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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模板(10篇)

时间:2023-08-11 16:56:01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1

1949年到1956年毛泽东和党中央规划并实施了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其中以1949年至1953年期间最为典型。这是一种“强计划”与“弱市场”相结合,以计划为主导的商品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由于我们对社会主义的片面理解,我国建立起了高度集中完全排斥市场调节的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重新重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特别是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破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经济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经过几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了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基本手段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理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虽然是针对我国不同的历史阶段提出的,但二者都是建立在我国实行多种所有制基础上的,都强调国家对经济的管理与调控,都提出要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有很多的相似性。于是有人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对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的复归。因此,进行两种理论的比较,分析二者的异同,对于澄清模糊认识,借鉴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理论及其有益的实践经验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会有很大帮助。

一、关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

早在1947年12月,毛泽东就提出新民主主义经济要在国家主导之下发挥市场的作用,“容允自由贸易,但国民经济由我们操纵”。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作了这样的论述:“国内的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不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经济上必要的。但是在中国……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也不是如同东欧各新民主主义国家那样被限制和缩小的非常大,而是中国型的。”毛泽东的这一思想体现在了《共同纲领》中:“在国家统一计划内实行国内贸易的自由。”同时,毛泽东认为,国家主导并非政府控制一切经济活动,1948年9月,他在修改一份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文件时写道:“国民经济的组织性与计划性必须严格地限制在可能的与必要的限度以内,并且必须是逐步地去加以实现,而决不能超出这个限度,决不能实行全部的或过高程度与过大范围的计划经济。”(在这里,他将“经济计划”与“计划经济”严格地区分开来)建国以后,他提出,“除盐外,适当划分范围,不要垄断一切。只能控制几种主要商品(粮、布、油、煤)的一定数量,例如粮食的三分之一等。”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在实践中采取了直接计划、间接计划、市场调节相结合多样化的经济管理形式。对国营企业实行了直接计划,即国家直接管理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对合作社和部分私营企业实行了间接计划,即通过实行有关的经济政策,确立利润和收益,推行订立合同,采取加工订货、通过包销、经销代销等经济措施,把他们的经济活动引导到国家计划的轨道;对部分私营、手工业、社员个体经营实行市场调节,但国家通过各项经济政策,如价格、税收、信贷和经济手段如预购合同对其加以调控,使其经济活动按照国家计划方向运转。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开始对计划与市场的关系进行新的探索。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有计划商品经济”,十三大提出“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十三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党的十四大根据邓小平关于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本质区别的论断,明确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们党在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问题上的一个重大的突破,江泽民在十四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确定什么样的目标模式,是关系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是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之后,他又进一步指出:“要使我国经济富有活力和效率,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同时要看到,市场也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一面,国家必须对市场活动加以正确的指导和调控。”“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二者是统一的,是相辅相成的、相互促进的。”江泽民的这些论述是对计划与市场有机统一的深刻阐述,不仅是我们所要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要求,也是新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的重要历史启示之所在。

从上述两种理论关于市场与计划的关系的论述可见,两种理论都认为:经济运行应当发挥市场机制的基本调节作用,但市场调节具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应当强调政府对经济的调控的必要性。市场的自发性、盲目性,需要通过具有自觉性、事先性的计划来弥补,把计划和市场两者结合起来。另外,不论在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还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保证国民经济在全社会范围内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集中必要的物力和财力进行重点建设,也需要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但是两种理论在计划与市场两者发挥作用的范围和结合的方式上,体现出差异。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范围和程度要比新民主主义经济大得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作用范围覆盖全社会,甚至要扩大到世界市场。不论什么经济成分,一切经济活动都要处于市场关系之中,所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都拥有商品生产经营的全部权力;而在新民主主义经济条件下,市场调节基本限于国内市场,而且被限制在一定的经济成分范围之内。国营经济基本上处于国家高度集中的直接的计划控制之下,流通领域的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也实行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合作社经济和部分私营经济处于半市场调节,只有部分私营、手工业、社员个体经营的市场调节发挥比较充分。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国营企业由国家直接经营,并不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不能称之为完整意义上的企业,合作社经济、甚至部分私营经济生产经营权也是有限的。

第二,计划与市场的结合方式存在差异。新民主主义市场与计划的结合从横向看是在同一层面分别采取直接计划、间接计划、市场调节,带有“板块式、拼盘式”形式的结合,纵向看又是国家强有力的计划控制与市场调节的结合,而这种计划更多地带有微观计划的成分。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认为,市场与计划各有长短,计划长于宏观、短于微观,市场长于微观、短于宏观,计划发挥作用的范围是在宏观领域,市场发挥作用的范围是在微观领域,二者是一种优势互补、扬长避短的内在的有机结合。

二、关于政府调控手段

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理论将计划调节方式区别为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直接计划调节和以经济手段为主的间接计划调节。直接计划调节主要适用于国营企业和供销合作社等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的部分。间接计划调节适用于在控制商品交换关系基础上对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和小商品经济的计划管理。间接计划调节又分为两种手段:一种是对新民主主义经济存在的自由市场活动,以吞吐物资、调整货币流通量等经济手段进行间接调节,目的在于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这时计划调节主要作用于宏观经济层面,自发的市场机制仍在起基础调节作用。另一种则借助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等方式实行,直接作用于微观经济层面,它以消除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作用为目的,此时基于供需状况并调节供需状况的自发的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基本不再起作用。

江泽民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应当以间接手段为主,更多地运用经济的和法律的办法”,“同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间接调控就是以市场为媒介,建立以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经济的办法包括宏观经济计划、经济杠杆、财政金融和产业经济政策等。法律的办法是依靠一整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法律体系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江泽民认为,之所以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是鉴于在目前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经济和法律的办法的调节一时还难以完全到位,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大量秩序混乱的问题是由于行政行为导致的,加之目前的管理体制也需要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经济手段正确、有效地实施,因此暂时还不能没有行政手段。

比较可见,在政府调控手段上虽然两者都有经济计划、经济杠杆、经济政策等手段,但各种手段的运用有所不同:

第一,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政府调控除了间接的宏观调控外,更多地采用了对微观经济层面直接的或直接色彩浓厚的控制。所采取的手段中行政手段占了主要的地位。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主要是宏观调控,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调控的目的是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搞好经济发展预测、总量控制、重大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按既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要求引导、调节企业在市场中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和实现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这种手段是面向市场而不是直接面对企业的,政府部门一般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的具体事务,其中:经济计划的重点是中长期计划和远景规划,它是宏观的计划而不是微观的计划,是指导性、预期性的计划而不是指令性计划;经济政策是以财政、货币、产业政策为主,更是一种宏观的、间接调控办法。而新民主主义经济较多使用的行政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则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采用,而且保持在必要的范围内。

第二,新民主主义经济由于调节经济活动的法律不健全,法律调控手段很少应用,代之的是直接的行政手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的经济,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按照一套法规体系来运行,整个经济运行有一个比较健全的法制基础,按法律确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关系,调整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维护市场竞争的正常秩序。

第三,新民主主义政府的调控对于不同所有制所采取的调控手段不同,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各种手段面向整个社会经济,各种所有制在宏观调控面前一律平等。

三、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理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异同的成因分析

第一,多种所有制的存在是建国初期采取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和现阶段采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同原因。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合作社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形态,国营经济与其它经济形态之间以及其它经济形态之间经济运行直接或间接地运用市场规律,采取商品经济形式。但由于新民主主义经济面临着向社会主义经济转变的历史使命,同时又需要完成建国后国家财政经济的恢复、实现国家的工业化、避免商品经济的盲目性和不法私营资本家的投机,必须建立强有力的国家对经济的计划管理,因此采取了“强计划”与“弱市场”相结合,以计划为主导的商品经济体制。计划与市场的这种结合方式,能够较好地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四面八方”政策。与新民主主义经济相类似,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存在,产生了市场主体多元化,决策分散化,必然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而市场本身具有一定的缺陷,社会主义又要保证社会生产的按比例发展,实现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要健全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建立在政府宏观调控下,计划与市场内在有机结合,使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二,两个阶段面临的主要任务不同。新民主主义经济采取“强计划”与“弱市场”相结合的经济体制是与我国建国初期尽快恢复国民经济、优先发展重工业、实现工业化的战略相适应的。这个时期,我国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经济总量很小,社会经济结构和利益关系也比较简单,资金、物资、技术、资源紧缺,西方国家对我国进行了严密的经济封锁和禁运,这种强计划的经济体制安排发挥了政府替代市场的作用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有效地实现了资源和资本的集中,解决了资金、物资、技术、资源紧缺的难题,在较短的时期办成了主要依靠市场办不到或需要花很多时间和代价才能办到的事情,恢复了国民经济,奠定了重工业的基础,加快了落后大国的工业化进程。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任务是要实现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建国30多年国家经济总量增大,社会经济结构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对外开放也不断扩大,原有的大一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越来越暴露出其在资源配置和企业运行中的弊端,不改革就没有出路。而市场经济是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的必然形式。随着我们对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认识的不断深化,从1984年起我国开始探索经济体制改革的道路,逐步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进。

第三,对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关系的认识不同。新民主主义经济是为实现社会主义做准备的过渡性经济。由于毛泽东承袭了传统的计划经济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的认识,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中更多地加强了计划的作用,特别对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和半社会主义性质的流通领域的合作社经济采取了直接的计划控制方式,在国营企业实行了政企不分的国有国营的经营方式。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解放思想,打破传统习惯和主观偏见的束缚,认识到商品经济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都是资源配置的手段,不是划分经济制度的标志,大胆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因此,两种理论对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关系的不同认识导致了两种相反的结果:建国初期短暂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很快过渡到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以后,又对这一传统的计划经济进行了革命性的变革,建立起与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有共同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2

(一) 新农村建设提出的原因

“三农”问题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城乡差距在进一步拉大。1978年我国城乡收入是2.6:1,随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的推行,农业发展很快,农民收入也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城乡收入差距下降到1984年的1.8:1。从1985年开始,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全面推向城市,带来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农村的增长相对滞后,到1992年就又提高到2.6:1,并且城乡收入差距继续在扩大,到2004年年底城乡差距已经达到5.2:1。2004年全国农村市场县以下商品零售额占总零售额的30%多一点,70%的农民仅仅占了30%的市场份额,显然是不合理的,根据估算,国内的农业生产率仅仅相当于第二产业的1/8,第三产业的1/4,这也是农民收入低、农业发展滞后、农村地区落后、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农村地区获得的公共财政投入比重偏低,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发展落后。改革开放前,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政策,使农业部门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牺牲了巨额资金;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农业用地被低水平估价而大量转为非农地,农民工又长年保持着极低的工资待遇,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农业为工业化作出的牺牲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所没有的。随着改革开放的号角吹响,全国人民一起把目光投向了城市及沿海地区,国家的财政投资自然也跟着跑向了城市及沿海地区,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及西部地区获取的公共财政支会比较少,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等方面越来越落后,并且逐渐成为了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如今农村地区的落后主要是在硬件上的落后表现在农村的交通、通讯、自来水、农田水利设施等,社会事业方面的落后主要表现在群众业余文化单调、基础教育薄弱、“看病难”等方面。

继续创造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途径。中国经济已经创造了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的神话,随着中央把经济发展目标由“经济效益”向“社会效益”转变,必须优化现有经济发展格局,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是内需、外贸和投资,近些年在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引导下,投资和外贸的带动力越来越大,而内需却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农民收入上不去而导致的农村市场的不断萎缩,当然和农村基础设施跟不上也有很重要的关系。在新形势下,增加2.4亿农户,近8亿农村人口的收入,释放农村市场的巨大购买力,是中国经济续写经济高速稳健发展神话的要求。

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十六大报告中指出:“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根据十五大提出的到二0一0年、建党一百年和新中国成立一百年的发展目标,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邓小平在南巡讲话时说,要允许中国的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再带动其他人、其他地区实现“共同富裕”。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二元结构矛盾越来越突出,农村经济的落后直接制约了小康社会的全面实现和“共同富裕”的早日到来。鉴于我国农村人口众多的现实,即便是尽可能多地转移农村劳动力,促进城镇化发展,也仍将存在大量农村人口,到2020年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即使降到45%,仍会有近7亿农民;到2030年这个比例下降到30%,也还有5亿人生活在农村。所以农村是承载我国人口重要的空间区域,大力发展和建设农村,让在这个区域生存的农民富裕起来是社会安全的根本要求。

(二)对新农村内容的解析

“新农村”是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在新形势下,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政治文明等方面提出了实现现代化和谐农村的总体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从物质文明角度提出的要求,“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标;“乡风文明”是建设新农村精神文明方面的要求,这也是建设新农村的灵魂;“村容整洁”是建设新农村生态文明方面的要求,这是新时期科学发展观的体现;“管理民主”是要建设新农村政治文明方面的要求,这是建设新农村时“以人为本”的体现和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实际收入,激活农村经济和市场,使农民真正过上富裕生活;精神文明也要得到同步发展,逐步形成良好的民风;农村发展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思路,防止出现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野蛮发展,同时通过财政倾斜支付,使农村的环境有一些改观,使农民生活环境有所改善;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农村的民主管理也应有发展,积极推进落实和完善村民自治、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机制,充分体现农民的意愿。

50多年来,我国农村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建国以后,一个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逐步建立起来。第二阶段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时期。但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由于思想观念和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使农民逐渐演变为改革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和利益受损的弱势阶层。第二阶段是统筹城乡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比较这三次农村的发展,不难发现这一次推进农村建设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农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15.2%,城镇化水平达到40%以上,这说明我国不仅有必要而且有能力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所以,新农村建设跟前二次比较的确是“新”的,第一次在制度上安排了“以工哺农、以城促乡”的宏观经济发展策略,进入新的世纪、新的中国经济背景,农业现代化必将获得新机,中国农村经济必将有新的发展。

二、加强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从民族地区的地理空间上看,民族地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并且我国边界地区绝大部分居民是少数民族;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普遍比较落后,《中国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定》(2002)[1]统计显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有592个,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民族贫困县集中分布的西部省区是:云南44个,贵州36个,内蒙古31个,广西28个,新疆27个,四川20个,甘肃14个,青海12个,宁夏8个,其中内蒙古、广西、新疆、宁夏、四川的贫困县都是民族县。我们认为,绝大部分民族地区是落后的农村地区,新农村建设必然要包含绝大部分民族地区的建设。

(一)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是“共同富裕”“和谐社会”实现的要求

社会主义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最终“共同富裕”,没有民族地区的富裕,就不能叫“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贫困人口已从2.5亿人减至目前的2610万人,约占世界同期贫困人口减总量的70%。”[2]虽然我国在减少世界贫困人口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我国目前贫困人口所占世界贫困人口比重依然很高,目前我国2610万绝对贫困人口,4977万相对贫困人口,两者加在一起还有近8000万,从贫困人口的分布区域来看,主要集中在民族地区,所以,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贫困人口所占世界贫困人口的比重。带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是中国政府的责任和神圣使命,是实现中华民族真正“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在迈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中央提出了实现“和谐社会”的要求,民族地区的贫困落后是社会不和谐的音符,所以民族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也是“以人为本”的体现。

(二)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是西部大开发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

西部大开发已经进行了5年,民族地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西部大开发也是民族地区的大开发,西部大开发的收效完全可以通过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来衡量,因此,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也是西部大开发的要求。

经过了5年的西部大开发,西部地区经济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东、中、西部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但是西部大开发的投入产出比低下,西部经济缺乏活力,西部市场没有打开,西部居民还很贫困,所以第二阶段的西部大开发工作应该有所创新和突破,主导思想应该让老百姓富裕起来,显然民族地区的农村建设必将是下一个阶段的工作重心。

三、新形势下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一)增加公共财政向民族地区倾斜,调整民族地区财政使用分配格局

据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的量化模拟测算:不同支持方式对农业GDP产生不同的影响。在政府对农村公共投资中,对科技每1元投资可增加农业GDP5.95元,对教育每1元投资可增加农业GDP3.71元,对道路每1元投资可增加农业GDP2.12元,对通讯每1元投资可增加农业GDP1.91元。所以,在调整城乡利益分配比例向农村公共投资倾斜的同时,应该注重农村投资的方向选择,优先安排对农村的科技、教育投入。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是天才的断言,更是实践的提炼。这个伟大的断言对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以及民族地区意义重大,它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过检验的客观真理。所以民族地区应该加大现有科技成果推广,加强科技研究力量,积极让科技武装各行各业,让科技带动民族地区的生产力发展,使新农村早日实现。在“科技兴农"的同时,应该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信息化,“阳朔县是广西一个财政收入刚过亿、以农业和旅游为主的县,近年来却走出以信息化带动政务电子化、旅游国际化、农业产业化的新路子。”民族地区借助比较优势,把握区域优势,在有条件的地区完全可以积极推进民族地区的信息发展,按照“工业化带动信息化、信息化促进工业化”的发展思路,激发民族地区潜在优势,实现超常规发展。

(二)扶持教育,强化培训,发扬文化

目前,子女教育对中国老百姓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在甘肃,人均纯收入1600多元的农民,绝大多数的支出用于了教育上。500万人口的甘肃省,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有130万人之多。”在民族地区,“九年义务教育”读不完的学生,多半是由于经济情况被迫辍学,这样使得本来教育就落后的地区,愈加落后。在学者们的呼吁下,国家已经从2005年开始,在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除杂费与课本费、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的政策。《建议》进一步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将“两免一补”的政策扩大到农村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的学生,来实现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全体学生免收杂费。

民族地区的教育现阶段应该从教师队伍抓起,着重做好如下工作:第一,加强对现有教师队伍的培训,增加教师薪金待遇,可以让对口扶贫省分批代培民族地区的教师。第二,利用好每年响应团中央号召支边下乡的大学生资源,给他们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争取他们留下来,共同为了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奋斗;同时采取各项措施,吸引“东南飞”的大学生回家乡服务。第三,筹备网络设施,借助网络教育平台,开辟民族地区老师学习的新途径。第四,争取让民族地区的学生从小学习自己本民族语言的同时,也开始学习汉语。

民族地区的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精华的结晶,当地政府应该引导好民族自身文化的健康发展,避免经济浪潮下负面的文化侵入,同时应该引入一些民族地区以外的文化进入民族地区,让民族地区的老百姓跟上时代的节拍。

(三)加大对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投入

没有一定的基础设施改善,新农村建设是不完全、不成功的。“村容整洁”是对新农村建设提出的硬件要求,具体应该落实到农村及民族地区的住宅、道路、饮水、环境卫生等。西部大开发的前五年,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累计投入4600亿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累计安排5000多亿元。其中投资了71亿元,解决了西部3200万人饮水问题,国家投入46亿元,将居住在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102万贫困人口实行了生态移民,安排10亿元,用于农村96万口户用沼气池建设,解决了969个无电乡通电问题,6.8万个行政村通了广播电视。总的来说,第一阶段的开发,为西部地区发展奠定了很大的基础,同时在微观方面还没有顾及,第二阶段的西部开发应该结合新农村建设,重点加大对老百姓生产方面的基础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因为规模小,投资分散,中央和省一般不能直接加以控制或操作需要依靠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去落实。

(四)推进医疗改革,创新医疗保障制度

下面一个案例发生在甘肃地区的一个农民身上,在县医院,因为缺少2500元手术费而不能接受手术。疼痛难忍的苏某跪在地上抱着大夫的腿叫“干爹”,请求大夫先给做手术,但大夫最终因费用问题未实施手术。次日,苏的家属拿来2500元钱交给医院,主治医师打开苏的腹腔时,发现肠子已经烂死,生命受到威胁。可见农民穷,看病难。根据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数据,目前全国城市有44.8%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农村有79.1%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另外全国有63.9%的患者因经济困难没有住院治疗。国家应该加大医疗改革力度,尽管200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等任务,农村的卫生医疗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改革步伐没有满足老百姓的基础需求,目前中国政府在医疗卫生支出比例上比重不高,在公共医疗投入方面应该加大,“2003年全国卫生总费用6598亿元,占GDP的5.6%,达到发展中国家的较高水平。但其中政府投入仅占17%,企业社会单位负担占27%,其余56%由居民个人支付。”目前在全国上下进行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中央财政出10元,地方财政出10元,农民自愿出10元,进行大病统筹,互助共济。这一制度创新将有助于农民获得一定程度的健康保障,但是鉴于民族地区的落后贫困的时间情况,每人收到10元统筹资金,每户大约30-80元不等,对于民族地区的农民来说,已经构成了负担,我们认为完全可以通过国家公共财政解决这个问题,给民族地区的农民最基础的医疗保障。

(五)继续加大政府的主导力量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3

中图分类号:F123.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7-0030-02

回望合作经济组织160年的发展历程,无论是世界上第一家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的诞生,还是现达西方国家农民合作社组织的发展,可以发现“合作制度并非来自学者或改革家的脑海,而是来自平民的肺腑”(法国学者季特)。它的产生是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社会生产不断向大规模、专业化、商品化的方向发展,市场竞争在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带来强者和弱者分化的条件下产生的,并且还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高速发展。

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定和特征,同时又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我认为对于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来说,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堪当此重任! 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特指我国农村市场化改革以来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基础上新发育成长的由农民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而自发组织的,以为其成员的专业化生产提前、产中、产后服务为宗旨,谋求和维护其成员的社会经济利益的各种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我认为它不仅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一部分,同时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市场机制和政府部门的功能向来不是万能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存在有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有助于完善市场秩序和规则,是政府、公司和农户都需要的一种组织形式。

一、发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全面构建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途径

大家知道,20世纪90年代初期是合作经济逐步向我国广大农村渗透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也恰逢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的时期,农产品市场结构性过剩、农户经济由农业兼业生产向农业专业生产转化。也是在同一时期,一个残酷的现实摆在我们面前:世界银行公布数据显示我国基尼系数由20世纪80年代的0.288上升到90年代末的0.388!收入差距拉大,产生两大低收入群体:(1)低收入农民,据农业部农经司数据显示:现阶段我国农村70%的人口在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平均线以下。(2)低收入的城市居民。如何解决这两大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保障,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是关系到国家发展长治久安的头等大事。

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户、公司和政府之间沟通的特殊桥梁,在这一时期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成为三个主体之间协调发展的“剂”。农户利用它提高农户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降低进入市场的风险成本和交易成本,改变农户的市场弱势地位。公司更愿意与合作经济组织之间建立稳定、长期的契约关系,而避免与小农户一次博弈的恶果。而对政府来说,合作经济组织可以为国分忧,可以加重与国外进行农产品贸易谈判时的分量,有助于帮助减轻我国财政底子薄、低收入人口又多的政府负担,有助于巩固我国的政体,有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比如吉林某村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用社员和合作社的盈余建立社员户的教育基金和养老基金,试图通过农户经营环节上的合作,改变农户没有保障的生活状况,帮助农民摆脱贫困就是典型的一例。

当然,国家也给予合作经济组织足够的重视,2005年政府提出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对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所办加工、流通实体适当减免有关税费,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财预和登记等制度。

二、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谈判地位、经济收入,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社会经济地位

第一,小规模、分散化的农户由于经济实力薄弱,一方面抵抗市场风险能力差,另一方面往往容易局限于“田间地头”的交易网络,信息闭塞,距离终端用户市场较远,往往难以实现产品向商品的“惊险一跳”。以某郊县的瓜果合作社为例,成立之前,也许小贩以2元/斤的价格从某农民处收购,卖到市场是4元/斤,而合作社成立之后,当地农民就能直接通过合作社与外地的蔬菜批发市场签订订单,产品的销售价格随之大大提高。

第二,当数量众多的小农户以分散方式进入市场时,其谈判力量有限,抵抗风险能力较差,往往只能做一个市场价格的接收者,缺乏自我保护的竞争力量。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以后,分散化的小农经济模式更是无法与大规模、组织一体化的国外经营大农场、跨国公司等相抗衡,将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这时,需要合作经济组织这样一个准企业性质又是广大农民自发组织并维护其自身利益的集体站出来,代表广大分散的小农户与其谈判,提高国内农户的谈判地位。

第三,传统小农户经济易陷入“小而全”的经营模式无法感受分工带来的好处,而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趋势是以农产品为纽带的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日益取代着以社区为纽带的综合性合作组织的发展。从单纯的销售农产品转向直接投资兴办农产品加工合作社,以通过延长农产品的增值链条获得更多的农产品生产附加值。反映了农业日益采取工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延伸产业链条,把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服务、农产品原料生产、加工销售等不同环节连成一体,形成一体化经营。从而促使农户更好地分享产前和产后全部的利润,有利于提高农户生产积极性。

第四,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并于2007年7月1日起生效,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得以确立,能更好地保护广大小农户的利益,从而也有利于农民社会经济地位的进一步提高。

三、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深化发展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产物,能促进农业的现代化、产业化和一体化

的发展进程

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仅帮助农民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扶持,更会帮助农民学习更多的知识。

第一,从某种程度上说,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有一种社区服务载体的作用。在组织内部,人们之间有了更多的交流,互相学习或向农业专家们学习的机会,帮助广大农民掌握更新、更全面的农业知识,全面提高农户的综合素质。

第二,通过建立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分散农户连成一个较强大的整体,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能吸引更多的资金来源。农业信贷合作社通过向合作社成员发放低利贷款,有效解决农场主资金短缺的困难。

第三,通过建立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有利于将先进的技术比如保鲜、养殖引入生产之中,改变分散小农户生产规模小、质量标准低、产品质量粗糙的弊端,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制定出一列高质量标准甚至是树立自身品牌的产品,从而提升产品进入市场的竞争力,推进产品生产的专业化、产业化进程,提升产品的比较优势。

比如在西欧和日本,有一种共同设施利用合作社,购置小中农户需要而又无力购买或单纯购买不到的大型农业机械设备,推动农业生产机械化向更高程度发展。所以我们会发现,各国的农产品销售合作社中如奶制品、花卉、蔬菜水果这类生产保鲜期短,不易运输,附加值高,需求弹性相对较大的农产品销售合作社普遍较为发达,以奶制品为例,到1983年,印度全国已有36 566个牛奶合作社,社员322.1万户,销售的牛奶和乳制品38.3亿卢比[1]。

第四,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增强了分散农户了解市场信息的渠道,促进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将会出现一大批工、商、运输和服务企业,吸纳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利于将先进生产、管理理念向广大农村地区传播,带来地区的进步与繁荣。如1994年,美国1 000多家电力合作社,覆盖美国46个州,服务人口达3 600万[2]。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但是它的产生,是一个社会经济制度、市场条件,包括组织、产业基础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发展不能逾越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跨越式地发展,而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进程。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4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从近代中国和世界的实际出发,提出的关于中国社会发展道路问题的科学论断。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对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的研究,缺乏从世界历史性的整体高度来进行考察,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较大缺憾。本文力图从世界历史的角度对新民主主义论的某些有益方面作些尝试,以求教于各位学仁。

一、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观的理论基础

1、马克思恩格斯的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理论,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的理论基础。19世纪70年代以后,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俄国公社的发展道路问题时指出,由于俄国公社不是脱离现代世界而孤立存在的,它处在现代劳动环境和文化较高的时代.和资本主义生产所统治的世界市场联系在一起,如果俄国农村公社通过俄国革命能够在西方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得到及时帮助,实现先进文明成果和落后生产方的跨时空融合那么俄国就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实现社会制度的跨越。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提出俄国可以在农村公社的基础上直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但他们关于俄国社会发展道路的思想是非常深刻的。那就是:在世界历史发展进程中,东方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只要得到代表人类社会发展水平的先进文明成果的灌输、并运用这种成果对国内落后的生产方式进行根本改造,那么,它们就可以在世界历史的既有范围内实现社会制度的跨越。这是因为:随着巧世纪末以来世界历史的生成和发展.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不一定非要等到这种矛盾在某一国家发展到极端尖锐的地步。才导致这个国家内发生冲突。由广泛的国际交往所引起的同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的竞争,就足以使工业比较不发达的国家内产生类似的矛盾。也就是说,在世界历史时代,任何一个民族国家探讨适合自身的社会发展道路.不仅要从本国生产方式的实际出发,而且必须充分考虑到世界范围内生产方式的影响和制约。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找到正确的社会发展道路。

2、列宁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理论,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的又一理论基拙。20世纪初,列宁在研究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俄国的社会发展道路时指出,随着资本主义由自由向垄断阶段的发展,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成了绝对规律,帝国主义国家间的矛盾以及剥削民族和被剥削民族的矛盾构成了世界范围的主要矛盾,由此社会主义不能在所有国家内同时获得胜利,它将首先在一个或者几个国家内获得胜利。作为帝国主义“最薄弱环节”的俄国,资本主义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由于资产阶级统治比较薄弱,各种社会矛盾十分尖锐。而无产阶级的组织程度和觉悟程度都比较高,因此可以首先爆发社会主义革命。在《论粮食税》中,列宁有一段十分精彩的论述:“德国和俄国在1918年最明显地分别体现了具体实现社会主义的两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经济、生产、社会经济条件,另一方面是政治条件。’,乏针对第二国际的唯生产力者的论调,他深刻指出:“既然建立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虽然谁也说不出这个一定的‘文化水平’究竟是什么样的.因为这在各个西欧国家都是不同的)、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别国人民呢?这是因为:虽然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决定社会发展的方向,但是,“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和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在特定的世界历史背景下,某一民族国家可以首先通过革命手段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然后通过经济建设和文化技术达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整体水平。

3、共产国际的民族和殖民地革命理论,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的另一理论基础。十月革命胜利以后,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与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接近起来。共产国际二大明确指出,帝国主义战争把附属国的人民卷进了世界历史,全世界已经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为数众多的被压迫民族,另一部分是少数几个拥有巨量财富和强大军事实力的压迫民族。虽然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民族解放运动只能是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但是在先进国家无产阶级的帮助下,经济文化落后国家的发展能够突破它们目前所处的阶段。即:“在先进国家无产阶级的帮助下,落后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过渡到苏维埃制度,然后经过一定的发展阶段过渡到共产主义。共产国际三大指出,随着世界历史时代进人帝国主义时代,占世界人口的大多数的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民族解放运动,必将反对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而且一定会在世界社会主义革命的以后各个阶段起非常巨大的革命作用。1928年共产国际六大通过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革命运动》(提纲)中明确指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革命运动的一切基本问题,都同资本主义体系和社会主义体系之间的伟大的划时代的斗争有着直接的联系。’,逻这是因为:一战以后国际形势和殖民地半殖民地内部结构的变化.使得“幅员广大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已变成了无法扑灭的革命群众运动的策源地”。也就是说,把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在探索社会发展道路时,必须把本国的民族民主革命同整个世界范围的社会主义革命运动结合起来,以便革命能够突破自身的发展阶段从而向更高的社会主义阶段迈进。

二、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的基本内涵

1、新民主主义论提出中国革命是新式的民主主义革命。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由于西方列强的人侵,中国逐渐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由于中国特殊的历史国情,中华民族要赢得独立。中国社会要获得自主发展,首先必须推翻的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而不是一般的资本主义,正如毛泽东所说的,“我们现在干的是资产阶级性的民主主义的革命,我们所作的一切。不超过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范围。中共二大虽然将中国革命分为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步骤,但遗憾的是、二大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未能将两者的关系予以科学的阐述,却走上了“二次革命论”和“一次革命论”的歧途。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毛泽东多次指出,从中国发展的实际看,由于中国社会的基本特点,决定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不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而只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现阶段中国革命的性质,不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而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从整个世界的角度看,由于十月革命改变了整个世界历史的方向,划分了整个世界历史时代。在这样的世界历史时代,中国的民主主义革命,“不再是属于旧的世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而属于新的范畴了;它不再是旧的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世界革命的一部分,而是新的世界革命的一部分,即无产阶级社会主义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了。这种革命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已经不能当作世界资本主义反革命战线的同盟军,而改变为世界社会主义革命战线的同盟军了。”因此,国内和国际两个方面的因素决定了中国革命“现在已不是一般的民主主义,而是中国式的、特殊的、新式的民主主义,而是新民主主义”。

2,新民主主义论提出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转变论。毛泽东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转变论,把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统一起来,正确说明了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他说:“中国革命不能不做两步走.第一步是新民主主义,第二步才是社会主义。而且第一步的时间是相当地长,决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成就的。我们不是空想家,我们不能离开当前的实际条件。’吻七大期间,他明确提出了先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主张。他指出:“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他提出要反对党内出现的民粹主义的思想倾向,反复强调新民主主义革命对于转变到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性。他指出:“现在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的帝国主义和一个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相反地,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我们共产党人根据自已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明确地知道,在中国的条件下,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下,除了国家自已的经济、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和合作社经济之外,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因此,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的民主主义革命,第二步是社会主义革命。第一阶段的民主革命的结果“是要建立以中国无产阶级为首领的中国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然后再“使之发展到第二阶段,以建立中国社会主义的社会”。 3、新民主主义论提出必须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科学论断。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的,“就是打倒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建立一个人民民主的共和国。”“它比起现在这种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状态是不相同的,跟将来的社会主义制度也不相同。甸948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着重探讨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重要性问题。他指出:我们的经济性质既不是“新资本主义”,也不是“农业社会主义”,而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我们在经济上完成民族独立,还要一二十年时间。我们要努力发展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从当时中国社会的五种经济成分状况出发,阐明了中国只有实施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和政治制度,才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之后,在全国政协一届一次全体会议上制定和通过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明确肯定新中国建立后将实施新民主主义的建国纲领。正如薄一波所指出的,中共中央决定在(共同纲领》中不写人社会主义的前途,既不是一时的疏忽,也不完全是出于策略的考虑,而是从当时的实际出发,为了避免急躁地把社会主义的前途当作新民主主义社会要实行的政策,避免发生“左”倾错误。。建国以后,毛泽东在不同的范围内多次强调,中国要进人社会主义,必须以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充分发展为前提和基础。他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指出:“我们的国家就是这样地稳步前进,经过战争,经过新民主主义的改革,而在将来,在国家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大为兴盛了以后,在各种条件具备了以后,在全国人民考虑成熟并在大家同意了以后,就可以从容地和妥善地走进社会主义的新时期。

三、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的方法论价值

1、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形态的理论。马克思经典作家曾根据人类生产方式的演变,从世界历史发展的整体高度,把人类社会看成是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等几个依次更替的社会形态。但是,这里所讲的五种社会形态,是从世界历史性的高度得出的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历程,它不是也不可能是某一个国家在整个人类社会历史演进中的具体模式。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既没有脱离整个世界历史的发展进程,也没有脱离中国发展的具体实际,而是中国特定的国情和世界特定的环境的有机结合的理论产物。从世界历史的发展进程来看,它属于从资本主义世界历史时代向社会主义世界历史时代的过渡阶段;从中国社会的发展实际来看,它属于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跨越的过渡阶段。它既不完全属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范畴,也不完全属于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范畴,而是兼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两种社会制度的双重特征,是相对于中国特定的历史环境而言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形态。虽然新民主主义论多次提到它仅仅是一种过渡形态,但更多地是把它作为独立的社会形态.强调它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不同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这对于我们如何从具体的角度认识马克思主义的人类社会形态理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视角。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5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在充分认识国情的基础上,论文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民经济的性质、构成成分及其各自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等问题进行深入地研究和思考,形成了完整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从而科学地指导了当时的经济恢复和发展工作。

一、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

新中国成立后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其国民经济应该具有怎样的性质和特征?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还是以公有制为领导,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共同存在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人深化以往认识和思考的理论成果,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形成了明确的认识。

第一,新民主主义经济是一种公有制成分占领导地位前提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形态,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在建国前夕,新民主义经济应该包含多种经济成分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共识。但其中的关键是正确对待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问题。1947年12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指出:“由于中国经济的落后性,广大的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所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即使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在一个长时期内,还是必须允许它们存在;并且按照国民经济的分工,还需要它们中一切有益于国民经济的部分有一个发展;它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还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进而分析革命在全国胜利后,国家掌握国家企业和农业经济的条件下,小的和中等的资本主义成分的存在和发展,没有什么危险,不能采取过左的错误的政策。实行这种在确定公有制成分领导地位的前提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并允许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的政策,才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第二,新民主主义经济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全国解放战争前,党内外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国民经济性质有一些不同的认识和思考。1948年9月8日,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着重讨论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问题。在会议的报告中指出:外面有人说我们的社会经济是“新资本主义”。“我看这个名词是不妥当的,因为它没有说明在我们社会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的东西是国营经济、公营经济,这个国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所以这些经济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个体经济加上城市私人经济在数量上是大的,但是不起决定作用。我们国营经济、公营经济,在数量上较小,但它是起决定作用的。我们的社会经济的名字还是叫‘新民主主义经济’好。”[1](p.139)

1948年9月13日,刘少奇在会议发言中着重阐述了与此相同的观点。他指出:“国民经济的总体就叫做新民主主义经济。”新民主主义经济包含着各种成分,“并以国营的社会主义经济为其领导成分。”他同时强调:“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政策是要不得的”。[2](p.182)

当时,在东北局工作的也在研究这个问题,他起草了《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以后简称《提纲》),并报送中央。刘少奇对提纲进行了认真修改,得到的肯定。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到1948年底,刘少奇对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问题有了更明晰的认识,同年12月25日,他在华北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上,进一步论述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他说:现在中国革命的性质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经济也是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胜利后,资本主义是要发展的,但要限制在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大圈子内。他特别指出:“新民主主义经济是资本主义的呢?还是社会主义的呢?都不是。它有社会主义成分,也有资本主义成分。这是一种特殊的历史形态,它的特点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可以过渡到资本主义,也可以过渡到社会主义。”这表明党对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有了更清醒、更深刻的认识。

二、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成分构成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在强调保护生产力的同时,毕业论文始终坚持生产关系的变革必须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勾画了未来新中国经济结构的基本框架。

1947年12月25日,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讲到:“新中国的经济构成是:(1)国营经济,这是领导的成分;(2)由个体逐步地向着集体方向发展的农业经济;(3)独立小工商业者的经济和小的、中等的私人资本经济。这些,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全部国民经济。”[3](pp.1255~1256)1948年9月,刘少奇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发言指出:“整个国民经济,包含着自然经济,小生产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半社会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以及国营的社会主义经济。”[2](pp.1~4)于9月15日在起草的《提纲》中提出了六种经济成分,即: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秋林经济。后经中共中央修改确认后的《提纲》写道:“东北经济在彻底消灭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即取消帝国主义在东北的经济特权以后,基本上是由五种经济成分所构成,这就是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这一思想为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所吸收。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论述了即将建立的新中国的经济成分的问题,他指出:“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3](p.1433)

三、新民主主义各种经济成分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第一,关于国营经济。中国共产党认为,当时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虽然还未占有绝对大的比重,“但已占有很大比重,并掌握了社会经济的命脉,居于国民经济的领导地位。”它是新民主主义政治的主要的经济基础;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支柱;是无产阶级在经济战线上反对投机操纵,与资本主义经济竞争的最有力的武器。这是国家最可宝贵的财产。它的发展前途是无限的,因此,我们对它必须特别关心,使它获得一切可能的发展,把它放在国民经济建设的最主要的地位。

第二,关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经济主要是农业生产中的劳动互助组织”,“是在各种不同程度上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4](p.32、p.36)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用以帮助、领导和逐步改造广大小生产者的主要工具”。[2](p.48)合作社经济可以提高生产力,增加生产品,增加小生产者的财富,养成小生产者的劳动互助习惯,为将来实现农业集体化创造条件。

第三,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中最有利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的一种形式,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在适当条件下监督资本家,使资本家为国家服务的一种制度”,它是“十分接近于社会主义的经济”。[2](p.52、p.146)其形式主要有:出租制、加工制、定货制、合营制等。“这种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方向,对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它应该成为私人资本主义发展的有利的方向。”[4](pp.37~38)

第四,关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是以生产资料资本家所有制为基础、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硕士论文由于新民主主义时期国营经济的力量还很有限,合作社经济也还不发展,加上战争与人民的各方面需要,私人资本主义形式主要以中小资本家,尤其是小资本家为多,其发展是必然的。中国共产党认为政府要做的就是把必然要发展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引导到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方向,并限制在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范围以内。

同时,要看到,不管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还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由于资本主义,就必然包含有投机和操纵的本质,就包含有无组织的带有破坏性的经济活动,对私人资本主义的放任自流的态度,在根本上是很危险的,也是很错误的。

第五,关于小商品经济。这种经济主要是农民的小商品经济。它不是资本主义经济,它是站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间的十字路口的经济。它既可以向资本主义方面发展,也可以向社会主义方面发展。要使中国的小商品经济走向社会主义,要经过比较长的教育和斗争,“对小生产者采取最谨慎的政策”,要通过合作社等形式把它们团结起来,要巩固小商品生产者的私有权,鼓励他们的生产热情,使他们努力发展生产,发家致富。

这五种经济成分存在着矛盾和斗争,“这就是社会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与资本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之间的斗争,就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在这一矛盾和斗争中,“合作社经济是国营经济的同盟者和带有决定意义的助手”,它只有与无产阶级领导的国营经济结合起来,并取得国家经济机关的领导和帮助,才能使组织在合作社中的小生产者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而是经过新民主主义走上社会主义的道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国营经济的助手”。[4](pp.36~37)它可以促使小资本向大资本集中,小生产向大生产发展,使国家的管理监督更为便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则是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的基础。无产阶级领导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的经济是处于对立地位的,它和私人资本主义发生经济竞争是不可避免的”。[4](p.30)这种经济竞争,是长期的,是贯穿在各方面的,是和平的竞争。但是,私人资本主义是分散的,中小资本家居多,“任何一个资本家不能同国有经济相对抗”,“无产阶级领导着国家,可以引导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经由国家资本主义之路,最终走向社会主义经济。”[2](p.49)

小生产经济“则是一种动摇的力量”,一方面它可以接受各种不同程度的合作社形式,另一方面它又“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5](p.4)无产阶级要在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和斗争中取得胜利,关键是争取小生产者;要巩固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实现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发展前途,就必须积极地、稳妥地引导小生产经济走上合作社经济。

党的事业的开拓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党在总结以往解放区和当时东北老解放区经济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建国初期的经济性质、成分构成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探究和思考,形成了完整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这些经济思想对于目前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相关经济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6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在充分认识国情的基础上,论文 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民经济的性质、构成成分及其各自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等问题进行深入地研究和思考,形成了完整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从而科学地指导了当时的经济恢复和发展工作。

一、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

新中国成立后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其国民经济应该具有怎样的性质和特征?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还是以公有制为领导,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共同存在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人深化以往认识和思考的理论成果,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形成了明确的认识。

第一,新民主主义经济是一种公有制成分占领导地位前提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形态,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在建国前夕,新民主义经济应该包含多种经济成分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共识。但其中的关键是正确对待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问题。1947年12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指出:“由于中国经济的落后性,广大的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所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即使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在一个长时期内,还是必须允许它们存在;并且按照国民经济的分工,还需要它们中一切有益于国民经济的部分有一个发展;它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还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进而分析革命在全国胜利后,国家掌握国家企业和农业经济的条件下,小的和中等的资本主义成分的存在和发展,没有什么危险,不能采取过左的错误的政策。实行这种在确定公有制成分领导地位的前提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并允许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的政策,才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第二,新民主主义经济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全国解放战争前,党内外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国民经济性质有一些不同的认识和思考。1948年9月8日,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着重讨论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问题。在会议的报告中指出:外面有人说我们的社会经济是“新资本主义”。“我看这个名词是不妥当的,因为它没有说明在我们社会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的东西是国营经济、公营经济,这个国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所以这些经济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个体经济加上城市私人经济在数量上是大的,但是不起决定作用。我们国营经济、公营经济,在数量上较小,但它是起决定作用的。我们的社会经济的名字还是叫‘新民主主义经济’好。”[1](p.139)

1948年9月13日,刘少奇在会议发言中着重阐述了与此相同的观点。他指出:“国民经济的总体就叫做新民主主义经济。”新民主主义经济包含着各种成分,“并以国营的社会主义经济为其领导成分。”他同时强调:“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政策是要不得的”。[2](p.182)

当时,在东北局工作的也在研究这个问题,他起草了《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以后简称《提纲》),并报送中央。刘少奇对提纲进行了认真修改,得到的肯定。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到1948年底,刘少奇对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问题有了更明晰的认识,同年12月25日,他在华北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上,进一步论述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他说:现在中国革命的性质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经济也是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胜利后,资本主义是要发展的,但要限制在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大圈子内。他特别指出:“新民主主义经济是资本主义的呢?还是社会主义的呢?都不是。它有社会主义成分,也有资本主义成分。这是一种特殊的历史形态,它的特点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可以过渡到资本主义,也可以过渡到社会主义。”这表明党对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有了更清醒、更深刻的认识。

二、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成分构成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在强调保护生产力的同时,毕业论文 始终坚持生产关系的变革必须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勾画了未来新中国经济结构的基本框架。

1947年12月25日,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讲到:“新中国的经济构成是:(1)国营经济,这是领导的成分;(2)由个体逐步地向着集体方向发展的农业经济;(3)独立小工商业者的经济和小的、中等的私人资本经济。这些,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全部国民经济。”[3](pp.1255~1256)1948年9月,刘少奇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发言指出:“整个国民经济,包含着自然经济,小生产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半社会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以及国营的社会主义经济。”[2](pp.1~4)于9月15日在起草的《提纲》中提出了六种经济成分,即: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秋林经济。后经中共中央修改确认后的《提纲》写道:“东北经济在彻底消灭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即取消帝国主义在东北的经济特权以后,基本上是由五种经济成分所构成,这就是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这一思想为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所吸收。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论述了即将建立的新中国的经济成分的问题,他指出:“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3](p.1433)

三、新民主主义各种经济成分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第一,关于国营经济。中国共产党认为,当时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虽然还未占有绝对大的比重,“但已占有很大比重,并掌握了社会经济的命脉,居于国民经济的领导地位。”它是新民主主义政治的主要的经济基础;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支柱;是无产阶级在经济战线上反对投机操纵,与资本主义经济竞争的最有力的武器。这是国家最可宝贵的财产。它的发展前途是无限的,因此,我们对它必须特别关心,使它获得一切可能的发展,把它放在国民经济建设的最主要的地位。

第二,关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经济主要是农业生产中的劳动互助组织”,“是在各种不同程度上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4](p.32、p.36)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用以帮助、领导和逐步改造广大小生产者的主要工具”。[2](p.48)合作社经济可以提高生产力,增加生产品,增加小生产者的财富,养成小生产者的劳动互助习惯,为将来实现农业集体化创造条件。

第三,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中最有利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的一种形式,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在适当条件下监督资本家,使资本家为国家服务的一种制度”,它是“十分接近于社会主义的经济”。[2](p.52、p.146)其形式主要有:出租制、加工制、定货制、合营制等。“这种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方向,对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它应该成为私人资本主义发展的有利的方向。”[4](pp.37~38)

第四,关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是以生产资料资本家所有制为基础、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硕士论文由于新民主主义时期国营经济的力量还很有限,合作社经济也还不发展,加上战争与人民的各方面需要,私人资本主义形式主要以中小资本家,尤其是小资本家为多,其发展是必然的。中国共产党认为政府要做的就是把必然要发展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引导到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方向,并限制在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范围以内。

同时,要看到,不管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还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由于资本主义,就必然包含有投机和操纵的本质,就包含有无组织的带有破坏性的经济活动,对私人资本主义的放任自流的态度,在根本上是很危险的,也是很错误的。

第五,关于小商品经济。这种经济主要是农民的小商品经济。它不是资本主义经济,它是站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间的十字路口的经济。它既可以向资本主义方面发展,也可以向社会主义方面发展。要使中国的小商品经济走向社会主义,要经过比较长的教育和斗争,“对小生产者采取最谨慎的政策”,要通过合作社等形式把它们团结起来,要巩固小商品生产者的私有权,鼓励他们的生产热情,使他们努力发展生产,发家致富。

这五种经济成分存在着矛盾和斗争,“这就是社会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与资本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之间的斗争,就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在这一矛盾和斗争中,“合作社经济是国营经济的同盟者和带有决定意义的助手”,它只有与无产阶级领导的国营经济结合起来,并取得国家经济机关的领导和帮助,才能使组织在合作社中的小生产者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而是经过新民主主义走上社会主义的道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国营经济的助手”。[4](pp.36~37)它可以促使小资本向大资本集中,小生产向大生产发展,使国家的管理监督更为便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则是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的基础。无产阶级领导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的经济是处于对立地位的,它和私人资本主义发生经济竞争是不可避免的”。[4](p.30)这种经济竞争,是长期的,是贯穿在各方面的,是和平的竞争。但是,私人资本主义是分散的,中小资本家居多,“任何一个资本家不能同国有经济相对抗”,“无产阶级领导着国家,可以引导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经由国家资本主义之路,最终走向社会主义经济。”[2](p.49)

小生产经济“则是一种动摇的力量”,一方面它可以接受各种不同程度的合作社形式,另一方面它又“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5](p.4)无产阶级要在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和斗争中取得胜利,关键是争取小生产者;要巩固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实现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发展前途,就必须积极地、稳妥地引导小生产经济走上合作社经济。

党的事业的开拓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党在总结以往解放区和当时东北老解放区经济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建国初期的经济性质、成分构成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探究和思考,形成了完整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这些经济思想对于目前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相关经济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7

(一)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内涵

1943年抗战期间,毛泽东第一次正式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个科学概念,构筑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框架,创立了新民主主义理论。新民主主义理论阐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开展什么样的革命、以及怎么开展革命的问题,解释了革命的性质、对象、前途等。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前途并不是建立资本主义共和国,而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毛泽东指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只有经过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即相当长的而不是短暂的历史阶段,做许多的准备工作,才能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这一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即新民主主义社会形态。

(二)新民主主义理论的意义

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革命的实践中,科学地概括和总结中国革命的实践经验,创立了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成果。对中国共产党人寻找符合中国实际,有利于中国社会健康发展的新道路,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涵及意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涵

1982年,在党的十二大上邓小平首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其内涵来说,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科学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的继承与发展,是集道路、理论、制度为一体的已付诸实践的一个新的社会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涵丰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其理论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党中央基于现代中国的基本国情而作出的科学论断。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坚持、发展和继承、创新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既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又在当时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挥了主导作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引领我们党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映了中国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发展的水平、特点和要求,是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

三、新民主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之间的联系

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阐述,涵盖了新民主主义政治结构、经济结构和文化结构,孕育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文化体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内容、奠定了理论基石。

(一)政治上的关联

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实行的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段联合专政。在国家的基本制度上采用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就要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扬民主、健全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两者都强调无产阶级及党的领导作用,明确人民的主体地位,发展人民民主政治。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提到的“人民代表大会”,就是今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生态雏形。当时,中央还就代表的直接选举、间接选举、代表任期问题提出了建议,从中可以看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由来和历史发展脉络,这项制度也是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政治制度。

(二)经济上的关联

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是依据中国极端落后的经济状况,采取了与之相适应的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混合经济。其中,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占主导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虽然两者的经济制度在构成成分、性质等方面已有较大不同,但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思想是一样的。

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理论有两个主要来源,一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先决条件的思想。马克思曾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二是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新经济政策,即从纯粹的公有制经济退回到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制度。其实质是利用资本主义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和方式。

探索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理论的来源,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现阶段,我国要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三)文化上的关联

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8

 

[关键词]新民主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

[中图分类号] D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3)05-0005-04

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历经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历史阶段,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社会

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地位,以及由此确定的社会各阶级状况,决定了中国革命必须由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来领导,且要经过两个步骤。第一步,改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地位,完成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第二步,在新民主主义基础上,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这两个性质不同的革命阶段,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衔接。“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1]在中国,这两个革命中间,无法走一般社会发展大体要经历的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经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再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之路。因为,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革命已经不是资产阶级领导的、以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和资本主义社会为目标的革命,而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建立新民主主义国家和新民主主义社会为目标的革命。这个革命成功后,经过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充分发展,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按照党的新民主主义理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这个新民主主义社会,在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在经济上,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营经济,在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等经济成分,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文化上,发展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文化,提高全国人民的文化水平。[2]

 

由于无产阶级的领导,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具有起决定作用的社会主义因素。从政治上看,“对于我们这个国家来说,称为人民民主专政更为合适、更为合情合理”[3]。从经济上看,因为整个国民经济是在社会主义经济的领导之下,所以资本主义的存在与发展要在活动范围、税收政策、市场价格等方面受到限制。因此,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限制与反限制就是这种阶段斗争的主要形式。[4]

 

按照党的新民主主义理论,新民主主义社会要向社会主义过渡,但是因为经济文化落后,这个过渡需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新民主主义建设阶段,大约“还要一二十年时间”[5]。在这个时期主要是发展经济,实现工业化。在《共同纲领》的起草过程中,当有民主党派的人士主张写入实现社会主义的目标时,中国共产党则认为,虽然共同纲领已经保证了向社会主义前途迈进,但是共同纲领是属于国家政权在现阶段的施政纲领,是从客观实际出发、为现阶段需要而制定的,它不应去描述现阶段尚不能实现的理想;如果过早写入,就很容易混淆现阶段的实际步骤和将来的理想。最好经过新民主主义这一过渡阶段的实践,等到大家的思想成熟、认识提高后再提社会主义。[6]

 

二、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

新中国成立初期,新民主主义的基本纲领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但是,并没有像先前设想的那样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尽管这个“相当长的时期”依然过短——而仅仅三年多就提出并实施向社会主义的过渡。1953年,中共中央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7]发生这样的转变,提前结束过渡,是党在建设新民主主义实践中,对新民主主义和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发生变化的结果。

 

新中国成立后,党面临的挑战是多方面的。在完成土地改革之后,刚刚获得土地的许多农民,由于缺少其他生产资料,为避免重新借高利贷甚至典让和出卖土地,农村出现了两极分化。同时,资本主义工商业追逐利润的本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偷税漏税、劳资矛盾等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不断产生和暴露,以至于党和政府不得不一次次地采取措施严厉限制,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不断反复。“三反”、“五反”后,在资本主义企业与国家经济政策、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之间,在企业和社会及企业和职工之间,利益矛盾和冲突越发明显。这样,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被认为越来越显著地表现为国内的主要矛盾。这种情况反映到实践中,就是各地频繁发生消灭资本主义的“左”倾想法和做法。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9

(一)新民主主义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因而它的各种特征无不体现了这一性质。建国初,刘少奇即提出党和国家的首要任务是摆脱贫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随着民主革命的胜利,解放生产力的任务将基本完成,全党全民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他指出,新民主主义经济是一种过渡性质的经济,这个过渡所需要的时间将是很长的,这个阶段大略在10到20年之间。这个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完成工业化。他说:“只要第三次世界大战不爆发,经济建设的任务就不变。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不爆发战争,我们的任务就一直是经济建设,要把中国工业化。”[2]他在对马列学院一班学员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口号。如果不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不努力发展生产力,“那我们的革命就没有什么大的意义,我们的革命就不能说是已经胜利了,相反,我们还要遭到可耻的失败。”

(二)应使新民主主义的五种经济成分各得其所,都得到发展。建国初期,从五种经济成分看,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是很小的,“顶多占10-20%。”刘少奇说:“正因为这一部分数量很小,困难就来了,为什么不能实行社会主义革命即由于此。[3]但是,“必须以发展国营经济为主体。”经过这个阶段,“社会主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比重要逐步扩大。逐步增加国民经济中的社会主义成分,加强国民经济的计划性,以便逐步稳当地过渡到社会主义。”另外,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基本矛盾是资本主义经济成分与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矛盾。刘少奇主张通过“经济竞争”的办法来解决。他认为,无产阶级手中有领导权,并且掌握了国家的主要经济命脉,只要引导得当,是一定可以取得胜利的。通过和平竞争,两种经济成分都得到较大发展,同时督促国营经济搞好经营,为社会主义因素战胜资本主义因素,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条件。

(三)发挥民族资本主义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在对待民族资本主义问题上,他强调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是允许私营工商业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内的发展,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来为经济发展服务。他认为,因为我们国家“生产不发达”,不是工厂太多,而是太少,“在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下,在劳资两利的条件下,还让资本家存在和发展几十年,这样做,对工人阶级好处多,坏处少。”[4]资本主义经济“在目前,整个国民经济中,是不可缺少的部分,它的适当发展对于国民经济也是有利的。”对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要加以保护和允许其发展,对危害国计民生的投机、垄断行为一定要制止,我们与民族资产阶级至少“可搭伙10到15年”,如果过早消灭了,“消灭了以后还要把他请出来。”他在给东北局的一个报告中批评其对民族资产阶级过激的行为时说:“这是一种实际上立即消灭资产阶级的倾向,实际工作中的‘左’倾冒险主义和错误路线,和党的方针政策是根本相违反的。”

(四)在对待私有制问题上,他反对“过早地动摇、削弱、直到否定私有制”。他认为搞社会主义就意味着实行公有制,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要触动私有制。他主张,我们不要照办俄国经验。要从中国的实际阶级关系出发,因为俄国二月革命后,资产阶级完全站到反革命的一边去了;而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不是那样,他历来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是具有革命性的一面,民族资产阶级和我们联合进行了反帝反封建的斗争,感情一直没有破裂。革命胜利后我们的政权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的,还要请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出来参加政权。我们没有必要像俄国那样立即资产阶级,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做法。过早地否定私有制,只会伤害私人资本主义和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对发展不利。在过渡时期可以扩大资本主义经济,而不要“侵犯私人资本主义的财产”,“没收是打草惊蛇”。在农村对私有制“又动又不动是不对的。太岁头上动土。你动摇以下,削弱一下,结果猪牛羊杀掉。”是对生产力的破坏。

(五)关于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问题,他在政协和春耦斋讲话中予以表述。他说:“中国将来的前途,是要走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但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对于这些事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很可能在将来加以讨论。在中国采取社会主义的步骤,必须根据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国大多数人民的要求。到了那时候,中国共产党也一定要和各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进行协商并共同加以决定。中国共产党在将来也愿意和一切愿意进入社会主义的人们一道,共同地进入社会主义。”他在春耦斋的讲话中把进入社会主义的条件更加具体化了。他说“:过了这个时期以后,工业大大发展了,农业也有了大发展了。国家对经济的领导更加强了,变成绝对的了,经济管理工作的干部成熟了,数量也多了,党的技术干部也有了,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巩固了,那时就会要求采取进入社会主义的步骤。”

二、刘少奇“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理论的终结和影响

刘少奇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思想,不仅体现了事物发展的相对稳定性和绝对运动性的辨证统一的哲学思想,而且着眼于中国当时的具体国情,又结合了列宁关于在经济文化落后国家里搞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应该十分注意的重大问题的经验总结,体现了他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造诣,使他的这一理论在实践中取得了巨大成功,而且至今仍然发挥着光彩夺目的光辉。但是由国内外因素的影响,这一理论没有能够认真的执行就中途夭折了。正如他在天津讲话时说的那样“:‘左’的东西是常常有一股劲的,反‘左’的劲头一定要比原来的尽头更大才行。反右的时候,他一听右倾机会主义就会改,反‘左’他往往会反过来说你右。”从1953年夏天起党内开始公开批评他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理论的是右倾错误。1953年6月15日在这样政治局会议讨论过渡时期总路线问题上,重点是阐明了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是“照耀一切工作的灯塔”,并批评刘少奇关于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观点是右倾错误,“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这种提法是有害的。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怎样确立?要确立是很难的哩。他用抽象的哲学理论否定刘少奇的理论。刘少奇在会上接受了批评,并于1954年9月15日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对“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说法还进行了自我批评,表示主动放弃了“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主张,向的思想靠近。就这样“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思想随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被抛弃了。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刘少奇关于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提前终结的原因有哪些?刘少奇关于“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理论对我们今天现代化建设有何启示。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提前终结的原因。那么,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经过赞同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理论被过渡时期总路线取而代之呢?为什么新民主主义阶段要经过25-35年(新民主主义社会要经过10-20年,向社会主义过渡要15年)缩短为18年(国民经济恢复3年,过度时期总路线15年),再缩短为6年(国民经济恢复3年,社会主义改造3年)?为什么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任务没有完成就宣布进入社会主义呢?这是不是符合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状况这一基本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呢?其原因众说纷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以为这是建国以后一系列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1)思想理论准备不足,由于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的《新民主主义论》、《论人民民主》等的几篇政治学文章只是为建设新国家展示了理论框架而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2)新民主主义理论本身存在重大理论缺陷,当第一步新民主主义革命完成后,不由自主地使人们想到向社会主义迈进。因为两步走是连续的。(3)民主机制不健全。建国后,党没有把权力立即交给人大或政协,没有交给人民,而是仍然掌握在党内,而党的权力又控制在主席或书记一人手上,由于当时基于在党内的崇高威望,没有经过充分的理论交锋,而就迅速地统一到的个人思想上来了,刘少奇还做了自我批评。(4)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并举。民族独立是中国近百年的梦想,同样国家富强也是中华民族近百年的梦想,因而党实行社会主义和工业化并举的政策,符合全国人民的强烈愿望,并且优先发展重工业。由于我国经济落后,还要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一时拿不出那么多资金,于是利用公有制和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为积累资金创造条件,而苏联在短时间内实现国家工业化就是用的这种方法。(5)苏联对华的援助和斯大林同意支持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6)二战后社会主义运动此起彼伏,使人民对社会主义产生强大吸引力。(7)还有的个人因素,由于新中国刚刚建立,帝国主义的封锁,使不得不考虑资本主义复辟的可能性,因而做出了不切实际的判断,发生了“左”的错误。所有的一切导致了中国抛弃了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理论,而过早地进入社会主义。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10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主要内容

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是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必然性;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等方面的理论认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的必然性

根据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才能推动生产力发展关系原理,要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重要原因是旧中国的生产力非常落后,在旧中国的废墟上建立的经济是非常孱弱的,尤其是重工业基础相当薄弱,建国初期我们几乎没有可以凭以立足的重工业产业,大部分都是农业、手工业以及家庭式的小作坊工业。在这种经济基础上,要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几乎是不可能的。与此同时,通过新中国的建立,我们肃清了大资产阶级、官僚资产阶级以及地主阶级对经济的掠夺破坏,使建立新的国民经济体系成为可能。因此,新中国必须要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鼓励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社会提供物质基础,以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

2.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纲领

早在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就明确提出了建立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目标,论述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纲领。关于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就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1]。在这个共和国中,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作为新民主主义政权的构成形式。关于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就是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并使之居于主导地位;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农民,实行“耕者有其田”;实行“节制资本”。关于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毛泽东曾指出新文化是反映新政治和新经济的,新民主主义文化,既不是资产阶级文化,也不是完全的无产阶级文化,而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

3.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

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既存在资本主义因素,也存在社会主义因素,它的阶级基础和政权结构中不仅包括农民阶级、工人阶级而且还包括资本主义性质的民族资产阶级。但是,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文化都是处在工人阶级领导下,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因素居于主导地位,然而因为各种社会主义因素尚处在未完全发展的状态,所以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能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过渡性质的社会形态。同时,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是过渡的形式,但是不可移易的必要的形式”[2]675,而且“时间是相当地长”[2]684。

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具有理论指导性和现实可行性。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到1952年底,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和巩固起来,各项建设事业都呈现出勃勃生机。

二、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实践嬗变

1952年下半年,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发生了新的变化,逐渐放弃了原来主张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的战略构想,选择了一条直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道路。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实践嬗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存在时限的论述的变化

七届二中全会前后,毛泽东多次讲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间问题,分别说要十五年、二十年或是三十年。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要经历长久的时期, 新民主主义“决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成就的”[2]684“革命的转变,那是将来的事……何时转变,应以是否具备了转变的条件为标准,时间会要相当地长。不到具备了政治上经济上一切应有的条件之时……不应当轻易谈转变。”[2]160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是强调在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一段时间后即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得到一定发展后,一举进入社会主义,可以说要坚持的时间是不短的。但是在毛泽东访苏返回北京后随即召开的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毛泽东提出要10-15年就基本完成社会主义,而不是10年以后才过渡到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实际的时间是四年,把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间大大缩短。

2.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工作重心的变化

1949年6月,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提到建国后应该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完成资本主义国家在资本主义阶段实现的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也说过“中心任务是动员一切力量恢复和发展生产事业,这是一切工作的重点所在。”但是后来,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虽然也是坚持“一体两翼”即强调实现工业化为“主体”、对农业和手工业的改造为“两翼”,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从中央到地方都把尽快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作为了工作重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给人们的客观印象就是淡化了经济建设的工作重心。

3.关于对待资本主义态度的变化

早在1945年,毛泽东就在《论联合政府》中提到“自由发展那些不是‘操纵国民生计’而是有益于国民生计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保障一切正当的私有财产。”[3]1058其后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他又提到“为了使落后的经济地位提高一步,中国必须利用一切于国计民生有利而不是有害的城乡资本主义因素。”[4]1479可以看出,早期毛泽东对资本主义经济是采取保留态度,即可以允许资本主义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发展。但是后来,在七届六中全会上,他提出“使资本主义和小生产灭绝”,主张要消灭资本主义经济,和原先的保留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思想发生了背离。毛泽东思想的变化是当时党内大多数人对待资本主义态度的一个缩影,说明当时党内对待资本主义态度已经发生转变,由原先的允许支持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转向消灭资本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

三、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实践嬗变的原因

1.客观原因分析

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在实践中的放弃有其合理性,受其所处时代的大环境背景下的客观原因的影响,我们要从国内环境和国际背景两个方面来把握。

一是扩大工业化的客观要求。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完成,毛泽东意识到我国正面临着发展国防工业及重工业的首要任务,在冷战局势下,我国要自强自立就必须建立自己独立的国防和重工业体系。中国是一个重工业基础薄弱的国家,要建立独立完整的重工业体系完成国家工业化必须先把全国的人力物力集中起来举全国之力以图之,而当时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工业体系并不具备这个能力,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重工业及国防工业的发展。因此,搞合作化、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必然选择。

二是国际形势的发展以及苏联的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整个世界逐渐形成了以美苏为首的两大阵营对立的政治格局。作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我国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确定了“一边倒”的外交政策,即倒向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一方,新中国成立后的各项恢复、重建工作也依靠了苏联的援助,但是由于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允许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存在,苏联方面始终认为中国实行的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斯大林认为毛泽东要做“第二个铁托”,访苏的经历使毛泽东意识到必须尽快过渡到社会主义才能获得苏联的承认与援助,加之当时资本主义世界经济萧条,唯有社会主义苏联经济形势一片大好,更让毛泽东坚定了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信念。

2.主观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