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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2-10-24 09:06:29

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非法集资工作总结例1

局长任组长,各养老中心、社会事务科为成员单位,负责对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宣传活动组织协调和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二是统一思。

局党组充分认识到防范非法集资和风险排查及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统筹部署民政领域涉及养老机构风险排查工作及老年人非法集资风险意识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宣教工作长效机制,实行阶段性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实现宣传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三是精心排查,落实监管责任。

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开展过程中,切实做到严查彻处,决不姑息。认真调查摸底,确定排点,周密部署,集中时间对辖区养老机构进行详细排查,摸清本辖区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区别不同情况。

非法集资工作总结例2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结合街道实际,成立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谭建容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政法书记熊军同志担任,成员有街道综合科、综治科、经济科、市政监察五桥大队、财政所、文化站、派出所、百安工商所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经济科,金英碧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打非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各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主要文件,包括各项治理工作方案和重要工作通知;制订了《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和要求,同时按照上级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打非工作顺利推进。

二、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认真组织,分项实施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街道牵头组织辖区派出所、工商所等相关单位实施非法集资专项治理等工作,抓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采取社会全面排查、行业排查、社区警务、信访接待、发动群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广泛摸排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全面分析监测非法集资风险状况。同时加强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紧紧围绕非法集资零目标,要求各条线加大宣传力度,一旦发现,及时上报,严肃处理。先后组织辖区村居书记、主任、领导小组成员、辖区企业,召开打击非金融活动座谈会三次,首先从思想上让他们认识到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利用街道的赶场天,到街上发放宣传资料累计2000余份,利用村居的公示栏张贴宣传标语20余幅,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00余次,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增添工作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1、坚持统筹领导。在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打非办”)统一组织协调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街道牵头组织辖区派出所、工商所、辖区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形成合力,并积极协助配合街道开展工作。

2、摸清风险底数。街道充分调动各方力量,针对重点领域、行业、动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摸排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全面分析监测非法集资风险状况。

3、强化应急维稳。坚持整治与维稳并重,实时掌握、处置涉稳苗头风险,进一步加强对相关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协同处置工作,统一应急维稳宣传口径,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工作总结例3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结合街道实际,成立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谭建容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政法书记熊军同志担任,成员有街道综合科、综治科、经济科、市政监察五桥大队、财政所、文化站、派出所、百安工商所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经济科,金英碧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打非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各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主要文件,包括各项治理工作方案和重要工作通知;制订了《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和要求,同时按照上级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打非工作顺利推进。

二、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认真组织,分项实施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街道牵头组织辖区派出所、工商所等相关单位实施非法集资专项治理等工作,抓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采取社会全面排查、行业排查、社区警务、信访接待、发动群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广泛摸排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全面分析监测非法集资风险状况。同时加强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紧紧围绕非法集资零目标,要求各条线加大宣传力度,一旦发现,及时上报,严肃处理。先后组织辖区村居书记、主任、领导小组成员、辖区企业,召开打击非金融活动座谈会三次,首先从思想上让他们认识到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利用街道的赶场天,到街上发放宣传资料累计2000余份,利用村居的公示栏张贴宣传标语20余幅,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00余次,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增添工作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1、坚持统筹领导。在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打非办”)统一组织协调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街道牵头组织辖区派出所、工商所、辖区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形成合力,并积极协助配合街道开展工作。

2、摸清风险底数。街道充分调动各方力量,针对重点领域、行业、动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摸排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全面分析监测非法集资风险状况。

3、强化应急维稳。坚持整治与维稳并重,实时掌握、处置涉稳苗头风险,进一步加强对相关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协同处置工作,统一应急维稳宣传口径,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工作总结例4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接到教育局排查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冯亚娟校长任组长、付国伟副校长任副组长的排查领导小组。在排查工作中对教职工提出了进一步要求:要求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排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排查重点和对象,层层落实,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将排查工作做细做实。

二、认真开展排查,领导组织工作小组牵头,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了应查尽查,不留死角。细实严恒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根治,将各种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广泛听取了周围同事的意见,互相检查,给非法集资不留生存空间。

三、做好宣传教育。通过专题会议、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大力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确保此项活动顺利进行。

四、学校及时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学习相关知识,提高了个人的防范意识和主动性,形成了安全稳定的教学环境。

非法集资工作总结例5

全区现有公办养老机构3家,共有298张养老床位。其中,区社会福利院200张,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张,扬子洲镇敬老院26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87家,绝大部分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其中,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3家,农村颐养之家14家;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区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非吸案件处置情况

由于东湖区所处老城区,老年人在常住人口占比高于其他县区,造成在全市“金三江”、“老庆祥”、“中华情”等非吸案件中受损人数较多。据统计,三大案件受损人数约3428人,目前2405人报案(金三江1246人、“老庆祥”788人、“中华情”371人),报案金额约1.287亿元(“老庆祥”约7964万、“中华情”约4902.98万)。

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区迅速行动,制定并印发了《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形成由区处非办牵头,公安、市监、审计、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组建专项行动微信调度群,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1、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含农村14个)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110个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排查整治期间,集中宣传63次、发放宣传资料4960份、制作宣传展板98块、投放公益广告280条。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2、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金三江”、“老庆祥”、“中华情”等非吸案中投资人名单,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涉稳人员动向,根据涉稳人员的上访时间、地点和次数等对涉稳人员名单进行动态管理,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3、应急处置。4月1日至今,我区共接上级部门关于“中华情”维稳警令单110条、涉及人次289次、涉及162人;“老庆祥”案维稳警令单10条、涉及29人次;“金三江”案维稳警令单2条、涉及4人次。妥善处置了八一公园等地群体聚集事件2次,劝离带回了1名在新建“中华情”公司门口静坐人员,有效防止事件升级。特别是“五一”、全国“两会”期间,提前屯警,加强对八一广场等重点地区的巡逻、值守,以强有力的震慑,切实防范了“中华情”等群体串联聚集事件发生。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公安、市监、审计、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商场、超市、菜市场、公园、广场、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区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非法集资工作总结例6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非法集资工作总结例7

负责对全镇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领 导和部署工作。二是各村、单位也成立了由负责人牵头的相 应工作机构,负责对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 清理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 等方式,使各村、各单位和辖区群众进一步了解此次活动的 重要性和必要性,清醒认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危 害性,切实加强了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将此次活动圆满 完成。

2.明确分工,注重配合。镇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活动的领 导,要按照市、园区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组织协调好了各 村、各单位职责,明确了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

3.依据规定,建立机制。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 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 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广字 〔XX〕 190 号)规定, 提高广告清理的有效性,建立了枣山镇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工 作制度。

通过近两个月的排查, 全镇累计出动排查人员 520 人次, 开展排查活动 65 次,暂未发现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内容。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 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一经发现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为严厉打击利用非法集资广告进行商业欺诈行为,维护 人民群众利益,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涉嫌非 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 (宁工商商广字 〔XX〕129 号)文件要求,我县积极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广告 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广告工作。一是 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泾源县工商局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 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 ,要求各科室和工商所认 真贯彻落实《方案》的各项要求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广告活 动,转变工作作风,发挥广告监管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广告 监管公告、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等各项工作措施,保 证监管执法到位;二是召开科所长会议,周密安排部署对涉 及非法集资活动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要求各科所要 充分认识打击非法集资广告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务必把思想 统一到区、市工商局的工作要求上来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 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将预防和处置非 法集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区、市局和县委、 政府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维护泾源经济 秩序和社会稳定。

严防涉及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和利用公司名义进行的非 法集资活动,分别对近期所的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及街 市上散发的印刷品广告进行检查, 共检查印刷品广告 15 份, 备案登记户外广告 19 户,未发现有关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 广告内容。并要求各媒体严把广告市场准入关,对非法集资 广告坚决不予,同时要求各工商所加大对辖区媒体 广告检查力度,发现线索及时向县局汇报。

一是各工商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了监管力度,及时发 现问题,及早处理,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高发和蔓延的势 头。二是积极开展广告诚信自律活动,注重发挥广告经营单 位的作用,建立适应行业自律机制,提高广告业整体的诚信 意识,拒绝非法集资广告的。

对有关企业及个体经营户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利用 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 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治理非法 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 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 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打击非法集资排查整治总结_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总结报告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总结报告省公司: 接到《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通知》后,我司高 度重视, 立即召开了专项会议, 传达文件精神, 并做了专题研究部署。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总经理任组长, 业务管理部经理何芳任副组长的非法 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成员积极参加,集中深入排查。

二、认真开展排查 领导组织工作小组牵头,通过召开座谈会、对公司内情况摸底调 查,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了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各部 门从上到下进行深刻自省,检讨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可能存在的安 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根治,将各种风险隐患消灭在萌发状态。广 泛听取了周围同事的意见,互相检查,给非法集资不留生存空间。设 立了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举报,对举报人举报的情况一经查实,给予 举报人奖励,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做好宣传教育 通过在营业网点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海报、置放展板易拉宝、发 放宣传资料等,大力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同时,召开专题培 训会议,学习相关知识,提高了个人的防范意识和主动性,形成了良 好的排查氛围。

四、报告总结 本次排查未发现我司存在非法集资现象,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了 对打击非法集资的认识和技能。

对于可能存在风险的地方, 立即改正, 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总体情况良好。

此次排查虽然已结束,但是在今后工作中我司会继续保持对非法 集资的高度警惕,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重点监控、防治结合的 工作方针,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现象的发生,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 行。

特此报告,如有不当,请指正。渭南中心支公司 2014 年 5 月 25 日

打击非法集资排查整治总结_小学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小学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为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集资力度,有效防范风险,掌握教职工涉 嫌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情况,我校根据《关于通知》文件精神,对学 校进行了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全面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接到教育局排查通知后,学校领导高 度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常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排查组。排查 组制定了详细的排查方案。

在排查工作中对教职工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要求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研究制定排 查方案,明确排查重点和对象,层层落实,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将排 查工作做细做实。

二、认真开展排查,领导组织工作小组牵头,认真开展风险隐患 排查工作, 确保了应查尽查, 不留死角。

非法集资工作总结例8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X〕X号)和省市县有关领导关于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安排,坚持重点整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清理整顿与依法打击相结合,按照“稳步推进、全面排查、分类化解、妥善处置”的原则,着力完善监管措施,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使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化解,潜在风险苗头能够早发现、早处置;重点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宣传、推介非法集资的广告资讯明显减少,公众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非法集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发案率切实降低,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形成合力,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稳步推进。以风险防控为主,依法打击为辅。通过加强日常监管、防范预警、警示教育、期限清理、整顿规范等方式,大力化解存量风险,严控新增风险,稳妥处置已暴露的案件;注意风险隔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三)坚持疏堵结合。依法打击与合法保护相结合,对合法投融资和正规创新活动等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同时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投融资健康发展,拓展民间投融资渠道,挤压非法集资生存空间。

(四)坚持标本兼治。在积极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与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广告管理和宣传教育,全力加强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四、整治重点、范围

(一)重点排查群体:在我县登记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的“三外”公司(即外地企业、外地老板、外地项目)、曾从事或参与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的人员。

(二)重点整治行业领域: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担保、小额贷款、投资咨询、财富资产管理、保险、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机构;股权投资、产权经纪、电子商务、典当、租赁、房地产、高科技开发、交易场所等资金密集型行业企业;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社、养老机构、民办院校等组织;本地经营异常的高风险实体企业或经营主体;外地人在本地注册登记的高风险行业企业及外地高风险行业企业在本地所设的分支机构。

(三)重点行为: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无固定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或使用账外账户;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和其他理财产品;在网上、网下涉嫌宣传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尤其是在人员密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报刊杂志、传单;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

五、职责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清理整治工作责任。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整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为: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分配、调度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主(监)管部门、单位开展全县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汇总、宣传报导、舆论引导;组织对重大案件办理的指导、协调和集体会商工作;负责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开展和推进情况,起草印发有关文件和督查通报,并向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小组报告。

(二)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为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对本辖区内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进行地毯式、全方位的集中排查和清理整治,对涉嫌犯罪的有关信息或苗头及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县金融办:负责对全县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合作社及证券经营机构的风险排查、监测监管及整改落实工作。

(四)县农业局、畜牧中心、县社:负责对全县以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产品交易平台等以“三农”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整治。(县农业局牵头,畜牧中心、县社配合)

(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全县非融资担保、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机构的专项治理,对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排查清理和整治。

(六)县经信局、民营办、商务局:负责对全县实体企业、典当、商品现贷交易场所等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排查和清理整治。(经信局牵头,民营办、商务局配合)

(七)住建局、房管局、建工局:负责对全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和清理整治。(县住建局牵头,房管局、建工局配合)

(八)县公安局:负责对排查出的或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和核查,对核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线索依法进行打击,并做好案件的侦办和涉嫌资金追缴工作。

(九)县人民银行:负责做好金融稳定协调和金融信息沟通共享工作;做好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风险排查、防控和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县内金融机构配合协查涉嫌非法集资账户信息等工作。

(十)其他相关单位:县委宣传部要指导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县维稳办、县信访局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做好对全县涉及非法集资信访、维稳问题的指导协调工作;县法院要对专项整治活动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协调好重点案件的审理、判决、资产处置等工作;县检察院做好重点案件的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等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全县养老机构及社会组织涉嫌非法集资的排查和整治;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民办院校涉嫌非法集资的排查和整治;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对手机等移动通信工具及网络是否存在传播非法集资广告进行风险排查和整治;县林业局负责对全县以林业有关项目及以林业开发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和整治;县开发区负责对园区企业进行涉嫌非法集资的排查和整治。

六、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成立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此项工作于X年X月X日前完成,同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成立领导机构文件及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名单。

(二)摸底排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分类处置。此项工作于X年X月X日前完成。

(三)清理整顿。根据摸排结果进行汇总分类。初步分为:“暂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需要整顿”以及“涉嫌组织或参与违法违规民间金融活动”三类。对属于“需要整顿”类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列明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根据情节轻重确定是否需要停业整顿;整改期间,要予以关注;整改期到,要及时验收。对拒绝整改的,要强制关停或取缔。对属于“涉嫌组织或参与违法违规民间金融活动”类的,根据实际情况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刑事犯罪的,向公安部门移交。重大案件、重大不稳定因素,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必要时应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处非办报告。情节简单、事实清楚的由主管部门直接处理。此项工作与摸底排查阶段可同时进行,边排查边整顿,于X年X月X日完成。

(四)督导检查。县整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此项工作贯穿于摸底排查和清理整顿全过程。

(五)评估总结。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对风险排查和整治、打击犯罪、宣传教育、广告清理、建章立制等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果进行量化统计,留有工作迹象(照片、图片、宣传资料等),形成综合报告,并于X年X月X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于X年X月X日前汇总全县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及市处非办。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每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风险问题、采取的处置措施和取得的工作成效。

七、工作要求

非法集资工作总结例9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一)落实职责,上下联动。根据监管部门及总行通知安排,我支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门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辖内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辖内各机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将相关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和上报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上传下达。

(二)制定方案,充分动员。辖内各机构分别制定方案,确定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步骤及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一位员工认真对待,层层传达,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如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详列了活动时间、活动类型、活动形式、工作事项及任务分工,活动内容较为丰富。

(三)形式多样,分步推进。从整体情况看,辖内各机构组织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形式丰富多样,做到了深入宣传并分阶段逐步推进。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提高了公众对常见非法集资手段的识别能力。此外,部分机构还具体规划了活动进程,分阶段逐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开展情况

(一)利用网点优势,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打出宣传标语,做好警示教育。各机构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警示客户保护自身利益,警告犯罪分子远离非法集资。二是编制宣传材料,落实网点宣传。制作宣传教育展板、张贴各类海报、编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等形式,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及识别方法等进行宣传。三是发送宣传短信,做好风险提示。向客户发送短信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制作展板横幅1700多块(条),编印手册、折页12.5万余份,发送短信160多万条。

(二)利用专业优势,自觉落实宣传责任。

一是提供咨询服务,主动答疑解惑。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为客户传授和解答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华夏银行辖内各支行通过在营业网点举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讲座、ppt讲解、设立专门窗口为宣传教育服务咨询台等方式,加大了对客户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走进社区、农村和企业,积极深入群众宣传。各机构利用“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采取现场咨询、金融社区共建、“三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发送宣传资料,树立农民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如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发动600人次深入社区、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4万余份。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与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国税局、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等多家机构联合举办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接受咨询2.9万余次,进社区活动380余次,下乡活动480余次。

(三)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

一是利用微博进行扩散性传播。如宁波银行温州分行在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专题,从7月9日起,定期持续相关内容微博,吸引网友关注并展开互动。该分行各员工也对微博进行转发,以达到有效宣传的目的。二是利用报纸、刊物等进行全面性传播。如永嘉合行在《今日永嘉》等报刊上投放与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相关的公益广告。广发银行温州分行在其内部报刊《广发温州》上刊登题名为《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远离非法集资活动》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文章,并将报邗邮寄给客户。

(四)加强内部宣教,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意识。

一是加强合规教育,督促员工远离非法集资。如宁波银行总行监察保卫部总经理为温州分行全体人员作主题为“走进法律,远离犯罪”的专题宣讲,系统分析非法集资产生的思想根源,详细介绍集资诈骗罪的量刑和司法实践等,促使该分行员工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提高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二是规范员工行为,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如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严格落实人事四项制度、五谈、六必访工作,对辖内人员每年开展2次谈心谈话、1次家访工作。今年该行纪检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还专门到非法金融处置办进行社会调查,对全体干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情况进行了排查。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举行员工教育培训会350余次。

三、加强督导,持续跟踪活动进展情况

(一)及时开展部署,持续跟踪指导。我分局在《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温银监办〔20xx〕98号)中明确要求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各监管科室认真收集、审查、核评各机构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做好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运用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我分局将督查工作与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相结合工作,通过组织访查等方式,15次组织人员前往民生银行等机构,实地了解、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重点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此外,在日常监管中,强调对银行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我分局先后布置银行业机构开展了全面风险排查、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风险大排查等工作。

四、活动取得的成效

(一)广大公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辖内各机构利用营业网点多、涉众面广的优势,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制作宣传教育展板、编发手册、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等进行宣传,广大公众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风险防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机构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活动开展以来,辖内各机构积极落实社会责任,切实开展宣教活动,同时加强风险排查和案件防范,从案件防控机制、内控执行力等方面做实做细工作,提升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了银行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行为。

(三)常态化宣传机制得以初步建立。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宣传。如福建海峡银行温州分行在营业大厅设立咨询点,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现场宣讲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并对客户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同时宣传选取正规理财途径和渠道的重要性。建行温州分行开通了非法集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0577-88080357,为群众耐心宣讲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普及有关金融知识。

2016银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二

根据贵局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我行积极落实、统一部署,面向全行干部员工和社会公众组织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明确方案

我行在参加贵局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之后,专门成立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总行风险合规部负责此次宣传活动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下发《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宣传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有序开展,积极宣传

各部门、分支行接《通知》后,立即组织所属员工召开了部门会议,对宣传活动方案进行了认真学习,并按活动方案要求做了动员部署,要求全行员工学习方案中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及案例,进一步深入学习银监“七不准、四公开”的各项内容,切实提升我行员工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随后结合我行下发的“双十禁令”中关于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规定举行了考试,全行员工均参加此次考试,覆盖率达到100%。另外自8月份以来,我行在包括泰州、靖江、姜堰在内的5个营业网点、31家自助银行的led广告屏上滚动播出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标语,每月进行更换,品牌管理中心负责拍摄各营业机构宣传活动的相关照片(详见附件)。领取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折页发放至各营业网点、自助银行,摆放在显眼位置,并要求柜面人员、大堂经理提醒客户取阅学习。

三、总结经验,积累成果

经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以后,全行干部员工都对非法集资活动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熟悉了非法集资的属性及相关特征,对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也积累了一定经验。同时,广大社会公众在此次宣传活动中也受益匪浅,形成了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警惕意识,经过学习之后也能够主动远离非法集资以及承诺高收益低风险的借贷活动,整个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行将继续坚持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让广大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共同构建我市稳定、和谐的金融秩序。

2016银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三

根据吕梁银监分局《关于转发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吕银监办[20xx]59号)和建行省分行《关于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建晋监〔20xx〕6号)和文件精神,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为让人们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由市分行统一部署,市分行组织实施。根据省分行要求,我行成立了由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解卓任组长;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纪委书记牛建文任副组长;各部门为成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二、积极实施 注重效果

我行将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是以各支行以网点为阵地,利用条幅、展板、电子显示屏为载体,通过现场讲解、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通过这次活动,共悬挂宣传条幅25条 、展板21块、电子显示屏宣传21块,发宣传资料47000余份,参与现场讲解68人次。起到了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二是加强业务风险管控,认真组织开展员工参与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按照总分行专项治理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排查工作的重点。1.直接组织、参与非法集资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法集资;2.利用本人或本人控制的账户过渡资金,或代客归集过渡资金,用于非法集资;3.与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有资金往来;4.客户因非法集资涉案或失踪的,行内是否有员工涉及。

我行采取纸质排查方式,分为自查、互查两个阶段。制定了排查信箱,且排查信箱放置在无监控区域,排查信箱专锁专用,钥匙保管在纪检监察部,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方便员工发现有涉嫌:直接组织、参与非法集资,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法集资;利用本人或本人控制的账户过渡资金,或代客归集过渡资金,用于非法集资;与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有资金往来;客户因非法集资涉案或失踪的,行内是否有员工涉及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举报。排查过程中,将基层机构负责人、网点负责人、会计、出纳、个银、信贷等容易出现风险的岗位人员作为重点排查,根据平时对员工的思想、行为动态了解和掌握容易出现风险或有不良行为苗头的人员进行必须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放过疑点。

此次吕梁分行开展的员工参与非法集资行为专项排查,应参加排查的员工624人,实际排查的员工624人,排查率达到100%,未发现不良行为。

三是组织开展讨论和撰写心得体会活动。

非法集资工作总结例10

一、活动时间

201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分3个阶段分步有序开展。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1日-9月10日)。

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9月11日-10月15日)。

在全市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本次活动;及时进行检查督导整改和阶段性小结。

(三)梳理总结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二、排查重点领域及内容

本次排查范围:XX市辖区内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重点内容包括:

(一)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名义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

(二)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

(三)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名义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资讯信息;

(四)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

(五)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

(六)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项目开发名义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

三、组织实施

XX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由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XX银监分局为成员单位,全力支持配合并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区市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内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设立XX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市处非领导小组组长陈捷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XX银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总体指导和部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处非办(设在XX银监分局),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并按要求负责有关材料、信息的组织,拟写上报活动总结等工作。各主要参与单位确定1名业务骨干作为办公室成员。

各区市县应按照要求,负责制定辖区内组织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重点与具体措施,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于2013年9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处非办备案。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理解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醒认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危害性,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将此次活动做细、做实、做出成效。