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4 16:47:2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银行面临的困境与出路,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的十年间,已经跃升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中小企业的地位也不断攀升,并成为地方经济的主导力量。中小企业在就业、贸易和服务等诸方面展现出蓬勃的生命力。然而,筹资难一直是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本文通过论述中小企业筹资问题,论述解决筹资难的对策。
一、中小企业筹资困境的表现
1.面临外部筹资困境,仅依靠非正规途径筹资。中小企业和大企业相比企业数量众多,分布面广;体制灵活,组织精干; 管理水平相对较低;产出规模小,竞争力较弱的特点,且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固定资产欠雄厚,经营范围较为狭窄,竞争实力不够强,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因而在需要筹措资金时,不得不到非正规的金融信贷机构,即便是这些金融机构的利息通常比商业银行贷款利息高出一些,但因满足中小企业贷款的阶段性需求,在增加经营成本的情况下,企业仍愿选择去尝试。
2.获取银行贷款的难度偏大。前文已提及,为数不少的中小企业存在资金短缺的困境,长此以往,会导致整个行业的资金大缺口,对于商业银行来讲,若贷款给大批量筹资难的中小企业,则可能面临巨大的坏帐风险;然而,若经济情势好起来,中小企业纷纷盈利,则又蕴藏着无限商机,商业银行在衡量自身实际的经济状况时,会施行较为稳健的贷款机制。
3.中小企业内源性筹资、内部资金积累困难重重。内源性筹资是企业持续地把自身的折旧以及留存收益转换为投资的整套过程,也是企业开发内部资金潜能、提高这些内部资金运用效率的有效途径。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内源性筹资可为中小企业所借鉴和运用,但中小企业竞争力毕竟有限、自身盈利能力较差,尚且无法与大企业在竞争中获得优势。
4.资产抵押能力较为低下。大部分中小企业没有建立相应的信用基础,资产量有限,不能抵押。中小企业适合抵押的资产严重缺失,这也给它们按时偿还债务蒙上了一层阴影。中小企业不乏技术研发类型,它们更侧重于积累无形资产,但这类资产恰不能用作贷款的担保资产,这时的商业银行就会评估放贷后的经济风险与资金的安全隐患。
1.政府要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的筹资。基于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政府一定要在市场里承担产权界定、服务等有关的工作。政府要转变观念,尽早摸清中小企业筹资的必要性,提高中小企业在经济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中小企业创设宽松、平等和自由的市场发展环境;其次,要逐步克服影响中小企业筹资的体制、机制,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有利于中小企业筹资的模式,强化对中小企业财务方面的管理,依照它们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制定出科学、规范、合理地审批条件和贷款程序,对产品技术含量高、财务资质好的企业,要尽可能放宽贷款限制,鼓励它们继续壮大自己,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倾尽更大的心力;政府还需设立二级市场,在遵循市场交易准则的基础上,同意中小企业用非信用贷款的形式开展直接筹资活动,破除以往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筹资的样式,经由市场上自由流通的债券筹集更高额的资本,并在二级市场的建立进程中,为中小企业迈进资本市场创造极大地可能。
2.要健全中小企业筹资的担保机制。为彻底地摒除信用贷款中的信息交流障碍,健全双向信道体系,合理规范中小企业的法律制度,健全信用约束机制,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法规,打击中小企业的经济投机行为,降低商业银行放贷的道德风险;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产监督,杜绝中小企业逃税、漏税等恶劣行为的发生,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进行动态监督,稳步提高中小企业在市场环境中的诚信状况,提高财务管理水准,以防范中小企业因借贷而引发的贷款风险,防范资产的转移和脱逃债务等不良行为的发生,重获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信任。
3.扩大筹资来源范围。一般而言,中小企业在出现筹资困难等难题时,发行债券和股票可破除这类困扰,但中小企业自身却无法做到这一点。为此,政府部门可设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筹资的银行,改变了单单依托于商业银行贷款完成筹资的渠道;在构筑成熟的、完善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同时,还需为中小企业供给专门的信用资质,并设立风险投资基金,从根本上结束中小企业筹集不到资金、发展迟滞的不良格局,激活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活力,以造福于国际经济,满足人们就业的多层次需求。
4.改进和创新中小企业的筹资控管模式。中小企业筹资出现困境,要从源头上予以摆脱,就自然离不开政府行政效能的有序发挥,面临日渐扩大的中小企业投资规模,政府要担负起对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及时改革那些不适合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模式,完善金融机制,创新发展路径。同时,要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为中小企业自我筹措所需资金奠定扎实的基础,从而改变筹资的模式。
三、结语
中小企业筹资困境的改变离不开金融市场的规范引导,政府要加强各金融机构的管控,着力扩大筹资渠道,扩大资金来源,多措并举革除中小企业筹资的内外困境,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现实表现
据统计,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了1200万家,占全部注册企业总数的99%,工业总产值和利税分别占到了70%和45%,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与此极不相称的是,中小企业所获得的金融资源却极为有限,长期陷入一种融资难的困境,具体表现在:
(一)融资渠道单一狭窄,且不通畅
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依靠自身内部积累,内源融资比重过高,外源融资比重偏低,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所有者自有资金和向亲友借贷资金,而银行、股权融资与商业融资等渠道非常狭窄。单就外源融资渠道而言,也比较单一,以银行贷款为主,直接融资渠道窄。由于证券市场门槛高、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公司债券发行的准入障碍等因素,中小企业基本上难以进入资本市场直接筹集资金。
(二)在内源融资方面,中小企业自有资金普遍不足
在内源融资方面,我国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陷于非常困难的境地,普遍存在着自有资金不足的现象,比如目前我国平均每户私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仅有80多万元。职工集资是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由于企业在开办初期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所以大多数中小企业采用职工集资的方式筹集资金。此外,中小企业自我积累能力较差,也限制了其资金规模的扩大,导致自有资金不足的现象不能得到有效改善。
(三)在外源融资方面,直接融资资金来源复杂且规范性差
表现在:一是部分中小企业为了增持股份、分享投资收益,不惜将银行短期贷款用于股权投资,使银行信贷全部倒手转为直接融资,有的甚至将银行贷款通过二次出借或买卖等方式融入企业;二是目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全部为民间融资,采用的方式是层层招股融资,割断了投资人与企业的关系,使众多中小投资人无法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有的没有任何借贷手续或股权证明,有的甚至不知道企业的地点。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成因分析
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哲学上讲,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也是由中小企业自身内部原因与外部原因两大方面共同导致的。
(一)中小企业自身内部原因
普遍认为中小企业与银行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比大企业更为严重,这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因为银行不仅关心利率水平,而且关心贷款的风险,而中小企业信息相对内部化,使银行难以有效识别优质中小企业、观察借款人的投资风险;加之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偏小、交易成本高,且经营时间较短,退出市场的概率较高,经营风险大,导致银行不愿意为其提供贷款。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中小企业特殊的治理结构影响银行的信贷配给,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量不足
中小企业特殊的治理结构是影响信贷配给的内在因素。由于在中小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往往合而为一,缺乏职业经理人对股东的制约,道德风险问题较大企业更为严重,理性的银行能对此作出正确的预期,并选择在信贷资金的配给上倾向于大企业而排斥中小企业。
2.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财务信息不规范,融资具有非公开性
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够健全,且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信息传递机制,提供的财务信息常常失真,其中不乏做两套账甚至几套账的现象。融资时为了迎合银行,不愿按银行的要求披露所有信息,粉饰向银行提供的会计报表,表现出虚假的经营业绩,容易产生坏账,增加了银行贷款的风险和审查成本,降低了银行贷款的积极性。
3.中小企业所有者经营管理能力不足,企业生存风险高
在我国,中小企业大多是家族式的管理模式,管理者大多没有经过专业的学习,管理随意性较大,主观意识较浓,决策失误常常发生,这使得中小企业总体经营业绩不佳,持续经营能力不足,生存风险高,银行对其偿债能力心存忧虑。
此外,中小企业自身信用不足,信用等级低,且可提供的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也是银行不愿意对其发放贷款的原因之一。
(二)外部原因
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除了中小企业自身因素以外,政府及银行等外部因素也“难辞其咎”。
1.与中小企业融资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
一是目前缺乏一部统一规范的中小企业立法,只是按行业和所有制性质分别制定政策法规,造成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中小企业法律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二是缺乏强有力的个人破产制度,难以保证债权人获得公平的清偿,即使是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等中小企业也难以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三是我国税收管理体制透明度和效率相对较低,表面上对中小企业实施税收优惠,但实际上却加重了他们的税负,推动了中小企业治理结构“早熟”,增加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企业融资的负面影响。
2.政府和银行长期对中小企业融资具有歧视倾向
为了搞活企业,中央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针政策,要求银行部门要重点支持大企业,确保大企业的信贷,在确保大企业的基础上才对中小企业予以考虑,造成了对中小企业的歧视,导致银行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的不平等。
3.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金融机构缺乏
一些区域性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规范,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现在我国极为缺少切实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经济活动中涌现出的一批区域性中小金融机构,本来应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己任,但在实际中,其业务发展上却与国有金融机构有趋同的趋势,不能真正面向中小企业,存在一定的信贷歧视现象,很多中小金融机构将大量资金上存或购买国债,对急需贷款的中小企业却不予支持。
4.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受到各方面限制
在我国的股票市场上,对于新股的发行一直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总量控制的办法,中小企业进入证券市场融资非常困难。从企业债券市场看,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国家每年根据宏观经济的运行情况确定当年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并具体分配到各地、各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批准债券发行的期限、品种和利率,中国证监会审查债券是否符合上市交易的资格,做出是否允许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审批决定,中小企业很难取得发行债券融资的资格。除此以外,没有健全的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信用体系,在中间业务方面,满足中小企业交易需要的结算工具较少等因素也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重要外部原因。
三、我国中小企业摆脱融资困境的出路探究
既然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是由企业自身、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政府等多种因素综合造成的,也应由多方共同努力探寻出路。结合上述两大方面的原因,笔者也从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中小企业自身的完善
中小企业自身的完善,将有助于吸引银行贷款及其他类型的投资。当前中小企业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要健全治理结构。中小企业要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使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分离,做到产权清晰,降低与银行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增加对银行贷款的吸引力。二是加强内部控制,完善财务制度。中小企业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准则和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日常业务的处理,提高银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信息的信任度,为顺利融资奠定基础。三是提高管理决策水平,树立良好形象。中小企业应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革除家族式的、封闭式的管理制度,实现管理模式的升级,实现企业管理科学化,在银行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四是强化信用观念,构筑良好的银企关系。中小企业必须强化信用意识,保全银行债权,尽量按时还本付息,有困难时与银行协商解决,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目前来看,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就应该从中小企业实际问题出发对其进行相应分析研究,并采取相应策略,以使中小企业走出融资难困境,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如何更好的对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和出路进行分析,已经成为相关部门值得思索的事情。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
(一)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较高
对于大中型企业来说,其融资能力是比较强的。大中型企业本身就具有完备的财务会计系统,这就增强了其信用等级。而中小型企业没有完善的财会系统,不能更好地对市场风险进行预测,其市场抵御能力较差。加之商业银行通过理财产品或收取高额延期违约金来提高贷款利率,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再加上中小企业在贷款过程中有固定资产抵押登记、财务审计及信用评估等费用,使得原本融资就很困难的中小企业更加困难。
(二)融资渠道少
正常情况下,中小企业主要融资渠道是向银行借款、股票融资或是债券融资等。股票和债券虽为直接融资渠道,但是其融资难度却很大、比例也相对较低。股票融资在国有企业和与国有企业相关的企业中更具优势,毕竟国家对大型企业扶持政策较多,而对中小型企业扶持政策较少,这就使得中小企业无法更好满足股票融资需求。证券作为风险性较大的融资,需要得到政府批准才能实施,再加上投资者因债券投资风险较大也存在一定顾虑,没有一定的购买心,这就使得中小企业不能更好地利用债券进行融资。
(三)中小企业信用度低
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常会因一些中小企业资信状况差,而使其不能更好的融资。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中小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不健全,而不能为金融机构提供准确财务报表而造成的。同时,中小企业的信用观念弱,法制观念淡薄,受欠债和逃息等个别现象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银行不良贷款的风险,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贷款,致使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加大。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策略
(一)完善社会信用法制体系
因我国社会法制不健全、信用文化程度较低,使得融资过程中常会出现道德风险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小企业形象。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在实际工作中,就应该对社会信用法制体系进行不断的完善。可以通过提高可信度的方式,向银行提供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信息,以消除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不对称,从而尽可能的减少银行监督成本,并提供担保、质押品、抵押品等。为了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可以建立完整的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和指标,以配合当地银行、税务和工商等部门建立良好的联系,取得其信任,尽量避免失信行为出现,以提高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也可以通过网站方式来提高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使信用资源更加可视化,并自觉受社会各界监督,以更好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来源问题,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在此基础上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以更好地引导中小企业上市,鼓励中小企业直接接触融资,使中小企业整体信用度得以提升,以便融资机构能为其提供更多的资金。
(二)构建与中小企业相协调的金融机构
为了更好地保证中小企业的发展,国家商业银行应该从中小企业实际状况出发,成立适合中小企业信贷部门,为其提供相应贷款业务。在构建与中小企业相适应的金融体系时,必须以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时效特点及公开信贷等为依据进行。在实施贷款过程中,应该优先对那些经营和财务状况好的中小企业进行单项授信,为其提供额度外办理。同时也应该在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等银行实行信贷业务,以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使其走出融资难的困境。
(三)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目前许多国家为了使中小企业走出融资难得困境,已经纷纷设立创业板市场,并为中小企业提供了相应制度担保。为了减少创业板引发的风险,对上市条件进行相应调整并采取一定策略,发展债券融资市场和投资基金事业,以减少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制定了债券审核机制,并放松了规模限制、扩大发行额度,完善了债券担保信用评价制度,为经营效益和提高债券偿还能力提供了必要依据。同时为促进中小企业更好的发展,加大中小企业开发创新能力,从国外实践来看,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我国为了使中小企业更好的发展,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投资公司和民间风险投资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应贷款。
三、结束语
中小企业快速的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中小企业却面对着重大压力,尤其是融资难问题。虽然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采取了相应策略,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随着中小企业不断的发展,社会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中小企业将面临新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就需要对中心企业融资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以便制定出更多与实际相符的策略来满足现代化发展需求。
2008年,城市商业银行群体仍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资产、存款和贷款都实现了快速发展,财务状况持续得到改善。值得注意的是,受宏观经济下滑的影响,与2007年相比,城市商业银行的增长势头有所放缓。由于绝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仍然集中在单一城市开展业务,不同地方的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态势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但总体下滑趋势已经显现。笔者预测,这一趋势在2009年仍将延续。
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但增速放缓
2008年,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增速超过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他类金融机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第三季度末,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3.9万亿元,增长25.8%;负债总额达3.7万亿元,增长25.2%;在全国银行业总资产和总负债中的占比均从6.4%提升到6.5%。同期,国有银行资产增长11.1%,负债增长10.9%;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增长21.5%,负债增长20.7%;其他类金融机构资产增长25.5%,负债增长24.2%。城市商业银行的快速发展除了受益于宏观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更大程度上是近年来地方政府加大对当地城商行的支持以及城商行加大重组改革力度的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与2007年相比,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势头有所放缓。2007年末城商行总资产和负债的增速分别为28.8%、27.5%,到2008年第三季度末,分别下降到25.8%和25.2%。当然,由于城市商业银行的单一城市制经营特征,不同地域的城商行发展态势有所不同。但纵观2008年前三季度仍然延续快速发展势头,一季度达到峰值,随后呈现出明显的回落趋势。经济回落对城商行的影响正逐渐显现。
财务状况持续改善,不良率继续下降
2008年,部分历史问题较重、不良率较高的城商行纷纷加快了重组改造步伐,如广州商行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正在实施增资扩股;万州市商业银行被重组为三峡银行,不良贷款率由30%下降到3.2%;城商行的财务状况持续改善。得益于快速发展势头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城商行的不良贷款率继续实现“双降”。截至2008年9月末,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500.8亿元,比年初减少10.7亿元,不良贷款率2.54%,比年初下降0.5个百分点,低于全国5.49%的平均水平。从图中也可看出,2006年以来,城商行不良贷款率保持逐季下降态势。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城商行不良贷款季度减少额呈明显的下降趋势。表明城商行控制不良贷款的压力正在加大。
主要发展特征及动向:跑马圈地加速,特色定位初显
“跑马圈地”,跨区域发展掀起
近年来,随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的出台实施,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的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明确,相关支持政策进一步清晰。而上海银行等银行对跨区域发展的率先探索也为城商行群体实施跨区域发展提供了经验借鉴。在此情况下,2008年城商行迎来跨区域发展,一批监管评级在三级以上的城商行加快“跑马圈地”步伐,纷纷在省外、省内、县域等区域设立分支机构。这成为2008年城商行发展中的最大亮点。据笔者统计,2008年共有29家城商行设立了47家分行(含正在筹建的分行及香港代表处)。
引入“战投”,目标转向国内
城市商业银行一直是外资金融机构青睐的入股对象。出于引入外资金融机构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丰富的金融产品的考虑,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对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一直保持较高的热情。2008年,城商行继续延续这一趋势,先后有郑州市商业银行、吉林银行、长沙市商业银行、烟台市商业银行以及营口银行等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需要特别关注的是,2008年城商行在引入战略投资者方面出现一个明显变化,即引资对象从以往单纯的境外金融机构转向“境内、外金融机构并重,并优先选择境内金融机构”。当年,九江市商业银行、莱商银行、廊坊市商业银行分别引入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没有选择境外金融机构。笔者认为,经过多年的探索,城商行在引入战略投资者方面日渐成熟,城商行更多地从“对等性、适用性、兼容性、有效对接”等方面选择战略投资者。而在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将会有更多的城商行将目标转向国内,选择国内金融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
深化定位,努力培育中小企业服务特色
中小企业业务是城商行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业务。城商行自成立伊始就与中小企业渊源颇深。但近年来随着各类商业银行纷纷进军中小企业市场,加大对中小企业业务的开拓力度,城商行的中小企业业务优势正在逐渐丧失。这既有外部竞争环境日益激烈的因素,更大程度上则是城商行内部的原因。2008年,城商行明显加大了对中小企业业务的投入,努力将“坚持中小”的市场定位做深做透,涌现出不少有特色的产品和服务。比如吉林银行推出的小额商铺抵押贷款,杭州银行合作推出的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深圳平安银行推出的“供应链融资W计划”,宁波银行推出的“透易容”,北京银行推出的“现金优管家”等等,更有多家银行推出并实施中小企业战略,努力打造中小企业特色银行。
差异化竞争,从“市民银行”转向“社区零售银行”
2008年,城商行业务发展中的另一大特点就是从“市民银行”转向“社区零售银行”。城商行前几年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市民银行”和“中小企业银行”的差异化定位。但随着外资银行的大量进入,特别是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向零售银行转型,并纷纷推出服务于高端客户的私人银行业务,城商行“市民银行”定位的差异化及由此具有的优势不再明显。城商行需要进一步细分市场,特别是发挥在当地城市网点多、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关系密切的优势,寻找新定位。而社区零售银行面向社区居民和小企业,蕴含巨大的市场需求,同时也能充分发挥城商行的传统优势,并与同业形成差异化竞争。正是在此背景下,“社区零售银行”被越来越多的城商行所推崇。吉林银行在对长春市200个社区进行调研的基础上,选择6个社区进行试点,启动“社区银行”和民生金融计划;北京银行在全市推出20家社区银行,全面实施社区银行战略;大庆市商业银行试点的“社区银行”除正常金融业务外,还为社区居民提供理财讲座、代送鲜花等非常规服务。
发展转型,以理财为突破口
如何改变过度依赖存贷款利差的收入结构,实施发展转型,是包括城商行在内的中国银行业近年来一直探索的课题。与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城商行在网络和技术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因而在现有中间业务品种中,更多依靠与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合作,专业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理财业务就成为城商行发展转型的突破口。而城商行在债券业务方面的优势也为其大力发展理财业务提供了支撑。2008年,城商行理财业务实现快速发展,特别是上海银行、北京银行等大型城商行在理财业务上取得突破,跻身“全国商业银行理财排行榜”前列。除了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城商行还着力培育理财品牌,提升服务品质。如上海银行的“慧通理财”、杭州银行的“幸福理财”、北京银行的“心喜理财”等。
挺进县域,抢抓农村改革新机遇
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拉开了农村全面改革的序幕,也为银行业开辟了新的市场。早在前两年,部分外资银行就通过设立村镇银行的形式布局农村市场,城商行也是进军农村金融市场的先行者。截至2007年末,在全国124家城商行中,有72家城商行共设立了347家县域支行。伴随农村改革的春风,2008年,城商行进一步加快挺进县域,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共有15家城商行设立30家县域支行。与此同时,城商行还积极通过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途径全面开拓农村金融市场,预计全年由城商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达到14家。
上市遇阻,增资扩股进行时
受资本市场低迷和有关政策尚未出台的影响,2007年城商行发展中最大亮点的上市工作在2008年遇阻搁浅。到本文完成为止,仍未有一家银行的上市申请被审核通过。当然,这并不能阻挡城商行的上市热情及相关工作的开展。在上市进程遇阻放缓的情况下,城商行必须通过其他渠道补充资本金以维持快速发展势头。大范围展开增资扩股成为2008年城商行发展中的一大亮点。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有28家城商行完成和正在实施增资扩股。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城商行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势头。
城信社改革提速,城商行“大扩容”
上世纪九十年代,城商行大范围组建时保留了一批城市信用社。经过近几年的改制、重组,截至2007年末仍有42家。这部分城信社,出路只有两条:要么改制为城商行,要么被收购兼并。当然,城信社转制为城商行必须满足一定的监管要求。随着地方政府对地方金融资源的日益重视,城信社改制步伐明显加快。2008年,共有17家城信社转制为城商行,从而使城商行的数量进一步上升。
压力和困境:经营环境恶化,风险压力凸现
2008年,在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城商行快速发展势头背后隐藏的压力和困境逐渐显现。特别是城商行固有的特征和劣势与宏观调控效应叠加,使得城商行具有更强的政策敏感性和经济下滑敏感性,更多地感受到压力和困境。而2008年上半年部分中小城商行出现的流动性压力和下半年出现的不良贷款反弹则为城商行敲响了警钟。
“坚持中小市场定位”与“中小企业风险凸现”叠加
“坚持中小”是城商行成立伊始就确立的市场定位。这一定位充分发挥了城商行的比较优势,使城商行在与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竞争中实现差异化,从而推动了城商行的快速发展。2008年年初以来,受原材料价格上升、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提高以及出口下滑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不少中小企业陷入经营困境,甚至破产倒闭,中小企业信用风险急剧上升。这使得定位于此且中小企业贷款占比较高的城商行深受打击。如今年上半年,临沂市商业银行累计形成不良贷款162笔,金额31025万元;其中,中小企业户数占比95%,金额占比74.7%。毫无疑问,经济下行周期中中小企业信用风险上升速度要快于大型企业,城商行来自市场定位的压力骤然加大。
“风控能力不强”与“信用风险加大”叠加
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经济周期有明显的相关关系,每一次经济调整几乎都伴随不良贷款不同程度的反弹。今年以来的经济下滑已让银行业感受到日益加大的信用风险。根据银监会的统计数据,9月末,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6.01%,继续实现双降;但国有银行、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外资银行的不良贷款额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增加,而农村金融机构和外资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也出现上升。虽然,城商行群体继续保持不良双降,但降幅大幅缩小,表明面临较大的资产质量压力。这种压力远超过其他类型商业银行。原因除了前面提到的经营地域限制外,还包括城商行较低的风险控制能力。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城商行无论是风险管理架构、风险管理技术、还是风险管理人员,都存在不小差距。而城商行近几年持续高于同业的增长速度也为其埋下不少风险隐患。更重要的是改革重组后的城商行虽然财务状况有了极大改善,但尚未经过一轮完整经济周期的检验。财务状况的改善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宏观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下滑导致的信用风险上升给城商行带来的压力不容小视。而宁波银行的数据进一步印证了笔者的判断,宁波银行三季度报告显示,其不良贷款率从年初的0.36%上升到9月末的0.63%,几乎翻一倍;不良贷款也由年初的12.9亿元上升到29.8亿元。
“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不高”与“流动性收紧”叠加
为抑制经济过热和物价过快上涨势头,自2007年以来,人民银行先后1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达到17.5%的历史最高水平。与此同时,人民银行还加大公开市场操作,通过发行央票和特别国债回收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在从紧货币政策多渠道收紧流动性的情况下,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压力显现。特别是那些中小城商行的流动性压力更大,有的银行的流动性指标曾一度逼近25%的警戒线,超额准备金比率也降到1%左右的历史最低水平。更为重要的是,大多数城商行的资产负债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对资产规模扩张的重视超过对资产负债匹配的安排。这在流动性过剩时期并无太大问题,一旦流动性收紧,由于信贷增长具有一定的惯性,负债的增长更多地具有自发性,加之城商行在资金市场的融资能力相对较弱,流动性问题自然显现。经过了紧缩性货币政策带来的流动性压力后,城商行亟需加强资产负债管理。
2009年展望:在挑战中寻找机遇
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影响程度将远远超过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因此,2009年中国经济将面临较大幅度的调整。城商行也将面临自成立以来最大的考验――经济周期波动性。虽然中央及各地政府出台的大手笔扩大内需和投资的举措将在很大程度上减缓经济的下滑幅度,并为商业银行带来商机,但对定位于中小企业且经营地域受到限制的城商行来说,面临的挑战多过潜在机遇。
发展转型的挑战
2007年资本市场的火爆和2008年因信贷管制催生的信贷理财产品的热销,让急于发展转型的城商行看到了希望。特别是近年来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为国内银行实施发展转型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2009年经济的下滑和资本市场的持续低迷也将给城商行发展转型带来巨大挑战。极有可能出现的结果就是利息收入占比回升,中间业务特别是新型业务品种的发展陷入困境。如何破解这一困境将是影响城商行长远发展的战略性问题。
坚持和深化市场定位的挑战
从银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2009年既面临困境和问题,又存在机遇和市场。机遇和市场更多地来自中央和各地政府的扩大投资、拉动内需的举措。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投资及由此带动的衍生投资和项目大多为基础设施、公共事业以及重大产业项目。显然,这与城商行一直以来“坚持中小”的市场定位存在较大差距。当然,这些巨额投资也会带动相关产业中的中小企业的发展,但在全球经济衰退和国内经济下滑的大背景下,中小企业面临更多的是挑战。大量投资需要巨额信贷配套资金,这为商业银行提供了巨大商机。出于业务发展的压力,面对大项目、大客户,城商行如何与其市场定位进行平衡和抉择,这确实是个问题。
跨区域发展的挑战
如果没有政策上的调整,2009年城商行在跨区域发展方面仍将保持快速扩张势头。值得注意的是,经过近两年的跨区域布局,城商行跨区域发展面临的问题正在逐渐显现,并将在2009年更为明显。这些问题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跨区域发展布局雷同问题。从目前已拥有三家以上(含三家)异地分行的城商行来看,其跨区域布局高度一致,基本上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经济区域。无疑,这三大经济区域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区域,市场机会最大,但竞争也更为激烈。二是跨区域后对异地分支机构的管控问题。长期以来,城商行一直实行总支行管理模式,且管理幅度在同一城市。跨区域发展后,管理幅度加大,从单一城市扩展到多个城市,如何确保对分支机构的有效管控,对人才、技术、经验都相对欠缺的城商行是个不小的挑战。三是跨区域后总行对异地分行的支撑问题。这包括人力资源、风险管理、信息技术、战略研究以及市场营销等方面。如果总行不能为异地分行提供有力、充分的支撑,总行的控制力就会打折扣。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09)09-0078-04
一、引言
2005年10月,在央行的主导下,山西等5个省区开始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也就是探索由私人出资、设立不能存款、只能发放贷款的主要服务于“三农”的非银行机构模式。2008年5月4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允许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截至2009年3月,浙江省共批准成立小额贷款公司56家,已登记注册54家,注册资本总额77.05亿元,户均规模1.43亿元。
我们通过对浙江省内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实地考察,深入分析其运行机制及面临的困境,探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并提出相应解决思路。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浙江案例分析
(一)5家小额贷款公司概况
5家正在营业中的小额贷款公司,其筹建前后有如下共同特征:
1、当地政府及相关利益者筹建积极性高。5家小额贷款公司筹建时间均集中在2008年7-8月份,也即紧随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的颁布即开始筹建。当地政府、有意向的参股企业和个人等筹建小额贷款公司时均表现出较高的积极性。
2、主发起人均为县(区)域龙头企业。5家公司的主发起人均为当地民营骨干企业。其中,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规模居长兴县域企业第二位:苏泊尔集团为上市公司,规模居玉环县域企业第一位。
3、自然人参股比例小。可获知的3家小额贷款公司自然人持股比例中最高31.5%,最低0%。即,企业法人掌握了经营控制权,自然人的控制力量薄弱。
4、组织构架较为完善。5家公司均设有董事会、监事会,下设部门较为完善。以温州鹿城捷信小额贷款公司为例,其组织构架如下:
温州鹿城捷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为董事会外聘职业经理人,拥有丰富的银行从业经验。董事会成员共7人,除1名独立董事外(系银行专家),均为参股企业代表。监事会成员3人,均为企业代表。公司下设3部1室。其中业务部7人,占员工总数比46.7%,承担贷款项目调查、风险审查、业务拓展等职能。
5、多数员工拥有银行从业经验。所考察的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总经理均拥有银行从业经验,且均担任过当地银行机构的中层及以上管理者。总体而言,超过50%的公司员工拥有银行从业经验。
(二)贷款经营状况
1、贷款业务发展较快。截至2009年1月底,在没有获得协作银行融资的情况下,有3家公司的累积贷款发放余额超过注册资本金额并超出50%,几乎没有闲置资金,贷款户次约300户,均无不良贷款情况发生。5家公司的协作银行额度为注册资本50%的融入资金也都在3月中下旬实际到位。即使如此,在实际展业过程中仍然将会面临后续资金短缺问题。可见,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需求旺盛,市场潜力很大。
2、贷款支持微小企业倾向明显。据温州市金融办统计,截至2009年2月底,全市共开业小额贷款公司8家,业务发展状况良好,贷款方式中90%是担保,抵押方式和信用方式只占10%,贷款对象80%是小企业、微小企业。笔者所考察的5家公司其贷款投向主要是县域内或其城乡结合部的小企业和微小企业,而其贷款用途也多以短期资金需求、临时性资金周转、货款垫付等短期、超短期资金利用为主,超过1年期的贷款很少。
3、灵活的利率差异化管理。按《指导意见》和司法部门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为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的0.9倍至4倍。实际操作中,各小额贷款公司能够灵活利率拆分管理,例如点对点、时对时、日对日的信贷计息,整贷整还、整贷零还、零贷零还、零贷整还等灵活的贷款管理。一般而言,期限短的贷款较期限长的贷款利率低,但是超短期的临时性资金周转利率较高,原因在于贷款办理速度的提高也带来了成本的上升。截至2009年2月底,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从月息率12%至17.7%不等。
三、面临的困境及其评析
(一)经营管理困境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中面临着市场定位、风险控制及可持续盈利三方面的问题。
1、市场定位问题。《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以服务“三农”为原则,《实施意见》也明确其要“坚持小额贷款的经营取向。切实为小企业和‘三农’服务”。然而,一般赢利性的企业往往追求利润极大化,不会对小额贷款有兴趣,他们瞄准的是大额贷款,既省事,成本又低。只有真正扶贫的小额贷款机构才会对几千元的贷款感兴趣(茅于轼,2008)。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县域内小企业、微小企业的资金需求非常旺盛,且其贷款需求呈现小额、短期(超短期)的特点。但这些小企业通常因难以提供合规抵押物、找到合适担保人等而无法获得银行资金的支持。显然,此类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特点与小额贷款公司“小额、短期、方便、快捷”的贷款经营理念相吻合,应当是小额贷款公司的“黄金客户”。但是,《实施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70%资金应发放给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而上述小企业的贷款需求经常在50万元以上。当然,这种情况下很多企业会把大额贷款分解成许多个小额。显然,这样只是钻了规章制度的空子,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如此,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中会遇到如下矛盾:其一,如果小额贷款公司坚持定位于“三农”,则会失去大量有利于其发展的“黄金客户”;其二,如果小额贷款公司坚持商业化可持续的贷款定位,则可能违背“小额、分散”的指导原则。显然,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市场定位不清的困境。
2、风险控制问题。小额贷款公司是经营贷款的公司,风险控制对其生存发展至关重要,其所面临的风险以外部风险为主,但同时不能忽视内部风险控制。外部风险控制问题的症结在于信息不对称,《实施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人员选择做了明确规定:熟悉金融业务、有金融从业经验。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基本遵循了《实施意见》的原则,经营小额贷款公司的总经理多为银行系统中层管理者出身,已习惯于银行体系的贷款发放模式。而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和银行机构的放贷在额度、期限、利率水平、用途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区别。总经理们通常并不十分擅长于小额、短期贷款的风险控制。最擅长经营小额、短期贷款的人正是活跃于民间融资领域的“地下钱庄”、“合会”等组织的经营者,而他们在小额贷款公司筹建时就被“发起人”的相关规定拒之门外。
另外,无法获得央行征信数据库的支持也加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不对称。根据银发[2008]137号文件规定,“具备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按规定申请加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但是“具备条件”的定义过于模糊,实践上缺乏可行性。
内部控制风险也是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实际问题之一。多种原因导致其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在业务审核、流程控制等操作上就缺乏竞争力,加大了操作风险和控制风险;“小额、分散”的贷款原则和规章制度的不成熟、不完善也加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可见,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如何控制风险的困境。
3、可持续性盈利问题。商业可持续性是小额信贷的基本原则,商业化可持续性是小额贷款公司生存发展的前提。考察发现,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并非想象中的那样“暴利”,更不是“高利贷的合法化”。我们可以从税负、业务品种和政策扶持三方面分析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性盈利问题。
(1)税负重。其一,小额贷款公司虽不属于金融机构,但按国税函发[1995]156号文件规定,只要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且按规定金融机构营业税减半(2.5%),而小额贷款公司全额上税,综合税率超过5%;其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其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小额贷款公司股东税后利润所得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主体税种外,小额贷款公司还可能涉及诸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
(2)业务品种少。按现行管理办法,小额贷款公司可经营贷款业务、企业财务咨询业务和“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业务”,而实际能从事的只有贷款业务,业务品种单一削弱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3)政策扶持缺乏。《实施意见》明确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小企业贷款和“三农”贷款补偿范围。但截止目前,政策扶持的迹象并不明朗。没有政策动力来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小额、分散的涉农贷款以服务“三农”经济。
可见,高税负、少品种、严政策均导致了经营成本高、利润来源少、展业困难大等问题,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商业化可持续性难以保证。
(二)可持续发展困境
1、制度设计矛盾。《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其一,公司被定性于金融机构系统之外,不能经营存款业务;其二,贷款对象选择上以服务“三农”为原则;其三,经营范围须在本县(市、区)域;其四,贷款额度和利率上的限制:70%的贷款额度在50万元以下、单笔最高额在资本金的5%以内,利率浮动范围为基准利率的0.9至4倍;其五。监管主体的安排:“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
显然,这样的制度设计与现行法律法规是存在矛盾的,会给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造成巨大障碍。
首先是其身份定位与法律适用性问题。按《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并不是金融机构。而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只提供贷款业务使它不同于商业银行,不适用于《商业银行法》;而贷款业务本质上又是一种金融行为,不同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又不能适用《公司法》;贷款业务更是要收取商业利润并采取商业化的经营方式以实现资金利用的商业行为,不同于以财政为后盾的政策性银行。不能接受相关的法律调控(李芮,2007)。
其次是制度设计带来的监管问题。中国银监会负责监督管理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而小额贷款公司没有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不是金融机构,所以不受银监会监管。浙江省规定由试点各地政府金融办负责指导和督促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但金融活动的监管是一项需要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丰富经验的机构(如银监局)才能胜任的工作。实际上,试点各地出现了监管主体的虚化,因为没有一个明确的、专业的机构(如银监局)负责监管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活动。
最后是制度设计带来的后续资金短缺问题。“只贷不存”的制度设计会导致在融资需求旺盛而已贷资金短期内没有收回的情况下所面临的后续资金短缺问题,这将严重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人力资源短缺。长远来看,“小额、分散”的贷款原则将是小额贷款公司市场核心竞争力之所在。但是,目前擅长于经营小额分散贷款的人才缺乏,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开展。另外,小额贷款公司地处县域乡镇,业务也主要以单一的贷款为主,公司规模小、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这些原因均导致了小额贷款公司难以吸引优秀的人才,特别是优秀的大学毕业生。这弱化了小额贷款公司内部人才培养的能力。
可以看出。必须解决制度设计矛盾和人力资源短缺问题。并加之以培育树立优越的“小额、分散”企业文化。突破困境,实现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发展和壮大。
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可持续性探讨:两条“出路”
综上分析,我们认为按照目前的制度设计和运作模式。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空间不大。基于“只贷不存”和“可贷可存”两种运作机制探讨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可采取“专业贷款公司”和“社区民营银行”两种模式;
(一)“专业贷款公司”模式
专业贷款公司就是拥有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从正规金融机构低利率批发资金,然后投放于实体经济,专营贷款的“批发”与“零售”,商业化经营,有特定市场定位的公司。例如美国的贷款零售公司(retail credit eoul―party)、科威特贷款公司(KFH,Kuwait Finance House)、花旗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都是专业贷款公司。此类贷款公司主要为微小企业和个人提供短期贷款,其区别于常规金融机构的特点在于“只贷不存”的运行机制。其资金来源除了自有资金以外,还包括从传统金融机构得到的批发贷款等。为了覆盖贷款客户的高风险和高效运行带来的高成本,公司通常要求较高的贷款利率。
小额贷款公司要发展成为专业的贷款公司,需明确4个方面问题:
1、产权主体问题。从小额贷款公司到专业贷款公司,其本质上仍然是企业,必须有明确的产权结构,从事生产,实现利润,创造财富。发展专业贷款公司要求不能够对其投资主体有过多的限制,可以是由独家或多家民营企业投资的、类似于“财务公司”的专业贷款公司,也可以适当地发展一批自然人利用自由资金经营的“草根”贷款公司。总之,明确其产权主体必须是民营,不能发展成由政府“兜底”的贷款公司。
2、市场定位问题。“小额、分散”应该是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的首要原则。由于农村地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各有不同,所以“一刀切”式地以行政规则限制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发放单笔余额很小的贷款并不合适。真正意义上的农户贷款应当在2万元以下(茅予轼,2008)。而在浙江较发达县域,农户的贷款多已脱离了这种“真正意
义”。所以,各地的“小额贷款”并不能一概而论。
解决“小额、分散”定位的一种可行办法是从小额贷款公司成本收益角度考虑:制定税收减免政策。例如,1年期贷款单户余额在5万元以下的,营业税、所得税减免100%,5-50万元以下减半。50-100万元以下减四分之一,100万元以上不减等。可通过此法鼓励其“贷小”,至于其行业、产业资金投向不必限制。
3、资金来源问题。制定合适标准,选取部分经营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解除其向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的限制,给予其批发贷款的权利,将其向专业贷款公司转变。例如,可以鼓励其与邮政储蓄银行合作,从邮储行以较低利率批发贷款,然后“零售”投放于实体经济,能同时发挥邮储行在县域、农村吸存方便的优势和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专业化的优势,利于邮储行创收,亦利于缓解农村资金外流问题。
4、监管问题。通过产权主体规定限制其在自有资金基础上经营贷款,银监会应当严格监管其从合作银行批发贷款环节的合规性。防止其与金融机构“串谋”,侵害存款人利益。
(二)“社区民营银行”模式
“社区银行”(Community Bank)是指在特定地区范围内组建并独立运营,主要为当地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并保持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的小银行。在美国。社区银行主要面向小企业、微小企业和个人客户,具有规模小,机制灵活,服务周到,存贷利差低的特点,其发放贷款一般要求有抵押物。《指导意见》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金融支持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发展社区民营银行,形成与县域经济相匹配的专业特色金融服务。有利于金融支持欠发达县域“三农”、小企业和微小企业的发展,与国家政策导向一致。同时《实施意见》明确“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小额贷款公司予以改制为村镇银行作为一项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扶持政策。村镇银行和“社区民营银行”区别在于产权主体不同,共同点在于其小法人优势。《实施意见》给予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成为社区民营银行预留了政策空间。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成为“社区民营银行”需明确:
1、“民营”的产权主体。允许民营资本投资兴办小额贷款公司并逐步向民营银行转变。现行由民营骨干企业为主发起人、企业法人参股的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来源难免成为银行的间接贷款。另外,若发展成为村镇银行则很难防范由工商企业掌握控制权而出现的企业关联贷款,甚至成为企业“提款机”现象发生。因此,必须引入“民营”的投资主体,可适当允许由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作为主发起人的小额贷款公司或直接筹建民营银行。
2、实现“可贷可存”的运行机制。严格制定标准,选择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允许其“可贷可存”试点,发展成为服务于县域的小型金融机构,即“社区民营银行”。吸收县域农村的资金,投放于县域经济、“三农”经济主体,减少农村地区资金外流。
一、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民间空闲资金缺少可靠投资的途径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依法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高于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但低于民间贷款利率的平均水平。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和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目前我国融资当中80%左右来自银行信贷,而在这些银行信贷中80%又投给了大企业。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在发展壮大阶段的中小企业很难获得商业银行的信贷,而他们本身对于资金的需求却非常巨大。2008年,全国贷款总额增加了14.9%,而新增小企业贷款只有225亿,只增长了1.4%。中小企业基于自身的原因,也不可能像大企业那样通过发行证劵或者股票融资。很多企业就被迫像地下钱庄借高利贷,这就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和财务风险,为企业的发展埋下了隐患。以浙江温州为例,2011年4月至9月,29家温州企业老板“跑路”都与民间高利贷有关。温州中小企业的生存困境经过一年来的蓄积终于爆发,对接下来2年温州企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柒零叁”是温州当地最为活跃网站,企业界最新消息在这里汇集。过去的2年,高利贷危机成为了该网站最热门话题。“柒零叁”网站上一份“温州大老板胜利大逃亡名单”中显示,从2011年4月至9月底,温州共有29家企业的老板出逃。在信泰集团董事长胡福林出逃后,又有温州龙湾泰尔铜业、温州五洲轧钢厂和温州综艺鞋业老板9月25日出逃。粗略计算,2011年所有出逃企业总资产不低于29亿元。温州拾贝资本俱乐部一位负责人称,老板出走事实上没有特定的行业特征。在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出口订单减少,以及生产原料等成本的上升,导致企业利润下降,稍有不善就会导致企业资金链的断裂,而银行贷款门槛高,中小企业在这一情况下只能寻求民间高利贷以期缓解暂时的资金短缺,但是民间借贷本身导致的财务风险以及成本上升却成了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二、小额贷款行业越来越趋合法化、规范化
基于国内企业对于小额贷款的需求,以及银行难以很好满足这一需求的矛盾,人民银行2009年12月9日《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金融机构范围,给予其金融机构的定位。而各个省市在接下来的一年相继出台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管理及合法化的条例、规章、办法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困扰这些企业生存发展的难题,光靠国家政策扶持以及银行贷款远远无法解决,而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化、规范化正在为这个问题找到出路。国家相继出台的各种小额贷款的政策,也为这一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而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的困境又为这一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小额贷款行业极具投资价值
目前央行规定小额贷款年利率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为5.60%,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为6.00%,一至三年(含3年)为6.15%,三至五年(含5年)为6.40%,五年以上为6.55%。备注:基准利率由央行规定,银行贷款利率可以此为基准上下浮动。而目前民间借贷一般不会低于“2分息”,也就是年利率在20%以上。而小额贷款的公司借贷利率可以高于其他金融机构,但低于民间借贷利率。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群有很大一部分是百万级以下的客户,因为贷款额度小,寻求银行贷款较难或者费时,而且本身还本付息的压力较小,能承受20%甚至更高的利息,这也为小额贷款公司创造了较大的利润空间。从2005年至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在山西、四川、贵州、陕西、内蒙古五省(区)开展的由民营资本经营的、“只贷不存”商业化小额信贷试点情况,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以三个月期和六个月期的短期贷款为主,短期贷款占70%以上。一年期以上(含一年期)贷款只占30%左右。这说明小额借贷的资本回收周期短,风险较低,同时资本循环周期短,能创造出更高的利润。
总体而言,小额贷款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越来越合法化的正规化、高回报、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行业。未来必将在我国的金融市场大放异彩,是投资者投资的不错选择。
参 考 文 献
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在一国经济发展中都起着重大作用,尤其是在促进就业、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科技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国有中小型企业将近5000万家,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创造的社会就业量比例高达80%、GDP高达60%、税收高达50%。这一系列数据显示表明了中小型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因此,在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如何帮助中小型企业摆脱发展的外部困境以及中小型企业在新的历史阶段应如何克服自身的弊端和不足、提高自身的发展水平是解决当前中小型企业发展困难的关键所在。
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困境之一就是融资难问题。众所周知,资金是一个企业成立的前提,也是企业不断发展的基础和动力。离开了资金的支持,企业的发展就举步维艰甚至会止步不前直至破产,融资难问题是困扰和阻碍中小型企业不断发展的一个“毒瘤”,因此如何切除这一“毒瘤”、彻底解决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成了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从中小型企业发展的历程以及积累的经验中,我们不难发现:中小型企业之所以会出现融资难的问题既有外部经济大环境的原因也有其自身的不足和弊端的原因。首先,从外部经济大环境上看,一是缺乏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进行金融支持的金融机构,二是缺乏政府对中小企业给予的政策支持。这样一来,中小企业只能向大型企业一样向银行贷款或者向民间借贷以获得发展所需的资金,但是既然是中小企业就意味着其规模小、可供抵押的财产会很少,因此可以从银行贷款的数额就会非常有限。另外,就中小企业自身而言,不太注重分析市场和信息收集而且信用观念也比较差,因此在遭受金融危机的冲击后,就会无力偿还也不想偿还借款,久而久之,银行和社会大众也就丧失了对他们的信任,不太愿意借款给他们。
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困境之二就是能源利用和污染治理问题。十提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的五位一体总格局,“十二五”规划中也提出了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一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约束性指标。这些格局、规划以及指标的提出对规模较小、资金较少的中小型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和困境。一方面,污染治理的成本非常大,某些大型企业在这方面都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更别说这些规模小、资金少的中小企业了。另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说,营利是目的,利益永远排在第一位,而格局和规划的提出却要求各企业在经济利益和环境质量发生冲突的时候,必须选择放弃前者以成全后者。一旦企业得不到利益就可能会宣布破产、放弃经营,这样就会造成中小企业的萎缩,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针对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这两个主要困境,我们不能置之不理,任其自由发展,这样不仅是对中小企业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国民经济、对国民的不负责任,我们要积极找出各种对策,为中小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找准出路。为此,我提出了以下建议:
第一,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解决:首先,由于中小企业在我国企业中占有重大比例,因此在我国有必要成立一个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或者是在银行内部设立这样的部门,降低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申请条件,比如,在提供抵押、质押财产方面适当放低要求,与此同时适当降低贷款的利率,减少中小企业的贷款、还款压力。另外,中小企业也要看到自身的不足,由于大部分中小企业长期没有建立信用观念,一旦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资金短缺问题,就会拖欠还款甚至是直接拒绝还款,有些企业更是为所欲为,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仍然故意私下转移财产以逃避借款,长此以往下去,银行和社会大众也就丧失了对中小企业的信任,这就成了导致中小企业出现融资难的内因,因此,中小企业必须要坚持严格恪守诚信原则,树立信用观念,取得银行和社会大众的信任,只有这样,才会更好、更顺利的获得融资。
关键词 农业银行 支行 经营管理 挑战 策略
前言: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国有金融机构的商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信用社等集体合作金融机构业务的迅速发展,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业务的延伸和扩展,都为农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作为农业银行支行负责人,应该认清当前中国农业银行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履行“三农”服务作为重要的政治使命,不断拓展和延伸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促进农业银行在竞争激烈的金融环境下寻求和谐健康的发展。
一、当前中国农业银行面临的挑战
与其他上市银行相比,中国农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并不被业内人士和投资者看好。中国农业银行的资产质量、风险管理能力以及“三农”业务的风险等因素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业银行的发行定价。目前农行与其他几家商业银行相比,无论是在机构规模、产品质量,还是组织结构、业务效益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距。在目前市场普遍走低的大环境下,一旦其定价偏高,首当其冲IPO 发行可能会遭遇失败。如果定价偏低,融资能力和融资目标可能又达不到理想的效果。中国农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急需通过财务重组、不良资产处理等一系列措施,改变目前中国农业银行的现状。所以,农行上市之后依然任重而道远。
二、提高农业银行支行经营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
1.加强农业银行支行负责人的知识结构和管理能力
面对国内国际金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国农业银行支行负责人必须充分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才能更好的应对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环境,提高银行的经营业绩。农业银行支行负责人要充分符合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高标准和高要求。必须始终保持积极的学习态度和强烈的工作激情,领导全体支行员工做好业务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作为支行负责人,必须时刻保持着自主学习的积极态度,不断丰富和充实自身经营管理知识,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要将所学的先进理论知识和经营技能与经验充分的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寻找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重难点以及各种疑点和问题的解决办法,正确把握本地县域、行业以及金融产品的结构和变化趋势,更好的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产品的新需求,努力探索符合本行改革和发展的有效经营策略,推动银行和谐发展。
2.贯彻落实上级指导精神,提高执行力
支行负责人要扮演好战略决策的执行者的角色,坚持与上级银行保持步调一致,并将上级银行的会议精神和战略指导思想及时并准确的传达给下级员工,使每一位员工对上级银行提出的战略决策得到深刻的理解,并加以执行,提高执行力,从而有效保障业务活动的完成。
3.准确把握市场机遇,促进银行业务的和谐发展
中国农业银行支行负责人要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对市场信息和动态进行及时的捕捉,及时掌握市场的最新动态讯息,同时,顺应市场的变化进行战略决策的调整。例如,国家为缓解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而制定的一些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等,支行负责人要充分把握这一历史性机遇,正确处理好结构、规模、质量和效益等方面的关系,将支持城乡统筹发展作为银行的基本取向,全面落实“三农”的市场定位,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积,有效环节农民贷款难的困境,促进中小企业客户和个人客户的发展的同时,发展自身业务。
4.实行人性化管理制度,构建和谐银行
农业银行支行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其领导作用,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贯彻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站在员工的角度思考问题,关心员工的心声,促进全体员工团结协作,共同促进支行发展。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加强干部员工思想道德,规章制度和纪律教育,加大管理监控和手段,在实际工作中切实提高执行力和精细化水平,为有效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结束语:
总而言之,作为农业银行支行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不断强化自身管理能力和职业素质,带领员工共同进步和发展。把握机遇、审时度势,充分利用自身经营发展过程中的客观条件,面对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环境,适当调整经营管理策略,因势利导的利用自身优势,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赢得市场和客户,促进支行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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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彭嘉庆.国有商业银行与现代企业制度关系初探.2002.
对“民间金融”的继承与演变
“票号”的繁荣是我国“草根金融”的一段辉煌历史。它伴随着富甲一方的晋商繁盛开来,追随着晋商的陨落萧条而去。它的消逝归咎于动荡岁月的“信用危机”,更直接因为在与清政府设立的户部银行等强大官方对手的战斗中败下阵来。在后来国家金融业统领的局势中,昔日代表民间金融的“票号”逐渐转至“地下”,以“地下钱庄”等形式进行着暴利非法的交易。“地下钱庄”的火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民间资本”和“小额贷款”需求的强大。
特别是今年以来,从紧的货币政策使得企业的资金面明显吃紧,虽然中央规定从紧的货币政策要“有保有压”,但从实际操作来看,其带来的影响还是比较大,在民营企业众多的浙江省,大批中小企业在受到生产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外部融资困难等几方面因素夹击之下,生存和发展正在面临重大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民间借贷获得了较好的生存条件,在温州等地,民间借贷通过地下钱庄的形式进行,借贷利率甚至高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数倍。
民间信贷的“双刃剑”角色 民间信贷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其对解决很多方面的资金急需,弥补金融机构信贷不足,转移和分散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加速社会资金总量的扩充、流动,起到了拾遗补缺的积极作用。因此,其存在是具有客观必然性的。特别是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后,不少企业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更为民间融资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民间信贷的比较松散、盲目、缺乏规范,会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及其调控造成冲击,包括造成大量资金体外循环,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影响国家利率政策实施等。还可能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酿成相当大的金融风险,包括袭扰正规信贷市场,妨碍中央银行现金管理及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因此,官方对于民间信贷一直采取打压的策略,导致其虽然长期存在,却始终被排除在合法金融之外。
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既继承了“民间金融”这一传统形态,又正好是为解决这一矛盾探索出的一条切实可行的新路径 其实小额贷款公司这种形式早在2005年就已出现,但将其引进到“中小企业融资途径”是新社会要求的新发展。它的出现,一方面可以疏导、吸收民间资本,规范民间信贷,压缩地下金融身存空间,实现民间信贷和正规金融的对接。经过多年的发展,沿海发达地区积累的大量的产业资本,据估算,仅浙江省活跃的民间资本就超过1万亿元。这些规模庞大的资本正在四处寻找出路。小额贷款公司首为产业资本转型打开了出路。劳动密集型产业利润空间压缩,很多企业无奈之中关门歇业,要实现产品、产业结构升级,需要技术积累和市场调研,因此,短期内很多民间资本从传统产业退出后在积极寻求新的出路,小额贷款公司刚好为产业资本的转型提供了机会。政策规定,经营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获得优先推荐,进一步发展为村镇银行。这一诱人前景为众多民间资本设定了转变为合法金融资本的路径。
另一方面可以促进金融市场竞争,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解决当前资金供求矛盾。当前银行贷款“垒大户”的现象非常普遍,这是因为大企业多是能带来较好收益的优质客户,反观多数中小企业,实力弱小,普遍存在财务虚假等缺陷,即使执行更高的贷款利率也很可能无法覆盖风险,一直是银行“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市场,特别是面对信贷紧缩政策,各金融机构只要不突破紧缩政策所要求的规模上限,就会尽可能地把贷款向大客户倾斜。这造成了一些中小企业缺乏资金,生产生存发生困难。通过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输血”中小企业,可以改善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高金融体系配置资金的效率。
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优势与困境
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显然有些时势所需的意味,但这并不就表明它的出现完全符合客观规律,定能迎来无量前途。我们在起步阶段就已看出其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非正规军“地下钱庄”等相比所显示出来的特有的优势与困境。
小额贷款公司自身优势 对银行来说,一般小额贷款的单笔贷款都比较少,而且由于不够贴近基层,运作成本很高,风险大,因此开展此项业务的动力不足。相比之下,小额贷款公司的门槛则较低、机制灵活、手续简便、放款速度较快,具有无抵押、免担保等优势,并且民营资本当家的小额贷款公司,本身就是从中小企业中来,所以更加贴近中小企业,具有较强的金融资本与商业资本的粘合能力。尤其是风险控制方法的多样性方面,小额贷款公司超过传统的商业银行。然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也面临着许多困境。
小额贷款公司漫漫发展之路困境重重 这些困境都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长远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只贷不存”造成资金来源极窄,小额贷款公司寻求长远发展绕不开的一个难题是资金问题。尽管已经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拥有的注册资本不小,有一定资本积累,并且投资者也有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的打算。但是,“只贷不存”的政策条件以及对于股东人数规模的控制,会导致其融资渠道单一化、有限化最终其陷入资金短缺的困境就成为一种必然。以目前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根据相关的指导意见,其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和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也就是可以用于放贷的资金在资本金的150%左右。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若有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而不能吸纳存款相当于一条腿走路,由于资金不足,导致无法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发展规划。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就受到严格制约。
二是小额信贷组织自身的风险控制问题。小额信贷组织要保证商业上的可持续性,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控制贷款风险,尽量降低呆坏账比率。小额信贷组织的风险控制是否到位,首先取决于对借款人信用的了解程度,对借款人信用了解越彻底,就越能有效地降低贷款前的逆向选择和贷款后的道德风险行为。这就需要小额信贷组织有足够的风险评估技术,而在这方面,目前的小额信贷组织还难以做到。其次,金融是一个知识密集型的服务业,人才是金融的灵魂。由于业务的单调,无法从外界吸引有知识技能的人才,经营管理水平难以提高,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这是阻碍小额信贷组织健康发展的最大难题。同时,小额信贷组织的风险控制还涉及贷款的担保品和抵押品的问题。缺乏抵押担保品,使得小额信贷组织的贷款风险加大,直接影响到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最后,现有存款类金融机构背后大多有政府支持,在出现经营风险或亏损时,政府会通过不同的措施进行救助,但小额贷款公司出现相同问题时,却尚无明确的对应措施。
三是对放款限制较多。一方面利率受到限制;民间借贷的高收益是小额贷款公司吸引力大的原因之一,但小额贷款公司被纳入正轨监管渠道,其借贷利率还要受到“红线”的限制,实际收益也要受到一定影响。可能无法完全覆盖运营风险。目前按照《通知》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现在温州民间拆借年利率为30%-36%甚至更高,小额贷款在20%-28%之间,银行贷款的最终成本也将达至11%。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空间受限,但坏账和操作风险却没有降低。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客户往往是那些大型银行认为“不屑”、“不良”、“高风险”者,风险较大,理应执行更高的利率以覆盖风险,否则就有可能亏损。另一方面从发放对象来看:当前浙江省政府特别强调,小额贷款公司须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70%资金应发放给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资金的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其股东发放贷款。这一系列限制也会制约到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空间。
四是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成熟的监管体系。这些因素都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目前对发展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还处于摸索试点阶段,还没有一整套法律框架来界定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也没有系统的监管框架对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实施有效的监管。现行的《商业银行法》不能覆盖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首先,是定位不明。目前的小额贷款公司是依据《公司法》成立的企业,并不涵盖在《商业银行法》的范围之内,但是从事的业务却是金融类服务,这种定位的模糊为其日后的发展增加了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其次,担保物和反担保物的设置、处置、质押、抵押等,都没有具体规定,基本上就是一种信用型的放贷。而在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的情况下,信用型贷款的风险是相当大的。再次,从监管方面来看,根据央行、银监会既定的改革思路,双方于今年5月联合《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称,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无需接受银监会的审慎监管,可由省政府指定省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试点的监督管理,并承担试点失败可能出现的风险处置损失。目前温州规定由温州市政府金融办、工商局、公安局、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和温州银监分局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共同监管,他们将分工监管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出现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这种多部门的多头监管有可能造成监管真空,其效果有待时间来检验。最后,小额贷款公司也没有办法进行金融维权。现在国有金融机构享受司法机关的无偿服务,但是,将来司法机关能不能对民营的小额贷款公司一视同仁,就很难说了。如果是有偿服务,势必增加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成本,使其承受更大的压力。
五是如何规范小贷款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协调股东之间利益的问题。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没有成熟的经验和模式可以借鉴,可以说是“摸着石头过河”,对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股东利益协调等方面都没有成熟的规定,很可能会出现问题。例如如果贷款公司被发起人或者某些股东所操控,则有可能出现偏向发起人或者股东的贷款集中或关系贷款。在前期试点的过程中就发生过股东之间由于类似的原因造成纠纷,从而影响了小额贷款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内外合力”
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New Ideas on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Small Loan Companies
LI Lin, MIN Guobi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Jinhua, Zhejiang 321004)
Abstract To alleviate the many problems currently facing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China's small loan companies, this paper presents a new cooperation model of a micro-financing company with the inter-bank - Credit Connection. ""Credit Connection" framework for cooperation, the article made an initial vision, and on this basis to establish a detailed analysis of theoretical model of the tripartite income.
Key words small loan company; credit connection; outlet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它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本质上,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受中央银行的直接监管与控制,是一种准正规(semi-formal)金融组织形式。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当前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已基本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但仍然面临着后续资金不足、风险控制能力弱、利润空间小等发展困境。为破解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困境,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众多学者在实践考察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有益的政策建议。但笔者认为在中短期内,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最迫切、最现实的政策应该是推进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垂直连接(vertical-integration)”。
“垂直连接”作为正规金融市场同非正规金融市场的一种合作方式,其本质在于整合正规金融市场的资金优势与非正规金融市场的信息优势,从而达到共同获利、提高非正规金融市场资金可得性及降低非正规金融市场利率等多重政策目标。“垂直连接”的最普遍方式是正规金融机构直接向符合要求的非正规金融组织授信,再由非正规金融组织向资金需求者发放贷款。当前这种连接方式已经被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广泛采用,在此我们称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这种连接方式为“资本连接”。事实上,还有一种更为复杂、更为高级的连接方式,我们称之为“信用连接”。“信用连接”可以简单理解为银行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优势,直接对资金需求者授信。“信用连接”获得成功的关键在于平衡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其相互制约,从而达到一个合意的均衡状态。本文认为,“信用连接”这一制度安排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有益过渡,对于当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 “信用连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就当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为正规金融机构的时机尚未成熟。我国绝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时间都不足三年,还处于初创阶段,内部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网络尚不完善,全行业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还都比较弱。将这样的企业法人推向正规金融市场,允许其吸收公众存款,无疑是对社会公众的不负责任,其中蕴含的风险不言自明。如果按照银监会的方案,通过银行参股来控制小额贷款公司转制后的风险,则面临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初始股东愿意为转制放弃其既得利益吗?二是银行愿为这蝇头小利而协助大量竞争者进入吗?即便回答都是肯定的,小额贷款公司转制后,银行股东同初始股东之间在村镇银行发展定位、长期战略规划方面的矛盾也是难以调和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转制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我们应该将精力放在如何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在我们所预期的道路上可持续发展这一核心问题上。即便小额贷款公司要发展为正规金融机构,“信用连接”也可以作为其转制道路上的有益过渡。
“信用连接”这一制度安排,一方面可以有效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符合银行的现实利益。从银行的角度看,“信用连接”实质上是银行向小额贷款公司付费购买信息,只要信息的质量足够好,对银行来说这笔买卖很划算,因为银行不仅可以从信息中获利,还能转嫁一部分信息购买费用。相对于协助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银行更倾向于选择“信用连接”这一更具互利性的合作方式,并且银行在正规金融市场面临的竞争越大,其采用“信用连接”这一合作方式拓展市场的愿望就越强烈。此外,作为“金融约束”理论的现实应用,“信用连接”这一合作方式可以给小额贷款公司创造可观的“经济租金”,为获得这部分经济租金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约束合作贷款项目的风险水平。银行可以通过这种将自身面临的风险与小额贷款公司的收益直接联系起来的方式,有效地控制“信用连接”贷款的风险水平。
综上所述,“信用连接”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同银行之间的一种合作形式,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言是必要的,而对于银行而言也更具有可行性。
2 “信用连接”的合作框架
在实践层面上,“信用连接”可以表述为:小额贷款公司将部分风险较低的大额、长期贷款业务介绍给银行,银行选择一个比例同小额贷款公司共同对借款者提供金融支持,银行提供贷款的前提是借款人首先从小额贷款公司那获得部分贷款。在这个过程中,为了保障小额贷款公司及银行双方的利益,必须防范三种不合作行为。这三种行为,我们分别称为借款者阴谋、小额贷款公司懈怠和银行免费搭车。
具体来说,借款者阴谋是指借款者利用银行同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关系,从银行骗取贷款。举例来说,某私人企业需要200万半年期贷款用于扩建厂房,该企业运转正常、信誉良好,符合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要求。某日,该企业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并谎称其需要贷款300万,贷款期限为半年。数日后该企业顺利通过审核,并从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分别获得150万贷款。次月,该企业以建筑成本下降为由至小额贷款公司归还其100万贷款。由此,该企业顺利获得了200万贷款,并且其中有150万为从银行获得的低息贷款。若这一行为是借款者同小额贷款公司间的串谋,则它损害了银行的利益。因为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行为,给银行传递的借款者信息可能是不真实的。若这一行为是借款者个体阴谋或借款者同银行之间的串谋,则会导致银行免费搭车问题,有损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益。小额贷款公司的懈怠是指小额贷款公司在甄别客户方面缺乏激励,导致银行贷款风险上升。小额贷款公司的懈怠行为损害了银行的利益,但这种行为的产生往往源于银行激励的不足,也就是银行支付的信息费用过低导致的。银行免费搭车是指银行没有对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信息做出承诺的支付。银行的支付有一部分是隐性的,所以其免费搭车行为难以被小额贷款公司察觉。
为了防止上述三种不合作行为,保障契约各方的利益,“信用连接”的合作框架必须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条款:
(1)信息质量条款。银行采用“信用连接”方式发放的贷款一般来说都缺乏标准抵押或担保,对小额信贷公司设定关于信息质量的条款如规定“信用连接”贷款的逾期贷款率、不良贷款率等,以及违反条款的处罚措施如减少银行批发贷款额度甚至终止合作等,对于保障银行风险处于合理水平是十分必要的。
(2)银行激励条款。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激励,也就是银行为获得借款者信用信息而支付给小额贷款公司的费用。具体的激励措施包括共同贷款比例、连接贷款利率及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批发贷款额度等。银行的激励强度同银行在共同贷款中的比例及批发贷款额度成正比,同银行连接贷款利率成反比。
(3)贷款优先偿付条款。借款者在取得双方贷款后,在未到合同规定的还款日期前偿付贷款及利息的对象首先必须是银行,只有当银行贷款偿清后,才能偿还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这一条款是为了防止借款者阴谋及借款者同任一贷款人之间的串谋。
(4)债务优先补偿(debt seniority)条款。债务优先补偿条款是指借款人发生违约清算后,银行成为第一受偿人,只有当银行贷款全部收回后,小额贷款公司才能从借款人清算收入中获得补偿。债务优先补偿条款是为了激励小额贷款公司更好地甄别客户风险。
3 “信用连接”的合作收益
相比“资本连接”,“信用连接”这一合作方式为小额贷款公司、银行及借款者三主体带来的收益要大得多。
(1)小额贷款公司的收益。小额贷款公司的收益主要包括经济租金(economic rent)收益和银行批发贷款收益两部分。“信用连接”合作框架下,银行对借款人的授信实质上是源于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信任,正是这种信任给小额贷款公司创造了获取经济租金的可能。一般来说,银行因为具有较低的资金成本,其贷款利率要远低于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对借款人的授信,同时也赋予其获得低成本银行贷款的机会,这项权利使其可以获得比单独授信更高的利率。只要利率的提高给借款人带来的总成本不高于其特权给借款人带来的总收益,借款人都会欣然接受。此外,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批发贷款,也增加了其可贷资金,提高了其盈利能力。
(2)银行的收益。银行的收益来源于其从“信用连接”贷款中获得的利息收入。银行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优势,成功地扩展了经营范围,建立起了与新客户间的合作关系。虽然这部分新客户并没有物质资产作为抵押,但实际上,小额贷款公司会为其违约提供隐性担保,担保上限为小额贷款公司从“信用连接”合作各期中获益的现值。此外,对这部分新客户收取的略高于抵押贷款的高利率也是对银行风险的补偿。
(3)借款者收益。“信用连接”贷款,一方面提高了借款者的资金可得性,满足了更广泛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借款者的融资总成本,提高了借款人的福利水平。借款者的收益同小额贷款公司的经济租金成反比,同自身资金需求的利率弹性成正比。
4 结论
(1)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发起者和股东,基本都是地方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法人,其员工也多为专业化较高的金融从业人员,所以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优势并不在农村。这就不难理解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普遍较低这一现象了。政策制定者同政策实践者对小额贷款公司定位间的偏差是无法调和的,当前政策制定者的最优选择应当是垂拱而治,让小额贷款公司在自己的世界里尽情的发挥其优势。
(2)资金和信息作为满足非正规金融市场借款者融资需求的两类基本要素,在经济社会中一直存在着,只是因为缺乏一种有效的方式将两者结合起来,所以才产生了农户、中小企业等中小经济主体融资难的困境。“信用连接”这一制度安排,并没有生产出任何新资源,只是将两种闲置的资源有机的结合在了一起,优化了资源配置,进而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因此,“信用连接”是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
(3)“信用连接”作为一种互利性的制度安排,在一个自由的市场环境下可能会自发产生,但我国的金融(下转第126页)(上接第91页)市场并没有提供这一自由的土壤,因此政策性的引导是十分必要的。“信用连接”在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困境、提高资本回报率、分散贷款风险方面的作用不容小觑。并且这一制度安排具有很大的弹性,银行同小额贷款公司的信任基础越好,它的效用就越大。
(4)虽然“信用连接”这一合作形式在专业贷款公司中不多见,但它本质上是一种联合贷款(co-funding)模式。这种模式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的非正规金融市场中都有实践,国际学术界对这方面的研究也比较多,这就为我们了解契约各主体行为及如何控制贷款风险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