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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妇联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2-07-10 19:34:58

居委会妇联工作计划

居委会妇联工作计划例1

推动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行政、法律、社会工作等多种渠道,解决家庭暴力、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女童受侵害等妇女维权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争取公安机关加大力度打击性侵女童、虐童等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同时,继续做好“守护天使关注成长—家长保护未成年女孩人身权知识”公益讲座行动,增强未成年女孩家长的保护意识。不断推进留守妇女互助、流动妇女和外来女工的维权工作。

二、综合资源,继续做好“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

在“三八”维权周期间,围绕“倾听妇女心声,关护妇女权益”的主题,继续开展妇联主席热线接听日活动,活动安排在20xx年3月7日,统一安排,省、市、县三级联动。维权周期间,各级妇联要综合社会资源,积极推动当地解决一批妇女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组织举行一系列大型妇女维权活动,镇(街)以上妇联可结合当地实际,组织一场以上户外维权宣传和服务活动。市妇联拟联合有关部门于3月6日、9日分别在台山市、蓬江区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户外宣传咨询活动。

三、做好妇女普法宣传工作

各级妇女组织要继续依托“6.1”、“6.26”、“11.25”、“12.1”、“12.4”等重要纪念日,利用好电视、网络、平面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短信等传播手段,运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 载体平台, 发挥社团作用,创新宣传手段,面向社会大众、面向家庭开展法律、反家暴、禁毒、反邪、防拐卖、防艾滋病等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升妇女群众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市妇联及三个维权分站将开展户外宣传及讲座16场次。

四、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江门的部署要求,按照“平安细胞”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继续以“家庭零暴力幸福千万家”项目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载体,推动普法宣传、文化科学、道德教育、安全知识、帮扶帮教进家庭,着力提高家庭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欺诈、防艾滋的能力,努力实现家庭无毒品、无、无纠纷、无邪教、无暴力、无犯罪,加大力度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探索、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市妇联拟培育一支“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宣传队,时机成熟后将到基层开展巡回宣传。发挥基层妇女“四禁”组织跟踪帮教的作用,做好参加全省妇女“四禁”组织工作会议的准备。同时,配合省做好对各市、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工作的督导和考核。

五、不断提升维权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基层维权工作网络建设。各级妇联组织要定期到镇(街)、村(居)妇女维权站的管理和指导,完善基层妇女维权站的工作管理制度,加强与综治信访三级平台的合作,及时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接受省对三年来基层妇联依托综治信访三级平台开展妇女维权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调研。要充分利用“妇女之家”的网络开展维权工作,组织“妇女之家”等基层维权干部参加省妇联网络平台开展的远程教育培训。同时,为参加两年一度的全省维权工作会议暨基层维权站(点)工作会议做好准备。

二是加强信访和法律服务工作。加强信访情况的分析、研究。借鉴全国妇联推广的“妇女信访”经验进一步夯实基层妇联维权工作的基础。继续开展妇女法律援助和个案跟踪服务,市妇联20xx年民生实事提出了全市完成妇女法律援助案件80宗、典型信访个案跟踪服务50个的目标任务,各市、区妇联要积极配合完成(任务分配表附后)。同时,认真完成省妇联第七期妇女法律援助项目工作。

居委会妇联工作计划例2

后湖街从2005年开始进行城中村改造,实行3年的过渡期,改变了原有的24个自然村的存在模式,首先是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成立了股份制集团公司;其次是撤村建居委会就地翻牌、再次是对新建住宅区域新建社区居委会,因此原有的24个村妇联组织也随之要进行调整和变动:

1、股份制公司、村委会、居委会同时并存中妇女组织情况。现有15个村已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建立了股份制集团公司。各公司均建立了党组织和工会;在改制村中有5个村已进行了“撤村建居”成立了社区居委会、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正准备建立社区妇女联合会,但有一个社区居委会在党支部成员和社区委员中没有女性委员,对建妇联存在着一定的困难。还有10个村委会在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中,原村委部分人员进入了集团公司担任了职务并同时兼任村委会的工作,(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等待进行“撤村建居”工作。这其中原大部分村妇代会主任均未进入集团公司,故不能再留在村委会工作。这里的妇女工作已严重受到影响。

2、正在进行改制村的妇联组织建设情况。有9个村正在进行集体经济组织改制,计划2008年底完成。妇代会主任因受前期各村改制影响,妇代会主任也不大可能进入公司领导层,因此在前景不看好的情况下,有的已各奔东西,有的已没有了工作积极性,妇女工作运作和开展已不畅通。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妇联组织建设严重缺失。从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开始,后湖街原有的24个村的陆续改制状况来看,无论是改制后的公司还是过渡中的村或是已撤村后的居委会,大部分妇女组织或妇联组织的建设受到严重影响,在履行职能方面不能很好的到位。

原因分析:村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成立了股份制集团公司,村民变成了股民,公司按照《公司法》经营运作,它不再承担原来的村民(现在的股民或居民)的社会管理职能。因此它只按法律规定成立企业工会,而没有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原因是大部分工会因没有女性委员而不能建妇女组织,也就是说在企业建立妇女组织还没有条件和基础。如此一来造成了凡是改制后成立的公司、如果董事会或党支部及所设工会中又没有女性成员,妇女工作活动的开展受到严重影响。

建立集团公司后,村里的资产全部归入集团公司,但妇女工作又留在过渡期的村委会中或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来承担,由于村委会基本上都由集团公司决策层挂名兼任,村委会机构和人员包括妇联都成了空架子;而成立了社区居委会的因制度、经费等等客观原因,各种关系还未理顺,不十分规范和健全,所以也未建立社区妇联。种种原因导致了改制后会有一段时间基层妇联组织的缺失。

2、妇女工作经费和人员难以保证。原因分析:首先是没有女性领导牵头妇女工作,造成妇女工作难以到位。原因是女性难以进入改制后的公司管理层,公司高层基本由男性垄断,这不仅直接影响了公司对妇女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妇女各项活动的开展,而且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中因没有女性,在兼任村委会工作中也会影响村妇女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在刚刚成立的居委会中有的也没有女性委员。其次工作经费十分困难。村中所有资产全部由改制后的公司掌管,村委会开展活动只能靠向公司申请,而居委会的各项活动也只能靠政府每月办公经费。这些经费也只能应付日常的水电、电话、报刊等开门费。

3、影响妇女儿童权益的及时落实。由于妇联组织机构设置的缺失,人员配备、工作经费中的问题,正常的工作受到了影响,对妇女的合法诉求无法及时解决,特别是在改制中存在的妇女儿童的老矛盾、新问题的出现,也难以有妇联组织出面解决,而后湖街今年将全部完成改制,村民基本都会变成股民和居民,如此下去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改变现状,就会影响整个后湖街辖区妇女工作的开展。后湖地区女性占总人口的半数,妇女工作不能全面有效的开展,妇女儿童中的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家庭纠纷、社会矛盾不能及时的化解,势必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也会给和谐社会建设带来隐患。

三、建议和对策

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党领导下的重要群众组织,要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在加强党组织建设同时带动和促进妇联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努力发挥好妇联组织的作用。针对下步在基层组织建设上,提出如下建议:

1、与江岸区委组织部认真研究,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党建带妇建”工作意见(岸组[2007]39号)文件。建议街工委按照这个文件精神,建立“党建带妇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切实加强对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领导。做到“五带”,即带思想建设、带组织建设、带班子建设、带队伍建设、带阵地建设。及时研究和解决妇女工作和妇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党的基层组织建到哪里、妇联基层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有妇女,哪里就要建立妇联组织的原则。特别是解决基层妇联组织在组织设置、队伍建设、工作条件等方面的新问题。

2、街道妇联组织要急党政所需,想妇女所想,尽妇联所能,主动争取党组织的重视支持,做好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指导工作,在撤村建居妇联组织建设中,做好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以新的社区居委会成立为契机,以完善社区妇联组织为出发点,要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推动妇女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出发,把优秀女性选进社区妇联组织。并做好全面的情况沟通、上下衔接、信息反馈工作。

居委会妇联工作计划例3

第一条 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实行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

第二条 社区居委会是抓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主体机构,在华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接受计生主管部门指导和群众监督。

第三条 社区居委会应积极创造条件,加强计生宣传阵地建设,办好计划生育人口学校,开展优质服务,为育龄夫妇的婚、孕、产、育提供全程服务,搞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四条 计生协会要完善好会员联系户制度,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小组长的作用,对育龄群众思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向社区两委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并协助解决具体困难。

第五条 社区居委会每年组织一次生殖健康服务,并逐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咨询,并对不孕妇女和计生术后并发症对象开展服务,解决具体问题。

第六条 社区居委会应每季度将计划生育经费开支、生育证发放、奖励和违约处理结果等有关情况实行公开,加大民主监督力度。

第七条 加强信息反馈,搞好网络管理,抓好社区计生协会小组长月例会,汇报各计生信息,上下联动及时掌握好计生工作的动态,采取相应工作对策。

第八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公民应尽职责和义务,每个育龄群众必须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人员做起,模范实行计划生育。

第九条 新婚青年应参加婚前身体检查和相关知识培训,积极做好优生检测。

第十条 符合生育一孩条件的已婚夫妇要求生育一孩的,出具相关证明到街道计生部门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方能怀孕生育;符合再生育子女政策要求生育的,需经本人申请,街道审核,区计划生育局批准。

第十一条 已生育孩子的育妇,要根据自身情况在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选择适合自身生理特点的避孕方法。

第十二条 外出流动人口必须到街道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育妇签订有关计划生育协议书,每季度反馈本人计划生育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 违法怀孕的应主动到计生服务站进行检查,及时落实补救措施人流或引产,终止妊娠,落实避孕措施。

第十四条 房屋出租户要与社区计划生育机构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并负责做好计划生育联系工作。要督促外地流入本社区居住1个月以上的流入人口,到社区登记。

第十五条 计生工作成绩优秀人员,被评为计划生育先进个人的,奖励100元,获市先进个人的奖200元,获省级以上先进个人奖500元。

居委会妇联工作计划例4

二是配合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妇联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组织开展的“党群共建聚合力,科学发展促和谐”活动,积极为我居翔宇儿童城的党群共建出谋划策。我与居党支部的同志帮助儿童城设计了党建版面和群团建设版面,建成了党群活动室并制作了门牌,购置了文件橱柜和学习记录簿,在活动室内设置了党旗,组织党支部、工会、团支部、妇委会相关同志召开了共建活动动员会,计划开展“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等系列活动。

居委会妇联工作计划例5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体制,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以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为重点,全面提高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扎实开展示范化创建为载体,全面提升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工作水平;发挥全区资源优势,进一步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力争在年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职责明确化、管理工作制度化和维权服务政策化。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成立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区人口计生委。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人口计生委、发改统计局、公安分局、卫生局、民政局、教文体局、人劳社保局、工商分局、房管局等职能部门组成。每季度首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化管理服务工作机制进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途径和办法。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区人口计生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流动人口实行综合治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对镇办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做好基层管理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与流动人口的户籍地建立经常性联系,建立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数据库。

区财政局:按照户籍人口标准把流动人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并组织、协调保障落实。

各镇办: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立卡,将资料录入微机数据库,纳入日常管理和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相应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社区(行政村):开展经常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宣传;依托社区卫生资源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组织辖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参加生殖健康检查;协助镇办计划生育部门为流动人口办理相关计划生育证件。

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人劳社保局:在审批或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居住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劳务用工手续时,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镇办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或查验过的计划生育证明,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应当定期通报给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拒不履行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检查义务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可以根据镇办计划生育部门的提请,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区教文体局:在办理流动人口子女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镇办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区医疗保健机构:在为流动人口孕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应核查其《生育证》,对无《生育证》的,应及时登记并于三日内通报医疗单位所在的镇办计划生育部门,协助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区房管局:督促物业管理单位与镇办计划生育部门、社区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督促物业管理单位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采集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协助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

房屋租赁户和业主:要与社区(行政村)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督促租赁房屋居住的育龄流动人口到社区(行政村)办理或查验《婚育证明》,每周向社区(行政村)计生部门提供租赁房屋居住的流动人口的婚育信息变动情况,并积极协助落实补救措施。

(三)完善制度,规范工作

1.流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1)实行四项管理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现代化采集制度。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要求,及时采集、整理本地区、本单位流动人口的流入、新婚、生育、节育等信息,及时录入微机数据库,建立规范的管理服务档案。二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月报告单制度。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房屋租赁户要坚持每月向社区(行政村)报告在本户居住、经营流动人口的基本婚育信息。三是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月核查制度。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各社区、都市村庄、商(市)场和流动人口用工单位,要坚持每月核查一次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和婚育信息。四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月访视制度。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专干要每月对辖区流动人口中的重点对象进行一次家访,核实其基本婚育信息。

(2)开展九项免费服务

一是在社区居委会、大型工厂、企事业单位等流动人口聚居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实行流动人口的自我服务;二是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商场、进工地”活动,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三是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服务;四是免费为流动人口定期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五是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每一年开展二次妇科病普查,免费向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是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服务;七是整合社会公共资源,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空房、空岗信息服务;八是依法开展服务项目,开通维权热线,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九是制定出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在政治上、生活上、经济上得到实惠。

2.流出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实行八项工作制度,即:宣传教育制度、“六个一”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核查制度、《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审验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维权服务制度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制度。重点要落实好“六个一”管理制度: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落实一项避孕节育措施、办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指定一个联系人、每3个月寄回1份流入地全国统一样式的、合格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认真落实《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审验制度;行政村要审验《报告单》上的照片是不是已婚育龄妇女本人,镇办要审验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寄回的《报告单》是否合格。同时,行政村还要做好《婚育证明》的催办和《报告单》催要工作。

3.针对不同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1)都市村庄和城乡结合部村

各都市村庄和城乡结合部村要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站,建立镇办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房屋出租户四级管理和服务网络。采取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方法配备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要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投入,保证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正常开展,保证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严格落实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和房屋租赁户家庭法人代表责任制,并依托公安部门治安防范机制,实现计生和公安部门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在各都市村庄和城乡结合部村庄每季度开展一次“好房东”评选活动。

(2)社区居委会

建立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社区计生管理员楼院计生宣传服务员户代表四级管理与服务网络。社区居委会配备1名专职计生管理员,各居民楼院招聘1名计生宣传服务员,管理服务经费和人员待遇由区、办二级按比例负担。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社区经常性工作,努力做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

(3)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建立和完善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切实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经费和措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单位内部及租赁本单位房屋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类经济组织单位法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实行计划生育工作的内容纳入其中,帮助和引导员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招用成年流动人口务工,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镇办计生部门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持《婚育证明》未经查验的,应当帮助做好查验工作;对无《婚育证明》的,应当督促其补办。

(4)各类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

在各类市场实行主办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负责制,具体负责市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人员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并接受所在地镇办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依据各类市场所在地镇办出具的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对于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场,区人口计生委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在各类市场每季度开展一次流动人口“好商户”评选活动。

四、考核办法

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每年进行2次。考核内容为:核查《婚育证明》情况、通报流动人口信息情况。

区人口计生委对镇办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每季度进行1次。对流出地考核内容主要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情况和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寄回情况。对流入地考核内容主要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验证、登记建档情况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健康检查情况。

五、奖惩办法

对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责好、工作有成效的部门、镇办,区委、区政府将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尽职尽责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镇办及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一)被选为部级亮点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亮点单位的,奖励所在单位50000元,党政正职、主管副职和计生办主任各奖励1500元,当年年终计划生育综合考评加20分。

(二)被选为省级亮点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亮点单位的,奖励所在单位30000元,党政正职、主管副职和计生办主任各奖励1000元,当年年终计划生育综合考评加15分。

居委会妇联工作计划例6

几年来,居村委妇女组织联系妇女和妇女工作实际,采取各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全方位地加强对妇女的教育工作。同时,加强“四自”教育,带动广大妇女弘扬“四自”精神,努力争当与时俱进的“四自”新女性。居村委妇联利用居村委居民家庭阵地,不断争创“十佳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十佳特色家庭”评选活动。居村委妇联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动员广大妇女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居村委工作者和广大居民志愿者利用广场和便民服务等形式向居民发放倡议书,宣传资料,使居民群众积极响应,形成共识。

二、爱心帮困、提高妇女自身建设

我居村委妇联组织人员定期走访居村委内低保户,生病儿童。有一家生活低保户,妻得了尿毒症需每个星期住院透血,居村委妇联得知后,和志愿者一起买了牛奶,水果并带上慰问金前去看望,使她感受到组织的关怀。

居委会妇联工作计划例7

从妇女儿童现状看,至2004年末,***户籍人口共有88.94万,其中女性44.28万人,占49.79%;妇女儿童50.6万人,占56.89%;18岁以下儿童12.4万人,占13.94%。"十五"期间,随着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区政府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逐年递增区妇儿工委业务经费,业务经费与"十五"初期相比递增6.14倍,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是积极优化女性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综合素质。重视女性人才工作,立足区域女性人力资源优势,制定《***2003-2007年女性人才发展规划实施意见》,与妇女发展理论研究会联手开展"***女性人才成长发展的实践与探索"课题研究,扩充女性人才信息库,积极拓展女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视野和渠道。目前,我区局级女干部数量明显上升,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套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100%;全区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59.92%,其中局级正职女干部比例、处级女干部比例、处级正职女干部比例分别为15.38%、24.83%、22.90%;本届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占代表总数33.2%,比上届递增4.2%;本届区政协中女委员占委员总数34.06%,比上届递增1.37%;全区职代会女职工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4.15%。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占68.66%,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占38.95%,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占68.14%,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比"九五"分别上升4.54%和4.08%,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自2003年开始全面启动"百万家庭网上行"培训实事项目,至2005年8月底受益群众达2.7万人,其中女性占95%;完善妇女的社区文体活动设施,完成了339个居委、村社区活动室达标建设工作,兴办各类文体活动,在区、街道(镇)、居委三级网络中,有知识女性社区服务工作站106个,拥有志愿者近千人。进一步加强女性社区体育指导员培训,全区现有女性社区体育指导员500多人。

二是高度关注儿童学习生活,为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一流文教优势区"的功能定位,使区域内儿童享有良好的充分教育和优质教育。目前,我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已分别达到99.16%、99.95%、99.95%、98.51%;而且,区教育局、区妇联、区托幼办、区人口和计生委联手加强学前教育,整合社区和教育资源,努力构建0-3岁学前教育网络,完善0-6岁学前教育体系,建立了3个早期教育基地、4个早期育儿中心(健康育儿、亲子教育、机构教养研究、信息交流中心)和12个亲子活动点,其中包括创办了全国首家0-6岁婴幼儿亲子育儿中心并已被命名为全国家庭教育实验基地的紫薇幼儿园;在光启公园建立"家庭教育活动基地";会同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中心成立"科普家乐园";区儿童保健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儿童的体格发育指标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的标准,部分指标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的控制和防范能力等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三是倍加关爱困难群体,着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由财政每年专项拨款20万元,持续五年为困难妇女免费妇科普查,受益妇女达3.4万余人,并持续多年通过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慈善基金会等部门对妇科普查中的重症妇科病人实施医疗救助。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验证率达到87.38%。而且,在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建立了帮困基金。在"九五"末期投入150万元帮困爱心基金的基础上,"十五"至今又投入150万元,用于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从2002年起,政府每年投入300万,对低保家庭学生提供免费午餐,区域内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困难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政府职能,创新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

作为区政府协调机构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从区域整体考虑,整合政府各种资源和社会团体的资源,强化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与各部门"十五"计划目标责任同步发展的意识,加强对达标过程的细化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新工作机制。

(一)开展绩效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建设"透明、高效、职业化"公共政府理念,区长、分管区长多次专题听取区妇儿工委的工作汇报,强调指出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将妇儿工作纳入公共政府建设之中,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作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实现妇儿发展新的突破和提升。针对我区中期监测评估中反映的薄弱环节,区妇儿工委制定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简称《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此评价范围涉及妇儿发展"十五"计划中可量化指标和重点、难点、空缺指标共88项及具体责任目标;评价对象适用于23家成员单位和13个街道(镇)妇儿工委;评价内容由攻关立项、绩效总结和绩效评估三部分组成;评价的过程分为准备、实施、评审和奖惩四个阶段。实行"目标管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做到目标量化、责任细化、管理强化,各司其职;每年的绩效评价结果上报区府纳入各部门公共目标年度考核,逐步形成长效机制。绩效评价目标责任签约书除包含常规97个指标外,更强调重点、难点指标的攻克,同时突出了23个成员单位和13个街道(镇)的个性化指标和在完成"十五"计划促进妇儿发展中各自所承担的实事项目,也包括对一些跨部门难点指标的合力攻关要求。2003年以来,区妇儿工委主任(分管区长)与各成员单位领导、街道(镇)妇儿工委主任就年度具体目标任务签约。各成员单位责任目标由五年一签约改为每年一签约,有效促进了各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主人翁"精神日益显现,就妇儿发展的重难点指标联手科研攻关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增强,为确保妇儿发展"十五"计划的如期完成和启动"十一五"计划的编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版权所有

居委会妇联工作计划例8

第二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社区居委会的重要职责,社区居委会应组织本社区群众通过居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制订社区居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并在街道人口计生办的指导和帮助下,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不断增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和自治能力。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和居委会的坚强领导是做好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的根本保证。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是本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人口计生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社区居委会成员要共同承担做好本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组织本居委会积极开展无政策外出生活动。

第四条居委会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力量,把做好本居委会人口计生工作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分配集体福利等相结合,与保护儿童、妇女、老人权益相结合,为本居委会独生子女户在生产、生活方面提供各种奖励优惠。

第五条居委会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居委会党支部、居委会和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居委会人口计生工作。居委会人口计生委设主任1名,享受居委会副主任或居委委员待遇;居委会人口计生委应按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情况配备计生专职干部,享受与村委委员同等待遇。

第六条以居民小组为单位组成育龄妇女小组,并选配组长1名。组长配合居委会“两委”和居委会人口计生委会做好组内育龄妇女的人口计生工作,组长的报酬可实行误工补贴,也可享受居民小组长同等待遇。

第七条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实行居委会成员包户制度。按照街道关于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规定,落实好月度(或季度)工作责任书中规定的工作,做到月清月结。

第八条居委会党支部委员、居委委员、居民小组长和育龄妇女小组长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人口计生专门业务培训。

二、政策法规

第九条依法制定社区居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十条为已婚育龄妇女办理各种计划生育证明。

(一)协助已婚育龄妇女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告知符合政策可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妇怀孕3个月后至生育前持证进行登记;

(二)告知符合政策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在未孕前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

(三)在接到《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3个工作日内,加具婚育状况意见,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连同有关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送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批;

(四)协助无业、个体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申请表加具婚育状况意见,并协助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及有关奖励。

第十一条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一)为群众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服务,对来信来访群众做好解释、说服工作,重点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二)建立首问责任制,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办信、咨询、接访、查办的程序做好工作。

第十二条协助做好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三条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等基础知识咨询服务;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核实、录入《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并定期上报。

第十四条协助街道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查验工作;督促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孕情监测和节育措施,动员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对象落实补救措施;做好药具发放、随访服务;做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合同管理和其他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第十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积极在社区建设新型的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将其融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在社区内形成一种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谐、少生优生的良好氛围。

第十七条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符合本社区居民需求的各种活动。

第十八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根据不同年龄阶段育龄群众的需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在社区内的居民楼梯间、住宅小区等设立免费宣传资料取阅箱,并根据群众的需求送宣传资料上门。

五、技术服务

第二十条依照法律法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在生育后90天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剖宫产术后对象90天内指导其使用避孕药具,180天内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在生育后90天内,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第二十一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制度。

(一)查环查孕对象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者;使用避孕药具者;应落实而未落实节育措施者;实施绝育术未满一年者;

(二)流动人口应查对象每年查环查孕不少于3次,城镇失业人员、无业人员、个体经营者中的应查对象原则上不少于每年2次,采用皮下埋植术者在药物有效期内每年检查一次;

(三)居委会进行查环查孕的具体时间应相对固定,并让群众普遍知晓;

(四)结合孕情检查为居委会育龄妇女建立生殖健康档案,并协助提供有关服务。

第二十二条居委会应设立计划生育服务室(或与居委会卫生室合建)。服务室应有妇检床、避孕药具专柜。有足量、品种齐全的避孕药具及药具失效登记本。

第二十三条居委会人口计生专干要掌握群众生育、节育、不育、避孕和生殖健康情况并及时上报;负责避孕药具发放和育龄对象的随访工作。

第二十四条积极、稳妥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指导已婚育龄夫妇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六、人口统计与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五条居委会人口计生办要配备至少1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已应用《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居委会配备1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计算机操作人员,并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操作与使用。

第二十六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育龄妇女信息卡,及时掌握育龄群众的结婚、生育、节育、生殖保健和人口及户籍变动等情况。

设立新婚、怀孕、出生、计划生育手术、独生子女办证、社会抚养费征收、下年度符合政策生育对象、死亡、未及时落实节育措施、查环查孕、术后随访、药具发放、奖励对象等登记册。

第二十七条每年9月底前核实街道提供的由《信息系统》生成的一孩登记、二孩审批名单,并将核实情况上报街道人口计生办。10月份,根据街道人口计生办的批复,对符合生育二孩的育龄夫妇名单进行张榜公布。

第二十八条建立人口计生统计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居委会人口计生统计例会;

(二)街道驻居委会干部、居委会党支部委员、居委委员、居委会计生专干参加例会,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至育龄妇女小组长参加例会;

(三)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汇报、小结当月居委会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四)汇总本辖区内育龄妇女婚嫁、怀孕、生育、节育和人口及户籍等变动情况,及时填写月变更报告单或同时录入《信息系统》,并在次月2日前上报街道人口计生办。

第二十九条建立计划生育基础资料保管制度。

(一)已使用《信息系统》的居委会应利用《信息系统》生成统计报表及各种登记册;

(二)统计报表、各种登记册、《育龄妇女信息卡》要长期保管,信息变更报告单、已退出育龄期和迁出的育龄妇女信息资料应保管两年以上;

(三)档案资料应分年度、按月份顺序装订成册,分类归档;

(四)居委会应设立档案资料专用保管柜,指定专人保管。

第三十条配合上级做好各种统计质量调查、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等工作。

七、计划生育协会

第三十一条社区居委会应成立计划生育协会,社区内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地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可根据居住区域或楼房、行业或摊位划分会员小组,建立会员联系户,发挥会员小组长作用,经常开展活动。

第三十二条社区计生协会应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使协会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第三十三条依托和利用社区资源,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的骨干作用,建立“会员之家”活动阵地,组织会员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宣传、服务等活动。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自觉参与社区居民人口计生居民自治事务。

八、附则

居委会妇联工作计划例9

二、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清理、核实等工作。计生工作形势异常严峻,为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根据计生办布署并结合我居实际,一季度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一是明确今年计生工作三大任务:1、严格落实育龄妇女长效避孕节育措施;2、以加强居委会日常管理工作为重点;3、力争年内无计划外生育。二是2月10日开始,我居对辖区内居住育龄妇女以及流动人口进行本年度第一次集中清理、核查工作,目前基本结束;三是自3月16日开始组织xx年春季妇科检查。为圆满完成这一工作,我们积极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妇查,有些不予配合的,我们就多次上门做工作,确保其能够及时参加。本次妇查人数490人,实查484人,妇查率达98.8%。其中6人未参加查体。具体情况3人迁居外地,无法联系;另外3人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动员其参加查体,但她们就是不予配合。我居已将名单上报计生办。四是日常管理工作。做到规范、严格,各类报表做到了及时规范准确无误。

三、做好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一季度以来,我们加强了与物业公司、派出所警区的联系,严格检查考核制度。一季度卫生检查3次,优良率98%以上;抓好区内安全教育工作,结合“两节”期间,为确保广大居民节日安全,共进行安全检查3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一处,并协助警区抓获传销团伙2处,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区内无危害公共安全事件,治安案件发案率较去年同期也明显下降。

四、努力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保证“两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一季度我居共清理xx标语30余条,与公安机关联合严厉打击xx组织的猖獗行为;做好区内转业军人、xx练习者的思想工作,未出现矛盾及上访、信访问题。

五、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我们积极发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完成了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流动人口、租赁房屋专项清理工作、年终社区支部总结会、迎接上级检查等工作。无因自身原因,造成工作延误或失误。各项工作,受到相关部门及领导的一致好评。

回顾一季度,我居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还有差距,后面的工作依然很艰巨,尤其是在社区管理、计生管理方面难度较大。下一季度中我居将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

1、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强化社区的管理和服务职能。

居委会妇联工作计划例10

 

各位居民代表:

大家好!

首先向三年来在工作中给予我支持和帮助的各位居民和居民代表,表示最衷心感谢。

我叫郭翠萍,是田园二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主要负责社区计划生育和社区妇联、工会、以及出具各类证明等工作。根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要求,我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向各位代表做一汇报。

一年来,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各位社区居民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我能够自觉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准确地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计划生育工作:今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田园二社区作为金龙镇、最大的社区,常住人口多,流动人口集中,人员结构复杂。为了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我与社区工作人员走家串户宣传计划生育知识,共发放宣传单 500余份,宣传品560余件。

组织社区育龄居民开展“计划生育法”、“一法四规”的学习讲座,我社区现有流动人口育龄人员58人,我从关心她们的身体健康入手,组织育龄妇女尤其是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学习知情选择知识,送去科学宣传品。全年对流动人口清查了4次,查验原籍婚育证明250余人,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检3人次。确保了社区未发生一起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