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相关知识模板(10篇)

时间:2023-08-09 17:16:4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环境污染相关知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篇1

1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企业数量逐年增加,环境监测任务日益繁重,所以各级环境监测站最重要的职能是监测和分析辖区环境质量,掌握污染物及其污染源的时空分布状况和特征。而主要的任务是分析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和底质、生物、噪声与振动等五大类项目。但是环境监测实验室本身是一类典型的小型污染源。监测分析的过程一般或多或少都会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等三废污染物。目前的现状是绝大多数的监测实验室,特别是占总量80%的环境监测站由于技术资金人员素质等方面限制,对排放的污染物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对环境危害较大。

2 环境监测实验室环境污染现状及特点

2.1 环境的各种各样污染

环境监测按监测类别分为大气和废气监测、地表水和废水( 含降水) 监测、土壤及底泥监测、生物监测、固体废弃物监测、噪声与振动监测等五大类。通过近年来全国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一般县级监测站的监测项目均达数十项,东部发达地区如江苏省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对县级监测站的要求则超过120项,其中绝大部分属于普通化学分析,但由于环境监测的对象和方法十分广泛和复杂,因此除噪声以外,其余四大类分析均产生三废污染物。

废气环境监测实验室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试剂和样品的挥发物、分析过程的中间产物、泄漏的标气、载气等,包括硫化合物、含氮化合物、碳氧化合物和碳氢化合物、卤素化合物以及试剂的挥发物等。通常实验室中直接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都要求在通风橱内进行,虽然保证了室内空气质量和分析人员健康安全,但通风橱大多无吸附装置,只将废气直接排出室外,直接污染了环境空气。

固体废物环境监测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多余样品、分析产物( 培养基) 、消耗或破损的实验用品( 如玻璃器皿、滤纸等) 、残留或失效的化学试剂等。这些固废成分复杂,涵盖各类化学、生物污染物,特别是过期失效的化学试剂,若处理不慎,极易导致严重的污染事故。

2.2 实验室污染的危害性

环境监测实验室污染种类齐全,虽然多数项目产生的污染量较少,但在常规分析过程中,加入有毒有害物质的现象十分普通。水质分析中最常见的COD分析( 重铬酸钾) ,需加入重铬酸钾、硫酸汞、硫酸银;溶解氧测定时,需加入叠氮化钠;测定氨氮时需加入纳氏试剂( 含氯化汞) ;测定叶绿素时用到丙酮试剂;红外光度法测定水质石油类时,需加入四氯化碳;测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时需加入三氯甲烷;硝酸汞滴定法测定氯化物时用到硝酸汞。以上例举的分析项目均为环境监测实验室的常规监测项目,监测频次高,试剂使用量大,累积排放量十分可观。这些有毒有害物质不管是在实验过程中还是排放到外环境中都将危害人类健康。

2.3 缺乏相关部门的重视

环境监测实验室的环境污染长期以来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其污染治理基本上还未有效开展。虽然一般县级监测站的实验室均按要求配备了多种残液缸,但残液缸满后如何处理仍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实际操作中残液缸形同虚设,最终往往还是下水道一倒了之。而上级管理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并不重视这个问题,各级检查中只要求设置残液缸,而对残液的最终流向并不过问,致使监测实验室在环境管理上缺乏压力进而缺乏推动力。

3 环境监测实验室污染防治措施

3.1 源头控制,减量排放

为将实验室污染物产量控制在最低限度,首先应对其产生进行首端控制,这是污染减量化的起点和根本所在。为此,实验室应从各个环节减少污染的产生。

3.1.1 适量降低采样量

监测采样时要采用优化布点方法用尽可能少的监测点位获取最有空间代表性的环境信息,同时根据所需监测的项目初步估算出所需样品量,在满足分析要求的情况下,适当降低采样量。对一些排放浓度大、需多次稀释后才能检测的样品(如造纸、印染、化工等进口水样),酌情减少取样量,以免所采样品带回实验室后,因取样分析量少而废弃大部分样品造成污染。

3.1.2 选择污染少的分析方法

大多数环境监测分析方法都有好几种可供选择,应充分考虑方法的环境相容性,尽可能选择环境污染少的分析方法。例如,测定二氧化硫时用“甲醛缓冲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代替“四氯汞钾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测定氨氮时用“水杨酸-次氯酸盐光度法”、“滴定法”、“电极法”代替“纳氏试剂法”;测定COD 采用“快速密闭催化消解法”或“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代替“重铬酸钾法”等将大大减少污染的排放量。

3.1.3 广泛采用现代测试仪器

充分利用现代测试仪器如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和溶解氧测试仪、pH计等,不仅可以大大减少化学试验剂的用量,减少实验室污染的产生,还能使监测更加迅速、准确。例如,用原子吸收法代替阳极溶出伏安法测定金属离子,用离子色谱测定二氧化硫和硝酸盐氮,均能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运用。

3.2 选择有效的三废处理方式

一般的环境监测实验室三废数量不大,但种类较多且复杂,污染危害性大,因此实验室的三废处理应遵循“分类收集,原位处理,资源回收”的原则进行合理处置,杜绝二次污染。

3.2.1 废水处理方式

实验室内大量使用的冷凝水,无污染的可直接排放;洗刷用的污染不大的水可充分稀释后排入下水道。分析产生的废液应分类收集,用特定的收集装置密闭贮存,贴上标签,注明废液性质、日期以便于管理。对于酸、碱、盐水溶液须经中和,调PH值至标准后外排,对于含有少量有用物质的高浓度废水,可将其中的有用物质回收后再集中处理。对有机溶剂可采用蒸馏精馏等分离方法回收;重金属离子可采用沉淀法等集中回收。实验室不具处理能力的可移交具有处理能力的企业污染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3.2.2 废渣处理方式

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一般很难降解或转化,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利用两类。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如测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时,将未受污染的四氯化碳回收再利用。对不可回收利用的有毒废渣,应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固废处理单位统一处理;对其它一般性的废渣,可采用焚烧、与生活垃圾合并处理、挖坑填埋等方式处理。

3.3 提高认识,制定规范

监测站要进一步提高实验室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并与该站监测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想方设法减少污染。建议上级监测部门组织力量,专题研究监测实验室的污染特点和防治途径,制定操作性强、简便实用的技术规范,并出台相应的考核要求和办法,积极引导创建绿色监测实验室,并将其融入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中,使之成为能力建设的一部分,从而强化整个监测系统实验室环境污染的防治。

4 结束语

实验室存在着明显的环境污染且处于监控真空状态,各级实验室应重视环境污染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来改变自身环境所出现的污染状况。国家有关部门必须完善管理制度,研究解决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避免实验室的三废污染。政府部门也应给予资金、政策的支持,建立全面、系统的治理方案,逐步推行,采用合适的方法来妥善处理实验室三废问题。

参考文献:

篇2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区委主要领导强调的“十个全面”和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九个方面要求”精神,结合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坚决把污染防治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最紧要的任务。进一步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将治污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干部。

二、整体部署。

坚持全员出动不停歇,挂起“作战图”,排出“时间表”,以必胜的决心迎接困难挑战,全力推进各项任务精准落实,全面改善我区空气质量。

三、细化任务。

加强区片属地责任,严格考核,全面开展扬尘、散煤清理、企业管控、禁烧禁燃、环保夜查、煤改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水污染防治等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进行管控,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每个建筑施工工地都要有村主要干部具体人员分包。对于道路扬尘方面,再次细化网格分包制度,镇村干部每日不间断上路巡查。

洁净取暖推广及散煤清理:散煤清理要坚持常态化管控,目前全镇村已全部实行“煤改气”覆盖,各村由支部书记负总责,大力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安全使用天然气,每日要对辖区内散煤进行排查、清理,每天下午向镇上报清理进度,对于进入辖区内销售散煤的车辆结合工商部门进行劝返,杜绝劣质散煤的使用。

禁烧禁燃工作:坚持“常抓不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保持“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实行网格化监管制,镇村干部分地块管控,严格管理,完善禁烧体系建设,制定禁烧奖惩制度,进行大力宣传,各村安排专职巡查员,每日不间断巡查。对于禁限燃放工作,从本月开始,全镇辖区内不得再出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大力宣传上级禁限燃放政策,转换群众传统观念,撇弃陋习,要在全镇上下形成良好的禁燃氛围,镇村要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全力做好禁燃工作。

“散乱污”企业管控:持续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坚决做到不增一个“散乱污”企业。坚决取缔淘汰“两断三清”类企业,彻底打消业主不切实际的幻想,坚决做到不让一个“散乱污”企业反弹。严格落实“环保设备洁净运行、生产厂房干净整洁、环评证照手续齐全”三项标准,持续推进标准件企业规范生产、洁净生产。对不符合“三项标准”的企业,坚决做到先停后治,对所查处的问题逐一对照,什么时候整改完成,什么时候解封。尤其是对偷排偷放企业,发现一起,依法处置一起,决不手软留情。

重污染天气及错峰生产管控:在接到上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镇村干部要严格落实工作方案,立即通知相关企业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应急方案及措施,各应急企业由村干部具体分包负责,在应急响应期间,镇环保所人员,要每日不间断的对应急相关企业巡查,确保全部按要求执行到位。错峰生产企业本镇共涉及一家,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限产、停产,实行错峰生产方案,镇村二级分包干部要不定期督察,全力落实好错峰管控。

环保夜查工作:要坚持每天进行夜查,从涉气企业及施工工地等进行督查,每日要由当日值班领导干部带队,并对辖区内露天烧烤、饭店等进行夜查,确保我镇每个生产企业排污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百分百排出,危废台账健全,督促排污设施净化设备定期更换;厂区车间内勤打扫勤清理;无露天焚烧现象,坚决取缔木炭烧烤,要求饭店的抽油烟设施正常运行排污设施定期清洗,全面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环保意识。

水污染防治:要重点抓好河道环境卫生,涉及沿河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每天安排专职巡堤员和保洁员进行河道整治工作,发现垃圾禁止垃圾倾倒,做好周围垃圾、杂物、杂草清理及周围养殖业、厂摊的取缔与管控。

四、全力保障。

强化责任,凝聚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各村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镇直各部门充分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保证任务落实,全面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篇3

一、 低碳经济和环境会计概述

(一)低碳经济概述

近年来由于“温室效应”不断增强,导致冰川融化、海平面的上升、气候反常、土地干旱甚至可能引致被冰封十几万年前的致命病毒重见天日等一系列问题,世界各国开始重视并研究“低碳经济”。

国内学者将低碳经济界定为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二)环境会计概述

环境会计是记录和披露环境污染、污染防治、开发及利用的成本费用,并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环境维护和开发形成的效益进行合理计与报告,综合评估环境绩效及环境活动对企业财务成果影响的一门新兴学科。

国外对环境会计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以1971年比蒙斯的《控制污染的社会成本转换研究》和1973年马林的《污染的会计问题》为代表,开创了环境会计研究的先河。目前发达国家的会计学界在环境会计研究方面已取得重大进展,并在会计实务中广泛实践;联合国也于1999年讨论通过《环境会计和报告的立场公告》,形成系统完整的国际环境会计与报告指南。

而我国开展环境会计的研究起步较晚,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才引进环境会计理论。90年代,我国才逐渐开展了对“绿色GDP”的研究,进而延伸至环境会计理论体系。相比之下,我国环境会计的研究较为滞后,实务方面更是进展缓慢。

二、低碳经济下环境会计存在问题研究

“气候变化”、“全球变暖”、“节能减排”、“低碳经济”等环境问题贯穿于2012年多哈气候大会伊始,表明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考虑如何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经济和环境共同发展。环境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合作与博弈的焦点,然而我国环境问题并不乐观,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忽视环境问题,单纯追逐利益现象普遍存在

在我国,大多数企业特别是消耗巨额环境资源的能源行业在因为受到技术限制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影响,不可避免地过度开发自然资源、浪费宝贵的能源,有的企业甚至为了短期利益不惜一切代价污染环境,致使我国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峻,我国环境会计的发展也受到这种市场大环境的制约。

(二)环境会计核算和对外报告方面还尚未出台相应规范

在日常的会计处理中,财务人员只是将与环境有关的财务影响作为常规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处理,并且除碳能源的利用率低之外,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也比较混乱,没有基本的规范可循,使企业的报表使用者无法获得相关的环境会计信息。

(三)我国的环境会计监督力度和力量均不足

现阶段,我国只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于环境污染进行监管,人员不足的短板凸显,这无疑增加其环境监管的难度。环境保护在多数情况下只能取决于公民和企业的社会责任心的强弱。但基于环境治理成本与收益的不匹配,少有企业会自愿披露环境信息。此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发现环境问题的企业惩罚力度不足,也间接纵容的环境污染行为。

三、改善环境会计现状的解决对策

针对低碳经济下环境会计存在问题,本文认为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解决。

(一)通过立法改善企业忽略环境污染的短视行为

相关部门可将环境会计核算、监督列入《会计法》,以法律形式确定它的地位和作用。并要尽快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和有关制度,将涉及环境的内容列入会计要素,扩充报表体系,成为必须披露的内容,既可防止有关部门和企业的短期行为,又能依据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有关环境原则设计会计制度,使环境会计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二)规范环境会计披露模式

企业年度报告提供的信息只能是以货币计量的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对于一些关于企业环境绩效的信息、无法用货币计量的信息却无法披露,以及由环境问题可能引发的潜在的负债和风险,这些也都无法表示出来。故应当建立易于理解的环境会计披露模式,以满足不同需求者的需要,将一些无法用货币计量出来的信息展示在公众面前。

(三)强化我国的环境会计监督力度和力量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与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与企业经营相关部门联合构成一个涵盖环境污染等的监管体系,并将民众举报和中介机构提供信息为辅助途径,及时发现并引导解决企业环境问题,将环境污染降到低水平。此外,监管部门在发现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可依据污染程度和是否有多次整改记录,对环境污染严重,屡次整改不合格或再发生类似问题的企业要进行严厉惩罚。

(四)针对性培养环境会计专业人才

环境会计专业人才是环境会计的顺利实施的必备条件,基于我国环境会计专业人才存在巨大缺口的缺陷,本文认为可从分两个阶段培养,

第一阶段,在校生理论知识培养。企业可与学校联合宣传绿色经济的相关知识,引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并通过课题申请、实地调研、专家演讲等对环境会计有进一步认知,以便接受新的观念和新的相关知识,并联系实际提高自己处理环境会计信息的专业能力。

第二阶段,已经参加工作的会计人员实务培训。这部分人员可以选择后续教育或者培训机构,并通过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的结合,不断提升对环境会计问题的应对能力,成为一名合格的环境会计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王楠.低碳经济时代环境会计发展局限及对策研究[J].经济视角(中旬),2011,04:78-79.

篇4

通常人们较关注室外环境污染问题,而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则长期被人们所忽视,事实上,室内环境污染的危害程度并不比室外低,有时甚至比室外更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室内装修已成为新的时尚,但是由于不合格的装饰装修材料的使用,以及过度装修使室内空气污染日趋严重,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而现代成年人70%―80%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老弱病残者在室内待的时间更长,可达90%以上,每人每天要吸入12―15立方米的空气,可见空气质量对于人体健康的意义是十分重要的,清新的空气使人精神焕发、身心舒畅、不易疲倦、工作效率提高,而不洁净的空气可以引发多种疾病。在这种情况下,继续一味强调室外环境空气质量,而忽视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是不科学的。有专家认为,在经历了18世纪工业革命带来的“煤烟型污染”、19世纪石油和汽车工业带来的“光化学烟雾污染”之后,现代人已经处于“室内空气污染”的第三污染时期。

为了更好地了解室内空气污染物、污染物的来源及其对人体的危害,我对呼和浩待市几个区进行了问卷调查,目的是想提醒人们重视室内空气污染问题的重要性。

1.内容和方法

1.1调查对象

在呼和浩特市市区内,以整群抽样为原则,随机选取住户,对常住在家人员进行人口问卷调查(包括居室环境、装修情况、健康状况,以及室内环境污染问题的了解情况的调查)共调查了1000户,3700多人,其中赛罕区(包括宾馆)403户,2100多人,回民区(包括宾馆)201户,408人,玉泉区、如意区、金川开发区共398户,1200多人,男性2000人,女性1700人,平均年龄39岁,高中、中专、大学学历者占有比例较高,初中以上学历者占80%。

1.2居室环境调查

居室环境调查包括一般情况调查、房屋基本结构、装修情况(如门、窗、地面及厨房等装修情况)家更新及材料使用、燃具、家庭中吸烟情况,使用化学品、化妆品情况及入住后的生活习惯(采暖、空调、冰箱的使用情况及饲养宠物)等。

1.3健康状况

健康状况调查包括一般情况、吸烟史。疾病史,公共学习情况场所人的健康状况,包括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疲劳、头重、恶心、头晕、胸闷、气短)、眼部、皮肤等情况进行了调查。

2.结论

本研究调查了一千户,在被调查的人中,除询问文化程度和经济状况外,还选择了几个常识性问题,回答正确率不高,只有31%的人基本了解室内空气污染的相关知识。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人都认为室内空气污染有害,但是申请检测的人数极少,这种意识与行为的反差,表示市民对室内空气污染有害健康的认识较肤浅,缺乏提高自身生活环境,以保护健康的意识。

本次调查显示市民对相关知识的综合知晓率在60%以上但仍有部分居民缺乏正确的认识,甚至存在认识误区。如有人认为只要选择了环保材料就不会有污染或装修完工没有气味就很安全等。且被调查者关于有害气体对人体产生的慢性、潜在性危害认识不足。被调查者中,大部分人对自家居住的环境表示满意且居室中都不同程度地装修过,家中有吸烟者的占60%。此次还对家中装修情况进行了调查,水性涂料占80%。地面一般用的是瓷砖和实用木板,门一般采用模压门、实木门。家中不同程度地使用化学品、化妆品、洗涤剂、防臭剂,等等,而且有些爱美女士有烫发的爱好,有些人家里喜欢养宠物。调查显示,60%的人在一定程度上处于亚健康状态,眼部不适、干涩、咳嗽、头晕、头重、胸闷,皮肤干等问题普遍存在(不适率比30年前有明显升高的现象)。

3.分析讨论

3.1室内空气污染物的种类

室内空气污染可理解为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室内环境,呈现足够尝试,持续足够时间,并因此危害了人体健康,室内空气污染包括,物理性污染、化学性污染、生物性污染和放射性污染。物理性污染是指因物理因素,如电磁波、噪声、振动,以及不合适的温度、风速和照明等引起的污染。化学性污染是指因化学物质如甲醛苯系物、氨、氡及其子体和悬浮颗粒物等引起的污染。生物性污染是指因生物污染因子主要包括细菌、真菌(包括细菌孢子)、花粉、病毒、生物体有机成分等引起的污染。话筒性污染物是指由于话筒性物质所引起的污染。室内空气污染物主要是人为污染,以化学性污染最为突出。

3.2室内空气污物的来源

室内空气污染的来源是相当广泛的,而且一种污染物可以有多种来源,同一污染源也可以产生多种污染物。只有准确地了解各种污染物来源,形成原因,以及进入室内的渠道,才能采取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的措施保护室内环境。化学性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日用化学品、人体排放物、香烟烟雾、燃烧产物,如二氧化碳、氮的氧化物、一氧化碳,等等。生物性污染主要来源于室内生活垃圾、室内植物花卉、宠物,等等。话筒性主要来源于地基、建材、室内装饰石材、瓷砖、浴具等物理性污染主要来源于人们使用手机、电脑及家用电器,等等。污染物的来源可以更为细致地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3.2.1来源于建筑装修材料、家具和家用化学品(含有很多有机和无机化合物)

建筑装修材料自身彩旗的有害物质主要有氨、氡。氨产生于建筑施工中使用的混凝土外加剂,释放氡的建筑材料包括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自身氡的建筑材料,包括建筑石材、瓷砖、土壤、泥土,等等,石棉和玻璃作为建筑材料材料广泛应用于学校、医院、住宅和商用的防火隔(吸)声和管道的内衬层。还有一些材料释放有害物质的同时也吸附从其他污染源释放的污染物。室内装修时使用的胶合板、细木工板、中密度纤维和刨花板等人造板材中的胶粘剂等以甲醛为主要成分,板材中残留的和未参加反应的甲醛会逐渐向周围环境释放,是室内空气中甲醛的主体。

3.2.2居室内人的活动

人的生理活动和生活活动也是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人每时每刻都要吸入新鲜的空气,呼出人体代谢主要产生的二氧化碳及其他气体如氨、二甲基氨,等等,人在说话打喷嚏时可能将口腔、咽内的微生物以飞沫的形式传入大气。再有就是人类吸烟的过程中可释放上千种化学物质,甚至有较强的致癌作用。人类养花、饲养宠物及各种家用化学品也是污染的来源,室内燃料的燃烧、家庭取暖、炊事活动使用各种燃料、产物多样、家用电器、交通工具及特殊的办公设备。

3.2.3房基地

房基地地层中的可逸出或者挥发性的有害物质,可通过地基的缝隙进入室内,如地层中有的污染气体,由于环境化学的原因在地域的演变过程中造成某一地区某些元素分布过高或是建房以前已被工业废弃物污染,又没有彻底清除而盖建房屋,一些农药、燃料等或者是宅基地中使用那些蓄积性强的农药。

3.2.4来源于室外空气环境

大气污染物可通过门窗、建筑物等进入室内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的氧化物、烟雾、颗粒物、氨、硫化氢、花粉,等等,这类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工具、花木树木及住宅周围的锅炉、煤炉、垃圾堆,等等。

3.2.5质量不合格的生活饮用水

除烹饪、饮用外,人们生活在很多方面需要水,如打扫房间、沐浴,等等,而且这些水都可形成水雾。

3.2.6人为地带入家中

人们每天都要进出居室,容易将室外的污染物随身带入室内,如苯、铅、石碑,等等。

3.3危害

室内空气污染物种类多样、来源广泛。下面介绍几种主要污染物的来源及危害。

3.3.1甲醛

甲醇来源于建筑装修材料、家具、各种粘合剂、涂料、合成织品,等等。在日常生活中,甲醛释放入环境或被人体摄入的情况一般是在一些板材(三夹板、刨花板、中密度板)塑料、涂料等的生产和制造过程。在生产过程中,为防腐、防蛀和快干等目的,向这些材料添加了甲醛所以新居室的地板、家具、塑料、贴面等都可能随时向室内释放甲醛气体,造成室内空气甲醛从中释放出的期限可达3―15年。其次甲醛可作纤维助剂,在将棉、人造丝、地毯等加工衣料时的工序中,掺加甲醛,可防止衣物皱折。但是,在洗涤过程中又会重新释放出甲醛。再有在香烟的烟雾中含有甲醛。这些情况呼和浩特市普遍存在,甲醛对人身体健康存在危害,且甲醛已被WHO确定为致癌、致畸形物质,对人的眼睛、鼻子、呼吸道产生强烈的刺激,导致头痛、恶心、失眠、咳嗽、多痰,以及皮肤过敏。甲醛进入人体后,可转化为甲酸、甲醇等,对视力有一定的危害作用,这就是近年来人们患眼病的比率上升的原因之一甲醛中毒严重时,可导致肝功能和肾功能异长,甚至于死亡。

3.3.2氡

氡是唯一的一种放射性惰性气体,被WTO确定为主要的致癌物之一,自然界中有三种同位素,分别来自不同的镭同位素,可能对人体产生放射毒性的是氡222,几乎每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受到氡的照射,因为从他们的居室中含有铀、钍的建筑材料中,不断会有氡气体释放出来,而氡衰变后会相继形成一系列放射性子体,氡及其子体对特别有害于人体健康。因为它们可依附于空气中的水汽或灰尘,进入人体呼吸道,沉积于肺组织及其邻近部位发射α射线导致癌变。此外在香烟中也含有氡及其子体,所以香烟致癌的原因也在于氡。

3.3.3氨

建筑施工中为了加快混凝土的凝固速度和冬季施工防冻,在混凝土中常加入高碱混凝土膨胀剂和含尿素与氨水的混凝土防冻等外加剂,这些外加剂的存在造成墙体会向内释放氨,此外人造板材加压成型过程中,使用的含甲醛和尿素成分的粘合剂,人的代谢物也会释放出氨,走了呼和浩特市几家烫发店发现都有强烈刺鼻的氨水味,这也是氨的主要来源。氨是一种具有强烈刺激性臭味的气体,可通过皮肤和呼吸道中毒。

3.3.4石棉

从陶器到建筑石棉已经使用了几个世纪,石棉不可燃烧,并且是热的不良导体。因此,用来生产消防员的救生衣和绝招产品,石棉用于其他产品的生产,比如建筑材料、沥青、纺织品、涂料、喷气机部件、防渗漏剂、刹车衬面,等等,与室内污染总是有关的是石棉绝热材料的使用,石棉绝热材料可以向空气中释放微小的纤维,有的比人体细胞还要小。这些纤维不能被生物降解,被吸入肺部后永远地留存下来,长期积累导致肺癌的发生。

3.3.5电磁辐射

电磁辐射人们既看不到又听不着,但确实存在,打开收音机、电视机,空中就有电磁波存在。随着现代化技术的发展很多电子产品、手机,以及家用电器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为人类生活带来了方便的同时也给生活环境造成了电磁辐射污染,电磁波具有一定的生物效应,长期接触使机体组织温度上升,从而引起蛋白质变性、酶活性改变、工作效率降低、记忆力减退,长期处于低强度的电磁辐射中枢神经会受到影响,会头晕、嗜睡、无力、记忆力减退。

3.3.6其他

除上述几种主要室内空气污染物之外,不宜微生物、霉菌、尘螨、多环芳香烃、氮的氧化物、碳的氧化物、硫的氧化物,以及一些烃类都是室内大气污染物均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不良影响。

4.结语

从本次调查分析的结果看,市民的文化程度越高、经济状况越好,了解的相关知识就越多,对室内空气中的浸染物及其来源了解的也比较多,并知道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什么危害。但是,由于室内空气污染概念新,市民正确认识率并不高,了解相关知识的途径并不多,为此针对特定对象加强宣传指导,在控制室内空气污染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对呼和浩特市市区内污染室内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大部分家庭(70%)对室内空气污染问题了解不够,对于污染物的种类及其来源、危害更是不了解,只是一味地追求装修豪华、舒适的生活,而忽视了室内空气污染的问题,由此引发的室内污染日趋严重。市民对相关知识了解滞后,认识上存在误区,以及本地区的经济水平和市民的文化程度成为控制室内污染的制约因素。随着我国的生产方式,由粗放型向技术集约型转变,以及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室内从业人员的比例将大大上升,人们在室内渡过的时间将会越来越长,受到各种室内污染的几率将会大大的增加。为此从人们的健康的长远角度出发实验室内环境的治理已成为必须高度重视的研究领域。

参考文献:

[1]吴冰.环境污染治理[M].科学出版社,2004,(4):25.

[2]张金良,郭新彪.居住环境与健康[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2):9-11.

[3]朱天乐,郝吉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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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袁道光.环境科学技术[J].环境科学技术杂志,2007,2(30):61-64.

篇5

对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而言,其主要是指突然发生,并可能会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是重大人员伤亡,不利于政治安定以及社会稳定,并对公共安全产生严重影响的环境事件。就目前而言,我国已经基本进入到工业化生产中期,化工企业的生产规模和生产总量不断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几率[1]。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具有难以控制、破坏性大、来势突然等特点,其对人们的生命财产产生严重威胁,会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环境影响以及经济损失,因此重视环境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化工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对于我国化工企业而言,其具有老企业和小企业多的特点,大部分属于中小型化工企业。这些中小型化工企业虽然具备一定的管理基础,但是仍然采用落后的工艺,设备陈旧且难以对其进行及时更新,导致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保证能力不强。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化工行业投资开始快速增长,出现了大量的新企业和新项目,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行业过快扩张,难以有效落实相关的项目制度。此外,部分化工企业没有具备较高的起点以及招商准入门槛,仍然使用落后的工艺技术,导致项目污染重、能耗高,缺乏较强的安全保障能力,在投料试生产环节出现安全事故。由于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对于化工行业来说,其从业人员的结构出现了很变化,大批农民进入到化工企业进行工作,并成为该行业的新生力量,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但是由于这些人员缺乏较高的知识文化水平,没有经过化工生产的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无法全面了解和掌握化工生产的相关知识,安全意识不强,导致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出现安全事故,不利于化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2]。

2化工行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降低方法分析

2.1强化环境风险源管理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世界上产生了大量新兴的化学物质,但是目前对于部分新产生的化学物质而言,其风险暴露还缺乏全面评价。因此在化学品的储运、运输以及废弃等过程中,应加强其风险防范,并开展相关的环境风险评估,加强全过程监管,对流域管理机构的职能加以有效发挥,强化应急机制的协调性和联动性。我国法律体系中对环境保护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在处理环境污染事件时,其成本多是由社会和政府负担,这导致化工企业无视环保部门的警告,忽视污染事故的处理。基于这种情况,应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加大惩处力度,有效落实相关的环保政策法规,从而降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几率,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2优化调整化工产业结构与行业布点

大部分化工企业多属于沿海沿江布局,其原因主要是沿海沿江地区具有发达的经济,交通运输较为便利,能够有效降低运输成本。但如果对环境风险加以考虑,则化工企业应在城市下水下风区域加以建立。目前,部分沿海沿江化工企业多属于小点,技术较为落后,具有较宽的污染面,一旦出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则将发生大量的损失[3]。因此化工企业可以科学布点,实行园区化建设聚集发展,统一处置和收集污染物,并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环境管理准入门槛的提升。此外,化工企业可从化学品行业特点出发,强化环评制度,并针对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进行有效评价,实行清洁生产,从而减少废弃物的产生,促使资源消耗降低,实现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2.3建立应急事件协调机制

对于化工行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由交通、水利、安全、卫生以及环保等部门联合成立专门独立的应急机构,从而对事故进行综合协调指挥。在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机构加以建立时,应形成协调指挥决策的机构,保证各个部门之间能够相互协作和联动,有效抓住解除事件的时机,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和风险。一般来说,化工企业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其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难以采用常规的应急手段,如果处置不当,将可能导致承担的风险和损失更大。如吉林石化双苯厂发生的爆炸事件,为了防止再次发生爆炸,减少空气污染,消防人员在处理爆炸现场时,其利用大量的水进行冲洗,这样导致大量的苯冲到松花江中,造成水污染事件发生。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就是在对突发性事件加以处理时,没有建立完善的应急机制,并且应急手段过于单一化。因此在处理突发性事件时,必须要从不同的化学应急问题出发,收集和研究相关的化学应急问题,对突发性事件专家库加以完善,确保应急决策和方案的时效性和科学性,降低事件的影响。

2.4有效落实企业责任

要想有效促进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可降低,必须要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以完善。首先政府监管部门应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加以督促,要求企业对安全管理人员加以配备,并强化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4]。其次化工企业应对职工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以及安全操作技能加以提高,确保安全技术操作流程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最后化工企业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对生产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格执行,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3结语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我国化工行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断增多,严重威胁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利于化工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基于这种现状,必须要强化环境风险源管理,优化调整化工产业结构与行业布点,建立应急事件协调机制,有效落实企业责任,从而有效降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几率,促进化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曹舟艳.如何降低化工行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J].能源与节能,2014,10:95~96,136.

[2]雷经纶.浅谈我国环境污染事件及应急监测要求[J].环境研究与监测,2013,01:19~23.

篇6

0 引言

随着世界各国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强,各国之间的进出口贸易越来越频繁,航运业也随之不断的发展,船舶活动对海洋的影响越来越大,其中船舶活动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尤其是一些民营个体船舶,船舶公司为了节约成本和增加效益,在船舶防污染方面的投入往往不足,致使船舶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海洋环境。

1 海洋环境污染的危害

海洋环境的污染物大体可分为三类:1)生活污染物;2)油类污染物;3)物理污染因子(辐射、噪声等)。船舶生活污染物排人海中之后,会逐渐被海洋中的微生物氧化分解,消耗掉海水中的氧。当海水中溶解的氧不足时,船舶生活污染物就会发生无氧分解,即发生腐烂,致使海水发臭,对海洋生物的生存产生一定的危害。例如,船舶生活污水排放入海后,由于船舶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磷酸盐和硝酸盐,容易造成海水富营养化,致使海水中的澡类大量繁殖。在这些藻类死亡后,枝叶氧化腐烂,消耗海水中大量的氧,致使高级海洋生物无法生存,海水变黑腐臭。另外,1ml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中往往含有几百万个细菌,其中大部分是病原体或是诱发因子,可能会造成一些疾病的传播,直接影响着人类的健康和生活。

船舶活动往往会因船舶操作不当或船舶事故而造成海洋油污染事件的发生,当船舶油类污染物入海后,往往会在海面上形成一层油膜,油膜存在不仅降低了阳光向海水的辐射,削弱了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致使地球上氧气量下降,同时还阻挡了空气中氧向海水中的扩散,破坏了海洋食物链,最终导致生态的失调。因此,海洋污染不仅直接危害着沿海水产养殖业的发展,而且还会破坏海滨环境,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健康。

2 船舶对海洋环境污染途径

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主要是通过事故性和操作性等因素将污染物带入大气或海洋而造成污染。船舶对海洋环境污染的主要途径有:

1)船舶压载水、洗舱水、生活污水、含油舱底水的排放。

2)船舶垃圾和包装有害物质的倾倒。

3)船舶发生事故造成溢油入海。

4)船舶有毒液体的排放。

5)船舶废气的排放。

3 减少船舶对海洋污染的措施

3.1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和完善海洋环境法律体系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海洋资源的不断开发,人类在海上的活动越来越频繁,活动的类型也越来越多样化,海洋环境受人类活动的影响也越来越严重,所以应根据现代海洋污染的表现形式和国际相关海洋防污染条约的规定,在我国现有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订,不断完善我国船舶污染防治立法,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全面强化海洋环境管理,提高人们对海洋环境的保护意识。

3.2 通过船员培训教育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船员海洋环境保护意识

通过对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发现,船员的安全意识、防污意识和法制观念比较淡薄,致使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比较严重,是造成船舶海洋污染事故的最主要因素。因此,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污染意识是减少船舶海洋污染事故的有效途径。通过船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船员对防污染设备的操作技能以及对国内和国外相关防污染公约和法规的认识,同时通过宣传教育的强化,使船员充分认识到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意义,增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另外,公司应该制定相应的考核和激励制度,是船员能够自觉学习相关知识,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技能,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从而保证船舶的安全航行,保护海洋环境。

3.3 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完善船舶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制

作为船舶污染防治监管的主管机关,海事主管部门应具备配套的、有效的海洋环境污染监督管理机制。在船舶安全检查过程中,不仅要严格检查船舶防污染设备的配备是否符合标准,还要对船舶防污染设备的性能和结构以及使用情况作详细的检查和记录。除了对防污染设备做严格的检查之外,还要对船员严格检查,一方面严格考察船员对船舶防污染设备操作程序的认识以及操作的熟练程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操作程序或不规范的操作,要及时纠正并要求整改。另一方面还要考察船员对一些国际防污染公约以及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 使船员能够真正具备防污染知识,提高海洋环境保护意识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的操作管理技能。此外,海事主管部门还应配备必要的装备和仪器,加强危险品货物运输船舶的现场监督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的专项检查,对于一些违章操作以及违法排放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船舶,应加大惩治力度,要求及时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增强船方的海洋环境的保护意识。

3.4 建立完善的海洋污染监控系统,提高处理海洋污染事故的能力

为了能够及时发现船舶污染海洋事故,分析和判断船舶污染事故发生的规模、地点,扩散趋势等,及时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将船舶污染损害降到最低,在国家沿海海域建立先进的网络化监视系统是很有必要的。同时也能够及时发现一些船舶将海洋污染物直接排放入海的违章操作,还应建立陆-海-空立体化的监管体系,利用巡逻艇、直升机、卫星等设备加大海洋监控力度,对于一些故意违章操作引起海洋环境污染的船舶和个人,应加大惩处力度,并限时整改,使船员能够真正吸取教训,提高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减少人为故意违章操作而引起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在做好海洋环境污染监控的同时,相关管理部门还应做好海洋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反应体系,一旦海上发生船舶污染事故,能够整合较多的应急资源,建立强大的污染事故处理力量,并且能够自上而下有条不紊、积极有效应对和处理污染事故,使污染的损失能够降到最低。

4 结束语

海洋占据了地球将近四分之三的面积,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离不开海洋庞大的资源,但是随着海洋环境不断的被污染,海洋资源也正遭到巨大的破坏。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海洋资源的不断开发利用,人们已经深深的认识到了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各个国家尤其是一些沿海发达国家不断采取措施甚至是通过立法来加强海洋环境的保护。保护海洋环境是每个人共同的责任,每个人都应该真正认识到海洋的重要性,从而主动承担起保护海洋环境的责任。尤其是作为船员,应该深深的意识到自己的工作和活动都直接影响着海洋环境,不断提高自己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自己对船舶防污设备的操作技能,不断改进自己对船舶设备尤其是船舶防污染设备的管理方法,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少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从而使船舶航行更安全,海洋环境更清洁。

篇7

一、传统侵权责任理论在环境侵权救济中的困境

传统的侵权责任结构理论有五个构成要件:一是有加害行为;二是该行为具有违法性;三是行为人须有故意或过失;四是须有损害结果发生;五是该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须有因果关系。按照这五个构成要件,加害人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较为苛刻;被害人需承担其所主张事实的举证责任。因此,在频发的环境侵权赔偿案例中,上述理论在司法实践的运用中面临至少以下诸多困难。

(一)环境污染损害具有渐进性和潜伏性

环境污染常由多种因素的复合累积后形成,短期内难以确定损害结果及其程度。从地域上看,受损害的范围有时也难以短期内确定,可能是在几个村庄、县市,也可能跨越几个省区、甚至国家。

(二)环境污染的侵害者与受害者之间存在差别

对于环境污染损害来说,加害人和受害人的地位和能力都有很大差别。加害人凭借其信息优势和雄厚资力,及对与污染物相关知识的了解,往往有动机和能力对损害指控加以粉饰和反驳,对于被害人和调查人员的调查也以种种借口加以阻碍。而受害人则多为经济实力和风险抵抗能力不强的普通社会成员,他们普遍缺少调查研究环境侵害的相关知识及费用①。在普遍调查率不高、污染鉴定机关设备和技术不健全的情况下,不易在第一时间收集到侵权者侵害的证据。

(三)证明污染行为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往往极为困难

按侵权行为之债,损害结果发生与侵权行为之间需有确定的因果关系才能成立,即行为人的行为,以当前人类的认识水平和经验判断,必然确定会发生这一结果。但是该因果关系判断及于环境侵权领域,受人类科学知识和认识水平的局限,仍具有多种可能,不免造成歧意。因此,以传统侵权理论中相当肯定的因果关系判断标准,难以厘清前述复杂的污染行为与侵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而且,如果限于传统侵权行为理论,要求被害人就前述问题举证,势必造成被害人求偿无门。

(四)环境污染损害的形式多种多样,因果关系短期难以查明

环境污染常是多个污染源分别排放的污染物质互相结合,通过化学反应后所产生的效果。由于污染物质和化学反应过程的多样性,最终形成的结果也是多样性的。按对损害人所负的责任范围及关系,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形:相抵效应、等加效应、累进效应、互补效应、竞合效应。此外,也有可能出现一因多果和多因一果等复杂现象,对明确鉴定或分辨出环境污染的因果关系增加了难度。

二、《侵权责任法》对环境侵权责任的规定

(一)环境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和责任竞合

关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则,主要由《民法通则》关于民事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侵权责任法》的基本规定和《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单项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务院环保部门有关法律解释构成。他们相互补充,共同形成了包括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实体性规范、程序性规范在内的完整的规则体系。对环境侵权责任竞合的规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条,污染者因同一行为应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其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因同一行为应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罚款、刑事罚金,污染者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优先承担赔偿责任。

(二)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法定条件

如前所述,要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统侵权责任理论需要具备侵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违法性以及主观过错等5个要件。由于环境污染损害纠纷的特殊性,各国法律大多采用特殊的责任规则。《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也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只要因环境污染造成损害,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见,承担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排污者的排污行为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二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受到损害;三是环境污染危害与他人受到的损害互为因果。简言之,排污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就是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3个法定条件。

(三)关于环境侵权责任的主观问题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和原国家环保局《关于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复函》就环境污染损害责任的法定条件做出解释,排污单位有无过错,完全不在环境法律关于排污单位应否承担污染赔偿责任的3个法定条件之内。换言之,根据环境法律的规定,不论排污单位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七条特别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判断,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排污单位,有过错应当承担责任,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责任。再者,《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变更了《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取消了“因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这一限定,无论有无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只要因环境污染造成损害的,污染者都应承担侵权责任,这样就更近一步,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无过错归责原则。

(四)环境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承担

在一般赔偿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即谁提出索赔主张,谁负责举证。在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实行特殊的举证规则,即主要由排污单位负责举证。对此,《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关于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据此,负有举证责任的排污单位,如果不能证明免责事由或者排除因果关系,就应承担赔偿等侵权责任。

(五)环境侵权责任殊侵权情况的处理原则

首先,对于不可抗力的情形,《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二条特别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可见,即使发生地震等极端自然灾害,排污单位也必须“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以避免造成污染损害,否则也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其次,如果环境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排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排污方的赔偿责任。第三人的准连带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在同时请求赔偿的情况下,首先应由第三者赔偿,赔偿不足时再由污染者补足,污染者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第三者追偿。

三、完善环境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建议

(一)建立环境侵权责任惩罚性赔偿制度

惩罚性损害赔偿,是指法庭所做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首先,在赔偿基础上,惩罚性赔偿是以补偿性赔偿的存在为前提;其次,从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说,惩罚性赔偿责任主要不以有实际损害为条件,而是要特别考虑加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主观动机、财产状况等多种因素,只有加害人实施了一定程度的恶,且主观上有恶意或者重大过失,才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再次,从赔偿范围来看,惩罚性赔偿并不以实际的损害为限,其数额有时会高于甚至大大高于补偿性损害的赔偿。

近年来,惩罚性损害赔偿开始成为我国民事立法和民法学中的一项新课题,环境民事惩罚性赔偿也开始引起国内学者的关注。依据现行的环境责任赔偿理论,不仅对环境民事侵权受害者的救济严重不足,也使加害者通过理性的利益衡量,对侵权采取放任态度。因此,对于主观上具有恶意的环境民事侵权案件,应该适用惩罚性赔偿②。环境侵权损害惩罚性赔偿是对传统民事责任的一种必要补充和完善,它有利于调动排污单位采用更为先进的技术来预防损害的发生,也可以大大提高对潜在污染者的威慑力。

(二)完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环境责任保险又称“绿色保险”,是指企业以将来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或污染治理责任为保险标的而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险种。环境责任保险是责任保险同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它首先应由保险公司经过仔细勘察设计后制定相关险种,然后由企业提出并同保险公司签订污染损害保险合同,如果发生污染事故,保险公司经确认后认为属于承保范围内的,就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直接向受害人进行赔付。从本质上说,环境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者利用保险工具,运用市场机制来防范和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将自身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有效地转移和分散出去。

该项保险机制是环境管理市场化的有益尝试,它一改过去“企业负责排污,政府负责治污”的环保模式,实现了环境污染损害的社会化救济,符合受害人、企业、政府三方的共同利益。另外,环境危险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进步、科学发展、技术更新呈现出动态发展的趋势,要按照不同的情势,及时做出符合规律的调适。这也是保险从海上保险发展到财产保险再到人身保险最后到责任保险的内在动因。

(三)将精神损害纳入环境侵权责任的赔偿中

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是环境侵权民事责任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在司法实践中许多环境侵权案件中的受害人因为加害人的侵权行为遭受到难以弥补的精神损害,但获得赔偿的却很少,这有悖于“有损害就有赔偿”的基本法律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来看,其适用范围仍然十分有限,目前还没有扩及环境侵权所导致的精神损害。

目前在理论上,民法学者一般不将环境侵权所导致的精神损害列入赔偿范围之中。有环境法学者则认为,环境侵权的损害赔偿应该包括精神损害③。在环境侵权案件中,受害人因被告的污染或破坏行为,往往会承受难以忍受的痛苦。环境侵权案件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是显而易见的,受害者所要承受的不仅是身体上的疼痛,还有心理上的痛苦,这种痛苦是漫长的,甚至伴随终身。对于这样的精神损害应该予以法律救济,通过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在环境民事损害赔偿范围中加入相当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那部分内容,可以使受害人因环境民事侵权行为所导致的精神损害得到一定程度的法律救济。特别是对因加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生态资源破坏而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案件,可以更加有力地惩罚和遏制污染环境或者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

对精神损害的赔偿是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它作为环境侵权法的一种基本救济手段,对于填补受害人的损害维护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和精神利益,抚慰受害人的肉体、精神痛苦,制裁和抑制环境侵权行为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环境侵权法在维护公民环境人格权方面的功能越来越重要。完善和发展环境侵权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切实保护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所必需的,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四)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与私权利相反,环境公益诉讼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要么是涉及不特定多数间接利害关系人的环境公益,要么是纯社会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诉讼利益归属于社会。目前我国的三大诉讼法对导致国家环境公益、社会环境公益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环境利益的侵害缺乏相关规定,致使这些公共利益得不到救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出现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方面,是公民环境意识觉醒和司法进步的表现。作为一种环境司法手段,它可以有力地支持和弥补环境行政执法手段之不足,有效地制止环境侵害行为,从而极大地促进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④。

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首先要通过立法明确规定该项制度,“无救济即无权利”,这一理论要求对所有的合法权利都应当提供充分和合理的救济途径。应在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大诉讼法中分别增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和环境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切实做到有法可依;其次,要确定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只要具有“事实上的损害”,不论被损害的是个人利益还是公共利益就可以认定原告具有资格⑤。具体包括公民、环保社会团体和检察机关,尤其是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机关的优势,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并与行政机关及污染企业相抗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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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33.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7)15-0069-02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该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建设可持续发展社会的瓶颈。虽然实践证明环境污染问题需要综合经济、科技、文化等手段加以解决,但无论采取何种手段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都必须以全社会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为基础。环境保护意识通常是指人对环境本身和环境保护的认知水平,同时也是人类持续调整自身行为,使之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的自觉性表现。很显然,环境保护意识应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对环境的认知水平,包含诸多主观因素,如感知、思维和情感等;另一方面是指人类保护自然环境的自觉程度,这两个方面相互联系,不可或缺。

1992年国际地理联合会地理教育委员会在《地理教育国际》 中指出,现代公民的环境教育不仅要重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和培养,还应注重环境价值观的培养,它将直接影响人们在面对环境问题时的决策。2003年教育部出台《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提出将环境教育作为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期实现可持续发展。

从上述分析可知,通过环境保护教育培养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是解决当前环境污染问题的必经之路。众所周知,中学阶段是科学知识、个性倾向、思想道德观念形成的重要阶段。笔者认为,在中学阶段进行环境教育,对于我们国家和民族未来的进步与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中学生物教学培养学生环境保护意识的必要性

目前,环境保护意识培养的重要性已经得到广泛认同,我国利用电视媒体、杂志、网络等多种渠道进行了大量宣传,但在学校,对环境保护教育仍缺乏足够的重视。我国颁发的《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指出,应使环境保护教育成为素质教育的一部分,加强中小学教材有关环保内容的研讨和讲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在中学各类学科中,生物课程无疑是一门与环境相关内容联系最密切的学科,因此可以把环境保护教育融入生物教学之中。据统计,初中生物与环境相关的知识点超过40个。越来越多的教育者主张,鉴于生物课程的知识内容,中学生物课程的教学适合且应当分担环境保护教育的重任,大力培养中学生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对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尤为重要。

教育在不断发展,中学生物课程教学也应与时俱进,不应仅仅停留在“知识学习”的层次上,还应将部分生物学知识与环境保护密切联系,对知识进行外延。即利用生物知识,引导学生去认识自然现象和环境变化规律,甚至分析环境污染问题,从而实现知识学与用的有效结合。

二、在中学生物教学中培养学生环境保护意识的方法

1. 深挖教材,利用课堂教学开展环境保护教育

中学生物教材涉及若干与环境有关的内容,但通常只是进行泛泛列举,没有进行深入阐述。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要善于挖掘教材,对相应的环境内容进行整理、归纳,并构建相关知识网络,以便于学生掌握。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务必找好环境教育与教材内容的结合点,避免牵强附会,同时还应适当把握内容的比重和深度。比如,可利用教材,将初中生物的基础知识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等知识联系起来,使学生初步建立起正确的h境观,使他们逐步培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能够自觉参与环境监督和宣传等实践活动,尝试解决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以下列举的是可与环境或环境问题建立密切关联的生物学知识点:①从全球环境的角度理解生物圈,保护生物圈对全人类而言意义非凡;②生态系统的类型、我国生态破坏现状及原因,生态破坏引发的后果;③植树造林利于稳定大气中的氧气含量,避免水土流失,可以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④工业污染、乱砍滥伐、过度渔猎或放牧等人为因素可能导致生态系统失去平衡;⑤物种侵袭导致生态系统失衡的原因与启示,如凤眼莲对滇池的入侵、海洋爆发赤潮的原因等;⑥环境因素可造成生物的基因突变,如辐射导致畸形胎儿的产生频率增加;⑦利用植物根系的吸收作用可净化水体中的污染物,如对水中重金属的吸收;⑧采用生物工程技术手段培育工程菌,利用工程菌的新陈代谢功能净化水中污染物,如利用基因工程菌净化海面上的石油或水中的农药;⑨结合土壤污染、水源污染和有毒物质沿食物链的迁移污染等进行教学,使学生懂得基本的食物中毒预防方法,从而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通过上述知识的学习,使学生了解目前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严重性,培养他们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勇气和担当,增强其环境保护意识,使之形成自觉的环保行为习惯,从而利于将来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笔者认为,在生物教学中渗透环境保护教育,教师是关键。为此,生物教师要在认真钻研教材的基础上,优化教学内容,努力改进教学方法,由浅入深地对学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增强生物课的实用性。

2. 教师环境素养的提高与考试内容渗透

通过生物教学渗透环境保护教育能否取得成效还取决于生物教师环保素质的高低。首先,教师自身应该具有较强的环境保护意识;其次,教师要具有将相关生物知识与环境保护知识进行关联的业务能力。建议教育部门通过对生物学从教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教育的相关培训,以提高教师的环境保护教育认识水平、环境保护素养和业务能力,从而使他们能够从知识、技能、价值观3个层面结合实际开展环境保护教育。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现状来看,考试依然是学生和家长最关心的问题。考试作为评价学生的主要方式,也可以作为引导学生学习的工具,所以生物学考试内容若与环境污染问题相关,就一定可以引起学生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关注。对此,笔者建议生物考试可要求学生应用生物学的基本知识来解释简单的环境污染问题。

3. 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投身大自然,开展课外环保活动

课余,教师可组织郊游、夏令营等课外活动,带领学生到大自然中去认识生物、生态系统及自然环境,让学生去体验和感受大自然,从而培养他们热爱大自然、保护环境的美好情感。在这些活动中,可引导学生了解当地土地、水资源等的污染、保护和利用现状、工厂排污情况等,针对开发与利用当地资源活动中对环境和生态的破坏情况进行了解。通过这类活动,让学生认识到污染和生态破坏就在身边,保护环境势在必行。

4. 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节日开展环保宣传

为切实提高学生的环境保o意识,教师可利用与环保相关的节日开展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讲座及知识竞赛等,还可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或学校广播等宣传我国的环保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等。

我国历来重视环境保护,注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学阶段开展环境保护教育,是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的重要一环,对改善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中学生物教学与环境保护教育相融合渗透,是生物课程综合改革的必然趋势。充分利用各种方法和途径,在生物教学的实践中切实渗透环境保护教育,引导学生关注环境和环境污染问题,从小培养起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让他们成为环境保护的担当者,是进行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建设可持续发展社会的需要,也是中学生物教学的重要任务。

参考文献:

[1] 钟云华,邓睿.中学环境教育的重要性及其实施[J].云南环境科学,2004,23 (增刊1):93-95.

[2] 安雪丽.中学生物教学与环境教育[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8,(24):80.

[3] 项德文,张萍.中学生物教学渗透环境教育的研究[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26):109-112.

[4] 赵彬.生物教学中学生环境素养的培养[J].科技教育创新,2009,(13):255-256.

篇9

环境宣传工作是环境保护事业的基础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通过广范围、多角度、多层次的进行环保宣传活动,有助于发挥环保宣传在推进和监督环保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可以有效地提高全民环境意识。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公众的参与,而公众环保意识的提升在离不开充分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提升环保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助于推动环保宣教部门环保宣教活动的开展,有助于促进环保政策的实行,同时可以在全社会范围内引导、培育和形成环境保护道德风尚,为环保工作的开展营造浓烈的氛围。

2、提升环保宣传工作实效的路径

2.1引导公众积极配合政府,共同参与环境治理

环保宣传部门,需加强各类环境污染相关知识、成因、危害及防治等方面的知识宣教,使公众可以通过这种途经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及环境治理的紧迫性。通过有效的宣教,让公众认识到环境的治理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具体而言,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引导公众积极配合政府。

其一,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环保工作,形成保护环境的文明行为。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组合发力进行全方位宣传,给予公众正确引导。例如,为使公众加深对雾霾天气的认识和提升践行环保文明行为的主动性,可以从如下三点入手:一是,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如电视、广播和报纸等加强在本区域内进行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及应对雾霾天气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二是,利用微博,互联网等新媒体拓展环保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借助央视环保专题宣传片,运用公益广告等使公众明白,自身既是污染受害者,同时也是污染的制造者,引导公众自觉参与到践行环保文明的行为中去,在社会范围内形成“改善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通过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环保宣传和治理,推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提升。

其二,引导公众发挥对环保工作的监督作用。环保宣传部门要注重引导公众提升主人翁意识,自觉参与到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同时,应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公众监督对规范个人、企业以及行政人员履职尽责形成一定的约束。同时,维护个人权益不受侵害,积极利用环保投诉热线进行违规排污行为的举报,形成有力的社会监督力量,辅助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使危害环境的不法行为无藏身之地。

其三,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建言,为减少污染物排放工作献计献。

随着环保宣传工作的深入,当遭遇一定的污染事件时,公众的态度逐步由如何预防转变为研究如何应对,如何改变现状,为减少污染物排放工作献计献策。因此,宣传部门应借助这个“好苗头”,积极鼓励公众出谋划策。例如,不少网友提出了“少燃放烟花、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烧烤”,“大力发展新能源,私家车使用电动汽车”“支持交警戴口罩执勤”等得到了来自政府的重视,并被采纳。

2.2客观真实地报道污染事件,及时消除公众误解

环境污染事件危害范围广泛,公众对其的关注度也极高。因此,污染类事件发生时,政府部门应第一事件客观真实的公开事件相关信息,并借助媒体手段进行真是的报道,对舆论导向形成正确的引导,防止一些不法分子以错误的言论引起公众的误解。

其一,准确统计相关数据,及时污染信息。例如,2013年最受关注的雾霾天气。北京市环保宣传部门,第一事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想公众客观、真实的报道了北京市的空气质量信息、空气重污染预报、污染特征及持续时间等相关信息。环保宣传部门主动采用微博等媒体,实时向公众公布雾霾污染信息以及AQI、预报信息等。这些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公开的及时性既满足了公众对污染信息的知情需求,也为境内外媒体进行报道提供了数据源。通过及时的信息公开和报道,保证了中外媒体的口径一致,同时也赢得了公众对相关部门工作的理解。

其二,客观公布污染产生的真实原因。污染事件发生时,政府及环保宣传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围绕造成该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明确造成污染事件的形成因素及原因,使公告中通过公布的这些信息加深对产生污染的原因的认识,消除不必要的恐慌。污染产生的元凶是人类,让公众清楚认识到造成污染的原因及污染的危害,有助于从根源上控制污染。

其三,报道污染可能带来的严重危害。通过真实的宣传污染可能带来的严重危害,有助于公众及时了解关于污染的相关知识,应对策略以及自我保护方法等,最大程度降低污染对自身的危害。例如,在重度雾霾发生时,宣传部门应侧重从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交通安全、区域气候等多个角度,及时向公众传递关于雾霾危害,如可能引发鼻炎、支气管炎等病症,可能造成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可能影响室外能见度等。

2.3综合运用多种媒体方式,加强环保新闻宣传

环保宣传部门应拓展宣传方式,构建稳定、全面的信息来源体系和传播渠道。互联网时代,将网络纳入到环保宣教体系当中,通过运用新闻门户、专题网站、站视频网站、社交网站、论坛、网络期刊,微博等多种宣传方式进行组合宣传,保障环保科普的科学性。不同的宣传媒体各自具有独特的优势,传统的电视,广播可以给公众直观的信息体验;移动媒介则可以让公众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只需连接网络便可以获得最新的信息。信息时代,丰富的媒体宣传手段为公众获得信息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同时,环保宣传部门必须借助这些优质的媒体宣传工具向公众宣传科学、真实、有价值的信息。此外,应通过在各级民政部门下建立起信息沟通渠道,促进公众与政府之间的沟通,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发挥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作用,以公众为监督,保障信息通道的畅通,一边更好的应对一些突发的污染事件。

参考文献

[1]做好“催化剂”“稳压器”——北京市环保宣传中心工作体会点滴[J].环境教育,2014,06:61-62.

[2]刘金鹏.网络媒体在环保宣传中的利弊分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3,1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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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是高中阶段的重要课程,地理课堂教学质量对学生的学习效果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提高教学质量十分重要。近年来,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相关学者对环境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环境教育的概念。地理课程的内容跟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将环境教育渗透到电影教学中能够有效提高地理课堂教学质量。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结合工作经验,将环境教育在地理教学中的渗透与整合进行议论。

一、环境教育的概念

环境教育是近年来新引入的概念,因此大多数教育者对于其所涵盖的内容并不了解。随着环境问题的恶化,有的学者对于环境教育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做了相关报道。笔者通过文献查阅了解到,环境教育的主要内容总结为以下三点:①对环境保护的问题进行讨论,并介绍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类型,提出珍贵资源的保护措施及合理利用资源的方法。②对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关系进行探讨,寻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法。③对环境的监管与控制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并介绍环境质量的检测方法。环境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了解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对环境的现状有一定的了解,并能积极加入到环境保护工作中。

二、将环境教育渗透和整合到地理教学的技巧

1.将环境教育融入理论教学中

由于地理课堂的主要授课方式为理论教学,因此将环境教育融入课堂理论教学中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方法。例如,讲到地形地貌的问题时,教师可对土地沙漠化的问题展开讨论,将土地沙漠化的成因、对环境造成的恶劣后果和治理土地沙漠化的主要措施等进行介绍,并鼓励学生课后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土地沙漠化的情况。同时,呼吁学生积极参与到植树活动中,降低我国土地沙漠化程度。通过这样的方式将环境教育渗透到地理教学中,既能够让学生对于地形地貌的成因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又能够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

2.通过播放相关视频对学生进行教育

随着教学设备越来越先进,多媒体被应用到地理教学中,为教师进行环境教育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很多环境问题,教师通过语言很难将其形象生动表达,但有了多媒体,教师可以通过播放图片或者视频的方式,向学生展示环境问题的严重程度,例如,沙尘暴、雾霾和白色污染等,通过图片和视频的形式向学生展示,会达到更加触目惊心的效果。教师可一边播放一边向学生讲解,引发学生的深思。在视频播放结束之后,教师便可将相关地理知识引入课堂,探讨环境问题与相关地理知识的联系性,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活动中。

3.通过小组讨论的形式展开环境教育

小组讨论是现代教学常用的一种方式,教师可以通过小组讨论的形式,让学生对环境问题进行探讨,教师作为讨论活动的组织者,应为学生确定讨论话题,主导课堂的有序进行,保证课堂的有效讨论。例如,在讲到酸雨的成因时,教师可让学生讨论,造成酸雨的主要原因有哪些,治理这一问题的主要措施有哪些等,最后教师对学生的讨论结果进行点评和总结,最后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三、将环境教育渗透到高中地理教学中的优势

1.树立学生强烈的环保意识

将环境教育渗透到地理教学中,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学生对于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首先,可以加深学生对于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的理论认识,让学生对于环境问题的类型及成因有所了解。其次,可以提高学生对于环保措施的了解程度,让学生对于环境保护的相关对策有一定的认识,知道自己在生活中能够做到的环保工作有哪些,并从自己做起。最后,可以提高学生参与环保工作的热情。经过相关环境教育的影响,学生会深刻认识到环境问题的严重性,了解环境被破坏和被污染之后,人类是最大的受害者,因此加入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更高。

2.提高地理课堂教学质量

将环境问题渗透和整合到地理教学中,能够使课堂教学内容更加丰富。同时,环境问题是一个与学生息息相关的问题,将环境问题引入课堂能够很大程度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让学生更加专注地听课,从而提高教学效率。另外,教师通过播放视频、小组讨论等方法展开教学,使课堂气氛更加活跃,消除纯理论课堂给学生带来的烦躁心理,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该种方式能让学生的记忆更加深刻,使学生对知识的记忆更具有持久性。

3.让学生原有的知识得到有效迁移

环境问题在生活中随处可见,因此学生对于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认知程度较高。但在地理课堂上所学的内容与现实生活关联性较小,很难吸引学生。将环境教育渗透到地理教学中,教师可将环境问题与地理课程相关内容联系起来进行教学,这样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将学生原有的对环境问题相关的知识进行迁移,从而强化地理课程学习效果,从而提高课堂学习效率。

总之,环境污染与破坏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日趋严重,环境教育得到更大的重视,广大地理教师应对环境教育相关知识进行钻研,了解其与地理课程的相关性,并积极将环境教育渗透和整合到地理教学中,强化教学效果的同时,还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同时,还可对该种教学方式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反思和改进,形成系统的教学方法,让更多的师生受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