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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的博弈模板(10篇)

时间:2023-10-12 10:26:20

日常生活中的博弈

日常生活中的博弈例1

前言

博弈论是二人在平等的对局中为达到取胜的目的而各自利用对方的策略变换自己的对抗策略的思想。博弈论思想古已有之,我国古代的《孙子兵法》就是最早的一部博弈论著作。最初主要研究象棋、中的胜负问题,人们对博弈局势的把握只停留在经验上,没有向理论化发展。1928年,冯·诺依曼证明了博弈论的基本原理,从而宣告了博弈论的正式诞生。1944年,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共著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将二人博弈推广到n人博弈结构并将博弈论系统的应用于经济领域,奠定了这一学科的基础和理论体系。此外,塞尔顿、哈桑尼的研究也对博弈论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今天博弈论已发展成一门较完善的学科。

一、博弈论的概念

博弈论是研究在策略性环境中如何进行策略性决策和采取策略性行动的科学。这里,策略性环境是指,每一个人进行的决策和采取的行动都会对其他人产生影响;策略性决策和策略性行动是指,每个要根据其他人的可能反应来决定自己的决策和行动。

二、博弈论的类型

博弈论有两种基本的类型,即“同时博弈”和“序贯博弈”。前者是参与人同时进行决策或行动的博弈,后者是参与人的决策和行动有先有后的博弈。这里,所谓的“同时”或“先后”主要是看参与人在决策时是否知道其他参与人的决策,而并不一定取决于物理意义上的时间。当然,除了上述两种基本的类型,还有其他不同的分类方式。

三、博弈的要素

博弈的目的是利益,利益形成博弈的基础。经济学中最基本的假设就是经济人或理性人的目的在于使收益最大化。参与博弈者正是为了自身收益的最大化而相互竞争。也就是说,参与博弈的各方形成相互竞争、相互对抗的关系,以争得利益的多少来决定胜负,一定的外部条件又决定了竞争和对抗的具体形式,这就形成了博弈。博弈的要素大致上可以包含以下四点:⑴2个或2个以上的参与者;⑵要有参与各方争夺的资源或收益;⑶参与者有自己能够选择的策略;⑷参与者拥有一定量的信息。

四、日常生活中的博弈策略

正如王春元在其编著的《博弈论的诡计》中所言“博弈论的目的在于巧妙的策略,而不是解法”。学习博弈论的目的,不是为了享受博弈分析的过程,而在于赢得更好的结局。博弈的思想既然来自现实生活,它就既可以用数学工具来高度抽象地表述,又可以用日常事例来具体说明并运用。博弈时时存在,它就在你的身边。

在博弈论中,一个著名例子就是塔克给出的“囚徒困境”模型。该模型用一种特别的方式为我们讲述了一个警察与小偷的故事。假设警察怀疑甲乙两人作案,但他们手中并没有掌握确凿证据,于是警方将两人分别置于不同的两个房间内进行审讯,并分别告知两名犯罪嫌疑人:对他们犯罪事实的认定及相应的量刑完全取决于他们自己的供认。

两名囚徒面临的选择及带来的后果组合可以查看下表。

从上表中可以知道:每个犯罪嫌疑人都有两种可供选择的策略:供认或不供认。而且,每个犯罪嫌疑人选择的最优策略不依赖于同伙的策略选择。基于人是理性的这一前提,由于犯罪嫌疑人不知道对方的想法,最理性的博弈策略,就是选择供认。这时的策略,可称之为占优策略。不管甲乙两人谁供认,都将得到减轻惩罚的结果。显然,这一策略一定是所有其他参与人选择某一特定策略时该参与者的占优策略。但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采用优势策略得到的最坏结果,并不一定比采用另外一个策略得到的最佳结果要好。

除了上例,博弈论在生活中的应用还有很多,譬如:重复博弈的应用。以我国俗语“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来说,在没有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下,对自己最有利的一种策略是一报还一报。重复的博弈理论导致了合作的产生,但是谁也不能保证合作的继续,因为合作的代价是建立在损害个人利益基础之上的。如果个人放弃未来收益或背叛当前收益大于未来收益则背叛风险将仍然存在。

五、博弈论的局限性

“任何一个理论体系必定是不完全的,任何理论都包含了既不能证明为真也不能证明为假的命题,对这个世界的最好描述可能只有其本身。”博弈论也是如此,其基本假设之一就是人是理性的。所谓理性的人是指行动者具有推理能力,在具体策略选择时的目的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做决策时往往是有限理性的。因为人类的精力和时间是有限的,人不可能具备完全理性,不可能掌握所有知识和信息。花费大量的时间、财力、物力去寻求所有信息,企图做出最优决策,有时反而是最不理性的举动。

六、博弈论的意义

从理论上讲,博弈论是研究理性的行动者相互作用的形式理论,而实际上正深入到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并被各社会科学所应用。

博弈论代表着一种全新的分析方法和全新的思想。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保罗·萨缪尔逊如是说“要想在现代社会做个有价值的人,你就必须对博弈论有个大致的了解”,也可以这样说,要想赢得生意,不可不学博弈论;要想赢得生活,同样不可不学博弈论。

参考文献:

日常生活中的博弈例2

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又称为非合作博弈均衡,是博弈论的一个重要术语,以约翰・纳什命名。博弈论,又叫做游戏理论或对策论,是一门以数学为基础,研究对抗冲突中最优解问题的学科。虽然博弈论从本质上来讲是研究决策问题,但与传统的决策分析相比,博弈论更加关注的是博弈决策弈各方的互动行为。博弈论思想最早源于中国古代,成书于春秋时期的《孙子兵法》中的军事理论与治国策略就蕴含了丰富深刻的对策思想。博弈论真正成为数学的一个分支始于1944年,Von Neumann和Morgenstern合作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的出版,第一次给博弈(game)以明确的数学描述;对博弈现象最早用数学方法来研究的则是数学家E.Zermelo,始于国际象棋,体现于其论文《集合论在象棋对策中的应用》(1912);其后法国数学家Borel讨论引入了“最优策略”,并证明了其普遍存在性,同时预测了一些结论;在1950年和1951年,纳什提出了非合作博弈的均衡解,并证明了均衡解的存在,自此博弈发展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阶段;到了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博弈论逐渐走向成熟,其发展已进入前所未有的辉煌时期,博弈论重构经济学大厦的趋势正逐步变为现实,在经济学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并正以主流经济学的面貌出现。随着博弈论的不断成熟,它不仅仅在经济领域和数学领域被广泛研究,我们发现博弈的思想在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博弈就像空气,时刻伴随在我们身边,例如有名的“囚徒困境”、“智猪博弈”、“性别大战”等,还有小孩子们玩的“石头剪刀布”、“掷硬币”,大人们玩的“”、麻将、象棋、乒乓球等都是博弈论的应用。如果将博弈论与生活结合起来,那么生活中每个人都如同棋手,其每一种行为如同在一张隐形的棋盘上布一个子,精明慎重的棋手们相互揣摩、相互牵制,人人争赢,下出许多精彩纷呈、变化多端的棋局,而博弈论正是研究棋手们的策略与技巧,并将其系统化的一门科学。换句话说,就是研究个体如何在错综复杂的相互影响中找到最合理的策略。

在博弈论中,纳什是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代表人物,他在1950年和1951年发表的两篇论文中定义了非合作博弈及其均衡解,并给出了均衡解的证明,后来人们称它为纳什均衡,即是假设有个参与人博弈,给定其他人战略的情况下,每个人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个人最优策略可依赖于也可能不依赖于其他人的策略),所有参与人选择的策略一起构成一个策略组合。纳什均衡指的就是所有参与人的最优策略组合。为了清楚地了解纳什均衡,我们就以“囚徒困境”为例。据说有一位富翁家中财物被盗,警方通过此侦破此案,发现有两个嫌疑人A和B,将他们抓获后从他们的住处搜出受害人家中丢失的财物。但是,他们都矢口否认,于是警方将两人分开审讯。为了击垮他们的心理防线,警方告诉他们,如果主动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如果顽抗到底,一旦同伙招供,就要受到严惩。当然,如果两人都坦白,就不存在“主动交代”,两人都要受到严惩,只不过比抵赖要处罚轻一些。在这种情形下,两个囚犯都可以作出自己的选择,或者招供,即与警察合作,从而背叛他的同伙;或者保持沉默,与警察对抗到底。这样,就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在这个例子里,纳什均衡就是(坦白,坦白),在给定B坦白的情况下,A的最优策略是坦白,同理,给定A坦白的情况下,B的最优策略也是坦白。实际上,这里的(坦白,坦白)不仅是纳什均衡,而且是一个占优策略均衡,就是说,不论对方如何选择,个人的最优选择都是坦白。比如说,若B抵赖,A坦白的话被放出来,抵赖的话被判1年,所以坦白比抵赖好;若B坦白,A坦白的话被判8年,抵赖的话被判10年,所以坦白还是比抵赖好,这样坦白既是A的占优策略,又是B的占优策略,结果是每个人都选择坦白,各判8年。“囚徒困境”反映了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矛盾,虽然两个都抵赖各判刑1年显然比都坦白各判刑8年好,但是他不满足个人理性要求,即(抵赖,抵赖)不是纳什均衡。

“囚徒困境”的思想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着广泛的应用,比如市场上的商家常常通过降价来争夺市场,假设商家A和商家B是某市场上的两个竞争对手,他们原来用同一种较高的价格销售相同的产品,若这两商家不满足他们原来的市场份额和利润,就都想通过降价来争夺更大的市场份额和利润。但值得注意的是,当自己的降价引起对手的报复时,这种目的就不一定达到。假设两商家在原来的高价策略下各可以获利200万元,若商家A单独降价可以获得250万元利润,此时商家B因为市场份额被商家A抢去利润将下降到80万元,此时商家B也采取了降价,则两商家都只能得到120万元利润,此时博弈可以由下表表示:

由此表容易看出,假设商家B采用高价策略,那么商家A采用高价的200万,采用低价得250万,由于250大于200,商家A应采用低价,假设商家B采用低价,那么商家A采用高价得益80万,采用低价得益120万,由于120大于80,因此商家A也采用低价,用同样的方法分析商家B,商家B也应选低价策略,因而这个博弈的最终结果就是两商家都采用低价,最终各得120万元利润,即(120,120)就是纳什均衡解。当然囚徒困境思想的应用不仅仅是这一个例子,它还应用在公共产品的供给、军备竞赛、股票市场等许多方面。

由于一个博弈的纳什均衡解不止一个,有些博弈可能有无数个纳什均衡解,于是泽尔腾在1965年通过对动态博弈的分析完善了纳什均衡的概念,定义了“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这个概念的中心意义是将纳什均衡中包含的不可置信的威胁战略剔除去,使均衡战略不再包含不可置信的威胁。他要求参与人的决策在任何时点上都是最优的,决策者要随机应变,而不是固守旧略。由于剔除了不可置信的威胁,在许多情况下,精炼纳什均衡也缩小了纳什均衡的个数。当然这里应该指出的是一个精炼均衡首先必须是一个纳什均衡,但纳什均衡不一定是精炼均衡,只有那些不包含不可置信威胁的纳什均衡才是精炼纳什均衡。例如:假如有一个富家千金爱上了一个穷小子,可是姑娘的母亲觉得并不门当户对,于是姑娘的母亲坚决不同意,并威胁说,若女儿与小伙子不断绝恋爱关系,她就与女儿断绝母女关系。若女儿相信母亲的话,女儿就会中断与小伙子的恋爱关系,因为恋人可以重新选择,而母亲则无法重新选择。问题是假设女儿坚持到底最终与小伙子结婚,母亲难道真的会去断绝母女关系吗?一般来说是不会的,因为断绝母女关系对母亲的损害会更大,这就是说,母亲的威胁是不可置信的。聪明的女儿当然会明白,一旦与男友生米煮成熟饭,母亲只好妥协。结果是女儿会勇敢地坚持恋爱并结婚,母亲最终承认那个她当初并不喜欢的女婿。这就是此博弈中唯一的精炼纳什均衡。

纳什均衡和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所反映的博弈都包括了一个基本假设,即博弈的结构、博弈的规则、所有局中人的策略空间和支付函数都是共同知道的,满足这样一个假设的博弈称为“完全信息博弈”,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一假设往往得不到满足。在非合作博弈中,局中人对博弈的结构和其他局中人的特征并没有准确的了解的情况叫“不完全信息博弈”。在1967年以前,博弈论专家对不完全信息博弈是束手无策的,直到1967年至1968年海萨尼提出了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并定义了贝叶斯纳什均衡,即在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中,参与人同时行动,没有机会观察到别人的选择,给定别人的战略选择,每个参与人的最优策略依赖于自己的类型,由于每个参与人仅知道其他参与人的类型的概率分布而不知道其真实类型,他不可能准确地知道其他参与人实际上会选择什么策略,这样他决策的目标就是在给定自己的类型和别人的类型依从策略的情况下,最大化自己的期望效用。也就是说,贝叶斯纳什均衡就是给定自己的类型和别人类型的概率分布的情况下,每个参与人的期望效用达到了最大化。这种类型的例子在生活中也是无处不在,例如:某交通局有一段柏油路要包出去,通过招投标来进行。假设招标的办法为一级密封投标,让每个投标者将自己的标价写下并装入信封,一同交给交通局,信封打开后交通局选择标价最低者为中标者,此时不同的投标者之间进行的就是一场博弈。假定每个投标者都不知道其他投标者的真实生产成本而仅仅知道其概率分布,那么他在选择自己的报价时就面临着一种交替:一方面报价越低,中标的可能性越大,但另一方面,给定中标的情况,报价越低,利润就越小。分析证明,每个投标人的标价都依赖于他的生产成本,但一般来说,生产成本会低于贝叶斯纳什均衡标价,二者之间的差异随总投标人数的增加而减少,也就是说,投标人越多,交通局越有利。

前面说了静态博弈,其实在生活中还有动态博弈。在一个动态博弈中,行动是分先后次序的,后行动者可以通过观察先行动者的行动获得有关后者偏好、战略空间等方面的信息,修正自己的判断。就像日常生活中通过观察某人的行为表现来了解其品德一样,显然,先行动者知道自己的行为有传递自己特征信息的作用,就会有意识地选择某种行动来掩饰自己的真实面目。当然,在均衡状态下,理性人是不会被蒙混的。1975年泽尔腾和克瑞普斯(1982年)等人相继给出了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的定义,即是当事人根据所观察到的他人的行为来修正自己有关后者类型的主观概率,并由此选择自己的行动。在我们的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也很多,例如:“黔驴之技”的故事就是一个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一头毛驴被带到贵州时,老虎从没见过驴子见它威武高大,心想它的本领一定很大。老虎就很好奇,于是凭着这个判断,老虎就躲在树林里偷偷观察毛驴,这是它的最优选择。过了一会儿,老虎走出树林,逐渐靠近毛驴,就想获得这个庞然大物的真实本领的信息。突然毛驴大叫一声,老虎吓了一跳,急忙逃走,这也是老虎的最优选择,因为毛驴的叫声是老虎意料之外的。过了两天,老虎又来观看,发现毛驴除了会大声叫之外没什么本领,可是仍然不敢吃毛驴,因为它还是不完全了解毛驴的真实本领。后来,老虎逐渐靠近毛驴,并故意往毛驴身上挤,毛驴实在忍无可忍,就往老虎身上踢了一脚,这下老虎反倒高兴了,因为它知道了毛驴不过就这点真实本领,此时,老虎对毛驴就有了全面的了解,于是扑过去就把毛驴吃掉了。在这个故事里,老虎通过观察毛驴的行为逐渐修正了对毛驴的看法,直到看清它的真实本领,最后把它吃掉,就是一个精炼贝叶斯均衡,而老虎的每一步行动都是给定它的判断下最优的。事实上,毛驴的行为也是理性的,它知道自己技能有限,不到万不得已它不会用仅有的一技,否则它早就被老虎吃掉了。这种博弈的思想在生活中也很多,比如:强者欺负弱者,信号传递模型,等等。

以上这些例子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碰到的,这些博弈的思想也不知不觉地被人们使用,虽然博弈的例子数不胜数,但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参与者都是在每一场博弈中寻求自己的最优解。其实,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合作和竞争的过程,在这些合作与竞争中,每个人都想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从而得到一个自己认为满意的结果。由此看来,学习博弈论的目的不在于解法而在于寻求巧妙的策略,学习博弈论不是为了享受分析博弈的过程,而在于赢得更好的结果。博弈的思想来自现实生活,它既可以高度抽象地用数学来表述,又可以用日常事例来说明,并运用到生活中去,没有高深的数学知识,我们同样可以学习博弈论并成为生活中的策略高手,就像孙膑没有学过高数,但是这并不影响他通过最优策略来帮助田忌赢得赛马。

日常生活中的博弈例3

一、博弈论基础

(一)博弈的基本概念

博弈论,又名“对策论”,它研究的是决策者为获得最大利益如何选择适当的策略的理论和方法。作为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博弈论在运筹学领域也有重要地位。它研究的是在彼此依赖的条件下,决策者为获得最大利益如何抉择适当的策略的理论和方法。

(二)博弈的基本内容

博弈的构成要素有五个,分别是:参与者、行动、支付、规则以及均衡。参与者是博弈的决策主体;行动指参与者可以采取的行动方案;支付指根据决策结果获得的收益;规则指对参与者行动的先后次序等内容的规定;均衡指一切参与者的最优策略的组合。

(三)纳什均衡

纳什均衡是指参与者在作出决策后,所得到的支付结果是稳定的,并且任一方都不能通过改变自己的策略得到更大的收益,因此,参与者都不会改变策略来打破这个均衡。博弈的结果总为纳什均衡,因此,我们用纳什均衡来表示博弈的结果。

二、囚徒困境模型

囚徒困境是博弈论中具典型的案例。警察抓捕两个作案嫌疑犯,并将其关在不同的房间受审。警察告诉每个嫌疑犯:若两人都抵赖,各判刑一年;两人都坦白,各判八年;一人坦白而另一人抵赖,则释放坦白嫌疑犯,对抵赖嫌疑犯判刑十年。在这个博弈中,每个嫌疑犯都有两种选择:坦白或抵赖。然而,每个嫌疑犯的最优选择是坦白:如果同伙抵赖、自己坦白,则被释放,不坦白则会判刑一年,总之,坦白要比抵赖好;如果同伙坦白、自己坦白的话判八年,抵赖则被判十年,坦白还是比抵赖更好。结果,两个嫌疑犯都选择坦白,各判刑八年。这就是囚徒困境。

运用博弈论分析,参与者为嫌疑犯甲和嫌疑犯乙;行动集分别为嫌疑犯坦白或者抵赖。若两名嫌疑犯均选择坦白,其支付结果为(-8,-8);若嫌疑犯甲坦白而乙抵赖,其支付结果为(0,-10);若嫌疑犯甲抵赖,乙坦白,支付结果为(-10,0);若嫌疑犯甲、乙均选择抵赖,其支付结果为(-1,-1)。运用下划线法进行分析,支付矩阵为表2-1:

由囚徒困境案例得知,一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不一定可以满足集体利益的最大化,这就导致了个人选择和集体理性的矛盾。

三、囚徒困境模型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

(一)购买火车票时的应用

火车出行方便快捷、价格合理,因此乘坐火车出行已成为人们内剧增,火车票的购买难度便明显增加。因此,抢票是无法避免的。

假设学生甲和学生乙同时购买仅剩的一张火车票,运用博弈论进行分析,该博弈的参与者为学生甲和学生乙;行动集为学生选择放弃或者继续坚持;若学生甲坚持,学生乙放弃,其支付结果为(1,-1);若学生甲坚持,学生乙坚持,其支付结果为(-∞,-∞);若学生甲放弃,学生乙坚持,其支付结果为(-1,1);若学生甲放弃,学生乙放弃,其支付结果为(0,0);运用下划线法进行分析:划线后的支付矩阵为表3-1:

(二)马路行驶中的违章问题研究

为了节省时间,大部分驾驶员会选择加速、超车甚至闯红灯,所以造成了日益突出的城市交通问题和交通拥堵现象。

运用博弈论对该现象进行分析。假定在不全违章的情况下,违章的成本低于不违章的成本,违章成本为1,不违章成本为2;若驾驶员同时违章,会造成交通堵塞,产生额外的成本2。假设马路上有两名驾驶员:驾驶员甲和乙,即为该博弈的参与者。行动集为:驾驶员违章或不违章;若驾驶员甲违章,乙不违章,则支付表示为(-1,-4);若驾驶员甲违章,乙违章,支付表示为(-3,-3);若驾驶员甲不违章,乙违章,支付表示为(-4,-1);若驾驶员甲不违章,乙不违章,他们的支付表示为(-2,-2),运用下划线法分析后的支付矩阵为表3-2:

日常生活中的博弈例4

[文章编号]1671-5918( 2017)14- 0134-03

doi:10. 3969/j.issn.1671-5918. 2017. 14. 050

[本刊网址]http://hbxb.net

高职院校是为社会培养高等人才的主要阵地之一,也是青年学生世界观以及生活习惯养成的重要场所。为了提升高职院校学生的体育健身意识,顺应时代的发展要求,高职院校开展大学生体育教育是十分有必要的。但是我国高职院校体育人才的培养现状却不乐观,不仅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也并没有达到预期的人才培养效果。为了对博弈论理论下,高职体育教学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本文从博弈论的背景以及与体育之间的关系出发,指出了高职院校体育教学探究的意义,最后提出了博弈论视角下高职体育教学的实现路径。

一、博弈论的背景以及与体育之间的关系

(一)博弈论的背景

博弈论这个概念首先是由诺依曼提出来的,它不仅是运筹学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数学科学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术界把博弈论又称为游戏论、或者是对策论。博弈论中不同名称的由来主要是由博弈论的性质,以及主要内容所决定的。一般情况下,学术界在对博弈论的研究过程中,更倾向于对竞争问题,以及一些对手之间的对抗进行研究。而在博弈论的研究过程中,其重点研究内容为如何对决策进行选择的问题,但是从客观上讲博弈论比对策论的应用范围大。在日常生活中,对策论往往被用于某种具体问题解决的过程,但是博弈论的范围却宽泛很多,不仅包括了对问题解决的过程,也包括了对问题的开头、结尾以及相关环节的研究。简而言之,博弈论就是对问题进行决策,以及如何完成?Q策,并获取成功的一种理论。决策论,也可以理解为是指导人们在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之中,如何做出正确选择的科学。

(二)博弈论与体育之间的关系

从表面上看,博弈论与体育运动这两者之间似乎并没有联系。但是仔细研究,我们就不难发现博弈论和体育运动,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联系。首先从博弈论名称由来的角度出发,博弈这个名词是从竞技体育中发展、引申而来的。博弈理论在体育中的应用范围相对较广,不但包括了在体育竞赛当中的应用,也包括了在体育理论建设和完善方面的应用。体育博弈就是指,在竞技体育过程当中普遍存在的竞争、冲突以及对抗。博弈现象在体育竞技的过程中,应用十分广泛,并且在很多体育活动,尤其是体育比赛中都有着较好的体现。此外,体育竞技过程中的对抗性还表现在:竞技体育的双方在心理战术以及运动机械的发明等方面。其实不只是体育竞技,体育运动本身就充满了竞争,同时也充满了博弈思想。

首先,从身体素质方面上看,对于运动员而言,无论是他们参与什么形式的比赛,都需要较好的身体素质。从一定程度上讲,运动员身体素质的情况,会直接影响到运动员的比赛成绩和比赛结果。所以,不同运动员在身体素质方面的博弈情况,是十分明显的。其次,从专业技能的方面上看,对于大多数体育运动和体育竞技来说,很多项目都是以体育技能竞争为主要的竞争方式,因此这种体育上的博弈主要是体育技能方面的博弈。接着从战术方面来看,很多体育竞赛,尤其是一些很多人参与的体育竞技,合适的体育战略,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在很多人数参与的比赛中,参赛的双方之间的较量,并不是某一个个体之间的较量,更是两个团队之间的较量,所以说良好的战术,是这类比赛取得成功的关键,也可以说这种体育竞技方式是以战术为主进行的博弈。最后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运动员在竞技体育的过程中,环境相对紧张和激烈。所以,体育竞技对运动员的心理素质要求也相对较高,在其他情况相同的情况下,心理素质较好的运动员,更容易在体育竞技的过程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二、高职院校体育教学探究的意义

目前,国内很多学者认为对高职院校的体育教学研究是十分没有必要的。高职院校的体育教学研究,不仅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由于体育教育并不能为社会直接带来生产力上的提高,所以对高职院校的体育教育进行研究,意义并不明显。其实不然,对高职院校的研究,完善高职院校的体育教学,无论是对高职院校,还是对高职院校的大学生,甚至是对体育自身的发展,都有着不可低估的意义。

首先,对高职院校的体育教育进行研究,是时展的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的思想观念也发生逐渐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学生的体育素质的高低,也成为了高校对学生整体素质考察的一项重要标准。为了提升高校以及学生对体育教育的认识,教育部还提出了“每天运动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宣传口号。由此可见,高校必须积极顺应时展的要求,对高校的体育教育进行探究,并对一些不合理的地方进行改革,只有这样高校体育教育才能够更好的顺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要求,完成对社会优秀人才的输送,进而促进社会更好的发展。其次,对体育教育进行探究,也是高职院校长期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国家对高等教育重视程度的不断加深,高职院校逐渐意识到了内涵教育的重要性。由于高职院校在专业课程的设置方面,变得日趋细化,使得我国高职院校的人才的培养出现了同质化倾向。高职院校体育教育中,程式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不仅不利于高校教育的长期发展,给高职院校学生自身的发展,也带来了较大的阻碍。因此,高校要积极对体育教学进行研究,并对高职院校体育教学中一些不合理的现象进行改革,达到促进高校体育教育发展的目的。最后,高职院校对体育教育进行探究,也是提升大学生素质的重要途径。近几年来,我国的就业局势变得更加紧张,就业难逐渐成为了高职院校的学生毕业以后,必须要面临的问题。由此可见,高职院校要对教育模式进行积极的探索,对一些不符合时展的模式,要进行主动的改革,当然这里也包括对体育教育的教学模式进行改革。高职院校的体育教育锻炼了学生的身体素质,为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了良好的身体基础。

三、基于博弈论的高职体育教学研究

(一)培养高职院校学生的体育博弈意识

高职院校之所以开展体育课程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们对体育运动的热爱,进而在实际的生活中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最终提升学生的身体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高职院校通过博弈论的视角对体育教学活动进行分析,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博弈思维。良好的思维能力,有助于学生在博弈的过程中,对比赛形式进行主动地分析,进而帮助学生取得较好的比赛成绩。高职院校的体育竞技活动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博弈者拥有一个良好的思维能力来作为支撑。在激烈的体育竞技过程中,如果博弈的一方没有较好的思维能力,就很难对现场的博弈情况进行分析,更无法根据现场的局面来为自身制定出一个具体的行动方案。而正确的行动方案,是博弈者取得成功的重要基础。因此,良好的思维能力和体育博弈意识,在高职院校的体育教学中,是非常重要的。

(二)提升高职院校学生的合作博弈能力

体育竞技的形式和种类都是十分丰富的,不仅有单人的体育竞技,也有团队的体育竞技。不同的体育竞技之间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对于双人体育竞技而言,最重要的是竞技双方的实际能力,和心理素质等。但是对于多人的体育竞技来说,竞技双方中不同个体的实际水平,以及现场发挥情况很重要,团队之间合作博弈的能力也同样很重要。由于时代的发展,学生们更喜欢彰显自我,并在实际的生活中习惯于个性化的表达,这对高职院校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体育活动都是单人完成的,很多体育活动需要团队的合作才能完成,所以对学生进行博弈能力的合作式培养,对高职院校的体育教学与发展来说又是至关重要的。很多高职院校的学生在团队比赛的过程中,常常不顾及团队的利益,而盲目的展示自我。这需要高职院校的体育教师,对学生的行为进行及时的制止。此外,为了更好的提升高职院校学生的合作博弈能力,高职学院的体育教师还要对学生的实际能力进行了解。在对学生进行培训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长处,并且在团队比赛中为学生设定出适合其自身发展以及有利于团队发展的角色。高职院校的大学生在明确了自身的角色定位以后,还要利用课余时间对竞技比赛进行模拟练习,只有通过不断的练习,学生才能够对自身的角色定位更加明确,才能够更好地在团队发挥优势作用。只有作为个体的每个学生都切实提高了自身的团队协作能力,高职院校学生的协作博弈能力,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提升。

(三)注重对学生进行策略战术的培养

日常生活中的博弈例5

中图分类号:F069.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9-0240-02

“博弈论”这一名词的流行仅仅始于几十年前,但是,博弈论思想本身却有着悠久的历史,如两千多年前的“田忌赛马”就是出色利用博弈论的典型生动的例子,至今仍然为中国的许多学者、老师应用来作为博弈论的入门例子。

一、博弈论的发展进程

博弈论思想虽然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是作为一门系统的学科来说还相当的年轻。近代以来,在学术研究的过程中许多学者逐渐认识到了博弈论的重要作用,对博弈理论进行了探索研究。一般认为,对于博弈理论的最早研究可以追溯到18世纪初。瓦德格拉夫(W aldegrave)在1713年提出了两人博弈的极小化极大混合策略解。古诺(Coumot)和波特兰德(Bertrand)分别在1838年和1883年提出了博弈论最经典的模型,两位学者分别从产量决策和价格决策分析垄断的双寡头竞争模型,确定了在竞争之下各自的最优反应函数。但是作为一种理论来说,1944年,冯・诺依曼(Von Neumann)和奥・摩根斯坦(Morgenstern)合著了《博弈论与经济行为》在总结了以往关于博弈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博弈论的概念术语、一般框架和表述方法,提出了较系统的博弈理论,因此这被认为是博弈理论初步形成的标志。50年代初,纳什(J.Nash)的两篇非合作博弈论奠基性之后,博弈论飞速发展。作为博弈论的一部分,非合作博弈比合作博弈的发展更加迅速,在经济学等其他学科中的应用也更为广泛。提起博弈论,现在差不多总是指非合作博弈论。50年代以来,纳什(Nash)、泽尔腾(Selten)、海萨尼(Harsanyi)等人是博弈论成熟并最终进入使用。

最近三四十年,经济学经历了一场“博弈论革命”,经济学者们引入博弈论的概念和方法改造经济学的思维,推进了经济学的研究,可以说博弈论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改写了微观经济学,成为推动经济学发展的一大动力。一方面,纳什均衡概念以及更多的博弈论知识的引入使寡头竞争理论得到改造,在现实中应用的普遍性更明显,严格而深入的探讨竞争现实的现代寡头理论迅速发展起来;另一方面,在经济社会中,每个人的决策都是根据他所掌握的有关信息做出的,非对称信息博弈论这种分析方法彻底改变了微观经济学的面貌,极大地促进了信息经济学的发展,信息经济学已经真正成为当今经济分析的主流。

二、博弈论的主要内容

博弈论(Game Theory)又称作对策论,是专门研究理性个体之间相互冲突和合作的学科。一个最基本的博弈结构,至少包括三个要素:局中人(player)、战略空间(strategy space)和支付结构(payoff structure)。

博弈论的基础假定是博弈的参与者即局中人是理性而明智的;在每个局中人的所有可选行动范围(战略空间)内,该局中人是独立的,不受其他局中人任何形式的胁迫;一个局中人的支付结构表示在不同情况(不同战略组合)下博弈终了时他的收益(或“得分”)。在典型的支付结构中,一个局中人所得的支付不仅与他自己选择何种战略有关,而且还是其他局中人所选战略的函数,任何一个局中人改变自己的战略都将影响所有局中人所获的支付水平。这就是说,局中人之间的利益是相互牵连和相互制约的。除上述3个要素以外,要对一个博弈进行分析,对博弈定义一个信息结构也是必不可少的。研究者必须明确每个局中人知道什么和不知道什么。在局中人追求自己的支付最大化假定下,博弈论研究这些理性个体的行为选择。一个博弈的“解”,也就是该博弈最可能出现的结果,称为“均衡”(equilibrium)。一般情况下,博弈双方的目的就是能够得到一个均衡结果。

一个完整的博弈应该包含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博弈的参与人,即博弈过程中独立决策、独立承担后果的个人和组织;第二,博弈信息,即博弈者所掌握的对选择策略有帮助的情报资料;第三,博弈的行动空间,即博弈方可选择的全部行为或策略的集合;第四,博弈的次序,即博弈参加者做出策略选择的先后;第五,博弈方的收益,即各博弈方做出决策后的得失。

三、博弈论的应用和对博弈论反向应用的思考

自从将博弈论引入经济学以后,经济学改变了传统经济分析地那种以个人孤立决策,其他经济活动者的行为影响则被典型地简化为价格信号为基础的分析方法,而侧重于经济活动中多个利益主体的行为所产生的相互作用和影响的分析,从而使经济分析更能反应经济系统的本质。

博弈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更接近经济生活中的实际,具体来说,博弈论是怎样应用到实际事务上的,下面将举例说明,并且讨论探索反向应用博弈论是否可能、是否有意义。

我们以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学生与家长的博弈为例:

假设一小学生和其家长,学生每天都必须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家长可能检查也有可能不检查其完成状况。如果学生按时完成家庭作业,玩的时间减少;家长检查,学生没有完成就会得到惩罚。家长当然希望孩子按时完成作业,如果检查发现学生没有做作业,家长会感到生气,而且天天检查对家长来说是额外的负担。因此如果学生做了作业家长也检查了,那么学生得到的效用是-2,家长得到的效用是2;如果学生做了作业家长没有检查,那么学生得到的效用是-4,家长得到的效用为3;如果学生没有做作业家长检查了,学生增加了玩耍的时间却受到了惩罚,得到的效用是0,家长得到的效用是-2;如果学生没有做作业家长也没有检查那么学生得到的效用是4,家长的实际得到的效用是-1.博弈矩阵如图1:

博弈的结果是学生会选择不做作业,家长会选择不检查,实际影响是无论是对学生自己还是对家长来说,得到的都是最差的结果。

面对这样不尽如人意的博弈结果,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博弈总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进行的,这些条件决定了博弈的结果。那么根据现有的博弈结果,我们是否可以反向应用,找出可以改变的条件从而改变整个博弈的格局,改变博弈结果,改善博弈双方的效用水平呢?

仍然以上面的学生家长博弈为例:

日常生活中的博弈例6

常人往往依靠直觉来作判断,但直觉却常常是错误的。比如,在上面的例子里,如果你依靠直觉来思考,则你会得到错误的结论。假如你拿到一个4000元的红包,则你知道你的同事的红包要么是2000元,要么是8000元,两者的概率相等,所以你的期望收入是5000元,高于你自己现在的4000元。如果按照这样的常理进行思考,你会得到应该和同事交换红包的结论。但是,你的这个推理是错误的,因为你没有考虑你的同事的反应。显然,如果他拿的是16000元的红包,他肯定不会提出和你交换;又因为他知道你不比他傻,你拿到16000元的红包也不会和他交换,你之所以同意和他交换仅仅是因为你拿到比16000元少的红包。以此类推,只有当你的同事拿的是500元的红包时,他才会和你交换,而此时你当然不会和他交换。

直觉为什么不可靠呢?因为直觉不习惯于策略思维,也就是说,不习惯于考虑别人可能的反应。博弈论的核心思想恰恰是策略思维。如果你想磨砺一下你的分析能力,而不仅仅靠直觉进行判断的话,你就应该学点儿博弈论。但是,你不必坐在经济学系的课堂里去听一个学期,你只要读一下《策略思维:商界、政界及日常生活中的策略竞争》这本书就可以了。两位作者虽然是大学者,却把这本书写得像一本引人入胜的科普读物。你无须知道均衡、精练这样的专业名词的含义就可以读懂这本书,你甚至无需任何经济学的背景就可以理解作者提供的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案例。

作者的高明之处就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案例,讲述了博弈论的大部分内容和它们的应用,丝毫没有留下任何学术著作的痕迹。这是一本很好的床头书,也适合在长途旅行的列车或者飞机上作为消遣读物来阅读。你不用担心自己陷入过度的思考之中,也不用担心读完这本书后自己变成了“冷血的”经济学家。如果不想像博弈专家那样进行策略思考,这本书里大量的经济、政治和日常生活案例也足以让你的精神享受一番。

日常生活中的博弈例7

在竞技比赛中,参赛选手总是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力的策略,千方百计的去战胜对手。在此次事件中,孙杨与霍顿参加的400米自由泳比赛,本是各国选手的竞技体育的公平竞争。在运动竞赛中,是一方所得,即为另一方所失,因此运动竞赛可以被视为是零和博弈游戏。在奥运会的赛事中,“当竞争者达到最高位置排名,即赢得比赛胜利。基于上述对内在及外在目标的区分,有两种理解赢得定义。首先,假如一个竞技者受到内在目标的驱动,他会致力于该活动内在目标的实现,当内在目标是依据社会性思潮进行时,比赛者会表现出比较公平的参与,是一种内在目标。其次,赢也可以被解释为实现外在目标的一种手段。通常外在目标,例如,利益和名望是比赛者最高的排名,有人会为了赢而不惜违背社会共同认可的意识及公平原则。”[张玉明.竞技体育公平竞争博弈论初步分析[J].广角镜,2015年第15期。]。

在孙杨霍顿事件中,霍顿利用孙杨在2014年出现的兴奋剂误服事件,恶意攻击孙杨,是蓄意为之的心理战术,希望借此影响干扰孙杨情绪,并且借由媒体中伤孙杨,激起我们民众的不满,同时在如此重大的国际奥运赛事上提出如此敏感话题,来转移孙杨的注意力。孙杨对此的回应是“这是澳大利亚的小伎俩”,外国媒体又借此话说事情,孙杨又在新闻会上,特意解释了这件事情,说不是针对某些国家,只是说的是针对某些不好的竞技手段。中国游泳f会也正式向澳泳协发送抗议邮件,声明要求“霍顿要向孙杨道歉”。竞技比赛要求公平公正的参与,符合社会思潮,才能赢得竞技比赛的内在目标。

四、结论

博弈论视角下的里约奥运会,它是一场盛大的国际赛事,在整场奥运会中,各国体育代表团在各项体育运动中,尽情表现,遵守比赛规则,追求竞赛的最高排名是他们的共同的目标,每场赛事是运动员与运动员之间的零和博弈。这场赛事不仅仅是体育赛事,更是各国融入世界,国与国之间在文化、政治和经济的一种交流。国与国之间的友好相处,至关重要。在出现我们本国国旗挂错事件后,我们国民会迅速发现问题,作出回应,中国体育代表团更是第一时间与巴西奥组委提出严正交涉,一是说明我国国力的增强,二是我们更加注意本国形象的维护,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容不得有半点出错。在孙杨事件中,霍顿表现的不绅士行为,在孙杨与霍顿之前不仅是赛事中的零和博弈,也是现实生活中的零和博弈。孙杨在后来的回答记者谈话中说道,每个选手都应该受到尊重,并在200米自由泳决赛中逆转夺冠证明了自己的实力,用实力说话,是最好的博弈。在现实生活中,博弈现象普遍存在、博弈论研究的现象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活动和一些日常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处理问题有着显著特色,我们要善于运用它和重视它。

【参考文献】

[1]熊义杰.现代博弈论基础[M].国防工业出版社,2010年1月。

[2]张玉明.竞技体育公平竞争博弈论初步分析[J].广角镜,2015年第15期。

[3]吴亮.全球化背景下体育与政治的博弈分析[D].湖南师范大学,2010年5月。

日常生活中的博弈例8

近几年来,博弈论的观点频频出现在各类经济学著作中。博弈究竟是什么?博弈论对构建和谐企业有何启发或指导意义呢?通俗地讲,博弈论也叫对策论,是研究利益冲突各方如何决策及决策结果的,是一种“游戏理论”。其准确的定义是:一些个人、团队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依靠所掌握的信息,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或收益的过程。一个完整的博弈应当包括博弈的参加者、博弈信息、行为或策略、博弈的次序和博弈方的收益五项内容。

一、博弈论中几个重点理念

1.合作与非合作。博弈论可以划分为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人们的行为相互作用时,当事人是否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如果有,就是合作博弈;反之,则是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理论强调的是团体理性。非合作博弈论的重点是个体理性、个人最优决策。引起了人们对“机制”问题的研究。

2.经济核心理论。参与者组成某类群体(被称作联盟)以及它们之间以互益的方式进行的交易。该联盟可以使交易后所有行为人都受益,这就产生经济核心的概念。后拓展到垄断和寡头及公共经济学中的税收等理论。

3.非数理博弈理论。非数理博弈理论分析的是混和动机冲突状态下的社会和经济行为:行为者本身对其他人的反应作为其他人的期望而影响其行为,即两个或多个团体面临相冲突的合作和竞争动机时的情景。包括以下三种形态。

(1)焦点效应:每个参与博弈的行为人以合作性的结果为目标进行协作而反对不协作的选择。任何因素都有可能使参与者的注意力集中到一个焦点上,继而选择这一点,这就产生焦点效应。焦点效应能协调社会行为人博弈行为的预期,包括协调共同利益和一部分不一致的利益。

(2)相互依存的选择和行为理论:常用于分析在社会决策过程中,因某些强制力决定的决策而形成共识。这些强制力包括文化的、习惯的因素。还用于分析不同群体相互作用的问题和“多人囚徒困境”。

(3)自我控制理论:即自我博弈,以自己为对手的博弈。通过这一理论来回答什么是理性、人是如何控制自己行为的。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喜欢自我欺骗,使自己做应该做的事情,或者避免去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这种现象,被称为预期的自我控制。这种理论为企业安排奖励与惩罚机制;通过承诺或契约,或者建立一个轮换机制奠定了基础。

4.冲突经济理论。即不合作或冲突世界中的“纳什均衡”。人们为了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只要有机会,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总会利用“策略性行为”通过损人而达到利己的目的。广泛存在于军事、犯罪、种族问题、能源、环境、外援和人类生命的价值等领域的冲突问题。

二、博弈论对构建和谐现代企业文化的启示和应用

1.博弈论对现代企业管理的意义。(1)博弈论的研究成果可直接运用于现代企业的经营决策之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行业内的竞争逐渐表现为几个大型集团之间的直接对抗,企业在这种情况下的经营总体战略和一般战略决策必须在充分掌握竞争对手信息和策略的情况下进行。因此,企业运用博弈论中的决策模型进行这些问题的决策将使决策过程更加合理化。

(2)博弈论对现代企业管理观念和方式的改变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举个例子来说,从“囚徒困境”这个典型博弈问题,我们可以深刻体会到企业实施“供应链管理”的必要性。在现实生产生活中,企业之间,尤其是企业与其供应商之间,很多情况下正如上面两个囚徒所遇情形一样,没能真正实现自身的最佳利益,甚至是损人不利己。因此,实施供应链管理,强化企业之间的合作,将是企业获得双赢局面的一条捷径。

2.博弈论对构建和谐企业的启示。博弈论的研究成果,提高了人们对竞争和冲突这一社会现象的认识,对于我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如何运用合作的理念,创建和谐企业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企业作为社会的组成单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企业来说,“和谐”的基本特征应当表现为依法治企、科学发展、协调有序、安全环保、公平诚信、服务社会,并建立一个长效的协调机制,其核心在于通过促进企业内外环境的“和谐”,达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最终实现企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处理好四方面的问题:(1)处理好个人、集体和政府的利益差别。在市场经济模式中,个人、企业和政府都会追求自己的利益,在各自的运转环境中,实际上都处于博弈状态,各自都是在现实生活环境中的博弈一方,冲突和矛盾是免不了的。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在股份制改造和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过程中,轮岗、下岗、合并、重组等问题所引发分工、收入、保障的差距越来越成为矛盾的焦点。掩盖这种利益差别、否认博弈的现实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需要客观地看待社会生活中这三者之间的差别。另外,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我们习惯于集中管理模式,因此,客观地看待这种博弈现实在思想上有一个再认识的过程。

(2)处理好博弈与规则透明、诚实守信的关系。规则透明和诚实守信是博弈各方达成协议的基础。规则透明是互信的条件。管理者要取得人们的信任,政策必须公开、公正。对于企业,企业管理者要取得职工的信任拥护,企业要在市场上立得住、站得稳,必须得讲诚信、讲公平、讲公正。那种以权宜之计、无意实施的政策得到的结果是暂时的。如果所要的结果不是通过透明、可信的规则取得的,必然不会与职工群众达成共识,企业氛围也不会是和谐的、稳定的。

(3)处理好博弈过程中的利益共赢的关系。和谐企业建立基础是企业各方的共赢。博弈各方达成的协议虽然未必是利益均等,但是应该是各方都能够接受的。建立和谐的企业,需要从根本上、制度上解决问题,而制度的建立、措施的完善应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建立在各方都能接受的共赢得基础上,而不是企业方想怎样做就怎样做。如果不能保证各方共赢的措施和制度,必然得不到其他方面的支持,那它必然是不稳定的、不和谐的,甚至会导致更多、更严重的问题。

日常生活中的博弈例9

问题的由来

新闻传播学比之其他社会人文学科,方法论的研究尚未深入,本文所要论及的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博弈论方法,就表现得比较典型。

将博弈论与新闻传播学相交叉的思路,在上个世纪80年代社会科学方法论讨论最热烈的时候,新闻理论界尚无人提到。后来新闻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心理学、新闻学与美学、新闻学与社会学等的研究,开始陆续出现。但新闻理论界在新闻交叉边缘学科研究过程中,一直没有很好地重视新闻传播博弈学的研究。作者在1997年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做访问学者一段时间,涉猎了一些有关博弈论的论著,产生了新闻学、传播学与博弈论之间关系的简单联想。这种联想主要是对新闻文化学建构来讲的,从新闻文化的外延角度来看,新闻传播的竞争生态研究。不能缺少博弈论的思想。

上个世纪90年代之后,有关博弈论的书籍开始增多,后来出现了普及性的博弈论读物,这些书籍大都将社会生活、经济领域、历史经验等方面内容,与各种博弈类型相类比,说明博弈论的道理,但也带来某些副作用,即博弈论的庸俗化。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博弈”一词在新闻报刊、文章论著中出现的频率比较高。新闻传播与博弈的关系,真正被新闻传播理论界重视,是在2004年第八次传播学研讨会上,会上提出“传播即博弈”的观点,并存在争议。2008年10月,孙光海、陈立生的《传媒博弈论》由三联书店出版,有论者认为这是我国第一部把博弈论引入传媒领域的成功力作。

从新闻传播理论界涉及新闻传播与博弈论关系的话题,或在文章论著中有意识地使用“博弈”概念来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狭义基础上的理解。仅仅从传媒市场竞争的角度,来研究新闻传播的博弈。如《传媒博弈论》一书,“将四大主流门户网站、两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四大城市的13家都市报作为研究对象,对各大媒体平时新闻报道及当时的社会背景和特定环境进行分析,从新闻到版面到受众再到发行,通过大量案例剖析与实战推演,总结出各大媒体在不同环境下,针对不同的竞争对手以及竞争对手采取的策略,从而制定最佳策略。内容包括网络媒体博弈、都市报博弈、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博弈、热点新闻与冷门新闻、大新闻与小新闻博弈等”。当然,从最严格意义上来看,该书许多内容还停留在下文所提及的第三种认识上。但就分析比较到位的有关传媒博弈的内容来看,完全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媒体之间竞争策略着眼,探求媒体的生存之道。

二是广义基础上的理解。从博弈论的广义思想出发,来探讨新闻传播领域中,如何把握新闻活动的规律,有学者称之为“大博弈的思维观”。实事求是地说,新闻传播理论界在这方面的论述还较少。人们由于对博弈论的跨学科性质意义尚不十分了解,所以对这种广义理解还持较为消极的态度。传播与博弈是两个概念,但并不意味着传播不能用博弈观点去研究。小约翰将博弈论研究归人人际传播理论。说明他已经把博弈论纳入到传播学视野了,不存在谨慎与否的问题。小约翰在《人类传播理论》的前面部分特别提到传播学的学科边界问题,即所有社会科学理论都存在传播的问题,传播学强调传播的双向性,恰好说明了与博弈论的紧密联系。另一位讨论者强调:“用博弈论解释一般传播现象的做法不可取。”这是基于“传播即博弈”这一命题而得出的观点。应该说“传播即博弈”是不对的,但“传播之中有博弈”,“博弈之中有传播”,在一般的传播现象中存在部分博弈现象,也是不争的事实。而且,我们注意到,在正常的新闻传播过程中,传受双方理性的情况还是较为普遍的。那种强调博弈论研究对象必须是理性的,从而认定传播学一般现象无法以博弈论进行解释,不尽妥当。我们知道,传播模式研究的前提,也要求理性的状态。

三是日常通俗语义基础上的理解。一般是指事物之间相互影响、制约,或传统哲学所说的作用与反作用意义层面,来使用“博弈”概念。诚然,博弈论研究确实离不开这些因素,但所有事物间的这些因素,不一定都是博弈论所讲的博弈。也有在互动反馈意义层面,来理解博弈的,比起前者进了一层,然而也不十分确切。如诸多文章中的“不同文化与黄色新闻的博弈”、“媒体道德与新闻价值的博弈”、“新闻规律与媒体利益的博弈”、“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博弈”、“政府与新闻界的博弈”、“博弈海量信息”等。其中有些文章也道出了某些新闻传播博弈行为,但存在将博弈论泛化的情况。如有论者把主观上的意识与客观上的行为看做一组博弈现象,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观念或做法与某一具体的观念或行为看做一组博弈现象,这都是与博弈论不相契合的。我们只能说是直觉地使用了博弈这一名词,而没有从博弈论的理论角度去进行规范的研究。

本文的重点不在于专门提倡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博弈论方法,而是力图客观地思考博弈论方法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究竟能否作为一种研究视角,起到对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建构作用,甚至形成新闻传播博弈论这一新闻传播学的分支学科。

博弈论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可能性

德国著名数学家哥德尔1931年提出不完备性定理:第一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在内的形式系统中,都存在一个命题,它在这个系统中既不能被证明也不能被否定。第二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的形式系统自身不能证明它本身的无矛盾性。这个定律虽然是针对数学来说的,但是其革命意义远远涉及科学哲学、逻辑学,而这种情况也注定要影响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诚然,新闻传播研究中,也不能将博弈论看做是无所不能的理论。我们研究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可能性,目的主要是运用其基本思想,扩展研究视域,在新闻传播领域内最合适的地方。找到双方的契合点,从新的角度描述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的规律。调整我们的传播行为,使社会信息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

博弈论最基本的思想,其一,在同一活动中,某事物的行为效果如何。有赖于它事物的行为。其二,是均衡概念。其三,假设人是理性的。理性的人,指行动者具有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进行决策选择策略的目的就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作决策时可能往往是有限理性。其四,博弈论是竞争与合作的游戏,一般有协议契约。根据以上的简单概括,随之需要思考的问题就是,新闻传播现象与

活动过程中,有没有相类似的情况?其一,在同一新闻传播活动中,双方各自的行为要视对方的行为而定?其二,均衡概念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能否实现?其三,新闻传播活动的行为主体是不是理性的?情况允许的话,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是否是追求的目标?其四,竞争与合作的契约关系,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能否建立?答案是倾向积极的。

有了上述基本思考,我们再从更大一些的方面来探讨运用博弈论的可能性:

哲学意义。马克思主义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即经济的因素在社会生活、交往关系中的普遍性、基础性。虽然,马克思主义承认社会历史的发展有着诸多的因素,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平行四边形”合力作用。但归根结底的因素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对立统一。博弈论之所以在经济领域呈现出活跃的情况,人们之所以在各类社会活动、人际关系中发现博弈的因素,是因为人们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结成的各种交往关系所决定的。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归根结底是由交往关系决定的。因此。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也具有一定的广泛性。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之后,包括新闻传播业在内的文化产业,亟须建立一套新型的适应这一体制状况的文化产业伦理。目前可以定义为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力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这就和博弈论中核心理论之一的“均衡”概念相暗合。每一次新闻传播策划、新闻报道活动或具体的新闻传播行为,都存在博弈论的问题,因为在某一次传播活动中的传播者之间、传受之间等,都有一个行为对策选择的问题,在现实环境中不可能不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不追求个体局部利益的最大化,可能追求的就是整体国家民族利益的最大化,如我国文化产业的双赢策略,即博弈论的“均衡”。公益与私利、赢利的矛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会一直存在,博弈的均衡可达到社会发展的和谐。

社会科学理论范式也有一个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问题。

方法论意义。我们知道,博弈论最初作为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是运筹学下面的对策论。后来应用于经济领域。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西方经济学前沿领域的博弈论,已逐渐变为一种占主流地位的基本分析工具,人们十分重视其方法论意义。从中国的传统文化来说,经史子集弈的思想无处不在。过去曾有学者提出这样的观点,自然科学最基础的学科是数学,而社会科学的基础可以是博弈论。我们不能说它完全正确,但是至少应该承认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从广义的角度看,传播应用学派的传播模式研究,实际上相当于博弈模型。在我国较为流行的英国人丹尼斯・麦奎尔、瑞典人斯文・温德尔合著的《大众传播模式论》中,许多传播模型十分典型地体现出这种情况。该书第一版介绍了35个传播模式,第二版介绍了66个传播模式。除了个别早期线性模式外,在控制论的反馈概念出现之后,传播模式越往后越具有博弈的性质,甚至可以这样说。研究当代传播模式离开了博弈的思维,其研究是存在欠缺的,虽然其模式可能并不能完完全全解决实际中的所有问题。

理论建构意义。新闻学、传播学以及中国化的新闻传播学,从它们的发生与发展的历史来看,是建立在众多人文社会科学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日益融合的时代,在需要破除自然与社会科学鸿沟的时代,谁也不能断然否定新闻传播学领域可以不要博弈论的参与。作为与社会实践互动频繁、联系紧密的社会科学之一的新闻传播学,从来不存在其他学科的不可逾越的障碍。

日常生活中的博弈例10

一、运用博弈论研究检验检疫问题的意义和重要性

中国的检验检疫工作在新中国发展中有着相当长的历史。伴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壮大,外向经济的发展,检验检疫事业也蓬勃发展起来,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现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检验检疫相关法律制度,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法规、条例等。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有着目的性极强的立法宗旨,内容是:“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在检验检疫工作实施过程中,将涉及到国与国之间、贸易关系人之间、检验方和被检验方之间等各方面的关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检验检疫是以国与国之间(包括与港澳台地区)的商品交换为前提,有国与国之间的商品交换才有检验检疫工作的存在;其二,在国与国之间的商品交换表现为货物贸易关系时,检验检疫工作是体现国家利益的管理行为;其三,检验检疫工作是涉及国际经济贸易的活动,需要遵循国家参加的国际条例、协定中确定的规则,就是说无论立法还是执法都是有章可循的;其四,检验检疫工作必须制度化、规范化,在完整的法律体系下,将检验检疫的对象、体制、标准程序、方法确定下来,作为检验检疫工作的依据。正因为有这些关系各方的存在、规则的存在、应对策略的存在、贸易结果的存在,使博弈理论在检验检疫工作中有着极大的施展空间;也正因为检验检疫工作在国家安全,尤其在国家经济安全中的重要地位,从而凸现出研究其弈问题的重要性。

二、博弈论的定义与分类

博弈有一个非技术性的定义,就是:博弈即一些个人、队组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各自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博弈必须具有以下特征。

1、规则。规定游戏的参加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按怎样的次序做,什么时候结束游戏和一旦参加者犯规将受怎样的处罚等。

2、结果。如一方赢,一方输,平局或参加者各有所得等,而且结果常能用正或负的数值来表示,或能按照一定的规则折算成数值。

3、策略。策略至关重要,游戏者不同的策略选择常会带来不同的游戏结果。

4、利益。策略和利益有相互依存性,即每个游戏者所得结果的好坏,不仅取决自身的策略选择,也取决于其它参加者的策略选择。

博弈的定义有以下内容:博弈的参加者(Players),通常被称为博弈方;各博弈方各自可选择的全部策略(Strategies)或行为(Actions)的集合;博弈的次序(Orders),次序不同一般就是不同的博弈,即使博弈的其他方面都相同;博弈方的得益(Payoffs)。博弈中的哪些可能结果的量化数值,称为各博弈方在相应情况下的“得益”。规定一个博弈必须对得益作出规定,得益可以是正值,也可以是负值,它们是分析博弈模型的标准和基础。

以上四个方面是定义一个博弈时必须首先设定的,确立了上述四个方面就确定了一个博弈。

博弈的结构和分类是多方面的。其实博弈结构每个方面的特征都可以作为博弈分类的依据。如根据博弈方的数量,可分为单人博弈、两人博弈和多人博弈;根据博弈方策略的数量,可分为有限博弈和无限博弈;根据得益情况,可分为零和博弈、常和博弈及变和博弈;根据博弈过程,可分为静态博弈、动态博弈和重复博弈;根据信息结构,可分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以及完美信息动态博弈和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最后,还可以根据博弈方的理性和行为逻辑差别,分为完全理性博弈和有限理性博弈,非合作博弈和合作博弈。当然上述各种博弈分类相互之间都是交叉的,并不存在严格的层次关系。最值得一提的有两方面博弈:一是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我们将各博弈方完全了解所有博弈方各种情况下得益的博弈称为“完全信息(Complete Information)博弈”,而将至少部分博弈方不完全了解其他博弈方得益情况的博弈称为“不完全信息(Incomplete Information)博弈”;二是动态博弈中在轮到行为时对博弈的进程完全了解的博弈方,称为具有“完美信息”(Perfect information)的博弈方,如果动态博弈的所有博弈方都有完美信息,则自然是“完美信息的动态博弈”。动态博弈中轮到行为的博弈方不完全了解此前全部博弈进程时,称为具有“不完美信息”(Imperfect information)的博弈方,有这种博弈方的动态博弈则称为“不完美信息的动态博弈”。

三、博弈论与部分检验检疫工作的关联性研究

博弈论可以揭示众多经济问题的内在规律和根源,帮助人们分析经济关系,认识经济现象,评判经济效益,指导人们进行科学的经济决策活动。无论对企业等实际经济部门的经营,还是对政府的管理和政策制定,博弈论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中国的检验检疫工作中的博弈问题无处不在,不胜数举。在我们日常的行为上,也经常不经意地运用了部分博弈论的理论和方法。现我们仅仅想通过检验检疫工作中目前比较常见的三种行为和问题分别与博弈论的关联性进行研究,揭示出其内在的博弈论知识,用其理论来分析它,更好地指导我们今后的工作。

1、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工作――不对称信息下的不完全但完美信息的静态博弈。所谓不对称信息,就是检验方和被检验方对商品质量的好坏,双方拥有的信息量是不同的。检验检疫部门作为检验方,在没有抽检之前,对该批货物的总体质量并不知道;而作为货物拥有人的被检验方有时是心中有数的,出口商或进口商对自己货物的有利声明信息是无法有效传递给检验方的。也就是说,货物拥有人对自己商品质量是好的承诺,检验方不是完全相信的。一旦商品通过检验后,合格与否,作为检验方对货物拥有人的得益并不了解。无论是检验方还是被检验方,对检验标准、抽样方法和结果判断的依据等公共信息都是了解的,也就是说双方对整个博弈的进程是完全了解的,双方都是拥有“完美信息”的博弈方。值得注意的是双方的策略看似是有先后次序,但实际上是同时做出的,产品一旦交付检验,商品的品质是不容改变的,而且检验方法和标准也是同时做出的。相对于不同的商品批次,方法和标准是相对稳定的,如水产品、农产品、机电产品等都有各自的标准和方法。双方的得益矩阵如下图:

从得益矩阵中可以看出,检验方的得益变化范围比被检验方的得益变化范围要大,尤其是在检验方用不正确的标准和方法对不合格的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时,所得到的判定结果对检验方造成的潜在风险最大,因此得益最小。同时可以看出,检验方只要采用了正确的标准和方法,无论商品的质量好坏,对检验方都不可能造成伤害,因此得益最大。另外,被检验方一旦提供的商品质量不合格,无论检验方的方法正确与否,他的得益都是最小的,风险一直会伴随着他们。

从上可以对我们有以下两点启发:

(1)检验过程中,检验方采用检验方法和标准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检验方的利益。因此,提高检测水平,制定正确的方法对检验检疫部门是极其重要的。

(2)进出口商品的拥有者,应力把产品质量关,检验方技术的好坏并不能提高他们的得益,即使未能用正确的方法检验出质量问题,产品潜在的质量风险,仍然没有得到释放。

2、出口产品的电子监管――对称信息下的完全且完美信息的重复博弈。随着检验检疫工作的电子化过程不断向前推进,电子监管的实施对老的检验模式的改革提供了新课题,其很大程度上规范了检验检疫行为,提高了检验检疫效率,加快了通关速度,服务了外贸事业。

检验检疫机构通过电子监管系统下达生产批相关产品的数据和信息采集指令,出口企业通过企业端软件“前置”的电子化抽样,抽样规则和局端规则库有针对性地指向政府所关心的数据。也就是说,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是与政府规划匹配的,因此企业可以大大降低企业产品的不合格率。对于不合格的相关产品,企业可以有的放矢地纠偏、纠错,从而提高生产效率。

电子监管系统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检验检疫工作的“前推后移”,加强了政府对相关企业生产过程数据的监管,把政府对企业成品检验检疫作为合格评定和判定的旧模式转变为对源头和生产过程中相关质量数据的把关的新模式。

从博弈论的观点来看,电子监管解决了代表政府职能的检验方和被检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博弈从不完美信息状态下走向完美信息。我们刚研究的完美信息与否是对博弈进程的了解与否,在电子监管过程中、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数据信息,博弈双方是实时得到了,并且电子监管是一个不停地对产品生产和产品质量进行判断的过程。如果把每一次对获取的信息进行的判断过程看作一个子博弈的话,长期的电子监管是一个典型的重复博弈。被检验方可以根据每个判断(Yes or No)来调整他们下一个子博弈的策略。由于博弈方能够意识到博弈会重复进行,因此必须考虑到长期利益关系,所以博弈方的行为就可能表现出来一次性博弈不同的特点。博弈方会牺牲短期利益来追求长期利益。从弗里德曼1971年提出的无限次重复博弈的民间定理的表述上可以看出这一点:

设G是一个完全信息的静态博弈,用(e1,...,en)记G的纳什均衡的得益,用(x1,...,xn)表示G的任意可实现得益,如果xi>ei,对任意博弈方i都成立,而δ足够接近1,那么无限次重复博弈G(∞,δ)中一定存在一个子博弈完美的纳什均衡,各博弈方的平均得益就是(x1,...,xn)。

通过这一定理我们可以看出,在一次性博弈和有限次重复中,都无法实现的囚徒的困境型博弈中的潜在合作利益,在无限次重复博弈的情况下是可能实现的。换句话说,通过电子监管的监管模式,可以实现在检验检疫过程当中各博弈方的得益均衡。

由上可见,政府如何采集企业的质量数据是电子监管的关键所在,企业建立、健全电子化实时采集关键质量数据的机制是电子监管有效性的保障,也是每个子博弈可以有效运行的关键。

3、绿色贸易壁垒――国与国之间完全但不完美信息的多人重复博弈。绿色贸易壁垒是指以保护有限的自然资源,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通过蓄意制定苛刻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国外的产品所采取的一系列贸易限制手段和措施。绿色贸易壁垒不是一种简单偶然的现象,它的出现有其复杂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产生绿色贸易壁垒的根本原因来自各国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保护本国国内市场的动机。环境问题的全球化、社会化是绿色贸易壁垒产生的重要条件。

绿色贸易壁垒从表面来看是国与国之间在非贸易技术性措施之间的博弈,而实质上是各国通过各自的检验检疫部门利用各种法规和技术手段作为策略而进行的一种博弈。从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能和相关法律的立法宗旨不难看出这点。检验检疫部门既是自身绿色贸易壁垒的制定者,又是国外绿色壁垒的应对者。

绿色贸易壁垒有着其独特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有时可以看作博弈本身,有时也可能以“策略”的方式表现出来。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1)绿色关税和市场组成。例如,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规定,所有在美国出售的鱼类都须来自经美方确认的未受污染的水域。

(2)绿色技术标准。经济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它们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来限制国外商品的进入。

(3)绿色环境标志。如德国的“蓝色天使”、日本的“生态标志”、欧盟的“欧洲环保标志”、加拿大的“环境选择”标志等。

(4)绿色包装制度。

(5)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检验和检疫措施包括:检疫和检验的法律法规、法令、规定及要求。

(6)绿色补贴。

从上不难看出其表现形式绝大部分与检验检疫工作有关,甚至就是检验检疫工作本身。

用博弈论来分析,这些法律、法规及其强制性技术标准就是国与国博弈中的策略,在检验检疫的具体工作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量;陶瓷产品的含铅量;皮革中的PCP残留量;烟草中的有机氯含量;机电产品玩具的安全性指标;汽油的含铅量指标;汽车排放标准;包装材料的可回收性指标;纺织品染料指标;保护臭氧层的受控制物质,如冰箱、空调、泡沫及发胶等。现在又出现了日本肯定列表,欧盟WEEE、Rohs指令,化学品分类等。

由于绿色贸易壁垒保护措施具有不确定性和可塑性,在短期之间,虽然很多专家学者研究应对措施,我们仍然对其知之不深;并且过渡期短,应视作不完美信息,即对“进程”和“过程”的不完全了解。但一旦采取了此技术措施,对我国外贸的影响是可以推算出来的。即对博弈的得益是了解的,所以是完全信息博弈。例如有关国家的环境标准制度,这一项将使中国减少40亿美元的创汇;国际保护臭氧公约,将使中国近50亿美元的产品出口受影响。

国与国之间由于经济发展与技术水平的不同,提出了不同绿色壁垒的策略,使我国在与不同的国家进行贸易活动中出现了多个博弈方。由于策略的层出不穷,我们针对不同的子博弈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因此是重复博弈。要想根本性解决这个问题,实质上就是想方设法使双方得益达到均衡。从中看出我们的很多工作在理论上得到了解释,并能指导我们今后在绿色贸易壁垒博弈中的策略。

研究绿色壁垒的博弈问题,我们得到了以下几个观点:

一是应深入研究国外技术标准,把不完美信息变成完美信息,因为过程信息的完美程序直接影响得益的结果;

二是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技术标准,把对方拖入一个新的博弈,来影响相关联的子博弈,让得益达到新的均衡;

三是在对方策略出现之前,有计划地分析信息,使已分策略的出现更合理化,更有预见性,使信息的完美性具有前瞻性。

总之,博弈论作为一种理论,离不开实践的土壤。检验检疫工作中有如此多的博弈问题,深入研究其理论,将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着不可替代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 谢识予:经济博弈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1。

[2]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