越级上访、赴省、市集体上访及重大、异常、突发等群众上访事件,确保了社会稳定;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并按要求反馈办理情况。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认真、及时,回复率达100%;4、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全年引进资金640万元,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5、为所帮扶的童家镇里屋村(居)委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得到当地村民的普遍好评。

今年来,我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以“强化依法管理、完善服务体系”的主题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各项指标任务以及区委、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狠抓基层落实,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一、计划生育考核目标及完成情况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02%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8.89%,自然增长率在8.87%;

2、积极稳妥地开展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工作,认真做好以技术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作;

a、城区综合节育率达91.04%;

b、农区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率比例达90.05%;

c、避孕药具应用率达到96.02%;

3、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7:100;

4、

共4页,当前第2页218岁以上流出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率达80%以上,流入育龄妇女《婚育证明》验证率达90%以上;

5、乡镇有人口学校,已婚育龄夫妻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6、城区计划生育合格居委会达100%,农村合格村委会达86%;

7、人口出生统计误差为3.89%;

8、依法行政,无严重违法事件发生;信访处理及时率达 90% 以上;

9、全年完成《月湖政务》信息 8  条;

二、基础性、创新性工作的完成

在完成上述工作目标的基础上,我们班子携全体干部在一年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努力探索,不断开拓社区优质服务新领域。

我区启动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程,把群众的需求作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拓展方向。以城市社区建设飞速发展为契机,促使人口与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出台了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全面服务”的宗旨,借助社区服务中心这块平台,开展了一系列的优质服务工作。为示范社区居委会、社区计生服务站制作了形式新颖、色彩艳丽的图板160余块,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服务指南、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社区卫生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内容、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内容、社区计划生育组织机构网络图。同时还为社区居委会配置了计划生育图书柜、避孕药具专柜和新型避孕药具展示柜,建立了社区宣传教育、技术服务阵地。社区居委会征订了大量的《中国人口报 》、《人口之窗 》,使社区居委会干部能及时了解计划生育政策、动态,熟悉掌握计划生育工作方法、要点,以此增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辐射功能。为广大居民群众印制了“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指南”宣传折页10000余份,公开了办理有关计划生育证件的程序、有关计划生育服务的内容和服务部门的电话号码,使广大居民群众能够方便、快捷的享受到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提高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品位,拓展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渠道。利用社区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培训中心这块宣传阵地,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工作。首先,对全区的计划生育干部和社区居委会主任加强了培训,培训的内容有:人口统计知识、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等,从而为社区各项计生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其次对新婚待孕的夫妇在领取《生育证》之前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培训。在社区服务中心开办了计划生育服务室,为群众提供办证、咨询、发放药具等服务。目前,在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社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二)、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实施“三大工程”,发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我们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的作用,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手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社区育龄妇女提供了包括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等内容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并建立了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利用我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技术骨干,广泛在社区开展了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活动,并结合实际,免费为下岗、无业人员进行孕检和妇科病检查,免费为已婚育龄群众发放避孕节育药具满足了育龄群众的避孕节育需求。同时,结合 “三大工程”,我区引入了“福施福”,“斯利安”等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为我区降低出生婴儿缺陷率奠定了基础。在农区,以乡镇服务站为纽带,以村服务室为基础,扎扎实实地开展对广大群众的优质服务,努力满足群众的需求。

(三)、认真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不断强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全体人员、各社区居委会全体干部约百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人口统计、优质服务、宣传报道、药具管理等。通过培训,增强了大家学法、懂法、执法的意识,为进一步落实国策,依法行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区计生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也加大了学习培训力度,分期、分批逐级培训到村、居。其次,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区计生局在充分利用报纸、各种媒体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同时,为各村、居、驻区单位配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干部读本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挂图,共配置书籍2000余册,挂图300多幅,并利用各级人口学校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讲座,使全区成年人口普遍接受一次培训。为了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面,区计生局利用公交车人流量多、流动性快、信息传播远的窗口宣传效应,在主要干道悬挂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标语牌,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一道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靓丽风景线,突破了区域的局限性。再次,开展大型的宣传咨

共4页,当前第3页3询活动,掀起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热潮。利用“三下乡”、“四进社区”及节假日时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及免费义诊的形式,开展大型的街头巷尾宣传咨询活动;与驻区单位相联手,在社区居民、职工群众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累计向群众发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品上万份;还举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竞赛。我局在老屋村开展了一次面向农民群众的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奖罚制度,落实目标管理,全面提高基层工作水平。为了全面加强我区计划生育的基础工作,我局量化各项工作指标,实行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考核、激励奖罚制度,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不断提高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在去年明显示范效应下,今年又继续与相关责任人签订了奖罚目标责任状,以促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安思危,勇于开拓,不断进取,全面发展。为切实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计划生育部门目标,我局抽调了多名计划生育干部下去检查对我区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通报,进一步引起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对计生工作的重视,加强了对村居工作的经常性督促和指导,为全面完成全年计生工作目标打下了基础。

(五)、依托驻区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宣传与服务。积极与社区内的企业联手,倡导婚育新风进企业、营造企业计划生育宣传舆论氛围。各街道办事处纷纷组织活动积极参与,社区与驻社区单位联手开展了“计生进社区”大型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发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宣传单2000余份、避孕药具价值500余元,展出图板40块,咨询人数累计达100余人。 联合共管单位,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为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基层计生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和总体服务水平,切实加强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我区制定并实施了《月湖区村(居)计生主任(专干)实行区管、乡(街)聘、村(居)用的实施办法》,公开选拔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担任计生专干,通过奖罚机制,激励计生干部奋发有为,以此推动我区计生事业向更高目标迈进,有力地促进了人口与计生综合改革和加快实现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的转变。

居委会宣传工作计划例2

一、目的意义

以全省、全市开展“千村百镇”、“抓百村促千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市标准化建设活动为契机,在全镇开展“计划生育双优村(居)”评选表彰活动,旨在坚持重心下移,把计生工作重点放在村(居)级,通过评选表彰,树立一批过得硬、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氛围,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居)为主”工作机制的全面运行,真正使广大村(居)民成为参与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主体力量。

二、评选要求

(一)评选范围

在全镇6个村(居)委员会中开展评选活动。

(二)评选标准

1、计生合格村(居)标准

①领导重视,队伍建设好。村级党组织、村(居)委会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建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村(居)及村(居)民小组有人经常抓计划生育,做到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报酬落实;建立了计划生育协会,经常开展活动。

②政策落实好。能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无早婚早育,无计划外生育。

③宣传教育好。能开展经常性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育龄夫妇都懂得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好处,知道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主要规定,能掌握一种以上避孕节育的方法。

④技术服务好。育龄夫妇能及时、有效地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及时得到避孕药具。尽量减少计划生育外怀孕。

⑤制度建设好。建立健全了统计台帐,有一套比较好的服务和管理制度,实行了规范化管理。

⑥干群关系好。干部依法办事,杜绝了违法乱纪、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党员、团员、干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计生协会先进村(居)标准

①村级协会的工作得到了党组织、村(居)委会的重视和支持,能参与有关事项的决策,有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②理事会具有代表性和议事决策能力,会员小组健全,有一支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会员队伍。

③有威信高、能力强、热心做协会工作的会长或副会长,有得力的秘书长,选配了责任心强的会员小组长;建立和坚持了学习、工作制度,活动经常化。

④会员带头宣传、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学习宣传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积极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协助村(居)委会做到连续3年以上无违反政策生育。

⑤依次参与村(居)民自治,在民主法制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各村(居)在开展评选计生“双优”活动中,村室必须达标。

(三)评选名额

坚持标准,严把质量,成熟一个,推荐一个。镇按照20%左右的村(居)数推荐到区.

(四)评选方法

以乡镇协会为单位,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双优村(居)”评选活动,对所属村(居)进行评选,计生合格村(居)和计生协会先进村(居)分别达90分以上(含90分),且连续三年以上无违反政策生育的为计生双优村(居)。评选程序由宣传发动、自查自评、乡镇复核和区级验收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3月26-31日,镇制定方案,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形成争创的氛围。

2、自查自评:4月1-10日,各村(居)对照计生合格村(居)和计生协先进村(居)两个标准开展自查评选活动,并且填写《黄山区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合格村自查表》(附件1)一式二份(乡村各一份)和《黄山区村(居)计划生育协会先进村自查表》(附件2)一式二份〔镇村(居)各一份〕,在4月10日,由村(居)上报到乡镇计生协。

3、镇复核:4月13-20日,各乡镇在各村(居)开展自查评选活动上报自查表的基础上,对上报的所属的村(居)进行复核,并且填写《黄山区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合格村复核表》(附件3)一式三份〔区、镇、村(居)各一份〕和《黄山区村(居)计划生育协会先进村复核表》(附件4)一式三份(区、乡、村(居)各一份),符合标准的村(居)各乡镇、街道同时填写《20*年“黄山区计划生育双优村(居)”呈报表》(附件5),经镇级计生协审核盖章,一式三份〔区、镇、村(居)各一份〕,并附1500字先进事迹材料连同复核表在规定的时间内(4月25日前),由乡镇上报到区计生协。

4、区级验收:5月1-15日,区人口计生委、计生协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计生双优村(居)”进行复核验收,复核达到的“计划生育双优村(居)”标准的,上报到区计生领导小组。

三、表彰活动安排

区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拟请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5•29”活动日期间予以通报命名表彰。

四、几点要求

居委会宣传工作计划例3

一、建立健全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新体制

按照国家计生委关于在城市建立“单位负责,属地管理,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的要求,在全市各社区建立并实行“单位以属地为主、人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明确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家)委为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做好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所有国家机关、群众与社会团体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可根据辖区单位的运营规模、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街道直接管理与街道委托社区居(家)委管理的分级管理层次,共同落实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负责制。金融、邮政、超市、连锁店等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总部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统一管理。个私协会应协助街道办事处落实个体工商户的计划生育管理。

社区居(家)委负责做好现居住地育龄人群的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是为当年结婚、怀孕、生育和需落实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含居住满半年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已有居民入住但未正式同街道办理移交手续的新建住宅小区,在正式成立社区居(家)委之前,由所在街道负责其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指派专人配合街道做好相关工作。

二、落实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街道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督促辖区单位和指导社区居(家)委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根据区政府(管委会)下达的年度目标与辖区内国家机关、群众与社会团体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负责指导辖区内各居(家)委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2、组织对辖区所管单位、社区居(家)委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和表彰。

3、健全计划生育网络队伍,配齐、配强社区居(家)委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督促辖区单位落实计划生育专人管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

4、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按规定兑现落实有关奖励政策,接受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依法处理违反法律规定的生育行为。

(二)社区居(家)委的工作职责

社区居(家)委负责居住在本社区的常住人口(含外来人口)和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与辖区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双向服务协议书,落实单位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共同做好社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2、负责做好本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的知识宣传和相关服务工作。

3、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引导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和自主管理计划生育事务,并对政府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民主监督。

4、维护实行计划生育公民的合法权益,督促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5、围绕计划生育工作的下情上传和上情下达,做好有关信息的采集、核对、变更及上报工作。

6、协助街道依法处理违反法律规定的生育行为。

7、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三)辖区单位的工作职责

辖区内各国家机关、群众与社会团体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认真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接受属地街道或社区居(家)委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统一管理,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做好本单位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

2、依法落实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及优惠奖励等各项经费,按规定兑现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及保障措施。

3、积极协助属地街道或社区居(家)委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利用本单位资源,为职工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等优质服务。

三、明确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求

(一)基础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网络。一是在社区居(家)委下设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由社区居(家)委成员兼任计划生育委员,同时配备一名计划生育指导员。二是社区以居民小组为单位建立计划生育小组,设立若干计划生育信息员,信息员也可由居民小组长兼任。三是在社区成立计划生育协会,会长由本辖区热心计划生育工作、且有一定威信和组织能力的同志担任。

2、制定完善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包括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例会、信息通报、居务公开、民主监督、优质服务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制度。

3、完善规范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在各社区统一建立“一册一账一单”——“一册”即工作手册,用于记录社区开展的各项计划生育工作与活动;“一账”即管理台账,用于记录辖区内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和计划生育重点人群(含待业青年、失业人员、离婚再婚家庭等)的管理信息;“一单”即信息核对、补充报告单,用于记录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结婚、怀孕、生育、节育信息及服务情况。

(二)宣传教育工作

1、社区开辟计划生育宣传栏和公示栏。宣传栏应根据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和任务及时更新内容;公示栏中应包括有关计划生育的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等居务公开内容。

2、在社区阅览室(图书室)中放置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读本、刊物、挂图等宣传品,有条件设立视听室的要配备计划生育音像资料。

3、紧密结合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三)信息统计工作

1、在街道建立《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进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对象为居住在辖区内当年结婚、怀孕、生育和需落实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含居住满半年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

2、社区负责每月上门核对并修正由街道下发的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并按月填写信息核对、补充报告单,反馈街道办事处。有条件的社区居(家)委应逐步建立《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并建立电子台账。

3、根据要求,及时上报工作需要的相关统计报表。

(四)技术服务工作

1、街道应依托卫生所或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建立计划生育服务站,配置避孕节育、优生保健等知识挂图、宣传版面和相关科普资料,设立计划生育咨询室、避孕药具柜,并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有条件的应安排B超室。服务队伍由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卫技人员和计划生育干部组成,负责做好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知识的普及、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的随访服务和计划生育咨询服务,介绍或陪护服务对象到上级服务机构接受服务(措施落实、变更、终止,并发症治疗等),参与有关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系列工程。

2、社区居(家)委应建立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角),布置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宣传版面,配备避孕药具专柜。根据街道提供的计划生育服务信息,有针对性地为社区居民发送计划生育科普宣传资料,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适情访视,组织计划生育志愿者开展计划生育咨询指导并做好群众服务需求的收集、反馈等。

(五)流动人口管理

1、街道负责为辖区内流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外来人员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社区居(家)委应督促本社区流出人员外出前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合同,并与他们建立定期联系制度。

居委会宣传工作计划例4

建立全县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队伍,达到每栋住宅楼配备一名义务消防宣传员。加强社区和居民家庭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住宅火灾隐患,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减少居民家庭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年6月20日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聘请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确保每栋住宅有一名消防宣传员。年6月30日前,建立全县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档案,制定消防宣传计划,开展义务消防宣传员培训工作。年7月份开始,总结和检查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全面实施消防宣传计划。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动员部署。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住宅物业服务企业是聘请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的主体。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迅速传达和部署聘请消防宣传员工作;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讨论,指定负责人和专人跟踪落实;要动员企业员工和小区居民、村民自荐或推荐人选,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二)聘请消防宣传员。以住宅楼宇为单位,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楼宇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业主自管的楼宇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单位家属楼由单位负责,村民自建住宅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根据各地具体情况,以每栋住宅或户数不超过50户配备1名宣传员为原则,如实填写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名册登计表(附件1),并向宣传员颁发聘书。

(三)统计人员名册。6月25日前,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关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将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登记表上交社区民警(专职民警);民警收集后统一上报派出所;6月27日前,各乡镇派出所汇总后上报县公安消防大队。

(四)工作总结和检查。6月30日前,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完善义务消防宣传员档案,组织消防宣传员进行培训,制定有关消防宣传计划,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

(五)实施消防宣传计划。要充分发挥义务消防宣传员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优势,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家庭、家庭消防安全自查、组建消防志愿服务队、参观消防队(站)、消防疏散演练等活动。今后定期总结消防宣传员工作情况,及时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消防宣传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县火灾事故多发生在居民家庭,尤其是老人和儿童在发生火灾时自救逃生能力偏弱,暴露出家庭防火工作的薄弱环节,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宣传系于一半”,聘请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加强住宅消防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和家庭防火意识,对于减少家庭火灾事故,减少人员伤亡意义重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和基层派出所要积极主动推进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队伍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明确责任落实,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聘请义务消防宣传员工作。

居委会宣传工作计划例5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1999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03年9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他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川汇区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新华路街道通桥路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今年三月在5个街道的所有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四级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有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副主任;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的楼院配备一名楼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选取计生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

在楼院长的配备上,他们做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加竞聘者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女性;二是在本楼院居住;三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四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没有违反计生政策。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5个街道的24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480名计生楼院长,并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她们很快进入角色。为了更好地稳定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增拨12万元经费,使2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副主任月工资达到400元。市人口计生委每年从计生事业费中挤出十几万元,给计生楼院长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岗位补贴。

(二)、加强了阵地建设。

他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20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在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康检咨询室设置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宣传版面,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版面、标语、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

(三)、加强了软件建设。

根据属地管理的要求,他们设计并统一印制了社区楼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原来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台帐是以户口为基准建立的,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问题突出。今年三月份开始,他们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

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

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单位所属的街道(镇)计生办向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的《川汇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工作单位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该职工的生育节育及康检信息,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

经过4个月的努力,他们共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289人,其中主管类2288人,协管类11669人,流动类1332人。排查出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55人,剥离和移交到镇村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532人。目前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网络队伍建立健全,计生台帐更新完善,管辖区域不留死角,服务阵地温馨美满”。

三、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开展城区属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建立了“四项制度”,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常住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楼院台帐,纳入管理和服务。楼院长、门栋长每周到所辖居民楼院了解情况,收集人口和计生变动信息。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制度。

严格落实公共单位与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计生信息通报制度。单位每半年向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格式的《川汇区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康检信息通报单》。对辞职、辞退、除名等脱离原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区居委会移交计生管理服务手续,社区居委会接收到《信息通报单》和移交手续后向其单位反馈接收信息。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制度。

街道计生办固定专职人员分片包段,主要负责沿街门店和较大的市场中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流入、流出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康检和催寄康检证明等工作。他们对流动人口全部实行免费办证、免费康检、免费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四免一上门”服务。

(四)、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类考核。对纯属农村的永安路、紫荆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农村的考核方案进行;对纯属城区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按城区的考核方案进行;对既有农村又有城区的杜甫路、孝义街道办事处分别按两种方案考核,其成绩按照城区和农村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记分,合并后记入总成绩。

四、几点体会

川汇区城区的属地化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他们感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除阻力,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推动城区属地化管理机制的进行。为做好属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市、街道两级财政每年都把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到位,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由过去的计生部门唱独角戏,转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得以真正落实。

(二)、社区建设是基础。

落实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关键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只有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社区计生工作经费的到位,积极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才能把城区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

居委会宣传工作计划例6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1999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03年9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他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川汇区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新华路街道通桥路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今年三月在5个街道的所有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四级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有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副主任;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的楼院配备一名楼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选取计生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

在楼院长的配备上,他们做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加竞聘者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女性;二是在本楼院居住;三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四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没有违反计生政策。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5个街道的24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480名计生楼院长,并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她们很快进入角色。为了更好地稳定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增拨12万元经费,使2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副主任月工资达到400元。市人口计生委每年从计生事业费中挤出十几万元,给计生楼院长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岗位补贴。

(二)、加强了阵地建设。

他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20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在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康检咨询室设置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宣传版面,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版面、标语、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

(三)、加强了软件建设。

根据属地管理的要求,他们设计并统一印制了社区楼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原来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台帐是以户口为基准建立的,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问题突出。今年三月份开始,他们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

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

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单位所属的街道(镇)计生办向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的《川汇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工作单位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该职工的生育节育及康检信息,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

经过4个月的努力,他们共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289人,其中主管类2288人,协管类11669人,流动类1332人。排查出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55人,剥离和移交到镇村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532人。目前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网络队伍建立健全,计生台帐更新完善,管辖区域不留死角,服务阵地温馨美满”。

三、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开展城区属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建立了“四项制度”,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常住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楼院台帐,纳入管理和服务。楼院长、门栋长每周到所辖居民楼院了解情况,收集人口和计生变动信息。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制度。

严格落实公共单位与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计生信息通报制度。单位每半年向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格式的《川汇区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康检信息通报单》。对辞职、辞退、除名等脱离原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区居委会移交计生管理服务手续,社区居委会接收到《信息通报单》和移交手续后向其单位反馈接收信息。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制度。

街道计生办固定专职人员分片包段,主要负责沿街门店和较大的市场中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流入、流出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康检和催寄康检证明等工作。他们对流动人口全部实行免费办证、免费康检、免费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四免一上门”服务。

(四)、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类考核。对纯属农村的永安路、紫荆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农村的考核方案进行;对纯属城区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按城区的考核方案进行;对既有农村又有城区的杜甫路、孝义街道办事处分别按两种方案考核,其成绩按照城区和农村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记分,合并后记入总成绩。

四、几点体会

川汇区城区的属地化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他们感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除阻力,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推动城区属地化管理机制的进行。为做好属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市、街道两级财政每年都把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到位,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由过去的计生部门唱独角戏,转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得以真正落实。

(二)、社区建设是基础。

落实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关键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只有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社区计生工作经费的到位,积极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才能把城区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

居委会宣传工作计划例7

随着时代的变迁,我国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经历了不同的阶段,从由部门和户籍地管理为主阶段,到“以块为主”和单位负责阶段,继而又出现一种新的“以社区为主”的管理模式。社区组织是国家宏观人口控制与家庭生育微观控制之间的“对接”纽带,它往往是政府贯彻实施计划生育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工作的基本单位[1]。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社区管理是计划生育政策实践中的一个课题,即计划生育工作是社区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作为践行的主体——社区居委会——处在政府与公众联系的前沿,社区居委会内设置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对社区内的成员、单位等组成部分负责,其工作内容是否充实、运行效率是否有保证、成果是否令服务对象满意,这其中的每一个关节都关系到基层民主管理的建设以及国家政策贯彻落实。我国现阶段仍处于城市化的过程中,在这个不断发展的时期中,人口流动、农民进城务工、下岗职工等问题仍亟待解决,面对这些问题,如何更好的发挥社区管理的功能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这个问题仍需讨论。

一、当前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

1.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落实难到位,社区得不到充分发展

社区居委会责任过多,使得其工作落实不到位。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而事实上居民委员会更多的是在扮演一个行政性的角色。作为面对群众的前沿,基于其性质,上级领导会下派各种各样的任务给居委会,使其公务缠身,无法从这种行政性任务中脱离出来。据了解,居委会中虽然设立了计生口,但是其中组织结构简单,平时还需要借调到其他部门协助工作,以求最大程度上完成居委会所承担的每一项责任,而面对自身工作却持选择性应付的态度。作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其本身原本有的是下岗、失业或其他类似情况的人员,家庭的重担也压在他们身上,再加上社区工作者的薪酬与其工作量不成比例,严重打消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完成任务时可能会出现消极的态度,以致工作不能落实到位。

2.社区计划生育管理队伍专业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直以来工作人员专业化的问题都在基层管理话题中出现,一般来讲是因为工资报酬低无法留住人才,同时工作量较大、重复性强导致枯燥等原因,因此问题就出现了。其实从社会工作角度来讲,在服务的实践过程中保持社工应有的价值伦理有的时候并不能够完全与现实对接。社区本身需要应对的事情特别多,在居民初次发生纠纷的时候,工作人员会采取积极的应对态度,当事情反反复复甚至脱离居委会职责范围的时候,即使是专业出身的工作人员,也会采取效率优先的方法解决问题。与此同时,虽然居委会是一个直接与群众接触的组织,但是它不具有裁决的能力,能做到调节或者转介给专业部门,而部门之间的职责不分明又会导致群众的问题在解决的过程中出现推卸责任等情况的发生。理论与实践结合中的困境、没有实质的权力、解决问题的系统性不强,这些问题导致了社区计划生育管理队伍专业化不足。

二、针对性思考

1.建立一个具有系统性的社区服务

作为计划生育管理的一个环节,社区相关部门应该充分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服务,同时从意识上加强居民对计划生育的重视,加强医疗点的建设,为育龄妇女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现行制度中,从婚前检查到为新生儿登记户口都是在居委会完成,但仍需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而且二胎政策将要开启的这一时间段内,二胎的准生证需要到街道办理,面对这一转折,居委会和街道之间需要建立起信息系统,保证沟通顺畅以及及时对践行二胎政策的居民进行管理和调控。除此之外,对于居委会执法权的问题迫切的需要解决,建立一个以社区居委会为中心的外部支持系统,以信息网络为载体,提高效率,使社区提供的服务更加专业化。

2.加强对居民的计划生育观念教育,创建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社区的人口管理中,将计生“三为主”中的宣传教育放在首位。作为一个自治组织,其管理存在局限性,居民自发的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时会有偏差,疏于管理会难以控制。从对居民的教育方面来讲,宣传是手段之一,但不具有持续性和针对性会导致宣传教育得不到深入的贯彻,总是流连于表面。面对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专栏形式进行宣传并呈现在明显位置,如今每个社区都已设立专门的药具柜,但是有的社区并没有将其展现出来,仅仅有一个海报放在那里,不足以起到教育作用。同时也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例如预防艾滋等疾病措施的宣传,除此之外也要有对特定人群的针对性宣传,例如对于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下岗女工一类的人群,要加大对她们的宣传力度,从思想上建立起生育权力的概念,提供避孕措施及服务,保证其知情选择权,为她们的健康与权力提供保障。随着社区功能与作用的强化,社区在城市管理体制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抓住社区建设发展机遇,建立新型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模式,这是做好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二胎政策即将开放,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又面临着新的挑战。

作者:王艺憧 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吴永红,彭钦安.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与计划生育社区服务.中国性科学,2005(09).

居委会宣传工作计划例8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02%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8.89%,自然增长率在8.87%;

2、积极稳妥地开展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工作,认真做好以技术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作;

a、城区综合节育率达91.04%;

b、农区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率比例达90.05%;

c、避孕药具应用率达到96.02%;

3、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7:100;

4、18岁以上流出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率达80%以上,流入育龄妇女《婚育证明》验证率达90%以上;

5、乡镇有人口学校,已婚育龄夫妻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6、城区计划生育合格居委会达100%,农村合格村委会达86%;

7、人口出生统计误差为3.89%;

8、依法行政,无严重违法事件发生;信访处理及时率达 90% 以上;

9、全年完成《月湖政务》信息 8  条;

二、基础性、创新性工作的完成

在完成上述工作目标的基础上,我们班子携全体干部在一年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努力探索,不断开拓社区优质服务新领域。

我区启动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程,把群众的需求作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拓展方向。以城市社区建设飞速发展为契机,促使人口与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出台了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全面服务”的宗旨,借助社区服务中心这块平台,开展了一系列的优质服务工作。为示范社区居委会、社区计生服务站制作了形式新颖、色彩艳丽的图板160余块,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服务指南、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社区卫生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内容、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内容、社区计划生育组织机构网络图。同时还为社区居委会配置了计划生育图书柜、避孕药具专柜和新型避孕药具展示柜,建立了社区宣传教育、技术服务阵地。社区居委会征订了大量的《中国人口报 》、《人口之窗 》,使社区居委会干部能及时了解计划生育政策、动态,熟悉掌握计划生育工作方法、要点,以此增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辐射功能。为广大居民群众印制了“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指南”宣传折页10000余份,公开了办理有关计划生育证件的程序、有关计划生育服务的内容和服务部门的电话号码,使广大居民群众能够方便、快捷的享受到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提高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品位,拓展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渠道。利用社区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培训中心这块宣传阵地,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工作。首先,对全区的计划生育干部和社区居委会主任加强了培训,培训的内容有:人口统计知识、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等,从而为社区各项计生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其次对新婚待孕的夫妇在领取《生育证》之前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培训。在社区服务中心开办了计划生育服务室,为群众提供办证、咨询、发放药具等服务。目前,在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社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二)、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实施“三大工程”,发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我们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的作用,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手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社区育龄妇女提供了包括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等内容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并建立了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利用我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技术骨干,广泛在社区开展了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活动,并结合实际,免费为下岗、无业人员进行孕检和妇科病检查,免费为已婚育龄群众发放避孕节育药具满足了育龄群众的避孕节育需求。同时,结合 “三大工程”,我区引入了“福施福”,“斯利安”等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为我区降低出生婴儿缺陷率奠定了基础。在农区,以乡镇服务站为纽带,以村服务室为基础,扎扎实实地开展对广大群众的优质服务,努力满足群众的需求。

(三)、认真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不断强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全体人员、各社区居委会全体干部约百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人口统计、优质服务、宣传报道、药具管理等。通过培训,增强了大家学法、懂法、执法的意识,为进一步落实国策,依法行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区计生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也加大了学习培训力度,分期、分批逐级培训到村、居。其次,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区计生局在充分利用报纸、各种媒体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同时,为各村、居、驻区单位配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干部读本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挂图,共配置书籍2000余册,挂图300多幅,并利用各级人口学校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讲座,使全区成年人口普遍接受一次培训。为了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面,区计生局利用公交车人流量多、流动性快、信息传播远的窗口宣传效应,在主要干道悬挂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标语牌,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一道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靓丽风景线,突破了区域的局限性。再次,开展大型的宣传咨询活动,掀起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热潮。利用“三下乡”、“四进社区”及节假日时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及免费义诊的形式,开展大型的街头巷尾宣传咨询活动;与驻区单位相联手,在社区居民、职工群众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累计向群众发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品上万份;还举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竞赛。我局在老屋村开展了一次面向农民群众的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奖罚制度,落实目标管理,全面提高基层工作水平。为了全面加强我区计划生育的基础工作,我局量化各项工作指标,实行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考核、激励奖罚制度,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不断提高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在去年明显示范效应下,今年又继续与相关责任人签订了奖罚目标责任状,以促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安思危,勇于开拓,不断进取,全面发展。为切实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计划生育部门目标,我局抽调了多名计划生育干部下去检查对我区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通报,进一步引起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对计生工作的重视,加强了对村居工作的经常性督促和指导,为全面完成全年计生工作目标打下了基础。

居委会宣传工作计划例9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02%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8.89%,自然增长率在8.87%;

2、积极稳妥地开展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工作,认真做好以技术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作;

a、城区综合节育率达91.04%;

b、农区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率比例达90.05%; c、避孕药具应用率达到96.02%;

3、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7:100;

4、18岁以上流出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率达80%以上,流入育龄妇女《婚育证明》验证率达90%以上;

5、乡镇有人口学校,已婚育龄夫妻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6、城区计划生育合格居委会达100%,农村合格村委会达86%;

7、人口出生统计误差为3.89%;

8、依法行政,无严重违法事件发生;处理及时率达 90% 以上;

9、全年完成《月湖政务》信息 8 条;

二、基础性、创新性工作的完成

在完成上述工作目标的基础上,我们班子携全体干部在一年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努力探索,不断开拓社区优质服务新领域。

我区启动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程,把群众的需求作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拓展方向。以城市社区建设飞速发展为契机,促使人口与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出台了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全面服务”的宗旨,借助社区服务中心这块平台,开展了一系列的优质服务工作。为示范社区居委会、社区计生服务站制作了形式新颖、色彩艳丽的图板160余块,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服务指南、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社区卫生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内容、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内容、社区计划生育组织机构网络图。同时还为社区居委会配置了计划生育图书柜、避孕药具专柜和新型避孕药具展示柜,建立了社区宣传教育、技术服务阵地。社区居委会征订了大量的《中国人口报 》、《人口之窗 》,使社区居委会干部能及时了解计划生育政策、动态,熟悉掌握计划生育工作方法、要点,以此增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辐射功能。为广大居民群众印制了“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指南”宣传折页10000余份,公开了办理有关计划生育证件的程序、有关计划生育服务的内容和服务部门的电话号码,使广大居民群众能够方便、快捷的享受到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提高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品位,拓展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渠道。利用社区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培训中心这块宣传阵地,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工作。首先,对全区的计划生育干部和社区居委会主任加强了培训,培训的内容有:人口统计知识、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等,从而为社区各项计生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其次对新婚待孕的夫妇在领取《生育证》之前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培训。在社区服务中心开办了计划生育服务室,为群众提供办证、咨询、发放药具等服务。目前,在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社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二)、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实施“三大工程”,发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我们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的作用,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手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社区育龄妇女提供了包括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等内容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并建立了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利用我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技术骨干,广泛在社区开展了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活动,并结合实际,免费为下岗、无业人员进行孕检和妇科病检查,免费为已婚育龄群众发放避孕节育药具满足了育龄群众的避孕节育需求。同时,结合 “三大工程”,我区引入了“福施福”,“斯利安”等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为我区降低出生婴儿缺陷率奠定了基础。在农区,以乡镇服务站为纽带,以村服务室为基础,扎扎实实地开展对广大群众的优质服务,努力满足群众的需求。

(三)、认真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不断强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全体人员、各社区居委会全体干部约百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人口统计、优质服务、宣传报道、药具管理等。通过培训,增强了大家学法、懂法、执法的意识,为进一步落实国策,依法行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区计生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也加大了学习培训力度,分期、分批逐级培训到村、居。其次,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区计生局在充分利用报纸、各种媒体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同时,为各村、居、驻区单位配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干部读本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挂图,共配置书籍2000余册,挂图300多幅,并利用各级人口学校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讲座,使全区成年人口普遍接受一次培训。为了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面,区计生局利用公交车人流量多、流动性快、信息传播远的窗口宣传效应,在主要干道悬挂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标语牌,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一道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靓丽风景线,突破了区域的局限性。再次,开展大型的宣传咨询活动,掀起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热潮。利用“三下乡”、“四进社区”及节假日时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及免费义诊的形式,开展大型的街头巷尾宣传咨询活动;与驻区单位相联手,在社区居民、职工群众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累计向群众发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品上万份;还举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竞赛。我局在老屋村开展了一次面向农民群众的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奖罚制度,落实目标管理,全面提高基层工作水平。为了全面加强我区计划生育的基础工作,我局量化各项工作指标,实行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考核、激励奖罚制度,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不断提高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在去年明显示范效应下,今年又继续与相关责任人签订了奖罚目标责任状,以促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安思危,勇于开拓,不断进取,全面发展。为切实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计划生育部门目标,我局抽调了多名计划生育干部下去检查对我区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通报,进一步引起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对计生工作的重视,加强了对村居工作的经常性督促和指导,为全面完成全年计生工作目标打下了基础。

居委会宣传工作计划例10

二、争创目标要求

创建市计划生育工作示范镇的主要指标是:

1、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含非婚生育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2、年均期内综合避孕率达80%以上。

3、年均避孕节育全程和生殖保健服务达80%以上(其中包括避孕方法和知情选择率,随访服务率、避孕措施及时更换率、避孕节育不良反应诊治率,不孕不育症诊治率、生殖道感染防治率,发生缺陷一级干预率七项指标)。

4、基本形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宣传、群众宣传、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体系框架,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其中包括党政干部知识知晓率、计划生育干部知识知晓率和育龄群众知识知晓率。

5、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规范落实率达95%以上,无违反国家计生委规定的“七个不准”的行为。

6、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系统运行良好,年均信息准确率达98%以上(其中包括含出生统计准确率、计划内出生统计准确率和期内综合避孕率统计准确率)。

7、配齐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其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专业结构达到标准。

8、90%以上的村(居委会)建成计划生育工作合格村(居委会)即三有:有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或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有专兼职计划生育干部、有计划生育服务室和人口学校;四无:无早婚早育、无计划外生育、无大月份引产、无无措施计划外怀孕;五好:宣传教育好、执行政策好、信息管理好、技术服务好、干群关系好)。

9、财政计划生育经费投入逐年按比例增长,人均10元,社会抚养费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10、群众满意率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争先创优意识

开展创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村、先进村、合格村活动,是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两个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既是上级的要求,也是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对此,各级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我镇开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镇的重要意义,不断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在“建成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明确争创目标,落实争创措施,在强化基础,落实职能,发挥政府指导作用,提高村级规范化管理水平上寻求新的突破。全镇90%以上的村、社区(居委会)达到合格村(社区居委)的创建要求。年,全镇95%以上的村(社区居委)达到合格村(社区居委)的创建要求。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确保争创活动健康扎实开展。

(二)强化宣传,着力营造争创氛围

全面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及市关于贯彻中央《决定》的意见和精神。通过各级党校、人口学校,加强对各级领导、广大计划生育干部深入宣传开展争创活动的目的、意义、标准和要求,增强各级计划生育干部投入创建,抓好创建的责任性和自觉性。同时,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修改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实施的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橱窗等宣传工具,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重要精神和实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依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范行为和婚育行为,全面履行法律责任和计划生育义务。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到90%的要求,采用多种形式,把党和国家的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宣传到千家万户,进一步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从而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一个人人参与创建、个个支持创建的强烈氛围,使争创活动有一个较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对照争创标准,查找差距,落实整改,突出重点,转化薄弱,促进平衡发展。严格坚持现行生育政策,坚决有效地制止计划外生育,全面落实依法管理。以争创计划生育合格村为抓手,以全面落实村级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为目标,以提高广大育龄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为根本,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强化基础,切实提高村级自控能力。坚持以人为本,面向群众,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努力推进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避孕节育随访服务、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男性生殖健康、青少年生殖健康等六大工程的实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建立和完善实行“现居住地管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理顺关系,建好网络,明确责任,着力提高管理水平。

(四)加强领导,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切实加强对争创活动的领导,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认真制订争创计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逐级分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实行步步推进。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充分发挥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真正形成全社会参与。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创建工作,形成切合实际的创建思路,制定相关的工作措施,并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不断提高创建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