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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业信息管理模板(10篇)

时间:2023-12-17 15:09:51

家政服务业信息管理

家政服务业信息管理例1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统计信息,是指运用统计方法所取得的以数据形式反映社会、经济、科技情况的各种统计资料。包括以书面文字、磁带、磁盘等物理介质为载体的数据汇总资料及据此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对策建议。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种统计信息经营服务活动。包括下列经营服务活动项目:

(一)转让统计信息产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接受委托进行专项统计调查或对现有统计资料进行开发再加工;

(三)兴办统计信息交易会;

(四)统计信息;

(五)统计信息咨询;

(六)利用统计信息交易场所的服务;

(七)提供固定统计信息交易场所的服务;

(八)统计信息交易中介服务;

(九)统计信息网络及传输技术服务;

(十)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

第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开发、利用统计信息过程中,不得侵害相关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无论以何种形式向社会提供的统计信息,必须具有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的统计信息,不得提供违反统计标准、统计方法制度及其他统计技术要求的统计信息。

第七条国家统计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统计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和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国家统计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管理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的职责是:

(一)制定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制定有关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业的管理政策;

(三)审核统计师事务所及相类似的统计信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

(四)进行统计信息商品交易及其中介活动的监督检查;

(五)培训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业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国家统计局可以制定统计信息服务业管理的行政规章。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行使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职责。

第九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内部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应分别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的管理和协调下进行。

第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从事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活动,必须接受统计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统计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各行政单位、公务人员,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种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活动。

统计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转让统计信息所有权或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必须纳入统计预算管理。

统计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行政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可以从事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具有统计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非国家公务人员,可以申请设立统计师事务所及相类似的统计信息服务机构。

第十三条合伙设立。

第十四条统计师事务所及相类似的统计信息服务机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一)不少于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两名以上具有统计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有可靠的统计信息来源、信息加工处理设施和能力。

负有限责任的统计师事务所及相类似的统计信息服务机构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设立统计师事务所及相类似的统计信息服务机构,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申请设立公司的,应符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第十六条统计师事务所及相类似的统计信息服务机构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下列业务活动:

(一)根据统计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对参加统计信息经营机构组织的各评价地区、行业、企业的统汁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技术鉴定;

(二)进行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三)接受统计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有偿承担本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单位的统计业务活动;

(四)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活动。

第十七条统计师事务所及相类似的统计信息服务机构必须对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经营下列统计信息:

(一)依照统计法及统计制度规定应向社会无偿提供的公益性的;

(二)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的;

(四)内容虚假,带有欺骗性的。

第十八条举办全国性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计信息交易会,主办单位应报国家统计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举办地区性的统计信息交易会,主办单位应报当地统计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举办行业性统计信息交易会,主办单位应报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同级统计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涉外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对外贸易的有关法律、法规。单位从境外信息服务机构经常性引入统计信息的,应报同级统计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向境外提供统计信息部门或统计信息服务的,应报省级以上统计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以有偿方式获取的统计信息,获取人有权根据需要对该统计信息进行加工。对于加工后形成的新的统计信息,原信息提供人不得要求权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统计信息商品的所有者是指依法搜集、整理、加工统计信息的组织和个人。个人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而获得的统计信息,其所有权属于该单位。

第二+二条接受他人委托研究开发的统计信息商品,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其所有权、使用权和转让权;合同未作规定的,所有权归受托方。

第二+三条提供虚假统计信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地方统计法规处理。因提供虚假统计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十四条在从事统计调查或统计信息交易活动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由统计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并处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妨碍、抗拒统计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使管理、监督和检查权的,由统计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并建议有关部门对违法单位主要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未经审批,向境外提供统计信息产品、统计信息服务或举办统计信息交易会的,由统计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建议有关部门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家政服务业信息管理例2

一、发展基础

“*”期间,哈尔滨市电子政务发展较快,形成了“一个平台(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两个政务信息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政务信息资源网站)、三级网络联通(省、市、区县)、多个业务应用系统支撑”的电子政务建设模式。全市74个政府部门接入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在推进政务公开、实现网上办事和公众参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国政府门户网站测评名列前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资源网功能不断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开发、整合与共享初见成效。哈尔滨市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哈尔滨市企业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工程、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建设、哈尔滨市区两级平台网上行政审批互联系统等多个跨领域、跨系统平台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市直各机关电子化办公水平显著提高,市政府非密公文和信息无纸化传输系统、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工商、税务、物价、审计、政府采购、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城市管理、房产管理、教育、文化、卫生、人民防空、档案管理、公安、消防等多个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期间*市电子政务建设取得的成效,为“*”电子政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从总体上看,哈尔滨市电子政务建设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公共服务效率较低、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尚未建立、建设和应用发展不平衡、安全保障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电子政务建设运行和管理体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问题,需要在“*”期间切实加以解决。

二、指导思想

“*”期间,我市推进电子政务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发挥电子政务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作用,更加注重对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作用,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促进发展与保障信息安全相结合,以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应用水平为重点,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建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带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

三、发展原则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国家和省的总体部署,制定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分工协作,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在全市统筹规划下,明确各部门的建设目标和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

——需求主导,突出重点。紧密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根据业务需要,优先支持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业务流程相对稳定、信息密集的业务系统建设,重点推进跨部门、跨领域业务系统建设。

——整合资源,促进共享。充分利用区域内已有的网络硬件基础、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打破垄断,加强协同,抓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把分散在各业务系统的政府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促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的效率,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统一标准,保障安全。统一电子政务建设标准,加强电子政务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坚持安全技术应用与安全管理相结合,建立起完善的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依法推进,高效公开。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国家有关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以及软件保护等一系列法规,加快制定颁布地方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依法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不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资源网的服务功能,依法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

——省市共建,资源共享。根据《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同城区域内省和哈尔滨市可共用的基础性电子政务平台和较大投入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都要采用省市共建的方式进行。基础性项目建设,省市共同开发,以省为主;应用性项目建设,以市为主,实现省市优势互补。

四、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期间哈尔滨市推进电子政务的总体目标是:围绕改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强化综合监管,完善宏观调控,基本建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善,纵向联通国家、省、市、区县(市),横向联通市直各党政机关的电子政务网络;初步建立起电子政务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城市空间地理基础信息、人口基础信息、企业基础信息、宏观经济信息等基础性、战略性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取得重大进展;重点应用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政务信息共享和相关政务协同办公机制初步建立,50%以上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处理;政府门户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与电子政务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的公众认知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电子政务在党政机关提高管理和服务以及科学决策水平,提高行政效率和减低行政成本,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的作用明显增强。

(二)阶段性目标

1、*-*年

完成各区、县(市)电子政务网接入市电子政务网络中心平台,实现省、市、区县(市)三级电子政务网络平通;完善市直各党政机关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实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和市检察院政务网络互联互通;市直各机关95%建成内部办公局域网,各区、县(市)机关70%建成内部办公局域网;市直各机关电子化办公水平明显提高,政府非密公文和信息实现无纸化传输;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资源网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信息全部网上;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和重点跨领域、跨部门综合业务协同系统建设取得初步成果,行政许可项目20%以上实现在线处理;社区信息化建设逐步展开;电子政务法制环境进一步完善。

2、*-*年

逐步完成市电子政务网络带宽升级,保证市电子政务网络和各区、县(市)电子政务网络满足省电子政务网络带宽要求,实现宽带、专用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目标;市直各机关和各区机关全部建成内部办公局域网,各县(市)机关90%建成内部办公局域网;市、区县(市)机关办公业务基本实现数字化;重点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初步形成体系;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跨领域、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全面开展,行政许可项目50%以上实现在线处理;电子政务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初步建立。电子政务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公众认知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电子政务成为党政机关科学决策、服务公众、管理社会、降低行政成本等方面的主要手段。

五、主要任务

“*”期间我市推进电子政务的主要任务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进重点应用系统、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电子政务环境。

(一)开发利用信息资源

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主线,是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取得实效的关键。“*”期间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号),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加强重点信息资源的开发和有效利用,统筹有序地建设面向公众服务和面向各机关、各部门服务的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数据库,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子政务数据库体系。

1、加快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强政务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分级分类管理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办法。形成从采集、存储、加工至,完整的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体系、政务信息资源的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建立政务信息数据更新机制,保持政务信息数据的实时性和权威性。实现各类政务信息的有序采集、存储、、交换、使用和共享。

(1)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部门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全部网上,为公众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便利。

(2)加快基础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完成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数据库、宏观经济数据库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数据库、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数据库和档案信息数据库等一批基础性数据库建设。同时根据有关业务系统的建设和需求情况,进一步扩充和完善各行各业专业基础信息资源库的内容。

(3)推进战略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完成人力资源、环境资源、城市规划、应急指挥管理等数据库。

(4)在加快基础性、战略性数据库建设的同时,大力推广和充分利用数据仓库技术,通过对经济社会信息进行整合和分析,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信息技术支持服务。

(5)加快政务工作数字化进程。区、县以上各级机关新形成的文档、公告、统计数据、资料等都要进行数据化处理。加快对传统载体保存的公文、档案、资料等信息资源的数字化进程,逐步实现政务工作历史档案资料的数字化管理。

2、鼓励公益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在现有公益性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鼓励公益性单位,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和生产急需了解和关注的社会公益性信息,加快互联网上公益性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市场信息、专利信息、环境保护、气象信息以及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人才、旅游、购物、交通、邮电服务等数据库。重点建设“数字档案馆”、“数字图书馆”等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3、促进政务信息资源社会化增值开发利用。对具有经济和社会价值、允许加工利用的政务信息资源,鼓励信息内容服务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相关数据库并进行增值开发利用,促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市场繁荣和产业发展。

(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服务是电子政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服务对象的需求,提高电子政务的综合服务能力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根本目的。

1、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提高面向公众和企事业单位服务水平。把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为政务信息的“一站式入口”。按照“需求导向、服务优先,业务协同、资源整合,内容清晰、页面简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把政府门户网站定位于“资源整合与公众服务的载体、政务公开与公众监督的窗口、双向沟通与公共参与的渠道”。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网的信息服务功能,为公众和各机关、部门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是扩大在线服务功能和范围。面向城市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学习、工作和生产经营的多样化需求,继续完善行政审批事项表格下载、网上报税、企业年检、市长信箱、网上实时对话等功能。突出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服务百姓的宗旨,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在网上和更新,同时加强“社情民意”调查。对公众向党政机关提出的建议,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和协调有关部门予与反馈和解答,实现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式交流,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同时以具有单一行政审批职能的业务系统为切入点,积极推进网上审批,逐步过渡到网上联合审批,实现“门户网站受理、政务网上审批”的“一网式”行政审批。促进政府各业务部门工作流程再造,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三是突出重点。围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突出面向城市居民弱势群体的社会救济、劳动保障、医疗卫生、就业指南等信息服务。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突出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涉农政策、农用地规划、乡村建设、农业科技知识、农业气象、灾害防治、农产品、农资市场信息、劳动力转移以及教育、卫生医疗等适合“三农”方面的信息服务。

四是完善各级政府公众信息网建设。指导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建设好各自的政务网站,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政务信息资源组织开发体系,制定政府网站建设标准和规范,加快各级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步伐,形成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窗口,以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府各部门网站为支持的网站群,以统一政府信息访问入口的方式,提高政务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使人民群众能方便地获取相关的政务信息和服务。

2、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网,提高为决策和管理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网的服务功能,开发网上行政审批平台,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促进政府相关部门的政务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的优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同时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网的信息汇总分析、社会舆情研究、经济运行监测、应急事件处理、市场监管、资源配置调控等方面的服务,开发相应的模拟分析和仿真分析和数据挖掘等数据仓库技术,为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掌握政务工作动态和市情、民情服务,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3、抓好电子政务向社区和乡、镇延伸工作。为实现市委提出的“将哈尔滨市建设成为适宜创业、适宜人居、适宜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文明城市”的发展目标,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模式,将电子政务服务向社区和乡、镇延伸。广泛开展面向城市社区和乡、镇居民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电子商务、远程教育、家政服务等项目,为社区和乡、镇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互动、共享、协同、高效的电子政务便民服务平台。

(三)推进重点应用系统

应用系统是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和提高服务水平的载体。“*”期间重点是紧密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根据业务需要,优先支持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业务流程相对稳定、信息密集的业务系统建设,完善已建应用系统,强化已建系统的应用,推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支持部门间业务协同,推进跨部门、跨领域业务系统建设。

1、加快重点业务部门应用系统建设。重点建设市委信息决策支持、人大代表提案管理、政协委员议案管理、政府办公、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立案管理、财政管理、税收管理、工商管理、金融监管、进出口管理、涉农管理与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国有资产监管、信用监管、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管理、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司法保障、社会治安管理、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城市房产管理、行政联合审批、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重点业务系统。

2、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业务协同系统建设。按照职责明确、流程规范、功能完备、业务协同的要求,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通过有效整合市人防指挥中心、市防汛指挥中心、110、119、120和市交通指挥中心的无线通信、视频监管等硬件资源和城市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平台,重点建设城市应急指挥系统、政务视频会议系统和数字城市管理系统,形成“平时管理、应急处置、战时指挥”三位一体的、跨部门城市综合指挥系统。同时继续推进网上行政联合审批、建设、商务、劳务、质量等一批跨部门跨领域综合业务协同系统建设。

3、推广统一的政务办公软件。在全市推广应用统一的正版办公软件。实现各部门内部和各部门之间非密公文和信息的无纸化传输。

(四)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信息资源共享是提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行政管理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有效途径。

1、完善企业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在现有的工商、税务和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已经建成的企业基础信息共享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信息交换内容和业务应用领域,充分发挥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提高政府部门监管水平和监管能力。

2、完善空间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完成空间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建设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基于空间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应用领域,推进城市规划管理、土地地籍管理、市政管理、城市房产住宅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治安管理、城市应急指挥系统等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逐步实现“数字哈尔滨”的建设目标。

3、建设人口基础信息交换平台。以公安户籍人口信息为基础,逐步整合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统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税务、教育等部门的相关信息资源,建立全市统一的人口基础信息交换平台,并在政府和相关部门间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满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对人口基础信息的需求。

4、建设宏观经济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整合计划、物价、财政、金融、统计等宏观经济数据库,建设逻辑统一、物理分布的宏观经济信息共享平台,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数据信息服务和科学统计分析的技术辅助支持。

5、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系统。从企业信用入手,充分利用我市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全市企业信用数据,建立起联合征信平台,搞好诚信信息征集、评定、服务和管理,推进行政管理部门信用等级分类监管,促进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和管理平台,推进个人信用信息、政府信息和社会中介机构信用建设,逐步形成完整的社会信用体系。培育和发展信用调查、信用认证、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发挥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社会公众诚信教育,提高公民个人信用素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构建“信用哈尔滨”。

6、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以“数字图书馆”为基础,形成全国较大规模的分布式文化信息资源库群,利用互联网、卫星等通道传送到基层服务网点。基本建成覆盖城市大部分社区和农村乡镇、村的基层工作网络。按国家要求建设好我市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信息资源数据库和镜像站点,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为平台,实现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

(五)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中办发[*]18号)文件精神和省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要求,建设和整合统一的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1)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建设好电子政务内网。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法院、市检察院电子政务内网联通和安全保密建设工作,确保电子政务内网安全可靠运行和信息的安全保密传送。

(2)进一步完善市电子政务外网体系。实现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外网和各区县(政府)电子政务网的纵向联通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党政机关的横向联通。

(3)在“*”期间已有74个单位接入市电子政务外网的基础上,逐年扩大接入点,逐步将在哈的中直企业、大学、院、所和主要社团组织接入市电子政务外网,使市电子政务网络在为政务服务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4)进一步完善市电子政务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系统,根据网络流量的增长,及时扩展网络带宽,保证电子政务网络的高速、安全、稳定运行。

(5)大力推进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和市直各机关以及各区、县(市)机关内部办公局域网建设。市直机关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局域网,接入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网络互联互通。

(6)各区、县(市)电子政务网络的总体结构,要按照市电子政务网络的总体结构,建立本地区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交换中心,使各区、县(市)政府所属的各业务部门通过本地区、县(市)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市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与市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的网络互联。

(7)逐步将目前市直有关部门的各类业务专网整合到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上。

2、加快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1)加大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设备的投入,建设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平台,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确保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可靠运行。

(2)加快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建设的要求和标准,重点建设基于PKI/CA安全电子政务认证系统,建设网络防病毒、防攻击、防入侵等安全防护系统和容灾数据备份系统。建立健全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监测系统,提高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应急响应速度和能力。

(3)参照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安全的标准,建立全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标准管理体系。

(4)本着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分级、分层、分域保障信息安全,确定电子政务网络和系统的防范等级并根据等级保护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实施科学管理和分级防护。

(5)针对网络和系统的重要程度和应用系统的程度及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灾害,搞好电子政务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信息安全检查。同时加强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落实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

(六)优化电子政务环境

1、加快标准体系建设。以国家标准为主体,结合哈尔滨市实际,重点研究制定电子公文交换、电子政务主题词表、业务流程设计、信息化工程监理、电子政务网络、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电子政务数据元等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标准。

2、加强管理和制度建设。根据电子政务的发展,研究制定电子政务安全责任和政府信息登记、交换、维护、资源共享等方面制度以及政务业务应用系统、电子政务培训、政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3、强化电子政务培训。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培训,分层推进,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提升信息化建设能力和应用能力培训为重点,以新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政策法规、标准化体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为主要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其在信息化规划及建设过程中的管理水平、决策能力和在实际工作中操作计算机与网络应用能力,使其基本掌握信息资源规划、管理、开发、利用所必需的新知识与技能,不断适应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发展的需要,培养一批精通业务与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做好电子政务培训计划,争取用2—3年的时间,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普及培训。在党政机关建立电子政务应用能力资格认证制度。实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把资格认证与年度考核结合,同评优、评先、晋职、晋级挂钩,促进公务员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和办公效率,适应网络型政府的需要。

4、建立工作考核机制。研究制定电子政务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建立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机制,将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电子政务工作纳入目标工作考核。

5、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电子政务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建设阳光政府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方面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政府电子政务的良好氛围。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电子政务事关信息化发展的全局,各级党政领导同志要提高对电子政务重大意义的认识。按照国家关于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围绕打造更具活力和开放的体制环境、更具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和更具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上下功夫,加强对电子政务工作的领导。市电子政务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统筹规划和决策,研究和协调电子政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进工作。各区、县(市)党政机关、市直机关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负责电子政务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建立强有力的电子政务领导机构,形成全市统筹规划、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的电子政务领导体系。

(二)完善体制,各负其责

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信息产业局负责跨部门跨系统和基础性平台的协调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专家论证工作。市直各机关按照分工,抓好本部门的电子政务工作。各区、县(市)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抓好本地区的电子政务发展建设工作。

在条件成熟时,组建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负责编制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的发展规划,组织制定相应的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建设,依托各业务主管部门,形成分级归口开发与管理,采取分布式存储的管理模式,建立起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体制。保证信息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和有效利用。

(三)加快立法,依法推进

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哈尔滨市政务公开规定》和《哈尔滨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重点抓好地方性电子政务法规建设。“*”期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实际,研究制定和颁布实施《哈尔滨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将电子政务纳入法制化工作轨道。加快制定我市推进电子政务的技术政策、政府采购政策、电子政务项目概算标准。同时清理不适应电子政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文件,为实现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网上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加强管理,加大投入

严格贯彻执行《哈尔滨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于电子政务建设的具体项目,要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市财政预算审批程序审批,切实做好信息化项目的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设备采购招标、工程监理和验收工作。电子政务建设项目,都要经过信息化专家委员会评估、论证后,方可组织实施。

保证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和运行资金。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号)的要求,电子政务建设所需的资金,采取各级政府分别负担的方式解决。市级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安排资金;建成之后的运行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按照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和资金来源渠道安排解决。各区、县(市)电子政务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区、县(市)负担。

家政服务业信息管理例3

国家政务外网(CEGN)是按照“中办发[2002]17号文件”规定建设的中国电子政务重要基础设施。国家政务外网是政府的业务专网,主要承载政务部门不需要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和政务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与政务内网物理隔离,与互联网逻辑隔离,为政务部门的业务系统提供网络、信息、安全等支撑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服务。

国家政务外网由中央政务外网和地方政务外网组成,主要服务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和检察院等部门,为各部门的业务应用提供网络承载服务,支持业务网络的互联互通,支持跨地区、跨部门的业务应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需要。

一、国家政务外网建设背景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国政府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各部门以需求为导向,建设了一批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了不同规模的网络体系。但是,由于各部门各自建设自己的专网,形成了“上面千根针,下面万条线”的局面,在网络建设上盲目投资和重复投资多有发生,存在网络利用水平低、安全隐患大、互联互通少等诸多问题。

基于此,2002年出台了《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建设和整合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电子政务网络由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构成,两网之间物理隔离,政务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逻辑隔离”,并明确提出建设国家政务外网。

从2002年底开始,国家信息中心就开始积极筹划国家政务外网的立项和申请工作,做了大量细致的调查和预研工作。历经两年多认真准备,2004年9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政务外网(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高技[2004]2135号)文件,正式批复项目立项,明确了外网一期工程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随后,又对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政务外网进入了正式建设阶段。

国家政务外网项目从2005年开始了一系列招投标工作,截至2006年底,网络系统的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并于2007年通过了初步验收,初步具备了承载部门业务应用系统的能力。

二、国家政务外网主要建设目标和任务

国家政务外网总体目标是依托统一的国家公用通信传输网络,整合建设政务外网,通过覆盖全国各级政务部门的网络平台和服务体系,支持电子政务业务系统的运行,支持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资源共享,支持电子政务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促进政府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政务外网的建设分期、分阶段进行。一期工程主要依托统一的国家公用通信传输网络,连接部分部(委、局、署)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节点,初步建成安全可靠、具备承载运行有关部门业务系统能力的国家政务外网(参见图1),并探索有关网络建设、管理、维护与服务的经验,为下一阶段国家政务外网的建设和完善奠定基础。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制订政务外网总体规划,开展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的编制工作;

依托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传输网络,构建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并实现16个国务院部(委、局、署)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政务外网的连接;

建设政务外网网管中心和政务外网网站,初步形成政务外网服务体系,保障政务外网正常运行;

初步构建政务外网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建设政务外网中央数据交换中心原型,满足第一阶段部分部委信息资源分类与交换等服务;

建设政务外网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实现与互联网可控的逻辑隔离;

建设政务外网顶层认证中心(根CA)、运营CA、密钥管理中心(KMC),以及两个部委证书审核注册中心(RA),为承载的业务系统提供信任服务。

三、政务外网的功能结构

国家政务外网是架构在基础传输网络之上的IP网络,是能够支持数据、语音、视频应用的多业务网络,初期建设以数据传输为主,其功能结构如图2所示。

国家政务外网的建设,可以用四个统一来概括,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构建“统一的网络平台、统一的应用支撑平台、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和统一的服务体系”。

⒈网络平台

主要是利用基础传输网络资源,构建互联互通的网络共享环境,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主要包括:

政务外网广域骨干网:构建政务外网宽带骨干网,实现中央与32个省级单位的互联;

中央城域网:组建中央城域网,实现中央政府各部门的互联,支持相关政府部门的专网接入;

省市政务外网:按照统一标准规范,由各地根据需要逐步推进。

国家政务外网可为有特殊需要的用户或业务提供专用的虚拟专网服务。各政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构建本部门纵向虚拟专网或者横向虚拟专网,不同政务部门也可以根据不同业务的需要,构建相关业务的虚拟专网。

国家政务外网能为出差用户或暂时未接入政务外网的用户,提供通过互联网安全接入政务外网或本部门业务专网的服务。

国家政务外网提供基础网络服务,如IP地址注册与分配、域名注册与分配、域名解析、安全电子邮件等服务。

⒉应用支撑平台

国家政务外网建设政务外网数据中心,为政务信息资源的登记、备案和跨部门跨地区的交换提供服务,为有需求的部门和地区提供数据备份和托管服务;

逐步建设统一的政务外网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立数据交换与共享机制,实现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和国家基础信息资源的目录服务,包括政务外网自身的目录、国家政府部门黄页、Web服务的目录等;

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分类标准、登记制度和交换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登记、处理、交换、利用和平台;

建设面向政务工作人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内容管理为基础的政务外网网站。

⒊安全保障体系

政务外网的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网络防护与隔离系统、数据认证与加密传输系统(第三层VPN)、防病毒系统等;

网络信任体系,包括PKI/CA系统、权限管理系统和认证授权审计系统;

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建设中央和省两级安全管理中心(SOC);制订《国家政务外网安全标准指南》,用于指导贯彻执行国家已有安全法规标准,同时制订符合政务外网自身特点和要求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

⒋外网服务体系

建设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建设32个省级接入网的政务外网管理中心(二级网管),负责网络运行维护和管理。形成统一的政务外网服务体系,保障外网稳定可靠地运行,提供优质服务。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网络管理:负责各级外网的管理,包括网络信息服务和网络运行服务,分别由网络信息服务中心(NIC)和网络运行管理中心(NOC)承担相关的服务工作;

信息交换:提供政务信息资源和国家基础信息资源的注册登记、信息、交换和共享服务,为有需求的部门和地方提供数据备份和主机托管服务,制定相应的应急恢复策略和方案;

安全管理:组织制定、实施政务外网安全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供病毒防护、安全认证、安全评估、安全监控和应急响应等服务;

客户服务:通过整合资源,组建队伍和建设呼叫中心、政务外网网站等,方便快捷地响应各部门和各地方业务应用的需求,处理客户投诉,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四、政务外网的服务对象

国家政务外网既要作为我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内部的、公用的信息交换平台,又要作为政府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种服务的窗口。因此,国家政务外网将服务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所有部门(参见图3)。

具体而言,国家政务外网分为中央级(一级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二级网)、地(市)级(三级网)和县级四个层次。中央级联接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省、地、县三级分别联接相应层级的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委办厅局等。

显然,国家政务外网的建设不可能一次到位,而必须根据需求和效益的原则分期分批地逐步建设、逐步联网。对于地市以下地方政务外网建设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采用互联网资源承载政务外网业务应用的途径。

五、政务外网的主要技术特点

⒈基于基础传输网的政务部门公用的高速可靠IP网络

国家政务外网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基础传输线路,采取IPv4技术构建。在北京,租用裸光纤和MSTP线路,组建了中央城域网;广域网则利用IP over SDH技术构建,采用双星结构连接全国32个省级(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单位,国家政务外网建有统一的互联网出口。

⒉采取强逻辑隔离技术与互联网进行隔离,形成2+N的业务模式

国家政务外网采取VPN技术手段,建设互联网接入区,隔离互联网与政务外网的数据包,保证政务外网的信息安全。将互联网业务进行封装,确保互联网业务在专用的VPN通道内进行传输。对于需要与互联网连接的为公众服务的业务,通过逻辑隔离等安全防范措施实现与互联网的可控连接。互联网接入区采取了综合的安全防护措施,采用防火墙系统、入侵防御系统和网络防病毒系统,对互联网接入业务提供一定的安全防护。

通过VPN技术,将外网划分为三种业务区域,即公用业务区、互联网接入区和部委专网业务区,三个区域之间路由不可达,并根据不同的区域制定不同的安全策略进行保护,形成了“2+N”的业务模式。

⒊采用互联网注册地址作为网络互联与共享地址

国家政务外网需要统一规划IP地址,确保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由于国家政务外网与互联网逻辑隔离,换言之,一套用户终端,可以采取一定的技术和安全手段,同时访问政务外网和互联网。这在技术上就要求目标地址必须唯一。因此,政务外网必须采用正式注册地址,确保地址的唯一性。

为此,国家政务外网通过CNNIC向互联网管理机构申请了64B的注册IP地址,在分配上,采用注册IP地址和私有地址两类地址双轨制编址方案,政务外网管理中心负责注册地址的申请、分配与管理。注册地址主要用于解决外网公用平台内的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满足骨干层和接入层的网络设备互联地址和管理地址之用;满足各部委、省市连接政务外网的出口转换;满足各部委、省市连入政务外网信息交换服务器的使用;满足有特殊使用需求的部分用户终端。私有地址通过地址翻译(NAT)或其他方法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了有效提高政务外网注册地址资源的利用效率,国家政务外网注册地址遵循按需原则。

⒋与技术体系各异的各省政务网络安全对接,支持网络统一调度和分级管理

国家政务外网由中央政务外网和地方政务外网共同组成。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已经具备一定基础。随着国家电子政务建设主要任务的确定,各级地方政府也在积极推进当地政务网络的建设。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情况各异,因而地方政务外网的建设情况差异较大,北京、上海、黑龙江、江西、广东、安徽、浙江等地已经率先建成了电子政务省域网、城域网,覆盖范围较为全面,而部分省市的政务外网尚处在规划期和积极建设期。

由于许多省级网的建设先于国家政务外网建设,建设模式和技术路线各异,呈现了多样性和复杂性。因此,要求国家政务外网与各省政务外网对接时,要综合采取多种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互联互通。

⒌全网支持MPLS VPN技术,支持与多种VPN对接,支持移动办公

利用一套覆盖全国的政务外网物理平台,灵活地提供政务外网虚拟专网,构建各部门相对独立的VPN网络,满足各部门独立建网的需要。政务外网虚拟专网以政务外网为其数据流之载体,具备与专网(Private Network - VPN)相似性能的、可安全进行数据包传送的能力,安全和隐私都可以得到相当程度的保护。其主要技术路线是采用政务外网接入路由器上的专用VPN业务端口,形成安全的信息传输通道,与各省不同形式的VPN(如MPLS VPN,GRE Tunnel,VLAN、IPSec VPN、SSL VPN)对接,满足部委或相关业务端到端的需要。如果用户需要更加安全的、内部的网络通道,则需要在VPN两端增加加密机,形成SVPN(安全的VPN)。VPN内的IP地址、域名、网管和安全将由VPN用户自行规划和管理。

国家政务外网设有互联网VPN网关,并提供CA认证服务。可信用户只要能够接入互联网,就可以使用政务外网证书,通过VPN拨号的方式,构建互联网隧道,接入政务外网,甚至可以根据用户身份识别,接入其专用VPN中。

⒍提供公用的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和统一的信息交换平台

网络基础设施是电子政务的物质基础,信息资源是电子政务的内容基础,更好地利用和共享信息资源,是政务外网建设面临的核心问题之一。

国家政务外网遵照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标准,采用成熟的软件产品和工具,建立了政务外网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包括目录服务支撑平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框架及相关元数据库、数据库和目录应用子系统,以逐步提供信息资源目录及其平台支撑服务。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依照数据交换节点分级控制的原则,建设了数据交换原型系统和统一的交换服务中心。在相应节点建立交换子系统后,可提供对部门节点数据资源的交换服务,实现基于信息服务与服务注册的非定向共享交换。针对跨部门跨地区不同的交换应用需求,可采用点对点、点对多点、多点对点等多种数据交换模式,提供点对多点的广播交换、多点对点集中交换,以及数据发送、数据接收、交换服务、数据交换中心的管理服务等功能。

⒎采取综合安全措施和策略,保证网络运行安全可靠

国家政务外网作为主要面向政务部门服务的公用网络,自身的安全性至关重要,是其区别于互联网,能够为政务部门提供安全网络传输的关键要素。政务外网平台将传输和存储大量内部数据或敏感数据,在传输和存储的过程中也需要严格保护。因此在国家政务外网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与应用并重”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合理投入、与时俱进、确保安全”,一方面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在网络总体架构、IP地址设计、网络互联与接入等环节重视安全体系建设,构建安全防护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安全管理平台;另一方面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政务网络平台安全可靠,进一步提升国家政务外网的安全服务能力。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7]861号)文件要求,政务外网开展了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根据政务外网作为基础网络平台的特性,以及其接入系统的不同业务类型和不同的业务边界,确定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定级对象,分别定级,分级保护。

⒏主要传输非信息,支持政务部门业务系统运行

国家政务外网主要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需要,主要传输和存储非信息。

国家政务外网作为政务部门公用的基础网络,可以承载运行一些共性、重点和跨部门的应用系统,突出重点,满足共性需求,减少重复建设,如公文流转和网上办公系统、政务电子邮件系统等,以及提供视频会议、IP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公共网络服务。

六、项目建设成效

根据国家政务外网初步设计的任务要求,一期工程第一阶段接入16个中央部门单位。随着工程的稳步推进,特别是2007年9月,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以及国务院国家应急平台体系,都要求利用政务外网构建其基础网络传输环境,使得接入部门数量大幅度增加。国务院应急平台要求接入国务院应急办、公安部、外交部等24个中央部门;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要求接入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等10个部门13个节点。包括先期已经完成的国家监察部、人事部、农业部等单位,到2008年6月底,中央城域网预计接入单位将达到45个。接入单位数量增长较快,政务外网应用初见成效。

⒈支撑了国务院应急平台试点

在2008年初全国军民抗击冰雪紧急救灾的战役中,政务外网积极配合国务院应急办,及时开展国家应急平台体系的相关网络接入工作。横向连接了国务院应急办、公安部、外交部等24个部委,纵向连接了北京、上海等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的应急机构。目前,国务院应急办正在利用政务外网进行非视频、图像、语音、数据传输业务和应急卫星通信试验。

⒉支撑了监察部业务应用

2006年底,监察部纠风网站系统在政务外网上正式开通。该系统利用政务外网进行了系统纵向业务和横向业务的联系与处理,利用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向公众提供了投诉和反馈服务,以及利用政务外网的CA和VPN网关为还未接入政务外网的单位提供访问业务系统的认证服务等。将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纠风工作相结合,拓宽纠风工作的渠道,在网上受理和办理群众举报、投诉、咨询和建议,为纠风业务开辟了安全的服务通道。

⒊计划承载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

政务外网作为国家重要基础数据库的网络承载平台,其目标是将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数据主中心、土地和矿产资源数据分中心等13个数据中心节点接入政务外网,实现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等10个部门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信息的共享和数据交换,并向其他政府部门提供信息服务。根据业务需求,划分为不同的业务域,即对外服务区(DMZ)和数据加工与存储区。对外服务区主要进行数据,数据加工与存储区则利用政务外网,构建内部安全可靠的虚拟专用网络来实现。

⒋支撑了文化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文化部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建设的中国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利用政务外网实现与各省的高速互联、双向传输,提高文化共享工程的资源传输与服务水平,并计划逐步延伸到地、县。文化共享工程对带宽需求较高,每年传输到各省的数据量约30TB。

⒌利用政务外网开展金审工程审计专网应用试点

利用中央和省政务外网,构建国家、省、地、县四级审计专网。在浙江、天津、湖北进行试点,已经成功打通了纵向VPN,实现了跨网、跨域、跨不同厂商硬件设备的VPN互连。

⒍其他业务

政务外网还支持了许多部委和地方的相关业务,如国务院扶贫办业务、中央机构编制办业务、由地方发起的湘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交换和共享系统等。

随着政府职能不断转变,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深化,公共服务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可以预期,政务外网在推动政府业务应用方面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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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业信息管理例4

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一直以用信息技术推动政府及公共事业的管理进步为已任,积极投身于政府管理信息化建设,用信息技术帮助客户实现管理成功。用友政务软件致力于用信息化推动政府和公共事业管理进步,得到用户的广泛认可,提高了财政业务和技术的一体化水平,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提供了有利条件,促进了数据综合利用,推动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简称“用友政务”)由用友软件集团和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共同设立,是面向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非赢利组织的全方位业务管理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

用友政务是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资质、CMMI成熟度3级等资质。用友政务拥有的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用友政务管理软件平台(用友G-MAP)是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用友政务一直以用信息技术推动政府及公共事业的管理进步为已任,积极投身于政府管理信息化建设。

用友政务的核心业务是公共部门资源管理软件(GRP),包括公共财政管理软件、政府部门综合计划财务管理软件、社保基金管理软件、税务管理软件、非赢利组织管理软件、IT咨询服务、应用集成服务等业务,是中国电子政务百强企业,中国知名的公共财政管理软件提供商、中国知名的行政事业单位综合计划财务管理软件提供商。

用友政务拥有一批国内一流的信息技术专家和行业应用专家,具备丰富的大型信息化项目经验、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公司研发力量雄厚、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经验丰富,成就一大批国内一流信息化标杆项目。公司服务机构遍布全国,拥有中国最大的专业电子政务业务营销和服务网络,贴身为客户提供服务。

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曾在2000年创造性地提出了政府管理信息化理念GRP,并且是财政部指定的惟一一家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开发商。经过多年发展,用友政务已成为中国政务应用软件领域的领导厂商。

家政服务业信息管理例5

开发建设单位:石景山区信息办

项目类型:公共服务平台

一、业务需求背景

街道工作是城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基础和依托。随着石景山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其“三大创新”正成为全国、全市学习借鉴的典范。但是理顺街道职能,把街道打造成为在党的领导下、政府指导下的一个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平台,大力培育中介服务组织,发挥居民自治作用等工作的深入开展,都需要信息化手段的有效支撑。因此,为了满足该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需求,建设街道综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已经迫在眉睫。

石景山区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化成果,建立便民电话服务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监管中心四中心在信息资源中心支撑下的互动模式,旨在提高政府监管、服务和决策效能。目前该平台的深度和广度已进一步延伸,开始进行街道级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最终将构建起市、区、街三级联动的街道综合管理

服务信息系统。

二、项目设计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城市管理体制创新总体思想,石景山区以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城市管理能力为主线,以整合政府呼叫中心、促进呼叫中心事业发展为抓手,同时结合该区特有的“三级双百”社区巡防网络的经验和做法,克服体制障碍,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建设成果,实现信息共享;通过政府、企业、公众的互动实现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使管理、监督与服务一体化,以提高政府监管、服务和决策效能,逐步建立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该项目设计思路可概括为“一二三四”,即:

一个中心:以信息资源整合为中心;

两个提高:提高政府城市管理效率,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三项措施:建立信息资源管理体系,建设GBCP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市、区、街三级城市管理联动机制;

四项保障: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技术保障。

石景山区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平台的系统框架由呼叫中心系统、监督中心系统、指挥中心系统、系统维护系统、地理编码系统五大主干系统构成。

三、项目研发进度

石景山区自2001年在城市管理中引入数字城市技术,经过五年的发展,数字城市技术在该区的应用不断深入,技术手段进一步丰富,涉及面不断拓宽。

⒈建设空间信息系统和空间基础信息库

随着石景山区城市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等相关部门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为了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发展的需要,该区先后建设了《石景山区房屋和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地下综合管网信息管理系统》等,并通过对城市建设管理的各种信息整合和综合利用建设了《石景山区城市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初步构建“数字石景山”的基础,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作为信息资源管理体系重要基础之一的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的建设,在现有空间信息系统数据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标准,结合该区资源目录建设,已初步搭建了区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雏形,并将针对各业务系统的不同需求建设空间地理专题数据库,以满足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应用。同时,计划通过区资源平台与市平台的对接,实现市区两级的信息资源共享,为石景山区城市管理提供可靠且丰富的信息资源支撑。

⒉丰富基于网站的空间信息服务

空间信息系统的建设不仅为了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更重要的一点是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网站作为政府面向社会的重要窗口,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且有效的途径之一。石景山区在政府网站群门户――石景山信息网上提供了区域空间信息综合查询板块,公众可以方便地查询所需的餐饮、出行、旅游及办事信息。相关分站点也依托自身业务系统提供相应公共服务功能。在此基础上,该区还通过政府网站提供政务公开、网上反映城市管理问题,查询办理结果并进行评价及网上评议政府等功能。

⒊基于空间信息建立面向主题应用系统

围绕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利用,石景山区政府利用“城市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及“国土房屋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平台,建立集经济信息、内部管理、招商引资管理和综合经济分析于一体的投资及经济管理信息系统。该管理信息系统已成为石景山区管理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各园区主要入驻企业经济信息、规划石景山区的经济资源、分析经济走势,为区领导的决策提供支持的平台。

⒋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城市建设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管理走科技化之路是大势所趋,运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水平,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石景山区不断引入新的信息化城市管理手段,在城市管理中使用短信平台、集群电话、800兆数字集群、城管通等技术,通过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应用,为该区实时、动态化的城市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大大提升了该区城市管理的水平。目前,城市管理指挥调度中心可及时收到呼叫中心的信息,并分派给区属职能部门,同时又可通过城管通对城市巡查人员进行准确调度。

四、CIO的作用和贡献

CIO全面协调各委办局,监督项目进展。

⒈以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务应用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

信息化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如何让有限的资金更好地发挥出价值,更好地实现信息化建设成效,是信息化工作中普遍面临的问题。石景山区在信息化建设实践中,紧紧抓住需求这个出发点,结合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信息化建设基础,分阶段分步骤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既不盲目冒进,又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努力实现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有需求才会有应用,通过需求带动信息化应用,通过应用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合理性、实用性、科学性,实现信息化的效益,提高政府管理与服务水平。

⒉以业务流程梳理与优化为重点,推动政府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的变革

信息化建设不是简单的技术工程,而是引领变革的工程,是一场革命。任何信息化工程项目都应以审视、研究、评估现有业务流程为起点,以改造和优化业务流程为重点,这是信息化项目成功的关键。石景山区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注重对业务流程的梳理与优化,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府服务与监管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和决策透明化,推动政府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的变革。比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对275项业务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业务流程的重组与优化,从而确保了项目成效,成为国务院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示范项目。

⒊以资源整合应用为基础,实现部门间业务协同,促进科学决策

信息化建设中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是一大难点,却又是信息化事业成败的关键点,必须采用行政、技术、管理等多种手段,多方面多层次协调配合,才能消除信息壁垒,促进问题的解决。石景山区着力抓好了资源整合工作,建立起了一套较为科学完善的信息资源管理体系,通过建设资源管理体系,通过基础库、目录系统与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资源的交换共享,支撑了部门间业务协同,促进了科学决策。2005年石景山区资源体系建设成为北京市试点项目,2006年石景山区又成为部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地区电子政务试点,成效显著。

⒋一把手重视,切实发挥信息办的规划、统筹、指导、服务作用,以信息化长效机制为前提,提供信息化工作的强有力保障

信息化建设首先要搞好整体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谋划全局,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才能保证信息化工作科学、规范、有序的开展。同时全区要一盘棋,正确处理各方关系,充分发挥多方积极性,确保规划目标实现。石景山区在信息化建设中注重确立总体框架,实施科学规划,建立信息化长效机制,以此保障推动信息化工作健康顺利开展。制定了信息化规划,开展了信息资源规划,确立了基础网络层、基础数据层、数据共享层、数据交换层、应用基础支撑层、业务处理层、综合应用层、用户认证层、门户展现层九个层次及管理制度体系、安全体系两个体系的建设框架,围绕政府5大块16条核心业务主线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建立起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使用长效机制,为信息化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

⒌以重点产业发展为拉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提出“加快首都信息社会建设”。为此,石景山区提出打造首都休闲娱乐中心区(CRD),构建信息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提出要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尤其是发展以动漫与网游为主体的数码娱乐产业,通过产业的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增长。石景山区已建立起数码娱乐产业基地,该基地成为国家科技部“国家数字媒体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网络游戏动漫产业化基地”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中国电子竞技运动发展中心”也在此落户。该基地以建设产业支撑平台为重点,不断完善数字娱乐产业支撑体系;引导资源向数字娱乐产业流动,促进数字娱乐企业聚集,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稳步推进特色中心建设,启动“一网一园一区”三大主体工程,打造品牌,树立形象。石景山区通过加快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动以数字娱乐产业为重点的现代娱乐产业的发展,促进CRD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五、项目效益评估

⒈社会效益

街道工作是城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基础和依托。石景山区进行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在街道这个层面上,通过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入手,上下联动,进一步促进由“无限责任政府向有限责任政府转变”,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由“政府单一行政化管理向社会化管理转变”,强化社区民主自治功能,弱化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转化政府面向市场的职能,理顺政府、社会、市场在社区建设中的关系,进一步提高城市基层管理水平。街道综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将成为街道与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信息沟通的平台,成为实现街道内部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高效支撑平台。该系统的建立和深化应用,可以推动全区各部门对街道、社区工作的支撑,实现高效联动;不仅仅是信息技术对现有工作的支撑,更会在街道职能转变、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城市管理等方面全面发挥作用。

⒉经济效益

家政服务业信息管理例6

1301:10.3969/j.issn.1008—0821.2012.05.009

[中图分类号]G258.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821(2012)05—0037—03

当今社会,信息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非常深刻和重要的影响,谁掌握了信息,谁就掌握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因此,信息资源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战略资源,并日益成为企业的重要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财富。据统计,我国80%的信息控制在政府部门,内容涵盖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等方方面面,与社会经济建设和公众学习生活密切相关,因此有着广泛的社会需求。

政府信息主要有3种类型:一是政府出版物,即政府各部门及所属的机构出版和发表的文献,包括行政性文献和科技性文献;二是以各级各类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的数字化信息资源;三是“泛”政府信息,即政府公开目录和指南中没有涉及的相关内容,包括政府组织的各种会议资料、公众人物在从事各种公共活动时衍生的信息内容等。政府是主要的信息生产者,企业生产活动离不开政府信息的支撑,如政策法规信息、财政预决算、地方建设发展规划、境内外行业调研与统计资料、技术政策、科研报告等,对企业的资源配置、技术创新、资金投入、产品生产及市场拓展等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高校图书馆要力求在政府信息服务上有所作为,通过个性化信息服务实现政府信息于地方产业建设的潜在经济价值和效用,满足地方产业技术创新、高校成果转化及实现最大化经济效益的现实需求。

高校图书馆作为高校优势资源之一,在服务教学科研过程中形成了相对成熟和稳定的信息管理模式,因此,要立足文献信息管理、专业信息服务的核心能力,主动承担起面向地方产业的政府信息服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政府传统文献和数字化资源进行再加工、再开发和再利用,建立多层次的政府信息资源结构,确保政府信息的增值开发、增值服务和增值利用。 1

高校图书馆基于地方产业的政府信息服务的可行性

1.1产学研发展中的高校图书馆

高等院校是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专利发明及成果转让的高产区,在我国科学研究领域里占有绝对优势。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自发的走上了合作共建,协同发展的道路,因此,高校不仅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基地,同时还承担着服务社会的职能,引导着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为加强地方经济建设,各地相继推出了因地制宜的区域发展战略,通过产学研一体化形成区域内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利益共有的经济发展格局,形成了“大学实验室成果研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企业通过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资金运营谋取发展”的战略发展模式,如清华大学和广州政府联手共建的“两院两园一港”、“校地联合主导、校企共同受益”等多种产学研合作模式,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探索出了行之有效的一体化发展之路,有力推动了地方经济建设。现代信息社会的发展,加速了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进程,规范了企业的内部管理和生产流程,但信息资源及相关专业人才建设却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企业仍需要依托图书馆和信息服务网络等社会力量获取生产建设中的信息资源。近年来,国内有条件的高校图书馆把开展企业信息服务作为服务创新的重要内容予以探索,利用核心资源、核心信息产品和品牌服务,为地方产业提供力所能及的知识信息服务,在产学研一体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为开展基于地方产业的政府信息服务奠定了基础。如清华大学图书馆参与该校产学研“企业合作委员会”工作,通过该委员会密切了与企业的联系;扬州大学图书馆研制开发的中小企业科技文献共享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查新、代检代查和定题服务,实现了面向企业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上海交大图书馆利用优势学科专业,联合网络公司为大型药厂制作网页,通过不断更新医学科技信息提供国内外最新行业领域信息,收到了很好的服务效果;中国矿业大学图书馆基于行业协会开展企业专题咨询服务,为郑州煤矿机械厂“大采高液压支架”研究项目提供国内外有关专利、研究成果及相关标准和规程等咨询报告,取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重庆大学图书馆成立了“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建立了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并与企业签订合约,既扩大了专题信息服务的社会影响力,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以上成功实例表明,高校图书馆利用先进的文献信息服务系统、良好的资源优势和专业化服务能力,确立了行业信息服务的优势地位,必将在校企、政企之间担负起信息沟通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为校企科研成果转化和政企信息服务极尽绵薄之力,以此推进地方产业经济的发展。

1.2国内外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下的高校图书馆

国外政府信息资源建设的理论研究,始于美国20世纪80年代。进入90年代后,美国在信息高速公路计划背景下,通过建设电子政府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并立法鼓励私营组织从事相应的增值开发与利用,繁荣了政府信息利用市场,促进了政府信息的增值利用和国民经济建设。除此之外,美国一些大学图书馆也开展了政府信息整合与服务,如内华达大学拉斯维加斯分校图书馆建立了“政府信息与出版物门户网站”,更新、梳理不断变化中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的即时性和权威性;美国密歇根大学文献中心网站设立了Web feed,通过RSS技术将政府信息推送到用户桌面;美国联邦托管图书馆北德克萨斯大学图书馆与美国出版局合作开发的“政府网页存档项目”(cyber cemetery),专门提供已撤销的政府网站及电子出版物的永久性公共检索。在澳大利亚,政府文献供给项目确保了国家图书馆、州图书馆、经选择的公共图书馆和大学图书馆能够得到政府文献的复本,使公众通过分布在不同地域的图书馆获得政府信息。

2008年,我国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了公共图书馆确保民众平等获取政府信息的法定职责,也规定了行政机关向公共图书馆提供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至此,公共图书馆作为社会政治体系的一部分被正式纳入到政府信息服务体系范围内,确立了图书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和地位。目前,国内图书馆界开展的政府信息资源组织及整合研究中,具有代表性的如国家图书馆与TRS合作建设“政府信息整合平台”,初步实现了政府网络资源的实验性采集、组织、保存与服务的全流程作业。高校图书馆中开展政府信息服务比较成功的典型事例,如广州大学图书馆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共建的广州市政务资讯厅,承接了档案局近10年的数据库项目建设任务,并与市政府、市属有关局委办及广东省公安厅在内的13家单位建立了信息供需关系,提供政务信息、经贸信息、政府档案查询、办事指引、信息搜集和编辑等政府信息服务。政府信息管理机构作为信息生产者和控制者,主要致力于政府信息化系统建设,并不具备专业信息组织与服务能力,而高校图书馆现代化信息管理和服务手段居同行首位,是开发政府信息资源、补充政府信息供需市场、提供政府信息增值利用的有力的保障,若能与政府行政机构、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联手构建统一的地方政府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及共享合作机制,必将提升政府信息资源利用的深度与广度,推动地方产业经济的发展。

2 基于地方产业的个性化政府信息服务

相关调查数据显示,自《条例》颁布以来,国内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提供了政府网站链接和政府信息导航服务,也有部分图书馆开展了政府信息寄存和指引服务。但对地方产业仅提供形式上的政府信息资源导航和门户网站信息检索是远远不够的,我国有数以万计的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和信息组织体系上各自为政互不兼容,要在浩如烟海的政府信息群中获取有用信息,用户所要消耗的时间可想而知。因此,为企业提供深度开发的政府信息产品,应该成为高校图书馆开展个性化政府信息服务的着力点。

2.1基于地方产业的政府信息管理与咨询服务

建立横向的政府信息管理与服务专职部门,聘请高校商业金融管理专家、信息管理专家、政府信息主管部门权威人士等担任顾问。该部门在专家的指导下主要从事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解答企业在利用政府信息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帮助他们最终获取信息;二是挖掘分散在相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并集中组织管理,提供具有地方产业特定需求的政府文献获取场所和途径,如各级各类重大会议文献资料、科技报告、调研统计、境内外舆情分析、政策法规及指示性文献等,并承担政府信息在线咨询服务;三是熟悉并掌握政府信息源,根据地方产业的需求研究并撰写政府信息时事分析报告、重难点和热点信息综合分析或评述等,通过政府信息重组,形成符合地方产业需要的信息产品,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参考;四是为地方产业开辟信息通道,使他们通过远程登陆直接利用高校图书馆各类特色信息资源。

政府信息包括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必须要向政府行政部门申请才能获取,该部门可根据企业生产管理的需要,主动与政府信息主管部门建立联系,在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发挥“信使”的作用,为企业代办“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等一站式服务,满足地方产业便捷获取各类政府信息的需求。

2.2面向地方重点产业的政府信息资源整合

针对区域性主导产业及相关产业的信息需求,选择性的构建地方产业重点关注和希望长期获取的政府信息资源,除政府主动公开的核心类目外,还要对以不同形式、分散在不同机构的原生资料进行有效的开发和组织,并与政府及地方重点产业网站建立链接,以快讯的形式登载政府即时信息和企业供求信息,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双向交流平台。同时,利用高校图书馆联盟的有力条件,提供企业获取深度政府信息产品的有效途径,吸引更多的企业利用高校图书馆,使之成为企业获取政府信息产品的核心窗口。如武汉地区是重工业生产基地,可有针对性的为汽车、钢铁、船舶等重点产业组建行业领域的研究报告、贸易及投资计划、境内外市场调研、投资法规、海关及关税资料、政府即时信息分析等资源库。在广泛性方面,可面向地方产业群组建质量体系认证、环保认证、信誉认证等通用性数据库,同时利用高校专家群优势,建立企业政府信息供求档案及对口信息服务的信息专家名录。通过以上措施,使地方产业通过到馆查寻、在线咨询、OPAC系统、文献传递、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导航等多种途径获取政府信息。

2.3政府信息资源的协同组织与集成服务

家政服务业信息管理例7

Abstract:Geographic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is one of the key construction of digital city.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zhangjiagang geographical information resource integration and utilization, designed a zhangjiagang geographic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framework, clarified the main contents of platform construction, and discussed the platform application building mode.

Keywords:Geospatial Information,Integration and Utilization, Digital City

中图分类号:B9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地理信息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基础性、关键性的信息资源,是辅助政府决策、提升城市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资源保障[1,2]。加强地理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对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3-6]。随着张家港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快速提升,政府、企业和公众对地理信息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张家港市地理信息系统在国土资源、城市规划、房产管理等领域的建设应用成效显著,但仍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滞后于应用需求,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不高;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相关保障机制不健全,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外部环境有待改善等[7,8]。

因此,加快构筑张家港市城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加强地理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提高信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已经成为当前推进“数字张家港”建设的首要任务。

需求分析

用户分析

通过对不同群体用户的需求分析,结合当前的信息技术水平和建设需求,可将平台用户分成三大类:公众用户群体、弱GIS应用用户群体和强GIS应用用户群体。

公众用户群体:不具备或具备较少的专业GIS知识和技能,只要求操作简单便捷。功能服务需求包括:数据、显示和导航服务等。由于GIS效用日益显著,该群体必将成为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最大群体。

弱GIS应用用户群体:具备较少的GIS知识和技能,期望以简便的操作方式获取地理信息服务,要求GIS服务能够快速适应业务需求的变化。功能服务需求包括显示、更新、空间分析、数据服务等。政府部门中典型的弱GIS应用用户有:环保、工商、税务、人防、教育等。

强GIS应用用户群体:具有专业的GIS知识和技能,GIS成为用户工作中的不可或缺的支撑技术,需要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提供专业的地理信息服务,包括数据、要素、栅格、三维、空间分析、网络分析及地理编码服务等。政府部门中典型的强GIS应用用户有:国土、规划、市政、建设、房产、公安、水利、民政等。

不同用户的服务分类特征详见表1。

地理信息数据需求分析

城市地理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建设部分按照内网、电子政务网及互联网三类应用,划分相关数据集,提供给不同应用级别的用户使用,达到地理信息数据充分利用的目的。经分析,城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地理信息数据需求见表2所示。

功能需求分析

平台提供基于OpenGIS的WMS、WFS、WCS的规范服务。只要支持这些标准的客户端都能访问和使用。平台需要提供的GIS功能服务主要包括:矢量数据服务、栅格数据服务、元数据服务、空间分析服务、网络分析服务、地理编码服务、GIS功能服务、地图下载、地理信息产品订购等。

建设目标

形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服务便捷、安全可靠的“数字张家港”地理空间框架,建立多部门联合共建共享地理信息资源的支撑环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网络化服务水平明显增强,产业规模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资源整合利用机制与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基本满足张家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建成张家港市电子政务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成全市完整统一的地理信息数据体系和地理信息应用支撑平台,明显提高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服务水平。

二是建成一批综合性、公益性的地理信息应用示范工程,为政府管理决策、城市管理、社会公益性事业发展提供支撑。

三是制定一批关键、急需和适用的地理信息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完善地方配套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确保张家港市地理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工作可持续开展。

四是建成“数字张家港”地理空间框架数据体系,其中1:500基础地理信息覆盖全市城镇地区,1:2000基础地理信息覆盖全市行政区域。

总体架构

张家港市城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由地理空间数据库体系和地理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构成,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是支持平台运行的网络环境,政策标准体系和组织运行体系及安全保密体系提供平台运行的环境保障,电子政务应用、企业应用以及社会公众应用是平台的专业性应用领域。

张家港市城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应用框架有八个部分,总体架构如图1所示。

图 1 张家港市城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总体架构

建设内容及模式

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地理信息数据库体系

张家港市地理信息资源分布在多个政府部门,实现地理信息资源整合利用的关键,就是建立全市统一的地理信息数据体系,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编码数据库、政务电子地图数据库和政务信息图层数据库。数据库之间的关系如图2所示。

图 2 张家港市地理信息数据库体系关系图

建立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建设地理信息共享应用服务平台,面向全市电子政务提供与地理信息相关的目录服务、数据服务、功能服务和交换服务等应用支撑服务,实现跨部门、覆盖市-区(县级市)两级的数据共享交换,配套相应的保障措施,为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应用需求提供服务,完善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形成地理信息应用网络和信息安全支撑平台。

家政服务业信息管理例8

一、前言

2004年9月30日,根据中办发[2002]17号文件(《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以及中办发[2006]18号文件(《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复《国家电子政务外网项目立项》(发改高技[2004]2135号),明确该项目由国家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建设。国家电子政务外网项目一期工程的主要任务包括:建设统一的网络平台,建设数据交换中心、安全保障系统,承载相关政府部门的业务应用系统,支持相关部门的专网接入,形成统一的管理服务体系等。

山西省电子政务外网是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省级节点,是国家电子政务外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家要求尽快建设的项目。根据国家电子政务顶层设计要求,山西省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工程)总体方案,十分强调和突出全局观。山西省的电子政务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的发展过程,很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为此,山西省提出了分期建设的思路,先行搭建统一的外网平台的基本架构,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和扩展,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学习,逐步实现建设统一外网平台的任务。

图1 山西省电子政务外网总体框架

山西省在实施电子政务外网总体方案时,十分注重统筹协调电子政务建设中各个方面的关系。外网平台建设与山西省电子政务总体建设工作紧密相关,涉及的部门多、地域广、业务领域宽,为此,在进行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方案设计时,通盘考虑了现实和未来各业务部门应用系统对网络支撑环境的具体要求,以保证外网平台既满足各应用系统的现实需求,又兼顾网络的可扩展性,为各业务部门的潜在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按照这样的原则,山西省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工程建设目标归纳为:“统一的网络平台、统一的应用支撑平台、统一的信息交换平台、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

二、总体框架

山西省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工程总体框架如图1所示。一期工程将建立标准统一的网络平台,支持相关政府部门的专网接入;建设省级外网网管中心;建设政务外网数据交换中心和外网综合门户网站,形成统一的外网服务体系;促进电子政务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设政务外网安全保障体系,保证政务外网的信息安全和网络运行稳定。

从技术实现层面讲,山西省政务外网(一期工程)建设的整体基础架构分为基础网络层、业务实现层和应用系统层(如图2所示)。

图2 山西省电子政务外网基础技术架构

三、外网一期工程建设内容

根据项目规划,山西省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工程)将上联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横向联接省内各直属厅局,纵向联接11个市级政务外网,边界通过逻辑隔离联接Internet。

一期工程建设的工作重点是: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利用公用基础通信设施和现有资源,建设统一的山西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重点内容包括省级城域网和省-市广域网建设,实现山西省直属部分厅局城域网连接和山西省与下属各市的电子政务外网连接;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广域网安全保障体系的统一标准,建设山西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统一的数据交换中心和服务体系,推进应用服务系统建设,突出重点,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网上服务。

⒈网络平台建设

构建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以外网建设为核心,优先建设省级城域网、外网广域网,一期工程首先实现主要厅局的政务外网连接和省-市的政务外网。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内容:省级城域网、省-市广域网、省级网管中心(NIC/NOC)、大部分省直单位及市级政务外网的接入、互联网出口。

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政务外网的建设,必须符合中办发[2002]17号文件的精神,满足与互联网逻辑隔离的要求,保障外网及其支撑的电子政务业务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因此,必须合理划分安全域,实施安全等级保护,建立政务外网的安全保障体系。基于网络建设分阶段实施和投资两方面的考虑,初步建设政务外网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⑴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网络防护与隔离系统,入侵防御系统,接入认证系统,业务隔离和加密传输系统,防病毒,防漏洞系统等;

⑵网络信任体系,包括:PKI/CA系统、权限管理系统和认证授权审计系统;

⑶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按照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标准,建设省级安全管理中心(SOC);以《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为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已有安全法规标准,同时制订符合山西省政务外网自身特点和要求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

⒊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政务外网的建设,不仅是建设网络本身。政务外网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服务体系至关重要。事实上,以政务外网为核心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是政务外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未来政务外网运行维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因此,管理服务体系的完善将贯穿政务外网建设的全过程。具体而言,建立的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具有以下职能:

⑴网络信息管理,包括域名注册、IP地址规划等;

⑵网络运行管理,包括网络运行监控、设备配置、故障排查等;

⑶安全管理,包括病毒防范、安全认证、授权管理、证书管理等;

⑷客户服务,包括服务受理、热线服务、接入服务、投诉处理等。

山西省经济信息中心有关部门在现有组织机构和队伍基础上,形成山西省、市二级网管中心原型,承担山西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的建设和今后的运行维护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逐步推广、完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⒋应用服务系统建设

山西省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应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紧紧围绕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面向决策支持和面向公众服务,提高政府部门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建设高效、公开、勤政的公众服务系统。应用服务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综合门户网站、公文交换、电子邮件、干部在线培训、网上审批、数据存储体系等系统。

山西省电子政务外网建成后,将选择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的业务系统、“金”字工程项目在网上进行示范运行。例如,结合山西省发改委职能和中心工作,根据业务需求、经济结构调整以及“1311”项目急需的领域,进行业务应用服务系统建设,其主要内容是:

⑴办公业务系统的建设。公文运转系统,包括登记、分办、传批、办理、审核、督办、归档全过程的网上全程流转;文件、信函的智能交换和跟踪系统;政务信息、信息采编、管理信息系统;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⑵综合经济管理业务应用服务系统的建设。主要包括: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系统;价格监督信息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高新技术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国外贷款投资及国际合作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社会发展信息管理系统;经济结构调整及“1311”项目系统。

⑶数据交换中心建设。建设政务外网数据交换中心,为政务信息资源和国家基础信息资源提供登记、备案、、交换和共享等公共服务,为有需求的部门和地方提供数据备份和托管服务。

⑷对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进行原型设计。首先,实现山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和国家基础信息资源的目录服务,包括外网自身的目录(含设备、系统、管理员等信息)、国家政府部门黄页、白页、Web服务的目录(含各级政府部门机构名称、电话、邮件地址、办公地点、网址)等;其次,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分类标准、登记制度和交换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登记、处理、交换、利用和平台。

⒌综合门户网站建设

初步建设“面向外网用户、以内容管理为基础”的政务外网综合门户网站。政务外网综合门户网站是政务外网用户的入口网站,是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互动式和“一站式”服务的总门户。

⒍标准规范建设

统一标准规范是实现政务外网互联互通的基础之一。政务外网建设,要遵循统一的标准规范。首先,要遵守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标准规范,执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颁布的我国电子政务相关标准;同时,依据外网建设的实际需要,采用其他国际相关标准和我国的其他有关国家标准,包括国际互联网工作组(IETF)、国际电联(ITU)、国标(GB)等有关标准。此外,在国家信息中心指导下,山西省信息中心还将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地方规范,主要涉及外网工程实施的技术要求和规定,包括外网体系结构,IP地址、域名、路由规划,安全保障体系结构,外网接入规范,设备和软件选型参考规范等;同时,要研究制定整体框架标准,数据建模标准,数据交换标准,应用系统标准和应用集成标准等。

⒎设备选型依据

根据山西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需求,在方案和设备选型上必须遵循高性能、高可靠性、高安全性、高扩展能力、技术先进性、实用性、灵活性和可管理性等多方面因素相结合的原则。从技术角度出发,核心和骨干设备应采用国内外知名品牌(尽量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保持一致),保证质量和服务能力;全网路由器和核心交换机均应具备三层MPLS VPN特性,保证电子政务业务隔离的关键需求;全网设备需具有QoS支持,保证未来视频、语音、数据等业务的流量带宽保证和服务质量;核心网络设备均需满足2.5G核心速率的接口要求。

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将通过多方面的比较和衡量,选择合适的网络、存储产品以及解决方案,采用高性能的服务器等;门户网站、各应用服务系统则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实力强、产品适合的软件开发公司定制。

从总体上看,山西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既是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节点,又是山西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中全局性、关键性的工程项目。统一的外网平台是山西省电子政务系统联结各部门业务系统的桥梁和纽带,是未来政务工作的“高速公路”。政务外网提供的高度集成化、一体化、规范化的服务,其本质是为各业务系统的安全、顺畅、高效的数据传输、信息交换等构造网络基础环境,它是未来实现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互操作以促进资源共享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应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整合资源,保障安全的原则尽快建设好山西省电子政务外网。

家政服务业信息管理例9

[分类号]D63

1 前言

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将电子政务描述为:政府通过信息通信技术手段的密集性和战略性应用组织公共管理的方式,旨在提供效率、增强政府的透明度、改善财政约束、改进公共政策的质量和决策的科学性,建立良好的政府之间、政府与社会、社区以及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赢得广泛的社会参与度。

从服务对象来看,电子政务建设的根本意义在于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规范、透明公开并且符合国际标准的政府管理和服务。因政治、经济、文化差异,世界符国电子政务发展模式各不相同。从成功经验来看,电子政务能否获得可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对电子政务实施了科学有效的管理。

2 电子政务管理及其主要维度

电子政务管理是指在电子政务发展建设过程中,对战略规划、信息资源、项目建设、服务流程、组织机构和运行环境等方面实施系统、科学和有效的管理。本文主要从上述六个维度加以探讨。

2.1 电子政务发展战略管理

电子政务发展水平是由政治、经济、文化等基础条件所决定的,制定电子政务发展战略需要与国家的整体发展相结合,并与国家信息化战略相辅相承。

电子政务发展战略管理就是通过把总体目标和宏观规划的理论框架和技术框架结合起来,作出分析、评价和选择、实施等优化控制,以保证战略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实用性,提高电子政务整体规划水平。其要内容包括:

2.1.1 战略分析对战略目标、现实条件、技术框架等进行分析和论证。

2.1.2 战略选择通过调研,听取相关建议和意见,确定实际执行的战略。

2.1.3 战略实施设立负责战略实施的机构,保证目标和任务清晰,责任和权利统一,制定具体实施政策与方案,合理配置建设资源。

2.1.4 战略实施效果评价对战略文施效果加以评价,控制风险,防范偏差,把实践经验教训作为新一轮战略制定的依据和参考。

电子政务发展战略管理作为前瞻性工作,有助于增强决策科学性,是宏观调控电子政务发展的有效手段。

2002年8月《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2006年3月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公布了《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同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这三个政府文件基本勾勒了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总体战略和目标。

2.2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

在政府行政部门业务工作过程中会衍生大量信息,包括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时采集、加工和使用的信息,行政业务流程中产生的信息,政府投资建设的信息数据库和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的其他信息。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就是对各种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统筹、建设和应用加以管理,主要包括:

2.2.1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采集信息资源采集是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建设的首要环节,是维护政府信息权威性和客观准确性的要求。信息采集主要遵循及时有效、真实准确、完整系统、安全可控等原则。

2.2.2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编目 政府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编制主题目录,包括: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业务职责与流程、业务系统等信息,并根据社会发展和公众需求及时更新内容。编目工作可以依据以下途径:按主题分类编制;按信息利用权限编制;按信息需求编制。

2.2.3 电子政务信息数据统一处理各级政府部门普遍建设了政务网(包括内网和外网),并在此基础上连接了办公自动化、行政审批、公众信息服务、门户网站和数据中心等政务信息系统,这些系统包含的信息是海量级的。

如要有效应用这些海量数据,就必须进行统一规范的数据处理,包括硬件和软件两个层面,需要建立包括数据标准、接口标准、应用标准等在内的数据统一处理规范。

在各级政府部门之间建立数据交换中心,通过中心把不同平台和系统之间需要交换与处理的数据转换为标准格式,然后再进行跨网络系统平台的数据通信,把标准化信息传输给各级行政部门。

加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可有效促进政府及时准确地处理和公开政务信息,有助于维护政府勤政、高效、务实的形象。

2.3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是贯穿整个项目建设周期的综合性管理工作,按时间性原则可分为: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行维护等不同阶段。主要内容包括需求规划、进度协调、质量监督、人力资源、采购成本、风险控制等。通过需求规划确定具体建设目标;通过进度协调合理分配建设资源;通过质量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人力资源是项目建设软环境,是不可或缺的智力条件;采购成本管理有助于更好地执行预算,避免资金浪费;风险控制可以防范不利因素影响项目建设。

在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监督协调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能有效降低项目建设风险,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规划要求。

1993年底,中央政府启动了“三金工程”,即金桥工程(国家经济信息网)、金关工程(国家经济贸易信息网)和金卡工程(电子货币工程)。1999年1月,40多家部委共同倡议发起“政府上网工程”,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和公众服务上网。随着各级政务网站的建立,信息和服务内容与形式日益丰富,电子政务在信息公开、政策宣传、网上服务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2002年8月,《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十二金”工程,除继续完善办公业务资源系统、金关、金税和金融监管(含金卡)4个工程之外,又启动了宏观经济管理、金财、金盾、金审、社会保障、金农、金水、金质等8个业务系统工程的建设,从此我国进入了重点以提高行政监管能力为目标的电子政务建设新阶段。

2.4 电子政务服务流程管理

发展电子政务的根本目标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电子政务服务管理也应该制度化,包括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服务信息反馈等多个方面的管理。

服务流程是政府部门之间以及为公众所提供的电子政务工作流程。服务流程管理应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在IT技术保障基础之上,通过各部门协同合作,对传统政务服务流程进行数字化整合,实现政务服务流程的网络化运行,并对流程实施技术支持和监控,保证电子服务流程网络运行的顺畅与稳定。

服务质量管理主要是针对电子政务服务质量进行及时和必要的监督,主要着眼于建立服务质量监督和绩效评估体系,提高服务效能。

服务信息反馈管理则是对行政部门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和信息互动进行管理。对来自服务受众的反馈信息加以整理、判断和分析,吸收合理化建议,更好地改进服务。

2.5 电子政务组织机构管理

电子政务组织机构归属于不同级别行政机关的管辖,为协调好各级各类电子政务组织机构的关系,有必要对电子政务组织机构进行系统化管理。

电子政务组织机构的管理需要综合考虑我国行政体制和电子政务发展实际,设置电子政务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责范围以及权利和义务。

目前我国正处于电子政务建设深入发展关键时期,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管理各级电子政务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电子政务组织机构管理体系。

2.6 电子政务运行环境管理

电子政务发展受各种内外部环境因素制约,可概括为网络运行环境、政策制度环境、行业标准环境三大因素。

2.6.1 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环境 电子政务依赖于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网络稳定安全运行是实现整个电子政务流程的基础和前提,网络运行环境管理是电子政务运行环境管理的核心。

网络运行环境管理需要综合考虑网络系统平台、数据存储与传输以及信息保密等环节,即要保证网络平稳运行,也要保障信息数据完整、准确地存储与传输,同时还要确保信息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增强网络的安全防护能力,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与信息安全。

政府行政部门除了依法管理电子政务信息网络之外,还需要采用先进IT技术,完善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强化工作人员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维护技能,通过健全网络安全规范和信息管理,落实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保障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环境的顺畅与安全。

2.6.2 电子政务政策制度环境有关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是国家强制性规范,是电子政务发展上层建筑。

缺乏成熟完备的法律法规有可能导致产生制约发展的政策性瓶颈,尤其是在电子政务的深入发展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3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推行电子政务,但目前尚无专门的《电子政务法》,相关法律法规散见于《行政许可法》、《电子签名法》、《信息公开条例》、网络、信息安全与保密等相关领域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条例和办法,这对于规范电子政务发展而言,显然缺乏系统性和统一性。

吸收和借鉴先进国家经验,制定专门电子政务法,对于促进电子政务发展有重大意义。

我国现有电子政务相关法规的法律位阶相对不高多为普通法律和行政法规,与其他同位阶法律法规容易产生冲突,造成法律适用的困难。加之电子政务发展水平和公众认知程度较低,采用法律位阶相对较高的统一单行法模式制定《电子政务法》,能在更大程度上提高电子政务的影响力,更好地规范和促进电子政务发展。

《电子政务法》具体规范电子政务的运作和管理,明确电子政务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以及法律的适用与执行。对于电子政府是否与传统政府拥有同等法律地位;电子政务行政行为是否与传统行政行为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电子政务行政行为是否应履行特定程序和特殊义务等问题均应作出明确规定。

2009年6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电子政务法研究课题组历时三年完成的“电子政务、行政改革上电子政务法”(专家建议稿)进行了学术研讨,相关政府官员、法学界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与会者一致认为:我国电子政务立法时机已逐渐成熟,适时推出《电子政务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6.3 行业标准环境 电子政务行业标准环境主要是指电子政务行业标准化体系。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电子政务行业标准化势在必行。

建设电子政务行业标准化体系的重点是制定和完善电子政务的国家标准。电子政务国家标准体系包括总体标准、应用标准、支撑标准、信息安全标准、网络基础设施标准、管理标准等部分。

制定电子政务国家标准可考虑以适度超前为原则,结合实践成果,借鉴国际经验,针对电子政务总体目标、网络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业务流程、监督评价等一系列环节制定统一标准,重点在网络系统、丰题词表、元数据、公文交换、业务流程设计与监督评价、信息化工程监理等方面。

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是确保电子政务一体化运行的技术支撑,是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维护、业务流程和绩效评估的标准化规范。在标准化体系建设中与时俱进,充分发挥行业标准在电子政务各环节中的作用,可以更好地促进电子政务在各地区、各部门、各系统之间的均衡、协调发展,保证各级各类电子政务系统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标准化的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事。

2002年5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和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联合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总则部分,与之相关的电子政务工程管理、网络建设、信息共享、支撑技术、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标准和管理规范也已在2003年制定完成,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正在不断完善。

3 我国电子政务管理概况

3.1 中央政府电子政务管理

我国电子政务起步于1993年,以“金卡”、“金桥”、“金关”工程启动为标志。1996年1月,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国信息化工作。国家信息化办公室是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日常工作。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局决策,起草相关政策法规;国家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制定整体规划,协调和推进政府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战略的具体实施则分别落实到各部委和各级地方政府。

2002年8月,《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提出:电子政务建设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科学的审议和评估机制。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由电子政务建设协调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具体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实施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2008]60号文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内设电子政务办公室,组织开展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等工作。

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划入其中。国务院办公厅[2008]72号文件明确了工信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工信部下设信息化推进司具体负责和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工信部信息化司下面设有专门的电子政务处。

3.2 地方政府电子政务管理

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国家信息化政策和电子政务发展指导意见设立了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起初许多地

方政府仿效中央设立了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如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作为北京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是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其下属处级机构中有专门的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处,该处业务职能包括:负责本市电子政务的统筹管理和各部门电子政务绩效考评;推动和指导各部门电子政务流程优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市政务信息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上海市在2008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将经济委员会、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信息化委员会的职责,整合划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直属机构,同时也是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履行原信息化办公室的职能,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和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等工作。

2009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设立了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不再保留。委员会作为推进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政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统筹协调电子政务的发展。

同年,广东省政府机构改革,经济贸易委员会、信息产业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设电子政务处,具体负责编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省级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指导电子政务一站式服务建设,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建设绩效评估工作;指导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在电子政务管理职能上,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应侧重总体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评估,省信息中心侧重具体建设、运行维护和技术、咨询服务。

4 结语

家政服务业信息管理例10

十二五以来,通过统筹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等一系列举措,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局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未能从全局上和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为更好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7〕5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73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目标,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按照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的工作思路,一方面着眼长远,做好顶层设计,促进五个统一,统筹谋划,锐意改革;另一方面立足当前,聚焦现实问题,抓好十件大事,重点突破,尽快见效。

(二)基本原则。

按照五个统一的总体原则,有效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切实避免各自为政、自成体系、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1.统一工程规划。围绕落实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相关规划,建设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形成覆盖全国、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建立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政企互联的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构建深度应用、上下联动、纵横协管的协同治理大系统。

2.统一标准规范。注重数据和通用业务标准的统一,开展国家政务信息化总体标准研制与应用,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互认共享。建立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确保政务信息有序开放、共享、使用。

3.统一备案管理。实施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备案制,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经费审批在同级政府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的全口径备案。

4.统一审计监督。开展常态化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共享审计,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成效的监督检查。

5.统一评价体系。研究提出政务信息共享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政务信息共享评价与行政问责、部门职能、建设经费、运维经费约束联动的管理机制。

(三)工作目标。

2017年12月底前,整合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基本完成国务院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初步建立全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一些涉及面宽、应用广泛、有关联需求的重要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2018年6月底前,实现国务院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各地区结合实际统筹推进本地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初步实现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完善项目建设运维统一备案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审计、监督和评价,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优化,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纳入整合共享范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

二、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十件大事

(一)审清结合,加快消除僵尸信息系统。结合2017年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2017年审计署专项审计的工作成果,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专项督查,全面摸清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情况。2017年6月底前,通过信息系统审计,掌握各部门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审计署牵头,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配合)。2017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统的清理工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推进整合,加快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动分散隔离的政务信息系统加快进行整合。整合后按要求分别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或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2017年6月底前,国务院各部门根据自身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清单。2017年12月底前,各部门原则上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对以司局和处室名义存在的独立政务信息系统原则上必须整合(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设施共建,提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支撑能力。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政府系统建设任务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健全管理体制机制,继续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二期建设,拓展网络覆盖范围,逐步满足业务量大、实时性高的网络应用需求。2018年6月底前,基本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负责)。除极少数特殊情况外,目前政府各类业务专网都要向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整合(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四)促进共享,推进接入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建设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政务信息共享试点示范,研究构建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促进重点领域信息向各级政府部门共享(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各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管理单位负责)。2017年9月底前,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初步提供公民、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的相关基本信息,同时逐步扩大信息共享内容,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库的覆盖范围和相关数据标准,优化便捷共享查询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工商总局、中央编办等负责)。2018年6月底前,各部门推进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向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对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按必要程序审核或评测审批后,统一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国务院办公厅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负责)。

(五)推动开放,加快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建设。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数据开放网站()。基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构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按照公共数据开放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开展中国数据创新系列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化开发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网信办、国务院办公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协同,推进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建设。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完善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将其作为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门户,支撑政府部门间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应用。2017年7月底前,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正式开通上线,按照以试点促建设、以普查促普及、以应用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共享网站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实现信用体系、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价格、自然人(基础数据以及社保、民政、教育等业务数据)、法人(基础数据及业务数据)、能源(电力等)、空间地理、交通、旅游等重点领域数据基于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的共享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实现各部门政务数据基于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的共享服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

(七)构建目录,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全国大普查。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加快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2017年6月底前,出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网信办负责)。组织完成面向各地区、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试点和信息共享专题培训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地区、部门配合)。2017年12月底前,开展对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的全国大普查(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地区、部门配合)。逐步构建全国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八)完善标准,加快构建政务信息共享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目录分类与管理、共享交换接口、共享交换服务、多级共享平台对接、平台运行管理、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推动标准试点应用工作。2017年10月底前,完成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急需的国家标准的组织申报和立项(国家标准委牵头,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管理单位等配合)。

(九)一体化服务,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形成全国统一政务服务平台,统筹推进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着力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信息难以共享、业务难以协同、基础支撑不足等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要整合分散的政务服务系统和资源,2017年12月底前普遍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按照统一部署,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要主动做好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的对接,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和资源接入(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十)上下联动,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培训交流和试点示范(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在80个城市大力推进一号一窗一网试点。2017年7月底前,完成试点城市2017年工作评价(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2017年12月底前,试点城市初步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各有关省级政府、试点城市政府负责)。

三、加大机制体制保障和监督落实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制度,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目标、责任、牵头单位和实施机构。强化各级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责任,原则上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责任不落实、违反《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地方和部门,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国务院办公厅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督查落实)。

(二)加快推进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把信息共享有关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按照本方案要求统筹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抓紧制定推进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台账和清单式管理,精心组织实施,每年2月底前向促进大数据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报告上一年度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包括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情况、政务信息系统接入统一共享平台进展、数据对接共享和支撑协同应用情况等,报告请径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切实保障工作进度(各地区、各部门负责),经汇总后向国务院提交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年度报告(促进大数据发展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加强经费保障,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相关项目建设资金纳入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各级财政部门牵头)。

(三)强化评价考核。充分发挥国家电子政务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建立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常态化机制,督促检查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落实情况。2017年12月底前,组织制定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办法,每年对各部门提供和使用共享信息情况进行评估,并公布评估报告和改进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网信办、中央编办、财政部等负责)。

(四)加强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的审计,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推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审计结果及时报国务院(审计署牵头)。探索政务信息系统审计的方式方法,2017年12月底前形成具体工作方案(审计署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网信办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