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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文化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3-02-27 11:18:15

居委会文化工作计划

居委会文化工作计划例1

以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把计划生育工作全方位纳入社区建设之中,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手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以社区为基本单位,建立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进人口问题综合治理,加快工作方式转变,把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目标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区、街、居三级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组织网络,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一)成立**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区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参与,加强对全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计生委。

(二)各街道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组长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组,负责本辖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具体负责社区计划生育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三)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把计划生育作为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内容,在区、街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发挥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的作用,统一组织、协调本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为方针,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为目标,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本着"巩固发展,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争先创优"的工作原则,建立"单位负责,属地管理,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建立健全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管理

进一步深化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依托社区,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对街道继续推行人口目标管理制度,将各街道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区委、区政府与各街道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中,年终由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列入《人口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按规定严格兑现奖惩。街道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要依法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坚持街道党工委与社区党支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落实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形成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社区助理三位一体共同抓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模式,把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人户分离、特殊人群等全面纳入现居住地管理。全面推行社区居民自治,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监督的积极性,年初根据群众需求,制定相应计划并向居民做出承诺,认真付诸实施,抓好落实,年底向居民报告工作完成情况,接受居民评议监督,把居委会工作情况好坏的评判权交给居民,建立起"承诺-实施-报告-评议-监督"的社区计生工作的运行机制。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为主"和计划生育合格协会创建活动,加强街、居两级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依法管理。完善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区、街、居三级计划生育计算机网络,实现科学管理。各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辖区内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全面纳入管理范围,贯彻落实《**市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自觉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并积极支持、协助和参与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活动。

(二)以搞好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基层示范项目为目标,努力提高宣传教育整体水平

要做好全国婚育新风示范区工作,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办公室、国家计生委等十部委下发的《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基层示范项目工作,大力实施生育文化进社区工程。根据群众的需求,丰富进家入户生育文化宣传袋传递内容,进一步明确依托社区、面向家庭、以人为本、服务到人的意识;进一步加大生育文化进社区、进家入户的力度,使人民群众受益,使新型生育文化得到普及;规范街道、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广告画,制作部分大型、现代化、高质量的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牌,形成浓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舆论氛围;充分利用街道、社区两级人口学校、社区党校、社区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多种社区资源,面向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及预防性病、艾滋病科普知识宣传,提高计生干部工作水平,促进家庭文明幸福。宣传、计生、卫生、文化、教育、城建、科协、老龄办、工青妇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把生育文化宣传同本部门基层工作相结合,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同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相结合,同有关社会活动相结合,积极实施"精品工程",突出"计生国策,情系万家"的品牌效应。根据全区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区工作意见,各单位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在改革中进步,在创新中发展,不断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为做好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区工作,要认真考核评估,形成激励机制。定期对工作成果进行考核评估,要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根据群众的意见,实事求是的评估,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评选先进的标准,不断总结先进经验,改进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动我区生育文化进万家活动向高层次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发挥育医结合优势,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目前我区已建立起了区、街、居三级育医结合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网络,形成了以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龙头,以街道社区优质服务工作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枢纽,以社区居委会优质服务工作室为辅助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网络。针对当前医疗制度改革后,人们选择医疗卫生机构趋向多元化发展的状况,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街、居两级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与社区卫生形成优势互补,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尊重社区居民的计划生育主人地位,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家庭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宣传教育与技术服务,认真实施病残儿母亲再生育优生监测,街道计生优质服务工作站服务人员要定期深入社区对外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跟踪随访和知识讲座,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水平。同时要健全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充分利用社区人才资源的优势,规范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组织、协调各方人才广泛参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社区居委会开设优质服务工作室,为社区群众免费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咨询,中介服务,组织无业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查体,搞好知情选择,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做好优生监测的上门服务工作,促进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全面开展,把社区内的群众纳入服务范围,把多层次计划生育服务送进社区,送进家中,全面提升社区计生工作水平。

(四)强化"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职能,将流动人口、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作为街、居两级计生工作的重点

一是加大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力度。继续坚持"月协查、季巡检、半年集中清理"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制度,不断加大部门综合治理的力度。社区居委会要及时掌握社区流动人口动向,随时反馈给街道办事处,主动做好上门宣传、咨询服务工作,社区民警要主动发挥在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协助作用。各街道办事处每月定期召开由公安、工商、市场建设中心、社区保安队等部门参加的月协查通报会,做到互通信息,联合执法,提高流动人口的建档率、办证率和查验率。全区每季度由计生委牵头,组织公安、工商、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社区保安队人员对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进行季度巡检,限期整改存在问题,促进工作经常化。同时,继续强化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将公安部门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市场服务中心摊位租赁、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教育部门办理外来人口子女入托、入学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相结合,做到分兵把口、联合执法,进一步形成综合管理的合力和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流动人口各项指标均达到95%以上。

二是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街道、社区要严格按照《**区街道、社区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规范》的要求,自觉承担在特殊人群管理中的职责,街道对本辖区所有无业、下岗、流动人口、再婚不符合生育政策者和农村媳妇等特殊人群要全部纳入现居住地管理范围,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做到特殊人群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社区居委会要做好对特殊人群的日常跟踪服务,针对物业小区逐步增多的状况,主动加强与物业公司的协调,与物业公司共同搞好对入住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及时通报各类特殊人群出现计划外怀孕、计划外生育情况。

四、保障措施

居委会文化工作计划例2

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为核心,以民主决策为前提,以加强优质服务为重点,以利益导向为动力,以少生快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全面推行“两委抓导向、协会唱主角、村民搞自治,计生上水平”的工作模式,紧紧围绕“依法建章、依章建制、依制治村(居)”的工作主线,分类实施,规范运行,进一步提高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强化领导,狠抓制度建设

各村(居)委会要成立村居民自治的日常机构,负责对村(社区)级计划生育事务决策,通过村(居)委会,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制定《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协议书》、《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完善村人口学校、生育文化大院、中心户、计生服务室等阵地。建立“九项制度”有效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一是村务公开制度,在村居集中的地方设置村务公开栏,定期向村(居)民公开年度出生人员名单,违法生育人员处理兑现情况,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情况以及村(居)民自治协议处理情况。二是民主监督制度,村上每月召开一次监理小组会,收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意见和建议,检查《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监督村(居)委会对违约村(居)民的处理兑现情况以及村组干部的违约处理情况,真正行使村(居)民监督权利。三是有奖举报制度。引导广大村(居)民积极参与,互相监督,齐心协力抓好计划生育工作。还要建立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议事制度;计划生育服务承诺制度;计划生育民主评议制度;计划生育民主决策制度;村计划生育经费管理使用制度;计划生育违约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做到了有人做事、有人管事、有人理事、有钱办事。

三.召开好“三个会议”,制订好《章程》和《协议》

一是镇上要召开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会议,组织学习《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讲清实行计划生育的目的、意义、具体作法和要求,统一各级干部思想,使其认识到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是全面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必由之路,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措施,增强抓好村(居)民自治工作的责任感。二是以村(居)为单位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组织村(居)民学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办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从本村(社区)实际出发,讨论制定《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推选村(居)民自治监理员,成立村(居)民自治监理小组;三是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居)民大会,学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讨论制定《计划生育协议书》,以村(居)民共同认可的合同形式,明确村组干部和村(居)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应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以及违约后要承担的责任。

四.签订“三个责任书”,强化村(居)组干部和村(居)民责任

一是党委、政府与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要签订包任务、包经费、与奖惩挂钩的“两包一挂”计划生育责任书。二是村(居)委会与村(居)民小组长签订好年度或届期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三是村(居)民小组与已婚育龄夫妇家庭签订好《计划生育协议书》。

五.各村(居)委会在实施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中必须坚持

一是“六好、四有、三落实”,即:队伍建设好、政策落实好、宣传教育好、制度执行好、干群关系好;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支素质优良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有一个设施齐备的服务阵地;做到人员、报酬、经费三落实。

二是职责落实,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负总责,解决研究计生实际问题,并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是建立利益导向和保障机制,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和完善保障制度。

四是共青团、妇联、民兵、计划生育协会共同参与,实行综合治理。

居委会文化工作计划例3

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立足基层、重心下移、完善机制、健全网络”。

立足基层,就是要以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作为社区管理的基本载体,进一步明确其责、权、利关系,着力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其对社区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重心下移,就是要求凡是下放以后更有利于加强管理的社区管理事权,都要下放到街道、居(村)委会;凡是由区职能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更有利于区域投资环境建设的社区管理事权,要由区职能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并不断强化。区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社区管理的总体规划、统筹、指导和监督,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主要负责社区管理事项的具体执行工作。

完善机制,就是要对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居(村)委会现有的职责、事权和部门预算管理进行调整,理顺各项工作关系,按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先明责,后放权,做到“权随事转”;先明事权,后放财权,做到“财随事转”。同时,要修改、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有章可循。

健全网络,就是要按照网络化管理的要求,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街道、居(村)委会以及社区居民、企业、驻社区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整合好社区内的各类资源,对各专项社区管理职能建立系统、有效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三级管理网络,使各项管理能真正到位,全面覆盖,以较小的运作成本取得较好的管理绩效。

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是:调整全区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的建制,确立全区社区管理组织架构,理顺各专业管理网络的层级工作关系,建立有效的社区管理工作机制,构建与我区新城区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全面提高我区社区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

二、街道管理体制

(一)街道办事处的设置

另见《*经济技术开发区街道办事处设置调整方案》。

(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管委会的派出机关,接受管委会的直接领导,业务上对应管委会各职能局。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如下:

1、在区党委、管委会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

2、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文明社区工作,做好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积极开展以提高居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文明新风。

4、推动街道经济发展,为街道辖区内经济组织提供信息和各种服务,指导集体经济发展,对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进行管理,推动街道经济发展。

5、负责街道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做好街道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林业、水利、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完成管委会下达的各项建设与管理任务。

6、负责街道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人口,做好民事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7、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内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事业。

8、做好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再就业服务、安全生产管理、民兵、兵役、侨务和婚姻管理等工作。

9、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区活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除害灭病、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初级卫生保健等工作,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0、指导和帮助居(村)委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村)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11、负责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2、及时向管委会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3、承办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街道办事处的主要事权

1、规划建设与管理方面的事权

(1)街道辖区内地段改造和小区开发建设的规划编制、实施拆迁方案、商业网点布局、工程竣工以及小区验收等事项必须听取街道意见。其中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须有所在街道参加。

(2)负责辖区内村(居)民房屋建设报建的审核。

(3)街道辖区内社区、村庄以及公益设施的规划编制必须听取街道意见,街道可以对公益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4)负责对街道辖区内非市政道路的村道进行规划建设。

2、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方面的事权

(1)负责对街道辖区内非市政道路的村道进行市政维修和绿化养护管理,负责辖区内小区绿化以及街管公共绿地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组织拟定绿化规划方案,并在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辖区内绿化建设、保养的招标工作,对中标单位的绿化建设与保养实施监督。

(2)协助区工程招投标中心组织小区内市政设施、市容环卫作业单位的招标,对各作业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

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事权

(1)负责辖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摩托车、自行车保管站的初审和管理。

(2)负责街道辖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监督管理。

(3)负责辖区内城市六乱的治理,小区内违章建筑的清理,小区内物业维修施工的管理。

(4)协助区职能部门,分别对街道辖区内违反市容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等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房屋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事权

(1)对街道辖区内居民出租屋进行登记和管理,对居民住宅租赁以及逾期未办理租赁登记的住宅房屋进行稽查。

(2)对辖区内危险房屋有检查、督修权。

(3)对街道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公司实施行政管理和监督。指导辖区内居委会联系社区内业主委员会,受其委托进行社区内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的招标。

5、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事权

对街道辖区内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行使对街属单位一票否决权,对其他单位有一票否决建议权。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事权

(1)对街道辖区内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行使对街属单位一票否决权,对其他单位有一票否决建议权。

(2)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管理和检查;配合消防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整改;协助消防管理部门,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单位、个人进行行政处罚。

(3)负责对辖区内外来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受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相关证件。

(4)负责辖区内护街队等治安队伍的组建和人员管理。

7、民政事务管理方面的事权

负责对街道辖区内社会救济进行审核、报批。

8、经济管理方面的事权

在区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街道辖区内农业经济发展的规划、管理、服务;对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和集体资产进行管理。

9、人事管理方面的事权

街道办享受与区职能部门同等的人事管理权。

(四)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街道机构设置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街道的实际情况(区域面积、人口、管理事务等),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机构。积极探索街道党政领导交叉任职、机构合署办公的做法,推行“一套人马,几块牌子”的模式,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精简人员,提高效率。

街道办事处内部设立以下机构:

(1)街道党工委办公室、街道行政办公室(两办合署办公)。负责组织、协调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负责基层党务、宣传、统战、人事工作;负责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有关文件、计划、总结的草拟、印制及会议的组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协调各科室关系;负责街道办事处财务、财产管理和公费医疗等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2)城市管理科。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在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物业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助区规划部门组织编制社区、村庄建设规划;审核村(居)民住宅建设报建;协助辖区的机关团体单位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监督辖区内的建筑工地按章施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章施工行为和违法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震、防火和抢险救灾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管理科(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指导和协调街道文化、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区域内群众性文化活动;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残联、劳动就业和调解工作;贯彻《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居(村)委会的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兴办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除害灭病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制定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依照有关规定对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实行管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单位有关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搞好群防群治,加强安全小区、文明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4)经济管理科、农林水办公室(部分街道设置,两机构合署办公)。推动辖区内经济发展,指导、帮助集体经济组织搞好经济发展、企业管理,为企业提供各种信息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监督和检查监督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经营状况;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股份制;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街道辖区内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水利的发展规划与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农业生产建设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划、实施和指导;负责街道辖区内农业保护用地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综合统计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5)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同时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报本街人口计划,负责计划生育有关数据的统计,培训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居(村)委会和辖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居民及外来暂住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罚;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6)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和党性教育;对党员、监察对象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检查对象的检举和控告,受理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查处街管党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的违纪案件等。

(7)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开展征兵、民兵等工作。

(8)工会、共青团、妇联。按照各自章程设立并开展工作。

(五)派驻街道机构

根据街道管理的实际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工商所、税务所等派驻街道机构。为便于工作协调,派出所等机构负责人可以成为街道党工委或办事处的领导成员。派驻机构人员的任免,由区职能部门负责,其中正、副职领导的任免和重大奖惩,事前应征求街道党工委的意见。

(六)街道议事协调机构

在街道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城区管理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社区服务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就街道辖区内的社区管理事务与精神文明建设、城区管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社区服务和街道经济进行协调、检查、监督。

各委员会成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街道各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领导和辖区内的有关企业、单位及社会知名人士共同组成。主任委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分管领导兼任。街道的议事协调机构不配专门编制。

(七)街属事业单位

街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司法所、环卫站、“三防”办公室、社区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所、文化站、广播电视站、外来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农业推广站、林业站、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兽医站、消毒站等街属单位,其经费纳入街道管理经费统一核拨。

街属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在各居(村)委会设立服务点或者服务站,利用居(村)委会的办公场地开展工作,业务上与居(村)委会相互协作。

(八)街道机构人员编制

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职能和任务,科学地确定街道机构编制,充实街道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

按照*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为20~25人,街道党工委设委员7~9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1名由办事处主任兼任,1名为专职副书记),委员一般由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和党委办主任等组成。纪委设正、副书记各1名,纪委书记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街道办事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3~5人,武装部长1人。各街道办事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和发展需要逐步配齐。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及事业单位具体编制由区编办牵头另行制定。

(九)经费与投资管理体制

1、街道办事处作为部门预算单位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体系,实行部门预算管理;派驻街道的机构经费列入相应上级职能部门预算计划。

2、街道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设施投资项目属于街道投资管理的部分,由街道办事处提出计划,列入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管理范围,具体实施按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穗开管[*]30号)执行。区、街公共设施投资管理项目具体分类方案由区规划建设部门牵头另行制定。

各行政村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建设除农村五通、教育、医疗卫生等项目由区财政按一定比例投入外,其他由行政村集体经济自行解决。实施“撤村改居”而成立的居委会,其辖区内公共设施的投资,在一定期限内由区财政与该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按一定比例分担投资费用。

3、街道对于公共设施的投资与管理,逐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经营企业化的改革。对于非营利性质的公共设施,采取财政全额拨款建设、维护、管理;对半营利性质的公益设施,在核定营利收入的基础上,采取差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建设、维护、管理;对于营利性质的公益设施,在核定营利收入的基础上,要求管理者向财政上缴一定比例的经营收入。

4、在街道设置调整方案实施之前,为体制过渡期。在过渡期内,*街财政体制按管委会批准的《*街财政管理体制管理办法》执行;原*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以接管前实发数为基数,逐步提高,提高幅度与目标责任实施情况挂钩;在实施后,原则上与开发区现行标准统一。

原*街办事处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定额拨款、用人自主、内部分配搞活的原则管理,定额以前两年实际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并与年度目标考核情况挂钩。

过渡期内,*街、夏港街范围内应由区财政出资兴建的公共设施部分,分别由*、夏港街道办事处作为建设业主或者代业主提出立项申请,列入年度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计划管理。

(十)黄陂、岭头农工商公司管理体制

在街道设置调整方案实施之后,黄陂、岭头两公司实行政企分开,属社区管理职能的应剥离交由所属街道、居委会管理,公司所辖区域内的公共设施投资体制按照上述街道公共设施投资管理办法执行。公司按区《关于深化我区国有企业改革若干意见》(穗开管[*]35号)的要求进行改革或与区内外企业进行重组。公司原有部分管理人员和机构分流到街道、居委会,履行社区管理职能。

过渡期内,黄陂、岭头公司管理体制暂不变,即暂时承担部分社区管理职能,其辖区内所涉及公共设施投资由黄陂、岭头公司作为建设业主或代业主提出立项申请,列入年度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计划管理。

三、居委会管理体制

(一)居委会的设置

1、居委会人员配置及职责

原则上按每300~350户配置1名专职人员的标准配置居委会人员,每个居委会设置4~5名专职人员,其中党支部书记1人(属街道事业编制),主任1人(可由党支部书记兼任),民政专职1人,治保及城管卫生专职1人,计生专职1人。

(1)民政专职人员负责居委内优抚救济、拥军优属、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工作。

(2)治保及城市管理卫生专职人员,协助派出所做好安全保卫,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搞好安全文明小区建设,负责城管工作,组织居民除“四害”,定期开展卫生检查,维护居委会内的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3)计生专职负责辖区内居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居委会的职能

1、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街道办的安排,在社区建设和管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基础作用,在社区管理中配合街道搞好利民、便民、非盈利性的社区服务。

2、居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管委会或者其他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各项工作,向管委会或者其他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3、居委会受街道办事处委托,办理以下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主要包括:(1)为失业人员、个体户购买解困房等出具意见证明;(2)代办领取临时流动人口计生证;(3)为居民上大学等有关事项出具意见证明;(4)负责辖地的流动人口登记和管理;(5)初审申请生育指标和领取生育证;(6)办理相关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手续;(7)优待金、救济金、助养金及遗属补助由居委会专职人员送至领取人家中;(8)代办社会保障救济申请;(9)办理残疾证、老年人优待证申请;(10)代办失业证的申领及换发;(11)为失业人员和个体户出具证明;(12)办理辖区内单位因装修、维修需开挖路面、临时占用道路的有关申请手续等。

(三)居委会的经费管理

居委会经费纳入所属街道的年度预算,具体包括办公经费、专职人员工资、福利、奖金、补贴以及聘用人员的经费等。

(四)“撤村改居”问题

原则上对于那些大部分土地(占50%以上)已被征用,或者人均耕地面积少于国家平均标准,或实施整体搬迁,没有或者只有少量土地可供农用耕作的村先行实施;黄陂、岭头范围内的村改为居委会;其他村视发展实际情况而定。

居委会文化工作计划例4

一、指导思想

开展计划生育“合格社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人口计划生育法》、《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全面融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为社区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领导、各级政府的指导下,遵循社区建设的原则,采取社区工作的方法,依靠社区居民群众,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宣传、管理、服务工作融入到社区,落实在社区。

二、活动目标

开展计划生育“合格社区”的目标是:按照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要求,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

三、“合格社区”的具体标准

(一)实现属地管理的具体要求:

社区居委会按照“全面纳入、分类指导、求真务实、互利互动”的原则,搞好本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

1、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建立管理服务关系。要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签定责任书或共享共建协议,成立社区企业联合会(联谊会、联席会等),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共享共建活动,承担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避孕节育、计划生育生殖服务,落实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等综合服务的责任。

2、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所有现居住地人口(含流动人口)纳入管理。做到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无盲管漏管。

3、社区居委会计生工作管理规范化:①实行一册、两卡、四表,即:居委会手册;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卡、楼门院长信息反馈卡;育龄妇女变动信息反馈表、群众需求信息汇总表、基层单位节育措施基本情况汇总表、基层单位避孕药具需求计划表。②资料档案健全完善。建有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人口学校授课档案、宣传讲座活动档案(含照片)、各类制度资料档案、协会活动资料专卷、计卫联手工作专卷、咨询服务档案。

(二)实现单位负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计划生育责任制的具体要求:

1、辖区单位责任感、认同感普遍增强;

2、法人单位普遍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并为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员和经费保证;

3、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的宣传、管理、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4、法律、法规规定由单位落实的奖励优惠政策、处分规定得到落实,职工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积极协助支持配合驻地政府和社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工作。

(三)实现居民自治的具体要求:

1、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健全。成立居民代表大会、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居委会议事机构、居民监督委员会、楼门院长信息员队伍、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计卫联手联席会、地区企业联合会(联谊会、联席会)等。

2、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制度健全。建有居民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居民行为规范)、居委会定期讨论、研究、报告计划生育工作制度、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计划生育信息反馈、监督、举报制度、访视服务制度等。

3、自治工作富有成效,稳定低生育水平,其他人口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群众对社区工作满意度高、参与率高,形成良好的氛围。

(四)实现社区服务的具体要求

1、阵地建设:

①有计划生育专栏:2—4块;②人口学校(宣传展牌、服务项目上墙);③药具专柜、自取箱;④计划生育信息反馈箱;⑤依托社区卫生建立计生咨询服务站;⑥图书角;⑦办公室内网络、制度上墙;⑧楼栋建设(有计生知识宣传栏)。

2、宣传品

①有计生宣传材料;②人口学校教材;③五期教育、知情选择、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男性健康等宣传书籍展牌。

3、服务工作

①有连心卡(服务卡、互助卡等);②服务指南(展牌、折页);③服务项目(公开上墙,包括室内、外)④服务热线(含青春健康求助热线)

4、社区活动

①有较活跃的宣传队伍(青春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卫生保健避孕指导队伍、优生优育独生子女教育队伍、各类文艺团体);②每年定期组织新生育文化家庭评选和表彰,宣传弘扬有特色;③每年定期组织各种计划生育宣传纪念日活动;④每年举办不同类型具有一定文化品位的计划生育专题宣传活动。⑤管理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中,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教育、文化卫生、组织人才的资源。

居委会文化工作计划例5

随着城市人口的日益增加和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社区担负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多,社区的作用也日益重要。加强城市社区工作,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是构建“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内在需要,对于繁荣基层文化生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城市基层政权,提高市民素质,加快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园林化城市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现就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强化社区功能,巩固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创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社区工作机制,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2)资源共享、共驻共建。(3)责权统一、管理有序。(4)扩大民主、居民自治。(5)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二、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目标要求:(1)加强街道和居民区两级党组织建设,使街道党(工)委班子的思路、领导方式、工作方法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适应,把居民区党支部建成政治坚定、团结务实,为群众办实事、受群众拥护的战斗堡垒。(2)加强居委会的办公活动阵地建设。在年底前,全市所有居委会都要有面积达标、位置较好、设施齐全的办公活动场所。(3)拓展社区服务领域,丰富社区建设内容,支持发展社区经济。社区服务要有偿和无偿相结合,在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中,增加社区居委会的经济收入,促进社区服务网络化和产业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4)加强社区管理,理顺社区关系,完善社区功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把我市街道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城市社区。(一)社区服务搞好社区服务是加强社区建设,做好社区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街道和社区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责。社区服务主要内容有以下6项:一是文化娱乐服务;二是家政服务;三是便民利民服务;四是敬老助残服务;五是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六是医疗保健服务。随着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需求的增加,要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的内容。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当前首要的是在辖区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合的

社区服务网络体系。一是发挥街道党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服务组织,街道要设立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要成立社区服务站。二是发挥辖区单位的优势,建立联合服务组织,开展双向服务。三是建立社会化的服务求助系统。以城区为单位,建立起城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求助体系网络。通过中介形式,发动社会单位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开展社区服务要与发展区街经济相结合。要在拓宽服务领域的过程中,创办一些便民服务实体,逐步增加社区组织的收入,为开展社区服务提供物质保证。对社区开办的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敬老助残、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公益性、福利项目,城管、税务、工商、公安等部门免收相关费用;对社区开办的家政服务、商业网点等小型便民利民服务项目,有关部门应在用地、用房、税收、收费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二)社区管理街道党工委及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市容卫生、绿化美化、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工作等负有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市容卫生管理的重点是组织好辖区内卫生的清扫及环境的维护,保持辖区干净整洁。绿化美化管理的重点是抓好辖区内绿化美化任务的落实及树木绿地的管理(市、区管理的重点道路、广场除外),美化社区环境。计划生育管理的重点是抓好计生宣传、药具的发放及外来人口的管理,完成市区下达的人口控制指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是协助公安派出所抓好治保组织建设、治安巡逻及民事调解工作,加强辖区内治安防范工作的督促检查,保证综合治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民政工作的重点是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要做好享受社会救助和保障人员基本情况的统计,生活费、救济金的发放,优抚对象的管理等工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负有对辖区内的物业公司进行监督管理、规范物业公司服务的职责。新建居住区不能以物业管理机构简单地代替居委会,可以尝试让物业管理机构、业主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参加居委会的工作,协助居委会履行好社区管理职能,共同搞好社区服务。(三)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提高居民思想道德素质为目的,以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与居委会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为载体,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组织法律知识、科普知识、青少年教育、健康教育、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环境保护等系列教育活动。培养社区居民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要以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和认同感。要广泛开展“五好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要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不断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品味。(四)社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在社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街道党组织的政治职能有机地融合在社会职能之中,使其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中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社区党组织要通过整合社区资源,动员社区内的各类组织共同参与,为社区成员解决一些市场不愿无偿解决、政府无法全面解决、居民个人无力独自解决的社会问题而发挥好社会职能作用。通过政治整合和政治引导,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巩固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而发挥好政治职能作用。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派出机构,对社区工作实施全面领导。要进一步配齐、配强班子,特别是配强党工委书记,优化班子年龄、文化、知识结构。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多引导、少说教,多理解、少要求,多分散、少集中”的方法,增强教育管理的针对性。要根据他们的特长、志趣和身体状况,安排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社区工作,发挥他们的作用。要督促和帮助企业下岗党员、复退军人党员、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外来务工经商党员及时将组织关系接转到社区党组织,把他们编入党的支部、小组,安排他们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对下岗工人、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的外出、流动党员应要求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外出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要求他们将组织关系转往居住地党组织。对外地来我市的流动党员,应在他们相对集中的大的农贸市场及其它地方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在街道建立流动党员联络站或服务站。对企事业单位、机关中的退休党员,街道党组织应积极做好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转往街道后,原单位党组织要协助街道党组织,继续共同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三、主要措施1、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政府的工作重心下移,强化街道职能,理顺条块关系(1)按照责权统一、“费随事转”、“事权随着责任转”的原则,将区政府行使的部分权利下放到街道,经费也划拨到街道。对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等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街道组织辖区单位、居民代表,定期对上述单位进行行风及工作评议,加强群众监督。上述单位负责人考核、奖惩、

任免,应事先征求街道意见。社区驻地企事业单位申报、复核县区以上文明单位,须经过街道党工委的同意。(2)科学合理地调整划分居委会规模。居委会平房区以300—700户为宜,楼房区以1000—1500户为宜,以便于服务、管理和居民自治。2、加强街道力量,优化街道、居委会干部结构(1)加强党对社区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20*年内将城市区街道党委全部改设为街道党工委,作为城市区党委的派出工作机构,由区委授权,在社区工作中起领导核心作用。街道党工委与街道办事处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是双重领导关系,与辖区内其他系统的党组织是组织、指导、协调关系,与辖区内各居民区党支部是领导关系。(2)结合机构改革,根据街道地域大小、人口多少适当增加街道干部职数。(3)从机关选派一批政治素质较好,文化程度较高,工作能力较强,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街道担任领导职务,进一步优化街道领导班子的结构。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从大中专毕业生中为每个居委会招聘一名干部。今后城市区提拔的科级干部一般应经过居委会工作的锻炼。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街道、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阵地建设好(1)市、区(县)政府要把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活动阵地作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来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2)城市区政府要在进行深入细致的社区调查、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负责做好本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阵地分布、建设的详细规划。制定规划要立足于长远,具有前瞻性,一次规划到位,分期实施,地点要安排在沿街、沿路的好位置。各区要于20*年6月底前将详细规划报市规划局,市规划局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将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活动阵地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之中。(3)根据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80—93)“居住区配套公建设施的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的规定,凡新建的住宅小区在城市总体规划时规划有居委会的,必须根据居委会辖区的人口规模,按规定的面积设计建设居委会办公室(30—50㎡)、居民文体娱乐的综合活动室(150—300㎡)、相对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用房(30㎡)和功能较全的健身场等。设计建设标准要高,配套设施要到位,不按规定进行设计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土地部门不予办理土地手续,招标文件中没有公建

居委会文化工作计划例6

随着城市人口的日益增加和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社区担负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多,社区的作用也日益重要。加强城市社区工作,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是构建“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内在需要,对于繁荣基层文化生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城市基层政权,提高市民素质,加快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园林化城市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现就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强化社区功能,巩固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创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社区工作机制,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2)资源共享、共驻共建。(3)责权统一、管理有序。(4)扩大民主、居民自治。(5)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二、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目标要求:(1)加强街道和居民区两级党组织建设,使街道党(工)委班子的思路、领导方式、工作方法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适应,把居民区党支部建成政治坚定、团结务实,为群众办实事、受群众拥护的战斗堡垒。(2)加强居委会的办公活动阵地建设。在年底前,全市所有居委会都要有面积达标、位置较好、设施齐全的办公活动场所。(3)拓展社区服务领域,丰富社区建设内容,支持发展社区经济。社区服务要有偿和无偿相结合,在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中,增加社区居委会的经济收入,促进社区服务网络化和产业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4)加强社区管理,理顺社区关系,完善社区功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把我市街道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城市社区。(一)社区服务搞好社区服务是加强社区建设,做好社区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街道和社区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责。社区服务主要内容有以下6项:一是文化娱乐服务;二是家政服务;三是便民利民服务;四是敬老助残服务;五是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六是医疗保健服务。随着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需求的增加,要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的内容。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当前首要的是在辖区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合的

社区服务网络体系。一是发挥街道党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服务组织,街道要设立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要成立社区服务站。二是发挥辖区单位的优势,建立联合服务组织,开展双向服务。三是建立社会化的服务求助系统。以城区为单位,建立起城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求助体系网络。通过中介形式,发动社会单位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开展社区服务要与发展区街经济相结合。要在拓宽服务领域的过程中,创办一些便民服务实体,逐步增加社区组织的收入,为开展社区服务提供物质保证。对社区开办的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敬老助残、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公益性、福利项目,城管、税务、工商、公安等部门免收相关费用;对社区开办的家政服务、商业网点等小型便民利民服务项目,有关部门应在用地、用房、税收、收费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二)社区管理街道党工委及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市容卫生、绿化美化、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工作等负有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市容卫生管理的重点是组织好辖区内卫生的清扫及环境的维护,保持辖区干净整洁。绿化美化管理的重点是抓好辖区内绿化美化任务的落实及树木绿地的管理(市、区管理的重点道路、广场除外),美化社区环境。计划生育管理的重点是抓好计生宣传、药具的发放及外来人口的管理,完成市区下达的人口控制指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是协助公安派出所抓好治保组织建设、治安巡逻及民事调解工作,加强辖区内治安防范工作的督促检查,保证综合治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民政工作的重点是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要做好享受社会救助和保障人员基本情况的统计,生活费、救济金的发放,优抚对象的管理等工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负有对辖区内的物业公司进行监督管理、规范物业公司服务的职责。新建居住区不能以物业管理机构简单地代替居委会,可以尝试让物业管理机构、业主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参加居委会的工作,协助居委会履行好社区管理职能,共同搞好社区服务。(三)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提高居民思想道德素质为目的,以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与居委会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为载体,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组织法律知识、科普知识、青少年教育、健康教育、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环境保护等系列教育活动。培养社区居民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要以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和认同感。要广泛开展“五好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要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不断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品味。(四)社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在社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街道党组织的政治职能有机地融合在社会职能之中,使其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中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社区党组织要通过整合社区资源,动员社区内的各类组织共同参与,为社区成员解决一些市场不愿无偿解决、政府无法全面解决、居民个人无力独自解决的社会问题而发挥好社会职能作用。通过政治整合和政治引导,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巩固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而发挥好政治职能作用。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派出机构,对社区工作实施全面领导。要进一步配齐、配强班子,特别是配强党工委书记,优化班子年龄、文化、知识结构。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多引导、少说教,多理解、少要求,多分散、少集中”的方法,增强教育管理的针对性。要根据他们的特长、志趣和身体状况,安排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社区工作,发挥他们的作用。要督促和帮助企业下岗党员、复退军人党员、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外来务工经商党员及时将组织关系接转到社区党组织,把他们编入党的支部、小组,安排他们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对下岗工人、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的外出、流动党员应要求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外出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要求他们将组织关系转往居住地党组织。对外地来我市的流动党员,应在他们相对集中的大的农贸市场及其它地方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在街道建立流动党员联络站或服务站。对企事业单位、机关中的退休党员,街道党组织应积极做好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转往街道后,原单位党组织要协助街道党组织,继续共同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三、主要措施1、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政府的工作重心下移,强化街道职能,理顺条块关系(1)按照责权统一、“费随事转”、“事权随着责任转”的原则,将区政府行使的部分权利下放到街道,经费也划拨到街道。对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等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街道组织辖区单位、居民代表,定期对上述单位进行行风及工作评议,加强群众监督。上述单位负责人考核、奖惩、

任免,应事先征求街道意见。社区驻地企事业单位申报、复核县区以上文明单位,须经过街道党工委的同意。(2)科学合理地调整划分居委会规模。居委会平房区以300—700户为宜,楼房区以1000—1500户为宜,以便于服务、管理和居民自治。2、加强街道力量,优化街道、居委会干部结构(1)加强党对社区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2001年内将城市区街道党委全部改设为街道党工委,作为城市区党委的派出工作机构,由区委授权,在社区工作中起领导核心作用。街道党工委与街道办事处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是双重领导关系,与辖区内其他系统的党组织是组织、指导、协调关系,与辖区内各居民区党支部是领导关系。(2)结合机构改革,根据街道地域大小、人口多少适当增加街道干部职数。(3)从机关选派一批政治素质较好,文化程度较高,工作能力较强,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街道担任领导职务,进一步优化街道领导班子的结构。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从大中专毕业生中为每个居委会招聘一名干部。今后城市区提拔的科级干部一般应经过居委会工作的锻炼。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街道、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阵地建设好(1)市、区(县)政府要把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活动阵地作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来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2)城市区政府要在进行深入细致的社区调查、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负责做好本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阵地分布、建设的详细规划。制定规划要立足于长远,具有前瞻性,一次规划到位,分期实施,地点要安排在沿街、沿路的好位置。各区要于2001年6月底前将详细规划报市规划局,市规划局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将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活动阵地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之中。(3)根据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居住区配套公建设施的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的规定,凡新建的住宅小区在城市总体规划时规划有居委会的,必须根据居委会辖区的人口规模,按规定的面积设计建设居委会办公室(30—50㎡)、居民文体娱乐的综合活动室(150—300㎡)、相对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用房(30㎡)和功能较全的健身场等。设计建设标准要高,配套设施要到位,不按规定进行设计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土地部门不予办理土地手续,招标文件中没有公建

居委会文化工作计划例7

第一阶段: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培训骨干(时间计划5天,3月1日—5日)

1、成立机构。3月5日建立以上届居委会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上届居委会书记、主任、委员合计8人组成,对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组织领导。

2、制定方案。根据镇的村(居)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居委会的实际,研究制定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培训骨干。在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培训的基础上,对居委会干部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把握政策,严格程序,依法办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4、宣传发动。在镇指导组的指导下,开好居委会干部、党员和居民等会议,发挥广播、黑板报、标语、宣传资料,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大力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教育和引导居民消除家族、宗族、派别影响,按选民的意志投票,在选举中正确行使民利,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为换届选举打好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5、推选居民代表。根据法律规定每10—30户推选产生一名居民代表,做到代表具有一定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文化素质,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有一定工作能力,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占一定比例。社区现有1080户居民按比例产生了35名居民代表

第二阶段:做好财务清理和审计,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时间7天,3月6日—12日。

1、做好财务清理、审计。认真配合好镇会计站对居委会财务的清理和审计,把审计结果报镇领导小组,并向群众公布。

2、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经居民会议或各居民小组会议民主推选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9人组成,成员由社区党支部成员3人、非党人员1名,妇女和党员代表5人组成。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由居委会党支部公告。居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制定和选举工作计划,组织选举工作。

第三阶段: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时间计划26天,3月13日—4月5日)

1、选民登记。认真组织培训登记员,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不重、不漏,然后按有关规定确定选民资格。选举委员会依法逐户逐人进行认真核实、确认,填发《选民证》,并在3月16日张榜公布选民榜,选民人数1486人。

2.推选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确定为35人,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将代表名额分配到21个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推选方式:由10人以上联名在居民代表登记表上签字

3、提名,确定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5人组成。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由本居委会居民直接提名或联合推荐等形式产生,选举委员会要引导把素质高、能力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心为居民办事,能带领居民为建设社会主义奋斗的人提名为候选人,采取10人联名推荐形式提出,联名提出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于3月15张榜公布,由此产生的初步候选人经选举委员会召开选民大会,以“差额原则,简单多数”的方针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在3月28日前预选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职务差额均不少于1人。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名单分别是:王翠红、郭学福、曾卫民、普红萍、鲁加林、王海云、唐建荣。

4、20__年4月5日(4月8日)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和党支部。依照法律规定,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根据现场投票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居委会领导班子:以得票的当选,选举结果:主任(兼书记)郭学富、副主任曾卫民、两委委员:郭学富、曾卫民、王翠洪、王海云、普红萍、唐建荣。选举结果当场张榜公布,并一式三份报镇人民政府。

第四阶段:工作交接,建立健全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时间计划5天,4月9日—14日)。

1、工作交接。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在镇

党委、政府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手续移交工作。2、新一届居委会产生后,建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化教育,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农民工权益保障等组织体系。

3、建章立制。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结合基层组织建设要求,已制定了三年任期目标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第五阶段:接受验收和工作总结(时间计划4天,4月15日—16日)。

居委会文化工作计划例8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和家庭为中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低生育水平稳

二、工作目标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理念得到更新,人民群众婚育观念得到转变,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得到落实,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得到实现,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满意度级别得到进一步提高。工作分步进行,逐步推进,最终全面实现诚信计生。

第一阶段:2011年,全县诚信计生乡镇实现率60%。

第二阶段:2012年,全县诚信计生乡镇实现率100%。

三、主要任务

诚信计生就是把政府和育龄群众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通过诚信承诺的形式约定下来,并通过依法建立制度规范和政府诚信在先来保证承诺兑现,实现“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诚信计生工作是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的深化,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升华,是“阳光计生行动”的拓展。

(一)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人口计生委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要求,大力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全面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让人口计生各项行政权力在阳光下操作。增加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使各项权力,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按照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及文书格式要求,规范执行审批、鉴定、征收、发放程序,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问责、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加强行政监督。

(三)落实奖励优惠。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实施城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医疗保险等政策措施时,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探索建立将城镇无业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奖励体系的途径和方法,促进公平公正。认真实施素情牵手零距离生育关怀行动,拓宽帮扶范围,提升帮扶力度。

(四)深化便民维权。充分发挥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综合服务功能,设置“一站式”服务窗口,建立并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管理制度,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规范并拓展12356“阳光热线”咨询服务功能,畅通诉求渠道。建立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监督员评议制度,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改进管理服务工作。

(五)推行群众自治。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规范,加强城乡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工作机制和载体建设。逐步完善“两委负总责、协会做骨干、群众当主人”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运行机制,积极发挥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全面开展国家“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创建活动”和省人口计生委“基层群众自治千村(居)创建活动”。

四、工作模式

诚信计生实行的是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居)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工作模式。

双向承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向已婚育龄妇女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和指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已婚育龄妇女承诺自愿按政策生育,不违反诚信协议。

充分自愿:已婚育龄妇女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举产生诚信小组长,小组成员协商、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参加诚信计生小组并守约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避孕节育方法指导及《协议书》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承诺的激励措施。

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出现违法生育行为,违约者本人除按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出现法定外怀孕,其他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落实补救措施和接受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处罚。

五、基本程序

诚信计生坚持县、乡指导、村(居)为主,其基本程序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居)民讨论制定《协议书》。

(二)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自愿组合成立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择诚信计生小组长。

(三)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与诚信计生小组长及计生诚信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订《协议书》,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和村(居)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协议书》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四)各级政府和村(居)委员会要带头讲诚信,兑现承诺,严格落实法规规定和各级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

(五)村(居)民委员会健全《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组织保障制度》等相关制度,监督政府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协议书》约定的承诺事项。

(六)村(居)民委员会建立诚信计生档案,实行一组一卷。

六、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取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并将其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县人口计坐委成立“县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坚持分类指导。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区别对待,有所侧重,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制定计划,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诚信计生群众自治模式,典型带路,逐步推开。

(三)广泛发动群众。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深入了解群众的生殖健康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在充分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通过组建诚信计生小组,签订诚信计生协议的形式,明确群众的权利义务和政府的职责,尊重和维护群众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权、生殖健康权以及获得规定的奖励扶助待遇的权利,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到诚信计生工作中来。

居委会文化工作计划例9

一、目的意义

以全省、全市开展“千村百镇”、“抓百村促千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市标准化建设活动为契机,在全镇开展“计划生育双优村(居)”评选表彰活动,旨在坚持重心下移,把计生工作重点放在村(居)级,通过评选表彰,树立一批过得硬、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氛围,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居)为主”工作机制的全面运行,真正使广大村(居)民成为参与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主体力量。

二、评选要求

(一)评选范围

在全镇6个村(居)委员会中开展评选活动。

(二)评选标准

1、计生合格村(居)标准

①领导重视,队伍建设好。村级党组织、村(居)委会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建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村(居)及村(居)民小组有人经常抓计划生育,做到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报酬落实;建立了计划生育协会,经常开展活动。

②政策落实好。能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无早婚早育,无计划外生育。

③宣传教育好。能开展经常性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育龄夫妇都懂得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好处,知道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主要规定,能掌握一种以上避孕节育的方法。

④技术服务好。育龄夫妇能及时、有效地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及时得到避孕药具。尽量减少计划生育外怀孕。

⑤制度建设好。建立健全了统计台帐,有一套比较好的服务和管理制度,实行了规范化管理。

⑥干群关系好。干部依法办事,杜绝了违法乱纪、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党员、团员、干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计生协会先进村(居)标准

①村级协会的工作得到了党组织、村(居)委会的重视和支持,能参与有关事项的决策,有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②理事会具有代表性和议事决策能力,会员小组健全,有一支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会员队伍。

③有威信高、能力强、热心做协会工作的会长或副会长,有得力的秘书长,选配了责任心强的会员小组长;建立和坚持了学习、工作制度,活动经常化。

④会员带头宣传、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学习宣传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积极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协助村(居)委会做到连续3年以上无违反政策生育。

⑤依次参与村(居)民自治,在民主法制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各村(居)在开展评选计生“双优”活动中,村室必须达标。

(三)评选名额

坚持标准,严把质量,成熟一个,推荐一个。镇按照20%左右的村(居)数推荐到区.

(四)评选方法

以乡镇协会为单位,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双优村(居)”评选活动,对所属村(居)进行评选,计生合格村(居)和计生协会先进村(居)分别达90分以上(含90分),且连续三年以上无违反政策生育的为计生双优村(居)。评选程序由宣传发动、自查自评、乡镇复核和区级验收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3月26-31日,镇制定方案,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形成争创的氛围。

2、自查自评:4月1-10日,各村(居)对照计生合格村(居)和计生协先进村(居)两个标准开展自查评选活动,并且填写《黄山区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合格村自查表》(附件1)一式二份(乡村各一份)和《黄山区村(居)计划生育协会先进村自查表》(附件2)一式二份〔镇村(居)各一份〕,在4月10日,由村(居)上报到乡镇计生协。

3、镇复核:4月13-20日,各乡镇在各村(居)开展自查评选活动上报自查表的基础上,对上报的所属的村(居)进行复核,并且填写《黄山区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合格村复核表》(附件3)一式三份〔区、镇、村(居)各一份〕和《黄山区村(居)计划生育协会先进村复核表》(附件4)一式三份(区、乡、村(居)各一份),符合标准的村(居)各乡镇、街道同时填写《20*年“黄山区计划生育双优村(居)”呈报表》(附件5),经镇级计生协审核盖章,一式三份〔区、镇、村(居)各一份〕,并附1500字先进事迹材料连同复核表在规定的时间内(4月25日前),由乡镇上报到区计生协。

4、区级验收:5月1-15日,区人口计生委、计生协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计生双优村(居)”进行复核验收,复核达到的“计划生育双优村(居)”标准的,上报到区计生领导小组。

三、表彰活动安排

区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拟请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5•29”活动日期间予以通报命名表彰。

四、几点要求

居委会文化工作计划例10

我省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任务:(1)适应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理顺社区关系,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性为纽带的新型社区。(2)大力拓展社区服务范围,不断丰富社区服务内容。规范社区服务管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促进社区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和信息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3)坚持政府指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发挥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建设事业,不断提高居民素质、生活质量和社区文明程度,努力建设现代文明社区。

我省今后五至十年社区建设的主要目标:(1)今明两年,全面推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新型社区。(2)到*年,力争把全省大中城市的社区建成现代文明社区,并向中心镇辐射。经济特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先走一步,建成一批经济文化繁荣、环境舒适优美、管理规范有序、服务设施配套、人际关系和谐、社会治安良好的现代化社区,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其他地区建立起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城市化进程相配套的社区管理体制、社区服务设施、社区组织和社区建设队伍。(3)到2010年,把所有城市、中心镇的杜区建成文明社区。

二、全面推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新型杜区

(一)科学划分社区。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社区资源开发、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结合地域性、认同性、利益性等社区构成要素,对原有街道、居委会的辖区进行调整,建立以街区巷道、道路、河流等自然地域划分的“地缘型社区”,以相对独立的商业、住宅小区为单位的“单元型社区”,以职工家属聚居区为主体的“单位型社区”,以汇集居住、旅游、商务、文化、体育等不同功能特点划分的“综合型社区”等新型社区。

(二)建立新型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市、区、街道三级管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网络”的构架,建立责权利统一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政府的社区建设日常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

(三)建立新型社区组织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社区党的组织,发挥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实行居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原则管理社区内的公共事务,并可根据需要依照规定设立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逐步推行“议行分设”工作机制,居民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脱离生产,实行任期职务补贴。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社区建设事务和居民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居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情况聘请社会工作者来完成。

(四)完善社区建设的基础设施。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好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办公场所和社区服务中心以及其他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设施,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小广场、小乐园、小绿地等社区休闲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社区服务热线电话、电脑网络服务咨询平台。各级政府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统筹安排好社区建设所需资金。

(五)强化社区功能。结合机构改革,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社区、大服务”的改革思路,城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将适合由社区承担的公益性、社会性、群众性的职能下放给社区,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移交工作经费,赋予社区综合管理职责,增强社区功能。

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要发挥职能作用,具体负责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党委、政府交办的社区建设各项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社区建设,及时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建立社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辖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联席会议,在职责权限内协调解决社区共建、资源共享等实际问题。

(六)积极开展社区共建活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通过优化环境、加强服务、招商等方式,引导和促进社区经济发展。社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设施,要努力创造条件对社区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动员和组织社区成员单位和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各种创建文明社区活动,营造“共商社区事务,共享社区资源,共建社区家园”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依法民主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负责召集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社区建设及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等有关问题。加强对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工作者的培训,根据社区资源和社区居民的需求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工作,探索社区服务登记卡制度以及劳动储蓄办法,规范志愿者服务。

三、努力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

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一是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动员社区成员单位和居民捐资,鼓励集体、私人投资兴办社区服务业;二是实行服务对象公众化,以社会效益为主,有偿与无偿服务相结合,为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妇女及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各种服务,为社区居民服务;三是实行服务方式多样化,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丰富社区服务项目,满足社区居民的各种需求;四是实行社区服务产业化,把社区服务业的发展与政府职能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失业人员安置、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发展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第三产业发展等结合起来,运用市场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手段的科技含量,使社区服务在改善居民生活,扩大就业机会,建立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社区服务业享受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实行行业管理和认证制度。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的社区服务单位,参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而且非国有资产份额不低于总财产三分之二的非营利性的社区服务单位,由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属营利性的社区服务单位由工商部门进行登记管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设施建设同步发展。城市建设、旧城改造、居住区建设要将为老年人、残疾人服务等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并付诸实施。

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步骤和要求

我省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分三个阶段进行。(1)试点阶段,从现在开始至今年10月底。各市、区进行调查摸底,制订工作方案,抓好试点。地级以上市要选择1个区(不设区的市选择市政府所在地的1个镇或2—3个街道)、1个县(市)城镇作为改革试点;没列入试点的区也要选择2—3个街道作为试点;条件成熟的城市要开展“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总结经验,为全面铺开阶段打下基础。(2)全面铺开阶段,从今年10月底至明年6月底。全面推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同时开展创建社区建设示范区、示范街道(镇)、示范居委会活动。(3)检查验收阶段,*年10月进行。在各市、区自查基础上,省组织工作组对全省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为稳步健康地推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宣传发功工作。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开设专栏、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宣传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建设的意义、要求和做法,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制订周密的工作方案。各市、区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城市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思想状况,以及街道、居委会的工作情况和管辖现状,制订总体规划以及以点带面、分期分批、逐步铺开的具体方案。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调整、划分和设立方案,由街道办事处提出,报县(区)级人民政府批准。“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要注意研究制订配套政策,处理好集体资产、农民土地、宅基地、私房的产权关系问题,解决好计划生育、市政建设及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覆盖、社会保障(包括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救济,失业、养老、医疗保险等)、居委会选举、小学教育等问题。

(3)各市、区要分别组织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人员,特别是试点所在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认识,熟悉工作的要求、方法和步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4)做好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新设立的居民委员会统一称某某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管辖1000至*户,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或缩小。社区居委会依法实行民主选举,要引导选民把思想作风好、办事公道、廉洁正派、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年富力强的人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具体职数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社区居委会的规模大小和工作任务提出指导意见,征得大多数社区居民代表同意后确定。社区居委会成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户代表、社区成员代表选举产生。选举严格依法实行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民主。

(5)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制度建设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各区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及时帮助和指导社区居委会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代表议事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主监督制度》等规章制度,使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市要制订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方案,编印培训教材;区、街道要制订培训计划并分工组织实施。每届社区居委会班子选举产生后,其成员应在一年内轮训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