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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应急处理能力模板(10篇)

时间:2023-11-26 15:22:52

网络安全应急处理能力

网络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例1

(一)编制目的

为提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信息资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公安部《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是指本系统信息系统突然遭受不可预知外力的破坏、毁损、故障,发生对国家、社会、公众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1、事件分类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灾害。指地震、台风、雷电、火灾、洪水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2)事故灾难。指电力中断、网络损坏或是软件、硬件设备故障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3)人为破坏。指人为破坏网络线路、通信设施,黑客攻击、病毒攻击、恐怖袭击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2、事件分级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县上分类情况。

(1)i级、ⅱ级。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全局大规模瘫痪,事态发展超出控制能力,需要县级各部门协调解决,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2)ⅲ级。某一部分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损害,属县内控制之内的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3)ⅳ级。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使用效率上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有一定影响,但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系统发生或可能导致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工作原则

1、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犯罪等环节,在法律、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共同构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提高素质,快速反应。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减少损害。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公共财产、信息资产遭受损失。

4、加强管理,分级负责。按照“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加强部门间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5、定期演练,常备不懈。积极参与县上组织的演练,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确保应急预案切实有效,实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成员包括:信息全体人员、各通信公司相关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研究制订我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推进我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

2、发生i级、ⅱ级、ⅲ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后,决定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属于i级、ⅱ级的,向县有关部门通报并协调县有关部门配合处理。

3、研究提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建设规划,检查、指导和督促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建设。指导督促重要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

4、指导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科学研究、预案演习、宣传培训,督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5、及时收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演变为i级、ⅱ级、ⅲ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6、负责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参与重要信息的研判、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和总结评估工作,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和先期处置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要进一步完善各重要信息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对各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和可能引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在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按紧急信息报送的规定及时向领导汇报。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实行态势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2、重要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应确立2个以上的即时联系方式,避免因信息网络突发事件发生后,必要的信息通报与指挥协调通信渠道中断。

3、及时上报相关网络不安全行为:

(1)恶意人士利用本系统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

(2)网络或信息系统通信和资源使用异常,网络和信息系统瘫痪、应用服务中断或数据篡改、丢失等情况。

(3)网络恐怖活动的嫌疑情况和预警信息。

(4)网络安全状况、安全形势分析预测等信息。

(5)其他影响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信息。

(二)预警处理与预警

1、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系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请求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并在2小时内进行风险评估,判定事件等级并预警。必要时应启动相应的预案,同时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汇报。

2、领导小组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救援,查明事件状态及原因,技术人员应及时对信息进行技术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的性质、危害程度,提出安全警报级别。

(三)先期处置

1、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及时请技术人员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必要时采用断网、关闭服务器等方式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向上级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通报。

2、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在接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应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掌握最新发展态势。对有可能演变为ⅲ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技术人员处置工作提出建议方案,并作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况决定现场指导、组织设备厂商或者系统开发商应急支援力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可能演变为ⅱ级或i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要根据县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赶赴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支援力量,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

(一)应急指挥

1、本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要迅速建立与现场通讯联系。抓紧收集相关信息,掌握现场处置工作状态,分析事件发展趋势,研究提出处置方案,调集和配置应急处置所需要的人、财、物等资源,统一指挥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2、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的,立即在现场开设指挥部,并提供现场指挥运作的相关保障。现场指挥部要根据事件性质迅速组建各类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支援

本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可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置工作需要,及时申请增派专家小组和应急支援单位,调动必需的物资、设备,支援应急工作。参加现场处置工作的有关人员要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行动。

(三)信息处理

现场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技术人员应对事件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及时将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及处置工作等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符合紧急信息报送规定的,属于i级、ⅱ级信息安全事件的,同时报县委、县政府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部门。

(四)扩大应急

经应急处置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实施扩大应急行动。要迅速召开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事态情况,研究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五)应急结束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经应急处置后,得到有效控制,将各监测统计数据报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五、相关网络安全处置流程

(一)攻击、篡改类故障

指网站系统遭到网络攻击不能正常运作,或出现非法信息、页面被篡改。现网站出现非法信息或页面被篡改,要第一时间请求相关职能部门取证并对其进行删除,恢复相关信息及页面,同时报告领导,必要时可请求对网站服务器进行关闭,待检测无故障后再开启服务。

(二)病毒木马类故障

指网站服务器感染病毒木马,存在安全隐患。

1)对服务器杀毒安全软件进行系统升级,并进行病毒木马扫描,封堵系统漏洞。

2)发现服务器感染病毒木马,要立即对其进行查杀,报告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上报。

3)由于病毒木马入侵服务器造成系统崩溃的,要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并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数据恢复。

(三)突发性断网

指突然性的内部网络中某个网络段、节点或是整个网络业务中断。

1)查看网络中断现象,判定中断原因。若不能及时恢复,应当开通备用设备和线路。

2)若是设备物理故障,联系相关厂商进行处理。

(四)数据安全与恢复

1.发生业务数据损坏时,运维人员应及时报告领导,检查、备份系统当前数据。

2.强化数据备份,若备份数据损坏,则调用异地光盘备份数据。

3.数据损坏事件较严重无法保证正常工作的,经部门领导同意,及时通知各部门以手工方式开展工作。

4.中心应待数据系统恢复后,检查基础数据的完整性;重新备份数据,并写出故障分析报告。

(五)有害信息大范围传播

系统内发生对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电子邮件、短信息等网上服务中大量出现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有害、敏感信息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报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启动预案;或根据上进部门要求对网上特定有害、敏感信息及时上报,由上级职能部门采取封堵控制措施,按照市上职能部门要求统一部署启动预案。

(六)恶意炒作社会热点、敏感问题

本系统互联网网站、电子公告服务中出现利用社会热点、敏感问题集中、连续、反复消息,制造舆论焦点,夸大、捏造、歪曲事实,煽动网民与政府对立、对党对社会主义制度不满情绪,形成网上热点问题恶意炒作事件时,启动预案。

(七)敏感时期和重要活动、会议期间本地互联网遭到网络攻击

敏感时期和重要活动、会议期间,本系统互联网遭受网络攻击时,启动预案。要加强值班备勤,提高警惕,密切注意本系统网上动态。收到信息后,及时报警,要迅速赶赴案(事)发网站,指导案(事)件单位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同时收集、固定网络攻击线索,请求县上技术力量,分析研判,提出技术解决方案,做好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记录,协助网站恢复正常运行并做好防范工作。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迅速采取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受损的基础设施,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统计各种数据,查明原因,对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恢复重建能力进行分析评估,认真制定恢复重建计划,迅速组织实施。

(二)调查和评估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及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查,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财产损失状况和总结经验教训,写出调查评估报告。

七、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领导小组各成员应保证电话24小时开机,以确保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时能及时联系到位。

(二)应急装备保障

各重要信息系统在建设系统时应事先预留出一定的应急设备,做好信息网络硬件、软件、应急救援设备等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由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调用。

(三)应急队伍保障

按照一专多能的要求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保障队伍。选择若干经国家有关部门资质认可的,具有管理规范、服务能力较强的企业作为我县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社会应急支援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必要时能够有效调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保障力量,进行技术支援。

(四)交通运输保障

应确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交通工具,确保应急期间人员、物资、信息传递的需要,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五)经费保障

网络与信息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金,应列入年度工作经费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八、工作要求

网络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例2

为做好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北京市实施办法》、《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20986-2007)等相关规定。

1.2事件分类分级

1.2.1事件分类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和灾害性事件等。

(1)有害程序事件分为计算机病毒事件、蠕虫事件、特洛伊木马事件、僵尸网络事件、混合程序攻击事件、网页内嵌恶意代码事件和其他有害程序事件。

(2)网络攻击事件分为拒绝服务攻击事件、后门攻击事件、漏洞攻击事件、网络扫描窃听事件、网络钓鱼事件、干扰事件和其他网络攻击事件。

(3)信息破坏事件分为信息篡改事件、信息假冒事件、信息泄露事件、信息窃取事件、信息丢失事件和其他信息破坏事件。

(4)信息内容安全事件是指通过网络传播法律法规禁止信息,组织非法串联、煽动集会游行或炒作敏感问题并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众利益的事件。

(5)设备设施故障分为软硬件自身故障、保障设施故障、人为破坏事故和其他设备设施故障。

(6)灾害性事件是指由自然灾害等其他突发事件导致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1.2.2事件分级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Ⅰ级):

①信息系统中断运行2小时以上、影响人数100万人以上。

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特别严重威胁,或导致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经济损失。

③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Ⅰ级)的,为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Ⅱ级):

①信息系统中断运行30分钟以上、影响人数10万人以上。

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或导致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经济损失。

③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Ⅱ级)的,为较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Ⅲ级):

①信息系统中断运行造成较严重影响的。

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较严重威胁,或导致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经济损失。

③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较严重威胁、造成较严重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4)除上述情形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一定威胁、造成一定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为一般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Ⅳ级)。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办公室主任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担任。主要职责是:

(1)承担本指挥部值守应急工作;

(2)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3)负责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4)负责和取消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市应急办提出和取消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5)负责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相关工作;

(6)组织制订、修订与本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区县、部门、单位制定、修订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相关的应急预案;

(7)负责组织协调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8)负责本市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2.2网络与信息安全专家顾问组

专家顾问组的职责:

(1)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时,提供咨询与建议,必要时参与值班;

(2)在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有关规定、预案、制度和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3)及时反映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4)对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和发展趋势、处置措施、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

(5)参与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及相关教材编审等工作。

3监测预警

3.1监测

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信息接收机制

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国家保密局以及市级应急救援机构应通过媒体、网站等途径公布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接报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加强宣传培训,做好来自社会公众和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营使用管理单位的预警信息、事件信息的接收,建立并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信息的接收机制。

3.2预警分级及

预警分级

根据监测信息或是相关单位提供的预警信息,分析研判,对可能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分为四级,从低到高表示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3.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后,各相关部门、单位应依据的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部署所属技术力量、应急救援队伍立即响应,进入应急状态,履行承担的职责。

3.3.1蓝色预警响应

(1)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收集、汇总监测信息,重要信息及时向指挥部领导、市应急办报告。

(2)市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确保60%应急技术人员处于待命状态,检查应急车辆、设备、软件工具等,确保处于可用状态;针对预警内容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指导各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营使用管理单位做好安全加固和预防工作;联系社会应急力量做好应急支援准备工作。

3.3.2黄色预警响应

(1)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加强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实行每日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指挥部办公室逐级上报相关信息;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联系专家顾问组相关专业专家,组织专家和市级应急队伍及时对预警信息和事态发展进行研判,制定防范措施,指导各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营使用管理单位做好预防工作。

(2)市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确保80%应急技术人员处于待命状态,检查应急车辆、设备、软件工具等,确保处于可用状态;联系相关社会应急力量进入应急支援状态。

3.3.3橙色预警响应

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第一副总指挥应全面掌握情况,部署预警响应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加强监测和情报搜集工作,每天两次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重要信息随时报告,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应急办报告相关信息;市级应急队伍在开展应急处置的同时,制定预警防范措施,指导其他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营使用管理单位开展风险控制工作;各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营使用管理单位加强风险评估与控制工作,做好数据备份等技术防范工作。

3.3.4红色预警响应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在国家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预警响应工作。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掌握情况,部署预警响应措施,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市级应急队伍要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技术支援队伍的沟通、联系、协调,加强综合研判和情报共享,高度关注事态发展,本市各级、各类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队伍和支撑力量除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要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并指导其他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营使用管理单位开展风险控制工作。

4应急响应

4.1基本响应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实施处置并及时报送信息。

(1)控制事态发展,防控蔓延。事发单位先期处置,采取各种技术措施,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防止事件蔓延。

(2)快速判断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尽快分析事件发生原因,根据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行和承载业务情况,初步判断事件的影响、危害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提出应对措施建议。

(3)及时报告信息。事发单位在先期处置的同时要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属地区县、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信息。

(4)做好事件发生、发展、处置的记录和证据留存。

4.2分级响应

4.2.1Ⅰ级响应

Ⅰ级响应由国家指挥部启动,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在国家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启动指挥体系。

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顾问组专家、人才库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对策,提出处置方案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撑。

(2)掌握事件动态。

事件影响单位及时将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和处置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全面了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基础网络和信息系统受到事件波及或影响情况,及时汇总并上报市应急办、国家指挥部办公室。

(3)处置实施。

①控制事态防止蔓延。现场指挥部根据国家指挥的部署,组织事发单位及应急队伍,采取各种技术措施、管控手段,最大限度地阻止和控制事态发展;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全面启动预警机制,及时督促、指导本市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营使用管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防止事件进一步蔓延。

②做好处置消除隐患。现场指挥部组织专家、应急技术力量、事发单位尽快分析事件发生原因、特点、发展趋势,快速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组织实施处置,对业务连续性要求高的受破坏网络与信息系统要及时组织恢复。

4.2.2Ⅱ级响应

市应急办或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统一指挥、协调、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1)启动指挥体系。

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顾问组专家、人才库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对策,提出处置方案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撑。

(2)掌握事件动态。

事件影响单位及时将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和处置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全面了解本市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并上报市应急办、国家指挥部办公室。

(3)处置实施。

①控制事态防止蔓延。现场指挥部全力组织事发单位及应急队伍,采取各种技术措施、管理手段,最大限度地阻止和控制事态发展;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全面启动预警机制,及时督促、指导本市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营使用管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防止事件蔓延到其他信息系统。

②做好处置消除隐患。现场指挥部组织专家、应急技术力量、事发单位尽快分析事件发生原因、特点、发展趋势,快速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组织实施处置,对业务连续性要求高的受破坏网络与信息系统要及时组织恢复。

4.2.3Ⅲ级响应

事件发生单位主管部门或属地区县启动Ⅲ级响应,按照相关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指导、检查、协助应急处置工作。

(1)启动指挥体系。

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指导现场处置。

(2)掌握事件动态。

现场指挥部及时了解事发单位主管范围内的信息系统是否受到事件的波及或影响,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处置实施。

①控制事态防止蔓延。现场指挥部及时采取技术措施阻止事件蔓延;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全市预警信息,督促、指导相关运行单位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

②做好处置消除隐患。尽快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并根据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恢复受破坏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4.2.4Ⅳ级响应

事件发生区县、部门、单位启动Ⅳ级响应,按照相关预案进行应急处置,事件发生区县、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协调、指挥所属技术力量进行事件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队伍支援处置;事发单位负责将事件信息、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根据需要,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指导、检查事发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相关专家、应急队伍参加应急救援。

5信息管理

5.1信息报告

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信息,安全风险及事件信息及时报告市指挥办公室。

倡导社会公众参与网络、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监督和信息报告,发现本市网络、网站和信息系统发生安全事件时,应及时报告。

5.2信息报告内容

事件信息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事件发生时间、发生事故网络信息系统名称及运营使用管理单位、地点、原因、信息来源、事件类型及性质、危害和损失程度、影响单位及业务、事件发展趋势、采取的处置措施等。

5.3信息和新闻报道

5.3.1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

5.3.2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需要开展新闻报道时,在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成立新闻宣传组,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稿和情况公告,及时、准确、客观报道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6后期处置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由事发单位负责组织制定恢复、整改或重建方案,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实施。

7保障措施

7.1专业支撑队伍

7.1.1加强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队伍建设

加强北京市政务信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北京网络行业协会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和处置中心、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北京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北京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等应急队伍建设,作为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队伍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和支援工作。

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队伍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1)按照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指令,开展应急救援;

(2)承办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工作;

(3)负责抢险队伍设备、器材及相关软件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4)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社会应急力量的联系和组织工作;

(5)负责协助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工作;

(6)根据事发单位应急支援请求,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7)承办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7.1.2加强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人才库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依托优秀信息安全企业建立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社会网络,发挥社会力量和人才在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对能力和水平。

7.2合作机制建设

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合作机制建设。

8宣传、培训和演练

8.1宣传教育

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宣传教育规划,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应急队伍编制公众预防、应对信息安全事件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区县、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及其他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宣讲活动。

8.2培训

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信息安全法规标准、信息安全预案编制、风险评估、事件分析处置、容灾备份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培训。

8.3演练

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模拟处置重大或较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提高实战能力,检验和完善预案。

9预案体系

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分为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单位预案,分市、区(县)两级管理。

市级部门预案由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根据本预案要求,负责制定和修订,依据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工,由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起草和解释;

市级单位预案由市级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营使用管理单位负责制定、修订;

各区县政府根据本预案和相关市级部门预案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负责建立与完善本地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体系。

目录

1总则

1.1编制依据

1.2事件分类分级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2.2网络与信息安全专家顾问组

3监测预警

3.1监测

3.2预警分级及

3.3预警响应

4应急响应

4.1基本响应

4.2分级响应

5信息管理

5.1信息报告

5.2信息报告内容

5.3信息和新闻报道

6后期处置

恢复重建

7保障措施

7.1专业支撑队伍

7.2合作机制建设

8宣传、培训和演练

8.1宣传教育

8.2培训

8.3演练

网络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例3

1.1 宪政基础 宪政是以良宪为基础,民主为基石,法治为载体,人权实现为宗旨的一种政治理念、政治形态和政治过程,宪法至上是宪政最重要的标志,也是法治文明的核心和首要要求[1]。政府要在紧急状态应急中发挥积极作用,必须具有宪政上的法律基础。我国《宪法》第67条第20项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的权力;第80条规定了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有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权力。这充分说明了紧急状态下政府权力来源必须有法律依据。

在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方面,政府是应急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对于涉及国家安全或经济发展的网络信息安全紧急事件,必须由政府统一协调指挥,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尽快恢复网络的正常运行和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首先,政府有控制一般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演变为紧急或者危机事件的职责。wwW.lw881.com在早期的计算机发展过程中,“应急”是单位保障计算机连续运营的重要举措。即使到现在,应急保障也是应用单位的工作重点。但是,在网络成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之后,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已经成为国家整体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互通中网络的一般性局部事件都可以快速演变为全局性的重大事件,使国家和社会处于危机状态,政府对此负有快速应对的职责。其次,政府有能力控制紧急事件和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网络紧急状态的恶性发展,威胁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而采取的特殊对抗措施,必然要求储备关键技术设备和人、财、物的事前准备。只有政府才能有这样的实力,同时,政府掌握着大量的网络安全信息,可在关键时刻启动“可生存网络”,保障国家基础设施的连续运营。

1.2 社会连带责任思想 社会连带责任思想定位于社会存在为统一整体,认为人们在社会中存在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社会连带关系,表明了人们在社会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更多的关注了人在社会中的合作与责任[2]。主张社会各方参与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活动,正是强调了应急保障中的这种合作、责任思想。

首先,网络空间强化了社会成员之间的联系、合作和责任。这是一种新型的网络信息安全“文化观”。这种“文化观”认为,在各国政府和企业越来越来依赖于超越国界的计算机网络时代,有必要在全球倡导和建立起一种“信息安全文化”,参与者应当履行网络安全责任,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及时对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紧急事件作出反应,不定期地评估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

其次,网络安全威胁要求政府与社会成员之间合作。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网络信息安全形势,政府应对紧急状态需要有社会各方的积极参与。提倡社会力量参与网络应急保障工作,是政府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管理的新思路。以指挥命令为特征的狭隘行政观念,将被执政为民的现代行政理念所代替。按照社会连带责任思想中的“合作”精神,没有社会力量的参与配合,政府将难以在应急响应、检测预警中起主导作用,无法履行其对网络社会危机管理的职责。

美国《网络空间安全国家战略》指出,保护广泛分布的网络空间资源需要许多美国人的共同努力,仅仅依靠联邦政府无法充分保护美国的网络安全,应鼓励所有的美国人保护好自己的网络空间。联邦政府欢迎公共和私人机构在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人员培训、激励劳动力,改善技术、确定脆弱性并提高恢复能力、交换信息、计划恢复运行等方面开展合作。

1.3 权利平衡理念 从公法和私法的关系看,公法之设乃是为了实现私法的目的。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立法必须考虑到政府紧急权力对公民、单位私权益保护的积极方面,又要防止应急部门在行使行政紧急权力时侵犯公民的私权利。解决冲突,寻求平衡,始终是对“法治文明”的积极追求。尽快恢复网络秩序,稳定社会则是应对紧急状态的最高目的。

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不因紧急状态的发生而被政府随意剥夺,许多国家宪法和国际人权文件都规定,即使是在紧急状态时期,一些最基本的人权,如生命权、语言权、宗教信仰权等也不得被限制,更不得被剥夺,这些规定都是防止政府随意滥用行政紧急权,而使公民失去不应当失去的权利[3]。如1976年1月3日生效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53年9月3日生效的《欧洲人权公约》以及1969年11月22日在哥斯达黎加圣约翰城制定的《美洲人权公约》都规定在紧急状态下不得剥夺公民的某些基本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人道待遇权、不受奴役的自由、不受有追溯力的法律的约束等。《美国人权公约》还规定不得中止保障公民家庭的权利、姓名的权利、国籍的权利和参加政府的权利。1976年国际法协会组织小组委员会专门研究在紧急状态下如何处理维护国家生存和保护公民权利的关系,经过6年的研究,起草了《国际法协会紧急状态下人权准则巴黎最低标准》,为各国制定和调整紧急状态的法律提出了指导性的原则,通过规定实施紧急状态和行使紧急权力的基本条件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各种监督措施,以防止政府滥用紧急权力,最低限度地保障公民的权利。

2 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机制的价值目标

所谓价值目标是指为了实现某种目的或达到某种社会效果而进行的价值取舍和价值选择。它既反映了法律的根本目的,也是解释、执行和研究法律的出发点和根本归宿。在每一个历史时期,“人们都使各种价值准则适应当时的法学任务,并使它符合一定时间和地点的社会理想”。[4]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机制的价值目标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现网络安全、提高网络紧急事件处理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二是确立以实现网络安全为最高价值目标的价值层次配置。

2.1 安全价值 安全价值是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机制的最高价值目标,也是信息安全保障的主要内容。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关键基础设施越来越依赖于复杂的网络空间,网络空间是这些基础设施的神经系统,是一个国家的控制系统。一旦网络空间突发紧急事件,将威胁国家的整体安全,其后果不堪设想。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经济发展潜力也部分地被网络安全风险所淹没,网络空间的脆弱性使得商事交易面临着严重的危险。有资料显示,金融业在灾难停机2天内所受损失为日营业额的50%,如果两个星期内无法恢复信息系统,75%的公司业务会被中止,43%的公司将再也无法开业[5]。

安全价值反映了人们应对网络安全紧急状态的积极态度,是人们在长期社会实践中的经验总结。首先,在认识到网络脆弱性之后,人们不是拒绝、放弃网络技术给人类所带来的文明,而是积极地通过适当途径对网络技术中的风险加以认识和积极防御,并以此实现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其次,在国民经济和人类社会对网络空间高度依赖之后,应对网络紧急状态就成为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第三,网络的国际化进一步加剧了网络紧急状态的突发性、复杂性和隐蔽性。网络恐怖活动、敌对势力集团的信息战威胁等等,使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过的安全威胁,应急因而成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2 经济价值 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机制的本质在于对网络紧急事件的快速响应,有效处理网络紧急事件,将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同时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必须指出的是,这里的效率价值主要是处理紧急事件的时间效率而非金钱效率,因为在网络空间,因系统遭受攻击等紧急事件造成的重要信息丢失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的。

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的效率价值首先表现在对紧急事件的快速响应方面。快速应对紧急事件必须建立有效的应急管理机构,保证政令畅通。其次,效率价值要求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预警检测、通报机制,分析安全信息,告警信息和制订预警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同时,建立应急技术储备的法律保障机制。应急本质是一种信息对抗,对抗就是控制紧急状态的恶性发展,对抗就是防御网络紧急事件的信息技术。因此,必须有先进的应急技术来提高紧急事件的预防和处理能力。第三,效率价值要求赋予应急响应组织行政紧急权力,以控制损失,尽快恢复网络秩序。以尽快恢复秩序为目的对私权益进行的要干预是必要的。

2.3 发展价值 发展价值是应对网络安全紧急状态的约束价值,是人们应对紧急状态这种非常态规则的限制思想,是正确认识发展与安全、效率之间关系的理性抉择。首先,根据心理学理论,企业长期处于应急状态,必然会影响发展,所以应急立法应当以“尽快结束紧急状态”为其基本原则,设计制度、建立机制。其次,对应急过程中的行政紧急权力进行必要的限制,以防止行政紧急权力的滥用对重要领域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同时,建立合理的紧急状态启动程序和终止程序,这对于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也至关重要。第三,对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征用、断开、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对公司、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在紧急状态结束后应该给予相应的赔偿,以增加企业对政府的信任度,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机制的价值目标是一个由安全价值、经济价值和发展价值构成的有机体系。安全价值是核心,是首要目标,位于第一层次。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机制中安全价值的地位类似于法律制度中位阶最高的法律价值,它指导和贯穿整个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的过程。在目标体系中,经济价值是第二价值目标,位于第二层次;发展价值是第三价值目标,位于第三层次。经济目标和发展目标必须服从于安全目标的要求,只能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考虑应急的效率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3 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机制的法律保障

从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机制的理论基础出发,为实现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机制的安全价值目标,笔者认为,法律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界定:

3.1 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管理体系 应急管理体系是网络信息安全应急保障的重要内容。应急管理体系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法律实施的效果。根据国务院27号文的总体精神,文章认为,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应为一元化的两层结构。所谓一元化,是指国家应当建立应急协调机构,统一负责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所谓两层结构是指应当发挥行业和地方政府的优势,加强应急管理。

a.国家应急协调机构及其职责。国家应急协调机构是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紧急状态应急的最高决策机构[6]。在美国,主要由国土安全部负责开发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响应系统,对网络攻击进行分析,告警、处理部级重要事故,促进政府系统和私人部门基础设施的持续运行。在我国,国家应急协调机构为信息产业部互联网应急处理协调办公室。国家应急协调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协调制定和贯彻国家信息安全应急法律法规政策;协调国家应急响应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国家紧急状态下应急技术的攻关和开发;授权、终止国家和区域性的紧急状态命令。

b.行业应急管理部门及其职责。行业应急管理部门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授予的职权,建立行业内网络应急管理的部门,如军队可以分兵种建立信息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国务院可以按照行政职权的不同分别建立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中共中央和政协系统也可以建立各自应急管理体系。行业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管辖的国家关键基础设施的紧急状态进行管理。

行业应急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应当包括: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的政策和法律;实施行业应急响应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在行业内部建立应急预警和检测体系,建立预警网络平台,加强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合作;对行业内重要部门有关危害网络安全的警告;组织协调行业应急响应工作。

c.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其辖区内的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在美国,新墨西哥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委员会(nmciac)就是一个私人-公共部门的合作机构,它的建立最初是为了商业团体、工业、教育机构、联邦调查局(fbi)、新墨西哥州政府和其他联邦、州和地方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以确保对新墨西哥关键基础设施的保护。nmciac致力于研究威胁、脆弱性和对策,还针对基础设施攻击、非法系统入侵以及可能影响nmciac成员组织和普通民众的那些因素所采取的各种响应进行研究。

3.2 建立准确、快速的预警检测机制 建立一套快速有效的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警、检测和通报机制,成为实际处理突发事件成功的关键。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的目的就是要预防网络安全紧急事件的发生,或者是将紧急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建立常设的预警机构,及时准确地收集掌握各种情报信息,把握事件发生的规律和动态,才能对事件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做出准确的判断,最终才能打赢应急这场仗。

美国《网络空间安全国家战略》指出,在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检测预警机制的建设上,将网络告警与信息网从联邦政府网络检测中心扩展到联邦政府的网络运行中心和私人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分析中心,为政府部门和产业界提供了一个共享网络告警信息的专用、安全通信网络,以支持国土安全部在网络空间危机管理中的协调。这种建立统一平台、共享网络告警信息的做法对我国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价值。

笔者认为,一个完善的预警检测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a.建立一个全国性的能够对重大基础设施攻击发出预警的国家中心,各个部门还应该建立事前收集掌握各种紧急状态信息的检测判定和应急响应的日常机构。同时,建立自己的网络监测平台,连入cncert/cc的监测平台,实现信息共享。b.各级政府、行业应急部门及其社会性的应急部门要制定预防网络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针对不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按照事件发生后的影响程度(时间长短、业务范围、地域范围等因素)制定不同的预案。要对应急预案进行测试和演练,不演练和改进,所有好的预案都等于零。c.建立统一的网络安全紧急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及时准确地收集掌握各种深层次、前瞻性的情报信息,及时把握事件发生的规律和动态。d.对预警、检测规定法律责任。

3.3 明确应急过程中的行政紧急权力的限制和法律救济机制 为了应对紧急状态,临时剥夺某些公民、单位的私权益,是各国应急法的普遍实践。行政紧急权力是一种必要的权利,但又是一种最为危险的权利,这些权利一旦滥用,社会就会出现新的混乱。关闭网络、封堵部分网络路由,征用关键通信设施、监控电子通信等等应急措施可能将引发行政紧急权力与私权益之间的冲突,稍有不慎就可能影响国家命运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将其纳入法制的轨道。

a.严格界定紧急状态的定义及其分级。为了防止政府随意宣布进入紧急状态,随意启动行政紧急权力,同时也为了防止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消极不作为,有必要通过法律界定紧急状态的定义。一般认为,网络信息安全紧急状态是指由于自然灾害、计算机系统本身故障、组织内部和外部人员违规(违法)操作、计算机病毒或蠕虫及网络恶意攻击等因素引起的,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影响的危机状态[7]。同时,根据紧急状态涉及范围的大小、影响程度的严重与否,对紧急状态的启动进行分级管理。

b.明确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主体。紧急状态是否形成危险以及危险的程度,不同人会有不同的认识和判断,为了减少紧急状态确认的随意性,增加宣告的权威性和认同感,紧急状态的宣布主体必须是法定的权威机关。

c.对行使行政紧急权力的具体程序进行严格的规定,不但要规定启动行政紧急权的程序,而且还要规定撤销紧急状态的程序,以及发生与公民隐私权冲突情况下的处理程序。同时要确保对紧急事实和危险程度判断的准确性,建立制约机制以防止权利的滥用。

d.建立首席信息安全官(cio)制度,确保对私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e.确定私权保护的最低标准。政府活动的底线就是尊重和保护基本人权,即使是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也不得随意克减基本人权,否则就很容易放纵国家权利机关滥用行政紧急权利。

f.明确规定应急主管机关在紧急状态下的职责和义务,防止渎职和失职现象。为防止在关键时刻出现渎职和失职情况,法律必须明确规定应急主管机关的具体职责,为渎职和失职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并建立有效的责任监督和追究机制。

在隐私权的保护方面,美国信息系统保护国家计划v1.o要求,国家计划中所有的提议要与现有的隐私期望完全一致,要求每年召开一次关于计算机安全、公民自由和公民权利的公-私讨论会,以确保国家计划的执行者始终关注公民的自由。政府检查公民计算机或电子通信的任何举动必须与现有法律如《电子通信隐私法案》相一致。

在紧急状态得到控制后,应急计划的启动者应当终止紧急状态的命令,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结束紧急状态意味着被暂时剥夺的私权益将得到恢复。网络紧急状态终止后,国家基础设施运营部门应当向国家应急协调机构、行业和地方应急管理机构提交详细的应急响应报告,行业和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向国家应急协调机构提交应急管理工作的总结报告。对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征用、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对公司、企业或个人财产造成损失,在紧急状态结束后应该给予相应的赔偿,对补偿的标准要予以明确的规定。要明确规定受害人获得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的途径。

法律救济始终是各部门法律不可欠缺的重要环节。没有救济规定的法律是不完整的法律。如法国《紧急状态法》就规定,凡依法受到紧急处置措施羁束的人,可以要求撤销该措施。韩国《戒严法》也规定,从宣布“非常戒严”时起,戒严司令官掌管戒严区域内的一切行政和司法事务,在“非常戒严”地区,戒严司令官在不得已时,可在“非常地区”破坏或烧毁国民财产,但必须在事后对造成的损失进行适当的赔偿。

3.4 建立应急技术储备的法律保障 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需要装备先进技术,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应急本质是一种信息对抗。控制紧急状态的恶性发展,对抗就是防御网络恐怖突发事件的信息技术,因此,应急不能仅依靠管理,必须具有先进的应急技术。但是依赖进口,将无法摆脱应急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国家必须化大力气,扭转被动局面,关键应急技术的自主研究是我们掌握网络信息安全主动权的根本出路。美国信息系统保护国家计划v1.o规定,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人员的培训方面,由科技政策办公室(ostp)来领导,并与各机构和私营部门合作来进行技术开发。

建立应急技术储备的法律保障首先要明确国家对关键应急技术研究的责任,以及应急响应的经费保障问题;其次,要明确调动民间资本展开应急技术研究的范围,以及国家、社会采购、征用的条件;第三,要明确应急技术市场化的管制方式和控制环节;第四,对必要引进的国外应急产品和服务的范围和控制力度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第五,国家要进行财政预算,对应急技术开发支持;第六,要在一定的限度内加强国际间的应急技术交流与合作。

【参考文献】

1 商继政,傅华.“宪政概念辨析”.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6)

2 郑尚元.社会法的存在与社会法理论探索.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3;(3)

3 江必新.紧急状态与行政法治.中国法学,2004;(2)

网络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例4

1.1基础是以良宪为基础,民主为基石,法治为载体,人权实现为宗旨的一种政治理念、政治形态和政治过程,宪法至上是最重要的标志,也是法治文明的核心和首要要求[1]。政府要在紧急状态应急中发挥积极作用,必须具有上的法律基础。我国《宪法》第67条第20项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的权力;第80条规定了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有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权力。这充分说明了紧急状态下政府权力来源必须有法律依据。

在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方面,政府是应急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对于涉及国家安全或经济发展的网络信息安全紧急事件,必须由政府统一协调指挥,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尽快恢复网络的正常运行和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首先,政府有控制一般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演变为紧急或者危机事件的职责。在早期的计算机发展过程中,“应急”是单位保障计算机连续运营的重要举措。即使到现在,应急保障也是应用单位的工作重点。但是,在网络成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之后,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已经成为国家整体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互通中网络的一般性局部事件都可以快速演变为全局性的重大事件,使国家和社会处于危机状态,政府对此负有快速应对的职责。其次,政府有能力控制紧急事件和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网络紧急状态的恶性发展,威胁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而采取的特殊对抗措施,必然要求储备关键技术设备和人、财、物的事前准备。只有政府才能有这样的实力,同时,政府掌握着大量的网络安全信息,可在关键时刻启动“可生存网络”,保障国家基础设施的连续运营。

1.2社会连带责任思想社会连带责任思想定位于社会存在为统一整体,认为人们在社会中存在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社会连带关系,表明了人们在社会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更多的关注了人在社会中的合作与责任[2]。主张社会各方参与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活动,正是强调了应急保障中的这种合作、责任思想。

首先,网络空间强化了社会成员之间的联系、合作和责任。这是一种新型的网络信息安全“文化观”。这种“文化观”认为,在各国政府和企业越来越来依赖于超越国界的计算机网络时代,有必要在全球倡导和建立起一种“信息安全文化”,参与者应当履行网络安全责任,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及时对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紧急事件作出反应,不定期地评估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

其次,网络安全威胁要求政府与社会成员之间合作。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网络信息安全形势,政府应对紧急状态需要有社会各方的积极参与。提倡社会力量参与网络应急保障工作,是政府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管理的新思路。以指挥命令为特征的狭隘行政观念,将被执政为民的现代行政理念所代替。按照社会连带责任思想中的“合作”精神,没有社会力量的参与配合,政府将难以在应急响应、检测预警中起主导作用,无法履行其对网络社会危机管理的职责。

美国《网络空间安全国家战略》指出,保护广泛分布的网络空间资源需要许多美国人的共同努力,仅仅依靠联邦政府无法充分保护美国的网络安全,应鼓励所有的美国人保护好自己的网络空间。联邦政府欢迎公共和私人机构在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人员培训、激励劳动力,改善技术、确定脆弱性并提高恢复能力、交换信息、计划恢复运行等方面开展合作。

1.3权利平衡理念从公法和私法的关系看,公法之设乃是为了实现私法的目的。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立法必须考虑到政府紧急权力对公民、单位私权益保护的积极方面,又要防止应急部门在行使行政紧急权力时侵犯公民的私权利。解决冲突,寻求平衡,始终是对“法治文明”的积极追求。尽快恢复网络秩序,稳定社会则是应对紧急状态的最高目的。

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不因紧急状态的发生而被政府随意剥夺,许多国家宪法和国际人权文件都规定,即使是在紧急状态时期,一些最基本的人权,如生命权、语言权、权等也不得被限制,更不得被剥夺,这些规定都是防止政府随意滥用行政紧急权,而使公民失去不应当失去的权利[3]。如1976年1月3日生效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53年9月3日生效的《欧洲人权公约》以及1969年11月22日在哥斯达黎加圣约翰城制定的《美洲人权公约》都规定在紧急状态下不得剥夺公民的某些基本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人道待遇权、不受奴役的自由、不受有追溯力的法律的约束等。《美国人权公约》还规定不得中止保障公民家庭的权利、姓名的权利、国籍的权利和参加政府的权利。1976年国际法协会组织小组委员会专门研究在紧急状态下如何处理维护国家生存和保护公民权利的关系,经过6年的研究,起草了《国际法协会紧急状态下人权准则巴黎最低标准》,为各国制定和调整紧急状态的法律提出了指导性的原则,通过规定实施紧急状态和行使紧急权力的基本条件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各种监督措施,以防止政府滥用紧急权力,最低限度地保障公民的权利。

2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机制的价值目标

所谓价值目标是指为了实现某种目的或达到某种社会效果而进行的价值取舍和价值选择。它既反映了法律的根本目的,也是解释、执行和研究法律的出发点和根本归宿。在每一个历史时期,“人们都使各种价值准则适应当时的法学任务,并使它符合一定时间和地点的社会理想”。[4]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机制的价值目标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现网络安全、提高网络紧急事件处理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二是确立以实现网络安全为最高价值目标的价值层次配置。

2.1安全价值安全价值是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机制的最高价值目标,也是信息安全保障的主要内容。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关键基础设施越来越依赖于复杂的网络空间,网络空间是这些基础设施的神经系统,是一个国家的控制系统。一旦网络空间突发紧急事件,将威胁国家的整体安全,其后果不堪设想。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经济发展潜力也部分地被网络安全风险所淹没,网络空间的脆弱性使得商事交易面临着严重的危险。有资料显示,金融业在灾难停机2天内所受损失为日营业额的50%,如果两个星期内无法恢复信息系统,75%的公司业务会被中止,43%的公司将再也无法开业[5]。

安全价值反映了人们应对网络安全紧急状态的积极态度,是人们在长期社会实践中的经验总结。首先,在认识到网络脆弱性之后,人们不是拒绝、放弃网络技术给人类所带来的文明,而是积极地通过适当途径对网络技术中的风险加以认识和积极防御,并以此实现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其次,在国民经济和人类社会对网络空间高度依赖之后,应对网络紧急状态就成为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第三,网络的国际化进一步加剧了网络紧急状态的突发性、复杂性和隐蔽性。网络恐怖活动、敌对势力集团的信息战威胁等等,使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过的安全威胁,应急因而成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2经济价值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机制的本质在于对网络紧急事件的快速响应,有效处理网络紧急事件,将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同时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必须指出的是,这里的效率价值主要是处理紧急事件的时间效率而非金钱效率,因为在网络空间,因系统遭受攻击等紧急事件造成的重要信息丢失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的。

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的效率价值首先表现在对紧急事件的快速响应方面。快速应对紧急事件必须建立有效的应急管理机构,保证政令畅通。其次,效率价值要求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预警检测、通报机制,分析安全信息,告警信息和制订预警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同时,建立应急技术储备的法律保障机制。应急本质是一种信息对抗,对抗就是控制紧急状态的恶性发展,对抗就是防御网络紧急事件的信息技术。因此,必须有先进的应急技术来提高紧急事件的预防和处理能力。第三,效率价值要求赋予应急响应组织行政紧急权力,以控制损失,尽快恢复网络秩序。以尽快恢复秩序为目的对私权益进行的要干预是必要的。

2.3发展价值发展价值是应对网络安全紧急状态的约束价值,是人们应对紧急状态这种非常态规则的限制思想,是正确认识发展与安全、效率之间关系的理性抉择。首先,根据心理学理论,企业长期处于应急状态,必然会影响发展,所以应急立法应当以“尽快结束紧急状态”为其基本原则,设计制度、建立机制。其次,对应急过程中的行政紧急权力进行必要的限制,以防止行政紧急权力的滥用对重要领域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同时,建立合理的紧急状态启动程序和终止程序,这对于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也至关重要。第三,对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征用、断开、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对公司、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在紧急状态结束后应该给予相应的赔偿,以增加企业对政府的信任度,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机制的价值目标是一个由安全价值、经济价值和发展价值构成的有机体系。安全价值是核心,是首要目标,位于第一层次。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机制中安全价值的地位类似于法律制度中位阶最高的法律价值,它指导和贯穿整个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的过程。在目标体系中,经济价值是第二价值目标,位于第二层次;发展价值是第三价值目标,位于第三层次。经济目标和发展目标必须服从于安全目标的要求,只能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考虑应急的效率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3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机制的法律保障

从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机制的理论基础出发,为实现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机制的安全价值目标,笔者认为,法律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界定:

3.1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应急管理体系是网络信息安全应急保障的重要内容。应急管理体系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法律实施的效果。根据国务院27号文的总体精神,文章认为,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应为一元化的两层结构。所谓一元化,是指国家应当建立应急协调机构,统一负责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所谓两层结构是指应当发挥行业和地方政府的优势,加强应急管理。

a.国家应急协调机构及其职责。国家应急协调机构是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紧急状态应急的最高决策机构[6]。在美国,主要由国土安全部负责开发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响应系统,对网络攻击进行分析,告警、处理部级重要事故,促进政府系统和私人部门基础设施的持续运行。在我国,国家应急协调机构为信息产业部互联网应急处理协调办公室。国家应急协调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协调制定和贯彻国家信息安全应急法律法规政策;协调国家应急响应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国家紧急状态下应急技术的攻关和开发;授权、终止国家和区域性的紧急状态命令。

b.行业应急管理部门及其职责。行业应急管理部门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授予的职权,建立行业内网络应急管理的部门,如军队可以分兵种建立信息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国务院可以按照行政职权的不同分别建立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中共中央和政协系统也可以建立各自应急管理体系。行业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管辖的国家关键基础设施的紧急状态进行管理。

行业应急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应当包括: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的政策和法律;实施行业应急响应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在行业内部建立应急预警和检测体系,建立预警网络平台,加强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合作;对行业内重要部门有关危害网络安全的警告;组织协调行业应急响应工作。

c.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其辖区内的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在美国,新墨西哥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委员会(NMCIAC)就是一个私人-公共部门的合作机构,它的建立最初是为了商业团体、工业、教育机构、联邦调查局(FBI)、新墨西哥州政府和其他联邦、州和地方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以确保对新墨西哥关键基础设施的保护。NMCIAC致力于研究威胁、脆弱性和对策,还针对基础设施攻击、非法系统入侵以及可能影响NMCIAC成员组织和普通民众的那些因素所采取的各种响应进行研究。

3.2建立准确、快速的预警检测机制建立一套快速有效的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警、检测和通报机制,成为实际处理突发事件成功的关键。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的目的就是要预防网络安全紧急事件的发生,或者是将紧急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建立常设的预警机构,及时准确地收集掌握各种情报信息,把握事件发生的规律和动态,才能对事件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做出准确的判断,最终才能打赢应急这场仗。

美国《网络空间安全国家战略》指出,在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检测预警机制的建设上,将网络告警与信息网从联邦政府网络检测中心扩展到联邦政府的网络运行中心和私人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分析中心,为政府部门和产业界提供了一个共享网络告警信息的专用、安全通信网络,以支持国土安全部在网络空间危机管理中的协调。这种建立统一平台、共享网络告警信息的做法对我国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价值。

笔者认为,一个完善的预警检测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a.建立一个全国性的能够对重大基础设施攻击发出预警的国家中心,各个部门还应该建立事前收集掌握各种紧急状态信息的检测判定和应急响应的日常机构。同时,建立自己的网络监测平台,连入CNCERT/CC的监测平台,实现信息共享。b.各级政府、行业应急部门及其社会性的应急部门要制定预防网络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针对不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按照事件发生后的影响程度(时间长短、业务范围、地域范围等因素)制定不同的预案。要对应急预案进行测试和演练,不演练和改进,所有好的预案都等于零。c.建立统一的网络安全紧急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及时准确地收集掌握各种深层次、前瞻性的情报信息,及时把握事件发生的规律和动态。d.对预警、检测规定法律责任。

3.3明确应急过程中的行政紧急权力的限制和法律救济机制为了应对紧急状态,临时剥夺某些公民、单位的私权益,是各国应急法的普遍实践。行政紧急权力是一种必要的权利,但又是一种最为危险的权利,这些权利一旦滥用,社会就会出现新的混乱。关闭网络、封堵部分网络路由,征用关键通信设施、监控电子通信等等应急措施可能将引发行政紧急权力与私权益之间的冲突,稍有不慎就可能影响国家命运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将其纳入法制的轨道。

a.严格界定紧急状态的定义及其分级。为了防止政府随意宣布进入紧急状态,随意启动行政紧急权力,同时也为了防止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消极不作为,有必要通过法律界定紧急状态的定义。一般认为,网络信息安全紧急状态是指由于自然灾害、计算机系统本身故障、组织内部和外部人员违规(违法)操作、计算机病毒或蠕虫及网络恶意攻击等因素引起的,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影响的危机状态[7]。同时,根据紧急状态涉及范围的大小、影响程度的严重与否,对紧急状态的启动进行分级管理。

b.明确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主体。紧急状态是否形成危险以及危险的程度,不同人会有不同的认识和判断,为了减少紧急状态确认的随意性,增加宣告的权威性和认同感,紧急状态的宣布主体必须是法定的权威机关。

c.对行使行政紧急权力的具体程序进行严格的规定,不但要规定启动行政紧急权的程序,而且还要规定撤销紧急状态的程序,以及发生与公民隐私权冲突情况下的处理程序。同时要确保对紧急事实和危险程度判断的准确性,建立制约机制以防止权利的滥用。

d.建立首席信息安全官(CIO)制度,确保对私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e.确定私权保护的最低标准。政府活动的底线就是尊重和保护基本人权,即使是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也不得随意克减基本人权,否则就很容易放纵国家权利机关滥用行政紧急权利。

f.明确规定应急主管机关在紧急状态下的职责和义务,防止渎职和失职现象。为防止在关键时刻出现渎职和失职情况,法律必须明确规定应急主管机关的具体职责,为渎职和失职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并建立有效的责任监督和追究机制。

在隐私权的保护方面,美国信息系统保护国家计划V1.O要求,国家计划中所有的提议要与现有的隐私期望完全一致,要求每年召开一次关于计算机安全、公民自由和公民权利的公-私讨论会,以确保国家计划的执行者始终关注公民的自由。政府检查公民计算机或电子通信的任何举动必须与现有法律如《电子通信隐私法案》相一致。

在紧急状态得到控制后,应急计划的启动者应当终止紧急状态的命令,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结束紧急状态意味着被暂时剥夺的私权益将得到恢复。网络紧急状态终止后,国家基础设施运营部门应当向国家应急协调机构、行业和地方应急管理机构提交详细的应急响应报告,行业和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向国家应急协调机构提交应急管理工作的总结报告。对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征用、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对公司、企业或个人财产造成损失,在紧急状态结束后应该给予相应的赔偿,对补偿的标准要予以明确的规定。要明确规定受害人获得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的途径。

法律救济始终是各部门法律不可欠缺的重要环节。没有救济规定的法律是不完整的法律。如法国《紧急状态法》就规定,凡依法受到紧急处置措施羁束的人,可以要求撤销该措施。韩国《法》也规定,从宣布“非常”时起,司令官掌管区域内的一切行政和司法事务,在“非常”地区,司令官在不得已时,可在“非常地区”破坏或烧毁国民财产,但必须在事后对造成的损失进行适当的赔偿。

3.4建立应急技术储备的法律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需要装备先进技术,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应急本质是一种信息对抗。控制紧急状态的恶性发展,对抗就是防御网络恐怖突发事件的信息技术,因此,应急不能仅依靠管理,必须具有先进的应急技术。但是依赖进口,将无法摆脱应急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国家必须化大力气,扭转被动局面,关键应急技术的自主研究是我们掌握网络信息安全主动权的根本出路。美国信息系统保护国家计划V1.O规定,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人员的培训方面,由科技政策办公室(OSTP)来领导,并与各机构和私营部门合作来进行技术开发。

建立应急技术储备的法律保障首先要明确国家对关键应急技术研究的责任,以及应急响应的经费保障问题;其次,要明确调动民间资本展开应急技术研究的范围,以及国家、社会采购、征用的条件;第三,要明确应急技术市场化的管制方式和控制环节;第四,对必要引进的国外应急产品和服务的范围和控制力度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第五,国家要进行财政预算,对应急技术开发支持;第六,要在一定的限度内加强国际间的应急技术交流与合作。

【参考文献】

1商继政,傅华.“概念辨析”.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6)

2郑尚元.社会法的存在与社会法理论探索.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3;(3)

3江必新.紧急状态与行政法治.中国法学,2004;(2)

网络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例5

【正文】

气象局开展2020年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按照省市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要求,以贴近实际、注重实效为原则,深圳市气象局于2020年12月4日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把开展应急演练作为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手段,增强全局网络安全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全面提升全局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网络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例6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2) 12-0068-01

一、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终端的软硬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遭到恶意攻击后不会改变、遗失,系统能够正常运转,网络继续服务,实质上就是网络上的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的内容会随着“角度”的改变而改变。从个人、企业等角度来讲,他们希望个人的隐私和商业信息受到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保护,以防他人利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用户的利益和隐私。

狭义上往往被看成危机管理PPRR(预防、准备、反应、恢复)模型中的“恢复"。其实如果从连续性管理的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完整体系来看的话,应急工作是覆盖类似PPRR模型的整个功能域的。从开始的预防阶段,到准备阶段,再到检测以及之后的响应(抑制、消除、恢复、后续跟踪总结等)。由此可以看出,应急管理在网络安全管理中的独特地位,它是以一件覆盖整个网络安全过程的大事。

二、河南省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的发展状况

从互联网的产生就预示着它快速的发展和蔓延,社会的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和环节无处不存在互联网的身影,它已经成为国家和个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目前,互联网已经成为国家战争、商业、娱乐、生活、个人隐私的重要载体,社会舆论监督、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前进也像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网络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病毒肆虐、黑客攻击、网络犯罪、毒害信息泛滥等网络安全问题的出现,不仅严重的扰乱了人们的生活,也威胁到了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

网络安全问题已经不再使我们忽视,我国不断的扩大宣传的力度、在安全技术研发上面加强投入,使我国的网络安全管理日益完善。近年来,我国成立了互联网应急中心(CNCERT/CC),它主要具有以下几种功能:协调国内各应急小组处理互联网上的各类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并且作为重要的国际接口,协调处理来国际间的网络安全事件投诉。通过对安全事件的采集和分析做出权威的分析报告;在安全漏洞、补丁、攻击和防御工具等基础信息的采集和解析方面,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网络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的基础支撑就是网络安全技术,所以必须加强关于网络安全的研究和投入。

三、河南省网络安全应急管理面临的问题分析

(一)网络安全意识淡薄

国家高度重视,公众缺乏意识。我国历来对互联网管理非常重视,尤其是网络安全管理。但是,我省在网络安全问题上仍然存在认知不足和漠视因素。网络新时代的产物,人们一般的用途就是借助网络来学习、工作和娱乐等,很少注重网络管理,安全意识十分容易忽视,认识不到网络信息中的不安全因素。

(二)观念更新跟不上技术的发展

网络攻击越来越多样化,但是多数机构和用户还认识不到网络安全形势的严峻,一些有安全意识的机构和用户虽然愿意就网络安全进行投入,但是随着安全产品的升级换代、随着安全形势的恶化,他们不愿意加大投入,认为通过加装防火墙或者入侵检测设备就足以应付所有的安全事件了,还有更多的用户甚至连这些基本的设备都不愿意投入。还有相当一部分用户缺乏网络安全常识及应急处置能力,在遭受攻击时不知道如何处理,没有及时报警和保存相关的日志记录,只是简单的重装系统继续合作,致使木马长期存活。

(三)法规制度问题

到现在,我国还没有制定出一部关于互联网安全应急的行之有效的法律,有的只是包含在大的法律框架里面的一些规定和一部预备规章。当前,无论是从国家还是河南省,相关法规制度急需完善,监管能力有待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学习互联网网络安全运用知识,网络安全管理问题也随之变得极为复杂和艰难。由于互联网有发展快、技术更新快等特点以及人们对它的需求、用途、价值取向的不同,使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很难与互联网的发展相同步,出现脱节和空白,从而使互联网网络安全管理问题变得广泛而复杂。

四、网络安全应急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一)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使人们意识到网管安全应急管理的严重性

河南省要利用媒体、网络等手段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好的理念和作法一定要及时传播和推广出去。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带领全国各级组织共同努力,组建“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网站,定期实时“网络安全专报”。

(一)在河南省重要信息系统应用单位进行网络安全培训

通过对河南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现状的观察,各种人才和技术问题不立即能解决的,所以当前网络安全应急保障的重点对象除政府和特殊部门外,还有银行、证券、民航、铁路、海关、税务、电力、保险等行业的生产、管理、办公的信息网络系统,想办法提高这些部门的网络安全危机意识,加强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则是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成功的重要一步。

(三)加强河南省各级网络安全制度建设

从当前国家宏观层面可以看出,关于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十分落后,法律法规不但少而且不完善,不但层次混乱,也构不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有些甚至没有一点可行性。通过中央到地方执行的过程中,不少地方单位不但没有推广和宣传甚至自身都没有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在整个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安全检查和应对保护制度。不完善的制度导致了网络管理者和以及系统内的违法行为滋生。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现有的政策法规难以适应网络发展的需要,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建立还存在相当多的空白。

参考文献:

网络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例7

1.2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网络以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全市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体育局保密工作规定》、《市体育局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1.3工作原则

市体育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由市体育局信息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所属单位和部门,按照“统一领导、相互协调、各负其职”的原则组织实施。

1.3.1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市体育局网络与信息安全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响应、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控制”的要求,依法对突发事件进行防范、监测、预警、报告、响应、指挥、协调和控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3.2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基础网络与信息的安全;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犯罪等环节,在法律、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共同构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1.3.3依靠科学,平战结合。加强技术储备,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实现体育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切实可行。

1.3.4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大力宣讲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知识,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隐患的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和防范重大信息体育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性事件,采取有效的可控措施,及时控制事件影响范围,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现状及其成因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信息安全问题已覆盖各个领域。特别是信息与网络犯罪有快速蔓延之势。反动组织和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影响着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国信息化进程的迅速发展,网络安全工作亟需加强完善。

体育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成因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网络与信息系统局内部局域网的脆弱性。二是网络与信息系统外部安全的不确定性。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市体育局信息系统网络与安全应急处理工作。

本预案为内部应急预案,仅在我市局系统内执行。如方案规定的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悖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市体育局成立局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承担体育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体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担任。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组成,具体负责局系统内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政府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构的要求开展处置工作;研究决定体育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制订信息安全常识、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与演练;决定体育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组织力量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汇总有关体育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2.2局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办公室职责

接收来自有关部门的重要信息,向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预警信息;在应急期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密、现场保护、安全保卫、交通通信等工作;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体育局信息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统筹规划建设应急处理技术平台,严密监控信息网络运行状况,对发生重大计算机病毒和大规模网络攻击事件进行及时处置,打击攻击、破坏网络安全运行等违法犯罪行为。从技术方面处理发生问题的系统,检测入侵事件,并采取技术手段来降低损失。

2.3应急指挥

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指挥。

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指的体育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是指重要的体育局信息网络系统和安全系统(包括:供电系统、消防系统、信息系统等)突然遭受不可预知外力的破坏、毁损、故障,对体育信息网、社会公众乃至国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紧急事件。

3.1事件分类

根据体育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特征,可划分为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是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人为破坏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的反动宣传、窃取和渗透等破坏活动。

3.1.1自然灾害是指地震、台风、雷电、火灾和洪水等。

3.1.2事故灾难是网络损坏、硬件设备故障等。

3.1.3人为破坏是指人为破坏网络线路、通信设施、黑客攻击、病毒攻击和恐怖主义活动等事件。

3.2事件分级

根据体育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

3.2.1Ⅰ级(特别重大):体育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发生全市体育系统大规模瘫痪,事态发展超出控制能力,对国家财产、公共利益和体育工作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需要跨部门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3.2.2Ⅱ级(重大):体育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造成系统性瘫痪,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体育工作造成严重损害,但不需要跨部门协同处置。

3.2.3Ⅲ级(较大):某一区域的体育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瘫痪,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体育工作造成一定损害。

3.2.4Ⅳ级(一般):体育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但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体育工作的突发事件。

4、消防系统应急方案

4.1当服务器机房出现火情、火灾时,现场人员应保持镇静。同时,应在最短时间内通知主管领导及局办公室,对火情做出正确判断,及时采用一些简单可行的方法做初步处理,如:到指定的位置取灭火器或采用一些应急灭火措施灭火;第一时间迅速切断总闸、关闭供电系统,将自动灭火系统转为“手动”方式。

4.2平时要注意保养和维护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使之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如果夜间出现火情,机房专用的自动灭火控制器将会自动开启,实施灭火。

4.3平时机房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类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掌握灭火技能,并能做到反应迅速,操作准确,处理得当。具体应急方法简要过程如下:

4.3.1接到报火险或设备报火警的情况时,若火势较小,先将自动灭火控制器转到“手动”档;立即提取摆放在周围固定位置的手持式灭火器进行处置。

4.3.2手提灭火器使用方法:提取灭火器,拔下安全销,左手紧握喷管前端橡胶处,右手压住灭火器按把,如果是灯具着火应站在灯具斜下方向上喷射,如果在桌上,应站在距离火点三米左右地方喷射着火点。

4.3.3若发现火势及烟雾较大,在保证设备、人员安全的条件下,应立即疏散物理场地内的工作人员。

4.3.4若火势特大,用普通的灭火器已无法控制,应迅速打119电话报警,并派人到大门外等候并引导消防车和救援人员进入火灾现场;必须启动气体消防系统时,首先确认物理场地内无任何人员,在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安全管理员按照《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说明》启动灭火系统。

4.3.5如果是电器火灾应注意电气安全,因为电器在着火时,并不能确定电闸是否分断,应先关闭总闸、UPS供电系统以及所属设备。

4.3.6安全管理人员应了解火灾事件造成的损失,记录整个过程并报部门领导。

4.4机房发生火情90%以上是电器火灾,所以在日常巡察的基础上,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检查、维护配电系统和机房所属设备运行状态,至少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更换有安全隐患的器件,防患于未然。

5、信息系统应急方案

5.1通信系统应急方案

5.1.1发生通信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时,网络系统管理员应检查故障线路、进行初步故障定位并通知运维管理部门。

5.1.2如果通讯系统出现比较严重的问题,对单位的正常运转造成较大的影响,需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通知相关人员,不得擅自做出决定;

5.1.3对有简单故障的设备,运维管理人员可以修理发生故障的设备,解决相应问题并记录;

5.1.4发现需要更换设备,应上报领导,经批准后马上更换相应故障设备,尽快恢复线路;

5.1.5运维管理部门发现无法及时修理时,应立即通知相关厂家的维修人员,由厂家维修人员尽快解决;

5.1.6如发现交换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厂家的维修人员来修理,不能擅自修理;

5.1.7如发现是线路的问题,应与线路提供商联系,敦促对方尽快恢复故障线路;

5.1.8网络运行管理部门应将应急处理过程备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5.2黑客攻击应急方案

市体育局网站建设和办公系统管理由局办公室分管,办公室负责对体育信息网站和办公系统中出现的网页篡改、黑客入侵等现象的监察,并及时向经济信息中心(数据管理中心)反映故障情况。

5.2.1发现有黑客入侵迹象后,应立即通知网络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并停止一切操作;

5.2.2同时切断受攻击计算机与网络的物理连接;

5.2.3由网络管理员来调查具体情况,并立即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2.4立即对内部网内所有的机器采取防范措施,防止黑客用同样的手段再次入侵;

5.2.5由网络管理员判断损失情况,并立即上报上级主管,对损失的数据和资料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5.2.6受攻击的主机的一切设置都要更改,原有的用户名和口令都要更改,机器使用者的其他账户也要更改;

5.2.7如果有可能泄露单位内部网的相关信息,需要立即更换所有内部网的设置,所有用户的账号和密码都要更改,一切有可能泄露的信息都要立即加以修改;

5.2.8如果受攻击的为服务器,则服务器上的所有相关信息都要立即更改;

5.2.9如有必要,停止使用受攻击的主机和服务器,启用备用服务器;

5.2.10对受攻击机器加强监控,随时注意异常情况;

5.2.11如果能追查到攻击者的相关信息,可以对其发出警告,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乃至采取法律手段;

5.2.12一切情况处理完成后,需填写《安全事件报告表》。

5.3网络系统应急方案

5.3.1发现网络故障,立即通知网络管理员;

5.3.2由网络管理员来检查网络情况,初步确定故障原因;

5.3.3如网络设备发生严重故障,导致网络无法正常运转,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立即启用网络备用设备;

5.3.4如果是线路故障,应立即启用备用线路;

5.3.5如果有重要的信息需要在网上处理,在上级主管批准后,由安全管理员做记录后,可以临时使用调制解调器拨号上网;

5.3.6使用调制解调器拨号上网的计算机不能与内部网相连,必须独立;

5.3.7如有必要应提前在安全管理部登记备案;

5.3.8在此期间,不得擅自使用本单位以外的网络进行信息交流;

5.3.9其他信息参见相关管理规范。

5.4病毒应急方案

5.4.1发生病毒感染情况的时候,马上停止所有操作,切断网络连接,并通知系统维护人员和安全管理员;

5.4.2在感染病毒的计算机上运行杀毒软件,全面检查计算机系统,将病毒彻底清除;

5.4.3如果是服务器发生了病毒感染,应立即停止服务器所运行的所有程序和相关服务,防止病毒进一步扩散,并通知系统维护人员和安全管理员;在服务器端运行杀毒软件,全面检查计算机系统,清除病毒;

5.4.4服务器查杀病毒的同时,所有与服务器连接的计算机都要进行病毒查杀;

5.4.5启动备用服务器,同时,将原有服务器与网络彻底断绝物理连接;

5.4.6若病毒已将系统破坏,导致系统无法恢复,应将感染病毒的计算机上的重要数据备份到其他存储介质,确保计算机内重要的数据不会丢失;

5.4.7备份数据也要进行病毒检测,防止病毒交叉感染;

5.4.8数据无法恢复,经单位领导同意后,可与反病毒部门联系,由他们来协助恢复,需要保证数据信息不泄露,并由安全管理员做记录;如为数据,按安全保密有关规定处理;

5.4.9完成后需要由安全管理员做记录;

5.4.10如为病毒服务器问题,需在处理后填写《安全事件报告表》。

5.5系统备份应急方案

数据管理中心定期做好应用数据库、安全文档管理、电子档案、办公系统、网站系统等主要应用系统数据备份工作。

5.5.1发现数据由于某些原因丢失,首先记录故障时间和相关信息;注意保护数据现场。

5.5.2判断故障类型和级别。

5.5.3安排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紧急处理。

5.5.4如果是硬盘错误,则需要用备用硬盘替换;如果是硬盘数据丢失,要尽力采取措施修复或复制出数据。在相关负责人员确信无法挽救数据后,才可作废弃处理。

5.5.5利用存储备份系统恢复离故障点最近时间的数据,尽可能地降低损失。

5.5.6数据灾难恢复后,提交故障报告,分析并总结故障原因。

6、应急处理程序

6.1预案启动

当发生体育局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时,由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负责指挥应急处理工作,经济信息中心(数据管理中心)负责技术指挥和处理。

6.2现场应急处理

事件发生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尽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关信息,分别事件类别,确定来源,保护证据,以便缩短应急响应时间。

检查威胁造成的结果,评估事件带来的影响和损害。

抑制事件的影响进一步扩大,限制潜在的损失与破坏。

在事件被抑制之后,要进行综合分析,找出事件根源,明确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彻底清除。

6.3报告和总结

认真回顾并整理发生事件的各种相关信息,尽可能地把所有情况记录到文档中,并将安全事件处理完毕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报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6.4应急行动结束

根据体育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和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意见,安全应急委组织相关部门对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应急行动是否结束。

7、保障措施

7.1技术支撑保障

建立预警与应急处理的技术平台,进一步提高安全事件的发现和分析能力:从技术上逐步实现发现、预警、处置、通报应急处理的联动机制。

7.2应急队伍保障

不断加强安全应急人才培养,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技术的安全核心人才和管理队伍,提高安全防御意识。

7.3物质条件保障

在年度资金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预防或应对安全突发事件,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保障,为安全应急处理工作提供可靠的物资保障。

7.4技术储备保障

局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办公室要经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在允许的条件下,还可以邀请专家和科研力量,开展应急运作机制、应急处理技术等研究。

8、培训和演习

8.1人员培训

为确保体育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高效运行,将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或研讨会,以便不同岗位的应急人员都能熟悉掌握安全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

8.2应急演习

为提高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水平,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预案演练。通过演习,进一步明确应急响应各岗位责任,对网络与信息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给予及时补充和完善。

9、监督检查与奖惩

9.1预案执行监督

局安全应急委负责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成员单位按本预案指定的职责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及时、到位。

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事件的有关信息,不得瞒报、缓报。

应急行动结束后,安全应急委对相关成员单位采取的应急行动的及时性、有效性进行评估。

9.2奖惩与责任

网络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例8

1.1编制目的…………………………………………3

1.2工作原则…………………………………………3

1.3制定依据…………………………………………4

1.4现状及其成因……………………………………4

1.5适用范围…………………………………………5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5

2.2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责……7

2.3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7

2.4应急指挥机构…………………………………8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及报告…………………………………8

3.2预警.……………………………………………9

3.3预警支持系统……………………………………9

3.4预防机制…………………………………………9

4应急处理程序

4.1级别的确定………………………………………10

4.2预案启动…………………………………………11

4.3现场应急处理……………………………………11

4.4报告和总结………………………………………12

4.5应急行动结束……………………………………13

5保障措施

5.1技术支撑保障……………………………………13

5.2应急队伍保障……………………………………13

5.3物质条件保障……………………………………13

5.4技术储备保障……………………………………14

6宣传、培训和演习

6.1公众信息交流……………………………………14

6.2人员培训…………………………………………14

6.3应急演习…………………………………………14

7监督检查与奖惩

7.1预案执行监督……………………………………14

7.2奖惩与责任………………………………………15

8附则………………………………………………16

附件一:__县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理组织机构…19

附件二: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报告……………………20

附件三: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处理结果报告…………21

附件四:单位自行应急处理指南………………………2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以下简称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的消除信息安全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制定本应急预案。

1.2工作原则

__县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由__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遵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负其职”的原则协同配合、具体实施,完善应急工作体系和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救治、及时控制”的要求,依法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进行防范、监测、预警、报告、响应、指挥和协调、控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我县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设施,整合我县所属信息安全工作力量,充分依靠省市各有关部门在地方的信息安全工作力量,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服务体系。

大力宣传信息安全防范知识,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对信息安全隐患的日常监测,发现和防范重大信息安全突发性事件,及时采取有效的可控措施,迅速控制事件影响范围,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3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工作的通知》;《延安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1.4现状及其成因

当我们正在享受信息化所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面临着信息安全问题的严峻考验。信息安全问题已覆盖了各个领域。特别是信息与网络犯罪有快速蔓延之势。反动组织和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因特网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政权巩固。近年来,随着我国信息化进程的迅速发展,网络安全也需不断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基础工作和技术保障措施相对薄弱,与信息化快速发展的要求和日趋严峻的信息安全形势很不协调。

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成因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网络与信息系统自身的脆弱性,主要表现在:安全漏洞的普遍性存在,攻击和恶意代码的流行性,入侵检测能力的局限性和准确性,网络和系统管理的复杂性。二是网络与信息系统外部体制性的不安全性,主要表现在:信息安全法制不健全,全社会的信息安全意识淡薄,我县信息安全自主可控能力不强,技术防御整体水平不高,信息安全专业人才相对缺乏,专业队伍建设严重滞后。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我县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工作。

基础通信网络的应急处理按照信息产业部有关规定实施,__县人民政府积极支持和配合。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__县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委员会

在__县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县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为__县人民政府处理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性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县信息安全应急机构的要求开展处置工作;研究决定全县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决定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组织力量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由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主任职务,__县信息办主任担任副主任职务,成员由__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络中心、县

公安局、县电视台、县财政局、县电信局及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下设办公室,设在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网络中心。由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主任任主任,承担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日常监测与预警。其主要职责是:

督促落实__县应急委和__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作出的决定和采取的措施;

拟订或者组织拟订县人民政府应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督促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信息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执行情况;

汇总有关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

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的信息安全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组织制订信息安全常识、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计划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演练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督促落实;

县应急委和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__县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

在发生重大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可以决定启动县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由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__县信息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统一指挥重大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组判定突发事件级别,根据情况提出加强或撤销控制措施的建议和意见;组织召开部门协调会议,协调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检查督导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收集、上报和通报突发事件有关情况,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2.2__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县信息办:统筹规划建设应急处理技术平台,会同县公安局、县电信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全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政策文件及技术方案。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县公安局:严密监控境内互联网有害信息传播情况,制止互联网上发生对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的恶意炒作,监测政府网站、新闻网站、门户网站的重大活动及运行安全。对发生重大计算机病毒疫情和大规模网络攻击事件进行预防和处置。依法查处网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恶意攻击党和政府的有害信息。打击攻击、破坏网络安全运行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财政局:制定经费保障相关政策及方案;保证应急处理体系建设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

县电信局:提供可靠的网络软硬设施,协同公安系统,严厉打击破坏通信设施的犯罪分子,保证网络线路信息畅通。

2.3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

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在出现安全事件后,对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遵循正确的流程,采取正确快速的行动作出响应,提出事件统计分析报告。

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由以下各方面的人员组成:

管理方面包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以及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主要确保安全策略的制定与执行;识别网络与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主要威胁;在出现问题时决定所采取行动的先后顺序;做出关键的决定;批准例外的特殊情况等。

技术方面县信息安全有关技术支撑机构技术人员。主要负责从技术方面处理发生问题的系统;检测入侵事件,并采取技术手段来降低损失。2.4应急指挥机构

信息安全事件应急组织体系详见附件(一)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及报告

3.1.1

__县公安局、县通信、县信息办等部门应加强信息安全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安全监察执法能力,加大对计算机犯罪的打击力度。

3.1.2建立信息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设立信息安全情况通报中心。

3.1.2.1发生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向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县直单位直接向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报告。

3.1.2.2发生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对发生的事件进行调查核实、保存相关证据,并在事件被发现或应当被发现时起及时将有关材料报至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

3.2预警

__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接到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当经初步核实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进一步进行情况综合,研究分析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提出初步行动对策。并及时报县应急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视情况召集协调会,决策行动方案。

3.3预警支持系统

__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应建立和完善信息监测、传递网络和指挥决策支持系统,要保证资源共享、运转正常、指挥有力。

3.4预防机制

积极推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逐步实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建设要充分考虑抗毁性与灾难恢复,制定并不断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预案。针对基础信息网络的突发性、大规模安全事件,各相关部门建立制度化、程序化的处理流程。

4、应急处理程序

4.1级别的确定

信息安全事件分级的参考要素包括信息密级、公众影响和资产损失等四项。各参考要素分别说明如下:

(1)信息密级是衡量因信息失窃或泄密所造成的信息安全事件中所涉及信息的重要程度的要素;

(2)公众影响是衡量信息安全事件所造成

的负面影响范围和程度的要素;

(3)业务影响是衡量信息安全事件对事发单位正常业务开展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程度的要素;

(4)资产损失是衡量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和消除信息安全事件负面影响所需付出资金代价的要素。

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级别分为四级: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

IV级:县市区辖区内较大范围出现并可能造成较大损害的其他信息安全事件。

Ⅲ级:市直属重要部门网络与信息系统、重点网站或者关架到本地区社会事务或经济运行的其他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大面积严重冲击。

II级:市直重要部门或局部地区基础网络、重要信息系统、重点网站瘫痪,导致业务中断,但纵向或横向延伸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

I级:敌对分子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的宣传、煽动和渗透活动,或者市直单位多地点或多地区基础网络、重要信息系统、重点网站瘫痪,导致业务中断,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巨大经济损失的信息安全事件。

4.2预案启动

发生IV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后,县人民政府启动相应预案,并负责应急处理工作;发生III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后,县区人民政府启动相应预案,并由县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理工作;发生I、II级的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启动相应预案,并由市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理工作。县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县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并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尽快组织专家组对突发事件性质、级别及启动预案的时机进行评估,向县应急委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县人民政府作出启动预案决定后,县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

4.3现场应急处理

事件发生单位和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尽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关信息,分别事件类别,确定来源,保护证据,以便缩短应急响应时间。检查威胁造成的结果,评估事件带来的影响和损害:如检查系统、服务、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或可用性,检查攻击者是否侵入了系统,以后是否能再次随意进入,损失的程度,确定暴露出的主要危险等。

抑制事件的影响进一步扩大,限制潜在的损失与破坏。可能的抑制策略一般包括:关闭服务或关闭所有的系统,从网络上断开相关系统,修改防火墙和路由器的过滤规则,封锁或删除被攻破的登录账号,阻断可疑用户得以进入网络的通路,提高系统或网络行为的监控级别,设置陷阱,启用紧急事件下的接管系统,实行特殊“防卫状态”安全警戒等。

根除:在事件被抑制之后,通过对有关恶意代码或行为的分析结果,找出事件根源,明确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彻底清除。与此同时,执法部门和其他相关机构将对攻击源进行定位并采取合适的措施将其中断。

清理系统、数据恢复、运行程序、继续服务。把所有被攻破的系统和网络设备彻底还原到它们正常的任务状态。恢复工作应该十分小心,避免出现误操作导致数据的丢失。另外,恢复工作中如果涉及到机密数据,需要额外遵照机密系统的恢复要求。对不同任务的恢复工作的承担单位,要有不同的担保。如果攻击者获得了超级用户的访问权,一次完整的恢复应该强制性地修改所有的口令。

4.4报告和总结

认真回顾并整理发生事件的各种相关信息,尽可能地把所有情况记录到文档中。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单位应当在事件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报信息办备案。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处理结果报告表见附件三。

4.5应急行动结束

根据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和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意见,县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由县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应急委提出应急行动结束建议,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应急行动是否结束,由县人民政府决定。

5、保障措施

5.1技术支撑保障

__县设立信息安全应急响应中心,建立预警与应急处理的技术平台,进一步提高安全事件的发现和分析能力:从技术上逐步实现发现、预警、处置、通报等多个环节和不同的网络、系统、部门之间应急处理的联动机制。

5.2应急队伍保障

我县要不断加强信息安全人才培养,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技术的信息安全核心人才和管理队伍,提高全社会信息安全防御意识。大力发展信息安全服务业,增强社会应急支援能力。

5.3 物质条件保障

在__县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预防或应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保障,为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工作提供可靠的物资保障。

5.4技术储备保障

__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要经常性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在允许的条件下,还可以邀请专家和科研力量,开展应急运作机制、应急处理技术等研究。

6、宣传、培训和演习

6.1公众信息交流

__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在应急预案修订、演练的前后,应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如电视、网络、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并不定期的利用各种安全活动向人们宣传和普及信息安全应急常识。

6.2人员培训

为确保信息安全应急预案高效运行,__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班或研讨会,以便不同岗位的应急人员都能熟悉掌握信息安全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

6.3应急演习

为了提高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水平,__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预案演练。通过演习,进一步明确应急响应各岗位责任,对网络与信息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给予及时补充和完善。

7、监督检查与奖惩

7.1预案执行监督

__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负责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成员单位按本预案指定的职责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及时、到位。

7.1.1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事件的有关信息,不得瞒报、缓报。如发现任何人有瞒报、缓报、谎报等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情况时,直接向__县信息安全应专项应急委举报。

7.1.2应急行动结束后,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对相关成员单位采取的应急行动的及时性、有效性进行评估。

7.2奖惩与责任

7.2.1对下列情况经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评估审核,报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批准后予以奖励。

在应急行动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单位或个人;在应急行动中提出重要建议方案,节约大量应急资源或避免重大损失的人员;在应急行动第一线做出重大成绩的现场作业人员。

7.2.2在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后,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有瞒报、缓报、漏报和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由有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2.3对未及时落实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指令,影响应急行动的效果的单位或个人,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陕西省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附则

__县人民政府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指由于自然灾害、设备软硬件故障、内部人为失误或破坏、黑客攻击、无线电频率干扰和计算机病毒破坏等原因,__县政府网络与信息系统、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网络及重要

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受到严重影响,出现业务中断、系统破坏、数据破坏或信息失窃或泄密等现象,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的宣传、煽动和渗透活动,或者对通信网络或信息设施、重点网站进行大规模的破坏活动,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或公众利益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以及造成一定程度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信息安全事件的主体是指信息安全事件的制造者或造成信息安全事件的最终原因。信息安全事件的客体是指受信息安全事件影响或发生信息安全事件的计算机系统或网络系统。依据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系统的特点,信息安全事件的客体可分为信息系统、信息内容和网络基础设施三大类。

本预案通过演习、实践检验,以及根据应急力量变更、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和应急事件发展趋势,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预案所附的成员、通信地址等发生变化时也应随时修订;

本预案由__县人民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会同县公安局、县电信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授权县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附件及附录的修改、审批和实施。

本预案由__县人民政府制定,由__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日常工作主要由__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联系电话:0911—8112565

传真:0911—8112021

联系地址: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网络中心

相关机构及人员通信录由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编制。

本预案自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

__县人民政府网络与信息安全

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一、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员会

主任: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__县信息网络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

县信息网络中心

县财政局

县电信局

二、办公室

主任: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__县信息网络中心主任

三、联络员

县公安局县信息网络中心县财政局县电信局

附件二: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报告表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单位名称:报告人: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传真:电子邮件:

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网络与信息系统名称及用途:

负责部门:负责人: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简要描述(如以前出现过类似情况也应加以说明):

初步判定的事故原因:

当前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初步影响状况:

事件后果:

影响范围:严重程度:

值班电话:传真:

附件3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处理结果报告表

原事件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备案编号: 年 月 日 第 号 总第 号

单位名称:联系人: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网络或信息系统名称及用途:

已采用的安全措施: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补充描述及最后判定的事故原因:

对本次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事后影响状况:

事件后果:影响范围:

严重程度:

本次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主要处理过程及结果:

针对此类事件应采取的保障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的措施和建议:

报告人签名:

附件四:

单位自行应急处理指南

1、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网站、网页由主办部门的值班人员负责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

(2)发现在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信息安全负责人通报情况;

(3)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作好必要记录,清理非法信息,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计记录,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4)追查非法信息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向本单位网络领导小组汇报。

(5)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小组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向县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警。

2、黑客攻击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当有关值班人员发现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通报情况。

(2)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并首先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保护现场,并将有关情况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3)对现场进行分析,并写出分析报告存档。

(4)恢复与重建被攻击或破坏系统

(5)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小组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向县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警。

3、病毒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当发现有计算机被感染上病毒后,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开来。

(2)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员在接到通报后立即赶到现场。

(3)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通过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4)如果现行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联系有关产品商研究解决。

(5)信息化领导小组经会商,认为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县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警。

(6)如果感染病毒的设备是主服务器,经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同意,应立即告知各下属单位做好相应的清查工作。

4、软件系统遭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做好备份工作,并将它们保存到安全的地方;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并将该系统暂停运行;信息安全负责人要认真检查信息系统的日志等资料,确定攻击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再恢复软件系统和数据;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小组会议,如认>,!

5、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主要数据库系统应做多个数据库备份;一旦数据库崩溃,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备用系统,并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在备用系统运行期间,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应对主机系统进行维修并作数据恢复。

6、广域网外部线路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广域网线路中断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

(2)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

(3)如属我方管辖范围,由信息安全工作人员立即予以恢复。

(4)如属电信部门管辖范围,立即与电信维护部门联系,要求修复。

7、局域网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设备管理部门平时应准备好网络备用设备,存放在指定的位置。局域网中断后,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员应立即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有必要时并向网络安全组组长汇报。如属线路故障,应重新安装线路。如属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故障,应立即从指定位置将备用设备取出接上,并调试通畅。如属路由器、交换机配置文件破坏,应迅速按照要求重新配置,并调测通畅。如有必要,应向__县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报。

网络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例9

一、应急响应的技术特点

网络安全事件指影响计算机系统与网络安全的不正当行为。网络安全事件一般在很短时间内产生,且引起的损失巨大。应对网络事件关键是速度与效率。应急响应(即“Incident Response),指某组织为了应对意外事件发生所做的准备及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本文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则指应急响应组织根据对可能情况的准备,在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尽快作出正确反应,减少损失或尽快恢复正常运行,追踪攻击者,搜集证据直至采取法律措施等行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的对象,又称应急响应的客体,指:针对计算机与网络信息的安全事件。除了传统的针对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分类外,广义上应急响应的对象还包括:扫描等违反安全政策的事件。应急响应过程包含三种角色:事件发起者、事件受害者与应急响应的人员。应急响应是被动性的安全体系。它的作用主要表现:1、事先的充分准备;2、事件发生后的采取的抑制、根除和恢复等措施。

(一)入侵检测

应急响应由事件引发,同时发现事件依靠检测手段。入侵检测技术指由系统自动完成的检测,是目前最主要检测手段(IDS)。

(二)事件隔离与快速恢复

首先,在检测基础上,确定事件类型和攻击源后,对于安全性、保密性要求高的环境,应及时隔离攻击源,制止事件影响进一步恶化;其次,对外提供不可中断服务的环境,如运营平台、门户网站等,应急响应过程应侧重考虑尽快恢复系统并使之正常运行。这其中涉及事件优先级认定、完整性检测及域名切换等技术。

(三)网络追踪和定位

确定攻击者网络地址及辗转攻击路径,在现在的TCP/IP网络基础设备上网络追踪及定位很困难;新的源地址确认的路由器虽然能够解决问题,但它与现在网络隐私保护存在矛盾。

(四)取证技术

取证是一门针对不同情况要求灵活处理的技术,它要求实施者全面、详细的了解系统、网络和应用软件的使用与运行状态,对人的要求十分的高(这一点与应急响应本身的情况类似)。目前主要的取证对象是各种日志的审计,但并不是绝对的,取证可能来自任何一点蛛丝马迹。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海量的日志信息为取证造成的麻烦越来越大。

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联动系统模型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联动系统模型是从应急响应组及协调中心发展起来的一套应急响应联动体系。它立足于协调地理分布的人力与信息等资源,协同应对网络安全事件,属于应急响应组织发展后期的组织形式。联动含义:1、组织间的协作;2、功能上统一;3、网络安全策略上联合。

(一)联动系统的体系结构

图1  联动系统的体系结构

1、应急响应协调中心。是信息共享、交换与分析中心,负责协调体系正常运行,属于联动系统的核心。

2、应急响应组。应急响应组以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为目标,根据技术力量与资源状况设置机构,甚至承担部分协调中心功能。

3、客户。客户方应在应急响应组协助下进行风险分析、建立安全政策与设立联系人员,增强自身主动防御能力及采取合理措施能力。

(二)应急响应协调中心

应急响应组织具备四核心功能:分类、事件响应、公告与反馈;与此同时还具有非核心功能:分析、信息整理、研发、教育及推广。

图2 应急响应协调中心机构设置

1、研发。研发部门,也是实验部门,主要负责研究安全技术与安全工具,以及与网络相关的技术测试、系统测试、产品测试、漏洞测试等。

2、专家顾问。技术专家对于确定研究与形势影响很大。法律顾问与客户、其他应急响应组织的合作及与法律部门、新闻媒体等合作应有法律依据。

3、信息整理与事件跟踪。体系内的具备ISAC功能机构,该部门承担着公告、反馈和信息整理的功能,在研发机构协助下实现信息资源(包括漏洞及补丁信息、新闻动态、技术文献资料、法律法规、公告、安全警报、安全政策、建议等)共享,;还应提供网站资源链接,常见问题(FAQ),常用工具,技术论坛与事件及漏洞的上报渠道等。

4、应急响应。是一线应对事件的机构。响应是联动系统的根本任务,但是联动系统的响应人员在响应过程中可得到体系援助,使应急响应更及时有效。

5、联络。协调应急响应组、应对事件的联动响应及与客户联络。联络中心应具有对应急响应组的约束力,并与该部门承担应急响应功能。

6、培训。包括对组织内人员的技术培训、固定客户的技术支持与培训和面向社会的安全培训三个方面,是保持体系键康发展,提高客户合作能力的机构。

7、公共关系。负责处理应急响应不能回避的与法律组织、媒体、行政部门、科研组织等实体的关系,以及与其他应急响应组织间的联络与合作;承担部分推广的功能。

8、管理机构。协调中心及联动系统运作。

(三)联动系统的功能

联动系统功能包括两方面:1、提供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服务;2、信息共享、交换与分析。两功能互相融合、取长补短,使应急响应更加高效、便捷。

1、协调应急响应。在事件响应过程中,响应人员通过网络或传真方式向组织报告事件详细信息,并取得帮助与建议,最终完成响应。依靠资源共享与联动响应期间各响应组的密切联系,响应过程中响应人员得到的建议。事件响应结束后,响应人员要完成事件跟踪报告与总结,并由中心备案。

2、信息共享、交换和分析。信息整理与公告功能是维护网络安全的主动防线。中心通过对组织的安全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找出易发生的安全事件,并以预警信息结合预防建议的形式,遏制类似事件发生;中心在安全信息整理和共享等的贡献可大提高应急响应质量,对响应人员和客户方的在线帮助意义重大义。

三、模型其它重要内容

(一)应用应急专线与无线通信手段

在报告事件时,受害者的理想方式:通过网络,交互性较强。但为防止网络受到破坏性攻击、须预先设定紧急联系手段。对事件的即时报告、意见反馈、协调中心或其它帮助都通过响应人员与中心联系实现。除应急响应过程中的联系,客户报告事件也应在网络或专用 软件外拥有应急报告方式,比如传真、移动电话。

(二)事件并行处理的协调

协调中心须实现为事件开辟联动空间保证其独立、高效及可持续。

(三)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以及配套法律建设

联动系统的本就是实现质信息共享。敏感信息应予以保护,比如客户声誉、稳私、机密等。联动系统的信息共享不是完全共享,而是多级权限的共享。此外取证效力及责任、损失鉴定及量刑等的配套法律建设不完善,联动系统也应根据实践建立起自身的规范约束。

(四)异地数据备份与同步和自身的健壮性

应急响应联动系统要求一定权限的数据由协调中心及应急响应组互为备份。依靠体系地理分布实现数据异地备份,保证数据安全性。

网络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例10

一、引言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全社会对金融服务质量、效率以及资金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与此同时,针对金融业务的违法犯罪活动呈快速发展趋势,金融机构面临的信息安全形势越来越复杂,金融信息安全工作越来越艰巨,并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金融机构面临的信息安全风险主要有网络通信中断、电力供应中断、网络攻击、网络犯罪等,这些风险的处置将涉及到公安部门、通信管理部门、电力监管部门等多个不同领域的机构。因此,金融行业主管部门适时组织金融机构与公安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共同开展网络攻击事件协同处置应急演练,对增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处置网络攻击事件的能力,建立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的长效沟通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演练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金融机构网络攻击事件协同处置应急演练,达到以下目的:

?增强金融机构和通信行业、公安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处置金融业信息安全风险的能力;

?建立金融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金融机构之间的长效沟通机制;

?掌握相关应急资源的实际操作数据,为今后应急预案的制定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三、演练组织

应急演练可由金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择一家金融机构为应急演练主体单位,公安部门、通信管理局为演练协同处置单位,负责配合金融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基础通信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等)负责配合上述机构开展网络攻击事件应急演练。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单位 职责分工

金融行业主管部门 组织、指挥、协调各参加单位开展应急演练,制定网络攻击事件协同处置应急演练方案。

公安部门 配合金融机构共同开展网络攻击事件演练。

通信管理局 1、对网络攻击事件进行监控和预警,配合金融机构共同开展网络攻击事件演练;

2、协调基础通信公司配合金融机构共同开展网络攻击事件演练;

金融机构 应急演练主体单位,制定供电故障和网络攻击应急演练方案,负责演练具体实施。

基础通信公司(电信公司、

联通公司等)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及金融机构开展网络攻击应急演练。

四、演练场景

网络攻击应急演练场景

金融机构网上银行系统受到syn flood网络恶意攻击,对网上银行服务造成影响,监控人员监测发现网络攻击情况(于此同时,通信管理局监控人员发现网络攻击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金融行业主管部门(电话报告和传真事件报告单),请求协调通信管理局技术人员帮助查找攻击源;金融行业主管部门将情况告之通信管理局和公安部门,并派员赶赴事件现场协同处置网络攻击事件;通信管理局协调基础通信公司查找攻击源IP,定位攻击者物理位置;公安厅网警总队执法人员及时赶赴网络攻击现场,对网络攻击犯罪人员实施抓捕。

五、应急演练流程图(见图1)

六、演练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措施

为确保演练不影响业务系统的恢复运行,演练实施中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将演练时间安排在非关键性日期和非业务时段进行,并预留足够时间防止演练失败时有进行生产系统恢复;

?演练期间,要求相关基础通信公司提供现场技术保障,确保演练期间线路的正常;

?详细记录演练操作步骤及操作指令,以便追溯;

?密切监控演练每一步骤的执行结果,若某一步骤失败则停止演练,恢复生产系统,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图1

七、总结

金融业信息安全事关经济金融的稳定大局,责任重大,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是保障金融业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本文所设计的应急演练方案为实际工作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期望能对金融机构应急演练工作起到抛砖引玉之用,共同维护金融业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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