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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业市场调查模板(10篇)

时间:2023-09-06 17:20:33

医疗行业市场调查

医疗行业市场调查例1

本专业调研采取问卷调查法和访谈调研法,两年间,我们对30余家企业进行了走访,这些企业主要集中于珠江三角洲,有5家以上属外省医疗器械企业驻广州分公司或办事处.在所有被调查企业中,医疗器械贸易公司共15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共12家、医疗器械连锁企业共3家;在第65届、66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上,我们分别抽样发放了调查问卷90份,84份。以2012年4月第66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问卷为基础,本次问卷收回有效卷62份,共涉及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百康立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倍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希马特识别系统有限公司、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戴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大连欧姆龙有限公司、广州纽康医疗用品公司等62家医疗器械行业企业,涵盖医疗器械生产商、商、连锁终端等产业链上各环节企业,在企业类型中,占据主要份额的是民营企业,占87.10%,国营企业占8.06%,外资企业占4.84%。

企业对医疗器械市场营销人才需求情况

调查中我们主要关注的问题是:企业对于高职层次的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所适合的岗位的偏好情况;医疗器械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的知识、技能、素质的要求;企业认为合适的医疗器械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专业知识偏好;学生学习中需要了解的主要医疗器械产品类型;职业技能证书及职业资格偏好;企业目前对医疗器械营销专业毕业生的人才需求情况等。调查数据显示:将近28%的用人单位认为医疗器械市场营销高职毕业生主要用于产品销售工作,而两类销售工作中,又以医院销售为主,这与当前医疗器械产品分销渠道现状相符合,即目前医疗器械销售对象还是以医院直销为主,渠道分销、药店、医疗器械直营店、网络销售为辅。结合多家企业访谈数据,在具体岗位需求上,我们得出的结论是:排在第一的是医疗器械销售岗位,其后依次为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医疗器械市场策划、医疗器械产品培训、医疗器械客服及售后服务、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医疗器械门店销售及管理等岗位。

对于高职层次的医疗器械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的知识、技能、素质的要求,调查结果从高到底依次为:沟通谈判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及商务礼仪、团队合作能力、人际关系拓展能力、专业知识结构、市场拓展能力、执行能力、情绪调节及控制能力、个人诚信等。可见,在专业知识基础之上,企业更加关注于毕业生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及商务礼仪、团队合作、人际关系开发等能力,这些良好的职业素质必须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过程中加以重点培养与灌输。

企业认为合适的医疗器械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专业知识偏好问题上,排在前八位的依次是市场营销专业知识、产品购销存知识、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产品知识、质量管理知识、客户管理知识产品维护与保养知识。

在调查企业对毕业生需要了解的主要医疗器械产品类型这一问题上,调查结果排序为:医用电子仪器、放射影像设备、超声诊断设备、医用检验分析仪器、器械耗材类产品、手术室设备、医用光学仪器设备、医学影像及传输设备、洗胃机及体外冲击波碎石机等、物理治疗设备、齿科设备、体外诊断设备。需要说明的是有问卷补充说明学生在专业学习中需要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和营销知识就行,而对具体产品的掌握重要性程度不高,因为企业会对学生入职时进行专门的培训。

在对医疗器械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必须获取的对口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证书类型上,对于医疗器械营销专业毕业生而言,大部分企业(74%)要求学生具备医疗器械购销员技能证书,另外,可以考虑在营销专业学生中开设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员资格证(经营管理方向)。

在企业对毕业生学历需求上,目前企业需求最大的是大专(高职)层次,占53.85%;其次为本科层次,占41.54%,中专及高中学历人员逐渐减少。

在企业目前对医疗器械营销专业毕业生的人才需求情况调查中,得出的统计信息为在62家企业中,目前有明确需求的为22家,占总数的35.48%,其中,有迫切需求的为9家,占14.52%;有潜在需求的17家,占总数的27.42%。企业目前或将来有需求的共占总抽样数的62.9%,说明随着行业企业的发展,企业对医疗器械营销专业毕业生的需求量增加。

市场调研数据对高职医械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与帮助

以上调查结果说明,随着医疗器械行业的迅速发展,快速增长的产业环境对医疗器械市场营销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有关医疗器械行业供给总量及速率分析指出,医疗器械行业近几年发展迅速,行业供给能力逐年提高,从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经济类型转变以及社会人群结构等因素方面分析,市场医疗企业行业环境改善,行业产值迅速增长,现阶段,特别是中小型、高科技型民营医疗器械企业的增长,使市场对医疗器械营销人才的需求迅速增长。

调研表明,目前行业企业对医疗器械市场销售岗位工作需要最大,其中又以医院销售为主,这与当前医疗器械产品分销渠道现状相符合,即目前医疗器械销售对象还是以医院直销为主,渠道分销、药店、医疗器械直营店、网络销售为辅。医疗器械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在这两个工作岗位上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就业前景,特别是随着我国医改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以及社会经济结构转型等因素,医疗器械销售渠道、连锁终端获得了迅速发展,这将大大促进医疗器械销售岗位人员的需求量。其它如医疗器械市场调查、市场开发、售后服务、客户培训、客户开拓比例相当,而团队管理、产品宣讲的比例较低。在课程设置体系中,我们必须将以上这些岗位作为专业培养岗位目标,进一步分析各岗位诉求,开设相应的课程。

市场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职业素养要求越来越高,加强职业素养培养体系,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是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的一项重点内容,在课程设置中,加强如沟通谈判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及商务礼仪、团队合作能力、人际关系拓展能力、专业知识结构、市场拓展能力、执行能力、情绪调节及控制能力等,通过这些素质培养,切实提高学生各种职业素养与能力。

开设相应医疗器械专业基础课以及医疗器械产品品类相关的课程,加强学生对医疗器械行业、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知识以及专业知识的学习,使学生初步掌握医用电子仪器、放射影像设备、超声诊断设备、医用检验分析仪器、器械耗材等知识。

加强与行业企业横向合作办学,聘请企业专家参与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等,邀请专家进校为本专业学生授课,广泛开展本专业工学结合,开发校企双主体办学模式,订单班培养模式等,提高学生实践经验,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与就业能力。

最后,我们结合专家访谈、问卷调查及企业走访了解了各岗位(群)的主要工作职责、具体工作任务、专项工作能力、所需专业知识、职业素养等相应特征与相关要求。调查结果显示,对于不同的医械营销相关岗位来说,其承担的主要工作职责存在明显差别,其完成与承担的职业功能也明显不同,具体工作任务、专项能力也存在较大差异,所需知识也有所侧重,但作为医疗器械营销、销售岗位群来说,所需的知识、技能结构能结合成统一岗位群结构。在访谈中,几乎所有企业高层、专家都强调职业素养对一个优秀员工的重要性,因此,在构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培养体系的过程中,我们不仅必须加强对医疗器械专业理论课程以及营销专业课程的学习,还必须切实加强学生职业素养能力的训练与提高。

(作者单位: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作者简介】李叶红(1974一),男,汉族,湖南武冈人,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讲师、经济师、硕士,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李毅彩(1978-),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教师,讲师。

[1]谢尧生.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人才需求凋查报告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04

医疗行业市场调查例2

一、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xx年经营情况

我市目前正在生产的医疗器械企业共有16家。其中三类器械生产企业2家,二类生产企业12家,一类生产企业2家。截止到20xx年7月1日,我市医疗器械零售企业一共是436家。20xx年的经营情况见下表。

表1 **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xx年经营情况

销售收入(万元)

利税(万元)

利润(万元)

07年1-12月

06年同期

增长率(%)

07年1-12月

06年同期

增长率(%)

07年1-12月

06年同期

增长率(%)

4784.34

3767.52

47.77

215.58

151.63

72.81

181.03

124.16

228.3

2、20xx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发展情况

与20xx年相比,20xx年,我市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万元的医疗器械大型经营企业数量有所增加,但总数量不多。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仍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主营业务趋向于单一化。经营范围往往包涵较广,但实际经营过程中倾向于某一类产品的专营,比如三类的植入器材和人工器官,二类的口腔科设备及器具等。20xx年,我市新增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6家,二类零售企业40家,主要经营品种都比较单一,规模不大,市场份额有限。

3、器械零售企业在乡镇、村覆盖情况:

我市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全市目前有零售企业436家,已基本覆盖乡、镇、村。特别是乡镇器械经营企业和零售药店相结合,货源供应充分,完全能满足当地供求。

二、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经营人员素质问题。

医疗器械行业对从业人员有特殊的要求,但从目前调研情况来看,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与国家当前对医疗行业要求相差甚远,我市很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缺少专业质量管理人员、维修人员,企业营销人员对器械基本知识也不够熟悉,从业人员总体素质偏低。突出表现在企业法人及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对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以及基本业务知识了解掌握程度较低,尤其是企业法人和负责人,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对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管理不重视,自身不学习,内部不培训。

2、企业随意增加变更人员和超范围经营。

新办器械经营企业刚开始人员配备较少,随着经营活动的发展,时间一长,企业的法人、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等关键岗位人员随意增加或变动,却不到药监部门履行相应增加或变更手续,造成企业实际人员与申办许可证时的人员档案严重不符。同时,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超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规定范围违法经营现象较为严重。伴随着企业业务的发展,出现了这种情况:企业能和客户谈成什么就做什么,什么能赚钱就做什么,导致部分医疗器械企业超范围经营。

3、部分企业申办许可证,无经营活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属于项前置审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先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才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但实际上,由于经营企业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实行低收费办理,办理过程中,只收取办证工本费10元,导致一部分企业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先办一个《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其是否真正经营,则是看以后的情况再说;甚至还有的企业只拿着一个《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未去工商部们申办《营业执照》,等有生意再说。在我局的监督检查中,全市43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中,目前发现有部分企业无经营活动。这样就导致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滞留在一部分企业中,缺乏监管及退出机制。

4、质量管理人员 形同虚设。

按照《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验收审查标准》要求,器械企业必须设有取得医学、药学、机械、电子等相关学历的质量管理人,并要求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必须在职在岗。日常检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实际不在岗,有的临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来企业应付检查,有的则强调各种理由,推脱责任。但目前现行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没有明确的处罚要求。

5、部分器械企业经营面积、仓库面积擅自降低缩水。

我市目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销售对象主要是各级的医疗机构,企业大多采取上门推销的服务模式。这样对企业而言,固定的经营地址和库房对企业似乎形同虚设。因此,有部分企业在办理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后,立即退掉部分或全部经营房屋或库房,或者有的企业将大的经营地改换成小的办公地点。我局日常监管或监督检查时发现部分器械经营企业存在面积萎缩,按原址无法查询,联系电话变为空号等等问题。以前验收合格的经营面积后来居然严重缩水,有的甚至将经营场所或仓库改作他用。

6、部分企业无库存产品,难以有效监管。

有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根据医疗机构采购要求,直接向生产厂家或外地经营企业订货后送往医疗机构,其本身无产品库存。企业的产品质量验收记录也不登记,产品及供应商资质不全,导致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产品的合法性难以判断。导致违法违规行为难查处。还有一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异地设置仓库,当地监管部门对其经营行为难监督,违法难发现。

三、监管对策

只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才能解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1、提高认识,扩大宣传,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为提高器械经营企业的管理能力,药监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促使相关涉械人员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自觉做到依法经营。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法制氛围。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仅要重视岗前培训,也要强调日常管理中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相关人员的法规意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技能。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器械法律法规,为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对培训人员进行严格考试,避免培训流于形式,让从业人员真正掌握医疗器械管理基本规定,提高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

2、严厉查处器械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退出淘汰机制。

目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经营行为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并没有明确要求建立强制注销的退出机制。建议监管部门在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对多次出现违规行为以及软硬件条件多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建立强制注销退出机制,逐步淘汰不规范企业,同时逐步提高经营企业的门槛。这样既有利于净化医疗器械市场,又有利于规范企业的发展。

3、将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在职在岗情况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现行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不在职在岗问题没有做出明确的强制要求和处罚。有鉴于此,药监部门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将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在职在岗情况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内容,连续两次或几次以上检查时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的企业将纳入黑名单。

4、严把器械经营企业准入标准,从源头控制提高企业开办条件。

目前,**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是依照《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在设施设备、机构、培训、人员、管理制度与记录,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档案、经营场所与储存条件方面做了明确规定。药监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管理,确保企业开办验收时候软硬件条件的具备,从源头上把准器械经营企业的准入关。在企业申请开办时,要求企业必须与质量管理人员签订劳动部门认可的合同,从源头上控制住质量管理人员形同虚设的问题。

5、建立经营器械诚信档案管理机制,提高监管效能。结合诚信考评和年终安全分类等级,对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划分不同管理类别。对诚信意识差、安全风险大的单位,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对诚信守法、安全风险低的企业,减少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同时,建立卫生、医院与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机制,真正把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纳入监管视线,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6、药监部门要完善医疗器械法规体系,规范医疗器械流通行为。

医疗器械经营与药品经营相比较,有着明显的不同。药品经营以门市经营为主要经营方式,而大多数医疗器械公司一般是带着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的一些资质,拿着各种医疗器械的样品甚至图片到各医疗机构上门推销谈妥品种和价格后再提供实物。这种经营模式就要求药监部门制定出一整套适应医疗器械经营规律的监督体系来对应。为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监管部门应完善相关法规,对保证医疗器械安全的主要制度、记录、票据及采购、销售、运输、管理等内容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杜绝挂靠经营、串货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尤其要对基层医疗器械的物流配送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医疗器械物流配送的登记、限制制度,杜绝违法经营行为。同时针对不断暴露出的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使监管人员在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规律下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规律及存在的问题要经常进行研究探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从而确保将依法监管落到实处。

医疗行业市场调查例3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活动,规范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取缔无证行医。

(二)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开展的诊疗项目、人员资质进行全部清查。

(三)建立、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经常性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

1、医疗机构有无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有无使用过期、失效或伪造、涂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

2、医疗机构有无聘用非卫技人员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

3、医疗机构有无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执业的行为。

(二)坚决取缔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执业的“黑医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质的游医、假医及药店

坐堂行医等非法行医行为。

(三)对全区乡镇(中心)卫生院、个体诊所、私营医院等督查率达100%;

三、组织领导

(一)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各行动小组负责对辖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协调辖区乡镇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乡镇要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乡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小组负责对乡镇非法行医情况及时上报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2月29日前)。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组织人员调查摸底,系统的对各自辖区内非法行医自查,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3月1日-2014年5月30日)。区卫生监督所要针对各地摸底清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认真组织落实整治行动工作,认真严肃地进行突击整治,该立案的立即立案,该查处的坚决查处,切实履行好监督执法职能。各乡镇医院防保所自3月1日开始,要及时将有关违法行医信息上报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规范长效管理阶段(6月1日~7月中旬):各医疗单位按照《区卫生局关于强化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确定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医疗市场长效监管工作,及时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总结阶段(7月下旬):认真做好工作总结,确保案件查处到位,震慑各类违法行为,净化我区的医疗市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当前,严重威胁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行为仍有发生,医疗市场秩序亟待规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医疗行业市场调查例4

加强动物诊疗活动管理,严厉打击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违法从业行为,规范动物诊疗市场秩序,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时间

2015 年4 月15 日至10 月15 日(为期6 个月)。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针对近两年动物诊疗机构管理以及兽用处方药制度推进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城市动物诊疗机构、乡村动物诊疗市场以及兽药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一)城市动物诊疗机构

1. 无证营业、无证行医问题。重点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是否存在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擅自营业、或者已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但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情况;兽医人员是否存在无证行医、超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情况;是否存在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动物诊疗许可证、兽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

2. 无害化处理问题。重点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是否与专业机构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协议,并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医疗废弃物和诊疗废水。

3. 年度报告问题。重点检查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是否按规定报告年度动物诊疗活动情况。

4. 注册与备案问题。重点检查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和动物诊疗辅助活动的人员是否主动向注册机关申请注册或者备案;注册机关是否按照《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兽医注册或者备案审核。

(二)乡村动物诊疗市场

1. 无证营业、无证行医问题。重点检查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单位是否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使用兽用处方药的兽医从业人员(主要包括个体动物诊疗人员以及动物诊疗机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兽药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兽医技术人员等)是否取得乡村兽医登记证、兽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2. 诊疗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乡村兽医是否超出《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范围使用兽用处方药,是否如实记录用药清况;是否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乡村兽医是否有固定的从业场所和必要的兽医器械。

(三)兽药经营场所

重点检查兽药经营者是否存在擅自聘用执业兽医或非执业兽医坐堂行医、开具处方的行为;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张贴“兽用处方药必须凭兽医处方购买”的提示语;是否对兽医处方笺或乡村兽医登记证进行查验,并单独建立兽用处方药的购销记录。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15 日-5 月15 日) 各省兽医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讲解,推进执业兽医注册、乡村兽医登记以及动物诊疗机构许可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5 月16 日-8 月15 日) 各地组织开展乡村动物诊疗市场摸底调查,集中开展城市动物诊疗机构、乡村动物诊疗市场以及兽药经营场所专项检查,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机构和人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深入巩固阶段(8 月16 日-9 月15 日) 督促整改落实,巩固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深入持续打击非法诊疗行为,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市场秩序。

(四)重点抽查阶段(9 月16 日-10 月15 日)农业部派出检查组对有关省份进行重点抽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具体责任。强化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明确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努力为动物诊疗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集中曝光非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典型案例,营造严厉打击的声势。要不断完善动物诊疗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动物诊疗纠纷调处机制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加快培育地方兽医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兽医维权、会员服务、继续教育、职业道德以及诊疗纠纷处置中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动物诊疗机构依法在兽医公共服务中发挥作用

医疗行业市场调查例5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4)01-0008-04

市场营销学理论诞生于19世纪末的美国,是从经济学分化出来的一门独立学科。随着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的实际需要,市场营销学知识已逐渐渗透到医疗器械学科之中,形成一门专业性的市场营销分支学科,是一门内容涉及生物医学工程学、哲学、数学、经济学、管理学、行为科学等学科的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它将伴随着世界范围内医疗器械经济发展与企业经营管理而出现的机会与优势而产生和发展,并且有着在社会生活、经济生活、医疗卫生行业、个人或家庭广泛的服务利用的需求,必将成为本世纪发展最快的管理学科之一。

一、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课程历史沿革

戚鹏等人认为,“教材建设工作在实践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是教材内容、创新性的滞后,教材建设与教学改革实践相脱离,教材重复建设严重,缺乏对教材编写质量的监控”[1]。就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来讲,起步较晚,1978年改革开放后,才开始从国外引进市场营销学编著、杂志和国外学者讲课的内容译稿。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更是黑洞,开设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课程的高校只是近十年来的事,且并不多见.即使开设此课程的高校也没有教材,所用教材几乎都是教师自编,湖北科技学院与国内多数高校一样,采用自编自用教材。2011年7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医疗器械营销实务》十二五规划教材,供高职高专医疗器械类专业用,可视为教育史上第一部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教材,它只为今后教材建设提供最初的式样和铺垫,也能为编著出版一部供医疗器械类专业使用的《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优质教材提供研究基础。

二、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课程内容体系的构架

(一)课程内容目标与体系设计

医疗器械市场营销课程内容总体设计,在“管用、够用、实用”的整体设计指导思想和“边教学、边探索、边选材、边优化”的内容建设原则的影响下,探索医疗器械市场营销课程内容,本着以营销理论为主干线,融洽医疗器械知识特点,在市场领域中形成专业性营销学分支学科,突出以医疗器械市场营销目标、任务为中心组织选择教学内容,以医疗器械营销对象为载体而设计营销知识点,达到以点带面,把握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匹配、实践知识与岗位技术匹配、营销知识与管理能力匹配的关联性,并充分考虑职业教育对理论知识学习的需要,融合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对营销知识、技能的要求,完善课程内容构建体系。

(二)课程性质定位与适用专业

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课程内容探索,实质是课程性质的择向。作为非营销类专业或医疗器械类专业使用,在其使用策略选择方面,它针对不同学科或专业来说,可以是一专业基础课,也可以是一专业的主干课;从另一个角度上讲,可以作为医疗器械营销或其他专业的必修课程,也可以成为选修课。当然,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作为新学科、新课程的面世,依内容体系的整体设计,其课程性质应定论为是一门具有系统理论知识与技能的综合性、应用性学科。适应什么专业用?课程性质的定位已阐明,它主要适用于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专业、医疗器械制造与维修(维护)专业,药剂设备制造与维修(维护)专业、医学影像设备与管理专业、眼视光学专业使用;也可供医疗器械营销专业、药学营销专业及从事市场营销或销售管理人员参考。

(三)课程范畴教学要求与学时

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是一门建立在经济科学、行为科学、现代管理理论基础之上的应用学科,具有综合性、实践性特点,属于管理学科范畴。课程教学基本要求,采用课堂讲授、案例分析与讨论等教学方法与手段相结合,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方法,牢固树立以顾客为中心的医疗器械市场营销观念,培养学生应用医疗器械市场营销知识解决企业营销问题的基本能力,为学生毕业后能较好地适应医疗器械市场营销管理工作的需要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于学时分配,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的先修课程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经济学原理等课程,明确了这些课程,有了这些课程的知识,其营销学的学时配量也就有了基础和方向目标,一般要求是按其在专业课程体系中所占地位与实际需要而分配学时数,其课时量策划,医疗器械类本科专业必修课配量48学时,专科类专业以36学时为宜;如果作为本科专业选修课来开设,学时分配宜36学时为度;公共选修课就不用分专业,教学形式可多样化,分配18学时左右,当然这都是个商榷的课时量,仅是个参考的标准。

(四)课程内容体系的架构

四年多来医疗器械市场营销课的教学实践,探索课程内容与结构体系,以总结性概括出适合理工医类专业特点,体现出医疗器械行业开发生产、营销管理的思想方法,针对医疗器械类专业的差异,已将基本内容的精选与结构框架设计分为10个主体模块部分,并在每个模块后备用中英对照的关键词、模块思考题、典型案例与思考分析,以助知识认知、识记与保持,达到理解、掌握与应用知识、技能的目的。

1.医疗器械市场营销概述。(1)目标与要求:了解市场营销的基本概念,营销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与阶段特征、内涵及其外延,市场营销学的性质、研究对象和方法;掌握医疗器械营销的含义、内容,熟悉医疗器械营销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关系、医疗器械营销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研究医疗器械营销学的意义。(2)教学内容:市场与市场营销概念,市场营销学的产生和发展,市场营销学的性质、研究对象和方法,医疗器械营销的含义、内容与范围,医疗器械营销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关系,医疗器械营销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2.医疗器械市场营销环境。(1)目标与要求:了解市场营销环境对市场营销活动的影响,环境和企业营销行为的关系、市场营销环境的分析方法,掌握市场营销环境的概念、微观环境和宏观环境的主要构成,应用分析、评价市场机会与环境威胁的基本方法,分析企业面对市场营销环境变化所应采取的对策,熟练掌握营销环境的分析方法及其应用。(2)教学内容:医疗器械市场营销环境概念和特点,医疗器械市场宏观环境分析,医疗器械市场微观环境分析,医疗器械企业内外环境SWOT分析。

3.医疗器械市场购买行为分析。(1)目标与要求:了解消费者市场的含义、特点以及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主要因素,掌握消费者购买一般行为模式和决策过程,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因素及其作用机理;学会运用消费者购买行为理论分析中国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类型及其特征。了解生产者市场、中间商市场和非营利组织市场的含义和基本特征,市场营销组织的演变,掌握生产者购买决策的参与者,影响生产者购买决策的主要因素和生产者购买决策过程的阶段特征,运用生产者、中间商和非营利组织的购买行为类型及其相关原理,分析中国组织市场购买行为的特殊性[2]。(2)教学内容:消费者市场的概述,医疗器械消费者市场购买行为分析及其购买决策过程,医疗器械组织市场购买行为分析。

4.医疗器械市场调查与预测。(1)目标与要求:了解医疗器械市场信息对企业法的重要性,掌握市场营销信息系统含义与构成,掌握市场营销调研与预测过程和方法、步骤;预测市场的需求,应用市场营销调研和预测结论为企业市场营销决策服务。(2)教学内容:医疗器械市场现况调查与分析,医疗器械市场需求的预测[3]。

5.医疗器械市场营销组织、计划与控制。(1)目标与要求:了解市场营销组织的演变、组织形式及其对现在和将来的事务的具体安排职能,掌握营销计划内容与实施,市场占有率的主要指标及其意义,明确计划是企业进行营销管理的重要依据,通过计划的制订与实施能够协调营销活动,掌握面向对象的营销技术,加强营销管理,从而实现营销目标;掌握营销控制,面对现在和将来,开展营销质量监控,实施营销质量评估[4]。(2)教学内容:医疗器械市场营销组织,医疗器械市场营销计划,面向个人或家庭消费者、经销商、医疗卫生机构推销医疗器械实务,医疗器械市场营销控制。

6.医疗器械目标市场营销战略。(1)目标与要求:了解市场细分、市场选择、市场定位营销战略各步骤的教学目标与要求及其联系,理解市场细分的作用和依据,应用市场细分原理和市场定位方法,处理企业目标市场营销中存在的各种问题。(2)教学内容:医疗器械市场细分,医疗器械目标市场选择,医疗器械市场定位。

7.医疗器械市场营销组合策略[5]。(1)目标与要求:了解产品的概念及其营销价值,掌握产品组合策略和产品生命周期的阶段特征及其营销策略,学会应用新产品开发过程、新产品采用与扩散过程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解决企业市场营销实践存在的各种问题;了解医疗器械定价的主要影响因素,掌握定价的一般定价方法和基本策略,学会应用价格变动的反应及价格调整原理,分析医疗器械行业的价格大战及其利弊得失;熟悉分销渠道和物流的含义及作用,掌握分销渠道选择的主要影响因素,分销渠道和物流管理,以及各类中间商的作用,并应用分销渠道理论来解决当前企业营销的现实问题。掌握促销的含义与作用,促销组合的基本内容以及各种促销方式的主要特点,理解广告的设计原则和人员推销的基本策略,公共关系和营业推广的主要活动方式,应用促销组合理论,分析中国企业促销实践中存在的问题。(2)教学内容:市场营销组合策略内涵、构成、特点与作用,医疗器械产品策略,医疗器械定价策略,医疗器械分销策略,医疗器械促销策略。

8.医疗器械招投标与融资租赁[6]。(1)目标和要求:了解医疗器械招投标、融资租赁的基本概念、形式、特点及其流程,掌握合同签约与履约的法律责任。(2)教学内容:招标、投标及其融资租赁的基本概念,经营租赁、金融租赁与融资租赁,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医疗器械招投标的种类、范围与形式,医疗器械融资租赁方案设计与实施,合同签约与履约。

9.医疗器械市场国际营销。(1)目标与要求:了解国际市场营销与国际贸易,掌握国际市场营销与国内市场营销的区别,国际市场营销环境的内容及其在国际市场营销活动中的重要作用,选择国际目标市场的基本标准,揭示和分析进入国际市场的主要方式和基本营销策略。(2)教学内容:医疗器械国际市场营销概述及其演进,国际市场营销与国际贸易、国际市场营销与国内市场营销的比较,医疗器械国际市场营销宏观环境分析,医疗器械国际市场目标选择与进入方式、关税知识,医疗器械国际市场营销组合策略与组织形式,我国医疗器械企业国际市场营销问题与对策。

10.创新理念与特色营销。(1)目标与要求:了解关系营销理论知识,掌握关系营销与传统营销的关系;掌握绿色产品市场,树立绿色营销观念,服务营销的定义、分类,服务营销组合策略,了解网络营销特点,运用网络营销策略;了解体验营销特点,学会让目标顾客观摩、聆听、尝试、试用等方式体验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让顾客实际感知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或性能。了解文化营销内涵,掌握文化营销特征。(2)教学内容:关系营销的概述及其运作;绿色营销的内涵及其特征;服务营销营销概念、分类及其服务特征,服务营销组合与质量管理;网络营销特点与运行方式;文化营销内涵及其特征,文化营销层次与功能;医疗器械体验营销的产生与发展,体验营销特点营销策略;水平营销的概念与传统营销的区别。

三、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课程内容设计的实践探索

(一)近几年课程教学实践成效

几年来,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的教学内容,在满足教学需要中选材,在不断充实内容中优化知识体系。已在2008级、2009级、2010级、2011级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专业(必修课)和2010级、2011级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专选课)的教学中,通过课程试教、试改与内容精选的程序运行中,使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课程内容优化,课程结构体系完善,积累了不少的教学经验。从理论教学上讲,仍采用课堂班级授课,辅导课是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实践教学主要途径是每年参加一次区域性或省、市大型医疗仪器、设备展览会,5―6次医疗器械市场调研、营销案例分析,也有平时的课堂案例短时讨论。

(二)多种教学方法与手段的综合运用

主要教学方法。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教学鉴于目前还没有正式出版教材,书市上典型营销案例也较少,教学参考也处于短缺状态,教学仍以课堂理论教学为主,适量结合实践教学。理论教学要求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阅读有关医疗器械市场营销案例资料。讲授要求少而精,讲重点和难点,启发引导学生自学;也可运用医疗器械典型案例进行课堂讨论式学习;实践教学要求学生参与营销多种形式的实践来提高教学质量与效果。

主用教学手段。采用讲授与自学结合,案例分析与讲堂讨论结合的方式。基本策略是课堂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借助课堂讨论、计算机模拟、情景模拟、社会实践、市场调查、营销策划、营销咨询与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学生的营销知识应用能力、营销决策能力和营销创新能力。在教学中,增加案例教学的比重,安排案例分析作业,给学生接触实际、运作分析的机会,达到实践操作的训练目的。

(三)课程考核目标与单科成绩计算法则

课程结业考核。实行试卷考核的传统模式,采用百分制计分。对于非营销学专业学生来讲,可以通过营销学理论知识的记忆、理解,加深对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课程系统性认知,体察其课程内容的整体概貌。但这方法有引导学生死记硬背书本的基本概念、难以考量出掌握知识的实际水平的缺陷。

考核成绩计算。采用闭卷考试,卷面成绩占50%;医疗器械年展会和医疗器械营销案例分析是学生实践课考核的资料与标准,成绩占30%;平时上课考勤、课堂纪律等项占20%。综合计算单科结业成绩,满分100分。

(四)课程考核命题设计

医疗器械市场营销课程是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专业开设的一门专选课、专业必修课程。课程考核试卷命题标准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同层次、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结业水平,以《课程教学进度计划》中所规定的知识内容和目标层次要求编制。试卷分大题型,以各大题学时分布与该门课程教学中所占的学时数对应,各大题考分分布以考试内容所占全卷的总分分值,体现教学时数的短长,体现知识单元在整个学科领域中的重要性。全卷知识考点涵盖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课程内容体系,符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目标的要求,并保证多数考生能够在规定考核时间内完成全部试题回答,其试题难易度、期望考试质量与实际命题目标测试要求相符合。

(五)课程内容构建质量与效果的实证分析

课程内容构建质量与效果的实证分析,其实证的内容和方式方法是多方面的,本例见证于采用课程内容选择与内容结构体系调研,课程教学考核的质量分析等手段举证比较。

1.课程内容及其结构体系实证分析。调研对象与方法,以调研开设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课程的必要性、学时数、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课程内容及其结构体系设计问卷调查表。2011年7月以来,先后通过网络调查、问卷调查、回校面谈等多样化的方式方法,向毕业生和在校生共发放调研问卷46份,实际收集有效电子版、纸质版问卷共37份,无效卷3份,有效卷回收率约占80%。

调查结果。对医疗器械类专业开设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课程的必要性回答,有19人认为很有必要开设,14人认为可以开设,4人认为没有必要开设;对开设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课时的回答,23人认为开设36学为好,10人认为54学时合适,4人认为36学时多了;对近三年开设医疗设备营销课程教学内容选择、知识含量与内容结构安排的认知,24人认为内容管用、够用、实用,13人认为内容基本上管用、实用,内容缺少不够用。

实证分析一。从教学学时看,认为36学时多了的观点认为,医疗器械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是医疗器械使用、维护与维修,做售后服务性技术工作,学点营销知识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深学;持36学时不够用的观点认为,医疗器械产业是关系人身安全与健康的“朝阳产业”发展迅猛,将会推动医疗器械营销专业人才的需求量,这个需求量就包括数量和质量,需要懂得医疗器械营销学专业知识,才能适应市场营销工作。最后的结论佐证了开设36学时比较合适,其点击36学时的人数也占多数(62%,23/37)。

实证分析二。从教学内容方面看,撇开认为内容基本管用、够用的观点而来讨论其认为内容不够用的说法。认为内容不够用是因为医疗器械行业是一个较大的支柱产业,营销学涉及的学科知识面宽阔,只有足够学时、丰富知识内容才能构成知识内容结构体系的科学性和系统的连贯性、实用性,才能更好地融入特色营销、家庭医疗保健仪器营销,体验营销知识内容。

结论,教学内容的充实性,内容知识的宽度、深度及其结构体系的科学性,是个漫长的建设与优化过程。对已持有的不同学说,可能是当时的问卷调查表没有把本专科分类设计而形成的调查自身误差,还有待以后进一步研究。

2.课程考核与考试质量实证分析[7]。在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学课程内容探索研究,以教学实践为手段,并在教学实践中选材,2010年以来,对课程内容构建质量与效果的考核,用教学测量来举证分析。以2010级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专业医疗设备营销课程结业考核为例,考核资料来源于湖北科技学院课程考试质量软件录入医疗设备营销课程结业考核分数,自动生成考核结果及其成绩分析、质量分析数据。

考核结果,本专业共有35人参加考试,最高分92分, 最低分61分,平均分75.8分,标差8.37,偏差0.12,峰度2.18,区分度 0.23。

考试成绩分析,从成绩分数段分布频数看,高分或低分的学生数相差也不远,大约处于持平,频数曲线显示中间高、两边低状态,近似于正态分布,大部分学生考试分数在均值75.8±8.37的范围内,考核结果与结论反映学生对课程知识系统掌握和理解程度。

考试质量分析,从试题总体上看,以偏度与峰度见证,偏度值为0.12,表明考试成绩的分配,属于正偏态,偏态程度属中下等。峰度值为2.18,本次考试成绩的分配曲线属于近似于正态曲线,为扁平而略带尖的顶峰度。再从区分度看,它是衡量、鉴别学生水平能力差异的指标,本次考试区分度值为 0.23,在区分范围 0.4~0.5之外的下限,表明考试质量没有较好地区分学生实际水平。

参考文献:

[1]戚鹏,邢鹏.高校教材建设工作问题及对策分析[J].高

校教育管理,2009,(4).

[2]蒋长顺,乔忠.安徽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问题及对策研

究[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11,(3).

[3]胡亚荣,金浩宇.把握企业需求提升医疗器械专业学生

就业能力[J].卫生职业教育,2012,(18).

[4]王能河.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营销能力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研究[J].中国市场,2012,(5).

[5]吴锦.浅谈药店会员制创新营销策略研究[J].价值工

程,2012,(17).

[6]金兴,乔忠,王能河.医疗器械营销实务[M].北京:人民

医疗行业市场调查例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开展医疗美容的形为。整顿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强化依法执业意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坚决有效遏制医疗美容市场所乱象。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重点查处非医疗机构开展“注射美容”、“激光美容”、“隆鼻”、“割双眼皮”等行为,运用手术、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侵入的医疗美容活动。一是对2018年至2019年全省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中被要求整改和受到行政处罚的机构进行回头看。二是及时查处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三是以投诉举报为线索,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四是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二)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督促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一是查处医疗美容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二是查处医疗机构将医疗美容科室出租、承包给本医疗机构以外的人员和机构从事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三是查处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四是查处医疗美容机构超范围执业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健康局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县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对各自区域内非法医疗美容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非法医疗美容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及时将非法行医线索、调查取证材料上报县卫计执法大队。

(三)县卫计执法大队对群众举报、巡查发现及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上报的非法医疗美容线索以及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非法医疗美容进行立案查处。

(四)局督查室对各单位非法医疗美容线索上报、查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单位工作开展不力、执法人员工作失职、有意瞒报、谎报非法医疗美容线索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上报县纪委派驻三组。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0年6月20日至7月10日)。全力部署,制定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0年7月11至7月31日)。一是要求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放在首位,按照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并按要求认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及时报告自查整改情况。二是督促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对辖区内非法医疗美容行为进行摸底排查,发现线索及时上报。三是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请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自查整改情况报送至卫计执法大队监督四科。

(三)集中行动阶段(2020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根据要求全面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加强执法,从严处罚。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快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处的案件,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按规定进行失信行为记分,将从事非法医疗美容严重失信的个人纳入非法行医信用黑名单。加强与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协会的沟通协作,强化信息通报与监管联动,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将行业自律情况作为监管的重要参考。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曝光力度,及时通报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美容科普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选择医疗美容,动员社会力量监督医疗美容市场,主动提供举报线索。

(四)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明确专人负责。请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图片以及相关监督检查文书报送至卫计执法大队监督四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是规范医疗美容行业、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大举措。要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要按照《县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常态化开展。

县卫健局成立常态化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县卫计执法大队负责医疗市场的执法人员和各乡镇卫计服务中心分管主任、负责医疗市场卫生监督的执法人员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执法活动。

医疗行业市场调查例7

一、明确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一)规范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生育药械行为。

(二)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和技术服务质量。

(三)查处生产、销售伪劣成人“性用品”行为,规范广告宣传,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使用活动。

(五)构建诚信氛围,增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生产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二)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严肃查处未经审查批准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的行为,查处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四)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五)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成人“性用品”的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擅自生产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销售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重点查处擅自出厂、销售和进口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六)查处生产和销售有质量问题并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七)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管机制。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准入、生产、经营、广告宣传、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完善相关监管体系的政策建议,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三、落实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人口计生局、*局、卫生局、福清海关、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成立福清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部门协调和对各镇街、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会议召集、人员组织、行动协调、信息交流、调查研究、汇报总结,对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局。

各镇街要着重抓好计划生育药械市场整治的宣传工作和排查工作,配合开展整治行动。

各有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职责分工是:

(一)市人口计生局:负责起草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做好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协调并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并负责向市政府及福州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度,向社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组织开展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科普活动;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计划生育药械的采购制度;对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计划生育药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整顿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情况,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使用终止妊娠、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查处将国家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有偿销售的行为,检查免费调拨避孕药具的计划制定及执行情况、调入避孕药具的建帐、入库、库存、质检、发放情况。核对药具仓库的库存数量,检查入库、出库、报损等各项手续是否完备,有关凭证是否真实、有效。会同有关部门,核查辖区内的药械市场有无免费避孕药具有偿出售情况。

(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无《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计划生育药品、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查处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计划生育器械的行为以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查处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查处不具备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超范围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以及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的行为;查处违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无证经营宫内节育器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加强、宫内节育器、米非司酮片等重点品种的监管。配合工商部门查处虚假违法的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

(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计划生育药械产品(橡胶)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未经认证擅自出厂橡胶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销售无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橡胶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买卖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或者认证证书的违法行为。

(四)市卫生局:依法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和无相应执业资格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加强对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全市医疗机构使用计划生育药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健全完善计划生育药械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结合“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规范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市人口计生局配合)

(五)市工商局: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凡申请从事计划生育药械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必须提交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并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方可核发营业执照。与卫生、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人口计生部门配合,查处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虚假违法的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查处未经审查批准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的行为。

(六)福清海关、福清出入境检疫检验局:依法加强对进出境的计划生育药械、成人“性用品”的监管,防止不法货物、物品进出境。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了解专项整治相关商品进出口情况,进一步明确重点监控商品的范围。

(七)市*局: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有序安排时间

全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于20*年集中开展,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4月1日—4月15日)。成立福清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下发《福清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镇街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镇街和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4月—20*年10月)。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工作内容和重点以及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和本部门监管范围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对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整治。根据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的自查整治情况,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

自20*年4月起,各相关部门汇总当月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并填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报表和执法监督报表,于每月20日前报送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迎检阶段(20*年9月—20*年11月)。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年10月15日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五、几点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从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围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定期研究制度,及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街、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每月一通报。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镇街和部门要予以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镇街和部门要通报批评。

(二)突出重点。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地区,抓好关键环节。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大案要案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医疗行业市场调查例8

打击非法行医整顿规范社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我们非常感谢区政协对卫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区政协委员在区政协一届委员会四次会议上提出的“个体诊所遍地开花、非法行医危害严重”提案,引起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作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整顿规范社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责无旁贷。我们将诚恳接受区政协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仔细征询委员意见,认真办理委员提案。对上述第18号提案,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扎实开展工作:首先,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目前,我区社区“个体诊所遍地开花、非法行医危害严重”现象的确存在,极大地威胁着社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区医疗服务市场必须进行整顿和规范。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是确保医疗安全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协调和密切配合,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其次,依法整顿,务求实效。针对我区社区非法行医现象严重的现状,我们将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加大卫生行业管理力度。一是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有组织地、有步骤地、有重点地开展整治工作,净化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二是我们将联合公安、工商、综治、卫生监督等部门组织开展两次大规模的清理整顿活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此次行动主要以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为主线,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履行卫生执法程序,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做好违法医疗行为的查处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在这次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建立起医疗服务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特别要与社区居委会建立一套长期检查监督机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将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工作作为确保医疗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常抓不懈,让非法个体诊所无立足之地,坚决杜绝非法行医行为。

第三,合理布局,加强建设。为建立管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和运行科学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我们将以整促建,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合理布局医疗服务网点。我局将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原则,根据各镇(街办)社区实际,合理布局网点,在每个社区建立一个集医疗卫生、生殖保健等服务为一体的社区医疗服务站,通过建立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确保社区居民享受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二是加大业务培训教育力度。我们将对个体诊所执有《医疗执业许可证》的医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考试,定期开展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检查,提高个体医务人员素质,树立全区医务人员救死扶伤的良好形象。三是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我区将加强对社区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力争全区做到“六统一”:1、统一制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牌、工作人员胸牌;2、统一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及服务承诺;3、统一建立社区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和业务资料报表格式;4、统一工作服务台帐及上墙资料;5、统一使用社区卫生服务计算机软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6、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统一由掇刀人民医院中心药库调拨,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及药品的价格。切实履行社区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疾病诊治等职责,建立良好的社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医疗行业市场调查例9

一、加大宣传力度,排查职业医闹

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公共场所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工具,宣传扫黑除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信息,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保力量,加强和公安部门的联动,及时报警,配合警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落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

对各级医疗机构职业医闹等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了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著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大力打击非法行医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大对非法行医打击力度,提高打击非法行医联合执法效率,5月31日上午8点30分,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了打击非法行动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会议,会议通报了近年来我市打击非法行医成果,对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交流了在执法工作中的作法、经验和对策。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就如何解决联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打击非法行医的合力和效力,建立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协作的打击非法行医和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联动机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和意见。

会议结束后,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抽调市卫生监督所,东安区卫生监督局、西安区卫生监督局,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等部门执法人员15人,分成3个检查组。对西安区,爱民区涉嫌非法行医的场所进行了集中打击。

联合检查组对涉嫌非法行医的7家场所进行了集中检查,经检查发现,4家美容场所、1家按摩场所存在违规医疗广告的行为,执法人员对违规医疗广告进行了清除,1家美容按摩场所及1家中医研究所存在违法行为,涉嫌非法行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三、严格治理医疗乱象

一是市卫生健康委加强了加强了医疗广告日常监测。市、县级卫生监督所按照权限负责监测医疗机构在各类媒体医疗广告的行为。通过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疗广告监测制度的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手段,重点对电视台、电台、报刊、户外、网络及公共场所医疗广告进行定期监测,对监测到的违法医疗广告切实做好记录及相关证据的采集。两年来已对在各类媒体的医疗广告开展监测1128例。依法查处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对监测到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我市积极依法进行查处,并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截止目前,发现一起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单位篡改审查内容医疗广告。加强了部门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市卫生健康委依托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密切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部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沟通监管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对于发现的违法医疗广告,及时移交同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进行查处,打造起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模式。

二是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市卫生健康委为纠正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的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推进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制定并下发了《牡丹江市“三过度”医疗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各医疗机构开展过度医疗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并组织专家对各二级以上医疗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并下达整改交办单,并于3月进行了“三过度”医疗专项检查的回头看,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积极查找问题,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多次违规、问题较多的医生要采取限制处方权、停止处方权、高职低聘、待岗学习培训、调 离岗位等处理,并记录到医德考评档案中,并给与一定经济处罚。对于存在管理责任的院领导及科主任,一经发现,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直至降职处理。对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实行年终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整理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重点

聚焦卫生健康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涉黑涉恶问题的重点地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行业特点,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3、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4、系统内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5、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6、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7、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许勒索的黑恶势力。

医疗行业市场调查例10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一)规范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生育药械行为。

二)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和技术服务质量。

三)查处生产、销售伪劣成人“性用品”行为,规范广告宣传,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中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使用活动。

五)构建诚信氛围,增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六)廓清执法体系,提出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建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能力。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生产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二)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严肃查处未经审查批准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的行为。查处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四)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五)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成人“性用品”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擅自生产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销售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重点查处擅自出厂、销售和进品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仿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六)查处生产和销售有质量问题并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成人“性用品”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七)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管机制。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准入、生产、经营、广告宣传、使用中存在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政策建议,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三、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专项整治行动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卫生局、工商局、公安局参加。市上成立陇南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委。

各县(区)专项整治行动在县(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进行。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牵头,负责起草行动方案,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并负责向政府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和向社会相关信息,定期公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组织各部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科普宣传活动。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清理整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查处将国家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有偿销售的行为。研究计划生育药械使用中存在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药品、医疗器械批准证明文件擅自生产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药品生产企业违法生产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为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研究计划生育药械生产经营违法问题,提出完善法律法规的政策性建议。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查处擅自生产、销售、进口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以及仿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四)卫生部门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配合,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研究医疗机构中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存在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五)工商部门负责,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配合,查处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违法行为;查处虚假违法的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六)公安部门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卫生部门、工商部门配合,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时间安排

全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于年集中开展,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部署队伍

制定印发《陇南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本县(区)本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县(区)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年月底以前,各县(区)要将落实全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上报市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整治阶段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各县(区)对本地区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对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整治。

各县(区)及市级相关部门汇总当月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并填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报表和执法监督报表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级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28日前报送省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报送各自相应的省级主管部门。

各县(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总结阶段

月份市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工商、公安部门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此基础上,查漏补缺,迎接月份国家、省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工商、公安等七部门的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的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抓好这项工作,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围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组织督查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县(区)和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县(区)和单位要通报批评。

对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专项整治是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整治工作情况市上将纳入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狠抓落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